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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法制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 2019.08.12

法制建设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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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全市法制建设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四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执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总揽,以创建平安重庆为主题,以强化法制宣传和依法治市为主线,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全面完成了“四五”普法的各项工作任务,法制建设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迈上了新台阶,为“五五”普法规划和新一轮依法治市规划的顺利启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深化
XX年,全市各地各部门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保持经常化、多样化、制度化、规模化的基础上,突出了重点,创新了形式,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化。
(一)注重广泛性,法制宣传生动活跃
一年来,通过开展一系列的主题活动,法制宣传的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大,社会影响不断增强。一是将学法内容引入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各地、各部门围绕“三月”、“五月”法制宣传月重点工作,在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将学习法律作为提高党员干部素质的重要措施之一,采取警示教育、“共产党员法制宣传月”、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学习法律,延伸了法制宣传的工作载体。二是继续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各地、各部门组织“民工维权宣讲团”、“法制宣传小分队”等法制宣传队伍送法到田间地头、社区院坝、民工集中地,大力宣传与群众紧密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三是大力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各地、各部门围绕中心工作,根据每一阶段的工作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市委法建办与市妇联、市整规办、市财政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交管局等部门利用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散发宣传资料、设立宣传站、图片展等形式,开展了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交通安全、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四是积极宣传新颁法律法规。《信访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反分裂国家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颁布后,市委法建办及时下发了学习宣传通知,各地各部门也采取举办讲座、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宣传。
(二)注重创新性,干部学法不断强化
为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的自觉性、积极性,我们大胆地进行有益的尝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一是举行首次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XX年,市委下发了《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对新提任领导干部进行法制理论知识考试的试行意见》(渝委发[XX]20号)。按照市委部署,XX年5月市委组织部、市委法建办联合下发了《重庆市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并于9月3日共同组织了全市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的首次考试。此次考试有1014名领导干部参加,其中,考试成绩及格975人,及格率为96%。这是我市继各级人大对由人大任命的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之后的又一创举,这对于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二是组织实施全市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10月22日,全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40个区县(自治县、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市属大专院校教职工近6万人参加了以《信访条例》、《反国家分裂法》、《宗教事务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制理论知识考试。考试由市委法建办统一命题、统一制卷、处级以上干部统一评分。考试当天,市领导朱明国、唐情林、市高院院长张轩分别带队,对渝中区、市教委等单位的考试进行了巡视,市委法建办还组织了区县间的交叉检查。继全市统考后,各区县(自治县、市)委法建办、市国资委还分别组织处以下各级各类干部和全市国有大中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理论知识考试,考试人数达五十余万人。还开展了《公务员法》的普及培训和考试,全市13.3万名一般干部自愿报名参加了学习,其中,有13万名考试合格。三是举办处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为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正确及时处理群众上访问题的能力,6月17日,市委法建办举办了市级机关处级干部《信访条例》讲座,讲座由市信访办副主任冯跃主讲,全市市级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及从事信访工作的同志近千人参加了讲座。XX年,全市各地、各部门共举办各类法制讲座200余场。
(三)注重针对性,青少年法制教育持续开展
为增强青少年学法的生动性,我们创新形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基本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一是继续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把青少年法制教育纳入了教学计划,做到了大纲、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加强了法制课教师队伍的建设,开展了“与法同行”全市中小学法制课教师说课比赛。二是继续完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各地从政法机关挑选了一批政治觉悟高、有责任感、业务精、宣讲能力强的政法干部担任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并对其职责、任务和选聘、管理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目前,全市有4800余所中小学校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6400余名。三是建立了“法律阳光普法基地”。“基地”活动由市教委指导,宏业腾飞律师事务所负责具体实施。活动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等为主要内容,采取网站、免费电话、qq教育法律专家等三大普法咨询平台对广大学生宣传法律常识。四是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作用。江北、北碚、涪陵三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全年共接待参观者4XX余人,演出法制文艺节目160余场,宣传效果明显。同时,各地还通过青少年法制宣传月、青少年维权岗、家长学校、暑期法律进社区等形式,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着力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
(四)注重实效性,企业普法成效明显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是普法的重点对象,为深化企业普法工作,我们采取措施,深化了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市国资委在全市国有重点企业已基本建立起法律事务机构,加强了对企业法律顾问人才的培养,150多名国有企业法律事务工作者参加了专门的法律培训,227名企业法律顾问进行了注册登记。二是加强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教育。市国资委组织了79家国有企业250余名普法骨干的法制理论知识培训

,并对全市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8000余名干部进行了法制理论知识培训和考试;三是大力开展企业职工的普法教育,引导企业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全市各级工会组织20万职工参加了全国总工会举行的普法考试。市总工会组织了万名职工参加了全国职工“四五”普法知识竞赛和网络有奖知识竞赛。我市在市总工会设立“12351”法律咨询热线的基础上,又在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市)和2个开发区总工会全部开通了维权热线。市经委利用网站建立“工业法制园地”,及时向企业和群众宣传法律。
二、强化措施,拓展载体,依法治理稳步推进
(一)提高立法质量,服务经济建设
XX年,地方立法以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不断创新立法工作机制和方法。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法制办严格控制新制定法规、规章数量,逐步推进立法由数量向质量的转变。为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广泛实行了民主立法、开门立法,XX年市人大、市政府所有的立法项目均通过网络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XX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和批准法规案37件,其中新制定法规7件、修订修正29件、废止1件,修订修正的法规数占立法量的78.4%;市政府共起草、制定政府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103件。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还积极探索和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开展了《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全年督办群众申诉案96件。
(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我市加大依法行政工作的力度,积极探索政府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措施和方法,推进了法治政府的建设。一是推出创建法治政府的“三大管理创新”机制。《重庆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解决了领导决策的难题;《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使一般建设项目总的审批时间从350个工作日缩短至150个工作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和规范行政执法的决定》,进一步防止行政执法人员中可能发生的粗暴执法行为。二是创建服务型和信用型政府。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授权和委托了一批市级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给区县,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工作机制。完善行政许可法8项配套制度,其中7项制度已全面实施。三是改善和规范行政执法。继续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对文化、农业、交通三大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进行了改革。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的管理与培训,开展了重庆市“十佳行政执法队伍”和“百佳行政执法人员”的评选。四是加强行政监督。为保障依法实施行政监督,加强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建立,加强了对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对声讯市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10余项工作开展了专项执法整治活动。强化了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工作,发挥了复议监督的功能,完善了行政复议公开听证制度和重大复杂案件专家咨询制度,促进了行政执法质量的提高。
(三)加强队伍建设,促进政法各项工作
全市政法部门狠抓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专项整改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警的综合素质。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各政法部门认真开展了各个阶段的工作,实现了“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预期目标。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专项整改活动,全市政法部门本着“不避短、深入查、务求准、重长效”的原则,扎实开展了活动。各部门围绕亟需整改的重要岗位和环节,从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力度等方面入手,进行了分类细化,自查自纠。全市政法部门狠抓了以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为主要内容的执法规范化体系的建设。全市法院以“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为载体,健全了机制、细化了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审判运行机制。全市检察系统狠抓纠正和防止超期羁押、公诉案件质量保障等11个重点工作机制的建设,在40个区县(自治县、市)全面实行了“一证通”制度。各级公安机关全面整改执法突出问题336条,纠正错案28件,整改率达99.7%,对重点岗位和存在问题的民警进行了集中法制培训,并开展了“公安局长大接访”活动。全市监狱、劳教系统执法活动日趋规范,打骂体罚罪犯,劳教人员超时超体力劳动等“顽症”得到有效遏制。通过上述活动的开展,广大干警的执法观念进一步转变、执法态度进一步端正、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公正司法明显进步。
(四)开展创建活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各级党政把平安创建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支柱,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民心工程”,高标准、严要求、狠抓落实,从经费、措施落实、力量配置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同时还强化了督查指导力度,对禁种铲毒等专项工作和刑事发案上升、治安问题突出的30余个地区和部位开展了重点督查。今年由于平安创建工作的深入推进,全市基本实现了“两降三无”的工作目标。1-10月全市刑事案件在连续三年下降的基础上,保持了持续下降的势头,公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基层依法治理取得成效。各地还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契机,大力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市委法建办、市司法局、市民政局下发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并结合“四五”普法检查验收,深入到全市40个区县130余个村进行了具体指导。目前,全市农村普遍建立起“四民主”、“两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制度,提高了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现全市10081个村委会普遍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50%以上的村基本达到创建标准。市委法建办、市民政局、市司法局根据“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评选出黔江区中塘乡兴泉村等134个村为“重庆市民主法治示范村”,沙坪坝区覃家岗镇上桥村等16个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五)加强法律服务,引导市民依法维权
XX年,我市法律服务体系逐渐完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以农民工、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为重点对象,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732件;律师行业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公证管理工作继续深化,司法鉴定工作稳步推进,为我市的经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同时,我市有关部门以宣传贯彻《信访条例》为契机,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有效化解了一大批人民内部

矛盾。重点针对矛盾集中、问题较多的企业改制、下岗就业、城市管理、库区移民安置等方面的矛盾,加大了排查调处工作力度,在全市形成大排查、大调处的工作格局,实现了矛盾排查调处的社会化、经常化工作机制。XX年,全市共开展重大矛盾纠纷大排查9044次,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6.2万多件,成功率为97.1%,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预防、减少集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六)精心组织,全面完成“四五”普法总结验收
XX年是“四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年。为切实抓好总结验收工作,我们制定下发了《重庆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实施方案》,8月,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重庆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各区县和各部门完成自查的基础上,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牵头,从市级有关部门和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中抽调人员组成8个检查组,对40个区县(自治县、市)、15个市级部门、部分大中型国有企业和高校的“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为圆满完成检查验收工作,市委专门召开了动员会,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法建领导小组组长朱明国亲自进行动员。市领导朱明国、唐情林、周慕冰、陈邦国同志以及市高院院长张轩、市检察院检察长秦信联同志分别带队检查,加大了工作力度,推动了检查工作的扎实开展。为使检查验收工作客观公正,市委法建办制定了《重庆市区县(自治县、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评分标准》和《重庆市市级部门“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评分标准》,避免了工作的主观随意性。为了对总结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市委法建办还在《重庆日报》上开展了“重庆市民法律素质问卷调查”。检查结果表明,五年来,我市的“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紧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工作目标,着力在“强化领导抓保障、突出重点抓落实、广泛宣传抓深入、普治结合抓提高”上下功夫,注重研究新情况,探索新办法,总结新经验,全面实施了第四个五年普法规划,营造了学法用法的氛围,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促进了重庆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三、落实责任,多管齐下,法制建设保障有力
XX年,我们狠抓了法制建设的保障工作。一是继续强化目标考核。市委法建办年初即向市级部门下发了《关于XX年度重庆市法制建设工作目标考核的通知》,对目标任务考核的内容进行了调整,进一步量化分值。各地也将法制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层层签订责任书,年终进行检查考核,其考核结果与领导的政绩和职工的奖励挂钩。二是狠抓工作经费保障。为保障法制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市财政连续三年向区县转移支付100万元法建经费,为使经费真正用于区县法建工作,市财政改变“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专项性转移支付”。此项补贴加上各地配套经费和专项法建经费,基本保障了法建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加大新闻宣传力度。为充分反映重庆市“四五”普法的丰硕成果,营造法制宣传工作良好的舆论氛围,市委法建办以第五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这个主题,从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12月4日,在解放碑隆重举办了纪念全民普法20年暨第5个“12·4”法制宣传日大型法律咨询宣传活动。12月5日,时任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的黄镇东同志在《重庆日报》上发表了《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加快建设法治重庆》的署名文章。此外,重庆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开设了专题报道栏目---“四五普法巡礼”,连续三天宣传报道我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取得的工作成效;全市大中小学校开展了“重庆市校(院)长依法治校演讲比赛”;市委法建办免费向10万手机用户发送了法制短信、拍摄了专题片《拓展法治的蓝天》,编撰了《重庆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资料汇编》以及《重庆法治》普法20年特刊。与此同时,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市)和市级部门也积极开展了各有特色的系列宣传活动。
四、正视不足,积极谋划,努力开创法制建设新局面
虽然XX年我市的法制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制建设工作发展不平衡。主要表现在大多数区县(自治县、市)和执法部门的法建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但仍有少数地区、市级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二是个别区县和部门重视阶段性、短期性专项活动的开展,忽视常年法建工作的部署和检查,缺乏长效机制,使有的工作没有落到实处,影响了法制建设工作的整体推进;三是个别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还不够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观念还有待提高;四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受众面不平衡,仍存在死角和盲点,特别是困难企业、下岗职工、民营企业和流动人口的普法工作较为薄弱;五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城市街道社区和广大农村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有待加强;六是全市各地法建工作经费保障程度参差不齐,大多数区县法建经费达到人平0.2元,但少数区县法建工作经费仍低于人平0.1元,有的地区还不能保证转移支付的专项经费足额配套。
XX年,第五个五年普法和第四个依法治市规划即将启动,我们一定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第八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一五”规划所确定的工作目标,积极推动全国和全市“五五”普法规划及新一轮依法治市规划工作任务的落实,锐意创新,开拓进取,不断开创我市法制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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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法制建设工作总结范文


机关法制建设工作总结

近年来,**市财政局高度重视财政法制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财政法制建设的安排部署,以强化法制建设的制度和机制建设为落脚点,突出抓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制度、行政执法等各方面建设。同时,积极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涿州市财政局把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理财摆在财政工作的重要位置。成立了以局长郑洪义为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王占龙、王恕愚、贾立新、周波为成员的涿州市财政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充分体现了局领导对财政法制工作的重视。在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上为财政法制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且各科室长各负其责,为本科室财政法制建设的第一责任。在全局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职能科室专门抓的财政法制建设组织网络。

二、建章立制,提高效率。加强制度建设是推进财政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的根本措施。近年来,我局十分重视制度建设,结合我市财政工作实际,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一方面,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内容包括法制的宣传教育、岗位职责、执法程序、执法监督检查,行政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等。另一方面,针对我市财政执法及监管工作的实际,制定了《涿州市财政局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涿州市财政局资金拨付管理办法》、《涿州市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用于教育部分资金的管理使用办法》、《涿州市农村免费义务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涿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而形成了较为完整、可操作性较强的财政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此外,我局还将相关法规制度汇编成《工作制度汇编》,做到人手一册,方便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等。

三、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抓好财政法制学习,提高财政队伍的法律素质是实施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的重要内容。我局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一系列财政法制教育学习活动。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讲法和守法,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学习了《宪法》、《财政普法读本》、《行政复议法》、《河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市里和保定市局组织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讲座、以及专题法律知识讲座等各种培训班,既提高了自身法律素质,又为财政干部做出了表率。二是日常学习常抓不懈。在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下,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得到了高度统一,能主动结合财政形势和当前财政工作,认真学习有关财政法律法规,有力地促进了我局财政法制建设走向规范化、科学化。按各个时期的学习内容需要及时购买征订学习资料,并将有关法律法规上传到办公自动化系统,实行资源共享,方便大家随时学习查阅。三是积极参与学法培训。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参加上级财政部门举办的各类学法培训、知识竞赛活动以及我市举办的依法行政培训班和学法考试,并取得较好的成绩。依法行政、行政许可法以及行政执法资格的考试,参学和合格率均达到100%。提高了财政干部政治思想素质和自觉依法理财的觉悟力。

四、多种形式,普法宣传。为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财政法律意识,提高全民财政法律素质,营造良好的财政法治环境。近几年,我局组织开展了多次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财政普法宣传活动。为使宣传教育落到实处,我局着重在宣传内容、宣传形式上求突破,努力追求宣传成效的最大化。

一是宣传内容上体现针对性。坚持贴近工作实际,贴近时代发展,贴近基层群众的原则,在不同时期,针对不同对象选择宣传内容。对财政干部组织学习宣传,坚持面广量多;对行政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则以《政府采购法》、《预算法》、《会计法》、《税收征收管理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为主要内容;对广大的财会工作者则以《会计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为宣传重点。

法制建设工作总结


XX年,罗江县妇联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县司法局的业务指导和配合下,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以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为主题,以加强妇联自身建设为保障,进一步深化 “妇女儿童权益维护行动”、“和谐家庭创建行动”,“妇女创业就业促进行动”、不断提高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能力,团结带领广大妇女为建设“幸福家园”和实现“十二五”发展良好开局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为把普法维权和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县妇联坚持把普法维权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单位工作的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成立了普法维权领导小组,由县妇联主席任组长,副主席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并坚持定期研究、检查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各镇妇联成立了普法维权协调小组, 村、社区根据实际分别建立了相应的机构。

二、建立普法维权骨干队伍和基层维权阵地工作网络

建立了县镇两级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坚持妇联干部担任陪审员和各级调解员制度,从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大案要案的督查等方面入手,形成全方位立体维权格局,真正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县、镇都建立健全了信访部门,配齐了专兼职普法维权人员,规范了接待处理制度,建立健全了妇女法律援助站(点),建立健全了基层维权阵地网络,建立反家庭暴力机构及各种形式的社会化普法维权组织15个,开通了维权咨询热线12338。

三、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妇女普法维权干部经常深入镇村、社区、家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妇女群众依法维权的能力。

1、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结合“三下乡”、“五进”和“三八”妇女节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与县司法局等单位一道依托法律援助机构,以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和援助为主要形式,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三八”维权周活动。大力的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罗江妇女发展纲要(XX—XX)》、《罗江儿童发展纲要(XX—XX)》、《土地承包法》等重点内容。

2、积极配合政法机关开展“严打”、“禁毒”、“民间纠纷”等专项治理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群防群治和安置帮教失足妇女工作,切实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帮助。

3、充分发挥妇联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以家庭为特色的传统优势,拓展新思路,探索新方法,寻求新突破。一是以文艺活动为载体,宣传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各级巾帼文艺队自编自演小品、舞蹈、快板等,将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文艺演出之中,增强宣传教育的群众参与性,取得明显效果。二是以学习型家庭创建为契机,普及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开展学习型家庭创建活动,散发法律法规学习资料,全县各级妇女组织共发放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读本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送法律上门服务,鼓励家庭成员互帮互学,使法律知识深入千家万户。三是以培训为手段,加强妇女干部及妇女群众的法律知识培训。7月12日,邀请了经济学博士,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副校长,四川省“三八红旗手”吴兆华博士和县司法局的普法员易礼全老师授课,吴博士就“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幸福家庭”进行了形象生动的讲解;易礼全老师就妇女儿童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以案例的形式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述。各镇、村妇女干部和县级机关各部门妇委会主任、妇代小组长以及各镇、各部门的分管领导近200人聆听了讲座。通过培训,建立了一支思想素质高,法律意识强的干部队伍,增强妇女干部法律素质和普法能力。

四、调研研究,推动普法维权工作

积极开展有关妇女儿童权益热点难点问题的调研;积极配合并参与人大、政协、政府职能部门有关妇女儿童权益的执法检查、视察、个案监督等,推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制定和执行。

五、建立普法维权示范点

各镇根据实际情况,层层建立了普法维权示范点。按照“三个十万行动”实施方案,从构建法制化维权工作平台入手,不断探索具有时代特色的妇联维权工作新路子,今年以来,实现妇女普法宣传教育6000人次;各镇妇联均成立了信访工作协调小组,全县开通妇女维权热线11条;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今年县妇联接待来访妇女儿童60余件次,三级妇女组织信访接待件达1650余件次,实现了妇女投诉案件办理率100%,办结率95%以上;各镇均建立了妇女法律援助组织,提高了妇女群众知法、守法、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全社会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能力,构建了社会化维权网络,促进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稳定。

六、干部职工带头学法守法

我会干部认真参加县委党校和群团支部组织的各种法律法规学习,参学率达100%,参加学法测试合格率达100%。通过参加培训和自学,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群众法制观念增强、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权自觉性明显提升。未发生干部违法违纪现象。今年县妇联荣获县司法局表彰的“五五”普法先进集体荣称号。

2015年社区法制建设工作总结范文


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扎实推进社区民主法治建设

xx社区位于长江北路和伯渎港河交界处,距市中心3.5公里。社区常住人口10000余人,流动人口xx00余人,下辖厂企单位56家。近年来,社区按照中央提出的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创新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扎实推进社区民主法治建设,有效促进社区的三个文明建设。社区先后荣获全国城市体育先进社区、全国文化先进社区等国家级荣誉7项,xx省文明社区、xx省民主法制示范社区等省级荣誉23项,xx市堡垒党总支、xx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市、区级荣誉80多项。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认真实行民主自治,着力提升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社区坚持从建组织、定规章、强监督等方面狠下功夫,不断提高社区民主自治管理的法治化水平。一是建立健全社区民主管理组织体系。社区建立和完善了以社区党总支为核心,以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业主大会、社区四方联席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事务顾问团为主体的社区民主管理组织体系。每月召开一次社区四方联席会,讨论议定社区内的阶段性重大问题,针对居民在生活、居住、社区需求方面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研究解决措施办法;每季召开一次社区事务顾问团会议,发挥社区事务顾问团的协商、议事、监督的工作职能;每半年召开一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审议社区居委会工作报告和年度计划,对社委会各项工作以及社区工作者进行评议,研究决定社区重大事务。二是制订和完善社区民主管理制度。社区制订了《社区事务工作站工作职责》、《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社区“居务公开”制度》、《社区“四方联席会议”制度》、《社区“四方”分工负责制度》、《社区联席会议工作通报制度》、《社区自治章程》、《居民公约》等各项规章制度,有效保证社区各个组织、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三是健全社区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社区完善了“事务顾问团”、“四方联席会议”活动机制,将社区知名人士、民主党派、居民代表、驻区单位代表等人员纳入到社区事务顾问团,增强社区居民和成员单位对社区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通过“社区事务意见征询表”收集社区居民对社区工作的意见和建设,以及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根据排查时间表及时处理,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反馈。社区事务顾问团先后就“社区雨污分流”“社区停车位改造”、“文明养狗”、“社区绿地的分片包干管理”、“社区汽车智能化管理”、“社区文体场所改建”等议题展开讨论,并将协商、讨论结果公布在社区中。
二、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居民群众的法律素质
近年来,社区大力加强法制建设,不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着力营造学法用法守法氛围,社区居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素质进一步提升。一是加强法制宣传阵地的建设。依托社区事务工作站设立了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接待联络点,并开设妇女维权、法律宣传、价格法规等法律宣传角,让法律服务走进社区、贴近百姓,使社区居民在有法律服务需求时能及时、就近得到帮助。每月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六定期组织法律志愿者和法律专业人员进入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法制教育、民事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以社区法制学校为基地,聘请专业法律工作者担任普法宣讲员,每二个月为社区居民上一堂法制教育课,讲解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法律常识、禁毒知识等,为居民群众提供了学习法律的场所;聘请上海《新老娘舅》柏万青为社区人民调解特别法律顾问,提高了社区调解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在社区图书室设立法律之窗,有近xx0册的法律书籍和10份报刊杂志、法制宣传资料供社区居民阅读; 设立社区法制宣传专栏,开辟社区“廉和园”,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性和导向性,定期将国家新出台的,与社区居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编写宣传材料载入专栏,内容涉及到“残疾人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包括今年即将出台的“侵权法”等,让社区居民随时都能学到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二是加强社区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根据社区居民需求,建立社区法律志愿者服务队伍,目前社区有法律志愿者60余人,有效保证社区法制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xx年,社区以培训的方式组织居民小组长、青少年、党员志愿者、计生信息员、城管巡逻队员等学习了《物业管理条例》、《交通安全法规》、《党章》、《艾滋病防治条例》、《xx省计划生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食品安全法》、《妇女维权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登记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相关条例共xx次,共计参与人数超过xx00人次。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采取文艺演出、青少年摸拟法庭、庭外调解、法制图片展览、法律咨询服务、法律个案服务等形式,为居民群众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在社区每年一届的“和睦节”上,通过将社区普法宣传典型事例编写成文艺节目,用小品、说唱等形式表演出来,使法制教育融于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娱活动之中,增强了宣传、教育的效果。xxXX年社区自编说唱《纳税为民共和谐》、歌伴舞《和谐家园法捍卫》在“第三届中国xx法制建设”文艺演出中荣获三等奖;xx年说唱《和谐xx和谐风》获得了新区文艺汇演优秀演出奖。
三、狠抓综合治理工作,着力提升社区和谐文明度。坚持把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工作与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紧紧围绕“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人民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扎实开展社区治安防范与重点整治,有效地遏制了各类案件的上升势头,实现了“四无”目标。一是健全社区治安防范组织网络。社区组建了70人的治安巡防志愿者队伍,在社区逐步形成以社区民警为骨干,以社区治安巡逻队、专职保安队为基础,专业队伍与群众相结合,人防、物防、技防并举的群防群治体系,共同维护社区稳定,保障居民安居乐业。二是大力加强安全防范。制定了《社区安全管理制度》、《社区安监员职责》、《社区安全领导小组职责》、《社区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职责》、《安全工作例会制度》、《社区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社区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制度》、《社区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统计制度》、《社区应急救援制度》以及派所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各自的安全工作制度,每月的18日定期召开社区安全委员会碰头会,在社区三个主要出入口内设有专用或兼用的安全文化宣传栏,并通过社区网站、居民小组长会议、每月社区志愿者服务日等积极开展安全防范宣传。三是认真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社区聘请有普法辅导员,定期为青少年学生讲授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把法制教育作为青少年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广泛组织开展法制教育读书活动、演讲比赛和法律知识竞赛等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与新区法院联合举办青少年模拟法庭,让青少年当法官来庭审,提高青少年学生学法兴趣和法律实践能力;让学生直接参与了“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和禁毒宣传日活动,通过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引导学生认识到违法犯罪的危害性,提高了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了自我保护能力,树立了良好的法制观念。
几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在社区广大居民群众的支持帮助下,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工作取得较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仍存在不少问题,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大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力度,努力提高居民法律素质和社区法治管理水平,着力构建幸福、和谐、文明的新型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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