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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2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不管我们是学习,还是工作中,总会有写总结的时候。总结就是过去时间做的事的总检查、总评价。每次写下总结,我们就多了一份感知与思考:我们的价值就是为自己同时也为他们产生价值。那么我们在写总结时要考虑什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精神,立足于“防大隐患、防大事故”,狠抓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全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全系统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安全隐患得到了有效治理,为我区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健康、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一) 抓组织领导,健全安全生产百日督查网络

局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督查工作方案,对全系统的安全生产目标进行认真分解、细化,进一步健全了安全工作网络。一方面发挥职能科室和所属单位的监督作用,通过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齐抓共管的格局;一方面实行“零报告”制度,所属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做到,定期向局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二)抓宣传教育,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

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我局充分利用墙报、专刊、横幅、网络、编发《城建情况》等,加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我们先后组织了两次《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组织开展了一次消防知识讲座。做到“三结合”,即,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与贯彻上级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精神相结合,与城建城管工作相结合,与推进和谐机关建设相结合,干部职工的安全知识不断丰富,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全局上下形成了人人关心、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抓奖惩落实,稳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在建立健全严格的管理制度、奖惩制度、责任事故处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同时,我们实行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用奖惩制度的落实来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以科学合理的管理态度来推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力地促进了全系统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了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四)抓应急预案,确保安全责任事故为零

在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中,我局在强化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责任意识的基础上,制定了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充分调动局机关党支部、纪检组、联合工会等方面的力量,促进各项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确保全系统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五)抓隐患治理,提高街巷市政设施完好率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排水设施管理,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4月至7月,我局在加大对街巷市政设施日常巡查的基础上,重点在奥运圣火传递前夕、五一、学校暑假前夕等时间段,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中心城区区管道路、排水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维修、更换各类窨井59座(个、次),新设污水井15座,疏挖下水管道1.2万余米,提高了街巷市政设施的完好率,消除了市政设施的安全隐患。

(六)抓施工管理,及时解决施工难题

为保证施工安全,我们在组织施工过程中,严格实行跟班管理,加大对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的教育,及时解决施工难题,化解施工风险,确保了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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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各项工作,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XX〕2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XX〕91号)精神,从5月上旬开始到8月上旬,全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指示,有力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市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在近4年持续下降的基础上,仍保持全面下降态势。1-6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1993起,下降25.3%,死亡424人,下降10.5%,受伤1815人,下降37.1%,直接经济损失2142万元。下降3.82%。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市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措施有力,进展顺利,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领导重视,周密安排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市长蔡奇在《杭州日报》专门发表了“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署名文章,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提出了要求。市政府两次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市委常委、副市长沈坚更是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紧紧抓在手上,亲自组织、安排部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4月30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察专项行动的的通知》(杭政办发电〔XX〕18号),要求全市全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切实做到四个100%,即市政府13个区、县(市)督查100%,各区、县(市)政府对辖区内的乡镇(街道)督查100%、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的村(社区)督查100%,对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督查100%。5月4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又下发了《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杭安委办〔XX〕20号),对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5月14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召开各区、县(市)安委会办公室及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会议,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督查组在杭督查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再部署在动员。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行业领域的特点,严格按照全市隐患排查治理分组部署情况,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和隐患治理力度,保证了隐患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和落实到位,形成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合力。各地、各相关部门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方案,由主要领导亲自负责督查行动的组织实施,分管领导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有力推动了百日督查全方位开展。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市政府两次召开安委会(扩大)工作会议,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根据市政府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的要求,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杭安委办〔XX〕24号)和《关于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具体安排的通知》(杭安委办〔XX〕27号),制定了我市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根据方案的总体部署,全市开展了三个层面的督查行动:
一是区、县(市)综合督查。各区、县(市)根据全市督查行动安排,全力推进辖区督查行动的开展。各区、县(市)由安委会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开展了对街乡政府、行业部门的督查。如上城区对全区32家责任制签约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对3家未及时进行整改的行业主管单位通报批评。江干区围绕“三个百分百”组成3个督查组,在交通安全、危化企业、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萧山区从6月11日起,组成9个督查组到各镇街场,进行高标准、严要求的监督检查。6月16-20日,临安市政府组成10个督查组对全市各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督查。市城建投资组成8个督查组,对系统内重点单位和重点工程进行督查,对发现的22处隐患进行通报批评。市商业资产经营公司对所属21家重点公司近30个重点部位进行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及时消除隐患。

2014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范文


根据省、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本县特点,切实做到全面自查,不留盲点,深入督查,不留死角,“百日督查”工作有条不紊,现阶段情况
一是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百日督查”重要内容和举措,及时报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进展,接受社会和媒体的全面监督。
二是明确责任,建立了督查工作机制。依照“县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职责分工,成立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业企业等二十个专业安全生产督查组,并制定了专项督查方案,对全县各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百日督查,同时县政府成立了以政府办牵头、监察局、安委办参加的综合督查组,从XX年6月23日-25日对全县各乡镇、各行业的“百日督查”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情况以石府办字[XX]220号通报全县,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县主要领导掌握情况,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突出重点,全面深入。“百日督查”工作经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对乡镇渡口、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等重点行业和一些容易疏忽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部位,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确保了百日督查真正取得实效,不走过场。全县共查出一般安全隐患179条,整改312条,整改率达98.5%,有效防止了事故发生。
四是在7月底至8月5日前采取以县安办牵头、有关部门参加对重点行业进行重点督查和二十个专业安全生产督查组交叉对各乡镇、部门进行督查,坚决杜绝隐患排查走过场、隐患治理责任不落实,“奥运”期间,县安监局将对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化品三大高危行业专门下发文件,具体部署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并加大现场检查监管力度,确保“奥运会”期间的安全生产。
五是通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制度。凡是隐患排查走过场对存在隐患未发现或未作出治理处理的,必须追究排查人员责任;凡是隐患治理责任不落实的,必须追究分管负责人责任;凡是隐患治理不到位的企业不准正常生产;凡是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实行停产整顿;凡是隐患治理不及时、不到位引发事故的,必须依法追究排查治理责任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是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县政府拨付专项资金15000元,确保了专项整治经费。

2016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范


根据省、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本县特点,切实做到全面自查,不留盲点,深入督查,不留死角,“百日督查”工作有条不紊,现阶段情况
一是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百日督查”重要内容和举措,及时报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进展,接受社会和媒体的全面监督。
二是明确责任,建立了督查工作机制。依照“县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职责分工,成立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业企业等二十个专业安全生产督查组,并制定了专项督查方案,对全县各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百日督查,同时县政府成立了以政府办牵头、监察局、安委办参加的综合督查组,从xx年6月23日-25日对全县各乡镇、各行业的“百日督查”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情况以石府办字[xx]220号通报全县,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县主要领导掌握情况,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突出重点,全面深入。“百日督查”工作经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对乡镇渡口、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等重点行业和一些容易疏忽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部位,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确保了百日督查真正取得实效,不走过场。全县共查出一般安全隐患179条,整改312条,整改率达98.5%,有效防止了事故发生。
四是在7月底至8月5日前采取以县安办牵头、有关部门参加对重点行业进行重点督查和二十个专业安全生产督查组交叉对各乡镇、部门进行督查,坚决杜绝隐患排查走过场、隐患治理责任不落实,“奥运”期间,县安监局将对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化品三大高危行业专门下发文件,具体部署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并加大现场检查监管力度,确保“奥运会”期间的安全生产。
五是通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制度。凡是隐患排查走过场对存在隐患未发现或未作出治理处理的,必须追究排查人员责任;凡是隐患治理责任不落实的,必须追究分管负责人责任;凡是隐患治理不到位的企业不准正常生产;凡是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实行停产整顿;凡是隐患治理不及时、不到位引发事故的,必须依法追究排查治理责任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是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县政府拨付专项资金15000元,确保了专项整治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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