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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2

法律文化节之法律义务咨询工作总结。

当我们的任务完成时,往往都需要写一份总结。写总结有利于我们学习和工作能力的提高。每多写一次总结,我们的大脑就越清晰:我们的价值就是为自己同时也为他们产生价值。那么一篇优秀的总结怎么样动笔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法律文化节之法律义务咨询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短暂而有意义的义务咨询活动终于完美落幕,在老师的热心参与、青年志愿者的共同努力与配合下,志愿者活动顺利完成。此次活动使大家更加明白法律援助的意义,学生参与社会实践、课本与实践结合的意义,也为那些面临法律困惑,需要法律知识的人送去帮助,为我们法学系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让法律更民主化、普及化、人性化、市民化。

这几次义务咨询活动都在忙碌中有序地进行,吸引了众多市民驻足。老师热情专业的讲解使咨询者的双眸刹时间变得眀彻坦然。众多咨询者主动与我们交换了联系方式,纷纷肯定此次活动的价值,并希望我们更多地开展这种活动。赢得了当地居民的热烈欢迎,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此次活动的意义:

1、此次活动让同学们学到了平时在课堂和学校所学不到的知识与经验,了解到了法律对于公民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所发挥的空间越来越广。但是,公民的法律知识并没有随着社会的发展而相应的发展,市民的许多权益还受到不法侵害,他们并不清楚应该如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在此次活动中,我们向市民提供了许多可贵的法律经验,解决他人的困惑同时对我们而言也是一次成长和锻炼。

2、此次活动也增强了同学们的人际交往能力,锻炼了同学们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知识发挥能力。学到了应如何运用自己所掌握的知识帮助他人解决法律方面的困惑,虽然我们所掌握的知识还比较有限,但是我们也意识到我们应利用在学校的机会,掌握更多的知识,有效的解决他人的法律问题,为社会奉献自己的力量。

3、此次活动也很好地将福建工程学院法学系的品牌效益打出去,从每次的义务咨询效果来看,部分群众是通过介绍知晓我们系每两星期将举办一次的义务咨询而前来咨询一些法律问题;当然,从人数来看不多,但是通过多次的义务咨询,慢慢地我们法学系的名字将进入广大社会群众的内心,对于提高知名度有着不错的效果。 WwW.gZ85.COm

不足与一些经验:

1、活动前期准备工作不够充分,各小组任务分配不够明晰,造成部分志愿者比较闲散和懒散,人力资源发挥不够,大部分志愿者非常忙碌,相反部分志愿者无事可做。

2、活动进行期间,志愿者纪律不够严谨,让前来咨询的市民未得到充分的服务与照顾。

3、大部分同学理论知识不足与不专,但它也激发了同学好好学习专业知识的热情与主动性。它需要我们去体验生活,在生活中运用法律途径解决我们所遇到的问题,将法治化的方针深入贯彻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同时更是为了方便更多的人群,讲法制建设往创新性方向发展,更好的建立健全我们的法制体系。

4、很多群众咨询的问题都不一样,涉及的法律专业比较广,以后举行咨询活动,可针对具体人群划分专业咨询点,邀请在自己所擅长的领域的老师进行咨询,避免一些问题无法给出最佳的解答。

总之,此次活动还算是圆满完成,帮助了大量当事人解决诸多法律疑难问题,扩大了我们法学系的社会影响力,使得多数人了解法律援助事业的宗旨,知道了我们法学系开办义务咨询的宗旨。问题虽有不少,但经过全体会员的努力,克服多重困难,使法律义务咨询逐步走向成熟,相信在今后的活动中,将会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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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社会实践总结


18日的活动主要分为两块,一块是农民工的街头法律咨询,一块是院落服务,这两块服务已经进行了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其实本身做这些服务并不是最初的目的,因为我负责的是打工妹项目,最终是想通过这两种方式认识更多的打工妹,为以后的活动开展提供资源和途径,以目前的结果来讲,毕竟内地人适应这种服务还是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在活动过程当中参与进来的打工妹很少,我想还需要更长的一段时间!

街头法律咨询主要是通过展板和设咨询点的方式来进行,为那些需要法律咨询但却没有经济能力的人提供便利,效果还是蛮好,开始的时候由于时间太早,加上中午太阳很大,很少有人过来看我们的宣传展板,随着人流量的增加,过来看展板和咨询的人也开始增多,因为我想着以后的服务尽量晚一点开始,并且配上宣传册,以方便他们阅读和珍藏,我们所请的咨询老师提到我们这样做下去永远做不大,可用的资源太少,宣传很不到位,只能小打小闹的那种,我也觉得自己做活动历来都是在有限的资源内,从来没有想到去向外界寻求资源,虽然有很多的想法,但很多都因为资金的缘故被搁置了,所以,我想着以后做策划书,向外界拉赞助,如红十字会,医院等,开始尝试着去做,这又是我项目的一个转折点!

院落服务还是和小朋友玩游戏,这次不同的是有很多的大人来观看,虽然他们并没有参与到我们的服务当中,很显然他们对我们的服务很感兴趣,只是游戏设置有点不太符合小孩子的特点,他们很多都不能理会,所以,以后的游戏尽量简单一些,关于院落服务这一块,我还没有想出新的办法能让大人也参与进来,可能有挑战性的游戏要好一些,中秋节的时候我想在这个院子里面做猜灯谜,大人的参与度就高一些!

社工在内地开展还是有些难度,还是要慢慢来,慢慢的改变,争取做到活动最终的目的,不过在这个过程和变化中,也是有很多人在受益,很开心!

法律咨询心得体会


法律咨询心得体会一:法律咨询心得体会

在周六的上午,我们来到映雪长廊,做好今天有关宣传的准备工作,由于天气比较冷的原因,所以到了九点我们才开始户外宣传。我们选在全国普法宣传日之前的周末来举行这次法律咨询活动,也正好验证了我们这次实践活动的主题是与法律息息相关的。此次活动的目的主要是要是向山东建筑大学的同学宣传有关法律保护和有关法律条纹条规处罚规定,让公民进一步参与到发制社会,提高我国人民的法制观念。

在宣传活动中,人们的表现不一。有的同学欣然接受而且还会问两句有关法律咨询方面的话,有的同学则表现的比较冷漠。造成这么大的反差,我觉得应该是我们公民认为与自己有关的才会去接受,与自己无关的则抱着一种漠不关心的态度。

在这次的法律咨询的实践活动中,我感受到有很多人对法律咨询都并不了解,甚至存在误解,许多人排斥法律咨询,认为法律咨询就是劝说别人的,就好像与人辩论。有些来访者把法律咨询师当做“救世主”,把自己的所有心理“包袱”丢给他;有些人觉得法律咨询是要为他们开药治疗的;有些人觉得法律理咨询就是会为他们提供解决问题的建议等等。由此可见,在我国社会各方面还不发达的今天,我们青年学生乃至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还需进一步的提高。

虽然最近几年,国家不断加强普法宣传的力度,人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作为国家的一些最根本的制度还不是很完善,各单位由于相互的制约和利益的牵扯,致使一些法律法规不能落到实处,严重阻碍了我国的法制化进程。我国仍需加强法律咨询的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了解和接受法律咨询,并懂得主动求助法律咨询机构的帮助。我们知道一个法治社会,必然需要知法、懂法 、维法、护法的现代公民,遵守法律从根本上说,是符合觉得多数公民的愿望和利益的。广大公民是法制建设的主题,建设法治国家依然是广大老百姓的事情,自然要依赖老百姓,有赖于公众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的提高。作为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和希望的广大青年大学生,更应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

在咨询过程中,我感觉最深刻的是,书到用时方恨少。我们除了要掌握课堂的理论知识,还应通过多种途径汲取更多的专业知识,不仅正确把握好法律咨询的工作流程,更要灵活地应用到实践中。同时,我觉得很多细节都会对法律咨询的过程产生影响的,例如礼貌、咨询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衣着打扮等,这些都值得我们引起重视。通过一上午的短暂的实践活动,让我对法律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熟悉,让自己更加明确了今后学习的目的和方向。这次实践活动说短不短,说长不长,从中我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和做人的道理。

大学生最缺乏的就是经历和经验的积累,要真正提高心理咨询的水平,多参与实践,总结经验是很有必要的。大学是一个小社会,我们不再是象牙塔里不能受风吹雨打的温室花朵了,我们要不断的参与到社会实践的活动中来,它会让我们开阔眼界、了解社会、深入生活,回味无穷。了解社会,服务社会,投身到社会实践中去,才能使我们发现自身的不足,为今后走出校门,踏进社会创造良好的的条件。才能使我们学有所用,体现当代大学生的自身价值。

法律咨询心得体会二:社区法律咨询心得(1242字)

我是2011级法学一班的一名学子,法律只有从理论融入到实践中,才能发挥它的根本作用。我们作为法学学子,最重要的就是如何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为了让我们的知识更实用,也为了尽我们的力量来帮助社会弱势群体。2014年4月1日,我们班的同学在老师的带领下,深入江大园社区,为社区居民开展了一次义务的法律咨询活动。在老师的热心参与,同学们的积极配合与努力下,我们顺利完成了此次活动。我们收获颇多。

此次咨询活动的意义与亮点

(一) 合理安排,组织严密

为了这次咨询活动的顺利进行,我们事先做了充足的准备。提前几天就与社区居委会取得联系,通过与他们的合作使我们的活动开展更为顺利。在3月31日下午,我们就深入社区,通过发放宣传单的方式让社区居名知道这次活动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并让他们了解到我们针对哪些方面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还拉了横幅宣传。我们将全班的同学分为不同的小组,分别设置了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人身侵权等多个组别,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职责。我们对每一个咨询者都作了登记,涉及到各个领域的问题。

(二) 内容贴近生活,体现当今热点

我们在位居民提供法律咨询的同时,还摆了很多展板宣传热点的法律问题,如新消法中的一些热点问题,积极与他们的生活贴近。除此之外,我们还免费为他们发放了普法书籍,以供他们更多的了解法律知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三) 服务他人,提升自己

此次活动中,我们为他们讲解了法律知识,也为他们所面临的困境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案。同学们不仅能在这个过程中帮助到他人,同时也使我们的语言表达能力、与人交流的能力得到锻炼和提升。最关键的是,我们拥有了这样的发挥专业知识的机会,学会了如何学以致用。我们走出了校园,不再是停留在书本上纸上谈兵。虽然我们目前的知识依然有限,但我们也意识到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学习资源,多巩固自己的根基,才能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不足与经验

一、 前期因缺乏经验,在工作安排上出现了不合理之处,部分同学

非常忙,部分同学无事可做。当然这与分到的组别有关系。后经调整,得到了有效解决。

二、 大部分同学理论知识不足不专,但这也激发了同学们好好学习专业知识的热情与主动性。

通过这次义务法律咨询活动,使我们这些没什么社会实践的法学学子对当前社会与我们息息相关的经济与法制状况有了初步了解,同时,也让我们的专业知识得以运用,并锻炼了我们的实践能力与口才技能,为将来走上社会迈出了重要一步,也使我们更了解社会主义法制。在老师和同学们的共同努力下,我们获取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顺利完成了此次活动,也实现了这次活动的目的。

通过这次活动,我们让社区居民知道了法律其实离他们并不遥远,也让他们深刻的体会到法律在日常生活中发挥的重大作用,相信我们的行动虽然微弱,但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法治进程添砖加瓦。法律服务是一件看似简单的事,但要做好它,就要求我们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还要有丰富的社会阅历。这样,才能赢取别人的信任,不会认为你只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孩子。所以,实践出真知,我们要不断的参与到社会磨砺中,才能成长。

法律咨询心得体会三:法律咨询暑期社会实践体会(1400字)

今年暑假参加了一个暑期社会实践队,本是一般的团队,都是为了出来玩拿到学分就行了的,所以本来就没有什么实质的活动可言.但是我们还是有一次活动值得去体会一下,虽然我在这次活动中只是一个扛大旗的人.

7月8日,我们时间队在一个社区搞了一个关于“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的是实践活动.活动的内容是发放有关法律常识的传单,为居民提供一些法律咨询.

在咨询上,有一个大妈咨询了一个关于“自留山”的问题,这个问题不是自留山承包问题,而是自留山转让金分配的问题,也可以说就是一个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大妈叙述说,她是丧偶再婚,现在,第二个丈夫以为女儿批地基唯由骗她离了婚,在其他财产分割上都是一人一半,但是她前夫在他们结婚前(离婚前他们已经结婚20几年了)承包的自留山转让金分配上以她没有自留山为由拒绝分割自留山转让金.我们团队的一部分人认为,她确实没有资格分配其前夫婚前承包的自留山的土地转让金,因为她没有土地的承包权,不应分的其前夫的个人财产(他们认为自留山是其前夫一个承包行为,转让金是其个人财产;还有人认为自留山不是农村承包经营权的范畴,是集体分给个人私有的).大妈的咨询也是从她是否有对她前夫婚前的自留山的权利.但是我个人认为大妈有资格分割这一部分的财产,但是不能从是否有对其自留山的权利出发去支持其对财产的分割(自留山的性质以及在本案中婚前个人承包的土地是否可以作为婚后夫妻共同承包的,我不清楚,我想这个问题应该有所研究),应从自留山转让金直接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发要求分割财产.

我认为这个直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坚鉴定问题要好处理些,我们不应该把问题放在自留山的承包权上,应该看到的是钱,自留山转让金---这钱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关系存在期间转让的);我认为实是夫妻共同财产,理由:(《民法通则》意见)第43条规定在夫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民法通则》意见)第42 条:一公民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承包的农村承包经营户,用家庭财产共有投资,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的,其债务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入;(3)知识产权的收入;(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18条第3款规定的除外;(5)一方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的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的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在本案中自留山虽是婚前个人承包.《婚姻法》第17条第2项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范围,归夫妻共同所有.

本案中当事人双方在结婚时没有明确是个人行为且婚后共同经营,经营收入应是用于家庭生活所用,并且转让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行为,夫妻共同商议的结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符合《婚姻法》第17条第2项的规定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我认为大妈具有分割该部分财产的权利.

根据上面的我想到了:人之为学,在于活学活用,在于开拓,在于发展;做学问或学习不应该死记硬背,不应该漂浮,自大,更不能打肿脸充胖子,不能嫉妒,不能虚浮.学习,重在活,重在用,重在心静与所究.

在上面我说的我自己也还差很多很多,在很多地方还要努力去完善自己的学习.

社区文化节总结


社区文化节总结

色彩斑斓的舞台,绚丽璀璨的灯光,优美欢快的歌曲,热情洋溢的舞蹈,诙谐幽默的小品,变幻莫测的魔术……台上演员一板一眼,倾情表演,台下观众翘首欣赏,如痴如醉。

刚刚过去的这个盛夏,历时近2个月的全市首届社区文化节在4个社区成功举办,66个精彩纷呈的节目轮番上演,给社区居民们献上了一场场文化盛宴,

点燃起对幸福新生活的美好憧憬……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我市社区建设规模不断扩大,社区居民人数迅速膨胀。楼层越来越高了,绿化越来越靓了,但是彼此的陌生感似乎依然像一条鸿沟横亘在邻里之间,文体娱乐活动的缺失导致城市社区生活依然单调而乏味。为了破解这个难题,大力繁荣社区文化,丰富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市委宣传部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文化强市的工作部署,以加强社区文化建设为突破口,于7月初精心策划筹备了我市首届社区文化节,在城区4个街道的4个社区分别举办了大型文艺演出。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社区主办,居民为主体,自编、自导、自演,搭建普通百姓展现自我风采的舞台,从一开始就被定位为本次社区文化节的创新形式,也成为其深受居民欢迎的根源所在。

活动之初,承办活动的4个社区,都曾担心居民积极性不高,节目难以征集。可没想到,海报一出,应者云集,居民参演的热情超乎想象。在善南街道荆善南苑,一名11岁的小女孩因申报的节目与其他节目重复而没有通过初选彩排。

她却跑到社区党支部办公室缠着书记不放,表示不让登台决不罢休。社区最终只好专门策划了一个集体节目,让她如愿登上舞台,和其他几个小朋友合唱了一首歌曲《让我们荡起双桨》。

据统计,整个社区文化节期间,全市参演居民多达500余人,其中年龄最大的70多岁,最小的年仅4岁。原本很少交流、相互陌生的社区居民,因为登上社区文化节的舞台而被大家所认识、所熟知,甚至成为家喻户晓的“社区明星”--滨江花苑年仅4岁的徐悦纯表演的《小媒婆》妙趣横生,笑料十足;北辛街道许培玲老人的《鲁绣展示》技艺精湛,叹为观止;刚刚步出大学校门的魏庄社区居民聂坤担当了节目主持人,展现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文化素养……

正是给了居民成为主角的舞台,居民才回馈了舞台无限的精彩。无论节目质量如何,无论表演是否专业,居民们都会因为亲人的登台而倍感亲切,因为看到街坊邻里的表演而欢欣鼓舞。

在首届社区文化节策划之初,我市就确立了一个鲜明的主题--“同住一个社区,共建幸福家园”。活动组织中,各个社区紧紧围绕这一主题,着力在节目筛选、内容编排上下功夫,巧妙融入和广泛传播家庭和睦、邻里团结、互助互爱、共驻共建的生活理念,使一大批贴近生活、思想深刻、教育性强的精彩节目呈现舞台。

荆善南苑一群孩子们编排的情景剧《游子吟》,深刻地诠释了父母对子女的恩情,催人泪下,感人至深;魏庄社区居民表演的国学手语《跪羊图》,演绎了孝文化的内涵,让台下观众深受感染,强烈共鸣;《争爹》、《除尘》、《家乡美》、《感恩的心》、《婆婆也是妈》、《家和万事兴》……众多节目向人们传递着爱国爱家、尊老孝老、文明礼让、感恩奉献的思想,让社区居民在得到艺术享受的同时,又受到潜移默化的思想教育。

荆善南苑居民57岁的徐明老人在表演独舞《万泉河水》之后意犹未尽地说:“社区文化节既活跃了社区氛围,又增进了邻里之间的情谊,我们每个人都会为幸福家园建设尽一份力。”

节目演出中,亲人同台,邻里同台,社区居民与物业管理人员同台,一幅幅演绎亲情、恩情、邻里情、集体情的和谐画面驻留舞台;活动组织中,物业公司鼎力支持,社区幼儿园、卫生服务站积极参与,经营商户踊跃提供免费化妆等便利服务,一股股暖流汇集起来,共同描绘了一个个团结和谐的温暖画面。

今年以来,实施文化惠民利民工程被市委、()市政府列为加快建设文化强市的重要内容,而举办社区文化节,正是落实文化惠民的一项创新举措。

为充分体现惠民原则,本届社区文化节,市里联系中广有线**滕州分公司赞助了舞台、灯光、音响的全部费用;部分文化企业为参演人员提供了图书、学习卡、电影票等丰厚奖品。演出过程中,各社区还精心安排了有奖知识问答,让居民们了解到更多的历史文化、社区文明、安全知识等。

社区居民在参与文化活动的过程中体验到了快乐,感受到了幸福,增强了对社区家园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正是这种政府规划指导、社区具体组织、居民积极参与、社会力量支持的组织模式,让社区文化节显示出了强大活力。

人人参与文化活动,人人享有文化成果。全市首届社区文化节,因其形式新颖、主题鲜明、惠民利民,得到社区居民的普遍认同和广泛参与,已成为我市文化建设中的一项品牌活动、亮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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