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故乡》的读后感6篇

发布时间: 2023.02.03

作品中那些情节使人印象深刻呢?重新读了一遍作者写的作品,心里有了一些新的感悟,把这些新的感悟,新的见解正确的记录进读后感是至关重要的。下面由我们帮大家编辑的《《故乡》的读后感》,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故乡》的读后感【篇1】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鲁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故乡》的读后感【篇2】

我带着激动又崇拜的心情读了冰心写的这篇《我的故乡》这篇散文,我觉得这篇散文写得太好了。当我读到“假如我的是一棵大树,他的第二代就是树枝,我们就是枝上的密叶,叶落归根,而我们的根是深深地扎在福建横岭乡的田地里的时”,我仿佛身临其境似的。我又读到他们说:“横岭乡小,总是受欺侮,如今族里出了一个军官,应该带几个兵回去夸耀夸耀。父亲恭恭敬敬地祭祖,但是他没有兵,也不可能带兵”。我还记得父老乡亲们送给父亲一个红纸包的见面礼,那是一百个银角子,合起来值十个银元。但是他一个铜子也没有收,也跟这个军官去祭祀了。这句话让我感到文中的父亲连整整十个银元都不要,他真是大公无撕。这让我想起了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酒肉情这句古话。我又间接读过了楹联,就是海阔天高气象风光月霁襟怀,知足知不足,有为有非为等等,上面还有祖父写的对联,我觉得他就是我学习的榜样。我觉得这些对联写的特别好。当我读完这篇散文时,我仿佛进入了梦乡,回想起我的家乡,虽然不是三面环山,但是对我来说已经挺满足了。读了这篇文章,我终于明白了作者写这篇文章的原因。原来不仅是对故乡的景色描写,更是表达了作者喜爱故乡,怀念故乡的思想感情。

《故乡》的读后感【篇3】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闰土身上,我看出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苦难的生活,我为我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而感到幸福。

故乡读后感6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故乡》的读后感【篇4】

读了《故乡的榕树》,我的心像鸟儿一样飞过,飞过蔚蓝的天空,洁白的云朵,栖息在柳枝上。我仿佛看见那弯曲的树干上爬着伙伴;那春天抽出的嫩叶中露珠在朝阳中闪闪发光。

我的怀念如同颗颗雨露,掉在柳树的嫩枝上,向下流淌;打在清澈的池塘里,激起回忆的水花,给花草洗去时间的尘土,让鱼儿跃出水面,飞溅起洁白的浪。汩汩的流水带走了我小时候的故事,那些事情就像柳树的叶子那么多。七八岁的时候,老家的河边是有两棵大柳树。一棵就是现在高大挺拔的插天塔,而另一棵是

我卷了个哨笛,起劲的吹着,从那单调而淳朴的哨音中,我听出了浓浓的乡土情。

一个人谁没有一个故乡呢!对于故乡的留恋,或是说一些回忆,恐怕也全是人人少不了的,或是说一些回忆,恐怖耶全是人人少不了的。何况是身处异地,缕缕不绝的常常是对家的思念。

想家的时候,总是会忆起一些具体的场景,或许是故乡常见的一种食物,村边的一刻树、一条河、也可能是一次庙会,一场秋雨。家乡的山川草木,风土人情并不会随着时间而流逝,相反,离乡越久,那些人和事仿佛早已刻在人们的脑海里。身处异地他乡,偶然间的一瞥,心中都会出现浓浓的乡情。而这篇黄河浪的《故乡的榕树》围绕与树有关的人和事来写。抒情的语调中融入了对故乡深深的眷念。然而,当我读完这篇文章后,它深深地勾起了我对家乡的浓浓的思念

《故乡》的读后感【篇5】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一部看似没意思的书,却深深的刻在我的脑子里。我久久回忆着这本书的内容,看书时的感觉久久不能散去

主人公小比利从小最大的心愿是拥有一对猎犬,但由于家里太贫穷,他的爸爸妈妈尽管很爱他,还是无法满足他的愿望。不过比利并没有因此抱怨爸爸妈妈,他通过自己两年的艰苦劳动,凑足了四十美元,并千里迢迢赶往陌生的城市里,买到了猎犬老丹和小安。正是这种坚强不屈的毅力,让小比利实现了自己的第一个梦想;让他走上了成功的第一步。之后,他天天带着老丹和小安去打猎,挣了很多钱。再看看老丹和小安,这两只猎犬胜过多少拥有贵族血统的名贵犬,这两条个子小巧行动灵敏的猎犬是比利最好的伙伴。这个奇妙的组合非常坚强、有默契,老丹的勇猛、坚持不懈与小安的敏睿、灵巧互补,给比利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使他的童年充满了彩色的回忆。同时,比利也在其中尝到了死亡的滋味:鲁宾的肚子被斧头插进,死亡了。老丹和小安为了保护比利,在同山狮的激烈战斗中负重伤,老丹无奈离去了,小安也伤心的绝食而死。但,在这悲伤的时刻,奇迹发生了:天使将红色羊齿草的种子播撒在两只猎犬的坟墓间,美丽的红叶为老丹和小安的灵魂之间架起一座鲜艳的桥;更让比利坚信,老丹和小安是上天赐给他的礼物,一开始他能得到那本杂志是上帝的帮助;之后他能赚到钱是上帝的帮助;他遇到大兵是上帝的帮助;后来他能赢的两个奖杯也是上帝的帮助

看完这本书,我再也忍不住夺眶而出的眼泪,心里难过极了!是为猎犬难过?是为比利难过?我也说不清。看到小安和老丹为了救自己的小主人,不惜一切与凶猛的山师搏斗,生命不管了;伤痛不管了;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主人!保护主人!人狗情深啊!我想:现在,还有同学和狗之间这种深深的友谊吗?没有,现在的大家都被电脑所迷惑,放弃了这种美好的友谊。这是不应该的!但为什么上帝赐给他老丹和小安后又要让它们重变成天使呢?为什么上帝要给比利的童年增添一段痛苦的回忆呢?我又想。看来上帝是想让比利知道,童年是短暂的,要让童年更加美好,就必须有友谊,要对所有生命微笑,和所有生命成为朋友,就是童年的正确做法。

同学们!童年是短暂的;童年是美好的,让我们像比利一样,与狗好好相处,与同伴好好相处,为自己,为大家,创造一个美好的童年吧!

《故乡》的读后感【篇6】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书中主要讲了一位小男孩比利攒了两年的钱,买回了两只猎犬。两只猎犬忠诚地陪伴比利捕捉浣熊,并在比赛中获得了胜利。可在一次捕捉中,他们遭遇到一只山狮的攻击,老丹为保护比利而死亡,而小安也因此伤心过度而死去。

其中,两条猎狗间的真情深深地感动了我。当老丹为保护比利而失去生命后,它的同伴小安很伤心。小安每天不吃不喝,最后死在了老丹的坟墓前。

老丹与小安之间真挚的感情,让我不禁想起了我家刚养不久的两只小鸭子。不久前,我兴致勃勃地拿着饭去喂我小鸭子,我刚打开门,可我看到眼前的一幕,我惊呆了!其中一只小鸭居然闭着双眼平躺在地,我赶忙过去,轻轻地用双手将它托起,它竟然一动不动。那一刻我才明白,它死了!另外一只小鸭放声大叫,一直啄我的脚,似乎像多看看对方,我吓得把已经死了的小鸭放在地上,另一只鸭子则不停地“嘎嘎嘎”叫着它,并用那长长的嘴巴不停地安抚着躺在地上的冰冷躯体,我拿着米饭放在它面前,它却不为所动,站在那一动不动,也不吃。忽然,它用嘴夹着一颗米饭,放在已死了的小鸭的面前。从那时起,它每天不吃不喝,一直蹲在已死了的小鸭曾经躺着的地面,似乎在等待着同伴的回来。我惊讶于这两只鸭子间的真情,它们固然不是人,却有着与人类同样赤诚的心。

动物之间的感情,远远胜过了人类。我们也要用平等的眼光去看待它们,尊重这看似弱小的生命。

GZ85.cOm延伸阅读

故乡读后感


优秀的图书常常是值得我们不断翻阅的,当我读完一本书之后,作者所描绘的场景深深吸引了我,同时也让我脑海中萌生了许多思考。写下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更加彻底地领悟作品。工作总结之家的编辑花费了大量心血,最终完成了这篇“故乡读后感”作品,仅作参考,请大家阅读!

故乡读后感 篇1

狗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它们是忠诚、善良的化身。人类与狗狗之间发生过许多伟大的故事,不论是灵犬莱西的聪明、勇敢、还是八公的忠诚与坚守,都深深地震撼着人们的内心。这个暑假,我又读到了一个令人为之动容的狗故事,那就是美国作家戚尔逊·罗尔斯所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拥有两只属于自己的浣熊猎犬是男孩比利是大的梦想。可是这个梦想对于贫穷的比利一家来说是遥不可及的,没有人认为它可以实现,包括比利的父母和妹妹们。但是,比利却下定决心要靠自己的力量完成这个看似不可能完成的梦想。他挖野菜、摘黑莓果子、用捕兽夹捉野兔……只要能够赚到不起眼的几个美分,他都努力去做,好无怨言。每天的老累让他疲惫不堪,却从不轻言放弃。时间一天天流逝,比利终于在两年的努力之后得到了老丹和小安,两只可爱的猎犬。

比利与自己心爱的猎犬形影不离,并且成功的训练了它们,老丹和小安胜过多少拥有贵族血统的名贵犬。它们每天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

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和选美比赛的银奖杯,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荣誉。但在一次捕猎中,比利遭遇恶狮,在与恶狮的搏斗中,忠实的老为了保护主人,那毛茸茸的耳朵被撕得一条一条的,肚皮两边的助骨被利爪抓开,露出了白色的骨头,血肉模糊的伤口遍布全身。我停了下来,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事与愿违,老旦牺牲了,可爱的小安失去了伙伴,也不愿活下去。

在他们的坟墓上竟然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她像彩虹一样夹在两座坟墓之间,那是神圣之地,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

他们都能为自己的家人和伙伴奉献出宝贵的身命,天是为他们播撒羊齿草的种子时,就说明老丹和小安得到了永生!

故乡读后感 篇2

一个住在奥沙克山区的男孩——比利,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拥有两条红骨浣熊犬,经过两年的努力,两年的奋斗,两年的艰辛,两年的省吃省喝,成功的做到了!这让我很震惊,如果是我,我可能看到困难就直接放弃了,两年换两条狗,这是怎样的决心才能做到啊!要对动物有绝对的热爱,不然,俗话说“一寸光阴一寸金”,你能用两吨金子去换两条狗吗?更何况“寸金难买寸光阴”呐!而且是两条狗,主人公怕一条狗孤单,多用了无价的一年光阴!而比利,这个普通的男孩不仅做到了,还和两条猎犬并肩作战,捕获许多浣熊,参加捕浣熊大赛,一举赢得了两个奖杯!

多么让人潸然泪下的事!但对于我和大多数人来说,“捕浣熊”是一个很陌生的词,连浣熊长什么样子我都不知道!但从作者极具感染力的文字中,我强烈地感受到捕浣熊有多么激烈,多么困难:比利需要费劲地跟着老丹和小安跑,去追逐浣熊;在第一次捕捉时砍倒好几人抱的大树;跟着老奸巨猾的浣熊绕圈圈;在小安掉进冰窟窿时设法救出……这对于我来说都是十分艰巨的挑战,不仅需要体力,还需要脑力,估计我跑个几圈下来,就一定瘫在地上了!再说了,这儿不仅仅是有浣熊,还有热带雨林独有的蛇虫,被咬上一口不仅疼痛难耐,而且是致命的!

是比利的恋狗情结牵引着他,从而经历了一段疯狂的、让人着迷的体验。老丹、小安,这两条个子小巧行动灵敏的猎犬是比利最好的伙伴。这个奇妙的组合非常坚强、有默契,老丹的勇猛、坚持不懈与小安的敏睿、灵巧互补,给比利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使他的童年充满了彩色的泡泡。同时,比利也在其中尝到了随时可能到达另一个世界的恐惧,和其他事物的亲身事例:鲁宾的肚子被斧头插进,见到了另一个世界的容貌、老丹和小安在同山狮的激烈战斗中负重伤,老丹无奈离去了,小安也伤心的绝食而死。但在这悲伤的时刻,奇迹发生了:天使将红色羊齿草的种子播撒在两只猎犬的坟墓间,美丽的红叶为老丹和小安的灵魂之间架起一座鲜艳的桥梁。

一段多么美妙的回忆,读完这本书,一种奇妙的滋味飘忽在我脑海中,使我很激动,也想拥有一段轰轰烈烈、无所顾忌、疯狂、high翻了的、靠自己用心谱写的记忆,好不枉我十几年的童年即将离去。希望在剩下几年间,有一次充满神奇色彩的举动,为童年描上最美好、最难忘、最轰轰烈烈的一抹色彩,并从中享受、懂得、成熟。

故乡读后感 篇3

有两只狗,它们可以舍弃生命保护自己的主人,它们的名字分别叫做老丹和小安。我翻开这本书,故事的内容让我时而紧张,时而感动!

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他凭着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猎犬老丹和小安。比利和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了患难与共的情谊。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追踪到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声誉。但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但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因为老丹的死,也不愿再独活于世……

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到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和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读完这本书,我为之深深震撼!为那一份情感的真挚,为那份情感的纯洁!

其中的一个情节让我深深铭记:在一次打猎中,天空忽然下起了暴风雪,老丹和小安追踪猎物,消失在雪地中。比利他们非常着急,在风雪中寻找,渐渐地,其他人决定放弃寻找,但是比利不愿放弃自己的朋友。最后,他们冒着生命危险,终于发现了老丹和小安。这个情节让人感动,比利与两只猎犬的情义那么深重,老丹和小安为了主人,历尽千辛万苦也不愿放弃猎物;小主人为了两只爱犬,哪怕危险也不放弃寻找,即使是他一个人,也要把它们找回来。这样的情义可以穿越生死的距离,怎能不令人动容?

他们之间的深厚友情让我想到一部电影:《忠犬八公》。故事讲的是帕克与八公之间的深厚友情。八公每天都会在车站上等候帕克,但是在一次上学时,帕克因突然心脏病发作去世了,再也没有回到那个车站。但是八公却依然每天都在车站上等待、凝视。夏天到秋天,八公依然风雨不变,直到它去世。这样的狗的确称得上“忠犬”!

动物也是有感情的,特别是狗,它们会对主人一心一意,会对主人不离不弃,会对主人忠心耿耿,这样的它们,怎能不令人喜欢呢?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值得一看!

故乡读后感 篇4

其实文章一开始我都没有预料到会和闰土哥扯上关系,还以为是写幼时关于老屋的回忆呢,直到提到闰土我才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哦,是讲闰土哥的那篇文章呀!

即使上学的时候学过了,但是再次读到成年之后的闰土哥见面那句“老爷”,心里还是有股说不出的难受。少年时候不懂事,但是却纯真而快乐,相互真心相待;可是等长大了懂事了,两人之间却堆砌出来一堵无形的墙璧,再也无法像小时候那样哥弟相称了。

不过虽然可惜,但这种发展却是合乎常理的。每个人成长的环境和接触到的时候都是迥然不同的,这些截然不同的境遇造就了每个人完全不一样的生活和观念。迅哥和闰土的经历即使放到现在仍然比比皆是。我们小时候那么亲密的朋友们,当分别接受完各自的教育之后再聚首,又能说得上几句话呢?只不过现在我们的隔阂只是观念和思想上的,而迅哥和闰土则是思想和阶级上的——这种隔阂比我们现在要的要深刻的的多多了。

圆规——原豆腐西施——倒真是个让人讨厌的家伙,而且这种人在任何时代也都不缺。挟富济贫的典范,只不过挟的是别人的富,济的是自己的贫。自私自利,强词夺理,迅哥还特意强调她的高颧骨薄嘴唇,让人一下甚至只从外貌上就能感觉到这个人牙尖嘴利、胡搅蛮缠的作风。尤其是最后她从草灰里找出碗来的桥段,她声称是闰土藏进去的,但我感觉,更像是她藏进去好伺机偷走的,结果因为草灰被送给闰土,她无奈只得掏出来,并栽赃给闰土。

虽然长大了之后没有什么好的事情发生,但是小时候迅哥和闰土那些快乐的时光会永远以幸福记忆的形式存在于这两个人的心中,并且以宏儿和水生现时的玩耍为体现。迅哥希望新的一辈能和他们一样平等而单纯地一同玩耍,更希望他们成长之后仍就能平等地相处,而不必再重复他和闰土长大后的悲哀和隔阂。可惜的是,就像那句歌词唱的:我们不一样,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经历。而不一样的经历则造就了不一样的我们,经历决定了我们双方是否能在一个思想的水平线上。不过好歹迅哥的一个愿望应该是已经实现了,就是不管我们如何思想不一致,也不再有人张口喊老爷了。

不过,我觉得月下刺猹的想象画面会作为一种纯洁的童年友谊的象征一直存在下去。

故乡读后感 篇5

“一本书,让我看到一个智者,一个诗人,一个良心,一个浪漫而冷漠的当代人……”这是学者吴三民对王开岭的评价。这个寒假,我有幸阅读了王开岭的《每一个故乡都已逝去》。

王开岭的作品,带着些许悲伤,叹息着,呼唤着世间或心中的食物。我心中留下的是那片白雪公主,这曾经是雪中常见和普通的东西,但近年来却不见踪影。小块,晶莹纯净的白色雪花,带来了一种摄人心魄的美。当我看到雪的时候,我经常手里拿着一块,看着它。每一片雪花都是不同的。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雪花。我迷恋他们独特的美丽。每次下雪后,我都会在白雪覆盖的天地里蹦蹦跳跳。我会用一只手托起雪,把它揉成一个球,看着它由软变硬,在一个白雪皑皑的世界里玩耍。然而,它现在只存在于梦里。人类肆意破坏了环境。简单的美不再存在,真遗憾。

总的来说,雪正在消失很多。比如纯真。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总是和我的朋友们一起玩耍和比赛。在家里,通常很难平静下来。一次,一次,一次,一次,另一次,我一吃完,它就更像一个从弦上拔出的箭。我冲刺跑了出去。那时,我想带着自由飞翔的雄鹰飞到我的世界。我记得有一次,我在外面很开心,所以我拒绝回去。天空中的星星一颗接一颗地眨着眼睛。我撅着嘴,不想回去。我和我的朋友聊了一会儿,玩了一会儿。时间很快消失了,我正要回家。然而,我不知道我还在玩的食物的味道。我总是要等半个小时才能回家。当我到家时,我仍然期待着明天早点来。那时,我住在外面,但我很开心。

现在我被锁在这个笼子里,只有电子产品相伴,只有无尽的孤独。在这一刻,我开始怀念小时候自由和纯真的日子。现在我盯着手机,一整天就这样过去了。我现在恨我自己,想出去玩,但是我再也不能收集它们了。我带着苦涩的微笑。我记得我曾经问过我的父亲:为什么现在只有几颗星星?我父亲回忆道:“因为污染严重,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天空布满了星星,没有灯,但是星星足以照亮一整天...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对那个时代充满了好奇。在我心里,我一直相信有一天我会看到如此壮丽的景象。但是现在这些东西都消失了,那种壮丽的景色只能在梦里看到。我为现在的时代感到难过,希望将来能看到这美丽的风景。我在心里祈祷。

人们已经走了很长的路,但是他们不能忘记最初的意图。雪是美丽的,但是它不能像这样融化。让我们珍惜内心的柔软,它会慢慢消失。

故乡读后感 篇6

正赶上春运,候车室里,拥挤的人群,拿着票,排着队,望着长龙似的队伍,甲也是其中的一员,正焦急地等待着,等待着,回到故乡的车辆来临,读后感---鲁讯《故乡》。坐在车上,望着故乡的方向,瞳孔里写满了期待,车向前方驶去,看着车辆渐渐进入故乡,看着周围的景象,与鲁迅笔下的《故乡》中,辛亥革命后阴晦,萧条的农村相比下,改革开放后的中国新农村,显得格外的喜庆。

也对,快过年了,大街小巷挂完了红灯笼,东张西望的看着周围的变化,感受着时间的流逝。看着幼时玩耍的院落,回忆中的故乡,充满了童趣,带着梦幻的色彩,回忆中有童年的好友,不知如今他过得好与不好,就像鲁迅和闰土一样,期待着与他的再次碰面。

回到了家,见到了许久不见的父母亲,问好,母亲提起了当年甲和乙玩耍的场景,说乙也从外地回来了,读后感《读后感---鲁讯《故乡《。

这时候,甲的脑海里忽然闪出了一幅图画,绿油油的院落里,甲和乙在开心地笑着跳着,脚边的小狗绕着他们跑着,闹着。

终于见到了乙,“嘿,你来啦。”接下来本来有很多的话要讲,却变成了“你过得怎么样”“还好,就这样吧!糊糊涂涂的,过的去”“你身体还好吧”“嗯”“你生意做的咋样”“一般一般吧”“你呢”。

原本想要一般连珠涌出:游戏,弹珠。但又总觉得被什么挡着似的,单在脑里面回旋,吐不出口外去。

为什么此时甲能深深感受到鲁迅那时看到闰土的感受,人事皆非朋友之间似乎隔着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时间流逝着,如今已坐在车上,故乡在车后,渐渐的远去,山水在车旁,倒退着,倒退着。而甲对着后面的故事,已不再留恋,在乎的只是老屋里的两个老人,远去的故乡四周有着看不见的围墙将我隔在外面,老屋后的院子里记忆中的影像,原本十分的清楚,现在却模糊不清。

和鲁迅相同的感受,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原本是不理解的,就算是此时,鲁迅那句深奥的话,不同的人,不同的理解,而我。靠着感觉摸索着,前进着。

故乡读后感 篇7

《故乡》这篇小说中,给我印像最深的是人物的描写。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

故乡读后感 篇8

每一本好书,都是一朵美丽的花。早晨睁开眼,最幸福的就是遇见一本好书;而每个晚上,就是守着这本书,静静地读。就如此刻,我遇见熊培云《追故乡的人》,忍不住轻轻拾起。——题记

这个题目挺有趣:《追故乡的人》。

看似是一个人在怀念故乡,但是一打开,却不是那样了——现在的故乡,还是原来的一样吗?一个城里人,还能回归乡村的那种寂静吗?石板青苔,小磨驴拉,簸箕筛米,莫不有一种淡淡的乡情。有趣的是那盏灯,电灯,引起作者的深思。夜晚还会有萤火虫,那一盏盏灯中包含的却不是童心,而是父母对儿女上大学的希望……

看着这些淡朴的文字,想到的都是乡间农事,心中有的更是共鸣,不能言传,却感受到了作者对原本乡间的怀念。零碎的文题,有的只有一个字,有的有两个字,不是很长,却是我这个孩子感到了一种幽幽的回音,这老物件们的思想呵,那么诗情,那么优美,以最质朴的诉说使我们从尘世的喧哗回到了淡淡的过往,这过往是灰色的,很细腻,却更加的苍老,就如同那书中的一张张黑白的插图,那么的古朴,充满着一股旷野之力,深沉而忧伤,忧伤得不是它们离开自己,而是所有的乡村,将不像原来一样存在。他追的,恐怕就是乡情了吧。

这本书,语言是质朴的。记得作者写到杀的鸡时,联系了人的生活。人能把鸡吃了,鸡若是可以,也能吃人。作者用这个例子证明了人性的贪婪,也暗示着,乡村快不复存在。原来的世界,在作者那懵懂的世界,是“追”——追星星,追月亮,追磨坊,追风,全是少年的青春,到今日,只能追那已逝去的故乡了。

如今的一切,已经不是原来了——人们追着功名,追着明星,追着手机,却没有一个人在追故乡。人是自然的。但是,本原的世界到底离我们有多远?敢问你,晚上追的是什么?追星?追剧?追灯?有人追故乡吗?敢问你,晚上听到什么了吗?听歌?听音乐?有人愿意去听花开花落吗?敢问你,晚上看到什么了吗?看电影?看电视?有人看好书了吗?

人性是贪婪的,唯有不让故乡成殇,才能保持人性吧!现在的世界,难道还有“五月螽斯动股,六月莎鸡振羽,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的场景吗?这本书仿佛是干土中落入的一线泉水,把心中所有的思念全部激活。我不禁叹息起来:人必得要在城市争得一席之地,才肯回归乡野吗?

这本书更是唤醒了我心中沉睡的美景,试想,乡村之晨,花草树木,莫不生长,蓬勃生机,更是惹人喜爱。读好书如同与一个高尚之人谈话,让我无时无刻提醒自己,改变自己心中的污点吧,追追你那朴实自然的故乡吧!

朝花,是得拾的;旧事,是得提的。别让质朴,成殇。

故乡读后感 篇9

鲁迅──中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出身于封建破落家庭,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企图用其改变国民精神,1905—1970年参加革命党人的活动,其间奉母命回国结婚,夫人朱安,1918—1926年间,陆续创作出版了小说集《呐喊》《彷徨》论文集《坟》,19xx发表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成为中国现代文学不朽杰作。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名著,也是世界名著,这本书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故乡》《药》《孔乙已》等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作为一名教师,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事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我们的学校相对来说是一个生源较差的学校。也许很多工作得不到家长的理解或支持,也许付出很多努力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这使我们或多或少有些气馁,使我们对事业的热情慢慢削弱。但看了这本书后,除了感动外,更多的是让我清晰的认识到,如果你是真正的热爱自己的事业,真正全心奉献于教育事业,那么你会发现你的付出是有成就的。当你真的爱一个学生,再差的学生你也会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并激励他;再调皮的学生你也会找到他的可爱处;在难以相处的学生,你也会尽力去接近他,帮助他。

故乡读后感 篇10

《故乡》这本书写了鲁迅回到故乡绍兴准备搬家到北京。描绘了少年的时候朋友和邻居的变化,从中体会到思念可以改变人的性格。

少年时的闰土非常勇敢。帮着爸爸看西瓜地,经常遇到獾,而獾的习性十分残暴,全身上下都是刺,它还是杂食动物,很可能会咬人,可是小闰土不怕,勇敢地拿叉子与獾打斗,不怕刺伤,最后獾慌忙离开了,从此再也没有来过。

少年时的闰土非常聪明,因为“我”与他聊天怎么捕鸟的时候,他迅速而流利地说出了捕鸟的方法“要在下雪过后,扫出一块空地,用短棒支起一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时,远远地将缚在棒上的'绳子只一拉,那鸟雀就罩在竹匾下了。”

长大后闰土身材增加了一倍,脸色灰黄,有着十分的皱纹,眼睛周围肿得通红,头戴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提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手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他说话的时候吞吞吐吐,断断续续,结结巴巴的,显得让人感到他十分的麻木,跟以前活泼勇敢的闰土完全不同了,这让作者感到十分苦恼,非常伤心。

看到原先活泼开朗的少年闰土变成了麻木的闰土,真让我失望,心情与着作者一样,我真想现在的闰土变回原先活泼开朗的闰土呀!

故乡读后感 篇11

最近,在工作之余翻看鲁迅散文集,认真研读了其名篇《故乡》一文。读罢,我内心在感到温馨的同时,也对人生的奋斗之路也有了更深的体会和认识。鲁迅先生的“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至理名言,依然让人深思和遐想。随着人生阅历的增加,今天,我所理解的“路”,可能要比鲁迅《故乡》一文中的“路”更复杂些。

路,地上的确本没有路,只是靠人们脚下踏破坎坷与艰险才得以探索出来的。在我看来,路,是一种目标达到的标志,任何有路的地方,它的前方总有一个目标设在哪里。其实,路是与人们的欲望和追求联在一起的。

路,是意欲的延伸,是实现愿望的扩展,它存在人们的思想中。地球上的任何一个方圆,路的设置与修筑都是人们在头脑中,经过欲望与目标、认知与现实互动才得以形成的。路,是有用的,它的作用就是承载人们学会行走和实现通达的目标。

路,一直在考验着我们的心灵。当我们学会用脚走路的时候,其实心路就开始漫漫延伸。尤其随着年龄、知识的增长,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和目标,我们可能还要去学会走不同的路。路程的长短,曲折或平坦等,都与各自的人生境遇有关。这也提示着我们,要敢于分析和正视自己所选择的路,包括我们的欲求和情态。

不是每一个人的路都走得那么顺利。可能会风雨飘零、泥泞不堪,甚或跌落悬崖,横栽险壑。但只有树立行走目标,坚定理想信念,克服任何艰难险阻,才会走出属于我们自己的路。这条路,是别人难以尝试和开拓的。而且当别人行走在你用身躯和血泪夯筑的路上,都会钦羡你的脚印和路上的基石。这正是路的作用。

很多时候,我们只是看着别人走出了一条路,大家才学着一起走他一样的路。即使走得是同一条线路,同一个方向,同一个目标,但最终走出来的路却是不一样的。因为,我们选择的路与是个人的诉求、经历、气度、情状相关的。我们所走的路,兼备了共性和个性特征。共性的路,只是存在我们的内心,大家共同要探寻的,就像我们在学习之路上都要去实现成才,但真正成才的目标,在于我们每个人行走在脚下的路。这是个性的体现,别人也踏不上你的路。

只有学会走路,才会走出别人没有的路。我们将要走自己的路,而这条路的起点,就在我们的心头,它的尽头是漫长延伸的。我们只有坚毅地踏上去,无论人生碰到任何烦恼和“雾霾”,始终带着自信的云彩和星光,日夜赶路,才会走出自己的风采!

其实,再次回想鲁迅先生对“路”的定义,其所蕴含的希望和奋斗之义,也是我探寻人生之“路”的本源,正如鲁迅的精神为后辈人树立了一盏明灯,照亮了我们前行的路。(韩薇)

故乡读后感 篇12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不怕困难,不怕挫折,不放弃自己的梦想才能成功,这是我在《红色羊齿草的故乡》里感受到的。书中的主人公——十岁男孩比利。科尔曼,他的梦想是拥有两只浣熊猎犬,可是他家里没有额外的钱用来买浣熊猎犬,无法为他实现愿望,比利却并没有因此放弃自己的梦想,他想尽各种方法去赚钱,最终通过自己的努力攒够了钱,买到了心爱的猎犬。

当男孩比利在心中产生了自己第一个梦想——想拥有两只浣熊犬时,他那年才十岁,由于家里生活困难,无法为他实现梦想时,他并没有因此失望而放弃自己梦想,而是不停的想怎样才能得到猎犬,办法终于找到了——自己存钱买浣熊猎犬。整个夏季,他都兢兢业业的忙着,他用破旧的铁丝做成渔网,到山里的小溪里捕捉鱼虾,在黑莓丛中来回穿梭,采摘野果,手脚都磨出了血泡,他还跑到山里的其它地方寻找浆果,就这样,他攒了两年的钱,并且没乱花一分钱,以常人无法想象的顽强毅力,买到了两只浣熊犬,实现了自己的愿望,买到了两只浣熊犬,并且还用剩下的钱为爸爸妈妈及弟弟妹妹购置了礼物。

通过比利的故事,以及自己和身边的朋友的沟通交流,可以知道每个人都有一个美好的梦想,而要实现这个梦想,却肯定不会是那么一帆风顺的,在前往梦想的途中总会有许许多多困难和挫折等着我们,它们想通过它们的.存在检验我们对自己梦想的坚贞,如果我们害怕付出努力,无法忍受困苦的磨练,就无法跨越它们,也就失去了梦想,所以,当我们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努力思考它的解决办法,一次不成功就两次,三次……,不停地尝试下去,只要坚持不懈,终究会跨越困难,实现梦想,感受那美妙的时刻。

当困难挡住我们迈向梦想的脚步,使我们又无法顺利通过而想放弃的时候,我们就想一想《绿野仙踪》中南瓜人说过的一句话吧——“我们不要这样轻易的放弃吧,让我们再干点什么。”

2023《故乡》读后感


一份优质的读后感篇章应该从哪些环节开始撰写?在翻阅完著作后,我对作家的见解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感慨甚多。通过提升阅读领悟的方法,对自己的阅读理解进行总结,这篇专属订制的“《故乡》读后感”肯定会超越您的预期。

《故乡》读后感【篇1】

“人是把家园带在本身身旁流浪的”,家城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皆深深的“刻”在鲁迅的记忆中。我记忆中的故乡——浙东江北水城,山清水秀,宛如仙境。例如《社戏》描画了家城飞通俗的黑篷航船,月色朦胧下升沉的连山,两岸碧绿的豆麦混合着河底水草披收回来的暗喷鼻;《家城》描画了的家城好丽的海滨夜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天战月下捕碴的少年……

那些近没有够,真正让“我”感到欢愉的是在山野风景里的游乐。女童对年夜自然有着成年人所没有及的希罕敏感。百草园是“我”的天堂,那里有好好的风景,神奇的故事,无尽的爱好,可以充实发扬孩子们活泼好动、矫捷猎奇以及爱好的赋性,删强孩子们丰富的想象力战创制力。

“我”在草木虫鸟中玩得乐此没有疲。

瞩目于菜畦的“碧绿”、桑堪的“紫红”、蜂一与菜花的“金黄”,聆听到鸣蝉的“长吟”、蟋蟀的“弹琴”一与“油岭”的低唱。年夜自然是云云天吸引女童,即使身在三味书屋读书心却飞往百草园。封建教育封闭了孩子们的身体,却没有他们灵活活泼的心灵。

家道虽己衰败但“我”在纯洁、稚气的友情中觅到了温温一与慰籍。童年伴侣具有自然纯洁的自然和健全的人格,是自然宁馨的女性。《家城》里的少年闰土,有着紫色的圆脸,红活读书笔记圆实的双脚,带着一顶小毡帽,颈上套着明堂堂的银项圈,身上洋溢着质朴安康的自然气息。

《故乡》读后感【篇2】

此文起于一次偶然,是鲁迅之妻偶然提起市场有荠菜买,由此引发鲁迅的回忆。

荠菜是鲁迅故乡众多野菜中的一种,伴随着荠菜而来的回忆还有浙东的民风民情。

在《故乡的野菜》一文中,鲁迅还提起了黄花麦,又联想到了紫云英。

品读于此,也使我想到了故乡的野生动植物。

我的家乡坐落于大山深处的南方,四面环山,山间小溪流淌而过。

山上翠竹万亩,谷地农田·房舍错落,还有参天大树耸立于山林之上。

既然有山,那山上野生动植物定然不少。

山上有野菜,菜名就不好说了,那只是方言的叫法;也有野味,我确实见过不少,有野鸡·野兔·蛇·老鹰还有野猪,野猪活体倒没见到,不过死的却看过,毕竟平常人,听说今天那里有野猪就会躲着点。

鲁迅的故乡浙东也属于南方,他家乡的野菜和我家乡的也差不多,虽然我吃过的很少,但是,可以想象,野菜也是我家乡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既然生活在山里,那么生活就离不开山里的资源。

如今时代发展了,经济发达了,人民奔小康了,却有很多人已忘记当年穷山沟里的人们是怎样过着窘迫的生活的。

远的不说,就咱新中国成立以来,野菜还曾扮演着重要角色。

在六十年代,新中国不是闹过饥荒吗?在上山下乡之际,在大跃进的那段岁月里。

那时的人们有什么?个个都是勒紧裤腰带搞工业,大炼钢铁,支援国家现代化建设。

试想那时,有些许野菜吃已是相当不错了。

鲁迅家乡的野菜能引他深思,我又何尝不是呢!

在《家乡的野菜》中,鲁迅的抒写无不透露着丝丝乡情。

他以他家乡的野菜为线索,一步步深入,表现出浓浓的思乡之意。

故乡是人生中的重要部分,我想谁都不会忘记自己的故乡,这是人之常情。

前段已提过,我是山里人,山里的道路是曲折的,山里人的道路也是不平坦的。

山里人要读书,往往要走出大山。

这远的不止是距离,同时远离的还有情谊。

我求学十四年,学到好多,失去的也很多。

人家外出打工,一年只回家两三次,而我,读书在外也如同打工一样,一年回家两三次。

这里的家就是指我的故乡。

还记得那年才八岁,便到隔壁镇的外祖父家中寄读,从此便开始了一段漫长的求学之路,那时对于一个八岁小孩来说,命运是多么的冷漠。

时间似流水,一眨眼便已过去十二年,一年也只回两三次家,年年如此,虽然已经习惯了,但心中犹存隐隐的忧伤。

虽与鲁迅相比,我至少还能回家几次,但是,我思乡之情也不会亚于他。

每个人的境遇不同,时代不同,情感就有所不同。

虽然我与鲁迅有很多区别,但他的思乡之情我倒能感同身受。

鲁迅的文章才华横溢,手法精妙,让人不得不佩服他的才气。

《故乡的野菜》也毫不逊色,不仅内容丰富,情感深厚,手法也多种多样,怪不得人称一代文学大师。

在《故乡的野菜》中,有很多地方写得很通俗又易懂,但却传神之至。

在文章中,一般很少人引用儿歌,然而,他却用了。

我们都知道,儿歌一般都是很朴实的,也很容易体现心声。

若能将儿歌轻而易举的引入文章,没有一定的文学基础是办不到的,同时,儿歌也能充分体现乡俗乡情,用于文章既可以增添诗意,又能表现乡愁。

我们都有一个童年,童年是最天真烂漫的,也是与故乡密切联系的。

大多数人的童年里,故乡的空间最大,分量也很重。

鲁迅一样,我也一样。

在小孩子的眼里,只有家才是他常常嚷着要回的。

鲁迅的这一引用真是妙极了。

环境可以影响心情,家乡的景色也就能导出思乡之情。

鲁迅在文章中充分利用一些景致,如彩蝶·鸡雏·乡间旷野等。

这就叫做睹物生情。

就像前面文章中的一样,家乡的景物也可以生出我的思乡之情。

人的心中总有一块天地属于他的故乡,而鲁迅正是抓住了这一点,不仅表达了他的思乡之情,同时也唤起了我关于故乡的诸多回忆。

鲁迅的高明并非限于此,还有好多,他所用的对比,用的手法,他的用语及行文,都能使我回想起故乡,回忆一段段往事。

《故乡的野菜》使我感慨颇多,文章不仅体现出鲁迅大师级人物应有的妙笔和才气,同时,也使我渐入一场关于故乡的梦,撩动我的思乡之情。

《故乡》读后感【篇3】

今年暑假,我回故乡——石家庄。谁知第一次单独旅行就遇上了“不测风云”,车站翻建,火车开出十里外停车,这下我可傻了眼!我还背着两个大包袱呢!真是难上加难呀!我走了几里路,找到了公共汽车站,可是人太多,挤不上去,急得我直想哭。我准备坐三轮车回家,可是又一想,我兜里带的钱因为嘴馋,早就变成了巧克力、冰棍、汽水进肚子啦!剩下的钱不多了,给钱少谁肯拉我?再说,要遇上坏人,把我拉到没人的地方,抢了我的包袱怎么办?我犹豫不定,背着包袱转来转去。

“喂,小孩,你要坐车吗?”一个洪钟般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过。我一看,一个三轮车工人在我面前停下来。他中等个儿,一张黑瘦的脸上有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上身穿背心,下身穿短裤,冲我憨厚地笑着。我问:“叔叔,拉我去西建街好吗?”接着我向他说明了情况。他笑着说:“行,小北京,俺送你去。哈哈!”

“那——得等我姥姥给你钱。”我不安地说。

“钱,要啥钱!”他笑着说。

说着,他伸出大手把我抱上车,又把包袱给我放好,就上车,一蹬,车子飞快地在大街上跑起来。当他听说我父母都是石家庄人,显得更热情了。我乐了,真乃天无绝人之路,我遇上好人了。唉!可麻烦又来了,大约骑了四十分钟,他说:“到了!”我四下一看,不对呀,这不是我要去的地方呀!原来,我说“西建街”,他听成了“新玉街”。当我说明时,他忙说:“对不起,我听错了,不过,小北京,我包你见到姥姥。”说着,掉过车头就走。天真热啊!汗从他的双肩往下淌。忽然,他摘下草帽扔给我说:“小北京,戴上!”我深受感动,趁他不注意,拿出纸笔,写了几个字:“感谢您,故乡人!”落笔是:一个迷路的北京少年。写完,把纸条塞在草帽里。

他终于把我拉到了家。姥姥对他千恩万谢,给他钱。他恳切地说:“我是给工厂送货,顺路送小兄弟回家,不能收钱!”说着亲切地拍拍我的头,蹬上车,走了。忽然,我想起了什么,忙追出院大声喊:“叔叔,您贵姓?”此时,一阵清风吹送来他的回答:“故乡人!”

B腌制(yān) 间或(jiān) 沉疴(gě)一爿(piàn)

C半晌(xiǎng)淤塞(sāi) 拙于言词(zhuó)粗糙(cào)

D欹侧(qí) 逞能(chěng)烹制(pēng) 炮制(pào)

①一条大青鱼,______长达七八尺。

②鱼船的船主都是个小财主,______他们也随船下湖,架船拉网,勇敢麻利处不比雇来的水性极好的伙计差到哪里去。

③______他的大力,没有什么传说的故事,他没有表演过一次,也没有人和他较量过。

A辽阔的草原上,没有别的建筑物,十多座油井架星罗棋布地耸立着。

B这种走马观花地了解一点表象的工作态度,根本不能解决实质问题。

C季节有自己的变化规律,它总是春、夏、秋、冬,循序渐进。

D班里出现了不良现象要及时制止,等到蔚然成风后再治理就困难多了。

《故乡人》选自__________,作者________,江苏高邮人,____代______家、______家、______家。他的第一本小说集是____________。

1.她一定觉得:这身湿了水的牛皮罩衣很重,秋天的水已经很凉,父亲的话越来越少了。结合文章,谈谈你对这个句子的理解。

2.金大力不变样,多少年都是那个样子。结合文章,分析金大力多少年来到底是什么“样子”。

3.进了过道,是一个小院子。院里种着鸡冠、秋葵、凤仙一类既不花钱,又不费事的草花。有一架扁豆。还有一畦瓢菜。这地方不吃瓢菜,也没有人种。这一畦瓢菜是王淡人从外地找了种子,特为种来和扁豆配对的。王淡人的医室里挂着一副郑板桥写的(木板刻印的)对子:“一庭春雨瓢儿菜,满架秋风扁豆花。”分析这段环境描写的作用。

1、在文章第一、二部分,作者隐藏了自己的情感,仿佛是一个远远的观望者,而在第三部分结尾作者终于走出来,说了句“你好,王淡人先生!”,在这句话中含有作者怎样的情感?

2、汪曾祺曾自称为“中国式的人道主义者”,在他的《自报家门》中,有这样一段文字

“从我家到小学要经过—条大街,一条曲曲弯弯的巷子。我放学回家喜欢东看看,西看看,看看那些店铺、手工作坊:布店、酱园,杂货店、爆仗店、烧饼店、卖石灰麻刀的铺子、染坊……我到银匠店里去看银匠在一个模子上錾出一个小罗汉,到竹器厂看师傅怎样把一根竹竿做成筢草的筢子,到车匠店看车匠用硬木车旋出各种形状的器物,看灯笼铺糊灯笼……百看不厌。有人问我是怎样成为一个作家的,我说这跟我从小喜欢东看看西看看有关。这些店铺、这些手艺人使我深受感动,使我闻嗅到一种辛苦、笃实、轻甜、微苦的生活气息。这一路的印象深深注入了我的记忆,我的小说有很多篇写的便是这座封闭的、褪色的小城的人事。”

请结合上述材料,思考这篇文章以“故乡人”为题有何深意。

1、C。A错3个(河堤dī 鳜鱼guì 信笺jiān);B错3个(间或jiàn 沉疴kē 一爿pán);C错4个(半晌shǎng 淤塞sè 拙于言词zhuō 粗糙cāo);D错1个(炮制páo)

2、D。(A迫不及待B川流不息 妨碍 臃肿 竹竿C鳞次栉比 不祥之兆 报酬)

3、C。(“往往”表示某种情况经常出现,“常常”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次数多。“往往”仅指过去经验中的事,“常常”却可以指将来发生的事。“往往”不表示主观愿望,仅表示客观的规律性,“常常”可以表示主观愿望,不一定表示客观规律性。 “虽然”连接分句,表示让步关系,即承认甲是事实,乙却并不因此而不成立。“因为”用来引进表示原因的人或事物。在②句中,第一个分句与后面的句子并不存在因果关系。 “关于”引进动作行为涉及的事物,“对于……”引进动作行为的对象。“关于”作状语,只能用在主语前,“对于……”作状语,用在主语前后都可以。)

4、B。(B项的“走马观花”比喻粗略地观察事物。A项的“星罗棋布”意思是象星星似的罗列着,象棋子似的分布着,形容多而密集,“十多座”还谈不上。C项的“循序渐进”意思是(学习、工作)按照一定的步骤逐渐深入或提高,放在该句中不合语境,可改用“周而复始”。D项的“蔚然成风”形容很多人都在做某种有意义的事,形成一种良好的风尚,不能用在“不良现象”方面。)

(一)1.“重”的不仅仅是牛皮罩衣,还有生活的压力。“凉”的不仅仅是秋天的水,还有心,是面对卑微辛酸生活而表现出的平静。“父亲的话越来越少”,是因为生活把他们所有的苦与乐、悲和喜掩埋了。这是一种平淡得近于木然的生活状态,生活在重复中,表现出无奈、顺从与适应。

2.金大力 “没有什么本事”,是一个平凡、朴实、普通、极不起眼儿、又有些笨拙的劳动者,他拙于言词,却本能地把别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得到主人家的礼遇和同行的尊重。他开着一爿茶炉子,生活很辛苦却感到知足,经年不变地重复着古老的生活轨迹。达观的生活态度或许就是“没有什么本事”的金大力的最大本事。

3.这段环境描写从侧面揭示了王淡人的精神内涵。他热爱生活却不执著于功名利禄,追求自由、闲适、恬淡宁静、与世无争的生活,坚守人间的真善美。

(二)1、这句“你好,王淡人先生”,显得亲切,仿佛王淡人正迎面向作者走来。这句话体现了作者对王淡人潇洒、达观的生活态度,不求闻达但求清心的精神追求的赞许。在王淡人这个人物身上寄托了作者的人生追求。

2、①体现了作者对故乡一往情深的眷念。②这篇《故乡人》就是作者对于沧桑人世最温情的抚慰。③体现了作者对生存的反思和感悟,面对世事的喧嚣、浮躁,作者追求心境的平和、幽雅,“故乡人”就是精神的回归。汪曾祺追求是一种纯朴和谐和具有勃勃生机的生活境界。一个充满生命活力的世界,一个率性而为没有束缚的世界,一个安静和乐没有纷争的世界。

《故乡》读后感【篇4】

假期读书笔记鲁迅,他是一名可敬的作家。他有笔作为**,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他一生写过很多**:

《故乡》、《狂人日记》、《朝花夕拾》······等等的许多作品。可是我最喜欢《故乡》这本**。

记得我们这学期学过一篇叫《少年闰土》的文章,它就是节选自鲁迅先生的**《故乡》。老师说过,这本**很好,放假后我迫不及待的把这本书买来了。

读完后,我的心很难过,因为可爱的孩子像飞跃地球,天真无邪,30年后变成了一个又黄又瘦的成年人,以前的活泼都消失了,只剩下瘦弱。但是,这三十年里,竟然连友谊都可以吞噬。当我看到鲁迅叫闰土“闰土哥”时,我不禁心一紧,因为闰土并么有回答什么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声“老爷”,他们当年的友谊是多么的深厚,可现在就如一碗清水。

当我读完时,不禁心里一凉,友谊是可以变的吗?我真的很害怕。当我长大了,我的朋友们会离开我。这不是件可怕的事吗?那时,社会是如此黑暗,它可以吞没友谊,把一个活泼的孩子变成一个冷酷的人。

难道世界上的友谊都不是永恒的吗?

当他们和鲁迅谈话时,水和宏儿还在玩,但是他们的友谊持续了多久?当然鲁迅不想他们和自己和闰土一样,有变质的友谊。可是又何尝不是呢,三十年,可以让社会把一个天真的孩子变得冷酷,那么友谊呢,在社会的笼罩下,什么都会变。

社会可以造就你,也可以将你从高峰推下低谷。

我终于明白了鲁迅的最后一句话:像一条路,没有路,但是有人走了,久而久之,就成了一条路。只要别人认同你,你就成功了,你所做的就变得合理了。

《故乡》读后感【篇5】

时候:深冬

天气:阴晦

基调: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

选文:“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我的故乡好多了。但如果我想记住他的美丽,说他最好的话,没有形象,没有语言。

仿佛也就如此。于是我自己解释说:故乡本也如此,虽然没有进步,也未必有如我所感的悲凉,只是我自己的心情改变罢了。

”感触:初中时刚读到?故乡?

我想沟墩是我的家乡。现在每当我告诉别人我在哪里,我都会说我来自盐城阜宁。可是在我心里我的故乡却只有儿时的外婆家那一片小地方,两三排平房,一段短窄的小巷,一个曾经挂满葡萄藤的长廊,还有平房西山头的菜田,和菜田有一塘之隔的坟堆,院门前的那条河,河上那座桥,这些构成了我的“故乡”。其实,对于所有的人来说,不是我们家乡每一寸土地都踏上了,我们只有自己的土地。

每次回阜宁、回沟墩,尤其是秋天,每次回家,都会到高处看看家里周围有没有变化。现在在外,要我说出家乡的好处我也说不出来。。。

选文:“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正说明老屋难免易主的原因。”

感触:鲁迅的细节描写令我折服,印象里确实见过长草的瓦楞,在哪见过倒是记不清了可能在吴滩奶奶家,因为以前奶奶家多是老式的青砖房子,盖的是小瓦片,顶梁上两边的角是上翘的。

选文:“阿,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稀奇的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天空。”

感觉:每个人的童年都不一样。我是个小男孩,董生。我听说自从我小时候把他分开后,他就一直住在船上。我小时候听说这很不可思议。后来我终于有机会见到他,去了他的船上。那时,有陶雨。那时的回忆真好。

选文:“突颧骨,薄嘴唇,五十岁上下,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着两脚,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

感触:杨二嫂算是一个刻薄和贪小便宜的典型形象。

选文:“者来的便是闰土。虽然我一眼就知道那是闰土,但在我的记忆中,那不是闰土。”

感触:当我们久别重逢都会有这样的感觉吧~

选文:“我这时候很兴奋,但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只是说:‘阿,闰土哥你来了。

’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到:‘老爷,……’”

感触:提到闰土便是最不愿见的人情世故的变化了,然而我们最终都会面临这样的现实。欢喜和凄凉我想也是鲁迅自己的心情吧。

选文:“闰土说着,又叫水生上来打拱,那孩子却害羞,紧紧的只贴在他背后。……宏儿听得这话,便招来水生,水生却松松爽爽同他一路出去了。”

感觉:孩子的世界里没有阶级。也许应该说世界上没有阶级。

选文:“宏儿和我靠着船窗,同看窗外模糊的风景,他忽然问道:‘大伯,我们什么时候回来?

’。‘ 回来?你怎么还没走就想回来了。

’。‘可是,水生约我到他家玩去咧…’他睁着黑黑的大眼睛痴痴的想。”

感触:小时候的话有多少没能够兑现,小孩子们纯真的友情,在那样一个天真的年代被各种各样的事情所隔断,他们也只能像水生一样痴痴的想。

选文:“老屋离我愈远了,故乡的山水也都渐渐远离了我,但我却并不感到怎样的留恋,我只觉得我四面有看不见的高墙将我隔成孤身,使我非常的气闷,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的影像,我本来十分清楚的,现在却忽的模糊了,又使我非常的悲哀。”

感慨:人们总是会忘记鲁迅的写作是分为孤独的,也许这是一种大家都醉了,我一个人醒过来的状态,但这确实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隔阂,像是成长,但难免是悲哀的,人的成长也是一场革命。

选文:“我躺着,听着船底潺潺的水声,知道我在走我的路。我想我已经和闰土隔离到了这种程度,但我们的后代仍然是一样的。宏儿不是错过了水吗。

我希望他们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然而我又不愿他们因为要一气都如我的辛苦辗转而生活,也不愿他们都如闰土的辛苦麻木而生活,也不愿都如别人的辛苦恣睢而生活,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

感触:我们现在的生活算不算新生活?我们仍有隔膜……

选文:“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感触:为什么无所谓有无?有希望,就没有希望,这不是结果,有希望不代表就能实现。

鲁迅用路来解释,“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本无所谓主义,聚的人多了成了阶级,有了所谓的主义。

《故乡》读后感【篇6】

故乡读后感(一):

寒假中,我之后空余的时间读了一本鲁迅先生的名著《呐喊》,在《呐喊》中我读到一篇**《故乡》,读完《故乡》后,我颇有感触。

《故乡》这篇**讲的是鲁迅因为搬家回到了自我离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在我的家乡,我看到了闰土、杨二嫂等。我觉得跳跃的土壤变得麻木,杨二嫂变得刻薄,一切都变了。最后,作者在回去的船上想到期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在《故乡》里让我感触最深的人就是闰土,在六年级上学期里,我们曾学过《少年闰土》一文,我们学过的少年闰土见多识广,活波开朗而又机智勇敢,并且还会看瓜刺猹、雪地捕鸟等技能,是鲁迅先生的偶像;而我看完《故乡》,里面的中年闰土真是让我大跌眼镜,中年时的闰土的脸已经灰黄,手又粗又笨,像是松树皮。儿时的闰土和中年的闰土构成了鲜明的比较。

我觉人在二十的时光是最快乐的,最无忧无虑,最自由自在的,你看鲁迅和闰土小的时候是多么好的朋友啊!可等他们长大之后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分析是因为小的时候不用挑起家庭的重担,但是此刻闰土长大了,闰土务必挑起家庭的重任,体会生活的艰辛了,加上那时人吃人的社会,闰土已经被逼的,被压迫的麻木了,已经对生活没有过多的期望了,所以他和鲁迅先生之间就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想到这里,我意识到了旧社会的黑暗和可怕。我觉得我们此刻的生活比旧社会要好的多。所以,就应更加地珍惜这天的生活,要有一颗职责心,趁此刻努力学习,将来为祖国的建设做出自我的微薄之力。

故乡读后感(二):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样一番情景呢?

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样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个性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我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作为一个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族的财富,也没有鲁迅的高待遇,但他有鲁迅小时候没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貌。

他一见到鲁迅,立刻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样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认为期望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是。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此刻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一样,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此刻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故乡读后感(三):

放下书,抬头一看,窗外鸟鸣,落在杆子上,心里也为鲁迅那份友情而遗憾。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

淡淡的,一颗洒脱的心,不会,这不是那个时代的堕落,即使是家乡也不会离开我,朋友我也会永远记住。

和我一齐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此刻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庭里,许多孩子,饥荒,税收,士兵,强盗,**,绅士,都像木偶一样折磨着他。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当时,当鲁迅第二次看到闰土时,闰土称鲁迅为大师,让鲁迅并不意外。

当鲁迅的母亲说:不要叫他**,或者像往常一样,叫鲁迅哥哥。

但他摇摇头说:“老太太怎么说?这不符和规则,不符合。

鲁迅的心突然凉了下来,心里的话也渐渐消失了。有一段时间,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本文主要从两个方面介绍鲁迅的资料。一方面,它反映了客观现实。鲁迅通过对记忆中的故乡与现实中的故乡的比较,揭露了帝国主义、封建主刘觉86的侵略。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也体现了鲁迅对人性探索的有益之处。作品深刻指出,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勤劳的人们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用古训筑起的高墙把人与人分隔开来。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飞跃地球就是这样。我想知道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毕竟,友谊不能用地位和金钱来衡量。

我们可以吗?不,我们不能。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我们永远是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故乡读后感(四):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能够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一定要看瓜田,但他是自由和快乐的。鲁迅童年虽然衣食无忧,但只能伤感地读。

闰土还能够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此刻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但是,到了此刻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故乡读后感(五):

这篇**写于五四运动时期。读懂这篇**,先要了解故事发生的历史背景:辛亥革命,推翻了几千年的封建制度,建立了中华**。

但是一方面,由于领导这场革命的资产阶级向封建旧势力和帝国主义妥协,造成了革命成果的不稳固;另一方面,由于辛亥革命脱离了广大人民群众,最终导致了革命的不彻底性。

这篇**就是透过革命者的鲜血被愚昧、无知的老百姓当成药来治病,深刻地指出了辛亥革命未能深入群众、未能惊醒底层人民的事实。

鲁迅先生自我说,《药》描述了群众的愚昧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他们却不明白这牺牲是为了谁,甚至利用了这种牺牲。

**结尾,革命者夏瑜的坟头被人放上了花圈,暗示了他的同志会继续革命事业,是革命者坚强的象征。试着体会文章中类似这样的多处细节设置和前后呼应的写作手法。

故乡读后感(六):

在上学期我们学***作家鲁迅写的短篇**故乡,学完以后我一向深有体会,所以趁这个假期我就又再读了一遍。而这次我又别有一番感受。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一定要看瓜田,但他是自由和快乐的。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

之乎者也?。闰土还能够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和我一齐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此刻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庭里,许多孩子,饥荒,税收,士兵,强盗,**,绅士,都像木偶一样折磨着他。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当时,当鲁迅第二次看到闰土时,闰土称鲁迅为大师,让鲁迅并不意外。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突然凉了下来,心里的话也渐渐消失了。有一段时间,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飞跃地球就是这样。我想知道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毕竟,友谊不能用地位和金钱来衡量。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此刻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但是,到了此刻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个性是最后一句:

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故乡读后感(七):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能够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故乡》读后感。

闰土的童年一定要看瓜田,但他是自由和快乐的。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

闰土还能够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

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此刻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但是,到了此刻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故乡》读后感【篇7】

《故乡》读后感600字

我认为鲁迅在这篇文章中表达了多种悲哀。

鲁迅先生先写道童年时期,与闰土一起守瓜田,捕麻雀的故事。思绪不知不觉就回到了童年。但当闰土来时,一句“老爷.....”打断了他所有的回忆,他和闰土之间,好像突兀出一道无法逾越的沟壑,好像突兀出一面无法捅破的窗户纸。童年,早已远去。鲁迅先生为这种封建制度,为这种“中国式”的奴才主义所愤恨,所悲哀。

可笑,明明只是层窗户纸,可它保持了几千年。明明只是一道沟壑,却从没有人想去填。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故乡》读后感600字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故乡》读后感600字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是在鲁迅的《故乡》中认识他的。当时,这健康可爱、有着紫色的圆脸、颈戴银项圈的少年,留给了我很大的印象。他给作者,也给我们诉说了他的稀奇的见识: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他和作者一起开心的交谈,一起天真的欢笑,在一起肆无忌惮的玩耍。

但,二十年过去了,闰土已不是以前的闰土了,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他之前紫色的健康的圆脸,如今变作灰黄;红活圆实的手,如今变得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倒像是松树皮了。最重要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第一声叫出来的,竟然是“老爷”!

他们之前以兄弟相称,但现在却主仆分明,只是因为“那时是孩子,不懂事”么?二十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所谓的“长大了”?或者……

应该是当时的社会吧。是当时的种种压力,才使得一个天真无邪、自由快乐的少年变作一个目光呆滞、呆若木鸡的农民。闰土就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庸俗、麻木。

文章的最后,鲁迅的侄子宏儿和闰土的第五个孩子在一起,同二十年前的鲁迅和闰土一样,在一起欢乐的玩耍着。这不就是小时候的鲁迅和闰土吗!但等到他们长大之后,会不会也和现在的他们一样,中间相隔着一层可悲的身份的厚隔膜呢?

编辑推荐:

更多读后感范文进入读后感大全:duhougan/

更多读书笔记范文进入读书笔记大全:dushubiji/

《故乡》读后感【篇8】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无论是家乡的变化,还是人物的变化,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意味深长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话:世上没有路,走路的人会更多。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则、疑虑和懦弱,因为富人和穷人是不同的。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

人们说的懂事了,我觉得也只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现实那昏黑、阴冷,无情一点一点的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就比如说闰土在岁月沧桑里长大,他不但有身体上的改变,更多的是心中的无奈,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

”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那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

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只是让鲁迅拿笔来与这个社会抗争,为后人开辟一条道路,让后人走过这条道路去开辟一条新的道路,其实,没有路在地上,更多的人就会成为道路。

人们常说要理智,但不一定比天真和欢笑好。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

“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

“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只是记得有这么一个人。

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

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我突然意识到,原来父母做的,那些对我们来说似乎不合理的事情,都有他的意义。感情会褪色和恶化,但只有记忆不会改变。多年以后,改变对他的感情不是你的错,不认识他是你的错。

《故乡》读后感【篇9】

故乡鲁迅读后感

故乡鲁迅读后感(一)

看完《故乡》,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作为一名教师,我应学***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虚心向同事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我们的学校相对来说是一个生源较差的学校。也许很多工作得不到父母的理解和支持,也许很多努力得不到回报,这让我们多少有些些气,也让我们对事业的热情慢慢减弱。但看了这本书后,除了感动外,更多的是让我清晰的认识到,如果你是真正的热爱自己的事业,真正全心奉献于教育事业,那么你会发现你的付出是有成就的。

当你真的爱一个学生,再差的学生你也会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并激励他;再调皮的学生你也会找到他的可爱处;在难以相处的学生,你也会尽力去接近他,帮助他。当这些学生进步不大时,学生会爱你,家长也会感激你。这让你觉得你的奉献是值得的,它会激励你更加努力地工作。

在21世纪,一个新的美丽的世纪,我们需要共同创造一个更美好的未来。作为一名教师,我们应该把爱心奉献给忠诚的教育,关爱每一个学生,茁壮成长,成为未来社会的有用人才。

故乡鲁迅读后感(二)

鲁迅是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动的奠基人。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

起初,他们互相送了好几次礼物,但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间是短暂的,只有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恒的。

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我们大家都应该熟悉。它也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

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

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读了《故乡》,我有感而发。《故乡》的开头就使我感到十分妙。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这句话似乎牵扯到我的大脑,所以我迫不及待地继续往下看。

看到讲述闰土的地方时,心里得意洋洋,可能是由于自己在语文书上学过的缘故。

在这篇文章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鲁迅。他不因为在外地闯荡好了,得到了金钱和地位就弃家离去,嘲笑农民。也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不起社会底层人物;更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别人叫自己老爷就得意洋洋。

他心怀宽广,待人谦虚、热情。因此,我喜欢鲁迅,赞赏鲁迅。

我有点看不起杨二嫂。她属于喜欢嘲笑别人,而且赚了点小便宜就得意洋洋的人。,说话、为人一点也不谦虚、诚恳,贪图小利。因此,我看不起她,还十分讨厌她。

从文中我觉得作者是一位重感情的人。从宏儿和水水,他看到了20年前的自己和飞跃地球,我被他们二十的友谊所感动。我无法想象的是,飞跃地球在见到鲁迅后说的第一句话是:

老爷!这令我惊呆了。在想象中,飞跃地球和鲁迅就像一对兄弟。他们现在怎么能这样做?

这让我意识到当时的黑暗社会,以及清**的腐败无能,这让我心中的愤怒顿时燃烧起来

看到鲁迅写的《故乡》,我真想回故乡看看呢!

故乡鲁迅读后感(三)

我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一定要看瓜田,但他是自由和快乐的。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

飞跃地球也能做无穷无尽的新事物,看到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天空的四角。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无论是家乡的变化,还是人物的变化,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意味深长的感觉,尤其是最后一句话:世上没有出路。如果有更多的人,就会有办法。

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故乡》读后感【篇10】

葬我于高山之上兮,望我大陆;大陆不可见兮,只有痛哭。葬我于高山之上兮,望我故乡;故乡不可见兮,永不能忘。天苍苍,野茫茫,山之上,国有殇!

出自于于右任的《望大陆》,自古以来有多少游子,他们思念故乡,思念自己的亲人。

《故乡的味道》写的就是关于家的故事,无论怎么样家都是我们心底那最温暖最柔软的部位。作者的祖父母都来自山区。家里总有一道菜会影响作者的味蕾,腐乳。听着平平无其,可却是作者心中对家的思念。

还蕴含了祖孙情,游子情。作者的奶奶做豆腐乳,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和作者的父母外出打工带上豆腐,也反映出对故乡的怀念。

而结尾更是精彩,它就像一个味觉定位系统,一头锁定了千里之外的故乡,而另一头则永远牵绊着心灵深处的故乡,体现了作者的匠心。

而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在我读书到很晚时,妈妈会推我赶快睡觉,端上一杯香醇的牛奶,那丝丝香气渗到了我心中,触动了心中那最柔软的地方,滑过一丝暖流,打消了我一夜的卷意。当我中午回来时,我妈妈总是把他们准备好的饭菜带给我。

无论我们飞多高,走得多远。我们永远是他们心中最关心的孩子。同样,家乡与我们有着源源不断的血缘关系。故乡是精神和灵魂的家园。

《故乡》读后感【篇11】

“月是故乡明”

在那里我看到了人生的物是人非,世态炎凉——不正如现在的我们么?唯一的的区别就是,我们的面前早已有了前人踏好的足迹——踏好的路。甚至,还有一些血淋淋的足迹,在那坑洼不平的路上,或少或多,或远或近

前,徘徊着,彷徨着,迷茫着……

而如今,我认为这句话应该更合适:世上本有路,人走的多了,反倒没路了。想当前,一篇《赤兔之死》轰动文坛,确是篇佳作,而此后跟风之作如雨后春笋之势,人人都走上了返古的老路,五千年历史都不够后人习作

用例了。

路,要靠自己走,每个人都应该靠自己走出一条路;

以前的人没有路,靠自己走出一条条路;

现在的人有路,便不费心思去找路了;

作为我们,更应在这个世界中走出自己的路。在旧社会的黑暗之后,走出自己的奕奕光辉。

故乡的读后感精选


阅读能够让我们更好的去感悟人生。作品这本书当中的细节感动了很多人。我们在阅读过程中所得到的启发可以写到读后感里,从哪些方面写读后感?编辑特意收集和整理了故乡的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故乡的读后感 篇1

这本书很薄,才70页,再加上里面的插图很多,其实可读的内容十分有限。但是,在这区区20篇小文章中,探讨的却是灵魂、梦想、智慧、信仰、幸福、苦难等重大人生命题,作者把自己对生命的思考,分析、提炼、总结后,并结合中西方的哲学理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达出来,对于很多在思索生命意义的人非常具有启迪意义,可以认为这是一本初级的哲学书。全书实际上谈了两大问题:第一个大问题是精神生活在人生中的地位。第二个大问题是人类所追求的精神价值及追求的途径,其中包括:不朽、神圣、信仰、智慧,自我,幸福与爱,真、善、美和创造……

我能感受到周国平先生对青少年的期待和厚望,感受到周国平先生对哲学和智慧的一片深情。和孩子谈哲学和智慧是有难度的,但正像编辑手记中所说的那样,他在努力用通俗的小故事讲述哲学的智慧。作者围绕着灵魂、信仰、智慧、无限、有限、独处、幸福、信仰、做人、困难、阅读、真善美和创造等21个哲学的基本问题,讲述了精神生活在人生中的地位,同时为人们指出了人类所追求的精神价值及途径。作者告诉我们,不用万里跋涉去寻找,一份丰富而美好的内心生活,就可以让我们如此接近神圣,接近幸福。古代著名的物理学家阿基米德面对强暴时说出的“不要踩坏我的圆!”;哲学家第欧根尼面对战功赫赫的亚历山大大帝时说过的那句话:“不要挡住我的阳光!”;伟大的艺术家梵高宁可穷困潦倒,也要去发现一个新的世界;苏格拉底因为一无所知而变得智慧,这些小故事无不给人启示和震撼。这些故事启示着世世代代的人不断的思考,我们究竟为什么活着……

就像在“成为你自己”中,周国平说“上帝把你造出来,就把那个属于你的特定的模子打碎了……活在世上,最重要的事就是活出你自己的特色和滋味来。你的人生是否有意义,衡量的标准不是外在的成功,而是你对人生意义的独特领悟和坚守,从而使你的自我焕发出个性的光华”

人的精神生活在人生中十分重要,使你可以成为独一无二的人,使你在面对困难痛苦时感受到强大的力量。因为人的灵魂在追求一些永恒的价值,比如:不朽、神圣、信仰、智慧,自我,幸福与爱,真、善、美和创造。一份丰富而美好的内心生活,可以让我们如此接近神圣,接近幸福!

故乡的读后感 篇2

地区锦标赛已经结束,炎热的夏天即将到来。就在这个时节,我们学习了鲁迅的《故乡》。这是一部以20世纪一二十年代的中国为背景的作品。

一般说来,故乡二字会让人感到温馨和亲切。但当我看到只有这两个字的标题时,心头却莫名地涌出一种无法言传的寂寞。作品还没有阅读,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感觉呢?我实在不明白。文章以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开头,描述了沿途村落的荒凉,讲述作为一家之长的我之所以回到业已破落的老家,是为了处理家产,并与父老乡亲告别。我了解这些内容后,才知道自己那莫名其妙的孤寂感是和作品内容相符的。

现实的生活让人对未来失去希望,回到令人怀恋的故居,看到的是野草旁若无人地爬满屋顶。我竟然没有一处可以安息片刻的地方。不过,有一样东西给了我安慰,那就是童年的美好回忆,它像一条暖融融的毛毯覆盖到我疲惫的心灵上。这可能就是真正的故乡吧。

故乡原本是医治心灵创伤、洗净心灵污垢、安抚疲惫身心的地方。正因为如此,当我回到那天真烂漫的孩提时代时,我觉得故乡拯救了我。

然而,我得到救治的只是一瞬间。现实中的故乡给了我迎头一击。杨二嫂尖酸刻薄,对我冷嘲热讽,昔日小英雄闰土对我低三下四,卑躬屈膝。接触到这些人和事,我感到痛心疾首:自己的故乡已消逝得荡然无存!我感受到的只是失望,那心情就像打开一个期盼已久的字礼品盒,发现里面的礼品不是自己的期待之物时一样。

到了这个时候,我除了向现实中的故乡道别之外,也决定告别心中的故乡。在如此失望之中,我踏上了新的人生旅途,看到了一线希望。对于读者的我而言,这或许是惟一的安慰。

故事到这里结束。我读完这部作品后产生了一个疑问:本应让人依恋的故乡虽然使作者大失所望,但难道我就再也不曾回首故里么?在那以后的人生路上,我真的把故乡抹去了?若如此,那就太叫人感到心寒了。我觉得人人都在心中拥有自己的故乡。不管是在何种情况下离开故乡,也会像诗人石川啄木所描写的那样:乡音难忘,为听乡音去车场,人来人往

《故乡》中的我不再留恋故乡,他怀抱希望,勇往直前。我在为他的雄姿呐喊助威的同时,心里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故乡的读后感 篇3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故乡》。这本书是由著名作家鲁迅写的,书中有很多精彩的故事:由著名白话文《狂人日记》,还有著名小说《阿Q正传》,而令我最欣赏的,便是新编小说《奔月》。

《奔月》这个故事,主要写的,不是嫦娥,而是她的丈夫后羿的故事。它没有赞扬后羿的功绩,而是续写了他的婚后生活。

后羿的婚后生活,十分艰苦。因为长期的大量捕猎,最后只剩下了乌鸦、麻雀等小鸟。因此,后羿一家只得餐餐吃乌鸦炸酱面。为此,妻子嫦娥经常白眼儿他,除了家人外,大家几乎要把它忘记。我觉得,后羿现在的生活真算得上是“英雄无用武之地”了。同时,我也觉得后羿十分可怜,因为他每天几乎不吃早饭就去打猎了,而给他的回报却是几匹老乌鸦;回到家里,他还要受妻子的埋怨和白眼儿,他的生活真算得上是“苦不堪言”。后来,他的弟子逢蒙又在外造谣,竟说九个太阳是他逢蒙射下的。后来,他又出去打猎,结果误伤了老太婆的黑母鸡。老太婆硬让他赔,还问了他是谁。后羿说,他就是射日英雄。老太婆听过了逢蒙的造谣,自然不信后羿,不仅把后羿骂了一顿,又让他赔十个炊饼。看到这里,我真是义愤填膺,觉得自己仿佛变成了后羿,赔了炊饼又挨了骂,心中无比失落。

后来,那个老婆子把黑母鸡给了后羿也答应用十个炊饼来交换。这下,我心中的不满情绪总算减轻了一些。

正当后羿带着黑母鸡回到家时,他的妻子嫦娥却不见了。后羿惊慌无比,马上差人去找,折腾了半天,后羿才知道:原来是妻子不想再过这样的生活,吃了法师给他的仙药,去了月亮。接着,后羿便心痛不已。我也为后羿伤心,因为他的弟子忘恩负义,妻子背信弃义,人们将他淡忘。我相信,现在他的心也是落寞、疲倦的了。这也许就是一个英雄的悲剧吧。

当我读完这个故事时,心中涌起的是一种凄凉。同时,我也品尝了一个人一生的苦与难。我也懂得了什么叫背信弃义,什么叫忘恩负义,在这时,我的心灵也在文学的魅力中受到了洗礼,得到了人生真谛的升华。

初中生昆虫记读后感500字

读简爱有感初中范文500字

城南旧事读后感500字初中

朝花夕拾读后感500字初中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500字初中

故乡的读后感 篇4

厦门,是一个美丽的地方,它也是我的家乡。作为一个迷人的海岛城市,家乡最令我赞叹的还要数那数不胜数、造型各异的桥了,它们有的如飞龙出海、有的如长虹卧波、有的如玉带横亘于碧波粼粼的海面上,更有那BRT城市快速公交系统的高架桥如陆上旱龙蜿蜒穿行于城市之中。

有了这么多的桥,人们惊喜地发现——厦门变大了。从一个靠一条海堤和大陆相连的海防小岛,到由厦门大桥、海沧大桥、集美大桥、杏林公铁大桥以及今年年底将建成通车的翔安海底隧道把厦门本岛和环东海域的海沧、集美、同安、翔安几个片区连在一起的大厦门,厦门已从一座海岛型城市发展成一座海湾型城市,厦门惊人的发展速度令世人瞩目,这样的变化恐怕仅凭一个“大”字也是无法全部概括的。厦门人的观念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听爸爸说原来厦门人脑海里的“厦门”仅仅是岛内中山路所在的一片小小的中心区域,星期天要从厦门大学这边去中山路购物常常会习惯性地对别人说要去厦门,所以当时外地人常戏称厦门人为“小厦门”,如今有了这么多方便快捷的桥梁,越来越多的厦门人不再局限于岛内这有限的空间,越来越多的厦门人到岛外购房,更有越来越多的厦门人通过空中那无数隐形的桥梁到世界各地经商、学习、旅游,到处都可以看到厦门人忙碌的身影。

有了这么多的桥,人们惊喜地发现——厦门的交通更快更便捷了。新落成的集美大桥、杏林公铁大桥和原来的厦门大桥三桥并驾齐驱,使人们摆脱了北部出岛干道天天堵车的窘境;越来越多四通八达的立交桥解开了道路交通枢纽上的一个又一个的症结,让人们不用在一个又一个的红灯面前消耗太多的时光,让司机师傅抱怨的“英雄难过--X”成为过去的历史;同时快捷的BRT城市高架快速公交系统保证了普通市民出行的便利,从轮渡到前浦从一个多小时的车程一下减到十几分钟,让人恍如坐了趟时空飞车。

有了这么多的桥,人们惊喜地发现——我们的城市变得更漂亮了。厦门海沧大桥具有东渡飞虹之称,现已成为厦门二十名景之一。白天,在蓝天碧海之间,大桥宛如一条美丽的长虹横卧于水面之上;晚上,桥上灯火辉煌,宛如节日里舞动的闪闪发光的龙灯。站在桥上纵览城市灯火,真像夏夜银河星空,显耀闪亮,美不胜收。杏林公铁大桥那驼峰线型的桥身呈M字形,仿佛一条调皮的长龙在水上耸动起伏,飞跃嬉戏,令人忍俊不禁。城市高架桥上都装有LED灯,每当夜幕降临,桥上光芒四溢,和周围建筑上闪烁迷离的夜景工程交相辉映,到处流光溢彩,呈现出一派迷人旖旎的夜色。

家乡的桥是迷人的,它那美丽的身姿吸引着越来越多人的目光;家乡的桥是动人的,它无时无刻不在默默地为人们提供着便利。现在海峡两岸提出要建设厦金大桥,这将是一条更令人激动的桥,相信未来的厦金大桥将会成为一条团结的纽带,把血浓于水的两岸人民紧紧联系在一起,让祖国统一的日子早一天到来。我爱家乡的桥,相信它还会给我们带来一个又一个的惊喜。

故乡的读后感 篇5

后来的印象不论多么强烈都只是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发生的,而不可能完全摆脱开这种感情的藤蔓。具体到《故乡》这篇小说中来说,“我”对“故乡”现实的所有感受都是在少年时已经产生的感情关系的基础上发生的。“我”已经不可能忘掉少年闰土那可爱的形象,已经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时形成的那个美好故乡的回忆。此后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时形成的这种印象叠加胶合在一起的。这就形成了多种情感的汇合、混合和化合。

这样的感情不是单纯的,而是复杂的;不是色彩鲜明的,而是浑浊不清的。这样的感情是一种哭不出来也笑不出来的感情,不是通过抒情的语言就可以表达清楚的。它要从心灵中一丝一丝地往外抽,慌不得也急不得。它需要时间,需要长度,需要让读者会慢慢地咀嚼、慢慢地感受和体验。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在我们的感受中就是忧郁。

忧郁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和情绪,是一种不强烈们又轻易摆脱不掉的悠长而又悠长的情感和情绪的状态。《故乡》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忧郁的美,忧郁是悠长的,这种美也是悠长的。

故乡的读后感 篇6

人生就像一篇若隐若离,意犹味尽的散文,时而朦胧,时儿顿悟;时而枯燥,时而优美;时而忽视,时而想起;我们每走过一个地方,都会留下我们的足迹,在那里曾经留下的欢声笑语就像一粒粒晶莹惕透的珠子,跳动着生命的乐符。

然而,走过的地方多了,我们播撒的珠子也慢慢多了。暮然回首,有一天你会发现,你身后有无数晶莹剔透的“小精灵”跳动着生命的乐符。在你无意识或有意识的一个个去回忆,去品味之时,你已把她们串起来了,是无数个小生命紧紧的联系在一起,闪闪发光,无形间创作了人生最优美的散文。

周作人先生的历程也可以说是一篇耐人寻味的散文,他人生散文的优美在于他善于发现,善于回味。即使偶尔思想如挣脱了束缚的野马奔阔在广阔无垠的大草原上,但他毫不迷茫,能够让狂放的思想停滞在昔日的一幕幕,扑捉曾经的乐趣。正如他在《故乡的野菜》一文中,他能让狂放已久的思想停留与故乡的一幕幕,甚至小到故乡地域野味的气息。如文中所提到的“野菜”,包括“荠菜”“马兰头”“黄花麦果”“紫云英”等等,从文中也可以看出,周作人先生搬了几次家,按理说走过的地方太多,目历也就更多,至于那些小到地方的野味儿也就自然的经不起岁月的蹉跎,时间的淡忘。但周作人先生从人生历程中找回那些播撒已久的珠子,并去慢慢的品味,与其说他在记忆中品尝野菜的味道,不如说他在记忆深处品尝故乡的味道,在记忆中触摸,汲取故乡的气息。

即便是作者后来又看到了,且品尝到了如同故乡的野菜,但他总是觉得没有昔日的味道,总感觉眼前的野菜不如家乡的野菜,而且,最令作者刻骨铭心的是野菜的吃法,甚至枥枥在目。或许,我们可以说讲究吃法也是吃家乡的人文气息,那股人文味儿,给作者灵魂深处打下了深深的烙印。

其实,我们的人生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相信,我们都是来自不同地方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家乡的人文气息,每个人的记忆深处都有家乡的烙印,每个人走过的地方也都留下了些晶莹剔透的珠子,只是我们缺少一颗善于品味的心,缺少那份对故乡一如既往的眷恋。留在我们身后的,是一些零零散散的珠子独自发光。

时而回首一下走过的路,拾起一路播散的晶莹剔透的珠子,感受着生命的乐符,小心的把他们串起来,串起人生最优美的散文。

手心上的生命多了,自然就更容易被摔碎,让我们抓紧手心上的每个小精灵吧,有一天,我们会发现,原来我们拥有很多。

故乡的读后感 篇7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闰土身上,我看出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苦难的生活,我为我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而感到幸福。

故乡的读后感 篇8

怀着敬佩之心拜读了小学班主任张长源老师的作品《故乡的桥》。张老师,是您,勾起了我对故乡的向往;是您,勾起了我对故乡父老乡亲的思念;是您,也勾起了我童年时代难忘的回忆。更是通过充满爱国情怀的作品让我看到了故乡经济的腾飞和人民生活的幸福。

那年我六岁,过春节的时候,离我们村十几里地的大同镇闹社火。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河西娃私下里勾搭好要去看社火。谁能想到过独木桥时因为害怕,带头的小哥哥命令一个拉着一个一起过,可还没过到一半,有一个小朋友因为晕水“噗通”一声掉到河里了,其他连到一起的小朋友也一个一个下饺子似的全被拉下去啦!顿时庄浪河里惊叫声、哭喊声、流水声混成了一片。一位邻村姓刘的叔叔看到后,奋不顾身的跳进大冬天的庄浪河里救出了我们。虽然我们冻得瑟瑟发抖,吓得哇哇大哭,但还是害怕挨家长的打骂磨磨蹭蹭不敢回家,等回到家时已经把整个人冻成冰疙瘩了。那次真把妈妈吓坏了,不但没有打骂我,而且还哭哭啼啼地说:“要不是有人救你,哪里还有我娃的命呢?以后过河一定要小心!”妈妈先把我放在火炉旁的热水盆中暖过来,然后又焐在热炕上,还给我冲了一杯热热的红糖水喝。尽管这样,还是没躲过一场重感冒。至今,听到过独木桥我还毛骨悚然。那位救我们的刘叔叔,四五十年了,我仍然记着您。

“闪闪桥”其实是钢索吊桥,跟现在越国开心农场的网红桥一样。在当时是为了解决过河的难题,还算新鲜事物。“闪闪桥”修好后,不但全村的人摇过了河,摇出了快乐,而且上下十几里的人都特意来摇一摇,胆子大的还在上面骑自行车通过。慢慢地,因为过桥的人太多,“闪闪桥”的钢索拉长,木板破损掉落,过桥时一旦站不稳,就随时有摇下河的危险。“闪闪桥”随之也就成了摆设,但在我青春年少的记忆里却充满新奇,好玩,惊险,刺激。多少回梦里回故乡,“闪闪桥”上摇晃荡。

八十年代末,在上级领导的关怀支持下,在村干部不怕吃苦,多方努力下,全村人都乐此不疲的投入了建桥事业,有钱的出钱,没钱的出力,就连上学的学生每逢周末,也都去帮助家长捡石头、拉沙子。经过半年多的紧张施工,结实美观的水泥石桥完工了。石桥剪彩通车时,锣鼓喧天,载歌载舞,祖祖辈辈的大桥梦实现了。真是:

“一桥架东西结束辛酸过度史",“大道通南北开创美好新生活"。

那时,我已经参加工作了,每天骑着爸爸给我买的飞鸽牌女式自行车畅通无阻的过桥回家吃妈妈做的饭菜,多么的自由快乐,多么难忘的幸福啊!

故乡的水泥石桥历经三十年的风雨沧桑,在与丝绸之路无缝对接的便利条件下,在伟大祖国改革开放政策的引领下,故乡已经步入跨越式发展的快车道,村容村貌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村里的金凤凰飞出去了,国外留学的小伙子回到家乡发展了,家家户户都盖起了砖瓦房,大多农家门前都停着小汽车,农业生产也步入了现代化,各种蔬菜瓜果都在我们村丰收,村上出了名的“丁娃烧饼”也远销国外市场。

《故乡的桥》是一部桥的发展史,也是我们这代人的成长史,更是祖国繁荣昌盛的见证史。如今,大石桥看起来虽然有点衰老憔悴,但依然为村民奔向小康,走向幸福默默奉献。(李若玉)

故事读后感6篇


我们出于你的需要,为你整理了故事读后感,无论是哪个岗位的上班族,都会遇到撰写文档的场景,动笔前我们可以阅读不同种类的范文。参考范文进行写作,可以有效降低我们的出错概率,要写好范文并不是一件多困难的事?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故事读后感 篇1

晚上闲暇时,看台湾女作家三毛写的自传《撒哈拉的故事》。自传主要讲的是她的成长历程和人生中的真实故事。我很喜欢这位富有才气的聪慧小女人,简简单单快快乐乐的生活理念,虽然很不解她最终了结生命的方式,但对她仍是的十分敬佩的。

书里讲述了这么一件小事,看后颇有感触,所以愿在此与大家分享一下:三毛从国外回台湾后受邀去高雄演讲,一位很帅的高三男生陈正宇给她写了一封情书,字里行间敬仰与倾慕满满当当。三毛的回答是这样说的:我们每个人的这一生都会去喜欢上很多人,我不觉得痛苦,你却觉得痛苦,是因为彼此所求的区别不同,我不求形相,你求形相。

我一无所求,你看似没有要求,可是你却求了痛苦。现世的存在形式与关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些优美的心灵化为我们一生的投影,影响了我们的灵魂与人格,他们使我们本身受到了感召与启示,而且今生今世都默默的在爱着这些人,想起这些与那些人,心里只有欣慰与安宁,里面没有痛苦。

其实,你喜欢的不是三毛,而是一种能够与你呼应的人,这种人不是很多,也不可能太少,少到一个也没有,只有那个笔名叫三毛的人,这个世界上优美的人太多太多了,问题是最最优美的钻石往往深埋在地底的最深处,而你却将一块普通的石头看成了钻石,并将石头看成了异性,喜欢这两个字有它千千万万种风貌与诠释,你的一生里,会有许多喜欢的爱,让这份爱,化为另一种深刻持久的力量与欢欣,再透过你,投影到其她人的内心去。

确实是这样的,玫瑰的娇艳热情,芙蓉的高雅素洁,秋菊的质朴淡雅,腊梅的玉骨临风。各有各的风采各有各的魅力。真正使我们所迷恋的是所爱的人身上那些优秀的品质:善良、活泼、聪慧、勇敢、坚毅、圣洁、儒雅。也就是﹕真,善,美。而不是他或她的外貌形体。即便不是现在这张脸孔,事情也同样会发生的。

因为人对一切美好事物的追求是于生俱来的是我们焦躁浮动的灵魂获得安息的唯一良药。欣赏她就像欣赏花园中自然盛开的花朵,迎风飘舞的柳絮那样吧。不强求,不定位,不要因为太喜欢而想着要去占有得到。固定的都是僵死缺乏活力的,生命的活力会完全消失不见,剩下的只有无尽的眼泪与幽怨。所以当有一天你陷入感情的泥淖时,只需要真真切切的明白一件事,我们爱的恋的不是单纯具体的某一个人,而是她身上我们也具有的相同而可贵的品质。

人会变,但是这些代表着真善美的特质是不会变的,我们也同样会在其她人身上遇到。大哲学家赫拉克利特曾经说过这样一句名言﹕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构成人身体的细胞每时每刻都在代谢,以前的你与现在的你其实并不是同一个人,只是受大脑思维的限制,这细微的不同我们无法察觉罢了。

人唯一能做的就是活好此时此刻,也唯有此时此刻才是真实存在的,时间只是人头脑产生出来的一种概念,人的存在状态只是由一个个存在的点链接而成。所以,可不可以不要再为难自己,将自己画地为牢困在思维的定局里不出来。徒教所有关心你的人伤心。

累时,请仰观苍天你看那白云悠然,穹苍寂寥宽广。也可俯视大地你瞧那野花虽小,但它独一无二的芬芳气味总是在摇曳中尽吐。请用心去感知大自然无私馈赠的这一切吧,不执着,不贪念,让我们身体既是尘世的参与者,灵魂却又是它的观照者,不恋于心不执于情,如此方好!

故事读后感 篇2

我不喜欢学成语,因为成语都是四个字,也不好理解。妈妈为此总生我气。

几天前,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妈妈与你一齐阅读此书,而且十分肯定的告诉我,你肯定会十分喜欢此书的,喜欢学成语的。这天妈妈抓我一齐阅读书,翻开书妈妈给我一边读成语一边讲成语的故事,我发现里面有许多我没学过的成语和没有看过的故事。

让我难忘的是这一篇讲的是:两个人拜著名棋手弈秋为师,学棋的时候,认真地听讲,乙却心不在焉。结果,甲的棋艺越来越高,乙的棋艺还是一样。

弈秋语重声长地对两个学生说:?下棋如果不专心致志,也是学不好的!?告诉我们做事要专心致至。

还有的故事是的资料是:愚公家门前有两大座山挡着路,他决心把山平掉,另一个?聪明?的智叟笑他太傻,认为不能。愚公说:?我死了有儿子,儿子死了还有孙子,子子孙孙无穷无尽的,两座山终究会凿平。?后因感动天帝,所以天帝命大力神的两个儿子搬走两座山。比喻只要有毅力就能够成功。

还有许许多多精彩的故事?

没想到,我真的喜欢上了成语,原先每个成语都有一个精彩的世界啊!

故事读后感 篇3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成语故事》的书,他是围绕着一个成语来说的一个故事,最终把成语的意思写在最终一段。比如说:亡羊补牢,故事写了楚襄王当上了国君很开心,整天吃喝玩乐,敌军打下了都城,在内的不少土地也被占领了,他还沉迷在享乐之中,到快要攻入城池,他心里才后悔万分,于是他去请回庄辛向他道歉,期望能够挽回局面。庄辛告诉他只要把破掉的羊圈赶紧补上就不算迟,只要齐心协力,还是有期望的。楚襄王最终用了庄辛的方法,最终收复了大部分的地盘。这个成语的意思是比喻在收到损失之后,要想办法补救,免得再受损失。

杨时和游酢去请教教师,游酢要敲门时,杨时说:“让教师在休息一会”,于是他们便在外面等候,不一会儿,下雪了,越下越大,他们的身上挤满了雪,当教师推开门看见大雪中屹立着杨时和游酢时,感动得说不出话来。这个成语的意思是:以颂扬尊师敬道的可贵精神。

这两个故事让我记忆很深,因为这两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两个道理,第一个是:在学习时,如果上课没有认真听讲,要尽力去补习;第二个是:要尊敬教师。

这本书真好看,又能让我们明白许多道理,还能够让我们了解历史故事,所以我提议大家都去买这本书。

故事读后感 篇4

这几天我在读《成语故事》这本书,读着读着,不知不觉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

这本书又耐人寻味的历史故事;有巧夺天工的神话故事;富含真理的.寓言故事。这是一本蕴含了许多成语的﹑充满知识的书。

那里面有大义灭亲﹑画饼充饥﹑井底之蛙﹑黔驴技穷﹑卧薪尝胆等等。我最喜欢其中的卧薪尝胆因为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人要先苦后甜。

这个故事讲得是吴越两国在春秋末期为争取天下霸权,在夫椒激战,越军大败,越王勾践被俘,吴王夫差认为要完成霸业,必须要宽宏很多。就没杀越王勾践。没想到几十年后,越往东山再起,逼死了吴王夫差。越王勾践之后成为春秋霸主之一。

越王勾践是多么忍辱负重、老谋深算的一个人啊!勾践为了打败吴王夫差,睡在柴草当中,吃粗茶淡饭;为了打败吴王夫差吃饭睡觉都要舔尝苦胆;为了打败吴王夫差和战士们同睡同起;为了打败吴王,他放下身段,不耻下问。功夫不负有心人。越王勾践最终打败了吴王夫差。

读完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做人要忍辱负重、不耻下问。

读完了整本书,这本书启示了我:人生就像大海,困难、挫折与艰辛,可是是海岸上泛起的一朵朵小小的浪花。

故事读后感 篇5

我最喜欢读书了,因为读书不仅仅能够增长知识,并且能够让我懂得许多道理。

我读了很多书,如《三字经》、《好词好段》、《成语故事》……其中最吸引我的是《成语故事》。《成语故事》中有很多小故事:爱屋及乌、不自量力、半途而废、功亏一篑……其中我最喜欢功亏一篑了。功亏一篑讲的是公元前十一世纪,周武王灭掉商朝,建都镐京。当时的人们对新生政权的建立感到由衷的高兴,无不欢欣鼓舞,拍手称快。各个诸侯国也纷纷从四面八方携带贵重礼品及土特产赶来朝贺,连离镐京的很远的西戎也派专使带来一条名犬作为贡品。周武王高高兴兴的收下了所有的贡品。担任太保的召公担心武王从此骄傲自满,沉醉于豪华生活,就从旁提醒说:“对国君来说,最值得珍重的是人才,国家没有贤人治理,早晚要灭亡。有作为的君主应当是群臣的表率,每时每刻都要留心自我的一言一行,看它是否与德行有违,尤其不可忽视细小的行为。大德有小德积累而成,这如同筑起百尺高的土山,要一筐一筐的堆上去,哪怕仅差一筐土,也是还没到达百尺的高度。”武王理解了召公的意见,成了贤明的君王。

从这则故事中我明白了:无论做什么都要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去完成。学习也是一样,不能图一时欢乐而不好好学习。

故事读后感 篇6

再一次机缘巧遇中我买了一本《中国成语故事》。

这本书是一本毋庸置疑的好书,为什么这么说呢?

这本书讲述了在我国古代个个阶级人的故事,上有高官皇帝,下有普通百姓。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贪天之功”这个故事了,它讲述了重耳经过19年的流亡,在秦国的帮助下成功回到晋国,当上了皇帝,重耳论功行赏,不少人为了金钱说自己做了什么什么,为有介子推他没有向皇帝领赏,但是在流亡期间介子推一直跟随着重耳,在饥寒交迫的时候,介子推还把自己大腿上的肉割下来给重耳住着吃,介子推不愿意和这些贪官污吏同朝为政,便隐居深山,重耳知道后十分后悔,便派人去找但是一无所获,重耳之后为了逼介子推下山,于是他放火烧山,介子推不愿做官便被烧死了,之后重耳十分后悔这个决定于是把这一天定位冷食节(清明节)

这只是这一本书中的一个小故事,其实还有很多的故事,当你阅读完整本书只后你会懂得不少做人的道理,比如“一言九鼎”,“大公无私”……这里还有国计民生片,世像百态片,远见卓识片……这本书也可大大的提高你的习作水平,在习作中也可以用上成语,起到一个画龙点睛的作用。

读完了这本书也让我明白了不少的道理,例如:我们在对待被人的时候要“礼贤下士”,诚信方面要做到“一言九鼎”,在做事的时候要做到“三思而行”。

这就是我举得的好书《中国成语故事》。

雷锋的故事读后感6篇


每朵花都没有一样的时候,人也是一样。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心得也不例外,写作训练中有一项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写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为了更好的记忆,也是为了可以把这些感悟都记录下来。心得体会书要如何规范的书写呢?小编现在向你推荐雷锋的故事读后感6篇,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雷锋的故事读后感【篇1】

近几天,我认真地读了《雷锋的故事》这本书,我被里面的真实故事所感动。雷锋,原名雷正兴。1940年12月18日,农历11月20日,雷锋出生在湖南省长沙(望城)县简家塘一个贫苦农民家里。雷锋出生的时候,正是抗日战争时期,人民生活于水深火热之中。雷锋家是佃户,受尽了地主的欺负。雷锋的爸爸被日寇打死,雷锋的哥哥也因过度劳累患上了肺结核,不治而亡;雷锋还有一个弟弟,也是连饿带病死在妈妈的怀里。后来,雷锋的妈妈因不堪困苦自杀了。雷锋在不满七岁时就成了孤儿,是邻居家的六叔奶奶收养了他。

雷锋在苦难中度过了童年。1950年,雷锋当了儿童团团长,积极参加土改。同年夏,乡ZF的党支书供他免费读书,后来加入少先队。

1959年12月征兵开始,雷锋迫切要求参军,焦化厂领导舍不得放他走。雷锋跑了几十里路来到辽阳市兵役局(现人民武装部)表明参军的决心。他身高只有1.54米,体重不足55公斤,均不符合征兵条件,但因政治素质过硬和有经验技术,最后被破例批准入伍。参加人民解放军后,编入工程兵某部运输连四班,任班长。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只要是对人民有利的事,他都心甘情愿地去做。他曾多次立功,被评为节约标兵和模范共青团员。1960年11月入党,并被选为抚顺市人民代表。

人们常说:“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雷锋正是有助人为乐,不怕苦,能吃苦,不屈服的精神,赢得了人们的敬仰和称赞。1961年5月的一天,雷锋冒雨到沈阳去。为了赶早车,他早晨5点多钟,就从床上爬起来,带上几个馒头,披上雨衣就走了。在去车站的路上,透过雨幕,影影绰绰地看到面前有位妇女身上背着一个孩子,手里还领着一个女孩,雷锋急忙跑过去,把雨衣给了妇女,把馒头给了那个小女孩,背起一个小女孩,把他们一直送到火车站。

雷锋的这种精神让我感动。雷锋常说:“不经风雨,长不成大树;不受百炼,难以成钢。”雷锋正是通过勤学苦练长大成为国家的有用之才。雷锋多次被记功,受嘉奖,可他从不满足,从不骄傲,他总觉得自己对党和人民的贡献太少了。今天我们幸福地生活在党的阳光下,享受着党和ZF有及亲人们的关怀。我要向雷锋学习,乐于助人,不计报酬,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做一个品德高尚的人。我更要努力学习,成绩面前不骄傲,表扬面前不满足,要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树立远大的理想,使自己成长为建设祖国的栋梁之材。

雷锋的故事读后感【篇2】

雷锋,一个响亮的名字,一个使人倍感亲切的名字,他虽然离我们生活的年代甚远,但是他那不平凡的事迹却流传至今。

民间有句俗话:“雷锋出门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他乐于为人民奉献,为祖国而服务的精神是值得我们赞扬和学习的。其中有一个故事至今为人们所津津乐道:有一次雷锋肚子疼,去医院看病,路过工地上,被工人们为建造房屋所忘我工作的精神所感动,就和工人们一起不知疲倦地工作着。事后,战友们不解地问他:“当时,你不是肚疼吗?为什么要这样做呢?”雷锋却笑着说:“我发现干活能治病。”就这样,雷锋把自己所有的光和人全部献给了人民,献给了党。雷锋是全国人民学习的榜样,是一代又一代人民的骄傲。雷锋的一生,是无私为人的一生,是热爱祖国的一生。

时代在前进,社会在发展,几十年过去了,人们仍在怀念雷锋,呼唤雷锋精神。

我从书中看到这样一段话:

把自己的红领巾和雷锋对比,

看谁更鲜艳。

把自己的人生同雷锋对比,

看谁更壮丽。

读了这段话,我感到脸上火辣辣的,我愧对我的红领巾,同雷锋相比,我差多了。我没有雷锋那种大公无私的精神,没有雷锋那种吃苦在前、享乐在后的品质。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要以雷锋为榜样,好好学习,好好工作,努力做一名新时代的活雷锋。

雷锋的故事读后感【篇3】

自从看了雷锋的故事后,一直感动着我。雷锋是个充满爱心、乐于助人的人。他把为人民服务当作他的生活习惯,经常在工作、生活中体现,他见到生活困难的人,就竭尽所能帮助他人。

做好事,对雷锋来说是很平常的,他去外地执行任务,中途坐火车他还一个劲地做好事,所以“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的佳话就在人群中传开了。

雷锋还是个工作认真,学习刻苦的人,他说:“我是一颗螺丝钉,党把我拧在哪里就在哪里起作用。”没错,雷锋说到做到。

党把他分配到哪里,他就在哪里努力做自己的工作。做完工作,他还会去帮助别人做。当晚上别人休息时,他就努力学习。工作之余,他又挤出时间来读书,丰富自己的知识。

雷锋还很虚心接受别人提出来的意见,他也认真对待别人给他的批评。有一次,他开着推土机把一条小铁道撞坏了,教雷锋开推土机的李师傅把雷锋狠狠批评了一顿。虽然雷锋第一次开车就出事故,但是他没有灰心丧气,接受了李师傅的批评教育,并利用休息时间把铁道修好。

世上有许多关于雷锋的故事,它都在告诉我们要学习雷锋那舍己为人、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别再犹豫了,伸出你的援助之手,学习雷锋好榜样,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吧!

雷锋的故事读后感【篇4】

人,是为了追求快乐而生活在世间,而不同的人,获得快乐的途径也千差万变。有的人,认为享受就是快乐,他们认真、踏实地劳动者。有的人,却认为伤害别人是一种快乐,他们做着损人利己的事,以刺伤别人的快感为快乐。有的人,认为帮助别人,做了有利人民的事,就是快乐。他们这一种助人为乐的精神是社会所提倡的。雷锋叔叔就是这样一个人。

翻开《雷锋的故事》,细细浏览着。当我看到雷锋因仅仅三年之间就有四位亲人相继离开,而被地主婆欺压时,不禁的将来捏了把汗;当看到小雷锋在党的帮助下上学、成长时,心底的一块石头落地;当看到雷锋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入党时,让我心中欢呼雀跃;当看到雷锋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悄悄缝补战友的衣服,令我感动之至;当看到雷锋为帮助队友指挥倒车而被晾晒衣服的粗木棒砸中太阳穴,而不治身亡时,我不禁在心中呐喊:“雷锋叔叔,你是我们永远的好榜样!”

读完了这本震撼人心的《雷锋的故事》后,原本对雷锋叔叔模糊的印象,变得深入。让我真正地感受到了一个积极上进、光荣爱党、助人为乐、无私付出的军人叔叔站在了我的面前。

说到乐于助人,无私付出的雷锋精神,这让我想到了继承雷锋精神的人——义工、志愿者。只要在大街小巷中,随处可见的穿戴着红马甲的叔叔阿姨们,他们就是义工。他们身上志愿服务的精神,不取回报的态度,让我们从他们身上处处看到了雷锋的影子。

但并不是在每一个人身上,雷锋叔叔的精神都能得到完整的发展。有一些人,他们会为了“做好事而做好事”,或是为了达到某一种效果而去做好事,大大地忽略了雷锋叔叔“做好事,不留名”的志愿精神。

这让我回想起一、二年级时发生的一些事。那时学校里正在举行“文明班级”评比活动。其中要怎样才能让表现突出,得到荣誉称号呢?学校提出要以“拾金不昧”为主旨:如果在校园内捡到贵重物品或钱,要上交到德育处寻找失主。“拾金不昧”者可以为班级加分。虽说是贵重物品,但同学们捡到一些笔、本子或几元几角钱也会积极地上交登记。这样一来,校园不少东西很快就找到了失主。

让我记忆深刻的是在一次下课时,有一位同学的红领巾一不小心掉到了地上,我本来可以捡起那条红领巾,只要快步上前,把它交还给失主,就可以免了那一位同学许多麻烦。可能是因为荣誉感在作祟吧,我并没有像想的那样去做,而是匆匆地捡起那条红领巾,把它交给了德育处。

现在,看了《雷锋的故事》后,不禁笑自己小时候太可笑。如果当时见到同学掉了红领巾,只要轻轻地提醒他一句,又怎会让他麻烦地来回认领呢?我之前那一种“为了做好事而做好事”的想法与行动,不就失去了学校原本发扬雷锋精神的本意吗?

我们要像雷锋叔叔一样,处处为身边的人照相,时刻不忘别人对自己的好。助人为乐不能只是一句口号,要从灵魂深处去体会助人为乐的快乐!

雷锋的故事读后感【篇5】

最近,我读了一本小说《雷锋的故事》,里面最让人最感动的是其中一篇“水火中淬炼的红领巾”,让我为祖国感到无比的骄傲。

这章主要讲肢体瘦小的裂缝想当八路军,因为他、人小投弹不过关,所以他日夜不停地练习,终于取得了成功。雷锋加入八路军的目标是做许多好人好事,就是这样他的到人们的赞扬。

雷锋叔叔的故事响彻大江南北,只要一说雷锋我们中国人就会无比自豪。他不顾自己身体的缺陷,不顾别人怎样的嘲笑他,勤勤恳恳地为人民服务,不求回报。他的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打动了我们每一个人,让我们知道做什么事也不要只想着自己,也要想想别人。有一句名言说地好:对自己好点,一辈子很短;对别人好点,下辈子不一定再能遇见。可是雷锋叔叔不是这样的,他的一生只为了别人活着。

雷锋叔叔的满手老茧是为了谁?是为了人民,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和雷锋叔叔学习,默默无闻,无私奉献,不求回报,中国有了这样的人才还会落后吗?可是好人却死的早,雷锋叔叔还没到30岁就牺牲了,一个同志不小心看车的时候把他撞到了,因为人小经不起就牺牲了,这样一个年轻的生命就消失了。为了新中国的和平,我们努力向前,可是还没等我们去建设祖国,上上代已经为我们建好了,等我们再去奋发,人祖国变得更富有。所以现在我们背负着重任,好好学习,成为祖国的栋梁,为祖国争光,报效我们的祖国,有的人死了是为祖国而死的,会受后人的尊敬;有的人死了别人还会侮辱他;有的人活着别人就不能活;有的人时时刻刻都记得他;有的人当他不是人……

雷锋叔叔小时候就会为祖国服务,要参加八路军,因为那是有战争,而90后的我们生活在和平年代,没有八路军,我们只有无祖国做贡献,不让她再受侮辱,这才是报效祖国的最好贡献!

雷锋叔叔的故事在我脑海里变得越来越深刻,每当我和爸爸坐在电视机旁看战争片的时候,我就会想起雷锋叔叔。学习雷锋光辉榜样而产生的时代英雄衬出不穷,无不闪烁着雷锋精神的光芒!

雷锋的故事读后感【篇6】

雷锋,是一位乐于助人的好战士。我看中了一本名叫《雷锋的故事》这本书,买了下来。一回家,就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雷锋一生下来,才三岁父亲就离开了人世间。不久,由于家里的经济实在周转不开了,母亲也自杀了。从此,雷锋一直过着苦难的童年。

雷锋长大后,一心为国,虽然他的身体很虚弱,但是,再苦再累的活,雷锋都能干。雷锋不顾自己,一心只为了帮助别人。牺牲时,他才二十岁。正因为他生前帮助过很多人,所以,那些被雷锋所帮助过的人们,都十分为雷锋而伤心。

比起雷锋苦难的童年,我简直太幸福了。家里要吃有吃,要穿有穿,吃得好,穿得暖,享受着爸爸妈妈的疼爱,就这样,有时还要经常向大人耍脾气,穿衣服还总要新的,要名牌,比起雷锋,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呀!从来没有体会到父母的辛苦和关爱啊!

雷锋长大后,一心为国,只想着帮助别人。相比较,我感觉自己做得不够好。又一次,王炎森找我借笔,我犹豫了一下,因为我那只宝贵的钢笔不想给别人,但是想到乐于助人的雷锋叔叔,我立刻借给了他,帮助了别人,我也很快乐。

看了《雷锋的故事》,收获很多。雷锋教会了我如何战胜苦难,让我明白了乐于助人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秀品德。虽然我现在还小,但是我可以从现在做起,不怕困难,珍惜生活,关爱父母,关爱别人。

故乡读后感系列


人的一生会读无数的书,总有那么几本让我们印象深刻,随着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灵感爆发之后。我们该从哪里去寻找作品的读后感做参考呢?栏目小编为您整理了一些有用的信息:“故乡读后感”。

故乡读后感 篇1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作为一名教师,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事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我们的学校相对来说是一个生源较差的学校。也许很多工作得不到家长的理解或支持,也许付出很多努力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这使我们或多或少有些气馁,使我们对事业的热情慢慢削弱。但看了这本书后,除了感动外,更多的是让我清晰的认识到,如果你是真正的热爱自己的事业,真正全心奉献于教育事业,那么你会发现你的付出是有成就的。当你真的爱一个学生,再差的学生你也会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并激励他;再调皮的学生你也会找到他的可爱处;在难以相处的学生,你也会尽力去接近他,帮助他。当这些学生一点点进步了,学生会爱戴你,家长更是感激你,这使你感到自己的奉献是值得的,这也会激励你更努力工作。

21世纪这个崭新美好的世纪,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创造美好未来。教师更始责任重大,因此作为一名教师,更要把爱奉献给自己忠爱的教育事业,关爱每个学生,茁壮成长,将来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故乡读后感 篇2

书籍是沙漠的甘泉,是沧海的灯塔,是哺婴儿的乳汁,是智慧的长明灯。读一本好书,让我们得以明净如水,开阔视野,丰富阅历,益于人生。我读过不少书,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那本充满着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是一个让我内心一次次震撼,让我一次次落泪的故事,那感人至深的情节在我脑海中始终挥之不去。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在美国奥沙克山区有一个叫比利的男孩,他为了得到两只小猎犬,整整付出了两年的幸勤劳动。两年后,比利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两只小猎犬———老丹和小安。勇敢忠诚的老丹、机敏睿智的小安与比利朝夕相处,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在一次狩猎时,比利遭遇凶恶的山狮,生命受到威胁,危在旦夕。老丹为保护自己的主人与山狮奋力搏斗,用生命捍卫了自己的职责与尊严。深情的小安不愿独活于世,拒绝进食,绝世而亡于老丹的坟墓上。比利搬家时,去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告别,他惊喜地发现它们的坟头长满了象征真爱、纯洁,据说只有天使才能播种的红色羊齿草。

读一本好书,就像品尝一杯香浓的咖啡,品尝得越久就会越来越回味无穷。这本书让我品尝到了伙伴之间那坚不可摧的情谊,还有那顽强的毅力!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实现自己未来的理想,共创祖国未来的美好时代!

故乡读后感 篇3

当你和家人在家中团团圆圆吃着饭时,可曾想过在某个县城的角落里有几个小村庄,它是那样的安静,安静到人们以为那里没人居住。人们不知道那里住着多少老人和孩子(留守儿童),孩子们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在城市里打工的父母……

故事就这样拉开帷幕,主人公的家乡在小胡庄,他的朋友们都是留守儿童,他不是在家留守就是跟着父母在一个又一个陌生却繁华的城市里穿行,他们只能紧跟着,像鸟一样到处打工觅食的父母到处流浪。慢慢地鸟背成为了他的故乡。

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故事是“七姓蛋”,故事的开头写到因为经常性的晕倒。母亲吓破了胆,医生说是“贫血”,营养匮乏身体虚弱导致的。母亲甚是心痛,因为家里条件太差,只能尝试各种各样的偏方,其中有个方子叫“七姓蛋”。就是讨几个不同姓氏人家的蛋,而且是外姓,那个年代的鸡蛋可金贵了,要么人家没有,要么人家舍不得给。而母亲执意要去讨,在小鲍庄被狗咬,在大李庄差点被淹死……就这样母亲东平西凑,凑到七颗蛋,和条鱼。回家时母亲发烧到晕倒,她醒来第一句:快让“四儿”吃蛋还有鱼……当母亲脱下鞋的那一刻是沾满鲜血的泥……

村庄里的母亲没有什么文化和财富,却用双手撑起一片天。留守儿童的悲凉和艰难,期盼亲人的陪伴,希望有一个团圆的家。回顾自身,在家里有爸爸妈妈无微不至的照顾,在学校有老师和同学们真诚的关心和帮助。跟书中的小朋友比起来,我们真的是很幸运很幸福了。所以不管什么时候,什么样的条件,只要有父母的怀抱和鼓励,都是那样的温暖。父母是我们心里永远的依靠,永远的故乡。

故乡读后感 篇4

旅游过许许多多的地方,许许多多的人解渴时,都要买路边花花绿绿的饮料,而我依旧坚持着买矿泉水,常温的矿泉水;因为在我心里,即使是冰镇的矿泉水,也拥有家乡的温暖气息。

于是,在读琦君的《水是故乡甜》时,她温暖的笔触溢在纸上,更像一股家乡的泉水汩汩地溢到了我的心里。文中记载了琦君生平去过好多地方,却始终坚持着买矿泉水,有时还用矿泉水煮开了泡家乡的茶喝,价钱便宜又别有一番滋味。

家乡的水,对于每个人来说,无疑不是一种美好的回忆,甚至已经是一种想望。琦君写道,现在的文明时代,水都是一瓶一瓶装起来卖的,而她家乡家里的水有三种,河水、井水、山水,供佛、泡茶,不亦乐乎。而我的家乡就没有那么多的水了,印象中似乎家里只有两口大井。

黄土漫地,一下过雨泥水便更加肆虐了,村里的小道几乎不能走人,一踩一脚泥巴;小孩子便不敢到街上玩,跳房子,踢毽子,都是眼巴巴的瞅着。村里的人也尽量不去放牛了,几只零零散散的羊也是浑身卷着泥巴团般地咩咩地吃草——院里更是一片泥泞,香椿树干上也被溅了泥巴,但,屋子里没了水喝。于是只能到院里的井口打水。

奶奶皱着眉头,掐着腰;爷爷抿了抿嘴,弯腰去挽裤脚。我却趁这个工夫,拉着姐姐不由分说地跳出了屋子。左手提着个水桶,两只脚上还穿着新买的凉鞋,连长裤脚都没来得及挽,这就是我的装束;姐姐在一旁叫着,哇呀呀,你干什么,我的衣服——

爷爷奶奶也在喊:“你们这样感冒了可!赶紧地回来!(家乡话)”

“哦!行,就一会儿,你们歇着就行!”

终究是来到了井口。我不知道井口抽水的工具那叫什么,但我亲切地称它为“打水筒”。在地表上是看不到井水的,就只有这样一个样似“打气筒”的工具,塑料水管,里面有着一根铁丝,我时常在想,这条铁丝是有多长呢,是不是要比我还高,那它有没有尽头呢;铁丝头上被环了根木头,就是扶手了,把水桶放在管子下面,一拉一拉的,就会出水——

拉木棍的任务通通都是交给我干,因为眼前的比我大半年的姐姐瘦弱得很,干什么活都不得劲;我也为此很是自豪,卖力地拉着水,常常会溅扶着水桶的姐姐一身——每当姐姐一声声地叫骂,我仅仅是放缓了速度,也丝毫不管用力之大已经溅满了我的整条裤子——直到奶奶焦急的声音从屋子里传来:“哎哟,我的水啊,抽没了就没了,别浪费!”我才清晰的认识到家乡的水有多保贵,便轻轻地拉,轻轻地看着水桶的位置。

桶满了。姐姐想和我一起提水桶,结果一提桶就倾斜开来,洒了一片水。我看着刚打好的井水混着雨水,有的卷着泥土,向坡下流去,有的却迅速地渗进了土壤里,变成了泥巴;我是很喜欢泥巴捏小人玩的,我正想蹲下身子,再倒点桶里的水和和泥巴,突然又想起了奶奶往常看着水的目光:那是一种怎样的爱惜和眷恋之情啊!不行,这是家乡的水,家乡的水可是最纯净的,怎么能拿来捏泥巴人呢!

我老老实实地提着剩下的水回到了屋子里。之后便是水的重复利用,烧开水,剩水洗手,一点点的洗手水也要一家人洗一天……

还有一口井是一口电井,像是去年没有了水,今年又突然有了水一样,把奶奶兴奋地不得了;一旦桶空了,奶奶就会拎着空桶,来到接着电井的水管前,喊着:“囡囡,出来帮奶奶灌桶!”

我便屁颠屁颠地出了屋子。“把好管子啊,我去掰电闸。”奶奶一步步地挪走了。

怎么还不出水?我拿着管子对着一只眼睛。很显然的,水偏偏就那个时候出来,喷到我的眼里,又折射了出去。眼很痛,我却一声也没吱,因为这可是家乡的水啊。小小的心让我迅速地把水管移向水桶——

“奶奶,桶满啦!”我大声喊,捂着个眼睛。“哟,囡囡怎么了?”奶奶急忙拨我的手。“没事没事,哎呀,我想上厕所!”……

记忆里,家乡的水总是百变的味道,奶奶用壶煮出来的热水,倒在杯里冷冷,咂吧几口,甜丝丝透着清凉;我也曾学过邻家的小孩子,用双手直接捧起一捧桶里的水,扑在嘴里,一抹清凉便透到心底……

“姐姐,买一瓶矿泉水。”身在异地旅游的我轻轻地喊了一声。虽然是异地的矿泉水,喝起来却让我想起了家乡,想起了家乡水里的一份家乡滋味……

故乡读后感 篇5

坐在书房里,阳光被一把扇子扇碎了,像是一层金粉,匀在字里行间。略微有些泛黄的书页印着大大的:《故乡》。书,散发着好闻的油墨香。忽的,一句话映入眼帘,这段话是如此有趣。

“闰土又对我说:‘现在太冷,你夏天到我们这里来。我们日里到海边捡贝壳去,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晚上我和爹管西瓜去,你也去。’

‘管贼吗?’

‘不是。走路的人口渴了摘一个瓜吃,我们这里是不算偷的。要管的是獾猪,刺猬,猹。月亮地下,你听,啦啦地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

我那时并不知道这所谓猹的是怎么一件东西——便是现在也没有知道——只是无端地觉得状如小狗而很凶猛。

‘它不咬人吗?‘有胡叉呢。走到了,看见猹了,你便刺。这畜生很伶俐,倒向你奔来,反从胯下窜了。它的皮毛是油一般的滑……’”读着读着,我笑了。恍然间,我站在了月光下,周围是一片绿油油的西瓜地,面前,是闰土那张圆圆的紫脸,脖颈上那明晃晃的银项圈,手里还捏着杆胡叉。“闰土!”我冲过去,向他大叫着。

闰土愣了愣,一把拉开了我:“诺,那边有只猹。”

我扭头一看,只听见啦啦的响声,一只猹,用那黄黄的眼珠子瞪着我,冲我叫,龇牙咧嘴向我示威,身边还有半只咬过的西瓜。

“刺,快刺啊!”闰土塞给我一杆胡叉,戳戳我的腰。

我一扭身“嘿!”猹一扭胯,从我的身下逃走了,我刺着了一只西瓜。

闰土笑笑:“没关系,歇息,我们把这只瓜分了。来,我带你刺。”

“嘿!”闰土握着我的手腕,用力抛出去,胡叉抛出一道银线,一只猹应声倒地。“你来刺一次。”闰土松开了手。

“哈!”我看见一道黄光,身体向后仰,用尽全身力气一甩,钢叉飞了过去。

“耶!刺中了!”胡叉插在一只特别大的猹身上。

“今晚应该差不多了。”闰土看看月亮,“这只瓜,我们分了。”

吃着瓜,吹着习习海风,聊着天,此不快哉。

恍然间,我又回到了书房里。夕阳西下,我合上书,《故乡》两个大字在夕阳下熠熠生辉。

故乡读后感 篇6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二十年后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一个形象。

从鲁迅《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童年是一座被尘封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童年诸多的故事,无论当时故乡给予了多少苦痛,回味时更多的是笑与泪。对“故乡”的情感不单单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更多是沾染着个人色彩的精神感触。《故乡》一文中,重回故乡的种种感受都是建立在故乡在少年时留下的记忆基础上产生的,而那种记忆是美好的,难以磨灭的。就如同闰土的形象始终是可爱的少年,但现实却总会打碎原有的美好,前后截然不同的人事带来出乎意料的情感体验,造成不同情感的矛盾。这样的感情不是简单纯粹的,是繁杂的,“剪不断、理还乱”,却又无从逃避,带着不言而喻的惆怅。需要慢慢地品、慢慢地读,慢慢在脑海中将情丝织成一幅画。

故乡并没有那般梦幻的风景,却总被描摹成一幅画,只是色彩的浓淡不同,都始终是艺术。鲁迅用《故乡》这篇小说纪念他的故乡,但故乡实则没有什么可纪念的,终究是过去的梦幻被现实的碎成齑粉,留有悲伤和怀念。鲁迅的文字并非只是哀伤的叹息,往往对未来也残存着梦想和希望,希望后辈能够摆脱历史的禁锢,在一个美好的新天地中生活。正如文末写道:“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小说中的故乡,一个是少时记忆中的,一个是现在的,也是极其现实的。

记忆中的故乡以少年闰土的形象为中心,描绘了令少年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月下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少年闰土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海边有五色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在这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对比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回忆中的“故乡”并不仅仅是一个现实的世界,同时更是一个想像中的世界,是“我”在与少年闰土的接触和情感交流中想像出来的一幅美丽的图画。它更是“我”少年心灵状态的一种折射。这颗心灵是纯真的、自然的、活泼的、敏感的,同时又是充满美丽的幻想和丰富的想像力的。它没有被“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所束缚,而是在与少年闰土的情感交流中舒展开了想像的翅膀,给自己展开了一个广阔而又美丽的世界。

少年的“我”是纯粹的,少年闰土也是纯粹的。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用封建礼法关系组织起来的,是平等相处的玩伴,是一种友谊,而非主仆。少年闰土的概念里“我”不是一个身份高贵的“少爷”,少年的“我”也不会意识到将闰土当作奴仆。他们之间的情感交流是畅通无阻的,是没有任何顾忌和犹豫的。重读他们之间的对话,便可以感到他们之间的交流是无拘无束的,并没有太多的利益思考。少年闰土来到城里,“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少年“我”通过与少年闰土的谈话,也像看到了过去自己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世界。

总之,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我”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我”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但这种心灵状态不是固定的,那种美好的幼时友谊也无法得到永恒的维系。生活让闰土变了,“我”自然也变了,之间的情。

故乡读后感 篇7

此心安处是吾乡。这在之前,是很多不得不离乡的人对自己的慰藉,是明知心念故乡但不得回的借口。但在当代,在作者的娓娓道来中,可能“此心安处事吾乡”真的应该成为精神和物质上的食粮了。

故乡在失落,它矗立在土地上,正真正地和土地互相融合,几乎每个人的故乡都如此。这次回家,发现了那条道路被改建过了,下次回家,发现常去购物的商店易地了,每一次,说句玩笑话,就像英语等级考试一样“每次都有新感觉”。我们总会发现故乡慢慢地离我们远了,不论是物,还是人,都在变化,在向更富强的方向努力。故乡忘记了贫穷和简单的幸福。

忘记了贫穷与简单,也未必不是好事。老年人生病可以在最快的时间内得到医治,年轻人得以通过故乡与外界的融合认识世界并大有可为,儿童得以有更好的教育环境,每一代人都有更多的可能,而不是被农田、锄头、草帽缠住一生,一生只能在天生被限定的圈子里兜兜转转,像跑马场里的马匹,再怎么奔跑也不知道在草原的野马奔驰的乐趣。我们在故乡失落的年代,一边享受它所带来的恩惠,一边怀念过去的故乡的恩泽。想得通的人,活在当下、活在未来,想不通的人,活在过去,在想象的乌托邦里,晏乐宾客,但可能一生乏善可陈。

地理上的故乡我们是难以追回的,那怎样安放我们不安的灵魂?

作者在书中多次强调“精神的故乡、思维的故乡”,在作者眼里,故乡的概念被无限扩大,它不在是地理上的故乡,固然作者对地理上的故乡怀有深深地怀念,但是,随着故乡的变化,还有作者本身的变化,一切已不是那么简单的“我还念故乡啊!”。改变、发展总是比单纯的固定不变更为复杂。当你跳出了以前习以为常的圈子,你会对它有更为客观地理解,同样,随着你在天涯不断地闯荡,你会和某些地方产生心灵上的契合,就像和故乡一样,但是这并不是你的故乡,或许它和你的故乡在很多方面存在很大的出入。精神的故乡,此刻就在它的身上得到了反映,你没有从它那得到养育之恩,但在那一刻你得到了感动与隐退很久的思乡之情。

古人有句话“大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我认为这就是对“精神的故乡”很好的诠释。我们完全可以在一个不适合你心境匹配的环境潇洒地生活,虽然这个地方可能没有家后的小溪、尽荠麦青青的田野、合抱参天的大树。

能够坚定地追求一直渴望的东西,能够坚守住自己的精神家园,能够在时代洪流中不被牺牲,这些何尝不是回到故乡了呢?拥有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这何尝不是在故乡的土地上继续生活呢?地理上的故乡会死,这这也阻止不了,不仅是社会发展的缘由,还有我们自己的对故乡的拳打脚踢。

作者并没有花很多笔墨描写故乡,并不是跑题。在书里,作者真正教会了我该如何追故乡,追精神上的故乡。

故乡读后感 篇8

《朗读者》是一部以“朗读者”这一文化符号为线索,展现了中国近现代史上的重要人物、事件和故事的电视剧。该剧通过多个朗读场景,展现了不同人物的内心情感和思想深度,同时也呈现出中国传统文化和精神的内涵。

白岩松作为该剧的导演和编剧之一,他在剧中的表现也非常出色。他作为一位著名的主持人和评论员,不仅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同时也具有高超的演技和表现能力。

在该剧中,白岩松不仅扮演了朗读者的角色,还扮演了多个重要人物的角色。他通过精湛的演技,将不同人物的内心情感和思想深度展现得淋漓尽致,让观众更加深入地了解这些人物和事件。

白岩松在《朗读者》中的表演非常出色,他的演技和表现能力再次证明了他是一位优秀的演员和评论员。同时,该剧也展现了中国传统文化和精神的内涵,让观众更加深入地了解和感悟中国近现代史的重要人物和事件。

《朗读者》是一部非常优秀的电视剧,不仅展现了中国传统文化和精神的内涵,同时也让观众更加深入地了解和感悟中国近现代史的重要人物和事件。白岩松在该剧中的表演也非常出色,他的演技和表现能力再次证明了他是一位优秀的演员和评论员。

故乡读后感 篇9

读了《故乡的榕树》,我的心像鸟儿一样飞过,飞过蔚蓝的天空,洁白的云朵,栖息在柳枝上。我仿佛看见那弯曲的树干上爬着伙伴;那春天抽出的嫩叶中露珠在朝阳中闪闪发光。

我的怀念如同颗颗雨露,掉在柳树的嫩枝上,向下流淌;打在清澈的池塘里,激起回忆的水花,给花草洗去时间的尘土,让鱼儿跃出水面,飞溅起洁白的浪。汩汩的流水带走了我小时候的故事,那些事情就像柳树的叶子那么多。

七八岁的时候,老家的河边是有两棵大柳树。一棵就是现在高大挺拔的“插天塔”,而另一棵是“过水桥”。它的树干奇异的伸向水面,最后又把苍枝伸向蓝天。我们对它分外有感情,炎热时就把身子移到绿伞下,乘着树荫把脚伸向水中,悠然自得,再往前一点,那一个大树瘤是闻名全村的“钓yu台”。把鱼线扔向水中,不一会儿就有鱼儿上钩。夏日的夜晚,我们每人都要讲一个鬼故事,然后都找一个木棍当浆,在小时候的梦中,这只船会飞过高山大海,带我去一个个遥远而美丽的地方……

我们时不时会问:“为什么这棵树那么驼?”听别人说,原本这儿是一片沙漠,为了不使人们渴死,泉水从地下涌了出来;让迷路的人们怎么才能回家呢?这棵柳树就毅然违背了使命——让自己挺拔俊秀的身躯朝东长着。村上的人都这样回答,我们也就相信了。

我卷了个哨笛,起劲的吹着,从那单调而淳朴的哨音中,我听出了浓浓的乡土情。

故乡读后感 篇10

如影随形是故乡——《故乡书》读后感1000字:

文:天怜幽草;星夜读完《故乡书》,合上书本的那一刻,有种满足感浮上心头,又有些“不过瘾”之感,如果还能再继续,该多好呀。

《故乡书》顾名思义是写的故乡。全书共三辑24篇,第一辑写家乡、父母乡亲、风土人情;第二辑写古今慈溪乡贤,和与慈溪发生过关联的作家;第三辑写旅途所见所闻、所思所想。文笔平实细致,内容饱含浓情。作者在后记里说他在寻找精神的故乡,也是在寻找来路。精神的故乡何尝不就是亲情、故园情。于我而言,《故乡书》带来的阅读体验,一是“居然如此”的感动,二是“的确如此”的共鸣,三是“原来如此”的认识。

感动大部分源自作者对亲情的描述,特别是《走不出母亲的目光》、《陪床日记》两篇。他写到“我是一棵努力向上生长的树,但再高的树,根也在土地里。”是啊,为人子女,纵使我们远离父母在外拼搏,我们各方面的能力远远超过父母,但父母就是我们的根,我们终究还是要“回家”的。

共鸣则源自作者对童年、对农村生活的回忆。读《翁村纪事》一篇,我幼年在农村的生活也浮现在眼前。对祠堂,特别是祠堂门口长条石凳的描述,让我迅速想起类似的场景。不同的是,我们那不是石凳,而是架在小溪流上的一座石桥,石桥护栏如同家中的长凳,高矮合适,恰好可以当座椅。石桥上也天天有人坐,是那座山村的一个闲话中心。每天傍晚,是石桥最热闹的时候,总是坐满了人,没有位置了,有些人干脆站在一旁聊天。可以说,这是村人结束一天的农活之后休闲放松的地方。此外,《过年》里热热闹闹的场景,我也很熟悉。虽然我家没有送灶、做忌日的习惯,但“掸尘”是一定有的了。我们也有“界厨”,自然也有对清扫它满腹的“抱怨”。当然,我的方言里,那不叫“界厨”而叫“碗聚”。

认识,主要是指我对慈溪的认识。作为一个“新慈溪人”,《故乡书》让我对慈溪有了更深入的认识。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种财富,文字人生更是一种“高级”财富。文字记录历史,记录时代变迁,写这类文章的人,应该也必须得到敬佩。《把鸣鹤放进时间里》开篇,他就说鸣鹤是他归宿意义上的故乡。读后感·在他这个故乡里,我认识了姚云龙先生,重新认识了五磊寺,以前对我来说,它不过就是“浙东名刹”而已。另外,他写到两次在杜湖里游水的经历,在全书的一派正经文字中,可真是特别俏皮可爱了。

除了鸣鹤,《故乡书》里数篇写古今慈溪乡贤的文章也十分有意义。在品读美文的同时,也像是有一扇扇门打开了,冯骥才、余秋雨、黄震、袁可嘉、陈之佛、严子陵等等正向我们走来。若是没有这些人,如今的慈溪,恐怕要失色不少吧。如果没有这些人为慈溪注入了文化的厚重,如今的慈溪,会否只是一个充满铜臭味、“钱多、人傻”的经济强县呢?

故乡是如影随形的。故乡,在自古而今不计其数的诗文篇章里;故乡,在母亲的目光、父亲的胸膛里;故乡,更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中。我们都要心怀感恩之心,也同时要感谢作者用他的文字分享了这么多好故事、这么多慈溪文化名人的事迹。

作者的这支妙笔,早已生出绚烂的花来。

故乡读后感 篇11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这首脍炙人口的诗出自我国唐代诗人李白之手。每每读完这首诗,我都不禁浮想联翩。

窗外月光明亮,犹如霜花一样洁白。抬起头看着月亮,低下头却又深深思念自己的故乡,这样的心境,也许每个在外漂泊的人都曾经历过吧。今天老师和我们一起观看了一期《朗读者》节目,节目主题正是“故乡”。

一提到故乡,我的心立马就变得开阔起来了,记忆中的人和事一下子变得鲜活起来。故乡远吗?不,他不远。故乡近吗?不,他也不近。故乡,其实就在我们的心里。正如节目开始时主持人董卿老师所说的那样:“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那是一份想念。“停船暂借问,或恐是同乡。”那是一份亲近。“当有一天我们走得太久,走得太远,故乡,就像是妈妈缀扣子的针线,穿透了我的心胸。”本期节目出场的第一位嘉宾是白岩松,他来自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大草原。他谈起自己的故乡时是这样说的:“我在故乡生活了17年才离开家上大学,后来我在北京生活了33年,可是即便是这样,当有人问起,我是来自于哪里的时候,我的回答还是,我来自内蒙。”

可能就是这样吧,故乡有一种魔力,于我也如此,我是从山上下来的,我的故乡在青山,虽然我只在那里生活了三年,但当有人问我来自于哪里?我仍会回答:“我来自青山。”在我模糊的记忆里,青山山清水秀,十分美丽。在我两三岁的时候,我们一家才在上店盖了房子搬过来居住,虽然我在镇上生活的时间比在青山生活的时间多得多,但我知道,我永远都是青山上下来的人,我的故乡就在青山。

我默默告诉自己,以后无论我会到哪里,在做什么,我决不会忘记我的故乡,我会一直记得那句话:“走得再远,也别忘了当初从哪儿出发!”

"《故乡》的读后感"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