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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2.08

关于疫情防控的通知1000字(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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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的通知(篇1)

近期,省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管理,减少非必要的人员聚集,降低人员聚集引起的感染风险,现通知如下:

一、全市所有人员进入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不得进入任何公共场所。全市所有公共场所必须落实扫码、测温、限流等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和每日消杀工作,必要时暂停营业或限制人数。

二、餐饮、商超、理发店、药店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餐饮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提醒顾客非就餐时佩戴口罩,保持就餐距离,推荐使用公筷公勺,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工作人员要严格洗手消毒,全程佩戴口罩。严格执行“日接待量不超过日最大承载量的50%,同排隔位、对面错位”要求,超过50人的聚集性聚餐活动要向属地报备后进行。

2.药店出售退热药、抗病毒药、消炎药要做好登记。

3.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美容美发店等必要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登记和公共区域消毒等防控措施,做好场所人员限流。美容院、按摩院经营者必须佩戴口罩和手套,工具用后及时消毒,鼓励网上预约,减少顾客在店人数和时间。

4.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要加强入住登记,严格落实扫码测温,谢绝不佩戴口罩、不配合检查的顾客进店。

5.影剧院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保持间距,戴好口罩,隔位就坐。

6.公共交通等运输营运场所,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合理调整运营班次,减少等待排队时间,降低乘车人员密度。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乘客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对经劝阻后拒不佩戴口罩的乘客,驾驶员可以拒载。出租车提倡后排就坐,公交车要隔位就坐,做好车辆的消杀通风。

三、麻将馆、歌舞厅、音乐厅、酒吧、足疗店、各类养生馆、轰趴馆、KTV、按摩院、游戏厅、网吧、市内儿童游乐项目等空间相对密闭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做到人员限流,防止人员聚集。

四、暂停各类文艺演出、灯会、庙会等聚集性文化活动以及各种聚集式营销活动等。对婚丧嫁娶等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请不办。

五、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部门工作职责,加强对各类公共场所的科学管控和合理引导。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检查,公共场所违反疫情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坚决停止营业。公共场所要加大宣传力度,不间断全面播发疫情常态化防控政策和要求,营造积极抗疫氛围。对上述公共场所行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如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关停整顿。

关于疫情防控的通知(篇2)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广大人民群众众志成城,共同守护住了我们平安幸福的家园。20xx年元旦、春节将至,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保证广大人民群众欢度平安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省内人员在省内全域低风险情况下可安全有序来返xx;省外低风险地区来返xx人员,须第一时间向所到单位、社区(村)报备,查验行程轨迹,对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分类做好隔离管控和个人健康监测。

2.严格限制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人员来返xx,如有来返xx的,严格落实集中隔离等措施。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来返xx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严格落实7天居家隔离等措施,居家隔离做不到一人一户的集中隔离。

3. 广大市民出入xx市、xx市等边境口岸地区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配合执行当地防控规定。

4.广大市民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确需前往的,需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报备,返xx后进行严格隔离管控。

5.控制大规模室内活动,确需举办的要提前向乡镇(街道)以上同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并严格遵守防控规定。农村举办大规模活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抵边乡镇、村屯不准举行聚集性活动。

6.节日期间,广大市民要慎重参加各类聚餐、聚会等聚集性娱乐活动,来返xx人员要自觉少参加、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广大市民到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要自觉主动遵守扫码、验码、测温、戴口罩等规定;乘坐公交车、出租车必须全程规范戴口罩。

7.商超、饭店、宾馆、影院、游艺厅等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要严格执行扫码、验码、测温、监督戴口罩、消杀通风、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管理等规定。公交车、出租车在运营期间要严格按规定消杀,督促乘客戴口罩。

8. 广大市民要关注个人健康,自己和家人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及时前往发热门诊,不要到个体诊所就诊,严禁个体诊所接收发热患者;到零售药店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类药品,应主动登记相关信息。

9.广大市民购买进口食品特别是冷链食品,请到正规经营场所,并认真查看冷链食品追溯码。严禁商家采购、销售无检验检疫、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证明及黑龙江冷链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及来源不明的进口非冷链食品。

10.广大市民尽量不邮购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物品,确需邮购的,请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对物品进行消毒处理。快递公司须严格执行消杀等规定。

11.对来返xx不如实报备、隐瞒行程史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各类场所,采取停业整顿、追究业主责任等处罚措施。

12.全市人民要自觉履行疫苗接种义务,应接未接人员应尽快积极主动接种,特别要快速接种加强针。为了全市人民健康,提醒应接未接人员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要进入相对密闭的公共场所。

广大市民朋友们,“两节”欢乐祥和,防护不可大意!让我们上下一心、携起手来,共同当好全市疫情防控的守护者,共度健康平安的节日!

关于疫情防控的通知(篇3)

近日,南京等地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不断蔓延,截至7月28日24时,南京市新冠病毒肺炎感染者增至171例,安徽、辽宁、广东、四川、北京等多省市均报告新冠病毒肺炎南京关联感染者。为严格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就进一步强化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工作通告如下:

一、7月10日以来凡到达过南京禄口机场(包括送客、乘机、经停、转乘等)及国内54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原则上暂缓来沧返沧;已来沧返沧人员和确需来沧返沧人员,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报告,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好防控措施。

二、对近14日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活动史来沧返沧人员,一律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分别于集中隔离的首日、次日(间隔24小时)和第14日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方可解除集中隔离。

三、对近14日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含南京市江宁区全域、溧水区全域(除高风险地区外))活动史来沧返沧人员,一律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进行14天单人单间居家医学观察,并分别于居家医学观察的首日、次日(间隔24小时)和第14日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方可解除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观察条件的,要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分别于集中隔离的首日、次日(间隔24小时)和第14日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方可解除集中隔离。

四、对近14日内有国内重点地区(域内有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低风险地区活动史来沧返沧人员,持健康码绿码且测温正常的情况下,一律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结果待出期间进行居家医学观察。对南京市来沧返沧人员,一律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各地疫情发展变化及风险等级调整情况,密切关注身边是否有来自国内重点地区的人员,如发现相关人员请主动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并劝导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在选择外出旅行时,请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沧后应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报告。

六、请继续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时刻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完成疫苗接种后,也不可放松警惕,仍要坚持做到佩戴口罩、注意手部卫生等良好卫生行为,杜绝感染风险和隐患。

七、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等各级医疗机构要发挥好哨点监测预警作用,提高警惕,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预检分诊制,如遇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人员,要主动询问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以及上述地区人员接触史。

八、各类零售药店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好四类药品(止咳、退烧、抗病毒、抗生素)销售实名登记制度,对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一律查验身份证件、实名进行登记,并询问用药人员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以及上述地区人员接触史,发现疫情隐患要及时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九、人员密集场所要进一步强化进出管理。商超、酒店旅馆、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火车站、学校、图书馆等重点场所,社会福利养老机构、监所等特殊机构,要严格执行扫码测温,发现黄码、红码及体温异常者一律禁止进入,及时报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体温异常人员及时安全转运至发热门诊筛查。

十、积极主动接种疫苗,防感染、防发病、防重症和死亡,降低疫情风险。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自己和家人,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7月26日起我市已开放15-17岁人群疫苗接种服务,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请按照教育部门的统一安排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非在校生请积极主动进行预约登记,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十一、共同战疫,人人有责。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和应尽的社会责任。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沧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9日

关于疫情防控的通知(篇4)

全县广大志愿者朋友们: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病毒无情人有情,为了打赢这场无硝烟的战争,我们呼吁广大志愿者在加强自我防护的同时,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来,以实际行动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为人民群众的健康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一、招募条件

1、自愿参与本次疫情防控相关志愿服务工作,服从工作安排,户籍在青神县的常住人口。

2、近15天内未与从任何疫区返青人员、特别是未与任何确诊和疑似病人有过接触,近15天内自己也未去过疫区。

3、目前身体健康,特别是没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

4、具有一定的卫生健康知识特别是传染病防治方面的医学知识的优先。

5、年龄18—40周岁。

二、服务内容

协助做好疫情防控排查工作。

三、上岗培训

由专业医护人员对志愿者进行岗前培训。

四、招募时间

即日起至疫情防控结束。

五、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后,发至邮箱XXX。

2、电话报名:

关于疫情防控的通知(篇5)

校内各单位、各部门,全体师生员工:

国庆假期人员流动性大,聚集性活动多,校园疫情输入风险大。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防控意识,筑牢疫情防线,保障师生员工国庆假期后有序、平稳、安全返校,现就做好国庆假期师生员工返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师生员工履行个人主体责任,树牢“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一)所有国庆假期跨地市出行师生员工和低风险区旅居史师生员工凭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返校并及时完成核酸三天两检,其中,有省外7天内报告本土疫情地市和省内低风险区旅居史师生,还要居家或在学校健康观察区宿舍完成三天两检健康监测,无异常后才能参加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其他跨地市师生三天两检期间可正常参加教育教学活动。中高风险区内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待风险区解除后方可返校。不符合返校条件或因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的师生员工,需提前向所在单位、部门办理请假手续。

(二)返校途中应服从各地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做好个人健康防护。随身携带足量口罩、免洗手消毒液等个人防护用品,全程佩戴好口罩,减少与其他人员接触交流,与同乘人员保持距离,做好手卫生。保存好假期外出购物、购票、住宿等票据或电子凭证,根据情况备查。

(三)返校后严格落实属地政府和学校组织的常态化核酸抽测和大规模核酸筛查等疫情监测要求,做到应检尽检。及时关注自身健康码状态,如变红黄码及时报告并接受相应健康管理。

(四)落实家校协同共防,加强自我防护及家人健康监测。返校后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返校后仍要关注假期出行地、旅居地的疫情形势,7天内发现与涉疫地区通报病例有重合轨迹、时空交集的,收到属地防疫部门短信,接到疾控部门涉疫电话,家庭同住人出现健康码异常且7天内有密切接触等情况的,应主动向社区和学校报告,配合属地做好健康管理措施,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二、各单位、各部门扛牢防控主体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守住校园安全底线

(一)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假期去向动态和健康情况。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把返校审批关,从严落实节后师生返校健康管理措施。严格落实重点人员返校“四精准”“六分”“一独立”分类健康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学生晨(午、晚)检制度和因病缺课(勤)追踪登记制度。

(二)精准排查涉疫师生员工。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精准掌握在高中低风险区及健康码红黄码的教职员工、学生情况,及时排查返校后7天内原旅居地升级管控措施的师生员工,动态更新涉疫人员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三)精准掌握师生员工核酸检测情况。严格落实返校时、返校后核酸检测相关要求,组织师生员工参加属地安排的常态化核酸抽测和大规模核酸筛查,做好核酸检测核查、提醒工作。

(四)加强三校区五校园校门管理。进入校园时严格核验身份、测量体温、扫场所码、查看健康码,健康码“绿码”和体温正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无关人员和车辆未经审批不得进入校园。

(五)加强重点场所管理。严格落实宿舍、食堂、课室、实验室、图书馆、超市、体育场馆等重点场所和空调、校区往返交通车等重点设施设备通风、清洁、消毒等日常管理措施。

(六)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和健康观察区管理。要配备足量的体温计、消毒液、应急药品、器械、各类防护用品等物资,并保障持续供应。不断完善独立健康观察区设置,对其中生活、医疗设施定期检查,规范做好健康观察区日常管理工作。

(七)加强师生员工人文关怀。对目前仍在隔离观察的师生员工,以及因疫情等各种原因暂时不能返校的师生员工,实行名单管理,精准掌握健康状况,妥善解决其实际困难,强化心理支持与援助;对返校的师生员工,要建立“一对一”联系机制,组织教师和辅导员,全程逐人跟进师生员工返校各环节,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校园。

关于疫情防控的通知(篇6)

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加速,我国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境外回国人员增多,境内人员流动性大,聚集性活动特别是室内活动多,进口冷链食品和货物物流增大,将加大疫情传播风险。为做好“两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个人防护措施,降低感染风险

1.严格个人防护。引导公众科学佩戴口罩,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

2.减少人员聚集。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做好个人防护,有流感等症状尽量不参加。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

3.加强通风消毒。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交通运输场站和交通工具节日期间要增加通风、消毒等措施频次,引导减少交通工具内人员走动和聚集。

4.做好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对感染高风险人员,维持城市运转的关键岗位人员等,实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二、落实社会、企业、事业单位“五有一网格”防控措施,守住疫情防控网底

5.“五有”。各社会单位、企业特别是乡镇(街道)、村(社区)做到“五有”,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

6.“一网格”。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人员到户、到人,做好假期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加强巡回督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了解、核实和报告。

三、落实行业防控责任,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7.引导错峰出行和线上消费。优化调整学校寒假放假、春季开学时间,错峰安排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同时做好节假日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引导务工人员等在条件允许情况下留在务工地过年,指导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依规做好加班工资支付和调休等工作,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加强民政服务机构、监所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妥善处理群众接老人回家过节等情况。引导电商企业为群众采购提供便利,倡导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消费,疏解采购年货可能导致的人群聚集。

8.严控交通客流。科学组织售票和加强乘车管理,严格控制超员率。科学合理安排航班,避免旅客滞留和聚集。落实飞机、列车、长途客车、重点水域水路客运等交通运输工具的实名购票、对号入座。做好进站(机场)、候车(机、船)等站区空间快速测温和客流引导。加快推动“健康码”全国一码通行,提高人员通行效率,避免因扫码查验等引起人员聚集。

9.提供便利化服务。优化交通管控措施,为自驾车群体返乡返岗提供便利。扩大“无接触”售检票服务,实现“无纸化”便捷出行。在口岸根据客流变化配足海关检疫和移民查验力量,鼓励申请人网上预约办理出入境证件,减少口岸现场和出入境办证场所人员聚集。

10.严控疫情输入。继续暂停外国人持部分有效签证、居留许可入境政策。针对性加强管控,做好入境前远端防控相关工作和入境后闭环管理。严格管控出入境旅游。继续暂不恢复出入境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严格落实从严审批出入境证件各项要求,引导公民尽量减少不必要非急需跨境旅行。发布旅游安全提示,主动提醒、劝导内地居民取消出国旅游。严格落实国际客运航班熔断措施。严格各类来华航班审批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入境人员的卫生检疫及后续隔离观察等工作,确保全流程闭环管理。强化境外物品管理,加大对进口物品特别是冷链食品包装、运输工具的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开展相关从业人员定期核酸检测,严格落实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

11.严格大型活动监管。严格审批监管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活动,暂不审批马拉松等人员密集型活动,严控节日祈福、庙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严格人流控制,划设进出通道,做好体温监测和应急处置准备,对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的活动不予批准。

12.严控景区和公共场所接待规模。继续推动景区预约常态化,实现限量、预约、错峰入园,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继续执行接纳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75%的政策。

四、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强化防控工作领导

13.组织领导。各地政府启动24小时疫情防控指挥值班体系。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等用人单位要根据本地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节日期间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保持战时状态,切实做好应急处置人员、物资准备,为老年人等群体提供便利的传统服务方式,做好隔离场所等规范管理,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要指导企事业等单位落实应检尽检人员出行前x天进行核酸检测要求,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xx人以上活动应当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落实重点人群在春节前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任务。加强节前和节日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

14.鼓励员工在工作地休假。各地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企事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灵活安排休假,引导职工群众在春节期间尽量在工作地休假,做好留在工作地的职工春节期间保障工作。为春节期间加班的职工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和调休。

15.做好聚集性疫情防控准备与处置。各地政府组织加强疫情监测,做好大规模核酸检测应急准备,指导医疗机构做好“两节”期间医疗服务,做好院感防控。发现疫情后立即按照相关预案方案启动应急响应,加强统筹指挥调度,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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