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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2023.02.10

雨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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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 篇1

为确保冰雪天气车辆通行安全畅通,高速公路机电系统正常运行,我项目部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抗冰除雪时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抗冰除雪时指导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抗冰除雪时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抗冰除雪时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常用电话号码:110(报警电话)、120(急救电话)、122(交通事故电话)、119(火警电话)

二、紧急情况人员保证措施

项目部成立安全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小组:

组长:陈昌府(13965028980)

副组长:彭代亮(13865996609)

组员:我方现场所有施工人员

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由组长统一指挥,统一分工,其他人员按照组长分工,各司其职,使救援工作紧张、有序开展,不得慌乱。项目部所有人员无条件服从救援领导小组管理,确保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三、预防措施

l、在冬季来临前,对项目部员工进行抗冰除雪常识培训,提高全体员工抗冰除雪、抵御冰雪灾害的能力。

2、坚持落实保畅责任,入冬之前备足防滑靴、工具、维护车辆防滑链,实时检修车通信号灯和防雾灯、夜行照明灯。

四、收费站应急措施

1.遇到冰雪天气,确保各收费站能正常开启所有车道防雾灯。这就要求项目部做好雾灯的检修维护工作;

2、当某一道口故障封闭后,在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还应做好服务工作。

3、应与监控中心保持密切联系,提前针对突发事件做出应急处理,确保车辆快速通行。

五、隧道应急措施

1、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先报案、并上报主管上一级,现场人员竭力采取紧急救援措施救助伤病员,同时配合交警部门疏导堵塞的车辆上下站,做好司机人员的思想工作,对持U型卡的车辆,及时报告监控中心予以快速解决,重大交通事故、恶劣天气的情况下要设置警示标牌;

2、雨雪天气时要加大巡查力度,确保监控图像、情报板、柴油发电机、照明回路等运行正常;

3、当由于大雪天气出现隧道大面积停电时,及时查看柴油发电机启动情况、在停电的隧道洞口进行标示告示,督促监控中心跟供电局联系确保市电尽快恢复正常,同时保证柴油发电机的油量供应。

4、当出现高压线路由于积雪导致故障时,配合供电局查看具体故障点,尽快将其修复。

在抗冰除雪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现场安全员应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汇报高速路政和交警部门,并配合交通主管部门指挥车辆有序通行,主要联系方式如下:

黄山高速管理公司收费部:樊玮

安徽皖通科技汤屯项目部:彭代亮

雨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 篇2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青岛市市区强降雪天气道路清雪应急预案》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区道路防雪防滑工作,保障城市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制定如下工作应急预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防雪防滑工作的认识,从大局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立足于认真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把防雪防滑工作当作一件事关人民生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有领导有组织工作到位,四方区成立防雪防滑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建管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

传真:

三、应急抢险启动程序

(一)融雪物资及积雪清运设备储备。

区城维总公司配备车辆20台,储备防滑物料黄沙300m3、固体融雪剂150吨、铁锨200把、铁镐200把、扫帚200把。各单位要备足铁锨、扫帚等清雪工具,保证值班车辆,保证通讯畅通,充分做好防雪防滑前期准备工作,一旦下雪能够保证立即出动。要做到雪中上岗,主干道要在早7时前采取清雪防滑措施,确保道路畅通。

(二)道路融雪。

在强降雪情况下,优先组织对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高架道路、桥梁等区域的清雪融雪工作,以迅速疏通城市交通,保证正常的出行秩序。路面积雪以机械清扫为主,辅助实施化学助剂融雪。当白天发生强降雪时,各责任单位集中人员和机械设备按区域划分组织道路清雪,要在雪停后两小时内或在下午16:30前完成清雪及融雪剂播撒任务;当夜间发生强降雪时,各责任单位及各级专业融雪作业队伍要在早7:00前全部完成道路清雪及融雪剂播撒任务。其中,公共交通线路的道路清雪及融雪剂播撒工作应在早6:00前全部完成。

(三)积雪清运。

融雪工作形成的废渣,包括沙土、冻结物等融雪垃圾,由城维总公司在雪融后二天内打扫、清运完毕。建管局对各单位的融雪工作做好监督,不得将融雪剂及融雪所产生的垃圾等腐蚀性物料播撒入周边绿化带中。

四、工作要求

在强降雪天气下,各责任单位要时刻保持通讯和信息通畅,确保决策果断、措施得力、行动迅速、收效明显。各单位要通力协作,资源共享,随时调动应急所需要的人力、物资和设备等资源,全力以赴做好融雪及积雪清运工作。

当冰雪天气有所缓和,各养护维修管理单位应组织力量对喷洒过融雪剂的设施特别是高架道路、桥梁等进行冲洗,最大限度的减少融雪剂对设施的不利影响。

融雪工作完成后半小时内,各责任单位汇总本辖区范围内的工作情况,报建管局办公室。由建管局办公室将整体情况报市政府。

雨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 篇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全州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经济社会运行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湖北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恩施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恩施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结合我州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州范围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由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现象并发引起的自然灾害。

1.4管理体制

(1)在州委、州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2)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警防范措施,做好人员、物资和装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理。

(3)参与应对工作的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对。

2组织体系和职责

2.1组织体系

2.1.1领导机构

成立恩施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

指挥长: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指挥长:州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员:州委宣传部、州民政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公安局、州经信委、州商务局、州卫生局、州财政局、州气象局、州住建委、州农业局、州水利水产局、州林业局、州教育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粮食局、州环保局、州政府法制办、州政府新闻办、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中石油恩施分公司、中石化恩施分公司、州畜牧兽医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工商局、州物价局、州安监局、州旅游委、恩施州供电公司、恩施盐业分公司、州长途传输局、州无线电管理委员会、鄂西高速公路管理处、州铁路办、恩施机场公司、恩施军分区司令部、州武警支队、州疾控中心、州消防(应急救援)支队的负责人。

2.1.2办事机构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州发改委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州气象局分管副局长、州发改委副主任担任。

2.1. 3县、市机构

县、市人民政府处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组织领导、办事机构的设立,参照本预案确定。

2.2职责

2.2.1指挥部职责

(1)负责组织指挥全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

(2)研究解决预防和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决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救灾重大事项。

(3)督促检查各县市、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灾害防御和应对处置工作。

(4)决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

2.2.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落实指挥部的各项任务

(2)执行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

(3)组织协调制定具体应急措施并监督执行

(4)组织开展灾害损失及影响评估

(5)负责信息收集与发布

(6)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

2.2.3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御和应急,根据本预案建立本部门或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或工作流程,并负责组织实施。(详见附件1)

2.3咨询机构

指挥部设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专家组。专家组负责决策咨询、提出建议,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3预防和应急准备

3.1灾害防御规划

各县市人民政府应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防御规划,统筹安排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

3.2避难场所准备

各县市人民政府应确定本地区的避难场所,设立标志,制定完善紧急疏散办法和程序,确保受到灾害威胁的群众安全、有序、及时转移到避难场所。

3.3队伍准备

各县市人民政府应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任务。各有关部门应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3.4培训与演练

各县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应组织制定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3.5宣传

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应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防灾应急、自救互救等知识普及教育。教育部门应指导学校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知识纳入教学内容。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应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知识,提高公众应急能力。

4预测与预警

4.1预测及信息报送

(1)州气象局负责在每年11月份组织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测会商,并将会商结论报送指挥部办公室,并定期向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监测预报信息。当预报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低温冰冻灾害时,应每天向指挥部报送监测预报信息。

(2)民政、交通、经信委、商务、卫生、住建、农业、水利、林业、粮食、旅游、气象、通信、铁路、民航、电力等部门应于每年11月份对本系统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并及时将检查分析报告报送指挥部办公室。

(3)当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民政、交通、经信委、商务、卫生、住建、农业、水利、林业、粮食、旅游、气象、环保、通信、铁路、民航、电力等部门,应每天向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灾情信息和应对措施建议,当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引发重大灾情时,应随时提供信息。

4.2预警发布

州气象局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单位以及通信运营企业,所有成员单位应及时播报和转发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4.3预警分级

按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特别重大)。预警分级参考《湖北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中的暴雪、寒潮、霜冻、道路结冰预警信号确定。(详见附件2)

5应急响应

5.1 Ⅳ级响应

5.1.1 Ⅳ级响应启动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达到预警级别时,由专家组讨论,当专家组建议启动应急时,由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宣布启动Ⅳ级响应。

(1)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向有关部门和相关县、市传达指挥部有关指示要求。

(2)州有关部门积极指导受灾较重地区开展应对工作。

(3)相关县、市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将灾情和应对工作情况报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5.1.2 Ⅳ级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宣布终止Ⅳ级响应。

5.2 Ⅲ级响应

5.2.1 Ⅲ级响应启动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达到预警级别时,由专家组讨论,当专家组建议启动应急时,由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宣布启动Ⅲ级响应。

(1)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由指挥部向州政府报告。

(2)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视情况派出若干工作指导小组,到受灾较重的县、市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3)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州民政局负责做好灾情信息报告工作,并对受灾较重县、市的救灾工作进行指导;州经信委负责组织协调煤炭和电力供应;州住建委负责组织协调天然气生产及调度;鄂西高速公路管理处负责督促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及时除雪铲冰,保障全州高速公路交通运输畅通;州交通运输局指导受灾县市做好国、省、州公路的除雪铲冰工作;州铁路办负责督促铁路经营单位及时除雪铲冰,保障全州铁路交通运输畅通,指导受灾县市做好铁路的除雪铲冰工作;州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秩序和交通秩序;州粮食局负责做好灾区粮食市场的调控和供应工作,组织粮食货源,确保市场供应;州商务局负责做好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做好市场调控,协调市场供应;州卫生局负责做好灾区伤病群众的救治、疫病预防,指导受灾县、市开展救治工作;州供电公司加强对电网的维护,组织专业人员及时清除电网线路杆塔上的冰凌,组织专业力量对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恢复,保障电网正常运行。

(4)相关县、市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直接指挥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向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行政区域内的国省州道积雪,做好物资供应保障,确保城乡居民正常生活。

(5)必要时,部分受灾较重县、市可向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协调驻州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消防(应急救援)支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5.2.2 Ⅲ级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宣布终止Ⅲ级响应。

5.3 Ⅱ级(含)以上响应

启动本预案Ⅱ级(含)以上响应后,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即成立综合组、生活救助组、交通运输组、电气通信工作组、市场保障组、医疗卫生救助组6个工作组,处置重大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1)综合协调组:州发改委牵头,州委宣传部、州政府法制办、州政府新闻办、州气象局、州水利局、州林业局、州教育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灾情的查核与上报,负责材料起草、公文办理、会议安排、信息报告、宣传报道和综合协调工作,承办州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生活救助组:州民政局牵头,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安监局、州教育局为成员单位。负责分配下拨救灾款物,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吃、穿、住等基本生活。

(3)交通运输组:州交通运输局牵头,州公安局、州住建委、州商务局、恩施军分区司令部、州武警支队、州消防支队、鄂西高速公路管理处、州铁路办、恩施机场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全州国省干线公路的除雪铲冰保畅工作,协助有关部门为滞留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指导受灾县、市做好县乡道路的除雪铲冰保畅工作,做好城市公交系统的调度工作,确保城市公交系统正常运营。统计国、省道中断里程,统计交通滞留人员数量。如遇较大范围、较长时间的车辆堵塞和人员滞留,可报请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协调沿线政府组织群众为公路滞留人员提供食物、饮水等保障。

(4)电气通信工作组:州经信委牵头,州住建委、州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州长途运输局、州供电公司、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恩施盐业分公司、中石油恩施分公司、中石化恩施分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煤、电、成品油、燃气供需衔接和综合协调,组织重要物资的运输调度,全力做好保障工作。

(5)市场保障组:州商务局牵头,州农业局、州粮食局、州畜牧局、州工商局、州物价局为成员单位。负责做好肉、蛋、菜、粮油等货源组织和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

(6)医疗卫生救助组:州卫生局牵头,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疾控中心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做好灾区伤病群众的救治、疫病预防控制、救灾药品器械监管和供应、受灾卫生监测报告等工作。

5.4 Ⅱ级响应

5.4.1 Ⅱ级响应启动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根据相应灾情,由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启动Ⅱ级响应。

(1)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州委、州政府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召开指挥部会议,部署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3)相关县、市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向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通信等保障工作。

5.4.2 Ⅱ级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宣布终止Ⅱ级响应。

5.5 Ⅰ级响应

5.5.1 Ⅰ级响应启动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根据相应灾情,由指挥部向州长提出启动Ⅰ级响应建议,由州长宣布启动Ⅰ级响应。

(1)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州委、州政府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向上级政府及有关单位报告,请求支持。

(2)州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指挥全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分别带领有关部门,赴受灾严重的地区和路段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3)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6个工作组分别由牵头部门召集,实行联合办公,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4)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的有关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

(5)相关县、市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报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通信等保障工作。

5.5.2 Ⅰ级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向州长提出终止Ⅰ级响应建议,由州长决定终止Ⅰ级响应。

6灾后恢复重建

6.1善后处理

(1)受灾地区政府应深入开展灾害损失核定统计工作,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对征用的民用场所、设备、设施和其他物资予以恢复或适当补偿。保险部门及时做好灾害损失赔偿工作。

(2)善后处置所需救灾资金和物资由事发地政府安排,需要上级政府支持的,向上级政府申报。

(3)Ⅳ级、Ⅲ级恢复重建工作由受灾地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各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组织力量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善后处理工作,修复损坏的公共设施,并在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发动群众,自力更生,尽快恢复灾区的生产生活。Ⅱ级、Ⅰ级恢复重建工作由州政府统筹安排,州直有关部门根据受灾情况制定恢复重建计划,按有关程序报批后由事发地县级政府组织实施。

6.2社会援助

各县市人民政府应依据有关社会援助制度,鼓励和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和慈善机构应组织开展捐赠、心理疏导等社会援助活动。

6.3恢复重建

6.3.1基础设施恢复

电力、交通、城管、通信等部门加强领导,尽快组织力量对受损的电网、变电站、交通设施和通信基站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上述设施的正常功能。

6.3.2灾后重建

受灾地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抓紧统计和汇总灾害损失情况,加紧编制灾后重建规划和方案,尽快恢复工农业生产和群众正常生活。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条件允许可适当提高标准重建。

6.4调查与评估

6.4.1灾情报告责任单位

各级政府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各级民政、交通、经信、商务、卫生、住建、农业、水利、林业、粮食、旅游、气象、通信、铁路、民航、电力等部门和单位,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灾情信息。

6.4.2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统计受灾基本情况,迅速报告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和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情况。

6.4.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以及人员转移安置、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等。救灾工作结束后,各级政府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工作情况,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

7信息发布与新闻宣传

7.1信息发布坚持稳定、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和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的原则,为抗雪防冻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7.2灾情发生后,州委宣传部、州政府新闻办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有关部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将灾情、灾害发展趋势、路况信息、应对措施、应急工作开展情况等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组织恩施日报社、州广播电台、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报道。负责对互联网的信息进行及时监测、研判和处理,收集、跟踪境内外舆情,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向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上报信息。

7.3各部门或单位内部的信息,由本部门审核后发布;重要和综合性新闻稿件须经指挥部核实后,按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8保障措施

各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规定,切实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好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等工作,确保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的需要,确保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保障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8.1资金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和分级负担的原则,安排应急工作预留经费和一定数量的日常工作经费,保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需要,一旦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财政部门要及时下拨救灾资金,确保抗雪防冻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对受灾事件影响较大、财政困难的地区,由事发地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上级财政适当给予补助,并视情况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8.2物资保障

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易发、多发、频发地区的县级政府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储备制度。民政部门要会同事发地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储备帐篷、棉被、等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交通部门及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扫雪除冰设备,储备必要的融雪剂等物资。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应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和通畅。交通设施受损时,有关部门或当地政府应当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经信委、药监、电力、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煤炭生产、调运和电力供应,负责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管理。商务、粮食部门要做好猪肉、鸡蛋、蔬菜、粮油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通信、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区域内应急通信和广播电视保障工作,负责重大应急信息的传播。

8.3应急队伍

民政、交通、公安、住建、电力、通信、卫生、农业、水利、林业、民航、铁路等部门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种应急方案,确保抗雪防冻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9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9.1奖励

(1)各级政府对有效监测预警、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因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9.2责任追究

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特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10附则

10.1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

(1)本预案是州政府指导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专项预案,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2)县级人民政府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州人民政府备案。

(3)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应当制定雨雪冰冻灾害应急行动预案和各类保障计划。

10.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办公室(州发改委)负责解释。

10.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雨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 篇4

1、组织机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和全体员工

2、办公室设在保卫科办公室

3、突发事故,所有人员立即编入事故救援组织,进行事故扑救工作。

1、以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责任意识为准则。做好事故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应做到:决策果断、方案合理、指挥得当、信息畅通、联系及时、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协调得当、安全扑救。

2、事故突发,应急组织领导小组应第一时间在现场指挥。

1、组长职责:

全面负责事故扑救的指挥工作。

2、副组长职责:

负责组织事故应急队伍,进行合理分工,把事故降低到最低点。

3、组员职责:

立即投入到事故救援队伍,在事故应急小组的指挥下,根据实地情况进行现场扑救工作。

1、派专人打报警电话(110)及紧急救护电话(120),并迎接救援车辆。事故应急工作立即开展。

2、事故救援时应遵循“救人重于救灾”、“先控制后消灭”、“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迅速救援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事故应急小组现场指挥,进行事故救援工作。

按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同有关部门、事故处理监督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查明原因,总结教训,制定相应防范措施,不让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雨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 篇5

为切实做好恶劣天气情况下的师生安全工作,保证广大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安全;防范雨、雪、风、雷电等恶劣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的处理突发事件,切实有效降低恶劣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恶劣天气范围界定

大风、雷电、雨雪(中大)、冰雹等天气。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学校防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全体行政领导、全体班主任及保卫科、宿管人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加强和市气象部门的联系,依据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信息,做到早分析、早预警,及时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有关雨雪冰冻天气灾害情况等事宜。

2、预警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通讯工具24小时保持畅通。如遇特殊情况,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老师,接到命令及时到岗。

3、遭遇一般性雨雪冰冻灾害后,组织人员做好道路清扫、防滑工作;遭遇破坏性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后,保持内部生活物资的供应,解决受灾学生及教职工的吃穿住等紧急问题。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防寒、防冻、防病和治安工作,确保学校正常教学及生活秩序。

三、应急行动具体措施

(一)如遇到下雪天气,学校平面出现一般湿滑情况,特将相关区域及值班人员分工安排如下:

1、学校大门处:XXX(总负责)XXX、XXX、XXX、XX,负责早中晚各时间段校门口交通指挥,疏散校门口车辆及接送学生的家长,督促走读生到校离校安全,并提供必要的帮助。

2、教学楼:XXX,负责各楼层下课期间(含晚修)学生活动监督,防止学生追逐打闹导致的意外伤害发生。

3、教学楼前:XXX、XXX、XXX,负责每节课课间(含晚修)监督防范学生追逐打闹、打雪仗等情况的发生。

4、运动场:XXX,负责每节课课间(含晚修)巡查防范学生追逐打闹、打雪仗等情况的发生。

5、食堂-商店-综合楼道路:XXX,负责每节课课间(含晚修)巡查防范学生追逐打闹、打雪仗等情况的发生。

6、寝室:各位宿管人员,负责晚餐期间及晚就寝期间寝室内部巡查,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7、校车:XXX,负责校车司机沟通联系,检查车辆安全运行情况,清查各校车人数。

(二)如突遇恶劣天气(如中大雪天气)导致路面积雪较多车辆及行人出行困难时,相关区域及值班人员分工安排同上不变,同时为避免师生出现安全事故,学校可采取校车停止运营,实行早自习及晚自习停课(采取措施前,提前通知家长)。具体安排如下:

1、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每日值班的“护校队”成员及保卫人员早8点和17点准时到达学校大门口,指挥校门口交通,疏散校门口车辆及接送学生的家长,督促走读生到校离校安全。

2、所有走读生(含乘车生)在家长的陪护下按时于早8:20到校上课,下午17点统一放学离校;住宿生早8:00到班上课,晚自习时间统一在教室按课表上自习。

(三)学校内外因大雪导致的积雪清理工作清扫工作安排如下:

区域1:大门外——两个坝口路段

负责部门:德育处、综治办

责任人:

区域2:大门——运动场出口—教学楼前

负责部门:高一年级

责任人:

区域3:运动场出口——食堂门口及教学楼后出口——男生寝室

负责部门:高二年级

责任人:

区域4:综合楼前出口、路段及超市、食堂门口

负责部门:高三年级

责任人:

区域5:教学楼一楼大厅及两个楼梯口

负责部门:总务处

责任人:

区域6:校门外东边坝口——玉湖路坝口

负责部门:德育处、综治办

责任人:

打扫清理情况由校办杨德军主任负责宣传、团委刘普林书记进行检查通报考核。(如天气恶劣程度较高,则按照上级教育部门指示另行安排,如停课放假等。)

四、安全工作措施

1、加强校园安全检查。学校总务处对校舍、围墙、厕所、食堂等进行全面检查,胡佳主任安排专人每天巡查。尤其是恶劣天气时要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同时加强对校内电气线路以及各种教育教学设施与设备的检查,杜绝安全事故。采取保暖防风措施,保证学生正常的活动及学习条件。教学楼、食堂、商店等交通要口处需准备好防滑垫等。

2、加强安全教育。利用学校广播站播报通知等形式,加强宣传,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防止上下学期间发生各类事故,提高雨雪天气师生安全意识。各班级对学生进行雨雪天气的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减少户外活动、注意出行防滑防摔、严禁室外追逐打闹情况发生,并提醒学生及时添加衣物,防冻防寒,预防感冒。

3、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学校要利用学校微信公众号、各班家校微信群、电话等通讯手段,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共同做好学生上放学途中的安全工作,及时了解学生迟到或未到校的情况及原因,要将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通知家长。

4、加强值班,保障安全信息畅通。恶劣天气学校实行更加严格的值班制度,要求值班领导及班主任教师保证通信畅通,提前到校,确保能够及时报告和迅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5、未尽事宜,以当天紧急通知为准。

所有师生要认真加强防范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做好恶劣天气下师生的安全工作。

雨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 篇6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青岛市市区强降雪天气道路清雪应急预案》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区道路防雪防滑工作,保障城市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制定如下工作应急预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防雪防滑工作的.认识,从大局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立足于认真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把防雪防滑工作当作一件事关人民生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有领导有组织工作到位,四方区成立防雪防滑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成员:xx

三、应急抢险启动程序

(一)融雪物资及积雪清运设备储备。

区城维总公司配备车辆20台,储备防滑物料黄沙300m3、固体融雪剂150吨、铁锨200把、铁镐200把、扫帚200把。各单位要备足铁锨、扫帚等清雪工具,保证值班车辆,保证通讯畅通,充分做好防雪防滑前期准备工作,一旦下雪能够保证立即出动。要做到雪中上岗,主干道要在早7时前采取清雪防滑措施,确保道路畅通。

(二)道路融雪。

在强降雪情况下,优先组织对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高架道路、桥梁等区域的清雪融雪工作,以迅速疏通城市交通,保证正常的出行秩序。路面积雪以机械清扫为主,辅助实施化学助剂融雪。当白天发生强降雪时,各责任单位集中人员和机械设备按区域划分组织道路清雪,要在雪停后两小时内或在下午16:30前完成清雪及融雪剂播撒任务;当夜间发生强降雪时,各责任单位及各级专业融雪作业队伍要在早7:00前全部完成道路清雪及融雪剂播撒任务。其中,公共交通线路的道路清雪及融雪剂播撒工作应在早6:00前全部完成。

(三)积雪清运。

融雪工作形成的废渣,包括沙土、冻结物等融雪垃圾,由城维总公司在雪融后二天内打扫、清运完毕。建管局对各单位的融雪工作做好监督,不得将融雪剂及融雪所产生的垃圾等腐蚀性物料播撒入周边绿化带中。

四、工作要求

在强降雪天气下,各责任单位要时刻保持通讯和信息通畅,确保决策果断、措施得力、行动迅速、收效明显。各单位要通力协作,资源共享,随时调动应急所需要的人力、物资和设备等资源,全力以赴做好融雪及积雪清运工作。

当冰雪天气有所缓和,各养护维修管理单位应组织力量对喷洒过融雪剂的设施特别是高架道路、桥梁等进行冲洗,最大限度的减少融雪剂对设施的不利影响。

融雪工作完成后半小时内,各责任单位汇总本辖区范围内的工作情况,报建管局办公室。由建管局办公室将整体情况报市政府。

雨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 篇7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根据上级预案要求和有关会议精神,为提高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湖南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长沙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长沙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长沙县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送审稿)》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以及本镇相邻地区发生的、可能对本镇造成严重影响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统筹,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生产生活稳定有序,作为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落脚点。

(2)紧抓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坚持防灾和救灾并重。

(3)坚持单位联动,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力以赴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镇政府设立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领导小组”),负责全镇范围内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镇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分管应急工作副镇长

副组长:镇应急办主任、镇自然资源办主任

成员:镇政府各部门分管负责人,金井供电所、电信、移动、联通等分公司分管负责人。

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小组办”),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镇应急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镇自然资源办主任任副主任。

2.2职责

2.2.1镇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领导组织全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理工作,研究确定灾害应对工作重大决策和工作意见,确定灾害应急方案的启动和终止。

(2)根据上级应急指挥部的工作要求和部署,指导全镇应对灾害防御、抢险救灾和救助工作。

2.2.2镇小组办职责

(1)传达上级部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决定、指示,负责全镇应对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

(2)建立灾害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分析重要灾情并向镇领导小组提出处理建议

(3)负责镇领导小组指示的传达以及贯彻落实指示情况的'督查。

(4)负责与各单位的联系,处理镇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2.3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镇党政办、党建办:负责全镇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协调工作,牵头组织应急工作督查。

(2)镇宣传中心:负责配合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搞好正面宣传,引导社会舆论,指导镇上新闻媒体开展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

(3)镇武装部:负责配合做好重大灾情应急处置和救灾工作。

(4)镇派出所:负责打击盗窃、哄抢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物资和破坏防灾救灾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与秩序,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协调有关物资、人员的牵引工作,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5)镇财政所:负责救灾专项资金的保障。

(6)镇农业中心:负责指导农作物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农作物受灾情况;组织技术人员对受灾农户给予农业技术指导和服务;积极协助村组织受灾群众开展农业生产自救。

(7)镇应急办:负责镇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包括应急值守、传达指令、参谋咨询、综合协调和收集、整理、上报信息等);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各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8)镇自然资源办:配合路口自然资源所开展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

(9)镇建设中心:负责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或可能引发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灾害评估等工作;负责村(社区)供(节)水、排水、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维护工作;会同各村(社区)做好房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0)镇民政办:组织协调困难群众的救助、救济工作,负责管理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校舍安全监测和防护工作;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和应急逃生演练,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11)镇卫生院: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

(12)镇经发办:负责粮食、食用油、重要消费品、救灾物资等战略物资和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督促、协调电力部门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13)行政执法局路口执法队:负责涉及抢险救灾行政执法工作。

(14)金井供电所:负责供电设施的安全巡查、巡护,对供电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负责全镇供电系统的维护及受损设施的抢修;负责突发事件中现场指挥场所、消防设备设施、医疗救护、应急照明等应急供电保障。

(15)电信、移动、联通分公司:做好通信设施的检修工作,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通信畅通。

其他未明确具体职责的单位,抢险救灾期间服从镇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全面落实各项防灾减灾工作任务。

3、预防预警

(1)加强信息预警预告。加强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检测、预报,完善工作手段,积极联系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指导和帮助。将采集的准确、客观、真实的信息,通过广播、宣传栏、召开会议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

(2)加强值班工作。每年11月下旬至次年3月30日为本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警戒期。防御警戒期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值班工作,严格值班纪律,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责任制,各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密切跟踪灾害发生过程,及时了解雪情、雨情、灾情,确保通信畅通,对值班制度不落实而影响工作的,要立即追究责任。

4、应急响应

4.1指挥与协调

本预案启动后,镇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全镇灾情应急处置工作。灾害现场的指挥和协调,各单位要遵照镇领导小组的应急工作部署,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全力以赴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2现场控制

险情发生后,镇小组办要迅速组织人员设立警戒区,对重点区域、地段、重点人群和财物进行保护。

4.3交通管制

根据灾情的需要,灾情发生后,镇领导小组要立即向上级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得到指挥部同意后,依法采取管制措施,限制车辆和人员进出交通管制区域,对确需进入或通过的,要严格手续,并保障安全。

4.4抢险救助

遇重大灾情,镇领导小组各成员立即集结抢险队伍并迅速到达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组织灾害点广大人民群众开展自救。镇卫生院应紧急派遣医务人员,为因灾致病致伤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4.5安全防护

在处置灾情事件时,要对事发地现场的安全性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需要公众参与时,要对公众讲解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当灾情正在或者足以对公众的生命造成威胁时,要及时疏散人群。

4.6调集征用

根据当前灾害性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镇领导小组有权紧急调集人员、资金和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5、信息报告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受灾村(社区)和镇应急办应严格按照《长沙县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规定》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并同步报告县指挥部办公室。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镇领导小组要依法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救灾物资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在出现卫生、环境事件的事发现场,相关部门要做好污染物收集、清理。征用了物资、设施、设备或其它财产的,要及时归还或按规定予以补偿。在对受灾情况恢复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要制定计划,恢复重建。

6.2社会救助

镇应急办牵头开展社会倡议活动,引导广大人民充分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广泛开展互助互济和救灾捐赠活动。

6.3调查总结

应急工作结束后,镇领导小组及时组织调查和总结,包括:因灾时间的影响范围、受灾程度,评估、核实灾害时间所造成的损失情况,对经济、政治和社会等方面的影响,分析原因以及应急处置过程及期间存在的问题,今后应改进的措施建议,需表彰或追究责任的单位、个人等,报上级应对灾害镇领导镇小组办公室。

7、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镇应急办负责解释。

雨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 篇8

为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防范冬天连续下雪、冰冻引起的事故发生,为有效防范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确保我校防寒防冻工作做到快速、高效、合理有序,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学校冬季防雪防冻应急预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组员:全体教师

二、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分工:

1、组长:负责召开防雪防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防雪防冻安全事宜。

2、领导小组各成员:具体负责冰冻、下雪时全校各班级防冻、铲雪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做好下雪、冰冻时的校园安全。

3、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通讯组、铲雪防冻组、抢救组、水电维修组、安全教育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铲雪、铺设防滑设施、抢救伤员、抢修水电设施、安全教育等工作。

三、通讯组

负责人:

发生下雪、冰冻时,及时电话通知学校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以便小组快速得到信息,视寒情及冰冻情况,通知铲雪、防冻小组进行防寒防冻工作的进行。做好安全信息的反馈工作,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则在第一时间向组长报告。

1、铲雪防冻组

负责人:班主任以及任课教师

具体负责校园内主要干道、行路及校门外主要通道的积雪、积冰的清除,保证道路的畅通、安全。

2、抢救组

负责人:班主任以及任课教师

负责下雪、冰冻时受伤师生的紧急处理和救护,情况紧急直接与120救护联系。

3、水电抢修组

负责人:

负责对全校水电安全进行检查,对水管全面进行保暖,以防水管冻裂结冰造成学生滑倒事故的发生。对电力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冬天低温下的用电安全。在出现水电故障时,要迅速在第一时间抢修,保证水电的正常使用及安全。

4、安全教育宣传组

负责人:

要运用多种形式和渠道,有针对性的开展交通安全、防冻防滑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教育,增强师生雪寒天气的安全意识,提高对防范恶劣天气的认识,了解防寒、防冻、防滑、防火灾、防煤气中毒等知识,掌握遇路面结冰、积寒时乘车、骑车、行走的安全措施。要及时掌握天气变化的第一信息,及时告之师生,做好防范准备。

四、加强安全检查和安全宣传教育:

1、要加强校舍安全检查,注意宿舍内取暖安全,严禁使用电炉烤火取暖,对校园内电路进行全面检测,严格按规定配置、更新消防灭火器械。要加强对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监管,确保运载安全。

2、在师生中大力加强冬季防雪防冻的安全宣传,充分利用集会、主题班队会课、教师政治业务学习时间,向师生宣传防雪防冻知识及做好防雪防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除向教师、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等教育外,根据学生活动特点,制定出相关的校内学生活动规范,不允许学生把雪和雨水、冰块等带入室内,以免影响他人安全,规范学生雨雪天的室外活动,确保师生在校活动安全。

雨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 篇9

一、极端天气范围:

大风、雷电、雨雪(中大)、冰雹、大雾等。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

(二)以防为主,防救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

(三)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力量参与事故救援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极端天气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

组长:石锋

副组长:李广

成员:展强李永民孙光明张宝

2、工作小组

组长:李广

副组长:李鹏

成员:李亮王传锋处室主任级部主任

(二)实行灾情上报制度。

领导小组组长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气象部门沟通,了解和发布预警信息。一旦发生灾情,在最短的时间内逐级上报,为指挥决策提供快捷、有效的支持。

四、应急措施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极端天气应急救援方案,负责突发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2、统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救援,统一调配救援人员;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遇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

4、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及善后工作,将事故的原因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二)应急处理方案

1、当雾、雪、暴雨、大风、扬沙、沙尘暴、严寒、高温等极端天气发生和出现时,学校先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的校舍、电路电线进行安全检查。

2、如果极端天气警报为红色警报以上的,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极端天气期间学校的师生活动。

3、加强极端天气期间学校的值班,每一时段均安排一名干部两位教师在校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及教体局汇报,领导小组成员的通讯工具和值班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

(五)学校及时掌握和处理因雨雪灾造成的安全隐患。

1、学校要及时掌握暴风雪的预警信息。根据不同级别的预警信号,适时做出正确的判断,并通过学生向其家长通报。在暴风雪等极端天气影响学生正常上、下学通行情况下,经教育局同意,学校可以调整作息时间,采取停课、提前放学、延时放学、通知家长接送、教师护送等安全措施。根据灾情由校长来具体实施应急指挥工作。

2、在遇有天气突变、大风天、沙尘等极端天气条件下,及时同家长取得联系,务必在第一时间内做出正确判断,并随之天气的变化及时做出调整。同时在最短的时间内上报教体局。

3、学校要加大对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教育,尤其做好极端天气来临前后路况的排查工作,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4、暴风雪过后,学校要立即开展自救减灾工作,及时组织教职员工清扫校园,确保校内学生通道畅通。校园内的重要部位设立警示牌,同时要开展多各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5、建立大雨、大雪学生安全通道。如遇大雨积水、积雪,让孩子进入校园后从智慧楼东门进入从北门出,然后分别进入启慧楼、美慧楼减少道路上出现

五、工作要求

1、学校要加强极端天气期间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做到24小时有人在岗。

2、做好安全隐患排查,预防次生或其他安全事故发生。

3、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4、落实责任追究制。领导小组成员要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对因渎职或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六、具体措施

1、加强校舍安全检查。学校对校舍、围墙、厕所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安排专人每天巡查。尤其是极端天气时要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同时加强对校内电气线路以及各种教育教学设施与设备的检查,杜绝安全事故。采取保暖防风措施,保证学生正常的活动及学习条件。

2、加强安全教育。利用校会、广播等形式,加强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防止上下班期间发生各类事故,提高雨雪天气、大风天气师生安全意识。各班级对学生进行极端天气的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及时添加衣物,防冻防寒,预防感冒。

3、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如遇大雾、大雪、冰冻天气发生在上学时,班主任要利用微信、钉钉等通讯手段,要提前告知每一位家长要亲自送孩子到学校,不可坐接送车到校,并及时了解学生迟到或未到校的情况及原因,要将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通知家长。

4、极端天气发生时,本校教师尽量不要开私家车上下班,并要注意上下班途中交通安全。

5、加强值班,保障安全信息畅通。学校实行教师值日执勤,校长带班制度,要求值周人员及班主任教师保证通信畅通,提前到校,确保能够及时报告和迅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6、大雪天气,要组织人员及时清除校内道路的积雪,加强后勤保障工作,提前准备好除雪所要使用的扫帚、推雪板、铁锹等工具,准备好地毯、纸版等防滑用品。

9、如突遇灾害天气,必要时,学校可采取停课、延迟上学时间、提前放学、临时放假等措施,避免师生出现安全事故(采取措施前,应提前通知家长)。

10、若放学时适逢天气恶劣,影响车辆及路人行走,根据具体情况由学校决定适当延长放学时间,全体教职工全部留校待命。

学校师生要认真加强防范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做好极端天气下师生的安全工作。

雨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 篇10

为确保师生安全,就雨雪冰冻天气,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年级主任班主任

二、安全措施与要求

1、组长、副组长关注天气预报,提前准备好防滑用的地毯、工业盐、铁铲、推把等物品,一旦出现雨雪冰冻天气,启动此应急预案,采取铲除、撒盐、铺设防滑地毯手段,消除危险地段致滑隐患,防止摔跤伤害事故的发生。

2、遇冰冻雨雪天,各年级主任、班主任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并按任务安排组织学生完成规定区域的铲冻雪任务。任务分配是:高一年级负责向善楼、臻美楼向外的所有路道,综合楼前后台阶;高二年级负责求真楼、食堂之间的路道,教学楼与综合楼之间的一二层楼道;高三年级负责大报告厅内侧通道,教学楼与综合楼之间的三四层楼道。未涉及到的易滑地段,届时听从安排与指挥。

3、冰冻雨雪天,当日行政值日人员和年级值班人员要加强巡查,在放学之前15分钟到教学楼出口和校门口,引导学生安全有序疏离。

4、遇到雨雪天气时,各班主任应提前通知走读生不骑自行车、电瓶车上学。

5、未尽事宜,以当天以发布的紧急通知为准。

雨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 篇1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全面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提高我县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亳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亳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亳州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及《涡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涡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涡阳县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以及相邻县发生的,对我县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本预案所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由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现象并发引起的自然灾害。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完善机制,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

(2)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各级党委、政府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对灾情统计上报,分析研判,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科学快速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3)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密切合作、资源共享、协同应对,确保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4)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级党委、政府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分级响应、属地管理为主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职责。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根据形势研判或灾情发展,由县政府决定成立涡阳县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临时,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应急救灾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办相关副主任、县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和武警涡阳中队负责同志担任。成员为:县应急局、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委、县教育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局、武警涡阳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气象局、涡阳火车站、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供电公司的负责同志,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县应急指挥部根据灾情发展,决定增加其他成员单位。

县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研究解决预防和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指示;督促检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灾害防御及应对处置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灾情和应对处置工作情况,并视情请求市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建议或决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2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为县应急指挥部的临时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局局长兼任。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落实指挥部的各项任务;执行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组织协调制订具体应急措施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灾害损失及影响评估;负责信息收集与发布;负责提请县政府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按照预案要求履行职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负责临时指挥部日常工作。

2.3成员单位组成及职责

(1)县应急局:负责组织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发展态势进行会商和综合研判,加强监测预警,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较大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协调救灾装备。

(2)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和组织全县主流媒体及时对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

(3)县发展改革委:积极争取上级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做好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等工作;开展灾区价格监测,保障灾后市场价格基本稳定。按照指令紧急采购救灾物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物资调运;负责向灾区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粮油的应急保障工作,确保市场供应充足。负责全县石油、长输天然气管道的隐患排险和应急处置工作,强化管道沿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和防范,切实维护管道设施安全;落实县级应急消杀类药品储备。

(4)县教育局:负责部署、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各地教育部门根据避险需要,适时调整教学安排,保障在校师生生命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各地做好中小学校危房除险加固和因灾损毁校舍恢复重建工作,确保校舍安全;指导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5)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协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做好隐患排查。

(6)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灾区公共安全;维护受灾路段交通秩序;及时疏导、分流滞留车辆,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协助提供部分道路信息;遇有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视情况实行交通管制;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7)县民政局: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时,协助有关部门,加大街头流动救助巡查力度,劝导符合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管理机构的救助服务;对老年公寓、福利院等服务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将符合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受灾困难群众,按规定程序纳入保障范围。

(8)县财政局:配合有关部门对灾情进行核查、评估和上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灾资金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向上级财政、应急部门申请救助补助资金。督促指导县属企业按照县应急指挥部要求,做好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和应急物资的生产、调度工作。

(9)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因积雪融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并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发展趋势进行分析,提出应急防治措施建议;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查核、评估林业因灾损失情况;组织专家和林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开展生产自救,恢复林业生产。

(10)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防办、地震局):指导危房加固和灾区开展灾后房屋和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利用人防指挥通信系统、人防工程、疏散基地等战备物资,为政府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援保障。

(11)县交通运输局:及时指导协调组织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调集人力和机械设备除雪铲冰,保障全县高速公路交通畅通;指导国省道路沿线镇政府做好道路积雪的清除工作,保证道路正常通行;统计、报告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里程和公路、汽车站、服务区滞留人员数量;协助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向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县乡道路上被困车辆、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和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1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突发性低温雨雪冰冻引发的农业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工作;会同应急管理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指导协调灾区做好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

(13)县水利局:负责指导、协调做好水利工程及水利部门管理的相关供水设施的防冻工作,加强水利工程调度运行、监测和维护管理,指导各地做好因灾损毁水利工程的恢复重建,保障水利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14)县商务局:负责保障灾区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市场调控工作,负责协调成品油的市场供应。

(15)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做好公共场馆、景区人员疏散和重点文物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对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广播电视设施设备损坏进行抢修保养,保障广播电视设施的安全,确保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利用多种形式集中报道抗灾救灾中的感人事迹及好经验、好做法,弘扬正能量。

(16)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做好医疗救灾工作准备,加强冬季易发病的宣传,做好流行病的预防和控制,组织协调医护人员对因灾伤病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救援。

(17)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灾区救灾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组织开展专项价格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配合县有关部门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灾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8)县城市管理局:负责保障城市供水、供气等市政设施正常运行;抢修供水、供气等受损市政设施;协调局属各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清除城区主干道冰雪,保证城市主干道的正常交通;组织力量及时清除主干道绿化上的冰雪,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清除公园、游园、广场等公共绿化上的冰雪,并及时修理清运断折树枝。

(19)武警涡阳中队:在收到县级地方党委政府用兵需求后,组织指挥武警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0)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对处置,在确保执勤备战的前提下协助当地政府部门做好遇险群众救助。

(21)县气象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监测预警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提供气象信息,为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22)涡阳火车站:全天候跟踪监测客流信息,6小时内组织清理管辖范围内车站广场、旅客通道积雪,做好旅客防滑工作;组织好重点物资运输,做好应急运输准备工作,保证铁路畅通和运送旅客安全;准备组织铁路系统抢险救灾,做调整运力准备,随时准备运送滞留旅客,运输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

(23)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负责组织、协调抢修和维护因灾损毁的通信设施;保障应急抢险救援指挥和现场通信畅通。根据指挥部的要求,发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警信息。

(24)县供电公司:负责加强对县内电网的维护,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在具备条件时清除电网线路杆塔上的冰凌,全力保障电网正常运行和生产生活用电。

2.4工作组构成及职责

启动本预案Ⅱ级(含)以上响应后,县应急指挥部即成立综合组、生活救助组、交通工作组、煤电油气保障组、市场保障组、医疗卫生救助组、宣传报道组等7个工作组,处置较大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1)综合组:负责材料起草、公文办理、会议安排、监测预警、信息报告、舆论引导和综合协调工作;承办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县应急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气象局为成员单位。)

(2)生活救助组:负责灾情的查核与上报,分配下拨救灾款物,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县应急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受灾地政府为成员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力量对居住在危房中的群众进行转移,应急等部门要及时协调各有关部门开设避灾(避险)场所,临时安置转移群众。必要时利用学校、体育、文化等社会公共场所用于人员转移安置。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各交通枢纽、景区人员大量滞留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适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疏散滞留人员,同时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

(3)交通工作组:负责全县国省干线公路、高速公路的除雪铲冰,保障客货运输工作;统计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中断里程和交通滞留人员数量;全力为高速公路上滞留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指导受灾地区做好县乡道路的除雪铲冰保畅工作;做好城市公交系统的调度工作,确保城市公交系统正常运营。必要时协调沿线政府组织群众为公路滞留人员提供食物、饮水等保障。(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武警涡阳中队、涡阳火车站为成员单位。)

(4)煤电油气保障组:负责煤、电、成品油、天燃气等的供需衔接和综合协调,组织重要物资的运输调度,全力做好保障工作。(县发展改革委牵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涡阳火车站、县供电公司为成员单位。)

(5)市场保障组:负责做好肉、蛋、菜、粮油等货源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县商务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为成员单位。)

(6)医疗卫生救助组:负责组织做好灾区伤病群众的救治、灾区疫情疫病预防控制、救灾药品器械供应、因灾卫生监测报告等工作。(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为成员单位。)

(7)宣传报道组:负责抗雪救灾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做好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应急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等为成员单位。)

2.5专家组

县应急指挥部设立专家组,对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规划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为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灾情评估、应急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提出咨询意见。

3应急准备

3.1避难场所准备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本地区的避难场所,设立标志,制订完善紧急疏散办法和程序,确保受到灾害威胁的群众安全、有序、及时转移,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的食品、饮用水、衣被、临时住所等。

3.2物资准备

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建立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制度。

3.3队伍准备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任务。应急管理、发展改革、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根据职能和实际需要,加强本行业(领域)的专业应急队伍建设。

3.4宣传、培训与演练

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应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防灾应急、自救互救等知识普及教育。教育部门应指导中小学校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各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增强全民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救助能力。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制订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3.5社会动员

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

村民组等应当按照应急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

发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企事业单位应服从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根据需要,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社会力量应在当地政府统一指导下,适时组织开展社会捐赠活动,开展救灾救援工作。

必要时,应急指挥机构可紧急征用灾害救援救助急需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场地。灾害救援救助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4预警级别与发布

4.1预警级别

按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影响范围,预警级别由高到底划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4.1.1Ⅰ级预警

已启动Ⅱ级预警并持续2天,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最低气温持续低于-2℃,2小时内可能出现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

4.1.2Ⅱ级预警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最低气温持续低于-2℃,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4.1.3Ⅲ级预警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最低气温连续5天低于0℃,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

4.1.4Ⅳ级预警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最低气温连续3天低于0℃,可能对交通或农业有影响。

4.2预警发布

县气象局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县应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供电公司等部门建立健全本领域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按照《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相关规定,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方式,及时发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相关预警信息。

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单位,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企业,公路管理中心、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等,应及时播报和转发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各有关单位、学校、医院、社区、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等要指定专人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传递工作,重点健全向基层传递机制,形成县-镇-村-户直通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渠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要第一时间传递预警信息,迅速组织群众防灾避险。

4.3预警响应

按照《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安徽省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亳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亳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与《涡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涡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规定,采取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范措施。根据灾害预警等级情况,各级应急指挥机构进入应急状态,有力有序地开展工作。

(1)城市基础设施方面: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2)城乡建筑方面:针对可能出现险情的建筑要及时进行人员转移,对危房进行维修加固。针对公交站牌、户外广告牌等构筑物以及地下通道出入口等进行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采取排除隐患、设置警示牌等措施。

(3)交通运输方面:针对天气状况进行限速、限行等措施,做好车辆分流、交通疏导、现场秩序维护和人员疏散等工作。

(4)生产生活方面:督导企业对生产、仓储场所以及露天设备、运输车辆等进行安全检查,防范事故的发生。对煤炭、成品油、粮油、肉、蛋、菜等重要生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进行适当储备并制定保供计划。

(5)安置救助方面:做好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等救灾物资调用的准备,保障转移人员的基本生活。

5灾情报告和评估

5.1灾情报告责任和评估单位

县级人民政府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县发改、应急、交通、经信、商务、卫健、住建、农业、水利、自然资源、文旅、气象、通信、铁路、电力等部门,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灾情信息,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本预案Ⅱ级以上响应后由县应急指挥部综合组负责)负责统一汇总和分析评估,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

5.2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统计受灾基本情况,报本级相关指挥机构汇总灾情,迅速将本行政区域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应急指挥部报告,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和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情况。

5.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救灾工作结束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以及人员转移安置、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等情况。

6应急响应

6.1Ⅰ级响应

6.1.1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或专报等,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Ⅰ级响应。

(1)县境内1/2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24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12000人以上、15000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

(3)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5万人以上,20万人以下;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000间以上,2万间以下;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重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高度关注。

6.1.2启动程序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Ⅰ级响应建议,按照县委、县政府决定,启动Ⅰ级响应,并向市减灾委报告。

6.1.3响应行动

当发生Ⅰ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县应急指挥部实行集中办公,统一协调和指挥处置工作。

(1)县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指挥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县领导率有关部门赴受灾严重的地区和路段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或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2)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副县长)主持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3)县应急指挥部组织成员单位联合办公,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组织灾情会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发布灾区需求;做好灾情、灾区需求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每日向县委、县政府及市减灾委报告有关情况。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实时灾情、灾情发展趋势以及灾区需求评估,向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请求支持。

(4)及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查核灾情,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5)县应急指挥部7个工作组分别由牵头部门召集,实行联合办公,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6)灾害发生后,县应急局会商县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会同县发展改革委紧急调拨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7)县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灾情发展和核定情况,积极申请上级资金和物资支持。

(8)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县公安局加强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部队有关部门根据县委、县政府申请,组织协调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救灾,必要时协助地方人民政府运送、发放救灾物资。县发展改革委、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县电信、移动、联通公司组织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参与协调有关救灾装备调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灾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等工作。县城市管理局指导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应急评估等工作。县水利局指导灾区水利工程修复、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应急供水工作。县卫生健康委及时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灾后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卫生应急工作。县科技局提供科技方面的综合咨询建议,协调适用于灾区救灾的科技成果支持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组织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县生态环境分局及时组织指导因灾害导致的生态环境污染的应急监测。县委宣传部等组织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工作。县应急局向社会发布接受救灾捐赠公告,组织开展跨县救灾捐赠活动,统一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捐赠款物,会同县民政局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县红十字会依法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开展救灾募捐活动等。

(9)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报县应急指挥部,由县应急指挥部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保障工作。必要时,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武警部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10)灾情稳定后,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灾害评估工作的有关部署,县应急局、受灾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县应急局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1)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6.1.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县应急指挥部向县委、县政府提出终止Ⅰ级响应建议,根据县委、县政府决定终止Ⅰ级响应。

6.2Ⅱ级响应

6.2.1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或专报等,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Ⅱ级响应。

(1)县境内1/3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12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8000人以上、12000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

(3)紧急转移安置群众或需紧急生活救助2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00间以上,5000间以下;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较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高度关注或群众反映强烈。

6.2.2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副县长)决定启动Ⅱ级响应,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局报告。

6.2.3响应行动

当发生Ⅱ级以下(含Ⅱ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县应急指挥部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对和处置工作。

(1)县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召开指挥部会议,对灾害的影响及发展趋势进行研判,部署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县应急指挥部7个工作组分别由牵头部门召集,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视情派出工作组指导抗灾救灾,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3)及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查核灾情,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4)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

(5)灾害发生后,县应急局会商县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会同县发展改革委紧急调拨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6)县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灾情发展和核定情况,积极申请上级资金和物资支持。

(7)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县卫生健康委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灾后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卫生应急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组织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县委宣传部等组织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工作。县应急局、县民政局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县红十字会依法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适时组织开展救灾募捐活动等。部队有关部门根据本地人民政府请求,组织协调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救灾,必要时协助本地人民政府运送、发放救灾物资。

(8)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县应急指挥部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通信等保障工作。必要时,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武警部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9)灾情稳定后,受灾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及时将评估结果报送县应急指挥部。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核定并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0)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6.2.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宣布终止Ⅱ级响应。

6.3Ⅲ级响应

6.3.1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或专报等,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Ⅲ级响应。

(1)县境内1/5的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发生交通受阻或中断6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4000人以上、8000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

(3)紧急转移安置群众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00间以上,1000间以下;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或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

6.3.2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县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县应急局局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局报告。

6.3.3响应行动

(1)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由指挥部向县政府报告。

(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及受灾地区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3)县应急指挥部视情派出若干工作指导小组,到受灾较重的镇、街道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4)及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5)灾害发生后,县应急局会商县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会同县发展改革委紧急调拨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6)县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灾情发展和核定情况,积极申请上级资金和物资支持。

(7)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

(8)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要直接指挥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行政区域内的国省道、县乡道积雪,做好物资供应保障,确保城乡居民生活正常。必要时,部分受灾较重镇、街道可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县政府请示,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武警部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9)灾情稳定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导受灾地区评估、核定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0)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6.3.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县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县应急局局长)宣布终止Ⅲ级响应。

6.4Ⅳ级响应

6.4.1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或专报等,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Ⅳ级响应。

(1)县境内1/5的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发生交通受阻或中断6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1500人以上、3000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

(3)紧急转移安置群众或需紧急生活救助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50间以上,500间以下;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或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

6.4.2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县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县应急局局长)决定启动Ⅳ级响应,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局报告。

6.4.3响应行动

(1)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向有关部门和相关镇、街道传达指挥部有关指示要求。

(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视情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3)县有关部门积极指导受灾较重地区开展应对工作。

(4)及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5)灾害发生后,县应急局会商县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会同县发展改革委紧急调拨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6)县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灾情发展和核定情况,积极申请上级资金和物资支持。

(7)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

(8)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将灾情和应对工作情况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积极做好居民生活保障工作。

(9)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6.4.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县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县应急局局长)宣布终止Ⅳ级响应。

6.5启动条件调整

对灾害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区等特殊情况,或灾害对受灾地区经济社会造成重大影响时,启动县级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标准可酌情调整。

7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坚持及时、准确、公开、客观的原则,为抗雪防冻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舆情监控。

(1)县委宣传部应组织或指导有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向媒体发布权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发布灾害发展趋势及防御对策等相关信息;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委宣传部上报信息。

(2)各部门或单位内部的信息,由本部门审核和发布;重要和综合性新闻稿须经指挥部核实后,按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8灾后恢复重建

8.1善后处置

(1)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应组织力量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善后处置工作,修复损坏的公共设施,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2)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应深入开展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制订并实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对依法征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按规定给予补偿。保险监管部门应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灾害损失的理赔工作。

(3)善后处置所需救灾资金和物资由事发地政府安排,需要上级政府支持的,可向上级政府申报。

8.2社会援助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依据有关社会援助制度,鼓励和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和其他慈善机构应适时组织开展捐赠、心理疏导等社会援助活动。

8.3调查与评估

应急响应解除后15日内,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影响进行调查、核实、评估,形成总结评估报告报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内容包括灾害损失评估、预测预报、抢险救灾情况和经验教训、改进措施以及典型案例等。各部门应及时将监测资料、灾情资料、工作技术总结、服务材料等进行收集归档。

8.4恢复重建

(1)应急响应结束后,事发地政府应立即制订恢复重建计划,迅速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2)Ⅰ级和Ⅱ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恢复重建工作由县政府统筹安排,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受灾情况制订恢复重建计划,按有关程序报批后由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Ⅲ级和Ⅳ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恢复重建工作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9应急保障措施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规定,切实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好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等工作,确保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保障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9.1人员保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应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特点,建立健全应急联动协调机制,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充分发挥武警、消防救援、预备役和民兵在灾害应急中的骨干和突击作用。发挥社会力量在抗灾救灾工作中的有效补充作用。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应当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

9.2财力保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和分级负担的原则,合理安排日常工作经费,保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需要。对受灾害事件影响较大、财政困难的地区,由事发地人民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上级财政按财政规定积极争取资金,并及时下拨。

对受灾害事件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政府有关部门应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救助措施,报当地政府批准后实施。

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9.3物资保障

应急部门要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并会同县发展改革委储备帐篷、棉被等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交通运输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及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大型扫雪除冰机械设备,储备必要的融雪剂等物资。

经信、发改、供电、卫健等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煤炭生产、调运和电力供应,负责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等应急物资储备管理。

商务、农业农村、发改部门负责保障受灾地区猪肉、鸡蛋、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市场调控工作,负责协调成品油的市场供应。

9.4基本生活保障

应急部门应会同事发地人民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衣、食、住等基本生活条件得到保障。

9.5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应当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和畅通。交通设施受损时,有关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应当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

9.6通信保障

通信、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区域应急通信和广播电视保障工作,负责重大应急信息的传播。

10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10.1表彰奖励

由县、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和奖励。

(1)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因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工作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10.2责任追究

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存在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部门、单位或个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11附则

11.1预案管理

(1)本预案是县政府指导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专项预案,由县应急指挥部负责管理和实施,预案实施后县应急局应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及时组织修订完善。

(2)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3)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和镇(街道)、村(社区)应当制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行动预案和各类保障计划。

11.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应急局会同其他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11.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雨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 篇12

一、对客运、危险品车辆实行临时性管制措施

为确保当前天气下的交通运输安全,对全市客运、危险品车辆实行停止发车的临时性管制措施,为解决滞留人员、车辆的'有关问题,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道路客运站场停止发车期间实行两个集中:所有客运车辆就地集中;所有驾驶员就地集中;由客运企业统一组织待命;

(2)各客运站、场必须做好对旅客的宣传解释工作,保证旅客疏散有条不紊;对有旅客滞留的客运场站实行24小时开放、确保供水、供电、供暖,有条件的还应保持饮食供应,同时和当地治安、卫生部门积极配合,采取“防火、防盗、防抢”及“防疫病”等措施,确保治安、卫生安全。

(3)所有客运、货运企业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传达上级的有关决定、加强与气象、公路、交警部门信息沟通,及时掌握气象变化情况、道路通行情况;

(4)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在目前天气情况下全部停运。为保障蔬菜、鲜果、肉类等重要物质的运输,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应加强安全设施的配备,规范操作,确保运输安全;

二、旅游码头、渡口及船舶管理方面,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各水运公司、渡运公司、渡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2)认真做好旅游船停航和渡船停运工作,对乘客进行疏导;

(3)各船舶公司、渡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停航、停运期间安全管理工作,乡镇政府船舶安全管理员做好乡镇船舶管理工作,海事机构履行监管职责,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加强监控;

(4)对拒不停运的公司和船员,采取坚决有效的管制措施;

(5)密切关注天气状况,保持全天候通讯畅通。

三、农村公路管理方面,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对农村公路桥面结冰路段采取铺撒工业盐处理;

(2)对危桥采取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一是派人值守和巡查,加强对过往车辆限载、限高、限宽的安全管理及监督;

二是对护栏缺失部分,派人驻守并增加警示标志。

四、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方面,采取应对措施:

在恶劣天气条件下,所有建筑施工作业一律停止,并对工程特殊重点部位进行保温处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3、信息共享和处理

恶劣天气的检测、预警、灾情报告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由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实现信息共享。恶劣天气信息的报送,应当快速、准确、详细、重要信息应当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暂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时间了解情况,及时补报详情。

4、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当对灾害现场的安全及时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需要公众参与时,应当对公众讲解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

5、应急通信方式

各单位应当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班电话、辅助通信方式和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及时向应急办公室上报备案。

6、新闻发布

新闻宣传要按恶劣天气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有关规定,将恶劣天气及其次生灾害检测预警、恶劣天气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及时通过广播电视向社会公布。

7、应急终止

由发布预案启动指令的恶劣天气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恶劣天气发展趋势信息和灾情发展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终止时,应当及时向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报告。

五、监督管理

1、宣传、培训和演习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媒体作用,及时向社会公众宣传恶劣天气预警信号及恶劣天气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相关知识以及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

领导小组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定期组织应急演习。

2、奖励与责任

对在防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同时对在防灾、救灾工作中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在应急处置中指挥严重失误、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要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相应处分。

六、其他

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根据情况变化,由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修订和完善。

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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