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三月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日子,那就是315消费者权益日,2023年消费者权益日主题为提振消费信心!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具有三个方面的涵义:
1、立足主责主业,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打造更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2、坚持需求导向,顺应消费需求多元化趋势,推动消费供给提质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
3.坚持问题导向,找准主攻方向,解决“急难愁盼”,推动消费提质升级。
回顾历年消费维权年主题
2022年——共促消费公平
2021年——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
2020年——凝聚你我力量
2019年——信用让消费更放心
2018年——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
2017年——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
2016年——新消费 我做主
2015年——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标语
1、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2、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3、信誉卡是产品三包的凭证和解决消费纠纷的证据。
4、公平正义,消费和谐。
5、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6、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
7、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8、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9、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0、更新消费理念,传播消费文化,提高消费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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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6篇)
随着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即将到来,我们需要提前准备一份活动方案。有请阅读小编为你编辑的2023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还请您能收藏本网页!
2023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篇1】
一、活动背景: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国家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日,随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师生的权益意识正在逐步增强。但就目前我校的情况而言,师生的维权意识依然薄弱,许多学生甚至对此相当陌生。此次活动对于加强学校的权益建设,推动“和谐校园”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活动目的:
1、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促进校园和谐,促进法治教育;
2、让师生初步了解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通过此次活动,向师生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增强大家对消费者权益的意识,树立法律在人们心中的威信;
3、学生能在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对学生处理相关事情起到积极的作用。学生不会面对不公的消费待遇而觉得束手无策了。可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
4、协助米东区消费者协会在我校做关于消费者知识普及的工作,增强国民的消费观念,在全校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舆论氛围。
三、活动主题:
消费与安全
四、活动时间:
xxxx年3月13日3月15日
五、活动地点:
xxxx市第112小学校园
六、活动对象:
xxxx市第112小学全体师生
七、活动程序:
(一)前期工作
1、准备现场横幅、宣传材料,负责现场实施工作,做好人员调配工作。
2、少先队大队做好活动前期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标语、宣传板,等形式做好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教育活动。
(二)、活动内容:
1、向我校学生免费发放维权宣传资料,内容涉及年主题、消费警示、维权知识等 ;向同学们宣传基本消费者依法维权制度,加强同学们法律意识教育。
2、为了解我校师生消费维权意识 ,进行 “ 3.15 ”维权知识问卷调查活动。
2023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篇2】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由 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 消费者权益。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 ,欢迎阅读。
一、活动的主题、目的和意义
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年全国消协组织“诚信·维权”年主题,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发展,保护知名企业健康成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开展本次活动。
二、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办单位:四川质量报社生活周刊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活动时间:3月15日(全天)。
活动地点:市体育中心北半常
四、活动的策划、步骤及方法
(一)活动的策划:
1.由主办单位确定本次活动方案;
2.活动前期拟于3月12—14日,在媒体上(华西都市报、天府早报等)发布为期三天的公益广告,突出今年年主题“诚信·维权”,为3.15现场活动造势;
3.在活动前期,组织有关媒体对省消委会主要领导进行专访,突出宣传年主题、今年的消费维权重点和今年省消委会的主要工作;
4.协助省工商局消保处在3月13日召开315纪念活动新闻通报会。在会上通报省消委会的“****年消费投诉十大热点”和315纪念活动情况。
(二)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1.主办单位向相关企业发出组织活动的通知;
2.由主办单位负责审查参加活动企业的产品广告,宣传资料内容,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场;
3.由承办单位负责活动的组织和筹备工作;
4.活动开幕仪式拟邀请省人民政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消委等有关领导参加并讲话;
5.现场设消费者咨询、消费者投诉、房产家装、it、食品、家电建材、日用百货、汽车等专区,散发相关宣传资料和进行商品销售;
在现场开展消费知识宣传,并设置消费警示、消费小知识、消费指导等宣传牌;
6.由省消费向参加活动的企业颁发“XX年消费维权定点联系企业”证书、铜牌;
7.在现场散发刊有参展企业的特刊及年主题宣传资料;
8.为活跃现场气氛,将在开幕式后进行文艺表演(节目内容待定);
9.在现场设立医疗救护(防疫)站、消费咨询台等;
10.组织治安、消防、防疫、医疗等部门入场开展相关工作。
2023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篇3】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动适应和服务新常态,推动社会共治,促进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背景:
近年来,商家不诚信销售的事件越来越多,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也越来越多,例如毒奶粉、毒饺子事件。面对如此众多的考验,作为消费者,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变的越来越重要。同样,对于生活在校园里的广大学生来说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显得越来越重要了。
二、活动目的:
当代大学生将是未来祖国现代化建设的栋梁,搞好大学生的消费教育,对于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但是,现在的一些大学生社会经验少、阅历浅、又急于经济自立,往往成为消费侵害的对象。许多大学生消费形式不健康,不懂法不会用法,在权益被侵犯时经常无可奈何。因此,消费法律知识的普及,维权意识的培养也是当代大学生的重要一课,是十分重要的。
三、活动主题:
安全消费进校园 维护权利你我他
四、活动部门:
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
五、活动人员:
经济与管理学院全体学生
六、活动地点:
4教108
七、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3日晚7:30
八、活动内容:
以“安全消费进校园维护权利你我他”为主题,针对全院学生进行消费意识和维权意识大调查,了解同学们对消费的看法、对消费法律的了解程度以及对可能遇到的消费侵权事件的处理方式。
九、活动流程:
(一) 前期准备
(1)2月26日由自律部通知系自律告知各系,以系为单位组成小组(至少2人)进行消费权益内容的展示和普及,形式可以是单一的ppt、短剧等,也可以多种形式。内容展示可以分析不同的消费类型、消费观念,也可以借鉴自身经历、典型案例、相关法律条文以及专家观点,也可将同一种做法作不同人群的对比,等等。时间限制在10分钟;
(2) 自律部设计消费(包括网购)和消费观的问卷(20题);
(3) 自律部设计一些消费常识和消费法律的问题(ppt形式),常规题20题,附加题1题;
(二) 活动流程
(1) 活动当日下午5:30自律部以及相关人员到达并开始布置会场;
(2) 6:30—7:30表演人员到场拷贝课件以及音响调试;嘉宾和观众入场;
(3) 7:15开始发放调查问卷,并说明结束后将问卷交到台上;
(4) 7:30活动正式开始(第5和第6个系的表演之间留40分钟左右的间隔时间);
(5)(在第5和第6个系的表演之间)进行有奖知识竞猜。每个系派2个代表上台进行竞猜(鼓励观众上台),内容为消费常识和消费法律的问题,分必答和抢答(举手示意),以分数高低取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颁发奖品。每个问题限答2次。如没有一个队答出问题,则把机会给台下观众或嘉宾,答对有奖(只限一次);
(6)最后由嘉宾评分选出优秀的展示团体,以分数高低取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颁发相应等值金额奖品;其余专业获参与奖,颁发奖品;
(7) 回收问卷,并进行分析(结果可体现在宣传板块上);
(8) 活动总结。
十、人员安排
①.自律部做好活动策划和工作分配,进行问卷设计和问题设置,并进行奖品采购和确定每个系展示的顺序(由系自律部长抽签决定);系自律做好活动通知(包括顺序通知),提醒参与活动同学的准备进度,如有情况立即与自律部沟通协调,并在现场协助(如告知同学准备以及颁发参与问答同学的奖品);
②. 宣传部做好一块宣传板块;
③. 外联部做好赞助工作(矿泉水等);
④. 编辑部做好报道工作;
⑤. 经管学院团学做好协助工作;
⑥. 自律部做好最终的颁发奖品工作。
十一、活动预算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备注
奖品(展示)60元40×2=80元20×3=60元参与奖:
10×5=50元
奖品(问答)15×2=30元10×2
=20元5×2=10元观众奖:
2×20=40元
其余(准备)布置会场费用:10元 问卷+评委用纸:0.2+100×0.1+1=11.2元
共计371.2元 .
2023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篇4】
一、活动名称:
万道商城新浪微博大转盘活动
二、活动目的与意义
由于微博在互联网领域的快速发展,在营销方面的运用十分广泛,微博的使用人群和范围不断地发展壮大,微博的传导性十分良好。而新浪微博已经在微博领域中处于一个市场领导者的.地位,新浪微博拥有较广的微博用户和良好的知名度,在新浪微博中举办活动,能够吸引较多的微博用户,从而通过微博活动的关注、转发等方式达到宣传公司的效果。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活动时间:
20xx年08月1日—08月10日
四、活动形式:
新浪微博关注、转发
万道商城官方网站注册会员
五、活动方案:
1、公司员工微博
形式:号召公司内部全体员工开通新浪通过公司内部员工的微博进行互访、关注和转发形成一个固定的粉丝群。再通过员工的微博的力量进行更多的转发和关注,增加公司的粉丝人数、关注人数、转发次数和浏览量。员工参加微博活动的同时,增加公司的人气。公司员工凡在互访、关注和转发公司微博后,均可获得公司的优惠券和移动充值卡,以此鼓励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提高公司的微博人气。
2、新浪微博大转盘抽奖
参加条件:(1)关注万道商城新浪微博并转发,有机会赢取迷你电风扇、移动充值卡、优惠券和电影票等。(2)登陆万道商城官网:xxxxxx注册会员,输入代码:LIN,邀请好友参与活动。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均可参加公司活动,凡将公司微博加为关注和转发后,均可有三次机会进行参与大转盘的活动。凡参加活动的微博用户均可获得优惠券或者移动充值卡。注册用户可凭输入码获得10元代金券,同时可获得优惠券、移动充值卡或电影票。
微博用户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等奖和参与奖。在活动结束后进行随机抽取幸运用户。具体为:
通过新浪微博的活动推广,增加公司微博的粉丝数量和关注转发率,在粉丝数量方面目前是1630人,达到粉丝数量增加80%的预期,在活动转发次数的方面能够大约达到转发在5000次。增加公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023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篇5】
一、活动背景
每年的“3.15”活动已经成为中国消费者及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如何做好消费宣传和品牌服务工作,努力打造一个健康发展的消费环境?这就需要工商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联合,运用多种宣传方式,组织多种形式的活动,以此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在此,漳平邮政结合自身资源优势,特在3.15期间与我市工商部门联合,策划“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专题宣传推广活动。
二、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我市工商局牵头组织,邀请诚信品牌商家参与协办。
三、宣传媒体
我们拟联合市消协联合推出以“3.15”为专题的商家承诺《漳平消费– 3.15特刊》、商品促销的《漳平市“3.15”消费者维权宣传邮简》,维权调查的《漳平市“3.15”消费者维权投诉有奖调查电影卡》。
(一)活动载体:《漳平消费– 3.15特刊》
媒体形式:16开本册式dm彩页的形式,印制消费维权知识,商标品牌、诚信商家等宣传,对指定人群分发寄递。
发行方式:《3.15特刊》以信函邮寄、dm夹报、定向投递、重点派发四种方式组合发行,形式新颖、独特,发布多渠道,覆盖全方位。(约3000册)
(二)活动载体:《漳平市“3.15”消费者维权宣传邮简》
媒体形式:以邮政邮简为载体,以dm彩页广告和信封相结合的形式。
发放对象:数据库寄递,高消费人群,私家车主,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约2万份)。
(三)活动载体:《漳平市“3.15”消费者维权投诉有奖调查电影卡》(以下简称“有奖调查电影卡”):
媒体形式:以邮政“爱电影看天下”——电影卡明信片为载体,采用广告 + 回函 + 调查 + 抽奖模式,进行整个调查有奖活动的开展。
发放方式:以宣传日现场派发、定向投递、单位派发、信函邮寄四种方式参与有奖问卷调查活动(约2万枚)。
四、费用预算:
费用名称
经费来源:“3.15”期间是商家进行促销活动的理想季节,是进行企业形象、产品和服务推广的极佳时机。本次活动经费主要由协办单位商家资助,不足部分由工商部门及消协补足。
五、效果预测
1、借助邮政的分发和投递力量,通过沿街派发和名址寄递的方式,直接将宣传信息送到目标对象手中,细分人群、精准定位,避免了广而告之造成的资源浪费。
2、专刊是秉承工商部门公信力,集合众多富有特色且信誉卓著的知名商家,提供的信息资讯契合节日背景,正是居民喜闻乐见的宣传品,足够形成一定的宣传攻势,宣传效果持久出色。
3、此项活动的开展是消费者维权与商户宣传的有机结合,通过此方式,参与活动的诚信商家,能有效证明自身优质的商品和服务,引导消费者择优购买,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发展。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3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篇6】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组织的法定职能,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改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特制定“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领导重视、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声势浩大、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宣传倡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理念,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3.15”纪念活动组委会,市政府副市长王志勇同志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黄文学同志、市工商局局长朱元海同志为副组长,市工商局、财政局、物价局、质监局、卫生局、农业局、供电公司分管负责同志和曾都区工商局局长为成员,下设纪念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和指导各地“3.15”活动的各项筹备和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消委会秘书处,市消委会秘书长李进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活动内容
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有关消费方面的精神,进一步普及消费维权法律知识,展示消费维权成果,披露典型侵权案例。具体开展十项活动,即:召开一次“3.15”纪念大会,表彰一批消费者满意单位和商品,开展一次消费法规宣传教育“五进”专题研讨会,举办一场“3.15”纪念活动文艺演唱会,在报纸和网络上开办一期“3.15在行动”专栏,组织一次宣传消费维权知识现场咨询活动,通过媒体网络查处和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大案和重大影响案件,每年组织集中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商品,展示一批消费维权成果,组织10支消费法规宣传教育小分队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四、活动安排
(一)召开筹备会议。2月下旬召开市开展“3.15”纪念活动筹备会议,研究、布置“3.15”纪念活动工作。
(二)召开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3月上旬召开由各新闻单位参加的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各有关职能部门披露消费维权的典型案例。
(三)媒体宣传。
1.3月10日-15日,联合新闻媒体开办“3.15在行动”专栏;与广大媒体共同开通消费维权投诉热线,市消委秘书处、市工商局12315及新闻媒体共同受理和调解消费者投诉。
2.3月15日,开展网络、平面媒体专版宣传。在日报、编钟之声、消费维权网、都市网上进行消费维权知识宣传;各成员单位展示维权成果和维权举措。
(四)召开“3.15”纪念大会(3月中旬)。
(五)举办“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文艺演唱会(3月中旬)。
(六)组织宣传消费维权知识的现场咨询服务活动(3月中旬)。
(七)开展送法规、送知识下乡活动(3月2日-3月16日)。各地根据各自实际,组织相关单位开展送法下乡、消费维权知识演讲、假冒伪劣商品辨别等活动。
(八)集中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商品(3月中旬)。
(九)召开“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表彰会(3月下旬)。总结“315”纪念活动经验,表彰一批消费维权先进典型。
(十)召开消费法规宣传教育“五进”专题研讨会(3月上旬)。
五、有关要求
市消委各成员单位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搞好今年“3.15”纪念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强化工作职责,认真搞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纪念宣传活动圆满成功。各地“3.15”纪念活动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并于3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统计报表、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数量和视频录像一并报送市消委秘书处。
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方案集锦6篇
一转眼,即将迎来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猛然回首,又到了我们准备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方案的时候。《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方案》是由我们特意为您提供的内容,感谢您的阅读!
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方案 篇1
为强化消费者维权意识,促进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整体持续提升,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和消费环境,特制定xxx年“3. 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为主题,宣传有关消费维权的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的维权观念和能力,更新维权方式,创新维权机制,加强社会共治,不断适应新形势,健全和完善各项惠及民生的消费政策,扩大公共服务,扎实推进新形势下消费维权事业,有效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我县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及时成立xx县x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委会,分管副县长为主任,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县消费者协会会长为副主任,县直有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祝xx同志担任。
三、活动安排
1、3月5日,组委会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筹备会。
2、3月9日至3月13日,各成员单位中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消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并做好各自相关领域的消费维权宣传和执法检查工作。
3、3月12日前,各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分别悬挂宣传横幅。
4、3月12日,组委会发表电视讲话。
5、3月14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食品安全法》等相关知识竞赛(由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
6、3月15日,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组织有关单位和企业在竹篙尖公园开展法律法规咨询宣传,识假辨假,现场受理投诉,发放宣传资料;同时通过移动公司的短信群发业务,向消费者发送消费维权方面的知识短信,组织宣传车上街宣传等大型纪念活动。各乡镇要结合本方案做好辖区内的纪念活动。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协同作战。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各相关部门要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共同做好“3.15”活动的整体策划和组织实施工作,努力丰富和创新“3.15”活动的内容和载体,进一步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城乡结合,广泛参与,社会互动。
2、强化宣传,注重实效。积极争取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配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突出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为宣传主题,集中力量,着力推进质量兴县、名牌战略、加强食品生产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工作,尤其要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问题。通过声势浩大影响广泛的纪念活动,为消费者排忧解难,促使经营者自觉承担社会责任,诚实守法经营。同时要认真做好3·15期间投诉调处工作,及时化解消费纠纷。
3、认真总结,及时上报。3·15纪念活动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并及时做好3·15活动总结上报,于3月18日前将文字材料、图片等资料书面报至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储华平 联系电话:,邮箱:xxxxxxx@,xxxxxxxx@)。
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方案 篇2
(一)开展消费维权社会宣传活动。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广告法》等与广大消费者切实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以及配套法规、规章为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普法宣传;采取政务访谈、专版专栏等形式,与新闻媒体合作开展宣传活动,展现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亮点和工作成效;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型媒体快速高效、信息量大、覆盖面宽的特点和巨大的影响力,传递市场监管正能量,引导舆论导向,引导和支持广大消费者理性安全消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开展网络交易平台教育宣传活动。重点宣传《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等法律规定,适时发布2016年《天津市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分析报告》,强化网络交易平台主体责任,倡导企业重诺守信、诚实经营,督导第三方交易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
(三)开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宣传活动。在新闻媒体公开解读国家工商总局《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对相关企业负责人集中进行宣传培训,扩大新规章的社会知晓度。
(四)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活动。会同市教委组织召开学校食品安全业务培训会,学习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食堂人员素质和意识。
(五)开展特种设备宣传活动。发放电梯安全宣传材料,加强特检人员服务意识教育,做好特检技术支持保障工作。
(六)开展妇女儿童消费安全宣传活动。以关注妇女儿童消费安全为主题,组织区局开展消费维权进校园、进景区、进社区、进超市、进商场宣传活动,提升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关注度。
(七)开展计量知识宣传活动。拟于3月15日开放天津计量博物馆,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让计量走进你我身边”公众开放日活动;依托天津计量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计量院电子显示屏等载体,滚动播放紧扣3·15主题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维权小常识、标语等内容,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
(八)开展纺织纤维制品宣传活动。对销售絮用纤维产品商户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制作宣传单并发放企业,对纺织品、纸制品等开展产品质量简易辨别、法律法规讲解等宣传活动,开放纺织纤维所实验室,让报检客户更加了解产品检验的流程。
(九)开展走进“食检院”主题宣传活动。会同滨海新区局保税分局组织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解食检院、认识检验室”讲解宣传、“开放实验室,走进食检院”参观活动;聚焦食品消费维权热点问题,开展研讨、座谈活动,推动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格局。
(十)开展质检免费咨询服务活动。拟于3月15日在和平区和平路百信珠宝城、国家金银饰品质检中心(天津)分场点开展质检免费咨询服务活动。
(十一)开展农资示范店授牌及相关宣传活动。拟在宝坻区劝宝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召开现场会,开展天津市农资经营管理示范店授牌暨红盾护农行动宣传咨询活动。
(十二)开展消防产品监管执法活动。落实《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防范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生产、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生产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行为。
(十三)开展计量监督专项抽查活动。组织对金银饰品店和眼镜店电子天平和电子验光仪、焦度计进行检定抽查,对部分区域种子、化肥、饲料等农资产品组织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十四)开展药品质量提升活动。组织区局针对2016年量化分级管理评级B级以下企业、高风险企业和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抽验,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事件。
(十五)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导活动。公布我市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信息,召开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工作座谈会,听取企业意见建议,推动企业带头落实食品安全制度,发挥行业引领示范作用。
(十六)开展餐饮服务“名厨亮灶”示范建设现场观摩活动。拟在北辰区组织现场观摩小餐饮示范一条街名厨亮灶建设情况,邀请记者和消费者代表参加。
(十七)召开消费维权联席会。召开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消费维权联席会议,通报2016年度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加强内部横向沟通,形成维权合力。
(十八)召开推动企业完善自律制度座谈会。组织部分区局负责同志和企业代表座谈交流企业建立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暨无障碍退换货、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的落实情况,研讨工作难题,增强企业消费维权主体责任,促进消费和谐。
(十九)召开对接街镇便民服务中心维权工作座谈会。组织相关区局负责同志召开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掌握区局推进街镇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流程、运行情况、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工作规范,统一对接实施标准,不断提升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水平。
(二十)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站食品安全培训活动。以食品安全为重点,针对投诉举报的`热点,对大型商场、超市等消费维权服务站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规范食品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二十一)开展“局长接线日”活动。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工作安排,适时在市政府便民服务热线开展12365局长接线日活动。
(二十二)开展投诉举报平台开放日活动。邀请本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等现场观摩投诉举报中心,主动征求意见建议,提升投诉举报平台服务水平。
(二十三)开展全国首个消协团体标准发布活动。落实《天津市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业标准和质量提升实施方案》,拟于3月15日联合检测机构、行业组织、相关企业共同发布速干衣团体标准,设置售后服务条款,展现消协团体标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并积极引导企业产品升级和消费者品质消费。
(二十四)开展电动自行车比较试验活动。引入“公证”环节对20件电动自行车进行抽样,试验比较淋水性能、耐燃等检测指标,拟于3月9日将比较试验结果向社会发布,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选购电动自行车。
(二十五)开展诚信服务单位授牌活动。在前期开展第二批诚信服务单位推荐活动的基础上,拟于3月13日向获得推荐的保险、服装、绿色食品、老字号等行业企业授牌,并结合全运会相关要求,联动区消协开展走进企业消费体察活动,引导监督企业诚信经营。
(二十六)组建新一届3·15志愿者团队。通过媒体公开发布招募3·15志愿者公告,通过资料审核、现场交流、名单公示等环节,组建2017届消费维权社会监督员志愿者团队,拟于3月11日召开成立暨培训大会。
(二十七)举办天津3·15晚会。以“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为主题,拟于3月14日联合天津电视台、北方网、天津经济广播电台共同举办2017年3·15晚会,曝光典型案例,展播重点维权工作,展示消费维权工作成果,营造全社会关注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氛围。
(二十八)与天津电视台合作开设“新消费、新关注” 3·15特别节目板块。发挥主流媒体作用,与天津电视台新闻频道合作开展3·15系列报道,围绕食品安全、民生服务、消费维权等内容,加强正面宣传,树立市场监管良好形象。
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方案 篇3
在3.15宣传日活动来临之际,为了深入贯彻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法》、《药品安全法》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全县人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结合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3.15宣传活动,使《食品安全法》、《药品安全法》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一步普及,食品药品市场服务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成效被社会进一步认知,人民群众对全县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切实营造全社会关心食品药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2日至3月15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下乡巡回展示宣传活动
由食品药品稽查局组织执法人员利用乡镇赶集日(3月12日),深入部分乡镇以出动执法车、悬挂横幅、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食品药品经营者及消费者展开广泛宣传。寓宣传引导于服务之中,以点带面,引导食品药品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树立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专项整治宣传活动
各乡镇(街道)食药所(3月12日—3月15日)积极开展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市场、进超市“五进活动”。围绕食品经营门店普及电子一票通、特殊食品实行专区专柜销售、冷冻冷藏类食品实行冷冻冷藏、流动送货车和流动餐饮车实行备案制、餐饮服务单位打造“明厨亮灶”工程等内容开展正面宣传,使广大食品药品经营者和消费者进一步了解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加安全消费信心。并要求各自根据辖区实际,选择一到两个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创建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推开。使食品药品经营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开展3.15宣传日活动
稽查局3月15日在文化广场通过悬挂横幅标语、摆放展示牌、设立咨询台、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销毁假冒伪劣产品等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解答群众在食品药品安全和健康方面的疑问,增强科学饮食安全用药的意识,提高辨别假劣食品药品的水平。鼓励群众发现假劣食品药品及时拨打12331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努力营造食品药品安全重于泰山的强大社会声势和公众关心、支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开展新闻宣传活动
局机关负责全方位收集巡回展示、专项整治、宣传日活动的相关信息资料,认真梳理、整合,制作专题片,对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新闻报道。
四、活动要求
1、局属各单位、乡镇(街道)食药所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活动,严禁走过场。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组织严密,效果显著。
2、活动力求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局属各单位、乡镇(街道)食药所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精心策划,形成企业积极响应、群众主动参与、社会反响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氛围。
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方案 篇4
为了迎接和纪念第xx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更好地宣传贯彻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充分宣传“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将在全区组织开展隆重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2月28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召开了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情况新闻通报会。
会上通报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1.组织举办“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3·15”当天,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与呼和浩特工商局、呼和浩特市消费者协会将在维多利国际广场举行大型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同时举办“月月3·15”活动启动仪式。
2.联合主办 “3·15消费维权电视特别节目”。20xx年,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将与各盟市消费者协会联合首次举办“3·15消费维权电视特别节目”,通过电视特别节目的影响力进一步推动消费环境健康发展。3月14日晚20点,特别节目将在各盟市广播电视台、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网站、正北方网、新浪网等媒体同时播出。
3.继续开展3月份“消费维权宣传月”和“万家企业诚信承诺联盟”活动。针对社会上存在的大量不讲诚信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紧紧围绕“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采取以案说法、专家访谈、跟踪暗访等多种形式开展集中的系列宣传活动,弘扬社会诚信,公开揭露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4.总结和研究《消法》实施一年来的成效和典型案例,动员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以进一步扩大《消法》的认知度,促进全社会落实法律规定的各项责任义务。
5.强化年主题重点监督工作和投诉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强与广大消费者、社会有关方面的沟通互动,反映消费者诉求,争取社会支持,谋求良好效果,促进行业自律和消费环境进一步好转。
6.20xx年3月14日,自治区工商局将在八楼会议室组织相关部门和相关处室召开新《消法》实施x周年座谈会。
7.20xx年,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将加强和推动消费维权配套法规、规章的完善工作。积极与当地人大、政府联系,推动《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
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方案 篇5
一、活动背景: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国家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日,随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师生的权益意识正在逐步增强。但就目前我校的情况而言,师生的维权意识依然薄弱,许多学生甚至对此相当陌生。此次活动对于加强学校的权益建设,推动“和谐校园”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活动目的:
1、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促进校园和谐,促进法治教育;
2、让师生初步了解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通过此次活动,向师生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增强大家对消费者权益的意识,树立法律在人们心中的威信;
3、学生能在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对学生处理相关事情起到积极的作用。学生不会面对不公的消费待遇而觉得束手无策了。可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
4、协助米东区消费者协会在我校做关于消费者知识普及的工作,增强国民的消费观念,在全校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舆论氛围。
三、活动主题:
消费与安全
四、活动时间:
xxxx年3月13日3月15日
五、活动地点:
xxxx市第112小学校园
六、活动对象:
xxxx市第112小学全体师生
七、活动程序:
(一)前期工作
1、准备现场横幅、宣传材料,负责现场实施工作,做好人员调配工作。
2、少先队大队做好活动前期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标语、宣传板,等形式做好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教育活动。
(二)、活动内容:
1、向我校学生免费发放维权宣传资料,内容涉及年主题、消费警示、维权知识等 ;向同学们宣传基本消费者依法维权制度,加强同学们法律意识教育。
2、为了解我校师生消费维权意识 ,进行 “ 3.15 ”维权知识问卷调查活动。
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方案 篇6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XX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以下是由为大家收集整理出来的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宣传XX年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扩大消费与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和谐的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的消费预期;切实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倡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名称及主题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宣传活动。
年主题是:消费与服务。
三、活动形式
1、设置3.15消费维权活动一条街。沿解放路两侧东至解放路与富强路交叉口,西至解放路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由参会各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设置展台和咨询台、板面、宣传材料及宣传横幅,并有3人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宣传、咨询、投诉受理工作。活动时间为3月15日上午8点开始至下午16时结束。活动中心及投诉现场设在解放路原市委、市政府门前。
3、3月15日晚上7点,在新世纪广场举行3.15消费与服务文艺晚会,主办单位:驻马店市工商局、驻马店市消费者协会;驻马店市联通公司承办。
4、设3.15活动办公室、新闻中心。活动办公室由市工商局、市消协人员组成,协调3.15活动的有关事宜;新闻中心由省驻驻马店记者站、驻马店日报社、驻马店电视台第一、二、三频道、驻马店广播电台、天中晚报社、驻马店广播电视报社等媒体人员组成。
四、组织领导
成立3.15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协。
五、参加单位
与消费者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和生产、经营、服务单位均应参加。通过这次活动,展示行政执法部门为群众服务,为消费者维权的宗旨,共同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倡议书
又是一年315消费者权益日,为普及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下面工作总结之家小编整理关于“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倡议书七篇”,欢迎大家阅读!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倡议书(一)
全市广大消费者:
近年来,我市消费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消费水平日益提升,消费结构日渐改善,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越来越突出。与此同时,消费领域假冒伪劣、虚假宣传、支付风险、信息泄露、霸王条款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仍时有发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消费者满意度和消费信心。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我市组织开展了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旨在构建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政府依法实施监管、公众舆论广泛监督、市场秩序运转良好、消费者无忧消费的市场环境,提升消费者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为充分发挥消费者在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中的积极作用,我们向全市广大消费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升素质。通过参加消费教育宣传活动、关注安徽省放心消费创建网站、六安市消保委公众号等平台,及时了解消费政策,获取更多消费知识。主动学习了解商品和服务的知识、使用技能,从而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等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能力。
二、理性消费。养成科学、健康、绿色、理性消费的良好习惯,避免盲目消费、过度消费。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要为所谓的免费体验、幸运大奖等噱头所惑,小心避开消费陷阱。根据自己实际需求和消费预算到合法正规的经营场所进行消费并索要消费凭证,买到真正价廉物美的商品。
三、主动参与。消费者是商品和服务的最终使用者和直接感知者,并依法享有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权,对经营者信用最具发言权。我们呼吁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建言献策。主动参与消费评价和反馈消费体验。坚决抵制假冒伪劣商品,主动举报商家的违法失信经营行为,发挥消费者在消费环境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为实现消费市场良币驱逐劣币尽一份努力。
四、依法维权。消费者要树立法律意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在遇到消费纠纷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理性捍卫法律赋予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通过消费者的监督,倒逼商家规范经营,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消费环境的持续改善。
人人都是消费者。让我们携起手来,创建更加诚信、放心的消费环境,实现吃得放心、穿得称心、用得舒心、住得顺心、行得安心!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倡议书(二)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之际,__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__县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__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倡议:
一、从自身做起,大力弘扬节俭光荣的传统美德
进一步增强节约意识,保持和发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树立健康科学的消费理念和“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道德风尚,养成勤俭办事的良好作风,营造良好的生活氛围。
二、从现在做起,率先倡导指尖上的低碳办公
1、节约用水。爱水、惜水、节水,用水后及时关闭水龙头;发现损坏及时报修,严防跑、冒、滴、漏现象,杜绝“长流水”;参加会议、活动后,带走喝剩的瓶装水。
2、节约用电。尽量采用自然光,人走灯灭,离室关电,避免“白昼灯”、“长明灯”。少开空调,杜绝开窗使用空调,合理设定空调温度。及时关闭电器设备电源,减少待机损耗。
3、节约用纸。推行电子政务,倡导无纸化办公和双面用纸,减少纸质材料印发;利用网络、新媒体、信息显示屏等形式进行宣传,减少纸张消耗;减少次性纸杯和办公用品消耗。
三、从细节做起,率先保持健康环保的消费习惯
1、节约粮食。粮食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根本,是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之基。让我们自觉把节约粮食作为一种习惯、一种品质、一种责任,从我做起、从一日三餐做起,在食堂就餐,倡导“光盘”行动;外出用餐,提倡剩余饭菜打包带走,杜绝“舌尖上的浪费”。坚决摒弃要“面子”,讲“排场”的陋习,紧跟“适度消费”新风尚,减少宴席和自助餐的浪费,提倡绿色消费文明用餐。拒绝消费国家明令禁止的野生保护动物及来路不明的食品原料。
2、低碳生活。倡导低碳、绿色的生活方式,尽量选择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车辆使用,积极践行“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绿色低碳的出行方式支持节能减排。
3、节约时间。制定合理的个人时间表,把时间和精力高效地投入到学习工作以及有意义的事情上;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或其他有意义的活动,提高自身修养,充实精神生活。
4、节约每一分钱
理性消费,买之有需,用之有度,不盲目攀比,不凡买必名牌,不必过分追求时尚;有计划地分配生活开销,养成节约消费理性消费的好习惯。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倡议就是承诺,承诺就是责任。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养成良好的节俭习惯,形成崇尚节俭的道德风尚,自觉做勤俭节约风尚的传播者、实践者、示范者,反对浪费,带头真过“紧日子”,用“小餐桌”推动“大文明”。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倡议书(三)
各行业协(商)会、市场经营主体、广大消费者: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成,国无信则衰。”__市作为全国信用示范城市,我们每一位市民都有义务做诚信的践行者和守护者。在20__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中共__市委网信办(市信用办)、__信用协会发出如下倡议:
一、行业协(商)会要引导行业加强自律、规范发展,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要引领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及消费者的监督,形成企业守规、行业自律、百姓放心、消费舒心的消费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市场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经营准则,恪守“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不违背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坚决杜绝哄抬物价、虚假宣传、制假售假、囤积居奇、价格欺诈、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当行为。
三、广大经营者要认真落实疫情期间防控要求,狠抓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做好消毒防疫、通风换气等工作,要结合疫情实际,对会员卡、充值卡等预付式消费予以顺延或退卡,决不乱用基于疫情防控需要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
四、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配合做好测温、扫码、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等,要强化维权意识,理性消费,积极学习运用《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依法解决消费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希望各行业协(商)会、市场经营主体、广大消费者积极响应倡议,凝聚你我力量,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共渡难关,共克时艰。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倡议书(四)
广大消费者、经营者朋友们:
欢迎积极参加20__年__州“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今年的消费维权年主题是:“信用让消费更放心”。近年来,我国消费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消费水平日益提升,消费结构日渐改善,消费的基础性作用越来越突出,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越来越重要。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古语云:“人无信不立、企无信不兴、国无信不昌”。为加快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信用的激励约束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守信用、重信用的良好风气,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消费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成果。在20_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特向全州广大消费者、经营者发出倡议:
一、广大消费者要诚实守信、理性消费,珍惜自身信用记录,要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主动参与消费后评价,主动投诉、举报失信经营行为,在全社会形成重视、鼓励、保护消费者监督权的社会氛围。
二、广大经营者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要认真倾听消费者声音,虚心接受消费者评价意见,尊重和保护消费者的监督权,用诚实守信打造品牌形象,赢得消费者的信赖和认可。
三、各级消协组织要充分发挥消费维权协同共治的平台作用,依法履行社会监督的法定公益性职责,鼓励引导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监督,探索建立消费者投诉公示制度,开展科学客观的调查评测,引导行业规范、企业自律,提高消费者自主理性选择意识,在推动建立健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中发挥积极作用。
广大消费者、经营者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带头倡导信用建设、积极参与信用建设,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推动经济从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全州广大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消费的需求。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倡议书(五)
“3。15”是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日,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__国际食品城良好的经营环境,绵阳璞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秉承诚信理念,积极倡导健康维权活动,保护正当经营者为消费者服务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对企业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倡议如下:
我们倡议全体经营者:
一、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经营者是维护消费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经营活动要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履行法定义务,诚信自律,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保证产品及服务质量。严把产品质量和材料进货关,加强商品和服务质量全过程管理,做到商品和服务符合标准,保证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可靠、安全。
三、交易公平,明码标价。经营者要做到价格合理,明码实价,平等交易、竞争有序。
我们倡议广大消费者:
一、文明消费。在公共消费场所讲究礼仪、礼节和礼貌,倡导消费者进入市场后,不乱扔垃圾、不乱停放车辆、遵守市场秩序,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共同营造和谐的消费氛围。
二、用法维权。对于损害自身消费权益的行为要用法维权,做学法、守法、护法的新公民。
文明细节构建文明城市,文明城市盛开幸福之花。又是一年“3。15”,营造__国际食品城良好的消费环境是公司、经营者和消费者共同的责任,以上倡议,我们由衷的希望食品城经营者及消费者积极响应,积极配合,认真参与,做一个合格的经营者和消费者。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倡议书(六)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又将来临。中消协将今年3.15的主题确定为:“##########”, 强调了消费维权是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
而作为广大的普通消费者,不但要坚定对整体经济的信心,相信困难只是暂时的,更要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合理消费,在消费时我们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正确选择食品的购买场所。最好到具有经营资格、信誉好的商场或超市去购买。
二、注意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按照国家规定,食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明商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消费者要注意选购包装标识齐全的食品。
三、注意选购已获得国家认证的并标注有绿色食品、“QS”(食品安全认证)等标志的食品。国家针对绿色食品实行绿色食品使用标志,从20xx年4月1日起,对米、面、食用油、酱油、醋五类食品实行市场准入,要求此五类食品必须通过“QS”认证,并在外包装上加贴“QS”标志及准入证号,才能上市销售,消费者选购中应特别注意。
四、注意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和失效日期。《产品质量法》中明确规定“限期使用的商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尤其是食品,不仅要查看有效期,更应认真查看是否临近失效日期。
五、购买散装食品,除了要选择标签标注齐全、规范,保质期、生产日期标注真实外,更应注意查看是否有改动迹象。
六、注意食品的色泽。不要过份追求食品的外观过于鲜艳、好看,在食品加工过程中环节越多,添加的成分越多,越容易带来污染。
七、注意保健食品的适用范围。做到科学食用,不要盲目跟风,作为保健食品只适用于特定人群,有调解身体机能的作用。因此在选购保健食品时一定要仔细看使用说明书,看有无禁忌,同时还应注意保健食品是食品而不是药品,不能把保健食品当做药品来服用,以免影响及时正常就医。
八、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注意掌握辨别食品质量的方法,提高认购食品的辨别能力。
九、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擦亮双眼,不要轻信经营者对食品的广告宣传以免受宣传误导,做到理智消费,科学选购。在购买食品时要注意索要保存购物凭证,出现问题后以便投诉举证,如发现购买到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或到各地消费者协会投诉,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从一点一滴做起,从我做起,共同营造放心、诚信、规范的消费市场新环境,共同开创积极消费、和谐消费的新局面!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倡议书(七)
全市市民:
文明细节构建文明城市,文明城市盛开幸福之花。又是一年“3.15”,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是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共同的责任,为了响应维权主题的号召,营造健康和谐的消费氛围,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倡导文明消费的理念,市文明办、市消费者协会、市工商局共同发起以下倡议:
我们倡议全市经营业主:
1、守法诚信。自觉树立“消费者第一”的经营理念,严格把好食品安全卫生关,严格把好餐饮用品用具的卫生关,做好明码标价,杜绝短斤缺两和价格欺诈,用高品质的服务水平来赢得市场,赢得消费者的信任。
2、节能环保。积极推广使用节能、节水和环保设施,严格控制塑料制品等危害环境的物品使用,切实做好固体废弃物和污染物的处理,自觉营造优良的生活环境。
3、文明服务。加强对员工的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环保、服务意识,通过设立“适量点菜、适度饮酒”,“余菜打包、反对浪费”等友情提示牌,引导消费者科学、文明、健康消费。
我们倡议广大消费者:
1、文明消费。在公共消费场所讲究礼仪、礼节和礼貌,倡导“不吸烟”、“不酗酒”、“不酒后驾车”、“不大声喧哗”等文明消费行为,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共同营造高雅、和谐的消费氛围。
2、理性消费。反对攀比消费、炫富消费和餐桌浪费,提倡节约用水用电、适度点菜、餐后打包存酒等传统美德。
3、用法维权。做学法、守法、护法的新公民。
当您需要维权时请拔打“12315”,我们随时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