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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权益日活动内容

发布时间: 2023.03.14

315权益日活动内容分享(7篇)。

敬读阅读工作总结之家的编辑整理的315权益日活动内容,还请您能收藏本网页。一转眼,即将迎来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我们要开始进行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方案的准备了。活动方案可以维护活动的展开,所以这次的活动方案不能被我们遗忘。

315权益日活动内容 篇1

为了迎接和纪念第xx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更好地宣传贯彻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充分宣传“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将在全区组织开展隆重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2月28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召开了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情况新闻通报会。

会上通报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1.组织举办“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3·15”当天,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与呼和浩特工商局、呼和浩特市消费者协会将在维多利国际广场举行大型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同时举办“月月3·15”活动启动仪式。

2.联合主办 “3·15消费维权电视特别节目”。20xx年,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将与各盟市消费者协会联合首次举办“3·15消费维权电视特别节目”,通过电视特别节目的影响力进一步推动消费环境健康发展。3月14日晚20点,特别节目将在各盟市广播电视台、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网站、正北方网、新浪网等媒体同时播出。

3.继续开展3月份“消费维权宣传月”和“万家企业诚信承诺联盟”活动。针对社会上存在的大量不讲诚信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紧紧围绕“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采取以案说法、专家访谈、跟踪暗访等多种形式开展集中的系列宣传活动,弘扬社会诚信,公开揭露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4.总结和研究《消法》实施一年来的成效和典型案例,动员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以进一步扩大《消法》的认知度,促进全社会落实法律规定的各项责任义务。

5.强化年主题重点监督工作和投诉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强与广大消费者、社会有关方面的沟通互动,反映消费者诉求,争取社会支持,谋求良好效果,促进行业自律和消费环境进一步好转。

6.20xx年3月14日,自治区工商局将在八楼会议室组织相关部门和相关处室召开新《消法》实施x周年座谈会。

7.20xx年,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将加强和推动消费维权配套法规、规章的完善工作。积极与当地人大、政府联系,推动《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

315权益日活动内容 篇2

为纪念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推进全市工商、消委会系统广泛深入开展各项宣传活动,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中消协以及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委会有关“3·15”活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二,xx全会精神,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顺应消费结构升级和消费模式变化的新趋势新要求,把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重要着力点,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年主题,组织开展纪念“3·15”系列活动。通过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消法》、新《广西消保条例》)以及《产品质量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提供消费咨询,开展消费教育,引导诚信经营和科学消费,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建设“四力”贵港做出新的贡献。

二、活动内容

(一)召开贵港市消委会理事会议及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座谈会。召集贵港市消委会理事会成员单位、邀请企业、行业协会代表、经营者代表、消费者代表,召开贵港市消委会理事单位联席会议和年主题座谈会,解读20xx年“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年主题意义;向成员单位特别是行业组织、经营者代表解读新《广西消保条例》亮点,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充分发挥消委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凝聚社会共识,努力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形成社会共治新格局。

(二)组织开展“3·15”现场宣传活动。在“3·15”期间,市工商局、市消委会在南百广场组织开展现场主题活动。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分局、消委会要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结合辖区实际,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3·15”年主题宣传活动。现场开展大型消费维权咨询服务活动,宣讲《消法》、新《广西消保条例》《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现场指导群众识别假冒伪劣产品。邀请市领导和有关部门参加现场活动,进一步强化工商机关“接地气、解民情、办实事”的为民服务形象。引导科学消费,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构建和谐消费市场环境。

(三)举办老年消费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消费教育大讲堂活动。市工商局、市消委会将继续联合市委老干部局,依托消费教育基地,在“3·15”前后举办1-2期老年消费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也要继续加大老年消费教育力度,结合本地实际,在“3·15”前后集中开展老年消费教育活动,结合案例宣传,揭露消费陷阱,发布消费警示和提示。

(四)以服务行业为重点,集中开展行政大约谈活动。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要在“3·15”前后,根据辖区实际情况,针对服务行业重点领域特别是供电、供水、燃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公用企业,以及汽车维修、美容健身、家电维修、装饰装修、餐饮消费服务行业存在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集中约谈企业经营者和市场开办方,大力宣传新《广西消保条例》,解读主要条款和新亮点,引导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自觉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活动和创建活动,积极推进行业诚信自律建设,促使服务领域消费环境进一步有效改善。

(五)结合新《广西消保条例》实施与媒体联合开展“3·15”宣传月专题公益宣传活动。“3·15”期间,市工商局及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组织要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以及微博、微 信公众 号等新媒体作用,加大对20xx年消费年主题和新《广西消保条例》宣传力度;要利用好当地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的短信平台,编制消费维权知识短信,或通过制作公益广告、发布消费警示和提示等方式,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广泛宣传,努力扩大《消法》和新《广西消保条例》的普及面和影响力。市工商局将在“3·15”期间联合媒体,全方位宣传和展示工商部门和消委会切实解决消费者最关心的利益问题的亮点和成果。

(六)征集评选2017年广西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区消委会部署要求,从2017年消费维权案例中,评选案值较大或者影响较大、在消费者中引起强烈反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典型案件,按要求形成文字材料(有图片的应配备说明),逐级上报审核,评选出“2017年广西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提高消费者防范能力和维权意识,促进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维权工作,提高工商部门和消委会组织的公信力、影响力。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要按照要求做好我市消费维权案例评选推送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要高度重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有关情况,争取当地政府、财政部门支持;要进一步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制订具体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做好指导督查和组织协调工作,调动社会各届力量积极参与,确保“3·15”纪念活动有影响、有深度、有突破、有创新。

(二)高效履职,值班到位。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要围绕高效、优质、便民的服务宗旨,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一要确保值班到位。各级12315中心、基层一线工商机关在“3·15”期间,特别是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期间,要坚持16小时(08:00-24:00点)值班制度,随时做好消费投诉转办和反馈工作;二要确保诉求渠道畅通。市局12315中心要确保12315专线和固定投诉电 话畅通、投诉举报转办分流渠道畅通、12315投诉举报网络系统畅通。三要确保备勤执法保障到位。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要配备执法应急小分队备勤,密切关注舆情,随时准备做好“3·15”晚会曝光问题的应急处置工作,做到投诉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确保央视晚会转办投诉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要认真组织和策划宣传方案,积极争取大众传媒的舆论支持。通过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设消费维权专栏、专访,拍摄维权专题宣传片,曝光典型案例,树立工商体民情、解民忧,服务民生的良好形象。

(四)反馈情况,加强沟通。“3·15”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要对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及时向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于3月20日前将开展活动情况总结及图片(附文字说明)通过OA报送到市工商局消保科邮 箱(联系人:xx,联系电 话:xx)、消委会邮 箱(联系人:罗xx联系:xx)。

315权益日活动内容 篇3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XX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以下是由为大家收集整理出来的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宣传XX年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扩大消费与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和谐的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的消费预期;切实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倡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名称及主题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宣传活动。

年主题是:消费与服务。

三、活动形式

1、设置3.15消费维权活动一条街。沿解放路两侧东至解放路与富强路交叉口,西至解放路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由参会各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设置展台和咨询台、板面、宣传材料及宣传横幅,并有3人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宣传、咨询、投诉受理工作。活动时间为3月15日上午8点开始至下午16时结束。活动中心及投诉现场设在解放路原市委、市政府门前。

3、3月15日晚上7点,在新世纪广场举行3.15消费与服务文艺晚会,主办单位:驻马店市工商局、驻马店市消费者协会;驻马店市联通公司承办。

4、设3.15活动办公室、新闻中心。活动办公室由市工商局、市消协人员组成,协调3.15活动的有关事宜;新闻中心由省驻驻马店记者站、驻马店日报社、驻马店电视台第一、二、三频道、驻马店广播电台、天中晚报社、驻马店广播电视报社等媒体人员组成。

四、组织领导

成立3.15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协。

五、参加单位

与消费者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和生产、经营、服务单位均应参加。通过这次活动,展示行政执法部门为群众服务,为消费者维权的宗旨,共同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315权益日活动内容 篇4

根据市放心消费创建指挥部和市消费者协会的有关通知要求。为开展好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的社会氛围。根据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市场繁荣,维护社会稳定,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二、活动内容

3月15日,参加由市工商局主办,市放心消费创建办和

市消协承办,由多部门联合参加的在圣翔经贸广场举办的现场咨询宣传活动。

三、活动办法和活动主题

由局领导韩伟和分管领导鲁骏及盐政法制科(盐政执法大队)全体同志参加现场消除碘缺乏病危害知识和辨别真假食盐知识宣传,并邀请市电台、电视台记者到场对我局参加活动情况进行宣传报道。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围绕本届“消费和节俭”主题,以“‘消费和节俭’中注重消除碘缺乏危害”为导向,向群众宣传科学补碘知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活动准备和活动时间

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安排及邀请记者。负责碘盐宣传材料、品种盐、真假食盐、宣传材料准备和活动现场照片采集及其他资料收集。负责多品种营养盐宣传展示图板准备。负责车辆运输,将参加活动人员和各种宣传材料安全运送到位。共同负责现场咨询活动中宣传材料的发放、碘盐样品的检测和现场接受群众咨询。

活动时间为3月15日上午9点—16︰30

五、活动要求

(一)活动中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实效。

(二)活动中要重视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照片资料的采集,用以备查。

(三)各相关人员需做好准备工作,准时参加和认真搞好本次活动。

315权益日活动内容 篇5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民众对侵权与维权日益重视,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倍加受到人们的重视。消费纠纷、消费陷阱、消费误区、消费损害无处不在,就业歧视、经济纠纷、保险纠纷、合同纠纷、劳务纠纷也呈现几何级的增长;政府责任,企业良心,劳动者利益,消费者权益之间关系如何摆放,之间的责任和利益如何平衡。为此今年由xx学院社团联合会牵头,由xx学院学生联合会、社团联合会、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伙食管理委员会联合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一、活动目的: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劳动合同法》,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了推动我国消费者、劳动者保护运动发展,提升消费维权和劳动维权工作层次和水平的需要;为了在广大群众中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观念、权利义务相一致、公平正义观念,牢固树立并自觉饯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我校学生积极支持和配合我国xxx年“3·15”维权工作,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为主要内容,开展法律咨询,现场维权等活动。从而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同时鼓励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提高自身法律素养。

二、活动简介:

1、“维权直通车开进大学校园”活动。

负责单位:学联 社联 伙管 勤工

时间:3·15日上午8:00——下午5:00

地点:xx学院新老区宿舍外

2、“校园民生观察”活动。

负责单位:伙管会 学联 社联 勤工

时间:3·14日上午8:00—下午7:00

3·15日上午8:00—下午7:00

地点:学校新老区超市、食堂

3、“校园维权知识讲座”活动。(涉及兼职)

负责单位:勤工 学联 社联 伙管

时间:3·15日晚上6:00——8:30

地点:图书馆二楼学术报告厅或8栋

三、活动组织:

主办: xx市工商局 xx学院学工处 xx学院后勤处

共青团xx学院委员会 xx市消费者协会

承办:xx学院学生联合会 xx学院社团联合会

xx学院勤工助学服务中心 xx学院伙食管理委员会

四、活动准备:

1、成立“3·15”活动筹备委员会,统筹安排活动全部事宜,并确定活动联络人员,及时关注活动进程。

2、成立联络小组,全面协调安排好活动。

3、成立活动材料准备小组,并分配好各自任务,全面开展活动资料收集工作,并及时将准备进程报筹备委员会。

4、成立活动制作小组,负责活动宣传单、活动宣传海报、活动前期宣传海报、横幅等活动相关材料制作。

五、具体方案:

一、“维权直通车开进大学校园”活动方案

一、活动地点:学校新、老区宿舍外

二、活动时间:3·15日上午8:00——下午5:00

三、活动准备:

1、3·10日联系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及时沟通。

2、3·10日申请活动场地。

四、活动内容:邀请xx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或我校法学老师和法律专业知识较强的学生骨干组成咨询小组,负责现场解答广大学生的.提问。

二、“校园民生观察”活动方案

一、活动地点:新老区超市、食堂

二、活动时间:3·14日上午8:00——下午7:00

3·15日上午8:00——下午7:00

三、活动准备:

1、3·10日做出人员统计表,选出校园民生观察领导小组6人。

2、3·10日——13日开始宣传部贴海报、校广播室宣传招“校园民生观察员”,并负责统计编组。

3、3·13日公布成为“校园民生观察员”的200人名单,分成A、B大组,再分食堂、超市等小组,校园民生观察领导小组。

4、3·14日A组统一安排分赴各点进行调查。

5、3·15日B组统一安排分赴各点进行调查。

四、活动内容:从全校范围内招募选拔“校园民生观察员”。“校园民生观察员”立足于广大学生,涵盖不同学院、年级和民族,在学生和学校之间建立良性沟通渠道,为本学期引导广大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工作做好铺垫、打基础。

五、活动结束:

1、3·17日开会总结经验,表彰优秀“民生观察员”。

2、3·19日收民生观察小组写出总结报告,各小组写出考察报告。

三、“校园维权知识讲座”(兼职)活动方案

一、活动地点:图书馆二楼学术报告厅或8栋

315权益日活动内容 篇6

一、活动背景: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国家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日,随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师生的权益意识正在逐步增强。但就目前我校的情况而言,师生的维权意识依然薄弱,许多学生甚至对此相当陌生。此次活动对于加强学校的权益建设,推动“和谐校园”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活动目的:

1、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促进校园和谐,促进法治教育;

2、让师生初步了解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通过此次活动,向师生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增强大家对消费者权益的意识,树立法律在人们心中的威信;

3、学生能在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对学生处理相关事情起到积极的作用。学生不会面对不公的消费待遇而觉得束手无策了。可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

4、协助米东区消费者协会在我校做关于消费者知识普及的工作,增强国民的消费观念,在全校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舆论氛围。

三、活动主题:

消费与安全

四、活动时间:

xxxx年3月13日3月15日

五、活动地点:

xxxx市第112小学校园

六、活动对象:

xxxx市第112小学全体师生

七、活动程序:

(一)前期工作

1、准备现场横幅、宣传材料,负责现场实施工作,做好人员调配工作。

2、少先队大队做好活动前期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标语、宣传板,等形式做好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教育活动。

(二)、活动内容:

1、向我校学生免费发放维权宣传资料,内容涉及年主题、消费警示、维权知识等 ;向同学们宣传基本消费者依法维权制度,加强同学们法律意识教育。

2、为了解我校师生消费维权意识 ,进行 “ 3.15 ”维权知识问卷调查活动。

315权益日活动内容 篇7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为切实做好××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充分发挥消费者组织的社会监督职能,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余杭区消保委围绕中消协确定的年主题和省市消保委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全区深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特制定××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针,以宣传贯彻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中心,以开展年主题活动为重点,提升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生产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意识,促进消费,推动余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活动的领导,成立“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区消保委主任、工商××分局党委委员)。

成员:区消保委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消保委秘书处,××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活动内容

(一)召开年主题论坛会。邀请大型商场、超市、企业、公用企业、志愿者参加。论坛主旨是围绕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消费安全问题,加强对相关领域的社会监督,促进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提振消费信心,增加消费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区消保委将通过论坛来广泛宣传年主题的依据、意义、内容和目标,提高社会各界对消费与安全关系的认识,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

(二)组织成立消费维权冠名工作室。在条件较成熟、消费维权工作较扎实的消保分会成立以工作人员命名的消费纠纷处理工作室,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学习“枫桥经验”,尽可能的把消费纠纷化解在基层,不断提高全区消费维权的整体水平。

(三)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六进”活动。即送消费维权宣传进社区、进村区、进营区、进校区、进厂区、进商区。区消保委要会同各消保委成员单位、消费维权义工以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及消费维权法规常识为重点,以“一会两站”为基地,通过培训、座谈、讲课、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消费维权服务进社区、进村区、进营区、进校区、进厂区、进商区的“六进”活动。以“六进”举措,加大新消费运动宣传力度,丰富活动内容,更新活动形式,进一步做好宣传和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

(四)海量发布消费维权讯息。“3.15”期间,区消保委将正式开通运行“××区消保委 315”微信公众平台,运用这一平台发布消费警示,宣传新消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区消保委还会通过制作一批公益性消费维权短信,以企信通短信平台、《××消费维权手机报》、“××区消保委315”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等形式向全区人民发布中消协××年中消协年主题的讯息,通过手机向广大消费者宣传维权常识和科学消费知识。在3月1日、3月5日、3月8日、3月12日、3月14日、3月15日,分六次向全区的手机用户(消费者)发布两百万条公益性消费维权短信。与此同时,还将借助“××区消保委315”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区消保委qq群(××××××)等网络平台开展消费教育,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拓宽受理消费者诉求渠道。

(五)开展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图版巡回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消费维权典型点评图版展示,邀请专家、律师、职能部门参与为群众释疑解惑,使广大消费者了解身边的消费案情,提升消费知识。

(六)开展“绿色消费,生态××”摄影比赛。开展以绿色消费、生态消费为主题的摄影比赛,突出反映余杭区在培育、强化消费者的生态消费观念和意识,引导消费者养成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勾画出人和自然和谐发展的美好画面。

(七)开展“××区青少年消费文化考察活动”。为进一步了解青少年消费文化、消费需求,提高青少年消费者整体素质。在全区十所中学开展“青少年消费文化考察活动”,采取调查问卷和征文的形式,以学生为切入点,致力于提高学生消费素质,消费维权意识,从而营造消费新势力,弘扬消费正能量。对征文获奖学生进行表彰。

(八)开展一次比较试验。组织相关单位及消保分会在全区若干农贸市场水产经营者中对装水产品的塑料袋进行直观比较,主要比较项目为厚度及重量。届时公布比较试验结果。

(九)开展“十佳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十佳消费维权监督员” 评选活动。为进一步完善××区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设,推动消费维权工作的发展,调动广大维权员的工作积极性,区消保委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评选“十佳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十佳消费维权监督员”活动。按照《××年度××区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员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细则》要求,通过各维权站、点自评,辖区分会推荐,然后由区消保委审核并组织考评组进行实地考评,从六十个推荐的名额中评选出“十佳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十佳消费维权监督员”。并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现场颁奖表彰,以资鼓励。

(十)组织一次3.15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为广泛深入的组织开展好“3.15”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商余杭分局、余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开一次3.15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通报××年3.15纪念活动总体方案,向全社会公布××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十大违法典型案件,公布××年流通领域商品检测分析报告。通过媒体的宣传,使更多的消费者了解3.15活动,了解自己身边发生的消费维权事,不断提高消费维权意识,形成健康、科学、理性的消费理念。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更加深入民心。

四、活动要求

组织开展好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 “3.15”纪念活动是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区消保委及各消保分会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更是各委员会成员单位提升部门影响力和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途径。为此,区消保委对各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基层消保委分会提出四个方面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组,突出主题,创新思路,围绕消费维权中心,认真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各消保分会要积极争取地方领导的支持和参与,开展既隆重热烈又扎扎实实的纪念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要广泛宣传动员,提高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消费者参与的积极性,扩大活动影响。

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活动期间做到全方位、多角度、大篇幅宣传消费维权知识,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四是“3.15”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开展活动的相关资料(包括照片)、工作小结书面材料用电子邮件的形式于3月16日前报送区消保委。联系人:××、××;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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