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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家小兔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 2023.03.24

关于逃家小兔读书笔记。

尽管岁月流逝,但经典的读物日久弥新,随着自己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体会到更多心情感悟。 读后感是对自己内心世界的一种探究和展现,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以下内容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特地整理的“逃家小兔读书笔记”,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逃家小兔读书笔记 篇1

今天我读了一个有趣的故事《逃家小兔》。故事讲的是一只小兔要离家出走。于是,他对妈妈说:“我要跑走啦!”妈妈说:“如果你跑走了,我就去追你,因为你是我的小宝贝呀!”“如果你来追我,”小兔说,“我就变成溪里的小鳟鱼,游得远远的。”“如果你变成溪里的小鳟鱼,”妈妈说,“我就变成捕鱼的人去抓你。”“如果你变成捕鱼的人”,小兔说,“我就要变成高山上的大石头,让你抓不到我。”“如果你变成高山上的大石头”妈妈说“我就变成爬山的人,爬到高山上去找你。”……就这样,小兔想象自己先后变成了小花、小鸟、小帆船、马戏团里的空中飞人、小男孩;而妈妈先后变成了找小花的园丁、让小鸟回家的树、吹小帆船的风、在半空中走钢索的人和正好抱住小男孩的妈妈。

无论小兔子跑到天涯还是海角,兔妈妈都会把他找到,紧紧地搂在自己的怀里。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觉得兔妈妈很爱很爱她的孩子。不懂事的小孩子就像故事里的小兔子一样,有时候会偷偷跑出去玩耍,惹妈妈生气。现在我终于明白其实妈妈是因为不放心,怕小朋友走丢了,妈妈对小朋友的爱有多深啊!如果我们离开了妈妈,妈妈会非常想念我们的。因为世界上的每一个妈妈都爱她的孩子,所以我们也要更加地爱我们的妈妈,听她的话,做个好孩子。

我也是一只幸福的小兔,因为我也有妈妈的爱。

逃家小兔读书笔记 篇2

《逃家小兔》是一部想要表达母爱无边的书。

主要内容是:从前有一只小兔子,他很想离家出走。有一天,他对妈妈说:我要跑走了!如果你跑走了,妈妈说:我就去追你,因为你是我的小宝贝呀!所以,母子俩就展开了一场爱的追逐比赛。

于是,小兔子上天入地变成了许多许多东西,可不管他变成了小河里的一条鱼,花园里的一朵花,一块高山上的石头,还是一只小鸟,身后那个紧追不舍的妈妈总是能够抓住他。最后,小兔子逃累了,依偎在妈妈的身边说我不再逃了,于是妈妈便给了他一根爱的胡萝卜。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世界上最美好最无私最温暖的就是母爱了,母爱无疆,母爱像大海一样宽广,像天空一样蔚蓝。我以前从来不知道母亲给予我们的爱是那么多,那么纯。

母亲给我们的爱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对我们说的每一句关心的话,为我们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对我们的爱。没有父母辛勤的劳动,哪来我们今天的幸福呢?

合上这本兔子故事的书,思绪万千。想着至亲至爱的妈妈,我拿什么来回报你呢?躺在妈妈无边无际的爱的怀抱里,心里一个甜甜的声音呼喊着:妈妈,我爱您!

逃家小兔读书笔记 篇3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逃家小兔》,是关于一只想从家里逃走的小兔子的故事,非常有趣!

这本书的大致内容是:一只小兔子和自己的妈妈在兔窝里面聊天。小兔子说自己想离家出走,妈妈说如果小兔子离家出走妈妈就找到他。第一次小兔子想变成一条鱼从身边游走,而妈妈呢!却变成了一个渔夫用红萝卜找到了他。第二次小兔子想变成一块石头躲在高山上,妈妈却要变成登山的人找到了他。第三次小兔子想变成一朵番红花躲在花园里,妈妈却及时的变成了园丁又一次找到了他。第四次小兔子又变成了空中飞人躲在了马戏团里,妈妈却变成了走钢丝的人找到了他。第五次小兔子变成了帆船顺着水游走了,妈妈却变成了一阵风吹着小兔子前往回家的方向。第六次小兔子想变成一个小男孩躲进了一间大屋子里,妈妈却变成了小男孩的妈妈找到了他,跑了一大圈最后还是没有逃出妈妈的怀抱,小兔子就对自己的妈妈说:"算了,我还是做妈妈的小兔子吧!"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感觉到了小兔子的妈妈特别的爱自己的小兔子,那么我的妈妈也是非常的爱我呀!我却有时候不听话老是和妈妈顶嘴,有时也想离家出走,读完故事后我深深地明白了,以后我要好好的爱妈妈,做妈妈的乖孩子!

逃家小兔读书笔记 篇4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逃家小兔》,那本书的插图很美,里面的故事更令人感动。

它讲述了一个关于母爱的故事。有一只小兔子,他自以为长大了,很想离家出走。小兔想变成河里的小鳟鱼,游得远远的,妈妈就变成捕鱼人把他抓住;小兔想变成一朵花,妈妈就变成园丁照顾他;小兔想变成高山上的大石头,妈妈就变成跋山涉水的旅行者到山上找小兔;小兔想变空中飞人,妈妈就变成走钢丝的人??

这本书内容很短,插图把小兔的可爱,妈妈的慈爱画得栩栩如生。其中一幅插图令我十分感动。小兔变成了空中飞人,在马戏团上空快乐地飞翔。而兔妈妈穿着漂亮的裙子,打着小花伞,颤颤巍巍地走在钢丝上,两眼盯着小兔子,仿佛在想:我要快啊,不要让我的孩子摔倒了。

看完了这本书,我回想起了妈妈照顾我的情景。三年级时,我得了急性肠胃炎。妈妈每天晚上都会陪伴在我的床边,喂我吃药;暑假里,妈妈带着我去上英语班,在烈日下,妈妈拼命地蹬着自行车,生怕我迟到了;当我的视力下降时,妈妈焦虑地一个星期都没睡好觉??

《逃家小兔》的故事,让我感受到:为了孩子,母亲可以奉献出一切。母爱是多么伟大啊!

逃家小兔读书笔记 篇5

周二,高老师带领我们二二班的孩子们,在电教室里学习了一个绘本故事《逃家小兔》。

《逃家小兔》讲的是一只小兔很想离开妈妈,便一直和妈妈捉迷藏。但小兔无论变成什么跑到什么地方,都逃不出妈妈的“手掌心”。我认为,其实小兔不是逃离不了妈妈的人,而是逃离不了妈妈对它的关心和爱护。

通过观看,我更爱我的妈妈了。记得每次,我无论去哪里,只要不在妈妈身边,妈妈就会把电话打到哪里,询问我的情况,直到我平安到家为止。

原来,我一直生活在妈妈无私、无形的爱中。妈妈的爱就像空气,时刻包围着我;妈妈的爱就像风筝的线,永远牵挂着我。

我不想离开妈妈,我可不忍心让妈妈千辛万苦地寻找我,牵肠挂肚地思念我,我要珍惜我拥有的母爱。

我要永远做妈妈的小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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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王子读书笔记


作品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推荐大家读作品,它会提供给你许多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升华你的精神世界。对于在阅读过程中所想到的东西,那是有感而发,我们需要记录下来,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您准备的与“小王子读书笔记”有关的信息,希望本文可以让您更深刻地理解某个问题!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1

他是外星球来的小王子,孤独、寂寞、高贵。来到地球,他有许多困惑,对这些所谓的大人不理解,可是他说,不要埋怨他们,对待大人,小孩子应当十分宽容大度。

他爱上了他那个小小的星球上唯一的一朵玫瑰花,花儿也爱上了他,可是爱让花儿变得敏感多疑,不停地折磨着同样爱她的小王子。她言不由衷,她虚张声势,她说话刻薄。其实,这一切都是花儿的小伎俩,她只是因为太怕失去他。小王子因为年轻,看不透花儿口是心非后面隐藏的似水柔情。离开了他爱的花儿。

虽然如此,他心里依然爱着她。他一向以为这朵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而他觉得自我很富有,他说:“如果一个人爱上了一朵宇宙繁星里独一无二的花,这足以让他在看这些星星的时候感到幸福。他会对自我说:我的花就在那儿,在某颗星上……”

可是他在另一个星球发现了一个玫瑰园,才明白他爱的那朵花原先只是千千万万个花儿中的一朵。他很悲痛,原先他爱的那朵花只是普普通通的一朵玫瑰花。

狐狸告诉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驯服与被驯服。他说:“对我来说,你还只是一个小男孩,和其他千千万万个小男孩没什么两样。我不需要你,你也同样不需要我。对你来说,我也可是是一只狐狸。可是,如果你驯服了我,我们就会互相需要。而对我来说,你是世界上唯一的,对你来说,我也是世界上唯一的。”“我的生活很单调,我已经厌倦。但如果你驯服了我,我的生活就会充满阳光。我就会识别一种与众不一样的脚步声。其他人的脚步声会让我躲到地上去,而你的脚步声会让我从地下走出来,像音乐的召唤。”于是,小王子明白,那朵花儿其实已经把他驯服。他再去玫瑰园,看到大片的花儿,虽然觉得那些花儿很美,可是会觉得他们是空洞的。他依然觉得自我的那朵玫瑰是独一无二的,虽然在别人眼里,那朵玫瑰只是千万朵玫瑰中普通的一朵。因为他明白,那朵玫瑰是他驯服过的,他给她浇水,给她捉毛虫,给她挡风,听她倾诉,他在那朵花儿身上花的时间让他的玫瑰变得如此重要。

他那颗温柔的心深深地理解着他爱的那朵玫瑰,虽然那朵玫瑰带着刺,别人以为那是花的恶意,而他却明白,花儿只是尽自我的本事在保护自我,它们自以为有了刺就能吓唬住人。就好象有些人满身带刺,其实他们只是不明白如何与世界相处,怀揣着一颗处处防范的心,很累,很痛苦,但又有谁能象小王子一样地了解他们?

他也明白了,对自我驯服过的一切要负责到底,这也是很多大人们忘记的事情。因为他们总是一次一次地驯服让他们感到新鲜的东西,然后丢到一边,任其自生自灭。

这是一本童话书,但又不仅仅是童话书,每个大人都应当看看。《小王子》告诉我们,要用心灵去寻找完美,寻找爱。刚开始作者用有点讽刺的口吻,诉说著大人们好像只听的懂数字语言。对小孩子来说毫无重大意义的数字;对大人来说却是最重要的语言。我所看的这本小王子是由法国写的,我很喜欢书中的两个句子,一句是孩子们,而对大人经常给予很大的宽容。我想这与小王子打破沙锅问到底的精神有关吧!就如同小孩子在问为什麼时,如果大人不说小孩子就会一向问下去,因为小孩子给予大人许多的宽容与耐心,所以他们愿意等待大人的答案。例外一句则是眼泪之乡是多麼神秘的地方。好美的一句话,令人负气、忧伤、动人的泪,竟然被形容成如此优美、朦胧真是太可爱了。

书中提到小王子去了许多星球,遇到有国王、自大的人、酒鬼、商人、地理学家、灯人,似乎都在讽刺各种大人,真是可悲啊!可是有贬也有褒,故事里也提到大人们的执著,甚至是热爱,而我想这毕竟是一本故事书。

把故事看完,完完整整的看完,甚至在看过一遍,我出现了极两端的感觉,一端是悲伤,离别的感伤那种心境是由心底窜出的;另一端是高兴是欢乐,这是之后才冒出的感觉,这本书真好啊!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2

我想大家都认识圣埃克苏佩里吧!这次我读的一本书就是圣埃克苏佩里写的《小王子》。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小王子住在一个小小的星球上。有一天,小王子想去探访其他星球,于是他就开始了他的星球之旅。在旅途中小王子先去了六个星球,这几个星球上分别有非常骄傲和孤独的国王、爱慕虚荣的人、奇怪的酒鬼、很忙碌的实业家、很守时的点灯人、自大的地理学家,最后小王子来到了地球上遇到了一只小狐狸,在小狐狸的主动申请下小王子驯养了这只小狐狸。但是最后小王子还是离开了小狐狸!在于小狐狸相处的这些日子里小王子懂得了自己要为生长在自己星球上的那朵小花负责!读到这里我知道了小王子也是一个有责任心的人!

这本书让我读懂了如果你驯养过什么东西那你就要对那样东西负责!要做一个懂得什么叫责任的人!!!!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3

关于那朵花儿。其实一开始我并不是很喜欢她,那么弱不禁风,为了引起小王子的注意甚至不停的咳嗽。可是后来那至玫瑰花她变了,变得懂爱一个人应该如何做。本来的她自己知道并且也清楚,她并没有那么弱不禁风,她想要的只是获得更多的小王子对她的关注和留恋和专一的爱 。她宁可把自己关在玻璃罩子里,隔绝与外界世界的交流,一心一意只想着她的爱情,把爱情当成她一生的全部。她让小王子总用一个玻璃罩子把她与外界隔离起来,成为小王子的唯一。直到小王子离开的时候,她才突然意识到,爱可以用另一种方式,他们之间谁都没有先学会如何真正爱一个人。她的幡然醒悟让她主动对小王子说:“拿掉玻璃罩子吧。我再不需要它了。”小王子走的那天起,玫瑰花虽然失去了她心中唯一的挚爱,但她认为她是一朵勇敢的花,她可以独自承受那些眼泪,让小王子快乐。她还有更多的像风、蝴蝶等朋友呢。 同时小王子对玫瑰花的感情存在着对爱的怀疑。却让狐狸将他点醒,“使之驯服的东西,那你对他就有责任了。”她放手给你自由甚至那些自私的表现都是因为她爱你,深爱着你。她爱你,所以希望你能对她专一,能对她负责,甚至最后给你自由。小王子这才醒悟,他对

玫瑰花是思念的,由于他对玫瑰付出的过程中,他也投入了心,投入了深深的感情,用心体会才感受到。很多时候,我们生命中,总会容易被自己的主观感情所侵扰,而做出一些不理性的判断和思考,表现蒙蔽了我们的双眼。如果我们当时可以用心慢慢的感受一次,那么那些错过的人、事,一时的美好的时光,错过的应由自己掌握的命运就不会变成遗憾了。还好最后小王子懂得了这个道理,就像他最后对地球上成千上万的玫瑰说的那段话:“尽管那朵玫瑰看起来和你们一样,但对我来说,却比千百朵花儿都重要,因为我每天为她浇水,为她罩上玻璃罩,为她挡上屏风,为她杀死毛毛虫,还因为我每天倾听她的话语,不管是些抱怨,还是自夸,甚至就是沉默,一切只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很想知道那朵玫瑰花的结局是怎样,她是不是会在等小王子回去,在她睡觉之前,等小王子为她细心的盖上玻璃罩。或者是她去了别的星球,痴心地寻找她的小王子。更或是,她没有等到小王子回去,就化作了五亿颗星星中的一颗,和小王子挂在同一个夜空,当我们推开窗望向夜空的时候,他们便一起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有人说这是一本关于爱与责任的寓言书。有时候,停下我们忙碌的心,试着从周围那些孩子们的眼光出发,从最本质的角度来看待这个世界,也许我们活的都会简单纯净一些,我们的心也不会如此疲惫了。“所有的大人都曾经是孩子。”我们曾经都是会为了捡到一块美丽的贝壳而发笑,为了遗失一支蜡笔而哭泣,也为了穿到一件自己选中的衣服而开心的孩子。我们不会因为今天的阳光没有正好,今天的月亮没有放光,甚至今天的小河里没有小鱼或者今天的小草上没有开花而不开心,记得吗,我们童年的世界里,只要有我们的微笑和纯真的心在,甚至我们可以让整个世界都快乐又明亮起来。

小王子说:回家的路途太遥远了,我不能带着这副躯壳,因为它太重了。我们听着要落泪了,他却安慰我们说:“你没有必要为了老旧的躯壳而哀伤。”

不知道最后那朵玫瑰花的结局怎样,是不是还在等着小王子回去,等着小王子为她细心的盖上玻璃罩。还是她已经去往别的星球,寻找另一个她的小王子,当小王子回去时她已不在。一如我们的人生,不懂珍惜而不断寻找,其实寻找的同时,已经在失去。当一无所有才发现其中拥有的爱的美好,一切已经太迟无法回到最初的原点。

最后的最后,我们的小王子和作者安托万最后的结局一样,消失在人们的视线里,不知去向何处。带着神秘,带着他们的各自心中的梦朝着他们的目的地消逝。伴随着他们的还有我们心中的那丝纯真,那丝不舍。说再见的时候,我们都不快乐。不过还记得最后作者说的那句话么“仔细看看这幅风景图吧,记住这个地方,如果有一天你们去非洲沙漠旅行,你们要能把它辨认出来,如果你们有可能经过那里,那么,我请求你们,别走得太匆忙,就在那

颗星星底下待上一会儿吧!这时,如果有个孩子朝你们走来,如果他笑了,如果他有一头金发,如果你们问他问题他不回答,那么,你们肯定能想到他是谁。那就请你们行个好!别让我那么伤心,赶快写信告诉我:他回来了??”

这是一个淡淡的故事,关于爱的纯净淡雅的故事,关于思念的认真忧伤而又不留痕迹的故事。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4

童话不仅是给孩子看的,更是给大人看的。

在童话的世界里,我们可以看到真诚质朴,纯真浪漫,勇敢追求,可以看到那渐渐离我们远去的曾经真实美好浪漫的童年,更可以让我们在这物欲横流的世界的黑夜中静静的独处着,放肆着回忆,放飞着灵魂,去寻觅存在于我们心中最角落里的干净氧气。

《小王子》,我想,最是这样的童话。

小王子是个孩子,于是,他拥有着未被现实世界的丑陋所玷污的纯美心灵和想要了解外部世界的渴望与好奇心。但也正是他的干净心灵渴望好奇使他忧虑不安,因为他对真理坚毅的探索与这荒谬的世界存在着无法消除的矛盾,也许,这世界不存在他想要的答案。也许,这也是故事结局他死去的原因。只有他死才会真正而决绝的拒绝这个肮脏丑陋的世界,只有他死,才可以让他真正的解脱,也许只有他死,他才可以以另一种方式回到那个他负气离开却一直思念的小小星球。

他曾游过众多星球,那些星球里有着控制欲强盛的国王、自以为是的自大狂、矛盾重重的酒鬼、唯利是图的商人、愚忠职责的灯夫、教条的地理学家……看到这些,小王子忧伤了——他不明白他们都在追求些什么,权利、虚荣、利益、还是僵化的知识!他不想和他们做朋友,因为还要追寻,于是,便有了来到地球并和飞行员的相遇。于是飞行员才会有机会在他们在一起的短暂时间里了解了小王子,也明白了小王子的爱——拥有了自己的玫瑰,就拥有了自己的世界。

因为小王子的小小星球上有一朵他牵挂着的小花,所以他把漫天的星都当做他的星球,于是他便坚信只要仰望星空,就会看见他那生长在满天的繁星中自己星球上花。 “夜晚,你抬头望着天空,寻找我的那颗星星。我的那颗太小了,无法指给你看。这样更好……你就把我的星星看作是千万星星中的一颗吧,这样你就会爱看所有的星星,他们都会变成你的朋友……我会住在其中的一颗上,在某一颗星星上微笑。每当夜晚你仰望星空的时候,就会像是看到所有的星星都在微笑一般!”。我在某一颗星星上,你看不到。可你爱所有的星星,你就会知道我在繁星中向你微笑……我想,这是一种伟大的感情,是最最善良的灵魂发出的呼唤。

狐狸说:“对于你使之驯顺的东西,你永远有责任。你要对你的玫瑰尽责。”同时它还说,“如果你使我驯顺了,我的生活就会充满阳光,欢快起来。我将会听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你有着一头金发,于是,一旦你使我驯顺了,这将变得妙不可言!金色的小麦将使我回想起你来。于是我就会爱上穿行麦浪的风声……”爱使人懂得了忧伤和痛苦,同时使人摆脱了孤独寂寞,使生活变得有充满情趣和意义。

这便是狐狸给他解决的那朵娇气的小玫瑰给他带来的对爱的疑惑,使他明白,爱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慈悲,有了爱生活里的一切才有了意义。

在小王子刚踏上地球时,见不到一个人影,很害怕自己走错了星球,因为他是来寻找友谊的,一个人都没有,他该怎么办。于是作者安排他遇到了蛇——这个小王子在地球上遇到的第一个“人”——告诉他“这里是沙漠。沙漠中没有人。地球很大。”然后小王子说,“在沙漠中有点孤独”。于是蛇说“跟人一起也孤独。”那蛇就那样一语道出了现代人的困境与迷茫。

于是,你知道,当悲伤的时候,就会喜欢一个人看落日了。

当小王子提到其实沙漠很美时,飞行员默默赞同他的观察,小王子接着说:“沙漠所以美,是因为在某个地方藏了一口水井……”于是,这时飞行员突然明白了黄沙中的这道神秘光芒。他联想起童年时代的房子,说在他小时候,曾住在一幢古宅里,传说地下埋着宝藏。当然,没人能够找到,也可能根本没人去找过。但是整幢房子却因此充满了魅力。至此,飞行员终于发现了他早已经知道,但从未觉悟的真理:本质的美是看不见的。而出乎意料的,却是一无所有的荒芜沙漠让他最终领悟到这些。

我们都曾经是个孩子,也都曾是心里只有简单的愿望和质朴的心思,我们也曾经执着于自己的玩具,哪怕它已经破旧不堪,可对于我们来说,它仍然是无可代替的珍宝,因为它曾经和我们一起亲密地成长过。那时的我们会为了一只迷路的小猫而忧伤悲悯,会为了一朵花儿的绽放而喜悦欢腾,会为了自己拥有一只苹果味的棒棒糖而觉得幸福快乐。因为这些对于曾经的我们,是最美丽最重要的。

但是,当我们长大了,变得学识渊博了,变得成熟果敢了,变得自信强壮了,我们却开始体会不到那些细小的快乐了,也开始丧失轻而易举的`感到简单幸福的能力了,我们开始丢掉了那曾经最真实的自我,在成人的社会里,我们开始追名逐利,开始好大喜功,开始不再满足,开始不断膨胀再膨胀着我们的欲望。

商店里,我们可以买到很多东西,只是可惜,人生中最重要最本质的东西,任我们拿多大价钱也不能在商店里买到——所以,他说“人们不再用时间去了解事情了,他们总是到商店里买现成的东西,却没有一家店贩卖友谊,所以,人类没有真正的朋友。”这是多么大的悲哀啊,可这又是如此真实而残酷。

故事的最后,小王子死了,对于这个令人伤心的结局我们总是恐惧着不敢相信。于是,更多的我们相信的是他以另一种形式回到了他的小小星球,回到了他的小花的身旁。而他用死亡在给我们证明着的,是不必要为了老旧的躯壳而悲哀,幸福其实只是一些简单的东西,包括这死亡。而我们,该学会幸福了。

关于小兵张嘎读书笔记


读后感写在哪里比较合适?在看了作者写的作品,会感到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和了解人性的深刻和复杂,小兵张嘎读书笔记是工作总结之家编辑花时间整理的内容。

小兵张嘎读书笔记 篇1

记住,苦瓜不苦,苦尽甘来!把那谁的回忆都沉淀在了湖底,太难去追忆,只能暂且积压心底。我再也写不出60年代的歌曲了,时代让我无所适从。心突然那般的痛,缓缓的伸出双手,将那飘落下来的叶子一一捡起、整理最后一一埋葬;耳边听着伤人的歌,心里也是刀割的疼。

《小兵张嘎》讲的是抗日战争时期的一个小英雄的故事。张嘎住在白洋淀边上有个村子叫“鬼不灵”的地方。他5岁时妈妈病死了,爸爸被日本鬼子打死了,他和奶奶相依为命。13岁那年家里有一位养伤的八路军的侦察排长钟亮,在削一把木头,小兵张嘎看见了想“一定是给我的。”没等老钟削完他就抢过来。钟叔说:“是给一个抗日小英雄的。”打这以后,张嘎就决定立志做个“抗日小英雄”。为了掩护在家养伤的八路军侦察排长老钟,奶奶英勇地牺牲在日军的刺刀下。为了替奶奶报仇、救出老钟叔,嘎子历经艰辛,当上八路军的小侦察员和他的同胞们经过浴血奋战,消灭了很多日本鬼子。一次,他被一个当官的鬼子抓去了,张嘎趁机把火点着了,这时正好冒着,鬼子忙着救火,都没注意他,他趁机逃跑了。最终,八路军胜利了!为奶奶报了仇。人民又过上了幸福太平的好日子,都称张嘎是“小英雄”。

张嘎和我们差不多大,却比我们懂得的多,他爱国、爱身边的同胞。他的坚强、勇敢、机灵,战胜了身边的所有困难。张嘎发挥他的聪明才智,机智地在关键时候把火点着,趁机脱险。他这种坚强、勇敢、机灵的精神让我佩服!

通过这篇故事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我应该学会勇敢和坚强,现在的幸福生活都是革命先烈的生命和鲜血换来的。今年是我们伟大祖国六十华诞,我真心祝愿祖国母亲永远幸福、平安!相信无数个“小嘎子”们在天堂看到这一幕,都会露出灿烂的笑容!

小兵张嘎读书笔记 篇2

年代的故事,张嘎从小父母双亡,与奶奶相依为命。,但是,一次日本鬼子的扫荡中,奶奶又不幸被害,嘎子佩服的八路军侦察员老钟叔被抓走了。为了替奶奶报仇,为了救老钟叔。嘎子加入了八路军,在与敌人斗争的过程中,嘎子成了一名光荣的小侦察员。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嘎子的机智灵活,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敢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为了掩护老钟叔,张嘎子被鬼子发现,为了不暴露老钟叔,没有跟着老钟叔跑,朝鬼子们跑去,装作急惶惶的样子说:“老总、老总,那边响了两地雷。”从嘎子掩护老钟叔里,可以看到嘎子机智勇敢。

合上书,嘎子仿佛就站在我面前似地,因为他的形象已经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脑海里。嘎子只有13岁,但他做到了一个成年人也未必能做到的事。

在张嘎的那个时代,他们一定很想学习,可是他们没有和平的环境,想想我们现在可以好好的学习,可以尝到妈妈做的菜,可是有些人不懂得珍惜。

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制止战争,我希望全世界停止战争,为了人们不在失去亲人,为了孩子能尝到妈妈的饭菜,为了孩子能有一张平稳的课桌,一间宽敞明亮的教室好好学习。

小兵张嘎读书笔记 篇3

有这么一个小男孩,长着两只大眼睛,一只小尖鼻子,两排尖尖的小虎牙,满脸的嘎气和机警。他,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张嘎。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名叫小嘎子的男孩在抗战时期在与鬼子抗战中不断成长,最后成为八路军的事。书中还构了许多人物,例如区队长钱云清,钟亮同志,小嘎子的奶奶……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物,感动了无数人。

全书中,最惊险的部分就是小嘎子和老钟叔与白脖斗智斗勇的部分。小嘎子很勇敢,白脖想恐吓他们开门,小嘎子,虽然冷汗津津,但依然把守着门,如果是我,还未必有这样的胆量。

小兵张嘎是一个机智勇敢的孩子,他的精神也很值得我们学习。而在我们中国,也有很多就像汶川的康洁同学,她在地震时自己脱险后又勇敢地冲进教学楼救出了十多位同学。还有林浩同学,他在自救后还勇敢地回宿舍背出了两位昏迷的同学。这样的事例告诉我们“自古英雄出少年。” 让我们都成为机智勇敢的少年,将这种精神发扬下去。

小兵张嘎读书笔记 篇4

这个暑假我阅读的书数不胜数。

印象最深的当然是《小兵张嘎》了。

歪戴破草帽,手拿小木枪,身穿补丁服,光着脚丫。他,只有13岁,擅游泳,能爬树,会摔跤,爱咬人。他就是张嘎。

张嘎和奶奶相依为命。而为了掩护八路军钟亮,奶奶牺牲在日军的刺刀下,而钟亮也被敌人抓走。为了替奶奶报仇,救出钟亮,张嘎厉经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八路军。

他配合罗金保执行任务。为攻打敌人岗楼,他伤未痊愈,就离开养伤的老乡,在归队的途中被捕,当敌人拷问时,他英勇反抗,坚强不屈。

看完这本书,我在思绪万千中也想到了自己。我比嘎子的生活不知好多少倍,正因为这样,我在精神上比嘎子少了不知多少倍,甚至遇到一点点小的挫折或数学难题就不敢勇往直前。

正是因为看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每当我遇到挫折和困难时都相到了嘎子,使我能战胜一切。

小兵张嘎读书笔记 篇5

说起“小嘎子”这个名字,想必大家并不陌生。他是一个机灵、勇敢的小男孩。他的故事还被写成了书,拍成了电影,这就是徐光耀爷爷编写的《小兵张嘎》。

《小兵张嘎》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在弹雨啸啸、炮声隆隆的抗战时期,一个名叫张嘎子的十三岁小男孩,为了给奶奶报仇,毅然参加了八路军。在随后的岁月里,张嘎子不但与八路军战士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同时也与小伙伴们成了要好的朋友一一与小胖墩比摔跤,与同龄女孩玉英无话不说,并帮助她成为了“鬼不灵”的卫生员。最后,在战斗中成长的张嘎子,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八路军战士。

我认识的小嘎子,是个为人正直、知错能改、机灵勇敢的小男子汉。在《小兵张嘎》里,我最喜欢的其中一个片段,便是小嘎子与小胖墩打赌比赛摔跤。这个片段把小嘎子与小胖墩比赛时的动作描写得十分生动传神。第一次,小嘎子由于急于好胜,被小胖墩轻易打败了;第二战,小嘎子咬了小胖墩才赢了。后来,小嘎子惹怒了小胖墩的父亲——老满叔,那是后话了。

书中的小嘎子急于求胜,小胖墩沉得住气。因此,小嘎子在比赛中输给了小胖墩。看到这里,让我想起了小时候一一妈妈和老师经常说我是个“心大”的孩子,有时候处理事情时不但粗心而且急躁。记得小学二年级一次与同学玩斗鸡游戏时,一开始我仗着自己虽然个子小,但比较灵活的优势,在同学未发起进攻时,我早早做好了准备,想来个趁其不备、速战速决。开始!随着老师一声令下,我屈起膝盖,单脚快速向人群移动,心里一边窃喜,一边只想着可以一下接连撞倒多人,却完全忽略了自己颤颤巍巍的状态。结果,急于求胜的我,忘了注意脚步节奏,因此就在我快到同学面前时,脚下突然失控一扭,一个狗啃泥,飞扑在地上……出师未捷身先死,人群里霎时就发出了一阵哄笑……。

终于熬到了第二场游戏开始,我汲取了教训,屏气凝神,做好准备,再加上第一场游戏时观察到个子小或是胖的,动作都比较笨拙,因此比较容易“消灭”,可以瞄准机会快速撞上去!嘿嘿……果然,大获全胜!

人生恰如一场马拉松,只有坚持到最后的人,才能称为胜利者。每当我急躁时,爸爸总会这样告诉我。是的,生活中的每一件事,时时处处需要我们冷静去对待、处理,否则,“欲速”常常会是“不达”。

亲爱的朋友们,《小兵张嘎》这本书不仅好看有趣,还帮助我们明白了许多道理。因此,请你也一起来看看吧!(陈芷晗)

小兵张嘎读书笔记 篇6

在抗日战争时期,有个小侦察员叫张嘎。张嘎是个勇敢、机智、活泼、淘气的孩子。一提起小兵张嘎,想必大家都很熟悉吧!他不屈不挠的精神倍受人们敬仰。嘎子小时生活很苦,但是为了改变人们艰苦的生活,他少年时就参加了红军,他给红军战士带来了快乐。嘎子多次完成艰巨的任务,有一次,他屁股上中了敌人一枪,但他仍不顾伤痛毅然追击。他聪明的脑袋瓜用一只假枪就把敌人首领捉了回去,为红军立了大功。嘎子的爱国热情、幽默、滑稽、可爱、坚强不屈,不达到目的绝对不罢休的精神感动了我。他用他的机智救出了老钟叔,也替奶奶报了仇,把敌人全部消灭。张嘎在战斗结束后,钱队长正式宣布把枪发给他用。他高兴的手舞足蹈,连连翻跟头。

我看完了《小兵张嘎》的故事后,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让我知道抗日英雄付出的艰辛努力。嘎子虽然是个作家虚构出来的一个少年英雄,可他的一言一行,他的宝贵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因此我更要努力学习,学好本领,将来为祖国建设多做贡献。

关于金锁记读书笔记


了解“金锁记读书笔记”的全部情况吗让工作总结之家小编带您了解一下,作品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好作品。将这些思维的灵光随笔记录进读后感里,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吸收书中的知识,怎么才能写好一篇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1

那个瘦巴巴的老太太,真是不幸怜又惨兮兮。

有人正告我说,不要读张爱玲的著作,心里会很别扭。其实,不只仅她的著作,是她那个年代,都是那样的。新旧交替,旧的墨守成规,新的跃跃欲试,实力适当,所以撞击出一种近似反常的不可理喻,最可悲的是这种状况还能够无懈可击,美其名曰:前史的印记。

曹七巧一辈子不简略,也不高兴。她不是坏人,也不是好人。她受了一辈子苦,也让她的亲人跟着受了一辈子苦。我想骂她,用最毒的话咒她,但是,她该咒谁呢?

谁都有青春年少,她也有过几天绚丽弥漫的日子。上街买菜,承受年青小伙的倾慕。然后为了金钱去了姜第宅,受着一切人的冷眼,还要守着死人一般的老公。她怪癖暴戾,但是她不这样,早就死了。

最不能让人宽恕的应该是她毁了儿女的美好吧。但是这更能阐明她有多恨自己不胜的终身。她恨她的身世,她恨姜第宅,她恨她遭到的一切不公,仅仅,她若要报复,能称心如意的只要她的儿女了。

谁也不怨,都是年代前进的牺牲品。

三十年前的月亮和三十年后的月亮有什么不同?三十年前的人或许走不到三十年后,就算走到了,心态也会变了,三十年后,还有不少新人看到的是一轮簇新的新月,时刻远去,留下的只能是回想。

曹七巧死了,再怎样固执的丑恶,也跟着旧年代一同远去了,未来路很长。一切都在渐渐恢复。我信任结束那个传说是真的,也信任长安会美好,不会像她娘相同,咱们总是在向前走的,不是吗?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2

故事中的主角七巧,因丈夫是残疾,夫家不得已选了她做媳妇,却又认为她的家世背景低下,不屑与其往来,对她冷朝热讽,为了保护自己,七巧变得越来越尖酸刻薄,说话和刀子一样锋利,成天对人嫌东嫌西,在别人的眼中,或许七巧是个爱惹事端,蛮横无理的女人,但是,在我眼中,七巧却是最令人感到可怜的人。

她不能决定生在哪个家,她也不能决定要不要嫁给一残疾的人,父母也完全不考虑她的想法,就将她嫁给一个他不认识陌生人,她是中国传统社会制度下典型的受害人,对于别人的冷朝热讽,她只能默默的吞下,她一生都在追求金钱与利益,那看似能让她摆脱命运枷锁的唯一解药,他用尖酸刻薄的话语伪装,伪装她柔弱易碎的心,当锁越来越紧,伪装越来越深,她用力挣扎,却不小心砸到旁边的人,她只把伪装合理化,越陷越深,变得越来越让人嫌弃。

然而,七巧也可以不用变成这样的七巧,若是她能够坚强一些,抛开他人歧视的眼光,做好自己应有的本分,或许,那个被儿女恨毒了的七巧、被婆家的人恨的七巧、被娘家的人恨的七巧、被大家弃嫌的七巧就不会出现了。

对于子女的教育,七巧看似疼爱,其实是深深的伤害,自己染上吸食鸦片的恶习竟然也让儿子吸食鸦片,同意儿子拈花惹草,而逼死媳妇,又阻碍女儿的婚姻,在那个年代,女人叁十岁还不结婚是多么可怕的事情,而七巧却由不段地替她找寻对象到阻碍女儿的婚姻,且也让她吸食鸦片,我想这大概是得不到幸福的七巧对于别人能得到幸福都特别的忌妒不能忍受吧。

时代的更迭,观念的改变,我庆幸自己活在这个时代,不需受身分地位的拘束,不需因金钱利益嫁给自己不爱的人,如果我是七巧,我不会任命的嫁给我不爱的人,我不会因旁人的眼光而改变自己,我不会为自己的家世背景感到惭愧,但是,若真嫁给我不爱的人,我也会尽本分照顾好丈夫、儿女,分家后,尽心尽力抚养孩子,回归正常生活,在当了婆婆之后,以将心比心的方式对待自己的媳妇,而不是成天埋怨,活在过去的阴影,这些都是无意义的,不能够改变事实的。

七巧因身分地位而受人瞧不起,是那个时代的社会观念,虽然结局是不好的,但是,作者如此贴切的反映当时社会的面貌以及价值观念,对于人性的观察之细微,更让我们看见人性丑陋的一面,并且用他们的价值观提醒着我们,我们是否也矇蔽了自己的双眼,犯了同样的错误,是否也用一个人的家世背景来断定一个人,是否为别人的眼光让自己感到难过,这是非常值得我们深思的。

张爱玲的《金锁记》给人的感觉是非常压抑的,整篇小说读下来,都很一种很沉很重的压抑感和漆黑感。偶尔露出的一两丝光,是黑夜中的萤光,冷冷冰冰的,斑驳离散,于无尽的黑暗中飘荡。

“月光是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开始就渲染了一种昏暗陈旧冰冷的气氛。

三十年过去了,月还是那个月,人过去了,事过不去。

七巧悲惨的一生从三十年前就注定了,嫁入姜家拨动了命运的转轮,流年轮转,转了三十年,依然舍不得止。转轮滚过的地方,留下一道深深的血印,有七巧自己的,也有其他人的,当然,也少不了长安的。长安那朦胧的爱,也是她唯一的爱,被无情地辗碎了,满地的碎片叮当地响,高亢而凄绝。

当“童先生”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那装在水晶瓶里的爱就开始碎了。世舫消失了,只剩下童先生。那个最熟悉的陌生人。

世舫的水晶瓶也碎了,在七巧沉重的枷角劈杀下,轻呼一声“姜小姐”便跌散落地。

长安和世舫,一个是渴望爱情却感情受挫漂泊多年的浪子,一个是深宅大院情窦初开不谙世事的千金小姐。他们的爱情是那么的真,绚美华丽,熠熠生光。又那么假,冰冷得如萤火虫的光亮,纵使好看,却黯然神伤。

幸好,一切都在七巧的离去而有所改变,长安终于鼓起勇气,转动了自己的转轮。三十年前的转轮停了,而新的转轮是否会滚出鲜红的印痕,这谁能说得清,谁能说得完。

七巧是那个时代中悲催的人,虽然有认识到自己的悲哀,却不想去改变也无力去改变。

长安是夹杂在新时代和旧时代的人,渴望新生活,也努力尝试去过新生活,但却不敢也无力去反抗旧时代,能做的,只有等时间的流逝,等时代的改变。也只有到了那一天,他们才有勇气和能力去真正踏入新时代的门槛,迎接新的生活。

世舫也是夹杂在新旧时代的人,努力去学习新时代的知识,过新时代的生活。但在新时代中饱受挫折便想到了旧时代,幻想着旧时代的好,想重新去接纳旧时代的价值观,到后来才发现这一切都只是幻想,旧时代的价值观已经不适合他们了。徘徊在新旧价值观之间,旧时代土崩瓦解才重新迈向新时代。

这是一个悲剧,一个女人的悲剧。她很可怜,因为她是受害者,她也很可恨,因为她同样也是害人者。在她的头上有两把金锁压制着她,对她来说既是财富又是桎梏,一是金钱,二是权势。

她本该有幸福的生活,然而在那样的年代中,想要把握自己的命运谈何容易?一条命不过多少钱财便可换去,人与人之间充满的只是铜臭味的交易!

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只是这身份便可料到她的悲惨结局了,因为她被迫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的丈夫是个从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是“没一点人气”的,造成这一切的就是她那个只知道攀附权贵的哥哥,七巧本出身平民,但突然地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这注定就是一个悲剧!

嫁入姜家后,她处处遭到排挤和冷眼,在这个家族中,她的地位是很低劣的,大家都瞧不起她,都对她冷言闲语。其实七巧自己也知道很多人瞧不起她,因此和新来的人分外亲热些,“倚在兰仙的椅背上问长问短,携着她的手左看右看,夸赞了一会儿她的指甲”,最后也只闹得自觉无趣。

哪怕这样,在七巧的骨子里还是向往幸福的,因为她曾经是那样大胆地追求着她的小叔子季泽,但也因此弄得声名狼藉,而季泽也因她这样的不好的名声而不敢沾染,她所期盼的幸福最终还是丧失了,彻底地丧失了。她现在唯一所求的便是独立,真正的独立!

后来老爷和丈夫相继死后,她终于脱离了这个封建家族,没有往日那样的压抑,也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然而她的后半生依旧是不如意的,当时那个她曾托以爱情梦想的小叔子来找她,但她知道他只是为了她的钱,并不是她的爱情。表面上她是如此耀眼,可是谁又懂得她内心的苍凉?她实在是气不过,于是便将心中的苦闷都发泄在了她的儿女的身上,因为此时的她已经不对爱情抱有任何幻想,有的只是妒忌,只是怨恨,于是便近似变态地加以报复以祭奠她已消逝的梦想。最终她逼死了自己的儿媳,拆散了自己的女儿与准女婿,她让她的子女们都成为了她病态心理的牺牲品。

《金锁记》写的是一个关注人性的故事,讲的是一个人性受到压抑甚至因此而扭曲的故事,这个故事没有痛斥,没有反抗,只是按照顺序这样写了下来,却满满地溢着苍凉与悲哀。

对于七巧,我是又爱又恨,因为她曾经也是一个敢爱敢恨,充满梦想的女子,但是她也是一个乍富,虚荣,鞭笞情欲的魔妇,她不是别的,只是一个放在封建礼教和拜金主义供台上血淋淋的祭品!她的悲剧是她个人的悲剧,也是那个社会的悲剧,更是那个时代的悲剧!

那种潜在的苍凉是看不见,摸不到的,然而这种苍凉却是真真实实存在的,那样的曹七巧,那样的命运,回味无穷,让人难以释怀。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3

黄金的枷锁,埋葬了谁的青春?

“人是靠不住的,靠得住的只有钱”这是七巧在对现实不抱任何希望的时候所发出的感慨,因此,她也就把对现实的一切可靠归结到金钱上,为自己戴上了一副金色的但是沉重的枷锁,最终将自己的性命断送在这枷锁之下。

七巧,麻油店出身的贫苦女子,她的哥哥为了攀附权贵、贪财重利不惜牺牲妹妹的幸福,把她嫁给了没落大族姜家的二少爷—自小卧病在床的废人。这场以金钱为纽带的婚姻就注定了七巧悲剧人生的开始。由于出身低下,在姜家她处处遭人非议、遭人冷落和蔑视,得不到最起码的尊重,再加上七巧自己本身就比较要强,说话口无遮拦,就更加让别人看不起。她喜欢姜家三少爷季泽,但是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却不敢在家里造次,对七巧也只不过是开开玩笑罢了。由于七巧受封建礼法的束缚,对季泽的感情也只是“发乎于情,止乎于礼”,这种压抑、痛苦的生活环境使她的感情无处发泄,自然欲求无法得到满足,这就为她以后的变态的心理埋下了伏笔。

十年后,随着丈夫和婆婆的相继去世,她得到了一份属于自己的家产,她和儿女搬出了姜家大宅自力更生。她用了十年的青春换来了物质上的补偿。这时季泽来找她了,在她发现季泽来找她只是为了她的钱的时候,她把季泽从家里赶了出去,虽然她很不舍的站在窗口望着季泽离开,但是,此时七巧对爱情的幻想已经彻底地被季泽打碎了。从此以后她对爱情不报任何的希望,只因为她喜欢的男人给了她最大的伤害。

对于把她嫁到姜家的哥哥,七巧是恨的,但总是恨不起来,用“刀子嘴豆腐心”来形容再适合不过了。初见哥哥时难免会发一阵牢骚、说一些狠话,到最后还是免不了让哥哥把一些金银首饰、丝绸玉帛带回去。七巧的本性是善良的,是那个时代把她塑造成了一个被扭曲而又不自知的悲剧形象。

鸦片,对于七巧是最有用的疗伤方式,。不仅自己吸食来排解寂寞和苦闷,以满足空虚的心灵,而且让儿子长白和女儿长安也一起吸。毫无疑问,在七巧看来,鸦片是一种万能药,什么病都可以治、什么症状都可以医。为了不让儿子游走于青楼,就让他吸鸦片,女儿生痢疾,不替女儿看病,劝她吸鸦片。不得不说这是一种不健康的教育方式,但是也起到了相应的作用,达到了初衷。

在对待子女方面她有着严重的“恋子妒女”情结。在财欲和情欲的双重压迫下,她的人性最终被扭曲,行为变得乖戾、自私、刻薄和残忍。在丈夫和季泽身上得不到爱,她产生了疯狂的报复心理,对儿女的婚事横加干事。让已婚的长白整夜的陪她聊天,致使儿媳被折磨致死。又破坏女儿长安的婚事,使她成为一个老姑娘。正是因为自己无法获得幸福的生活,她就把这种不幸强加到儿女身上。

七巧和儿女做的这些斗争,正是她一生不幸的反映。因为她在儿女身上看到了自己年轻时的影子,她嫉妒他们幸福的生活,因此变态的加以报复。七巧是一个受害者同时也是一个害人者。因为受封建礼法的制约,她的感情无法得到满足;另一方面,她无法容忍儿女拥有

幸福的生活。她的自私断送了儿女幸福的婚姻生活。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一个女人,她的一生是悲哀的。

“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她从封建宗教礼法和金钱关系的受害者变成了一个维护者。现实世界的打击和她自身的人格取向,最终导致了她无法挽回的悲剧命运?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4

在一个偶然的机缘,读了张爱玲的《金锁记》,一种心碎碎的感觉,像被一种东西割裂着,痛,却无法抗拒?心便被她俘虏了。在她的笔下,一切的人物皆是那样在细细的、碎碎的、在不够充分的阳光下生活着,为了生活,他们被迫牺牲了甚至是女人最致命的东西。

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平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悲剧故事。在姜家她处处遭到排斥和冷眼,因此她不断反抗,在别人眼中,她恶名昭著。后来丈夫和老爷相继死后,姜家分了家产,七巧终于得以脱离封建家族的桎梏——张爱玲把它比作是一把金锁——带着儿女搬到外头住。在七巧的下半生,虽然没有了压抑的生活,而且有了经济基础,可是她的后半生过得并不如意。旧时曾托以幻想的意中人三爷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犹豫揭穿了他的骗财的把戏,把自己生命中唯一一点的爱情葬送了;儿女长大要成婚出嫁了,可是七巧偏要和儿媳过不去,终于气死了儿媳;女儿三十岁了仍未婚嫁,好不容易找了对象,七巧偏从中破坏?最后,这么一个不幸的女人终于在郁郁中死去,结束了她不幸的一生。

看着她拿自己一生的幸福做了赌注,嫁给了残疾的二少爷,她爱上了自己的小叔子,她把这一切作为她生活下去的精神支柱?可是,她到最后终于是垮了,她被她自己扭曲了的人性变成了一个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

“她把翡翠镯子撸到胳肢窝处,有时候曾经想,自己年轻时也曾有过浑圆的胳膊。”每每读它,我的心里总是有些不忍,有些痛楚,有些泪痕。

然而,这还不够,到最后,还搭上了她的一双儿女,长白和长安。可怜的长安,在看到“有人看见她在街上买袜子,钱是她自己挣的,当然,是从男人的兜里来的”时,我几乎愤怒了,这是长安的错,还是七巧儿的错呢?

有时侯,真想找她去理论一番,为什么,在你那样柔美的笔端,却非要那些原本可爱的女子,走那样艰难而泥泞的道路,接受那样悲惨而痛苦的命运,而我们自己,却只能像一个完全的局外人般的品味她们艰难的人生之旅?同时却又因了她们而使人泪落如雨?

七巧其实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子,年轻的时候,她也会和街上的走贩眉来眼去,享受着生活的快乐;同时她也是一个十分善良的女子,你看她,尽管大哥把她带到火坑了,她后来再见大哥,哭闹过后,一样塞了许多贵重礼物送给大哥带回,这时她仍然有温情的;她的情人季泽被她骂走后,她不也会躲在窗户背后看着爱人仓皇而去的背影吗?那时她心中还有爱情,就是到晚年,她在某一瞬间也仍然怀念年轻时候的温柔。这样,这个人物也活了,我们也对她丝毫没有世故的眼光,她是可爱的,也是不幸的。

从表面看,曹七巧不过是遗老家庭里一种牺牲品,没落的宗法社会里微末不足道的渣滓。但命运偏偏要教渣滓当续命汤,不但要做儿女的母亲,还要做她媳妇的婆婆,——把旁人的命运交在她手里。以一个小家碧玉而高攀簪缨望族,门户的错配已经种下了悲剧的第一个原因。原来当残废公子的姨奶奶的角色,由于老太太一念之善(或一念之差),抬高了她的身份,做了正室;于是造成了她悲剧的第二个原因。在姜家的环境里,固然当姨奶奶也未必有好收场,但黄金欲不致被刺激得那么高涨,恋爱欲也就不至压得那么厉害。她的心理变态,即使有,也不至病入膏肓,扯上那么多的人替她殉葬。然而最基本的悲剧因素还不在此。她是担当不起情欲的人,情欲在她心中偏偏来得嚣张。已经把一种情欲压倒了,缠死心地来服侍病人,偏偏那情欲死灰复燃,要求它的那份权利。爱情在一个人身上不得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偿。可怕的报复!可怕的报复把她压瘪了。“儿子女儿恨毒了她”,至亲骨肉都给“她沉重的枷角劈杀了”,连她心爱的男人也跟她“仇人似的”;她的惨史写成故事时,也还得给不相干的群众义愤填胸地咒骂几句。悲剧变成了丑史,血泪变成了罪状;还有什么更悲惨的?

我好象一直也想不明白,像张爱玲这样的一直做到了文坛金字塔的顶端,一出道便注定风华绝代的一代才女,为什么总有那么多的哀愁,要寄予这人间各色女子,使她们在不太理想的环境里为自己的命运抗挣着,和自己感情世界里的另一个自我斗争着,同时又唉痛,流泪,被逼无奈,到最后混混恶恶,窒息而死?

我想起了张爱玲自己,她和胡兰成、和赖雅,仿佛都是天不隧人愿??赖雅是一个才华横溢的人,他写大量的剧本,挣取巨额的稿费,然后周游列国,等到钱花光了,再去挣,挣上了,再花?

通篇读完,也许大多读者和我一样,非但不会对七巧种种变态行径感到厌恶,而是会感到一种直彻心骨的苍凉的悲哀和同情。

张爱玲,确实是个奇女子。不但是她的经历,还奇在她的文章。愿一读再读,细细把玩,趣味无穷。

关于红日读书笔记


人是永远要学习的,永远要读书的,这样才能够更有生活的智慧,此话不假,每次阅读作品,都会新的体验和进步。我们和作者进行了一段触碰心灵的对话后,通过写作的方式来记录自己的阅读的过程。我们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红日读书笔记,本网页内容仅为您提供参考!

红日读书笔记【篇1】

《红日》读书笔记400字

读《红日》,敬先烈,奋力学习。

近日,我又读了吴强写的《红日》。《红日》是一部以解放战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主要讲了1946年冬天,蒋介石军队大规模进攻华东解放区。人民解放军沈振新军长与蒋介石王牌部队整编74师在苏北涟水城发生了激烈的交战,为保存实力,我军主动北撤。但敌军非常猖狂,又联合83师,组成20万人的部队进犯山东沂蒙山区,妄图将我军主力击溃。但我军战士士气高涨,作战顽强,在47年冬爆发的莱芜战役重创了敌74师。但在战斗中,连长石东根一时大意,中了敌人假投降的奸计,使部队受到了不必的损失,战斗结束后,他又陶醉于胜利,骄傲自满。军长沈振新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使他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积极改正。在随后的孟良崮战役中,他有勇有谋,攻进敌人的指挥所,并击毙敌师长张灵甫,全歼了74师,取得了最后的胜利。而新编的电视剧却有些牵强,加了许多情节,扭曲了原著作者的本意。所以,我认为读原著才能真正品味本书的强烈的爱国、爱人民的思想,才能真正体会先烈们为了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而前赴后继、不惧牺牲。现在,我们的学习条件越来越好,更应该加倍努力学习,对得起没能看到今天美好生活的先辈们。

《红日》读书笔记400字

暑假里我去图书馆借了一本描写解放战争的小说红日。我费劲地把整篇小说看完了,我觉得这是一部反映华东野战军为解放全中国痛歼敌军的好书。

小说主要是写:1946年华东野战军某部在孟良崗战役中,全歼蒋介石用全副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嫡系国民党王牌主力军整编74师,师长张灵甫在绝望中饮弹自尽。书中介绍了张灵甫在攻占涟水城之后,便得意忘形地要一举消灭华东野战军,还要取得山东战场的胜利。但最后还是陷入了无人接应,孤军作战的困境,以致被我军包围全歼。

在双方激烈的战斗中,我军战士不怕牺牲,英勇奋战,高喊冲上孟良崗,活捉张灵甫顽强杀敌,朝着敌人的阵地发起一轮又一轮的进攻。当地的老百姓也冒着生命危险,顶着枪林弹雨抢救伤员。真是全民皆兵,共同杀敌啊。

看完红日我觉得无数革命先辈为了建立新中国,为了下一代的幸福英勇战斗,有的甚至还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没有他们的流血牺牲,就没有我们现在美好的家园。我们要永远记住他们,时刻以他们那种崇高的思想境界为榜样,学好文化知识,建设,保卫好来之不易的大好河山。

《红日》读书笔记400字

今天,我读了《红日》这本书。这本书是由华东野战军第六纵队第十兵团政治部宣教部部长吴强爷爷写的。1947年蒋介石撕毁和平协议,对解放区发动全面进攻,华东野战军在苏北和山东解放区与国民党74师展开一场殊死搏杀,在山东根据地人民群众的支援下,终于攻下了孟良崮,消灭了74师。

1946年底国民党在各个战场上连吃败仗,途穷计拙。1947年4月,张灵甫又以所率领的74师王牌军作为核心和中坚,再一次向沂蒙山区的华东野战军大举进攻。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攻上了孟良崮高峰,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

这本书看着看着,我仿佛看到战火纷飞的年代、在血雨腥风的战争岁月里,中华大地上有多少优秀儿女为了民族的解放事业,为了国家的和平统一,不惜抛头颅,洒热血。在枪林弹雨的战场上,他们出生入死视死如归,是他们为了新中国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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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读书笔记【篇2】

读《红日》,敬先烈,奋力学习。

近日,我又读了吴强写的《红日》。《红日》是一部以解放战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主要讲了1946年冬天,蒋介石军队大规模进攻华东解放区。人民解放军沈振新军长与蒋介石王牌部队整编74师在苏北涟水城发生了激烈的交战,为保存实力,我军主动北撤。但敌军非常猖狂,又联合83师,组成20万人的部队进犯山东沂蒙山区,妄图将我军主力击溃。但我军战士士气高涨,作战顽强,在47年冬爆发的莱芜战役重创了敌74师。但在战斗中,连长石东根一时大意,中了敌人假投降的奸计,使部队受到了不必的损失,战斗结束后,他又陶醉于胜利,骄傲自满。军长沈振新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使他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积极改正。在随后的孟良崮战役中,他有勇有谋,攻进敌人的指挥所,并击毙敌师长张灵甫,全歼了74师,取得了最后的胜利。而新编的电视剧却有些牵强,加了许多情节,扭曲了原著作者的本意。所以,我认为读原著才能真正品味本书的强烈的爱国、爱人民的思想,才能真正体会先烈们为了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而前赴后继、不惧牺牲。现在,我们的学习条件越来越好,更应该加倍努力学习,对得起没能看到今天美好生活的先辈们。

暑假里我去图书馆借了一本描写解放战争的小说“红日”。我费劲地把整篇小说看完了,我觉得这是一部反映华东野战军为解放全中国痛歼敌军的好书。

在双方激烈的战斗中,我军战士不怕牺牲,英勇奋战,高喊“冲上孟良崗,活捉张灵甫”顽强杀敌,朝着敌人的阵地发起一轮又一轮的进攻。当地的老百姓也冒着生命危险,顶着枪林弹雨抢救伤员。真是全民皆兵,共同杀敌啊。

看完“红日”我觉得无数革命先辈为了建立新中国,为了下一代的幸福英勇战斗,有的甚至还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没有他们的流血牺牲,就没有我们现在美好的家园。我们要永远记住他们,时刻以他们那种崇高的思想境界为榜样,学好文化知识,建设,保卫好来之不易的大好河山。

今天,我读了《红日》这本书。这本书是由华东野战军第六纵队第十兵团政治部宣教部部长——吴强爷爷写的。1947年蒋介石撕毁和平协议,对解放区发动全面进攻,华东野战军在苏北和山东解放区与国民党74师展开一场殊死搏杀,在山东根据地人民群众的支援下,终于攻下了孟良崮,消灭了74师。

1946年底国民党在各个战场上连吃败仗,途穷计拙。1947年4月,张灵甫又以所率领的74师王牌军作为核心和中坚,再一次向沂蒙山区的华东野战军大举进攻。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攻上了孟良崮高峰,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

这本书看着看着,我仿佛看到战火纷飞的年代、在血雨腥风的战争岁月里,中华大地上有多少优秀儿女为了民族的解放事业,为了国家的和平统一,不惜抛头颅,洒热血。在枪林弹雨的战场上,他们出生入死视死如归,是他们为了新中国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

红日读书笔记【篇3】

今日我读了一篇叫《红日》的书,这一本书深深地感动了我弱小的心灵,故事的大意是:1946年冬天,国民党发动的内战处于最激烈的阶段,蒋介石军队大规模进攻华东解放区。人民解放军沈振新军与蒋军王牌部队整编74师在苏北涟水城发生了激烈的交战。为保存实力,我军主动北撤。但敌军十分猖狂,又联合83师,组成20万人的部队进犯山东沂蒙山区,妄图将我军主力击溃。但我军战士士气鼓舞、骁勇顽强,在47年冬爆发的莱芜战役中重创了74师,大败敌军,取得了最终胜利。

在那里让我看好的是立了大功的石东根。虽然在战斗中,连长石东根一时大意,中了敌人假投降的奸计,使部队受到了不必要的损失,并且战斗结束后,他又陶醉于胜利,骄傲自满。可是军长沈振新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使他认识到了自我的错误,并进取改正。在随后的孟良崮战役中,他有勇有谋,带领战士搭出人梯,登上了悬崖峭壁,捣毁了敌军指挥所,并击毙敌军师长,全歼74师,才让这真支队伍取得了胜利。

他虽然原先是一个很坏的人,可是因为本来就是心地善良的他理解了批评与教训,改邪为正,为国家立了功取得了最终的胜利。想想我自我,错了也不承认不知错就改真是惭愧!

错了是人之常情,没有什么大不了、要勇于承认、勇于改过才能在最终取得胜利。我从《红日》这本书中学到了这个看似简单的道理。

红日读书笔记【篇4】

“战争的硝烟还未散尽,被战火烧的已经残破不堪可看上去却依旧鲜艳的红旗高高地插上了孟良崮的峰顶。山下,一片欢声雷动,士兵们高举着枪杆,庆祝着战争的胜利。”

脑海中的画面最终定格在了这里,看完了《红日》,心情久久不能恢复平静,心中仿佛有一团熊熊的火焰,在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英勇而燃烧,在为那顽强拼搏,永不言弃的精神而燃烧!

《红日》是一部以解放战争为背景,堪称中国军事文学创作史上的一座重要里程碑的书籍。书中由我军军长沈振新率领的一支英雄部队串起,再现了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在涟水、莱芜、孟良崮三次战役。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孟良崮之战。在这场战役中,号称国民党十大王牌军之一、五大主力之首、虎贲御林的第七十四师几乎全军覆灭!“孟良崮上鬼神号,七十四师无处遁”。从中,我体会到了解放军们的勇敢,也感受到了共产党人舍生取义的精神。中国共产党,一个多么响亮的名字,无论在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她永远是中国人民最坚强的后盾,永远是最闪亮的那颗星星。

看我这本书,我觉得我们这一代该做次好好地反省。如今如此幸福的生活,是伟大的共产党人出生入死换来的,流了那么多血,牺牲了那么多生命,我们难道不该好好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吗?反观现在的学生们,上了大学之后,似乎只记得吃喝玩乐,完全没有高三时那种拼搏的精神。面对挫折,也少了份勇气。不是哭哭啼啼,就是选择自杀。革命先辈们那种坚强、拼搏的精神去了哪里?还有现在弥漫全国的考公务员热,多少人挤破了脑袋要往里钻。为什么?因为公务员待遇好,工作又轻松。这正好对上了现在年轻人的胃口。现在的年轻人怕吃苦,都希望过上好的日子。他们真应该好好学习学习共产党人那种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

从新中国成立到现在,我们经历了改革开放,加入世贸组织,进入信息化时代。我们有过胜利,但也同时面临着更多的挑战。作为接班人的我们,我们怎能以这样的面貌去接过前辈手上的旗帜。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努力学习,树立吃苦耐劳,顽强拼搏的精神。同学们,我们的肩膀上抗着的,是建设新中国的伟大使命,我们一定不能辜负了前辈们对我们的期望,生命不息,战斗不止!

 

红日读书笔记【篇5】

《红日》是我看过的第二本描写解放战争的小说(第一本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带着对英雄无比崇敬、对敌人无比痛恨的心情读完了此书。

掩卷沉思,一幕幕惨烈的战争场面不断地在我眼前浮现,联想我看过的两部电视剧《我的兄弟叫顺溜》和《亮剑》中的场景,战争的枪声似乎在我耳边响起。书中的战士们个个舍生忘死、英勇奋战,杨军,张华峰,秦守本和金立忠四个人是我们的英雄,在敌我双方激烈的战斗中,我军战士不怕牺牲,英勇奋战,高喊“冲上孟良崮,活捉张灵甫”顽强杀敌,朝着敌人的阵地发起一轮又一轮的进攻,他们打退了敌人的七次进攻。终于,在孟良崮战役中,战士们用汤姆枪扫射山洞,把国民党74师师长张灵甫射死了。当地的老百姓也冒着生命危险,顶着枪林弹雨抢救伤员。真是全民皆兵,共同杀敌啊。

看完《红日》,我觉得无数革命先辈为了建立新中国,在枪林弹雨的战场上,他们出生入死、视死如归,是他们为了新中国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没有他们的流血牺牲,就没有我们现在美好的家园。我们要永远记住他们,时刻以他们那种崇高的思想境界为榜样,学好科学文化知识,建设和保卫好这来之不易的大好河山,为祖国发展贡献力量。

红日读书笔记【篇6】

我寒假里读了《红日》这本书。我一看,书名是《红日》,我第一感觉这本书是关于革命的。

我看到书皮的封面上有一队扛着枪的八路军战士,就知道这本书确实是有关于革命的,书的作者是吴强。书里主要写了沈振新带领他的一支八路军队伍把XXX最大的一张王牌—整编七十四师给全部消灭的事。里面的主要人物有:沈振新、杨军、石东根、张华峰、秦守本、丁元善……我看完这本书,心里很激动,我们八路军真厉害,一个班就能打一个连的敌人。敌人真可恶,自己也是中国人,还打中国人,还说我们八路军是土匪,让乡亲们不要相信八路军,去相信他们的军队,真可恶!

但我们的军队,不跟他们争,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让乡亲们支持我们、帮助我们。的军队一看乡亲们不相信他们,在逃跑的时候,不仅打伤乡亲们,而且还抢乡亲们的衣服穿,伪装成乡亲们想蒙混过关,但最后还是被我们给抓住了。

我最佩服里面的军长沈振新,他说的那句:“我们要你们把喝下去的血,连你们自己的血,从肚子里全都吐出来。”让我很佩服,表现了他对战胜敌人的坚定信念。这本书告诉我们:让信念的力量托起明天的太阳,让思想的烛光点亮我们的灵魂。

红日读书笔记【篇7】

它展现了一幅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描绘了一首气壮山河的生命赞歌,以艺术的形式再现了中国革命史上的经典战役,它是中国军事文学创作重要里程碑。没错,他就是《红日》,《红日》这篇文章曾经入选小学语文教材。

这本书的书面非常的鲜艳和大气,《红日》由吴强所写著名的红色经典小说,主要内容是在解放战争时期,华东解放军在山东全歼国民党王牌74师,主要战役包括孟良崮战役和莱芜战役,主要人物有军长沈振新和政委丁元善,描绘了残酷的战争场面和可歌可泣的英雄故事。它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朴实的人民群众,英雄的慷慨激昂。解放军在克服各种各样的困难下,与国民党军队进行生死搏斗,最终战胜了凶残的国民党王牌74师。有很多很多的英雄,用他们的鲜血和生命,换来了战争的胜利,换来了中华民族的胜利!他们每个人都是中华民族的骄傲和自豪!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致敬!我们不能忘记那些为中华民族解放做出牺牲和献出生命的英雄!

现在,我们的祖国变得越来越强大,越来越富裕,虽然我们没有经历那段历史,但是,我们不能忘记那段战争时代。

生活中,在做任何事情时,要多想想,仔细想想,把每件事情做对,做好。

红日读书笔记【篇8】

我对军事题材很感兴趣,前些日子看的《红日》深深地吸引了我,对书中内容的赞誉之情无以言表,我既被故事情节所吸引,更被书中所表达的主题思想所折服,从中我悟出许多值得今日我们学习的东西。

一是人要有梦想目标。书中我军战士胸怀打败蒋介石、解放全中国,建立新中国,当家作主,过上幸福生活的完美梦想和目标,不怕牺牲,不计较个人的得失,朝着梦想的方向前进。今日的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确立好自我的梦想目标,不能脚踏西瓜皮,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而是要认真规划好自我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并为实现目标而努力。

二是人要有狭路相逢勇者胜的精神。书中处处闪烁着革命英雄主义思想,在敌我力量比较极为悬殊的情景下,以军长沈振新和营长石东根为代表的我军战士正是靠不怕流血牺牲、大无畏的革命精神克服了重重困难,取得了最终的胜利。今日,我们在工作中不可能没有点滴困难,在困难面前我们不该退宿,要拿出书中军人的勇气和胆识战胜困难,坚信没有战胜不了的困难,办法总比困难多。

三是要讲大局听指挥。书中军长沈振新和营长石冬根为报涟水失败的耻辱拒不执行上级要求快速撤离临沂城的决定,和敌人展开激战,一方面造成很多牺牲,另一方面延误了部队转移的时机差点造成全军覆没。类似的情景还有多起......今日,我们做工作都要按上级的要求、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办理,树立大局意识,安全意识,要一切行动听指挥,否则,团体就形同散沙,失去战斗力,甚至会酿成苦果。

四是要讲团结合作。书中军队装备精良,训练有素,许多高级将领出身黄埔军校,但派系林立,互相猜疑,勾心斗角,如果说蒋介石的军队是被我军打败的倒不如说是被他们内部自我打败的。的军队是清一色的美式装备,而我们仅有小米加步枪,但我们身后有几百万人民群众的支持,民心所向的军队最终必定是胜利的军队。今日,我们大家能在一齐工作、学习本身是一种缘分,但这之间不可能没有摩擦和矛盾,关键是我们要做到心中无私,讲究合作,善于化解矛盾,坚信团结出力量,合作出智慧,才能使我们央行的事业更好完美。

红日读书笔记【篇9】

我曾是个军人,因此对军事题材的电视很感兴趣,前些日子电视剧《红日》深深地吸引了我,可妻子非要看哭哭啼啼的韩剧,我好男不和女斗,从单位图书室借来小说《红日》看起来,看过之后,我对《红日》的赞誉之情无以言表,我既被故事情节所吸引,更被书中所表达的主题思想所折服,从中我悟出许多值得这天我们学习的东西。

一是人要有理想目标。书中我军战士胸怀打败蒋介石、解放全中国,建立新中国,当家作主,过上幸福生活的完美理想和目标,不怕牺牲,不计较个人的得失,朝着理想的方向前进。这天的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确立好自己的理想目标,不能脚踏西瓜皮,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而是要认真规划好自己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并为实现目标而发奋。

二是人要有"狭路相逢勇者胜"的精神。书中处处闪烁着革命英雄主义思想,在敌我力量比较极为悬殊的状况下,以军长沈振新和营长石东根为代表的我军战士正是靠不怕流血牺牲、大无畏的革命精神克服了重重困难,取得了最终的胜利。这天,我们在工作中不可能没有点滴困难,在困难面前我们不该退宿,要拿出书中军人的勇气和胆识战胜困难,坚信没有战胜不了的困难,办法总比困难多。

三是要讲大局听指挥。书中军长沈振新和营长石冬根为报涟水失败的耻辱拒不执行上级要求快速撤离临沂城的决定,和敌人展开激战,一方面造成超多牺牲,另一方面延误了部队转移的时机差点造成全军覆没。类似的状况还有多起。这天,我们做工作都要按上级的要求、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办理,树立大局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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