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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长恨歌有感

发布时间: 2023.04.03

读长恨歌有感。

以下内容是我们为您准备《读长恨歌有感》,在阅读作者的作品后,我们一定能从中感悟到什么。 读后感是对书籍中思想感悟的归纳和总结,您看了作品后有哪些知识想要分享呢?希望您分享本页内容与您朋友!

读长恨歌有感(篇1)

《长恨歌》讲述了一个上海女人王琦瑶四十年的爱恨情仇。白居易《长恨歌》中有诗句——“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王安忆谱写的也是一曲无尽哀婉的长恨歌。

王安忆自己就说过:“在那里,我写了一个女人的命运,但事实上这个女人不过是城市的代言人,我要写的其实是一个城市的故事。”的确,《长恨歌》以王琦瑶的视角,展现了上海四十年的风云剧变。王琦瑶是“上海弄堂的女儿”,她身上有浓厚的上海市井气息。她美丽优雅,精致时尚,但却似乎没有生活目标,得过且过。前前后后和几个男人都有情感纠葛。她何尝不是千千万万上海女人的代表,在那国家动乱的时刻,满腹爱恨情仇。

文章中有一处的描写令我记忆深刻,是说到处都有王琦瑶,读书的王琦瑶、伤感的王琦瑶……这也正是印证了王安忆所采用的以小见大的写法。集中刻画、极力表现王琦瑶的形象,来展现上海市井众生相。

我不能理解王琦瑶“嫉妒”女儿薇薇的年轻,薇薇嫉妒母亲的美貌时尚。母女二人本该和睦友好相亲相爱的,怎会沦到如此地步。或许是王琦瑶是一个普通的上海女人,但又注定不是一个平凡慈爱的母亲。

都说王安忆的作品颇像张爱玲。张爱玲笔下的老上海,老上海中的女人,字里行间都有一种彻骨的荒凉。而王安忆在这部《长恨歌》里的语言却像要把现实血淋淋地解剖在你面前,有种异常的冷静,还伴着哀伤,不时让人在感叹无奈的同时还有种恐惧感。王琦瑶最后死在一个窃贼手里,结局总觉得有点突然,更准确地说,是有点仓促。而这又照应了小说开头王琦瑶在片场看到的一幕死去女人的情景。看来王琦瑶的悲惨命运是注定了的,她摆脱不了长恨唏嘘。

读长恨歌有感(篇2)

这也许就是上海旧时代的缩影。要了解真正的旧上海就不能忽略上海的弄堂,更不能忽略居住在上海弄堂里的那群人。《长恨歌》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多愁善感的上海,一个娇小惆怅的上海,一个神秘朦胧却不乏生命与希望的上海。

秋去春来花开花落,一代人的调零换来了下一季的萌芽,上海充斥着无穷无尽的轮回。送走上一辈的遗憾似乎又引来了新生代的烦恼。这或许就是我们旧时的上海就像那些泛黄照片中述的景物那样。感到即将踱到尽头,却永远都见不着边际的弄堂;感到即将永远挣脱铁笼,却永远飞不出那狭窄的弄堂天空的鸽子;感到是已经看破却一辈子,也参悟不透的尘世;感到是近在咫尺却,永远拽不到手心的梦中情人;或许还有那缕看似已经摒弃,却永远摆脱不了的令人心碎的悲愁。

那时的上海融凝着婉约朴素与内敛的极致。是的朴素的极致成就了骨里的艳丽。朦胧之间我似乎又见到了那屋顶上的碎瓦;仿佛那象征着闺阁的心的鸽子的双翅,又浸润在西下残阳的光辉中扑腾扑腾飞得高高的;好像那虚掩着的大门后面,又溢出了那令人心醉的菜香,那份暖得直让人发腻的温情。花窗帘的窗似乎又透出了那一丝丝的幽情。她似乎藏住了一切但其实什么都没有藏住。因为她是玻璃做的。就算积了太多的灰,后面挂上再多的窗帘,我们还是能感到那窗后的气息。有这么些惆怅有这么些沧桑,似乎还流淌出一滴滴罗曼蒂克似的暧昧。

这一切的一切都太像这窗后居室内住着的女主人了。她们的心不也就像这弄堂,这鸽群这玻璃窗吗剔透玲珑内敛羞涩,但却天生多情。小小的窗透过它却能看到一整个世界。上海弄堂里的女人们,虽然居住在这狭小的地方,却有卓越的见识。她们懂得如何待人处世,明白世间人情世故心存怜悯敏感多情。王琦瑶或许就是这玲珑剔透多愁善感的浓缩。她的爱随兴而起随风而逝,但每一次都是那么的真实确切那么的刻骨铭心。

爱这是人世间最朴素最简单,但也同时人世间最绚烂最复杂的情感。

读长恨歌有感(篇3)

很喜欢这本书的写作手法,字里行间有些张爱玲的风情。有人说《长恨歌》长的是孤独,恨的是命运,“长恨二字,令人深思。王琦瑶作为这本书的主人公,在那大时代的背景下,反射的是那千千万万个王琦瑶的人生和命运。在时代的大潮流中,个人的悲欢实在渺小的可怜,个人的力量也实在微弱的可叹。上海是一个集万千风情于一身的城市,在这样的一个艳丽之都,人与人之间的联系,都因了这繁华。王琦瑶是这繁华中的一瞥,穿透时间的缝隙,让人过目不忘的。故事的开头是如此美好,年华正盛,一切都是生机勃勃的样子,满怀期待。因为有了这样的盼头,所以不甘于按部就班的人生,冲破了既有的生活圈子,却又不想被命运的牢笼困住。千千万万个王琦瑶,千千万万的故事,写尽的是时代女性的长恨歌,绵绵无绝期。

整篇文章写法很细腻动情,只是看到最后一部分,觉得有种突兀之感。王琦瑶是个精明的女人,一直以来对老克拉的爱是躲闪的,她明白自己与老克拉的差距,但故事发展到后面,王琦瑶甚至于愿意把珍藏多年的金条作为交换,只为了留得老克拉一段时间的陪伴。在最后,长脚在众人散去后,夜里闯进王琦瑶的房间找金条,最终将王琦瑶活活掐死,让人着实有些匪夷所思,总觉得这结局少了点什么

读长恨歌有感(篇4)

翻完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有种自我跟着书中的女主人公王琦瑶活了一辈子的感觉,如果不是学校里操场上嘈杂的声音告诉我,这是在现实里、在我自我的生活里,我也许真的会以为自我被长脚掐死在黑夜里。就这样,又翻开了《长恨歌》……

那时王琦瑶才十几岁,还是女高的学生,单纯、善良、美丽,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到电影棚里试镜进而结识摄影师彭先生,彭先生给王琦瑶拍的照片沪上淑媛让王在上海的小圈子里火了一把。他对王琦瑶的好感与日俱增,提议她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王琦瑶成功当选三小姐,彭先生怎样都没想到,正是这“三小姐”的称号,让她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王琦瑶被李主任包养了,在爱丽丝,王琦瑶是拿自我的全身心爱他,只要能见上他一面,能陪陪她,就能让她像孩子一样兴奋。他给了她一个西班牙雕花盒子,里面装着金条,也许一切早有预兆。李主任死了,他死后,她的生活就像身体失去了骨头,只剩下血肉,酥酥软软的。在这期间,程先生一向在寻找等待王琦瑶……

王琦瑶跟随外婆到苏州老家散心,乡间的山水是一副良好的滋补药,她渐渐对生活有了信心。王琦瑶于苏州,就像一朵盛开的牡丹一不细心来到了油菜花园,是朴素中的亮点。老家的阿二是一个单纯的读书人,他爱她,她爱怜他,他为了她到上海打拼,她想,到了她该会上海的时候了。毕竟,她是属于大上海的女人。从此,他在她的生命里再也没有了痕迹。阿二是王琦瑶生命中一个匆匆的过客,相遇的一瞬间,给她送去了一缕阳光,带来了温暖。阿二,是她生命中的插曲,走过后,便只能是错过。

回到上海,王琦瑶在平安里胡同开了诊所,结识了严师母和毛毛娘舅。在不停地聚会、吃饭、聊天中,王琦瑶爱上了康明逊也就是毛毛娘舅,他们发生了关系,王琦瑶怀孕了。迫于家庭压力,他离开了她,她本想打掉孩子,但在去医院的路上,她把孩子留了下来。似乎是个自我留下一件财产似的,康明逊走了,她就什么都没有了,唯一剩下的,就是这孩子。

那几年的上海,经济萧条,排队买米时,她偶遇了程先生,记忆虽被时光风化,但还留下斑驳的残角;面庞虽被时间冲刷,却还依旧有那年的风韵。他们相视一笑,为了她,程先生一向未娶。此后的每一天,程先生都来王琦瑶家里精打细算些柴米油盐的小事情,宛然一对恩爱的夫妻。只是程先生从没有在她家留宿过,照顾好她睡觉之后即使再晚也要会自我的家。谁不想就这样一向简简单单下去,就这样,守着一份小幸福,度过余下的几十年。可是,孩子的满月酒上,康明逊被邀请来了,程先生看出了端倪,应对自我心爱的女人,他没有办法这样骗自我继续下去,他选择了离开……

孩子薇薇逐渐长大,薇薇没有王琦瑶的姿色、气质,是没有打磨过的毛糙的玉石。女儿的成长并没有让王琦瑶简便下来,反而更多了些麻烦。她要打扮、要时尚,却又不听信王琦瑶的指点,对母亲,是带着些嫉妒的。女儿的朋友张永红倒是天生懂得时尚的精髓,且和王琦瑶是一致的。薇薇嫁人出国后,张永红倒经常来陪她。

这时的王琦瑶已经50多岁了,虽然打扮的大方得体、显得你年轻,但年龄毕竟是经历过年龄的人,身体上怎样会不带有年龄的痕迹呢!她结识了20多岁的老克蜡。在感情来临时,她逃避,她不敢承认。克服了种种心理障碍之后,爱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她应对的竟是老克蜡的抛弃,理由是她不再年轻了。她试过挽留,也注定只能是徒劳。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得知王琦瑶有金条,行窃不成,把她掐死在黑夜里。生命条令的最终一瞬间,她想到40年前在片场看到的情景,仿佛是此刻的自我……

王琦瑶死了,她的死是个杯具,她的40年生,也是个杯具。我常常想,如果王琦瑶没有到片场试戏、如果她没有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如果他没有认识李主任……是不是后面的一切杯具都不会发生了呢他会和程先生相爱、恋爱、结婚,然后过着一个平凡女人的生活。可是没有这么多“如果”,王琦瑶还是王琦瑶,杯具就是杯具。书中王琦瑶曾想:她这辈子,要说做夫妻,也就是和李主任了,虽然不是光明正大,倒也是实打实的。她的一辈子,身边停留过很多男人,却没有一个是陪她走到最终的。她不断地爱,得到的确实不断地伤害,当一个个人都离她远去,剩下遍体鳞伤的自我,在孤独中死去。

看完了《长恨歌》,我也像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令我感慨的不仅仅是主人公王琦瑶的一生,还有王安忆对王琦瑶各个阶段生活状态、心里的描述,以及同时代周围人的描述,无论是王琦瑶的哪个年代,还是那个年代的人,王安忆都将人物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让人有如临其境之感。能够说,这本书是一个女人荡荡起伏的一生,也是上海那个年代生活的逼真记录。

《长恨歌》,一个写进女人心坎里的小说,一个微小女人的情感生命,一个时代的记忆变迁。

读长恨歌有感(篇5)

王琦瑶凭借选美一举成名,而往后的生命轨迹也就由此确定,可以说,选美是个转折点,没有这个转折点,以后的事情都不会发生。这是一连串因果反应链的第一节,也是决定性的一节。这样的转折点,在每一个人的一生当中都存在。也许某一个选择就决定了将来要走怎样的路,遇到怎样的人,发生怎样的事。其实,之后的遇见都事偶然,无论对方是谁,彼此发生怎样的纠缠都只是在转折点之后,走上另一条路之后必然发生的事情当中的一个偶然。彼此都是偶然,他是你的偶然,你也是她的偶然。偶然碰在一起,都与之前某一个决定性的选择有关。

虽然王安忆不是要讲偶然,但这偶然也是生活中的道理。

当王琦瑶明白很多生活的道理之时已是春光不再之时。然而有些非比寻常经历的人都具有一些常人不及的智慧,她就是凭这智慧在已经不再青春的年纪里青春了一两把。只是后来的青春似乎更深沉、更沉重。

红颜薄命,虽然王琦瑶死时已经红颜不再,说薄命也有牵强,但只因她死的太突然,太觉有普遍性所以还是要用了这个词来形容。

有谁知道当时有多少个王琦瑶,又有多少个人如王琦瑶一样死去呢。

王琦瑶就是一颗投入湖心的石子,开始的时候,人们为那旖旎的涟漪欢呼呐喊,待到风平波息时,所有人转身离去,她则石落水底。

王安回忆讲的是故事,能从故事里看到什么,只有看了才知道。

读长恨歌有感(篇6)

青灰色的弄堂,几缕袅袅的炊烟,一簇攀出墙外的夹竹桃,和偶尔停在青瓦上的白鸽子……在王安忆笔下缓缓地铺成一幅画,这是上海四十年的风情,浓郁却夹杂着小市民的辛酸,散发着樟脑丸的味道。可是她笔锋一转,是十里洋场的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纸醉金迷的生活。王琦瑶在这儿长大,度过她沉浮变幻的一生。

其实我是很怜悯王琦瑶的,四十年前的她还是涉世未深的小女孩,她的世界只有从弄堂顶上的天空这么大,只能望见飞鸟飞过的痕迹。她总是习惯以高于同龄人的眼光打量这上海,决心过上另一种生活,其实她还是一个懵懂的少女,对于这个世界而言。面对突如其来的名利,她只能故作纯熟地应对自如。周旋于名利场,她失去了与她无话不谈的密友,失去了深爱她的男人。感情丰富的她一次次被伤害,最终死于非命。有时候我想,如果当初王琦瑶没有参加那次电影的选角,没有被突如其来的名利扰乱她原本安宁的生活,也许她的一生不需要像柳絮般随风摇摆,会在弄堂里洗衣,做饭,安度余生。这是一个好的结局吗?

可是四十年前的上海,处于变迁之际,日新月异的生活触动着每一个人。有千千万万的王琦瑶,渴望一夜成名,向往奢华的名利场。王琦瑶本来是幸运的,却也是不幸的。

读长恨歌有感(篇7)

这恨是老电影一样的旧,是有质感的,能顺藤摸瓜的恨;王安忆用一支绚烂的笔,把一个女子四十年的故事写成一首长恨的歌。这歌,也是偃息了霓虹的夜上海,淡淡的,水岔开似的流。这是一个大手笔,而王安忆倾力塑造的都是些些小小的人物,要用一个个点标记出上海这张斑斓图纸的布局美,着实是不易的,而王安忆简便的做到了,甚至,有点玩味的味道了。她在淋漓尽致的给“王琦瑶”冰清玉骨的同时,把一座孤独的城,一段熨去颜色的历史,浓缩的不露声色,却荡气回肠。

剖析王安忆的笔法,我臆想她该是水样的女子,明眸启齿间,便觉流萤回雪,这样的女子,在她笔下的方块字,是带着江南的香味的,读起来,异常有韵律。她善用排比,也喜欢长短句的结合,所以,每每读的不是诗,但总有诗的淡淡气息。白白的一句话,在她的精心修饰下,就成了潺潺一流水,渺渺一束烟,郁郁一朵花,丝丝一树柳,可读性极强。她像瓷器家,在窑洞里烧自我的青花瓷,摸上去,如同押韵的月光,干净,直抵你心,优美,拂动一切的芳草连天,几乎,能够入梦了。

《长恨歌》是王安忆烧制的艺术,提名为浅浅的印象美。说它浅浅,那是因为它的文字轻盈,不是浓稠的云劈头盖脸的拥着你,仿佛是披在你鼻翼的一层氧气;说它具有印象美,是王安忆下笔从不写尽万物,她只聪明的揭示你一点点,剩下的,就需读者的想象,她把一个山坡的鲜花剪下一个残缺的角,送给你,待你自我体会个中的情意。当然,我从中读出了迤逦的味道,左右逢源的文字,顺畅的把故事娓娓道来,写了山,写了水,写了上海,写了上海的变迁。

王琦瑶这类女子,总是叫人怜惜的。她娴静温柔,知书达理,凡是总留有余地,仿佛,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是花瓶一样的,是叫人捧在手心里的月牙泉,是写在纸上的无悔的诗,她有她花开一样的美丽,也有她花落一样的安静。我感觉,她是生错了年代的千年前的那一叹,她本该有她的金风玉露,她有她的未来向她招摇,可是不,她生在了沪上,偏逢在时代的分水岭,那么阴暗的关系网硬生生地把她捆着,那么多诱人的华丽的把她熏着,将她推入了畸形的地步,乃至之后,她已不再是多少年前,仿佛看透了一切的那个王琦瑶了。

读长恨歌有感(篇8)

午后,闲来无事,冲上一杯我喜欢的卡布奇诺,斜靠在床上,翻开王安忆作品《长恨歌》,享受这静静的纯美时光。

《长恨歌》是一部慢节奏的作品,它仿若江南的雨,期期艾艾、缠缠绵绵;又像是精致细腻的工笔画,一笔一画都马虎不得;还是上海人家的大小姐,一点点情调韵致都需要细细品味。

在这部作品里,无论是有生命的抑或是无生命的物体,都有着丰富的情感和多变的情绪,如一座桥、一个胡同、一支香烟、一件旗袍、一棵草、一朵花、一只鸟……它们在不同的场合里表现出追忆、沉思、寂寞、虚浮、迷惘等不同的情绪。作者用这些意向烘托出人物的颓丧与无奈,追求与憧憬,卑微与孤傲,隐忍与坚持……人与物同步,人与物又进行对比,画面饱满,情绪浓烈,让读者如置身其中。

王琦瑶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她长得十分漂亮,家庭出身却不太好,但她和大多数美丽的女子一样心高气傲、不甘现状。她心里清楚,美丽便是她的资本。于是,从片场拍戏到登上摩登杂志的封面,再到入选上海小姐。她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女学生成为大上海的一颗耀眼新星。鲜花、掌声、派对、灯光、吹捧,这些虚华的东西毫不吝啬的朝王琦瑶扑面而来。她出尽了风头,受到万众瞩目,虚荣心得到了充分的满足。但这些都还不够,美丽的女孩身边怎能缺少风度翩翩、有权有钱的男士?李主任的出现可谓恰逢其时,于是她心甘情愿、顺理成章地成为了他的姨太太。从此,这朵名副其实的交际花被困在了爱丽丝公寓,表面无限荣光,背地里却凄凉哀婉,而她的荣耀也走上了谢幕的道路。李主任飞机失事后,她又和多名男人产生过情感纠缠,甚至还生下私生女薇薇。最后,王琦瑶声名扫地,死于他杀,结局非常悲惨。王琦瑶的一生将“月满则亏,水满则溢”的道理演绎得淋漓尽致。在《长恨歌》里,有上海弄堂里消散不尽的流言蜚语和虚张声势的爱情;有豪华公寓里凄迷幽怨的等待和缭绕不尽的寂寞烟圈;有上海歌厅里永不停歇的靡靡之音和散发着荷尔蒙气息的浑浊空气;有盘旋在弄堂上空长长的落寞的鸽哨和望向天空无奈而哀怨的目光;有骨子里的清新明澈和被世俗所逼不得已的同流合污……

轻啜一口咖啡,我倏然看见一缕光从帘隙挤进来,轻轻曼曼的从地板爬到床上,仿佛时光在静静地流淌。我在这时光的缝隙里感受文字带给我的欢乐和忧伤,宁静和喧嚣。在时光的流里,我仿佛看到王琦瑶在等待李主任的煎熬中日渐枯萎。她爱他,却留不住他,她只能等,痴痴怨怨地等,漫无目的地等,暗无天日地等。等待让她消瘦,让她一次次失去信心,让她从高傲的峰顶滑向微贱的深渊。她明知和李主任的爱情是见不得光的,却心甘情愿做着他笼子里的金丝雀,虚荣心迫使她无力遁逃。一座城,一旦跨进去,抽身便很难。她虚无缥缈地等待注定她和李主任的爱情只能以悲剧告终。即便李主任的飞机不失事,他也不能给她一个圆满的家。她和他的爱情终究不过是一场游戏一场梦。

命运仿似一个顽劣的孩童,常常捉弄人。缘起缘灭,在她最绝望无助、最落魄的时候,那个始终将她从心里割舍不下的程先生出现了。他义无反顾、毫无私欲地照顾她和她的孩子。但始终,他没有在她那里过夜。不得不说,程先生是真君子,是王琦瑶唯一值得托付终生的男人。可是,王琦瑶终究是不爱他,如果他留下来,她不会拒绝,我想,王琦瑶也这样想。但他要的,不是施舍的爱情,他心里始终清楚,她对他,只是友情,抑或亲情……他爱她,爱的太纯粹,所以他只能不告而别。

细细算来,程先生、李主任、阿二、老克腊、萨沙、康明逊,这些在王琦瑶生命中出现过的男子,不论是真心真意,还是虚情假意,最终都一个个离她而去,而她自己也被窃贼长脚所杀。真可谓一曲终了,繁花散尽,伊人已逝,只余一声空叹。王思瑶的一生确实是一场虚华的大梦。

时间验证了人心,见证了人性,洗尽了铅华,淹没了荣辱。它让人懂得,再夺目的荣耀也不过是过眼云烟,再钻心的伤口也有愈合的一天。爱的甜蜜,恨的痛苦,聚的喜悦,离的悲伤……一切的一切都融在了时间的流里,都成了远去的风景,都成了曾经做过的一场梦。(刘秀丽)

读长恨歌有感(篇9)

这恨是老电影一样的旧,是有质感的,能顺藤摸瓜的恨;王安忆用一支绚烂的笔,把一个女子四十年的故事写成一首长恨的歌。这歌,也是偃息了霓虹的夜上海,淡淡的,水岔开似的流。这是一个大手笔,而王安忆倾力塑造的都是些些小小的人物,要用一个个点标记出上海这张斑斓图纸的布局美,着实是不易的,而王安忆轻松的做到了,甚至,有点玩味的味道了。她在淋漓尽致的给“王琦瑶”冰清玉骨的同时,把一座孤独的城,一段熨去颜色的历史,浓缩的不露声色,却荡气回肠。

剖析王安忆的笔法,我臆想她该是水样的女子,明眸启齿间,便觉流萤回雪,这样的女子,在她笔下的方块字,是带着江南的香味的,读起来,特别有韵律。她善用排比,也喜欢长短句的结合,因此,每每读的不是诗,但总有诗的淡淡气息。白白的一句话,在她的精心修饰下,就成了潺潺一流水,渺渺一束烟,郁郁一朵花,丝丝一树柳,可读性极强。她像瓷器家,在窑洞里烧自己的青花瓷,摸上去,如同押韵的月光,干净,直抵你心,优美,拂动一切的芳草连天,几乎,可以入梦了。

《长恨歌》是王安忆烧制的艺术,提名为浅浅的印象美。说它浅浅,那是因为它的文字轻盈,不是浓稠的云劈头盖脸的拥着你,仿佛是披在你鼻翼的一层氧气;说它具有印象美,是王安忆下笔从不写尽万物,她只聪明的揭示你一点点,剩下的,就需读者的想象,她把一个山坡的鲜花剪下一个残缺的角,送给你,待你自己体会个中的情意。当然,我从中读出了迤逦的味道,左右逢源的文字,顺畅的把故事娓娓道来,写了山,写了水,写了上海,写了上海的变迁。

王琦瑶这类女子,总是叫人怜惜的。她娴静温柔,知书达理,凡是总留有余地,仿佛,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是花瓶一样的,是叫人捧在手心里的月牙泉,是写在纸上的无悔的诗,她有她花开一样的美丽,也有她花落一样的安静。我感觉,她是生错了年代的千年前的那一叹,她本该有她的金风玉露,她有她的未来向她招摇,可是不,她生在了沪上,偏逢在时代的分水岭,那么阴暗的关系网硬生生地把她捆着,那么多诱人的华丽的把她熏着,将她推入了畸形的地步,乃至后来,她已不再是多少年前,仿佛看透了一切的那个王琦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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