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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方案

发布时间: 2023.04.13

调解方案8篇。

以下是我们为您准备的调解方案。计划比目标更重要,计划不完善,就等于目标失败,根据公司领导最新下达的任务安排。我们需要制定相关方案去实施,如果想让工作变得更加规范化,需要通过方案的指导。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调解方案 篇1

目前,在银行存款准备金率不断上调、贷款规模被控制的背景之下,我国出现严重的信贷紧缩,楼市调控政策未见松动,导致民间资金缺乏投资渠道,同时,中

风险提示:诉讼(打官司)过程具有高度法律风险,专业性极强,当事人依据本文不足以确保达到其胜诉的目的。本律师对仅仅依据本文而未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诉讼而出现的法律风险再次予以明确告知,风险自负!

一民间借贷的法律定义

第一条民间借贷与金融借贷

指南: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下列纠纷,应当作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受理。

自然人与银行或其他具有放贷资质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之间发生的借贷纠纷不属于民间借贷,属于金融借贷纠纷。

第二条民间借贷与其他法律关系的差别

指南:当事人之间对因买卖、承揽、股权转让等其他法律关系产生的债务,经结算后,债务人以书面借据形式对债务予以确认,债权人据此提起诉讼,而债务人或担保人对基础法律关系的效力和履行事实提出抗辩并有证据证明纠纷确因其他法律关系引起的,原则上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但借据仍可以作为基础合同履行的重要证据。

调解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切实增强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区司法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为主线,全面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制度建设,提高调解员队伍素质,规范调解工作程序,使广大人民调解员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常用法律、法规解答、调处一般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提高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能力,提高人民调解的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发展。

二、培训对象

全区镇(街道)、村(社区)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专职调解员及老娘舅调解员。

三、培训内容

1、调解技巧及《人民调解卷宗》的制作;

2、基层调解工作常见矛盾纠纷化解实务。

四、培训方式

以镇(街道)为单位,根据培训需求划分区域进行培训,每个区域半天,培训地点为镇(街道)会议室,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请各镇(街道)司法所认真总结本辖区内易发矛盾纠纷的类型,根据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上报授课需求。区司法局将根据各镇(街道)的授课需求,与区法院联系安排相应的法官进行授课。

调解方案 篇3

本文讲述的案例是因为合同买卖造成的纠纷,某公司对其所有的棉花下脚料等工业废料进行竞拍,兴化某公司参加竞拍,在竞拍中误将原打算输入的“6510元”录入为“65010元”,以高于市场价近10倍的价格赢得招标。

在竞拍的过程中,双方之间发生了歧义,竞拍结束后,兴化某公司于当天立刻联系某公司,请求对其操作失误进行修改,但某公司却发出相应的买卖合同协议书一份,要求兴化某公司按照65010元的竞标价购买相应货物约3吨。后经双方多次协商,未达成一致。12月1日,兴化某公司诉至法院,以显失公平与重大误解为由,要求撤销竞拍行为。

这桩案例纠纷比较小,也是比较容易化解的。后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兴化某公司以每吨8000元的价格向某公司购棉花下脚料3吨。

调解可以说是最好的解决纠纷的办法,但也要分情况来看。合同的订立及内容设定符合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是合同有效的重要条件之一。否则,当事人一方有权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撤销合同。本案中,“6510”和“65010”一“0”之差,产生了高于市场价近10倍的“天价下脚料”,此显非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其依法以显失公平和重大误解为由,要求撤销竞拍行为自在情理之中。本案以调解方式化解也为“天价下脚料”纠纷的解决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民间借贷买卖合同]

调解方案 篇4

根据20XX年福清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要切实抓好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着力培养人民调解员科学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使人民调解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增强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能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作用,现制定玉屏街道20XX年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需要,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的工作思路,逐步实现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二、工作目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的目标:努力使全街道调解人员能够明确新形势人民调解工作改革的任务和要求,熟悉和掌握人民调解的基本程序和方法,规范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并普遍掌握和解答一般民间纠纷常用的法律、政策知识;能够较熟悉地运用法律知识调解疑难、复杂的民间纠纷,能够力争形成一支依法调解能力较强的基层调解员队伍。

三、培训对象

玉屏街道专职调解员、社区(村)调委会首席人民调解员。

四、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五、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学习《人民调解法》、《侵权责任法》。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当前,社会正处于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同时带来诸多问题,矛盾纠纷涉及多域性、多方面、多层次,呈现出复杂性、多样性和群体性特点,需要广大人民调解员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

2、学习《人民调解法》和《侵权责任法》,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水平。

3、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保证调解员的道德素质;加强与人民调解有关的文化知识学习,提高调解员的文化素质;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经验的总结和交流,进一步提高调解员的工作能力。

调解方案 篇5

原告贾某某,男,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xx市xx区某某村某号。TEL:

被告刘某某,,男,xx月日出生,汉族,市民,住xx市经济开发区某某社区。TEL:

被告李某某,女,xx月日出生,汉族,市民,住址同上,二被告系夫妻关系。TEL:

诉讼请求

一、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二被告偿还借款108000元及利息(自xxx年11月10日起计算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现计算至xxx年5月9日,利息为元)。

二.一切涉诉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xxx年2月6日,被告因急用钱向我借款150000元整,口头约定利息为月息2分,截止xxx年10月25日,被告将利息全部结清,并又偿还了2元本金,并重新为我书写保证书一份,该保证书载明:借款本金128000元,xxx年11月10日前全部还清。后经我多次向被告催要,被告分两次共偿还本金20000元。之后,被告一直以无款为由不再偿还。为此,特诉至贵院,望依法支持我的诉讼请求。

xx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贾某某xxx年5月23日

调解方案 篇6

为了避免借贷双方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纠纷,保护债权人的经济利益,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借贷要合法

合法的借贷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赌博、诈骗、xxx、吸毒等非法活动,仍予以出借的,法律将不予保护,出借人不仅不能通过法律手段要回借款,可能还会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因此,在借贷前需要了解借款人的用途并在书面协议中列明。同时,借贷双方需要自愿协商同意,若一方欺诈、挟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与对方签订借贷合同,则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出借人只能收回本金。

2、保留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在借贷时不仅要签订书面协议,同时保留一份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同借款合同一并保存。在现实中,大量存在部分出借人虽有借条,但是没有当事人身份证号码或者有身份证号码,但是没有身份证复印件,这样出现纠纷时,无法及时提起诉讼。保留对方身份证复印件可以准确知道对方身份信息并向法院提供,有利于及时采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利。

借款人已婚的,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配偶的身份信息、结婚证复印件等。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保留对方配偶信息可以避免无法查询借款人配偶信息或者婚姻状况,无法及时将借款人配偶作为共同被告而将财产转移。

调解方案 篇7

第三条借据约定了还款日期

指南:借条或欠条上双方当事人约定了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约定日期开始计算两年,诉讼时效期间内发生中断或中止情形的除外。

出借人在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起诉的,其主张的债权受法律支持。出借人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起诉的,法院应当立案,但借款人由此取得时效抗辩的权利,得以对抗出借人行使债权,出借人最终有可能无法实现债权。

第四条借据未约定还款日期

指南:出借人依据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提起诉讼,从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出借人依据未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提起诉讼,从出具欠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但名为欠条,实为借条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第五条超过诉讼时效的补救措施

指南:出借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发出催收通知,借款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盖章的,应视为对原债权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应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如何延长诉讼时效

指南:借款人在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诉讼时效从新计算两年。

第七条借款人如何主张诉讼时效

指南: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第八条分期履行的债务该如何计算时效

指南:借款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民间借贷案件的管辖法院

第九条一般管辖

指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合同纠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

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第十条特殊的一般管辖

指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法复[1993]10号),出借人住所地为合同义务履行地,但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另有约定的除外。

出借人住所地作为合同履行地,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协议管辖

指南:借贷双方在不违反民事诉讼法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情况下对诉讼管辖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四民间借贷案件原告与被告的确定(诉讼主体)

第十二条借款人与出借人的资格认定

指南:持有借据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推定为债权人,具有原告主体资格。借据上署名的借款人推定为债务人,具有被告主体资格。

第十三条出借人为多人的情况

指南:出借人两人以上的共同债权,仅一个或者部分出借人对借款人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出借人为共同原告,但明确表示放弃向借款人主张权利的其他出借人除外。放弃债权的其他出借人对借款人另行提起诉讼的,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十四条借款人为多人的情况

指南:对于共同债务人为两人以上的借贷纠纷,出借人仅起诉部分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第十五条借款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情况

指南:企业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签订的借款合同,人民法院应当列个人为当事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以企业名义签订的借款合同,人民法院应当列企业为当事人。

五民间借贷中的利息

第十六条民间借贷约定利息才是有偿

指南: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借贷双方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第十七条民间借贷与“高利贷”的区别

指南:借贷双方对借款期限内的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约定的利率超过借贷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四倍的(以下简称四倍利率),超过部分的利息,法院一般不予保护。

超过四倍利率就是高利贷。

第十八条本金中预先扣除利息

指南:借据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

利息已经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本金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第十九条如何计算复利

指南:债权人出示的借据系双方对前期借款本金和利息进行滚动结算后重新出具,计算复利的,折算后的实际利率没有超出四倍利率的,借据确认的欠款金额可以认定为本金;折算后的实际利率超出四倍利率,超出部分的利息应当从本金中扣减。

第二十条逾期利息的计算

指南: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从其约定。超出四倍利率的,超出部分的利息,法院一般不予保护。WWw.Gz85.cOM

逾期利率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仅约定借期内的利率,没有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参照约定的利率或者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

[]251号)第三条关于罚息利率的规定,以约定利率再上浮30%-50%的利率,向借款人主张逾期还款利息的,可以予以支持,但均以不超出四倍利率为限;

(二)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向借款人主张自借款逾期之日起或者自权利主张之日起的利息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

第二十一条违约责任与逾期利息的关系

指南:借贷双方对逾期还款的责任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的,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或者违约金,但均以不超过四倍利率为限。

出借人同时主张逾期利息和违约金,折算后的实际利率没有超出四倍利率的,法院可以予以支持。

第二十二条违约金与实际损失

指南:我国的违约金以补偿原则为主,以惩罚原则为辅。违约金不能过分高于实际损失。

借贷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超出四倍利率的,法院应当对超出部分予以减少,但债务人明确表示自愿给付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不当得利

指南:债务履行完毕后,借款人以利息或者违约金超过司法保护幅度为由,起诉请求出借人返还其已支付的利息或者违约金的,一般不予支持。

超过四倍利率的利息或违约金具有合同的约定,很难认定为不当得利。

六借款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第二十四条借款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指南:借贷双方可以通过签订借款合同、出具借条、欠条、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方式达成借贷合意的,借贷合同成立。

依法成立的民间借贷合同,自款项实际交付借款人或者借款人指定、认可的接收人时生效。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可以不履行

指南:依法成立的借款合同,在出借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之前,出借人可以选择不履行合同,而不用承担违约责任。因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实践性合同,该合同的生效不仅需要当事人之间达成借款的合意,还需要出借人实际履行才生效。没有生效当然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七举证责任的分配

第二十六条出借人的举证责任

指南:出借人人应当对借贷金额、期限、利率以及款项的交付等借贷合意、借贷事实的发生承担证明责任。借款人提出抗辩的,应当提供反驳证据证明。第二十七条借款人的举证责任

指南:借款人主张借款本金、利息等债务已经归还或者部分归还的,应当承担证明责任,不能提供证据或者举证不足,对其主张不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款项交付凭证的不足

指南:出借人人仅提供款项交付凭证,未提供借贷合意凭证,借款人提出双方不存在借贷关系或者其他关系抗辩的,出借人人应当就双方存在借贷合意提供进一步证据。

第二十九条有借据而没有款项交付凭证

指南:对于现金交付的借贷,债权人仅凭借据起诉而未提供付款凭证,债务人可对款项交付提出合理异议。

调解方案 篇8

根据县委县府(威委〔xx〕46号、威教发〔xx〕81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镇教育的稳定,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制订大调解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建立“大调解”工作机制,及时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有力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确保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二、工作目标

⒈建立调解机构,完善各项制度

⒉充分发挥“大调解”工作职能作用,实现“小纠纷不出校,大纠纷不出镇,疑难纠纷不出县”。

⒊“民转刑”,越级上访和涉法诉讼信访案件明显下降。

⒋强化重点对象监控机制,杜绝重大群体性事件,恶性事件和集体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案件发生。

三、工作措施

⒈中心校建立“大调解”领导小组,组长:

下设行政大调解办公室,主任:

⒉明确责任,确保大调解工作正常开展

xx负责各处室开展大调解的组织、协调工作,信息的收集、上报,来信处理,值班安排,重大事项相互通报等工作。

xx负责来访接待,落实调解人员。

xx负责制度的建立完善,来访登记、记录、资料收集、整理、大调解工作档案的保管使用。每年按《档案法》要求归档。

xx负责教职工权益等方面引起的矛盾纠纷化解及政策解释。

xx负责教育教学管理活动中引起的矛盾纠纷化解及政策解释。

xx负责学校基建引起的矛盾纠纷化解。镇属各校也要成立大调解工作组,校本部调解工作由杨光友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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