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合集15篇)。
怎么把作品的读后感写得既有趣又让人印象深刻呢?许多人读过作品后被其内容所触动。我们在写读后感时,一定不要在意别人的想法,写自己想说的就好了,下面是编辑整理的“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 篇1
从接触法学这一学科的时候,总觉得法离我们是那么遥远,而在学习了近一年的法之后,又觉得法是那么神圣,尤其在读了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之后,对法又有了更深的理解。
按照孟德斯鸠所讲,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讲,法是从事物的性质中产生出来的必然的关系。在此意义上,所有存在之物均有自己的法。上帝有自己的法;物质世界有自己的法;位于人类之上的“慧神”有自己的法;动物有自己的法;人也有自己的法。由此,世界万物皆有各自运行的规律,各寻其职。书中某一节提到的自然法是在所有这些规律之前存在着。之所以叫自然法,乃是因为它们源于我们生命的本质。霍布斯问:“假如人类不是天然就处在战争状态的话,他们为什么总是携带武器呢?他们为何需要关门的钥匙?”但是霍布斯并没有察觉,他把社会建立之后可能发生的事情安在社会建立之前的人类身上。
他在书中还讲到:政体有三种形式即:共和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共和政体是全体民众或者仅仅一部分民众握有权力之政体;君主这个题是由单独个体执政,不过依照了固定和确立了法律;专制政体则是既无法律又无制度,全凭一个体按照一己的反复无常的意志和性情领导一切。在孟德斯鸠看来,应当看何种法律直接产生自政体的性质,那么这种法律就是最基本的法律。而三种政体也有其原则,教育法律、立法及民、刑法之繁简、判决之方式、判刑等之关系和政体原则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除此之外,他还讲到了法律和防御力量,攻击力量、政制、公民、土壤性质等方面的关系,解释了法律在各方面所显示的作用可见一斑。
在该书中的某一章节中提及:中国的法律规定,任何人不尊敬皇帝便要处以死刑。因为法律并未明确规定何为不敬,因此任何事均可拿来作为借口去剥夺一切的生命,去灭绝所有的家族。这种罪名称之为大逆之罪,而若大逆罪的含义不明,就足以让一个政府堕落到专制主义中去。因而在我们个君主国中,人民认为政府是宽和的,这便是一切幸福的寄托所在。本章节中还讲述了君主国之统治方式、君主国之君主应易于接近、君主之善行、君主应尊敬臣民等各方面内容,使读者更进一步对君主之于法有了进一步的理解。从本质上说,尽管专制政府到处都是一样,可是环境、宗教的意见、成见、被采用的范例、思想的倾向、习惯、风俗等的不同均会使它们之间产生很大的差异。在专制政府下建立一些观念是好的,所以,中国人将君主当成是人民的父亲,在阿拉伯帝国的初期,君主则是帝国的宣教师。全书在经济理论上认为私有财产是人类的自然权利。
探索和阐释法律的`精神,是全书的中心内容,也是他对于法律学得最主要贡献。世界万物是有一个最根本的理性的存在。法是根本理性和各种存在物质间以及在物彼此间的关系。法因为人作为智慧存在物,总是不断违背上帝制定的规律而更改自己制定的规律,作为社会动物,总是忘本,由此需要宗教、哲学以及法律来督促他们尽责。
看完这本书后,猛然清醒了许多,特别是人类世界的认识有了很大的改变,原来人类社会也存在一种普遍的真理和理性,而这些也需要在一个健康的环境中才真正地成长起来。而我们能做的便是尽自己的一切力量去培育良好的环境,愿我们也能在孟德斯鸠之后得到理性的法律之果。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 篇2
趁着暑假,我在读了孟德斯鸠的着名论作《论法的精神》后,除了谈一谈对《论法的精神》这本书的读后感,还会说一下通过这本书,我对中国当代政治建设的一些思考。
《论法的精神》是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查理?路易?孟德斯鸠最重要的着作。它以法律为中心,又遍涉经济、政治、宗教、历史、地理等领域,内容极为丰富。特别是它以独特方式研究和论述了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国际法学等一系列课题,成为一部独具风格的资产阶级法学百科全书。《论法的精神》是资产阶级法学最早的经典着作,它不仅为法国和其他国家的资产阶级提供了理论武器,而且也为资产阶级国家和法律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模式和原则,追求自由、主张法治、实行分权的理论。
资产阶级国家学说和法学理论的奠基人,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思想先驱之一,同时也是法国资产阶级着名的法学家。孟德斯鸠以他辽阔的视野、广博的学识、精辟的见解,通过这部着作详细的阐述了从皇权向人权转化的历史过程中,人的价值、人的尊严与人的只有的精神,他以法律为基础,以详实的资料和充分的论证,为人类描绘了一个完全新式的社会蓝图,在这样的一个社会中,决定人类命运的将不再是某一个人的喜怒哀乐,而是一部代表了人民利益的法律;在这样的一个社会中,行政、立法、司法是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没有一个机关会拥有无限大的权力;在这样的一个社会中,人将不再是臣民,他们将成为社会的公民,而公民的权利是被得到充分的保护的。
《论法的精神》一书反映了当时处于社会下层的资产阶级与劳动人民对于政治与经济的愿望。全书在政治理论上极力主张建立相互制衡的三权分立。目的是为了避免独裁者的产生。独裁者们往往集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大权于一身,容易造成权力的滥用。在法律理论方面阐述了法律的定义和种类,法律与各种事物的关系,刑法和民法的理论,以及立法的理论。孟德斯鸠认为法由事物本性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也就是事物之间的内在规律。由此将法律分为人定法和自然法,提出了立法应与政体相互适应的原则。并且讲述了法律与防御力量、进攻力量、政治制度自由、公民自由、气候、土壤、贸易、宗教习俗、货币等各种事物的关系。全书在经济理论上认为私有财产权是人类的自然权利。在地理环境决定论中孟德斯鸠认为法律应当考虑地理环境尤其是气候、土壤等,和人们的性格、感情有关的这些因素。该书首先讲述了政体对立法权的归属有重要影响。孟德斯鸠认为政体的有无与法治有着直接关系。专制政体意味着恐怖、专横和暴力,既无法律又无现章,由单独一个人按照一己的意志与反复无常的性情领导一切,所以在专制政体下,根本就无所谓立法权。君主政体与专制政体相比虽由也是单独一人执政,却遵照固定的和确立了的法律,所以君主政体下,君主和少数贵族握有立法权。至于共和政体,它是全体人民或仅仅一部分人民握有最高权力的政体,但并不等于说就是有法治可言的。但是有一条基本法则,就是只有人民可以制定法律,共和国的人民的权力是相对平等的。三种政体对法律的繁简、法律的体系、法律的内容也都有着重要意义。
探寻和阐释法律的精神,是本书的中心内容,也是它对法理学的最主要的贡献。孟德斯鸠主张从法律与其他事物的普遍联系中探求法律的精神实质。他认为法律与国家政体、自由、气候、土壤、民族精神、风俗习惯、贸易、货币、人口、宗教都有关系,法律与法律、与它们的渊源、立法者的目的以及作为法律建立的基础的各种事物的秩序也有关系。把这些关系综合起来就是法律的精神。因此,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一切存在物都有它们的法。世界万物是由一个最根本的理性的存在。法就是根本理性和各种存在物之间以及存在物彼此间的关系。万事万物有着最根本的联系,即规律,而法的精神就是这种规律和规则,其精神就是存在于法律和各种事物间的关系中的秩序规则。该书的主要内容就是为了探讨人类生活中的规律即人类生活中法的精神。因为人作为智慧存在物,总是不断违背上帝制定的规律而更改自己制定的规律,作为社会动物,总是忘本和忘记自己,由此需要宗教、哲学以及法律来督促他们尽责。
三权分立学说是其思想核心。他提出了行政、立法和司法的分权理论,认为三权相互制衡,才能保障公民的自由。三权分立原则作为一种学说,最先由英国资产阶级思想家洛克提出。《论法的精神》中孟德斯鸠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洛克的分权学说,主张必须建立三权分立的政体,按照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组成国家。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因为人们将要害怕这个国王或议会制定暴虐的法律,并暴虐地执行这些法律。他还根据英国的政治制度说明各种权力之间的制衡关系,指明立法机关由两部分组成,可通过相互的反对权相互钳制,立法机关的两部分都受行政权的约束,而行政权亦受立法权的约束,彼此协调前进。如同他的着作所说当我一旦论证了原则,人们便将看到法律从原则引申出来,如同水从泉源流出一样。他的分权说并非空洞的政治理论,而是顺应时代的步伐,提出的具有实际意义的政治纲领,其实质在于阶级分权,这在当时适应了新兴资产阶级参与政权的需要。三权分立就是为了制约权力,防止权力滥用,防止某一国家机关或者个人的独裁和专制,从而保证国家政治上的稳定。在国家生活中,它大体发挥了以下几种功能:一是区分功能,二是平衡功能,三是制约功能,四是补救功能。当三种机关中的某一机关在行使权力不当招致社会不满时,其他的机关可以行使权力,挽回影响和损失,从而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正确认识三权分立的性质以后,就会发现它与我国奉行的民主集中制并不矛盾。
看完这一部书之后,猛然清醒了许多,对于世界,特别是人类世界的认识有了很大的改变,我明白了原来人类社会也会存在一种普遍的真理和理性,这种理性和真理只有在一个健康的土壤中才会真正茁壮的生长。我们现在已经有了阳光,我们需要做到的,就是用自己的一切去培育出这种健康的土壤,让我们自己也可以在孟德斯鸠几百年之后得到我们自己的理性果。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 篇3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600字一
在《论法的精神》中,孟德斯鸠曾多次提及中国,并把中国作为专制政体的典型。遗憾的是他并不曾亲自到过中国,书中所有有关中国的描写都来自于他人的转述。据传记记载,孟德斯鸠在17xx曾访谈过一名名叫黄嘉略的中国人,1729年在意大利与到过中国的傅圣泽神甫交谈,他在1735-1738年间阅读过法国汉学家杜赫德的作品《全志》。他还曾读过《赵氏孤儿》。
从这些著作中,孟德斯鸠了解到中国社会的一些侧面和片断。他眼中的中国是这样一幅图景:辽阔的疆域使专制政体变得必要;气候极有利于人口繁殖,再严苛的暴政都不能遏制人口的增长;一夫多妻制,妇女被幽禁而操守极高;中国人把宗教、法律、习俗和风尚融为一体,形成一整套行为规范,即礼仪。
孟德斯鸠生活的年代正好对应的是中国清代的康乾盛世,当时那些到过中国的西方传教士们为欧洲人描绘了一个富庶繁荣的东方帝国,在欧洲掀起了“中国热”。然而,孟德斯鸠对这些溢美之词似乎不以为然,对专制政体本能的反感使他在大多数时候在用怀疑的眼光来审视中国。同时,中国给孟德斯鸠带来困惑,如果将中国划分为专制国家是正确的,那么他如何解释这个专制政体的国家不仅没有腐化,反而安定而富裕,一个繁盛的中国无疑是对他所提出以自由为核心的三权分立完美政体的挑战。在《论法的精神》出版后,孟德斯鸠曾写下一段话,“中国实行混合政体。…中国之所以长期存在,三种政体的特点都不甚明显,…如果说,中国因幅员辽阔而是一个专制国家,那么,可以说它是最好的专制国家。”可以看出,孟德斯鸠对中国的认识还在纠结之中。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600字二
在人民完全无权参加政府事务的国家中,人民会像管理国家事务那样为某位演员而狂热。当没有阴谋诡计的时候,也预示着共和国的悲哀将至。这一切发生在人民被人用金钱收买的情况下。人民变成了冷血动物,他们迷恋金钱,不再热衷于国事。他们并不为政府分忧,也不关心政府为何有打算,而是悠然地等着薪金。
也不知道老孟是如何在几百年前得出这样的语句的,但这不正是几百年后我们的写照吗?
没有人关心国家、民族的前途,反而对超女、好男儿、明星绯闻有超于正常的热心。媒体对政治的关注和监督,仅限于传话筒的作用,披露的都是有关部门愿意透露的,没有引导公众知情权存在的有效价值。学生忙于考级、失业,哪有时间关心政治和国事。有钱人也忙着在香港生小孩或者送孩子到国外,都不想呆在这里。
之所以谈他们,是因为他们是有能力有责任来关心国事。从知识层面来说,他们只要不是太愚笨,就能形成自己对国事的观点并加以表达。但先富起来的口号让人们的观念发生了改变,有奶就是娘,一切围着钱转,所谓感动哪一年的人物什么的评选没有任何意义,这不能触动心灵,人们不是已冷血了吗?法规、政策多多,为什么出台也没有人关心,相关部门不也总得找点事做出点成绩吗?没有民意的东西谁去管呢。就拿个税自行申报的措施来说吧,有几个收入过12万的人主动申报来着,即使道德和良心水平达到了,认为该收,但谁又知道收了的税是否调节给了低收入者,而不是由贪官们挪用了?审计出的大问题不是不知道,没审计出的问题还不知道有多少呢!明明没有参加政务的实质,还挂了个主人翁的狗头名声,可怕的形式,不知是骗了先烈还是骗了世人。
只是不知道老孟说的悲哀将至是指的什么,也许是社会发展对自由、科学、民主的历史再倡导吧。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600字三
《论法的精神》一书出自于18世纪上半叶法国杰出的启蒙思想家查理?路易?孟德斯鸠(CharlesdeSecondat.BarondeMOntesquieu,1689—1755)的笔下,在书中孟氏开创性地提出了分权与制衡理论,倡导司法、立法与行政三者之间的相互分离,保障公民自由,他的这一思想后来成为了西方资产阶级大革命的政治纲领。在1775年到1983年美国独立战争期间,战争领袖们积极向民众宣扬孟氏的进步思想,并将其三权分立学说订入本国宪法,美国也成为运用孟德斯鸠理论指导本国革命并最终建国的第一个国家。此外,在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时期于1789年发布的《人权宣言》也将孟氏的三权分立理念列入其中。这部于1748年出版,耗费作者xx心血的著作一经出版便引起了当时社会的剧烈震动,在短短2年间印行了22版,被翻译成了多种语言引入多个国家被民众争相传看,并被称之为是亚里士多德以后第一本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是到他的时代为止的最进步的政治理论书。该部著作总共分为三卷,第一卷论述法与政体的关系,第二卷论述法与政治权利的关系,第三卷论述法与地理环境的关系。这其中,我对第三部分的印象最为深刻,在这一卷中,孟氏以中欧历史上战争发生频率的不同为例来论证法与地理环境之间存在的内在联系,他认为并非如同欧洲各地气候基本相似,中国北方与南方气候迥异,由于这种气候原因生活于中国北方的民族性格粗犷、暴躁、侵略性强,而生活于南方的民族在性格上则相对比较柔弱,且由于中国缺少像欧洲一样为数众多的大江大河等天然屏障,因此,中国的历史实质上就是北方不断侵略、入侵南方的历史。先撇开孟氏的观点对与否不谈,单是他在那个时代对中国基本情况就能有如此这般深入的认识、分析与推断就已经让我所深深折服,况且要知道,孟德斯鸠是根本没有来过中国的。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 篇4
《论法的精神》几乎是所有法学院推荐阅读的一本书。这本书诞生于1748年,是孟德斯鸠的晚年之作。初看题目可能以为是关于法律的一本书,实际上这是一本涉及政治、哲学等各方面的书。这本书包括综合性的西方的法历史常识,是一本史诗级的法律知识科普,相当于把中国从河姆渡时期写到法治全面的唐朝。同时,孟德斯鸠在本书中也展现了对于不同制度、宗教所匹配的政体论述视角以及独到的见解。
看题目就引出一个问题:什么是法的精神?如果直接看正文可能有所迷惑,但其实本书的副标题已经作出了解释:论法律与各类政体、风俗、气候、宗教、商业之间应有的关系,附加对罗马继承法、法国法律和封建法律的最新研究。法的精神其实就是法与各种事物的关系,法是基于人类历史,与气候、宗教和经济等各方面密切相关的。
孟德斯鸠先行论述了法与政体的关系,由此可见这部分是全书的重中之重。在这一部分中孟德斯鸠列举了许多欧洲国家进行论证,这在普及了读者欧洲历史知识的同时也需要读者具有一定的知识基础,否则可能觉得晦涩难懂。政体由性质决定、原则推进,政体可以分为三种:共和政体、君主政体、专制政体,共和政体可以细分为民主政体与贵族政体。政体的性质主要在于权利与法支配的对象以及法与权利的支配者,政体的原则有美德(本书中的美德是指一种政治美德,是热爱国家、热爱平等。)、节制、畏惧与荣宠。孟德斯鸠也在论述法与政体的精神中提出了三权分立原则。三权分立最先由英国洛克提出,在本书中,他对洛克的学说进一步发展完善,使三权分立原则作为本书的思想核心。他认为只有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相互制衡,才能保障公民的自由,主张“必须建立三权分立的政体,按照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组成国家。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因为人们将要害怕这个国王或议会制定暴虐的法律,并暴虐地执行这些法律。”
在孟德斯鸠论述法与地理环境的关系时,主要从气候、土质方面进行论证。说是地理环境对法的关系,其实这个关系是服务于人的。首先论证气候与土质对人的影响,再上升到人对立法的影响。例如:极度炎热的气候会使人没有一点儿力气,并使人的情绪持续低迷,没有伟大的信念,丝毫不慷慨、不通达。而印度人生活在热带地区,他们相信,万物起源于静和空,最后又归于此,他们追求绝对的无为。这是因为在酷热环境下,舒适因静止而生,痛苦因活动而致。在规律上讲,法律应当对抗气候带来的不利影响。但是印度法律加剧了气候的不利影响:懒散。规定人民的土地要上交给君王。这就泯灭了人们的所有权意识。再说宗教与商业,文中有这样一段话:即使是最真实和圣洁的教义,如果不与社会福祉相结合,也会产生非常恶劣的后果。由此可以看出,在孟德斯鸠的思想中宗教确实没什么地位,如果宗教与社会福祉相冲突,他也会选择后者。在读这部分时,有一种“桥归桥,路归路”的感觉,就是孟德斯鸠直接在宗教信仰与现实政治划了一条界线。而贸易在孟德斯鸠看来,其实是促进和平与宽容精神的最好方法,而不仅仅是获取利益。
这本书是一部关于法的精神的百科全书,其经典的光辉不会随历史的传承而黯淡,其格局不会随科技的进步而狭隘,我们唯有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才能窥见人类智慧的冰山一角。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 篇5
《论法的精神》是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查理·路易·孟德斯鸠最重要的著作。它以法律为中心,又遍涉经济、政治、宗教、历史、地理等领域,内容极为丰富。特别是它以独特方式研究和论述了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国际法学等一系列课题,成为一部独具风格的资产阶级法学百科全书。
探寻和阐释法律的精神,是本书的中心内容,也是它对法理学的最主要的贡献。孟德斯鸠主张从法律与其他事物的普遍联系中探求法律的精神实质。他认为法律与国家政体、自由、气候、土壤、民族精神、风俗习惯、贸易、货币、人口、宗教都有关系,法律与法律、与它们的渊源、立法者的目的以及作为法律建立的基础的各种事物的秩序也有关系。把这些关系综合起来就是法律的精神。因此,“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一切存在物都有它们的法。”
(1)法律与政体的联系:首先政体如何与有无法治直接相关。专制政体意味着恐怖、专横和暴力,“既无法律又无现章,由单独一个人按照一己的意志与反复无常的性情领导一切。”君主政体虽由单独一人执政,却遵照固定的和确立了的法律;至于共和政体,它是全体人民或仅仅一部分人民握有最高权力的政体,不待说是有法治可言的。其次,政体对立法权的归属有重要影响。在实行民主政治的共和政体下,“有一条基本规律,就是只有人民可以制定法律。在实行贵族政治的君主政体下,君主和少数贵族握有立法权。在专制政体下,则无所谓立法权。此外,政体对法律的繁简、法律体系、法律内容等,也有重要意义。
(2)法律与自由的统一。在法治国中行政权没有专横垄断的余地,因而只有在法治国才有自由。一个人只有受法律支配才有自由,我们自由是因为我们生活在法律之下。自由不是可胡作非为而是法律范围内的自由。“在一个国家里,也就是说,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去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
(3)法律与自然地理环境的关系。这是《论法的精神》在法理学上独树一帜的一个主要标志。孟德斯鸠非常强调自然地理环境对社会政治法律制度的作用,甚至认为这种作用具有决定性。他认为,在拥有广阔平原的亚洲不能不实行专制,“因为如果奴役的统治不是极端严酷的话,便要迅速形成一种割据的局面,这和地理的性质是不能相容的。”“在欧洲,天然的区域划分形成了许多大小不等的国家。在这些国家里,法治和保国不是格格不相入的。”炎热的气候和肥沃的土壤使人们懦弱而不能维持自己的自由;相反,贫瘠的土壤和寒冷的气候能磨炼人的意志和性格,使人勇敢、坚强而一心捍卫自由。所以,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首先要考虑这些因素。
(4)法律与其他事物或现象的关系。孟德斯鸠在分析法律与居民谋生方式的关系时说:“一个从事商业与航海的民族比一个只满足于耕种土地的民族所需要的法典,范围要广得多。从事农业的民族比那些以牧畜为生的民族所需要的法典,内容要多得多。从事牧畜的民族比以狩猎为生的民族所需要的法典,内容那就更多了。”
《论法的精神》是资产阶级法学最早的经典著作,它不仅为法国和其他国家的资产阶级提供了理论武器,而且也为资产阶级国家和法律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模式和原则,追求自由、主张法治、实行分权的理论。它出版后当时被译成多种文字在欧美风靡一时。本世纪初期它又被译成中文,在中国资产阶级旧民主革命中发挥了启蒙作用。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 篇6
贵族是什么?想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番理解。在一些人眼中,贵族阶层是一群社会的寄生虫,食利者:生活奢华无比,愚蠢无知,依靠家族的实力和吃祖宗饭的人。但是,这种思想就有些片面。在历史的进程中每种阶层的出现都有其必然性和不可替代的历史作用,贵族阶层也同样如此。
历史上的贵族阶层同样也为历史的进步与发展做出了不可泯灭的功绩,在读过《论法的精神》之后,我认为贵族的作用主要有三点:
一、在生产力极其低下的社会历史条件下,贵族起到了整合有限的社会资源,促进社会发展的作用;
二、在封建社会的不断的集权的过程中,贵族起到的抵制封建皇权和宗教势力的扩张;
三、在战乱时代,贵族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护佑劳动者,保存社会生产力的作用。
在生产力极端落后的封建社会中,他们所起到的作用是整合有限的社会资源,促进社会发展的作用。我们可以明确的是,在当时人们对自然的改造能力相当有限的时候,在社会资源并不是很充足的情况之下,国家是无法通过向现在一样通过大范围教育来实现国民素质的提高。就像建国初期我们无法同时实现共同富裕一样,只能通过一部分特殊地方或阶层的优先发展,提高自身的素质与能力,然后在已扩散的形式逐步提高。而当时的贵族阶层就扮演了这样一种角色。他们占有大量的社会生产资料,有能力接受系统的教育。从而注定他们能够在历史的进程中担任一个具有巨大社会推动力的阶层。久而久之,随着时间的检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传承的重担就落在了贵族阶层的肩上。而随着这个责任的重担不断增加,社会的资源也不断向贵族集团靠拢。至于在后期贵族阶层不断地腐化、堕落。成为社会单纯的寄生阶层,我认为则是历史发展过程中,制度出现的一种惯性,一种异变。钱穆在《国史大纲》中就曾经提到过制度的精神与制度一样。当一个阶层,一种制度的中心的精神因素发生质变之后,那么他可能就只具其表,而失去其内在的精华。就像老子、庄子、孔子等一批贵族(虽然是没落的),他们对我国历史的进程中发挥的重大作用有人可以否认吗?他们的功绩是不可抹杀的。
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充满了贵族与皇权和宗教的斗争。每一个盛世的出现都是三种势力达到相对平衡的时期。在一个权力平衡的状态之下,往往是政治比较清明,社会生产力发展相对较快,人民生活相对安定的时期。在这种平衡的构建之中,贵族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中,在元代之前,贵族在历史上都是一个相对比较活跃的阶层,皇权也并没有向后期那样,变成一匹脱缰的野马,一发不可收拾。但是,当蒙古帝国入主中原,中国的阶级构成发生巨大变动之后,再加上战争的破坏,中国的贵族阶层普遍衰落,逐渐消失于历史之中。同时中国政治进入了专制主义发展的高速时期。在明清之前,皇权并未发展到顶峰的时候,每个参政的贵族团体都力图通过自己的力量来影响当政者的施政。在为本团体争取利益的同时,统治者为了避免政治权利的丧失而时时保持警惕;同时,当时的宗教在发展的过程中占有大量的社会资源,贵族的参与也为社会保存了大量的而有效社会劳动力。这三种政治势力的平衡为封建社会的发展发挥了重大的的作用。
孟德斯鸠在其作品《论法的精神》中就提到了贵族的这种监督作用。欧洲社会能够在封建社会时期一直保持相对比较民主的状态,贵族发挥了主要的限制君主权利的作用。当欧洲的路德教派的创始人在发表《九十五条论纲》被教会通缉的时候,对路德进行庇护的就是当地的大贵族。在这段时间内路德的创作活动和社会活动为以后路德教派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关于贵族阶层在历史的进程中,占有大量的人口与社会资源,在一个王朝的末期,为了争夺国家的统治权而不断进行的战争。但是,不能否认的`是,贵族对封建社会的统治阶层的更新和对人民的庇护作用。当一个封建王朝腐败到一定阶段的时候,就会有大量的人们去寻找一个强有力的势力范围去寻求庇护。但战争爆发的时候,贵族在向农民收取一定代价的情况下,同时还会给予农民强有力的保护作用,士族大庄园有能力提供一整套封建社会生活需要的生产生活环境。,所以当一个国家发展到末期的时候,总会有大量的农民脱离国家而成为附庸而存在,而贵族为了自己的生存会努力培植自己自己的力量,客观上起到了保护作用,为人民提供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 篇7
或论法律与各类政体、风俗、气候、宗教、商业等等之间应有的关系,附作者对罗马继承法、法兰西诸法以及封建法的最新研究作为《论法的精神》一书的副标题,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好奇于此书为何会存留于世二百余年长盛不衰。
在序里面的一段话也对我的阅读和思考的心境有了有效的提醒:我有一个请求,但又怕得不到允许,那就是不要仅仅翻阅了寥寥数页就对这部花费了二十年心血的著作妄下断言,受到赞许或贬斥的应该是整部著作,而不是其中的某几句话。要想探明作者的意图也只有读完整部著作才能发现。
《论法的精神》主要涉及政体学说、三权分立学说、地理学说、经济理论以及宗教等等。其中感受最深的似乎不是关于三权分立的论述,而是关于气候、土壤、地理等对于人的精神、气质乃至于生活习惯、道德风俗、经济的影响,进而影响家庭生活、政治体制、宗教等等。在此,谨以读书中的一些片段以及自己的感想作论述。
孟德斯鸠善于在各种事物的性质之中去把握其对法的理解,他认为,从广义上讲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一切事物都有其法。同时他将法分为自然法和人为法两个部分。取代中世纪阿奎那神学主义法哲学强调的神的理性,孟德斯鸠提出世界上存在一个根本理性。虽然他没有明确的解释,但是纵观这本著作可以看出,这个根本理性就是不同的事物的性质必然产生不同的关系以及相应的法这样一条基本的规律。
孟德斯鸠断言,法就是这个根本理性与各存在物之间的关系,同时也是存在物彼此之间的关系。据此他认为人类最初生活在自然的状态中,没有国家也没有国家制定的法律。那时支配人们行为的是自然法。即前三个公理:和平,寻找食物,自然的爱慕。在自然的状态下,人们感到软弱、怯懦和自卑,首先想到的是如何保存生命,繁衍后代,而不是相互攻击,人们相互畏惧因而相互亲近。他认为自然法是先于一切规律而存在的法则,它们单纯源于我们生命的本质。对于这种生命本质的探究要回到社会建立之前的人类即回到自然状态。自然法就是人类在这样的一种状态下所接受的规律。人类的存在并不依赖于社会状态,或者更为准确的说,人类可以是一种并不需要依附于社会状态的存在。
在强调自然法是根本理性的体现之一的同时,孟德斯鸠认为人类无须缔结社会契约,而因本身自然的天性和愿意过社会生活的自然法规律步入社会,建立国家。(人类的脆弱性,以及彼此之间存在着爱慕和愿望过社会生活等这些自然力量促使他们结成一个社会。)这便又是一个独特之处。孟德斯鸠是古典法学派中唯一否认社会契约论的思想家。
人类在联合成社会建立起国家了以后,他们摆脱了自身的软弱感,开始感觉到自己的力量。随着生活的展开,人类获得了争夺利益的知识。并且人们人作为智能存在物不断违背上帝所制定的规律,作为有感觉的动物,他受到千百种的情欲支配,不能免于无知与错误,因此他能够随时把他的创造者忘掉,忘掉他自己,忘掉其他方,产生了战争,而战争又是违背自然法的原则的,因此人类又有必要记忆住自身的一种共同存在感,通过制定人为法去约束自身。因此,《论法的精神》所要揭示的正是一种关于国家的存在知识。用孟德斯鸠自己的话说,就是向人类展示人类自己的本性,并且唤醒他们感觉自己的本性。目的是使得人们能够生活在一个和平的社会,一个具有丰富性的社会。这种丰富性必须使得人的社会性存在或者说与国家的存在与人的自然存在结合起来,如此才能使得人发挥最大的能动性。
在《论法的精神》中,孟德斯鸿用了整整六章的篇幅论述法律与地理之间的关系。他认为,地理环境,特别是气候、土壤和国土面积,对一个民族的性格、风俗、道德和精神面貌以及法律制度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如果精神的气质和内心的感情真正因不同的气候而有极端差别的话,法律就应当和这些感情的差别以及这些气质的差别有一定的关系。人类因气候的差异而有所不同,气候的影响是一切影响中最强有力的影响。孟德斯鸠首先从观察气温对人体的影响着手,说明气候对人类身体的影响。
寒冷的空气把我们身体外部纤维的末端紧缩起来这会增加纤维末端的弹力,并有利于血液从这些末端回归心脏。寒冷的空气还会减少这些纤维的长度,因而更增加它们的力量。反之,炎热的空气使纤维的末端松弛,使它们伸长,因此减少它们的力量和弹力。所以人们在寒冷的气候下,便有较充沛的精力。心脏的动作和纤维末端的反应都较强,分泌比较均衡,血液更有利于走向心房在交互的影响下,心脏有了更大的力量。心脏力量的加强自然会产生许多效果,例如,有较强的自信,也就是说,又较大的勇气对自己的优越性有较多的认识,也就是说,有较少复仇的愿望对自己的安全感有较强的信任,也就是说,较为直爽、轮少猜疑、策略与诡计。结果,当然产生很不同的性格。
孟德斯鸠还用气候来解释人们饮酒的风俗习惯和禁酒的法律。在寒冷的国家,血液里的水分很少因流汗而排泄掉,以致水分在血液里积存极多,喝可以加速血液循环的烈性酒对那里的人来说是适宜的,因此北方人有豪饮的习惯。而在炎热的国家里,血液中的水分因流汗而大大减少,因而需要同类的液体补充。所以,人们养成喝水的习惯。在酒对身体的健康有损害的国家,纵饮要比在其他国家受到更严厉的处罚。气候还影响各种不同宗教的戒律,例如,禁止宰牛、吃牛肉的戒律。轮回说是适应印度的气候而创造出来的。那里,烈日的火焰燃烧着广裹的田野人们只能喂养极少的牲口,又在农作上常常有缺乏耕畜之虞牛的繁殖不多,又常常感染到各种各样的疾病。所以,宗教以戒律加以保护,这对国家的大政方针来说,是最适切不过的了。既然禁止宰杀作为重要劳动具的耕牛当作食品,那就只好让人们吃五谷杂粮和喝牛奶。所以,在印度,法律禁止吃牛、宰牛不是没有道理的。
孟德斯鸿还认为,民族居住地域的大小也与国家的政治制度有极其密切的关系。小国适宜于共和政体中等国家适宜于君主政体大帝国适宜于专制政体。在谈到亚洲的奴役和欧洲的自由时,他就曾用国土面积的大小这个自然因素来加以解释。亚洲有一些大帝国,它们出现在幅员辽阔的大平原上,在这种地理条件下,为了防止形成割据的局面,就只能实行专制制度,而且只能实行一种极端严酷的奴役统治。相反,在欧洲,天然的区域划分形成了许多不大不小的国家。在这些国家里法治很有利于保国所以没有法治,国家便将腐化堕落,而和一切邻邦都不能相比。这里形成了爱好自由的特性,这种自由的特性除了通过商业外极不容易向外力屈服。
对先贤的著述,我们只有虔诚,虔诚地面对,虔诚的思考。正如法国学者洛朗.韦尔西尼所说,如果说,为世人之路的贤哲也有高下之分,那么,《论法的精神》是所有法国启蒙思想家的著作中最具天赋的一部。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 篇8
早在学生时代,在法理老师的推荐下曾拜读过法学家孟德斯鸠的大作—《论法的精神》,那时只是粗浅的看了看。参加司法工作后,重读此书,受益匪浅,由衷的被这位法学家的精神境界所折服。
孟德斯鸠(1689—1755),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法学家。他不仅是18世纪法国启蒙时代的思想家,也是近代欧洲国家比较早的系统研究古代东方社会与法律文化的学者之一,是当时进步的资产阶级向腐朽的封建主义英勇进攻的坚强斗士。他的著述《论法的精神》于1748年出版,当时的伏尔泰把此书推崇为“理性和自由的法典”。这部影响人类社会发展进程的学术名著内容丰富,体系完整,论点严密。奠定了近代西方政治与法律理论发展的基础,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欧洲人对东方政治与法律文化的看法。细读《论法的精神》,我们不难发现孟德斯鸠一生中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悟,并从中领悟到其理论真正的精华。
在《论法的精神》里有这样一论段:“法律应该和国家的自然状态有关系;和寒、热、温的气候有关系;和土地的质量、形势和面积有关系;和农、猎、牧各种人民的生活方式有关系。法律应该和政制所能容忍的自由程度有关系;和居民的宗教、性癖、财富、人口、贸易、风俗、习惯相适应。最后,法律和法律之间也有关系,法律和它们的渊源,和立法者的目的,以及和作为法律建立的基础的事物的秩序也有关系。应该从所有这些观点去考察法律。这些关系综合起来就构成所谓‘法的精神’。”由此可以看出,孟德斯鸠所阐述的法律与国家政体性质原则、自然状况、自由程度、气候、宗教等等都有关系。书中以大幅片段,以独特方式研究和论述了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国际法学等一系列课题,特别是又遍涉经济、宗教、历史、地理等领域,讨论这些领域与法的关系。
《论法的精神》提出了许多关于法律的理论,断言法律是代表整个人类的,是人类正义的表现,法律为整个社会利益服务,而不是为某一个阶级利益服务,不是为一部分居民的利益服务。他反对酷刑、主张适度刑罚,刑罚与教义相结合,利用舆论威慑阻止犯罪,只惩罚行为,不惩罚思想、语言。他还抨击了所谓攻击教会的亵渎神圣罪以及其他相关的无理的刑法。另外,他还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审判、立证、拷问等诸方面的论说。总之,孟德斯鸠的学说涉及人类社会的各种基本问题。
由此可见,孟德斯鸠与以往的法律学者主要满足于对法律条文的解释不一样,他力图从法律以外,从历史、生活、风俗习惯等方面去研究法的精神,从社会的进步去探求这种精神在政治、法律等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和一般规律,并从法律与其他事物的普遍联系中探求法律的精神实质,也即探求法律的境界—公正的价值理念。在孟德斯鸠看来,法的主要精神就是正义,法律应是正义的化身。
公正也是司法追求的最终目标。英国法学家丹宁勋爵说:“他作为法官的基本信念是,法官的作用就是在他面前的当事人之间实现公正。”
司法公正的标准是什么呢?笔者认为只要是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原则,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当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充分考虑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做出来的结论就应当是公正的。当然,具体的个案不同,每一类案件如何去量刑,每一类案件如何做出裁判结果,这要因案件所适用的具体的法律依据来因案而异。一个总的原则就是只要他依照法律的规定,严格地履行法律的程序,严格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考量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作出的判决就应该得到尊重,当然也应该是公正的。
在司法实践中,当法律的规定很明确时,简单地套用法律进行裁判,一般法官都能做到,这时法官只需将案件事实输入法律这部机器里,就可以输出判决书来。当法律规定不明确甚至存在漏洞时,如何在当事人面前实现司法公正,对法官来讲既是一个难题,要准确把握法律的精神实质,给当事人一个公正的裁判,要达到这样的境界实属不易,需要长期的磨砺和坚韧不拔的精神,需要法官对真理孜孜不倦的追求。需要法官拥有除法律之外的渊博知识,成为知识上的“贵族”;需要法官为追求公正的崇高理想,必须长期坚守自己的信仰,做到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成为道德上的“贵族”。
司法公正的价值理念,应该是一名法官不可缺的法律信仰。当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时候,需要这样的价值理念作为指导,也即这样的法的精神。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 篇9
《论法的精神》是十八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查理.·路易·孟德斯鸠最重要的著作。它以独特方式研究和论述了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国际法学等一系列课题,成为一部独具风格的资产阶级法学百科全书。《论法的精神》是资产阶级法学最早的经典著作,它不仅为法国和其他国家的资产阶级提供了理论武器,而且也为资产阶级国家和法律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模式和原则,以及追求自由、主张法治、实行分权的理论。
该书首先讲述了政体对立法权的归属有重要影响。孟德斯鸠认为政体的有无与法治有着直接关系。专制政体意味着恐怖、专横和暴力,既无法律又无宪章,由单独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与反复无常的性格、情绪领导一切,所以在专制政体下,根本就没有所谓立法权。君主政体与专制政体相比虽然也是一人执政,却遵照已经固定的、确立了的法律,所以君主政体下,君主和少数贵族握有立法权。共和政体,它是全体人民握有最高权力的政体,它有一条基本原则,就是只有人民可以制定法律,共和国的人民的权力是平等的。相比之下,共和政体是一次重大的进步,是符合新时代人民所期盼的政体。
我国现代化建设以来,在政治、经济、文化三位一体全面改革的今天,需要借鉴并吸收被实践检验证明的他国体制的精髓部分,加强并完善我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而更好的体现我国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这将对我国的国家建设是大有裨益的。由于我国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各个历史发展阶段的不同,导致政治制度有很大的差别,根据中国特有的国情来明确中国该走什么样的道路,是至关重要的。中国经历了历史时代的变迁,从封建帝制,到建立共和政体,中国从积贫积弱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到如今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确实需要根据我国的国情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
任何的改革,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地域辽阔的社会主义国家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任何的举措都有可能工程浩大,常常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毕竟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是建立在研究西方社会的基础上的政治体制,有极大的局限性,并且由于三权分立各部门相互制约,在他们的利益、目标各异时,常常难以达成一致,最终将导致工作效率降低,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国家将难以应付。正如汶川大地震,为什么我们的政府反映如此快速,就是因为我们团结一致,联合出击,积极应对灾难。我们成功的举办了世界瞩目的奥运会,得到了世界人民的认可,也是因为我们国家的政体制度代表了广大人民的意志,是大家共同努力的成果。我国应当根据本国国情,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上细照笃行的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前进之路,切不可盲目崇拜。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 篇10
法是源于事物性质的必然联系。读《论法的精神》孟德斯鸠开篇的第一句话。世间万物都有自己要遵循的法则,也都有属于自己的法律。上帝创造世界,保护世界,熟悉世界,是因为他制定了规则,是因为他有智慧和权力。而造物主是人类的信仰,是希冀。所以,在这个世界之外如果要创造另一个世界,那这个世界不是永恒不变,就是灭亡。创造看上去是一个简单的事情,但是永恒不变的规律和法则则是维持它运作的基本条件。
规律无处不在,如果没有规则,这个世界将无法继续存在。在法律创制之前,就有了公平的关系。如果说人被成文法所规定的外,就没有公正了,那就是说,在圆还没有被画出之前,所有的半径都不相等。人在制定公正的法律之前,公正就已经存在并以确定了关系。但是不是说只能世界和物质世界管理的一样。同时,在兽类和植物相比较,兽类由于生理快感的诱惑,保持了它们的个性。所以,它们并不是完全地遵守自然法律。兽类没有人类的所拥有的至高无上的优点。兽类没有人类所拥有的希望,也就不存在有期望。没有期望就失望,就不会有忧虑和恐惧,也没有烦恼。同时,没有欲望,它们就能很好的保护自己,对它们来说欲望只是为了繁衍。
自然法,顾名思义是在人类出现之前就有的法则。不是人类而经营,是源自生命的本质。自然法使得人类的脑海里树立起造物主的概念。是让人类获取知识而不是有多少现成的知识。在远古时期,人类会出去觅食,是自然法的原则;遇到危险想要逃脱,是自然法的规则;畏惧大自然,是自然法的规则;诱捕小动物,逃避大动物,是自然法的规则。而有了社会以后,人类置身于社会,彼此平等的观念逐渐消失,争斗开始。每一个国家拥有自身的力量,而国与国之间又想要得到彼此的东西,这样战争就出现了。战争出现,伤害的不只是人,还有基础设施。然而战争总要被规避,总要完结。就这样,为了减少伤害,人类制定了法律,规定人与人,国与国之间的行为准则,与其在伤害中疗伤,还不如一开始就没有伤害。
在这其中,意志是很重要的连接方式。意志的一致性使得个体力量得以联合。法律的力量得以连接。而支配人类的行为的的法律就是人的理性。只要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是否有危害他人的行为,能够替人着想。就能真的做到守法。而国家的法律还应该和自然状况相连接。但是他们彼此的联系又是密不可分的。而政治法和民事法也没有分开的必要。法律的精神不在于它在哪一个领域,而在于他说产生的影响是否能够够真正的使各个事物涉及其中。使得其互相相依,互相联系,而又互相制约人的行为。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 篇11
《论法的精神》是十八世纪上半叶法国杰出的启蒙思想家查理路易孟德斯鸠(1689-1755)最重要的着作,内容涉及广泛,它以法律为中心,又遍涉经济、政治、文化、军事、宗教、道德、哲学、历史、地理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展示了一幅广阔的思想画卷。特别是它以独特方式研究和论述了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国际法学等一系列课题,成为一部独具风格的资产阶级法学百科全书。
《论法的精神》一书反映了当时处于社会下层的资产阶级与劳动人民对于政治与经济的愿望。全书在政治理论上极力主张建立相互制衡的三权分立。目的是为了避免独裁者的产生。独裁者们往往集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大权于一身,容易造成权力的滥用。在法律理论方面阐述了法律的定义和种类,法律与各种事物的关系,刑法和民法的理论,以及立法的理论。孟德斯鸠认为法由事物本性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也就是事物之间的内在规律。由此将法律分为人定法和自然法,提出了立法应与政体相互适应的原则。并且讲述了法律与防御力量、进攻力量、政治制度自由、公民自由、气候、土壤、贸易、宗教习俗、货币等各种事物的关系。全书在经济理论上认为私有财产权是人类的自然权利。在地理环境决定论中孟德斯鸠认为法律应当考虑地理环境尤其是气候、土壤等,和人们的性格、感情有关的这些因素。
该书首先讲述了政体对立法权的归属有重要影响。孟德斯鸠认为政体的有无与法治有着直接关系。专制政体意味着恐怖、专横和暴力,既无法律又无现章,由单独一个人按照一己的意志与反复无常的性情领导一切,所以在专制政体下,根本就无所谓立法权。君主政体与专制政体相比虽由也是单独一人执政,却遵照固定的和确立了的法律,所以君主政体下,君主和少数贵族握有立法权。至于共和政体,它是全体人民或仅仅一部分人民握有最高权力的政体,但并不等于说就是有法治可言的。但是有一条基本法则,就是只有人民可以制定法律,共和国的人民的权力是相对平等的。三种政体对法律的繁简、法律的体系、法律的内容等,也都有着重要意义。
三种政体最突出的表现应当是人民的自由度是完全不同的。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孟德斯鸠强调了法律与自由的统一。他认为法治国中行政权没有专横垄断的余地,因而只有在法治国才有自由。一个人只有受法律支配才有自由,我们自由是因为我们生活在法律之下。同时他又强调了绝对的自由是不存在的,在一个国家里,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去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去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
很明显独裁的专制政体是人民所不希望的,人民被极大的奴役着。君主政体也是不太保险的,共和政体则需要防止人民的委托人隐蔽自己的腐化。腐化了的委托人常常口口声声称赞人民的伟大,来掩盖自己的野心;他们不断赞赏人民的贪得无厌,来掩盖自己的贪得无厌,最终让人民陷入不幸之中,人民的自由也就不复存在了。为了约束这样的事情发生,或者尽可能的避免独裁,孟德斯鸠提出了三权分立原则。在他眼中,一个国家的权力不能完全集中在一个人手中,必须分为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三部分。孟德斯鸠关于三权分立最初的学说的研究是以罗马为背景的。罗马人民掌握有最大部分的立法权力,一部分的司法权和行政权的一部分了;元老院掌握大部分的行政权和某一方面的立法权,并且同时掌握一部分的司法权,具有任命部分法官的权力,并以此来对抗人民的权力。国家的权力被分别掌握在不同的人手中,他们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制衡,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一人独裁的局面。从某种意义上说,三权分立在历史的发展进程中是具有一定进步作用的。
三权分立真正的实践者是美利坚合众国,并且对其进行了进一步完善。根据美国1787年联邦宪法,联邦政府由国会、总统和联邦法院分掌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国会由参、众两院组成,是最高立法机构,有权弹劾总统和联邦法官;总统是国家元首和行政首脑,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行政高级官员、执行各项立法,拥有军事统帅权和外交权,总统的行政命令具有法律效力,总统及其所任命的各部部长不对国会负责,在紧急状态下总统可采取宪法以外的非常措施;联邦法院由若干终身任期的大法官组成,是最高的司法部门,对宪法和各项法案有最终解释权,有权裁决涉及国家和各州之间的重要案例。罗斯福新政时期,行政权力全面扩张,打破了旧的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的平衡,确立了以总统为中心的新的三权分立的格局。
三权分立的本质是资产阶级民主制度。虽然有利于防止独裁统治的出现,但是三权的分立和制衡是在资产阶级内部的权力分配,跟其他所谓的民主的制度一样,并不真正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且三大国家权力机关相互制衡,有时也容易导致效力低下。事实上,在实践中美国也难以彻底贯彻三权分立原则。
我国现代化建设以来,在政治、经济、文化三位一体全面改革的今天,需要借鉴并吸收被实践检验证明的他国体制的精髓部分,加强并完善我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而更好的体现我国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这将对我国的国家建设是大有裨益的。由于我国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各个历史发展阶段的不同,导致政治制度是有很大差别的。我们确实需要根据我国的国情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盲目照搬西方的三权分立不仅误读了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也将会极大的危害了我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任何的改革,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地域辽阔的共和国中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任何的举措都有可能工程浩大,常常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毕竟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是建立在研究西方社会的基础上的政治体制,有极大的局限性,并且由于三权分立各部门相互制约,在他们的利益、目标各异时,常常难以达成一致,最终将导致工作效率降低,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国家将难以应付。正如汶川大地震,为什么我们的政府反应如此快速,就是因为我们团结一致,联合出击,积极应对灾难。我们成功的举办了举世瞩目的奥运会,得到了世界人民的认可,也是因为我们国家的政体制度代表了广大人民的意志,是大家共同努力的成果。这些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十分佩服的,甚至可以说是十分羡慕我们的。我国应当根据本国国情,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上小心谨慎的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前进之路,切不可盲目崇拜。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实行的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这种体制符合中国实际,很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避免很多牵扯。
佛教禅师认为未参禅时,见山是山,见水是水;参禅有所感悟时,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至参禅彻悟时,见山只是山,见水只是水,这就是参禅的最高境界。要真正读懂孟德斯鸠大师的《论法的精神》这部经典之作,还是需要多多学习专业知识才能真正有所感悟的。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 篇12
《论法的精神》是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的集大成作品。也是世界法学史具有重大影响的法学著作。作为一个法学专业的学生,我读了这部著作觉得受益匪浅。
本著作共分为六卷三十一章,在第一卷中主要是在阐述法律与政体的关系。著者在第一卷中着重论述了法律的定义、法律和政体的关系、政体的种类以及它们各自的原则。在他看来主要存在三种政体:共和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紧接着他又在书中阐释了各个政体与法律的关系,例如他将民主政体分为民主政治和贵族政治,然后又分别将他们与法律的关系进行详细地阐释。
还在其中提到了中国历代君王灭佛之事。此外他还指出历代君王无不是从艰苦起家夺得江山而最后也都以骄奢淫逸收场。他广泛的知识让人不得不钦佩而且概括的也非常准确,即使是现代的史学家也是这样分析当时中国的情况的,而作为那个时代的孟德斯鸠就已经可以透彻的分析这一问题了,所以他的美名才可以流芳千古永垂不朽。
在第二卷中著者首先论述了法律自由的相关问题,然后紧接着又引出了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这三种权力的关系,并且还引入了英格兰和罗马法实行三权分立的教训详细阐述这三种权力之间应该是相互制约,相互依存,作者告诉人们:如何处理三者之间的关系将关乎国家政体的巩固,以及民众、社会团体、政党等社会阶层政治自由是否得到保障的重大问题。在这一卷的章节中著者详细阐释了国家与防御力量、进攻力量,其次他还阐释了自由和民主的含义。他解释说在有法律的国家自由不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而是要求人们做应该做的事,不强迫人做自己不需要做的事。这一解释恰好契合了现代国家中立法时遵循的自由的理念,让我读了之后不禁要感叹伟人具有如此强大的智慧,思考问题竟如此全面。在此卷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著者关于三权分立的阐释,孟德斯鸠也说自己总是离不开罗马,他在说三权分立的时候又一次的提到了罗马,不仅仅论述了罗马的三权分立的制度而且还说明了罗马国王被驱逐后三权应如何划分,并说四种东西影响了罗马的自由与民主:一是贵族独占了宗教、政治、民间和军事上的一切职位;二是执政官拥有过大的权力;三是人民受到欺辱;四是人民在选举中几乎没有发挥任何作用。其后他又详细地论述了罗马的这三种权力即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方面的具体制度。这些就是这位伟大的思想家留给我们最重要的思想之一即三权分立制度,让后世的人受益匪浅。
在第三卷中作者引入了一个十分新颖的关系即法律与地域和气候的关系。这在我们看来甚至是有点可笑的没有科学依据的观点。首先他说明了气候对人的影响例如对人的性格、人们的宗教信仰、立法者对于人民的信任等等。并在其中批评了印度人由于炎热而追求“不动”,认为这种懒惰不利于国家的发展,而立法者也总是无法克服这种气候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对于这一观点我一时不置可否。但是在我看来气候固然是会有一些影响但不能断然的下结论认为气候会有如此之大的影响,这样的观点有些主观和片面。另外作者还提到了中国,他给予了中国君主鼓励耕织的举措以高度的表扬,认为这种制度可以鼓励人们进行劳动从而避免了懒惰这一问题。另外作者还认为气候会影响人的性格、饮酒习惯、疾病、两性关系甚至在立法方面都有影响。在这一卷中我觉得有一章让我觉得很奇怪但又忍不住细细读了,那就是第十八章土壤性质与法律的关系。法律是人文科学中的东西,而土壤则源于自然,是天然形成,二者究竟有怎样的关系呢?让我十分费解。首先他纠正了大家的传统观念即土地肥沃的地方应该有更多的人居住,他认为越是肥沃的地方就越是会有人来侵略所以很多人会选择贫瘠的地方居住。另外作者还认为贫瘠的土地会让人更加灵巧、更具有智慧、更具有勇气,会在战争中表现得更加的勇猛。他还说精于法律与各民族的谋生方式有着密切的关系。一个从事商务和航海的民族比一个仅限于耕种土地的民族需要更广泛的法律知识。从事农业的民族比那些以放牧为生的民族需要更多的法律知识。从事放牧的民族要比以狩猎为生的民族需要的法律知识要多得多。我不得不说看过了这些记述之后我确实认同了孟德斯鸠的观点,这一次是伟人的独特的观点与思考问题的角度让我折服了。
在此之后的四五六章我只是大致的阅读未来得及细细品读。但仅仅是只言片语间也让我见识了很多东西。在第四五卷中作者论述了贸易、人口、货币、宗教与法律的关系。这些几乎涵盖了所有影响法律制度的因素并且还进行了详细地论证,举出了很多实例来证明他的观点。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关于宗教的论述。
从中我们不难看出孟德斯鸠并非一个真正的无神论者,他认为一些宗教的教义可以教化臣民,不应该完全放弃,应使其与政治相结合。例如他说__教让人们相互敬爱。毫无疑问,这个宗教希望每个民族都享有的政治法规和的民事法律。因为,除__教之外,这些的政治法规和的民事法规就是人们能够“给予”和“收受”的的幸福了。固然我们不能说作者的观点是错误的,但是他只看到了宗教的表象而未能深刻认识到宗教的本质是唯心的,与法律的本质是想背离的。这样的观点也使孟德斯鸠日后的研究受到了局限。
在第六卷中作者从欧洲的立法实际和法律发展等方面论述了正确的制定法律的方法。如他详尽的记述了罗马法中继承法的起源与变革、新西兰民法的起源与变革等等。最后也是在证明着自己的观点即三权分立制度和法律的相关制定方法。
其实纵观全书我们不难看出来,孟德斯鸠未能完全摒弃封建制度,他的观点趋向于将封建制度和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相结合,另外他也未能在立法方面脱离宗教。他认为宗教可以在法律中起到一定积极的作用。这些都成了他日后研究以及观点的局限。
但是我们不能否认这位伟大的思想家的这部巨著给世人带来的影响之巨大。《论法的精神》在那个黑暗的年代给了多少人思想的启迪,给欧洲的黑暗的封建统治社会带来无限的光明。更给后世留下一笔无可估量的财富,让后世的人们不禁感叹伟人的智慧与思想是如此之伟大。这位伟大的思想家和他的著作《论法的精神》也将永垂不朽!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 篇13
《论法的精神》是十八世纪上半叶法国杰出的启蒙思想家查理路易孟德斯鸠(1689-1755)最重要的著作,内容涉及广泛,它以法律为中心,又遍涉经济、政治、文化、军事、宗教、道德、哲学、历史、地理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展示了一幅广阔的思想画卷。特别是它以独特方式研究和论述了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国际法学等一系列课题,成为一部独具风格的资产阶级法学百科全书。
《论法的精神》一书反映了当时处于社会下层的资产阶级与劳动人民对于政治与经济的愿望。全书在政治理论上极力主张建立相互制衡的三权分立。目的是为了避免独裁者的产生。独裁者们往往集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大权于一身,容易造成权力的滥用。在法律理论方面阐述了法律的定义和种类,法律与各种事物的关系,刑法和民法的理论,以及立法的理论。孟德斯鸠认为法由事物本性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也就是事物之间的内在规律。由此将法律分为人定法和自然法,提出了立法应与政体相互适应的原则。并且讲述了法律与防御力量、进攻力量、政治制度自由、公民自由、气候、土壤、贸易、宗教习俗、货币等各种事物的关系。全书在经济理论上认为私有财产权是人类的自然权利。在地理环境决定论中孟德斯鸠认为法律应当考虑地理环境尤其是气候、土壤等,和人们的性格、感情有关的这些因素。
该书首先讲述了政体对立法权的归属有重要影响。孟德斯鸠认为政体的有无与法治有着直接关系。专制政体意味着恐怖、专横和暴力,既无法律又无现章,由单独一个人按照一己的意志与反复无常的性情领导一切,所以在专制政体下,根本就无所谓立法权。君主政体与专制政体相比虽由也是单独一人执政,却遵照固定的和确立了的法律,所以君主政体下,君主和少数贵族握有立法权。至于共和政体,它是全体人民或仅仅一部分人民握有最高权力的政体,但并不等于说就是有法治可言的。但是有一条基本法则,就是只有人民可以制定法律,共和国的人民的权力是相对平等的。三种政体对法律的繁简、法律的体系、法律的内容等,也都有着重要意义。
三种政体最突出的表现应当是人民的自由度是完全不同的。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孟德斯鸠强调了法律与自由的统一。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 篇14
《论法的精神》是一部深奥的书,一部影响世界历史进程的伟大着作,看了一遍,顿觉思维开阔了很多,接下来我就主要谈谈其中的三权分立理论吧。
三权分立制止的是权力的滥用,以权力制权力,使三方的某一方权力不至于过大,权力的制衡是提供公民自由的基本保障,三种权力,其中的两种或是三种权力绝不能集中一两个人或是同一个机构手中,否则权力的制衡将是扯淡,公民的自由也将不复存在,这是事实,历史也证明了这点。
倘若行政权与司法权不分离,那意味法官掌握了压迫的力量,若是法官品德好不用去说他,但谁又能保证被选出来的法官品德是好的,谁又能保证如今品德好的他会在时间的考验之后而不变的品行恶劣呢?法官掌握压迫力量还只是一个表层,薄浅的理解。若是两者权利不分离,行政机构与司法机构就可以说是行政司法机构,此机构里的高层做什么事情将会为所欲为,因为他们即使干了什么坏事,对不起人民的事情,审判者最终还将是自己,审判者与被审判者是同一个人,世界上是没有人会傻到自己会判自己罪的地步的。所以,此机构里人若是品行恶劣被腐化,那他们做的任何坏事将得不到任何惩罚,无休无止的损害人民的利益,人民的自由将荡然无存。
即使两者分离,我认为若是不做到公正公开,也将会受到腐化。我们知道,档次高的人比较容易结交到档次高的人,档次低的人亦然。所以,两大机构里的高层也必然会熟悉,这样,无疑让两者的权利接近了,在司法人员审判做了坏事的行政人员时,必会手软,这也会导致不公正,间接侵害了人民的利益及自由。所以,我认为,要做到最好的公正,就要公开。有两点,一,我认为行政不需要完全公开,因为这会影响到行政的效率,毕竟在一个全民素质不是很高的年代,行政完全公开必然会造成无数人的议论,很多人若是不懂行政者真正的意图或是有人故意捣乱的话,必然会造成舆论的压力影响行政,将要执行的决策也将会执行不了或是拖泥带水,所以,行政不必完全公开。二,司法需要公开,即使不是完全公开也要多数公开,这样公开,会使得司法者不敢随意舞弊徇私,迫于公众的压力,司法者也会尽全力审判而不造成错判误判。
倘若一个机构拥有立法权与行政权两大权利。那么他可以凭借自己千变万化的意识来强制执行自己制定的法律而不受任何制裁,因为什么,因为他没有违法,即使人们在喊不公平喊冤也没有用,因为他没有违法。但是,立法机构与行政机构的人绝不能身兼两个机构的两个职位,因为这等于是变相,行政人员只能监督立法但不能参与立法。
司法权与立法权若是结合在一起,就会对人民的自由和生命实行专断。不能保证人民的自由。
当美利坚合众国成立之时,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理论就成了美国三权分立制度的指导思想,这对美国的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这制约了领导者最大的权利,制止了国家民主制度腐化成专制制度。孟德斯鸠说过,民主政体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官吏由人民来指派。因为在民主政体下,人民间接掌握的国家的权利,他们是国家的主人,而相反的,专制政体是最高权力掌握在君主一人手中,君主根据反复无常的意志来进行政治统治,也就是最严重的独裁。我这儿想说的是,如果独裁者拥有大公无私之心,心系人民,拥有解决所有问题的所有方案,并快速执行,那独裁无疑是一种最好的统治,但是,又有谁能做到呢?恐怕只有上帝吧。所以专制政体绝不可取,大权绝对不可集中在一两个少数人手中,必须分立,这样才会制止权利的腐化,制止民主政体腐化成专制政体或是变相专制政体。让人民拥有自由,人民幸福了,统治就自然会稳定。人民倘若没有自由或是老是被欺压,人民百姓不满的情趣上升,从量变到质变,那么起义革命也就不远了,世界上每个朝代的灭亡几乎都是如此。
三权分立奠定了西方的民主政治,孟德斯鸠的高瞻远瞩及在当个年代的无懈可击的理论令人钦佩无比,《论法的精神》是一部值得深挖的书,我现在还没完全了解其中的内涵,仍需要时间慢慢参悟。以上是我对其中三权分立的一些粗浅看法。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 篇15
司法的最高境界是什么?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回答了这一问题。与一般的法律学者主要满足于对法律条文的解释不一样,他力图从法律以外,从历史、生活、风俗习惯等方面去研究法的精神,从社会的进步去探求这种精神在政治、法律等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和一般规律,并从法律与其他事物的普遍联系中探求法律的精神实质,即探求法律的最高境界。他的这种思想,实际上超越了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本身的区别,站在另一个高度审视法律的价值。因为无论是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大陆法系国家,公平、正义作为法律的价值是普世的,虽然人们对公正有不同的理解,但是作为价值,公正应在法律之上,而不是相反。
一、“法的精神”——一个综合性概念,而非法律本身
对法律表面的、肤浅的理解,并在司法实践中机械套用,这是司法工作者的初级境界。要深刻理解司法的最高境界,就要领悟“法的精神”到底是什么?孟德斯鸠把自己的代表著作称之为《论法的精神》,其含义就是:“法律应该和国家的自然状态有关系;和寒、热、温的气候有关系;和土地的质量、形势和面积有关系;和农、猎、牧各种人民的生活方式有关系。法律应该和政制所能容忍的自由程度有关系;和居民的宗教、性癖、财富、人口、贸易、风俗、习惯相适应。最后,法律和法律之间也有关系,法律和它们的渊源,和立法者的目的,以及和作为法律建立的基础的事物的秩序也有关系。应该从所有这些观点去考察法律。这些关系综合起来就构成所谓‘法的精神’。”追求司法的公正就要研究法的精神,而非法律本身,怎样做到把法的因素与社会因素有效结合、公正司法,是每个高水平的法官所要追求的境界。
二、“法的精神”与公平正义
但怎样理解其内涵,并能熟练运用法律于办案中,在当事人之间真正实现公正,在实践中是很难把握的。因为但凡裁判结果都是不可能做到让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总会有败诉的一方。然而,努力做到裁判公正,却是法官可以做到的事情。在司法实践中,当法律的规定很明确时,简单地套用法律进行裁判,一般水平的法官都能做到,这时法官只需将案件事实输入法律这部机器里,就可以输出判决书来。这是一般法官所想追求的结果,但这种结果绝不是一个高素质的法官所要追求的司法境界,因为这样做体现不出其应有的司法水平,也不等于就做到了裁判公正。尤其当法律规定不明确甚至存在漏洞时,如何在当事人面前实现司法公正,对法官来讲既是一个难题,也是体现其高超办案水平的时候。孟德斯鸠法律思想,对法律工作者理解司法公正很有帮助,因为他认为:“法律总是要遇到立法者的感情和成见的。有时候法律走过了头,而只染上了感情和成见的色彩;有时候就停下来,和感情、成见混合在一起。”可见,孟德斯鸠认识到法律经常会和感情发生联系,有时会产生冲突。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他认为,法律不能走过了头,只从感情出发。凡是一流的法官,这时就像禅师一样,在努力追求一种境界,他要准确把握法律的精神实质,给当事人一个公正的裁判。
三、“法的精神”与严格执法
孟德斯鸠认为,如果对法律制定太多的例外规定,实际上就破坏了法律的原则的规定,其结果后患无穷。他举例说明:“查理七世说,他获悉在以习惯为准则的地区,诉讼当事人违背王国的习惯,在一个案子判决三、四、六个月之后才提起上诉;所以他规定,除非检察官有舞弊或欺诈情事,或是有阻碍当事人起诉的重大明显的原因,当事人应立即起诉。”因为有例外的规定,结果当事人在30年后还在上诉。
在司法实践中,当法律与情理相冲突的时候,执法者往往感到困惑和棘手,也最容易使其对具体而明确的法律规定视而不见,“制定”一个例外,以情代法做出裁判。这种自由裁量权的随意行使,实际上否定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是一种“衡平”或“正当背离法律”的方法。在现代民主制度下,司法公正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它与严格依法办案的观念的联系十分密切,要做到严格依法办案就必须正确处理好法与情的冲突。
情理因素要不要考虑?法官在裁判时肯定要考虑,但是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是首要前提,不能为了个别案件裁判合乎情理而损害整个法治的尊严。法官在遇到法与情冲突的时候,并非毫无良策,只有舍弃法律规定的机械运用,在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社会因素,才能找到妥善解决问题的办法。
要达到这样的境界实属不易,需要长期的磨砺和坚韧不拔的精神,需要法官对真理孜孜不倦的追求。需要法官拥有除法律之外的渊博知识,成为知识上的“贵族”;需要法官为追求公正的崇高理想,必须长期坚守自己的信仰,做到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成为道德上的“贵族”。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对此作出了完美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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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岛读书笔记合集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这句就告诉我们读书的重要性,所以我们在平常要多读一些具有知识含量的经典书籍。我们观看了作品,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那么我们就可以将自己的感想记录下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如何才能将读书笔记写的清晰而有条理呢?为此,栏目小编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神秘岛读书笔记》,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神秘岛读书笔记 篇1
坚持仿佛就是梦的翅膀,在一望无际的天空中不会迷茫的翱翔,勇敢让你变得勇往直前,不在懦弱的威胁下低头!
品味一本荡气回肠的书,正如品味一生的五味杂陈!这一本书是一艘乘风破浪的船,智慧就是它挺拔的洁白的帆,船舵由读者来掌握,驶向那无尽的知识海洋。有一伙人被囚禁在监狱里,疲惫的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他们商量要一起逃出监狱,于是就偷偷摸摸做了一个庞然大物热气球,逃离了监狱,可是人算不如天算,这一伙人在高空遇难了。
但是,让人难以捉摸的缘分又再次让他们团聚,他们有了一个家,并且有了船有了枪,生活的有滋有味。他们坐船去邻近的小岛上去探索,找到了一个被流放的野人艾尔通。最后火山爆发了,他们也就离开了这个小岛。工程师史密斯、水手、艾尔通等人,同心协力为了一个目标,不辞辛苦的奋力向前。我觉得在平常的生活中,应该及时的从浩如烟海的书中汲取精华,要达到饱览群书程度,才有可能变成像工程师那样的人。
我们对于那种知道自己的错误,就马上悔改的人,不能用带色眼镜去看他,艾尔通知错就改,工程师等人不计前嫌的用满腔四溢的热情去款待艾尔通。水手的勇敢让我难以忘怀,他为了大家的生死,不顾自己的存亡。还有那位出色的记者斯疲莱,为了全国的人民可以看到新鲜刚出炉的新闻,不惜自己的生命,他是多么的敬业呀!
为什么他们能逃出小岛?因为他们实在是太团结、太默契了,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有着他人,始终铭记着:这是一个团队,为了自己,为了大家,都要好好的活下去!读一本好书获得的好习惯、好品质。是多么多呀!亲爱的朋友,请拿起你手中的书,收获更多的阳光。
神秘岛读书笔记 篇2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好书,它叫《格列佛游记》。
这本书问世已经有两个世纪了,但是它仍以巨大的艺术魅力吸引着我,并被拍摄成了电影、电视播映。这本书是由英国杰出的讽刺小说家—乔纳森·斯威夫特创作的。他于1667年出生在爱尔兰首府柏林的一个贫苦家庭。
这本书讲述了格列佛在海上突遇大风,从此,开始了稀奇古怪的遭遇。格列佛旅行了四个国度,分别是: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慧马国。从在小人国帮助国王打退敌人,到一个由统治的的国度,都有不同的待遇。小人国被当成巨人,在大人国被当成宠物,在飞岛国被当成朋友,在慧马国被当成慧马。真是无奇不有,但是也反映了当时英国社会各种矛盾讽刺了当时英国社会情况。
格列佛很善良,从来不伤害别人。我觉得格列佛是福大、命大、力量大的人。
福大
他离开慧马国乘坐小木船回家时,眼看生的希望已经非常渺茫了,但不远处竟然出现了一条船,运气正好呀!
命大
他每次旅行完一个国度都能安全的回到家和家人团聚。
力量大
他在小人国竟然能把一颗无比巨大的树木扛在肩上。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善良、真诚!同学们,如果你们也想做个善良、真诚的人,就来看看吧!
神秘岛读书笔记 篇3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神秘岛》。作者是“科幻小说之父”凡尔纳,这本书中的故事不但风趣幽默,妙趣横生,而且从中我还学会了许多科学知识和生活哲理!我感觉得这本书挺不错,这里推荐给大家!
首先,我被作者儒勒·凡尔纳的创造力、预测力以及大量涉及到天文地理的渊博知识所震撼。在文中,他依靠丰富的地理知识把林肯岛、达抱岛(玛丽亚泰勒萨岛)与华盛顿的经纬度(林肯岛:西经150度30分,南纬34度57分。达抱岛:西经153度,南纬37度11分,华盛顿:西经77度3分11秒,南纬109度57分)在地图上一一标出,除去林肯岛为作者虚构外,其它的地名,我们至今还能在地图上找到它们。
其次,我还被小说中探险者们的勇敢精神所深深地感动着。
《神秘岛》描述了南北战争时期五位北军战俘乘坐氢气球逃离战俘营的故事,途中飞行时遇到大风暴,被迫落在了一个荒岛上。刚开始,岛上一片荒凉,工程师史密斯利用自己的智慧,用放大镜点起了火,他们一行五人用了一天时间间走遍了整个岛屿。幸运的是他们找到了一条清澈的小河,水源得到了解决,细心的史密斯发现了河中有一个源头,旁边有一个天然形成的房间,大家都感到十分兴奋,立刻开始挖掘,经过一个下午的努力,终于开辟出一个较大的房间,用软梯进行上下。一个同伴的一粒种子无意中落在了外面,竟然发芽了。为了生存,他们知道自己需要粮食,光有种子没有用,于是岛上的动物便成了他们的驯养对象。荒岛的岁月绝不是一帆风顺的,但每当危难时刻,总有一个神秘人物在援助他们。他就是《海底两万里》中的尼摩船长。他们从一无所有,到生活幸福,可谓是白手起家的典范。他们的运气也是出奇的好,暗中有个尼莫船长(后见《海底两万里》)帮他们化险为夷。在林肯岛火山爆发,剩一块礁石供居民躲避之时,偏偏这个时候,罗伯特(见《格兰特船长的儿女》)开着邓肯号(同上)来救他们了!故事的最后,在一次火山爆发中,尼摩船长在最后一刻指挥“邓肯号”游艇来解救他们。回到美国后,这些人在属于自己的土地上,重建林肯岛,让林肯岛精神复活。
神秘岛读书笔记 篇4
冒险不是一般人能做的,是具备了勇气、力量等的品格。近几天我就看了一本关于冒险的书,它的名字就叫做《神秘岛》。
故事的主人公有五个人和一只狗,都有:又聪明、又勇敢的工程师史密斯;一位坚韧不拔、思维敏捷、精力充沛的记者斯皮莱;忠诚的、勇敢的黑人纳布;身体壮实、目光炯炯、十分英俊水手彭克罗夫;以及一位男孩哈伯。布朗。故事讲述了他们乘坐热气球降落在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什么都没有,他们靠着自己的双手,打造出一片新的天地,在岛上遇到的种种危险,可是都安然的度过了,因为有一位尼摩船长,在每次遇到危险时都会及时出来拯救他们。原本的我只是以为它是一本书,现在的我却不是这样认为的了。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坚持,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勇敢。故事中的人令我非常敬佩,当遇到一个问题时我百思不得其解,可是主人公史密斯却轻松的解决了这些问题。
当我面临一种恐惧时我就会想起记者斯皮莱时我就不那么害怕,因为我会连想到当时他的环境是多么的极端多么的恶劣呀!这本书的的好处让我受用不尽。
最新《昆虫记》读书笔记(集合六篇)
读书如饭,善吃饭者长精神,不善吃者生疾病,作品是作者写的,让人读得酣畅淋漓,欲罢不能。怎样写作品读后感才能一眼抓住读者的眼球呢?以下“《昆虫记》读书笔记”由编辑为大家收集整理。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1)
在本书所收的文章里,法布尔以生动的笔触,描写了上面四种昆虫的生命本能和独特的生活习性。他就像一位学识渊博的老师,站在一个高倍显微镜前面,来指导我们观察昆虫由生到死的全过程。我们可以从他轻松讲述的故事里,体味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一无情的自然法则,还可以从他细致的观察、独到的视角、幽默风趣的语言里,汲取大量的生物学知识,同时领略到文学的优美。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
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有很大关系,也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细微的观察。《昆虫记》让我增长了眼界。我觉得《昆虫记》是值得一阅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2)
怀着一种轻快的心情,读完了生动有趣的《昆虫记》。我对这本书十分着迷,它仿佛把我带到了鸟生活的大自然中: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吃蚜虫的分泌物……
娓娓道来,在对一种昆虫的日常生活习性、特征的描述中体现出法布尔对生活的留心观察,字里行间洋溢着法布尔对生命的热爱。
曾经,我很讨厌昆虫,甚至惧怕昆虫,而法布尔的《昆虫记》里,昆虫栩栩如生: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了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还有萤火虫、蜘蛛、蟋蟀、毛毛虫……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
《昆虫记》不仅仅充满了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还给了我更大的启发: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坚持“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既不添加什么,也不忽略什么”,做什么事也不要半途而废,即使条件艰苦也要坚持不懈,到成功为止。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3)
在乡村小镇的一个荒地里,有一个昆虫公园——荒石公园。公园里有一个不知疲倦的昆虫学家拿着放大镜,津津有味地观察着他的孩子们——各种各样的昆虫。跟随法布尔的《昆虫记》,开始一次昆虫世界之旅。
也许你会认为昆虫学家是最残忍的。他们整天捕获无辜的昆虫解剖学,并以昆虫的牺牲换取昆虫学家的科学成就。然而,法布尔与普通昆虫家庭完全不同。他总是观察荒石园里的活昆虫,自由无忧地生活。法布尔有时会想象自己是一只活昆虫,和昆虫一起生活在美丽自由的昆虫公园里。难怪法布尔对普通昆虫学家说:你探索死亡,我探索生命。”
法布尔不仅擅长观察昆虫,还擅长阅读昆虫的心理,与昆虫沟通。
当法布尔写绿郭果时,他不仅迷恋郭果华丽`外表,也惊喜于绿郭果儿的凶猛和贪婪。法布尔眼中的郭果全身嫩绿,身体侧面有两条浅白色丝带,身材独特,修长匀称,大翼薄如薄纱。绿果儿就像神仙下凡,迷倒了法布尔。法布尔对晚上的郭果感到惊讶。如果夜间巡逻的凶猛的郭果在夜间遇到蝉,他会像一个绿色的强盗一样抓住蝉,开膛破肚。法布尔推测了郭果的饮食爱好后,定期给郭果带餐:有时是几片梨;有时是几颗葡萄;有时是松树鳃龟。当他们看到满意的饭菜时,他们贪婪而津津有味地品尝。
从法布尔的作品中,我们不仅可以看到昆虫,还可以看到人性的`发现。法布尔用人性看昆虫。字里行间透露出他对生命的尊重和赞美。法布尔不仅把昆虫当作自己的观察和研究对象,还把昆虫当作自己的孩子,整天照顾它们。
在大自然的保护下,小昆虫遵循大自然的规律。法布尔以小昆虫为弦,唤起了人类命运颤音的巨人。
一只昆虫,一个世界;一次记录,一次旅行。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4)
今年暑假,我读了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昆虫记》。它带领我进入昆虫世界,让我更了解昆虫,更热爱昆虫。
这本书大致介绍了自然界中的各种昆虫,从生活习惯到真相,以及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惯。比如螳螂是一个很厉害的心理专家,但是很凶,每天都有很多公螳螂被母螳螂吃掉。蝉是一位杰出的歌手,靠自己自食其力,但总是不受欢迎。蚂蚁经常被视为勤奋的象征,但蚂蚁经常洗劫其他昆虫努力获得的食物。如果世界上没有蜜蜂,我们就不能吃美味的蜂蜜。如果世界上没有蝴蝶,我们就再也闻不到花了。螳螂的'大腿下面有两排像锯齿一样锋利的东西。狼蛛张着两颗非常厉害的毒牙,非常凶猛,能很快到猎物死地。
从小树立崇高的理想,理想可以是一个人前进的动力,无论未来的理想是什么,以个人理想为未来的目标,朝着目标前进;努力学习,积极参与课外实践活动;遵守学校规则、班级规则、团结友谊、学生互助;积极锻炼、工作和休息;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这是一个人生活和工作的基础。只要每个人心中都有国家、集体和他人,我们的社会就会变得更好。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从一点一点做起,培养文明礼貌、团结互助、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的良好品格,努力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
《昆虫记》拓宽了我的视野,增加了我的知识,也让我明白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同时,我也明白,要想取得好成绩,就必须有像法布尔那样严谨、持之以恒、勤奋、持之以恒的科研精神!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5)
《昆虫记》,是一部很吸引人的著作,也影响了几代人。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布尔,他用了毕生的精力研究了昆虫世界,那份执着,那份坚持不懈的精神实在让我佩服。书中充满了惊奇,充满了情趣,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另一个世界的奥秘——昆虫世界的真面目,更让我发现了大自然中蕴含着的各种科学真理,这真是一本极其珍贵的生命乐章。
昆虫世界是多么的奇妙。作者用那生动活泼的行文,轻松诙谐的语调,向我们描述了昆虫世界中的一幕幕。因为这部科学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做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
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还有,萤火虫、蚂蚁、蜘蛛、蟋蟀、毛毛虫,燕子、麻雀……林林总总,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一段段栩栩如生的昆虫的景况,涵盖了关于昆虫的进食、保护自己、养育后代、劳作、狩猎及生死,几近所有的细节。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一次又一次地把我带进昆虫的世界。多么可爱的小生命啊!我也因此知道它为什么被鲁迅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了。确实如此啊!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6)
最近,我爱上了一本被称为昆虫之父的法国作家法布尔写的《昆虫记》,它详细描述了每一种昆虫的本能、习惯、劳动、繁殖和死亡。
例如,大孔雀蝴蝶是欧洲最大的蝴蝶。通过实验,作者知道,如果大孔雀蝴蝶被切断,死亡的概率会很高;金步甲是一个残忍的家伙。他们经常同类残疾。他们还喜欢吃破壳的'松毛虫、蚯蚓和蜗牛。当他们特别饿的时候,一些勇敢的金步甲也可能吃刺毛虫。
大多数蜘蛛毒性不大,也有少数例外,狼蜘蛛就是其中之一。它喜欢呆在干旱的沙地上,只吃新鲜的食物,所以当它抓住猎物时,它会立即杀死并吃掉它,它的武器只有两颗有毒的牙齿,甚至一只有毒刺的木匠蜂也无法与之抗衡。虽然狼蜘蛛很凶猛,但它非常照顾他们的孩子,小狼蜘蛛至少要在母亲的背上呆五六个月。
松毛虫也被称为“排队虫”,它们的卵生产在松叶上,像白色的小圆柱体,当它们孵化时,它们会不断地咬着卵壳;这些幼虫的身体是浅黄色的,黑色的头是身体的两倍大,如果幼虫吃饱了,它们会有意识地排成一个小队,一起前进。它们用稀疏的网做成一个小球,由几片叶子支撑,幼虫在里面吃,也可以住在外面。这个小球只是一个临时的住所。11月,天气逐渐变冷,松毛虫会爬到松树的顶端,在叶子紧的地方筑巢;松毛虫是一种非常固执的小动物,每次出门都要排成整齐的队。第一个爬到哪里,后面的总会跟着它。他们会一边走一边吐出一条丝线,这样一条柔软的“丝绸之路”就建成了;我想他们晚上回家就不会迷路了。
这本书让我倾听昆虫的声音,进入一个美妙的昆虫世界,丰富了我的知识,所以,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最新无常读书笔记合集8篇
作品是一部让人深思的作品,引起很多读者的思想共鸣。 读后感是对书中内容进行归纳和总结的方式和途径,栏目小编为您推荐的文章是“无常读书笔记”,感恩光临希望我们的资源对您有帮助!
无常读书笔记【篇1】
我们在日常的写作中会需要许多积累与技巧,也会从中学到许多的写作方法与技巧。把这样学到的东西用在我们的作文中,就会使我们的作文变得更加生动和丰富,也会得到别人的欣赏。
《无常》是 鲁迅先生《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是一篇描写人物的文章。人物描写是作文中很重要的一类,在这篇文章中我们也能学到许多的写作技巧。
鲁迅先生用简洁的语言写出了对无常的喜爱。其中运用了许多的写作方法,描写人物的外貌以及和其他的事物对比,表达作者对其的喜爱和他的特点。白无常在作者的笔下是一个可爱通人性的鬼怪,作者并不认为他是个完完全全的鬼,因为鬼怪是不会有人性的,借此可以看出作者对他的喜爱与赞美。
其实,写好作文并不难,只是需要不断的探索、发现和学习,就能从中得到感悟。我相信,经过不懈的努力,一定会在作文这方面有飞跃的进步。
无常读书笔记【篇2】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无常》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加进几句对现实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鲁迅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无常读书笔记【篇3】
我没有想到这本小说可以让我有如此之大的感触和感动。在读书的过程中,我哭了两次,一次是我喜爱的有庆的死,一次是可爱的苦根的离去。在书中,我最喜欢这两个人物,他们感觉真的像我似曾相识的弟弟,是那样鲜明,真实,也是那么可爱。而他们的离去都非常的突然,可以说书里几乎每一个人的死都是霎那间的事,让作为读者的我措手不及。余华塑造了这些人物,让他们与我建立了感情,可就在这时,他突然把他们带走,没有一点预告和准备。然后用福贵的一生告诉我来日并不方长,人生就是这样,走到最后只剩自己。这让我想起了我第一次对死亡的思考。曾经,我不懂离去代表什么,死这个字离我很遥远,虽然我很早就接触到了死亡,因为我的爷爷奶奶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在老家,在父母和其他长辈的操持下,我经历过两次自家的葬礼,在农村叫摆席。大人们忙碌的接待每一位来宾,还有一些请来的大师唱着我不太明白的歌,爷爷奶奶的照片被放在中间,我磕头跪着和众人一样哭,之后棺材落土,不久就有了我们每年回去祭拜的小土包。活着的人在外头,爷爷奶奶在里头。所以死亡对我来说就是一种仪式,因此我从来没有真正的理解死是什么,它到底意味着什么。所以自然也不觉得可怕和悲凉。三年前的一天,我知道了我父亲最好的朋友离开了我们,并且这今后永远都见不了这个人时,我才开始认真思考这个话题,也正式去看待人的一生。这是自我懂事以来,第一次身边的人因为意外突然离开我的生活,我当时整个人很震惊,我不愿意选择相信这是一个事实,并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一直觉得这只是一场梦。但我当然知道这不是梦,只是我不愿意相信这是真的。我逃避,是因为我不想看清生命的本质,不想承认生命的'渺小和脆弱,因为我觉着残忍。昨天还与你有说有笑的人,怎么突然之间就永远不再相见了呢?可是老天不听你的抱怨,即使你很困惑,你也要知道生活毕竟不是个游戏,出局的人没有复活的机会,而活着的人还要留下来继续前行,继续赶路。难过,悲痛,那怎么办呢,你还得活着。就如福贵一样。活着。
书里有一个小的片段令我印象深刻:二喜和凤霞回到家里告诉福贵和家珍凤霞有了孩子,一家人很是开心,做了好吃的都坐到了床上,大家开始说都没想到日子会是今天这番模样,在经历了这么多,一家人能开心的一起坐在一起吃饭,还有未出世的宝宝,要是他们的家人还活着该多好,他们活着,就可以看到如今活着的人的幸福生活。“四个人越哭越伤心”,读到这个情景,我很难过。因为这些场景是真实的,是每一个活着的人对死去的人的思念。尽管大家平时都很坚强的面对着生活,都不提伤心处,但那不代表人们心里不痛。有那么一瞬间,有那么一刻可以缅怀自己死去的亲人,放下面上的坚强,露出内心的脆弱,我想也是幸福的。
当凤霞难产死了的时候,福贵说”我的一双儿女就这样都去了,到了这种时候想哭都没有了眼泪。” 字里行间,读到的是生活,是生而为人必须面对的,因为人生毕竟是自己的旅途,在此期间,有人上车有人下车,有人给我们带来欢乐,有人带来痛苦,不管怎样,我明白总有一天,我们会和所有的人说再见,所以我说活着,就是要珍惜当下,把每一天当最后一天来过,在今天,把你想说的话说给那个人听,把你想做的事都做了,不要后悔,因为这样,即使生命无常,我也无悔。不用难过,不用悲伤,因为从出生的那一天,从来到世界的那一刻,我们就已经同上天签订了协约,他带给我们生命,带给我们在世上的欢乐,而我们,也必须答应他,我们会遵守生活的规则,即使难过,也依旧要好好活着。就算生命走到最后,只剩下我一个人,我也要好好活着。
我特别喜欢描写生活在土地上的普通老百姓的故事,因为我觉得真实,朴素。不管是路遥的《平凡的世界》,还是《人生》,再到余华的《活着》,这些故事都牵动着我的心。就是因为这些人物这些描写太过于真实,让我感悟到了生命的气息,因为朴实,所以觉得真实活过,真实存在。
《活着》这本书通过福贵的故事,毫不留情的揭露了生活的本质,既残忍,也是事实。既无奈,也无法,所以就像有一句话说的“真正的勇士是在看清生活的本质后依然热爱生活。” 既定的事实我们要遵守,同时我们要好好活在当下,想做什么就要鼓足勇气去做,想爱的人就要尽力去爱去珍惜,我想这些就是我读出来的东西。
无常读书笔记【篇4】
《无常》也是一“鬼卒和鬼王是红红绿绿的衣裳,赤着脚;蓝脸,上面又画些鱼鳞,也许是龙鳞或别的什么鳞吧,我不太清楚。”瞧!这样描写鬼卒与鬼王是不是让你觉得耳目一新,你的眼前是不是有几个乡下人所扮演的鬼卒鬼王呢?“鬼卒拿着钢叉,叉环振得琅琅响,鬼王拿的是一块小小的虎头牌”这里是对鬼王、鬼卒的兵器的描写,听起来这些人还真有杀伤力呢!“活无常不但活泼而诙谐,单是浑身雪白这一点就有‘鹤立鸡群’之感。”这一段写的是活无常,他们浑身雪白惹人喜爱,他虽然是阴差,却让人喜爱,看起来,他还真有人气。他还有一种活泼的气息,真令人感到舒服,使人感觉它有人情味。
接下来,便是这文的主题,这段话,真令我吃惊不少“活的‘正人君子’只能骗鸟,若问愚民,他就可以不假思索地回答你:‘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看这段话是否让你感受到什么?我感受到,当时的人中连一个公正的也没有,那时对人民的压迫,甚至让百姓对阴间起了向往,可见当时的年代的政治是多么腐败。阳间连一个公正的裁判都没有,阴间的虽然是鬼,但也是公正的啊!
无常这篇文章体现了当时朝廷的腐败,也讽刺了古代那些没有正义心肠的人。
无常读书笔记【篇5】
读了《无常》一书以后,知道了是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无常》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加进几句对现实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鲁迅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无常读书笔记【篇6】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倘使要看个分明,那么,《玉历钞传》上就画着他的像,不过《玉历钞传》也有繁简不同的本子的,倘是繁本,就一定有。身上穿的是斩衰凶服,腰间束的是草绳,脚穿草鞋,项挂纸锭;手上是破芭蕉扇、铁索、算盘;肩膀是耸起的,头发却披下来;眉眼的外梢都向下,象一个“八”字。头上一顶长方帽,下大顶小,按比例一算,该有二尺来高罢;在正面,就是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直写着四个字道:“一见有喜”。有一种本子上,却写的是“你也来了”。这四个字,是有时也见于包公殿的扁额上的,至于他的帽上是何人所写,他自己还是阎罗王,我可没有研究出。
无常读书笔记【篇7】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能够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厌恶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能够明白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主角。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此刻对他的敬佩作比较,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比较,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就应怎样呢?
无常读书笔记【篇8】
无常,也就是鬼的意思。每逢迎神赛就会有不同的人来扮演大大小小的鬼怪,鬼物们大约都是些粗人和乡下人扮演的,他们穿着花花绿绿的衣裳,赤着脚。他们扮演着各种鬼怪来寄托他们对幸福生活的向往。
鲁迅用风趣的语言来描述了他小时候看见的那场迎神赛,而且用生动的语言来讲述了迎神赛的经过。鲁迅十分怀念他小时候的时光,但在描述中我们还能够找到他对那些封建行为的讽刺和唾弃。
他一反前态温和的笔锋,用犀利的语言对那些封建行为进行批判,让人不禁为之动容。
鲁迅还把此刻的想法和小时候的想法进行比较,以此来衬托出世人们庸俗的一面。又在末尾写到“鬼神之事,难言之矣,这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论了”那里又写出了鲁迅对“鬼神之事”的鄙夷以及对其的不屑一顾。
总体来说,鲁迅在他的文章中不止一次的讽刺封建行为,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则是以回忆往事的方式来列出他小时候所看见的各种封建现象并加以批判。
鲁迅不仅仅仅是一个作家,他还是一个战士,正如毛泽东所说:“鲁迅用他的笔战斗了一生。”
论语的读书笔记
我们经常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要多读书,每当看完作者写的作品,总能在书里学到新的知识。此时就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编辑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一篇关于“论语的读书笔记”的文章,以下内容十分重要请仔细阅读!
论语的读书笔记 篇1
学而时习之。
学而优则仕。
儒学对学习非常重视,《论语》开篇就是“学而时习之”,《荀子》则用大段大段的理论去阐述学习的目的、方法、对象,《朱子语类》也有整卷内容关于学习的心态、内容。至于以后的科举制度,夸张地阐释着“学而优则仕”的理论,如此大张旗鼓地强调学习的重要性,古今中外,莫有甚者。
孔子时代的学习,想来还是很全面的,作为学生,要学习礼、乐、射、御、书、数等“职业技能”,其中文化教育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可以说,当时孔子的教育是全面的素质教育,孔子的学生对于这六艺各有所长,并非腐儒、书生、书呆子,他们平时能传播礼乐、文化,谨守礼仪,战争的时候又能上阵拼杀,符合着先秦时期士人的传统。孔子自己对于这些技能也很在行,在《论语》中,孔子自己能操琴、善御、善射,至于礼、书自然掌握更多,只是“数”基本没有论述,不过,孔子的学生中,子贡做生意很在行,也许他在数的方面有所专长吧。但是,在孔子之后,儒家却没有继续把这六艺坚持下来,子思、荀子、孟子在其著作中并没有谈及这六艺,而是把儒家的基本
理念反复论证,更多地是作为纯粹的知识分子的面目出现在君王、重臣面前,汉代的经学、宋代的理学、清代的考据学、当代的儒哲学,无不是以文化作为重点,无不是以理论发扬为目的。其原因应还是在于知识的增多以及职业化,个人的能力、精力有限,要想在社会上有所成就,则不可能面面俱到,而是择其一而专。论语读书笔记学,前提是人的不完善,必要条件是有先知先觉者。要完善自身,必须不断地向比自己水平高的人的学习,先生,也就是先于自己而知、悟者,职业化的先生,就是教师。基于此,师生关系在儒家体系中成为重要的一环,隆师亲友,“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之说虽有夸大,但对于老师的尊重和敬仰可见一斑。“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者也”,其对象自然是学生,那么,传授些什么呢?笼统地方面是“道”,具体的方面是“德”,传授的方法通常通过解读古代的文化典籍入手,这也就是我们可以想象出的私塾学生诵经读书的场面,水平更高的学生,则就典籍中的疑难问题或自身疑问请教于老师,如宋代以来的书院教育。至于学生的年龄和毕业、文凭等现当代的条条框框,在古代并没有限定,似乎入仕倒是可以作为一个离开书院的标准。
学与习是息息相关的,其中的“习”对于古代的学生来说尤为重要,学属于“传”,老师可以面对众多学生传授知识、技艺以及为人师表,但个人的领悟与否则在“习”中体现出来,例如孔子对于颜渊的溢美之词毫不吝惜,特别是关于好学方面,其缘由是颜渊能够自
己揣摩,并提出关键性的问题或一语中的。而习,当作温习、思考解,如果扩大一些,习还应该包括践行,孔子说学而不思则罔,曾子说,每天都要反省自己 “传不习乎?”至于之后儒学的“知行”范畴,也该包含着学习这一内容。孔子时代的学与其之后的学不同,习,自然也不相同。流传到如今,学习更多地体现在理论知识方面,以知识的掌握程度作为学习的评价标准,考试制度则是这一标尺的具体体现,但这一标尺并没有涉及到做人、做事,也就导致着知与行的分离。
学与习的分离,知与行的分离在西方哲学中并不在意,如西方哲学对哲学家的评价不在于其人品如何,而在于其著作、成就如何,为师不一定要成为学生的表率,为人不一定要符合道德规范,做事不一定要符合社会规范,哲学家的论述可以与其行为无关,如此等等,儒家与西方哲学的对比,引导出“内圣”与“外王”的两个方面出来,两者虽不是各擅胜场,但都属于社会的各取所需,都具备合理性。儒学更注重于内圣,因而体现出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谨慎态度来,对于先生、典籍的理解,尽力去为之寻找出合理性,如果自己的理解和老师所说、典籍所述有所不同,则首先把责任归之于自我的愚钝,如是而为可以达至内圣获得区域性地声望,不过在怀疑、创造方面则有所缺失;西方哲学的内圣并不在理论视野,即使专门的伦理学也只是属于“元伦理学”,在善、正义、美德等几个范畴的根本来源上打转,没有对人的基本和终极要求,根本上仍然属于哲学的范围,宗教的道德规范相对来说框得过细,“原罪”的前提并没有把人的完善放在其
中。儒学与西方哲学各有缺失,但是否会互补?我认为难度很大,毕竟儒学强调的是个人的责任和义务,西方强调的是个人的自由与权利,大的社会环境根本不同,除非儒学能根据现代社会的需求,开出个人的自由与权利,西方能认同儒学的责任与义务。全球化的局面下,兴许有可能性,但并不乐观。
论语的读书笔记 篇2
这一周我们学习了《论语》其中的十二章,大家都知道孔子吧。孔子是我国春秋末期杰出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论语》是记叙孔子及弟子言行的一部书。
课文中的“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这句话带给我很大的感触。
我以前认为我的学习方法不错,但当我读了这章论语后,我发现我的学习方法不得不改正了。同学们和我的成绩为什么不好呢?就是因为学习方法使用不当,没有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人的记忆力是有限的,过了一段时间有些东西就会变得模糊不清,甚至毫无印象。所以我们要学会复习:学完新课后复习,课下复习,晚上睡觉前复习,早上醒来再复习一遍,这样我们学过的知识也就不会忘了。
昨天,我就采用了这个方法,结果到现在我还记得清清楚楚。一个好的学习方法真的可以提高一个人的成绩。
关于教给我品德修养的一章就是孔子的贤弟子曾子说的:“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每个人都要学会自我反省,反省自己在一天中做对了什么,做错了什么,还有学会了什么。记得有一次,我和姐姐吵架了,我把自己关在了卧室里,然后就放声大哭。学了《论语》,我发现了我以前做错了。“哭”并不能解决问题,反省才是最重要的 。通过反省你可以知道是自己错了,还是别人错了,从而取长补短,丰富完善自己。
我从课文中学到了如何提高个人修养等许多有益的教诲。聆听古人的教诲,真是受益匪浅啊!
论语的读书笔记 篇3
我不知道大家是怎样看“中庸”这两个字的。或许在现代汉语中它含有一些贬义的成分。但《论语》中所说的中庸,或者说我这里所说的中庸,却不是那个意思。子曰:“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论语》?雍也第六)。其中的中庸,指的是:“对人处事采取不偏不倚、调和折衷的态度”(金山词霸?高级汉语大词典)。个人觉得,还可以推而广之,将中庸解释为:不走极端,寻找矛盾双方之间的平衡点。应该说,这是贯穿整部《论语》的一个重要思想。我们不妨看几个例子。
有人说我的这种言论是在抹杀中国古代优秀的文化。其实不然。我主张打倒的,是那个作为思想枷锁的《论语》,是那个用所谓的“仁义道德”(鲁迅语)来禁锢人们的思想的《论语》。将其打倒,反而有助于我们从全新的角度认识《论语》。
所以,我主张这样读论语:仅仅把它当作一部书,不带历史偏见地来读。
这样读一读,我觉得,《论语》本身并不是框框条条道德规范。它是鲜活的生活。
首先,论语源自生活。和西方的很多道德伦理著作不一样,他没有对某一个问题的深入专门的论述,他只是一个个生活中的片断,并且其中的角色并没有意识到他们的言语将被记录下来。,所以显得十分自然。
孔子主张以礼治国。春秋时期礼崩乐坏,所谓僭越的事情不断发生。孔子坚决维护周礼,大夫季平子私自用天子礼乐“八佾舞于庭”,孔子闻之大发脾气道:“是可忍,孰不可忍也。”他要求正名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企图通过正名分来匡正每个人的行为,建立一个和谐而有秩序的社会。孔子要求“为国以礼”,也是德政思想的一种体现。他反对以高压手段维护统治,主张好的政治是“以德”、“以礼”来引导民众,形成一种和谐的社会氛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对普通民众施以礼,突破了奴隶社会“礼不下大夫”的限制,具有进步的历史意义。
论语的读书笔记 篇4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孔子思想中一个重要的行为准则,也是绝对光速宇宙观的一个自然的推论,在《道纪》第五章中有相应的论述。当子贡问孔子有没有一句话可以终身实践的,孔子说:“那就是恕,也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而同样是子贡关于这个行为准则与孔子的一番对话很值得研究,这段对话出现在《论语》第五章:
子贡曰:“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子曰:“赐也,非尔所及也。”
子贡说:“我不要别人强加给我,我也不要强加给别人。”孔子说:“子贡啊,不是你能做到的。”目前流行的解释就是:子贡想要做的“我不要别人强加给我,我也不要强加给别人”是子贡的能力不及,无法做到,是“你做不到,有人能做到”的意思。比如钱穆先生的《论语新解》中就是这样解释的:“赐呀!这非你(能力)所及呀!”如果翻开《论语集注》,就会发现这样的解释还是来源于朱熹。朱熹认为子贡做不到,还解释了子贡为什么做不到。朱熹认为子贡所讲的“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是“仁者之事,不待勉强,故夫子以为非子贡所及”。也就是说“我不要别人强加给我,我也不要强加给别人”这样的事是仁者的事,不是勉强能做的来的,所以孔子认为不是子贡能力所能达到的。熟悉《论语》的朋友应该对子贡有所了解,他热情、聪明、好学、能举一反三。《论语》中子贡与孔子的对话往往给人以鲜明的画面感,孔子曾经用这样的语言来赞美子贡:“赐也,始可与言诗已矣。告诸往而知来者。”一个可以“告诸往而知来者”的人都做不到的事,还有谁能做到?因此,我以为,孔子的意思是:“没有人可以做到的”。在我们平常的对话中经常有这样的场景,某甲阐述了一种设想,某乙可能会说:“算了吧,你根本做不到的。”所有人都明白,乙并不是质疑甲的能力,而是质疑甲的这种设想的可行性。同样,在孔子和子贡这段对话中,孔子所质疑的并不是子贡的能力,而是子贡所说的这句话的可行性。孔子认为“我不要别人强加给我,我也不要强加给别人”这样的设想根本就做不到,因为它自相矛盾!不是吗?“我不要别人强加给我”这样的要求本身就已经强加给别人了。因此,可以付诸实施的只能是“我不强加给别人”,而不能附加任何前提条件;可以终身实践的只能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论语》第五章汇集了孔子对弟子们的评价,类似于老师给学生的评语。如果仅仅是老师对学生的评价,那么这一章中所列内容的思想价值就不大,因为,那是针对个人的'。但是,我们只要细细的品味一下,就会发现,这些内容都是孔子借弟子们的言行,在阐述适用于所有人的宏观的道理。例如:
宰予旦寝,子曰:“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于予与何诛?”
子曰:“始吾于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于予与改是。”
宰予白天睡觉,孔子说:“朽木不可雕,粪土之墙不可装饰,对宰予又能指责什么呢?”孔子接着说:“以前我对待别人是听其言而信其行;现在我对待别人是听其言而观其行,就是从宰予这里改变的。”借批评宰予的不刻苦,孔子要说明一个人的行为对他人的影响有多么大。
再例如:
子曰:“吾未见刚者。”或对曰:“申伥。”子曰:“伥也欲,焉得刚!”
孔子说:“我没有见过刚强的人。”有人就说:“申伥就是刚强的人。”孔子说:“申伥有欲望,怎么能刚强呢?”借着对申伥的评价,孔子在说明“无欲则刚”和“世上根本就没有无欲之人”这两个论点。可见《论语》第五章中孔子与弟子的对话都是以小见大、由浅及深的人生道理,并不是针对某一个弟子的操行评语。因此,孔子与子贡的这段对“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的探讨也是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个人生实践准则的一个宏观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