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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菊打官司观后感

发布时间: 2023.04.28

秋菊打官司观后感。

本篇文章是工作总结之家编辑在网络上精心整理的《秋菊打官司观后感》,通过本文希望能帮助到您。好的电影能给我们带来对人生的思考,我们的感悟往往随着作品应运而生。影片观后感应该真实反映观影者的感受和评价,观后感的开头内容要简明扼要,开门见山,不能绕圈子卖关子。

秋菊打官司观后感 篇1

作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法律专题课的实践活动,我在老师的组织下观看了《秋菊打官司》这部影片。这是一部90年代初的影片,画质并不算清晰,剧情也是围绕乡村人民的故事展开的,一开始并没有太大的观影兴趣,但是经过观看了近两小时的电影,细腻的品味导演用淳朴的语言、简洁的画面呈现给我们的一个顽强的农村妇女用法律之剑维护自身利益的 艰难之路。从中感受到的不仅是对秋菊这位农村妇女的敬佩之情,也有对法制观念的普及产生的迫切希望,当然还有对社会诚信问题的反思。

《秋菊打官司》这部电影主要讲了西北以为农村妇女秋菊的丈夫万庆来与村长王善堂因为盖房子发生了争执,庆来被村长踢中下体并造成肋骨骨折。秋 菊怀着身孕去向村长讨个说法,村长不肯认错。秋菊又到乡政府告状,村长答应赔偿秋菊家的经济损失。村长把钱扔在地上,受辱的秋菊没有捡钱,对这个行为感到不满。之后秋菊先后到了县公安局和市里,但是都败诉了,秋菊不服,最后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除夕之夜,秋菊难产。在村长和村民的帮助下,连夜踏雪冒寒送秋菊上医院。秋菊顺利地产下了一个男婴,

秋菊与家人对村长感激万分,官司也不再提了。可当秋菊家庆贺孩子满月时,传来市法院的判决,村长被拘留。望着远处警车扬起的烟尘,秋菊感到深深的茫然和失落,让我们措手不及。

影片的结尾似乎留给了观者一些茫然与遗憾,不过仔细思考却觉得这样的结局才能够体现出法律的公平公正性。秋菊打官司的过程是坎坷的,村长、公安、政府、法院,每一个对于一个普通的乡村妇女来说都显得那么高大,然而影片想要告诉我们正是每一个普通的公民,都有权利、有义务去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给了每个人抵抗一切恶势力的力量,是法律的公正保证了“民告官”的胜利。

目光再次锁定到秋菊剧终那茫然的眼神,她的茫然是因为村长被拘留脱离了她的初衷,是她所意想不到的,还有要起诉市法院时她的不愿意,这几个重点的细节都表现了公民尤其是农村人民法律意识的缺失,他们并未受过正规的教育,政府对法律的普及力度也甚是欠缺。秋菊有勇气用法律去保护自己在农村中已算不易,而对于具体法律知识的普及仍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我国的法律体系正在逐步完善,这一过程离不开广大公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而现在,我们应该加强在广大农村地区的法律宣传,我们不能光顾着为发展农村经济而给多少多少的资金,也要注重设立专项资金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虽然近年来这种现象有所改观,但离我们的法制国家的建设还有很大的差距。虽说秋菊的时代离我们有点远了,这部片子给我们带来很多的东西,同样对我们有启示意义。张艺谋导演确实是一个看到了我国社会发展不足和缺陷的优秀导演,让更多的人幡然醒悟。也深深的震撼了我自己。

作为中国的新一代大学生,我深深领悟到学法的重要性,法律是一把剑,是一把可以保护我们自己的公正之剑。也是我们每个人都有权利拥有的卫民之剑。

我相信,在我国的现代化进程潮流下,中国的法制化仍然会沿着顺利的轨道继续前进!

秋菊打官司观后感 篇2

每一部电影背后或多或少都在讲述着一个广为人知或者是闻所未闻的故事,这样的故事有可能震撼人心,也有可能只是蜻蜓点水。《秋菊打官司》,顾名思义,影片主角就是秋菊,为何打官司、怎样打官司、以及最后结局如何,这一系列想法应该会浮在一个对该片一无所知的看客脑海里。

中国大西北某个偏远山村是个很好的故事背景,一个身怀六甲的村妇,穿着红色棉袄搭着一条绿围巾,当然有时她也把围巾当成头巾,典型的红配绿装扮显得格外的耀眼,下半身是典型的黑棉裤和一双褐色的棉布鞋。说起话来不自觉露出了一排洁白的牙齿,挺着个肚子到处走动着,她叫秋菊(巩俐饰演)。他的丈夫王庆来(刘佩琦饰演),一个老实巴交的庄稼人,由于家里想在庄稼地上盖个辣子屋村长说上面有“红头文件”不能批准,后来在争执中骂了想要男孩却连生四个女孩的村长,被村长踢了命根子,到镇上看了“兽医”,只得整日整日躺在炕上动弹不得。庆来算是病得挺重,但村长还是无丝毫表示,秋菊看不过去找村长理论,村长不理会甚至恶语相向。秋菊为了讨个说法找到乡政府,经过乡政府李公安调解后,村长答应赔偿200元,然而当秋菊到把医药费发票拿到村长家,村长却把钞票扔在地上,丝毫没有道歉的意思,秋菊感觉被侮辱了,彻底被激怒,一定要找个给说法的地方。于是,她带着小姑子到了县城公安局、市公安局,最后到了法院经过了一审败诉、又经过了上诉,最后村长被行政拘留了。她是要了“说法”了,但不知道这个“说法”是不是她心中想要的那个说法。

影片中有几个细节很好地表现了秋菊打官司的不易。从秋菊所在的小村庄通往乡里、县里、市里,都必经一条尘土飞扬的山路,第一次是小姑子骑着自行车驮着秋菊和她腹中的孩儿,看到这个画面想必很多人都是很揪心,想着要是一不小心摔了可咋办。骑自行车走了一段路后,就搭上过路的拖拉机,那时的拖拉机可以说是比较洋气的交通工具了,可对于一个孕妇来说山路的颠簸也是够不容易。第二次去县里,秋菊不得不先和小姑子拉上一板车辣子,卖了122块钱,舍不得坐贵点的舒服的车只好搭上最便宜的车到了县里。可为了打官司,秋菊还是花了20块钱让人写了个“活告”材料,片里头解释的所谓的“活告”就是给留条活路的告法,秋菊选择了这种告法,她只是想要个说法,并不想把村长怎么的。之后再到市里复议、起诉、上诉,秋菊还是不得不先卖上一车辣子。从经济赔偿与秋菊打官司所花费的进行对比,她真的不是在乎村长赔偿多少,她要的是个“理”。后来去市里复议,也是百般艰难,刚开始坐三轮车被带着绕弯弯,多要了二十五块钱;为了省钱只能住在便宜的旅馆;在去找局长的途中还差点把妹妹给丢了。幸好一路上还碰上了不少好人,看车的老太太告诉她坐三轮车被骗了钱,为了不再被骗,让秋菊换身行头,果真她和小姑子买了件新衣服。其实,即使套上了新装,但典型的农妇形象还是印刻在秋菊的身上。旅馆的老板也算是帮了秋菊不小的忙,给了她市公安局局长的地址,让秋菊求救有门。市局长在片中是一个人民公仆的形象,位高人却不高调,非但没收秋菊送的礼还让车顺道送秋菊回到住的地方,在第二次见秋菊在门口等他许久时,带着她们先去吃了饭,还给秋菊介绍了个律师。在秋菊眼中,局长是个好人,在观众看来,局长确实是个好人,甚至会怀疑这样的好人在当今社会还存在多少。

秋菊打官司观后感 篇3

法律基础课结课了,最后一节课,观看了《秋菊打官司》。

《秋菊打官司》的故事发生在中国西北的一个小山村,农民王庆来与村长发生冲突,被村长踢伤。王庆来的妻子秋菊忍不下这口气,找村长论理,村长不肯认错。为了讨个说法,秋菊带着六个月的身孕,踏上漫长的告状之路,她从乡里告到县里,又从县里告到市里,最终向法院提起了起诉。除夕之夜,秋菊难产,村长组织村民连夜把秋菊送到医院,使秋菊顺利生产,保住了母子性命。秋菊感激万分,官司也不再提。可正当秋菊家庆贺孩子满月时,传来法院判决,村长因伤害罪被捕入狱。望着远处警车扬起的烟尘,秋菊感到深深的茫然和失落……

这部电影反映的两个主题:一是中国正在走向法治,人民群众已开始越来越多地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二是描写一个传统概念中的弱者(怀孕的农村妇女)对抗强大甚至邪恶的势力(踢伤人死不道歉的村长)的坚强意志和不出精神。

从影片中可以看出秋菊是很希望通过诉讼来获得正义的,并且在我们看来她也确实获得了正义。但实际上最后她能获得什么呢,也许这对于秋菊来说更是一场“人道主义灾难”,她获得的大概也只能是一个极其尴尬的境地。在农村,人与人之间基本上都是和睦相处、互助互爱的,这也是中国绝大部分农村成百上千年来形成的良好道德传统。比如秋菊丈夫与村长发生矛盾后,在秋菊生孩子时还得到了村长村民们的帮助。而秋菊希望通过诉讼讨“说法”的做法,却把曾经帮助过她的村长送进了监狱,在村民们甚至她的家人看来秋菊实在是太没有人性了。而且笔者坚信在农村,像秋菊这号人物是永远也的不到人们的认同的,她肯定会遭到遭到村民们的唾弃,而像秋菊这样子带来的新的法律观念将使得农村里面邻里互敬互助的传统观念受到了严重的冲击,甚至是瓦解。相信经历了这次惨痛的教训之后,秋菊今后也许再也不敢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了,而面对这样的法治,还有几个人敢上诉呢?

秋菊把村长送进监狱也许又是我国的法治的进步的一个体现,但是试问一下,这到底是不是秋菊希望得到的结果呢?也许这就是法律与传统的道德观念的冲突,这更是法治的无奈。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也只是社会规范的一种,法律既不是全部社会规范,也不能代替其他社会规范。而就道德来说,它是一个基本的社会准则,它不仅关乎人的行为,而且连接人的内心。法治要想离开道德而独自存在,那只是一种空想。法治不仅不会排斥道德,而且还是以道德的存在与作用的发挥作为社会基础的。法治如果超出自己的范围而要将其他社会规范所取代,那就只能是空想,就可能引发灾难性的后果。

因此可以说秋菊打官司的结局就是法治的无奈,而法治也不是完美无缺的。无情的法治只能使人望而生畏,避而远之。法治的终极价值目标是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法治是工具,人是目的,法治必须以人为本,人性化的法治才更有威信。但在法庭庭审中法官也只能就事论事,根据当时人的诉讼请求来依法作出判决,一旦法官在判决中作出一些人性化的判决内容(比如按照传统的道德观,顺从秋菊以及大部分人的想法,只判决该村长向秋菊道歉并赔偿损失而不追究其他责任),其马上就有可能被怀疑是否有受贿的嫌疑,而且社会也有可能会因此而乱了套。

所以也只能把这归咎为法治的无奈,只能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进步,理论的发展人们慢慢的来解决这个问题了。

秋菊打官司观后感 篇4

这部表现群众法制意识正在普遍提高的影片成为法律老师讲课的教材,成了普法宣传片,其中片中那句:“就是要个说法”成了点题之笔。今天,我重看了这部影片,对我触动很深的,除了要个说法之外,还有群众是否满意的问题。

片中秋菊为了村长打他男人的事从乡、县公安机关到市公安局复议、市法院行政诉讼,最后上诉到市中级法院,秋菊想要的就是村长能主动向说句道歉的话,就是“他是村长,打人就是不对,钱不钱的没啥”。第一次乡里裁定村长赔偿200元,村长把钱散到地上,让秋菊低头捡,说“你不是要钱吗?钱不是好拿的,你捡一张给我低一次头,捡200元给我低20次头。”秋菊不愿意低头。第二次到县里,维持乡里裁定,李公安带了点心,去了秋菊家,说是村长认错了,这是他让带的点心,后来秋菊知道点心不是村长买的。第三次到市公安局复议,市公安局维护原裁定,多加了50元赔偿。村长说,不是多要50元钱吗,到市里告也不就是一个样。

秋菊不愿意,说复议书该送给俺的,怎么先到村长那里了?公安局和村长之间有说不明的关系,俺不相信你们,俺还要告,又到了法院进行行政诉讼。到法律事务所,找了代理人,交了钱,“俺交了钱,就不用俺管了,就能给俺个说法了?”,对方说:“那是,我天天干的就是这个活。”秋菊说:那你天天收人家的钱,天天给人家个说法?那我跑了一冬天白跑了?。。。。法院判决: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维持原裁定。秋菊还是没有要到说法,要到市中级法院上诉。市法院工作人员到村里调查了解,让秋菊男人到市里拍了X光片,进行伤情鉴定。在这中间,秋菊因难产大出血,村长找人把秋菊抬到县里才保住了大人和孩子。秋菊一家人很是感动。

两家关系得到和解。可就在秋菊为孩子办满月酒席时,村长因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被公安局的人带走了,拘留15天。秋菊说,俺不是要钱和拘留人,俺就是要说法。。。。。。秋菊终于没有追上响着警笛的警车......

秋菊满意了吗?答案很明确,她没有满意,还增加了悔意。

这就是法治社会,在法治越来越健全的时代,群众的满意怎么就这么难找到。。。就从我们的执法方式和执法细则中寻找原因吧......

秋菊打官司观后感 篇5

挺着肚子的秋菊一遍遍走在山里通向山外的老路上,步伐缓慢、艰难,但又执着、坚定。在她的生命里,发生了一次重大事件。因为修房纠纷,村长踢伤了她的丈夫,而且还踢了那个“要命的地方”,秋菊从此开始了一段打官司、讨说法的人生经历。想想看,在秋菊的一生中,除了婚嫁生子,还能碰到几次这样的大事?

一根筋的秋菊心无旁骛,只想要村长给个说法、认个错。这在村里原有的秩序格局里面本来是不可能的。因为村长在村民的普遍观念里面,总归是一村之长,有点权威,甚至盛气凌人都是可以忍受的。秋菊自己也说,“他是村长嘛,打两下也没啥。”可是这次村长的行为似乎冒犯了更高的权威,即秋菊不断唠叨的“他不能随便往那要命的地方踢。”秋菊肚子里的娃还不知是男是女呢,要是真踢出个毛病,那计划生育不就把她提前计划了吗?看来生儿育女,有个真正传宗接代的后,才是村里人生命的全部尊严所系,睾丸永远比肋骨重要。

但这还不是我真正想说的问题。我更想表明,秋菊的一根筋其实与我们所谓的权利意识、法治没太大关系。她的行动并没有自觉到挑战现有制度及秩序格局的地步,所谓“村长打两下也没关系”的观念即是对这种关系的认同。在讨个说法的过程中,她所期望的是某种更高的权威,这种权威不是秋菊所主导的,而是秋菊所依赖的,用秋菊丈夫的话说就是,我就不信没有管他的地方。

所以,值得质疑的倒是,这种一根筋的精神能否导向法治?我不愿用“法盲”或“国家权力支配村庄生活”一类的概括来说明秋菊的行动,我更愿意用心体验秋菊本身的感受和渴望,虽然我们作为品评者的身份已经注定无法用同情的眼光看待秋菊。秋菊的行动不过是千千万万中国老百姓数千年来保护自己的最基本方式的缩影。可以想象,假如不是因为秋菊生了小孩,假如村长一直拒不认错,那么以秋菊一根筋式的执着,她完全可能把官司打到北京,打到北京的信访胡同。这不就是又一个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吗?虽然张艺谋对秋菊上访事件所给出的理由未免有些回避农村干群矛盾冲突之重点的意味——这当然是一向善于与制度妥协的他圆滑聪明的体现,但就秋菊这种上告之路来说,电影依然忠实描述了某种现实。我们从中可以窥见或隐约体会那些与秋菊同命运、甚至比秋菊悲惨得多的人们在真实世界是如何为了活着而走上漫漫上访之路的。他们就像电影中的秋菊一样,孤独、蹒跚,而又不得不走出这一步,因为正式的制度没有给他们想要的说法和出路。这样看来,秋菊的运气的确是好多了,她所遇见的那些“公家人”都是好人,公安局长还让她坐上了自己的小车,甚至建议她将自己告上法庭。张艺谋在这样的剧情安排中当然将自己的粉饰和矫情暴露无遗,但也不要一味指责他的虚伪,因为现实中毕竟也会出现上告者碰到清官、通过某个拍案而起的领导的批示而解决自己问题的情况。

不过仔细想来,这种柳暗花明的好运气实在是对传统制度的反讽。秋菊对上面领导所报的希望其实是最不可预期、最捉摸不定的希望。秋菊的不断上访本身已经意味着对这种自上而下制度的不信赖,她的行动已经表明这种体制本身是矛盾百出的,一方面她说,“我是老百姓,你们都是公家人,谁知道你们在底下是不是都商量好了。”另一方面,她其实也用行动表明这些属于制度的官方人之间并没有内在一致的行动,否则她就不会层层上告了。秋菊的层层上告说明,村长被警车带走时她所产生的那种面对法律的困惑并非她主动“打官司”的行动所导致的,也不是所谓法律没有满足她的期望的困惑,因为她的行动从来就不是所谓的法律行动,因为在她的视野里,压根就没有想到过法律,她自始想到的只是更高一级的层层说理的地方。秋菊的行动逻辑再次说明,“公家人”与“老百姓”的分野仍然是那种秩序状态下最根本的分野。她的希望在高处,而不在法律。只要这种自上而下的治理体系不变,秋菊离法治就还遥远。所以,在秋菊打官司的过程中,法律的每一次介入都是那么突兀,生硬,比如她想不通作为好人的局长也会当被告,她也想不通村长怎么那么突然就警车带走。

法律的世界和秋菊的世界是完全不同的世界。秋菊事件是这两个世界偶然碰撞的尴尬结果。单纯认同其中一个世界而排斥另一个世界的做法都是简单化的,事实上,在这个转型时期,这两个世界注定相遇,而且两个世界、两种秩序和制度形态对于秋菊们的生活都是那么重要,因此,我们所有法治建设的努力方向应该是如何让这两个世界相遇,让秋菊们的代价和困惑更小一些。

可是,正因为世道在变,正因为两种秩序的交汇是时代发展的必然,所以我认为,电影中秋菊的困惑也许并没有我们所想象的那么大,而秋菊对新的制度和秩序的接受能力或许比我们所设想的又要大得多,不要以为秋菊只是一根筋。村庄原有的秩序格局和现代的法治并不是截然对立的。事实上,要命的地方不只一处,利益和尊严在一个具体的人身上并不是截然两分。现代法治对于轻重伤害的界定在传统秩序里面也是存在的,如果村长真把秋菊丈夫的肋骨踢断踢残,以秋菊的性格她照样会较真,所以生殖崇拜在电影里面多少是个回避现实冲突的夸张表现。现实中多少村民的上访可比秋菊要艰难得多,也要执着得多,对于他们来说,受到伤害的要命地方当然大都不仅是“那个地方”。另一方面,现代的那套法制并不就是违背村民的诉求和期望的。也许不是法律本身的规定错了,而是我们运送法律和正义给秋菊们的方式有问题,秋菊、包括村长本人,不见得对村长最终被拘留完全不理解,他们只是感觉这种解决方式的降临太突然,太陌生。

因此,即使我们的法律是平等的、尊重权利的、正义的,但我们运送法律的方式仍然是自上而下的、来去匆匆的,是动员、宣传、普及、是领导的意思。这种方式和秋菊上告的方式实质上没有根本区别。所以,阻碍现代法治的观念一定是这种普遍的认识,它不是秋菊所特有的,它发生在每个人身上。如果说制度建设任重道远,倒不是因为我们在农村碰见了秋菊,而是因为我们都是秋菊。我们的观念和秋菊的观念同出一辙:这种观念不仅是秋菊身上——秋菊一直寄忘于更高的领导出面;也不仅在秋菊家人身上——她公公说,“县里定下的事,政府定下的事,我们没意见”;它还体现在村长身上——村长一直认为他是国家干部,“我是公家人,一年到头辛辛苦苦,上面都知道,他不给我撑腰,给谁撑腰?”;更重要的是这种观念还体现在那些城里的法官、局长身上——市中院的法官下来调查,对秋菊说, “你这个案子,领导很重视”,这当然不纯粹是说给秋菊听的理由,他们的确是奉领导之命才下乡调查这种“芝麻大的事”的。所以法治的障碍不仅是农村,而是整个社会。但如果我们相信社会走向法治不可抵挡,如果我们相信法治之路毕竟在进步,那么秋菊在这个事件之后对现代法治的困惑也会逐渐降低。这样说并不是排斥或掩饰那些因为某个具体事件而对法律丧失信心的情形,但我相信大多数那样的情况,不是法律本身错了,而是运送法律的方式出现了问题。我仍然坚信,相比自上而下、层层上访,把希望寄托于某个清官和领导,法律对于千千万万的秋菊来说,更可靠一些,更可触摸一些。

秋菊困惑没有我们想象那么大的另一个理由是,就日常生活的秩序状态而言,秋菊所处的生活秩序对于她和村长、和村里人之间的人际关系有着极强的修复功能。我们看到,即使是秋菊到村长家去讨说法,她也照样和村长的家人寒暄、问寒问暖;村长家人也会盛情邀请她吃饭;村长的妻子甚至还不时插嘴帮秋菊说上两句好话(媳妇:“人家秋菊来了,你就看一下(医院证明)。”村长:“你懂个屁。”);而电影中秋菊生小孩,村长在风雪之夜叫人将秋菊送往医院的情节,更是说明这种村庄秩序的稳固,不会因为法律的介入而轻易被破坏。村长事后甚至还对秋菊丈夫说,我送村里的大肚子去医院也不是头一次,这和打官司是两码事。秋菊好后,她爱告还是告去。所以,村长的被抓并不意味着以后两家人的关系就会势如冰火。村庄的秩序状态就像一潭湖水,虽然不能称为死水微澜,但秋菊所经历的事件就好像是投在湖水中的一颗石子而已,在荡起一阵涟漪、甚至溅起一些浪花后(比如村长的被抓),又很快恢复平静。真正对法治秩序和村庄内部秩序造成双重破坏和阻碍的不是这种在任何地方都可见到的冲突,而是外在的征地、税收、交公粮,是修高速路,是修水电站,是在这些国家行动中暴露出来的制度不公与盘剥,那才是真正的危机。不要先问老百姓的秩序如何、素质如何、这种本土资源能否转变,而要问在这个过程中,国家到底为老百姓做过什么,并且是用什么方式在做。

所以,在现实社会的法律运作过程中发生的许多冲突比秋菊所经历的实在要残酷得多,激烈得多。我们已经指出,张艺谋对“那个地方”的强调显然是一种艺术的夸大,是为了电影能通过审查,能占领市场。事实上,要说表现原始生命力的话,张艺谋已经在《红高粱》与《菊豆》中对原始欲望的崇拜、宣泄和激情表现得淋漓尽致,在《秋菊打官司》里面,真正的关注早已不在这里,“睾丸”不过是一种引子、托辞而已。作为对中国现实都有所了解的法律人,我们不能顺着导演给我们的路子像秋菊那样一根筋地钻下去。事实上,自从秋菊拒绝将村长丢在地上的钱一张张拣起的那一刻,她所维护的尊严就已经与“要命的地方”没有什么关系了,何况医院的诊断已经证明睾丸的伤害对今后的生育并不会造成影响。在这个时候,秋菊捍卫的已经是纯粹的尊严,这种尊严不仅包括那个要命地方,而且包括其它的任何地方,包括身体,也包括灵魂。

法律如何规定身体,如何施加处罚,主要是一个具体技术的问题。而支撑这个技术的应该是对身体本身的尊重和维护。而我们的许多讨论往往忽视了这一点。我们现在的问题并不在于讨论法律对什么行为和事件进行调整,法律应不应该调整,而是在于我们一说到调整就用那些时髦的学术语词认为法律就是一种支配和控制,是一种外在强加的支配和控制的技术,我们从来没有想象过法律的技术根源于人类维护自身尊严的内在原因。在作出“法律乃支配和控制”这一判断的时候,我们无形中就把制定法律的活生生的人和处于法律关系中的活生生的人硬分为两种群体,立法者是主体,其他老百姓都是客体,我们还是认为立法者比其他人更有话语权。如果这样,现代法治和几千年的传统秩序就毫无差别,这才是一种忽略现实法律复杂性的宏大叙事,那我们所有的分析和建设法治的努力都是虚无的、无意义的。如果真是这样,秋菊就永远没有新的希望。这种态度其实是对秋菊居高临下傲慢和对强权卑躬屈膝顺从的结合体。好在我们还知道秋菊、我们大家都是要为追求基本的平等、自由、幸福而奋斗的,好在我们还能知道某种现代制度能为我们实现这些追求提供一种空间和可能。

村长被警车带走,至少会让秋菊和村长以后都知道,村长将别的地方打两下并不是“没有关系”的,即使我们承认那个地方在秋菊看来更加重要。但如果村长连别的地方都不能打,也就更不应该打要命的地方了。相信在村长放回来后,我们的领导和上级的有力说服工作会让村长和秋菊都不再为这种法律的突如其来而困惑,会让他们化干戈为玉帛。这种论证似乎已经远远脱离剧情了。但本文的写作目标就是要尽量实现影像和现实之间的自由穿梭。我希望用现实中的一些真实来填充电影留下的缝隙,并从而证明,现实中秋菊的说法也许更为丰富,秋菊的需要也许更加广泛。正因为如此,一个正义的现代法律并不是和农村秩序相冲突的法律。法律要重视生命,而且要以谦卑的姿态来重视生命。只有这样,秋菊的生活才有新的希望。秋菊的上访才不是一个简单的循环,它会产生积极的结果。

挺着肚子走在路上的秋菊走到了乡里、县里、市里,走进了乡政府、公安局、法院的大门。她属于那些在沉寂中敲响法律大门的人,这些人包括孙志刚,包括千千万万上访者,包括所有有意无意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生命的人们。他们付出的代价应该是以后的制度建设中我们需要避免的代价,我们能做到吗?

我们不能夸大了现代法制和村庄传统秩序之间的对立,不要以为法律只要渗入村庄就意味着侵犯。村里的一个个平常的日子的确没有法律也能维系很好,但这在城里也一样。法律需要一个个具体事件的触动。潜藏的法律永远是在场的,随着现代生活的变动,农村的利益诉求越来越多,围绕法律所发生在村民身上的事件也将越来越多。但法律的最高境界依然是不干预、不作为,法律是保护而不是扰乱人们正常的生活,我们可以用“轻轻敲响沉睡的心灵”来说明法律的发展状态。我们也期望着法律在某一刻的介入足以唤醒千年的沉睡。我们的社会将越来越多享受到法律的好处,在这个过程中,困惑、挣扎当然也是永恒的变奏。秋菊用她的一遍又一遍的打官司的行动来表达自己,而我们将如何来表达秋菊?当听到电影中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的秦腔时,我倒更愿意用“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来看待秋菊的处境与希望。也许今后秋菊的日子还是那样一年一年地过,但她的观念已经有所不同。世道在变,制度在变,人的心灵也在变。

对,我已经决定了,就这一次,我一定要用诗意的语言来描述秋菊那实在的生活,这种诗意并不是脱离现实的空想与浪漫,它毋宁是要在现实中注入某种希望,只要我们明白,我们都是秋菊,我们的命运和秋菊的命运没有本质的差别。

对这部电影有种特别的好感,也许是来自它记录片风格中井然有序的生活质感,很多镜头是能让人产生丰富联想的。

我喜欢那些看似没经过提纯的画面,真正的美应该是不会留下雕琢的痕迹,但产生的反响远比故意设计过的要深远得多。有时候,这种效果的产生是需要灵光一现的。《秋菊打官司》则做得更彻底,就像欣赏维米尔的油画,你会觉得拍摄者很客观,没有过于沉迷其中,当然也不会带着贬低的偏见。

再说故事。刚开始我对这件案子非常愤慨,想你村长打了人本身就是不对,竟然还在第一次调解后把钱扔在地上来侮辱秋菊。我是坚决站在秋菊一边的,私心是希望态度不好的“坏人”得到报应。

但随着秋菊一次次告下来结果都大同小异,连我也渐渐软了,开始感到无可奈何想要放弃。其实踢也踢了,赔也赔了,再到哪也就这样了,一般人都会这么安慰自己。

可秋菊就是认为村长应该“给个说法”,具体的说法无非是赔礼道歉,脸面上过得去。

问题就出在此。“脸面”这种东西,不当吃不当穿的,却是人一辈子最重要的东西!尤其在那样一个封闭的小山村,大家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谁家发生什么事马上全村就传遍了。脸面比命重要,这话一点也不夸张。

秋菊是个在个人权利上有所觉醒的女子,而且从她看待金钱上能发现她价值观比较健康,但毕竟她受的教育不多,思考问题能力很浅薄。她跑了那么大一圈要说法,却越跑越迷惑这说法到底意味何物了。

所以才有了电影结尾最戏剧化的一幕:即便“公家”最终真的有了动作(把村长抓了),却也和她的初衷(让村长道歉)相去甚远。这个结果,搁谁都会怀疑自己,是不是一开始就错了。

说到底,还是情与法的相对性造成的。

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碰到一些无法分清黑白的状况,尤其是在它说大不大,说小又不小的时候。倘若在公车上被踩了脚,对方道声对不起就完了,即便他不吭一声你又能怎么样?更有甚者,他不仅没有歉意反而瞪你一眼,明显侮辱了你的人格,这时候该怎么办?

如此小事,人人都能遇上,相信我们已然进化得能将它妥善处理。可试想一下,如果是秋菊那样的村妇,身处那种环境,遇到那一档子事,我们到底会如何?

第一次看这部电影我体会到的就是一种深深的无奈。

秋菊身边的所有人,包括执法者都认为这是件拿钱就解决了的事情。村长打了人,赔了钱,该瞧不起她还是瞧不起,情面上的事公安局也管不着。

可偏偏人要的就是脸,于是秋菊上告。她甚至反复强调,打几下都无所谓不能往要害上踢,这充分说明上告的目的仅仅是为了“要个说法”。她的思路是正确的,可她恰恰没弄懂一个道理:法律管得了人的行为,却管不了人的思想观念。真正能够消解矛盾的实际上是互相理解,想办法化了心理的疙瘩。

秋菊打官司观后感 篇6

影片中的故事发生在中国的一个小山村。秋菊的丈夫万庆来与村长王善堂发生了争执,被村长踢中要害。秋菊怀着身孕去找村长说理,村长不肯认错。秋菊又到乡政府告状,村长答应赔偿秋菊家的经济损失。村长把钱扔在地上,受辱的秋菊没有捡钱,而又一次踏上了漫漫的告状路途。

这部电影反映的两个主题:一是中国正在走向法治,人民群众已开始越来越多地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二是描写一个传统概念中的弱者(怀孕的农村妇女)对抗强大甚至邪恶的势力(踢伤人死不道歉的村长)的坚强意志和不出精神。

从影片中可以看出秋菊是很希望通过诉讼来获得正义的,并且在我们看来她也确实获得了正义。但实际上最后她能获得什么呢,也许这对于秋菊来说更是一场人道主义灾难,她获得的大概也只能是一个极其尴尬的境地。在农村,人与人之间基本上都是和睦相处、互助互爱的,这也是中国绝大部分农村成百上千年来形成的良好道德传统。比如秋菊丈夫与村长发生矛盾后,在秋菊生孩子时还得到了村长村民们的帮助。而秋菊希望通过诉讼讨说法的做法,却把曾经帮助过她的村长送进了监狱,在村民们甚至她的家人看来秋菊实在是太没有人性了。而且笔者坚信在农村,像秋菊这号人物是永远也的不到人们的认同的,她肯定会遭到遭到村民们的唾弃,而像秋菊这样子带来的新的法律观念将使得农村里面邻里互敬互助的传统观念受到了严重的冲击,甚至是瓦解。相信经历了这次惨痛的教训之后,秋菊今后也许再也不敢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了,而面对这样的法治,还有几个人敢上诉呢?

秋菊把村长送进监狱也许又是我国的法治的进步的一个体现,但是试问一下,这到底是不是秋菊希望得到的结果呢?也许这就是法律与传统的道德观念的冲突,这更是法治的无奈。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也只是社会规范的一种,法律既不是全部社会规范,也不能代替其他社会规范。而就道德来说,它是一个基本的社会准则,它不仅关乎人的行为,而且连接人的内心。法治要想离开道德而独自存在,那只是一种空想。法治不仅不会排斥道德,而且还是以道德的存在与作用的发挥作为社会基础的。法治如果超出自己的范围而要将其他社会规范所取代,那就只能是空想,就可能引发灾难性的后果。

因此可以说秋菊打官司的结局就是法治的无奈,而法治也不是完美无缺的。无情的法治只能使人望而生畏,避而远之。法治的终极价值目标是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法治是工具,人是目的,法治必须以人为本,人性化的法治才更有威信。但在法庭庭审中法官也只能就事论事,根据当时人的诉讼请求来依法作出判决,一旦法官在判决中作出一些人性化的判决内容(比如按照传统的道德观,顺从秋菊以及大部分人的想法,只判决该村长向秋菊道歉并赔偿损失而不追究其他责任),其马上就有可能被怀疑是否有受贿的嫌疑,而且社会也有可能会因此而乱了套。所以也只能把这归咎为法治的无奈,只能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进步,理论的发展人们慢慢的来解决这个问题了。

对我国的法律制度现状,我要说的是,各项法律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都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改善,而且确实对我国人民的和谐生活功不可没,也为我国的社会稳定奠定了基础。在新颁布的众多法律中,值得一提的是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制度在我们国家虽然说起步比较晚,94年开始全面建立,但是我们国家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应该说是比较快的。国务院已经颁布了法律援助条例,而且在全国法律援助机构普遍上都建立了,据了解,每年实施的法律援助案件有几十万件,应该说帮助那些社会弱势群体维护了权利、讨回了公道。但同时,我们也应该反思的是,国家在通过法律实现其权威时,如何在个人愿望、社会效果和刚性的法律之间实现一种平衡,不再让秋菊那样虽然讨得了说法,却陷于茫然失落之中。

就目前我国公民法律素质状况来看,应该说较之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举个例子说吧,现在老百姓遇到了问题首先想到的是,自己在这里面应当有什么权利,应当怎么保护自己的权利,这些权利观念就能看出来老百姓的法律意识确实是提高了。再一个,大家遇到了纠纷,想到的都是通过法律途径来讨回公道,这也表明大家法律意识提高了。当然,我们国家由于幅员辽阔,各地发展还不平衡,有的地方城市里面的市民法律意识高一点,偏远地区的人受法律宣传教育条件的限制,还是有一定的差距。但总体来讲,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完善,我国公民的法律素质在逐渐提高,这对于我国法制建设的进一步进行来说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这种尴尬其实也是两种体系的冲突尴尬。

现实就是这样,比如法律很少能改变杀人犯的嗜血,很少能唤醒抢劫者的觉悟。

但是不能否认法律在规范现实社会时所起到的强有力的作用,没有法律,世界将乱成一团。

但是,乡土社会的规范又该怎么办?

那毕竟是已经形成了几千年的,并且一直存在着,忽略不了的。法律和乡土社会的规范,孰重孰轻,作何取舍,这实在不是我所能作出判断的。我只是知道,这两样有不重合的地方,它们两常常会出现矛盾的碰撞。

以上是我对秋菊打官司这部影片的感受。见解或许会片面,却也是脑海里真正产生的疑惑。

秋菊打官司观后感 篇7

这个故事发生在中国西北一个小山村。秋菊的丈夫王庆来与村长发生了争执,被村长踢中要害。秋菊怀着身孕去找村长说理,村长不肯认错。秋菊又到乡政府告状,村长答应赔偿秋菊家的经济损失。村长把钱扔在地上,受辱的秋菊没有捡钱,而又一次踏上了漫漫的告状路途。秋菊先后到了县公安局和市里,最后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除夕之夜,秋菊难产。在村长和村民的帮助下,连夜踏雪冒寒送秋菊上医院。秋菊顺利地产下了一个男婴,秋菊与家人对村长感激万分,官司也不再提了。可当秋菊家庆贺孩子满月时,传来市法院的判决,村长被拘留。望着远处警车扬起的烟尘,秋菊感到深深的茫然和失落。

作为初学法律的一名大学生,我也许不能很深刻的理解某些情节,也不能很好分析影片的意义,我只能就我所知,发出些浅薄的感想。秋菊是西北农村的妇女,是将村长等村干部视为不可抗拒的力量,但是秋菊能够反抗,我想她是勇敢的,当时中国应当是人治向法治的转变时期,这样影片的出现所引起的轰动,我便可理解,而更细致的看,秋菊状告村长不是因为村长踢了她的丈夫,而是踢中她丈夫的要害,说明有关权利的问题上,秋菊并不了解,这便提醒我们这些学习法律的人为全面实现、真正实现法治社会而努力。

秋菊打官司观后感 篇8

秋菊打官司是由张艺谋导演,巩俐主演的一部法律电影,讲的是一个发生在中国西北的一个小山村里的法律故事。主角为秋菊,一开始由于秋菊家要种辣子,所以要在承包地上建辣子楼。然而村长由于上级所颁发的文件而不准他们家建造。在发生口角后,村长王善堂踢中秋菊丈夫万庆来的下身,因而引发此法律事件。

第一次秋菊怀着身孕拿着医院证明去找村长说理,村长开始时忽略的,后来说了一句“踢就踢了,不然就让他踢回一脚”。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村长是一个法律意识淡薄的人,他的观念还停留在以前封建社会那种“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观念,以为用这种方式就可以补偿对庆来得伤害。

接着事情继续发展,秋菊的案件从村政府转移到乡政府。在乡的公安局中发生一起法律事件,有一蓝衣男子上公安局报案,说有人打了他的家人,而他与他的家人为受害人。然后秋菊的事件交由李公安办理,李公安在了解情况后去到乡上进行调解,调解结果由村长赔偿医药费,误工费200元。但是由于村长的一些举动,调解失败。在这里有两点,第一是秋菊在报案时与李公安的谈话中说村长在与庆来发生口角后,打他两下就行,但伤人要害就不对了,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秋菊的法律意识也不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村长是不能伤害庆来的;第二点,秋菊一直想说理,但是一直没有讲清说什么理,说明主人公法律目的不明确,也说明当时的法律对人格权的保护还是较差的。

第三次,秋菊去到县公安局申诉,其实我觉得,秋菊既然会一级一级向上申请处理她的案件,说明她还是有一些法律意识的,但到了公安局时发现要写申诉书。帮秋菊写申诉书的那个老人是一个有一些法律意识的人,但他对法律还是不懂的,因为他的申诉书的措辞还是很有问题。最终县政府维持原判。在接到判决后,村长以为要枪毙,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村长对于法律的了解是在太少,这件案件只是属于治安管理案件。而后李公安也要求秋菊不能往上再告,说这种事已经到尽头了。这里说明李公安是属于蒙蔽群众,欺骗群众,他的做法是违法的。

由于还是不服调解,秋菊前往市公安局申请调解。而在此途中遇到了旅馆大爷,旅馆大爷由于某些原因对于法律较为熟悉,他的法律意识还是较强,懂得证据的作业。在严局长的帮助下,秋菊还是不服调解。而庆来与其父亲都觉饿市政府的判决是正确的,说政府的说的就是对的,那么我也可以从中得出结论,他们的法律意识极其淡薄。

到最后,在严局长的建议下秋菊,秋菊找到了小吴律师,从此案件由调解竟然法律程序。而秋菊作为原告人吗、,严局长作为被告人,小吴作为秋菊的辩护律师。但是对于秋菊来说这些她不明白其中的法律程序。由于诉讼法分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秋菊告的是政府,属于行政属于行政诉讼过程,而最终秋菊败诉,不服法院判处,审判人员建议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诉。中国的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分为四级,即设基层、中级、高级和最高人民法院。而后市中级人民法院派调查人员到秋菊家取证,检查后判处村长为轻度伤害罪。属于刑事事件,也因此,村长被判拘留十五天。

看完这部《秋菊打官司》后,我对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一些看法。在依法治国的建设社会就主义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该站在农民的角度想问题,从农民的角度出发,建设简洁易懂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管理模式,做到让农民能够清楚且简单的理解农村政府的运行模式,从而提高农民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热情;同时要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特色经济发展模式,这对农村的情况,我觉得可以发展联合型经济,将一个村作为一个团体交由专业人士运行;在文化方面,要积极建立各村的特色文化,在发挥各种特色时贯彻社会主义文化;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特色法律宣传模式,针对新农村农民采取朴实简洁的法律宣传方式。

而加强农村的法治建设,提高农民的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这方面,我觉得应该加强农村教育的教育质量,加强对农村教育的宣传,更进一步宣传教育的重要性,以此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而提高文化水平式提高法治意识的重要因素;还有我觉得应该成立针对农民的法律宣传部门,开创一些适合农民的法治意识普及手段,让他们更加明了的认识法律;最后一点,我觉得要改革农村的法律事件处理机构,为农民量身定做处理机构,让农民不觉处理法律事件有过大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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