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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骚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3.05.27

离骚读后感。

栏目小编费尽心思打造的“离骚读后感”必定会让您留下深刻印象。阅读的魅力在于它能为我们打开另一扇大门,让我们感受到无穷的快乐。作为读者,我们总是惊叹于作者惊人的才华和精彩的构思,这也激发了我们自己的灵感和思考。读完一本书之后,我们一定会有一些感悟,不妨将这些记录下来,写成一篇读后感。感谢您的阅读和参考!

离骚读后感 篇1

读好《离骚》,你会发现,自己整个心灵都受到了净化还有对情感的升华,没错,面对生活,人生的道路,我们都要持有自己的原则,屈原有芳与泽其杂糅兮,唯玿质其犹未兮一说,哪么我们又何尝不可有自己的看法与坚持!读好《离骚》虽没有完全理解,但是,我却知道了为何它是一部中国文学史上的奇珍瑰宝它是一部感动人们,激发人们,有强烈艺术魅力的作品。

读了《离骚》的前半部分,心里一直觉得有什么在抖动。也许,冰冷的文字背后,隐藏的是诗人火热的心。

曾经多少次失去了方向,曾经多少次破灭了梦想。他毕竟没有被现实击倒。他不能成为历史上的政治家,就要成为伟大的诗人。

香草美人,讲述着他自己一段段不得志的往事;琼枝玉树,勾勒出他那清瘦的轮廓。

曾经,是那么的踌躇满志。后来,就只有失意,只有落魄。一切的一切,违背了他的本意。愤怒、烦恼、失望,每一个失败者都会经历的心灵痛苦,令他刻骨铭心。他只有在竹简上、绢帛上写出自己的苦恼,留给后人。

刚刚开始的时候,他或许还日思夜想,想着君王有一天会醒悟。然而,时间一天一天过去,他真的绝望了。他无法挽救国家,无法使国家强盛,只有看着国家走向毁灭。

他也不是没有过彷徨的时候。悔相道之不察兮,延伫乎吾将反。回朕车以复路兮,及行迷之未远。步余马于兰皋兮,驰椒丘且焉止息。进不入以离尤兮,退将复修吾初服。既然无法改变,只有选择遗忘。他想尽办法远离这个圈子,然而,他最终回来了。对于他而言,是否能够有所作为倒在其次。重要的是,离开并非是他的本意。在人的心中,总会有各种各样的思想斗争。是否有过急流勇退的想法,是否成功,都不是评价一个人物的关键。信念,才是人心中最强大、也最可怕的力量。而屈原,是一个有信念的人。

屈原一心要兴国图强,实现美政,但却蒙冤被谮,眼看自己被楚王疏远,排挤出政治舞台,满腔的爱国抱负即将化为泡影,心中充满了无比的忧愁、悲苦和愤慨,发愤以抒情,于是便有了《离骚》这篇震古烁今的不朽诗篇。

离骚读后感 篇2

《离骚》是屈原的文化作品,这首具有浓浓的浪漫主义政治抒情诗,是屈原作品中最具代表性、思想性、艺术性的佳作。其所以用离骚为诗名,司马迁说,离骚即离忧。东汉大诗人王逸说,它含有离别忧愁的意思,因此后人常用骚赋代指屈原的作品。

《离骚》大约可分十二章,依次从追求家世、姓名由来,历数上古君主为政得失,申述自己远大的政治理想和政治斗争中遭受到的迫害,以及对社会政治黑暗的揭露和批判,对幻想中美政理念的阐述等等。此文写于何时,司马迁用“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八个字加以说明,即屈原放逐到江北时,他是在内心充满着爱国激情和忧国忧民情况下写成的。

从整个诗体上看,又可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诗人对往事的回顾,主要述写了家世出身、政治抱负、忠而被疏后的痛苦和坚持理想的执着追求;第二部分,以女媭之劝和远行为契机,写下了自己先后经历过的重华之证,帝阍之拒,求女之败,描绘了个人一生不懈追求美政理想的艰辛及理想破灭后的残酷现实;第三部分,抒写了诗人在艰苦的环境中没有放弃的精神,他曾问卜求巫,并听二者建议,决计远行时对故国乡土的强烈眷恋,不忍离开的矛盾心理,以对比或对物述说的方式,表述自己对政治改新的要求和追求美政的执着。通过哀君主之昏庸,怒党人之卑劣,而生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及坚持正义不与奸邪同流合污的坚定立场和九死未诲的斗争精神,故后人评曰:“可与日月争光也”。

离骚读后感 篇3

品鲁迅之作,感慨万千;读冰心散文,细腻委婉;然而,屈原诗歌,给人留下的却是无限激情与对祖国的忠诚!端午节——是中国人的民族节日,为了纪念屈原而产生。有人曾说过:“初读好书,似遇新友,重读此书,似会旧友。”的确如此,第一眼见到《离骚》二字,就觉得这是一本意味深刻的书籍。果然,大约一看后,无法真正明白作者想要通过书来表达的情感。反复斟酌后才略知一二。“宁溘死一流亡兮,余不忍为此态也。”这句是我最难忘的一句。没有华丽的语言,但却在字里行间充分的透露出作者希望报效祖国,为国家效力的热衷这情,“我委屈着自己的心智,压抑着自己的情感,暂且认同把谴责和羞辱一起承担。”是啊,也许屈原那热血沸腾的心我们终生无法亲身体验,可我相信,就如他所说的:“我不能和今人志同道合,但却心甘情愿沐浴彭咸的遗辉。”好一幅幽美恬静的水墨画卷,好一种看破世俗,红尘的浩荡之气,好一位用生命来铸成宏伟诗篇的屈原。读好《离骚》,你会发现,自己整个心灵都受到了净化还有对情感的升华,没错,面对生活,人生的道路,我们都要持有自己的原则,屈原有“芳与泽其杂糅兮,唯玿质其犹未兮”一说,哪么我们又何尝不可有自己的看法与坚持!读好《离骚》虽没有完全理解,但是,我却知道了为何它是一部中国文学史上的奇珍瑰宝——它是一部感动人们,激发人们,有强烈艺术魅力的作品。

读了《离骚》的前半部分,心里一直觉得有什么在抖动。也许,冰冷的文字背后,隐藏的是诗人火热的心。

曾经多少次失去了方向,曾经多少次破灭了梦想。他毕竟没有被现实击倒。他不能成为历史上的政治家,就要成为伟大的诗人。

香草美人,讲述着他自己一段段不得志的往事;琼枝玉树,勾勒出他那清瘦的轮廓。

曾经,是那么的踌躇满志。后来,就只有失意,只有落魄。一切的一切,违背了他的本意。愤怒、烦恼、失望,每一个失败者都会经历的心灵痛苦,令他刻骨铭心。他只有在竹简上、绢帛上写出自己的苦恼,留给后人。

刚刚开始的时候,他或许还日思夜想,想着君王有一天会醒悟。然而,时间一天一天过去,他真的绝望了。他无法挽救国家,无法使国家强盛,只有看着国家走向毁灭。

他也不是没有过彷徨的时候。“悔相道之不察兮,延伫乎吾将反。回朕车以复路兮,及行迷之未远。步余马于兰皋兮,驰椒丘且焉止息。进不入以离尤兮,退将复修吾初服。”既然无法改变,只有选择遗忘。他想尽办法远离这个圈子,然而,他最终回来了。对于他而言,是否能够有所作为倒在其次。重要的是,离开并非是他的本意。在人的心中,总会有各种各样的思想斗争。是否有过急流勇退的想法,是否成功,都不是评价一个人物的关键。信念,才是人心中最强大、也最可怕的力量。而屈原,是一个有信念的人。

屈原一心要兴国图强,实现美政,但却蒙冤被谮,眼看自己被楚王疏远,排挤出政治舞台,满腔的爱国抱负即将化为泡影,心中充满了无比的忧愁、悲苦和愤慨,发愤以抒情,于是便有了《离骚》这篇震古烁今的不朽诗篇。

离骚读后感 篇4

很久以前就想读读《离骚》,但每次拿起它来看了几句后,就挺不住了,实在静不下心来攻这个艰深晦涩语句里所蕴藏的楚文化堡垒。可梁启超先生偏偏又说:“吾以为凡为中国人者,须获有欣赏楚辞之能力,乃为不虚生此国。”而《离骚》是楚辞的代表作品,也就是说,要读楚辞就先读《离骚》一定没有错。所以,这个月以来,我放下了许多的所爱,一点点地咬它,总算将其读完了。接下来,我还想咬着不放,梳理阅读的感受和体会。

关于《离骚》的题意,长期以来,众说纷纭。最被接受的说法主要有二种,一种是以史学家司马迁为代表提出的:离别的忧愁;一种是史学家班固提出的:遭遇忧愁。这二位史学大家对“骚”字的理解是一致的,都解释为“忧愁”。他们的区别在“离”字上,古汉语中,“离”可理解为“分开”或是“告别”,同时,它通“罹”,即“遭遇”的意思。二位大家的说法都无可挑剔,一直以来被广泛接受。但是,同样的东西,不同时代的人可能有不同的理解和感悟。如果要结合现在的时代特点,我更愿意将其理解为“离别时的牢骚”。

屈原一生远大的政治抱负和理想,终究得不到实现,反而被排挤得无处容身,最后不得不离开。《离骚》正是他对“离开”的一次情感的巨大宣泄。在形式上,跟我们现代人在单位得不到重用或是碰到其它一些自己看不顺眼的事情,一气之下走人去另谋高就时,禁不住要说几句话来发泄积怨是一样的。但从发泄的层次和境界来说,《离骚》是对自己追求政治理想所受到的排挤和打击的控诉,是对昏君统治下腐朽政治的批判。堪称千古第一牢骚,其特别之处在于:

首先:全文结构宏伟,布局严密;想象夸张,气势磅礴;所述场景云缠雾绕,光怪陆离。不愧是中国浪漫主义文学的起源。

其次:通过修身与随俗、忠君与怨君、恋国与去国这三组心理矛盾的刻画,淋漓尽致地展现了诗人的忧患意识、斗争意识和人格完善意识。

最后:在全诗的表达过程中,展示了一个爱国的、伟大的光辉形象。

离骚读后感 篇5

离骚,中国历史上最瑰丽的抒情长诗,作者屈原用他在幻想空间中奇丽独特的思想,印刻出他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高尚品质。

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诗人身上流淌着的古帝颛顼高阳的赤子热血。全诗感慨出自己的生平不凡、才华横溢,却不受楚怀王之重用,悲愤之情使他作下此诗。批判楚怀王昏庸多变,贵族仗势欺人。可他的心如荷花,出淤泥而不染,卓清涟而不妖,身处乱世仍一片冰心在玉壶,冰雪心智从未因损毁。他后悔步入官场,宁愿退隐清幽宁静之乡野,用白芷青兰衬托出了他的尚丽情操。屈原身处的环境皆是奸臣恶势,红尘世间纷扰多,忧愁烦恼如行云流水般聚集,这便是生活五味杂陈。从古至今,为了皇权官位耗尽心力,却终已两败具伤而终,可他们从不放弃梦魇中贪婪荒谬的欲念,反成傀儡,他们却浑然不知大千世界,万物之灵的美轮美奂。

看看历代,哪届皇朝不如那残酷无情的海,就和这个社会一样,海水的肆虐猖狂何曾怜悯你一丝一毫,他们庞大却吝啬到不愿施舍任何机遇。古今中外,无论何地,渺小之人,手无缚鸡之力之人,文文懦懦循规蹈矩之人……总会被折磨摧残的容颜尽毁,体无完肤。用浮华的装饰润色自己的外表,它却仍然无动于衷,只有自己的强大才能使它永恒地包容下你。一个又一个人在社会强大的负荷下,崩溃,忧悒,成为一枚一枚空虚的棋子,任人摆布,宰割。如青烟般的薄雾在世间萦绕,人们却纠结着权利利益的战争,而头破血流,却也在所不惜。恰恰事事黑白颠倒,只顾自作乐,对黎民的生死置之不理,看成轻于鸿毛之性命,楚怀王终败也。屈原对国之一片丹心,无人晓之,奸臣踏之,心以绝之,终究投江自尽,了结残生。朝廷之上,官场阿谀奉承的套路便已成为生存之路,只有与其同流合污才方可获一线生机。这些在屈原的心中早己清楚明了,却偏偏逆而行之,只为留下清誉。

岁寒,方知松柏之后凋也。真是此理!

离骚读后感 篇6

浪漫主义的作品往往给人气魄雄浑的感觉,《离骚》就是这样的经典之作。

《离骚》的作者屈原是一位伟大的爱国主义诗人。高中的时候仅仅体会到了《离骚》的美,而没有真正的体会到《离骚》的真正之美。

《离骚》可谓是佶屈聱牙,实在是难背。但是经过了艰难的背的过程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的东西。首先我的意志品质得以提高,背的过程不容易,但是坚持下来就真的有一种成功的感觉。

老师的一句话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人生有好多难关。当你面对时能够多一些意志品质,只要越过了心理的那道沟就可以成功了,怕就怕在我们没有闯就已经停滞不前了,当时没有过去的难关,以后将无法在跨过它达到一个新的高度了。

屈原是一位伟大的诗人,但是我们更应该学习的就是他那种忠君报国的高尚情怀和那种高洁的人生品质。

——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尤未悔。

离骚读后感 篇7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迷上了屈原的诗,因为他的诗歌中总透露出他对祖国的热爱之情,读他的诗歌,让我受益匪浅。

最近,读了屈原的《离骚》,让我感受到他沉甸甸的文字里,浸满的是他奔腾不息热血。

“路曼曼其悠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三闾大夫的低吟浅唱又一次穿透历史的迷雾,在寂静的夜里无数次响起。入则与王图议国事,出则接遇宾客,应对诸侯的日子已永远过去了,为何你还不放弃,依旧支撑着心中不灭的信念?你大可以拂袖驾一匹白马而去,从此隐忧匠心世外桃源,与造化同游,那将会是何等的逍遥与自由!为何你还要一次次苦苦劝谏,徒劳无功,却到头来害了自己,为的是什么?是肩膀上的重任一次又一次的激励和催促吗?是与生俱来的责任感吗?还是青年时的济世之志呢?我只知道“心念楚国,系心怀王”是你肩膀背负的重担。所以你的名字深深刻在了丹青竹简上,深烙在华夏文明史上,鲜活了千年。让我们看到了你心中熊熊燃烧的爱国火焰。

你的肩膀上扛着历史的重量,在汨罗江畔,你徘徊了那么久、那么久。你的肩膀上背着民族的尊严,在我们心中优游,并且永远、永远……

“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是你对国家衰亡的悲痛之音。大丈夫,为了祖国,还是满眼热泪,不会有人嘲笑你,我们只会为你而感到自豪。虽然无法让楚国兴旺,但你用生命向我们诠释了一切。你的声声哀吟仍在汨罗江回响,响遏行云,我相信,它永远不会消失,因为这是爱国之情的种子。

你忧国忧民,是天下士人的榜样,你肩负了楚国的存亡,人民的忧苦,是永远的神话。

你肩负了“入世”的梦,你肩负了“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执著,你肩负起了上下五千年的华夏文明。

你将至情流动成笔下四溢的华彩,你将真我交织成理念奔腾的旋律,你将挚意挥洒成行文流水的文字。你的爱国之情已融入我们的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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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歌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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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歌读后感(篇1)

《离歌》是饶雪漫的又一部青春疼痛系列的大作。之前看过她的《沙漏》一二三部,《左耳》,基本上对她的文风与叙述语言的风格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在图书馆看到这本书,之所以被吸引是因为封面的书模长的实在太漂亮,也太帅了。呵呵,这是一个很感性的理由哦。

《离歌》不同于饶雪漫以往的码字风格,这次,这本书全都是在以一个人的口吻在讲述,那就是主人公“马卓”。马卓,其实我挺喜欢这两个字组建成的名字,读起来很干练,也很动听。这本书也就是在讲述马卓从四五岁记事前一直到18岁在这期间发生的故事。也许是高中离自己的生活最近吧,所以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她在天中里的生活,她与毒药的感情纠葛,她与于安朵这个校花的矛盾,她与肖哲之间的误会。

看完之后,我没有更多的关于人生,社会,学校的思考,我没有太多的感觉,只当是自己看了一个故事,亦或是一场电影,在电影落幕时,是一个留给人悬念的结局,因为还有《离歌2》,所以作者在文末写着未完待续。看完之后,我明白了一些关于书中描绘的80后,90后生活的状态,内心的真实感觉,但是对于他们的这种生活方式或者所作所为,我无法发表意见,因为不知道自己要说些什么?

《离歌》里的爱情是复杂的,但是也是很美妙的,虽然没有我想象中的干净,却也依然让人憧憬,让人期待。有些人看重的是《离歌》里的爱情,卑微却又期待的爱情,有些人看重的是亲情的部分,阿南对林果果,对马卓的照顾与关怀,阿南真的是个不折不扣的男人!有些人看重的是马卓自身的品质,坚强,隐忍,鼓励着青春期的少男少女们。

离歌读后感(篇2)

今天在宿舍整理书籍,手指轻轻滑过每一本书,突然一个淡雅的封面紧紧地把我的目光抓住了,原来是饶雪漫的《离歌》,我若有所思地笑了笑,轻轻拂去上面的灰尘,思绪不知不觉回到了那年的夏天、那年只属于我们的青春

主人公马卓出生在一个美丽的小城镇,然而父亲早早去世,母亲也弃她而去,她自小就与奶奶和小叔一起生活,生活的曲曲折折、坎坎坷坷一直没有放过这个可怜的少女,不久奶奶就离开人世,只剩下了残忍虐待她的小叔和她一起生活。

几年后,马卓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她有着和妈妈林果果一样的性格。她个性倔强,极端自我,喜欢独来独往。同时,她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一所重点高中。因为一次偶然,她认识了技校的问题少年毒药,从此,马卓的一生就改变了本来的应有方向。马卓被毒药的桀骜不驯深深吸引住,冥冥之中,像是有一条命运之线,无形地在乖女生和坏男孩之间贯穿。最终,义无反顾地将他们拉在了一起。就像有很多时候,情感都不由自主控制着生活的轨迹。尤其是女生,正处在多愁善感的时期,对爱情有着懵懂的向往,那颗敏感而多情的爱心种子一触即发。像马卓这样骄傲的女生,其实是个复杂的个体。乖顺和叛逆这两种个性在她的体内并存,自我压抑和对爱的渴盼长期矛盾纠结。长期缺乏关爱的孤独,在毒药这个坏小子猛烈地爱情攻击下,爱情的种子迅猛生根发芽,蓬勃生长。骄傲的人在自己认准的事情前面,更加是不顾一切,即便知道自己是飞蛾扑火,饮鸩止渴,也别无选择。青春的美,其实也正在于这份无与伦比的勇气与付出。很多时候回想起来,幸好主人公还年轻,也很坚强,还有很多的时间让她来收拾这一切的残局,这一地的碎屑。也许若干年后,她会懂得爱情与生活,也许生活也会少一些伤痛,但青春过的爱情会永远埋藏在心底的深处吧?

又一次沉浸在这本书中,又一次陷入了思考当中。其实,小说是小说,现实是现实,我觉得现实中并没有这样平淡细腻或者惊天动地的爱情,在小说中,爱情要多动人有多动人,要多轰动有多轰动,这样的爱情多么的唯美,多么令人向往,多么令人遐想无穷。不论是阿南对林果果那多年不变的爱恋,还是肖哲苦苦追求马卓的执着,或是毒药与马卓之间青涩懵懂的爱恋,都是那么令我感动,似乎抓住了你心底最柔软的那个部分,久久不能令人释怀。

尾声响起,心底最深处回旋着的那一首离歌,终于成为爱与告别的最终曲。终点处,谁将会在那里,把幸福唱与你听?而我们要铭记的是伤痛让成长的过程更深刻,而青春也正因为这份疼痛而成就永恒的魅力!

离歌读后感(篇3)

轻轻地,我合上了这本封面犹如绿色水粉肆意泼墨的水彩画的书。心中留下的,却是一份沉重。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这是一个三代人的故事。

那是在伦敦,她拿着伞在淅淅沥沥的小雨中等待着红色巴士上的儿子。儿子拒绝了他的伞,任凭雨丝打湿头发。她惊奇于康河里飘着的白衬衫一般的东西竟是一只天鹅时,儿子淡淡的说:“小孩。”当她指着三一学院的苹果树时,儿子叫他不要用手指,好丢人。当她惊奇于反对津巴布韦独裁的牌子时,儿子说:“你不知道啊。”并加以了讲解。那是在为儿子做的晚饭上,儿子教她做一道菜,儿子演示完毕,她说:“好,我以后做给你吃。”儿子却说:“你还不明白吗,我不是要你做给我吃,我是要你做给自己吃。”孩子们长大了,独立了。唯有她,心中记得的,仍是那圆润微胖的可爱脸颊,清晰见底的欢愉的眼睛。孩子们如今高挺的背影告诉她,不要追。剩下的,是幼稚的,无知的,不会照料自己的她。

1964年,她12岁,那是个有座右铭的年代,那是个对未来充满着光明的憧憬的年代。56岁的同学会,告别了清纯的童年,灿烂的青春的一些人,中年人,他们经历过了生活的起伏成败,有的人辉煌的走下去,更多人默默地走下去,还有人不再走下去。生活是由淡淡的悲伤和淡淡的幸福组成,在小小的期待、偶尔的兴奋和沉默的失望中度过每一天,然后带着一种想说又说不出来的“懂”,做最后的转身离开。兄弟,她为他们眼神中不经意流露出的风霜感到心疼,想必他们也曾为她的流离觉得不舍。他们不会彼此互诉衷肠,他们各有各的家庭,各有各的路。只是,他们记得,记得你的乳名,记得曾经美好的共同的岁月。同龄人沧桑的背影告诉他,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还记得,母亲那样爱美。她去屏东看母亲,离前24小时她就要开始做工作。“我要走了,要上班。”母亲是以一种被打败的小学生的神情望着我的,她两手交握,放在腿上,听话的坐着。我给她涂指甲油,像给僵尸涂腮红,我为她涂口红,抹胭脂,我们听着周璇的老歌,曾几何时,母亲是一个那样耽溺于美的女人。化好妆后,我说:“我要走了哦,要上班,但马上会回来看你的。”从广州到衡阳,五百里路,是1949年父母颠沛南下的路。在这穿越五百里的火车上,母亲抗拒地抱着被子,不肯睡觉。母亲不住的说:“带我回家”,明明在回家的路上,眼前明明是儿女,母亲却认不出了,母亲只是要求,回家。那个家,是一段时光,过去的时光。母亲苍老的背影告诉她:不必追。

龙应台用细腻的笔触描绘着时间的前行。她的文字就像清凉的涓涓细流流过心上,带给人淡淡的感动与忧伤。

我原以为亲人在这世间是永不变更的。但很奇怪,随着时间的流逝,年幼的晚辈像是变做了“大人”,而曾一手将这些“大人”养大的人们,却退成了孩子。设想三十年后,人到中年,孩子大了,不再依赖你了,他们展翅飞去,独留你一人。孩子会把你当作无知的“孩子”,会认为你麻烦可笑。父母已然老去,他们会变得迟钝退化,变得像孩子般需要细心照料,甚至忘记了你是谁。兄弟姐妹们各在各的道路上怀着沧桑低头前行。亲人们都仍在那里,但你不确定他们是否真的在那里。每个人的世界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时间似乎是颠倒了过来。孩子们独立的世界,父母的留在过去的世界,而你自己的世界,流离,迷茫。这是个多么奇妙的循环啊!你只能注视着亲人们一点点变化,发现自己,正在远离他们的世界。于是,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目送着他们渐行渐远的背影。

我的印象中,小时候,总喜欢依偎着父母,我享受把我的小手放入他们厚重或是细腻的大手里,这总让我觉得踏实幸福。不知从何时起,我不再去拉父母的手了,大衣上的兜成了我的手的安放处。不知何时起,我为父母在同学面前叫我的小名感到脸红。

而妈妈呢,她看着姥姥,姥爷生命渐渐枯萎,逝去。她与兄弟很少联系,只是在节日时问候一句。

时间是会前进的,我们在属于自己的路上独自前行。与身边的人的路只是存在一些交集。而处在这瞬息万变的世界上,我想,我们能做的,应该是珍惜现在,珍惜身边的人,然后不留遗憾地目送,放手。

《目送》收录的七十三篇散文,写了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老去,儿子的成长单飞,朋友亲人的离散牵挂,兄弟的重逢携手。

第一篇叫《目送》的文章让我最记忆深刻。作者的儿子第一天上小学进教室和出国上大学的两个情景,她一次次目送孩子的背影离去,却一次次与儿子疏远。作者记得她也总是总是目送父亲的背影渐行渐远,直到父亲生命结束。

也许,每一个父母都会经历孩子长大疏远他们这个事实,经历自己的父母离开人世。可又有几人会把这样刻苦铭心的事记录下来,用感情记录下来。一般情况下我们看一篇文章,主要看故事内容,新颖的题材才会吸引我们,让我们喜欢。可这本书,只有朴实的文字,简单的故事,平滑的叙述,也能成为家喻户晓的读物,赢的就是真情与文字功底。

我们之所以要读课外书和学习课文,不仅仅是看故事,更要学习,学习语文知识,学习思想内容,学习审美。这样你才没白学。

如今的龙应台,在《目送》中,有了更加丰富多变的内涵。

读完《目送》,忽然想起几天前车站的一件小事。我在车站等车,身旁是一对等着过马路的母子。母亲在起步的一瞬间握住儿子的手,儿子却不动,转头看她,眉一皱,正要说什么,不料他此刻的神情被母亲尽收眼底,儿子转过头,撇撇嘴,轻轻把手从母亲手中挣脱,大步向前。母亲的身躯一怔,随即上前。我看到的是,她眸中掩不住的失落。

回想着他们的背影,思绪纷飞。

不知从何时起,自己也像那个儿子一样,不屑父母递过来的关心。一件外衣是“不冷,拿走拿走”,一杯牛奶是“难喝,不要”,一只关怀的手,也是不着痕迹地挣开。即使是一个关切的眼神,一句询问的话语,也总是以无所谓的视线,不耐烦的神情挡回。

也不知从何时起,那个捧着书跑来跑去问东问西的身影被时光冲淡,支离破碎,渐渐清晰的是一个人翻书寻求答案的背影。也不再是那个在商店里一手拿一个颜色的发夹,欢快地跑到母亲身旁询问哪个漂亮的孩子,在母亲给出建议后,仍然犹豫地左看看,右摸摸,狠不下心,抬起一张哭丧的脸请求“妈妈,我选不好,两个都要行不行?”而是习惯一个人作出抉择,再一个人承受。也不像儿时受了委屈跑到父亲怀中大声哭泣并且寻求安慰,则一个人辩解,一个人反击。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也许是岁月增长,人的心也越来越容易忧伤。曾经视若无睹的东西,在不知不觉中,也在心中烙下了深深印迹。开始在乎起父母越来越多的皱纹,在乎他们的点点滴滴。这是关于光阴的故事,我们每个人都在时光的洪流中渐渐长大,我们眼前的背影从高大到佝偻,自己也就慢慢成了别人眼里的背影。当我们再不能为过往的遗憾一一买单的时候,彼时的目送就成了眼下的悲凉。

《目送》中的孩子告别母亲,一个人踏上那条每个人必经的道路。在告别的时候,母亲目送着孩子渐行渐远的背影,站在斑驳小路的这一端,看着背影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眼睛里流露的风霜是岁月留下的痕迹。她太懂得这条路上的艰辛,当年的她也向往过,义无反顾过,然而也跌倒过,流泪过,但,不后悔。如今她只能放手,让孩子自己走,因为——

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有些时候,我们总认为大人们不可以理解,自己才是正确的;有些时候,我们总认为“亲情”只是一句用于不同场合的套话,而从没有理解过这个词的真正含义;有些时候,我们总认为亲人的爱是天经地义的,从未想过要回报些什么……

但是,当我读过龙应台的《目送》后,彻底改变了我曾经的这些幼稚的想法……

“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心猛地一震,继而涌出一股莫名的伤感——华安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妈妈的心,可是,他没有再像小时候那样不断的回头,而是选择了将背影送给他的妈妈。因为,他已经长大了,有了自己的思想了,他早已淡忘那个依赖母亲的小华安了,他不再是那个用怯怯的眼光看周围的那个小孩子了,是这样吗?还是他忘记了?他没有看到,妈妈的眼神一直都随着他的行进而移动;他没有注意到,妈妈的眼神一点点的燃起希望然后又一点点的暗淡下来。

这难道就是作者所说的那个“父女母子一场”的定义吗?那个被告知“不必追”的那段小路吗?不,不止这些,还有父女,还有那个张望父亲背影的女儿……

记得在作者回台湾那天,父亲骑了很破的车子送她,将她送到离学校很远的地方,原因就是车子太破,怕影响女儿的形象。而当时的作者呢?她是这样写的“直到车子转弯看不见了,我还站在那里,一口皮箱旁“,虽然她知道父亲出于好心,不想让她蒙受阴影,但她是多么希望父亲能把她送进校园啊,懂事的作者知道父亲的苦衷,没有央求,而是默默的理解了父亲,望着他渐行渐远的背影,没有追。这应该就是亲人之间的理解吧,这样的背影,凄凉且难忘。

“我总是在暮色沉沉中奔向机场”,这句话是那样的简单明了,但却是给我了深深的思考:作者为了照顾父亲,甚至自己的裙子上都沾上了污迹;为了多陪陪自己的父亲,宁可在夕阳西下的时候奔向机场,赶最晚的飞机……这一切,是不是应该让我们学习呢?

我们总说自己已经长大,可是给亲人们做过些什么呢?我们注意过他们在我们身后的祝福和期盼吗?我们感受到他们期待的眼神吗?我们凝视过我们的亲人离开的背影吗?……

不要让我们的亲人也因我们而伤心和失望,不要让那满腔的祝福变成没有主人的青烟,不要让亲人的目光从期盼变成伤感……

想要珍惜这些关爱,就要从点滴之事做起,从理解做起。

有时候,父母莫名地会打个电话过来,却没有什么事情要告诉我。有时候,他们会突然想到我几天前说过的一句话,继续深究一下。有时候,我会觉得背井离乡很苦,希望回家发展,他们却鼓励我不要放弃。我知道他们在想念我,却无法定义出他们想念的形状。

龙应台在她的《目送》里说道:“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我读到这段文字的时候很感动,就与妈妈分享。妈妈对我说,她去年也在网上看到过这篇文章。我说我很感动。妈妈说,一代传一代,都是这样的,没什么应该特别感动的。

妈妈的淡定和从容出乎我的意料。大概,亲身目睹了孩子的长大和离开,才能真正体会“目送”中的深意。当我还陷在目送的伤情中时,妈妈已然明白了“不必追”的境界。父母子女一场,永远亲密无间是不可实现的目标,孩子的成长,总是意味着不可抗拒的告别。

离歌读后感(篇4)

不忘初心致敬母爱——《楚楚的离歌》读后感800字:

“你真的是要气死我,非要我气得躺在床上是吧?”妈妈带着哭腔对我喊道。“呵,一道题至于这样固执吗?非要争个你对我错,即使错了,大不了明天去请教老师,把题目弄明白,对于你的方法我不一定听得懂哇。”

我也是厉害——“四技能连放”:一技能转身,二技能上房间,三技能关上门,四技能上门锁。

我气呼呼地坐在床头,一时的情绪让我内心翻腾不已。这时,床头的一本名字诗意足足的书吸引了我——《楚楚的离歌》。十二岁的楚楚不仅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也是学校人人羡慕的快乐女生。然而,两个警察的出现后,她才发现自己的身世之谜——原来她并不属于这座城市,只是三岁时不幸被拐到城里……故事情节一波三折,使我不得不想一口气将它阅完。生母是土的不能再土的农村妇女,养母优雅美丽读书人味儿十足的城市人,面对华丽和贫穷,换作谁都很难做决定吧?难做决定不是对贫穷和华丽的取舍,而是对两个母亲的抉择。

本书中关于楚楚与生身母亲相处的章节,处处催人泪下。床头要是不提前没有纸巾,被子怕是要凉凉,使人记忆最深的部分还是要数生身母亲为了让楚楚吃到鸡特地冒着被扣上“贼”这帽子的危险。

仔细想想全天下的母亲不都一样吗?为了自己的孩子什么事做不出来,连动物都是一样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曾说过:“带仔的狼,老虎都要避让三分。”回想怒怼妈妈一幕,十分内疚。

妈妈是个伟大的人,虽然只生了我一个孩子,却如同生了两个孩子。奶奶曾和我说过,妈妈生我时,医院产房紧缺,她忍着疼痛瘫坐在楼梯口,等待着我的出生迹象。读后感·一分一秒,我终于开始踢打妈妈了,起先妈妈先是去产室准备顺产,调皮的我似乎是和妈妈捉迷藏一样,闹腾得妈妈嘴唇发白,最后在紧急时刻只好又去剖腹产……

楚楚的生身母亲最后还是离开了她,病魔——“不治之症”将她带到了那美丽没有悲伤的世界里去了。“妈……”读完这本书,我真的好想好想拥抱那个任由不懂事的孩子任性的母亲,我真的真的好想时间停留,全世界的母亲依然如故。

妈妈,对不起!

人,总在失去了才会珍惜,才会后悔。俗话说得好: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大家都应该珍惜眼前的每位亲人,不能像季羡林老先生和楚楚一样,悔恨自己一生,与母亲待在一起的时光极少。

离歌读后感(篇5)

《离歌》是饶雪漫的又一部青春疼痛系列的大作。之前看过她的《沙漏》一二三部,《左耳》,基本上对她的文风与叙述语言的风格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在图书馆看到这本书,之所以被吸引是因为封面的书模长的实在太漂亮,也太帅了。呵呵,这是一个很感性的理由哦。

《离歌》不同于饶雪漫以往的码字风格,这次,这本书全都是在以一个人的口吻在讲述,那就是主人公“马卓”。马卓,其实我挺喜欢这两个字组建成的名字,读起来很干练,也很动听。这本书也就是在讲述马卓从四五岁记事前一直到18岁在这期间发生的故事。也许是高中离自己的生活最近吧,所以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她在天中里的生活,她与毒药的感情纠葛,她与于安朵这个校花的矛盾,她与肖哲之间的误会。

看完之后,我没有更多的关于人生,社会,学校的思考,我没有太多的感觉,只当是自己看了一个故事,亦或是一场电影,在电影落幕时,是一个留给人悬念的结局,因为还有《离歌2》,所以作者在文末写着未完待续。看完之后,我明白了一些关于书中描绘的80后,90后生活的状态,内心的真实感觉,但是对于他们的这种生活方式或者所作所为,我无法发表意见,因为不知道自己要说些什么?

《离歌》里的爱情是复杂的,但是也是很美妙的,虽然没有我想象中的干净,却也依然让人憧憬,让人期待。有些人看重的是《离歌》里的爱情,卑微却又期待的爱情,有些人看重的是亲情的部分,阿南对林果果,对马卓的照顾与关怀,阿南真的是个不折不扣的男人!有些人看重的是马卓自身的品质,坚强,隐忍,鼓励着青春期的少男少女们。

一个高中生这样写《离歌》的读后感:离歌写的是青春类型的小说,我承认和言情小说差不多,但书中吸引我的不仅仅是作者细腻华美的辞藻,还有小说里主人翁的情感历程,她的坚强,她的隐忍,她的敢作敢当,她的善良,她的勇气与毅力,无不吸引着我,感动着我。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青春的苦与乐,爱恨情仇交织的青春,才会让人一辈子铭记。最后他说:“青春的挽歌,只为我们唱的《离歌》”,我觉得这句话写的真好,青春的挽歌,只为我们唱的《离歌》。

离歌读后感(篇6)

徘徊在书架之间,我在寻找一本书。一本封面印着几个女孩和男孩的书吸引了我的眼球。我从书架把它拿下来,揽入了怀里,走向了收银台。

回到家,我盘着腿坐在沙发上。翻开了这本书这本书叫做《离歌》,作者是饶雪漫。无论是书名还是作者名都吸引了我。在书中,一个名叫马卓的女孩跟着妈妈来到了另一座城市。奶奶的离去,妈妈的死,朋友的离开,在马卓的人生里唱响了一首又一首悲伤的离歌。

看完了《离歌》,一股不知名的味道涌上了心头。离别,谁可以避免?世间的万物有多少东西是没有尽头?小溪会断流,太阳会下山,花儿会凋零,我们人也会死,不是吗?有的人,不去养花,是为了不想看到花儿不一点点地凋零。也许,这样做的确不会看到花儿凋谢。可是,在逃避了凋谢的同时,他也失去了一个新的开始。起点,终点,只有一线只差。没有终点,就没有起点。没有起点,就没有终点。到了终点,就得分离,开始下一段旅程。其实,我们要做的并不是去躲避,而是去珍惜。珍惜烟花在天空绽放的那一瞬间,珍惜小溪流淌的叮咚声,珍惜雨点滴在地面溅起的水花。相比之下,珍惜不是更加美好吗?每当回忆起当初珍惜过,心头一定会涌起一阵幸福吧?至少,我们不会遗憾,因为我们珍惜过,因为我们拥有过。

漫漫长路,我们难免要匆匆写下一首首情不自愿去又不得不的离歌。可是我们也不要忘了,这也会是一个新的开始。

离歌读后感(篇7)

《离歌》是饶雪漫的又一部青春疼痛系列的大作。之前看过她的《沙漏》一二三部,《左耳》,基本上对她的文风与叙述语言的风格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在图书馆看到这本书,之所以被吸引是因为封面的书模长的实在太漂亮,也太帅了。

呵呵,这是一个很感性的理由哦。

《离歌》不同于饶雪漫以往的码字风格,这次,这本书全都是在以一个人的口吻在讲述,那就是主人公“马卓”。马卓,实际上,我喜欢这两个词组的名字。他们读书很熟练,也很漂亮。这本书也就是在讲述马卓从四五岁记事前一直到18岁在这期间发生的故事。

也许高中离她的生活最近,所以我己的最深的是她的天空生活,她与毒药的情感纠葛,她与于安朵的冲突,她与肖哲的误会。

看完之后,我没有更多的关于人生,社会,学校的思考,我没有太多的感觉,只当是自己看了一个故事,亦或是一场电影,在电影落幕时,是一个留给人悬念的结局,因为还有《离歌2》,所以作者在文末写着未完待续。看完后,我了解书中描述的一些80后和90后的生活状态和内心感受,但我无法表达对他们生活方式或行为的看法,因为我不知道我想说什么?

《离歌》里的爱情是复杂的,但是也是很美妙的,虽然没有我想象中的干净,却也依然让人憧憬,让人期待。有些人看重的是《离歌》里的爱情,卑微却又期待的爱情,有些人看重的是亲情的部分,阿南对林果果,对马卓的照顾与关怀,阿南真的是个不折不扣的男人!有些人看重马祖自身的素质,坚强、宽容、鼓励青少年男女。

一个高中生这样写《离歌》的读后感:离歌写的是青春类型的**,我承认和言情**差不多,但书中吸引我的不仅仅是作者细腻华美的辞藻,还有**里主人翁的情感历程,她的坚强,她的隐忍,她的敢作敢当,她的善良,她的勇气与毅力,无不吸引着我,感动着我。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青春的苦与乐,爱恨情仇交织的青春,才会让人一辈子铭记。

离歌读后感(篇8)

《离歌》,是青春文学作家饶雪漫写的一部长篇小说,最近,我读了这部小说,十分震撼。

马卓有着悲惨的命运,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是多么难以接受。在她一岁时,她的爸爸就被人杀害,至今都没有找到杀人凶手,随后,她的母亲也弃她而去;她只好和她的奶奶相依为命,她的叔叔只会喝酒、赌钱,别的男孩子也欺负她,甚至放狗咬她,就在这样的环境下,马卓一天天长大;在她九岁时,她的母亲又突然出现,把她带到成都来生活,这让马卓有了一丝幸福的感觉,可好景不长,她的母亲在给她买早餐时,遭人惨杀;马卓,无家可归,只好再次回到雅安雨城,奶奶的家里,不料,她的奶奶也离开了她,还遭到了她叔叔的毒打;还好,一直喜欢她母亲的一名男子阿南,领养了她,把对她母亲的爱全灌注在她的身上,对她如亲生女儿一般细心呵护

马卓也不负阿南的期望,以全县第一名的成绩考进了天中,在高中的那三年时间,她偶遇毒药,并被他身上的桀骜不驯、帅气所吸引,展开了一段揪心的爱情故事,谱成了一曲悲伤的《离歌》

上天是不公平的,剥夺了马卓所有至亲至爱的家人,在很小的时候,就受尽了欺辱、折磨,这是非人所能承受的,何况当时她还只是个孩子,可是上天又是很公平的,她如钢铁般的坚强,就是赐予她最好的礼物,也是在这种特殊的环境下慢慢磨练出来的。

比起她的坚强,我的坚强根本不值得一提。被烟头烫在胳膊上的滋味虽然从未尝过,但想想也知道那种痛苦,她,竟然一滴泪都没有滴下,也没有挣扎,只是无言地承受着。我小时候犯了错,妈妈用针扎我的手心,我没有哭,那是因为针头并没有扎进去,只是在我的手心上稍微重地点了一下。当时我看着针锋利的针头要扎进我的手心,心里都紧张的不得了,但还是强忍着马上要夺眶而出的眼泪,倔强地看着妈妈的眼睛,面无表情地接受着一切,一副不服输、坦荡荡的样子。当冰凉的针真的碰到我的手心时,心跳得很快,但我只是眉头皱了一下,手缩了一下,没有留下眼泪。我觉得我好了不起,面对这样的场景,我没有吓得流眼泪,直到现在我也是这样认为的。

但是,看到九岁的马卓冷静地面对她叔叔狰狞的表情,残酷的毒打,又是踢,又是踹,又是扇,又是拿烟头烫,又是揪着头发,她的嘴角都流出了鲜血,她却一声没吭,甚至反抗!真的,那场景,很残忍,我看着这段时,眼泪就已经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心里好像很疼,何况,那是真实的疼

她的坚强,我们是无法学到的,只有她拥有;她的坚强,我们是无法理解的,只有她懂得

她的勇气无法用任何东西衡量,不知道这股勇气是从哪里来的,与坏人勇敢搏斗,对方拿出白晃晃的刀子,对着人质和自己,她也毫不慌乱,镇定自若地跟他们讲道理。

这个故事的结局是悲伤的,马卓和毒药并没有在一起,我也深深为马卓遗憾,看到结局,我流泪了,不过哭完之后,也明白,总有一个人,会默默站在你身后,呵护你,爱你,不管你怎样改变,这就是爱。

也许,我们的坚强和勇气都比不上她,但是我们有相同的性格不服输!我们也会学着更坚强,要好好好长大!

离歌读后感(篇9)

断断续续地读完了龙应台的《目送》,被誉为二十一世纪的《背影》,这一评价确实很贴切。

中学读朱自清的《背影》并没有什么太深的感受,可能是那时年纪太小,也可能和朱自清生活的时代隔的太远,总之,朱对父亲的那种感情,在当时的我的心中没有产生太大的共鸣。

可《目送》不同,因为80后的我们开始准备成家立业,准备担起责任,父母能为我们做的渐渐少了,取而代之的是,开始思考怎么让他们安度晚年。所以,读她的故事仿佛可以看到后的自己。

龙应台,从她的文字中感受到这是个坚强的女人。精通英法德多国语言,在政坛中叱诧,可光鲜的背后她也是个普通人,为人子,为人母。面对中风最后离她而去的父亲,面对老年痴呆的母亲,面对在法国的孩子,字里行间可以感受到,这个有血有肉的普通人的辛酸和温情。

当把整本书都读完,回头才开始明白《目送》这个名字的意义。一家人的悲欢离合就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目送。小时候,总是父母目送我们离开,那种目光出现在学校校门口前,出现火车月台上,出现在机场安检口,我们总是高高兴兴地离开了,他们不能挽留,只希望自己的目光能在孩子的背影上多停留一秒。

现在,当孩子已经有了自己的事业了,有了自己的家庭了,才发现父母正在渐渐走远,在我们的生命中。

想带着她看电影,电影院里的只有武打,恐怖,悬疑,充斥着荒.唐的喜剧,适合老年人的柔和的电影少的可怜;劝她买几件新衣服,她说没有合适的,我不相信,拉着她走进百货商店,琳琅满目的服装,淑女装,男士专柜,儿童天地,唯独没有老年人。“老”,意味着不被关注,从人们的心中消失。

想为他们做很多事情,想留他们在身边,可每次回家看到他们变白的头发;看到忙碌的厨房里少了以前利落的身影,多了一些凌乱;看到手上的老年斑,心里就是一阵阵酸楚。岁月正清楚地告诉你,他们在离你远去,而你无能为力,唯有目送。这种折磨,是一种痛。

天空飘着细雨,你坐在白色的小圆桌前,享受着这家店铺有名的焦糖玛奇朵和马卡龙,听着嘴唇涂得鲜红的女孩拉着小提琴。细雨微微的窗前有人夹着公文包,打着电话一闪而过。

也许他上班要迟到会被扣工资;也许他的妻子正告诉他孩子生病要去医院;也许他在对他的母亲说“我很忙。”随时准备挂掉电话。

你无法说他不懂生活,他只是为了可怜的薪酬而奔波着。每天如此,等到有一天,匆忙的脚步终于慢下来了。而这时,自己也老了。那个曾经是小孩子嘴里的“哥哥”成了“大叔”,“姐姐”成了“阿姨”,再也无法跳街舞玩儿跑酷。这就是时间给人的痕迹,抑或说是打击。

“不是人们变小了,而是你,变老了。”龙应台讲述着生命的进程,像是在讲述着一个简单的故事。

或许多少年后你仍可以坐在那家小店喝咖啡吃甜品,听红唇的少女拉小提琴,看窗外的人来来往往。只是你,老了。

生命的尽头,是死神冰冷的亲吻,面对这冰吻,最好的选择叫做从容。很想见一见龙应台开的“树海葬俱乐部”的朋友,五十多岁的年纪,从容的用纤细的手指掌着杯,在红酒杯口留下绯红的唇痕,唇齿间漫谈着生死:“海葬最省事。”像是所说的话,与自己无关。

有人说医院是生命交界的地方。那里人群匆匆,在生死间行进。一张报告单,在有的人眼里是一纸判决书,在有的人眼里仅只是一张纸。焦虑、恐惧、对生的渴望,这是人的本性。但是一个人生命的进程是只许一个人走的路,没有人会陪你上路。平和地走好每一天的路,别只顾及结局,而忘却了美好的过程。

我们每个人都是不经意坠入凡间的天使。幼时拥有一双通透的眼睛,清澈而纯净。吃多了五谷,眼睛里便有了色彩和欲望。无索取便无欲。生是人最大的欲望。把这最大的欲望放下了,人生将是另一番境界。

死亡是凉爽的夜。这是海涅的诗句。享受着夏夜般的清凉,让心沉下。不用悲凉,夜,终归要降临,走近了也就走进了。不用害怕,记住当死神轻吻你的时候,是个凉爽的夜晚。要做一个恣意游走在生命间的人,静心地看待生,看待死。

当彼此都做好了准备,一次次的转身而去,都有一次次的目送。慢慢走,慢慢送,直至走完生命的进程。

我一直喜欢龙应台,像她一样笔锋犀利的作家太多太多,但能够如她般理智客观的却太少太少,那时候读到她写“不要以为你是大学教授,所以做研究比较重要;不要以为你是杀猪的,所以没有人会听你的话;也不要以为你是一个学生,不够资格管社会的事”,崇拜到不行;后来看到她的照片,并不漂亮的中年女人,结合她那句“我的人生里没有那么多时间与精力去揣测别人对我的看法与评价,该做的事太多了”,便觉得,她一定是将所有的精力都化作了那些睿智的文字,所以才会那样的苍白干瘦。

然而等到我读了《亲爱的安德烈》,却发现,这个笔锋强悍的女子,竟然也可以那样的温柔婉转。所以当《目送》的集子出来,便毫不犹豫的买了,这段日子里,一直是我的枕边书。

《目送》共收录了七十四篇散文,里头写的多半是亲情,父亲、母亲、儿子、兄弟……相伴的快乐;选择的痛苦;放手的无奈,笔触淡然而情感深邃。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繁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读完这一段时,蓦地有些气短,觉得不能往下翻,就停下来,靠在枕头上想一想,想着想着,便记起少时读过的课文《背影》,朱自清在里头写到父亲翻过月台去买橘子,“父亲是一个胖子”、“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

小时候读这些,语文老师大赞的“描写到位”、“感情真挚”只是应付考试的笔记,实情自然是一团糨糊,可现在再回想,却仿佛瞬间醍醐灌顶,开了窍,只是随意这么一想,都觉得眼泪有流下来的趋势。可见是真的长大了。

或许,每个人都会犯下对父母态度不好这样的错误,工作累了、汽油涨了、被老板骂了……不能对老板发作——他会炒你鱿鱼、也不能对路人光火——人家没准会揍你、至于证监会发改委什么的,人家会理你才怪;于是在心里淤积起来,窝上一整天,遇到爸妈的关心便一股脑儿的发泄出来。

其实,大多数的时候,发泄完了,紧接着就是后悔。可后悔完了,有几个去道歉的么?

爸妈又没错,若说有错,那最大的错,大约就是把你生出来,然后一边把你拉扯大,一边还要受气挨骂。而你之所以这样有恃无恐,是你吃准了,他们是唯一、不、唯二、不会不要你,不会离开你的人。

然而,人都是要离开的。

真的到了那一天,大概就是那句大俗话说的,哭都来不及!

我把《目送》放在床头,每天空下来就翻几页,反省一下自己今天是不是又对着父母大放厥词了。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必备五篇)


同样的事情,不同的人,想法自然不一样。将自己阅读过的文字,以写作的方式来对它进行点评,这个过程就是写心得体会的过程。写心得体会是我们在工作和学习中经常遇到的事情,写心得体会可以记录我们的思想活动。写好一份优质的心得体会要怎么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必备五篇)”,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篇1

喧哗与骚动全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从班吉的角度来写的,班吉是凯蒂的小弟弟,他是个先天性白痴。

一九二八年,他三十三岁了,但是智力水平只相当于一个三岁的小孩。

他没有思维能力,脑子里只有感觉和印象,而且还分不清它们的先后,过去的事与当前的事都一起涌现在他的脑海里。

所以,在他的叙事当中,常常是混乱的,叙事到一件事的时候,又会因为当中的一些事物,联想起另一件事。

如果没有译者的注解,我还真不知道他在讲什么事。

但我还好奇,译者又是怎么知道班吉讲的就是那件事,我即使联系上下文也看不出。

看来,我的智力水平真的是很低啊。

但通过班吉的讲叙,我还是可以了解到,班吉对姐姐凯蒂有很深的.感情。

第二部分是从康普生家族的长子昆丁的角度来叙事的。

他是一个哈佛高材生,但他能上哈佛是因为家里买了一块很大的地的缘故,也就是说,他能进哈佛,并不是因为他的智商,而是金钱。

刚开始看这部分的时候,还有点纳闷,昆丁虽没有高智商,但他的脑子应该比班吉好很多吧。

为什么他的讲叙也这么不正常吗?后来,看了一些评论,知道昆丁在讲这段的时候,精神也处于极度的亢奋之中,因为他在考虑自杀的事情。

想想也对,一个要自杀的人,他的精神也正常不到哪里去。

从他的讲叙中,我发现昆丁其实很善良,他给一个吉普赛女孩食物吃,又送她回家。

后来虽然被她家人误以为是昆丁要拐卖这个小女孩,但他也没有为他的这些善行辩解几句。

他也非常的爱他的妹妹,凯蒂失身后,他也要决定跟她的男人决斗。

虽然他跟那个男人最终没有决斗,但他因为由于对那个男人因对凯蒂的侮辱的愤恨而产生的勇气,还是很容易看出他对凯蒂非常的在乎。

但我不明白,他在乎凯蒂的到底是她本身呢?还是她的贞洁?如果真的爱凯蒂,应该在凯蒂失身后,更加的关心、安慰她。

而不是选择自杀,在地狱里与她相遇。

也许,这就是一个要选择自杀的人的逻辑吧,看完这本书后,虽然不太明白其中的一些意思,但还是有点庆幸:我之所以看不懂,是因为我是一个正常的人,一个正常人的逻辑要明白晓得一个非正常人的思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但写到这里,我又有点疑问,那些“疯子”的思维,有谁能真正懂的呢?难道是他们的同类人吗,但“疯子”本身都已经丧失或混淆了思辨的能力了,又怎么晓得别人的想法呢?所以我很好奇。

福克纳当初写这本书的时候,到底是想写给谁看的?

第三部分是从杰生的角度来叙述的。

杰生应该可以说是康普生家族里面比较正常的一个人,因为他既不是白痴,又没有自杀的念头,更没有一些放荡的行为。

但他既生为康普家的人,无论康普生太太怎么说杰生好,他还是继承了家普生家我认为一些共性的思维特点:疯颠的,非正常的,疯狂的。

杰生的“疯”我觉得是因为他的自私自利、贪婪无情所造成的。

这点在现实中也还是可以找到例子的,有些人为了追求金钱、地位,确实会导致精神失常。

通过杰生的讲叙,我发现杰生绝对是恶的代表。

他阻扰姐姐凯蒂对她女儿急切的想念之情,并且还利用这点来给自己生利。

别说他跟凯蒂是亲兄妹了,即使他跟凯蒂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一个常人也绝不会做出这样的事的。

但就杰生的这样一个人,作为康普生家族的权威康普生太太还不对地夸杰生好。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康普生家族没落的必然性。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篇2

《喧哗与骚动》与一般小说比,主人公穿越多个时间层进行连锁式回忆,引用很多神话传说还有《圣经》的故事,大段大段没有标点符号的句子,这些都很特别。但格外引起我注意的,则是主人公在回想的过程里多次重复的某些小词小词组或是小句子。比如班吉无数次在某段描述中突然提到的“她身上有树上的香气”,杰生提到的“他说起来吧”这句话。这样几个字可以将正在专注于阅读的读者猛然拉回一两分钟之前的段落里,逼着读者同主人公一起,思想轻飘飘地混沌起来,时而飘摇到十年前,时而回到当下。循规蹈矩的读者可能会到不解和不悦,这些无序的“小东西”打乱了他们的思路,而我则不怎么认为。我第一次读到班吉嗅到凯蒂身上树的香气时,我有感于班吉对他姐姐纯洁的喜爱,第二次读到时感到班吉心中充满着对凯蒂重重的依恋,第三次第四次,渐渐感到心惊。一个人思念另一个人很正常,而在想别的事情的时候无意中就想到另一个人,这则超越了一般思念的概念。这是程度非常深的思念,而这程度,并不是通过细致的描写体现,而是通过这种“无意识”的重复出现而生动强烈的展现。何为文字的表现力度,如何在文字中渗透浓厚的感情,在我看来,这些小东西便足以回答这两个难度不小的问题。

我一直认同小词小句子在长篇文字中的重要性,这种重复的写作手法(姑且称之为一种写作手法)我也在尝试使用。其实不仅福克纳,在这之前我已经在其他作品中领略到重复出现的小词小句子的魅力。美国硬派恐怖小说家,本特利?利特,他的多部小说中用到这种手法。在恐怖小说里,小词小句的重复出现无疑会加重恐怖的色彩。由于小词小句联系到前面的情节,在这里我仅仅列举一些例子,不作过于详细的分析。

本特利?利特的小说有一个特点,段落都特别短,有时候一个小词就单独成段。其实我觉得这样突出重复的小词小句的手段并不如福克纳那样将其夹杂在繁乱思绪中高明。但作为撩人心弦的恐怖小说,小词小句单独成段却更直接地达到“吓唬人”的目的。

日本著名作家村上春树也偶尔使用重复出现的小词小句。下面这段摘自《天黑之后》。

这里,重复的偏正短语强调了小说中的人物薰的思想一直被这个男人的脸牵动着。同样,这么写也将读者的心拉回静止的屏幕上。

这些便是我读了一部分《喧哗与骚动》之后小小的感想。没有特意查找意识流小说的相关介绍,我担心这些介绍会影响到我的写作思路。我对意识流小说的认识也许还很浅显,但我有理由相信,它们一定真实并独特。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篇3

《麦克白》|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

文题的摘录来自莎士比亚的戏剧《麦克白》第五幕第五场:“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Lifeistaletoldbyanidiot,fullofsoundandfury,signifyingnothing.),后威廉·福克纳就此为题写就小说《喧哗与骚动》(TheSoundandtheFury)。

福克纳作为南方小说家,目睹工业社会对旧日南方社会面貌翻天覆地的变化,感触良多,当时,蓄奴制彻底瓦解,但祖先的罪恶带来的历史负担和心理痢疾却一息尚存,再加上工业文明孽生的金钱和物质力量对人性的异化和戕害,都使南方的现代思想文化呈现出很复杂的状态。知识分子目睹南方社会衰亡的过程,心情爱恨交织,往往难以在工业化的时代里找到新的思想归宿;有的即使已经附属于改变了的新社会,但心灵上却仍时时感应到消逝了的旧社会的余音,充满了喧哗与骚动。福克纳的创作便突出了南方人的这种精神状态。

《喧哗与骚动》的故事从美国南方旧家庭的分崩离析开始,每一个家庭成员出来讲述关于自己的故事。这些文字没有内部逻辑,时空颠倒。据统计,单在其中一章里,场景转移就出现了超过两百次,叙述时间也极富跳跃性,第一部分是“班吉的部分”时间是1928年4月7日;第二部分是“昆丁的部分”,叙述的时间倒退到19xx年6月3日;第三部分是“杰生的部分”,叙述的时间发生在1928年4月6日;第四部分是“迪尔西的部分”,用第三人称描述发生在1928年4月8日的故事。几十年发生的事情都搅和在脑子里,混成汇杂的意识之流,与故事主人公班吉智力低下的状况想吻合。直至第四部分迪尔西的部分,采用全知式视角,由迪尔西这个正常人来讲述剩下的故事,才使一切豁然开朗。从模糊不清到清晰可辨的领域,为故事提供了不同视角认知的可能性,突出了意识流小说形散而神不散的特点。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篇4

《喧哗与骚动》中,每当Compson家长子Quentin闻见忍冬的香气,过去,现在,和将来之间的界限就模糊了,或者说,线性的,单箭头的时间,被强烈的感官记忆抹去了。取而代之的是关于妹妹Caddy的忧伤记忆,这些一小片,一小片的记忆在浓烈的植物香味里生长,扩散,最终横跨Quentin短暂一生所有时刻。Quentin自杀前曾走过一条小巷,在那条小巷中——“我顺着墙走,现在我的影子落在我后面了,墙上有蔓藤与爬山虎之类的植物,在家乡,那就该是忍冬花了。一阵一阵地袭来,特别是在阴雨的黄昏时节,什么东西里都混杂着忍冬的香味”

Quentin神经质的联想让这条平常的巷子转变成只属于他一人的记忆之巷。如果仔细推敲在其中行走的一切感官效果,也许可以把这条巷子真的当做通向死之国的道路:在中途被栅门挡住,左右被蔓藤,或者他想象中的忍冬封闭,午后炎热,树木生长,虽有人生活的痕迹却空无一人,倒是符合人人都得独自赴死的事实。

当Quentin跨过了本来封锁了这条小巷的铁门,当他的“影子落在他自己的后面”,影子,或者作为表象出现在现实中的自己,变成了一件可以脱下的衣服。现在已经不存在.只有无边无际的过去在循环播放,Quentin的一生都只不过是美国南方,他童年时代一个充满忍冬香气的雨后黄昏。

忍冬花的香气和Caddy有关。Caddy在某个雨后黄昏失身于她的情人.这让Quentin精神崩溃,说出一系列疯狂的话语:“我会逼你承认我们做过这件事的我比你力气大我会逼你说是我们干的你过去以为是他们干的其实是我”Quentin对于妹妹这种狂热,绝望的爱和占有欲,某种程度上和他对时间的敏感和恐惧同出一源。“屋子里那里弥谩着那该死的忍冬香味尽量不去想那秋千那雪杉那神秘的起伏那搅混在一起的呼吸吮吸着狂野的呼吸那一声声是的是的是的是的”对于这个年轻人来说,妹妹失去童贞,是她成为成人,成为即将离开远去的人的征兆。所有变化中这一变化最可怖。变化——也就是时间本身让Quentin坐立不安,因此他曾砸掉父亲送他的手表,固执地认为在臆想中让自己成为那个夺走Caddy童贞的人,就能将Caddy和自己一起逃脱这个世界时间的流逝。

这香气甜蜜又悲哀,Quentin认为世界上再没有比它更悲哀的气味。因为这香气可以让他重回过去的那个瞬间,同时又提醒着他那个瞬间已逝

忍冬灌木那种无所不在,无所不能渗透的清香,和水无孔不入的特质相同。值得一提的是,Quentin对于水同样有一种痴迷。他站在河边久久凝望:“一条条栏杆的影子以及我的影子都平躺在河面上,我那么容易地欺骗了它,使它和我形影不离,这影子至少有五十英尺长,但愿我能用什么东西把它按到水里去,按住它直到它给淹死”福克纳笔下的水有圣经隐喻,暗示生命循环,洗涤罪过。水是Quentin对于自身死亡的设想,当Quentin杀死了自己的影子——那个无力对抗时间和变化的自己,他似乎可以跳出表盘的滴答声,俯视自己的死:“于是我就会低下头去看到我那副淙淙作响的骨骼,深深的河水象风儿一样吹拂着、象是一层用风构成的屋顶,很久以后人们甚至都无法在荒凉、无暇的沙地上把骨头分辨出来了。”

Quentin并非死于溺水,而是溺死于如水般的忍冬的香气,他窒息在不断访问过去一段密闭的时空的过程里。

在这本如迷宫,如破碎镜面,如支流万千的河的小说中,福克纳为我们创造了一个不同于现实的又一重现实。用忍冬花的香气,荒废的,正在腐烂的谷仓,漫长记忆里格外显眼的吉光片羽,以及昏聩的,重复的对话来搭建。

那是个这样的世界:那里感官胜于理智,人之所以成为自己不是因为他在思索,在行动,在和其他人交流,而是因为他看见,他闻见,他听见,他触摸。《喧哗与骚动》的世界里,人是这样一种被动的,平面化的东西,外界的光影,声响,温度投射到他们身上,塑造了他们,又把他们封闭其中,每个人,无一幸免,都被困在自己独一无二的对现实的感受,和难以化解的孤独中无法脱身。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篇5

花了一个礼拜的时间读完。这本书,开始读它就不能停下,不然思绪就跟着断了。整体的读感很不好,站在地铁里读,我皱眉;坐在家里读,来去厨房倒了好多次水,读着实在郁闷,以至于我破天荒地一天去了两次健身房,企图通过身体的发力来使脑袋清醒。难以发泄又放不了手的讨厌情绪是这本书带给我的。

小说分成四部分及附录,分别从班吉明、昆汀、杰森和迪尔西四个人的角度叙述,其中昆汀篇最为混乱,意识流展现最为彻底,大段无标点无换行的文字让人喘不过气,而且不同时间的故事交错罗列,直到把最后一条附录读完,才能搞清整个故事到底在说些什么。

这不是一本传统、好读的小说,如果没有罩在小说外面的荣誉,我大概是不会坚持读完的。可它确是一种新的小说口味,我读惯了放进嘴里就觉得香的文字,偶尔脉络清奇也不会太过意外,而《喧哗与骚动》是难啃的骨头,啃完也不觉有多香,只是这过程实在特别。

断舍离读后感


期望这份"断舍离读后感"能够使您减轻对相干问题的疑惑,确信本文的内容能够为您供给支援。深入领略一页书,比轻率地读完一本书更为优秀,对于网上推荐的阅读作品,我们相信您在阅读之后必定会得到属于自己的收货。在面临书中的情节人物时要有好的推理,认真撰写一篇读后感。

断舍离读后感 篇1

对于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是两个地方:

一、对于未来的担忧,让我们总是以“现在买比较划算”,“万一要用到的时候没有就麻烦了”作为理由,把当下自己不需要的东西带回家。但是,有没有想过,这种不确定,实际上是对自我的不自信、不信任呢?难道,在需要的时候再去添置,是如此的难以办到吗?这让我联想到自己经常用的一个逻辑——我要提前学习,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就要用到,如果到时不懂就麻烦了。 相反地,我老公就一直理直气壮地回应——要用的时候再学吧。但是,很明显地,前一种逻辑,似乎带着一种心理暗示——如果不预先准备,我到时候就肯定来不及学或者学不会了(自我否定)。而后一种呢,则是——没关系,反正只要我要学的,肯定都能掌握(自我肯定)。所以《断舍离》提出,把垃圾清除出自己的空间,才能清除负能量,回归正常的'能量场。

二、利用七、五、一的总量限制原则,打造充裕的空间。在断舍离里提倡,看不见的收纳空间只能放满七成,看得见的收纳空间只能放满五成,而装饰性摆设的空间只放一成的东西。看不见的空间留出三成空间,让人有继续收拾或者每次都摆放整齐的欲望和心情,同时空出的三成空间也是物品进出的通道;看得见的空间一般放置都是日用品,留出五成空间一个是处于美观的考虑,同时也是提醒自己在日常中更注重品质而非数量,认清属于当下自我的物品阻断不时冒出的新奇想法,也及时舍弃一些当下没意义的物品;最后装饰性的空间,只放一成的东西,原因很简单,联想一下高档包包专卖店和杂货店的陈设吧,你会明白原因的。我不自觉地联想到,其实人生是否也可以分为三类时间需求:对于日常的时间安排,尽可留下三成空余,给自己更积极的动力投入那七成时间去完成必须的任务,也留下三成的机动时间去放松去调适;对于计划长期投入的时间投资,不妨给予五成的留白,这样对于当下的精力投入不至于造成太大的负担,也有更开放的心智去感受自我,更从容地应对未来的变化;对于一些准备作为终身事业或爱好的时间投入,不妨精选一二进行持久地、精心的投入。

《断舍离》是一套理论,更是一本方法论、一本行动手册。我相信,书中的所得更需要在实践中进行验证和提炼。我已积极投入了生活中的断舍离,先从日常的衣橱、厨房、办公桌开始吧。大胆舍弃才能拥有更好的。

断舍离读后感 篇2

起初,我想读这本书,因为它的名字看起来像一本灵修类的书籍。另一个原因是山下英子这个美丽的名字。此外,除了村上春树的书,我从来没有读过其他日本作家写的书,所以我很好奇。

总觉得自己像个勤奋的人,每天一定要把东西放在该放的的地方。最喜欢的是把它们整理在柜子和衣柜等,或者整齐地排列在外面也可以。但这些事情似乎每天都乱作一团,每天都要重新整理几次。我感到很自豪,忙碌证明了我勤奋,这是一种美德,从来没有感到任何不妥。

看完《断舍离》后,我意识到我需要的并不多。围绕着“我”、“现在”和“使用的东西”这三点来整理,我发现很多东西都可以丢弃。

读完书后,我开始为第二天做整理计划。周末我把衣服整理好,周一整理书桌,周二整理厨房,周三整理书架。不记得我清理了多少东西。起初,当我在想我是否可以用它的时候找不到东西。,还没有任何影响。

我特别喜欢囤积东西。当我买东西的时候,我想我将来会用它。我想有一天我会用它。事实上,几乎所有这些东西都没有被使用。

我舍弃我不喜欢的、不合适的和没用过的东西的原因是为了更好的利用现有的东西,更珍惜它们。

一切都需要平衡,家里的一切也是如此。

这是一本好书。唯一的缺点是,所有的逻辑和有点不清楚,但这并不妨碍我吸收它的最好。

断舍离读后感 篇3

何谓断舍离?哈佛商学院在经过很多年的研究发现一个现象,幸福感强的成功人士,往往居家环境十分干净整洁;而不幸的人们,通常在凌乱肮脏中。结论是:你所居住的房间正是你自身的折射,你的人生其实就像你的房间。

歌德曾经说过一句话:人生最大的罪是不快乐!作家山下英子的《断舍离》,通过整理家中的物品,该扔的东西就扔,不用的东西让它离开,让心理空间自由,人生由此变得开心!断舍离的主角并不是物品,而是自己;所谓断舍离,便是主角与物品的相处方式。

断=物品要用才有价值,是为“断”,断绝想进入自己家的不需要的东西。舍=物品要在此时、当下,应出现在需要它的地方,是为“舍”,舍弃家里到处泛滥的破烂。离=物品处于恰当的位置,才能展现美感,是为“离”,脱离对物品的执念,处于游刃有余的自在空间。

除了物品之外,每个人都可能还会有一些看不见的东西,比如一些才下眉头却上心头的情绪、当断不断反受其乱的关系、左顾右盼反复为难的选择,也会在经常缠绕着我们,烦着我们,让我们不快乐。

判断一件物品或者一段情感该不该断舍离的标准就是,它是否给我们带来了快乐和幸福?这里,可以用一个坐标来理解。

在关系轴里,分清“我要用”和“可以用”。比如家里的厨房有一双一次性筷子,显然它是可以用的,但是我现在并不需要,就该果断地“舍”。既然最终都要舍,那么下次去外边吃饭时,就不要再多拿一次性筷子了,让它出现在真正需要它的地方,此为“断”。

在时间轴里,分清“当下用”和“留着用”。为了活得快乐,每一个人都要去适时地活在当下,那些以后未来可能用得着的,可以收纳在一个整理箱内,腾出空间。在眼前出现的,只需要是当下用的。是为“离”。

活在这场人生风雨中,一切过往都是心路历程,那些曾经的不断、不舍、不离,都会在生命成长中变成一堆一堆垃圾。不仅无法腾出新的空间来盛载新的正能量和积极的生活理念,而且,原有的各个通道和回路种种淤堵和不通。身体和情绪的能量不畅通,无法新陈代谢,旧的出不去,新的进不来,身体怎么好得了?情绪怎么好得了?

断舍离是一种自在的境界。人与物品的关系,其实是隐喻人与生活的关系。断舍离可以清心自在、清空环境、清空杂念,过简单快乐的生活,享自由舒畅的人生。由此,整个精神面貌、心灵成长,从上到下焕然一新。

心若不动,烦恼枉然,心更像是一面镜子,菩提无树,明镜非台,浮云来往不着痕迹。没有人可以生活在别处,所以,断纠缠,舍固执,离烦恼,活好生命的此时、此地、此刻。

面对人世的纷纷扰扰,需要从内心的觉知和慈悲去活好生命的这一场缘起,不纠缠、不对立、不悲观。用生命中的那些温暖光明的信念和力量,化解生活中的愤怒、浮躁、不安、沉浮,活出生命的自在力、决断力、爱和喜悦。

为什么囤积?

1、心理匮乏感

喜欢囤积的人,往往早年生活在一个匮乏的心理环境中。说心理环境,是因为他们的物质生活未必匮乏,但成长过程中被养育者注入了很多关于匮乏的信念,这些信念根深蒂固。因而,总是担心和恐惧,好像不安全随时会到来一样。很多人囤积关系,美其名曰“人脉”、“社会关系”。然而大多数时候,只是存了一个电话号码、加了一个微信号,就像某些囤积起来的物品一样,是没有效率的,很可能以后都不会有彼此深入连接的机会。但还是舍不得丢弃,总是会想着,万一什么时候用得着?

2、“不配得”情结。

囤积就意味着,我认为我需要这样的物品,所以我购买了它,可是我又永远不能真正的拥有它们。我只配使用那些不时兴落满灰尘的物品。因为内心认定自己没有价值,所以会不断的创造情境来完成“不配得”的自我实现。

人际关系的囤积也是如此。当人们认定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是没有价值的时候,就会更愿意在一些没有任何意义的人际交往中付出。这样,他就会产生一种错觉,好像我在这些没有生命力的关系里,还是有价值的:“看吧,这还是被需要的!”

3、与情感的连接

有些人囤积过去使用过的物品,尤其是某人使用过的物品,这使得家里空间越发的狭小。他们就是无法把与过去有关的东西丢掉,这意味着,他们在这些物品上寄托了很强的情感。因而,丢掉物品就仿佛是丢掉了过往的岁月,人生的记忆。

有些人跟小学同学已经走上了完全不同的人生轨迹,完全无话可说,可是还是没有办法退出群聊,时不时还打声招招呼。类似的事情,还可能发生在大家族里,长大后几乎没有可以谈得来的亲戚,平时亲戚间也没什么来往。可是在街上碰见了,还非得表现出充满热情,甚至热情到非要吃饭留宿,才能证明自己的纯真朴实。

4、内在的不清晰

对物品的囤积如此,人际关系也是如此。

很多人不确定当下对自己来说什么最重要,也不了解自己未来的发展方向是什么;既不清晰自己想要的朋友是什么类型的,更不明确与自己内心相契合的人群在哪里;既无法判断什么样的人际关系是对自己有益的,也无法判断什么样的社交完全是在浪费时间。结果就只能是在各种各样的人际关系里流连忘返,合不合适一把抓,先建立起关系,其它以后再说。

如何断舍离?

1、针对心理匮乏感

当我们能够觉知到自己的匮乏和恐惧感的时候,恐惧与匮乏便不能抓住你了。你可以做个冥想或催眠,冥想催眠的音频在喜马拉雅和淘宝上都有很多,一搜索就可以找到。选择一个重塑内心丰盛和充足感的音频,专注地感受一下,时间不用长,30分钟足够,你就可以重塑内心的丰盛感和充足感。下次,你就可以对不必要的场合说“不”,然后你就可以与家人一吃共进温馨的晚餐了。

2、针对“不配得”情结

真正的人脉,来自于你也是人脉。如果你不能回应他人也可能需要的某种资源,那么你建立起来的所谓“人脉”和“社会关系”,也只是一堆没用的电话号码。当你对这有所觉知,你就会知道,与其攀附各种人际关系,不如静下心来钻研一下自己的专业技能或某一特长。如果哪天有伯乐对你青眼有加,交给你一项重任,你也能毫不费力的承担,从而走向人生的一个新台阶。

3、针对与情感的连接

当你觉知到某些人际关系,只是为了维持表面的详和,其实质只是僵尸粉一样的存在。你只是出于对某种断裂的恐惧,或者是面子上的过不去,而不好删除那些如陈芝麻烂谷子一样的人际关系。原来你想要囤积的是一份过往的情感或记忆连接,结果,你却失去了当下与自己最重要的关系更多连接的时间与精力,这不是得不偿失吗。有些人有些事注定要成为过去,随风而逝,而你,无论如何只能生活在此时此地此刻。

4、针对内在的不清晰

当以上部分你都能明确出来的时候,你内在的条理性就会清晰了。你开始把关注点拉回到当下,开始思考什么才是自己想要的,什么才是对自己的生命发展来说最有益的。然后,你就开始选择了。你不会再眉毛胡子一把抓,你知道了断舍离的真义。你不会再把当断不断、当舍不舍的物品一股脑儿的搬回家,你的囤积症已经痊愈了,你开始了简单快乐的轻奢生活,生命由此充满了自在力、决断力、爱和喜悦。

如果能够认为一切物品都是向地球借来的,就能自然而然地涌出感谢与敬畏之情。一切有形的东西都是虚幻的,我们的心也是不断变化的。尽情地享受与物品难能可贵的短暂相遇,这一定就是我们所追求的幸福本身。当缘尽了,就潇洒地放手。不仅对物品,对一切的一切都能做到这样,这就是断舍离的愿望。

断舍离读后感 篇4

断舍离是不一样的一些内容,断是断掉一些不必要的购买,不要添置不需要的东西;舍是指只留下必须的物品;离是用过断舍提升生活品质,认清自我,愉悦心情。断可以让你节约一些不必要的支出,让节省下来的金钱购买一些更有品质的必须之物;舍可以让你的储物之所腾出空间,不仅能让你找东西提升效率,而且可以让你的居所更加整洁舒适,有一定的呼吸之感。所谓流水不腐,户牗不蠹。这个世界所有有发展的东西都是要不断的进行自我的更新与迭代才可以做到。就要有进有出,及时更新,让我们变得越来越好。

离是一种境界分为三个层次:

一是物品及空间的舒适感;

二是生活中自己对物品购买的思考及品味会提升,东西有限,就会有进有出,不再纯粹的为了购买而购买;也会提升自己的形象以及朋友眼中的地位;

三是精神层面的转变,断舍的过程中可以不断的了解自我,认识自我,并完善自我,甚至提升自己的敏锐的感知力。

通过对断舍离的理解和践行,最终可以过上更有品质的生活,遇见更好。

断舍离读后感 篇5

初见这本书,便被名字所吸引,看过书中的序,又被内容所吸引,作者说,想要提高幸福指数,一定要和脑袋中的声音建立一种比较健康的关系。尤其是当你每次注意到自己在负面思考的时候,要能够“断”。断的能力在于“观”,如果你可以观察到自己的负面思考,你就已经成功一半了。如果能不理会自己的负面思考,还是乐观、正面地去处理事情,这样的人就能成功地断去让他不幸福的思考模式。欲望是需要被穿越的,而穿越的方法有时候就是去追逐、满足它。到了一定时候,你会精疲力竭,坐回到自己的位子,才发现,原来我想要的一切,都已经在我出发的地方等着我了。先从整理头脑开始即断舍离的思考法则。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总会在不知不觉中掉进折扣的陷阱,完全忘记了东西是不是适合自己的品味,很多时候只想到它便宜、折扣低,没想到即便买回去了,它有没有使用价值,还是买了回去之后一直积压在某个角落。这也正是我们考虑问题的所在,很多时候很多想法只是一时冲动,不分轻重就去做了,然而当问题的结果出现分歧的时候,才发现当初怎么会这么做呢?这本书告诉我们不要以“总有一天会用得上”之类的借口,就那样把东西放在一边不去处理。而是应该让它们去到此时此刻最需要它们的地方,要有意识地不断把物品送出去,“舍弃”掉。物品处于恰当的位置,才能展现美感,工作中也是要有这种精神,只有思想不断进步,行动上不断进取,你接触到的行业及技术信息才是最新的,最棒的,而不要受自己固化思维和想法支配,那都是行不通的。

断舍离其实就是一个不断地选择、选择再选择的过程。选择的标准是根据阶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所以,要想做到断舍离,真是要经过一段时间,思想上要超越,行动上更是要提高,人生需要通过不断的经历,不断的选择,才清楚自己心中到底想要的是什么,明白自己的工作任务人生目标是什么,这样人生才不会迷茫而毫无意义,失去生机。(于丽维)

远离尘嚣读后感


小编根据您的需求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信息:“远离尘嚣读后感”,请把本网页收藏起来好随时查看。书本教会了我们很多知识和道理,我们经常为作者精妙的文笔所叹服。 读书后的感悟不仅是自己的,也可以是大家共享的。

远离尘嚣读后感 篇1

这篇小说让我们知道应该如何去选择爱情才不至于盲目!小说中的特洛伊对待爱情是很盲目与不负责任的!他不负责任地丢下了芳丽·罗宾,不负责任地与美丽的芭丝谢芭·埃弗登结了婚,最后伤害的是他们三个人。

爱情应该就应该像盖伯瑞尔·奥克对待芭丝谢芭那样的忠贞,或许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已经几乎找不到这种纯真、无私的爱情了,但正因为如此哈代手中的奥克才成了众多女生心中的美好期待,同时也成了众多男士学习的楷模了!

这篇小说围绕芭丝谢芭·埃弗登与三个男人之间的爱情纠葛而进行的!

小说中的特洛伊是我们一般人的象征,作者赞美的是盖伯瑞尔式的坚贞不渝的爱情!他把这种爱情是为高尚的美德。他特别赞赏建立在共同事业上的爱情!

在几个人中我最喜欢奥克,他对爱情是那么的忠贞,那么的无私,这种男人在女人心中应该是很成熟的,也是最易获得她人芳心的。同时他为人老实、善良,不耍手段,那么的无私。而特洛伊却是那么地不负责任,那么地冲动,害了芳丽、害了芭丝谢芭、害了博尔伍德,而且他嗜赌不听劝告,因此这些人物中我最不喜欢就数特洛伊了,尽管博尔伍德最后杀了他,但这也并没有得到我的同情。总的来说特洛伊是人品不行。然而特洛伊在恋爱方面耍的几个小把戏我倒是蛮喜欢的,在爱情上他比博尔伍德好多了,三个人中博尔伍德在爱情上是最懦弱的了,他对爱情是那么地敏感,所以就易激动,无法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我想没有哪一个女人能忍受得了博尔伍德式对爱情的态度,不过博尔伍德人品倒还好,只是他的.(ai)情商太低了,所以如除去在爱情方面的表现,博尔伍德的行为也是没有什么好指责的。尽管他杀了人,事实上倒成全了芭丝谢芭(与奥克)!

由此看来,一个最重要的还数人品,人品不行了,就会让人家瞧不起,如果你人品行的话,即使其他方面有些缺点都是可以忍受的!

远离尘嚣,真的正如这本书的题目所说的那样可以洗涤人尘杂的心吗?我想不然,即使是在乡村,即使是过着远离尘嚣的生活,也让我看到了发生在一个无知少女身上的波澜起伏的爱情。虽然在这没有工业社会的尔虞我诈,但仍有冲动的鲁莽之举。

农场主伯德尔德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人至中年的他对女人毫无兴趣,家境殷实的他本可以平静的过一辈子,无忧无虑。却因为芭丝谢芭的一张情人卡打破了他尘封多年的心,是他坠入情网,从此不能自拔。他的爱是单纯的,不夹任何杂念,他的爱是无私的,不求任何回报,只求她能幸福,哪怕她与别人在一起。他的爱是伟大的,他能为了她不顾自己的死亡,因为他无法忍受别人带给她一丝痛苦。在芭丝谢芭沉浸在浪漫却阴险的爱情中迷失了自己,他只能开qiang打死特洛伊,然后再向警方自首,他的行为是鲁莽的,是冲动的。不能否认他在这之前没有考虑过后果,其实他比任何人都清楚,可他还是那样做了,而且是那样的干脆。与其说是他的冲动毁了他一生还不如说是芭丝谢芭的无知造成了他的悲剧。

特洛伊,一个年轻的士兵,他用他与生俱来的资本——英俊潇洒骗取了一个又一个女人的心,居然连高傲的芭丝谢芭也不可避免。她还是逃不过特洛伊的花言巧语。她是单纯的,不谙世事,不了解人心险恶,不知道在她看来浪漫的爱情背后藏着的是一把利剑。特洛伊根本不爱她,他的心里始终有另外一个女人。常言道因果报应,因此死便是他必然的结果,而他的死也间接的挽救了一个少女的灵魂。在经历了几番曲折后她会成熟,她终于知道谁才是她真正应该选择的——盖伯瑞克。

盖伯瑞克,他虽然在一次灾难后变得贫穷,但他忠诚能干,即使表白遭拒仍一如既往的,默默的喜欢着芭丝谢芭。尽管之前看见过几次芭丝谢芭的丑态与缺点,但爱情就是这样,在喜欢人的面前无须掩饰,因为他爱的不是她的美貌与地位。在得知芭丝谢芭与特洛伊结婚的消息后他也心痛万分,可与伯德伍德相反的是,他并没有因此而憎恨特洛伊,他选择了理智,或许这一切都是上天安排好的一样,在风雨过后,决定给他一个美好的归宿,让他回到芭丝谢芭身边,在她最无助,最绝望的时候。或许他不像伯德伍德那样富有,不像特洛伊那样英俊,但他有自

远离尘嚣读后感 篇2

作为现代人,我们生活在一个嘈杂而喧闹的世界,每天都被各种各样的声音、信息和事物所包围。在这样的环境下,我们难免会感到疲惫和压力,因此,有时候,我们需要暂时远离这个世界,给自己一些宁静和安宁的空间。阅读就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它可以让我们远离尘嚣,沉淀心灵,让我们的身心得到放松和充盈。下面,我将详细阐述一下阅读对于远离尘嚣的重要性以及如何进行阅读的经验。

首先,阅读能够帮助我们远离尘嚣,因为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将自己沉浸在书籍里。相对于周围嘈杂的声音、浮躁的情绪和繁杂的琐事,书籍里面的文字简单、纯粹,有它们自己的语言和节奏。读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求,选择自己所喜欢的文学作品、哲学著作、历史书籍等等,进入不同的世界,感受不同的情感、思考不同的问题,慢慢地将自己的心境放松下来。阅读让我们与自己对话,与书中人物对话,与作者对话,这是一个非常美妙的经历。而且,阅读还能够让我们获得新的知识和启示,增长自己的见识和智慧,这对于我们自身的成长和发展也是非常有益的。

其次,如何进行阅读也是非常重要的。针对不同的人群和需要,阅读的方式和方式可以有所不同。对于某些人来说,需要安静的环境和时间,才能够专注于阅读。同时,某些人还需要有氛围,例如可以去图书馆、书店、咖啡厅等地方,让自己在这些静谧而舒适的环境中阅读,这会让人感到格外有意思。此外,对于一些阅读体验较差的人来说,他们可以采取一些技巧和方法来改善阅读质量。例如,可以使用速读法、划重点等方法,来快速抓取阅读材料的重点和亮点。同时,还可以使用笔记本、便笺等工具记录下重点、感受和思考,这样不仅可以加深自己的印象,同时也可以完善自己的理解和认知。

总之,远离尘嚣读书对于我们的身心健康和发展都是非常重要的。在这个繁忙的社会中,我们不妨多花些时间、精力和心思去阅读,让自己的灵魂得到滋养和升华。同时,我们还可以在阅读中体验到纯真、宁静、丰富和美好,这是我们一生中难得的体验和收获。让我们一起远离尘嚣,寻找内心的空间与平静吧。

远离尘嚣读后感 篇3

远离尘嚣的读后感《远离尘嚣》,真的正如这本书的题目所说的那样可以洗涤人尘杂的心吗?我想不然,即使是在乡村,即使是过着远离尘嚣的生活,也让我看到了发生在一个无知少女身上的波澜起伏的爱情。虽然在这个工业社会里没有阴谋,但仍然有冲动的鲁莽行为。

农场主伯德尔德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人至中年的他对女人毫无兴趣,家境殷实的他本可以平静的过一辈子,无忧无虑。但因为芭丝谢芭的情人节贺卡伤了他尘封多年的心。是他坠入爱河,不能自拔。他的爱是简单的,没有任何分心。他的爱是无私的,不求回报。只有她才能快乐,即使她和别人在一起。

他的爱是伟大的,他可以为他不顾自己的死,因为他不能忍受别人给她带来的一点痛苦。在芭丝谢芭沉浸在浪漫却阴险的爱情中迷失了自己,他只能开枪打死特洛伊,然后再向**自首,他的行为是鲁莽的,是冲动的。不可否认,他之前没有考虑过后果。事实上,他比任何人都清楚,但他还是那样做了,而且很直接。

与其说是他的冲动毁了他的生活,不如说是芭丝谢芭的无知造成了他的悲剧。

特洛伊,一个年轻的士兵,他用他与生俱来的资本——英俊潇洒骗取了一个又一个女人的心,居然连高傲的芭丝谢芭也不可避免。她无法逃脱特洛伊的花言巧语。她很单纯,不懂世事,不懂危险的心,不知道在她看来,浪漫爱情背后是一把利剑。

特洛伊一点也不爱她。他心中总有另一个女人。俗话说,因果报应,所以死亡是他的必然结果,而他的死也间接地拯救了一个女孩的灵魂。在经历了几番曲折后她会成熟,她终于知道谁才是她真正应该选择的——盖伯瑞克。

盖伯瑞克,他虽然在一次灾难后变得贫穷,但他忠诚能干,即使表白遭拒仍一如既往的,默默的喜欢着芭丝谢芭。尽管之前看见过几次芭丝谢芭的丑态与缺点,但爱情就是这样,在喜欢人的面前无须掩饰,因为他爱的不是她的美貌与地位。在得知芭丝谢芭与特洛伊结婚的消息后他也心痛万分,可与伯德伍德相反的是,他并没有因此而憎恨特洛伊,他选择了理智,或许这一切都是上天安排好的一样,在风雨过后,决定给他一个美好的归宿,让他回到芭丝谢芭身边,在她最无助,最绝望的时候。

或许他不像伯德伍德那样富有,不像特洛伊那样英俊,但他有自己的财富,他善良,真诚,执着……正是这些赋予了他打败一切困难的力量,最后与芭丝谢芭永远在一起。

总的来说,我们不能像中共女主人公芭丝谢芭那样爱虚荣,虽然她美丽聪明。但爱慕虚荣。选择了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青年军官特洛伊。

特洛伊是闯入“远离尘嚣”世界的资本主义生活方式和利已原则的体现者。后被疯狂爱着芭丝谢芭的伯德伍德所杀,后者也因此终身监禁。加布里埃尔作为威塞克斯传统而完美的形象,体现了哈代的田园理想。

表达了作者放弃传统理想的愿望。

远离喧嚣的阅读这篇**让我们知道如何选择爱情不是盲目的!**在中国,特洛伊是盲目的,对爱不负责任!他不负责任地离开了芳丽罗宾,不负责任地嫁给了美丽的芭丝谢芭埃弗顿,最后伤害了他们三个。

爱情应该就应该像盖伯瑞尔·奥克对待芭丝谢芭那样的忠贞,或许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已经几乎找不到这种纯真、无私的爱情了,但正因为如此哈代手中的奥克才成了众多女生心中的美好期待,同时也成了众多男士学习的楷模了!

本文围绕芭丝谢芭·埃弗登与三个男人之间的爱情纠葛展开!

**中的特洛伊是我们一般人的象征,作者赞美的是盖伯瑞尔式的坚贞不渝的爱情!他把这种爱情是为高尚的美德。他特别欣赏基于共同事业的爱!

在几个人中我最喜欢奥克,他对爱情是那么的忠贞,那么的无私,这种男人在女人心中应该是很成熟的,也是最易获得她人芳心的。同时,他为人诚实,善良,不耍花招,所以无私。而特洛伊却是那么地不负责任,那么地冲动,害了芳丽、害了芭丝谢芭、害了博尔伍德,而且他嗜赌不听劝告,因此这些人物中我最不喜欢就数特洛伊了,尽管博尔伍德最后杀了他,但这也并没有得到我的同情。

总的来说特洛伊是人品不行。然而特洛伊在恋爱方面耍的几个小把戏我倒是蛮喜欢的,在爱情上他比博尔伍德好多了,三个人中博尔伍德在爱情上是最懦弱的了,他对爱情是那么地敏感,所以就易激动,无法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我想没有哪一个女人能忍受得了博尔伍德式对爱情的态度,不过博尔伍德人品倒还好,只是他的情商太低了,所以如除去在爱情方面的表现,博尔伍德的行为也是没有什么好指责的。

即使他杀人,事实上,是芭丝谢芭!

由此看来,一个最重要的还数人品,人品不行了,就会让人家瞧不起,如果你人品行的话,即使其他方面有些缺点都是可以忍受的!

远离尘嚣读后感 篇4

《远离尘嚣》,真的正如这本书的题目所说的那样可以洗涤人尘杂的心吗?我想不然,即使是在乡村,即使是过着远离尘嚣的生活,也让我看到了发生在一个无知少女身上的波澜起伏的爱情。虽然在这没有工业社会的尔虞我诈,但仍有冲动的鲁莽之举。

农场主伯德尔德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人至中年的他对女人毫无兴趣,家境殷实的他本可以平静的过一辈子,无忧无虑。却因为芭丝谢芭的一张情人卡打破了他尘封多年的心,是他坠入情网,从此不能自拔。他的爱是单纯的,不夹任何杂念,他的爱是无私的,不求任何回报,只求她能幸福,哪怕她与别人在一起。他的爱是伟大的,他能为了她不顾自己的死亡,因为他无法忍受别人带给她一丝痛苦。在芭丝谢芭沉浸在浪漫却阴险的爱情中迷失了自己,他只能开枪打死特洛伊,然后再向警方自首,他的行为是鲁莽的,是冲动的。不能否认他在这之前没有考虑过后果,其实他比任何人都清楚,可他还是那样做了,而且是那样的干脆。与其说是他的冲动毁了他一生还不如说是芭丝谢芭的无知造成了他的悲剧。

特洛伊,一个年轻的士兵,他用他与生俱来的资本英俊潇洒骗取了一个又一个女人的心,居然连高傲的芭丝谢芭也不可避免。她还是逃不过特洛伊的花言巧语。她是单纯的,不谙世事,不了解人心险恶,不知道在她看来浪漫的爱情背后藏着的是一把利剑。特洛伊根本不爱她,他的心里始终有另外一个女人。常言道因果报应,因此死便是他必然的结果,而他的死也间接的挽救了一个少女的灵魂。在经历了几番曲折后她会成熟,她终于知道谁才是她真正应该选择的盖伯瑞克。

盖伯瑞克,他虽然在一次灾难后变得贫穷,但他忠诚能干,即使表白遭拒仍一如既往的,默默的喜欢着芭丝谢芭。尽管之前看见过几次芭丝谢芭的丑态与缺点,但爱情就是这样,在喜欢人的面前无须掩饰,因为他爱的不是她的美貌与地位。在得知芭丝谢芭与特洛伊结婚的消息后他也心痛万分,可与伯德伍德相反的是,他并没有因此而憎恨特洛伊,他选择了理智,或许这一切都是上天安排好的一样,在风雨过后,决定给他一个美好的归宿,让他回到芭丝谢芭身边,在她最无助,最绝望的时候。或许他不像伯德伍德那样富有,不像特洛伊那样英俊,但他有自己的财富,他善良,真诚,执着正是这些赋予了他打败一切困难的力量,最后与芭丝谢芭永远在一起。

总的来说,我们不能爱慕虚荣,就像小说中的女主人公芭丝谢芭那样,她虽生的美丽聪慧。但爱慕虚荣。选择了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青年军官特洛伊。特洛伊是闯入远离尘嚣世界的资本主义生活方式和利已原则的体现者。后被疯狂爱着芭丝谢芭的伯德伍德所杀,后者也因此终身监禁。盖伯瑞克作为传统而完美的威塞克斯人形象所体现的是哈代田园理想。表达作者对放弃传统理想的回归愿望。

远离尘嚣读后感 篇5

1、远离尘嚣的成语是心若浮萍、尘无可恋

2、当一个人对自己的内心不能把握控制时,该远离尘世的喧嚣,使这颗心不受欲望的诱惑,这样就不会迷乱,然后能够清明自身纯净的本性;如果内心的操守已经足够坚定时,又应该混居滚滚红尘中,使这颗心面对欲望的诱惑也不会迷乱,这样便能修养自己圆通的灵机。

3、远离尘世,远离喧嚣繁杂的世事,自我约束,做社会边缘人.

4、你是遁世绝俗,好不逍遥啊!

5、远离尘嚣的诗句

6、可能就是想找一个安静地方,没有城市的喧哗,想在一个世外桃源的地方生活

7、心有一切有,心空一切空;心迷一切迷,心悟一切悟;心邪一切邪,心正一切正;心乱一切乱,心安一切安;一切为心造,无心自解脱

8、过眼云烟,流水落花,今朝几多愁?弹指挥间,人事皆非,人间情难断.

9、远离尘嚣的读音

10、我正好也在找

11、南亩耕,东山卧,世态人情经历多.闲将往事思量过.贤的是他,愚的是我,争什么.——【关汉卿】

12、往事浓淡,色如清,已轻.经年悲喜,净如镜,已静.

13、不是成语。

14、近义词:遁世绝俗,汉语成语,拼音是dùnshìjuésú,意思是隐居而屏绝世俗往来。

15、周杰伦的《红尘客栈》“远离人间尘嚣,柳絮飘执子之手逍遥”

16、[yuǎnlíchénxiāo]

17、棋局正闲敲落心中念,浮世喧嚣江湖远.

18、作家是托马斯.哈代,英国诗人小说家,代表作《德伯家的苔丝》等。

19、成语用法

20、明·王世贞《艺苑卮言》卷一:“能使人有孤臣孽子摈弃而不容之感,遁世绝俗之悲,泥而不滓,蝉蜕污浊之外者,诗也。”

21、成语出处

22、一湾碧水一蓬船,一层白雾层层峦.一幢小居山下坐,一篙撑醒天外仙

23、无痛不快,无苦何甜,活着,本就是一种修行

24、作谓语、定语;

25、letnomanstealyourthyme话说,这部影片里的乡村生活真美啊,草坪、森林和阳光……

远离尘嚣读后感 篇6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远离尘嚣英语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Let me just start by saying that I had been put off reading Thomas Hardye by Dickens. Having really struggled with Dickens and resorted to audio I had wrongly assumed that all 19C liturature was the same. How wrong I could be. From the first paragraph where the opening character farmer Gabriel Oak is desribed smiling, ‘the corners of his mouth spread till they were an unimportant distance from his ears‘ I fell in love with Hardy‘s narrative. His ability to use words that lift the description off the page and into the reader‘s imagination are not just outstanding but incredibly enjoyable.

I went into this book blindly, knowing little about the plot that lay ahead or even the genre. It has been described by some as romantic fiction. But I think this is too simplistic a title and and maybe slightly off-putting to some. Hardye steps into Greek Tragedy when the unwitting and churlish actions of our young protagonist, Bathsheba Everdene, result in a love tryst between three suitors with tragic consequenses.

The book is essentially a journey for Bathsheba into womanhood not unlike the journey that Scarlett O‘Hara makes in Gone with the Wind who also has to overcome great tragedy in order to realise her own strength. Unlike this heroin, however, Bathsheba is more the instrument of chaos and indecion and part of her journey is that she accepts what she has caused and tries to make it right.

Hardye avoids making this into moral stricture but deviates from the Greek Tragedy model by giving us a happy ending not atypical of 19C serialised fiction.

Quite often an author‘s voice creeps into their writing and the reader becomes aware that they are not in fact walking the hills and dales of fictional Wessex but are at the pen nib of a writ.

远离尘嚣读后感 篇7

远离尘嚣读后感篇一托马斯哈代的《远离尘嚣》这篇**让我知道应该如何去选择爱情才不至于盲目!

**特洛伊在中国是盲目和不负责任的爱!他不负责任地离开了芳丽罗宾,不负责任地嫁给了美丽的芭丝谢芭埃弗登,最后伤害了他们三人。

爱情应该就应该像盖伯瑞尔·奥克对待芭丝谢芭那样的忠贞,或许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已经几乎找不到这种纯真、无私的爱情了,但正因为如此哈代手中的奥克才成了众多女生心中的美好期待,同时也成了众多男士学***模了!

这篇文章围绕着芭丝谢芭-埃弗顿和三个男人之间的爱情纠纷展开!

**中的特洛伊是我们一般人的象征,作者赞美的是盖伯瑞尔式的坚贞不渝的爱情!他把这种爱情是为高尚的美德。他特别赞赏建立在共同事业上的爱情!

在几个人中我最喜欢奥克,他对爱情是那么的忠贞,那么的无私,这种男人在女人心中应该是很成熟的,也是最易获得她人芳心的。同时他为人老实、善良,不耍手段,那么的无私。而特洛伊却是那么地不负责任,那么地冲动,害了芳丽、害了芭丝谢芭、害了博尔伍德,而且他嗜赌不听劝告,因此这些人物中我最不喜欢就数特洛伊了,尽管博尔伍德最后杀了他,但这也并没有得到我的同情。

总的来说特洛伊是人品不行。然而特洛伊在恋爱方面耍的几个小把戏我倒是蛮喜欢的,在爱情上他比博尔伍德好多了,三个人中博尔伍德在爱情上是最懦弱的了,他对爱情是那么地敏感,所以就易激动,无法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我想没有哪一个女人能忍受得了博尔伍德式对爱情的态度,不过博尔伍德人品倒还好,只是他的情商太低了,所以如除去在爱情方面的表现,博尔伍德的行为也是没有什么好指责的。

尽管他杀了人,事实上倒成全了芭丝谢芭!

所以,一个人的人品是非常重要的,对于一个男人,首先要懂得如何担当,之后才可能学会懂得如何对自己心爱的女人负责任,懂得如何担起男人的责任!

这种仓促的婚姻很快给芭丝谢芭带来了痛苦,最后成了悲剧。特洛伊是在草料仓里办的婚礼。快活的村民纵情恣乐,一会儿功夫都烂醉如泥。

盖伯瑞尔没敢和他们一起喝酒。夜晚爬虫不住地走动和羊群拥在一起的样子告诉他,暴风雨就要来了,而田地里高高的小麦和大麦的垛堆都还没有盖好。

强风过后,月亮消失了,远处的地平线上出现了一团闪烁的火。原来低沉的闷雷现在变成了掣电霹雳。闪过的电光越来越强,盖伯瑞尔为了保护麦子,在埋头苦干。

然后,芭丝谢芭的身影也出现在他身旁。像青蛇扑地一样的闪电映出了两个劳作着的身躯的轮廓。盖伯瑞尔那粗大的呵护的手感觉到了她温暖的胳膊在惊惧中颤抖。

她是别人的妻子,她不爱盖伯瑞尔。命运以一种奇怪的方式把她拉近了,虽然不是出于她自己的自由意志,但加布里埃尔感到了安慰。

惨剧就这么开始了。范妮·罗宾爬着回来了,她只求死在家乡。她的遗体和孩子们的遗体都停放在她工作过的地方。

芭丝谢芭站在棺材旁边,知道特罗伊有范妮,但她从来没有爱过她,范妮为他感到羞耻,知道她失去了生命。于是特洛伊从韦瑟伯利逃了出来,芭丝谢芭被告知他被海浪卷走淹死了。

斗换星移,哀伤使芭丝谢芭的面孔失去了笑容,而这让人看了反而生出几分怜爱。伯德伍德重新燃起了他的梦想。芭丝谢芭答应过他,但不到六年她就不考虑结婚了。

伯德伍德精心准备了一场圣诞前夜的舞会,以示庆贺。算来特洛伊失踪已有一年多了。但就在这个晚上,特洛伊在欢呼的人群中像幽灵一样出现了。

他向芭丝谢芭走来,她果立在那儿,犹如五雷轰顶,认定自己一定是着了魔了。然而,特洛伊对她大喊大叫,粗暴地抓住她的手臂,这不可能是鬼魂。她摇晃了一下身子,却说不出话来。

接着听到一声掐着脖子似的尖叫,然后是一声震耳的吼声。只见特罗伊扑跃在地,再也没有起来。看博尔德伍德手里拿着一把冒烟的手枪站在旁边。

直到次年8月,芭丝谢芭才**,开始出现在村子里。伯德伍德已经被判无期徒刑好些时候了。两个爱她的男人,一个杀了另一个,**将终身监禁。

现在消息又传到芭丝谢芭那里,诚实的加布里埃尔正要离开她。她知道世界上只有他能在需要时帮助她。她在盖伯瑞尔狭小的农舍里找到了他。

加布里埃尔告诉她,他想离开的原因是有人又在八卦他们的关系。“怎么能想这样的事,这太荒唐了,太早了!”她叫道。

盖伯瑞尔顺着她说这真是“荒唐”,芭丝谢芭则说她并没想说荒唐,而只是想说“太早了”。即使在这个时候,加布里埃尔也有几分钟没意识到他要找的人来了。

盖伯瑞克,他虽然在一次灾难后变得贫穷,但他忠诚能干,即使表白遭拒仍一如既往的,默默的喜欢着芭丝谢芭。虽然我以前多次看到芭丝谢芭的丑陋和缺点,但爱情就是这样。没有必要在喜欢她的人面前隐瞒,因为他爱的不是她的美丽和地位。在得知芭丝谢芭与特洛伊结婚的消息后他也心痛万分,可与伯德伍德相反的是,他并没有因此而憎恨特洛伊,他选择了理智,或许这一切都是上天安排好的一样,在风雨过后,决定给他一个美好的归宿,让他回到芭丝谢芭身边,在她最无助,最绝望的时候。

也许他没有伯伍德那么富有,也没有特洛伊那么英俊,但他有自己的财富。他善良,真诚,执着。。。正是这些给了他战胜一切困难的力量,并最终永远留在芭丝谢芭身边。

总的来说,我们不能爱慕虚荣,就像**中的女主人公芭丝谢芭那样,她虽生的美丽聪慧。但爱慕虚荣。选择了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青年军官特洛伊。

特洛伊是闯入“远离尘嚣”世界的资本主义生活方式和利已原则的体现者。后被疯狂爱着芭丝谢芭的伯德伍德所杀,后者也因此终身监禁。爱情应该就应该像盖伯瑞尔·奥克对待芭丝谢芭那样的忠贞,或许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已经几乎找不到这种纯真、无私的爱情了,但正因为如此哈代手中的奥克才成了众多女生心中的美好期待,同时也成了众多男士学***模了!

加布里埃作为wes***传统而完美的形象,体现了哈代的乡村理想。表达了哈代想远离工业文明的理想,而**中的主人公们的爱恨情仇和跌宕起伏的人生经历实在不是一个远里离尘嚣的穷乡僻壤中应该发生的事情。在工业文明的侵蚀下,没有人能真正远离喧嚣。

从这部**中可以看到哈代的悲观主义宿命论。

远离尘嚣读后感篇三远离尘嚣,真的正如这本书的题目所说的那样可以洗涤人尘杂的心吗?我想不然,即使是在乡村,即使是过着远离尘嚣的生活,也让我看到了发生在一个无知少女身上的波澜起伏的爱情。虽然在这没有工业社会的尔虞我诈,但仍有冲动的鲁莽之举。

农场主伯德尔德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人至中年的他对女人毫无兴趣,家境殷实的他本可以平静的过一辈子,无忧无虑。却因为芭丝谢芭的一张情人卡打破了他尘封多年的心,是他坠入情网,从此不能自拔。他的爱是单纯的,不夹任何杂念,他的爱是无私的,不求任何回报,只求她能幸福,哪怕她与别人在一起。

他的爱是伟大的,他能为了她不顾自己的死亡,因为他无法忍受别人带给她一丝痛苦。在芭丝谢芭沉浸在浪漫却阴险的爱情中迷失了自己,他只能开枪打死特洛伊,然后再向**自首,他的行为是鲁莽的,是冲动的。不能否认他在这之前没有考虑过后果,其实他比任何人都清楚,可他还是那样做了,而且是那样的干脆。

与其说是他的冲动毁了他一生还不如说是芭丝谢芭的无知造成了他的悲剧。

特洛伊,一个年轻的士兵,他用他与生俱来的资本——英俊潇洒骗取了一个又一个女人的心,居然连高傲的芭丝谢芭也不可避免。她还是逃不过特洛伊的花言巧语。她是单纯的,不谙世事,不了解人心险恶,不知道在她看来浪漫的爱情背后藏着的是一把利剑。

特洛伊根本不爱她,他的心里始终有另外一个女人。常言道因果报应,因此死便是他必然的结果,而他的死也间接的挽救了一个少女的灵魂。在经历了几番曲折后她会成熟,她终于知道谁才是她真正应该选择的——盖伯瑞克。

盖伯瑞克,他虽然在一次灾难后变得贫穷,但他忠诚能干,即使表白遭拒仍一如既往的,默默的喜欢着芭丝谢芭。虽然我以前多次看到芭丝谢芭的丑陋和缺点,但爱情就是这样。没有必要在喜欢她的人面前隐瞒,因为他爱的不是她的美丽和地位。在得知芭丝谢芭与特洛伊结婚的消息后他也心痛万分,可与伯德伍德相反的是,他并没有因此而憎恨特洛伊,他选择了理智,或许这一切都是上天安排好的一样,在风雨过后,决定给他一个美好的归宿,让他回到芭丝谢芭身边,在她最无助,最绝望的时候。

也许他没有伯伍德那么富有,也没有特洛伊那么英俊,但他有自己的财富。他善良,真诚,执着。。。正是这些给了他战胜一切困难的力量,并最终永远留在芭丝谢芭身边。

总的来说,我们不能爱慕虚荣,就像**中的女主人公芭丝谢芭那样,她虽生的美丽聪慧。但爱慕虚荣。选择了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青年军官特洛伊。

特洛伊是闯入“远离尘嚣”世界的资本主义生活方式和利已原则的体现者。后被疯狂爱着芭丝谢芭的伯德伍德所杀,后者也因此终身监禁。加布里埃作为wes***传统而完美的形象,体现了哈代的乡村理想。

表达作者对放弃传统理想的回归愿望。

远离尘嚣读后感 篇8

这个十一,花了六天的时间读完了《远离尘嚣》,倒也是过了一个远离尘嚣的假期。每天除了做饭、看电视,就是看书,也乐得清闲。

也许是事先看过故事梗概的原因,跟读《苔丝》时候的感觉不同,总体来说,情节让我有点失望,表达读起来好像也不舒畅。也许是久未读书,倒也生疏了。

故事徐徐展开,每一个阶段的起和合却都在意料之中,细节的打磨也没找到让人拍案叫好的快感。很难找到书评中提到的哈代作品的两个永恒主题:无常的命运和对感情的生命一般的诉求。而对前者的刻画始终融合在对后者的描绘之中。后者便也成了我梳理的主线。

一个女人,三个男人,一段静水深流的爱恋,一段炽热却瞬间熄灭的感情,一段缘起于游戏却走向毁灭的孽缘,概括了小说中的感情线。

我最喜欢的男主角是一个羊倌,隐忍寡言。因在乡间目睹女人淘气的一个后仰马背而爱上她,却以不般配被女人拒绝。数年后,在无数个黑夜慨叹相思的男主角因为破产而出门打工,居然在扑救一场大火时,走到已然继承叔叔产业的女主角身边。这应当是作者设计的第一个命运的玩笑。剩下的十几年,男人压抑着自己的爱意,目睹着女人被同镇的富一代追求,被放荡的兵一代玩弄,再也没有表达过自己对女人的爱慕。他所做的,就是在暴雨到来前的深夜,为没有加盖的麦垛扯拉着防水布,在女人玩弄感情时警告她,在女人被玩弄时保护她,心甘情愿地当那个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兄长。他是小说中唯一从一而终、从未偏离过自己的男人。他也是最终赢得女主角的男人。

这个被三个男人疯狂爱恋、或曾爱恋过的女人有着女王般的气质。她有一大笔产业,不被任何人倾倒,当然,这都发生在她遇见第一任丈夫之前。心境高的她受不了村里那个唯一一个没有将眼神聚焦于她的男人,给他写了封情人节贺卡,从此将他卷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这个男人真的爱上她了,但是她却迟迟未接受求婚。某一个夜晚,她却醉倒在一个素昧平生的士兵的甜言蜜语中。他们结婚了,深深地伤害了两个深爱着他的男人的心。当她丈夫令人不齿的过去被揭发时,她选择了封闭自己。村里人说卑鄙的男人被海水淹死了。在她准备接受村里那个男人的求婚时,丈夫出现了。这是作者设计的第二个让我觉得确实惊奇的地方。这里到了整个故事的高潮。求婚的男人开枪打死了已婚的男人,也将自己送到了终身的牢笼。女人、男人都被命运捉弄了。爱情,在命运面前如此一名不值。

然而,最终女主角和男主角走到了一起。我读到的不是哈代的宿命论,却似乎体味到了一丝希望。

因为小说,也开始思考爱情的问题。听信自己心里的感觉,但是我却发现好像外面的轰鸣声太大了,很难听得见。

远离尘嚣读后感 篇9

这篇小说让我们知道应该如何去选择爱情才不至于盲目!小说中的特洛伊对待爱情是很盲目与不负责任的!他不负责任地丢下了芳丽·罗宾,不负责任地与美丽的芭丝谢芭·埃弗登结了婚,最后伤害的是他们三个人。

爱情应该就应该像盖伯瑞尔·奥克对待芭丝谢芭那样的忠贞,或许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已经几乎找不到这种纯真、无私的爱情了,但正因为如此哈代手中的奥克才成了众多女生心中的美好期待,同时也成了众多男士学习的楷模了!

这篇小说围绕芭丝谢芭·埃弗登与三个男人之间的爱情纠葛而进行的!

小说中的特洛伊是我们一般人的象征,作者赞美的是盖伯瑞尔式的坚贞不渝的爱情!他把这种爱情是为高尚的美德。他特别赞赏建立在共同事业上的爱情!

在几个人中我最喜欢奥克,他对爱情是那么的忠贞,那么的无私,这种男人在女人心中应该是很成熟的,也是最易获得她人芳心的。同时他为人老实、善良,不耍手段,那么的无私。而特洛伊却是那么地不负责任,那么地冲动,害了芳丽、害了芭丝谢芭、害了博尔伍德,而且他嗜赌不听劝告,因此这些人物中我最不喜欢就数特洛伊了,尽管博尔伍德最后杀了他,但这也并没有得到我的同情。总的来说特洛伊是人品不行。然而特洛伊在恋爱方面耍的几个小把戏我倒是蛮喜欢的,在爱情上他比博尔伍德好多了,三个人中博尔伍德在爱情上是最懦弱的了,他对爱情是那么地敏感,所以就易激动,无法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我想没有哪一个女人能忍受得了博尔伍德式对爱情的态度,不过博尔伍德人品倒还好,只是他的(ai)情商太低了,所以如除去在爱情方面的表现,博尔伍德的行为也是没有什么好指责的。尽管他杀了人,事实上倒成全了芭丝谢芭(与奥克)!

由此看来,一个最重要的还数人品,人品不行了,就会让人家瞧不起,如果你人品行的话,即使其他方面有些缺点都是可以忍受的!

最新离婚读后感合集


阅读书籍让我充满喜悦,让我领悟到世间万象的奥妙之处,每当我深入书海,我都会产生许多独到的见解。那么在这个时刻,我们怎能遗漏重要的读后感呢?开始写读后感,我们应该从哪里入手呢?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内容:“离婚读后感”,期望能给您提供所需的帮助,这篇文章或许能为您出谋划策!

离婚读后感【篇1】

要深深的爱,不要淡淡的喜欢。

《离婚前后》讲的是苏言与夏晚庭的爱情,他们彼此深深地相爱。爱情还没有来临的时候,我们常常会有这样的一个疑问,我们要找一个自己爱的还是爱自己的。好多人的答案都是,当然是相爱的。但是爱情里面总有你觉得你爱他多一点或是他爱你多一点的时候。如果只有淡淡的喜欢,我们好像不必要计较这么许多,简单地在一起,简单地分开。但如果我们深深爱着彼此,我们必然想要确定爱的那个人也是否在爱着自己。淡淡的喜欢总让人觉得心里有一块地方是空的,而深深的爱让我们感到充实而满足。

每个人的爱情观不同,没有谁对谁错。但是我还是不要淡淡的喜欢,想要深深的爱,想要一牵手就是一辈子。Until death do we part。生活是很艰难的,就像苏言的梦,在走廊的两边走来走去,去到哪一边都是黑暗的。也有时候感觉把牙咬碎了吞下去了生活才能继续下去。有人说爱情是生活的调味品,也有人把爱情当成了避风的港湾。但这些都不是我们拒绝成长的理由,两个成熟的人才更能共担风雨。爱情不能让我们免去生活的苦难,但爱情让我们更有勇气面对生活的不幸。因为爱情让我们有了家,有了依靠。

爱情可以让我们坦然地接受一些生活的真相。苏言的爱弥补了夏晚庭对亲情的缺失,接受了自己的亲生母亲不爱自己的事实。无论是爱情或是亲情,只要你知道这世上有个人无私且自私地爱你,你便有勇气接受其他的不幸。爱情不仅是爱别人,也是爱自己,是真实地接受不完美的自己。

离婚读后感【篇2】

《不要嫁给为你离婚的男人》读后感

前几天看了一篇名为《不要嫁给为你离婚的男人》的*,看完后颇有触感特意把自己的看法和读后感写下来与朋友们一起分享和交流。

世间万物各有形态,万物形态各有差异,爱与恨也是这样,没有绝对的错与对。当你不小心遇到了一个你爱上的已婚男人或者他爱上了你,你该怎么办?我想曾庆在幸福浪漫的爱情男女中,谁会轻易走上那甜蜜的爱情门槛吧。

然而就是为了暂时看来是多么的幸福和浪漫的爱情的中女人们,难道你们就没有悄悄的在内心深处想过要和这个深爱着你,痛着你,关心着你体贴着你的这位男士相守下半生吗?是的,我相信大多数女人都这么想。但是事实不得不让“幸福”的女人停止在前进的脚步,,而其中的苦与涩只有自己才知道才懂。

首先嫁给为你离婚的男人,你可能要面临的情形是转正情人与前妻的关系——情人转了正,你可能严格要求老公不能与前妻过从甚密,但是,你不可能否认他前妻是孩子的母亲,他们永远有一个纽带。你有什么权利干涉他?不管孩子不见前妻,你都应该做好准备,所以你必须忍受见前妻的酸楚。

转正情人与公婆——对于第一个明媒正娶的儿媳,公婆自然是视为自己人,算是半个闺女,你介入他们的婚姻伤害的不仅是那个女人,还有与她有感情的其他家人,你能做的只有讨好,再讨好,不指望他们能那么快的接受你,而你要付出多少才能让他们正眼看你一下不可而之。

转正情人与孩子——也许你认为你是一个阅历丰富,知识渊博,富贵高雅美丽大方的女人,所以他才那么的爱你而丢弃了他那披头散发,不懂得装扮,没有多少文化不懂得温柔和体贴的前妻。你很高尚的来做他的后妈,你做了巨大的牺牲,甘愿扮演后妈角色,可是在你老公的孩子看来,你是抢走他母亲的恶毒女人你永远也不敢和孩子有一个正面的眼神,因为孩子一个眼神能像一把闪着寒光的利刃会让你不寒而栗。那么你这一辈子只有抱一个希望就是尽量求得友好的局面,不要奢望孩子当你像亲妈来爱。

你不但只是面对家人,而你要面对的是亲朋好友,他们会怎样看你呢,想过没有女人们。

告诫所有想转正的情人们,享受现在你所拥有的幸福比你生活在痛苦中强千百万倍,好好的珍惜你现在拥有的,别强求什么也别奢望什么,因为你爱上的是一个有家的男人。

离婚读后感【篇3】

读完肖川先生所著的《教师诗意生活与专业成长》,发现此书其实就是写给处于特殊时期的像“我”这样的老师看的。

首先,书中探讨了教师生活的幸福指数。我想,不同行业的.人从事着不同种类的工作,作为一名老师,既然我们选择了这个行业,就一定能从这个行业中找到专属于这个行业的幸福感。

在工作中,我始终告诫自己,我要为广大学生和家长服务到底,我要保持“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无私奉献精神。但是,在从事教师行业的漫漫长路上,我们经历着挫折,经历着烦恼,经历着无奈,因此,我犹豫过,畏惧过,退缩过。我曾经对教师这个职业的选择产生了怀疑的态度,甚至有段时间对自己的工作情绪低落。在那个时期,我无法感受到教师这个职业的幸福感,而被一些负面心情牵绊着,纠结着,这样的心情不断地反复。直到看到这本书,肖川先生指导我们:生命的最高境界就是生活在自己的情怀里,为有价值的目标不懈努力;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我们的事业将默默地、但是永恒发挥作用存在下去……我想,教师这个职业确实跟别的职业不同,我们经历的过程比别的职业丰富得多,因为我们接触的是一届又一届的学生,对象在变,经历在变,感受也在变。在这个变化的过程中,我们要为自己寻找一份真正的职业幸福感,让自己能幸福地工作。然而,只有工作幸福了,生活也才会幸福,因为生活中的大部分时间就是在工作。

所以,我开始了自己的寻找幸福、创造幸福的教学生涯。我对自己说,幸福来源于一个教师的方方面面,我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充实自己的幸福之路。

首先,只有素质高的老师才可能在工作中游刃有余,享受教学给自己带来的幸福感。所以,我们必须提升自己的职业素质,让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来迎接每一天的挑战。但是,即使哪天做得不够好,我们也要对自己抱一颗宽容的心。其实,对一个完美主义者来说,对自己宽容是一件最不容易的事。所以,我要学会在对自己严格要求的同时,对自己多一份宽容。

其次,我们的工作对象是学生,他们是有思想的,所以,学会跟学生友好地相处,营造一种和谐的师生氛围也是我们老师必须要学会的一件事。所以,我们要学会与学生沟通,让学生走进我们的心里,让我们真正走进学生的心里。

再者,对幸福的界定要明确。一个人生活得是否幸福,不是由别人决定的,而是由自己决定的。我们是这个世界上的普通人,我们不能要求得太多,我们要为自己创造力所能及的幸福。有些人以金钱作为自己的幸福标准,有些人以生活安逸作为自己的幸福标准,而也有些人,把一家人开开心心过日子作为自己的幸福标准。

我想,我很简单,只要我能按时处理完当天的工作,对学生永远用一颗赤诚的心、仁慈的心去对待,加上一家人平平安安,快快乐乐,这就是我最大的幸福!

离婚读后感【篇4】

读完老舍的《离婚》,我才反应过来,虽取名为《离婚》,可最后谁也没有离,这真是一种讽刺。老舍便是以这种幽默,讽刺,批评主义现实手法来写这篇《离婚》的。《离婚》讲的是一出小人物的婚姻闹剧,一部小人物的人生悲剧,其中有圆滑世故的老好人老张和她妻子,有口蜜腹剑,处处算计的老赵,有守旧刻板,不解情意的老李妻子,有爱说官话摆官架子的老孙,有无才无能寄人篱下的丁二爷,有邻家美丽的活寡妇,老李的梦想情人马少奶奶,还有那些搬弄是非的太太们。主人公老李便是在这样一些人中过着他无可奈何的生活。

开篇以老李想要离婚展开故事,老李为了养家糊口,他不得不背负起丈夫与父亲的责任来,每天出入于那“吞噬小官僚的大嘴”—衙门,与衙门里勾心斗角的人参加饭局,宴会,卷入各种是非纠纷之中。衙门里的小科员几乎不做什么事,每天来了聊几句话,混混日子便过去了,过着如寄生虫般的生活,老李却是其中最敬职的一个。可即使这样,有些人还是不放过他,老赵便是这种极为钻营的人,后来还狠狠地陷害老李。老李极度厌恶这吃人的衙门,却不得不每天硬着头皮进去,终于他受不了了,毅然地选择了回乡下,表现出他对灰色生活的最后抗争。在感情方面,老李追求一种有诗意的爱情,而不是像他的妻子一样的刻板守旧的人,对着她念诗,她却能想着她的琐事,一点也不解情意。他有着对自由爱情的渴望,但可悲的是他“不敢浪漫”却“愿有个梦想”…最终也投降了“将就主义”。他对妻子没有感情却不能离婚感到委屈,发现心仪的“诗意女郎”却不敢大胆的追求,对无理的封建制度却无可奈何。老李有着贯穿全文的知识分子式的思考,却仍渐渐从一个理想主义者向小市民转变,可悲的壮大了小市民的队伍。对待他的朋友张大哥,他从不屑到渐渐产生情义,可以说是被张大哥渐渐“同化”,从而产生“惺惺相惜”,张大哥是这样一个圆滑世故,形式主义的人,向他“同化”怕是早已丢失了自我,使他不得不认识到自己已经是一个懦弱,随俗敷衍的地狱的鬼。

张大哥是一个圆滑世故,热心助人的老派市民形象,他一生的信条就是做媒与反对离婚,因为离婚就意味着破坏既有秩序。他待人处事上的圆滑使他能同很多人打交道,然而这些人却不是他真正的朋友,仅是利益的存在,真的碰到困难的时候一个人也不会帮忙。同时他也助长了老赵的作恶气焰,使得社会更加黑暗。但他却是个好父亲,为了儿子的事操心得失了活力。

老赵是个奸诈小人,靠着他与所长太太的特殊关系用卑鄙手段谋害他人。不仅通过转送女人来获得利益,而且霸占张大哥的房子和女儿,他终于被侠客式的丁四爷杀死。丁四爷除暴安良的侠义行为寄托了作者的理想。然而恶霸也会遭遇爱情,在面对纯洁的秀真时他感到动心,无法将秀真视作一个货物,这多少让我看到了他的人性之处。

老舍在《离婚》中的独特的幽默语调的形成,标志着老舍艺术个性的成熟,是一种“含着泪水的微笑”式的幽默,同时,书中也体现着浓厚的京味。

离婚读后感【篇5】

只有性与爱的完美结合才是人生最大的幸福。

发乎情,止于理。没有人能**未来。当你决定离开时,让心碎的声音打破夜晚的寂静,把它变成流星,消失在星空中。也许有一天,密封的过去事写着回忆。

你有你的生活,我有我的空间,注定不在一起,但我仍然期待成为朋友,偶尔一起喝茶,聊天和思考

凌霜傲雪的评论1:

当爱真成了往事,人们会怀疑是否真爱过,爱的开始没有理由,结束确有千万个理由,往往一个情已尽缘已断就是一个分手的理由,多么的滑稽,多么的牵强,多么的无奈。当爱成为过去时,心是旧的,记忆是痛苦的。为什么啊?

为什么?为什么?爱之初和爱之后是两种境地,一个欢乐无比,一个悲痛欲绝。

何必当初?何必走这一个过程?说悔吗?

悔已晚,说恨吗?恨又有什么用?说恩吗?

恩从何来又何去?说怨吗?怨恨消失了,开始是美丽的开始,但结局却不尽如人意

深山野草的回复1:

傲雪,你的体会,太深刻了。这个社会也太现实了,虽然我为爱伤透了心,但我还是相信这个世界还是有两种真爱的,一种是真正的爱情不在乎对方所拥有一却,另一种是在乎对方所拥有的一却,也许她与我的结合,从开始就是为了结婚而结婚,那么迟早都会走到这一步,如果她与我的结合是为了真爱而结婚,那么就永远不会有今天的结局,社会太现实了,我能理解她,每个人拥有自己所追求的生活……

凌霜傲雪的评论2:

相遇是偶然,相处是真诚,不经过风雨的洗礼怎见彩虹?不经过海洋的冲洗何以见浅滩,有时候真要彼此冷静下来才会回想一下曾经的最美。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真诚显得如此无力。

在金钱和私利的世界里,爱情变得如此脆弱。本质是什么?那我就告诉你,从童年的自私到老年的私利,人都是自我排外的。

深山野草的回复2:

如果你像你说的那样坐下来,想一想最美丽的,即使是为了婚姻,也许还有未来。可惜她不是你,这就是生活,但我必须比别人爬更多的山才能到达目的地。

凌霜傲雪的评论3:

给我真诚的朋友《深山野草》的一封信

有些你喜欢的东西不再属於你,有些你怀旧的东西注定要放弃,生活中有很多种爱,但不要让爱变成一种伤害。

有些缘分注定要失去,有些缘分永远不会有好结果,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有,但要有一个人一定要好好爱他。

如果真诚是一种伤害,你选择谎言;如果谎言是一种伤害,你选择沉默;如果沉默是一种伤害,你选择离开是对的。

如果失去是苦,你怕不怕付出?如果迷乱是苦,你就轻易选择结束?如果追求是苦,你会不会选择执迷不悟?

此文是雪儿读网友《深山野草》后的感想……发表在这里就是想要深在围城中的人们学会珍惜,如果你不爱一个人,请放手,好让别人有机会爱他。如果你爱的人放弃了你,请放开你自己,这样你就有机会去爱别人。有的东西你再喜欢也不会属於你,有的东西你再留恋也注定要放弃,人生中有许多种爱,但别让爱成为一种伤害,一路从友友们的空间走过来读的最多的都是伤感令人揪心的文章,关于爱的言论总是充斥着脑海,有些缘分是注定要失去的,有些缘分是永远都不会有好结果的,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但拥有一个人就一定要好好的去爱她(他)多一份理解和宽容……雪儿在这里给你们,愿天下有人情终成眷属!

离婚读后感【篇6】

曾记得自己在读师范时的一次文艺汇演中,登台演唱过一首大家非常熟悉的歌曲《幸福在哪里》。歌词是这样的:幸福在哪里,朋友啊告诉你。她不在柳荫下,也不在温室里。她在辛勤的工作中,她在艰苦的劳动里。啊,幸福,就在你晶莹地汗水里。啊,幸福,就在你晶莹地汗水里……这首歌给予我们的那种积极向上的精神一直鼓舞着我。

如今,自己踏上三寸讲台已将近十六载,来自于学校、家庭方方面面的压力有时很容易产生一种倦怠感。但冷静地思考思考,与教师这份职业的累和繁琐相比,面对社会对教师职业的那份尊重和重视,学生眼中饱含的那份渴望与纯真,家人给予的理解与支持,我们更多体味到的是快乐与幸福。今天,我再次打开《教师的诗意生活与专业成长》一书,随着对这本书更深入的读,又一次证明了来自于教师职业的那份幸福感。

解读着肖川博士的著作,让我深刻明白:幸福来自于自己从事的教育工作,来自于培养学生的过程中。作为教师,我们总是抓住各种教育契机去关爱孩子,让他们感受到温暖和鼓励,而这种关爱又是互动的`。当学生感受到了这份浓浓的师爱后也会回报给你爱:有时是取得进步后一脸灿烂的微笑,有时是来自节日里一句简单的问候,有时是毕业后寄来的一张薄薄的贺卡……就是在这样的交流与互动中,我们才体会到了教师职业的幸福感,是其他职业所无法比拟的。因为,正如肖川教授所说的:“教师脸上的微笑有多少,学生心中的阳光就有多少。” 只有幸福的教师才能培养出幸福的学生。

肖川教师还提出:“对教师而言,要养成专业心态中的良好心态,就是‘接受现实、悦纳自我、心存感激、追求卓越’,用积极的心态来看待世界。”其实,幸福就是一种感受,当我们张开双臂拥抱生活,敞开心灵去感受生活,幸福其实无处不在。所以,教师的幸福不仅来自于工作,更来自于生活。家人、朋友、闲情、雅趣都是不可或缺的。虽然,在当今社会中,教师并不富裕,但我们可以用杯水车薪中的一水一木去买些自己爱看的书,买件自己喜欢的衣服,去茶室聊聊天、打打牌,或者约上几位朋友一起享受大自然,这些不常常让我们感到幸福不已吗?因为教师的幸福就是付出的甜蜜,收获的慰藉;迎来的期待,送走的祝福。它无需理论的武装,口碑的传扬,功利的衡量,荣誉的证明,就如夏日一缕清泉潺潺淌过心间!

感谢肖川教授给我上了一堂人生幸福的课,发人省心,令人受益。我相信,只要我们拥有一个积极的心态,我们就会幸福,就能享受到幸福的教育人生。

离婚读后感【篇7】

老舍先生是中国现代著名的小说家、文学家和戏剧家。他留下了无数的优秀作品。其中《骆驼祥子》被很多人认为是他最成功的作品,然而老舍最喜欢的却是《离婚》。《离婚》这部作品曾经被翻译成多国语言,也曾数次被改编成影视作品,赢得了不同时代,不同国度的读者的共同喜欢,是当之无愧的现代文学经典文本。

《离婚》写作于1933年的酷夏,那时老舍的聚焦点又回到他熟悉的北京城,面对着又是庸俗的生活。《离婚》这部小说是围绕着庸俗的社会,写生活在这个社会俗人,俗人的家庭生活,琐碎的婚姻**的作品。

《离婚》讲述了清末民初北平财政所里发生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老李是老舍在作品中塑造的成功的公众形象:不愿意循规蹈矩,但最终被迫这样做。

老李大学毕业后成为财务部的一员,在衙门过着无聊的生活。然而他是一位有理想和追求的市民,曾经试图冲出灰色生活的重围,追求自己心中的“诗意”与“浪漫”。他不满灰色的生活和平庸的旧式妻子,而幻想体验下浪漫的“诗意”,并对生命的价值展开了痛苦的思考。

然而,在张大哥的亲切体贴和小赵的不羁欺诈下,他终于意识到自己不过是一个懦夫和敷衍的地狱鬼魂。后来,各种复杂的主客观原因最终导致了他的诗败。在他的诗(马太太)幻灭后,他带领家人离开北平,回到农村,向人们展示了他与灰色生活的最后斗争。他的人生悲剧是值得我们同情的。

老李来自农村,经过努力终于使自己留在了大城市。他的妻子和两个可爱的孩子留在乡下。过着财政所里无聊的生活,就在婚姻出现问题的时候,张大哥的一顿涮羊肉,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把老李从“诗意”里拉回到现实,解决了老李的困惑:将老婆孩子接到自己身边,老李认为自己的老婆“脚不是她裹得,绿裤子不是她发明的,不怨她”。

老李人品好,有学识,在衙门里,是唯一具有真才实学的人,唯一一个肯埋头干实事的人,却遭到同事小赵、老邱、老吴等人无尽的羞辱。面对小赵的混蛋行为,老李却不敢有任何异议,作为堂堂男子汉,不能保护自己的家人,只能回到家唐痛哭一场,第二天还得照旧去衙门。他“不敢再去捉弄那漫无边际的理想,理想使他难受的渺茫,像个随时变化而永远阴惨的梦”。

生活的浮夸和不公平在老李眼里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善于思考,看到金融是一个腐朽而臭烘烘的官僚机构。虽然他痛感在那里没有分毫的价值:“他看到一个衰老丑恶的他,和一个衰老丑恶的她,一同在死亡的路上走,路边的花草是些破烂的钱票与油腻的铜钱!

”他有清醒的认识,却摆脱不了长期生活其中的市民社会环境。市民阶层中的敷衍、苟且、软弱对他产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他经常不得不去做一些违反自己意愿的事情,他“顶不喜欢随俗,而又最怕驳朋友面子,还是敷衍一下好吧。

”他意志薄弱经常屈服于现实,“不敢和无聊、瞎闹、硬碰一碰”,“思想,没有行动,思想只足以使人迷茫”。

潜意识里,他依然站在北平的立场上,站在以北平为标志的传统文化的立场上。我们不能否认传统文化有其重要价值。它是千百年来中国人民智慧、做事方式、思维方式和审美方式的结晶。然而,当它抑制并扼杀超越与创造时,必然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它逐渐使其人民只知服从,丧失了思维能力,敷衍甚至奴颜婢膝。此文本中看似熙熙攘攘,热热闹闹的市井生活,从根本上都只是生命的虚耗而已。老李时常感到寂寞,心里一直向往着“诗意”与“浪漫”的生活,梦幻着有一位志同道合的爱人。

终于 “马婶”出现,“那点诗意要在她身上具体化了”。但由于婚姻的枷锁,道德的樊篱,还有自身性格的懦弱,他不敢也没有任**气去追求自己心目中的“诗意”。他只是躲在自家的屋檐下,用哆嗦的目光追随他的意中人。

唯一大胆的举动是在张大哥的儿子——天真——被抓以后,在衙门里奔走,希望能够把天真保出来,但世态的炎凉终于摧毁了老李,最后不得不求助“**兼科员”的小赵。

“诗意”、“浪漫”,最终都破灭了,他别无选择,“为太太他得活着;为责任他得活着,即使不快乐的活着”。虽然,他面对社会现实中的种种,不愿同流合污却只有敷衍,久而久之,落在市民的俗气中。老李想改造现状却没有勇气,想逃离无爱的家庭却顾及到责任,想追求“诗意”却终成梦幻。

在矛盾的网络中,老李被网住了,过着顺从的市民生活。

到底是什么使老李仅存的一点“诗意”与“浪漫”一点点消失最后灭亡?首先,清末民初,一夫多妻制刚刚废除,各种新旧文化相互激荡。社会习俗强烈反对男子纳妾,当时不提倡离婚。作为老百姓,老李也许只有“凑活着过吧”。

再者,老李看透了北京的浮华,认清了处在这个浮华的城市就要付出做人的自由,需要时刻为了面子做人。尽管他的妻子从未见过世面,他的笨拙让人发笑,但他的朴素和朴素给了他两个孩子和一个温暖的家。老李是唯一有孩子的工作人员。放弃北平的生活,选择农村,也许是一种精神上的解脱。

文化的胜利必然会导致一些有识之士努力改造文化。五四新文化的运动员曾经寄希望于引进和吸收外国文化。然而老舍对此存有疑虑,他怀疑中国传统文化自身并不健壮,没有足够的应对能力的前提下,与外来文化的交融、碰撞会结出怎样的怪胎。老舍笔下的人物总是活灵活现的,“艺术源于生活”,老李的人物形象也不是凭空产生的。

老舍曾经反抗父母的婚姻安排,想做自己的事情,比如辞去教职,成为一名职业作家。但在世俗生活世界中,他没有实现自己的愿望,妥协、屈服,过着自己有秩序的市民生活。

这就是“老李”,生活在现实生活中真实的老舍。

离婚读后感【篇8】

在教了多年的中学之后,想要和小朋友去交朋友,当我有了这个打算之后,朋友们告诉我,这是一个与中学相差很远的天地,你准备好了吗?带着疑惑,我查阅了小学课本,发觉越是容易的知识越难以传授,怎样教才能让孩子们接受,理解呢?叶圣陶先生说,教本中的文章就是例子,我怎样把这些例子让孩子们明白呢?要是有一种方法能像白居易的诗歌一样简单如话,诗意如话该多好啊!带着这样的困惑,我走进了书店,翻阅了n本教育书籍而郁闷之时,《诗意语文课谱――王崧舟十年经典课堂实录与品悟》让我眼睛一亮,我被里面的文字所吸引,我领会到了什么是“迫不及待”、什么是“如饥似渴”,直到全部阅读完毕,我都无法相信自己是近乎“一字不漏”的看完了这本书。我感觉我不是在“看”,更像在聆听邻家大哥哥在与我谈古论今、谈天说地,那信手拈来的名诗名句,对文学著作的别致见解,无不让我为他的学识所折服,精彩纷呈的教学实例、文本细读的独到解读,更是让我“膜拜”于他“登峰造极”的教学魅力。

“人的底蕴就是人的精神能量、文化能量、高级的生命能量。没有底蕴,或者底蕴不厚实,哪怕你学会了全套的降龙十八掌,那也还是花拳绣腿,中看不中用。”“底蕴从哪里来?唯一的途径就是读书。读书是我的爱好,读书是我可以全身心投入的爱好。”为己读书,天天读书,随性读书,成堆的书籍让他比别人多了一双发现的眼睛,多了一份对教材的.思考,也造就了精彩的课堂。如《枫桥夜泊》,王老师从陈小奇《涛声依旧》歌词入手引出钟声,写到200多年前清朝王士祯、500多年前明朝诗人高启、800多年前宋朝有位诗人陆游一直到1200多年前的张继都写过这样的钟声。寒山寺的钟声从一千多年前传来,穿越时空,撞击着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听课者的心灵。王安石的名句“春风又绿江南岸”体现的诗的文化、诗的价值是什么呢?从“春风“这个自然意象中还有什么不一样的文化意象呢?……几个文本的解读我们只有赞叹的份DD大师就是大师。

行走在优美的文字内,畅游于诗意的教学中,感受大师的智慧与灵性,我想起了一句歌词“像一阵细雨撒落我心底,那感觉如此神秘”。是的,《诗意语文课谱――王崧舟十年经典课堂实录与品悟》带给我的更多的是甜蜜,“我满心欢喜”。因为前行的路上明灯高照!

离婚读后感【篇9】

起初,听说好多同学都在看《离婚潜规则》,也就看了几眼,不巧,看到的是王明轩和方婷看电影还对蒋新瑶撒谎被蒋新瑶发现的那一集。这集把我哭的好惨。。。一心特想结婚的我,竟然怕了,怕结婚以后男人们就会腻,就会烦,对自己不再那么上心,怕外面的“女同事”。

我还本来以为是蒋新瑶太小心眼,方婷是善良的,人家方婷大大方方的对待大明,承认喜欢大明而又不忍拆散他们小夫妻,可是,看了全剧以后,我的所有“观”尽改!

在第一集里,我被蒋新瑶和王明轩讲解过山车安全带的行为所感动。觉得这一对好幸福,直到他们结婚,我妈说他们太天真太冲动,刚毕业什么都没有拿什么过日子,又到他们开始筹办婚礼,我才明白我妈妈的意思,原来结个婚那么麻烦啊!可是我说新婚之夜,你新瑶妈吓搅和什么啦!!!

后来的新瑶爸出来把我也是气的咬牙切齿、还有人方婷帮忙就帮呗,你蒋新瑶瞎吃哪门子醋啊!王明轩也是。如果你帮忙,你可以帮忙。你在做什么欺骗别人?说是方婷不好。真是气死我了。

最气人的就是新瑶妈,你的婚姻很失败,您女儿的跟您不一样您搁着瞎掺和什么呀!折腾来折腾去不说,还吓搬弄是非,还教女儿用怀孕来欺骗大明,这人家能不生气么?我妈妈看到这说,以后绝不参与我的婚姻,自个儿家的事自己解决,她绝不插手也不插嘴!

大结局,离婚了,诶呦我去~这结婚难,这离婚更难啊!再来说说方婷这个可恶的女人!她竟然为了报复把大明出卖了。

还怨人大明跟她玩小暧昧?大鸭梨说他是精神出轨,由于我根本还搞不清“精神出轨”到底是个什么玩意,所以不能判定王明轩有没有出轨。不过,在我多年玩暧昧的经历中,王明轩和方婷一点也不暧昧!

方婷更夸张!很显然,这都是她自己的一厢情愿和暧昧的情节,而且还要看别人!不过话说,或者编剧真的是有小暧昧的意思,是贾乃亮没演出来?

一言以蔽之,通过这一对,我发誓再也不做方婷在大明口中的角色——红颜知己!更不许自己的另一半有红颜,因为我知道,有红颜的男生都是因为有些话不想跟自己的女朋友说,那么这个女朋友不就很失败吗?我可不要当这么失败的女朋友或老婆!

至于暧昧,我已经改了,自从我有了上一个“目标”开始,我终于清楚的感觉到真正喜欢一个人是根本不愿意跟他搞暧昧的!从那以后,我就再也不好“暧昧”这口儿了~~~

“嘟嘟妹”!这是这个剧我最喜欢的名词了呢~嘿嘿,可能是因为跟“胖妹妹”有异曲同工之妙的原因吧。真的,黎昕学张小凡嘟嘟脸的样子最好玩儿了!

想想就可笑!他们这一对可谓是荒唐至极啊!话说这受夹板气的一般都是男人,这夹板气搁他们身上可都是张小凡一个人受着啊,还是整夜整夜不着家的丈夫、无论对错永远都护着儿子骂儿媳妇的婆婆、爱钱的势利眼老妈这三面板子的夹击!

真是可怜了我们可爱善良的小凡了。不过也只有她能改变黎昕、让黎昕长大懂事成熟!好在几经波折的大鸭梨同志最后真的还是达到了众人希望看到的结果!

呵呵,好样的!嘟嘟妹!前面看到心软的你几次都被可恶的花花公子黎昕耍得团团转,善良单纯的你还是要一次又一次的原谅昕昕和昕昕妈妈,我就气不打一处来啊!

对于黎昕的母亲,我和我妈的意见可是相当的大!实在是为小凡抱不平啊!印象最深的是,黎昕被小凡捉奸在床,还怎么都叫不醒,小凡就朝黎昕脸上泼了一杯凉白开,回家本想婆婆这下真得该帮自己好好教训教训黎昕了,谁知婆婆怎么会为了偏袒儿子说出那样的话,她说“诶呦小凡,不是妈说你,宝宝刚醒来就被你泼冷水,你要知道,这样会感冒的。

你真是一点都不懂的心疼自己的男人啊,真不知道怎么做人家妻子的!”听听听听!!!这说的是人话么这!

真的是无人能体会小凡的委屈,可怜的小凡。幸好最后的你想明白了,也振作起来了,让我最钦佩的是最后分家产,也不要什么八百万了,要他能给多少就给多少,看见没?这就是善良!

最后,来说说文浩和赵亚彤这一对!其实挺喜欢这对~但是文浩实在是太小孩子气忒不成熟,一开始不是特别看好他,特别是把摄影地儿借给六子,还闹出那么大的事,虽然够义气但是有点儿不分是非。可是后来为了赵亚彤也一直在改变,离婚的那一天,亚彤发现的那份浩子还没来得及送给她的礼物时,我也真真的被感动到了,陪亚彤一起哭的是一塌糊涂~直到他和亚彤分开才觉得真的长大了他。

据说人在经历了什么之后就会长大。赵亚彤,嗯,让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成功的女性!是这三个女人当中最不让人操心的了,人长得好,性格又好还讲义气,工资高,家境好,学历高,单位体面,胆子大敢爱敢恨,用情专一,嗯,真是当代社会男人们最适合不过的结婚对象了!

而亚彤她妈我就更不好说了,太现实了, 就是来拆散这一对的。不过后来看来是真得后悔了。

看来,这家长真得不能搀和儿女的婚后生活,掺和掺和的就掺和黄了.....

附言:上一集,赵亚东、张小凡、蒋新瑶在同一个镜头里,发现白百合长出来了。。。最不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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