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城市管理的工作规划个人

发布时间: 2023.06.01

城市管理的工作规划个人。

小编为您搜罗了“城市管理的工作规划个人”的相关资讯供您了解。为了有效地完成工作任务我需要提高工作效率,我们一定要安排好工作计划的撰写了。工作计划有利于明确工作目标,能更好的效率更高的将自己的工作完成。本文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城市管理的工作规划个人 篇1

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及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持续营造宜居宜游、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昌华里社区特制定20**年社区城市管理工作计划: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重在管理”的理念,从社区建设发展的实际出发,努力探索城市管理新路子,巩固提高卫生创建和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从满足社区居民不断增长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的现实需要出发,加大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建设,提升社区保洁服务功能,进一步美化绿化辖区环境,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区作出新的贡献。

以“六城联创”为契机,以巩固国家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为重点,坚持突出重点,整管并举,注重长效,确保辖区内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工作有序开展,努力使辖区环境卫生整体面貌质量明显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社区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城管专干、居民小组长为成员的城市管理领导小组,建立了主管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全面抓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社区城管、保洁、志愿者队伍队建设,实行目标管理,建立社区环境卫生定目标、定时限、定责任、定区域、定人员的“五定”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社区城市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实行“日查周评月考核”制度,健全清洁工、拉运工奖惩制度,确保垃圾日产日清,有效的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做到每天垃圾有人清运,无卫生死角,形成干净整洁、环境优美、绿化良好的美好社区。同时,加强日常督查管理,充分发挥居民小组长、楼栋看护员、社区志愿者队伍监督作用,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对居民不卫生、不文明行为进行及时制止,确保小区环境有新变化,日常管理时常化。

(三)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类城管制度,卫生专干人员做到日巡查、月评比,督促辖区单位、个体经营者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对存在的脏、乱、差等问题进行限期或集中整治。

(四)广泛宣传,全民参与。从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倡文明新风入手,利用各种节日及宣传日,通过黑板报、橱窗、张贴宣传画册、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组织社区居民积极开展“倡文明新风,当文明市民”的宣传活动,全面提高辖区单位和居民群众的参与度,使卫生健康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辖区居民群众爱护环境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改善城市整体形象。定期不定期组织志愿者清除垃圾死角、野广告,清理占道经营规,治理白色污染,改善城市整体形象。加强协调,增加与辖区物管、单位的沟通,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并对他们的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及时定点设置文明祭祀箱,组织社区居民小组长、楼栋看护员、治安联防队指导督促居民进行文明祭祀。

(六)积极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充分发动群众力量,对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加强检查督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辖区的环境卫生,增强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严格落实保洁制度,做好辖区内公共区域、绿化带环境卫生日常清扫保洁工作,对纳入社区管理的背街小巷,认真落实8小时保洁制,达到地面平整干净,绿化带内清洁卫生;对各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车辆覆盖拉运,车体整洁,拉运过程无遗撒现象;坚决杜绝焚烧垃圾、树叶行为;动员组织辖区单位搞好庭院卫生。

(七)加大卫生费收缴力度,确保卫生经费的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卫生费收缴计划,定人员、定区域,全面落实卫生费收缴工作。

(八)大力开展社区绿化工作。社区绿化工作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社区将重视抓好社区绿化工作。发动社区居民共同对社区内树木、花草进行细心的管理,不断提升创建“绿色社区”工作的水平。

总之20**年,我社区城市管理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做好环境卫生工作,不断提高卫生水平。社区干部职工和居民群众齐抓共管,齐心协力,确保全年环境卫生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城市管理的工作规划个人 篇2

工作计划

城市管理局工作计划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城市管理工作已经成为每个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管理局作为城市管理的主要机构之一,承担着维护城市正常秩序、保障市民权益、建设美丽城市的重要职责。为了更好地履行这些职责,城市管理局应该制定出精细的工作计划,以便确保实现工作目标。以下是城市管理局的工作计划:

一、着重关注城市环境

城市环境是城市管理的重要方面之一。城市管理局应该加强城市环境的管理,提升城市环境品质。为此,城市管理局将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1.加强城市卫生管理,严格管控垃圾分类、垃圾收集和处理。

2.加大市容市貌管理力度,提高城市硬件设施水平,美化建筑外墙、立面和居民楼外围环境。

3.提高城市公园的绿化环境,增加公园竞赛感和生态气息,丰富市景区公园内的运动设施和文化活动。

4.重视城市噪音治理,整治市内车辆和夜间施工等噪音污染源。

二、加强城市管理和公共安全

城市管理局应该加强城市管理和公共安全,维护城市的公共秩序和市民的安全感。为此,城市管理局将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1.严格执行市政法规,加强对市内的某些非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2.加强对千万元户型房屋的管理,杜绝房屋合拟、合法与财富积累的违法行为。

3.建立重要事件应急预案,全面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保障市民安全和健康。

三、积极推动城市经济发展

城市经济发展是城市管理局作为政府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要积极推动城市经济发展,城市管理局应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1.发布城市经济发展政策,制定扶持企业的引导政策,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或财税鼓励。

2.加强城市的流通经济管理,建立完善的市民购物消费保障体系,积极培育特色经济。

3.加强对城市体育、旅游业的管理和推广,发展城市特色产业,塑造城市文化形象。

四、加强城市咨询和服务

城市管理局的工作深受市民关注,城市管理局应加强对市民的咨询和服务,提高城市管理服务质量。为此,城市管理局将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1.开展“咨询日”活动,开设咨询热线和咨询服务窗口,为市民解决各种疑问和问题。

2.建立市民安全服务中心,为市民提供咨询、服务、安全教育、应急指导等全方位服务。

3.丰富“三公”机关的开放式服务,多通畅政府与市民之间的沟通渠道。

总之,城市管理局的工作计划不断完善并紧密契合城市发展现实。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城市管理局应重点关注环境管理、城市管理和公共安全、城市经济发展、城市咨询和服务等方面,真正建设美好城市,让市民享受新的美好生活。

城市管理的工作规划个人 篇3

2018年巢湖市城市管理执法五大队

工作计划

2017年以来,城管执法五大队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全面清理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的方法,推进市容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了辖区环境风貌的持续优化。为进一步做细、做精、做优2018年的城市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队伍建设方面:队员们关于违法行为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夯实;扎实苦干、服务人民的思想信念更加坚定;忠诚于党,忠诚于法的政治素质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特别是处理占道经营、张贴牛皮癣等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成效:日常市容环境管理中店家、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商家乱发乱贴传单,户外广告设置不规范等问题能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发现、及时有效处理。在学校、菜市场、夜市等重点区域,在早晚重点时段都有人值守,保证市容环境整洁、群众的出行秩序良好。全队要保证在全年的历次检查、考核中都能稳居前列。

二、工作思路

我们大队将在市局的统一领导下,紧盯全年目标,深入贯彻区域网格化管理制度,细化分解任务到每个中队,并要求中队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位队员,保证每条街道都有人管,出现违反市容秩序等不良行为要及时处理,逐步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继续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三、工作举措

(一)多措并举,强化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1)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通过引导队员深入查找思想差距,增强队员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自觉,使队员们坚定忠于职守、服务人民的职业信念。(2)开展法制教育。以“实现依法、文明、有效执法”为目标,组织大家认真学习、熟练掌握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并督促新进人员积极学习有关法律知识,保证顺利通过执法资格证考试。同时也要强化队员的法制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履职水平。(3)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贯彻党的十九精神等活动,教育全体队员要强化底线、红线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杜绝执法过程中的办人情案等违纪违法行为。(4)开展警示教育。大队会以反面典型为教材,分析他们走向歧途的深刻原因,教育广大队员特别是中层以上人员要时刻做到依法执法,不能有侥幸心理,筑牢思想防线。(5)开展规范执法流程的培训。大队会安排专人对执法人员进行有关处罚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的整个流程的培训,并要求每一位执法人员都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处罚当事人,特别是要做好违法行为的拍照取证工作,以便大队做好案卷整理工作和局机关的检查。(6)培育先进、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大队平时会注重培养和选树优秀执法人员代表,并通过例会等形式向全体队员宣扬他们身上体现的忠诚于党、服务于民的政治本色;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甘于奉献的精神风貌;锐意进取、顽强拼搏的工作作风,以此来感染全队人员,激励大家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

(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今年大队将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着装管理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努力以领导班子带动整个队伍,团结一心、各司其职、大胆工作。大队会适时进行集中整治市容、市貌行动,切实落实城区网格化管理,进而形成层层包干,责任到人的良好局面。(三)强化管理,改善辖区环境

今年,大队将继续实施“堵疏结合、温馨提示、严格文明执法”的管理办法,针对市容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切实优化辖区市容环境。

(1)全年、全面、全力抓好辖区日常市容管理工作

今年,我们大队将对辖区内的重点路段和区域,继续采用“高峰站点、平峰巡查”的管理模式,及时规范和处理辖区内主次干道两侧出店经营、乱晾乱晒、乱批乱挂、乱推乱放、乱搭乱建、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等各类市容乱象。

(2)持续管好农贸市场周边的市容环境秩序

大队会继续安排专人去辖区内的大小农贸市场站高峰,并加大日常巡查次数,及时劝导、规范、处理店家出店经营、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等影响市容环境的不良行为,同时强化菜市场管理方、菜市场附近商家贯彻执行“门前三包”管理规定的情况的检查力度,对不遵守规定,造成市容秩序混乱的会依法严肃处理。

(3)认真做好晚间市容管理工作

今年,大队将继续加强晚间市容环境秩序管理力度,重点整治占道经营、乱推乱排乱放杂物等乱象,一如既往督促夜市附近店家规范经营、坚决取缔有烟烧烤等。针对东门大排档等区域易出现脏乱差等情况,我们会提前做好店家工作,告知他们要及时清理垃圾并严格依据垃圾的种类将其倒放至相应的垃圾桶内,保持环境卫生良好。同时,我们会经常与环卫处、物业公司沟通、协调,让其要加强这些区域的保洁力度,合力推进环境秩序迈上新台阶。

(4)坚持不懈规范、管理好校园周边环境秩序

大队将根据局里的安排和自身工作实际,再次摸排登记校园周边的商家、流动摊点信息,并通过向他们发放宣传单页、《温馨提示单》等方式,宣传市容管理的相关规定,引导店家主动遵守规定,维持学生良好的出行秩序。另一方面,我们会对屡劝不改,影响较大的商家、流动摊点采用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暂扣物品等方式来进行处理,有效遏制不利于市容整洁、学生出行的乱象。进入6月份后,高考、中考、会考等一系列考试会连续进行,为给考生提供一个安静、舒适的考试环境,大队会组织人员提前介入考点附近的市容管理,清理流动摊点,规范出店经营,阻止高音喇叭宣传,禁止沿街商业宣传,并制作温馨提示牌,提醒考试期间不得散发各类宣传品,对违规散发宣传单页、摆放宣传台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5)继续重拳整治散发、张贴广告单页的行为

针对广告单页容易大面积影响市容环境、环卫工人清洁较费力等现象,大队会要求每位队员在日常的工作中要告知辖区内的商家不要散发、张贴传单,可以运用在公共宣传栏上张贴广告等形式进行宣传,同时,队里也会加大街面巡查力量,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理乱发传单行为,同时我们也会将目光投向小区居民楼等地方,联合街道、社区、物业共同做好牛皮癣的预防与铲除工作。(6)深入推进“门前三包”管理工作

今年,大队将继续推进“门前三包”工作,加强辖区路段“门前三包”工作的管理,根据“门前三包”责任书规定,对新发现的违反“门前三包”管理规定的门店及时下发《责任改正通知书》,做好取证工作,依法查处违规行为。(7)持续推进“禁噪、禁放”工作

大队会从杜绝瓜果摊点、商家门店高音喇叭揽客现象、加强中高考期间禁噪工作两方面来落实禁噪工作。

今年,大队还会通过各种方式在辖区内开展“禁放”宣传工作,对即将开业的店家提前进行法规政策的宣传,要求店家积极配合,有效预防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对于私自乱放的会依法严肃处理。

(8)认真开展店牌店招整治工作

大队主要从两方面来落实工作:一是看店牌店招设置与申请是否相符,并及时将设置后的图片报局审批科进行核对;二是对破损、违规店招店牌进行集中整治,及时拆除破损不堪的招牌。

(9)持续强化西瓜临时销售点的管理

大队会提前在临时销售点安装指示牌,对瓜点内及周边车辆停放、卫生保洁、销售品种等做出温馨提示。同时会根据销售点位置、周边人流量的大小,在临时销售点安装2-3个数量不等的遮阳篷供瓜农免费使用,另外,大队会安排人员积极引导瓜农进入指定地点销售,并督促其及时清理周边垃圾,保证瓜点及周边市容环境及交通秩序良好。(10)努力完成市局安排的各项工作

我大队会积极参加市局组织或联合其他部门组织的一系列城区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定期不定期的对占道经营的流动机动水果车等进行联合执法,持续取缔辖区内违规占道水果货车和清理“僵尸车”,确保主干道和示范路街道沿街沿线整洁有序。同时配合其他大队对城区重难点区域开展联合专项整治。

大队会积极完成督查科督办以及创城督办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并迅速拍照在微信群里回复督办整改情况;

大队还会根据局里的要求,安排人员及时上报季度工作总结、工作计划等台账材料,全力支持局机关科室的工作。(11)及时回应处理群众关切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大队会安排专人及时去处理,对反映强烈的,会及时汇报给局里,并加大人手,增加该区域的巡查频次。

(12)严肃认真开展违法案件处理工作

针对屡劝屡犯的、违法行为影响较大的当事人,大队会依法严肃处理,并将其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在日常的巡查中,会加大对这些人员的管理,严密防范出现再次违法的乱象。同时,大队会安排专人做好案卷材料的整理工作,并及时上报局机关。

(13)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大队会积极落实局安全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各类安全知识培训活动。对执法车辆进行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全员学会使用车载灭火器,保证日常执法安全。同时室内的用电安全工作和门窗安全工作也认真落实开展。

四、强化正面宣传,提升队伍形象

大队会要求每位队员在日常执法中要注意拍一些能展示大家辛勤工作,服务群众的照片,并结合照片多写些文章,发表在公众号上,以此来宣传队员们扎实苦干、甘于奉献的良好形象,增进群众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城市管理的工作规划个人 篇4

当前,市县各级对城市管理工作要求越来越高,且“六个走在前列”大竞赛和“清洁城乡行动”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下一步,我街道将全面落实“六化”精细化管理目标,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加大整治力度,全面推动“清洁城乡行动”,将我街道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具体措施如下:

,我街道通过不断完善城市管理体系,创新管理机制,城市面貌、城市品质不断提升。但总体水平离市区考核标准还存在一些距离,诸如区域保洁品质不一样,人员存在一定侥幸心理等现象说明我街道城市管理工作整体未能形成常态化。,我们要提高认识,结合市区考核政策,不断调整、优化街道城市管理方法和考核制度,要充分发挥城管综合执法队的执法优势和社区先锋主导作用,严格按外包物业维护合同要求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和考核,确保以新姿态、新面貌全面与市区考核接轨。

做好市政下移监管工作,自208月城区背街小巷市政部分下移街道以来,我街道根据数字化平台采集案件,联系市政队伍先后对安置区后街零星破损进行了维护,明年我街道将加强监管,做好市政下移相关工作。

按照年县委县政府对城区绿化全面提档提质的统一要求和部署,今年我街道将继续查漏补缺,对城区裸露黄土进行绿化缺株补植和覆绿,全面提升辖区绿化品质。

当前通过市、县各级考核发现,我街道物业维护水平离市区考核标准还存在较大差距。20,街道城管办、各社区和城管综合执法队在开展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外包物业公司的管理,严格按外包物业维护合同要求搞好辖区城市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的工作规划个人 篇5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建成区内的城市管理执法活动以及执法监督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理执法,是指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的行为。

第三条 城市管理执法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的原则,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管理执法的指导监督协调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管理执法的指导监督考核协调工作。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第五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推动建立城市管理协调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第六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普及工作,增强全民守法意识,共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读后感大全 dHb100.COm)

第七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积极为公众监督城市管理执法活动提供条件。

第八条 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

第九条 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

(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

(三)执法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

(四)确实需要集中行使的。

第十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一条 城市管理执法事项范围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十二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集中行使原由其他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的,应当与其他部门明确职责权限和工作机制。

第十三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按照权责清晰、事权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执法队伍。

第十四条 直辖市、设区的市城市管理执法推行市级执法或者区级执法。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市辖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能够承担的,可以实行区级执法。

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承担跨区域和重大复杂违法案件的查处。

第十五条 市辖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向街道派出执法机构。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向市辖区或者街道派出执法机构。

派出机构以设立该派出机构的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的名义,在所辖区域范围内履行城市管理执法职责。

第十六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标准,提出确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数量的合理意见,并按程序报同级编制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七条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八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配置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配合执法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

协管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本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承担。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严格协管人员的招录程序、资格条件,规范执法辅助行为,建立退出机制。

第十九条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依法开展执法活动和协管人员依法开展执法辅助事务,受法律保护。

第二十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配置执法执勤用车以及调查取证设施、通讯设施等装备配备,并规范管理。

第二十一条 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标志标识应当全国统一,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式样和标准。

第二十二条 城市管理执法应当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工作经费按规定已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不得以罚没收入作为经费来源。

第二十三条 城市管理领域应当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实现城市管理的信息采集、指挥调度、督察督办、公众参与等功能,并逐步实现与有关部门信息平台的共享。

城市管理领域应当整合城市管理相关电话服务平台,建立统一的城市管理服务热线。

第二十四条 城市管理执法需要实施鉴定、检验、检测的,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开展鉴定、检验、检测,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实施。

第二十五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活动,应当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

第二十六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对违法行为轻微的,可以采取教育、劝诫、疏导等方式予以纠正。

第二十七条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一)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

(二)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

(三)询问案件当事人、证人等;

(四)查阅、调取、复制有关文件资料等;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八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全面、客观收集相关证据,规范建立城市管理执法档案并完整保存。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运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技术,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

第二十九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不得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设定任务和目标。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款项,应当按照规定全额上缴。

第三十一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确定法制审核机构,配备一定比例符合条件的法制审核人员,对重大执法决定在执法主体、管辖权限、执法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法制审核。

第三十二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应当使用统一格式的行政执法文书。

第三十三条 行政执法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执行。

当事人提供送达地址或者同意电子送达的,可以按照其提供的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送达。

采取直接、留置、邮寄、委托、转交等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通过报纸、门户网站等方式公告送达。

第三十四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通过门户网站、办事窗口等渠道或者场所,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权限、依据、监督方式等行政执法信息。

第三十五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与有关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及时通报行政执法信息和相关行政管理信息。

第三十六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对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实行网格化管理。

第三十七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在执法活动中发现依法应当由其他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告知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第三十八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其他监督方式。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为投诉人、举报人保密。

第三十九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没有法定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二)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三)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作为经费来源的;

(四)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物品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

第四十条 非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着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的,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予以纠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范围以外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年5月1日起施行。1992年6月3日发布的《城建监察规定》(建设部令第20号)同时废止。

工作总结之家的个人工作总结频道希望在写作方面解决您的问题,也希望我们的创作和收集整理《城市管理的工作规划个人》内容给您带来帮助。同时,如您需更多总结范文可以访问“城市管理工作规划”专题。

"城市工作规划"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