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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3.06.07

《故乡》读后感汇集14篇。

面很很多的事情或者文学作品,我们都会油然而生一些体会。看过了解一样事物之后,每个人都有自己对其的看法。写心得体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写作训练,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你是否会写相关心得体会呢?以下由小编收集整理的《《故乡》读后感汇集14篇》,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故乡》读后感 篇1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阔别二十余年的故乡,一朝再回,本该近乡情怯的鲁迅,却“并不感到怎样的留恋”,是如何的一种情感?

在默读了几遍《故乡》这篇文章后,我渐渐体会到了这种情感。

我曾学过《少年闰土》这篇文章,里面机智伶俐、见多识广的闰土,是鲁迅的朋友。但如今20年已逝,闰土见到儿时的玩伴,称呼的却是“老爷,一个勤劳善良的少年,变成了一个麻木不仁的人。我又想到了老舍笔下的祥子——老实厚那个活泼善良的祥子,上帝却从未眷顾他,他也终究被社会的苦难所打败,成了一个社会上的行尸走肉。他与闰土的命运相似,社会的黑暗的摧残,使普通的农民受到压迫,思想上受到了束缚,连儿时的纯真友谊,都在用金钱和地位衡量。

文章还刻画了另一个生动的形象一杨二嫂,这个女子的言行都流露出一种小市民的斤斤计较、爱占便宜,可笑又可怜,故乡不是记忆里温情的故乡,在黑暗的现实中,变得陌生,变得腐朽。

所幸,文中的宏儿和水生,似乎让我们看到了未来的希望,而鲁迅也在最后提出:“希望本无所谓有,也无所无。”在现实生活里,可以发掘出希望,因此,鲁迅他仍要怀揣希望的火种,同漫漫长夜作斗争,秉烛为明,但以血荐轩辕。

《故乡》读后感 篇2

狗,是人忠实的伙伴。人与狗之间有一种感情,老丹和小安与比利之间不仅有爱,还有一种心灵的通感,这是他们能成功捕到猎物的原因。

书中的比利是一个出生在山里的孩子,他和大山相依为命。比利有个愿望,就是想要两只小猎犬,可是家里没那么多钱,于是比利就开始了长达两年的存钱——工作。在我的生活中我也有我梦想的小动物,可是我没有像比利那样的毅力。比利为了存这些钱,在小溪里捉小虾;用玉米饼当诱饵捉鱼;再把这些连同蔬菜、烤玉米一起卖给钓鱼人;他还在黑草莓丛中来回穿梭,把采摘回来的果实卖给爷爷……如果是我肯定老早放弃了,可是比利却一直坚持了两年!比利两年的时光就是这样度过的。

终于,比利存足了五十美元,带回了两只小猎狗。比利和他的伙伴老丹和小安结下了深厚的感情。老丹和小安每一次狩猎都互相帮助并且形影不离,它们是生死与共的伙伴。我多么羡慕比利的生活呀!虽然他不富裕,但是他有老丹和小安这两个伙伴和美丽大山相伴的童年。书中的老丹和小安对比利有一种爱,比利对它们也是爱。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缺少的就是信任和爱,如果有个这种爱,世界上就不会有战争、争吵和辱骂。

在一次捕猎比赛中,老丹为了让比利获得金杯奖进雪坑险些送命,老丹和小安还为了比利搬进了城里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这本书除了比利和猎犬,还有许多人物也十分可爱,而且对比利的帮助也很大:第一个是爸爸,每当比利灰心丧气,失去信心的时候是爸爸的话让比利有了信心和力量。第二个是妈妈,总在比利伤心难过的时候去安慰他,鼓励他。第三个是爷爷,他很幽默,也很聪明,当比利拿不定主意或不知怎么办的时候帮助他。

可是好景不长,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老丹和小安与恶狮激战,终于恶狮倒下了。老丹和小安都受了重伤,特别是老丹肚肠都流出来了。比利把老丹和小安抱回了家,可是老丹还是死了,深情的小安也不愿在独活于世。比利把它们安葬好后,发现坟头竟长出了红色的羊齿草,在这一片红叶下埋葬的是一个男孩的童年……。

我相信老丹和小安一直活在比利的心中,也会在我的心灵深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让我一遍又一遍的读,每次都感动落泪。

《故乡》读后感 篇3

鲁迅先生是中国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作为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重要参与者,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对中国的近现代文学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毛主席曾评价:“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弃医从文,以笔代伐,鲁迅先生为民族的未来战斗了一生。让我们跟随六年级七班师生的脚步,重温鲁迅先生忧国忧民的一生。

看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感到深深的失落。从西瓜地里的小英雄到贫困潦倒的中年人;从“豆腐西施”到“圆规”,从少年时的友谊到中年时的隔阂;从美丽温馨到荒凉无比,故乡的人和事,景和物都有巨大的变化,让我无比悲哀。

《故乡》中描写了“回忆中的故乡”和“现在的故乡”两方面形成鲜明对比,出现了两个充满悲剧色彩的人物——闰土、杨二嫂。他们在鲁迅的回忆和现实中突出了两个字:改变。通过一系列改变,表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不平等,压迫着人们做出改变,在苦涩严峻的现实社会面前,作者梦幻破灭的悲凉心情,对人与人之间,物与物之间不再隔阂,阶级化的期盼。

鲁迅回忆中的闰土是一个聪明能干、见多识广的、活泼可爱的乡村孩子形象,两人有了深厚的友谊。本来鲁迅与闰土之间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而在鲁迅看到“现在的闰土”(中年闰土)十分贫穷,外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生活的重担压的他抬不起头来,对鲁迅也恭敬起来。

鲁迅回忆中的杨二嫂是一个美丽、端庄、优雅的女人,整天坐着,被称为“豆腐西施”,可现在的杨二嫂却是一个爱贪便宜、尖酸刻薄的人,记忆中美好的泡沫总被现实的铁针一个一个扎破。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两个人物来突出一个词:改变。《故乡》揭露了当时社会的现状,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和阴暗。正如《故乡》中的最后一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故乡》读后感 篇4

题目:《故乡》600字。鲁迅先生的这篇《故乡》读后感作文,我觉得表达更多是一种悲凉、无奈的思想。

鲁迅先生先写道时期,与闰土一起守瓜田,捕麻雀的。思绪不知不觉就回到了。但当闰土来时,一句“老爷。。。。。”打断了他所有的,他和闰土之间,好像突兀出一道无法逾越的沟壑,好像突兀出一面无法捅破的窗户纸。童年,早已远去。鲁迅先生为这种封建制度,为这种“中国式”的奴才主义所愤恨,所悲哀。

可笑,明明只是层窗户纸,可它保持了几千年。明明只是一道沟壑,却从没有人想去填。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题目:“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题目:“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题目: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故乡》读后感 篇5

寒假里,我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讲的是一个住在奥沙克山区名叫比利的小男孩,一直梦想着拥有自己的两只浣熊小猎犬,但比利家很穷,这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愿望。可是执着的比利通过自己辛苦的劳动,虽然很累,有时还会受伤,可比利从未放弃,用了两年的时间,攒够了50美元,终于买回了两只小猎犬:公的叫老丹,母的叫小安。小安机智聪明,老丹勇敢善战,它们是捕捉浣熊的最佳组合。

比利和两只小猎犬一起度过了一段共同捕猎的美好时光,在共同的生活中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和感情。在比利的训练下,老丹和小安也成长为出色的捕猎高手,在与纯种的猎犬比赛捕猎中,骄傲的为小主人赢回了金奖杯和银奖杯。但是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了山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失去伙伴,不再进食,最后死在了老丹的坟墓上。

伤心的比利决定随父母搬离奥沙克山区,在搬家离去的那天,去老丹和小安坟上告别,惊喜地发现坟上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传说,只有天使才能播种下红色羊齿草的种子,只有神圣的地方才能长出红色羊齿草。

这是一部感人至深的故事,让我一次次情不自尽的落泪,心中有一股温暖的感觉。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要想实现任何的愿望,都得通过自己的努力。也让我懂得了勇敢、团结、友爱、善良的意义。动物和人一样是有感情的,动物是我们忠实的朋友!

《故乡》读后感 篇6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故乡变得美好,鲁迅先生就是借小说《故乡》表达了他对自己故乡的一份特殊情怀的。

《故乡》的内容大部分取材于真人真事。那么,《故乡》是如何成为一篇著名的小说的呢?它主要运用了对比映衬的手法。小说以“我”(迅哥儿)回故乡的经历和见闻,写了故乡的景色、事件和人的前后种种变化,从而揭示了深刻的社会主题。

在“我”的心里,故乡过去的景色十分美丽。那时候,天空是深蓝色的,圆月也是那么金黄,天空下面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人们的生活优裕富足。但是二十多年过去了,这样的景象已经不再出现了。跨入故乡的第一眼,首先给人留下印象的是深冬阴晦(huì)的天气,吹进船舱中呜呜响的冷风,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的萧索的荒村。这样的景象只能使人产生悲凉的感觉。

在准备搬家的过程中,迅哥儿再把他前后经历的事和人一一对比,心中就有了一种比悲凉更为沉重的心情。比如,过去他们的老屋,是多年聚族而居的,但现在已经卖给别姓了;而且现在这老屋的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正说明老屋已经朽败不堪了。

那时,他们的家景很好,大祭祀的年头,他们家的供品不少,祭器也很讲究,拜的人也很多,还要请一个忙月来帮忙。和迅哥儿相处的小朋友闰土,才十一二岁,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能手捏一柄钢叉刺猹(chá),能管祭器;能装弶(jiàng)捉小鸟雀;能讲故事;还有许多“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迅哥儿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但是,现在的闰土却跟过去完全不同了。他的身材变了,脸色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肿得通红;头上戴的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穿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sè)索着;那手也不是迅哥儿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更为严重的是“……他景况也很不如意……”。

还有“豆腐西施”杨二嫂,当年因为她,豆腐店的买卖非常好。而现在却成了一个市侩小气,爱占便宜,贪财,势利,捕风捉影,无事生非的人,所有这一切都给人一种世道凄凉的感觉。

本来我和闰土,当年可是无所不谈的好朋友,而现在,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那么所有这一切都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主人公对自己的故乡有没有一点希望呢?小说又是用什么叙述方法把这些不同的材料组织在一起的呢?只要认真读书,同学们也能从小说中找出答案。

《故乡》读后感 篇7

一天,妈妈下班回家时,给我带回了一本《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说很好看,可我一点也不感兴趣,妈妈见我无动于衷,便说:“这可是关于小狗的故事哦,你不看的话……”话还没说完,我就把书抢了过来,哈哈,妈妈一下就击中了我的“要害”,因为我超喜欢小狗呢!

傍晚,吃过晚饭,我便迫不及待地阅读了起来,一读就让我爱不释手了。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男孩和两只猎犬的感人故事:在奥沙克山区的一个人烟稀少的美丽山谷中,住着小男孩比利一家,比利家很穷,可他一心想要两只小浣熊猎犬。一次,比利在钓鱼人的宿营地找到一本杂志,()看见上面有一条消息“出售小型红骨浣熊猎犬,每只仅售25美元”,他决定自己赚钱买猎犬。从此,比利非常努力地干活:把蔬菜卖给钓鱼人;摘下浆果到老爷爷店里去卖;冬天出去打猎,卖猎物……这样日复一日过去了两年,他终于攒到了50美元,如愿买到了两只猎犬——老丹和小安。看到这,我打心眼里为比利高兴,他用毅力和勇气实现了自己的梦想,真是太棒了!

后来,比利花了一年时间训练老丹和小安,还参加捕浣熊比赛,得了冠军……可是好景不长,一天晚上,他们遭遇了山狮的攻击,眼看小主人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看到这儿我既伤心又气愤,我恨那头狮子,是它从比利身边带走老丹的。老丹死后没多久,深情的小安拒绝进食,最后死在了老丹的坟墓上。读到这里我的眼泪止不住地流了下来,为什么老丹和小安都死了?它们是那么的可爱、勇敢、忠诚!

故事的最后讲到在两只小狗的坟墓之间,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相传红色羊齿草是天使种下的。我想:老丹和小安应该就是来到人间的天使吧。

这是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它温暖了我的心灵,让我一次次落泪。我要把它推荐给我的同学们,让他们一起来感受这份温暖的力量。

《故乡》读后感 篇8

人们常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是人们眼中忠诚善良的体现!” 也许是因为我是只狗。 我总是喜欢关于狗的书。 无论是莱西,还是沈石溪的第七只猎犬,都对我很有吸引力。 但对我来说最难忘的是美国著名作家威尔逊·罗尔斯的“红雷摩斯之家“!

整个故事很精彩,很感人,我一遍又一遍地读了四五遍,但还是读不够。每次我读的时候,它似乎都深入到主人公的内心,我从不觉得无聊。它像磁铁一样吸住了我。

虽然故事很简单,但情节有起伏。小文的主角比利最大的愿望就是有一对心爱的猎犬。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他的愿望,生死结下的友谊与狗,所以我的感觉是,为了比利的片段得到两个猎狗和精力。只有一岁的孩子,没有任何放弃,坚持的毅力深深打动了我!由于一个偶然的河流的机会比利拿了一本杂志,里面有卖猎犬广告,所以比利决定攒钱给自己买的狗,不要依赖父母。比利每天早早起床挖野菜,摘黑莓的水果,用扑兽夹捕捉野兔的开始,我们将出售他们零碎河边钓鱼的人,赚了几毛钱一天,从$ 50目标,只是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它已经让比利坚持了下来。两年之久,他收集愿意给老聃和安迪的$ 50的最后一篇文章作为补偿。我被比利坚持震惊的信念!

想想我们自己,两年学习时间就是不知道问题做了一个多少学生半途而废的事情。另外我也折服于老丹和小安的对主人的忠诚与奋不顾身。回想小猎犬领回来的路上,比利遭遇山狮。为了环境保护发展自己孩子心爱的猎犬,比利舍身保护了一对猎犬。渐渐地比利和小猎犬之间有着一种深深的情感,三人开始慢慢就会变得生活形影不离。一次次进行危险的经历,使得企业他们的感情的人越来越多越深。小猎犬长大后,在一次社会狩猎中,比利又遇到了非常可怕的山狮。在这危在旦夕的时刻,两条小猎犬用自己的生命去挽救国家主人的生命,来回报作为主人,自己却以身殉职。特别是老丹为了能够保护以及主人,与山狮奋力搏斗中,耳朵被撕的一条重要一条,骨头纷纷通过露出。最后导致失血过多,失去人民生命。小安也不愿独活于世……

最后两个小猎犬失去了生命拯救他的主人的生命,主返回多年的救命之恩的数量。不久,两个小坟成长朱红色蕨类植物。天使只能播种传奇蕨草的种子,这是否给了天使比利的礼物......

合上这本书,让我收获颇多,让我学会了很多做人要忠诚,做事要坚持,面对社会生活要更加需要勇敢。只要学生自己有追求和实现梦想,通过不断努力发展必然会影响呈现一个灿烂的美景。对待朋友,家人要真诚。我心中默默许愿希望这些红色羊齿草永存,常伴我们可以左右!【wWW.BiJiaogao.Com 笔稿范文网】

《故乡》读后感 篇9

蜗牛背着重重的壳,一步步向上爬,蝴蝶破茧而出,一扇一扇飞向花丛,雏鹰经过无数次的试飞终于飞向蓝天,敢于追梦,敢于奋斗,都是生命最精彩的瞬间,《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同样讲述了一个叫比利的男孩追梦的故事,

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在奥沙克区一个叫比利的男孩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历时两年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拥有两只猎犬。从此他们形影不离,并肩作战,赢得了大赛的冠军,最后他的两只猎犬为了救比利,死在了山狮锋利的爪下,那两只猎狗的墓间,长出了一丛绚烂的红色羊齿草。

这是一个感人而励志的故事,小主人公为梦想坚持不懈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他为了实现买到两只猎犬的梦想,一个十一岁的孩子,用了整整两年时间不停劳作,双脚划出血淋淋的伤痕他不顾。当每次只能收入一、两美分时,他没有因为距离目标遥远而放弃。因为他有坚定的信念,他要得到两只猎后终最后终于攒够五十美元的时候,他捧着钱罐流着泪,把钱数了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正如文中爷爷说的:“”这是用诚实工作换来的钱。”此时我的泪水也夺眶而出,不禁为比利感到高兴。是的,我们要靠自己的双手,辛勤的劳动去创造生活。有梦想,去坚持,跌倒了爬起来,只有坚持下去,才会有实现梦想的可能。“我们命定的目标和道路,不是享乐,也不是受苦,而是行动,在每个明天要比今天前进一步。”亨利。沃兹沃斯的这句话正诠释了比利的精神。

读着比利的故事,我不禁想到了自己。记得打乒乓球的时候,打了一盆又盆球,浑身酸痛,手臂发麻。我一次又一次的对自己说太不容易了,我要放弃。读了这个故事后,我不禁问自己,我难道不应该为自己的梦想坚持吗?打乒乓球还能比比利的两年辛苦劳作更累吗?我和比利可是同龄人啊。是啊,我应该向比利一样。不轻言放弃。为了自己的乒乓球梦,我应该勤学苦练。草木不经霜雪,则生意不固。吾人不经忧患,则德惠不成。我不禁在心里对自己呐喊:加油,健丞,像比利一样逆风飞翔。

莎士比亚说:在生命的颠沛流离中,最容易看出一个人的气节。我们这一生,并不止于生于渺小与等待死亡,而应该向苔花学习,哪怕如米粒一样微小,在春风阳光照不到的地方,依然像美丽高贵的牡丹一样,大胆自豪地盛开。

当我合上这本书,我的眼睛控制不住地湿润了。比利、老安、小丹在树林中猎浣熊的情景在我脑海中像放电影一样一遍遍回放。当面对五十美元巨款。比利那句:不管怎样,我一定要想出办法。也一遍遍在我耳边回响。当我读完《红色羊齿草的故乡》那一株红色羊齿草永远刻在老的记忆之中。

《故乡》读后感 篇10

以前一直以“太深了”,“难懂”之类的借口不看鲁迅等文学大师的作品,从未想过要借以阅览一番。当我们今天学到《少年闰土》这一课的时候,陈老师把鲁迅的原小说《故乡》读了一遍。这使我们感触颇深。如果单单只是《少年闰土》的话,恐怕我们还只能理解到鲁迅和他的伙伴不及闰土见多识广这一方面,可是当听了《故乡》全文之后,鲁迅想要表达的意思,我们也能理解七八分了。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故乡》读后感 篇11

“橫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是许多中国人心中的鲁迅。然而,作为一个伟大的历史人物,鲁迅绝不是短短一句诗就能概括的了的。

小时候,我对这些“所谓大作家”是很不感兴趣的。记得最“害怕”的两位作家,一是朱自清,再就是鲁迅,写了那么多好长的课文还要背全篇,何况这些课文一点也不“好玩”,简直是受罪!一直到初中,鲁迅留给我的印象,便仅仅是那一篇删改过的《故乡》——《少年闰土》。

随后,《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藤野先生》、《阿长与》,接连给了我数次重新认识鲁迅的机会。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面渐渐扩大,我也渐渐明白了他为什么能拥有“民族魂”这般伟大的称呼。然而,人们口中那个“战士”鲁迅、“批判家”鲁迅却迟迟未出现,出现的更多的是讲师生情、亲情、友情的鲁迅。

直到《故乡》出现了。

这篇足有八十八段,篇幅相当于四五篇短课文的小说,将曾经我们对《少年闰土》的一种情怀提出来了。12段到30段没有什么变化,然而,文章在后半部却笔锋一转,“画风突变”,尖酸刻薄的杨二嫂出场,然后引出具有翻天覆地变化的闰土,这就不仅是一篇小说了,更像是在感慨!

首先,作者写了“变”。闰土和杨二嫂在以前是美好的人物,而在物是人非的现在,过往如一场醒来的美梦,或者说现在是一场噩梦。

接着,作者写了“变”的原因---这是文章的核心。长大的闰土有了阶层意识,与作者有了隔阂。这是一种毒害,是封建思想对现实主义者、对千万人民的毒害!这,不恰恰是作者反抗的么?不恰恰是作者批判的么?这才是鲁迅的文章——要唤醒麻木的人们。喊口号的文章是没有用的,像鲁迅这样的小说、散文,加上时代的背景,造就了一条独一无二的救国路,也成就了这样伟大的作家。

最后,作者留下了“希望”,孩子是最天真的,文章中“我”的孩子与闰土的孩子丝毫没有隔阂,没有阶层的隔膜,就像曾经的“我”与少年闰土一样,而作者最希望的是孩子长大之后不要重演他和闰土的悲剧。只有时代“变”,才能改变这一切。对啊。路就在前方。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现在,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小学课本里只有《少年闰土》了。对啊,孩子的一切都是美的。只有长大了,才会懂更多的事物的本质。我相信,即便鲁迅在世,他也会这样选择吧。这就是《故乡》,美好而黑暗的复杂社会,一群变化着的人们......

《故乡》读后感 篇12

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气里,每个人的故乡大多数都是这个样子的吧!

这本书的'作者是鲁迅,原名周樟寿,1898年改名为:周树人,浙江绍兴人。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革命家。早年在新式学堂读书,又被选派赴日本留学,后弃医从文,立志以文艺改变国民精神。1918年,以“鲁迅“为笔名在《新青年》杂志上发表了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反封建白话小说《狂人日记》,被誉为“中国现代文学之父”其作品对五四运动以后的中国文学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故乡》这本书中有很多个小故事,比如:《在酒楼上》:我仿佛看见了一个眼圈微红的一位叔叔,他不怎么吃菜,但是酒却不停的喝了一斤多了,后来他的神情和举动都活泼了起来,渐近于先前的吕纬甫了。

《故乡》这本书是精选了《呐喊》和《彷徨》两部小说集中的经典作品。鲁迅先生从反封建出发,尖锐的揭露了宗法制度和封建文化传统的弊害。他对冷酷的现实人生进行冷峻刻面,关注最底层普通人—沉默的国民的灵魂与命运,意欲“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精神关怀。鲁迅先生的小说语言简朴凝练,眼光冷峻,寓意深刻,其现实主义的深广性,对中国小说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

《故乡》读后感 篇13

许多人曾把绚丽多彩的朝阳描绘成徐徐向我们走来的花枝招展的少女,更多的人也曾用五彩缤纷的语言描绘出火红的夕阳西下之后,在这一派迷人的夜色之中,偶然捕捉到了星光的星光倩影……远处闪烁着的圣洁的光,已分不清哪里是灯哪里是星了,这里是灯的海洋,这里是星的海洋,仰望空间,那天幕上竞镶嵌着无数晶莹的珠宝,就像那骤然揭开的灰色的贝壳,柔软的里层竞孕育着一层迷人的饱满的珍珠,万头攒动。然而这里与之不同的是,天幕中闪烁的光是银白色的,这,不禁使我又想起朱自清的《荷塘月色》中洁白的荷花!但我觉得,这里,难道不比那“刚出浴的美人”般的荷花还要醉人吗?这竟使我的贪婪的私欲发作起来,伸开双臂去捕捉它来尽情的玩赏。然而,那又是怎样可笑的妄想啊!它们是圣洁的,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当我微微动了一下,由于痴神仰望而有些酸痛的脖颈的时候,与我眼光平行的远处,居然呈现出一片奇秘的海洋,海面上波光粼粼,但没有汹涌的波涛,没有吼叫的海风。然而这里并不是寂静的,听,那里有清脆的“嘀嘀嘀”的声音,噢,还有两颗闪亮的流星在后面紧紧追逐。啊,那故乡的夜晚!那迷人的星光与万家灯火!

《故乡》读后感 篇14

“人是把家园带在自己身边流浪的”,故乡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深深的“刻”在鲁迅的记忆中。记忆中的故乡—浙东江南水乡,山清水秀,人杰地灵,恍若仙境。例如《社戏》描绘了故乡飞一般的白篷航船,月色朦胧下起伏的连山,两岸碧绿的豆麦夹杂着河底水草散发出来的清香;

《故乡》描绘了的故乡美丽的海滨夜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地和月下捕碴的少年……这些远不够,真正让“我”感到快乐的'是在山野风光里的游乐。儿童对大自然有着成年人所不及的特殊敏感。百草园是“我”的天堂,这里有优美的风景,神奇的故事,无尽的乐趣,可以充分发挥孩子们活泼好动、天真好奇以及爱美的天性,增强孩子们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我”在草木虫鸟中玩得乐此不疲。注目于菜畦的“碧绿”、桑堪的“紫红”、蜂一与菜花的“金黄”,聆听到鸣蝉的“长吟”、蟋蟀的“弹琴”一与“油岭”的低唱。

大自然是如此地吸引儿童,即使身在三味书屋读书心却飞往百草园。封建教育关住了孩子们的躯体,却关不住他们天真活泼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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