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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模板

发布时间: 2023.06.08

借款合同模板(范文10篇)。

随着人们对自身法律框架的构建意识日益增强,签订合同可以更好地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对于写合同这一复杂的工作,我们是否也感到烦恼呢?如果您想了解有关“借款合同模板”的详细信息,可以参考下面的资料,我们为您提供参考!

借款合同模板(篇1)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 总则

乙方因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市场进行证券投资需要,在乙方遵守本协议约

定的前提下,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签订本借款协议并进行账户管理和风险控制;

为保证甲方的资金安全,乙方愿意以自有资金向甲方提供相应比例的保证金作为

借款履约保证,承诺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使用借款、接受甲方的账户管理和风险

控制、支付综合管理费及收取盈利、承担亏损。

现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以兹遵照履行。

第二条 借款金额、方式及用途

1.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借款保证金万

元汇入以下甲方指定银行账户,然后甲方将出借给乙方的资金人民币_______万元及乙方的借款保证金人民币共计__________万元(以下称“资金总额”)在当

日全部划入以下甲方指定股票账户(以下称“股票账户”)。甲方确保以下银行账

户和股票账户的合法性,并保证两个账户均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否则甲方将赔

偿给乙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甲方指定银行账户户名:;

开户行:;

帐号: 。

甲方指定股票账户户名: ;

证券公司 证券;股票账户号: 。

2.乙方借款保证金支付到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之日,甲方将股票账户交易密

码告知乙方之日,自乙方获知交易密码之日起,乙方有权使用甲方股票账户中的

资金总额依约买卖股票。

3.乙方可以使用股票账户内资金总额购买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 票,盈利归乙方所有,亏损由乙方承担,即乙方对上述账户进行股票买卖等操作产生的一切风险和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在本协议执行期间,乙方只需按本协议每月向甲方支付综合管理费。

4.若甲方延迟将出借资金、保证金转入股票账户或未及时将交易密码告知乙方,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若乙方的保证金延迟到账,则在保证金全额到账之前乙方不能利用甲方的出借资金做任何交易。

5.乙方购买的股票原则上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好。乙方购买股票要按照以下条件:

1) 不得购买S、ST、*ST、S*ST、SST、被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股票;

2) 单只股票不得超过账户总资产的 %;

3) 不得购买首日上市新股(或复牌首日股票)等当日不设涨跌停板限制的股票;

4) 创业板股票持仓总市值不得超过账户总资产的 %;

5) 单只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流通总市值的5%;

5)单只股票持仓总市值不得超过该股前5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额的30%。如 果该股票在购买后交易额下降的,按下降后的前五个交易日日均交易量的30%以内持有该股票。

如按照收盘价计算,乙方在某一交易日违反上述任一约定,则乙方须在下一个交易日上午9:30前自行调整至约定比例,否则甲方及委托单位有权以任何可以成交的价格完全卖出违反本条约定之类别股票;乙方认可甲方及委托单位的此项操作,并对因此带来的损失承担完全的责任。

7. 乙方应使用以下乙方名下银行账户将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 乙方开户名:;开户行: ;

帐号:

乙方使用上述银行账户支付保证金、综合管理费和违约金等应付款项为有效支付,甲方将乙方应提取的盈利、退还乙方保证金等结算款项转至上述乙方名下银行账户为有效支付。

第三条 借款期限、综合管理费及支付方式

1.借款综合管理费率:合计为借款金额的%,即每月支付综合管理费合计 元。

2.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

3. 综合管理费起算日:综合管理费应于股票账户开设完毕后,甲方资金划入股票账户当日开始计取综合管理费。

4. 综合管理费起算日支付方式:

第一个月的综合管理费于乙方开始使用甲方出借资金的前一日支付,第二个月的综合管理费于乙方使用甲方出借资金满一个月之日支付,以此类推(遇节假日应提前支付),乙方应将当月综合管理费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5.如乙方延期支付综合管理费的,需按拖欠综合管理费的

0.3%/日支付滞纳金;如果延期三天仍未支付的,甲方及委托单位有权不经乙方同意直接将股票账户内的股票平仓,甲方有权直接从股票账户转出相当于综合管理费以及相应滞纳金金额的资金至银行账户。如果甲方及委托单位在卖出股票收取综合管理费、滞纳金后,股票账户内的总资产达到警戒线或平仓线的,按本协议警戒线、平仓线条款执行。

6.在借款期内,无论任何原因,乙方未使用股票账户进行交易或造成股票账户不能进行交易的,乙方都应向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综合管理费。

第四条 保证金担保范围

1.乙方保证金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项下借款金额的本息、滞纳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公证费等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

2.乙方授权甲方及委托单位,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义务,甲方及委托单位无论是否事先通知乙方,均可直接从乙方保证金中划扣乙方应付欠款。本授权委托在本协议法定诉讼时效内不可撤销。

第五条 提取盈利、还款和结算

1.本协议执行期间,当股票账户的总资产(本协议中资产包括现金和证券)

高于__________万元时,视作股票账户的盈利,盈利部分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将盈利部分转账至乙方名下指定银行账户,每次需按 1 万元的整数倍提取,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当天内完成转账,如因银行或证券公司的原因而未能在当日完成转账的除外。

2. 借款期到期前一个交易日,乙方应将股票账户内总资产全部变现为货币资金,借款期满当日,甲乙双方办理股票账户内资产的清算手续,甲方须在借款期满三日内(节假日前一天平仓的,相应延后)先将除甲方本金和应得综合管理费之外的款项划转到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后,再转出甲方出借的资金(双方约定续借的除外);如乙方所购股票中出现有停牌股票不能卖出,则乙方需按停牌股票市值追加30%保证金,至复牌后三日内,乙方应将股票全部售出,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全部卖出,进行清算。

3.借款期满或本协议终止,甲方如未能全部收回其借款本金及综合管理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除归还甲方全部借款和支付综合管理费外,还应从借款期满之日起按借款本金和保证金之和的0.1%/日支付利息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4.甲乙双方款项往来,以甲乙双方指定银行对账单为准,双方不再出具收据。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出借资金、收回借款、收取综合管理费,及时将股票账户的交易密码告知乙方,并保密相关交易信息,不得透露股票账户的'交易详情,不参与股票账户的盈利分配。

2. 甲方有权保管股票账户的证件,监督股票账户的运作。

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方在本协议执行期内不得提取、划转账户内的资金,不得修改交易密码,不得转托管,不得进行任何买卖股票的操作,不得撤销指定交易,不得注销、挂失或停止使用股票账户,也不得调出或处置银行账户和股票账户内资产;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因停电、断网、交易软件等原因造成股票帐户损失的,与甲方及委托单位无关。

4.借款期满,乙方应将甲方借款本金归还给甲方并不再使用甲方股票账户进行股票交易,否则甲方有权销户或修改交易密码,调出或处置股票账户内资产。

5. 甲方保证出借资金系自有资金,来源正当合法,不存在负债或者或有负债(指应披露而未披露结果给该笔资金的依约使用带来争议或者纠纷的负债),

甲方具有对银行账户和股票账户使用和处理的排他性权利,并承诺在本协议执行期间不以银行账户和股票账户内资产(包括现金和证券)设置抵押、担保、租赁、托管等。

6.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甲方账户(包括银行账户和期货账户)被依法采取查 封、冻结、划拨等强制措施,甲方应自账户被依法处置之日起按借款本金和保证金之和的0.1%/日支付违约金给乙方,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借款期满账户仍未解除强制措施的,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将乙方保证金和乙方已付综合管理费、乙方应提取盈利退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并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 乙方可以通过甲方股票账户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买卖操作,有权收取使 用股票账户内资金总额投资所得的收益,承担全部损失;无论股票账户盈亏如何,乙方须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综合管理费。

2. 乙方无权更改股票账户的交易密码,乙方擅自更改交易密码的视作严重 违约。

3.乙方不得进行坐庄、对敲、接盘、大宗交易、内幕信息等违反股票交易法律法规及证券公司规定的交易,如有任一次上述交易行为,应支付给甲方借款额10%的违约金,并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4.如因乙方违规操作、债务等原因,导致甲方账户(包括银行账户和股票账户)被依法采取查封、冻结、划拨等强制措施,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从账户被依法处置之日起按本金及利息之和按照0.1%的日利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借款期满,账户仍未解除强制措施的,本协议自动终止,乙方应另行全额归还甲方出借资金、支付综合管理费,并按约支付违约金。

5.乙方在本协议执行期间不能要求退还保证金;在上述情况下本协议自动终止时也不能退还保证金,直到甲方账户解除强制措施时方能退还。

6. 股票交易费用由乙方承担:

借款合同模板(篇2)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遵照有关法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借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小写)。实际借款额以借据为准。

第二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章 提款和还款

第四条 分次提款。即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元;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元。

第五条 借款人确需推迟提款日期的,应在提款日前天征得贷款人同意,并支付贷款人因此所受的利息损失(推迟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贷款人所受利息损失)。借款的实际提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产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借款放出。

第七条 分次还款,即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归还本金_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归还本金_________元;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归还本金_________元。

第八条 借款人用下列资金,但不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主动归还全部借款本息。不主动归还的,借款人同意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收。

第三章 借款利率和计息

第十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一年一定,第一年的利率确定为年息_________%,期满后由贷款方根据国家当时规定档次利率重新确定下一年的借款利率。

第十一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自贷款方放款之日起计息,按日计息,按季结息,借款到期还清本息。

第十二条 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仍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

第十三条 借款人在贷款人结息日前应在其账户内备足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收。

第四章 担保

第十四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由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_________方式担保,并另行签订合同编号_________的担保合同。

第十五条 如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有关事项发生,贷款人认为足以影响担保人的担保能力的,借款人应重新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

第五章 双方承诺

第十六条 借款人承诺

(1)项目自筹资金及其他筹措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2)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3)不得利用借款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4)在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清偿前,借款人有任何一种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包括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联营、与外商合资或其他形式)时,应最迟于改变经营方式前三十天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清偿。

(5)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时,保证立即归还贷款本息。

(6)当客观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况时(包括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财务状况恶化等),应当在事件发生后天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偿还。

(7)按时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开户行、账号、存款余额等),并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和检查与借款有关的生产、经营、财产等情况。

第十七条 贷款人承诺

(1)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遵照有关法律

借款合同模板(篇3)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 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 款 期 限:借款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

借款方应按协议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协议规定____%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六、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

七、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甲方(出款人): (签字、盖章):

乙方(借款人): (签字、盖章):

借 据

今借到 人民币 元(本金),借款期限自 起到 日止。

借款人: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模板(篇4)

合同编号:【___】

出借人:【___】

借款人:【___】

借款人就向出借人借款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借款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

第一条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人民币(大写)【___】万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

日止。借款实际发放日与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

第三条借款用途:【______】,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为【___】%。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___】方式归还:

5.1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随本清。每月利息【___】元。如涉及到按日计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为每月的【___】日,还本日为借款到期日。

5.2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借款本息。每月还款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____________。还款日为每月【___】日。

第六条借款人应当将借款本金和利息等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___】

账___号:【___】

开户行:【___】

四、借款的发放

第七条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发放条件并办妥相应借款及担保手续后,出借人在___个工作日内放款。双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将借款通过转账方式汇入借款人以下账户,转账一旦成功,即视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户___名:【___】

账___号:【___】

开户行:___【___】

五、借款人债务范围及清偿顺序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第九条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应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原则上按照先清偿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再清偿违约金、赔偿金,之后清偿利息,最后清偿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

六、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第十条借款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二条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出借人所做的陈述、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如果借款人进行虚假陈述或提供虚假资料,构成诈骗罪,出借人有权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借款人应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出借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第十五条对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出借人有权在不通知违约借款人的情况下,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措施:

(1)将借款人的违约情况提供给其他银行等金融机构和相关单位;

(2)向媒体、居委会、村委会、用人单位等通报其不履行义务信息;

(3)将违约借款人信息导入和提供给各类社会信用征信机构。

八、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第十七条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十八条借款人在出现和可能出现影响其还款能力的行为或事件时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第十九条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如有)发生不利于出借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时提供出借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九、提前还款

第二十条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请,经出借人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双方权利与义务。未经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还款。

十、担保方式

第二十一条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偿,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事宜以相应的担保合同为准。

十一、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借款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承诺与保证的均构成违约,出借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本金%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借款人自逾期之日按照逾期时所欠本金金额的【】%/日按日计收逾期违约金,直至清偿完毕之日。

第二十四条借款人未按时足额还款的,应当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五条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十三、通知与送达

第二十六条双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信息

出借人

借款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地址

电子邮箱

第二十七条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相互发送的函件或通知应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六条所预留的联系方式和地址进行送达:

27.1如为信函,以邮戳所示日期为送达之日;

27.2如为传真,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27.3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27.4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

27.5如用电子邮件送达,电子邮件发出之日为送达之日。

第二十八条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十四、合同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项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执两份、借款人执一份。

(以下为签章处,无正文)

出借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市___区

借款合同模板(篇5)

咀方(借款人):见本合同“立约人信息”条款的约定

乙方(贷款人):见本合同“立约人信息”条款的约定

咀方向乙方申请额度借款,乙方同意提供额度借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额度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借款额度见本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

本合同所称借款额度(也简称“额度”),系指乙方根据对甲方的信用评价及甲方提供的担保而确定的,甲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支用的借款本金的限额。对于可循环使用的借款额度,在借款额度有效期间内,只要甲方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余额不超过借款额度,甲方可以连续申请借款,不论借款的次数和每次的金额,但在任何时点甲方所申请的借款本金金额与甲方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余额之和不得超过借款额度。对于不可循环使用的借款额度,在借款额度有效期间内,甲方可以多次申请借款,但甲方可支用的借款本金金额与甲方累计已经支用的借款本金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借款额度。

本合同所称的额度借款,系指借款人按本合同约定使用借款额度所发生的借款。

第二条 借款额度有效期间

钧本合同第二十条的约定。

第三条 借款额度的使用与可用额度

一、在额度有效期间和借款额度内,甲方可以根据需要申请借款,双方办理相应的手续。

对于不可以循环使用的借款额度,如分次支用的,借款额度须在借款合同生效后一年内支用完毕;超过一年未支用的,其额度自动失效。

二、可用额度是指甲方在每次支用时,根据本合同项下已经发生的支用情况计算得出的,本次可以支用的最高金额。

在额度从未使用之时,可用额度=借款额度。

如额度已经被使用,可用额度的确定须区分额度是否可以循环:对于可循环使用的额度,可用额度=借款额度-当前合同项下所有贷款的本金余额;对于不可循环使用的额度,可用额度=借款额度-合同项下所有的贷款本金累计发放额。

第四条 单笔借款的支用

申请支用借款额度时,甲方应提交《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额度借款支用单》,经乙方审核同意并经甲方确认后,乙方按约定发放贷款。借款金额、用途、期限、利率、还款方法等按本合同约定及《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额度借款支用单》中约定内容确定。

乙方放款时,将所发放的贷款直接划入双方在《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额度借款支用单》中约定的账户。 对于单笔的贷款,以乙方首次将款项划入甲方指定存款账户之日为起息日。借款期限自起息日起算,贷款的到期日根据借款期限长度相应推算,但任何情况下不得超过借款额度有效期间的截止日。

第五条 额度项下借款发放的前提条件

对于甲方的支款申请,除乙方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满足下列前提条件,乙方才有义务发放借款:

1.甲方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及其他法定手续;

2.本合同设有担保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已生效且持续有效;

3.甲方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

4.法律、法规、规章或有权部门不禁止且不限制乙方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借款;

5.双方约定的其他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

第六条 贷款利率、罚息利率和计息、结息

一、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单笔贷款利率可采用固定利率、浮动利率或其他利率方式,以《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额度借款支用单》中约定为准。

二、罚息利率

(一)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单笔借款,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以该笔贷款所对应的《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额度借款支用单》约定为准。

(二)若本合同项下单笔借款发生逾期,逾期罚息利率以该笔贷款所对应的《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额度借款支用单》约定为准。

本合同及其附件中所称基准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如果中国人民银行

不再公布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基准利率是指银行同业公认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如无银行同业公认的贷款利率,则基准利率是指乙方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合同项下单笔借款首次发放时,基准利率按借款起息日的基准利率确定;本合同项下单笔贷款利率或罚息利率依合同约定调整时,基准利率按利率调整日当日的基准利率确定。本合同项下单笔贷款的利率调整日为起息日在每年的对月对日,当月无起息日对日的,则以当月的最后一日为利率调整日。

在确定“同档次贷款利率”时,对于单笔贷款,应按照该笔贷款的期限长短确定所对应的贷款利率期限档次。

如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后的新利率政策,对于贷款利率商业银行在一定幅度内可自行决定适用标准的,乙方有权在该规定幅度内选择某一利率标准适用于本合同项下的单笔贷款,甲方同意遵守该标准,按该标准履行义务。

三、计息和结息

(一)贷款利息自单笔贷款发放到甲方账户之日起计算,按日计息。在计息时,每月的计息天数均按30天计算,日利率、年利率、月利率三者之间的关系为: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30,但甲乙双方另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对于本合同项下单笔借款,乙方将依照约定的还款法及当期应执行的利率在每期约定还款日的前一日结计甲方当期应还本金、利息及罚息(如有)。甲方应当在每期还款时限前足额偿还当期应还本息。借款到期后如仍有未偿清的本金、利息或罚息的,乙方将按照与借款到期前相同的结息频率,在每个约定还款日的前一日结计甲方当期应还本金、利息及罚息,直至全部应还本金、利息及罚息清偿完毕。但对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借款,借款到期后如仍有未偿清的本金、利息或罚息的,乙方将按照每月一次的结息频率,于约定还款日的前一日在每月的对日结计甲方当期应还本金、利息及罚息。

(二)本合同项下单笔贷款的约定还款日,依该笔贷款所对应的《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额度借款支用单》确定。

第七条 还款

一、还款原则

本合同项下甲方的还款首先用于偿还本合同约定应由甲方承担而由乙方垫付的各项费用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剩余款项按照下列原则偿还:

(一)对于本金逾期超过九十天仍未收回的贷款,或者利息逾期超过九十天仍未收回的贷款,或者法律、法规或规章另有规定的贷款,按照先还本后还息的原则偿还;

(二)对于除上述(一)以外情形的贷款,按照先还息后还本、息随本清的原则偿还。

二、还款方法

本合同项下的单笔贷款可以使用以下还款方法中的一种,具体依所对应的《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额度借款支用单》确定:

1.等额本金还款法。

2.等额本息还款法。

3.一次还本付息还款法。即指甲方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偿还所有贷款利息和本金的还款方法。

4.其他乙方同意的还款法。

三、还款方式

(一)委托扣款方式:甲方授权乙方直接从甲方在乙方系统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扣收应还款项。如该委托扣款账户为甲方之外的第三人名下账户,则该第三人应签发授权书,授权乙方从该账户中扣收甲方应还款项。

委托扣款方式下,甲方最迟应在每期约定还款日的前一日柜面营业终了前将当期应还款项足额存入指定委托扣款账户内。

咀方未能在约定还款日的前一日柜面营业终了前将应还款项足额存入指定委托扣款账户造成借款拖欠的,乙方有权自约定还款日开始计收逾期罚息和复利,并有权在该期约定还款日及此后的任意时间直接从甲方在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划应还款项,但该扣划并不构成乙方的义务。

储蓄存折、借记卡扣款结果通过甲方到乙方指定的营业柜台补登存折方式或打印对账单方式反映,每期不再另行寄发对账凭证。

(二)柜台还款方式:甲方直接到乙方指定的营业柜台以现金、支票、银行卡等办理还款。该还款方式下,对每期应还款项,甲方须最迟于约定还款日的前一日到乙方办理还款手续。

咀方未能在约定还款日前一日足额偿还应还款项的,乙方有权自约定还款日开始计收逾期罚息和复利。 若甲方在约定还款日前一日之前,到乙方指定营业柜台足额偿还当期应还款项,乙方将按照“按日计息”原则将甲方因提前偿还当期款项而多还的利息结转至下期(但乙方对该部分多还的利息不计付存款利息),用于抵扣甲方下期应还款项中相同数额的利息。

四、提前还本

本合同项下的单笔贷款,甲方可以申请提前还本。甲方提前还本,需事先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后,方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金。甲方提前还本的,须到乙方指定的营业柜台办理还本手续。

咀方提前还本时,应首先偿清拖欠本息(如有)。甲方提前部分还本的,还须先结清当期应还本息。 甲方申请部分或全部提前偿还贷款本金的,乙方按照提前还本时本合同执行的贷款利率、提前还本的金额以及当期的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此前已计收的借款利息不再调整。

咀方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的,乙方有权收取提前还本补偿金。甲方申请提前还本时,可同时申请缩短借款期限。申请经乙方书面同意后方生效,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因此支付一定数额的缩短借款期限补偿金。具体按照所对应的《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额度借款支用单》约定执行。

第八条 借款期限、还款方法的变更

(一)对于本合同项下单笔借款,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甲方可以向乙方申请缩短借款期限,但应事先提出申请,经乙方批准后,双方签订借款期限变更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胯款期限变更后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变更之日起,贷款利息、罚息利率根据新档次的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规则确定(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已计收的利息不再调整。

(二)对于本合同项下单笔借款,甲方在借款期限内可以申请变更还款方法,但应事先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批准后,双方签订还款方法变更的相关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咀方申请变更借款期限或还款方法的,乙方可以因此要求甲方缴纳一定的费用。

第九条 甲乙双方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借款;

(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家庭资产、财务资料、生产经营方面的个人资料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及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有关个人身份、还款能力及个人信用的资料。甲方应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四)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归还借款本息、缴纳合同约定的各类费用;

(五)甲方应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

(六)甲方如要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七)甲方应接受乙方及其授权代理人通过合理方式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八)采用委托扣款方式还款的,甲方应按以下要求确保乙方有效扣款:

1.提供真实合法的委托扣款账户资料;

2.按约定将每期还款额足额存入委托扣款账户中;

3.甲方如变更委托扣款账户的,应在约定还款日之前十五个工作日到乙方指定的柜面办理变更手续;

4.如委托扣款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余额不足等情况而造成乙方无法全额扣收本息的,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合法有效还款账户,或及时补足账户余额并向乙方申请扣款,或及时到乙方指定的营业柜台还款。

(九)甲方应在知悉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抵押财产被列入拆迁范围、强制征用、强制报废等可能造成抵押财产灭失情形的;

2.抵押人、出质人与第三人就抵押财产、质押财产(质押权利)发生任何纠纷的;

3.对甲方履行还款义务产生或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行政措施等的;

4.在借款全部清偿前,甲方个人及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可能对其债务清偿能力造成不利影响的;

5.甲方作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发生合并、分立、股权变动、增减资本、合资、联营等情形的;

6.发生其他对甲方履行还款义务产生或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十)甲方不得将借款用于股票等有价证券投资、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期货买卖,不得用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消费与投资。

(十一)如本合同有两个以上(含两个)借款人,则各借款人应就本合同项下全部合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即乙方有权要求任何一个借款人履行全部合同义务。

二、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但因甲方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二)应对甲方提供的有关个人资料予以保密,但中国建设银行业务需要使用、个人征信使用或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有权了解、核实有关甲方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还款能力、个人信用和家庭财务状况;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借款申请和借款额度使用有关的资料;

(四)有权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以及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

(五)甲方的资信情况发生变化,可能或已经对其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时,乙方有权调低、暂停直至取消甲方借款额度;

(六)有权要求甲方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和费用,有权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各项权利,要求甲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各项义务;

(七)有权将甲方的个人信用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个人信用数据库,并有权向上述个人信用数据库或有关单位、部门及个人查询甲方的信用状况,查询获

得的信用报告限用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用途范围内;

(八)甲方未按期足额偿还其在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款项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开立的任一账户中划收人民币或其他币种的相应款项,且无须提前通知甲方。如扣划款项为外币,乙方有权按扣收时中国建设银行公布外汇牌价的银行买入价折算成人民币清偿甲方应付款项。如甲方对乙方还负有本合同项下债务以外的其他到期债务的,乙方有权决定将前述扣收款项首先用于清偿其他任一笔到期债务。

第十条 违约及违约处理

一、违约情形

(一)甲方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均构成违约:

1.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或其他应付款项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3.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无效的或不完整的信息、文件或资料的;

4.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其收入或信用情况进行检查的;

5.甲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不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6.甲方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不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7.甲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不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8.甲方或其财产合法继承人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乙方认为可能或已经对其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的;

9.甲方低价转让、无偿转让或隐藏财产、减免第三方债务、怠于行使债权或其他权利,乙方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

10.甲方未履行对中国建设银行负有的其它到期债务,或乙方发现甲方有其他拖欠债务的行为的;

11.甲方的个人及资信情况或还贷能力出现其他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国籍变更、住所地变更、婚姻情况变动、家庭财务状况恶化、收入降低、失业、重大疾病、拖欠其他债务等),乙方认为可能或已经对其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且甲方未追加乙方认可的担保的;

12.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对其偿还债务能力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或甲方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13.甲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的,构成甲方违约:

1.违反保证合同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的;

2.作为保证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承包、托管(接管)、租赁、股份制改造、减少注册资本金、投资、联营、合并、兼并 、收购重组、分立、合资、(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被)申请破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或重大资产转让、低价或无偿转让财产、减免第三方债务、怠于行使债权或其他权利、停产、歇业、被有权机关施以高额罚款、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法正常履行职责、涉及重大法律纠纷、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影响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能力的;

3.保证人拒绝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

4.保证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5.保证人丧失或可能丧失保证能力的其他情形。

(三)抵押或质押期间内,抵押或质押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的,构成甲方违约:

1.因第三人行为、国家征收、没收、征用、无偿收回、拆迁、市场行情变化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抵押财产或质押财产(质押权利)毁损、灭失、价值减少;

2.抵押财产或质押财产(质押权利)被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留置、拍卖、行政机关监管,或者权属发生争议;

3.抵押人或出质人违反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的;

4.可能危及乙方抵押权或质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四)担保不成立、未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担保人违约或者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其担保责任,或担保人出现部分或全部丧失担保能力、担保物价值减少等乙方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其他情形或者拒绝履行担保义务,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的,视为甲方违约。

二、违约救济措施

出现上述任一违约情形,乙方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1.停止发放本合同及《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额度借款支用单》项下的借款;

2.调低、暂停直至取消甲方借款额度;

3.宣布各笔或单笔贷款立即到期,要求甲方立即清偿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对甲方挪用的部分,自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之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按合同约定规则计算出的罚息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方式计收罚息和复利。对于甲方未按时还清的任意一期借款本金和利息(包括被乙方宣布全部或部分到期的借款本金和利息),自逾期之日起至拖欠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按合同约定规则计算出的逾期罚息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方式计收罚息和复利。对于既逾期又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择较重者计收罚息和复利,不予并处。

5.从甲方在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开立的任一账户上划收任何币种款项用以抵偿甲方应付款项;

6.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7.要求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8.行使担保权利;

9.本合同项下执行浮动利率的借款,如甲方存在不按时足额还款情形的,乙方有权对甲方尚未归还的全部借款上浮贷款利率、罚息利率,具体按乙方确定并通知甲方的标准执行;

10.委托第三方或通过任何公众媒体发布公告等方式进行催收或追偿;

11.以法律手段催收或追偿借款本息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12.解除合同;

13.有权采取的其他救济措施。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权利义务的转让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单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咀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经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二条 杂项约定

一、 费用的承担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项下与借款有关的登记、评估、保管、鉴定、公证、律师服务、保险等费用(如有)以及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乙方可以向甲方收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二、公告催收

对甲方从事违法违规行为,拖欠借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乙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有权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告催收。

三、乙方记录的证据效力

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乙方有关本金、利息、费用和还款记录等内容的内部账务记载,乙方制作或保留的甲方办理提款、还款、付利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及乙方催收贷款的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甲乙双方之间债权关系的确定证据。甲方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乙方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四、权利保留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不影响和排除其根据法律、法规和其它合同所享有的任何权利。任何对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能视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或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限制、阻止和妨碍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它权利的行使,也不因此导致乙方对甲方承担义务和责任。

五、双方间其他约定见本合同第二十二条。

第十三条 合同的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见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的约定。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传递给其他方的通知,须按本合同所列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进行。 甲方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于发生变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变动方承担。乙方发生需通知甲方的事项时,也可采用在乙方网点张贴公告、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方式通知。

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项下业务办理过程中使用的个人额度借款支用单、贷款支付凭证、提前还本申请书等文件或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 甲方陈述与保证

一、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二、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三、甲方有权签署本合同。

咀方:乙方:日期:

借款合同模板(篇6)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地址:

一、甲方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此合同。

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周转。

二、借款金额和还款时间、

向借款人民币千零零零元 整(大写)。于 20_ 年 1 月 20 日,前还清甲方。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年,自月 日止。

四、还款方式

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率。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

五、借款利息方式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分别按照5次还款方式进行还款。其方法是:

1、分别按照四个阶段,第一季度还款6000、第二季度还款6000、第三季度还款6000、第四季度还款6000。

2、第五次还款为其余所有金额100000元整(大写)。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1、借款方自愿用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借款方必须按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本利息。

4、需要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强制执行条款与还款时间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已经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经慎重考虑,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并赋予本协议的强制执行效力。

2、此笔借款的到期时间为_______年___月___日,从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如果乙方到期不还款,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项。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模板(篇7)

建设项目:_________

贷款方(甲方):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规定,乙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甲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根据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建设工程。预计分季用款:一季度_________元;二季度_________元;三季度_________元;四季度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购置设备_________台(套)_________元;土建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

第三条 贷款利息,按年息_________%计收;乙方不能按上述约定归还的,从次年开始未归还的贷款作为逾期还款加息_________;挪用的贷款,从挪用期间加收罚息_________。贷款利息按实际支用数计息并计算复利。如因国家政策性的利率变动,本合同贷款利率根据政策相应调整。

第四条 甲方提供的贷款,乙方保证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全部还清。上述还款期限,如果因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基本折旧率、应纳税率和产品价格等有较大调整,需要延长或缩短时,双方通过协商计算,调整还款年限,并签订补充文本。

第五条 贷款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双方同意按规定在建设项目投产后用下列资金清偿:

1.基本建设收入;

2.新增固定资产的基本折旧基金;

3.固定资产税;

4.利润。

乙方还款超过合同期限,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规定办理。

第六条 乙方对偿还贷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抵押(或保证)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七条 贷款到期,乙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人代为偿还,担保人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三个月后仍未归还,甲方可直接从乙方或担保人的各项投资或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可变卖抵押财产归还贷款。

第八条 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内,根据批准的年度计划和建设进度编制年、季度用款计划,送甲方审查,甲方凭此供应资金。甲方保证在核定的年度贷款计划内,按基本建设贷款的有关规定及时供应资金。因甲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乙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九条 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乙方应提供有关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乙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乙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十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借款合同模板(篇8)

合同编号:贷款申请书编号:

一、借贷双方:

1.借款方:工商执照:企业性质:地址:电话:外汇开户银行:账户:外汇:

2.贷款方:外汇账号:

二、借款金额(按当天牌价买入价计算)______人民币(大写)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止

五、质押的外汇:_______币别________金额(大写):

六、质押外汇的来源:

七、借款偿还: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时,质押外汇的使用权归贷款方所有。借款方不能提前赎回外汇。质押期满,借款方应全额归还借入的人民币,赎回原数额质押的外汇,不受汇率变动的影响。如借款方到期无力赎回,贷款方有权以任何方式处置质押的外汇,以抵偿借方所欠的贷款,借款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八、凡以境外借入外汇作质押的,仍由借款方对原债务关系的债权人履行偿还外汇本息的义务。

九、质押人民币贷款与用作质押的外汇,相互不计利息。

十、贷款监督:贷款方有权了解、监督、检查借款方的贷款使用情况,借款方应积极配合,给予方便,如借款方违反合同规定,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或予以罚息处理。十

一、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至全部清偿贷款之日止。以上条款经双方盖章签字以后,借贷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规定。借款方(公章):贷款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X):法定代表人(签X):篇二:放款合同放款合同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元。

二、借款用途为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日,从________年月起至________年月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价值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贷款方保管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4、乙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甲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的违约责任。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表5境外放款外汇登记业务申请表填表说明:

1、申请人办理境内机构境外放款额度登记、境内机构境外放款额度变更与注销登记业务的,应按规定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并提交本申请表。

4、“境外放款额度变更登记”指境内主体已登记的境外放款的额度、期限、利率、境外借款人所在国家地区、境外借款人类型等发生变动的,需到外汇局办理额度变更登记;

5、“境外放款注销登记”指已登记境外放款业务中止,需到外汇局办理注销登记;

6、“正常注销”指境外放款期限到期,且本息已全部偿清的情况下注销;

7、“非正常注销”指境外放款由于债务豁免、债权转股权等原因,在本息未完全归还的情况下注销;

8、“境内放款人名称”指境内放款主体,根据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填写;

9、“境内放款人代码”,根据境内主体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或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填写;

10、“境内放款人所属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4754-20)填写;1

1、“境外借款人名称”指境外借款的主体名称;1

2、“境外借款人类型”指境外借款主体是否属于境外投资企业、特殊目的公司等特殊类型主体;1

3、“是否委托贷款”指该笔放款是否通过银行委托贷款的方式发放;1

4、“所在国家地区”指境外借款人的注册国家地区;1

5、“境外放款总额度”指双方签署的放款合同总额;1

6、“境外放款年利率”指双方签署的放款合同中约定的年借款利率;1

7、“境外放款期限”指双方签署的放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有效期;1

8、“境外放款到期日”指双方签署的放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到期日;1

9、“未回收境外放款本息金额”,指办理非正常注销时,尚未收回的.境外放款本息金额;20、“债务注销金额”指境内放款人豁免借款人的债务金额;2

1、“债权转股权金额”指境内放款人将境外债权转做境外股权的金额;2

2、“其他用途金额”指除上述两种方式外,其他的债务处置情况。2

3、关联公司定义:同一控制人控制的,相互之间无持股关系的公司。篇三:外汇质押人民币借款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贷款申请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贷双方

1.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工商执照: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外汇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账户:__________________外汇:____________________

2.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外汇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额(按当天牌价买入价计算)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止

五、质押的外汇:币别:____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质押外汇的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借款偿还: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时,质押外汇的使用权归贷款方所有。借款方不能提前赎回外汇。质押期满,借款方应全额归还借入的人民币,赎回原数额质押的外汇,不受汇率变动的影响。如借款方到期无力赎回,贷款方有权以任何方式处置质押的外汇,以抵偿借方所欠的贷款,借款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八、凡以境外借入外汇作质押的,仍由借款方对原债务关系的债权人履行偿还外汇本息的义务。

九、质押人民币贷款与用作质押的外汇,相互不计利息。

十、贷款监督:贷款方有权了解、监督、检查借款方的贷款使用情况,借款方应积极配合,给予方便,如借款方违反合同规定,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或予以罚息处理。十

一、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至全部清偿贷款之日止。以上条款经双方盖章签字以后,借贷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规定。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X):________________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X

借款合同模板(篇9)

[参考合同]联营股本借款合同

贷 款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借 款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借款人为发展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增加外汇收入,组建联营(合作)企业,向贷款人申请联营股本贷款。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贷款金额:本合同项下贷款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 万元。

第二条 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

第三条 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贷款限用于借款人与____ 组建(合作)____厂的投资股本。

第四条 贷款利率及利息计收:

1.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一个月以30天计算)。

2.贷款使用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总行调整贷款利率,本合同规定利率将作相应调整。

3.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按季计收,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为结息日。

4.贷款利息由贷款人在结息日主动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专用基金存款户中或其他帐户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结息日前三个工作日前将利息汇入贷款人指定的帐户。

第五条 贷款支用:

1.本合同所列贷款,借款人应按照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支用,如有改变,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提出改变支用时间的申请并取得贷款人同意,其超过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未支用贷款金额的一部分或全部,应视为自动取消,未支用金额不得再继续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贷款时,应在实际支用日三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有关贷款凭证,贷款人凭以发放贷款。

第六条 贷款的偿还:

1.本合同项下贷款应按申请书所列还款计划偿还。由于客观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偿还。

2.借款人以贷款投资的联营企业分得的税前利润归还贷款。

第七条 贷款保证:

1.借款人用企业自有的折旧、生产发展基金及其他企业基金作为还款保证,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有权在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扣收。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由____ 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书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

第八条 违约及违约处理: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中一项或数项时即构成违约。

1.借款人不按申请书所列的还款计划偿还贷款。

2.借款人未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3.借款人所投资的联营企业在贷款期内由于任何原因关、停、并、转,或联营(合作)双方中止联营(合作)。

4.借款人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

借款人构成前款违约行为,贷款人有权按下列条款一项或数项规定处理。

(1)以书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违约问题,并责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

(2)对借款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挤占挪用贷款,在本合同规定利率基础上加利息100%。

(3)对借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对逾期部分发的贷款在本合同规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30%。

(4)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全部金额或尚未支用的贷款余额。

(5)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扣收,或采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方式追索。

(6)向担保人追索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1.本合同经借款、贷款人双方签章后生效,在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2.除由于贷款违约原因外,借款人或贷款人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征得另一方同意,双方未协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合同双方应对本合同作相应的修改、变更或解除。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项下贷款项目的贷款申请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各条款与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条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保证向贷款人按月提供有关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按( )项解决:(1)由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 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模板(篇10)

甲方:_________(抵押人)乙方:_________(抵押权人)为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为_________(以下简称被担保人),其有效身份证件号或单位注册号(或编号)为_________,以自有财产向乙方领用贷记卡提供抵押担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约。

一、定义:本合约所称被担保人系指贷记卡商务卡持卡单位和个人卡持卡人。

二、担保范围:被担保人根据其与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的《贷记卡领用合约》项下因贷记卡而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信用额度内及超信用额度透支的本息、超限费、滞纳金、追索费用等)和乙方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上述债务的担保以抵押权设立时确定的价值为限,甲方对被担保人债务的偿还顺序为先偿还已计息贷款,后偿还未计息贷款,还款的顺序均为利息、费用(超限费、滞纳金等)、取现转账和消费等贷款。

三、甲方提供的抵押物由本合约项下的抵押物清单载明,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甲方陈述与保证:

(一)甲方确认已知悉并理解《贷记卡章程》、《贷记卡领用合约》和本合约文本,并在对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与用卡动机充分了解的情况下,自愿为其进行担保;

(二)甲方确认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抵押行为真实、合法,并已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

(三)如实说明抵押物的状况和存在的瑕疵;

(四)负责办理本合约项下有关的评估、公证、鉴定、登记等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

五、甲方不得将已设立抵押的抵押物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六、甲方将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七、甲方发生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地址)等变更情形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该义务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八、甲方转让抵押物的,应取得乙方的同意,并另行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担保,否则,不得转让抵押物。转让抵押物的价值明显低于其价值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____日内提供相应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九、甲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乙方依法有权要求甲方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等的担保。甲方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乙方只能在甲方因损害而得到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十、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有的所担保的债权。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偿。十

一、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十

二、被担保人透支期限届满不履行债务的,乙方可以与甲方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抵押物折价、拍卖或者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十

三、甲方若需提前终止本合约,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俟被担保人另行提供了经乙方认可的担保或被担保人销户后,本合约方可解除,但甲方对合约解除以前被担保人债务仍承担清偿责任。十

四、甲方的担保责任不因贷记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对被担保人收费项目或标准的变化、利率的调整、被担保人中途换领新卡、被担保人人数的增减、被担保人信用额度的调整等情形而改变。十

五、本合约不因乙方与被担保人所签订的《贷记卡领用合约》的无效而无效。十

六、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约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十

七、本合约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持卡人销户之日终止。依法需要登记的,则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十

八、甲乙双方可以就本合约未尽事宜另行约定补充条款作为本合约附件,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

九、甲方提供抵押的抵押物清单如下:│抵押物│││││评估│所有权│使用权│││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地址:_________地址:邮编:_________邮编: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登记机关(盖章):登记编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抵押担保合同篇10合同编号:_________抵押权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抵押人(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乙方为担保甲方与乙方之间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关处分权的财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第一条抵押担保的债权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与______有限总公司签订的协议书规定的____有限总公司应支付的___万元补偿款,其支付期限分别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___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_____万元。

第二条抵押物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__市___路___号的_____大厦的房产作____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的抵押担保,该房产面积____平方米,属框架结构,属乙方所有,其房产权证号为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

第三条抵押物担保范围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____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范围相同,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抵押权人的义务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产。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为并有权要求再提供担保。

第五条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号,由甲方负责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相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物登记费用双方各半承担。

第六条争议解决因本抵押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机关登记备案。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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