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苔丝经典小说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3.06.08

苔丝经典小说读后感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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苔丝经典小说读后感 篇1

《苔丝》这本书是英国作家托马斯·哈代的作品,当之无愧的世界名著,我买的是译林出版社的版本。我从小到大买世界名著还是蛮认准这家出版社的,翻译的不错并且每本书的序都写的很好。提议先读书最终再去看序言,不然剧透过后读书的意愿就没有那么强烈了。

这本书的剧情犹如过山车一般,起伏十分的大有的时候主人公的情绪变化甚至就在一瞬间。全书的第一页写着:苔丝,一个纯洁的女人。这便是全书讨论的主题了,苔丝是否是一个纯洁的女人?我给的答案是肯定的。个人认为这本书不仅仅好在作者大师般的写作功底,他有用很多的环境描述、侧面描述等来渲染,这本书更可贵之处是能够引发读者的思考的。

全书我还很喜欢的一个点就是作者把人物塑造的很好。在许多作品中都会或多或少存在那么一两个完美的人,他们的言行举止竟显人性的光辉。可是这本书的主角们都不是完美的。男主角爱的真诚,他丝毫不嫌弃苔丝的贫穷,我一开始还以为是那种霸道总裁的戏码,让人直呼好一个痴情男,奈何他却十分在意女性的贞洁和家族的名望。男二号是个没落的贵族子弟,他嚣张跋扈、自大狂妄,虽说在故事中有点浪子回头的感觉,有一段时间还给别人去说道,可是很遗憾“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一次意外的邂逅还是将他打回原形。女主角,苔丝,是全书中近乎完美的主角,她美丽、善良、勤劳、忠诚,拥有很多很多优秀的品质。可是她爱的卑微又缺少足够的定力,最终就是她为数不多的缺点导致了杯具的化身。

我看到女性题材的文学作品就很容易与《简爱》这本书进行比较,当然《简爱》一向都是我心中这类小说中的top1。我看《苔丝》看到一半的时候觉得这两本书的母题不是一样的吗?可是等我看完后我发现虽说都是以女性为主人公和书名可是侧重的主题是不一样的。《苔丝》讨论的是女性的贞洁和男性对女性的固有看法,而《简爱》更多的是教一个女孩子如何去爱。我想,如果苔丝有简的一些洒脱,那么故事的结局必须会不一样了。

苔丝经典小说读后感 篇2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篇小说了,可从次数上来看虽是第二次,实质上只能说是第一次,或者说是一次多一点点。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只是一个中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本事有限,并且读得也很粗略,那时,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我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杯具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苔丝》的作者托马斯·哈代在这篇小说中体现出了他悲观的宿命论,主人公苔丝陷入悲惨境地,但她无论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改变不了命运的安排与戏弄,最终走上绝路。但她走上绝路,绝不像某些低俗小说那样一味追求情节曲折而硬让主人公死去,而是有其必须的必然性。

苔丝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她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职责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吉尔一样,她原本能够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吉尔。

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吉尔为什么会理解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我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必须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向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完美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我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仅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上文也就是我对《苔丝》的一点感想,写好后,一阵简便,这些话,一向是我在阅读过程中想要说的,在那里一吐为快,真是爽心。

苔丝经典小说读后感 篇3

《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著称于世的“威塞克斯系列”中的一部力作。小说描述了一位纯洁姑娘的不幸命运。主人公苔丝是一位美丽的农家少女,因受东家少爷诱迫而失身怀孕。从此,这一耻辱的事实剥夺了她理解真正感情的权利,致使新婚之夜遭丈夫遗弃。之后,万般无奈之中,她重回了少爷的怀抱,不料,就在这时她那有名无实的丈夫拖着病驱千里归来,苦苦寻觅。苔丝为了自我真正的爱,毅然杀死同居的少爷,在与丈夫短暂欢聚后,走上了绞刑台。

父亲德伯的愚昧无知,对于金钱的贪婪推使苔丝跌下了社会的的深渊;而亚雷的邪恶无耻则将苔丝少女的所有完美梦想化为灰烬,促使她遇上了改变她人生的第三件事——与安玑·克莱相爱。而正是这个安玑·克莱,这个有着天使之名的懦弱男人——最终造成了苔丝的杯具。有人会说安玑·克莱才是真正该批判的人,可是无疑他生活在那个时代,他需要时间来释放自我,不可忽视的是,安玑·克莱是爱苔丝的,至少那爱是真的,而不是像亚雷一样,仅有肉欲,把苔丝当做自我的玩偶。所以我认为苔丝的杯具应当是当时的时代所酿成的,或许在现代社会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可是对于像苔丝一样的人来说,生存的机会就多了。

合上书,我想鞭挞当时的社会,指责亚雷的无耻行径,藐视安玑的懦弱,同情苔丝的悲惨遭遇。

苔丝经典小说读后感 篇4

按照教授的推荐,看了英国作家哈代的小说《德伯家的苔丝》,浮此刻眼前的是一个在英国乡下的自然环境下生长的清纯少女——苔丝。她有着乡村姑娘的纯朴自然,又因世袭着德伯世家的学统,骨子里有一种朴实无华的高贵坚韧的品格。姣好的面容,挺拔的身材以及天性中的自然情态。她不是惊艳的美,可是你越接近他,就会越爱她。她虽然不是一个纯正的信教者,却也有自我单纯的人生追求和生活原则。这样的一个女孩,没有人怀疑她应当得到幸福。

苔丝作为家中的长女,和这个家中唯一体面的人,必须承担起振兴家业的职责来。同时,她又因为强烈的职责心,非要扛起偿还的义务。于是,她的一生由此改变。小说中的德伯是一位庄园主的儿子,沾染上一些坏习气,行为放荡,言语轻浮可是本质上并不是个坏人。他对苔丝的渴望,虽然是出于一种占有的欲|望,却也不能说其中没有感情。一个正当年的青年,处于生命中最亢奋的时期,对一个异性的渴求是很正常的,只是德伯采取了非正当的方式。虽然苔丝对德伯的诱惑和接近一向采取了回避的态度,可是她寄人篱下,并不能再强硬一点,一方面你也不能否认一个青年男人对一个少女的或多或少的吸引。德伯长得不赖,这一点得承认。在一次舞会过后,德伯带着受惊的苔丝,来到一片小树林里,德伯故意制造了这个机会以便和苔丝进一步的接触。不知是当时的英国世风对于这类事情的避讳,还是中文译者的某种研究,关于德伯占有苔丝的这一段,写得极为隐讳,不看下一章根本就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在这个过程中,苔丝处于被动的地位,但如果她当时拼面反抗的话,德伯也不会得逞,苔丝是在一种半睡半醒的状态下与德伯发生了关系,所以,说德伯诱拐了苔丝可能更确切一些。

再看这两个人在事后的态度,德伯愿意为自我的行为承担部分职责,他要带着苔丝回农庄眷养起来,虽然他没有向苔丝许诺正当的婚姻,至少说明德伯只是一个浪荡公子,而不是本质上的丑陋,要不然,当苔丝被克莱抛弃后,他怎样会锲而不舍的追求苔丝呢?至少,他对苔丝是有好感的。而苔丝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如果没有发生这件事情,在德伯的狂轰烂炸下,苔丝或许会有理解德伯的一天,至少也有感动的一天。可是,事情发生了,苔丝天性里的自尊不容许自我对伤害妥协,即使在她嫉妒沮丧之时,她也没有想要抓住命运的稻草,而是选择了独自承担后果,实在今人赞叹。这样一个朴实的姑娘,竟有这样的勇气来承担邻人的白眼,世俗的压力和注定的生活。直至之后,孩子的出生,夭折,生活的压力,都没有迫使她向德伯开过口,她实在是个倔强的女子,她把一切都扛下来了。

她最终选择了逃离,到外乡去做挤牛奶的女工,既是对过去环境的逃避,也是对新生活的追求。她不敢再谈感情,可又渴望感情,她才21岁,什么也不能剥削她拥有幸福的权利。在又能够自由呼吸的草地上,她遇见了安玑克莱,热忱,渴望自然,充满梦想,智慧的化身,他就是苔丝的白马王子,是少女时代一个未做完的梦。而苔丝之于他,也正是他执著梦想的一部分,是他梦想的化身,她无拘无束地成长与自然的环境之下,吸取大地的精华和芳草的养分,克莱要的就是一个纯洁无暇的女子,他对生活的理解,要在他的伴侣身上体现出来。这样的两人,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必然碰出感情的火花。可是,他们的恋爱过程,却充满了曲折和艰辛——因为苔丝的心结。这样一个心地纯洁的女子受了世俗的影响,认为她不纯洁的身体,是不配嫁给克莱的。她一向在徘徊,忍受着理智和情感的压迫,如果说克莱在追求苔丝的过程中,一向苦于得不到目前的回答,这个痛苦,却远不及苔丝内心的挣扎,她不能告诉自我的爱人,怕失去他;她也无法放弃到手的幸福,做违心的拒绝。书中关于这段时期苔丝的内心描述,是相当精彩的。这种两难的处境,正是悲情产生的根由。没有人不一样情苔丝,没有人不期望她获得幸福,最终她最终做出了让读者满意的选择,她做对了。

在新婚之夜,克莱向苔丝将了一件青年时代的沉沦往事,并请求她的原谅。天真的苔丝反而很欣慰,以为能够换来自我的被赦,于是,她向克莱一五一十地交代了过去。克莱愣了,他不能理解,他对苔丝的爱是建立在纯洁之塔上的空中花园,一旦底座抽掉,他的爱就会坍塌跨掉,陷入一片虚无。他的爱太脆弱,不堪一击。苔丝的苦苦哀求,也挽不回克莱的心,于是,他走了,离开了,抛弃了苔丝。苔丝没有错,从过去到此刻,都没有错,错的只是克莱,爱一个人,为何不能容忍她的过去?那样的爱只怕是为了自我那一点点狭隘的人生梦想吧!

克莱走了,走得远远的,再没有回来,再没有一封信,他将苔丝孤零零地丢在了这个世上。如果说以前,苔丝都在为自我的人生作正确的选择,那么这一次,她错了。也许还有人将苔丝看作监守感情的勇士,可是,为一个不爱你的人,是否值得?你将自我丑化,向爱人苦苦哀求甚至甘愿作他的仆人,苔丝等待克莱的八年,充其量只能算是一种隐忍。一个女人,追求美的权利都被主动放弃,自尊也放弃了,她还是一个真正的女人吗?正在此时,苔丝邂逅了最初改变自我命运的人——德伯。德伯受了一番洗礼,开始为过去道歉,并向苔丝正式求爱。当克莱最终想通了哪个愚蠢的贞洁问题,回到故乡时,苔丝已经是德伯的妻子了。两人相逢,似有万语千言,却也无限惆怅。最终,高|潮在最终上演,苔丝杀死了德伯,追随了克莱,苔丝的这一行为,被看作英勇的选择,为了爱她不顾一切。可是,苔丝犯案,只是为了斩除自我心中的那一个死结,也报复自我为此付出的代价,她无法向克莱报复,德伯的行为,使她一生都无法解脱,可是,伤害她的,除了德伯,还有克莱,后者更甚。要说恨,单单恨一个人是不对的,这两个男人,都不一样程度地使苔丝屈辱地生活。要说爱,德伯与克莱,也没有高下之分,德伯的爱,搀杂了太多个人的欲望;克莱的爱,搀杂了太多虚幻的梦想,仅有当他在现实生活中碰得头破血流时,他才能理解爱的意义。可是,苔丝已经为他的这个领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青春的时光,以及无限的伤害,无可挽回。克莱永远无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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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篇1

这是我第二次看《苔丝》,看着的时候,自己有点愤怒,怎么能是这样的呢?不同社会,不同东西,不同结果。

一个那么好的姑娘就这样被这个社会玷污了,碰到了错的人,家庭的原因,让她没能看清这个社会的样子,不知是否相信那些关心她的人,人的诱惑也是一样的,凭什么男女之间是那么的不公平哈。是女的真的就那么珍贵吗?

苔丝,从你身上我看到了,你的宽恕,你的谅解,你对爱的坚持,你一直在追求着自己的真爱,过程是艰辛的,但是结局有点美好。有点讨厌安奇,明明那么爱苔丝,就因为她被世俗给污染了,你对她冷冰冰的,都不给人家机会,嘴上说可以宽恕人家,结果类。还不如对苔丝狠点呢,就不要有那么多的依赖了,就不会抱有那么多的希望了。可能还会有另一种结局。

突然发现,无论是爱还是被爱,都是一种悲剧了。被一个你不爱的人爱上,他有那么固执,那么庸俗,像个流氓,和你说话带着有点调戏的感觉,对你肉体上总是占有欲的,真是想想都觉得可怕,又因为某种原因,不能摆脱他,哎,怎一个悲剧呢?爱上一个你爱的人,他曾经和你说,无论做了什么错事,他都会原谅你的,但是,绝对不可能的,这种情况实现的几率不大,自己还是看着办吧,不是什么事都可以那么坦白的。最可靠的人就是自己了。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篇2

这一天,我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这篇文章主要说的是:艰苦暗淡的乡村生活,包含着苔丝的梦想和期待。十六岁的苔丝,在家庭虚幻的期望中,攀上了高贵的家庭。她跳跃身变成了一个贵妇,之后跌入了无法挽回的痛苦的深渊。

故事情节并不复杂:淳朴美丽的农村姑娘苔丝来到高贵的德伯家当女佣,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从而受到邻居们的嘲笑和指责,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

苔丝遇到富有的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经历告诉克莱尔,没想到换来克莱尔的无情离去。

苔丝遭受了种种难以想象的痛苦,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宽恕和任何消息。

迫于生活的压力,绝望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的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齐,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

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所有外国小说中,《德伯家的苔丝》也许是最有诗意、最吸引人的一部。

作者对19世纪英格兰西南部乡村自然风光的优美描写,充满了诗情画意。特别是当他采用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述。

透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透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苔丝是个悲剧式的人物,究竟谁应当为这一悲剧负责呢恐怕许多读者都会认为,罪魁祸首是恶棍少爷亚雷克。

在我看来,悲剧的原因肯定是亚历克,但导致杯具结局的还有苔丝名义上的丈夫克莱尔

亚历克只是赤裸裸地剥去了苔丝的贞操,从肉体上揭开了悲剧的序曲;克莱尔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杯具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杯具落下了帏幕。

如果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戴上那层虚假的道德面纱,就不会有这种悲惨的发展和结局。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篇3

你愿意为自己所爱的人付出一切么?或许你会毫不迟疑的说:“会”。那么你愿意包容你所爱的人的过去么?也许你会忧郁,那么先不要急着回答,推荐先看看《苔丝》!

《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

《苔丝》写的就是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最后杀人的故事。她以不同的艺术形象成就了一个杯具,老长老长的故事也因为这个杯具的成功成为了很老很老的人们心中的疼痛。

它的情节用此刻的观点看似乎有点老套,但却深刻反映了古老的宗法制农村在资本主义势力侵蚀下瓦解的杯具。苔丝的失贞主要是亚雷.德伯的职责,她第二次落入亚雷.德伯之手是她的父母、安机.克莱和亚雷.德伯共同的职责,而她最后杀死亚雷.德伯则是一位受尽欺凌的弱者的最后反抗。在苔丝身上,我们自始至终看到的是她纯洁本性对逼迫她的力量的苦苦挣扎。

如果说卡门的美在于野性叛逆,简爱的美在于倔强顽强,那么苔丝的美必须在于纯净自然,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但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作为女人,她有迷人的外表。漂亮的脸蛋,和恰到好处的身材。哈代给这个美人加了点色,那就是着重去写了她的唇,她唇上的曲线。说那是任何男人都会为之神魂颠倒。红丽娇艳,如花沾露的唇,本身就是情种,再加之细致分明,乖巧柔美的线条,在顾盼流转间,不动人也难。

苔丝是坚强的,乐观的,她的命运却不可逆转。即使再多给苔丝几次选取,我相信她最终仍然会走老路,除非安玑克莱没有抛弃她远走他乡。关于社会的杯具,家庭的杯具,人性的杯具已有很多定论,令我感到叹息的只有苔丝和克莱的感情杯具。两个人吃尽了苦头,绕了一大圈又回到了原点,只是物是人非,苔丝选取了死亡来成全他们完美的感情。终究到底是一场空。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篇4

《德伯家的苔丝》是十九世纪末英国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和诗人哈代的代表作。而我则是在读徐志摩的一篇散文时知晓哈代的,那篇散文叫《谒见哈代的一个下午》,在文章中饱溢着徐志摩对哈代的敬重和尊崇。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农村姑娘的悲惨命运,这个农村姑娘就是书名中的“苔丝”。她的命运似乎有一种宿命的色彩,好像属于那个冥冥之中的神的意志,但我能读得出来,她的悲剧是属于时代的。她有很多好的品德,比如质朴、比如善良、比如宽容,但生活在那个时代,她终究逃不掉那个时代的威力而被它吞噬。像苔丝所说“咱们住的这个世界是带着疤痕的,在鸟儿甜蜜歌唱的地方,也会有毒蛇发出嘶嘶的声音。”

苔丝有着诚实的美丽和烂漫的天真,像那含着白雪的玫瑰。书中这样写道“地里的男工只是田地里的一个工作的男人罢了,而地里的女人却是田地的一部分。男人需要积累和成长才变得厚重和博大,女人往往是天生的。”苔丝就是这样的人,让人忍不住感动和爱怜。

然而,她逃不过的种种不幸接连到来:无耻的亚雷,夺取她的幸福;还有那软弱的克莱,如此辜负了苔丝的爱……现在想来,轻浮的纨绔子弟仍然到处都有,世俗的偏见也总是顽固和强大。一个女人悲痛的历史对于她自己可以是一个沉重的十字架,而对于别人,也许不过是一场笑话。一个社会缺少同情,缺少爱,这似乎是一件比苔丝的故事更让人痛心的不幸的事。

最后,在绝望中,她杀死了亚雷,而人间那所谓的“正义”也杀死了她。

史铁生在《病隙碎笔》中说“人是一个限制”,我此时也想到,时代也是一个限制,人自身的限制和时代的限制使很多不幸的事情产生出来,并一直产生下去。伟大的人当然是有的,他们甚至超越了时代,走在前方去引领,但那样的人毕竟是很少的,甚至是绝无仅有的,绝大多数的人都是裹挟在时代的激流或缓流之中,在自身的局限中曲折的前行。凭良心说,谁都希望现实的社会在理性中运作,一点毛病也没有,但这又不是一个人或几个人能做的了主的事,它还真正需要很多很多人并且不止一代的艰苦努力。

从苔丝的悲剧,我想到,真正的爱情势必会给我们希望和力量的,会教给我们勇敢和崇高。所以,朋友,摒弃迁就、勉强和一切的不坚定吧,勇敢地去追求,去聆听,相信自己的心,相信自己的心可以不因世俗而屈服,相信自己的心会因爱的洗礼而变得更光明,更美丽!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篇5

贫家女儿,外出谋生,失足泥淖,遗恨千古,在中外各国文学作品当中,此类题材屡见不鲜。《德伯家的苔丝》一书,总体看来似乎也没有脱此窠臼,但是作为英国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它不论在资料还是艺术上都独具特色,至今仍有强大的魅力吸引读者。

托马斯·哈代,“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与其说忧郁,不如说他的反叛。维多利亚王朝,是英国资本主义发展的鼎盛时期,在这个使很多英国人引以为豪的历又一个“黄金时代”,却有许多有悖人情常理的陈规陋习,诸如崇尚繁文缛节,提倡虚伪道德。一个小说家,应对上流社会道貌岸然的衮衮诸公,将一个失身女人作为小说的主角,并公然断言她是一个“纯洁的女人”,这是何等的大逆不道!直到几十年后,苔丝的光芒才愈加放彩,苔丝是哈代塑造的的典型,也是英国文学宝库中最美的女性形象之一。

整本书前期很平淡,慢慢看进去,便走不出来了,全书以苔丝到贵族本家认亲为线,叙述这个单纯美丽女孩的杯具一生。我的感悟,也从那里开始吧。

在英格兰西南部偏僻落后的农牧业地区,是远离繁华城市,仍保有古风古貌的存在。17岁的美丽少女苔丝是那里土生土长的农家姑娘,父亲是贫苦的乡下小贩,生性怠惰,愚昧无知;母亲过去是挤奶女工,头脑简单,他们都是社会最底层的小人物。杰克·德北听信牧师关于家族荣耀的消息,妄图让苔丝去认回本家—德伯家族,借此摆脱贫困的生活。苔丝并不愿意这样做,但由于老马王子的意外死亡,心怀愧疚不得不硬着头皮去认本家。家庭的重担和自身的职责感在一开始就给她的生活拢上了一层阴影。应对德伯·亚雷,她是那样的无知懵懂,但又不得不依靠着他,致使最后轻信亚雷失身于他。苔丝在受到社会道德舆论的谴责和轻视的同时,可悲的是她同样以这一道德标准来静观自己,这使得她的杯具显得更加浓重和深沉。苔丝明白自己是清白的是无辜的,但是同时她也认为自己是有罪的,她也在按照传统的贞操观念来衡量自己是否清白,她比别人更加无法忘记自己的耻辱。

那个纯洁无辜的小天使又回到了上帝的怀抱后,苔丝决定开启一段全新的生活,她到另一个农场里做挤奶女工,那是一个新的起点。“五月里一个茴香发香味、众鸟孵小雏的早晨,离苔丝·德北从纯瑞脊回来以后,约莫有两年或三年之间的功夫—这是苔丝潜修静养的时期—她第二次离开了家。”

在农场里,她与克莱·安玑产生了感情。克莱爱苔丝,认为她是“大自然的新生女儿”,她是纯洁的、无瑕的,是上帝完美的创造。但这种绝对的理想化的爱恋也更加剧了克莱在明白苔丝的过往后所表现的憎恶和失望。苔丝向克莱坦白后,克莱心中的完美瞬间崩塌了,他没有给予爱人以理解和安慰,反而不能理解现实,他不止一次的对苔丝说“我原先爱的那个女人不是你!是另一个模样儿和你一样的女人”。这样残忍,这样现实!如果说,德伯·亚雷给予苔丝的是身体上的毁坏,那么克莱·安玑给苔丝带来的就是精神上的毁灭。善良单纯完美的苔丝,对于这一切浑然不觉,她是那样热烈的爱着这个小伙子。她已经受到了爱的伤害,对爱是十分渴望的,作为一个少女,她期盼着被爱人爱,被爱人呵护,所以在遇到克莱后,她迸发出的爱意是那么的强烈,在这种炽热的爱恋下,苔丝失去了自我;另一方面,她心里仍旧把自己定位于“应受到社会谴责和唾弃的不净女子”,她始终不敢把自己与克莱放在同一高度。在体会着克莱的爱的同时,苔丝是纠结的,不安的,她始终无法放下身心的枷锁。

随后的日子里,克莱远走巴西,苔丝再遇亚雷。家庭面临困境,亚雷卑鄙胁迫,无奈之下苔丝选取妥协,再一次走进亚雷的圈套。克莱经历磨难后对苔丝疯狂思念,内心的悔恨使他找回苔丝。这是的苔丝已经回不去了,她的精神生命被克莱第二次毁灭。丈夫回来,两人重逢,苔丝再一次看到自己受骗,一怒之下杀死亚雷,对自己长期以来所受的屈辱和不公、以及命运对自己的不公正,进行了大胆的强烈的-。无奈的是,她选取了一种最最极端的方式。

苔丝和克莱在荒原里度过了最后的几天幸福生活,之后等待她的,是走上不可避免的绞刑架。她无法放下对于克莱的爱,临终将妹妹托付给克莱,以此来表达对他的爱。

这个纯洁善良的女孩的一生,到那里,已经走到了尾声,她的美丽,到那里,也面临幻灭。

苔丝与她的名字一样美丽,但是她的美,却酿就了她一生的痛苦。

这个美丽的女孩,正直、淳朴、纯洁,她是大自然的女儿,不受污染。

这本很长很长的书,因为这出杯具,成为了许多人心中的疼痛。当然,我也不例外。在刚刚回顾这个女孩的人生的时候,我好像又回到了阅读这本书的时光,为这个坚强的美丽的女孩惋惜、流泪。这个杯具,其实也只是一念之间,有时候,一个转角,生活就会出现不同。而关于德伯家的“认亲”,就是这个女孩一生的转折。哈代把完美的形象展现给读者,笔锋流转,完美被硬生生的打碎,让人一时无法理解。当那份完美不再完整时,却反而令人平静,逼得你不得不承认,这才是事实。

我认为苔丝的一生是充满戏剧色彩的,全文都在写苔丝走向末路的经历,但其中不难发现有一些看似偶然实则必然的情节,好像冥冥之中早有安排。如在开篇苔丝与克莱相遇却互不相识到之后二人再次相遇并相爱最终结为夫妻,如苔丝在被侵犯前的舞会上与德伯家的女佣争吵的那个小插曲等等,都充满戏剧性。苔丝的纯洁完美,是她令人欣羡的,却也是最终造成她杯具的一个弱点。

苔丝是被哈代理想化了的女性,在他的世界里,苔丝是美的象征和爱的化身,有着大自然最纯真的本性。一如她生活的那个充满自然气息的布蕾谷,有着那么多优秀的地方:美丽,纯洁,正直,淳朴,勤劳…苔丝一生追求幸福,敢爱敢恨。哈代坚持着“道德的纯洁在于心灵的纯洁,不在于一时的过错”,所以在他看来,苔丝依旧是纯洁的化身。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但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我有时会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简单却快乐的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杯具就从那里开始了。哈代为苔丝设计的人生舞台时间很短,从她在家乡村野舞会上出场,到她在标志死刑的黑旗下丧生,只有短短五六年,但她的短暂一生所经历的种种,确实那样的惊心动魄,荡气回肠。第一次离家时,是晶莹无瑕的少女,毫无父母那种认宗归亲的虚荣侥幸心理,只期望能凭劳动补贴家用弥补死去王子的损失。更加难得的是,受辱失身后的她不仅仅持续了固有的美德,而且更加勇敢坚强,富于反抗。

与苔丝悲惨命运和当时社会的道德标准相对的,也是促成本书最为精彩的部分,就是作者哈代的“前卫”思想。失身后的苔丝,在世俗眼中,如同失去了在世为人的资格。但在哈代笔下,“她的外表,漂亮标致,惹人注目;她的灵魂,是一个有了近一两年来那样纷乱的经验而完全没有腐化堕落的夫人那样的。如果不是由于世俗的成见,那番教育还得算是一种高等教育呢。”把书中诸如此类的言论放回百年以前的维多利亚王朝时代去体会,我对哈代愈加敬服。正是因为在塑造苔丝的形象过程中,不时的融入这类先进的见解,才赋予了苔丝丰富的精神内涵以及对当时社会的深刻批判。

心碎的苔丝,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感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这个美丽的女孩,带着她的完美,走向死亡,走向最终的幻灭。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篇6

自上班之后,好像很少读书了,总觉得很忙。心里想了一千次去读书,但也找了一千零一个借口不读,比如工作忙,太累了,还要看孩子,哪有心思读书……来到咱们学校,被学校的同事们感染,下定决心坚持读书,做一个满腹诗书的人。

在下决心后的第一周,我刚坐到床边拿起书,眼皮就开始打架。于是心里想着:“算了吧,我真的有点累,还是睡觉吧,休息不好的话,明天给孩子们上课精神该不好了。”就这样,一周过去了,我心里有一点点内疚,与气质女神的梦想渐行渐远。

第二周,春日的天气越发明媚了,内心丰盈美好。该是穿裙子的季节了,要锻炼了,不然怎么保持婀娜的好身材。于是夜跑被提上了日程。每晚8点左右就到楼下小广场跑跑步,或者在家练习40分钟的瑜伽。每次锻炼后心里说不出的轻松,但身体也是难以言表的疲惫。我的书,放在枕边陪我两周,默默无言,也让我的愧疚感与日俱增。

被拖延症坑的太惨了,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于是抱起这本《苔丝》读了下去。

书中讲述一个偏远小村庄的姑娘,还未成年,就被好吃懒做、嗜酒成性的父母送出去找一个所谓的同姓的富贵远亲。然而高贵门第,总有很多人趋之若鹜。苔丝到了之后被所谓的堂哥嘲笑,认亲不成,反被堂哥侮辱失贞,然后愤然离开回到自己的小村庄,才发现已然有孕。在那个贞洁大于天的时代,苔丝不顾家人的劝阻和邻居的白眼,坚持生下这个不被祝福的孩子。不幸的是,孩子生下一个月就夭折了。忍受着内心巨大的悲痛,苔丝离开家乡,带着失贞和生子的秘密。

在工作期间,认识了牧师的儿子,一个深情却虚伪的男人。两情相悦。很快,他们就商议结婚。纠结了很久,苔丝准备把心中的秘密告诉这个男人,奈何天意弄人,最终男人还是没有看到苔丝婚前的坦白信。“就这样吧,如果他真的爱我,这件事他一定也会接受。”抱着这样的想法,他们力排众议,结为夫妻。就在大婚当晚,男人坦白了他荒.唐的过去,苔丝听了大喜,以为他有相同的经历,就更容易接受她。但是就如同苔丝母亲后来说的一句话:“再深情商量的男人,终究还是男人啊!”,他无法接受自己完美的妻子身上竟然有这样的污点,所以在新婚的第二天与苔丝告别,二人天涯相隔。

苔丝本以为找到幸福,却在遇上他后更加不幸。父亲过世,无家可归。为了生活,苔丝四处辗转,受尽苦难折辱。期间,她给丈夫写过很多信,不知为何,并没有到他的手里。男人在战场拼杀,伤痕累累的时候忽然原谅了妻子,在她决定放弃和他的爱情,接受她所谓的堂哥的时候。造化弄人,当身受重伤,身体羸弱的丈夫回到家乡,听到妻子的遭遇后决心找回妻子,善待他。而此时苔丝听信丈夫已经去世的消息,嫁给了那个恶魔“堂哥”。

当男人辗转找到妻子的时候,妻子一身华服,脸上再也没有初见时的风华,只有疲惫、沧桑和不甘。苔丝心里还爱着,却再也不想被爱的人侮辱,便拒绝了他。转身回到房间,看到欺骗他的恶魔,内心再也无法安然,她想起丈夫那句“你应该杀了他”,拿起水果刀,结束了地狱般的生活,却也将自己送到了另一间地狱。

以为生活是童话,但生活处处是魔窟。大学初看的时候感叹那个黑恶丑的时代,以为是时代造就的不幸。当然,至今也认为这是导致不幸的一个重要原因。而随着阅历增加,便渐渐知晓,所谓不幸,一半是时代所致,另一半是自己的性格所致。若不是太听父母的话,没有主见,便不会去认亲戚。去认亲戚时觉察到“堂哥”的暧昧,自知家势身份无力匹敌的时候便该及时抽身,也不会失去那个时代女人赖以生存的一切,更不会在最后的时刻委身恶魔,迷失信仰;在遇到旧爱时,若是足够理智勇敢,便不会一刀结束“堂哥”的生命,也让自己和爱人阴阳两隔。

当然,遇人不淑是每个人都会遇到的事。生活不是童话,更不是小说。我们在遇到每个人、每件事的时候都动动脑子,不被情绪左右,知道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足够勇敢,足够坚强,才能遇到真正的幸福。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篇7

今天下午看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这样一个有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这本书的价值。我只想简单说明一下他笔下的女人——苔丝。

看到“痴情女”和“路漫漫其修远兮”,感觉很难过,很压抑。泪水绕着我的眼睛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我看完了。虽然已经结束了,但是真正看到的时候还是觉得很难受很难过。多少个字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但我只能用一句话来形容苔丝——的纯真之美。她是一个美丽的乡村女孩。虽然她有贵族血统,但她依然单纯美丽。它不是外表,而是内心优雅和纯洁的表现。她有一颗纯洁自然的心,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虽然偶尔会被乌云遮住,但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粹最透明的东西依然是蓝天。

我一直在想,如果当初没有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过上不同的生活。然而,16岁的乡下姑娘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突然知道自己是大贵族的后代,想通了如何享受贵族生活,于是他强迫苔丝娶她。结果,天真的苔丝遇到了那个毁了他一生的男人。他是苔丝命运中不可避免的敌人。它带走了苔丝所有的梦想和追求梦想的能力,带走了苔丝年轻纯洁的欲望。可是,我们天真无邪的姑娘还是那么纯洁,那么单纯,让人珍惜。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于是她去了几百英里外的一个奶牛场工作,在那里她遇到了第二个她不应该遇到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一个她真正爱过的人,但我一直认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他的虚伪。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整个身体将是悲惨和迟钝的。然而,克莱的出现在悲剧背后涂上了更深的颜色。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他梦游的时候也不会表露自己的感情。然而,他仍然被道德所束缚,无法接受这一切的突然。

正是因为苔丝独特的纯洁,克莱爱上了她,向她求婚。是苔丝自己窒息了对克莱的爱的涌动。他用他的爱伤害了那个无辜的女孩,给了她幸福的希望,也抹杀了这一切。她用全部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挣扎,决定接受克莱的爱。然而,当苔丝向情人坦白自己受伤的过去时,所谓的情人犹豫了,詹克莱最终选择了离开,因为她不理解她的情人,感情也不坚定。

苔丝的心碎了。当她帮助自己的伤口小心翼翼地向亲人展示时,她想要的是理解,而不是原谅,但她残忍的爱人却在虚弱的苔丝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他不是一个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到了他对苔丝深深的眷恋,但是当苔丝的扭曲违背了他表面上所鄙视的宗教时,他别无选择,只能退缩,他是那么的开放不羁。

苔丝以后又要独自面对生活,还要对父母隐瞒真相,假装很开心,从那点生活费里给父母寄钱。随着克莱的离开,苔丝从事着最肮脏、最累人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上的双重磨难。这个时候,那个一直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始终记得,有一天,丈夫可以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很幼稚。

苔丝喜欢克莱,视克莱为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说他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一切思想都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那么苍白无力。美貌和高贵的血统可能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很天真。

苔丝看到克莱回来的时候伤心欲绝,苔丝也伤心欲绝。她抑制不住内心的仇恨,拿起刀,在刀头上发泄了多年的屈辱和艰辛,刺伤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然后他跑到黑暗的路上,追逐她的天使.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个美好的日子,但是苔丝对爱情的报复却以悲惨告终。一切都很平静。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心爱的人经历了一次真正的蜜月,这是她生命的最后一站,也是她最终获得自由的一天。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了死胡同。在最后也是最漫长的一个快乐的夜晚…在她生命中最后的一次日出,她带着对生活的遗憾和对另一个美好世界的爱。

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善良无辜的女孩最后会这样。她怎么了?漂亮?无辜?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才是你美丽、悲伤的源泉。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篇8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读名著,发感想。自古至今名著一直是一种文化的延续,不同时期的大家都对名著有所解读。然而我们写的读后感可能达不到那么高的境界,但是可以从名著中吸取到一些自己受用的东西就好了,这也是名著传递给我们的思想。

在我所读的书中,有一本是我最喜欢的书《德伯家的苔丝》当苔丝还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时,亚历克就把她的一生的幸福给毁了,而亚历克却理由充分的说他这样做是因为他爱苔丝,难道这样也是爱的方法那?他这样的方法只能找来世人的指责、痛恨、羞骂,永远都得不到世人们的`认可和祝福。而苔丝呢?她对亚历克只有恨,绝对没有一丝的爱,牵挂,更不要说是怜悯了。安奇尔是一个既温柔又体贴的男人,他不会用花言巧语骗取苔丝的爱,更不会用那种下流的方式得到苔丝。他用自己那持之以恒的精神与爱在一点一点的融化着苔丝的心,并一天一天的用自己的行动感动着苔丝最终获得了苔丝的心。这就是两个人品质的对比,行为的对比,也是结果的对比。苔丝因为被对亚历克的恨冲昏了头脑,蒙撇了双眼,最终在对亚历克的恨和在对安奇尔的爱的两种情绪的交织下杀了亚历克。当他与丈夫安奇尔度过了幸福、快乐、浪漫的五天后便被捕了。在监狱中,她想来想去自己的一生太悲凉了以至使她无法去面对,只好自杀了……

读后感螺丝1000字(通用4篇)


在欣赏了作者的作品后我有了自己的感悟和思考。我们可以将书中的精华和自己的见解写进读后感里,这样可以更快速的吸收知识。你知道写作品读后感时该如何体现内心感悟吗?经过收集,我们为您献上读后感螺丝,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读后感螺丝 篇1

比如,当我们谈起心理描写手法时,总是不能忽略两个作家,闻名遐迩的俄国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和国内读者相对没那么熟知的美国作家亨利·詹姆斯。

实际上,亨利·詹姆斯在美国甚至世界文学史上都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他被称为西方现代心理分析小说的开创者,现代文学的奠基人之一。

当然,文体的开拓可能让文本产生阅读的难度,所谓技巧大于情节。但是亨利·詹姆斯无疑是一位优秀的氛围大师,他通过心理的搭建、象征的设置、气氛的渲染,以及镜像的投射,赋予小说多重解读的可能,这点在其创作于1898年创作的中篇小说《螺丝在拧紧》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螺丝在拧紧》是作家创作中期的作品,写作技巧上已经日趋成熟,逐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文风。

小说开篇采用了《十日谈》以来的故事套故事的结构,因为平安夜聚会上的一则“鬼魂故事”,有人又讲述了另一起道听途说的更为“恐怖”的故事,两个故事的牵引在于撞见鬼魂的儿童,我们可以姑且以为这是大人眼中儿童的“恶意”,第一个一笔带过的故事中,看到鬼魂的孩子叫醒母亲不是为了请她驱走恶魔,而是想让她感同身受,所谓一个孩子拧紧螺丝,无疑将制造心理的紧张和恐惧感,这也是书名的寓意所在。

接下来,真正的故事开始了,这里,将会有两个孩子拧紧螺丝,他们是一座郊区庄园男主人的侄子侄女。

维度利亚时代的背景,庄园、英俊的绅士和单身的女家庭教师,最开始,一切的元素似乎都指向了《简爱》一样的爱情故事,甚至于听故事的诸位都是如此以为的,这应该算是正常且现实的期许。

但是詹姆斯笔下的故事可没这么简单,接下来的情节几乎都是围绕着女教师的心理活动展开的,也就是说带上一层镜像后,有可能是事实,也有可能是扭曲的影像,又或者视线的死角,所以,女教师是否真见到了试图引诱两个孩子的鬼魂,也成为了读者们一直讨论的焦点。

如果我们仅仅是跟踪女教师的心理走向,那么这个故事就变得很简单,聘请女教师的绅士从此不闻不问,两个聪慧美丽的孩子不可亲近,作文前任女教师和老爷的男仆双双身亡真相始终如谜,而他们的鬼魂却一直牵动着女教师的神经,她以为他们正在引诱孩子离她而去。她试图引导女管家格罗斯太太成为同盟,最终却功亏一篑。

整部小说以心理描写的方式创作了一个内在的世界,而让外部世界拥有了多种不确定性,鬼魂是否真的存在?男孩为何被学校开除,死亡的真相又是什么?女孩是否也能看到鬼魂?

显然,所有疑问的根源都与女教师的精神世界有关,这也就是亨利詹姆斯创作上的最重要的特质,以人的意识为中心,关注人物内心世界的主观真实性,构建人物的内心活动,重要的不是外在的客观行为,而是内在的动机,这一点无疑对读者在阅读上的理解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当然,也给予了极大的想象空间。

所以,阅读亨利·詹姆斯作品的门槛并不高,只是被毛姆称为“繁复晦涩、冗长复杂和矫揉造作”的文风加深了翻译的门槛,以致于这位非常重要的心理现实主义小说作家,没能像陀思妥耶夫斯基那样被更多的中国读者看到。

读后感螺丝 篇2

最近,读了《定位》一书,对其中有关定位思想的深有感触。

今天,定位一词已成为最重要的、使用最广泛而频繁的战略术语之一。本书出版于1981年,两位作者均以当时的美国社会作为背景对传播以及定位进行了分析。三十多年前的美国作为世界超级大国,已然是一个媒介众多、产品丰富、宣传手段层出不穷的社会,出现了传播过度导致信息大量流失的问题,宣传的产品想要在人们脑中留下深刻印象已经很难,更何况是商品经济极度发达、世界市场愈发广袤的今天呢?因此,本书在出版三十多年后的今天仍然具有重要价值的原因之一,就在于它提出了一个不仅仅在当时,甚至在今天和往后未来几十年都仍然适用的营销法则:定位。

那么何谓定位呢?我们常常觉得定位无非是公司和企业本身对于自己所在位置的认知,却忽略了公司和企业在预期客户心目中的地位,而这恰恰是最为关键和重要的。本书为定位做出了一个概念性的解释,即:在预期客户的头脑里给产品定位。事实上,正是由于信息流通速度大大的加强,人们接受信息过多,才更加需要一个鲜明而简短的定位来稳固企业的位置。在大脑备受骚扰的情况下,人们会在脑中有意识地形成产品阶梯,将脑中记得的产品分为一二三等。例如可口可乐是可乐中的龙头老大,百事与七喜排名二三,而其它并不鲜明的汽水品牌则淹没在众多产品里无出头之日。

因此本书提出,要想在我们这个传播过度的社会里取得成功,企业必须在预期客户的头脑里占有一席之地。这个一席之地不仅包括企业的短处和长处,还包括其竞争对手的优点和弱点。争当第一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人们永远会记得第一,第二却极其容易被视而不见。除了书中所举的第一个飞越太平洋的例子外,今天中国也有类似的例子。真功夫是我国第一个定位为蒸米饭快餐的,它也许不是第一个蒸米饭快餐品牌,却由此占领了预期客户心目中第一个蒸米饭快餐的定位。这正对应了书中所点明的,不需要事实上你是否是第一,只需要人们认为你是第一即可。这也正是本书反复提出的,在预期客户的头脑里给产品定位在中国的典型案例。

能够成为领导者自然是最佳选择,然而领导者也并非凭借第一的名气便能处处得志。如书中所说,在任何产品类别中,第一品牌的销量总是大大超过第二的品牌,然而一旦在营销中领先的公司在新产品类别中没有争得第一,该产品通常就会败在别人手下。好比可口可乐虽然已经是汽水的领导品牌,它旗下所推出的运动饮料却无法和第一的运动饮料品牌竞争,正是由于人们不仅对品牌有其相应定位,也对该品牌所代表的一类产品有相应定位导致的。肯德基和麦当劳是数一数二的快餐品牌,但它们针对中国市场推出的米饭和粥却十分不受欢迎,因为这不符合肯德基和麦当劳在中国顾客心中美式快餐的定位。这也是许多企业存在的一个误区,认为企业的实力决定了产品的实力,事实上这种由内而外的思维是行不通的,企业必须更加重视思维的客观性,形成一种由外而内的思维,必须明白企业的实力来自产品的实力,来自产品在预期客户头脑里占据的地位。这样才能更有针对性地进行产品宣传。

对于追随者来说,它们则要更见缝插针地寻找人们头脑里还未被定位的部分,或者想方设法为竞争者重新确立定位。不需追求人人满意,只要预期客户明白你能够给与他们什么就够了。例如五谷道场将自己定位为健康的、非油炸方便面,不仅简单明了,且将其它油炸方便面都重新定位为了非健康食品,达到在方便面市场中突出重围的效果。

归根结底,定位的关键还是在于简单化、明确化、客观化。企业不能将自己的愿望当作定位强加于顾客头脑中,那只会使预期客户产生排斥心理。

许多企业依赖自己建立起的品牌地位进行产品延伸,大多数企业都将产品延伸看作良好的战术,本书却把产品延伸归类为陷阱,归类为短期有益长期不利的下策。因为产品的实力决定了企业的实力,在人们头脑中拥有巩固地位意味着某个品牌变成了通用名称的代名词,过多的产品延伸只会让人们混淆而产生厌烦。一个合适的名字便尤为重要。一个含义不好或是会与原产品混淆的名字,很容易使产品走上销售的下坡路,因为名字就是把品牌挂在预期客户头脑中产品梯子上的钩子,实际上打入人们头脑的是产品的名字。而坏名字自然会产生坏名声,一个坏的产品名字极有可能影响到企业本身。

定位不只是对产品而言,在本书看来,对公司、对国家、对服务甚至对一个人自己都可以进行定位。以个人来说,定位要求我们职业专长化,选定某个具体的位置与自我联系起来,树立专家地位。其次要勇于与竞争对手搏斗,然而要尽量避免与领先者正面交锋。其三树立坚持的理念,确定基本定位战略之后就要坚持下去。最后是懂得限制创造性,这是定位思维的重点。这些不仅是个人通往成功的关键,更是企业、社会、国家成功的关键。

创新精神本身毫无价值可言,它只有在为定位目标服务的时候才能发挥其效应,广告也许需要的并不是彻彻底底的创新,而是与现实相联系的定位。定位定义了一种崭新的传播方式,即在纷乱嘈杂的传播环境中,简介明确地确立在客户头脑中的地位。定位,实则定义的是存在在客户头脑中的对产品的概念。

对于个人而言,定位就是对自己的认知,只有足够了解自己,了解自己的需求,才能更好的找到自己的定位。

读后感螺丝 篇3

《螺丝在拧紧》是二十世纪著名的心理分析小说开山之作,成书于1898年,此后经历100多年的流传依然广受赞誉,一方面是因为亨利·詹姆斯大师级的文学造诣,无论在结构编排还是叙事技巧方面,都将整个故事悬疑恐怖的气氛渲染地相当到位:开始一群人围炉夜谈,颇有些日系恐怖传说的即视感,而这群人在一个原本阴暗的黑夜中聆听原本就有些诡异的故事,更是将这种令人毛骨悚然的感觉推向极致,类似画中画的局面之下,甚至让身处书外的读者也不尽代入自己的想象:故事中的诡异会不会发生在我的身边,我身处的现实是否就是真实的现实,而在我身处的环境之外是否又有另外的观众在注视着我,欣赏着我所上演的“楚门的世界”?

作品成功的另一方面,在于对家庭女教师自述的经历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解读:一是女教师所言为真,她所看护的两个孤儿拥有着远比同年龄儿童更为成熟甚至略显邪恶的思想,而这所豪宅也笼罩在死去仆人的鬼魂阴影下,最可怕的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只有女教师一人能够看到背后的“真相”,其他人或者看不到或者因为某种原因矢口不言。作文这种“独自清醒”的状态使得当事人面临最恐怖的境遇,无人理解她,也无人拯救她,许多成功的恐怖电影都借用了这种类似的设定,如《孤儿怨》、《万能钥匙》等等,夹杂着超自然现象存在的故事本身就有种超现实的感觉,难以置信的逼真存在与人们常识认知的巨大冲突更是加剧了特有的震撼观感。而另一种则是与弗洛伊德理论极其类似的心理解读,即女家庭教师所有的自述都是她带有主观色彩的臆想,是她心理欲望在现实中的投射,说与弗洛伊德理论类似而不是直接的认定两者划等号,是由于《螺丝在拧紧》成书要早于弗洛伊德理论的提出,但同样对哲学、心理学有研究的亨利·詹姆斯应该也对弗洛伊德之后所提出的理论颇为认同。这也或许是同时代历史条件下,伟人们英雄所见略同的一种巧合。

这样一个经典的故事已经被多次搬上荧屏,《鬼入侵》等多版本剧集以及同名电影都获得了不错的成功,而在今年上海电影节也上映了最新版的剧场影版《螺丝在拧紧》,原本的故事内核又搭建了最外层的剧场效果,让这个发生在1898年的故事又焕然一新地如到这个新的世纪场景中,带给人们全新的感受,不禁要感叹一句:经典永流传!

读后感螺丝 篇4

内容简介:无论你是第几次见到艾刚?马卡特,他都会对你说:“你好,初次见面。”没错,这位年轻人的记忆出现了问题。受朋友委托,御手洗洁决心帮艾刚找回记忆。唯一的线索是艾刚写的一本书——《重返橘子共和国》。书中的情节实在离奇,里面有直通天际的巨型橘子树,树上建有村庄,还有脚上装着轮子的小熊、长着翅膀的小女孩和与人等高的向日葵……最可怕的是,书中女主角的身体各部位是用螺丝安装在一起的!无论怎么看,这都是一个完全幻想出来的童话故事。然而御手洗却说:“书中描写的所有事情,全都真实发生过!”

螺丝人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在读这本书之前,我读过的岛田的书实体书和电子版也就聊聊几本,对《眩晕》《水晶金字塔》《异位》《卧龙亭幻想》只是在传说中有所耳闻,也就是说我直接跳过了岛田的很多书,直接迈入岛田的“新世纪本格推理”时代。我不知道这样的阅读顺序好不好,但我实在受不了《螺丝人》的诱惑,因为里面有我最最喜欢的奎因流。虽然听说本书很强大,但我仍然降低了对本书的期望,因为我不知道岛田会如何使用奎因流,毕竟他擅长岛田流的,所以,这样一来,这本书并没有让我失望。在我的了解中,厕所先生是一个经常喋喋不休、动辄就发表长篇大论的家伙,这样让人很讨厌。虽然在《螺丝人》中,御手洗洁也探讨了一些和大脑有关的东西,但那完全是情节发展的需要,废话很少。另一方面御手洗洁又是一个很张狂的人,而在本书中,他显得很谦虚谨慎,在他与失忆者艾刚?马卡特的谈话中,他是很真诚得很想帮艾刚?马卡特解决他的问题。特别有几次,厕所先生感觉那样询问艾刚?马卡特是对他的侮辱,他认为自己不能那样做——此时御手洗洁显得很可爱,很让人喜欢。而本书的绝大部分内容都是有对话构成的,略显枯燥,御手洗洁也几乎没有跨出那个房间,完全靠艾刚?马卡特的信息及互联网、电话和一部小说解决掉了案子,是很标准的安乐椅侦探。

螺丝人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这是我所读的“岛田大神”的第一部小说,因为听说初入门者不适合先看“诡计双壁”(《占星术杀人魔法》和《斜屋犯罪》),于是便从别人的推荐中选了这本来看,总体来说,初体验还是不错的。因为之前已经对岛田的注水习惯和文笔打了预防针,所以可以坦然地看到最后。不过,《螺丝人》的注水量的确不少,看着名侦探主角不停地扯东扯西,有时候真令人抓狂,这习惯有点像京极夏彦。不过,我对于小说中的《重返橘子共和国》篇章非常喜欢,还有对于三十年前的螺丝杀人事件的最后解释也很满意,看似离奇,实际出发点却很实在。

小爸爸观后感经典4篇


工作总结之家的编辑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一篇关于《小爸爸观后感》的文章,写作品名观后感时应该从什么角度开始着手呢?观后感是一个启发我们思考和批判性思维的过程,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小爸爸观后感 篇1

最近很火的一部剧《小爸爸》票房突破13亿,以其独有的视角透视了独具这个时代特征的血肉亲情。当然男主角、情感大片演员文章也以他独特而打动人心的视角,带着我领略了一段深深的父子情。

剧中最引人怜爱的无疑是小男主角夏天。幼年丧母的他年龄虽小,却以时尚而略带小成熟的形象出现在大荧幕。“于果”是他被迫对爸爸的称呼,真的难以想象他心中到底充满了多少对于果的爱,可能源于他的妈妈,也可能源于他本身作为男孩对父爱的无限渴求。他的所作所为超出了本身年纪应有的情商,让我觉得这么一个稚嫩的孩子,哪来的勇气与勇敢?

有一段剧情让我感触很深,在他舅舅准备带他回美国的那段日子,他绞尽脑汁想出各种办法可以延长呆在国内的时间,可最后的选择也难逃他只是个孩子的局限,他洗了冷水澡接着用冷风吹自己湿漉漉的小身体,结果必然是重感冒,对他来说也确实达到了自己的目的,也恰恰因为这个并不成熟的举动,让我觉得孩子的世界是那么真实,那么珍贵,那份情感像一汪清泉可以净化每个人的心灵。

再说大男主角于果,不熟的人感觉不靠谱,熟悉的人那是真哥们儿。由刚开始对从天而降的夏天赤裸裸的排斥,到最后只身一人跑去美国打官司要儿子,谁敢说他不重情不重义?最近流行的一句话说待我长发及腰,少年娶我可好?那于果一定想对儿子说待我官司打赢,儿子与我归家可好?只是不是儿子不想归,而是法律不允许。一个在中国月薪20xx的汽车修理工,一人跑到美国打工求生,不懂法律却寻找一切可行力量打官司要回儿子,在那一场不可能赢得官司中,于果以最为真挚、刻骨铭心的大爱感动了评审团成员,创造了美国法律界的特例。

儿行千里父母忧。如今我已离家三年,也是到这几年才能体会血肉亲情的至深、至真,那是刻到骨子里、流淌在血液中;也是到这时才明白这些年父母养育恩情的无言、无私。

《小爸爸》,我感受了爱。

小爸爸观后感 篇2

很少看电视剧,这段时间陪着家人隔三差五不完整的看了文章导演的电视剧《小爸爸》,该剧热播从网络反响来看受到很多观众的喜爱和热捧,很有生活气息的片子。剧中齐大胜和小艾的生死之恋,于果和夏天的父子之情让很多人感动不已,潸然泪下。虽然有些东西拍的还是有点夸张了点。但是艺术就是这样,源于生活但有时高于生活。

这部片子给我印象很深,感动最深的是大胜与文章之间的兄弟之情以及生死曲折的感情!我看到了为兄弟两肋插刀,对爱人和孩子呵护备至,对事业有追求,不怕挫折无论做什么事都全力以赴的品质。看到回忆夏小白的时候有点触动,一位在美国土生土长的男孩子在遇到一个秀丽的女孩之后,情窦初开,最后他们有了一个小宝宝,但是遗憾的是,最后这个女孩留在了美国,她在万里之外的美国不求结果的爱着于果等着他直到离开人世依然在爱。这样的情感于此刻的现实里不多见了,却也是最最扣人心弦的东西,而夏天这个男孩呢,个性懂事仁义善良聪明,在大家帮忙下来到中国寻找爸爸的感人故事。

虽然文章饰演的那位小爸爸还有些许的不足,貌似玩世不恭吊儿郎当的样貌,或者是年轻的时候还是太冲动不理智了点。但是最后这位小爸爸却依然担当起属于自己的那份职责,这一点也是让我当敬佩的。因为此刻的年轻人很少有哪些人愿意去为自己年轻的时候的冲动买单。同样小爸爸和女主角甜美的感情故事,使得小爸爸、孩子和女主演之间发生着微妙的变化。这样的感情也但是说是现代社会中很多女孩子所向往的,总的来说,这部电视剧是正能量的,很温馨!

我的父母已经年迈,身体也一年不如一年,我只期望能在空余时间多陪陪他,但由于工作性质和路途的因素。我每年和他们见面很少,只是电话问安多一些,我的儿子也渐渐地长大,读书、升学、就业…….他也将会一步步走出他自己的人生之路。

生命传承,感情不息。无论是浪漫的感情还是厚重的亲情,都是我们人生中最宝贵的财富。正是因为有了爱,有了相互之爱,生命才会如此璀璨。珍惜家人和身边的父母兄弟吧!珍惜友情和感情吧!因为有他/她们,我们的人生才更充实,更丰富,更精彩!

小爸爸观后感 篇3

终于,快马加鞭似的看完了热播剧———《小爸爸》,结局算是美满的吧,走的是中国大团圆的传统格调。看罢,各种情愫夹杂其中。故事主要讲述的是几个80后在面对各种突发情况时的百面窘态。我寻思着,或许这部电视就是以亲情为主线;爱情、友情为辅助线,来证实一个人由“不靠谱”到“靠谱”是需要经历多次时间的检验,失败的磨练,以及良心的考验才能凤凰涅槃吧。

文章饰演的主角于果,在没有看到他那冰雪聪明、善良懂事、宽容大度的儿子之前是一个不仅平凡甚至平庸的小人物。他从毕业就在一个汽车修理厂打工,毫无一点起色,事业可能在他的人生字典里微乎其微。

看于果的戏份时,内心是排斥的。因为他对“脸特白、腿特细”的夏小白薄情寡义。来到美国做交流生,结识了美籍华人夏小白并立刻坠入爱河。回国时他答应会尽快接小白回中国,但回来后却又音信全无。他解释说因为她妹妹成植物人他才没去美国找她。可夏小白有说打不通他电话,如果两个人真的相爱会让对方联系不上自己?再说,他为什么不写信给夏小白解释?他不可能不知道夏小白的地址吧?!在第一集的时候他自己都说夏小白是自己年少轻狂时犯了一个男人都会犯的错。由此可见,他根本就不想对小白负责!

当他回国潇洒快活时,他哪知道人家夏小白还痴痴地在原地等候他的到来,甚至不顾家人的反对生下夏天。为了不让孩子记恨他,她为孩子编制了一个“爸爸是超级英雄,忙着拯救世界”的美梦,还以于果的名义写了很多来自世界各地的信,证实爸爸真的很忙。

她是那么爱他,可到死她都没能见上他一面。也许,当她合上眼睛的那一刻她都还傻傻地期待着于果能来找她吧。可她忘了,时间就是一个温柔的刽子手,来时他会带着和善的面具向你索要最宝贵的东西,拿到后早已面目狰狞,再也不会回来了。可怜夏小白,那倾尽一切捍卫的爱情只有“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永不复返……

从女孩子的角度来说,我是痛恨于果的。因为他不负责的不仅是夏小白,还有甘愿为他付出的富二代姗姗。许是运气好,她让交到了一个面容姣好、天真可爱的富二代女友姗姗。自从于果在一次应酬中冒死喝酒帮她解围后她就一心想嫁给他。虽然他说姗姗是他一辈子想娶回家当老婆的人,但当姗姗提出结婚时又几次吓得掉片儿。种种迹象表明,他根本就不想和姗姗结婚。有句话说“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是耍流氓”,而他成功的饰演了这一角色。终于,姗姗骗了他,说去外国培训,其实是另交男朋友了。

小爸爸观后感 篇4

看完了《小爸爸》,对我的内心是如此地触动,有笑过,有哭过,有感动过,有恨过。笑过是因为于果和夏天之间的碰撞所摩擦出来的火花,真的让人笑掉两颗牙也不足为奇。他们就好像是朋友,什么话都可以说,彼此之间没有语言的隔阂,你骂我一句,我说你一句,就好像一对小夫妻,无所不说,无比快乐。当夏天离开于果的那一刻,于果哭了,那一刻我也跟着哭了,当时的心情是多么地复杂,看得出来于果是多么地爱夏天,他内心的痛苦可想而知。

所以我当时就恨夏天的舅舅,为什么要将这对这么可爱的父子分离,为什么不能让他们快乐地生活在一起。但后来看到最后,夏天的舅舅从美国回来和于果和好,还帮助他们父子。其实夏天的舅舅对于果的恨其实是来自于他对他妹妹的爱而已,只不过他的这种爱太自私了,自私的爱带来的不是幸福而是伤害,后来他明白了爱不是自私而是宽容,所以他不再恨于果而是理解他,包容他曾经犯过的错。人世间什么是爱?

就我而言,爱是包容,因为包容别人的同时,你也就获得了爱。于果对夏天的父爱给了我很多的感动,他对待自己的孩子就像对待自己朋友一样,当夏天犯错时,他并没有像一个严厉的父亲骂他打他,而是以一个朋友的身份与他交流,包容和理解他。当今的社会并不是缺乏父爱,缺乏的是父子之间能不能以朋友对待,当父子之间就好像朋友时,父爱的含义将会无比扩大,无比幸福。人人都说母爱是伟大的,其实父爱也可以是伟大的。本文是本人看完《小爸爸》深有感触而发,如有不妥的地方,请多多包涵和指教。

[精品]经典诵读的读后感合集4篇


真正的读后感是自己的思考和理解,按自己的框架对文章内容进行整合,进行更为体系的思考。作者的作品读过之后让人有难以忘怀之感。读后感可以理解为看完书或者听完书的感想。那如何写才能将这无法言语的震撼写出来呢?工作总结之家花时间特意编辑了经典诵读的读后感,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经典诵读的读后感(篇1)

星期五晚上我和妈妈观看了少儿节目的《经典诵读》,那些小哥哥小姐姐们可厉害啦!

看了这个节目我学会了很多带“风、雨、江”的诗句,最后由二号选手孙荣忆夺得了胜利,可见她对古诗词非常了解,当评委问她方法时,他却不紧不慢地说:“汹涌澎湃”一类,柔和的”一类。

一开始是任家豪的用“更衣”一词代替“去卫生间”,让大家觉得很搞笑,但他在餐桌上随意接电话,却让他分下降了。紧接着盘里有五个大虾,但是有六个人,这个电视节目一定是考懂得谦让。但是这个电视节目没有难倒他们,他们个个都表现得非常优秀,非常值得我去学习。

通过这个节目,我还懂得了一些吃饭时的礼貌:

1、要给父母夹菜。

2、要细嚼慢咽,不能狼吞虎咽。

3、嘴里有东西最好不要说话。

4、筷子勺子什么的不能发出声音。

5、要闭着嘴吃饭。

6。和客人吃饭即使吃完了也不要先离席。

7、夹菜的时候要注意袖子

8、不能竖着插勺子

9、不允许吸烟。

10、开始用餐,要讲究文明礼貌,要注意自己的“吃相”。

观看了这个节目真是让我受益匪浅,在今后的日子里,我要好好学习,不惹妈妈生气。从中也发现别人的优点,找出自己的缺点。

经典诵读的读后感(篇2)

诚实守信是一种品质,是一种修养,更是一种美德。

在星期一的班队课上,老师给我们看了一些视频。我印象最深刻的片段是说赵本山的,这个片段主要说了:赵本山替别人买了一张彩票,碰巧,彩票全中了。赵本山并没有思想上的矛盾,果断的决定给别人送去。这个决定,竟使赵本山成了大明星,做了人们的好榜样。

赵本山给别人送彩票的这件事,可能对我们来说,是一件不容易的事,还需要仔细地考虑后,才可以做出决定。但是赵本山却不用仔细地考虑,就已经做出果断的决定。我想:可能在赵本山心里,认为诚实守信是与朋友交往的桥梁。看完这个片段,我不得不五体投地地佩服他。

赵本山诚实守信的事,深深地震撼了我,让我情不自禁想起一件事,那天,我答应为一个同学做值日,可最后忘了,害得同学挨了老师的批评,我心里十分难过。回到家里,我把这件事告诉妈妈,妈妈知道后,就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做人一定要诚实守信,诚实守信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你想一想,如果你言而无信,那么谁还会相信你呢?谁还会和你做朋友呢?”我觉得妈妈说得对,每个人都不喜欢和不诚实守信的人交朋友,所以只有诚实守信的人才会交到更多朋友,才会感受到友谊带来的快乐。

我认为,做人最重要的是诚实守信,只有诚实守信才能和朋友交流。

以上6片

经典诵读的读后感(篇3)

我有幸品读了《红岩》这本着名的红色经典小说,一个个革命英雄人物至今仍回旋在我的眼前: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让人激动、崇敬,又令我悲愤、感叹,夜不能寐。

最令人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国民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的革命精神!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 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 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解放战争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幸福的日子容易使人忘记了什么叫英勇、坚贞。安逸的生活,美好的享受,使人淡忘了血与火的历史,也使人麻痹了精神。在举国上下欢庆建国60周年的激动日子里,我要感谢《红岩》,她为我树立了榜样,她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她将促使我成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她跟将促使我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学习工作中去!

经典诵读的读后感(篇4)

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莎士比亚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 古今中外许多杰出的人物都十分热爱读书。而我也不例外,可我最喜欢读的书还是《中华经典诵读》!

从小学一年级开始我就和《中华经典诵读》打了交到,老师刚发给我的时候我看的那些唐诗十分乏味,我到一年级都快放暑假了竟才想起它来。当二年级老师说要背诵古诗的时候,我当时晴空霹雳,可是为了应付过关也只好硬着头皮枯燥无味的背着古诗,最后也只能死记硬背,根本没了解古诗的意思,背的一点感情都没有。到了三年级我和古诗文有了一定的感情,这是因为

三年级的一节语文课老师让我们说一说有哪些关于月亮的诗句, 同学们冥思苦想绞尽脑汁也只能想出 小时不识月, 呼作白玉盘 、 抬头望明月, 低头思故乡 这些诗句来。而我想起了前几天才看的关于月亮的古诗文,我像酵母一样发挥了它的作用, 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 、 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 我的发言让同学们大吃一惊, 老师也对我赞不绝口。

我从这以后就热爱上读书,古诗文就像我形影不离的朋友也像一架时光机。没事干的时候我就会和朋友聊聊天,听它给我讲故事。有些让我哈哈大笑,有些让我同仇敌忾,而且它还带我领略了祖国的大好河山,雄伟的长城、美丽的西湖、壮丽的黄鹤楼 这是多么惬意呀!

《中华经典诵读》你在我心中永远铭记,谢谢你伴着我成长。

国学经典诵读观后感精选4篇


一部优秀的作品,就像新的世界,让我们沉浸其中,废寝忘食,我们对于很多事情的看法都会因为电影而改变。观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和把握人生的意义,通过写观后感我们可以更加全面地认识电影的情节。是否考虑过自己写的作品名观后感有没有完善空间呢?也许以下内容“国学经典诵读观后感”合你需求,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国学经典诵读观后感 篇1

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五千年的悠久文化历史,源远流长。而国学,是我们中国的国粹,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

在首届青少年经典诵读电视大赛中,我为每一位选手的精彩表现所折服,他们对古代诗词的领悟和运用,让我羡慕不已。他们对古典知识的了解,肯定也是阅读过大量的书籍,掌握了很多的知识量。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滴水石穿非一日之功。他们有今天的成就,离不开昔日的刻苦努力。对比之下,我感到很惭愧,因为我有很多宝贵的时间,都是在玩闹和嬉戏中度过了。

通过观看这次青少年经典诵读电视大赛,让我深刻的认识到,国学经典,传承的美德,让我们的心灵得到了健康的成长。《弟子规》、《论语》、《三字经》,这些宝贵的古代文化都在教育我们如何做人,如何做事。懂规矩,有礼貌,尊老爱幼,守信誉。书里的内容,都是教导我们向善,教导我们在生活中做人的道理。现在的我们,几乎都是家里的宝贝,在家都是被父母宠着,做着现代版的小皇帝。可是,我们有去想过孝敬我们的父母吗?有替别人着想过吗?甚至连分享的美德都做不到吧?

学习国学,学习中华民族文化,我们不能只是纸上谈兵,要学以致用,这才是最根本的目的。作为祖国的未来,我们应该从现在开始,积极的加入到国学的行列中,弘扬民族文化,让我们每个人都诚挚有爱,活力充沛,让我们的祖国变得更和谐富强!

国学经典诵读观后感 篇2

寒假里,我读了《国学经典》这本书,使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弟子规》是大家在牙牙学语的时候都应该触摸过的吧!现在,就让我们更深刻的去了解它吧!

弟子规是由1080个字组成,三字一句,共360句。每一句都有一个深刻的哲理。“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意思是父母呼唤,要及时答应,不能慢慢吞吞的。父母交代你做什么事情,应该立即去做,不可拖延或者推辞偷懒。

弟子规总的来说: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孝顺父母,友爱兄弟姐妹,其次,一切言行当中,要谨慎,要性守承诺;和大众交往时要平等仁和,要时常亲近有仁德的人,向他学习。以上的这些事是学习的根本,非做不可。如果做了还有余遐,更应该努力的学习礼,乐,御,书,术,射等六艺。

更让我深受教育的是“诚者,物之始终;不诚,无物。”诚是贯穿在万物的始终,没有诚也就没有万物。这时,我想起了我爸爸。爸爸是个生意人,一直坚守“以诚为本”的信念。有一次,如果爸爸以次充好,就以坏取利,可他没有这样做,而是语重长心地说:“我们不能因暂时的方便,眼前的利益,就失去真正巨大的财富——诚信。正因为父亲的诚信,才让我们家的生意更加旺盛,可见诚信是多么的重要啊!

我从国学经典这本书中学会了许多东西,做人要讲究诚信,孝顺父母,以同样的眼光去看待他人。我相信,未来的世界,一定会更加美好!

国学经典诵读观后感 篇3

《国学小名士》主要分为三个环节,分别来考验小选手的诗词积累,文化运用,品行美德。第一环节我爱记诗词,主要弘扬我国博大精深的诗词文化。选手们根据指定的字,然后轮流在规定的时间内作答出带该字的诗句。该环节考验的是选手对古诗词的积累与灵活运用。第二环节名家对对碰,有几个穿着古装的小朋友按照不同分值进行提问,该环节要求答对加分,答错直接减掉该分值。这个环节考验的是选手对诗句、词语的理解与运用。第三环节美德大考验,在选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考验他们的品行和涵养。

通过观看该节目,小选手们渊博的诗词积累、机智灵活的对答,深深的触动了我。名家流传下来的精品诗词是那样优美、脍炙人口,作为小学生,我们身上承担着将这样精深的文化继续传承、发扬的责任。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化通过不断的沉淀,去其槽粕,留给我们的是艺术的瑰宝。当我们朗朗的读书声传出窗外时,是否每个人都已读懂、理解了它们的含义呢?通过观看该节目,我觉得自己在知识求知的道路上还有长远的路去走,思想决定行动,只有不断传承经典文学、积累更多的学识,丰富了自己的内在,才能不断影响、提高我们的外在、修养。

在美德大考验环节中,选手们面对考验所呈现的不同表现,更是对我们中小学生思想品德的一种拷问。在社会中,我们面临着美德考验的时候也是不计其数,但我们真正做到传承美德了吗?在公交车上,年迈的老人颤颤微微的站在车中,那满车的乘客又有谁主动让座了呢?在盲人摸索着过路时,我们是否愿意停下疾走的脚步帮扶一把呢?在名胜古迹上的涂鸦中是否有你的一笔?作为新时代的少年,祖国对我们有更高的要求,我们不能只做徒有虚表的人,内在的修养、美德的提升才是对我们的更高要求。

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要在求知的道路上传承经典文学,积累更多的知识,丰富内涵。在美德方面,真正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以高标准、高素质要求自己,做一个新时代的国家栋梁。

国学经典诵读观后感 篇4

一说到国学,也就是国家的基本学识吧!国家在概有行孝道,讲文明等等吧!遵守国法!讲道则尽责任!

那我就出来说说行孝道吧!在我们九年级政治上学到,我们做为子女的应该要做到孝敬父母,是我们的责任了,我只是在学校宣传栏上略微看了一下,对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位儿子为了能治好母亲地眼睛需要鹿奶才可以治好,而亲自扮演鹿到鹿巢里面去挤奶给他母亲喝,这个人冒着自己的生命危险去挤奶给母亲治病,这可是一个特大孝子。

在法律上是每个人都要尽到责任的,不管事大还是事小,都要全心全意地把它做得更好,记得有一次我在学校听广播时,讲的国学题目就是说:“我们不管是什么人在做什么事,都要向完美看齐。”在这个上我触发感想我们生活在社会中,都是扮演着不同地角色地,而每一种角色都往往意味着一种责任,我们做为子女的,孝敬父母都是我们的责任,我们有义务的完成这件事;作为学生,遵守学校纪律,完成学习任务,也是我们要去做的。

我总结出了一些人生道理:我们做事不一定要求回报,做到完善就好再好不过了,要做一个大孝子,对父母首先要恭,接着要敬,然后要对朋友忠诚,以信服人,对长辈有恭有敬,对他们才有礼貌,要做一个诚实守信,遵法守法的一个初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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