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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方案

发布时间: 2023.06.13

最新整治方案。

在发挥自己的才能之前,我们需要先学会计划和准备。定制方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工作项目的进展。为了满足您的需求,我们精心制作了这份“整治方案”,并将持续提供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整治方案 篇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条件,根据县统一布置和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村环境明显改善为目标,以创建国家生态县为契机,以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操作标准,采取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推进方式和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年实施、稳步推进的工作步骤,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全面治理公路两旁及沿线村庄、旅游景点、公共场所、主要河道和企业污染物,全力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和保洁长效机制建设,解决过去公路主干线、村庄乱倒垃圾和垃圾不能及时清运的问题。着力打造旧村改造型、客家民俗型、农家山庄型、庭院经济型、生态旅游型秀美新农村。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干净整洁,环境优美的新。

二、整治范围

全镇12个行政村、一个居委会,所管辖的村(居)民小组(居民小区)、镇直机关单位、农村中小学、卫生院(所)公路沿线(高速公路、省道、县道、乡道、村道、自然村主干道)以及、水面,旅游景区、采砂场、养殖场、小城镇开发区、教育园区开发区、昆庆项目开发区。

三、重点工作

(一)农村环境卫生治理

1、搞好农村垃圾设施规划布局。

各村(居)委会要在镇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会同镇土地规划办、相关村组织编制本区域内农村垃圾中转站、收集点及其它设施规划,引导生活垃圾科学合理布局和规划建设。

2、加强生活垃圾设施配套建设。

至石桥公路沿线及温义公路沿线、集镇街道的环境卫生设施,镇统一配备分类垃圾箱,计划新建个垃圾中转站,配置垃圾清运车1辆、洒水车1辆。在偏远自然村建设环保型焚烧沪1座,村点焚烧炉6个。村点配置垃圾清运板车及锹铲、扫把等保洁工具,切实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卫生院要建设医疗垃圾贮藏室。

3、建立健全镇、村、组保洁员网络。

镇成立环境卫生管理站,纳入居委会管理,配专职保洁员。村、组按户数规模成立环境卫生理事会,并聘请保洁员,原则上以50户为单位安排一名保洁员,并落实工资报酬。同时鼓励村点农户轮流清扫,自觉搞好门前三包和垃圾分类处理。要健全镇、村二级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二)养殖场污染治理。

要建立生猪清洁生产审查制度,严把准入关。镇根据规划划定生猪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对年出栏1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进行重点整治,不达标的养殖场一律不能享受任何扶助政策。使规模化养殖污染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具体要求按铜府发〔20xx〕4号文件执行)。

(三)河道污染治理。

一是要加强对采砂场的管理,从严控制采砂场审批、严格执行河道采砂禁区、禁采期制度;二是对河道采砂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坚决关停违法采砂场,严厉打击违法采砂行为;三是要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和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对超标排放单位依法停产整顿并罚款;四是集中开展河道清理整治,11月底要对主要河流障碍物和漂浮垃圾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严禁任务单位和住户往河道、河堤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工业垃圾。

四、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

成立机构,调查摸底,搞好规划,宣传发动,筹措资金,制定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

农村清洁工程:11月底前,集镇、村点配齐垃圾清运车(板车),农户配齐分类垃圾桶。12月底前集镇、村点配齐保洁员,废旧物资回收员,镇卫生院完成医疗垃圾贮藏室建设。20xx年10月底前有关村落实好垃圾中转站和焚烧炉选址工作。20xx年3月底以前完成公路沿线村点垃圾中转站和垃圾焚烧炉建设,5月底以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节假日期间,学校完成旱厕改造。

养殖场污染治理:9月底以前,镇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并报县畜牧水产局备案。12月底以前,完成禁养区50%以上生猪养殖场退养,完成限养区、可养区50%以上年出栏1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综合治理。

③、河道污染治理:11月底以前,对河道采砂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关停非法采砂场。

3、督查考核阶段

10月份开始实行每月一督查,11月20日以前迎接全县流动现场会召开;20xx年5月底迎接县年度考核验收。

五、工作举措

1、加强领导。为加强领导,镇成立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洁领导小组。各村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有一名村主要领导抓此项工作,确保整治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2、突出重点。各村要结合实际,重点抓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养殖场污染治理、河道污染整治三项整治工作,突出重点地带、重点村点、重点项目,以点带面,推动整治工作的全面开展。

3、落实责任。镇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督查考核,农村清洁工程整治办公室负责抓好农村清洁工程的组织实施;财政所负责资金筹措拨付;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抓好河道采砂场和河道污染整治及养殖场污染整治;中学、小学负责抓好学校的环境卫生整治;镇卫生院负责抓好全镇卫生院(所)整治;民政所负责配合镇、村优先从低保对象中录用农村保洁员;城管中队负责加强城镇市容市貌规定的综合执法力度,整治乱搭乱建;各村负责辖区内的整治工作,并安排2000元专项资金用于整治工作;各包村办公室要协助村上抓好整治工作。

4、宣传发动。各村要通过会议、标语、座谈会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要通过开展农村清洁工程先进乡镇、优秀村支书(主任)、优秀保洁员、文明卫生户等:四评活动,教育培养广大群众讲卫生、讲文明的良好习惯,在全镇上下迅速掀起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的热潮,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5、奖补政策。财政将加大扶持力度,按8:2的比例通过政府统一采购支持各村购置板车,三轮车及中型垃圾车,同时对垃圾中转站建设给予一定补助。包村单位、行政村也要安排资金投入农村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确保村点保洁员工资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镇政府对年度考核前三名的村和优秀保洁员给予适当奖励。

6、加强督查考核。镇制定了《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年度考核办法》并严格考核兑现,通过会议、定期检查等形式进行督查推动,及时通报情况,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并将农村环境卫生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考核。

整治方案 篇2

开展乡村绿化美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大规模国土绿化、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近年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乡村绿化美化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抓手,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乡村绿化美化发展还很不平衡,一些地区还存在乡村绿化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与农民群众期盼的优美生态环境还有较大差距,仍然是乡村生态建设的突出短板。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乡村绿化美化,不断改善提升村容村貌,积极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__大精神,以__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改善乡村人居环境为目标,全面保护乡村绿化成果,持续增加乡村绿化总量,着力提升乡村绿化美化质量,促进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努力建设“村美、业兴、家富、人和”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合同范本网 wWW.jht868.cOM)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根据乡村地理位置、自然禀赋、生态环境状况、产业发展需求等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瞄准乡村绿化突出短板,一村一策,缺什么补什么。避免发展模式趋同化、建设标准“一刀切”。

2.保护优先、留住乡愁。保护乡村地形地貌、水系水体、林草植被等自然生态资源,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注重乡土味道,保护乡情美景,维护自然生态的原真性和完整性,综合提升乡村山水林田湖草自然风貌,突出乡村特色和田园风光。

3.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充分考虑乡村发展基础,尊重村民意愿,按照乡村建设规律,先易后难、先点后面,分步有序推进乡村绿化美化。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科学合理确定乡村绿化美化的目标、重点、任务和标准。

4.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坚持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以村为单位组织实施,动员村民自己动手,自觉投身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调控引导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乡村绿化美化。

(三)行动目标。到20__年,全省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16.4%,努力建成365个特色鲜明、美丽宜居的森林乡村,力争创建3-5全国乡村绿化美化示范县,乡村绿化美化持续推进,森林乡村建设扎实开展,乡村自然生态得到有效保护,绿化总量持续增加,生态系统质量不断提高,村容村貌明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二、行动内容

(一)保护乡村自然生态。结合古村落、古建筑、名人古迹等保护,依据地形地貌,加强护村林、风水林、景观林保护,促进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的和谐统一。加强乡村原生林草植被、自然景观、小微湿地等自然生境及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全面保护乡村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对古树名木、风水林、珍贵树种等进行挂牌保护。对濒危和长势衰弱的古树名木,及时开展抢救复壮工作。发挥生态护林员、草原管护员的巡护作用,落实巡护责任,抓好林草火源监管和重大病虫害灾情报告,及时组织除治,减少灾害损失。

(二)增加乡村生态绿量。因地制宜开展环村林、护路林、护岸林、风景林、游憩林、康养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林网等建设。推进乡村绿道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托地形地貌,将农田、果园、山地、森林、草原、湿地、古村、遗址等特色景观联成一体,构建布局合理、配套完善、人文丰富、景观多样的乡村绿道网。开展乡村裸露山体、采石取土创面、矿山废弃地、重金属污染地等绿化美化。利用边角地、空闲地、撂荒地、拆违地等,开展村庄绿化美化,建设一批供村民休闲娱乐的小微绿化公园、公共绿地。开展庭院绿化,见缝插绿,有条件的可开展立体绿化,乔、灌、草、花、藤多层次绿化,提升庭院绿化水平。慎用外来树种集中连片造林,鼓励使用乡土树种开展乡村绿化美化,防止“奢侈化、媚外化”等违背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的做法。

(三)提升乡村绿化质量。要科学开展乡村绿化美化,坚持以水定绿、适地适树。积极推广使用良种壮苗,优先使用保障性苗圃培育的苗木开展乡村绿化。重视种源和遗传品质,造林用种用苗必须具备“两证一签”。做好绿化苗木供需衔接,避免长距离调运种苗。鼓励营造混交林,加强造林后期管护,确保成活成林见效。对村庄周边缺株断带、林相残破的河流公路两侧林带、环村林带、农田林网等进行补植修护,构建完整的村庄森林防护屏障。对生长不良、防护功能低下的退化防护林,实施修复改造,提升防护林网功能质量。对成过熟林、枯死林木进行更新改造,优化防护林网结构,提升防护林网、林带生态功能。对乡村范围内的中幼龄林,及时进行抚育间伐,利用林间空地补植乡土珍贵树种,促进天然更新,优化森林结构,培育健康稳定的多功能森林,构建优美森林生态景观,让广大人民群众亲近森林、感知森林、享受森林。

(四)发展绿色生态产业。将乡村绿化美化与林草产业发展相结合,因地制宜培育林草产业品牌,提升林草产业品质,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乡村林草产业振兴,实现林草产业富民。做好“特”字文章,结合地方传统习惯,发展具有区域优势的珍贵树种用材林及干鲜果、中药材、木本油料等特色经济林。推广林草、林花、林菜、林菌、林药、林禽、林蜂等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培育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推进林产品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依托乡村绿色生态资源,用好古村落民居、民俗风情、名人古迹、古树名木、乡村绿道等人文和自然景观资源,大力发展森林观光、林果采摘、森林康养、森林人家、乡村民宿等乡村旅游休闲观光项目,带动农民致富增收。

三、推进实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市州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指导各县(市、区)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摸清底数、梳理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县域内乡村绿化美化的内容、任务、标准,将任务落实到行政村,并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专人负责。

(二)加强宣传发动。各地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的重大意义,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利用生态科普栏等形式,宣传生态文明理念,解读乡村振兴政策,提高村民知晓度和参与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的良好氛围。

(三)层层抓点示范。各市(州)至少确定1—2个县开展乡村绿化美化示范县建设工作,每个县(市、区)至少确定2-3个乡镇开展森林乡镇建设试点,每个乡镇至少确定3-5个行政村开展森林乡村试点工作。通过试点示范,总结提炼出一批乡村绿化美化成功经验,形成一批能复制、可学习、可推广的成熟技术、建设方式和管护机制。各市(州)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请于20__年8月23日前将确定的试点县(市、区)、乡镇和行政村名单上报省林草局。

(四)持续稳步推进。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改善提升村容村貌,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既是当前的重点工作,也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分阶段部署、分年度实施,扎实推进、久久为功。各地要针对突出问题,结合本地实际和传统习俗,根据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和林草产业发展需要,由易到难、有序推进,推动乡村绿化美化工作常态化。要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科学节俭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自然条件好、气候条件适宜、树种资源丰富的地区,要加快乡村绿化美化进程。有条件的地方要着力提升乡村绿化美化水平,创建更多美丽宜居的森林乡村。干旱地区要坚持以水定绿、量水而行,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科学确定林草比重,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逐步提高生态宜居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乡村绿化美化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措施,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统筹推进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各项任务。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发挥好牵头部门的作用。省林业和草原局将对乡村绿化美化工作开展措施有力、成效突出的县进行通报表扬,重点宣传。市州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支持和督促指导。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二)强化责任落实。完善“中央部署、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村抓实施”的工作机制。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促请党委政府将乡村绿化美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评价考核范围;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分工和责任清单。指导乡镇党委政府负责辖区的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充分发挥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确保乡村绿化美化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完善政策机制。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20__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加大各类资金投入力度,支持乡村绿化美化。要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结合现有林草工程,通过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先造后补、筹资筹劳、以工代赈等形式,引导支持村集体和农民自主实施乡村绿化美化。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成果共建共享,鼓励各地依托乡村绿色生态资源发展乡村旅游休闲观光等项目,吸引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乡村绿化美化。

(四)确保建设成效。引导和鼓励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科技人员下乡指导编制乡村绿化美化规划设计,以建立科技示范点、技术承包、技术培训、送科技下乡等形式,加强乡村绿化美化技术指导服务,提高乡村绿化美化成效。弘扬生态文明新风,制定完善乡规民约,树立良好的村风村貌、家风家训,营造植绿爱绿护绿的良好风尚,提高村民生态保护意识,巩固乡村绿化美化成果。

整治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全镇农业生产环境,进一步减少农业生产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影响,根据《镇全域无垃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内容及相关要求,现制定镇农业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绿色发展理念和镇全域无垃圾专项行动精神要求,以解决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农业生产和人居环境为目标,全力打造干净、无污染的绿色农业生产模式。

二、基本原则

一是政府引导,大力宣传。通过宣传层面、政策层面和技术层面的引导,加大对农业环境卫生的整治和宣传。让广大种养户自觉形成农业绿色发展、洁净发展的理念。

二是多措并举,严格防控。完善各类制度、强化监督管理,注重项目示范引领,从源头上减少和防控农业生产垃圾的产生。

三、行动目标

(一)日光温室蔬菜秸秆和尾菜得到有效处理。通过对日光温室蔬菜秸秆和尾菜的有效处理,减少在日光温室周边堆放废弃蔬菜秸秆和尾菜的情况,提升全镇日光温室生产形象,提高全镇设施蔬菜整体竞争力。

(二)设施养殖动物粪便得到妥善处理。切实改变村庄周边及个别巷道内动物粪便乱堆、乱排,严重影响人居环境和农业生产的问题。

(三)地膜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有效解决废旧地膜直接翻入土地、焚烧处理等方式对土壤和环境造成的污染。

(四)玉米秸秆青黄贮得到大力推广。解决玉米秸秆饲喂牲畜利用率不高,在村庄周围和巷道内乱堆乱放造成的火灾隐患等安全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设施农业生产台账。建立全镇日光温室蔬菜种植品种、定植时间、拉秧时间为主要内容的动态生产管理台账,全面掌握各村日光温室种植茬口,为督促统一集中处理打下基础;全面建立对人居环境和地理环境有影响的没有建设化粪设施的养殖场和养殖户台账,掌握好各村养殖户养殖动态,存在的具体问题,对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养殖户督促进行整改。

(二)加大设施农业生产产生废弃物处理力度。在日光温室集中拉秧的时间一方面动员群众通过饲喂牲畜,发酵堆肥还田等方式加大对尾菜的处理利用力度,另一方面引导群众通过生物质能利用、沼气能利用、集中堆放统一处理等方式逐步提高蔬菜废弃秸秆的利用率;动物粪便主要通过修建化粪池的方式进行处理、病死畜禽通过焚烧深埋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在全镇规划好设施养殖可建区和禁建区,建立避免造成农业环境污染的长效机制。积极协调区畜牧兽医局、区环保局对规模养殖户进行畜禽粪便污染处理专题培训,在培训后规模养殖户积极做好粪污处理,对不配合处理的养殖户,协调区环保局依法查处。

(三)提高地膜利用及回收率。一是推广一次覆膜使用两年的“一膜两用”免耕技术,提高地膜使用率。二是全面推广使用方便回收的高标准地膜,方便捡拾。三是配合工商、安监加大监管力度,对农资地膜经营单位开展检查,禁止销售厚度小于0.01mm的地膜。四是提高全镇地膜回收率,积极发动有意向的个人或合作社申报区级相关项目建立废旧地膜回收点,各村成立一个废旧地膜回收点,由专人负责回收和捡拾,动员回收点参与开展“交旧领新”、“以旧换新”等活动,并由回收点负责对辖区内农民未捡拾干净的地膜进行清理回收。

(四)提高玉米秸秆青黄贮。推广(引进)使用玉米秸秆青黄贮加工机械,向广大养殖户宣传青贮技术,提高养殖户对青贮饲料利用价值的认识,动员牛羊养殖大户积极建设青贮池进行青贮,小规模的养殖户利用袋贮的方法进行加工贮存饲喂。

五、组织实施

(一)建立台帐阶段(20__年10月底前)。摸清全镇日光温室集中拉秧时间,摸清全镇未建设化粪池和干粪堆积场的养殖暖棚,尤其是靠近村庄影响人居环境的和直接排污的养殖户情况,为下一步工作打下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11月至20__年6月)。全面对日光温室秸秆、尾菜、无化粪池的养殖棚、玉米秸秆、废旧地膜进行整治。

(三)总结提高阶段(20__年7月至8月)。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分析总结,对工作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改进,探索形成开展此项工作的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机构。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所有农口干部为成员的农业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根据涉农站所的业务分工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涉农站所根据自己的业务要求,承担相应范围内的农业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由农技站和农监站牵头做好日光温室蔬菜秸秆、尾菜处理、废旧地膜利用的技术指导;由畜牧站和农机站牵头做好设施养殖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玉米秸秆青黄贮的技术指导;农口其他站所根据工作和集中整治时期的需要做好此项工作。

(三)充分发动群众。农业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在发动群众方面,严格按《镇全域无垃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七个带头”的内容进行,即,村组干部、军属家庭、低保家庭、干部家庭、党员家庭、代表家庭、妇女要带头做好农业生产中环境卫生的保洁整治。

(四)积极申请项目扶持。积极争取区上尾菜处理利用、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农机补贴、生猪调出大项奖励、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等相关项目和补贴,为开展好全镇农业环境卫生整治提供保障。

整治方案 篇4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各方责任。一是落实餐饮服务主体责任。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规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加工经营行为,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控旅游景区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切实消除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盲区和空白,提升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确保游客饮食安全,确保旅游景区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三是落实景区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园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景区管理主体对景区内餐饮服务市场、服务质量、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景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经营与服务行为。

二、整治范围

全市旅游景区内及周边、以游客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农家乐、旅游特色餐饮街区等。

三、工作内容

(一)规范许可管理。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及相关许可审查规范的规定,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行为,把好餐饮服务事前准入关口。要摸清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底数,认真核查餐饮服务单位状况,严厉查处无证经营,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日常监管。重点检查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是否符合场所环境和布局流程要求,是否配备符合要求和取得相关资质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食品制作加工过程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运转是否按要求操作,餐厨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存放并及时处理等。在节假日期间、旅游旺季等重要时段,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强化过程管理,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要督促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强化食品的可追溯管理。要按照食品添加剂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的规定,加强食品添加剂采购、贮存、使用的管理。

(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因素,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严厉查处采购、使用不明来源食用油行为,严厉查处采购、使用不合格餐饮具行为,严厉查处食品中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对因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等主观因素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在依法实施处罚的同时应追究景区经营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引导理性消费。旅游管理部门要督促各旅行社安排旅游团队就餐应选择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B级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对于接待安排已超过供餐能力的餐饮服务单位不予安排就餐餐次。

(六)完善应急管理。各地监管部门要与园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加强配合,完善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严格执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制度,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旅游景区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一旦发生涉及旅游景区的食品安全事故能及时有效应对处置。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4月21日至24日)。各地组织对辖区内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基本情况,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步骤。

(二)集中整治(4月25日至5月16日)。各地集中力量,周密部署,对辖区内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统一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督查整改(5月16日至23日)。各地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复查,建立健全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于受经济利益驱使等因素影响,省内外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从我市来看,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也存在薄弱环节和盲区。要强化组织领导,密切部门协调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层层落实监管责任,不断提高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二)注重整治实效。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搞走过场,扎实开展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着力排除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规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市场秩序,确保专项整治成果得到巩固。

(三)创新监管模式。各地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农家乐监督办法,探索提高农家乐餐饮安全保障能力的监管措施,促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以旅游景区及周边为重点区域,以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为重点受众,大力宣传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要组织开展“文明餐桌”、“寻找笑脸就餐”、“诚信做企业、诚信做产品”等活动,宣传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成果,提高游客食品安全理性消费、自我保护意识。要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线索,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专项整治良好氛围。

整治方案 篇5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加强建设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源头管理,落实工地“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的工作要求,现将市建委《落实部门联动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工作方案》及《建设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源头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工地需要进行余泥渣土运输排放施工的,必须严格执行余泥渣土排放(受纳)管理规定,工地在排放(受纳)余泥渣土前,应到区市政园林局下属余泥渣土管理所申办排放(受纳)证工地未取得排放(受纳)证或证件过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禁止进行余泥渣土排放(受纳)作业。

二、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合同时,应明确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相关管理责任,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执行责任及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制度,并严格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加强对工地余泥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

三、根据“谁雇请,谁负责”的原则,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全面负责建筑工地内余泥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工作,工地需要进行

余泥渣土运输排放时,必须雇请取得余泥渣土准运证以及其他证照齐全的运输车辆进行余泥渣土运输,严格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的管理规定。已取得余泥渣土准用证的运输公司及运输车辆名单可登陆广州市余泥渣土管理所网站查询。

四、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建筑余泥渣土运输

与排放管理员制度,委任本工地专职安全员兼任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具体负责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管理规定,填写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工作台帐(包括余泥渣土装载量、装载和离开工地时间、运输车辆车牌号码、运输路线、受纳场所等)。如发现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必须及时制止。各工地应于9月xx日前将本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我局下属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备案。

五、监理单位要加强对建设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过程 的监督,发现存在违反“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管理规定情况的,应立即发出监理通知予以制止,必要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监督部门报告。

六、我局及下属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将加强监督巡查, 并定期组织检查组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不履行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职责的施工单位、监管不力的监理单位及强制施工、监理单位违反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规定的建设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我局将按市建委的有关要求实施行业处理,采取通报批评、实施省级动态扣分、责令停工整改、上报不良行为等措施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

2.《建设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源头管理工作实施 意见》

二〇xx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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