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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司法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3.06.18

年终司法局工作总结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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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司法局工作总结 篇1

过去的一年,我在司法局领导的关心和单位同事们的帮助下,按照局领导提出的“和衷共济谋发展,和谐团结树形象”的工作主题,围绕“围绕和谐大主题,服务两创总战略”的工作主线,我努力做到尽快适应新环境,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现将本人20__年工作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注 重自身学习,在提升个人思想政治素质上下功夫。我能在工作之余认真学习市“十二五”规划、胡锦涛“七一”讲话、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 同时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质,从而使自己更加热爱本职工作,在政治问题上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有明确的政治方 向和坚定的政治立场。今年11月份,参加了司升司警衔培训,顺利结业。同时,还利用业余时间,坚持了华东政法大学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班的学习,各门功课均 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今年12月我通过了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论文受到好评,明年3月将获得法律硕士学位。

注重踏实肯干,在认真负责做好 本职工作上下功夫。进入市司法局政治部任职以来,在领导关心和同事们帮助下,能较快进入角色,较好地完成有关工作。今年以来,我先后参与了事业单位津补贴 清理核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全国文明城市材料汇总、全市司法行政系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__周年大会筹备、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干部考察等工作;参与起草了湖州 市司法局三定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评选表彰工作的办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窗口单位和法律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 活动实施方案、关于评选表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等文字材料,搜集并整理了省司法厅群英谱、市政法委群英录的相关材料;准备局党委会 前期准备工作并撰写会议纪要;作为我局换届考核联络员,积极联络考核组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为我局顺利完成换届考核工作做出了自己的努力;完成《关于司 法行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调研》文章一篇;担任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秘书,能够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撰写总结上报材料;顺利完成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 体、先进工作者和市“双满意”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推荐上报工作;认真做好下属单位年度考核材料汇总工作,参与警务督察工作并及时形成文字材料向省厅汇报。在平时工作过程中,我能够认真负责,不怕吃苦,勤学好问,有时为了及时完成工作能够主动加班加点,认真负责地做好每一项领导安排的工作。

注 重个人修养,在加强党性锻炼上下功夫。能按照共产党员先进性和政工干部的标准要求自己,认真遵守党的纪律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努力端正自己的工作作风。平时注重向领导和同事们学习,努力做到工作不拖拉,做事不推诿。一年来,我在工作中做到服从领导,待人诚恳,谦虚低调,团结同志,正确对待个人利益,始终保 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

过去的一年,我虽然在工作中取得的一些成绩,这与领导的关心和同志们的帮助是分不开的。同时,自己仍然存在许 多不足之处,如文字综合水平还有待提高、沟通协调能力还有欠缺、在工作上还不够大胆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在同志们的帮助 下,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单位在新的一年中迈上新台阶而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年终司法局工作总结 篇2

今年基层科紧紧围绕省厅、市局工作要求,以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为工作重点,在全面贯彻落实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三项工作的同时,推陈出新,探索司法行政工作新理念,组织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矫正工作者、帮教志愿者积极投入司法行政工作中,切实做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队伍建设等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化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

(一)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强化人民调解员培训。为深化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强化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者的专业素养,今年,我省省委政法委书记安东同志亲自狠抓人民调解工作,在全省开展社区人民调解员及新任司法所长工作培训会。我区以此为契机,组织全区49人,其中村、社区人民调解员38人、新任司法所长11人,参加此次省厅培训,充实了一批懂业务、热爱调解的人民调解员。

为进一步充实调解员队伍,提高调解员待遇,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以案定补”机制,构建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全面开展人民调解推进年活动,实行分类统计,彰显推进年工作成效,一季度共收集合格卷宗652件,对基层人民调解员进行工作奖励,共计兑现19560元。

(二)集中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在深入排查的基础上,采取挂牌化解、联动化解、包案化解等有效措施,集中力量化解一批多年积累的、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矛盾纠纷。半年来,累计排查出10类矛盾纠纷共192余件,其中,房屋宅基地纠纷19件,婚姻家庭纠纷33件,邻里纠纷42件,物业纠纷4件,合同纠纷2件,计划生育纠纷2件,村务管理纠纷9件,劳动纠纷5件,征地拆迁纠纷17件,其他纠纷59件。经过全体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92件,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95%以上。

充分利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对刑教人员及时管控,并按照3年监管年限,足年、足月按时清理、接收刑教人员,切实保障我区刑教人员的重新犯罪率低于3%。

在监管方面,坚决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摸清底数,对每位刑满释放人员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形成标准档案;二是通过双向联系,将安置帮教工作端口前移,及时与狱联系,了解安置帮教对象最新情况,对解除劳教人员实行无缝对接。三是实现“三无人员”的重点帮扶,将低保政策、就业政策及时送到三无人员手中,做好政府优惠政策的“通信员”工作。四是系统掌握“人户分离”人员的最新情况,做到“不见其人但闻其声”。目前,安置帮教在册172人,安置帮教率100%,全部建立安帮档案。

三、细化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工作,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和监管水平

为了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上级司法部门的文件精神,及时成立了灞桥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海林任组长,区政府副区长肖琦任副组长,区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司法局局长王百前担任。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落实日常具体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格局、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组织体系和工作队伍的建立使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得以有序开展。

根据社区矫正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积极创建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体系。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区、街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务。建立了接收、管理、教育制度、考核及奖惩制度,对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开展矫正组织的例会制度、矫正工作人员培训制度,规范日常管理、档案和台帐工作,保障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运作。通过这些规范化建设,对目前所有在册的矫正对象实现“一人一档”的规范化管理。

针对每位准社区矫正对象,在法院判处缓刑之前,我局都要接受法院的委托,对每一位准社矫对象进行社区矫正评估,从村、社区到街道最后到区局三层审核把关,实现人员管理的关口前移;对于接收的社区矫正人员,各司法所根据不同人员制定矫正方案,督促每位社区矫正对象每月交一份思想汇报,每月举行集中法制教育和公益劳动等活动,加强对矫正对象的动态考察和管理,定期开展矫正对象谈话教育,及时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

我局还联合检察院、公安分局开展了社会矫正对象集中教育与公益劳动,使矫正对象接受再教育,深刻反省。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奖惩的有关规定,实行矫正对象考核管理,对违反规定、不履行义务的矫正对象,通过提出不同层次的司法建议,给予必要的惩处;对严格遵守规定、有立功表现的矫正对象,则准备通过提出司法建议予以适当的减刑。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对象考察期的规定,及时充实完善社区矫正对象的档案资料,按时办理了矫正手续和转为安置帮教对象的后续帮教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要求,我局对管制、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移交给司法行政机关的进行了区别对待,对口移交的管理方式。今年,我局已同公安灞桥分局、灞桥区检察院着手社区矫正人员的移交工作,现已完成纺织城、新合、红旗、席王、灞桥街道的社区矫正人员移交管理工作。

在实践中,我们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实行制度化管理、人性化矫正,体现“以人为本、矫正为本”理念。今年,我局将心理咨询机制引入社区矫正工作,专业的心理咨询工作人员,针对罪犯自身特点,制定与其心理、生理情况相适应的矫正方法,帮助他们扫除心理障碍,走出犯罪的阴影,直面人生,重拾生活的信心。

四、深化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两支队伍建设,打造素质过硬的干部队伍。

我局通过广泛开展警示教育,促进基层干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首位意识,端正执法执业思想,规范执法执业行为,严格执法执业程序,提高执法执业公信度,切实增强干警的廉洁从政意识。上半年我局推行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团的法律服务,助推全区社会活动,树立了良好的司法行政干警形象。

优化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公证处,在我区重点经济项目中成立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团,实现全天候24小时的法律咨询,推动全区经济发展。

(一)深入推进人民调解“进校园”活动。建立大专院校人民调解组织,关注校园矛盾纠纷,及时控制学生群体性事件及由学生性群体事件引发的公共安全事件,保障我区的和谐稳定。

(二)积极探索建立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相衔接的“援前调解”工作新机制。规范非诉法律援助工作,降低援助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受援人诉累,更好地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工作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独特作用。

(三)打造“司法行政半小时服务圈”,建立“一站式”司法行政工作为民服务平台。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立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试点推广工作,直接为群众提供“零距离”规范化服务,将司法行政工作向基层有效延伸。

(四)社区矫正工作进入“无线管控”新时代。今年,我局和移动通信公司建立合作联盟,通过GPS手机定位系统,时刻掌控矫正对象的时时动向,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无线管控。

(五)“三帮扶”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即结对帮扶、思想帮扶、典型帮扶。

开展结对帮扶。充分运用市场经济规律,把辖区内经济效益好、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佳的企业建设成为过渡性安置基地,为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结成“一对一“、“一对多“帮扶对子,为生活困难的矫正对象和归正人员介绍或提供工作岗位。

实行思想帮扶。充分利用资源,发挥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师的专业优势,动员有一定思想基础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积极为一些思想易走极端、对社会不满、对前途无望及家庭矛盾不断的矫正对象和归正人员谈理想、谈人生、谈追求、谈价值。

推出典型帮扶。鼓励自主创业,开展创业典型现身说法,组织“一带一“、“一带二“、“一带三“等扶持就业活动,密切联系区人社局为社区服刑和刑释解教人员积极创业引路,帮助符合条件的人员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20XX年1-6月,我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及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创建“平安和谐田阳”为主线,坚持“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积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第一道防线”作用,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扎实完成了市局和县局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今年1-6月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我县司法所行政工作整体水平,充分调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按照抓基层、打基础、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抓好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素质、管理水平及工作质量,力争各司法所全面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并加强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力度,就司法所建设,制度上墙等内容多次走访,进行相应指导。通过自治区司法厅的检查、测评,头塘司法所被自治区司法厅授予“五好司法所”,百育司法所、那满司法所、五村司法所、玉凤司法所四个所被授予“一级司法所”,那坡司法所等其余5个所被授予“二级司法所”。20XX年,我们继续对照“五好所”、“一级所”的检测标准,继续加强“五好所”、“一级所”规范化建设,重点抓好队伍建设和软硬件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做到“三个落实、四个强化”。三个落实:一是落实好司法行政干警的政治待遇问题,给予各司法所所长定为副科级别;二是落实好各司法所办公经费;三是落实好干警从优待警待遇。四个加强:一是强化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素质建设。始终把司法干部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紧紧围绕“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下”的队伍建设目标,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着力打造队伍,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为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强化干部队伍管理;三是强化物质保障;四是强化职能作用。通过狠抓基层,夯实基础,进一步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制宣传、法律服务职能人用,大力提高化解矛盾纠纷、构建的诣社会的能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得到全面提高。软硬件建设做到几个统一:一是都有落实了办公用房;二是统一功能配套,每个司法所都设有办公室、电脑室、档案室、值班室、法律援助工作站办公室、法律服务所办公室、矫正室、人民调解室等“八室”功能。三是统一规章制度,已建好的所内部各种规章制度,制成规范、统一的样式,分别挂于司法所各间办公室。四是统一台帐资料,每个司法所“五簿两册”等软件台帐资料都按要求统一制作,使之统一规范、整齐一流的标准。五是统一标识,按照自治区的统一标准,做到微标微示、格式色统一。

通过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同时加强业务培训。把队伍素质建设作为搞好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环节,下大力气抓好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抓好人民调解员的选拔、聘用,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举,把那些公道正派、有威望、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人员充实到人民调解队伍中来;同时抓好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本着分级培训的原则,逐层展开,即县培训乡镇,乡镇培训村一级。今年拟举办培训班三期,就人民调解业务对全体司法干警及协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并根据县委组织部的安排,在田阳县20XX年村(社区)“两委”全员干部培训班上就人民调解对村(社区)“两委”全员干部进行培训。通过培训,着力提高局全体司法干警、协管员、各村级调委会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在全县造就了一支既懂法律、又讲政治、讲奉献、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调解员队伍,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今年1-6月,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根据工作职能、目标管理责任,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新要求,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一)认真组织、指导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全力做好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好社会矛盾纠纷特别是重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预防矛盾纠纷激化,减少不安定因素,事关我县经济发展和创建“和谐”的大局。今年上半年,我股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积极指导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开展排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项工作。主要措施有:1、早部署、早安排。年初初拟并报县局制定了《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下发到各乡镇、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要求各乡镇与人民调解委员会要立足“早”字,落实“勤”字,实施“诚”字,加强预防,使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2、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夯实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基础。3、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在全县造就了一支既懂法律、又讲政治、讲奉献、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调解员队伍,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4、强化责任。建立了目标责任制管理措施,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位,加强督查,落实激励奖惩机制,进一步强化调解人员的责任意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5、认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6、集中力量开展矛盾纠纷调解活动。7、创新“三种方式”,一是创新工作方法,二是组织人民调解员开展了“走访”活动,三是“以农事村办”为平台,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使调处重大、疑难纠纷更趋于合情、合理、合法;增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实效性。8、健全预防机制、调处机制、督办机制三项机制。9、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10、积极争取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认真贯彻桂财行[20XX]39号文件,制定《田阳县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及奖励办法》,落实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

今年1-5月,我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012件,调解1012件,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1009件,调解成功率为99%;其中调处婚姻家庭纠纷191件,邻里纠纷300件,合同纠纷42件,赔偿纠纷166件,劳动纠纷13件,“三大”纠纷37件,村务管理纠纷12件,征地拆迁纠纷44件,施工扰民纠纷12件,房屋宅基地纠纷93件,其他纠纷102件。通过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了田阳的社会稳定。

按上级的通知要求,做好全县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的年检注册工作,其中法律服务所年检注册3个(县法律服务所、田州镇法律服务所、那坡镇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注册22名。今年1-5月,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法律顾问35家,同时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市司法局的部署、要求,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为全县157个村(社区)全部配备法律顾问;代理诉讼事务25件,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24件,代书109份,办理见证14件,解答法律咨询582人次,开展法制宣传55场次,接受教育22070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6万余元。通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活动,让广大农村群众了解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职能、服务宗旨、服务范围和联系方式等,进一步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知晓度,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身在基层、贴近群众的工作优势,使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信件或电话等便捷方式,能够及时找到帮助他们解决法律问题和纠纷矛盾的途径和方法,切实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

目前,我县已建立县级“家”的服务中心1个,建立乡镇级“家”的服务中心10个,建立村、社区“家”的工作室110个,屯组“家”的服务联系户1160户。今年1-5月,温馨之家人民调解共接待来访445人次,调解纠纷83件;律师服务共接待来访人员77人次、办结案件2件;法律援助共接待来访人员161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件;公证服务共接待来访人员20人次,办理公证事务2件;安置帮教接待来访人员489人次,帮扶人员485人次,社区矫正接待来访人员529人次,帮扶人员244人次;法律宣传共接待来访人员17402人次,国家司法考试接待来访人员5人次。

一是做好《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培训,提高乡镇、村(社区)调解员的业务素质;二是配合和协助各股室完成各项工作和局党组交办的任务;三是按时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任务和常规工作;四是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来访者做好认真听记、解答咨询工作,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当、合法途径解决诉求;五是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抽调参加的中心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服从安排、坚守岗位、认真地履行职责。

1、基层调委会基础还比较薄弱,规范化程度不高。

2、基层司法所人员编制不足。目前,部分司法所的人员、编制不足。人员、编制不足严重影响司法所各项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

3、人民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业务知识、调解经验等有待加强提高。

4、个别乡镇、村(社区)调委会对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思想认识不够、措施不力,没有进行深入细致地做好排查工作,纠纷排查工作仍留有死角。

5、很多地方法律普及率不高,部分群众法制观念不强,需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对照市局、本局20XX年目标管理责任制狠抓落实,力争完成全年各项的目标管理任务。

2、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真正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

3、继续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争创更多的“五好”司法所、“一级”司法所。

4、继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5、继续加强对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及加强对县级企事业单位、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指导。

6、进一步搞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年终司法局工作总结 篇3

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推动下,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我们注重组织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发展变化,进一步做好区委、区政府的法律顾问工作,为政府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和

改善宏观调控服务。

1、积极参与为世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活动。6月3日,在黄浦区委书记王文涛、区长周伟与上海世博局开展“加强合作,共办世博”共建活动协议中,确定了司法局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内容。并且根据世博局及项目处要求,由律师参与并完成审核20多个合同项目。

2、年初,我局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黄浦律师参与世博法律服务的工作意见》、《关于加强黄浦律师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意见》、《关于加强律师事务所与各街道“结对”开展律师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5个文件,突出重点着力扩大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着力提高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着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更好地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并且安排律师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以及个案化解法律咨询37次。

二是,鼓励支持法律服务行业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政议政,踊跃献计献策。如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树英作为市政协常委在今年上海“两会”上以个人名义献出“关于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法进行科学理性投资的建议”等六件提案。市有关部门已办复的四件提案,采纳其全部意见。

三是,围绕“四个确保”的要求,为促进区域经济的稳定发展,会同区工商联、区国资委组织区属企业、工商业主举办4次法制讲座,当场接待法律咨询28人次,解答企业经营过程中的71个法律问题,以帮助企业防范市场风险,解决摩擦纠纷,广泛深入地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与合作。

四是,不遗余力促进区域经济增长。在律师事务所招商引资工作中,今年司法局力争完成上缴区级税收同比增长11%的目标。实现全年引进新所6家的目标,突破70家律师事务所关口,达到72家律师事务所,共有820多名律师,完成全年业务创收同比增长9.3%的目标,为区域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五是,继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确保对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应援尽援。4月24日,区委副书记、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及区15个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6个街道政法书记参加了黄浦区法律援助联席会议暨第一次工作会议,进一步整合了社会资源,在我区形成法律援助的工作合力。1-11月共接待来访咨询2191人次,12348法律专线接待法律咨询4787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98件,比去年同期增长25.7%,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330件,比去年同期增长66.7%,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66件,比去年同期下降16.2%,收到群众锦旗18面,表扬信7封,收到来访群众《服务意见表》96张,满意91张,比较满意5张,满意率达94.8%,无服务质量投诉。

1、认真做好区信访接待协调。接待信访引导前来咨询当事人21人次,为其中4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信访当事人提供了法律援助。

2、积极发挥法律援助调解作用。在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代理中,认真贯彻上海市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调解工作实施办法》,为36名受援人通过非讼调解达成和解协议,达成诉中和解35件。

3、组建本市第一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律师团”。选派了10位熟悉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青年律师组建“黄浦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律师团”。基本形成来沪人员法律援助“三纵三横”维权格局。“三纵”,即区、街道、居民小区的“三级维权网络”日臻完善;“三横”,即在区总工会、安全生产监督局、建委等来沪人员集中的系统(行业)设置法律援助受理点。今年以来通过非诉调解的方式为35名农民工讨回被拖欠工资。

1月22日,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吴志明一行,在黄浦区委书记王文涛,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蔡志荣等陪同下,先后走访了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小东门司法所及人民调解工作室,详细询问了我区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情况,表达了对基层司法行政和人民调解工作的高度关注,激发了人民调解干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积极性。在市、区领导的关心下,我区的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拓展深化,创建出了具有黄浦特色的工作品牌。

一是,着力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构建以司法所为平台的基层大调解格局。坚持以化解生活矛盾为主线,深入动迁、劳动争议、房地物业、交通事故、妇女权益保护、医患关系、消费者权益保护、治安及轻伤害案件等多个领域,初步形成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相结合、与司法审理相衔接的人民调解大格局。在“6+1”调解领域中(即6个专业人民调解工作室和1个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断总结提炼经验和做法,形成黄浦特色。在各专业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1至11月,我区共受理各类民事纠纷委托人民调解3007件,轻伤

害案件委托人民调解62件,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130件。其中,参与劳动争议调解445件,交通事故争议调解98件,房地物业纠纷调解46件,医患纠纷调解9件。

二是,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成立黄浦区“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各街道“大调解”工作小组;充分整合社会多方调解力量,促进“1+1〉2”的调解效应,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截止到11月,我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4951件,调处成功4944件,调处成功率99%,制作调解协议书3467份,已完成民事纠纷调处3570件。

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室”的专业化建设,开拓维稳工作新领域。2月10日,我局与上海市未成年犯管教所联合召开了结对共建大会。市监狱局与黄浦区领导共同为驻市未管所人民调解工作室揭牌。这在全市监狱系统是第一家。同时,依托驻市未管所人民调解工作室这一平台,把过去单一的志愿者结对帮教进大墙发展到了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全方位进大墙,为服刑人员的改造创造了更好的外部条件。截至11月,工作室先后参与了4名未成年犯的专项社会帮教,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8月份,在豫园地区小商品市场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系本市首创在大型市场内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把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参与到豫园地区小商品市场的消费权益、轻伤害、治安、简易民商事纠纷调处工作中,着力提升售后服务水平,打造市场诚信品牌。截至11月,工作室参与各类纠纷调解132件,相关工作信息受到了市委政法委以及中央政法委的关注。

四是,以迎国庆60周年为重点,做好民间纠纷防激化工作。自1995年以来,持续在每年6至11月,组织开展以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的民间纠纷防激化百日竞赛活动。今年百日竞赛期间,通过组织矛盾纠纷大排查、优秀调解协议书评选、民间纠纷防激化十佳案例评选、民间纠纷防激化演讲比赛以及全区人民调解基础工作对口检查评比等一系列活动,有力地防止了各类民事纠纷的激化,促进了社区的和谐。在百日竞赛活动的推动作用下,我区各街道人民调解工作室及居委调委会防止自杀案件5件,防止民转刑案件5件;六个街道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共接待咨询2067件,2511人次,直接受理解决矛盾874件。

五是,根据人民调解工作实践进展情况,继续做好交流、指导和培训工作。自起,持续8年组织《黄浦区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报告及论文选编》,今年4月,第八辑编辑成书。选辑总结交流了区人民调解协会各会员单位一年来的工作经验,进一步推动了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调查分析和理论研究。并且及时与黄浦法院民一庭沟通协调,于6月份联合组织了全区130余名专职人民调解干部业务培训。以及顺利完成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报名、推荐工作。

六是,加强资源整合,做好社会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我区社区矫正工作从基础工作着手,结合本区实际,不断探索具有本区特色的社区矫正工作模式和规律,取得了一定的工作实效。全年落实帮教99.06%,户口申报率99.34%,以去年同期增长0.22%;就业安置率97.33%,同比上升7.5个百分点;当年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七是,完善“两会一站六中心”安置帮教工作体制(“两会”,即区安置帮教协会、区企业家爱心协会;“一站”,即“新航阳光驿站”;“六中心”即六个街道安置帮教分中心。)“新航阳光驿站”的扩建工作得到区教育局的大力支持,调拨巡道街136号近500平方米的场地作为驿站新址。9月份,“黄浦企业家爱心协会”和六个街道安置帮教分中心一并成立。完成我区安置帮教工作“216”构架,即“两会一站六中心”模式将日趋完善。深入探索社区矫正科学方法,扎实推进分类、分阶段、分级矫正工作,积极探索心理矫正和个性化矫正工作。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重新违法犯罪率同比明显下降。

一是,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举办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8次,四套班子会前学法26次,法制专题研修班4次。将法制教育纳入区党校处级干部轮训和后备干部培训计划,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依法履责观念,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围绕市委宣传部、市法宣办组织编写的《公务员法律知识读本》,开展公务员“五五”普法培训。开展上海市“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评选活动,申报工商黄浦分局为上海市“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区法制办副主任戎颖为上海市“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

组织开展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系列法制专题讲座。邀请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局级高级法律专务刘平作《金融中心建设下的法治政府建设》专题法制讲座。邀请上海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殷啸虎教授作《世博会与公民意识》专题法制讲座;

二是,坚持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为帮助中小企业走出困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将公司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劳动人事、公平竞争等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内容,通过“东方讲坛”面向本社区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进行宣讲活动。分别由交通大学教授陈宪博士主讲“全球经济危机与上海中小企业的应对”;市律师协会乔文骏主讲“中小企业融资法律与风险规避”;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富申国有资产评估公司董事长樊芸主讲“两会关于中小企业应对危机的声音”;鼎力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山律师主讲“中小企业合同法制与风险规避”;申浩律师事务所主任田庭峰律师主讲“企业如何规避劳动用工中的风险”。系列法制宣讲活动共组织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80余人次、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200余人次参加,并发放《中小企业维权之道》、《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上海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劳动法律服务》等法制宣传资料360本。

三是,围绕“推进法制建设,构建和谐黄浦”,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联络员培训,布置和开展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具体工作。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服务和引导功能,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普法工作的落脚点集中在企业集团、社区、学校和两新组织,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全区各领域依法治理。制定20黄浦区开展“学法用法模范领导公务员”、“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的评选工作的意见,启动第二批上海市“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申报工作;继第一批37个“民主法治小区”,第二批26个居委申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小区”,年内全区上报18个上海市“民主法治示范小区”的工作目标已完成。

四是,以迎世博为契机,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8月18日,在黄浦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隆重举行由上海市司法局、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黄浦区人民政府联合主办、黄浦区司法局承办的“世博会与市民法律素质”理论研讨会。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吴志明,市司法局局长吴军营,黄浦区区委书记王文涛,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副局长吴云飞出席会议。上海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殷啸虎等五位专家在会上作主题发言,为倡导法治精神,提高城市文明水平,有序、有效地指导各区县全面、规范地开展迎世博法制宣传教育出谋划策。9月7日至11月10日,我区承办了全国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上海赛区活动的初赛、复赛和决赛。决赛在黄浦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举办,经过激烈的角逐,黄浦区代表队最终获得了一等奖,将代表上海参加北京举行的全国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

五是,充分发挥市区大众媒体特性,扩大法制宣传教育中的辐射作用。加强与市级媒体和黄浦有线电视、黄浦时报等区宣传媒体的合作,做到月月有活动报道,及时报道反映我区各部门单位学法用法工作经验。通过大众化、差别化的宣传模式,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年来,中央法治频道、上海新闻坊节目、《法制日报》、中国上海网、金报、《解放日报》、《国务院侨办》以及市司法局《法宣手册》、《普法依法治理通讯》等均报道了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其中媒体报道49篇、市级媒体报道1236篇、区级媒体报道84篇,既反映了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也向社会传递法制教育信息。

六是,依法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开篇布局取得实效。今年下半年,区政府下发文件,将依法治区工作划归区司法局。10月29日,经过反复酝酿,区委下发〔〕83号文,黄浦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正式成立。区委书记王文涛担任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组长。作为一项全区性的重点工作,黄浦区结合区域特点及实际工作需要,组成了47家依法治区成员单位,其中包括街道及部分行政执法部门,为营造黄浦区法制化的金融商业区域形象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一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进入全面实施推进阶段,在市、区领导的关心下,在各街道的支持和配合下,我区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了重大突破。7月份明确了司法所实行区司法局和街道办事处双重领导、以区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10月28日,黄浦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暨外滩司法所新址揭牌仪式在宁波路120弄18号举行,区委副书记蔡志荣、副区长方日东出席了会议,共同为外滩司法所揭牌并作重要讲话。11月20日,司法部政治部主任尹晋华一行,在市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军营、党委副书记李和平、副局长刘忠定、黄浦区委副书记蔡志荣等陪同下,来到外滩司法所调研,充分肯定了黄浦区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11月25日,基层科将外滩司法所申报示范司法所、小东门司法所申报创建司法所的相关材料上报市局。

二是,积极发挥律师事务所、律师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作用,已完成每个居委调委会与一名律师结对。全区12个律师事务所分别与6个街道结对开展法律服务,参与周四的街道领导接待。120个律师与120个居委“一对一”开展法律服务,使律师投入了大调解的格局中去,全面形成黄浦律师参与社区、居委开展法律服务的“双结对”工作。

三是,按市司法局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努力将司法所建成“两者一平台”(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者、志愿者队伍的组织者和化解纠纷的基础工作平台),完成对原基层司法所工作考核办法的修改并下发各司法所;3月31日顺利召开人民调解工作暨防激化表彰会。

四是,按照务实管用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三支队伍培训工作,最近组织完成对全区司法所长、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政治指导员(联络员)参加市局的集中轮训。11月份组织了全区基层司法干部培训班,市局基层处长商忠强、矫正办业务分管干部李军、卢湾区打浦桥街道司法所长王桂发等应邀为培训班作了专题讲座,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基层司法干部出席和参加了培训。

一是,进一步健全律师行业党的组织领导体制,下半年成立了直接受区司法局党委领导的律师党委,成立律师党建专项办公室,加强调研,推动律师党委进一步健全和理顺律师行业党的组织领导体制,加强与律师工作委员会、各基层党支部以及党员之间的联系和工作指导,增强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有效性,发挥党员的主体地位和模范带头作用,努力构建领导到位、责任明确、运转协调的新型党建工作格局,落实律师党建工作目标。

二是,针对本区律师事务所发展情况积极做好加强内部管理督察工作,先后对31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了检查,对4家新成立的所重点就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进行了指导检查。

三是,积极支持市律师协会开展行业管理工作。先后完成了律协第八届代表大会二次会议黄浦代表的组织,律师培训任务的安排落实。以及在律师事务所中进行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6月4日市委第三检查组组长孙熙宁专程到建纬律师事务所重点调研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经验和做法。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提升公证服务质量。按照《公证法》的规定,认真履行行政监督、指导职责,2月3日下发了沪黄司[2009]7号关于组织全体公证人员认真学习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和人民检察院批复的通知,要求公证处组织全体公证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进一步树立“质量是公证生命线”的意识。4月下旬开始对黄浦和新黄浦公证处进行公证案卷抽查,黄浦公证处抽取了160本卷宗,新黄浦公证处抽取了90本卷宗,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公证处。完成我区2个公证处公证执业情况检查考核工作,5月30日上报市局公管处。5月下旬,组织编印了《黄浦公证处、新黄浦公证处学习汇编》,局长潘鹰芳为汇编作序——珍爱“质量”如同生命,希望全体公证人员有崇高的职业操守、严谨的执业作风、娴熟的专业知识、扎实的办证态度。7月份组织5位同志参加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其次又对70家律师事务所的处理投诉工作联络员培训,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工作的规范管理。

五是,大兴调研工作之风,不断提升干部群众素质能力。今年完成市司法行政系统立项调研课题(1篇);黄浦区司法局20论文集(19篇);黄浦区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报告及论文选编(29篇);、2009年黄浦区律师论坛论文集(84篇)。配合市法律援助中心召开了“长三角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理论研讨会”,交流《上海市黄浦区农民工劳动争议维权现状的分析与研究》;在司法部法律援助司孙剑英司长在上海召开的“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市司法局吴军营局长召开的“上海市法律援助区县主任座谈会”,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受到了司法部和市司法局领导的充分肯定,并连续上报的5篇经验材料。

一是,严格按照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确定的时间节点和目标,全力推进迎世博的各项工作。1、根据本区公证工作的实际,5月7日至26日,举办公证业务辅助人员业务培训班,邀请市司法局公管处的领导和部分原公证处主任、资深老公证员作辅导,努力提高公证业务辅助人员的业务素质,熟悉本职工作的应知应会等基本内容,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公证队伍。2、制定了《黄浦区法律援助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方案》、《黄浦区法律援助迎世博教育培训计划》等措施,确定了工作目标和任务。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了迎世博专题培训、手语培训、世博礼仪、医护急救等知识培训。

二是,以立功竞赛活动为抓手,切实加强司法行政各类窗口建设。1、优化服务环境,在受理大厅张贴迎世博宣传图画、“擦亮窗口迎接世博”、“优质服务迎接世博”等宣传口号,并制作了迎世博海宝图板,为来访群众营造温馨的服务环境。2、向来访群众公示《黄浦区法律援助文明服务公约和承诺》、《黄浦区法律援助迎世博窗口服务行业立功竞赛工作措施》。3、坚持每周六政法系统领导干部法律援助者接待服务,建立60名政法系统中层干部社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加强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居委法律援助联络点的宣传力度和服务质量。4、因地制宜完善中心助老助残服务硬件设施建设,增设通道扶手和栏杆,在厕所等场所完善方便残障人士和老年人的设施。

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制,加强班子建设。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上海市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集中报告”,上交礼品登记制度、社区联系册、廉政自律手册,并根据区纪委要求就班子作风建设、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自查。

二是,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和市委、区委的安排,我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于3月20日全面展开至8月20日止。按照区委的各时间节点的要求,一步一个脚印的认认真真抓教育,实实在在地促发展。我局领导班子、机关、公证处、律师事务所39个党支部311名中共党员和26名特邀代表,全部参加了学习实践活动。

在整个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把“坚持科学发展,推进‘四个率先”,这一总的实践载体和黄浦区“建设金融集聚带,打造世博服务区’的实践载体,突出“四个确保”这个重点,以“为‘建设金融集聚带,打造世博服务区’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作为本局的这次学习实践活动抓手,做到了“四个坚持”:坚持把学习提高贯彻到活动的始终,使每个党员干部受教育、得提高;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广开言路,真正找准领导班子和机关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坚持边整边改,不断扩大和巩固学习实践活动成果,达到了预期目的。

三是,主动协调,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1)落实法律服务行风建设汇报会,向区纠风办及区行风测评员代表、行风监督员报告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开展情况,整改情况,积极争取建议和指导,并及时改进行风建设工作措施。(2)根据市局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及区纠风办行风工作要求,结合我区法律服务行风实际,制定本系统《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通知》,明确目标和任务,落实责任。(3)加强与市局监察室、区纠风办、行风监督员的联系与交流,向区纪委和区政风行风测评员汇报工作情况,并向社区120个居委及全市50名法律服务对象发放“黄浦区法律服务意见征询表”,征求社区及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提出整改措施,落实各项行风建设措施。

四是,完善基层党建工作指导与管理模式,加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1)坚持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党建目标责任制。党委加强对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年初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与各基层党支部签订党建目标责任书,年底组织各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总结与自查,落实各基层党组织各项党建工作目标。(2)坚持每季度基层党组织工作例会制度,分别对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年度党建工作任务,探索党建工作保障机制以及在律师事务所开展“学实”活动、基层党组织教育管理工作等方面进行部署和要求,交流和调研。(3)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继续巩固和推进党建全覆盖,完善政治联络员(指导员)制度。上半年对所辖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及党员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制定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组织部的通知》的意见。制定《关于贯彻实施的意见》,部署落实学习实践活动各阶段的具体工作,使各基层党组织“学实”活动健康、有效开展,并得到市“学实”活动指导检查组的肯定。经区科学发展观第二指导检查组推荐,在全区科学发展观“学实”活动工作会议上,局党委就组织、指导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开展“学实”活动情况作交流发言。(4)结合黄浦区基层党建实际,探索律师党建有效工作方法,完成党建调研课题《健全组织,夯实基础,全面推进律师党建工作》。

年终司法局工作总结 篇4

按照区政府文件要求,现将我局“十二五”期间工作情况、20XX年工作总结、“十三五”发展规划和20XX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通过开展基层司法所业务、队伍和物质保障“三项建设”,基本实现了司法所管理水平和司法助理员队伍综合素质“两个提升”,构建了一套体系健全、管理规范、制度完善、运转灵活的工作机制。十里铺乡、海口镇和石化司法所先后被授予省级示范司法所,龙山、山口等5家单位被评为市级示范司法所,玉琳司法所长徐玉龙同志被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长称号。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建立了区、乡镇(街道)和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创新开展“菜单式”法律服务,打造“法律服务1小时便民服务圈”,成为深受群众欢迎的“法律门诊”。20XX年,我区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分别在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设置五大业务服务板块,开设“菜单式服务”模式,群众可根据自己的需求自主获取服务。开发了公共法律服务查询系统,群众可在各司法所的触屏一体机上直接查询公共法律服务项目、人员和电话,真正实现了便民、利民、全覆盖。

人民调解工作。乡镇(街道)和村(居)调委会实现了“六统一”,楼栋和村民组设立了调解小组,重点敏感领域设立了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安全事故、婚姻家庭纠纷等5大调解中心,设立了16个不同类别的以个人姓名命名的调解工作室。建立健全了三级矛盾预警、“5+1”联动调解、公诉检“三调联合”机制,围绕“快、细、稳、准、实”五个字,加强排查,及时化解,做到预防走在调处前,调处走在激化前。海口和龙山调委会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大调解”、警民联调等典型做法在全市政法工作大会上多次作经验交流。

安置帮教工作。在区和乡镇街道两级都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建设了XX区新程安置帮教基地,为刑释人员顺利地融入社会创造了条件。每年集中对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全面核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见面谈话、落实帮教责任人,在全面了解其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管理,有针对性的实施帮教,五年来共接茬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206名,全部落实了帮教措施,帮扶率达100%,重新违法犯罪率为零。

法律服务工作。近五年,我局积极组织开展“助发展、促改革、保民生”和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等法律服务专项活动,推进法律服务纵深化发展。从严治理和整顿全区法律服务市场,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关,对法律服务队伍实行教育与监督管理并重,法律服务收到了社会和经济双重效益。五年来,我区现有5家法律服务所,共有法律工作者23名,担任法律顾问147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1000余人次。

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全力化解矛盾 。一是开展矛盾纠纷专项调解活动。组织全区调解员组织开展了“春节”、“两会”期间和清明期间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工作。我区人民调解、警民联调工作先后在全区政法工作会议上做经验交流。据统计,全年全区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39起,调解成功1823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四是开展“调解十佳案例”评选活动。据统计,20XX年全区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39起,调解成功1823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二是积极参与全市“人民调解十佳案例”评选活动。我区菱湖新村报送的案例经网络公开投票荣幸获选。我区结合这次评选活动,组织广大调解员学习典型案例中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共同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三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区社区合并后,地点和人员都发生变化。我局以社区社会维稳工作站建立为契机,先后到全区各街道和社区指导和规范社区调解组织建设,对照“六统一”的要求对全区社区调委会进行全面的调整。调整后,各街道都对下辖调解主任进行分期培训,促进了人民调解员队伍的规范化、职业化建设。 四是落实调解个案案件补贴。制定了《XX区人民调解个案补贴试行办法》,将补贴个案分成简单、一般、复杂三个级别,按照50、100和200元三挡予以补贴,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基层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司法所建设工作。 一是示范建设带发展。我们以省级示范所复评和创建工作为契机,制定《XX区省级示范司法所复评与创建工作指南》,加强对复评和创建所的督查、指导,面对面帮助解决问题。通过开展基层司法所业务、队伍和物质保障“三项建设”,基本实现了司法所管理水平和司法助理员队伍综合素质“两个提升”。11月份,石化司法所成功争创省级示范司法所,十里、海口司法所顺利通过复评验收。玉琳司法所徐玉龙同志被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长荣誉称号。二是信息建设抓保障。我们将信息化建设和年底司法所综合考核相挂钩,和年底拨付司法所业务经费相挂钩,月通报、季考核,对个别执行力度不够的单位,请他们到司法局来录入工作数据和信息,并向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汇报。三是队伍建设保根本。为增强司法行政队伍服务大局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服务群众的能力和开展各项业务的能力,推荐新招录的司法助理员到市局进行脱产初任锻炼, 组织乡镇、街道的司法助理员参加全省执法资格培训和全市业务培训。区局还多次举办各项业务培训,举办岗位练兵活动,促进司法行政队伍整体水平提高。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一是开设“菜单式服务”。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我区分别在区、乡镇(街道)和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设置五大业务服务板块,在全市率先开设“菜单式服务”模式,为群众实现便民服务。二是开发公共法律服务查询系统。我们统一为各司法行政服务站购置了触屏一体机,将司法行政服务项目、人员和电话公布与众,群众有法律需求时,可自行在触屏一体机上直接查询,真正实现了便民、利民、全覆盖,我区公共法律服务创新做法被市政府《今日信息》登载。

安置帮教工作。一是加强刑释解教系统信息化建设。我局每季度对服刑人员信息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有效促进这项工作的推进,全年服刑人员信息动态排查率达到了99.5%。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活动。区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加强工作指导,明确帮教责任,实行以“三包”为主的帮教责任制,把安置帮教工作与法制宣传、思想教育、解决实际问题等有机结合起来,真正把安置帮教工作落到了实处。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一是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执业人员素质教育,我们举办了法律工作者执业年检考试,将管理规定和新颁布法律纳入考试内容,组织全体法律工作者集中统考。建立了法律工作者诚信档案,在互联网上向群众公示执业经历、违纪记录和监督电话。二是加大涉法涉诉问题、群体性纠纷、突发性事件参与力度,组织法律工作者认真参与劳动争议、教育医疗等领域案件办理工作,逐步完善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工作衔接机制,值班法律工作者多次陪同区领导参与信访接待,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妥善处置涉法涉诉问题、群体性纠纷、突发性事件。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群众路线,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总体要求,以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为首任,进一步强化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作用,为保障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我区跨跃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奋斗目标。法律服务工作得到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覆盖面、层次和质量有较大突破,基层法律服务运行机制和工作环境得到完善。司法行政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夯实,区局机关和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得到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断深入。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推进,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全国平均线以下,使司法行政工作在推进大观加快崛起和更大跨越中发挥更大作用。

主要措施:一是努力构筑机制健全、运作高效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进一步强化司法所职能,充分发挥司法所在推进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化解矛盾纠纷、落实社区矫正、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职能作用。“十三五”期间,力争每个司法所有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司法所装备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提高中央专款使用效果,积极争取地方配套资金,逐步解决司法所办公条件设备、交通工具、通讯设施落后等问题。二是努力构筑管理有序、诚信执业的法律服务工作体系。进一步拓展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拓展基层法律服务业务领域,积极探索和实践适应新形势的法律服务方式,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维护公平正义的作用。积极组织和引导法律工作者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和处置群体性的事件工作,引导广大法律工作者做好诉讼代理工作,组织法律工作者为维护特殊群体和经济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进一步壮大优化法律工作者队伍,到“十三五”末,力争全区法律工作者的总数增长20%。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安排提供高素质的法律顾问,三是努力构建基础扎实、规范长效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各有关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互相配合,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调解委员会,不断壮大调解队伍,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人抓、有人干、能干好;建立健全规范有序、切实有效的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十三五”期间,每年实现“四无”(无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无非正常死亡、无群众性械斗、无群体性上访)的村居(社区)达80%,实现“四无”的乡镇数量逐量增多;到2020年底前,全区人民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

20XX年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载体,深入推进平安大观、法治大观、过硬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努力为全区经济建设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1、做好两项重点工作。一是突出抓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继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开发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力求服务多层次、多领域。开发更多地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方便的法律服务。二是突出司法所建设。认真总结开展省、市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成功经验,逐渐将省厅建设新标识、新规范引入司法所建设中,完善、落实司法所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措施,严格加强对正式人员和公益岗人员的管理,将司法所工作纳入局年度目标考核。

2、做好两项基础工作。一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倡导“一线工作法”,大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第一时间发现纠纷,及时就地化解纠纷。各乡镇、街道要着力打造至少1个以上人民调解工作示范点,形成具有大观特色的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二是抓好队伍建设。加大司法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开展集中授课式和互动式培训,充分交流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努力提升司法所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打造一支政治、思想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通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

年终司法局工作总结 篇5

一年来,我局法制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紧紧围绕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部署,围绕创建“省法治市”的工作目标,全面加强基层司法行政法制教育工作,不断深化内部管理,狠抓各项执法监督,全力提升了司法行政依法治局的水平。

(一)继续贯彻执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继续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明确内部责任。实行局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亲自抓,法制部门负责具体工作,确保了法制工作有专职人员实施的工作机制。促进各个业务科室之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了严谨的工作秩序,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二是继续加强部门执法责任制,严格内部考核。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制度之一,是开展依法治局的重要内容。根据《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试行),严格执行业务科室执法责任制,按照《方案》和签订的执法责任书所确定的业务科室执法任务和职责进行内部执法考核。

三是全力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完成工作任务。第三届省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是我市今年的中心工作之一,法制工作部门认真负责,牵头做好了法律宣传、法律援助、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的资料申报、测评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市委赋予的工作任务。

(二)完善执法体制,切实履行法制工作部门的参谋、顾问和监督作用。

一是落实法制工作部门与业务科室工作联系制度。开展业务科室与法制工作人员定期工作交流,业务科室与法制工作人员的联系得到加强,为法制机构履行参谋、顾问和监督职能提供平台。

二是建立法制工作机构提前介入制度。对于本行政机关的重要行政行为,实行业务工作会和涉及重大决策等事项要有相关业务科室、处所人员参加,全年法制工作部门共参与聘用工作人员合同审查、签订52件次,其他合同3件次。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备案工作,确保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

一是严格执行《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坚持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保证了我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统一。法制工作部门参与制定审查了《市社区矫正人员风险评估办法(试行)》、《市社区矫正人员日常行为规范》、《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所办理见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二是全面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2017年市司法局清理行政权力事项》,安排部署各业务科室以现行有效的司法行政的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对我局2017年清理行政权力事项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31项、行政给付1项、其他行政权力40项共计73项行政权力,再次逐项核对清理并上网公示。

(四)加强各项工作制度建设,确保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一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重新审查完善《行政执法公开工作制度》、《依法行政工作流程》、《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度》、《公证申诉和行政处罚复议应诉工作制度》等十项制度,加强各项工作制度建设,全年没有发生行政处罚、复议应诉案件。

二是认真做好行政投诉监督工作,加强法制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的配合沟通,强化责任意识,强化责任考核与督查,配合业务科室参与处理涉及律师服务的投诉2件,经过积极工作,当事人自动息访,有效避免投诉、申诉、举报行政不作为和违法作为的发生。

(五)做好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清理执法人员,落实执法资格。近年来,随着《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施行,司法行政职能发生变化,司法行政队伍也发展壮大。为进一步规范执法队伍,按照有关要求,我局对各科室、司法所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进行了清理审核,我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39名,新式ic卡行政执法证申领正在办理过程中。

二是履行律师管理职责,促进律师规范执业。加强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日常监督管理,逐步完善律师管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刑事诉讼法的学习和宣传,抓好省司法厅与省检察院联合制定的《关于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暂行办法》的贯彻执行,落实律师刑事辩护权利保障,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三是健全社区矫正制度,落实经费保障,确保《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实施。我市深入贯彻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落实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有关社区矫正工作交接、衔接、评估管理等规定,以规范管理,落实各项保障为重点;2017年财政预算社区矫正经费60万元,健全了经费保障机制,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成效。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2%以下,实现“零”脱管、漏管的工作目标。从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20日,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413名,解除社区矫正217名,在矫正人员551名。

四是案件评查工作进入常态化。一方面开展政法部门类型案件执法检查活动,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在政法部门开展类型案件执法检查的通知》安排部署,6月4日,我局完成了对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特检科办理的未成年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案件的执法检查工作,共抽调检查案件5件,均为合格案件。另一方面按照市委政法委《关于对2017年度已办结案件进行质量评查的通知》(简委政法[2017]115号)文件安排部署,我局正在开展2件人民调解案件和3件公证案件的评查工作。

五是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执业。为了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提高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服务水平和质量,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再上台阶。在3月下旬,召开了基层法律服务集中年度检查执法检查会议,通报了2017年度基层法律服务目标考核情况;开展了2017年度集中年检注册执法检查,抽查案卷210个,通过监督检查,对发现25件已结案件不及时装订归档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进一步促进了规范执业行为,有力地推动了法律服务的健康发展。

(六)继续做好行政许可(审批)初审工作,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一是认真开展律师机构和人员的年检注册及年度考核工作。今年受理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2件,律师执业申请初审7件,及时按要求、程序进行严格审查,呈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

二是建立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执业人员年检备案制度。严格基层法律服务年度检查,完成了21个度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64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检查注册,每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法律服务所签订了聘用合同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承诺书。每个年检执业人员严格办理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人身意外险。

(七)积极开展执法理论调研,论文获奖又见成效。

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法学会第二届“执法公信力论坛”征文活动,在上报的4篇调研文章中,我局司法助理员尧英撰写的《检察机关减刑、假释同步监督机制构建之探索》喜获二等奖,推进了我局执法理论研工作,执法理论调研工作有见成效。

一是继续开展年度执法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改进检查的方式方法,努力提高监督实效;二是继续开展对司法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案件质量检查,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业务案件质量检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三是完善投诉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机制,及时查处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四是加强对法制队伍和执法队伍有关执法依据和执法规范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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