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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4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二)。

岁月流逝,流出一缕清泉,流出一阵芳香,在某一段时间之中,我们经历了很多的事,大部分人都会被上司或者老师要求写一篇总结,总结可以让我们自我反省,提升自我。那么,大家有写过关于总结的范文吗?你也许需要"社区矫正工作总结(二)"这样的内容,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镇社区矫正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强有力的指导下,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社区矫正立足木双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狠抓措施落实,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全镇到目前为止共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7名,解矫6名,接管的矫正对象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现象。现总结如下:

一、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构建健全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

1、建立完善领导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保障。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由镇政法委书记黎均同志任组长,由司法所甘岳峰同志负责日常办公。经费保障构入财政预算,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2、组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木双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成员由司法所人员、派出所管片民警、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和工作志愿者组成。在交接工作第一天建立了社区矫正志愿者协会,并签定《社区矫正志愿者协议书》。从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提供了有效平台。

3、建交分工负责的协作机制。

年初我镇召开了社区矫正动员大会,在会议上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义务并要求1个社区7个村委会中,各村(居)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为社区矫正联络员,负责协会处理涉及单位、本部门的社区矫正相关事宜。各成员单位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有效促进社区矫正的开展。

(二)构建平台,严格管理,确保试点工作科学规范运行。

1、木双司法所设置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办公室,为矫正对象开展学习、谈心、汇报思想情况等活动提供了固定的场所,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2、建立公益劳动制度。

为加强全镇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劳动改造和监督管理,用真挚爱心提高矫正服刑人员的悔罪意识、责任意识及法律意识,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木双镇司法所和相关村、劳动场所签订《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协议书》;同时组织我镇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到公益劳动场所进行活动。对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都由司法所对矫正对象的劳动情况进行记录,统一考察。

3、进一步贯彻工作制度。

统一贯彻了社区办公室工作制度、接收登记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培训制度、会议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依法矫正。在此基础上,又重点加强了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结合社区矫正工作行为,建立了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建立了信息宣传、统计等制度,并定期向市矫正办上报各项信息和数据。三是建立了请销假、谈话制度,对请销假的矫正人员要求到镇司法所矫正办报到请、销假。

4、规范工作流程。

认真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木双镇司法所还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环节后,我们都要进行调查和走访,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制定《矫正个案》,逐人建立档案;为每名矫正对象确定1名工作人员和1-2名志愿者组成帮教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教育、管理;要求矫正对象每周进行口头或电话汇报、每月进行书面汇报,并坚持做到六个必须,即矫正工作初期必须与矫正对象见一次面、必须进行一次谈话、必须建立一份档案、重大节假日必须上门走访、矫正对象思想波动时必须过问、矫正对象本人及家庭出现困难时必须在政策范围内帮困解难。尤其是在与矫正对象第一次见面时,当面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由矫正对象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牢固树立和强化其服刑意识。这个工作程序的规范不但强化了矫正对象遵纪守法的意识,也让我镇接管的矫正对象中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使我镇的矫正对象管得住、管得牢。

5、实施人性化改造,提高矫正质量。

为了让矫正对象感受到自由和不自由之间的差距,我们今年主要采取电话交谈、来所会面、家庭走访、个别谈话、感化心灵等方式对矫正对象进行人性化的挽救。通过教育,从行为上、心理上对矫正对象起到极大的促动和震慑作用,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接受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存在的问题:

1、社区矫正的工作现试点阶段,立法的相对滞后给社区矫正存在执行主体问题,使我们在执行的过程中还有一定的难度。

2、在社区从事人民调解、法律宣传、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工作的人员,一般都是身兼数职,工作繁杂,任务较重,以现有的人力、物力来承担社区矫正这项全新的工作难度很大。

3、在试点阶段虽然有其他地区的先行经验可以借鉴,但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差异较大,没有任何成规可以直接套用,还必须根据自身情况逐步摸索,各种难以预计的问题和困难的出现在所难免。

4、社区矫正工作对我市基层司法行政部门来说是第一次接触,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稳妥展开,这就需要在市局的统筹安排下,进一步增强管理力量,相互交流心得,形成齐心协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以此推动社区工作顺利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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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一、健全工作机构。

按照“两院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县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出台了《永阳镇社区矫正试点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格局、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组建了两支队伍。一是组建了永阳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裴敬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综治办主任、镇派出所所长、镇司法所所长担任,成员由镇财政、民政、劳保、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税务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主任由司法所长兼任。同时,各村(居)委会组建相应的社区矫正工作站,站长一般由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兼任,共组建社区矫正工作站22个。二是镇组建一支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者主要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组成,共有成员20余人。同时在全社会进行公开招募社区矫正自愿者,共招募专家、学者、干部、教师、社会团体人员、社区服务人员共120余人。三是针对矫正对象的年龄性别,设置了妇女帮教组、青年帮教组,为社区矫正步入正规化管理渠道打下了良好而坚实的基础。

二、建档立制。

镇司法所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志愿者协议书、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镇、村(居)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务。实施村(居)每月一次例会制度,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长期发展和司法所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规范“接收”、“解除”程序。

为了规范矫正工作程序,镇司法所对矫正对象举行人性化接收仪式,由镇司法所所长、矫正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工作站负责人、监护人、志愿者、矫正对象等人员参加,规范了接收八项程序,使矫正对象在进入社区矫正前感受到矫正的严肃性和认真性,起到了一定的慑服作用。同时,镇司法所对每个解除矫正的对象也举行解矫程序,对他们在矫正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讲评,最终提出要求和希望,真正做到工作有始有终,使矫正对象切身感受到矫正对他们的帮助,通过矫正悔过自新,重新认识自我。

四、专题教育和公益性劳动。

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和公益性劳动,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想观念,矫正其不良行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一是针对矫正对象的刑罚种类不同,选择一些针对性强的法律知识,实行专题化教育,如对交通肇事罪,进行相关交通法规学习,盗窃罪进行相关刑法知识的学习,做到有的放矢。根据性别、年龄、体质和特长以及刑罚种类不同,安排相应性劳动,如交通肇事罪安排社区治安防范巡逻等。二是每个社区确立和选择一至二个公益性劳动基地,如共建单位、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公共场所(社区公园、绿化带),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提倡以分散为主,并实行公益劳动计分制,具体操作由各社区落实。三是对一些由心理障碍的矫正对象,适时进行专业化的心理疏导,矫正对象韩某、邵某通过心理疏导,摆脱了心理上的阴影,重新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五、人性化改造。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特别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按期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如:对韩某的走访,了解到他的犯罪过程是哥们义气,被人利用,在被判缓刑后,因为年轻,自认为是其一生中的污点,他这一辈子就此完了,对生活、对今后的前途十分悲观,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走访、谈心、教育,使他重新燃起了生活的风帆,父母由原来对他不放心,担心他会走极端,现在他父母亲对他很放心,多次感谢司法所对他儿子的帮教。据统计,今年仅通过心理疏导,就打开4名矫正对象的心灵,唤醒了他们重新回归社会的勇气,为3人解决了低保问题。

六、正面引导。

镇司法所在工作中,善于有意识培养典型的挖掘典型事例,以点带面,提升监管质量。如已解矫的仇某,在县某运输单位工作,把自己业余时间全部用在抓好企业管理和营销上,为企业增加效益十几万元,这类典型镇司法所矫正工作人员都及时向被矫正人员进行大力宣传,极大地调动了矫正对象悔过自新的信心和决心。

纵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镇矫正办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人力不足,为进一步将工作做细做实,完全做到位带来工作上的压力;二是经费的不足为矫正工作的开展也带来了困难;三是专业性知识还需要 进一步加强。

社区矫正的工作总结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总结,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一):


2015年,我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扎实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前卫发挥了用心作用。


一、基本状况


我街道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4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1名;假释2名,剥夺政治权利1名,暂予监外执行1名。该四名社区矫正对象除刘跃新暂未找到外,其余三名矫正对象矫正工作进行顺利。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矫正工作基础。我街道社区矫正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工作领导,落实工作职责,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层层抓落实。


(二)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我街道加大衔接管控体系建设,完善解除矫正与落实安置帮教相衔接等工作机制,及时转发省、市、区有关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作规定,街道领导小组与社区负责成员用心配合、通力合作,用心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帮扶工作,严格执行周报告、月汇报、每月一走访和外出请销假等制度。


(三)加强管控,力促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为使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我街道用心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新思路,落实四个同步,实现社区矫正向安置帮教的无缝对接。一是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矫正期满之日,即由司法所长向解矫人员当面宣读《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在办理解矫手续同时,安排安置帮教小组与解矫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直接纳入安置帮教体系管理。二是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解矫后,矫正对象身份转变,原有的一套基本材料随之移交,重新建立归正人员一人一卡一档,经过社区矫正后,这部分人员底子清、状况明,建档工作十分顺畅。三是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由街道综治办牵头,建立同一人矫正、同一人帮教的工作机制,实行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与安置帮教职责包办制度,降低帮扶成本,提高帮扶效果。四是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在管理方式方法上有相互借鉴之处,“管控、教育、帮扶、感化”是两者在管理上共通的四部曲,有效避免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多方联动,不断开拓新的就业渠道。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工作是搞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环节,做好此项工作有利于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为了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给社区矫正人员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结合我街道实际,街道社区矫正领导小组与各社区进行沟通交流,用心为帮教人员寻找并带给过渡性就业岗位,帮忙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并对其开展思想教育和帮教管理活动。


三、2015年下半年工作思路


2015年下半年我们会继续用心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状况和动态,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帮教措施,强化过程管理。认真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新状况、新问题,用心探索新路子新方法,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作出的努力。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省、市、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社区矫正工作者要用心探索积累社区矫正工作经验,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


2、夯实工作基础,抓好组织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监管和帮教工作水平。要用心根据各种有利优势,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各种资源,用心构筑较为完善的社区矫正平台,为社区矫正工作带给良好载体,提高对矫正工作的认识。同时,要加强矫正工作办公室内部台帐资料和矫正对象卷宗资料的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遗失卷宗资料现象的发生。


3、深入拓展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用心主动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途径,摸索新的管理模式。要针对矫正对象在转入矫正期,心理上都有一种失落感,认为自我被社会、家庭抛弃,不安心改造的状况。要依法落实奖惩制度,对表现好的,服从监管的矫正对象,给予行政奖励、减刑等。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二):


做好矫正工作,对于实现“平安南京”,构建“和谐社会”,实现长治久安好处十分重大,我们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工作,做到管理有序,工作落实力求使每位矫正对象在解除社区矫正后都能够顺利回归社会,成为社会的一份子。围绕以上目标,我们的措施如下:


一、夯实工作基础


1、我街道总接收129名矫正对象,已成功解矫101人,此刻册28人,全年重新犯罪率为零。今年新入矫14人,已解矫9人。根据党政领导、综合牵头、社会参与、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工作思路,我们认真抓职责落实,建立一套工作机制,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运行。一是11个社区居委会都成立矫正工作站,由社区调解员负责完成社区工作任务。二是民警、社区主任、调解员及法律工作者、五老人员共组成39人的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促使矫正对象认罪服法,悔过自新。


2、充分利用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平台,利用社区信息平台及时将矫正对象信息输入平台,做到“三清”“一迅速”,即人头清、监改类别清、矫正时光清,谈心家访,联系迅速。透过网络平台有效掌握矫正对象的行踪和思想动态,提高了矫正工作的综合潜力,有效的控制了重新犯罪率。


3、在长达半年的上海世博会期间,我们做好矫正对象跟踪管理工作和请销假工作,多次与矫正对象联系、走访,做到与每个矫正对象月月见面,确保世博会期间无一例违法乱纪现象发生。


二、因人施矫,抓好六环节


突出重点,抓好六个环节,一是抓好谈话环节,了解矫正对象心理状态,消除他们心理负担和思想顾虑。二是抓宣传环节,按市区统一程序,准时通知矫正对象,由司法所所长告知监督人,签订帮教协议。三是抓好走访工作,掌握矫正对象本人和家庭状况,有针对性的制定方案,确保矫正成效。四是抓好教育环节,组织矫正对象进行矫正知识和矫正须知考试。五是抓好公益劳动环节,对公益劳动表现定期讲评,作为司法奖惩依据。六是抓好请假审批环节,对外出务工经商的矫正对象,司法所报请上级给予批准,由司法所进行外出前思想教育,并提出行为要求和每周电话汇报及思想汇报活动,工作状况。


三、探索四个结合,丰富教育形式


1、在思想教育方面我们开动脑筋,想办法,改善和丰富教育矫正手段和形式;一是个别教育与家长监督紧密相结合,家长是青少年矫正对象第一职责人,让家长监督和配合,提高了效率。二是专职教育与兼职教育相结合,矫正工作者作为专职矫正人员,对矫正过程进行统筹规划,制定矫正个案,确定阶段矫正目标。志愿者及调解员则根据矫正办的安排,参与矫正工作,在一些专业领域带给兼职服务,构成层层管理确保不漏管。三是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我们还注重心理健康教育,消除矫正对象不健康心理倾向,促进其心理尽快回归社会,如矫正对象柳某入矫谈话中还存在一种想法,认为法院当初判决的较重,认为自我不是盗窃行为在朋友家发生突发性的行为,我们和她讲你的本质是好的,你不论在犯罪前,还是在监狱服刑时的表现较好,而且还获得4次减刑,减了五年九个月。透过谈话我们了解到她心理还有一种爱面子思想,不想在登记表上填写判决资料。针对这种现象我们对她进行心理疏导:期望你在假释期间放下包袱,对自我的犯罪行为真心悔改,努力学习些法律知识,调整好自我的心态,多参加社区公益活动,多与志愿者交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四是课堂教育与互动教育相结合,组织矫正对象每月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参


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如去雨花台凭吊烈士,去南京大屠杀纪念馆、渡江战役胜利纪念馆等地方进行爱过主义教育。开展社会公益活动,透过社会的认同增强其社会职责感,与看守所监狱服刑人员座谈,提高其遵纪守法和自觉理解矫正意思。


四、加强心理矫治力度


在如何让限度的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方面,我们坚持监管、矫正并举的矫正方法,针对有些矫正对象具有冲动好斗的性格特征,及具有自卑消沉的心理,重点采取了多帮一的矫正方式,个别谈心及好友提示交谈来调整他们的心理状态,使他们正面看待社会事务,从而走上正常的社会轨道。例如:矫正对象叶某是未成年人,又是流动人口,由于其父母没有什么文化,每一天忙于工作,疏于管教,平时管教方式简单、粗暴。造成孩子逆反心理相当严重,有事从不和家人讲,自入矫之后,我们从心理疏导入手,告诉他其父母也不容易,打工收入不高,要租房还要培养你上学,吃了不少苦,你就应好好改造,来报答父母才对,我们帮其树立自新意识,要对父母负责,要自尊自信。在公益劳动时表现用心,我们发现其闪光点,及时给予表扬促其质变。


五、主动想方设法帮困解难


在主动做好矫正对象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作为对矫正对象教育感化的切入点。如:矫正对象唐某出狱后,剥权7年,以前房子拆迁,老婆已离异,无其他亲属,生活住房都成了迫切解决的现实问题,唐某每一天来司法所,站在办公室,只讲一句话:“你们是领导,我就找你们”。他一站就是一天,司法所针对这种状况多次找民政和有关部门协调,为其办理了低保,每月440元,鼓楼区补贴慈善卷130元,另外又帮他办理了无房补贴,每月300元,共870元,真正解决了生活、住房问题。不但他本人十分感激,就连周围的居民都说司法所救了他,再不好好改造就对不起政府了,同时,也体现了社区矫正宽容精神和人性


关爱的理念。


在今后的矫正工作中,我们一是探索教育转化工作新路子,帮忙矫正对象回归社会,探索适合本街道各社区特点和学习其他街道的经验,使我们矫正工作上新台阶。二是强化矫正工作深度,家庭是矫正对象最贴近生活空间,我们坚持对矫正对象做到“四必访”,重大节日必访,生病住院必访,家庭有重大变故时必访,不按时报道时必访;另一方面,我们根据矫正难度和重点对不一样的矫正对象,还要进入其家庭生活深入细查,透过接触其家人了解并掌握最直接最真实的第一手资料,目的就是让我们制定的矫正个案更有成效,促使我们的矫正工作得以四个加强:一是深入家庭细查,加强个案矫正力度;二是发动各方力量,加强施实矫正工作的温暖关爱的工程;三是加强矫正工作质量检查;四是加强矫正档案管理。透过进入家庭深入细查,提高矫正针对性,有效性。以确保重点人员始终在管控监督范围内,防止重新犯罪,从而不断强化矫正工作的深度。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三):


做好矫正工作,对于实现“平安南京”,构建“和谐社会”,实现长治久安好处十分重大,我们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工作,做到管理有序,工作落实力求使每位矫正对象在解除社区矫正后都能够顺利回归社会,成为社会的一份子。围绕以上目标,我们的措施如下:


一、夯实工作基础


1、我街道总接收129名矫正对象,已成功解矫101人,此刻册28人,全年重新犯罪率为零。今年新入矫14人,已解矫9人。根据党政领导、综合牵头、社会参与、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工作思路,我们认真抓职责落实,建立一套工作机制,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运行。一是11个社区居委会都成立矫正工作站,由社区调解员负责完成社区工作任务。二是民警、社区主任、调解员及法律工作者、五老人员共组成39人的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促使矫正对象认罪服法,悔过自新。


2、充分利用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平台,利用社区信息平台及时将矫正对象信息输入平台,做到“三清”“一迅速”,即人头清、监改类别清、矫正时光清,谈心家访,联系迅速。透过网络平台有效掌握矫正对象的行踪和思想动态,提高了矫正工作的综合潜力,有效的控制了重新犯罪率。


3、在长达半年的上海世博会期间,我们做好矫正对象跟踪管理工作和请销假工作,多次与矫正对象联系、走访,做到与每个矫正对象月月见面,确保世博会期间无一例违法乱纪现象发生。


二、因人施矫,抓好六环节


突出重点,抓好六个环节,一是抓好谈话环节,了解矫正对象心理状态,消除他们心理负担和思想顾虑。二是抓宣传环节,按市区统一程序,准时通知矫正对象,由司法所所长告知监督人,签订帮教协议。三是抓好走访工作,掌握矫正对象本人和家庭状况,有针对性的制定方案,确保矫正成效。四是抓好教育环节,组织矫正对象进行矫正知识和矫正须知考试。五是抓好公益劳动环节,对公益劳动表现定期讲评,作为司法奖惩依据。六是抓好请假审批环节,对外出务工经商的矫正对象,司法所报请上级给予批准,由司法所进行外出前思想教育,并提出行为要求和每周电话汇报及思想汇报活动,工作状况。


三、探索四个结合,丰富教育形式


1、在思想教育方面我们开动脑筋,想办法,改善和丰富教育矫正手段和形式;一是个别教育与家长监督紧密相结合,家长是青少年矫正对象第一职责人,让家长监督和配合,提高了效率。二是专职教育与兼职教育相结合,矫正工作者作为专职矫正人员,对矫正过程进行统筹规划,制定矫正个案,确定阶段矫正目标。志愿者及调解员则根据矫正办的安排,参与矫正工作,在一些专业领域带给兼职服务,构成层层管理确保不漏管。三是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我们还注重心理健康教育,消除矫正对象不健康心理倾向,促进其心理尽快回归社会,如矫正对象柳某入矫谈话中还存在一种想法,认为法院当初判决的较重,认为自我不是盗窃行为在朋友家发生突发性的行为,我们和她讲你的本质是好的,你不论在犯罪前,还是在监狱服刑时的表现较好,而且还获得4次减刑,减了五年九个月。透过谈话我们了解到她心理还有一种爱面子思想,不想在登记表上填写判决资料。针对这种现象我们对她进行心理疏导:期望你在假释期间放下包袱,对自我的犯罪行为真心悔改,努力学习些法律知识,调整好自我的心态,多参加社区公益活动,多与志愿者交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四是课堂教育与互动教育相结合,组织矫正对象每月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参


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如去雨花台凭吊烈士,去南京大屠杀纪念馆、渡江战役胜利纪念馆等地方进行爱过主义教育。开展社会公益活动,透过社会的认同增强其社会职责感,与看守所监狱服刑人员座谈,提高其遵纪守法和自觉理解矫正意思。


四、加强心理矫治力度


在如何让限度的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方面,我们坚持监管、矫正并举的矫正方法,针对有些矫正对象具有冲动好斗的性格特征,及具有自卑消沉的心理,重点采取了多帮一的矫正方式,个别谈心及好友提示交谈来调整他们的心理状态,使他们正面看待社会事务,从而走上正常的社会轨道。例如:矫正对象叶某是未成年人,又是流动人口,由于其父母没有什么文化,每一天忙于工作,疏于管教,平时管教方式简单、粗暴。造成孩子逆反心理相当严重,有事从不和家人讲,自入矫之后,我们从心理疏导入手,告诉他其父母也不容易,打工收入不高,要租房还要培养你上学,吃了不少苦,你就应好好改造,来报答父母才对,我们帮其树立自新意识,要对父母负责,要自尊自信。在公益劳动时表现用心,我们发现其闪光点,及时给予表扬促其质变。


五、主动想方设法帮困解难


在主动做好矫正对象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作为对矫正对象教育感化的切入点。如:矫正对象唐某出狱后,剥权7年,以前房子拆迁,老婆已离异,无其他亲属,生活住房都成了迫切解决的现实问题,唐某每一天来司法所,站在办公室,只讲一句话:“你们是领导,我就找你们”。他一站就是一天,司法所针对这种状况多次找民政和有关部门协调,为其办理了低保,每月440元,鼓楼区补贴慈善卷130元,另外又帮他办理了无房补贴,每月300元,共870元,真正解决了生活、住房问题。不但他本人十分感激,就连周围的居民都说司法所救了他,再不好好改造就对不起政府了,同时,也体现了社区矫正宽容精神和人性


关爱的理念。


在今后的矫正工作中,我们一是探索教育转化工作新路子,帮忙矫正对象回归社会,探索适合本街道各社区特点和学习其他街道的经验,使我们矫正工作上新台阶。二是强化矫正工作深度,家庭是矫正对象最贴近生活空间,我们坚持对矫正对象做到“四必访”,重大节日必访,生病住院必访,家庭有重大变故时必访,不按时报道时必访;另一方面,我们根据矫正难度和重点对不一样的矫正对象,还要进入其家庭生活深入细查,透过接触其家人了解并掌握最直接最真实的第一手资料,目的就是让我们制定的矫正个案更有成效,促使我们的矫正工作得以四个加强:一是深入家庭细查,加强个案矫正力度;二是发动各方力量,加强施实矫正工作的温暖关爱的工程;三是加强矫正工作质量检查;四是加强矫正档案管理。透过进入家庭深入细查,提高矫正针对性,有效性。以确保重点人员始终在管控监督范围内,防止重新犯罪,从而不断强化矫正工作的深度。


2015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紧紧围绕“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主题,以监管安全稳定为第一责任,创新探索建立“机构专业化、建设规范化、监管精细化、帮扶人性化”社区服刑人员服务管理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首创“队建制、双配制”模式和建立社区矫正机构兼职法制员制度,得到部领导和省厅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和批示。社区矫正执法支队被南通市委政法委、南通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表彰为“南通市公正司法示范点”。今年1-11月,全市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064人,解除矫正1888人,目前在矫3476人,重新违法犯罪率始终控制在1‰以内。
一、以机构建设为切入点,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专业化水平。首创社区矫正“队建制、双配置”模式,市、县、乡镇分别设置社区矫正执法支队、大队、中队,进一步增强了纵向协调管理力度。社区矫正执法支队、大队分设队长、政委(教导员),坚持业务建设和政工管理并举,增设中层正职9名,其中政委1名、教导员8名。市局社区矫正执法支队正科职建制,以指导、监督、审核、协调职能为主;大队主要开展集中性矫正工作,承担社区服刑人员入矫登记、风险评估、动态监管、考核鉴定、集中教育和承办非监禁刑(拟假释)人员审前调查、对社区服刑人员提出司法奖惩建议;社区矫正执法中队主要依托乡镇司法所和乡镇司法社工中心,以乡镇片区设立中队,负责日常监管职能。该做法得到司法部、省司法厅的高度肯定。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专门作出重要批示“认真总结南通等地经验,抓好实施办法落实”。
二是以素质提升为根本点,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颁布施行后,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迅速贯彻落实,掀起学习热潮。市局按照部、省厅文件精神,及时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各单位,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制定学习计划,尤其对从事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人员,必须弄懂弄通、学深学透实施办法的条款内容,为规范有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奠定法律基础。3月1日以来,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先后组织各类培训27期,组织各类考试19场,市局专门组织社区矫正执法机构兼职法制员进行执法技能考试,110名社区矫正工作者参加了考试,此项工作得到省厅领导的充分肯定。市局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施行前一天,先期组织培训,市局分管领导亲自辅导,对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明确了具体要求,规范了统一标准,提出了规范化建设要求,收到良好的效果。与此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年初,全市有16个集体、18名个人被评为省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通过报纸、杂志、网络、电视扩大宣传面,编辑社区矫正工作简报共16期,加强了各地工作交流,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以监督管理为着力点,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精细化水平。市局专门召开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推进会,会上明确提出以“机构队伍建设到位、工作制度体系完善、执法行为规范、教育帮扶机制健全、工作质量全面提升”具体工作要求。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对象集中交付对接制度,组织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人员到监狱与假释罪犯签订社区矫正入矫保证书,进行集中交付。建立每月释情通报制度,实现与入矫对象无缝衔接。推行社区矫正风险评估机制,根据评估的危险系数,确定“危险等级”,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管理,严把入矫、思想汇报、公益劳动和请销假关。实行流动社区服刑人员跟踪管理,在县级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设立“活动区域预设、警报信息互通、行动轨迹追踪”专用监管平台,为1633名社区服刑重点对象配备了GpS定位手机,实行全天侯监控。在社区服刑人员活动范围超出预设区域时,监管系统自动向矫正中心监管平台发送警报信息,矫正机构收到预警信息后,及时以短信或通话的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作出警示。今年以来,先后对208名违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进行警告处理,累计治安处罚9人、居住地变更54人、撤销缓刑22人、撤销假释5人,对4名暂与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累计裁定减刑1人。统一制作下发社区矫正“执行文书和工作档案”范本,确保档案管理规范整齐统一。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工作责任追究制,制定《南通市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明确责任追究范围、处理种类和方法,对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发生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实行责任倒查。
四、以平台建设为支撑点,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水平。各地先后投入1900万元用于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建设,目前,全市9个县(市区)均按标准建立了集帮助教育、管理控制、劳动就业、法律服务、社会救助、心理矫治“六位一体”的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海门市局利用国家下拨的300万元和地方拨款200万元业务用房建设资金,正在建设全省一流的特殊人员服务管理基地,明年初将投入运行。大力加强中心队伍建设,通过聘用、招录、借用等方式,充实人员,已配备337名司法行政专职执法工作者、488名专职社会工作者,4398名社会志愿者。扎实推进社工服务中心建设。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全市118个乡镇全部建成社工服务中心,按照“安置市场化、职责规范化、管理信息化、帮教社会化”的要求,积极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其解决就业和生活中的问题,确保其思想稳定、生活有着落。全面加强心理矫治工作,建立心理矫治机构62个,其中9个县(市区)均建成县级心理矫治中心,县城所在镇、中心镇也相应建立了特殊人群心理矫治机构。建立心理矫治专家库,成立南通市社区矫正扶心团,聘请168名专职心理矫正咨询师通过定期排查、问卷测试、集中辅导、个案疏导等方式,对有心理问题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咨询和帮助。今年以来,共接待社区服刑人员心理咨询1431人次,组织心理测试1056人次,解决心理问题578人次,建立心理辅导档案786份。
五、以安全防控为关键点,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应急化水平。加强监管安全排查,做到一月一排查、法定节假日前必排查、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加密排查。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市局根据省厅统一部署,专门下发文件、召开安全稳定会议、与各县(市)区局签订责任书,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同时,在十八大召开期间,坚持每日一报,及时掌握全市安全稳定动态情况。强化教育转化,对在排查中经重新评估划为“严管”类的重点服刑罪犯,重新修订方案,明确帮扶要求,开展帮扶教育,促其思想和行为转化。落实严密管控,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成立以司法所长牵头,社区民警、矫正社工、社区干部、志愿者、重点矫正对象家属组成的“六包一”矫正小组共同管控和帮教。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成立了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制定了应急处置方案,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业务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今年以来,我市社区矫正工作通过全面规范管理,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实事求是地讲,按照市综治委的工作要求,还存在着宣传力度不够、工作力量和经费不足、日常监管和帮扶还需加大等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从3月1日施行后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社区服刑人员除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外,不得请假外出,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经商或务工受到严格的限制,只能在居住的市、县范围内,从而加大了监管的难度。又如,社区矫正工作力量和经费保障还比较薄弱。社区矫正执行主体关键是乡镇司法所,但目前基层司法所专职工作人员相对较少,力量显得薄弱,经费保障还有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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