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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你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3.06.28

喜欢你读后感精选5篇。

小编耗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为大家准备了今天的“喜欢你读后感”,本文供你阅读参考,并请收藏。我们通过阅读常常可以提高自己的表达能力,通过品鉴作者所写的作品我产生了全新的看法。 阅读后的总结是对自己思考与理解能力的检验。

喜欢你读后感 篇1

我特别讨厌这种言情偶像剧式的电影,更讨厌去电影院看。我觉得平板上看的效果也差不多。

我看这部电影的主要原因是因为,陈绮贞的歌唱得很好听。但其实词写得一般。歌名更恶心。

次要原因是金城武。

再次要是票价很便宜。

不出意外,电影是烂的。

出人意外,烂的如此彻底。

全程没有一个点,一句台词,能让我有所触动,记忆犹新。

我听到好多人在笑,但是,我真的一点都不想笑。

所有剧情都那么幼稚,情节设定也很老套和弱智。一句话概括,就是霸道总裁,爱上平凡的女厨头。相爱的理由也超级牵强。

即使是金城武,我也无法爱上那样霸道总裁的人设。我只觉得那是一个特别夸张化的缩影。没有人会对食物有那么深的执念和那么苛刻的要求。没有人会随意住到一个异性家的沙发里去。没有人能保持永远一个人吃饭,尤其是一个商人。

然后我特别讨厌周冬雨。周冬雨是很年轻,可我不喜欢她所营造的少女感。她的少女感,是无知,是过分,是幼稚,是没有礼貌。少女感,不应该是这样的。

这也可能是因为我之前看过某个综艺节目,对她的印象超级差。

我喜欢《听见》里面,陈意涵塑造的妹妹的角色。那种才叫少女感。经历过苦难,还能以年轻阳光的心态,迎接每一天。

如果说以《摆渡人》的烂,算是行业标准的话。那么《喜欢你》这部电影还有一下几点可取之处。

1.台词没有矫情到让人作呕。

2.用美食制作教程的打光和调色手法,包括部分美食画面,来掩盖这部烂片的本质,算是有点效果。

但依然不影响,它就是烂片吧。我不知道这个电影,作为爱情片,他想传达给观众什么东西。

唉,真的很难碰到像《那些年》那样,普普通通,却真的感人的爱情电影,让人感念青春的遗憾进而美好。

如果,没有《那些年》那么青春,那像《北京遇上西雅图》第一部那样,传达一种还比较让人能接受的成年人爱情观和世界观,也不错。

而,这部电影,我真的不知道它像表达什么。

喜欢你读后感 篇2

读了《简单的喜欢你》这本书以后真是让人感动。作者让我们感受到的是校园里那些令人羡慕的时光,还有李逊白,丁小寒,罗独独,董希等朋友们之间的友谊故事。

这个故事把我们带到了奋勇争先的高中,我们就好像是里面的学生,可以感受到乐于助人的李逊白,盛气凌人的罗独独,循规蹈矩的丁小寒,阿谀奉承的董希,还有文武双全的哈丹利,他们之间有着那种丝丝温暖而悄然无息的东西,那就是友情。

也许《简单地喜欢你》本来平淡无奇,但却利用了喜欢一个人,妈妈被判刑,友谊破损及多年重逢等细节真正写出了一个学生面对的重重困难。

过了午夜12点,公主就要变成灰姑娘了。对于一个普通的女中学生来说,丁小寒就如同童话里的灰姑娘,她敏感,自卑地生活着、爱着。但是一场意外让她不得不离开喜爱的网络,远走他乡。多年以后,在一个流星雨之夜,她与往日自己喜欢的男生不期而遇。孤独冰冷的月光照在地上,美好的友谊值得回忆

喜欢你读后感 篇3

我还没翻阅过书时,就被封面上那只傲娇的吾皇给虏获了,以至于我这段时间一直再考虑,要不要再养一只猫,估计好友都知道我爱猫爱狗,天天发萌宠在我信息上,我不得不夜夜抽空就捧一下这本狗猫读物,来聊以慰藉。

白茶是一位新晋漫画家,他是郑渊洁绘本签约的画师,在20xx年20xx年科幻世界银河奖中他是最佳美术作品奖的获得者,所以他即是插画师又身兼了绘本画师,作为一个画图者,不免有些小小的羡慕,毕竟能二者共融,实则不易。

本书讲述了一猫名叫吾皇还有一狗冠名叫巴扎黑的肥犬,还有最主要的御用铲屎官大人白茶的妙趣生活故事。

在大家心目中,猫是慵懒的可爱的化身,它可以睡饱了再起来吃饭,可以逗趣小耗子,可以卖得了萌,使得了坏,这样百变的小怪兽就集结在一只宠物上,可猫可狗。

白茶说,他曾经想过一口气画两百只猫要形态各异,毛色不同,因为他们呆萌呆萌的。

可因他缺乏对猫的深入了解,她只能把创作停滞于表面,就像开篇中萌猫篇,只有单个猫的萌态,却少了生活的味道。所以,他在坚持画了一段时间后,他放弃了。直到冥冥中他遇见了流浪猫,这个霸气的吾皇。

或许,如他而言,这就是对的世界遇见对的猫,这只猫给了他无上的灵感,他开始了动笔的过程。

在相处的过程中,它对这样的外星萌物有了新的认识,我们常常说,了解一个人不能仅仅靠表面,猫也一样,它需要相处,你是否知道猫很孤僻很依赖,如果你抛弃了它,它就不再会回来,它如果放下戒备睡在你的腿上,这代表着在它的心中,你已经有了一席之地。

猫是它的吾皇,也是我的吾皇,我养猫养狗都超过了十年,因为太多只,追溯最后一只猫,它在我家都超过五年了,可是它在大腹便便的时候死了,至今都不知道为何它死在沟里,以至于我每每想再养一只猫,妈妈都会说它会想到花花,甚至是我养的第一只小白猫。

白茶和吾皇相遇的时候略微尴尬,它在调戏母猫,甚至在看到白茶后,它还能一脸淡定的卖起萌,就在这一瞬间,他决定成为吾皇的猫奴。

说到奴,我就想到我姐妹的妈妈,我姐妹想养狗,她妈妈不允许说,养狗的要亲尽全力去照顾,像狗奴才,我突然就神植入的对号入座,不错,我就是正宗的狗奴才,我狗狗7岁了。

所以,作为一个猫奴,决不是一件易事,你会盯着它拉屎,它也会看着你蹲坑,所以出来混的都是要还的,这只猫很有脾气,它和我家狗狗一样,会用屁股蹭地上,所以白茶也会说,有时挺恨它。

养动物有的时候,就是介于爱与恨之间,当你钦羡别人萌宠这么可爱的时候,你一定没有想过,狗狗和猫猫会到处拉屎,甚至会屯老鼠,啃鞋子,用爪子爬门,你不理它,它就挠你,你要对它发脾气,它会比你更来劲。

所以,狗猫慎入,没有一定的准备,切勿随便去侍养动物。它们一旦认定你了,你就是它们的主人,如果你抛弃它们,它们必定心中重创。

我看着这只猫越来越肥,甚至和新朋友把扎黑的逗趣相处,都让我笑声不断,甚至他爸爸也成了吾皇的猫奴,可见猫的魅力真的大过天。

虽然这不是铜版纸的漫画,但是大小32开的页面左右装载着大猫大狗,实在是恰到好处,他还配着猫语作为一只喵,如果没用自己的傲娇的原则,那跟狗还有什么区别。

这就是吾皇的魅力,猫是自恋的,狗是忠诚的。

想着它们的名字从天猫搜狗到吾皇和巴扎黑,想想都很好笑,不知道为何,我想到巴扎黑,我就想到巴旦木,可能有个广告的配音太像了。以至于,我都想叫这个狗叫巴旦木。

哈哈。

无论是捣乱的吾皇,还是各自偷吃的巴扎黑,它们和白茶都是密不可分,或许这就是缘妙不可言。

《就喜欢你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这个书名是我一见钟情的开始,但我更喜欢书里那些款款情深的点滴。

我要养猫啊!

喜欢你读后感 篇4

很好看的一部爱情轻喜剧!剧情其实有落俗,但是全部情节都是围绕着美食展开,就把主题限定在爱情和美食这两个关键词里,很治愈,很舒服。周冬雨演的顾胜男是个小厨师,个性疯疯癫癫,神经大条,但是其实内心细腻,对美食有自己的理解和想法。不得不说,这个角色真的就是周在本色出演,演的一点不觉得尴尬,完全展现了角色的性格,特别里面有一段,在知道金城武的心意后,掩藏不住自己的喜悦,蹦了一句“我性不性感?”真的演的贼好。金城武演的是个总裁,乍一看是个思想境界极高的大神,逻辑思维很强,理智客观冷静,对于食物有关的一切要求都很高,不肯轻易改变自己。他和顾胜男角色性格的差异爆发出很强的喜剧效果,里面的台词和笑点自然流畅,不觉得生硬。

值得一提的是里面有一个情节,周和金吃河豚中毒后,两人出现了“幻觉”,以为下雨了,两个人撑着伞在外面躲雨,感情进一步深入,这里处理的很好,让我联想到《午夜巴黎》里男主和玛丽昂歌迪亚在深夜里漫步的桥段,非常非常浪漫。最后,电影的配乐取景都是和主题匹配的恰到好处,总体很享受观影的过程!最后的最后,金城武好帅好帅啊,每看个剧都要新认一个男神,朕的后宫日益壮大。

喜欢你读后感 篇5

对别人发生兴趣。对别人不感兴趣的人,生活中困难最大,对别人的损害也是最大。所有人类的失败,都在这类人中发生。孔子也曾经说,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一个人如果真诚对别人发生兴趣,在两个月的功夫内所交到的朋友,比使别人对你发生兴趣,,在两年的功夫内所交到的朋友还多。有人终生错误的要使别人对自己发生兴趣,所有的人都是对自己发生兴趣。

真诚的微笑。行为胜于言论,微笑着对别人说,“我喜欢你,你使我快乐,我喜欢见到你”,别人一定会喜欢你。行动好像是跟随感觉,但实际上,行动与感觉是并行的。而如使直接受意志管理的行动有规律,我们能间接的使不直接受意志管理的情感有规律。

记住别人的姓名。

注意倾听。专心注意对你讲话的人。专注对方讲话的内容,并且保持诚于嘉许,宽于称道。如果你要知道如何使人躲避你,背后笑你,甚至是轻视你,这是一个方法:永远不倾听别人长时间的谈话,不断的谈论你自己。如果你在别人谈话时,你有一个意思,别等他说完,他没有你伶俐。为什么费你的时间去听他的无谓的闲谈?即刻插嘴,在一句话当中中止他。使人讨厌的人,他们就是为他们的自私心及他们的自重感所麻醉了的人。所以你希望成为一个善于谈话的人,要做一个主意倾听的人。问别人喜欢回答的问题,鼓励他谈论他自己及他的成就。不要忘记在与你谈话的人,对他自己,他的需要,他的问题,比对你及你的问题要感兴趣100倍。

注重别人的兴趣。找到使这人发生兴趣的是什么,什么会引起他的热心。

真诚的赞美。永远使对方感觉重要,并加以真诚的赞美。你要得到你所接触的人的赞同,你要得到对你真实价值的承认,你要得到你在小世界中重要的感觉,你不要听卑贱不诚的谄媚,但你的却渴求真诚的欣赏。所以我们要遵守那金科玉律,将你所愿意别人给你的,给予别人。差不多你所遇见的人,都觉得在若干方面,比你优越。一种打动他心弦的确实方法,就是巧妙使他明了,你承认他在他小世界中的重要,真诚的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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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大欢喜读后感(精华5篇)


"皆大欢喜读后感"是编辑特意为您准备的文章,阅读完作者的作品后能够增强我们的写作技巧和认知能力。在撰写读后感时,应集中注意力表达那些对我们产生最深刻印象的想法和情感。那么,在写作品的读后感时,如何能够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感悟呢?如果您想获取更多信息,请继续向下阅读!

皆大欢喜读后感(篇1)

是怀着怎样的心情来读张爱玲这本半自传的**,如今的我已无法去描述。那临水照花之人是怎样用简直“声嘶力竭”而又“淡然无谓”的笔调来叙述自己最为黑暗而灿烂的一生,在记忆的洪流中也已无法考证。我只记得盛九莉为邵之雍写的那首诗。

没有生与死,没有与子成的约定,正如她所说的,只是落在尘埃里,但她的心是快乐的,在尘埃里开出了花朵。

我喜欢盛九莉把邵之雍比作小玉佛,同时强调邵之雍是南朝的小腰佛。她戏言要将他供在案上,日日礼拜。她的玩笑话,时时却又在试探他。

但是,他很诚实,这几乎让她厌恶。为了她,他要和两个妻子离婚,因为他是一个浪漫的学者;同时,他也会向她炫耀他的情史:和小康小姐,和日本女人,他美丽的前妻,甚至是第一任到死也没盼到他的原配。

张爱玲是盛九莉的原型。**四大才女的封号加身,她却乐于做一个俗人。我爱她胜过爱林徽因等人,正是如此。

她爱胡兰成,哪怕他有妻有子,哪怕他比她大上15岁,她甘于为他奉献,做一个凡妻,以她的生命作汤汤的流水去淹没他。

盛九莉的人生经历也接近张爱玲的原型。得知她是李鸿章的孙女,我很惊讶。然而她只是在笔下,在书里,安之若素,不悲不喜。

显赫的身世,寂寂的流年,母亲出国离婚,后母虐待,弟弟的懦弱……她像凡人一般忍受,抱怨,报复,诅咒,选好自己的路,然后走下去。她可以洋洋洒洒地默写整本的《失乐园》,“逼着教授给从未给过的分数”;她可以在年少写出《我的天才梦》,将人生比作华美的袍。

她从不认为自己是穷人。在盛九莉和邵之雍的爱情中,她贫穷而卑微。她爱那个男人,她会为了他带上头巾,装作乡下女人去看他,然后发现他只是感觉到丢脸,因为她晒得脱皮的红鼻子。

《小团圆》这个名字取得绝妙,盛九莉看过太多皆大欢喜的结局,戏中男主角娶得四美大团圆。不过,这只是一场戏。沧桑过去了。她留下走了。算不上大团圆,而他们又有了各自的欢喜。

“青山上的红棕色的小木屋,映着碧蓝的天,阳光下满地树影摇晃,有好几个小孩在松林里出没,都是她的。之雍出现了,微笑着把她往木屋里拉……”故事的结尾是她的梦,二十年前的事,十年前的人。醒来之后她却快乐了很久。

然而,在读了很多遍之后,多年过去了,我发现这是一个最美好、最幸福的结局。

毕竟,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皆大欢喜读后感(篇2)

《皆大欢喜》是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里面的一个故事,这本书里有:暴风雨、仲夏夜之梦、冬天的童话、无事生非、威尼斯商人、李尔王、麦克白、第十二夜、罗密欧与朱丽叶、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等故事,但是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皆大欢喜这个故事。这本书是于英国的兰姆姐弟很著名的书本,我一口气就把皆大欢喜这本书读完了,现在给大家介绍介绍。

主要的故事是腓特烈推翻了他的兄弟,合法的公爵,并将他流放在遥远的阿登森林。而流放的公爵有个独生女,叫罗瑟琳。弗雷德里克想让罗莎琳和他的女儿西莉亚在一起。

一次偶然的机会,城堡外有两个人准备角斗,那两个姑娘也去凑热闹!一个人高马大,身强力壮,是角斗的老手了。而另外一个年少骨嫩,大家都觉得他必死无疑。

两个女孩都去劝他不要打架,但他说他没有家人,弟弟对他一点也不好。最好是去死。罗莎琳同情这个年轻人。她好像爱上了他。那个年轻人是奥兰多。他赢了决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在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中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

后来,因为弗雷德里克不想让罗莎琳留在宫殿里,他打算开车送她去阿登森林。西莉亚不同意她的意见,所以他和表弟去了阿登森林。然后,凯瑟琳和西莉亚在阿登森林里不仅遇见了奥兰多和他的哥哥奥利弗,还遇见了他的父亲。奥兰多和他的兄弟奥利弗现在很友好。

最后,罗莎琳和奥兰多,西利亚和奥利弗同时举行了婚礼!然后传来好消息,罗莎琳的父亲的土地还给了他。西利亚也为此向表妹表示祝贺。虽然她不在是继承人,但两姐妹的感情是那么纯洁,一点也不嫉妒。

莎士比亚的《皆大欢喜》是他早期创作的著名喜剧,与《无事生非》、《第十二夜》并称为三大欢庆喜剧。该剧创作于1599年。主要情节描述了流亡公爵的女儿罗莎琳的爱情故事,她去森林寻找她的父亲和她。正如剧名所示,剧中受压迫和受伤害的人得到了好的回报,而恶人却受到了影响。最后,所有的爱情都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这反映了莎士比亚戏剧中善胜恶的理想状态。

这部喜剧在语言、人物、线索、主题意义等方面都有其独特的创作方式。

我更喜欢把堂吉诃德看作是一个充满激情的信仰追求者。他所追求的信仰便是他认为的游侠骑士的骑士道,因此他会攻击任何不相信骑士道的人,他会与想像中的巨人决斗,他会为了臆想中的心上人拼上性命,他会根据约定而好好回到家中。这一切只因那是他的信仰的正义。

堂吉诃德的悲剧在于,他对骑士精神的信仰是封建主义和腐朽的结果,他正处于新旧观念交替的时代。他深深地感受到世界对老百姓的不公,有着强烈的变革意识。同时,他相信堕落的骑士精神。在这种深刻的矛盾下所诞生的堂吉诃德,是一个可怜又可爱的人物。

从语言上看,这部喜剧的语言丰富、生动、充满活力。一方面,作品中的语言广泛运用书面语和口语,这是作品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也广泛采用了民间谚语和俚语,两者互相结合,莎士比亚甚至自己创造新词,使其增添了不少的新鲜感。他丰富的语言往往能深刻地表达人物的性格特征,具有性格、地位和地位的差异。

最重要的是,该剧中的许多语言都成为了英国乃至世界语言的精华,生动生动。如“美貌比金银更容易引起盗心”、“ 心里尽管隐藏着女人家的胆怯,俺要在外表上装出一副雄赳赳气昂昂的样子来,正像那些冒充好汉的懦夫一般”、“ 现在我们是满心的欢畅,去找寻自由,不是流亡。”、“假如你记不得你为了爱情而作出来的一件最琐细的傻事,你就不算真的恋爱过。

假如你不曾像我现在这样坐着絮絮讲你的姑娘的好处,使听的人不耐烦,你就不算真的恋爱过。如果你从不突然离开你的伴侣,就像我现在的激情驱使着我一样,那你就不是真的恋爱了。”、“假如你们用你们所没有的东西起誓,你们便不算是发的假誓。

”、“给我穿一件彩衣,准许我说我心里的话;我一定会痛痛快快地把这染病的世界的丑恶的身体清洗个干净,假如他们肯耐心接受我的药方。”等等,都具有深刻的意味和哲理,既是对当时贵族上流社会罪恶丑行的揭露批判,同时也表达了莎士比亚对于理想社会的强烈渴望。而最具代表性的,便是莎士比亚借杰奎斯这个角色所提出来的“人生七个阶段”的感想:

“全世界是一个舞台,所有的男男**不过是一些演员;他们都有下场的时候,也都有上场的时候。一个人一生中扮演着好几个角色。他的表演可分为七个阶段。最初是婴孩,在保姆的怀中啼哭呕吐。

还有背着书包红脸的小学生,像蜗牛一样拖着脚,不情愿地呜咽着上学。然后,情人像火炉一样叹息,写了一首关于情人眉毛的悲伤诗。然后是一个军人,满口发着古怪的誓,胡须长得像豹子一样,爱惜着名誉,动不动就要打架,在炮口上寻求着泡沫一样的荣名。

然后是法官,胖胖圆圆的肚子塞满了阉鸡,凛然的眼光,整洁的胡须,满嘴都是格言和老生常谈;他这样扮了他的一个角色。第六个时期变成了精瘦的趿着拖鞋的龙锺老叟,鼻子上架着眼镜,腰边悬着钱袋;他那年轻时候节省下来的长袜子套在他皱瘪的小腿上显得宽大异常;他那朗朗的男子的口音又变成了孩子似的尖声,像是吹着风笛和哨子。结束这段离奇多事的历事的最后一幕是童年的再现,完全被遗忘,没有牙齿,没有眼睛,没有品味,没有一切。

”这短短的一段话概括得既准确又精简,十分让人赞同。

人物上,剧中的每个角色都具有独特的性格特征,奥兰多对罗瑟琳的真诚爱情与和兄长奥列弗的手足之情,西莉亚与罗瑟琳的姐妹情深和最后与奥列弗的一见钟情,老公爵的宽容大方与其弟篡位的阴险狡诈,试金石和亚当的忠心跟随,希尔维斯的痴情与非瑟最终的接受,共同构成了这部喜剧的美满结局,增添了一抹又一抹的喜剧色彩。

在这部剧中,个性鲜明,光彩夺目的罗瑟琳更是格外突出,她天生丽质、年轻、善良、聪明,更突出的是活泼开朗,而且又蕴含着某种调皮狡黠,这一个性是在进入亚登森林后才显露出来的,罗瑟琳在得知心上人奥兰多也来到亚登森林时,她兴奋连忙询问西莉亚:“嗳哟!我这一身大衫短裤该怎么办呢?

你看见他时他在干什么?他说什么了?他看起来怎么样?

他穿什么?他为什么在这里?他问我了吗?

他住在**?他是怎么和你分开的?你什么时候再去看他?

用一个字回答我。”这么多的问题,却要别人用一个字回答,分明是不让西莉亚回答,只是想把自己的兴奋之情表现得更露骨些罢了,她的活泼可爱正是在这一幕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当她看到奥兰多时,她并没有换上女儿装,仍然披着大衫短裤,提出了要奥兰多把她当作心上人,每天到草屋前向她求爱,以**他的“相思病”,最后,她不仅促成了自己与奥兰多的爱情,还让父亲与自己的女儿重聚,让希尔维斯与非瑟终成眷属。她的聪明、活泼、甚至有点狡黠的性格展露无遗,因此,罗瑟琳也成为了莎翁笔下最迷人的女性形象之一。

今天,我和爸爸叔叔一起玩了一个三国游戏。在棋盘上,我们回到了三国时代。下完棋后我意犹未尽,忍不住又拿起读了三遍的《三国演义》翻看了起来。

我呢?也许我觉得所谓的英雄离我太远了,但距离产生美。而美又是在我们身边的。

我不是英雄,也许永远不会是。但是没关系,我有英雄之志,这就足够了。它告诉我的不是行动,而是精神和品质。

它的存在是一种高尚的品德。也许我什么也没做,但我不会让我迈向成功的脚步停滞不前,也不会让我梦想中的凤凰落下。不屈服于困境,不低头于失败,脚踏实地坚持不懈,把不值得变成值得,把不可能化作可能。

这就是我要做的,我该做的。若是这样,我才告诉自己,自己是强大的,是成功的,向老人一样,永不言弃亦永不言败。

另外,这部戏剧有三条主要线索:公爵被弟弟篡夺爵位;公爵之女罗瑟琳和僭主之女西莉娅被放逐;青年奥兰多被哥哥夺去产业。三条线索里的正面人物都会合在亚登森林里,最后恶人悔改,公爵复位,情人结为终身伴侣。

是典型的大团圆结局。

史诗以自然的质朴的口语写成,运用了大量“荷马式的比喻”,这些比喻新鲜、奇特,极富表现力。世俗刻画人物简洁明了,寥寥几笔便勾画出栩栩如生的人物。并运用了侧面烘托的手法。

最后,这部喜剧显示出莎士比亚的人文主义思想。莎士比亚的人文主义思想人文主义一词最早出现在古罗马作家西塞罗和格利乌斯的著作中,意思是指“人性”和“万物之灵”。古希腊,古罗马哲学注重对人的根本的思考,经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理论发展,初步奠定了人文主义的传统。

人本主义作为一种较系统的思想状态是和14-16世纪欧洲文艺复兴运动联系在一起的。人文主义是文艺复兴的主旋律和灵魂,它反对封建**的统治与**教神学的禁锢,大力赞美和宣扬人的伟大,尊严,自由,平等和个性解放。在这场“最伟大的,最进步的变革”运动中,涌现了许多“巨人”,莎士比亚就是这批“巨人”中的一位。

莎士比亚的戏剧从主题到人物刻画和细节描写,处处反映出了他的反封建,反神权的强烈思想。《皆大欢喜》通过对照资本主义社会中个人利益为上,篡权,谋害等人类丑恶现象与牧歌社会中无忧无虑,互敬互助的人际关系,最终表现出了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思想家对于平等,自由,幸福的田园生活的向往。在第一幕第一场中摔跤师查理告诉奥列佛说老公爵“已经在阿尔登森林中,许多快乐的人们和他在一起;在那里他们像古时候英国的罗宾汉一样生活着;听说每天都有许多青年贵族们成群地去依附他,他们无忧无虑的打发岁月,像人类在**时代那样。

”这里,阿尔登森林被描绘成一个牧歌式的社会。在这样的一个静谧祥和之地,这群被放逐的人过着天真、纯朴的田园生活,拥有没有界石的广阔平原,这里没有私有制,没有剥削。在阿尔登森林中,人们呼吸着自然、纯朴、幸福和平和的空气,真正体现了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思想家对田园生活的理想和愿望。

《皆大欢喜》主人公之—奥兰多受尽兄长奥列佛的虐待和陷害,选择逃往森林。由于对罗瑟琳一见钟情,奥兰多在林中树上到处刻写情诗,以抒发对罗瑟琳的相思之苦。在林中,当发现正面临来自蛇和老虎双重危险的熟睡人是苛待他的亲哥哥奥列佛时,手足之情和善良天性促使他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把哥哥解救出来。

这样一个勇于追求自己幸福,善良的人正是莎翁笔下“真、善、美”的体现。在剧中,这样的人最终抱得美人归,与罗瑟琳这对有情人终成眷属。另外,故事中两个“反面”人物—弗莱德里克和奥列佛痛改前非,由“恶”到“善”的转变也反映了作者希望人类的善良和慷慨能化解**,最终人类能和谐相处的一种美好愿望。

剧中弗莱德里克贪慕权势,篡夺了自己亲哥哥的爵位,自己当上了新公爵,把老公爵放逐到亚登森林里。罗兰爵士的大儿子奥列佛部遵亡父的遗志,不但不好生教养弟弟奥兰多,反而视他为仇敌。先是挑唆拳师查尔斯在角斗中摔死他,继而又准备放火烧死他。

奥兰多被迫于老仆亚当一起逃进亚登森林。老公爵的亲女儿罗瑟琳原来一直居住在宫廷中,弗莱德里克唯恐她的好名声掩盖了自己女儿西莉亚的贤德,把她从宫中驱逐出来,西莉亚随同她一道也投奔了亚登森林。作品情节生动丰富,富于生活气息,思想也更加成熟,既宣扬了人文主义的生活理想,又嘲笑了封建教会的禁欲主义。

在作品中,小丑试金石就用及其通俗的语言,把这个意思清楚的表达出来,他对杰奎斯说:“先生,牛有轭,马有勒,猎鹰腿上挂金铃,人非木石岂无情?鸽子也要亲个嘴;女大当嫁,男大当婚。

”(第三幕第三场)这种崭新的爱情观与宗教禁欲主义和封建婚姻制度截然对立,是资产阶级反封建反教会的锐利**。剧中(第一幕第二场)罗瑟琳和西莉亚谈论命运女神,觉得她的“赏赐老是不公平”,尤其是她在给女人赏赐的时候,尤其乱来。还有把“造物”取笑为傻瓜。

作品通过两位公爵的具有初步人文主义智慧的女儿的消遣对话,反映出了人文主义对上帝绝对权威的质疑。

通过《皆大欢喜》这一喜剧,我们可以看到,人文主义思想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是一种进步的思想,在反封建反教会的斗争中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它毕竟有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没有能从阶级斗争的高度去认识社会现象,社会斗争的一方—“善”的一方在面临个人生命、权力和领土受到不公正的待遇,甚至是无情的掠夺后,而不是积极地去迎战,去争取属于自己的东西和利益,而是选择了逃避,逃到了所谓的世外桃源:森林中。再有,从最后的大团圆结局来看,也是有些牵强。

两个 “反面”人物的弃恶从善,改过自新虽说是最完美的结局,但却有些突然,让人读起来不禁哑然失笑,感觉有些不可思议。在此剧中,莎士比亚揭示了篡权、谋害等反映当时社会的丑恶现象,但却没能从根本上发掘出这些现象之后的本质—产生“恶”的社会根源,因而只能在喜剧中想出道德感化和宗教教化的办法。这无疑是莎士比亚的局限,也是那个时代人文主义者的局限。

但我们应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不能简单地用“虚伪性”、 “不真实”等结论去否定它的历史进步意义,相反,甚至我们可以说,莎士比亚的伟大就是在于在扼杀人性的封建社会里,他发现了人性。

《皆大欢喜》虽然只是一部小小的剧本,其中也有作者过于理想化的一面,但从里面折射出来的人文主义的光辉却发出了万丈光芒,激励了当时许多的具有初步人文主义思想的青年男女。

皆大欢喜读后感(篇3)

《皆大欢喜》是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里面的一个故事,这本书里有:暴风雨、仲夏夜之梦、冬天的童话、无事生非、威尼斯商人、李尔王、麦克白、第十二夜、罗密欧与朱丽叶、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等故事,但是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皆大欢喜这个故事。这本书是来源于英国的兰姆姐弟很着名的书本,我一口气就把皆大欢喜这本书读完了,现在给大家介绍介绍。

主要的故事就是弗雷德里克打倒了他哥哥这一合法的公爵,并把他流放在遥远的阿登森林里。而流放的公爵有个独生女,叫罗瑟琳。弗雷德里克是想把罗瑟琳留下来陪伴他的女儿西莉亚。一次偶然的机会,城堡外有两个人准备角斗,那两个姑娘也去凑热闹!一个人高马大,身强力壮,是角斗的老手了。而另外一个年少骨嫩,大家都觉得他必死无疑。两个姑娘都去劝说他别角斗了,可他却说他没有家人,哥哥对他一点也不好,还不如死了好。罗瑟琳非常同情这位年轻人,也似乎可以说她已经爱上了他,原来那位年轻人叫奥兰多,他在决斗中居然赢了!。

后来,由于弗雷德里克不想让罗瑟琳再待在宫里,便准备把她也赶去阿登森林,西莉亚不赞成,便与堂姐一起前往阿登森林。然后,罗瑟琳和西莉亚竟然在阿登森林不仅碰见了奥兰多和他的哥哥奥列佛,也碰见了罗瑟琳的父亲。奥兰多和他的哥哥奥列佛现在已经友好相处了。

最后,罗瑟琳和奥兰多、西利亚和奥列佛同时举行了婚礼!接着,又传来了好消息,罗瑟琳父亲的国土归还给他了。西利亚也为此祝贺堂姐,虽然她已经不在是继承人了,堂姐妹两的感情是那么的纯真,一点都没陷入嫉妒心。

皆大欢喜读后感(篇4)

皆大欢喜英文介绍读后感.txt

我从心底里佩服起这为绅士,奥兰多。罗兰爵士的儿子也去世了,也有着高贵的血统。二哥被送到学校接受良好的教育。大哥奥利弗只让最小的奥兰多和工人们一起工作,不把他当兄弟看待。他用这种方法来摧毁其弟高贵的素质。

虽然不曾想到怎样避免诸类事情的发生,但是,奥兰多感觉,在他身体之内的父亲的精神,已经因为受不住这奴隶般的生活而反抗起来了。

“我知道你是我的大哥,但是说起高贵的血统,你也应该知道我是谁。按着世上常间的仪式,你比我高,因为你是长子,但同样的仪式不能带走我的血,即使我们之间有二十个兄弟。在我的血液中,我和你一样拥有我们父亲的许多品质;尽管我承认,自从你第一个出生以来,你应该得到更多的尊重。

”而被其兄长称呼为“混蛋”,奥兰多的言语更令我再生几分尊敬。他有着不肯向他人低头的傲骨,尽管是兄长,若有什么不正确的行经,他亦毫不畏惧地为自己以及父亲的荣誉挺身。

“我不是混蛋;我是罗兰·德·鲍埃爵士的小儿子,他是我的父亲;谁敢说这样一位父亲会生下混蛋儿子来的,才是个大混蛋。”

接着,奥列佛得知奥兰多将与拳师进行一场比赛,于是在拳师面前恶意中伤弟弟。拳师承诺必定打败奥兰多,绝不手软。从一场比赛,自然地,女主角罗瑟琳登场。

老公爵被其弟新公爵放逐。罗瑟琳正是老公爵之独女,由于新公爵的女儿、她的族妹西莉霞以死执意挽留,罗瑟琳才没有被放逐。

比赛前,罗瑟琳与西莉霞真心地劝说这位年轻的先生退出比赛,未免他为此失去自己的性命——外表看来,双方的势力太悬殊了。但奥兰多婉言拒绝。

恕我没能洞悉奥兰多此时的心境。从他的话中,我读出其自讽之意,又读出几分感慨。大概是无奈吧。他一直都遭受不公平的对待啊。

“假如我打败了,那不过是一个从来不曾给人看重过的人丢了脸;假如我死了,也不过死了一个自己愿意寻死的人。我不辜负我的朋友,因为没有人哀悼我;我不伤害世界,因为我在世界上一无所有;但我在世界上占有一席之地,也许我死后可以得到更好的人的补充。”

奥兰多的话,正好表现出一部分人面对逆境的心态,由此体现出其消极的态度。大概就是这时,对罗瑟琳的爱慕之情渐渐萌发。

结果令众人意外,奥兰多打败对手。但新公爵一贯仇视其已逝的父亲罗兰公爵。作为优胜者的奥兰多不仅没受到奖赏,反倒遭到

昏庸的新公爵的逮捕,罗瑟琳也遭其流放新公爵的女儿西莉霞却是个善良的好人儿,她不愿意让罗瑟琳受苦,但也阻止不了其父亲。两人打算逃走,罗瑟琳乔装成男子,并化名盖尼米德;西莉霞则乔装成牧女,化名爱莲娜,逃往亚登森林镜头转向亚登森林,流放中的老公爵及众臣逆运也有它的好处,就像丑陋而有毒的蟾蜍,它的头上却顶着一颗珍贵的宝石实在搞不清楚老公爵此话的含义。确切地说,应该是不理解他当时的心情。

怎么说,之前贵为公爵,地位极高,却突然被其弟夺位,还处于流放中。难道就没有少许的悲哀么?但我更关心老公爵对乐安命运的态度。奥兰多为了找到食物来救跟随他的老仆人,在不知道对方身份的情况下,想用剑抢劫老公爵等人的食物。

得知眼前的青年因为落难才变得蛮横,老公爵立即让奥兰多带来老佣人,给予他们食物,并收留了他们。

可见老公爵之善良这时,公爵其中的一位臣子——杰克斯,道出了那句经典的台词全世界是一个舞台,所有的男男女女不过是一些演员;他们都有下场的时候,也都有上场的时候莎翁的作品中总会出现一些无名小角,或士兵,或小丑,或佣人。我一直以为这样的安排毫无意义,但渐渐地我发现这样的角色也是必不可少的。像这位作为臣子却道出了大哲理的小配角。

曾经在网上看到某位网友对此的高深理解,实在佩服:真理创造了世界,但世界不是真理在做主,“真理是一条贱狗,它只好躲在狗洞里”。从某种意义上说,掌握真相的人是“社会底层的小丑”

有少女情怀的女生,如我,大概更喜欢罗瑟琳乔装男子,与奥兰多相遇的部分。

奥兰多无法克制自己对罗瑟琳的思念之情,情不自禁地在许多树上刻下她的芳名,还挂上写给罗瑟琳的十四行诗。当他又在树木刻她的名字时,罗瑟琳恰巧散步路过这里。奥兰多没有认出男装的罗瑟琳,却向他倾诉了自己日夜思念的苦恼罗瑟琳,这个可爱的女子,称能治好奥兰多的相思之病。

她说我能治好你。如果你叫我罗莎琳,每天来我的小屋,请我爱我。这是为了测试奥兰多是否真诚。聪慧又可爱的罗瑟琳。对她的喜爱不禁又增加几分凭着我的恋爱的真诚,我愿意接下来,奥兰多果然遵守承诺,把眼前男子当做罗瑟琳,向她说出了满腹痴情。

。 我猜不透奥兰多为什么会答应这个要求。仅仅是想治好难以忍受的相思之苦么?可是,那时的他,并不知道眼前男子的真实身份呀。

罗莎琳知道所有这些情话都是真诚地对她说的,充满了喜悦;有一天,奥兰多也感到了一些安慰。在去罗莎琳小屋的路上,奥兰多看到一头狮子正准备攻击一个熟睡的男人,而这个男人正准备伤害她的哥哥奥利弗。他不记前嫌,刺死了狮子,但自己的一个胳膊也受了伤,奥列佛为自己过去的所作所为深感羞愧,痛苦着请求弟弟的原谅。两人终于冰释前嫌。

奥兰多由于受伤不能去草屋,他请哥哥把这个意外告诉罗瑟琳姐妹当然,奥列佛也没有认出,此时站在自己眼前的绅士是位女子。他来到罗瑟琳的草屋,讲述了发生的事情。他还说那是从从前的我,不是现在的我。

我现在已经变了个新的人,因此我可以不惭愧地告诉你们我从前的为人他表示了自己悔过的真心。他的坦率打动了西莉亚,给他留下了很好的印象;西莉亚的美丽和善良也深深打动了他。

奥利弗向他哥哥承认他爱上了西莉亚。他想把城里所有的财产都留给奥兰多,搬到森林里和她一起生活。奥兰多听从了他哥哥的建议,希望他们第二天结婚。

这时,罗瑟琳来了。奥兰多向“他”说了哥哥的喜讯,并感叹自己无法与相爱的人见面。鲁赛琳被感动了。她假装能施魔法。她可以召唤她的爱人,让他穿上最漂亮的衣服,邀请老公爵和他的所有朋友。她说只要他想嫁给罗塞琳,他就可以结婚。

她还要用少许智谋,博得其父亲的同意我答应要把这一切事安排得好好的。公爵,请你守约许嫁你的女儿;奥兰多,请你守约娶他的女儿...现在我就去给你们解释这个疑惑为了自己的幸福,她非得赌一把。

我欣赏她,这个大胆追求自己幸福的可爱的罗瑟琳。尽管多次用到“可爱”这词,但是,勇敢的女子最可爱第二天,草地上到处都是欢乐的人,他们都来参加两对新人的婚礼。老公爵也来了,但对魔法也半信半疑。

不多会儿,西莉霞和罗瑟琳出现了。罗瑟琳换上了最漂亮的衣服,就像从天而降的仙女一样。众人又惊又喜,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奥兰多更是喜出望外要是眼前的并不虚假,那么你就是我的罗瑟琳了公爵主持了两对新人的婚礼。

这时,又有好消息传来,篡位的公爵受到老修道士的启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决定重新做人,把王位还给老公爵。

老公爵回到王宫,和他的臣子们共同治理国家典型的喜剧套路。

虽然喜欢这样的结局,但是,总感觉这个结局有点牵强。两对新人才刚结婚,是算一个好消息吧,另一个好消息立刻就传来了。总觉得两件事之前少了些过渡皆大欢喜》是我目前最喜欢的莎翁的喜剧作品。

但不由得这样认为,他的喜剧的确不如悲剧。

尽管如此,在拜读此作品时,我始终是满心欢喜的。

皆大欢喜读后感(篇5)

莎士比亚的《皆大欢喜》是他早期创作的着名喜剧,与《无事生非》、《第十二夜》并称为三大欢庆喜剧。此剧创作于1599年,主要剧情描述被流放的公爵的女儿罗瑟琳到森林寻父和她的爱情故事。正如剧名所表现的那样,剧中被压迫受害的人纷纷得到好报,而恶人则受到感化,最后所有的爱情都得到美满的结局,反映了莎士比亚戏剧中的以善胜恶的理想境界。

这部喜剧在语言,人物,线索,主题意义方面都具有其独特的创作方式。

从语言上来说,这部喜剧的语言丰富活泼、具有生命力。一方面,作品中的语言广泛运用书面语和口语,这是作品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也广泛采用了民间谚语和俚语,两者互相结合,莎士比亚甚至自己创造新词,使其增添了不少的新鲜感。他丰富的语言往往能够随着人物性格、身份、地位的不同来深刻的表现人物的性格特征。

最重要的是,这部剧中许多的语言都已成为英国乃至全世界语言的精华,既生动活泼又耐人寻味。如美貌比金银更容易引起盗心、心里尽管隐藏着女人家的胆怯,俺要在外表上装出一副雄赳赳气昂昂的样子来,正像那些冒充好汉的懦夫一般、现在我们是满心的欢畅,去找寻自由,不是流亡。、假如你记不得你为了爱情而作出来的一件最琐细的傻事,你就不算真的恋爱过。假如你不曾像我现在这样坐着絮絮讲你的姑娘的好处,使听的人不耐烦,你就不算真的恋爱过。假如你不曾突然离开你的同伴,像我的热情现在驱使着我一样,你也不算真的恋爱过。、假如你们用你们所没有的东西起誓,你们便不算是发的假誓。、给我穿一件彩衣,准许我说我心里的话;我一定会痛痛快快地把这染病的世界的丑恶的身体清洗个干净,假如他们肯耐心接受我的药方。等等,都具有深刻的意味和哲理,既是对当时贵族上流社会罪恶丑行的揭露批判,同时也表达了莎士比亚对于理想社会的强烈渴望。而最具代表性的,便是莎士比亚借杰奎斯这个角色所提出来的人生七个阶段的感想:全世界是一个舞台,所有的男男女女不过是一些演员;他们都有下场的时候,也都有上场的时候。一个人的一生中扮演着好几个角色,他的表演可以分为七个时期。最初是婴孩,在保姆的怀中啼哭呕吐。然后是背着书包、满脸红光的学童,像蜗牛一样慢腾腾地拖着脚步,不情愿地呜咽着上学堂。然后是情人,像炉灶一样叹着气,写了一首悲哀的诗歌咏着他恋人的眉毛。然后是一个军人,满口发着古怪的誓,胡须长得像豹子一样,爱惜着名誉,动不动就要打架,在炮口上寻求着泡沫一样的荣名。然后是法官,胖胖圆圆的肚子塞满了阉鸡,凛然的眼光,整洁的胡须,满嘴都是格言和老生常谈;他这样扮了他的一个角色。第六个时期变成了精瘦的趿着拖鞋的龙锺老叟,鼻子上架着眼镜,腰边悬着钱袋;他那年轻时候节省下来的长袜子套在他皱瘪的小腿上显得宽大异常;他那朗朗的男子的口音又变成了孩子似的尖声,像是吹着风笛和哨子。终结着这段古怪的多事的历史的最后一场,是孩提时代的再现,全然的遗忘,没有牙齿,没有眼睛,没有口味,没有一切。这短短的一段话概括得既准确又精简,十分让人赞同。

我喜欢读后感精选4篇


在我们欣赏了一本好书之后,我们心中会有很多自己的看法和观点,网络上有很多关于作品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写读后感要认真读懂原文,对原文的中心思想应进行深入的研究,这样才能领会到别人没有领会到的东西,为发表观点打好基础。你是否想要写出一篇让人眼前一亮的作品读后感吗?请你阅读工作总结之家辑为你编辑整理的《我喜欢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

我喜欢读后感 篇1

今天520,知乎今给我推荐的都是这类问题,所以我来应下景,今天围绕这三个中心来辩证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男的会爱一个人有多久?

第二个问题:爱情该不该谈钱?

第三个问题:诱惑力。

第一个,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的人不会爱多久,甚至不会爱。有的人可以爱人很久。

例1:前不久同学群看到个消息,一个大学的男同学喜欢的女孩结婚了,这个女的很不幸运,结婚一年后得了肝癌死了,这个同学知道后,竟然疯了,精神出了问题,天天跑大街喊闹。

例二,是火车上的,一对夫妻,他们说结婚23年了,每次出去干什么都要一起,一路上看到他低头说些悄悄话,女的就咯咯的笑。后来是闹了别扭,这大叔就很皮的去哄大婶,两个接开水,都跟年轻人一样。

所以爱一个人会很久,甚至几十年后,再去说也是这样。

婚姻不是爱情的坟墓,是激情的坟墓。

的确没了一夜七次的频率,但它变成了为你打好的洗脚水。

的确没了生个孩子叫什么的讨论,但它变成了看着孩子蹒跚学步时的相视一笑。

的确没了各种小鹿乱撞的情节,但是那句“都老夫老妻了还来这一套的责怪我也听出了欣喜。

总之,百人百性,做事效果也不同。

第二个问题:爱情该不该谈钱。老天是仁慈,它给你机会,但是也很残酷。

有情能饮水饱吗?不能,老天给了你遇见爱情的能力,但守护爱情的能力,你得自己来的,那句对人家女孩说,我养你啊,这句是要钱的。守护爱情,需要你拿钱出来。

姑娘们,你们不但要嫁给爱情,还要嫁给钱。最重要的是你看一个人时,不要看他有多帅,多高,你要看的是他赚钱的能力,理财的能力,这个能力可以持续多少年。

男女是平等的,虽然女孩不一定就图你的钱,但是你必须要有拿出来钱去守护的能力。

有从高中就开始谈对象的,结婚后,因为钱,吵架离婚的有,也是我同学。

说个真实的,医院里妇产科有个孕妇难产,手术费一万块钱,媳妇在手术台快死了,他在走廊里打电话哭,打遍了亲戚电话,借不到钱,就是为了这一万块钱,楞是没有。

还有个是吃快餐,下了班的夫妻,女孩说天天吃土豆丝想吐,想加个三块钱的肉,男孩听了,脸色铁青,大发脾气。

虽然钱是这女孩自己挣得,女孩也得勒紧裤腰带。

第三个问题,诱惑力。时间久了,疲倦了,或者死于激情了。

我很喜欢复旦大学的陈果老师,是个很有智慧的女人。

我坚信,很多男女,甚至越来越多的人,最后的婚姻都会建立在爱的基础上。那就请你们,帅哥美女们,在保证自己生活经济的基础上,对现实负责。

懂得调整自己,拒绝冷暴力和暴力,从内心尊重对方,做到男女平等,做好自己,是对心灵的负责。

我喜欢读后感 篇2

轻轻合上《聊斋志异》的最后一页,望着手中的书,我爱不释手。

这本书的书名很有特色,其中“聊斋”是他书屋的名称,“志”是记述的意思,“异”是指奇异的故事。连起来解释,顾名思义,在聊斋这个书屋记述的奇异故事。

这本书的作者是蒲松龄,他是清代文学家,小说家,字留仙,号柳泉。《聊斋志异》是一部具有独特思想风貌和艺术风貌的文言文短篇小说集。书中有六个最典型,最经典的故事《小倩》、《陆判》、《画皮》、《小翠》、《阿宝》、《小谢与秋容》,各有不同的特色与风格。

郭沫若评价说:“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木三分。”老舍评价说:“鬼狐有性格,笑骂成文章。”

初读聊斋,本以为是写了人鬼之间的故事,实则不然,它是通过些鬼、狐一类的故事,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的腐败,这些神狐鬼寐的故事,有的揭露封建官府的黑暗,有的批判科举制度的弊病,有的表现青年男女冲破封建礼教、争取婚姻自由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社会矛盾,以惩恶扬善为主,表达了人民的愿望。

其中,我最喜欢《红玉》一篇,冯相如在狐女红玉的帮助下,同林村美丽的姑娘卫氏结婚了,不料罢官在家的宋御使依仗权势,打伤相如打死相如的父亲,强走了卫氏女。冯相如到处伸冤,可无人为他申冤。后来一位侠士,为他杀死了仇人,夫妻团聚,重整家业。这篇小说,不仅是暴露社会的黑暗,而且着重表现了人们同恶势力的抗争,使恶人受到惩治,善良的受害者受到救助。作家对“人侠”虬髯客,“狐侠”红玉不不记个人得失助人为乐的品德十分赞颂,而且对豪绅和赃官,则表示了极大的愤怒。

在这里,我又不禁佩服作者的慧眼明珠,佩服他敢于正视现实的精神。

我喜欢读后感 篇3

读书可以学到很多知识,懂得很多道理。德国伟大的作家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好书里蕴含着作者高尚的品德,多读好书,我们也会成为一个高尚的人。

我读过很过书,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绝境狼王》、《查理九世》、《稻草人》等等,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是美国著名的盲聋作者海伦·凯勒的自传。书中主要讲了海伦·凯勒一生的经历:她两岁不到时不幸被高烧夺走了视力和听力,从此如坠入万丈深渊般地陷入了永久的黑暗和无声的世界里。但她并没有被打倒,反而凭着坚强的意志和毅力,不仅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夫女子学院,还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四处奔走,建起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体现了自己的生命价值。

读了海伦·凯勒的故事,我被她不向命运低头的顽强意志深深地震撼了。“海伦,加油,只要你勇敢,永不放弃,所有事情都会实现”的信念,激励着海伦,也感动了我。我要向海伦学习,学习她勇于面对困难,无私帮助别人的崇高品德。

海伦说,是知识给了她生活的勇气,给了她接受生命挑战的力量。读书能增长知识,我以后一定要多读书,长大后成为有学问的人,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我喜欢读后感 篇4

在书香飘逸的四月,我们班举行了寻找最爱的图书的主题活动。每位学生都做了自己最爱图书的海报,由同学们投票选出最受欢迎的前五名。前五名学生经过一番准备,把自己最爱图书的主要内容和作者都简单介绍了。我们投票选出最爱的图书。其中,有一位同学讲的是《青铜葵花》。还记得,那是我爸爸从书城里买给我的

爸爸把那本书给我时,我还是十分不情愿的,但最后,在我爸爸的强烈推荐下,我只好翻开书的第一页。渐渐的,渐渐的我的态度从一开始的不情愿转变为喜爱。我每天睡觉前都会拿出那么书读那么十几页,就这样,这本书就不知不觉读完了。直到有同学再次提到这本书,我心中又重新燃起读这本书的欲望。回到家,我又重新翻开这本有些灰尘的图书,重新阅读里面的语句,重新品味书中跌宕起伏的情节。

品赏文字芬芳,点亮阅读智慧。

《青铜葵花》是一个男孩与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城市女孩葵花跟随爸爸来到了一个叫大麦地的村庄生活,孤单寂寞的她认识了一个不会说话的乡村男孩青铜。爸爸的意外死亡使葵花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贫穷善良的青铜家认领了她。葵花和青铜成为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粗茶淡饭的生活中,一家人为了抚养葵花,用尽了心力。而青铜更是在沉默中无微不至地呵护着葵花,几乎为她奉献了自己的一切。为了葵花上学,青铜放弃了自己的上学梦想;为了让葵花照一张相,青铜甚至在寒冷的冬天卖掉了自己脚上的芦花鞋;为了葵花晚上写作业,聪明的青铜捉来萤火虫做了十盏南瓜花灯;为了让葵花看马戏,青铜顶着葵花默默地站立了一个晚上;为了避免葵花挨骂,青铜勇敢地代妹妹受过;为了葵花报幕时的美丽,青铜心灵手巧地做了一串闪亮的冰项链曹文轩生动的语言把兄妹俩的感情栩栩如生的表现了出来,让每个人看了都会热泪盈眶。

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我们要像青铜一样,像葵花一样,像大麦地的人一样,挑战它,战胜它,用自己的勇气击败它,这样才能看到自己的人生道路。

最新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收藏8篇)


如果想要了解“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不妨看看工作总结之家推荐的这篇文章。读作者的作品时,我们不仅能获取大量知识,还能领悟一些人生哲理。读后感是思想的凝聚,要如何将它与实际结合在一起呢?请您耐心阅读本文,探寻答案!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 篇1

看完了乔一写的书,心里真的有很多感触。

我从未碰到过像F君这样的人,遥远却又不敢贪恋。仿佛生在云端一般,他的见识,眼界都不同于常人。这本书记录了乔一和他的日常生活。我以前想都不敢想,这样的人竟然活在现实中,而他们的爱情故事也如小说般的甜蜜而美好。不禁让我想起顾漫的《何以笙箫默》,原来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爱情真的存于世界。

说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我也赞同,因为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而爱情则是两个人的事,除了爱情我们还可以自己做更多有意义的事情,除了爱人,我们还有许多值得依赖的人。可现实中总有许多人为爱不顾死活,他们爱对方爱到失去了自尊,连爱都是谦卑的。都说在爱情里,谁先爱上,谁就输了。其实你动了情,没输;要是你爱的死去活来,你才真的输了。

而乔一则是我见过最懂爱的人,她很爱F君,爱到可以为了他放弃安稳的前程,追随他到北京,但她没有他,同样可以自己度过四年时光,可以发烧到41度自己出门打车去医院。她没有他,一样可以过得下去。一位网友说她是有如埃菲尔铁塔般坚韧的女子,的确没错。

所以就算F君再完美,喜欢上她,也是情理之中。最后万言不过一句,希望F君和乔一可以一直爱下去。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 篇2

一直做什么事都没有坚持过,书架里的书都加满了,看了一半就放下了,道理什么的也没有懂,20好几的人了,成天没心没肺,一个外人看起来非常体面的工作,连个合理的解释都没有,说辞就辞,我喜欢这样随心所欲的样子,连说话都语无伦次吧,或许是因为遇见你,才知道,自己的不好,差距那么大,然后自己一直努力过成你的样子,其实你却不以为意,但感谢这份经历,让我知道,我可以做的很好,这一切是因为你,最后却没为了你,以前一直纠结,你那么好,会不会不喜欢我,或者,又或者,之后考虑的那么多,感谢你,我现在的样子很好,不会因为小小的事,感动的不要不要的,其实只是感动了自己吧,哈哈哈,也因为这本书,看清了你,认清楚了自己,故事大概已经忘得差不多了,真是尴尬呢,至于现在的我很好啊,虽然异地,见面的机会很少,平时都有各自的工作,苦点累点没什么,你能把我当成你的唯一的小仙女,不喜欢乱糟糟的样子,虽然自己还是一团糟,总是耍小孩子气,但是谢谢你,我喜欢你,喜欢你包容我的一切坏习惯,在这份爱情里,让我知道更加去珍惜,去努力,去好好的过成自己想过的样子,谢谢你,怀先生!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 篇3

人人都爱F君/活的江直树/

第一次看到乔一的日常段子是在爱格上于是马上去微博上搜索了乔一的id关注了她那时候乔一的粉丝也不多只有几百个有天晚上我一口气把乔一所有的微博都翻完了每天刷微博最期待的事情就是乔一的更新然后艾特Lucy每天早晨去学校我们都要讨论乔一和F君露出痴汉的笑容

后来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乔一F君这本书也就出来了那时候是高三的上学期不知道是谁买了一本在班级传看觉得好好笑有次下课去后面扔垃圾看见我们班的一个体育男(校足球队的)正津津有味地阅读我们的班长(男校足球队核心成员)正催促他快点看说自己已经等了好久

比起什么世界名著这本书却更像我们的必读书目就像为什么《恶作剧之吻》是大家心中标杆式电视剧一样乔一和F君不就是现实中的直树和湘琴吗

试问哪一个女(男)孩子不喜欢直树/F君呢

嗯男孩子也喜欢情敌更多了(⑉°з°)-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 篇4

非常喜欢乔一同学,她热情,幽默,善良,温柔,敢于追求自己的爱情,不惜放弃在长沙的好前途甘愿做一名北漂族,他愿意包容F君的任何缺点,依旧保持着对于爱情的热烈情怀。

无论是恋爱还是婚姻,时间久了,真的了解了他或她,难免都会有落差感,希望对方能朝着自己喜欢的样子去改变。然而喜欢和爱的区别是:喜欢一个人就是改变他,让他变成你爱的样子。而爱一个人是要包容他,让他保持本真自我。如果一个人爱你,那么他会在潜移默化中影响自己,因为爱你主动去改变。

我也有我的z同学,我曾经任性过,我因为对方的木讷,不浪漫,太直男抓狂过,每每我狠心告诉自己不要理他,可是想到如果失去他后的情形,我又果断的原谅了他。其实和乔一比起来我真的算不上善解人意的女孩,乔一好像总能坦然接受F君的各种好与坏。前两天看了渡边淳一的失乐园,加上我又百无聊赖而Z同学忙的不亦乐乎,我对爱情和婚姻看的很悲观,我对Z同学说我了一番悲观的婚恋观,也许他早就习惯了这种莫名其妙,所以并没有表现的很吃惊,还抽空给我发了很多自己的见解。Z同学对于任何事情都不喜形于色,以至于我怀疑他的反射弧都能绕地球好几圈⭕,他最木讷的时候莫过于我对他说情话时他却一本正经的不接茬,就是能让堂堂浪漫双鱼女怀疑人生的那种。可是和他在一起很踏实,路痴好好好几级甚至看不懂导航的我总是大胆放心的被他牵着跑,虽然也领着我走过不少冤枉路[流泪]还有还有还有……我希望乔一和F君的故事能一直延续,我和Z同学的剧情永不结束。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 篇5

忘记了是在哪里看到推荐这本书的了,不过我喜欢看一些关于青春的书或者电影。除了《最好的我们》可能这是今年我最喜欢的一本有关于青春的小说了,在读小说的时候会不由自主的傻笑,总觉得这世间爱情总是永恒不变的话题,谁都在赞美爱情,意在吐露爱情的真谛,可谁知爱情就存在于最简单的生活,最美的情话总是漫无目的的脱口而出。

看到男主和女主相互贫嘴会不由自主地笑,看到男主说女主笨、蠢、呆……那只不过是一种口是心非,是一种爱的体现,往往口是心非的话才是最最真的情话。最冷漠的诋毁正是最暖心的疼爱。女主的勇敢,让她得到最爱的人,女主的包容,让她拥有最羡人幸福。这本书,唤起了好多自己的回忆,曾经的羞涩、固执、倔强与懦弱,曾经的同桌,曾经的朝夕朝暮,曾经的青涩年华……

看到最后,在他们恋爱中有一次分手,分手的原因让我眼圈泛红,可能是在车站,可能是因为分手的原因,可能是感动,可能……或许更多的是有某句话某些事和自己很像吧。

男主最后说,要么是等待哪个最适合的人出现,要么是经营一段最适合的感情,而后者会更幸福。我想,对于一个慢热的人来说,经营一段最适合的爱情会更有安全感吧。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 篇6

看完了,边看边笑,时不时开玩笑说,请把我的狗粮热一热再端上来。书里写的事情,其实都是生活里的小事,我们每个人都或多或少经历过,乔一却能把它们都记录下来,性格真好,一定是一个热爱生活的姑娘。她说自己写这本书的一个原因就是能给一些人鼓励,是啊,她自己也经历过迷茫沮丧的青春期:生病,贫穷,家庭因素等等,后来性格啊生活啊慢慢都好起来了,这该是多么有力量的一个人哇,经常自怨自艾的人其实也能跟她学习一下,笑对生活,发现生活里点滴的乐趣。在这段感情里,我觉得乔一付出很多,辞了稳定的工作,背景离乡,去找f君,这点让我特别佩服,扪心自问,我做不到,而且到了北京俩人也是聚少离多,同一个城市也像异地恋,f君大男子主义,不会做家务,工作又那么忙,就连旅行也是一直在处理工作的事情(当然他也有很多优点),乔一真的太包容付出太多了,一个女孩子能这么勇敢这么坚决,点一百个赞也不够!我自己也是有过很孤单的时刻,有什么情绪不跟别人分享,一直到了大学,遇到一群特别棒的朋友,才慢慢树立了自信,开始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旅行,学习,交友,觉得生活一点点亮了起来,每次想到这群朋友们,都觉得我是何其幸运,能遇到他们!就像乔一和五一一样,哈哈。感谢这本书,让我释怀了一些事情,想明白了一些事情,也想要更努力更勇敢,去追求新生活。最后,很喜欢这句话:只是春光如此,却不得见你。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 篇7

读这本书,好像看一个现实版的言情小说。书里写的东西很甜,但又是现实生活中的,感觉给自己找好了看言情小说的借口(。ò∀ó。)

平静又有趣,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娓娓道来。乔一是个充满童心,有爱有希望的女孩子,两人相处得可能很平淡,但在热爱生活的人看来到处都是乐趣。就好像真的是小说中的男女主,好想也有这样的男朋友啊!但是总是抱怨身边没有好资源,其实每个人的身边应该都有这样的F君存在,但是自己不能像乔一一样,所以就别抱怨啦~( ̄▽ ̄~)~

我呢,面对爱情也是畏首畏尾,没有的时候很羡慕,来到的时候又退缩不前,所以你要是真追我的话一定要坚持到底啊!万一我脑子抽抽就答应了呢?人总是对自己身边最熟悉的不在乎,不知不觉中就会言语中伤;对陌生人往往以礼相待。我明白这个道理,并且在努力改正,用自己的理智去战胜一时的快感,并有了初步的成效。和男朋友谈恋爱时,尽量不要动不动就生气,而且是生闷气,毕竟男人女人脑电波不在一个频道。不过过于理智就不是爱情了,生活变得毫无乐趣。

你看我现在说得特别好,能不能做到就不知道了。下了班用了大概两个半小时读完了这本书,本来有点累,但现在很开心,心里要冒小泡泡了◟(∗ัᴗั∗)◞。谢谢小金鱼@草履虫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 篇8

7年前,偶尔翻看同学的杂志或者言情小说,看着很甜很暖,很羡慕。看得不多,但又觉得套路类似,还是埋头于语数外理化生了[微笑]

那时刚上高中,算是情窦晚开吧,我们乖孩子好孩子的世界没有情情爱爱的,只有做不完的题,听不完的课,还有家长和老师的期许。不知道这些写校园言情小说的人是怎么开始谈恋爱的,还那么暖。每一个故事都是男生学习性格超好,女主却又很普通,但又极其幸运的遇到那个最好的男主,一直甜蜜的相处到最后。也有同学会谈恋爱,但也没有小说里的甜。可能大家生活的环境不一样吧。我们班里都是市里拔尖的孩子,每一个都努力认真的学习。也没有人喜欢看这些言情,或许大家都是理科生,面对什么都很理智吧。

没谈过甜的齁死人的恋爱,看着这些觉得暖会向往,却又觉得不切实际。可能是太嫉妒了吧,不太想看这种中学时代就可以忠犬系直到走到最后的小言文。

今年24,初中,高中大学到现在,身边找对象的没有小说中描述的那样的。能一起走到现在的几乎没有,多是不长久的恋爱。可能被言情和韩剧毒害的有点深,总觉得找不到男主女主似的的对象,也可能大家又都太作,都想要一个完美的情人,自己却做不到。最终结婚的更多的是朴实无华的,淡如水的那种幸福吧,没有甜到掉牙。

希望每一个少女心的girl都可以找到爱她的MR.right。

[最新]清欢读后感(精选5篇)


其实在阅读作品这本书时,很多人都沉浸在其中的一些细节描写当中。读了作品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我们需要认真的去写一份读后感。对于写作品读后感你有自己的心得吗?工作总结之家特地花时间为你收集并编辑了清欢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清欢读后感 篇1

首先先说说看完这本书我的总体感觉吧,一个字:“静”。林清玄的文章是一种清凉的幽静,犹如凉风徐徐吹来,沁人心脾,给你一种雅致的感觉!初看书名“孤独是一个人的清欢”,我以为是写一些哲理性的感悟,看完了才感慨不愧是写散文的好手!也是,以如此爱生活之人,情感细腻的人,怎会吝下笔写那些东西!有时候我们总是感慨生活无趣,日复一日的学习,月复一月的工作,年复一年的生活,天天都是重复,毫无情趣,烦闷苦灼!但看本书,写的都是生活,都是回忆,满满的深情与经历,难道我们就没有回忆没有经历吗?我们没的是一颗宁静的心,不浮不躁,不烦不恼,幽静淡然,生活的乐趣就在那,无论你来或不来,留或不留,他都不会走!如果生活的忧愁谁人都无法避免,那我们为什么不去忧愁中扒出丝丝的情怀!既然只能以忧解忧,我们何不试试苦中作乐呢?相比白落梅的笔,我是更喜欢林清玄的,他的文章只是虽说深情但是不油腻,是那种淡淡的气息,虽然对于两位的书,我也没看过几本,这样说了总感觉是有种罪过!但白落梅的文章不免悲苦,有一种涩涩的沉重感,可能这也是女性作家所具的内在气质吧!我总觉得心情不好或是不够坚定的人不易看,看了有种想出家的冲动!当然了,这只是我个人看法,每个人的感受不同,理解不同,可能欢喜也不同!对于这本书我是抱着遗憾打开的,因为当时我是有机会可以见到林清玄的,他到学校开了个读书座谈会。当知道作家去世时,就觉得特别的后悔,如果当初自己足够的勇敢,足够的坚定,即使是对新区不熟,没有人陪,我也要去看看!总之来说,可能是不够虔诚吧!总有一堆理由去推脱!推脱推脱着,就发现自己错过了许多的精彩,错过了铭心的回忆,错过了年轻的自己!生活也是一种清欢,我们总要学会自己孤身一人,不畏风雪,不忧荆棘,不怕孤独!我们可以解决寂寞,但我们永远无法抹去孤独!那既然甩不掉,何不学着享受一个人的清欢!

清欢读后感 篇2

孤独不独孤

孤独是人生命中的常态。我并不觉得孤独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反而觉得孤独有时候是好事。

每个人都要有独立思考的空间,孤独的时刻正好可以思考平常无法思考的问题,很多想不通的事情,我都是在独处的时间想明白的。人很容易陷入一种情绪困境,这种时候孤独是好事,也是坏事,好就好在可以自己一个人默默的想,没有任何人知道你想什么,也不会去打扰你的脑袋。坏就坏在一个人的时候容易钻牛角尖,这时候旁观者清,就需要他人的指点。

林老说的:“我一向认为,如果一个人心中充满了爱,却不懂得如何表达,那不仅自己活在痛苦中,对别人而言,也等于是没有爱一样。所以,内心的情感和外在的表达同等重要。”确实是的,我喜欢跟能够表达出自己情感的人交往。不知道如何形容那种表达,就是能恰如其分地表达,却又不过火,不焦躁,但现在很少遇到这样的人。我喜欢想要什么就说的人,一就一,二就二。想起那天去健身,跟教练聊天,她说以前她也跟别人说假话,但渐渐的,她发现我们九零后大多反而喜欢听真话,而且说假话她会忘记自己上次说了什么,所以最后还是讲真话,因为讲真话只需要难受一阵子,但讲假话别人就无法判断了。

我喜欢一个人,我不会讲,但我对他的好一定是很明显的,异于常人。我不害怕主动,也不是不善于表达,而是一直主动真的很累,特别是主动了得不到回应,那说什么都不对,还不如不说。可能现在的年轻人都很喜欢套路,喜欢搞暧昧,我觉得这种时候的孤独就更有必要了,要耐得住寂寞才能得到最好的。《暧昧》有这样的歌词:“趁年轻别怕一个人睡可能是现在的感情太昂贵让付出真心的人好狼狈”。真的是这样的。

有些坎真的很难过去,比如喜欢一个人,想要努力忘记他。林老说的:“人人都渴望爱情,即使我们正处在其中的爱情不是最好的,却因为渴求而盲目了,这一点连天神也不例外。”

但每个人都要“过火”,没有人能帮助你,这个过程是很孤独也很难过的。虽然不知道还要过多久才能“过火”,暂时还无法释怀,但总会有那一天的,可以先带着这份喜欢,向前走。

孤独真的不可怕。去年毕业前两三个月真的很难受,身边的同学朋友一个个都找到了工作,要不就是考上了研究生,亦或是出国留学,只有我,所有考试都没有结果,工作也找不到。当时找工作的过程真的好痛苦,错过了校招,春招秋招全部错过,也没有去了解过,一味的钻牛角尖,以为考那些试就可以了。后来最后一个考试考完也是没有结果,就开始转变想法了,开始尝试接受新事物,开始自己学着去写简历、看招聘信息、投简历。不幸也是幸运,其实只面试了四份工作,每一份都进到了最后阶段,但几乎都是因为没有经验而失败,有一份我真的真的很想要得到的工作,其实真的以为可以得到的,当时还是两份工作同时进入了最后阶段,觉得另一份是我没有特别想去的,还想在面试成功后放弃。我还想着自己喜欢的那份工作也是一定可以过的,可最后还是没有,可阴差阳错我就得到了现在的工作。老实说,我并没有喜欢现在的工作,但当时真的觉得很开心能得到现在这份工作,因为考了很多试都失败了,突然在这份工作中名列前茅,就觉得非常非常开心。就有一些东西可能是冥冥中注定的,我觉得不必太焦虑,每个阶段都有每个阶段的苦痛,等过了这个阶段,到下一个阶段了,就会觉得之前那都不是事儿,那只是我们经历的一小段,走过的一小步,很可贵。上面说的那些经历可能是每一个大学生毕业前夕会遇到的,害怕是很正常的,有人问过我,之前毕业会不会有工作恐惧症,我说没有,其实不是恐惧,而是五味杂陈。其中从学生向社会人转变的忐忑不安、丝丝期待和对未来的憧憬等等,混杂在一起真的难以形容。找工作确实也是很孤独的,还有很多在外求职的人更是孤独,我体会不到在外打工的苦痛,因为就在自己生长的地方工作,所以很有安全感,但我明白在外打工的人是会比较孤独的。

会有人问我,平时周末在做什么。其实就跟朋友们约一约,出去聊聊天,看看新鲜事物,看看电影,唱唱歌等等,要不就陪陪家人,一个人的时候就运动运动,读读书,听听歌,打扫打扫家里,很充实。我不怕孤独,但我也没有很喜欢孤独,可是在单身的时候又是提升自己的最好时机,如果真的很孤独,那就去提升自我的吧!

但愿每一个人都能够熬过孤独的时刻,最后能遇到让你不感到孤独的人与你一起~借用林老在杭州旅途中收到的一封少女写过他的信中的话送给每一个孤独的人儿呐~

“心里总是不忘对你真诚的祝福,就像夜夜不忘升起的星星。”

20xx02220:14

清欢读后感 篇3

喜欢林清玄老师的散文,他的文字仿佛有光,照进我的心房。说来好笑,

细雨斜风作晓寒,淡烟疏柳媚清滩。入淮清洛渐漫漫。

雪沫乳花浮午盏,蓼茸蒿笋试春盘。人间有味是清欢。

苏轼的一首词道出了人间

林清玄认为,清欢,不同于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的自我放逐,不同于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的尽情欢乐,也不同于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的那种无奈。当一个人感觉到野菜的清香胜过了山珍海味,或者看出路边的石头比钻石更有魅力,或者聆听林间鸟鸣比提笼遛鸟更令人感兴趣,或者体会了静静品一壶茶比吃一顿喧闹的晚宴更能清洗心灵。。。。。。他就懂得了清欢。

清欢,清静欢乐。清静,是一个人的清静,却又是很多人的清静,就像是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一样;而欢乐,只是一个人的欢乐,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清欢的意思,大抵是如此。可现在的人,反倒以浊为欢,以清为苦。

林清玄曾和朋友一起去了圆通寺,慢慢爬山,欣赏野花,心里有着只有春天才有的一种欢愉。后来他又去了圆通寺,却不曾想,寺院门口摆满各种摊子,卖烤肠的,烤烤肠的白烟飘向寺院,一位母亲不准孩子吃烤肠拍打孩子,哭喊声尖厉急促,他转身而去。前后多么鲜明的对比。我想起了几天前去海边玩的事。沙滩并不是寺院那般应是清静的的地方,男人女人老人小孩,大家都玩的不亦乐乎,我

生在这个时代,清欢难矣!

林清玄认为,第一流人物,是能体会到人间清欢滋味的人物!第一流人物,是在污秽的人间也能找到清欢滋味的人物!

人间有味是清欢,人间最美是清欢,愿世人都能找到清欢,品味人生。

清欢读后感 篇4

“在复杂的世界里,做一个简单的人,以清净心看世界,以欢喜心过生活,不浮不躁,不慌不忙,淡定从容的过好这一生。”

这句淡淡的话出自林清玄先生的《人间最美是清欢》,如书名一般,淡淡的,不带人间烟火。

每次翻看,都会在不经意间被其中的文字感动。他的散文恬淡自然,蕴含佛理,《人间最美是清欢》这本书就传达着这位老者的淡泊心态。

在物质化的社会,每个人似乎都以金钱来衡量任何事物,社会中充斥着金钱腐朽的气息,清欢这个词似乎也逐渐被掩埋。

清欢即清雅恬适之乐,清欢一词最早出现在唐·冯贽的《云仙杂记·少延清欢》:“陶渊明得太守送酒,多以舂秫水杂投之,曰:少湮清欢数日。陶渊明这位田园诗人,过着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生活,最是清欢之人。

书中有这样一句话:清欢是生命的减法,在我们舍弃了世俗的追逐和欲望的捆绑,回到最简单的欢喜,是生命里最有滋味的情境。”寥寥数语,却道出了清欢的内涵与生活的真谛。然而我们在生活中常常做的不是减法而是加法,我们总是想要拥有的更多,当我们实现一个目标之后,又会立刻在心中建立下一个目标,从来没有过停歇。看似我们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其实不然,在追逐的过程中我们丢失了的自己的善良、真诚,学会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内心早以疲惫不堪,却还是为了名利苦苦坚持,实现目标之后,猛然发现自己以遍体鳞伤。

少了清欢,多年之后曾经那个拥有一双清澈双眼的少年已不在;少了清欢,多年之后曾经那个拥有天真无邪笑脸的少年已不在;少了清欢,多年之后曾经那个拥有一颗单纯善良内心的少年已不在。我想人应该追求本心,回归简单而又快乐的生活,生活真的应该简单点再简单点。在这个喧嚣浮躁的社会,我们应该守住自己的不信,不被世俗流言所迫,不被功名利禄所动。无论自己是多么的繁忙,都应该有时间停下来,看看自己的内心,低头看看脚下,而不是一味地抬头,希望历尽千帆归来你我仍是少年。

我喜欢他说的,爱的开始是一个眼色,爱的最后是无尽的苍穹。

我们走过了许多春夏秋冬、我们走过了许多冷暖炎凉。仍然能保持单纯的初心,一直向往生命的美好。在生命的最深处,我永远深信:人生最美的境界是清欢!人间最美是清欢,是清欢!清欢不是遥不可及,遵循自己的内心,简单点再简单点。

我还喜欢他对清欢的定义,“清欢是每天放松地静心,从容地冥想。像愉快地吃一顿饭,品尝茶的芳香。”

是啊,清欢是这样的简单,亦或者说,这样的简单既是清欢,生命是大自然的赠与,那么,何必背负枷锁,令自己的生活复杂?何苦追求那些虚无缥缈呢?看开些,再看开些。

清欢读后感 篇5

最开始看到这本书时是被它的`封面所吸引。以渲染的手法将原来以白色为底单调的画面变得有立体感,从中透出淡淡的古典气息。所以自己觉得这样颇有古风的画面感,加上令人难以琢磨的书名,这本书一定是讲有关于抒情,怀古,类似于《人生若只如初见》般的词句。便打算做一回文人去领教一番,细细读后却发现……

在这本书中作者将现实生活写的淋漓尽致。在这个匆匆忙忙的大都市的生活中,学生们习惯了每天在学业中奋斗,上班族习惯了上下班挤地铁、挤公交,每天起早贪黑的忙碌日子,老人整天为家里的大事小事操劳这,操劳那。每个人每天都是满满当当的,没有时间去顾暇其他的事,没有时间去享受生活,体验生活。在这本书中描写了生活里的许多事物,由很多很多微小的事物从而引出生命对于我们而言所谓的真正意义。作者于丹最喜欢的一句话就是“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在现实的打击中,许多人被“折磨”的千疮百孔,将幼时稚嫩的想法抛至远出,不再提起,早就遗忘在角落中。真正可以做到坚持初心的人已是少之又少,更何况是那些真正达到想心中执念的人,恐怕是寥寥无几。这样太难太难,毕竟所有的想法最终都是要回归现实的。

我一直有个梦想就是去世界的各地去旅游一番。自己经常从电视中看到世界各地许多美丽的景色和可口的食物。而在这本书中作者讲述了她在旅游的过程中想到的许多事,有感而发,分享她在旅游中点点滴滴的小事,甚至小至一件物品。

你不知道读后感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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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其实早就成了我们生活的一部分,当作者写的作品读完之后,自己有了感悟时,写读后感可以培养学生的行为美。那么作品的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栏目小编推荐你不妨读一下你不知道读后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你不知道读后感 篇1

在这个快乐而炎热的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叫《你不知道的我》这本书。这本是主要讲了十二岁的李院是五口之家的唯一的女儿。

性格独特的博士爸妈对三个孩子有强大要求。李院的哥哥李硕整天宅在家里,但是个学习天才;李院的弟弟胆大包天、聪明机灵,他喜欢在叔叔阿姨面前卖萌,是大人们赞不绝口。李院虽然只有十二岁但要承担家务责任。她从小姐姐升格为小女仆。在学校里因为自卑心软,所以谁都可以差使。因为听见妈妈的一句话李院开始怀疑自己不是家里的人。李院悄悄喜欢上班上一个长相相似的男生,幻想是他哥哥,更因为这件事被爸爸训斥一顿,被哥哥是破电脑密码偷看她的秘密,并在偷拍云天一的照片后面加了一句“看,我们俩像不像?”发在了群上,使对她最好的云天一也把她抛到脑后……

悲催的李院渐渐和家人隔绝,可恶境中发现了宅男哥退学的秘密,连弟弟也想逃学。他更发现自己的秘密,终于李院以勇气让胆小自闭的哥哥一起解救厌学的弟弟,自己也转变了全家。我觉得胆小鬼只是缺乏勇气和自信,只要父母正确的开辟道路做“指向标”,那胆小就不再胆小了。再胆小的人也是从弱小开始,只不过勇敢的人总能找到自己的道路。悲观的人才会胆小,退缩的人才会胆小。只有真正勇敢的人,才会不受困境的阻扰,勇敢前进。是的,每一个勇敢的人都是从胆小开始的,这就是长大。

你不知道读后感 篇2

近几天,我读了郁雨君的的一本书叫《你不知道的我》。这本书特别好看,接下来就看看我的描述吧!

故事是这样的:李院是个博士后的女儿,也就是博士后爸爸妈妈的后代;她还有个哥哥叫李硕,也有个弟弟叫李博。硕士、博士、院士,是这个家庭的希望。李院和哥哥相比,称得上是天壤之别,而与弟弟相比,却也是一落千丈。李院从一个小姐姐升到了一个小女仆。洗衣刷碗做菜扫地之类的她全包,她有点儿怀疑自己是不是这家的人,可李院和我一样,是个不折不扣的胆小鬼。所以她为了在这家里呆下去,也就毫不犹豫的选择了退缩。

到后来,妈妈一句李院要是我生的就好了,让李院更加确定自己的身世了。

直到班中转来的一名男生云天一让李院觉得自己和他是一家人。以至于时常偷偷把两人的侧脸照拼凑在一起,甚至在照片下加上一句:我们像不像?但是不知道李硕是怎么那么想破解李院的密码,结果李硕就真的破解了。不料却被李硕发现了那张照片,并发到了她们班上的微博上。

从此,同学们就用诧异的眼光看李院,就连最要好的云天一也对她避而不见。以后,李院上完课就飞快的回家,谁都不多看一眼。

她躲在被窝里,想起自己扑朔迷离的身世,想起同学们对自己的冷嘲热讽,她哭的一塌糊涂,昏天黑地。

直到有一天,妈妈哭着告诉了李院真像十几年前,由于妈妈长期冶金,被放射性金属辐射,很难有宝宝。所以爸妈就领养了一个孩子李硕。听到这里,李院有点觉得不可思议。

但是妈妈和爸爸想有更美满的家庭,所以就有了试管婴儿李院。

几年后,因为妈妈的奇迹般怀孕,所以才有了一个小孩子李博。这个多元家庭,父母爱都爱不过来呢,怎么会有问题?

我是个胆小鬼,遇事缩头的胆小鬼,可看了这本书,我忽然发现一个人遇见难事坏事糟糕事不顺心事,都爱用最最安全的方法退缩。更不会去探究其实了。

大家说胆小鬼是胆小的,懦弱的人。但他们只看到了表面,不会看深层。

我觉得,胆小鬼只是缺乏勇气和自信心,只要有人有心进入他内心的世界正确地为他开辟道路,做勇敢指向标,那胆小鬼就不再胆小了。让胆小鬼回首自己的往事,他会发现,再勇敢的人也是从弱小开始的,只不过勇敢的人总能找到正确的路,用积极的心态看待人生的坎坷波折,跌宕起伏,那么胆小又从哪里来?

悲观的人才会胆小;畏首畏尾的人才会胆小;退缩的人才会胆小!

胆小鬼三个字好像专门为胆小的人扣上了顶大帽子,可以让这些人见不到阳光;而这些人却在继续畏惧着,没有勇气摘下这顶让自己止步不前的帽子。

只有真正勇敢的人,才会不受困境的百般阻挠,去寻找正确的目标,去真正地成长!

勇敢的人,他们也曾胆小过;真正成长的人,他们才不会害怕!

每个勇敢拼搏的人,都是从弱小开始的,这就是成长吧!

你不知道读后感 篇3

你不知道的我里面的人物有小女仆李院、李学习、李硕、李博和方锡镭。故事里的李院,是李家五人当中唯一的女儿,哥哥是超闷宅男却是学习天才,弟弟呢,则是胆大包天、精灵聪明并且爱卖萌的小男孩。

李院虽然只有十二岁,却要承担家庭劳动,从小和姐姐、妹妹升格为小小的女仆。李院喜欢收集笔芯袋。李院还十分喜爱一条橘色的裙子,每天都去看。李博给李院叫婶婶。李院总以为自己不是爸爸妈妈亲生的,有着强烈的不安全感。她悄悄喜欢上了同班的男同学——云天一!幻想是自己的亲哥哥,但梦像是肥皂泡一般,消失得很快。李硕破解了密码偷看了李院的秘密……李院无意中发现了天才一样的哥哥退学的秘密及自己和哥哥身世的秘密。李院和哥哥一起解救了厌学的弟弟,一下子变身成了全家福姑娘。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没有什么坎儿是过不去的,今天的事想起来好像天就塌了,但几天后看看,几个月后再看看,怕是要轻描淡写地说:“都是些什么大不了的事啊?”团结就是力量!

是的,每个勇敢的人,都是从弱小开始的,这就是成长吧。

你不知道读后感 篇4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你不知道的我》。这本书的作者是郁雨君。主要写了:李院是五口之家唯一的女儿,她的爸爸妈妈是博士,她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弟弟,她总认为自己不是家里的孩子,没有安全感,因此变得很胆小,因为胆小出了很多糗,还被爸爸训斥。当她无意中知道了哥哥弟弟也是胆小鬼后,以神奇的勇气成为了全家福姑娘。

“在家里我不是亲生的那一个,在学校里我也总是落单的那一个,双重孤独的压迫下,我对云天一的感觉,不由静静发酵,就好像他是这世界上唯一亲切又温暖的人。”从这一段中,我感受到:李院因为在家里找不到安全感,所以才来到学校找温暖。这么胆小的她只要有一点点关心,就会感到温暖。可因为这事,李院被爸爸训斥。李院误以为爸爸觉得她不是亲生的,所以那么严厉,这让李院心里的那道伤疤更加深了。

我举两个事例:在生活中,很多家长会忍不住发火责骂孩子,说:“不听话,我就不要你了。”其实在父母看来,这只是一句责骂的话语,可对孩子来说,却感觉整个世界崩塌下来。因为父母是他的一切。还有一个事例,是一个小女孩,她的爸爸妈妈对自己不管不顾,可能是因为心里孤独,意识到只剩下自己一个人,很无助,到了晚上很胆小,很害怕。她的爸爸妈妈无论什么事都问她、关心她。这个小女孩觉得很温暖,最后变得很勇敢。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每个勇敢的人,都是可能有弱小的一面,而弱小的人只要得到关怀也会成长为一个勇敢的人。

你不知道读后感 篇5

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的书,但我最喜欢的是辫子姐姐写的《你不知道的我》这本书。

李院是五口之家唯一的女儿,个性独特的博士爸妈对孩子有着强大的要求。哥哥是超闷宅男却是学习天才,弟弟胆大包天精灵聪明,她虽然只有十二岁,却要承担家务责任,从小姐姐升格为小女仆。在学校,因为自卑心软又是谁都可以差使。李院总以为自己不是家里的孩子,有强烈的不安全感,于是努力想成为大家离不开的人。她悄悄地喜欢上班里一个长相相似的男生,幻想他是她的亲哥哥,梦像肥皂泡破的很快,更因为这件事被爸爸训斥。被哥哥识破电脑密码偷看她的秘密 …… 悲催的李院渐渐地和家人隔绝,可无意之中发现天才哥哥退学秘密,连神童弟弟也想逃学,他俩居然全是胆小鬼!她更发现了自己身世的惊人秘密,终于李院以神奇的勇气,让胆小自闭的哥哥和她在一起,解救了厌学的弟弟,自己也转变成了全家最幸福的姑娘。

其实李院根本不知道自己有多么的幸福,她不知道其实自己的父母一直在背地里默默地看着她。她其实一直都是幸福的。

在我上幼儿园中班时,妈妈说我是她从路上捡来的,那时我并不知道妈妈在骗我,我信以为真了,以为自己就是捡来的。我一听到这儿,吓了一大跳!我是捡来的,这让我很难受,总觉得妈妈可以随时的把我再扔了。我提心吊胆的,生怕妈妈把我扔了。那时的我就和李院一样。提心吊胆的过每一天,直到有一天妈妈和我说这一切都是她假编时,我才松了一口气。那是我虽然很可笑,但是心情其实和李院是一样的。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可怜天下父母心。每一个家长都是爱自己的孩子的!

你不知道读后感 篇6

在放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叫做《你不知道的我》,是我受益匪浅。

这样的故事,是每一个读者有了深思的机会,那就是······

有一个小女孩是个“博士后”,她的名字叫做李院,院长的院。“博士后”也就是爸爸妈妈的孩子;李院有个哥哥,叫李硕,硕士的硕;还有个弟弟,叫李博,博士的博。李院的哥弟弟都是天才神童。李院不仅有点笨,还是个“全职女仆”。洗衣刷碗做菜扫地之类的全包,她有点怀疑自己不是这个家的一份子。害怕了,害怕自己不是爸爸妈妈亲生的。后来,李院家里来了很多客人,妈妈跟人家说了一句“李院要是我生的就好了”,这让李院就更加确信自己的身世了,但令他想不到的是,在一次偶然的机会,看到了一张领养证,竟然是李硕,爸爸妈妈要她保守秘密,最后告诉了她的真相,结果是李硕是领养的孩子,而自己是试管婴儿,弟弟则是妈妈的亲生孩子,一下子明白了过来,在这个多元的家庭,怎么会有问题?

原来李院想错了,为自己的胆小而错,从而让我明白,胆小鬼只是缺乏勇气和自信心,再勇敢的人也是从弱小开始的,只不过勇敢的人总能找到正确的路,用积极的心态看待困难。

其实,每一个人的内心都是很强大的,只不过他们的自信比较低调,他们不愿炫耀,不愿显与外表,而当他们真正将自己身上的绳索解开,将蛹捅破,就会变成一只人见人爱的蝴蝶,开放了,自由了······

就让我们手牵手,让胆小化蛹成蝶,给自己一个崭新的开始!

戒不掉的喜欢读后感合集


一念成佛,一念成魔,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想法,心得体会可以把自己当做书中的「主角」来写。在学习中,我们每一个人应该都尝试过写心得体会吧,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如何写好一份值得称赞的心得体会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戒不掉的喜欢读后感合集,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戒不掉的喜欢读后感 篇1

《戒不掉的喜欢》读后感


当我看完《戒不掉的喜欢》这本书时,心中涌动着一股温暖和感动的情绪。这是一本关于喜欢的故事,但却深入到人性的深处,让我不禁陷入沉思。


整本书以一名青年男子的视角讲述,他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对文字有着特殊的感情。他喜欢读书,喜欢寻找美丽的句子和深邃的思想,这也是他对生活的态度和追求。正式因为喜欢读书,他也陷入了一个让他自己都束手无策的困境:他无法戒掉对书籍的喜欢。


尽管他的周围的人们都在努力找到工作、恋爱或是追逐物质的过程中,他却不断被书籍所吸引,渴望消失在一个虚构的世界里。即使他为了生活而努力工作,他的内心依然是一个属于文字和阅读的世界。他不喜欢平庸的工作,也不喜欢虚伪的人际关系,他渴望自由和真实。


正是因为对喜欢的执着,他辞去了稳定的工作,追求自己内心深处的声音。他决定成为一名作家,将自己的思想和情感写进文字之中。在追逐梦想的过程中,他也经历了许多困难和痛苦。他一度迷失了自己,开始怀疑自己的选择和坚持。


就在他最低谷的时候,一个机缘巧合的事件发生了。他结识了一位年长的作家,这位作家曾经也是一位寻找文字的旅行者。通过和这位作家的交往和交流,他找回了对文字的热爱和信念。这位作家告诉他,喜欢读书并不是一种错误,相反,它是一种珍贵的天赋。每个喜欢读书的人都有自己的使命,那就是用自己的文字去记录和传递这个世界的美好。


通过这本书,我深刻感受到了对喜欢的执着,并且对于每个个体的特质和独特的爱好都应该被尊重和鼓励。正如主人公在书中所经历的一样,我们在追求自己的喜欢的时候,也会面临到各种各样的挑战,但是只要我们真心喜欢,且坚持去追求,最终我们都会得到一个肯定和属于自己的世界。


这本书不仅仅是一个关于喜欢读书的故事,更是一种向所有人表达,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喜好和追求,而这些喜好和追求才是我们真正快乐和满足的源泉。人生短暂而美好,我们应该坚定地追求自己内心的激情和爱好,而不是随波逐流或是随着社会的期待而改变自己。


这本书的阅读让我深深体味到,喜欢和热爱并不是一种负担,而是在自己人生旅程中最快乐的陪伴和鼓励。正如主人公最后感悟到的那样,只有真正明白了喜欢的重要性,我们才能找到真正的自己,过上真正属于自己的快乐生活。


阅读完《戒不掉的喜欢》这本书后,我决定更加坚定地追求自己的喜好和热爱。不管外界的眼光怎样,只要我真心喜欢,就会坚持不懈地追逐。我要让自己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让每一天都充满热情与创造力。同时,我也希望能够激励他人,鼓励他们追求自己的喜好,并相信只要拥有真正的执着和热情,就能够获得属于自己的成功和幸福。


我想再次感谢《戒不掉的喜欢》这本书,让我从中汲取到了很多人生的智慧和勇气。喜欢是生活的调味品,只有坚持爱着我们的喜好,我们才能在这个世界上找到真正的幸福和满足。让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坚持自己的喜欢,一切都会变得更加美好。

戒不掉的喜欢读后感 篇2

戒不掉的喜欢读后感


每当我拿起一本书,我就仿佛进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这种沉浸在文字中的感觉无法言喻,让我陶醉其中,欲罢不能。无论是小说、历史、科普还是哲学,每一本书都给我带来了不同的体验和收获。最令我难以自拔的是阅读后的感悟和思考。这种对书本所带来的深远影响,久久不能忘怀,仿佛是一种戒不掉的喜欢。


读书带给我无尽的快乐和满足。当我翻开一本好书,仿佛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只剩下我与书本之间的相互交流。纸张间的每一个字,似乎都在与我对话,让我尽情感受其中的情感、思考和智慧。无论是小说中的人物与故事,还是科普书中的知识和观点,都将我带入了一个新的思考和探索的境地。我时常陶醉在书海中,感受文字的力量和魅力,仿佛自己也成为书中的一部分。


读书不仅带给我丰富的阅历和知识,更让我收获了心灵的力量。书中的人物和故事常常激发我对世界的思考和理解。他们的遭遇、坚持和成长,让我看到了人生的多样和真实。我感受到了每个人的故事都值得被倾听,而我作为读者,也应该有更多的耐心和包容。同时,书中的智慧和思想,也启发了我对生活、价值观以及与他人相处的方式的思考。我明白了感恩、善良和坚韧的重要性,也更清晰地认识到了自己的缺点和需要改进的地方。


读书还带给我与作者的灵魂对话的机会。一本好书似乎是作者的心灵独白,他们通过文字表达着自己的思想、感受和体验。当我读到那些与我共鸣的句子时,就仿佛与作者达成了一种默契。我会停下来,思考作者想要传达的意义和感情,逐字逐句地品味文字背后的含义。这种与作者的对话,让我不仅感受到了文字的美妙,更收获了人与人之间心灵的碰撞和共鸣。


读后感不仅仅是对书本的回忆和总结,更是对自我成长和思考的反思。当我写下这些文字,我会回忆起自己在阅读过程中的点滴,重新体验书中的故事和情感。我思考着自己在书中的角色和立场,以及其中的人物和事件对我个人的影响。这种思考和总结,让我更清晰地认识到了自己的成长和变化,也帮助我更好地理解和把握人生的方向。


正因为读后感带给我这么多的收获和成长,它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工作之余,我总会挤出时间来读书并记录自己的感受。每当我翻阅自己写下的读后感时,我会发现其中的思考和情感,仿佛是一本关于自己成长历程的书。这些文字不仅仅是对书本的评述,更是记录我人生中一次次的阅读和思考的痕迹。


故事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淡去,知识或许会被遗忘,但读后感却永远烙印在我的心中。它是我和书本之间的深情纽带,是我与作者和作品进行对话的桥梁,更是我与自己成长过程的记录。虽然阅读带给我的体验和感悟无法用语言完全表达,但我也在每一篇读后感中找寻到了对书本的情感和思考的片段。这种对阅读的热爱和沉迷,成为了我生活中的一种习惯,一种戒不掉的喜欢。


无论是在图书馆静静地读书,还是在晚上独自翻阅一本好书,每当我握起一本书,我就踏上了一段奇妙的旅程。在这个旅程中,我与作者、人物和知识相伴相扶,畅游于文字的世界中。我相信,无论未来如何变幻多端,我的心中都将永远保留着对阅读的热爱,并坚定地书写下属于自己的读后感。这种戒不掉的喜欢,将伴随我一生,让我不断成长和拥抱更广阔的世界。

戒不掉的喜欢读后感 篇3

戒不掉的喜欢读后感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发现自己对阅读充满了一种戒不掉的喜欢。无论是在火车上、公园里、还是在晚上独自一人的房间里,我总是离不开手中的书。读书成了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旦身陷其中,就难以自拔。


读书对我来说,既是享受又是一种寻找答案的过程。每当我打开一本新书的第一页时,就像是踏入了一个陌生且神秘的世界,每一页都有着新的故事、新的人物和新的情感。书中的文字和句子就像是钥匙,在我心灵的大门上轻轻地敲响,让我能够理解和被理解。


在书的世界里,我可以自由地穿梭于不同的时空和地点。无论是回到上个世纪的历史长河中,还是到未来的幻想世界里,都给了我很大的想象空间。我可以和尼尔斯一起搭上大雁的背脊,飞向他从未见过的神奇国度;或者和罗宾逊一起在荒岛上建立家园,与自然和谐相处。“寄书山中人,读书不觉晚”,读书让我找到了在现实中无法体验到的精神快乐。


读书还让我变得更加开阔和思考问题的能力更强。通过阅读不同的作品,我能够接触到各种各样的观点和思想。有时,这些观点和思想会与我原本的想法相冲突,但这也正是阅读的魅力所在。阅读可以让我看到更多的角度和思考问题的方法,让我从不同的角度来审视世界。在书中,我能够看到各种各样的人性,各种各样的人生。他们的成功和失败、挫折和坚持,都让我在阅读的过程中从中得到启示。


每当我读完一本书,我总会陷入一种思考和回味的状态中。我会思考书中的故事和人物是否与现实有所联系,故事背后是否隐藏着某种道理。我会回味书中的美好瞬间和感人情节,让它们在我的脑海中留下深刻的痕迹。读书不仅能够让我提升自己的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还能够让我感悟生活的意义和价值。


读书也是一种与自己对话和与他人交流的方式。在书中,我可以与作者进行心灵的交流,通过阅读,我可以体会到作者的情感、思维和创作意图。我可以从中获得作者的智慧和经验,并将其应用于自己的生活中。同时,读书也是与他人分享的过程。通过与他人讨论和推荐书籍,我可以了解更多的观点和思考方式,与他人建立起一种互相启发和促进的关系。


作为一名读书爱好者,我深深体会到读书对我的成长和提升的重要性。读书让我变得更加宽容和理解,让我学会感受和思考,让我看到更多的可能性和希望。无论我身处何种环境,无论我遇到怎样的问题,读书始终是我戒不掉的喜欢。读书不仅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还是我人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为读书,让我能够成为一个更好的自己,让我能够在书的世界中追寻属于自己的幸福和成长。我相信,这份戒不掉的喜欢会在我人生的旅途中一直伴随着我,成为我前进的动力和支撑。

戒不掉的喜欢读后感 篇4

戒不掉的喜欢读后感


在这个快节奏的社会中,人们经常追求着各种快乐和刺激。但是,有一种感觉似乎无法割舍,那就是读书的喜悦。无论是在电子书的时代还是纸质书籍的年代,读书始终是我们生活中的一种美好习惯。为何我们对读书如此痴迷而无法戒掉?或许是因为阅读带给我们独特的体验和感受,使其成为我们难以割舍的爱好。


读书给我们带来的是知识与智慧的积累。通过阅读,我们可以了解到各个领域的知识。无论是人文社科、自然科学还是文学艺术,读书都能帮助我们拓宽眼界,增加见闻。每一本书上都蕴含着作者独到的见解和思考,通过与作者共同思考,我们可以开阔自己的思维,学习到各种知识和见解。在今天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我们需要具备辨别信息的能力,阅读正是培养这种能力的最佳途径之一。当我们读了一本书,体会到知识的魅力时,那种喜悦与成就感,真的让我们欲罢不能。


读书作为一种文化的传承,也让我们享受到独特的人文氛围。通过阅读文学经典作品,我们可以沉浸在文学的海洋中,感受到作者的心声和人物的命运,与他们共同经历情感的起伏。无论是经典名著,还是现代文学作品,每一本书都有其独特的魅力。读书让我们直面生活中的各种人性,让我们能够更加深入地理解和感受这个世界。当我们读完一本动人的小说,或者读到一句震撼人心的诗句时,那种共鸣和独特的感受,让我们心生于胸,愿意将这份喜欢一直保留下去。


同时,读书还能够让我们感受到思考的乐趣。通过阅读,我们可以和作者展开一种精神上的对话,来共同思考人生、情感和社会问题等。每一本书都是作者用文字将自己的思想和思考传递给读者的媒介。当我们读完一本书之后,我们可以思考书中的问题,回顾和总结我们的认知。思考是人类大脑最重要的功能之一,通过阅读和思考的结合,我们能够进一步锻炼自己的思维能力。


读书也是一种放松和享受的方式。与看电影、听音乐相比,阅读给我们一种与世隔绝的感觉。当我们安静地坐下来,翻开一本书,沉浸于故事的世界中时,我们可以远离喧嚣和压力,享受到宁静和片刻的安宁。在这个快节奏的社会中,我们需要这样的放松和舒缓,而阅读正是我们最好的选择之一。


小编认为,读书始终是我们难以割舍的喜好。无论是知识与智慧的积累、文化传承的体验、思考的乐趣还是放松和享受的方式,读书都给我们带来了独特的体验和感受。虽然在这个多媒体的时代,阅读似乎有些被边缘化,但是读书的魅力依然无法被替代。我们对读书的喜欢是因为它给我们带来的快乐和满足感,这种喜欢是无法戒掉的,它已经融入到我们的生活中,成为了我们的一部分。读书,无论何时何地,都让我们愿意用时间去感悟人生、享受思考以及追求智慧的美好。

戒不掉的喜欢读后感 篇5

《戒不掉的喜欢》读后感


《戒不掉的喜欢》是一本让人深感触动的书籍。这本书的作者以深情的笔触,讲述了一个关于爱和生命的故事。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深深地体会到喜欢是一种无法被戒掉的情感,它是人类内心最真实的表达。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普通人,他叫杰克。在杰克的一生中,他经历了许多各种各样的喜欢。有的喜欢是一瞬间的激情,有的喜欢是长久的执着,有的喜欢是苦涩的回忆。无论是喜欢一个人、一个地方,还是一种事物,杰克总是怀着一颗赤诚的心去面对。


故事中,作者生动地描绘了杰克对于各种喜欢的感受。当杰克第一次喜欢上一个女孩时,他内心燃起了一把烈火,他感受到了那种心动的感觉。他对那个女孩无法自拔地思念着,想象着与她共度的美妙时光。杰克的心情在书中用词华丽且贴切地被描写出来,读者仿佛能够听到他内心的声音。


杰克的喜欢并不仅仅局限于感情上的追求,而是能够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他喜欢着大自然的美景,喜欢着艺术的创作,喜欢着与朋友共度的时光。无论是在山川河流间漫步,还是在音乐中沉浸,杰克总是用心去感受,用心去体验。他知道,这种喜欢是一种生活的滋养,是一种对于人类精神追求的真实展现。


《戒不掉的喜欢》还讲述了杰克爱妻离世的悲伤经历。在杰克的心中,妻子是他一生中不可或缺的人。妻子离世后,杰克感到了无尽的悲痛。即使是在这样的痛苦中,他依然没有放弃对于喜欢的追求。他以一种难以言喻的方式表达着对妻子的思念和对生命的热爱。他通过音乐、摄影等方式,将自己的喜欢传递给了他所关心的人们。


《戒不掉的喜欢》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从中感受到了喜欢所带来的力量和影响。喜欢是一种生命的活力和源泉,它让人们拥有动力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和目标。它使人们欣赏美好的事物,感受到生活的快乐和幸福。无论是大事还是小事,喜欢都能让人们对生活充满热情和希望。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明白了喜欢是一种内心的力量,它能够激发的潜能和创造力。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种不可戒掉的喜欢,它就像一束光明,指引着前行。喜欢是一种深深的情感,它能够促使奋发向前,不断超越自我,追求更好的自己。


我发现自己对阅读的喜欢是无法被戒掉的。每当我打开一本书,我就能够进入一个全新的世界,与各种各样的人物相遇,体验他们的故事。阅读带给我无尽的乐趣和启发,它是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通过与书中的杰克一起经历了他的喜欢和痛苦,我意识到在的一生中,喜欢是如此重要而可贵的一种情感。如果能够发现并坚持内心的喜欢,的生活将会更加充实和有意义。


《戒不掉的喜欢》是一本引人深思的书籍,它让我重新审视了自己的喜欢,并对喜欢的力量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喜欢是人类内心最真实的表达,它能够让感受到生活的美好和幸福。无论是喜欢一个人、一个事物还是一种经历,都应该珍惜并坚持下去。因为,喜欢是走向成长和成功的关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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