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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星球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3.07.01

尘埃星球读后感(必备4篇)。

通过读书我们可以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读完作品之后,我们不妨把我们对书中的感受及时记录下来。我们可以通过文字记录的方式将书中优质的内容记录下来,你知道读后感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吗?栏目小编根据您的要求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信息:“尘埃星球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尘埃星球读后感【篇1】

我们都爱伤害最亲近的人,因为我们的能力也仅限伤害他们。然而事后我们才会发现,自己在做一件多么愚蠢的事情。

像马路上车子驶过留在空气里的尘埃。

像星球爆炸几亿年留在宇宙里的尘埃。

像你细细密密的爱留在我心里最柔软的地方的尘埃。

哦,原来,她叫亲情。

当我翻开这本书时,我已经做好了悲伤的打算,真的,落落好似我眼泪的克星。

很平凡的故事。

像哥哥一样的夏圣轩,像弟弟一样的夏政颐,互相填补着来自单亲家庭的亲情,永远差距2岁的年龄,6厘米的身高,永远的真挚的感情,更像是亲情的友情。

但是,当他们的家庭重组,当哥哥真的变成了哥哥,弟弟真的变成了弟弟,友情真的变成亲情,他们之间却有了隔阂。一步的远近,没人可以跨过,没人可以接受。

于是,他们按照自己的速度,逆向走着,然后,距离越来越大。

那些年,岁月在他们心里留下了成熟的痕迹。

当他们终于明白,为何要用彼此百分之一的黑否定掉百分之九十九的白,为何执着着心里已经倦怠的很快便消失的痛苦,为何,不试着,让自己,再幸福一点点。

然后停下脚步,转过身去,步履艰难却坚定的往对方的方向走去,不要紧,总有一天会相遇。

可是,要回头哪那么容易,明明就要原谅了呀,夏政颐却云淡风轻的坠下崖去,人影消失,然后呢,将一切都留给人间的人,自己,抱着一份遗憾,离去了。

我有一个习惯,每当拿到新书,最先翻得就是结局。得知夏政颐会死,我并没有太多惊讶,毕竟这是青春文学的一贯伎俩,好似生命的陨落就是永恒的催泪点。我每天都看几章,最初的漫不经心到后来的欲罢不能。那道来自青春的忧伤,让我的心异常清明。到了后来,快看结束了,突然想起夏政颐会死,我居然完全接受不了,安安静静的盯着最后几页,这几页,煎熬了我整整一天无法看下去,最后只得默默的流泪。

那几天我始终在想,为什么要他死,如果他们和好如初,我同样会很感动。后来转念又想,是我的心理作祟吧,那些年里,他们已经变得太多太多,早已是沧海桑田,物是人非,怎么还可能和好如初?

但是后来,我在《尘埃星球》的贴吧里看到这样的一段解释:无论在什么时候,也要对身边的人会有一颗感恩的心。这一点其实真的很难做好。然而我们时刻都要记得,说不定自己还在发着小脾气的时候,身边的人已经一点点远去了,等到察觉过来,连道歉的机会都没有。

然后,我第一个想起的却是我的妈妈,流泪。

处于敏感年龄的我,不再像小时候那样聒噪,回到家后,与妈妈只是只言片语,可是妈妈却一个人可以说好久好久,久到我嫌烦甚至想笑。然后,再冷言冷语地攻击她,妈妈常常说不过我,嘴巴微张着,支支吾吾的。我却越发来劲,仿佛从中可以获得快感。她从不说什么。

可是,我却做了什么?为什么要伤害妈妈?

就像一只受了伤的刺猬,蜷缩在一个角落,其他人都冷冷的旁观,只会说,呀,好可怜,祝你好运。可是却总有她,来替你疗伤,你满身是刺,毫无意识地刺伤了她,她鲜血淋漓,却微笑着让你的伤口痊愈,毫无怨言。不要问为什么,你难道不知道吗?她爱你,是世界上最爱你的人。

我们都爱伤害最亲近的人,因为我们的能力也仅限伤害他们。然而事后我们才会发现,自己在做一件多么愚蠢的事情。

好好爱身边的人,当他还在你身边的时候。失去的总是弥足珍贵,那是因为从不在拥有时心爱。

无名尘埃,不再无名。

因为,有你在,我的妈妈。

尘埃星球读后感【篇2】

今天用一天的时间把落落的尘埃星球看完了,看了人昏昏沉沉的,午饭也没吃。

不过,说真的,不是很看的懂而且看了很迷茫但是发现落落的写作方式和我很像灭哈哈。

整本书都在从描写两个邻居哥哥弟弟,哥哥叫夏圣轩,弟弟叫夏政颐,他们从相识,到各自家庭的关系,父母都是离异或者丧偶然后从2人的心里世界来展开,看待事物的成长经历,以及每个时段对方在心里的位置,从头到尾都是沉闷的气氛,当中哥哥有一个同学在其中起了一个调节气氛的角色,但是也是悲剧之一,为了弟弟的成长,不得不牺牲从弟弟对哥哥得崇拜,喜爱到嫉妒,仇视。最后已哥哥弟弟间关系得到微妙化解和改变,但弟弟却在这时意外离开

落落文笔很细腻,不是那种能看的很快的书,得动脑子去想。看到中间得时候,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书叫尘埃星球,到结尾,或者到接近结尾时,才霍然

地球在宇宙中,宇宙在哪里?相对于宇宙,地球只是浩瀚无垠间得一粒尘埃。总书逝世者之多,一天之内看完,对我心脏真的有点考验,经历了几场生生死死,也许落落也只是想表现命运得无偿,生命得宝贵。

那些过往如乌云,笼罩整片天空,看不见光,看不到出口。

如果,早有察觉,如果,当时在意了。也许,这些就都不会发生了。

可是,没有如果。那些事还是很残忍的发生,无力阻挡。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天又黑了,乌云又飘来了。

这些过往,并不是轻易就能忘记的,它曾经那么真实的发生了,而且不是旁观者。

时常会想起,有遗憾,有内疚,有自责,很多很多的情绪混杂在一起,仿如陷在一片泥沼之中,愈是用尽全力的挣扎,愈是深陷其中,不可自拔

尘埃星球读后感【篇3】

我看的书可多了,有小说类的,有故事类的,有科普类的几乎说也说不完。其中,我最爱看的是小说类的,尤其是《尘埃星球》。我深深地被书里的情节吸引了,它使我学到了许多课本中学不到的知识。

小说是围绕着哥哥与弟弟的情谊展开的。从开始的邻居关系的兄弟变为真正意义上的兄弟,他们的心里产生了各自矛盾的想法,作者用细腻的语言描写了他们这种不同的心理活动。

故事从夏圣轩,夏政颐这对相差两岁,像兄弟一样的邻居开始。两个不同类型的男生,因为岁月高傲地抹上两年时光的界限,于是有了不同的人生。哥哥夏圣轩的优秀,让弟弟夏政颐继爸爸离去后第一次那样崇拜、依赖、信服一个人。但因为年龄的增长,心灵的蜕变,事物的迷惑,夏圣轩的优秀对夏政颐来说已是压力,是阴影,政颐对于圣轩这个他曾最亲爱的人已经充满了矛盾。而圣轩,一直以哥哥的姿态关照政颐,可却无法了解政颐的心理,而自己的成长也是不平的道路,最后只能无奈地看着政颐越走越远,最后脱离了生命的轨道。

成长的苦涩是不言而喻的,于是多么希望有一个兄弟姐妹来一起分担,但在分担互助的同时,又互相影响互相伤害,因为大家都在品尝成长的苦涩,两只刺猬要互相取暖,靠的越近,伤害也就越大。

《尘埃星球》使我知道了很多人生的道理。夏政颐的死和夏圣轩接下来的郁郁半生都因为不愿敞开心扉,不能互相理解。在读完这本书后,除了痛惜这两个男生苦涩的成长外,又在心里对自己说,在成长的这段岁月里,一定要理解朋友,理解身边的每一个人,理解万岁!

我们都要相信,爱,藏在心底的最深处。总会有一天,它会推开眼前的层层荆棘,展现在自己面前。

尘埃星球读后感【篇4】

不要说心里有个地方。

那是我一直不敢梦见的地方。

漆黑的温暖或是浮光的冰凉。

题记

像马路上车子驶过留在空气里的尘埃。

像星球爆炸几亿年留在宇宙里的尘埃。

像你细细密密的爱留在我心里最柔软的地方的尘埃。

哦,原来,她叫亲情。

当我翻开这本书时,我已经做好了悲伤的打算,真的,落落好似我眼泪的克星。

很平凡的故事。

像哥哥一样的夏圣轩,像弟弟一样的夏政颐,互相填补着来自单亲家庭的亲情,永远差距2岁的年龄,6厘米的身高,永远的真挚的感情,更像是亲情的友情。

但是,当他们的家庭重组,当哥哥真的变成了哥哥,弟弟真的变成了弟弟,友情真的变成亲情,他们之间却有了隔阂。一步的远近,没人可以跨过,没人可以接受。

于是,他们按照自己的速度,逆向走着,然后,距离越来越大。

那些年,岁月在他们心里留下了成熟的痕迹。

当他们终于明白,为何要用彼此百分之一的黑否定掉百分之九十九的白,为何执着着心里已经倦怠的很快便消失的痛苦,为何,不试着,让自己,再幸福一点点。

然后停下脚步,转过身去,步履艰难却坚定的往对方的方向走去,不要紧,总有一天会相遇。

可是,要回头哪那么容易,明明就要原谅了呀,夏政颐却云淡风轻的坠下崖去,人影消失,然后呢,将一切都留给人间的人,自己,抱着一份遗憾,离去了。

我有一个习惯,每当拿到新书,最先翻得就是结局。得知夏政颐会死,我并没有太多惊讶,毕竟这是青春文学的一贯伎俩,好似生命的陨落就是永恒的催泪点。我每天都看几章,最初的漫不经心到后来的欲罢不能。那道来自青春的忧伤,让我的心异常清明。到了后来,快看结束了,突然想起夏政颐会死,我居然完全接受不了,安安静静的盯着最后几页,这几页,煎熬了我整整一天无法看下去,最后只得默默的流泪。

那几天我始终在想,为什么要他死,如果他们和好如初,我同样会很感动。后来转念又想,是我的心理作祟吧,那些年里,他们已经变得太多太多,早已是沧海桑田,物是人非,怎么还可能和好如初?

但是后来,我在《尘埃星球》的贴吧里看到这样的一段解释:无论在什么时候,也要对身边的人会有一颗感恩的心。这一点其实真的很难做好。然而我们时刻都要记得,说不定自己还在发着小脾气的时候,身边的人已经一点点远去了,等到察觉过来,连道歉的机会都没有。

然后,我第一个想起的却是我的妈妈,流泪。

处于敏感年龄的我,不再像小时候那样聒噪,回到家后,与妈妈只是只言片语,可是妈妈却一个人可以说好久好久,久到我嫌烦甚至想笑。然后,再冷言冷语地攻击她,妈妈常常说不过我,嘴巴微张着,支支吾吾的。我却越发来劲,仿佛从中可以获得快感。她从不说什么。

可是,我却做了什么?为什么要伤害妈妈?

就像一只受了伤的刺猬,蜷缩在一个角落,其他人都冷冷的旁观,只会说,呀,好可怜,祝你好运。可是却总有她,来替你疗伤,你满身是刺,毫无意识地刺伤了她,她鲜血淋漓,却微笑着让你的伤口痊愈,毫无怨言。不要问为什么,你难道不知道吗?她爱你,是世界上最爱你的人。

我们都爱伤害最亲近的人,因为我们的能力也仅限伤害他们。然而事后我们才会发现,自己在做一件多么愚蠢的事情。

好好爱身边的人,当他还在你身边的时候。失去的总是弥足珍贵,那是因为从不在拥有时心爱。

无名尘埃,不再无名。

因为,有你在,我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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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的读后感800字


工作总结之家专题“《尘埃落定》的读后感”为你推荐以下内容。

您是否能够让自己的读后感细腻生动呢?在阅读作品过后,我们可能会改变一些以前的想法,这时候就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的做记录了。考虑到你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尘埃落定》的读后感”,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 篇1

当我第一次拿到这书时,外边正下着大雪。

本书的主人公从小便被冠以“傻子的称号,而这本书便是以这个“傻子”的视角而展开的。

在“傻子“眼里,他身边的人几乎都是聪明人”。主人公是麦其土司家的第二个儿子。因此,他的生活衣食无忧,地位高高在上。奇怪的是,他从不摆出高贵的架子,也不把金钱放在第一位。正因为如此身边的人才称他为“傻子”。在他们眼里,对下人这么好,对金钱这么不重视,是一种荒谬的行为,是一种不可理喻的行为。

然而正是这种行为,使“傻子”的一生顺风顺水。当别人在种罂栗时,他却种麦子,最后帮助了大家。当他长大以后做生意总是很成功……别人于是就有了怀不疑了:他真是个傻子吗?

其实读完整本书后,我认为他并不是一个傻子。他身上所具备的品质一真诚待人等。都是在社会上很少一部分人所具备的品质。社会上的你虞我诈使能具备这些品质的人越来越少。有人说:每个人刚出生时就如同一匹白布,纯洁无暇,逐渐的布就被染上了颜色。因此,由许多种颜色所组成的社会便也是五颜六色了。所以,能像书中的主人公一样保持着如窗外雪花

这般纯净的人,便少之又少。

我认为作者通过这本书想启示我们:生活中,我们需要一些纯真,我们身边也需要一些像文中“傻子”一样的人。做事时,需要去透过外表看事情的本质。

我合上了书。窗外的雪也停了。我看着那最后几朵自色晶莹的雪花落在了地上。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 篇2

舞剧开始,灯光迅速熄灭。舞台上,红布升起,舞者演员们早已准备多时。

序幕——一个家族的昌盛,通过舞者们的肢体语言表现出来。这语言里,包含了舞者们精细的动作,丰富的人物情感,服饰的特点特色。一切都不需要言语表示,而妙不可言的乐曲早已解释了这一切。群演的翩翩舞姿,动作的大胆夸张,声乐的欢快,显示出它的“兴”。

第一幕——往复。明明一成不变的耕种模式,虽有枯燥和乏味,但却是最为幸福的。平平淡淡的生活,没什么意外事故。可是,罪恶的“东西”开始出现。

第二幕——闯入。红色的灯光“侵占”了舞台,农户貌似有了新想法。流行的大麻烟,给农户提供一个新“商机”。从未有过的利益,想毒一样,侵占农户的大脑。人是情感动物,有些事情还没开始动脑,就已经做出决定。

第三幕——选择。原纯朴的藏族家族,也因钱财,开始有所改变。从粮食根本——青稞,到“精神”唯一依靠——罂粟。从曾经平淡的生活,到一场风险极大的冒险……“精神”满足了,吃的没有了。肉体逐渐腐烂,很快,就完全被金钱侵蚀了。

第四幕——崩塌。最坏的结果,终究还是发生了。钱奴们都被欺骗了,拿着生命的筹码来赌博,却不知道,对方胜率永远是百分百。被骗之后,一无所有,只有自己内心的满足和不切实际的奢望。原本美好的生活一夜破灭,曾经的平淡,再也回不去了。钱财,人命,心态,都成了无法消散的尘埃。

与家族,与时事格格不入的二少爷是伤害最深的无辜者。天生的缺陷,使他不必关注太多,想太多。可家人的改变,导致他的有个悲伤结局。曾经最爱的那个女孩,尽管因各自身份无法在一起,但他们保持现有的生活状态,把心相连,不进不退,也许,这样是他们最好的结局。人容易变,可一份真挚的感情不会变。可人心是善变的,且容易被利益,情欲等诱惑。所以,到最后一无所有时,纯洁的爱情也就挥散成尘埃,变得不重要了。

天灾,是无法避免的。天灾是一位冷面杀手,没有感情,冷冰冰的,对于人间的冷暖,全然不顾。遇上天灾,是不幸,在自己生活最紧张的时候遇上天灾,是极为不幸。天灾毁坏庄稼,不能怪人,但细细想,天灾里好像还有人祸。第一次种新植物,没有经验;种罂粟,可能会遭到反对,报应。而家里人,因为仅仅看到了利益,没有想到后果。导致一场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结局,还是呈现在人面前。

舞剧结束,就给我的,是回味。回想剧情,回想声乐,回想舞者们的动作,都是收获。从中分析,从中成长,从中学习,从中收获,这些是值得的。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 篇3

然而,对阿来来说,民族性或民族乡土生活的书写表达了他对藏民族生活的关注,同时表征了他对文学某些独特性的寻求,但却并不是他文学追求的全部。

《尘埃落定》还力图表现一种普遍的人类情怀或人类意识,力图从普遍人性的角度把握历史深处的文化秘密。从这个意义上说,对嘉绒部族历史的书写只是阿来建构的一种历史“客体”,而对人类普遍历史之密的寻绎才是阿来主要的文学意图所在。

对权力的认识是《尘埃落定》所打开的寻绎历史之秘的一条新的通道。阿来认识到,人类的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权力便开始成为社会生活的轴心,支配着人类的一切活动。无论世界其他民族还是嘉绒部族都是如此。

在《尘埃落定》中,阿来按照自己的理解,从对麦其土司与僧侣、书记官等知识层关系的描述中展示了历史生活中权力与知识的紧张关系。麦其土司代表权力,他遵循的生活逻辑便是维护自己的不可侵犯的权威。

活佛或书记官翁波西代表着知识,他们崇尚史官意识,讲究“秉笔直书”,仗义执言。二者的矛盾必然发生,尽管某些时候知识会因为现实环境顺从权力,但二者关系的紧张状态却似乎永远不会完结。

现实的情况是,济嘎活佛在麦其土司强大的权力下选择“沉默”或屈从,乃至沦为御用文人,翁波意西被麦其土司关进大牢并割掉“说话”的“舌头”,最终被处死。权力对知识占有绝对的优势,知识者堕入历史的炼狱。

知识者在民族生活中拥有知识,企图参与历史文化建构,然而却被权力划定了活动界限。然而,知识者的这种人生结局不仅意味着他们自身人生的悲剧,更意味着历史理性的缺席,同时也反映了权力的泛滥及其严重社会危害。从中,人们似乎能听见阿来对历史未来的一种深切呼唤。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 篇4

五一期间,我拜读了藏族作家阿来的《尘埃落定》。书中傻瓜儿子的行为让我诧异不已,不禁想起一句话:人不可相貌,海水不可斗量。

书中讲述的是藏族地区有许多土司管辖着土地,其中麦加土司最为强大。麦加土司的第二个儿子出生后两三年被断定为傻子,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傻子,却有着超凡脱俗的观世眼光。当麦加土司因那种鸦片而强大时,其他土司纷纷效仿,傻瓜儿子却让麦加土司种粮食。结果闹饥荒,傻瓜儿子守在粮仓前,用许多计谋,换到大量银子,娶到最漂亮的女人,换到领地,在边境上打破封闭,开放市场,兴办银行,茶马互市

这些事情是一个傻子所能做的吗?一般人的答案是否定的,然而傻子却做到了,而且干得漂亮,让人不得不承认他不是傻的。又一次证明了: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傻瓜,也没有绝对的聪明。

姜子牙直钩钓鱼,被同行人取笑为傻瓜,疯子,而他却帮助周武王灭了纣王;丛飞,捐助了不少资产资助贫困山区孩子,也有不少人认为他是傻瓜,有钱没处花,但他却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为自己留下了美好的声誉;爱迪生上学三个月就被认为傻瓜而被迫退学,可他却成为举世闻名的发明家

任何一个人都有无穷的潜力,任何一个人都有着过人的一面,我们不应小瞧任何一个人,即使对方是小孩、傻瓜。

小时的于谦,有一天蹦蹦跳跳去塾馆读书,路上遇到一个名叫兰古春的和尚,他见于谦头上梳着双角小辫,觉得好笑,便对他开玩笑说:牛头喜得生龙角。于谦立即停步,黑眼球转了两转,反唇相讥道:狗嘴何曾吐象牙!和尚讨了个没趣,悻悻然走了。

小孩的脑袋虽小,却蕴含着思想;身体虽小,却蕴育着长大;眼睛虽小,却察看一切事物。永远谦逊,永远不自大,永远不骄傲,尊重老人,尊重小孩,尊重自己,这才是我们应取的人生态度。

《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模板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和智慧读完作品之后,心中会感觉很充实。在阅读过程中的所思所感能用读后感记录下来,作品中那些情节使人印象深刻呢?小编特别为你收集的“《尘埃落定》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1

舞剧开始,灯光迅速熄灭。舞台上,红布升起,舞者演员们早已准备多时。

序幕——一个家族的昌盛,通过舞者们的肢体语言表现出来。这语言里,包含了舞者们精细的动作,丰富的人物情感,服饰的特点特色。一切都不需要言语表示,而妙不可言的乐曲早已解释了这一切。群演的翩翩舞姿,动作的大胆夸张,声乐的欢快,显示出它的“兴”。

第一幕——往复。明明一成不变的耕种模式,虽有枯燥和乏味,但却是最为幸福的。平平淡淡的生活,没什么意外事故。可是,罪恶的“东西”开始出现。

第二幕——闯入。红色的灯光“侵占”了舞台,农户貌似有了新想法。流行的大麻烟,给农户提供一个新“商机”。从未有过的利益,想毒一样,侵占农户的大脑。人是情感动物,有些事情还没开始动脑,就已经做出决定。

第三幕——选择。原纯朴的藏族家族,也因钱财,开始有所改变。从粮食根本——青稞,到“精神”唯一依靠——罂粟。从曾经平淡的生活,到一场风险极大的冒险……“精神”满足了,吃的没有了。肉体逐渐腐烂,很快,就完全被金钱侵蚀了。

第四幕——崩塌。最坏的结果,终究还是发生了。钱奴们都被欺骗了,拿着生命的筹码来赌博,却不知道,对方胜率永远是百分百。被骗之后,一无所有,只有自己内心的满足和不切实际的奢望。原本美好的生活一夜破灭,曾经的平淡,再也回不去了。钱财,人命,心态,都成了无法消散的尘埃。

与家族,与时事格格不入的二少爷是伤害最深的无辜者。天生的缺陷,使他不必关注太多,想太多。可家人的改变,导致他的有个悲伤结局。曾经最爱的那个女孩,尽管因各自身份无法在一起,但他们保持现有的生活状态,把心相连,不进不退,也许,这样是他们最好的结局。人容易变,可一份真挚的感情不会变。可人心是善变的,且容易被利益,情欲等诱惑。所以,到最后一无所有时,纯洁的爱情也就挥散成尘埃,变得不重要了。

天灾,是无法避免的。天灾是一位冷面杀手,没有感情,冷冰冰的,对于人间的冷暖,全然不顾。遇上天灾,是不幸,在自己生活最紧张的时候遇上天灾,是极为不幸。天灾毁坏庄稼,不能怪人,但细细想,天灾里好像还有人祸。第一次种新植物,没有经验;种罂粟,可能会遭到反对,报应。而家里人,因为仅仅看到了利益,没有想到后果。导致一场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结局,还是呈现在人面前。

舞剧结束,就给我的,是回味。回想剧情,回想声乐,回想舞者们的动作,都是收获。从中分析,从中成长,从中学习,从中收获,这些是值得的。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2

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

十几枚炮弹,瞬息间将碉堡般的官寨夷为平地。

尘埃里,曾光脚踩过的土地、救治麦其土司砸碎又接纳热水的土地,在高楼上尿过、铺地毯接纳远客又执行死刑的这方土地,彻底静了。尘埃里,混合着陈旧麦香、迷幻罂粟和炫光银屑的一个时代,彻底落定。

死尸,看不到太多,眼前笼罩着厚重的似乎无法被吹散的尘埃。如同离开边界那天,站在山头的我看不到被浓雾笼罩的“新世界”,如同从出生就看不清人性、爱恨还有带给众多奴隶和农民的苦痛。躺在尘埃里,感受不到流血,感受不到离愁。我想,此刻我的眼睛,依旧是无法被激怒、无法被引燃的平静。是啊,能打痛我的人,都先于我告别这个世界了,我依然活着,活在废墟和尘埃中,活在群雄都争做土司的这方沃土中央。

我依稀记得,书记官曾说过:未来不可预测。此刻,他还活着,没有舌头的人用沉默换到了活下去的理由。两次失去舌头的他,拥有了更坚定地眼神和更有力的笔迹。如果他此刻在我身旁,这样的结局,该如何记录,又该如何被遗忘。

塔娜呢,我是指,我美丽无双的妻子塔娜。他在第二次背叛我的那天,一定还记恨着我的冷漠和无情,记恨我嫌弃她干涸的下体,记恨我是个傻子。是的,她常说,像所有人常说的那样,我是个傻子,又不像真的傻子那样。女人,至少我身边的女人,都没有紧紧跟随我的两个小厮忠诚。女人在变成女人的那天,就在为了地位、宠爱甚至比较,丧失着自我。我还会在见到她,她会回来,像第一次从我的哥哥身边回到我身旁那样,带着热情、撩拨我的欲望,来找我。

那两个小厮,哦,一个去追杀背叛我的女人,带着满身弹孔被识途老马带到我身边,从他干涸的心脏的空洞里,我看到无法撼动的忠诚,对一个傻子的忠诚。也许,是因为儿时冬天那顿冰天雪地的野味,也许,是我带他到边界让他看到我所创造的新世界并给他权利的馈赠,安眠吧,儿时的朋友,此刻的忠魂。另一个,长手长脚的行刑人尔依,应该也曾想摆脱行刑人的身份吧,毕竟去家里阁楼时候,眼神和身体透出的害怕,无所遁形。你本该是我当土司后唯一的行刑人,可是,我们都没机会了,对于失去做土司的机会,我毫无感觉,作为你,许是一般思想吧!

桑吉卓玛,你到底爱银匠还是管家?你到底更喜欢权利后的自己还是在我身边教会我儿女之事的时光。我傻傻的脑袋里,总停留着你嫁给银匠时候,褪去丝绸换上粗布装扮的蠢样子。女人是爱情愚蠢的牺牲品,愚蠢。

那个我喜欢的叔叔,我曾开玩笑说你选择了海葬,风风光光。你可知道,我有多么想,去到你待得地方,我讨厌你带来的照片总是看不到全部景象,尽管你的模样,有着我十分喜欢的慈祥。此刻,白色汉人失败了。不,是有银子有权利的人失败了,败给了真正渴望自由的普通人。叔叔,你虽然错了,但好歹,你做了你认为正确的选择,好过土司之争,好过尔虞我诈。

尘埃还是没散去,可我已经被人拎起,摇摇晃晃的大地在我的眼前慢慢抬高。待尘埃散尽,我停留的世界,可能就不再有傻傻却清澈的我。

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3

《尘埃落定》中以主人公傻瓜少爷的视角来描绘那个时代等级制度森严的土司制度,来铺展着一幅属于古老而又神秘的藏族风情卷轴。

形象各异的藏族人,更为小说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生动而又鲜明的人物形象,幽默而又风趣的语言,使得作者在描写着令人压抑的土司制度的同时,还穿插着藏族风情,这些都为小说的内容增添了浪漫的底色。无不让人沉醉在其中,心生向往,实在是享受在其中,无法自拔了。

尘埃落定读后感200字6

《尘埃落定》中以主人公傻瓜少爷的视角来描绘那个时代等级制度森严的土司制度,来铺展着一幅属于古老而又神秘的藏族风情卷轴。作者阿来巧妙地通过侧面描写,即傻瓜少爷的父母都叫他傻子,连下人都敢叫他傻瓜少爷,可想而知他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傻子.但主人公之所以会被称为傻子,是因为他违背了当时地域的主流文化,违背那个时代的生存规则,他是特立独行的存在,可以说是一个不适时的人。

正是因为在当时人们的眼里,主人公的确是个不折不扣的傻子,所以才没有卷入权利斗争的漩涡中去,能在土司制度下很好的活着。他没有权欲,他在大家的眼里是个傻子,所以他才能拥有着美好的少年时光,能和家奴的孩子在一起玩耍。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4

然而,对阿来来说,民族性或民族乡土生活的书写表达了他对藏民族生活的关注,同时表征了他对文学某些独特性的寻求,但却并不是他文学追求的全部。

《尘埃落定》还力图表现一种普遍的人类情怀或人类意识,力图从普遍人性的角度把握历史深处的文化秘密。从这个意义上说,对嘉绒部族历史的书写只是阿来建构的一种历史“客体”,而对人类普遍历史之密的寻绎才是阿来主要的文学意图所在。

对权力的认识是《尘埃落定》所打开的寻绎历史之秘的一条新的通道。阿来认识到,人类的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权力便开始成为社会生活的轴心,支配着人类的一切活动。无论世界其他民族还是嘉绒部族都是如此。

在《尘埃落定》中,阿来按照自己的理解,从对麦其土司与僧侣、书记官等知识层关系的描述中展示了历史生活中权力与知识的紧张关系。麦其土司代表权力,他遵循的生活逻辑便是维护自己的不可侵犯的权威。

活佛或书记官翁波西代表着知识,他们崇尚史官意识,讲究“秉笔直书”,仗义执言。二者的矛盾必然发生,尽管某些时候知识会因为现实环境顺从权力,但二者关系的紧张状态却似乎永远不会完结。

现实的情况是,济嘎活佛在麦其土司强大的权力下选择“沉默”或屈从,乃至沦为御用文人,翁波意西被麦其土司关进大牢并割掉“说话”的“舌头”,最终被处死。权力对知识占有绝对的优势,知识者堕入历史的炼狱。

知识者在民族生活中拥有知识,企图参与历史文化建构,然而却被权力划定了活动界限。然而,知识者的这种人生结局不仅意味着他们自身人生的悲剧,更意味着历史理性的缺席,同时也反映了权力的泛滥及其严重社会危害。从中,人们似乎能听见阿来对历史未来的一种深切呼唤。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5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尘埃落定》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今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尘埃无论飞得多远,终究会落下。遥远的青藏高原,神秘的血域之巅,文明与蛮荒共存。亘久的土司制度,强大的麦其家族,一个傻瓜少爷,一段苍凉的梦境,诉说着一段尘缘历史。着笔于历史,小说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在书中的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然而,这毕竟是末代的土司,外来势力非常明显。罂粟的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而这关键人物却是黄特派员,国民政府的省特派员。黄的想法是扶助一个土司,这个幸运人就是麦其土司。通过黄特派员我军事支持,麦其土司得到了现代军火,也得到了现代军队,因而在与其他土司的战争中,轻易取胜。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单,作为土司的麦其,因为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单,却很符合实际。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权威,却又没有必要的实力。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小说的主人公,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除了凝固的白字黑字在读者眼前流动有声,它是再不能复返的了。尘埃落定,而我掩卷微笑着,是因为我还沉浸在灵魂轮回后重述的刻骨铭心的全部记忆中吧。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6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唯一的代号——也是他最好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己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应该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知道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己的好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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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子: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己。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始终没看懂傻子到底想要什么。也许做土司的感觉会很好,所以,他才任由仇家溜进哥哥的房间,借刀杀人,解决他成为土司的障碍;费劲心思娶到了见过的所有女人当中,最漂亮的那个做老婆,却不知道如何维系用利益换来的婚姻关系;明明自己也想做土司,却不断打击母亲希望他做土司的信心。总之,他似乎在固执的反对着所有人,彼此伤害。

作者阿来的批判不是声嘶力竭,也不是单刀直入,而是以一种黑色幽默的笔调,在不紧不慢的絮语中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通过这些各具个性的人物,尽情的演绎着生死与离别的哀愁,权力与金钱的角逐,鲜血与泪水的挥洒,他们如同尘世间一颗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土司这片天空下曾经快乐过、痛苦过、爱过、恨过、拥有过、失去过,而当另一个时代来临之际,这些尘埃便逐渐消散了、陨落了,最终归于沉静。

“我”就是这些尘埃中的一分子,也曾经辉煌过、爱过、恨过,并且充当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者,这使我们似乎看到了《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影。“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己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阿来就是在这么一种如梦如幻的氛围中,用他那沉稳粗犷而略带伤感的笔调,完成了对一个特定背景下的制度的描绘和批判的,在娓娓的叙述中,他把我们带入了那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境界,我们在如痴如醉之际,却突然有了一种清醒的顿悟 —— 是啊,曾几何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虚幻中体验着真实,在真实中追逐着虚幻呢?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700字模板


人们总说,书籍是人类思想的宝库,合上手里书,种种画面在脑海翻飞。面对作品时,我们应该在不同的方面考虑书写下来。编辑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尘埃落定》的读后感,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 篇1

用多半天的时间读完了这本三十一万字的小说,速度说快也不快说慢也不算慢。毕竟这是一本小说,也就没有那么深入细细的去品味。读完之后心中才有了,一种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感觉。

在读这本书时,我一直感觉像是在重读《巴黎圣母院》,只不过与《巴黎圣母院》相比较起来,这本书显得更好懂些。

《尘埃落定》中作者以麦其土司甲一个傻瓜儿子的视角兼用写实与象征表意的手法,轻巧而富有魅力地写出了藏族的一支康巴人在土司制度下延续了多代的沉重生活。作者以对人性的深入开掘,揭示出各土司集团间、土司家族内部、土司与他的人民以及与国家民党军阀的斗争。作者阿来在小说中给读者营造了一种浓厚的藏族氛围。

令我惊奇的是在全书中,竟然都没有提土司“傻瓜”儿子的名字,或许这也是作者有意为之。但是这个傻儿子做的事情都是那么的顺应人心,具备领袖应有的心胸与胆魄。却在一些平常的事中尽显愚态。如果从书中的“我”的心理描写来说,“我”并不傻而且是异常的聪明,只不过在做一些事情时脑子就不够用了。最后也对他的死感到惋惜,但是这也是他自己选择的结果。

如果不是在这个朝代更迭,战乱动荡的时代,或许他也会是一代杰出的土司。但是任何事物只能顺应历史的潮流。

《尘埃落定》初版于1988年3月,荣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 篇2

红罂粟是一剂很猛的催情剂,撩动了这片土地十八位土司的喧哗与躁动。就在土司们打成一锅粥的时候,汉人来了。先是国民党的军队,之后又是解放军的大炮。在傻子的眼睛里,只有四种人:红色汉人、红色藏人、白色汉人、白色藏人。红色汉人指的是共产党,而白色汉人指的是国民党。

茸贡的女土司准备跟共产党打仗,拉雪巴土司准备投降,汪波土司不知道共产党是什么,他决定如果麦其土司抵抗的话他就投降,如果麦其土司投降的话他就抵抗。傻子预言道,我在那天突然感到了结局,不是看到,是感到。感到将来的世上不仅没有了麦其土司,而是所有的土司都没有了。

土司官寨倒塌时会腾起大片的尘埃,等到尘埃落定后就什么都没有了。

《尘埃落定》是一幅描绘康巴藏族末代土司的史诗画卷,编织出聪明与傻瓜、权力与欲望、战争与和平、爱与恨、生与死的宏大叙事。

麦克白有一句台词: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臭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愚人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和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

先是尘非尘,埃非埃,一切还在混浊,纠缠,喧哗,骚动。最后,尘归尘,土归土,在白茫茫一片中落定。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 篇3

再读《尘埃落定》

由于喜欢这题目,初中时我便读了《尘埃落定》。可惜,留在记忆深处的却只是主角们各式风流韵事,惭愧!

上周末踽步于青朴书城,一圈下来独驻足于那本暗红色精装版《尘埃落定》前,信手翻阅,一眼万年……

那是一个蛮勇剽悍的民族。荒蛮的高原上枯草萋萋,一条尘土飞扬的官道尽头矗立着一座三层高的、用石头和木头修筑的小土楼,这便是这块土地上最高权力的象征——官寨。官寨里的最高统治者土司几乎目不识丁,靠从祖先那里口口相传下来的有限经验及自身勇力,在抗日战争如火如荼的大时代背景下偏安于西南一隅,用冷兵器维持着一方奴隶社会。他们草菅人命,压迫自己的奴隶,抢夺别人的土地,欺凌甚至霸占别人的妻子,为蝇头小利而不明所以地种植大片大片的罂粟,也为维护自己的蝇头小利而引狼入室造成同种族大混战……悲哉!

那也是一个至真至性的民族。婢女尽心尽力侍奉自己的主子,甚至献上自己的身体;仆人为给自己的主人讨回公道而丢掉一条胳膊,至死方休;在逃离自己几十年来辛辛苦苦建立的北方边境小城之前,那个“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的傻子少爷满心凄怆,却仍扔掉了手中能将一切付之一炬的火把,至真至性若此,着实强于当年那“力拔山兮气盖世”的盖世英雄项羽很多很多!幸哉、幸哉!

《尘埃落定》不足算作是藏族的民族史诗,却足以是一个精致的横切面!那些人,渺小而伟大;那些事,平凡却也轰轰烈烈,他们共同在我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留下了奇特而瑰丽的一笔!

尘埃落定的最新读后感(模板7篇)


长大后读书,心里都会有不一样的感悟。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很多知识我们都要吸收,我们可以围绕作品写读后感,不过不要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从什么角度写作品最好嗯?为此,编辑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尘埃落定的最新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尘埃落定的最新读后感【篇1】

对当代文学,我接触的时间很晚。在其他同学读完了当代所有作家的作品时,我还像个六年级的小学生那样,惊喜地徘徊在当代文学的书架间。当代作家写下的作品,其数量与古代作家流传下来的作品旗鼓相当,这时我才知道有当代作家作品的存在这回事。

这一点也不奇怪,我出生于一个闭塞的小山村,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村子里一户相对富裕的人家才买进了第一台电视机。我的整个成长过程中,与文学作品几乎没有接触的机会。环境的闭塞是一方面的原因,我们那里流行各种盗版武侠小说、言情小说,而我对这些小说一向很警惕,老师也不许我读这样的“闲书”,所以,直到现在我也是对武侠、言情小说不闻不问,无法排遣内心那种焦虑——为功名而读书,绝不读“闲书”的戒条一直在起作用;另一方面,家境贫寒,买不起书(连吃饭都成问题,哪还有钱买书),读书无非是为了考上大学,于是除了课本,就没有别的读物。

等到我终于考上大学,解放了,当其他同学痛痛快快谈恋爱、沉醉在网络游戏中的时候,我向图书馆发起了进攻,似乎是要补偿少年时代的不足,要阅读个够——当然,也是抱着解开心中困惑的目的去读书的。

我的一位舍友,也是同班同学,他有一本《尘埃落定》,放在他的书架上。这位同学很有趣,他本人有一台笔记本电脑,却再买了一套鼠标、鼠标垫、耳麦,却常常邀几个同学去网吧打游戏。他知道我是个穷光蛋,没钱,所以从不拉我去网吧。可见穷也有好处,不会跟着他们混,没有能力去空耗光阴。当我发现这本书后,向他借阅。他很高兴,同意了。于是我一口气将《尘埃落定》看完。

看这本书之前,我看完了美国作家福克纳的小说《喧哗与骚动》,所以在看《尘埃落定》的时候,认为这是受到《喧哗与骚动》的影响后,写出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还抱着这种观念。直到最近,我才终于将这个观念纠正过来。现在我认为,并不能因为福克纳比阿来先出生,先写出《喧哗与骚动》,就认为阿来受了福克纳的影响,而是我这个读者莫名其妙将两位作家牵扯到一起了。

为何?《喧哗与骚动》写了一个白痴班吉。《尘埃落定》写了一个白痴土司的二儿子。《喧哗与骚动》是一部史诗式的作品。《尘埃落定》写的是西藏土司制度的辉煌、没落、灭亡,也是一部史诗。即,同样的叙述角度,同样是史诗,两方面的类似,使我将两部作品牵扯到了一起。

不同的地方是,《喧哗与骚动》用四个叙述角度讲述同一个家族的历史,这是这部作品特定的文本结构;而《尘埃落定》的叙述角度一直没有变过,都是土司的白痴二儿子。

我甚至还想起了南非作家库切的作品《迈克尔K:生平及其年代》来,这本书同样写的是一个智商低下的人,也是一部史诗式的作品。难不成我要说,库切受福克纳的影响?或许有可能。我相信,在库切获诺贝尔文学奖之前,恐怕鲜有中国人知道库切是何许人也,库切依旧身处那块大陆,被中国挡在门外。所以,阿来也不可能受库切的影响。

相互毫不干涉的作家,在不同的土地上,以类似的角度写了类似的小说,难道不令人惊叹不已?

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我的高中语文老师对近代文学的排序,即“鲁郭茅,巴老曹”。当时我太年轻,无法读懂鲁迅,其他作家的作品,也很少读(没有机会读到这些大作家的作品)。有一次,我看了巴金先生的一篇名叫《春天里的秋天》的小说,讲的是一名女子违背父亲的意愿,按照自己的想法,与一名青年自由恋爱,同居。后来日子过不下去了,被父亲接回家,自杀了。男青年听到这个消息后,悲伤不已。我读完这篇小说后,很是失望。如果自由恋爱没有好的结局,青年们的努力竟然得到这么一个悲惨的结局,完全没有希望,我们所有的青年差不多都要这么病态地活下去了。后来又看了鲁迅写的小说《伤逝》。调子是压抑低沉的,使人喘不过气来。或许只有了解了鲁迅和巴金所处的那个时代,才能够理解他们的小说。

当我一口气读完《尘埃落定》后,内心竟然是无比畅快,充分体会到了阅读的乐趣,与之前读《春天里的秋天》这样的小说的压抑心境截然相反。阿来写的也是死亡和没落,为什么就那么令人舒畅呢?当时我就想,《尘埃落定》这本书怎么就没有得什么奖,广泛流传呢?这绝对是一本好书。后来才知道这本书是矛盾文学奖的获奖作品,而且被选入了中国百年百种文学作品。我认为这与这本书达到的成就是完全相称的。能够阅读《喧哗和骚动》、《迈克尔K:生平及其年代》的我,同样能够从阅读《尘埃落定》这本书中得到乐趣——一种心灵的震撼,被牢牢吸引住。

我一直在反思,到底是什么原因,塑造了一代病态的青年,比如“一从自己中意的女生身边走过,就脸红”,在现实生活中无能、懦弱,总将爱情搞成悲剧。郁达夫的小说《沉沦》就是一个极佳的例子。我想,这样的青年如何存活于这个竞争日趋激烈的世界?我们就不能做一个正常人?

我似乎在说,当代文学中的一些作品比近代文学的一些作品要好。我这话足以引起诸多前辈的鄙夷目光了。不过我认为文学作品不但有摹写现实的能力,而且还有塑造新型人格的能力——这在现在已经是老生常谈了。郁达夫小说描写的人物使得我们这些读者觉得,那些人物比现实中的人物还要灰暗。作家们怎么都是那么软弱,那么无能,都要饿死、被现实逼死?为什么不自强,好好活着?

《尘埃落定》里写的这个白痴,竟然比一个正常人更能适应生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反思。白痴死的时候也相当冷静,他知道新时代来了,他死得很坦然。

我想,这与阿来身处一个全新的时代有关。阿来处在这个有希望的时代,所以欢欢喜喜地埋葬了土司和土司制度,迎接新生活。土司的权利再至高无上,再神气,也消失不见了。土司部落之间的战争,利益冲突,写得那么真实,丝毫没有人工化的痕迹。我用语言无法准确描述出它的种种妙处。我甚至认为,如果不是身处这种文化之中,如果不是考察了很多的资料,根本写不出这样的小说来。它是对过去历史的再现。人物的生与死、爱与恨、对与错,都随着历史远去,当我们面对这段历史时,有的只是惊心动魄,不知所措。

如果前辈们说我浅薄无知,只知道讲好听的话,根本就不具备批评家的素养,我会恭恭敬敬加以承认。对我写不出来、又只知道它种种好处的作品,除了从心底表示钦佩之外,我还能怎么办?

只有在我学习了某种文艺理论,才能如批评家所愿意看到的那样评论这部作品。也是,如果没有一种理论作为指导,批评从何开始?作为一名读者毕竟要简单得多。我是虔诚的读者,不是批评家。我只是写出我的读后感而已。

尘埃落定的最新读后感【篇2】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尘埃落定》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今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尘埃无论飞得多远,终究会落下。遥远的青藏高原,神秘的血域之巅,文明与蛮荒共存。亘久的土司制度,强大的麦其家族,一个傻瓜少爷,一段苍凉的梦境,诉说着一段尘缘历史。着笔于历史,小说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在书中的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然而,这毕竟是末代的土司,外来势力非常明显。罂粟的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而这关键人物却是黄特派员,国民政府的省特派员。黄的想法是扶助一个土司,这个幸运人就是麦其土司。通过黄特派员我军事支持,麦其土司得到了现代军火,也得到了现代军队,因而在与其他土司的战争中,轻易取胜。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单,作为土司的麦其,因为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单,却很符合实际。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权威,却又没有必要的实力。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小说的主人公,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除了凝固的白字黑字在读者眼前流动有声,它是再不能复返的了。尘埃落定,而我掩卷微笑着,是因为我还沉浸在灵魂轮回后重述的刻骨铭心的全部记忆中吧。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

尘埃落定的最新读后感【篇3】

胜于隐

欲望起尘埃,时间归罗定。在喧闹人世,我们是如阿来《尘埃落定》中的主人公一般做一个聪明的“傻子”还是让自己的聪明展现出来呢?我想,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答案。但于我而言,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远比“深藏不露”要来得更有意义。

当今时代,是一个充满机遇的时代,但机遇往往给了有准备的人,而有准备的人无疑是聪明人,而非隐藏自己聪明的“傻子”。一个人遮遮掩掩,不以自己的聪明才智示人,而是整天装疯卖傻,那么这个人得到他人欣赏而遇见机遇的机会微乎其微。

那么,是什么让那些原来聪明的人选择了隐藏自己的聪明呢?原因不外乎有三。其一,信奉枪打出头鸟,担心太过招摇而被人嫉恨。要我说来,这类人的担心纯属多余,毕竟现实不是电视剧,羡慕肯定有,嫉恨却是远远达不到的。其二,觉得在某些人面前不需要展现自己的智慧。这类人往往狂妄自大,认为自己的聪明已经凌驾于世人之上,在他人面前展露智慧并无多大用处。其三,一个字,懒!担心展现出聪明后,会有大堆事务找上门来,打扰自己悠哉游哉的生活。

展露聪明,意味着更多的机遇,展露聪明,意味着能得到更多的锻炼的机会。而隐藏聪明,意味着你将与无数机遇失之交臂,意味着你将逐渐失去本有的聪明,最终泯然众人。喧闹人世,何不让此喧闹为你而闹?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做最真实的自己!

尘埃落定的最新读后感【篇4】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读这本书时间是2月12日,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尘埃落定的最新读后感【篇5】

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

十几枚炮弹,瞬息间将碉堡般的官寨夷为平地。

尘埃里,曾光脚踩过的土地、救治麦其土司砸碎又接纳热水的土地,在高楼上尿过、铺地毯接纳远客又执行死刑的这方土地,彻底静了。尘埃里,混合着陈旧麦香、迷幻罂粟和炫光银屑的一个时代,彻底落定。

死尸,看不到太多,眼前笼罩着厚重的似乎无法被吹散的尘埃。如同离开边界那天,站在山头的我看不到被浓雾笼罩的“新世界”,如同从出生就看不清人性、爱恨还有带给众多奴隶和农民的苦痛。躺在尘埃里,感受不到流血,感受不到离愁。我想,此刻我的眼睛,依旧是无法被激怒、无法被引燃的平静。是啊,能打痛我的人,都先于我告别这个世界了,我依然活着,活在废墟和尘埃中,活在群雄都争做土司的这方沃土中央。

我依稀记得,书记官曾说过:未来不可预测。此刻,他还活着,没有舌头的人用沉默换到了活下去的理由。两次失去舌头的他,拥有了更坚定地眼神和更有力的笔迹。如果他此刻在我身旁,这样的结局,该如何记录,又该如何被遗忘。

塔娜呢,我是指,我美丽无双的妻子塔娜。他在第二次背叛我的那天,一定还记恨着我的冷漠和无情,记恨我嫌弃她干涸的下体,记恨我是个傻子。是的,她常说,像所有人常说的那样,我是个傻子,又不像真的傻子那样。女人,至少我身边的女人,都没有紧紧跟随我的两个小厮忠诚。女人在变成女人的那天,就在为了地位、宠爱甚至比较,丧失着自我。我还会在见到她,她会回来,像第一次从我的哥哥身边回到我身旁那样,带着热情、撩拨我的欲望,来找我。

那两个小厮,哦,一个去追杀背叛我的女人,带着满身弹孔被识途老马带到我身边,从他干涸的心脏的空洞里,我看到无法撼动的忠诚,对一个傻子的忠诚。也许,是因为儿时冬天那顿冰天雪地的野味,也许,是我带他到边界让他看到我所创造的新世界并给他权利的馈赠,安眠吧,儿时的朋友,此刻的忠魂。另一个,长手长脚的行刑人尔依,应该也曾想摆脱行刑人的身份吧,毕竟去家里阁楼时候,眼神和身体透出的害怕,无所遁形。你本该是我当土司后唯一的行刑人,可是,我们都没机会了,对于失去做土司的机会,我毫无感觉,作为你,许是一般思想吧!

桑吉卓玛,你到底爱银匠还是管家?你到底更喜欢权利后的自己还是在我身边教会我儿女之事的时光。我傻傻的脑袋里,总停留着你嫁给银匠时候,褪去丝绸换上粗布装扮的蠢样子。女人是爱情愚蠢的牺牲品,愚蠢。

那个我喜欢的叔叔,我曾开玩笑说你选择了海葬,风风光光。你可知道,我有多么想,去到你待得地方,我讨厌你带来的照片总是看不到全部景象,尽管你的模样,有着我十分喜欢的慈祥。此刻,白色汉人失败了。不,是有银子有权利的人失败了,败给了真正渴望自由的普通人。叔叔,你虽然错了,但好歹,你做了你认为正确的选择,好过土司之争,好过尔虞我诈。

尘埃还是没散去,可我已经被人拎起,摇摇晃晃的大地在我的眼前慢慢抬高。待尘埃散尽,我停留的世界,可能就不再有傻傻却清澈的我。

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的最新读后感【篇6】

《尘埃落定》,是一部让人荡气回肠的小说,小说演译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没有太多的反思,却留给人深刻的思考,简单的叙述,却似有无限的张力,蕴藏了无限深情的感慨。小说整体展现的是一个我们陌生的世界,如红楼梦一样,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世界,是截取了土司制度的一段历史,在那里上演了各样的把戏,而能我的注意力,则一部分要归于某种程度上的我们对于这个地方的神秘感和陌生感。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只有爱他的人能伤他,而恨他的人丝毫不能触及他的疼痛。对权力,对财富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魄力和幸运融合在一起,使他成为一个不可小看的傻子——豁达而又聪明。该来的事总会来,死命抵抗也没有用,该走的人总会走,拼命挽留也于事无补。所以他是这场动荡中最幸运的人,受伤最少的人。这是一种宿命论吗?还是无为而治的一例呢?

阿来塑造了一个成功的故事,更塑造了一个成功的人物,看完小说,我觉得此刻我也不过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尘埃落定》,正是用心在歌唱着。

尘埃落定的最新读后感【篇7】

舞剧开始,灯光迅速熄灭。舞台上,红布升起,舞者演员们早已准备多时。

序幕——一个家族的昌盛,通过舞者们的肢体语言表现出来。这语言里,包含了舞者们精细的动作,丰富的人物情感,服饰的特点特色。一切都不需要言语表示,而妙不可言的乐曲早已解释了这一切。群演的翩翩舞姿,动作的大胆夸张,声乐的欢快,显示出它的“兴”。

第一幕——往复。明明一成不变的耕种模式,虽有枯燥和乏味,但却是最为幸福的。平平淡淡的生活,没什么意外事故。可是,罪恶的“东西”开始出现。

第二幕——闯入。红色的灯光“侵占”了舞台,农户貌似有了新想法。流行的大麻烟,给农户提供一个新“商机”。从未有过的利益,想毒一样,侵占农户的大脑。人是情感动物,有些事情还没开始动脑,就已经做出决定。

第三幕——选择。原纯朴的藏族家族,也因钱财,开始有所改变。从粮食根本——青稞,到“精神”唯一依靠——罂粟。从曾经平淡的生活,到一场风险极大的冒险……“精神”满足了,吃的没有了。肉体逐渐腐烂,很快,就完全被金钱侵蚀了。

第四幕——崩塌。最坏的结果,终究还是发生了。钱奴们都被欺骗了,拿着生命的筹码来赌博,却不知道,对方胜率永远是百分百。被骗之后,一无所有,只有自己内心的满足和不切实际的奢望。原本美好的生活一夜破灭,曾经的平淡,再也回不去了。钱财,人命,心态,都成了无法消散的尘埃。

与家族,与时事格格不入的二少爷是伤害最深的无辜者。天生的缺陷,使他不必关注太多,想太多。可家人的改变,导致他的有个悲伤结局。曾经最爱的那个女孩,尽管因各自身份无法在一起,但他们保持现有的生活状态,把心相连,不进不退,也许,这样是他们最好的结局。人容易变,可一份真挚的感情不会变。可人心是善变的,且容易被利益,情欲等诱惑。所以,到最后一无所有时,纯洁的爱情也就挥散成尘埃,变得不重要了。

天灾,是无法避免的。天灾是一位冷面杀手,没有感情,冷冰冰的,对于人间的冷暖,全然不顾。遇上天灾,是不幸,在自己生活最紧张的时候遇上天灾,是极为不幸。天灾毁坏庄稼,不能怪人,但细细想,天灾里好像还有人祸。第一次种新植物,没有经验;种罂粟,可能会遭到反对,报应。而家里人,因为仅仅看到了利益,没有想到后果。导致一场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结局,还是呈现在人面前。

舞剧结束,就给我的,是回味。回想剧情,回想声乐,回想舞者们的动作,都是收获。从中分析,从中成长,从中学习,从中收获,这些是值得的。

「必备」《繁星·春水》读后感通用


翻译:阅读是一个人终身的活动,读完一位作者的作品后,仿佛从中吸收了深深的智慧。一篇出色的读后感应该突出哪些方面呢?编辑为您整理了《繁星·春水》读后感的集合。

《繁星·春水》读后感(篇1)

《繁星·春水》的作者是冰心,每首小诗的文字真挚自然,轻柔雅丽,韵律浑然天成,意境优美深远。冰心的文笔清丽,意蕴隽永,满含着温柔。

《繁星》是冰心创作的第一部诗集,由164首小诗组成。小诗都是诗人平时记下的“随时随地的感想和回忆”,大多都是歌颂神秘宁静的大自然,博大无私的母爱和纯洁稚真的童心。母亲呵!撇开你的忧愁,容我沉酣在你的怀里,只有你是我灵魂的安顿。深深的令人感受到了冰心对于伟大母爱的赞颂,和自己对母亲深沉的爱,母爱则是时间最圣洁的爱呐!“万千的天使,要起来歌颂小孩子,小孩子!他细小的身躯里,含着伟大的灵魂。”这首小诗的描写,又体现出冰心十分爱孩子,孩子们天真的心,可爱的脸庞都散发着生命的光彩。“春天的灶早晨,怎样的可爱呢!融洽的风,飘扬的衣袖,静悄的心情。”冰心笔下的春天,生机勃勃,如此可爱,令人心情愉悦。

《春水》是《繁星》的姐妹篇,由182首小诗组成,冰心同样是歌颂母爱、亲情、童心和大自然,但是,她还用了更多的篇幅,含蓄的表述了她本人和她那一代青年知识分子的烦恼和苦闷。“信仰将青年人扶上服从的高塔以后,便把思想的梯儿撤去了。”冰心有着自己独特的思考和追求,这也是青年人的心中所想。

再看当下,现在我们的生活啊,早就不是冰心先生那时的动荡不安,知识青年充满苦闷,我们生活在和平的年代幸福的地方,可那么幸福的生活,那么好的条件我们好好把握了吗?应该,像冰心先生一样,热爱母亲、大自然,拥有一颗童心,更重要的是要好好学习,汲取知识,不将“思想的梯儿”撤去,拥有信仰,有远大的抱负,回报所有爱自己的人和这个社会啊!

冰心那温蕴着温柔,微带着忧愁的笔调,怎不令人心醉,那充斥着美的《繁星·春水》怎不令人流连?不仅是那文笔,冰心那思想也令人学习啊,冰心崇尚的“爱的哲学”也发挥的淋漓尽致。

《繁星·春水》读后感(篇2)

读完《繁星春水》这篇诗集后,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触,冲撞着我的心灵,那是一种内心的升华,是一种对爱的诠释的释放。它是冰心的作品之一,也是偶然的机会让我读到了这篇诗集,却让我有无限的感触。

“繁星闪烁着——深蓝的空中,何曾听得见他们的对话?沉默中,微光里,他们深深的互相颂赞了。”短短的几句,却勾勒了一幅清幽,明丽,自然和谐的图画。而且,作者的想象力是这样的神奇美妙,那冷冷的夜空中无情感的星星尚能互相赞颂,作者十分含蓄的抒发了自己对“人类之爱”的追求。这短短的诗句却体现着如此伟大的精神,可想而知,冰心奶奶在写下这篇诗句的时候也是悉心思考过的。

“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寥寥几句,便近乎完美的赞扬了那最崇高,最无私的母爱。无论是人还是自然界的一切生物间的母爱都是无私的,都是不容否认的。而且,动物尚且懂得母爱无私,更何况是人呢!而冰心奶奶用这样一句诗,将人与自然融为一体。

“春从微绿的小草里和青年说:‘我的光照临着你了,从酷冷的环境中创造你有生命的人格罢!’”革命胜利的曙光已经来临,人们应该热情地去迎接美好的未来。如果你不懂得当时的背景,或许你无法感受到它真实的含义,而在当时大环境下这样的诗句,不知道鼓舞了多少中国正身处水深火热的'人民,解放即将到来,美好的生活在等着我们,这样的喜悦之情,又岂是一句两句能讲的清楚的。而当时的环境下,是即使是内心喜悦,也无法表现在言辞上的,所以只得用光明和春天来照应了。

冰心奶奶的诗句是茫茫夜空中的一颗繁星,照亮的是一种诗风,照亮的是一个时代。生活就是她诗的来源,她的诗更是散发着时代的馨香,侵透着这个时代,开创着清新明丽的诗风。

“繁星春水”告诉了我很多,相信这也是冰心奶奶想要告诉大家的,爱无限,母爱更是伟大,未来的生活是美好的,充满信心的面对未来,在任何灰暗的环境中总能找到光明。也许,人生就该如此。

《繁星·春水》读后感(篇3)

这是我读过一篇现代诗文,也是第一次读到冰心的作品,更是第一次读到《繁星春水》这篇动人的大作,读完之后,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忽然在我的脑子里晃动。

这篇文章是我国著名的文学家,我从小就听说的名字――冰心写的。在小的时候,家人天天跟我讲冰心奶奶的故事,可是我一直都没有机会看她的作品,那时的我还只懂得什么叫古诗,还不清楚现代诗的格律与古诗词的韵律有什么区别。有一次,我偶然看到了《繁星春水》这篇文章,我才知道现代诗比古代诗更生动上口,给人的情趣更高。在不知不觉中我便迷上了现代诗。不信,您就听我说一说《繁星春水》这篇文章吧!

我们先看一看这一段话:繁星闪烁着――深蓝的空中,何曾听得见他们的对话?

沉默中,微光里,他们深深的互相颂赞了。短短的几句,却勾勒了一幅清幽、明丽、自然和谐的图画。而且,作者的想象力是这样的神奇美妙,那冷冷的夜空中无情感的星星尚能互相赞颂,作者十分含蓄地抒发了自己对“人类之爱”的追求。你们看一句这么短的诗,可以体现出一种这么伟大的精神,想必冰心奶奶在写时,必定苦心思考了一番。这还不算什么呢,你们再看这几句:

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

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寥寥几句,赞扬了最崇高、最无私的母爱。她热诚赞美母爱。对母亲表示了由衷的感激之情。整体联想自然,读来委婉柔和。

在《春水》中,有那么一段令我久久不能忘怀。“春从微绿的小草里和青年说:‘我的光照临着你了,从枯冷的环境中创造你有生命的人格罢!’”诗人以拟人的手法,告诉人们革命胜利的曙光已经来临,人们应该热情地去迎接未来的美好的生活,创立自己辉煌的人生。这也是诗人革命乐观,热情精神的写照。

总之,我觉得冰心奶奶的诗是在茫茫夜空中闪耀着晶莹亮泽的星星,是散落在忘河之滨的点点小花,永远散发出沁人的馨香。

《繁星春水》这篇作品给我的汽笛很大,她告诉我人类对爱的追求,告诉我母爱的伟大,告诉我要乐观地对待人生……这些使我冰心奶奶这种伟大的精神和善良的品性所折服。

《繁星·春水》读后感(篇4)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最诚挚的朋友。在假期间我找到了这样一位朋友,它就是《繁星·春水》。

《繁星·春水》是些精美的诗篇,每一首宛如天上的明星,荷叶上的露珠,晶莹纯净,清新隽永,令人沉迷其中。

我感触最深的是冰心对母亲倾注的爱,在《繁星》里有这么一段,让我感动不已:

母亲啊!

撇开你的忧愁,

容我沉酣在你的怀里,

只有你是我灵魂的安顿。

多么情真意切啊!在读诗前我也了解了冰心的资料,冰心从小体弱多病,害怕生人,只与母亲依偎在一起。久而久之神圣的母爱深深植入冰心心灵中并成为她一生歌颂的永恒主题。

母爱是伟大的,我小时候也经常生病,有一次半夜我突然发高烧,为了不让我哭,打针时妈妈抱着我。输液时妈妈时刻盯着吊瓶看看液体输完没,为此,她一夜没睡......

当我还在学习时妈妈端来水果为我加油,当我淘气地蹬掉了被子妈妈总会捡起重新给我盖上......这,是妈妈的爱。它时时刻刻萦绕在我身边,成为我生活的旋律。

《繁星·春水》中不仅有爱的篇章,还有许多蕴含哲理的乐章,如《春水》里写的:

我不会弹琴,

我只会静默的听着;

我不会绘画,

我只会沉寂的看着。

这段话给了我很深的启发:是啊,不会弹琴,那就用心聆听。不会绘画,那就默默欣赏。不要自卑,也不要刻意掩饰自己。接受别人的优点,学会欣赏吧!

当我们漫步海边,看着美丽的夕阳,看着那一抹抹霞光:当我们走进山林,看着奔腾的瀑布,看着那一股股山泉。这时,就可以用心去聆听泉水叮咚,去欣赏那夕阳带给你的美好感受。

《繁星·春水》开阔了我的视野,陶冶了我的情操,使我受益匪浅。它如一杯茶,似浓似淡。

它浓浓的,芳香无比,像一朵傲雪的腊梅。

它淡淡的,沁人心脾,如一只出谷的幽兰。

读它,就像品味一杯纯美甘甜的茶。

《繁星·春水》读后感(篇5)

诗歌,一种美妙的体裁,用寥寥几行字就能够创造出琅琅上口的句子,饱含丰富的道理和情感。

《繁星春水》在我面前展现了诗歌的魅力,它用优美的语句赞美着亲情,细腻地描绘出各种情感,让我在字里行间感受到了母爱、亲情……脑中也顿时受到启发,明白了许多。文中有如荷叶护着红莲的母亲,有收获硕果的文学家,有指明黑暗的“自信”灯,有互相赞颂的繁星,有丰富多彩的童年,有灵魂深处的孩子,有植物们对着青年,说出人生的意义何在……许多小诗给了我人生的启迪,告诉我该做些什么。

它告诉了我母爱的伟大。

母亲,在诗中,她永远注视着自我的孩子,“母亲呵!撇开你的忧愁容我沉酣在你的怀里仅有你是我灵魂的安顿”仅仅四句话,却写出了孩子对母亲的依恋,母爱能够在任何时候,都能够把一切抛在脑后,理解孩子的任性,的一切。说家是避风的港湾,也许就是因为那里有爱,有个人能够让孩子找到自我的归宿。这让我想到了,在自我身边也有2个这样的人,默默守护着我,一个是母亲,另一个便是祖国。把我们保护在她的怀抱里。平日里,生活中的每时每刻,都有她们的气息,只可是有时,我们并没意识到。

它唤起了我们的意识。

像种子一样,在心灵的土壤中生根发芽。它告诉我们要自信,要坚强,要懂得奉献、回报。“弱小的草呵!骄傲些吧仅有你普遍地装点了世界”简单的一首诗歌,却让我们自信起来,我们虽渺小,但也能够发挥别人不可代替的力量。现实中也是一样的,我们要在生活中做强者,做智者,做懂得奉献,懂得感恩的人。

它教给我们做人的道理。

就是这样,诗歌中繁星一般的篇章,蕴藏着如此多的玄妙,带着我体验人生。告诉我们要爱祖国,爱家乡,爱自然,爱父母并发胀自我,在未来为自我,为祖国,为家人开辟新天地。

《繁星·春水》读后感(篇6)

夜,即将入睡,月光洒在书桌上,我拿起那本闪闪发亮的书,翻开了……这本书是冰心的《繁星·春水》。

《繁星·春水》是冰心平时随便记下的“随时随地的感想和回忆”。后来,她受到泰戈尔《飞鸟集》的启发,觉得自己那些三言两语的小杂感里也有着诗的因子,这才整理起来,而成为两本小诗集。今天我细细品味了《繁星·春水》,一翻开,几行黑色的字体,把我的心都拉过去了:“梦里采撷的天花,梦醒来不见了——我的朋友!人生原有些愿望!只能永久的寄在幻想里!”“残花缀在繁枝上;鸟儿飞去了,撒得落红满地。”一时间,脑海中立刻浮现出那凄凉又带有些美丽的画面:春,已过去。干枯的枝干七零八落的,上面只点缀着五六朵残留的花朵。鸟儿拍着翅膀飞离了,仅留的花朵也飘落满地,地上是一片鲜红的,温馨的,又凄凉的。鸟飞花落只剩干枯的枝干,这仅仅在一时之间。

我继续看下去“生命不也是这般的一瞥么?”这反问,问得我心头一颤!是啊!生命不也是花开花谢这么短暂的一时吗?在做作业时,我总是想着今天别做了,反正还有明天,出去玩玩吧,每次都是在最后几天里手忙脚乱地赶作业,赶得又累又困却又无奈,谁叫我刚开始不抓紧时间呢!常常悔之晚矣。

“嫩绿的芽儿,发展你自己!”;“淡的花儿,贡献你自己!”;“深红的果儿,牺牲你自己!”是啊,人生是短暂的,他需要我们去热爱去发展,我们必须抓紧时间。

冰心女士在一个雨天看到一张大荷叶遮护着一枝红莲,就写下了这么一首诗:“母亲呵!你是荷叶,我是红莲。心中的雨点来了,除了你,谁是我无遮拦天空下的阴蔽?”我才领悟出了这首诗的含义:母亲,在每个人的心目中,是人生唯一可靠的避难所。

继续读下去,更是明白了许多道理。

冰心的诗含蓄深刻,字里行间透漏着作者的独具匠心,不知为什么,看了这繁星春水,我的心深深触动了。深夜,我捧着这本书——《繁星·春水》迟迟不能入睡……

同学们!在这美丽的世界上,我们更需要的是自信呀。它不仅是灯的照亮,更是照亮后的燃烧,燃烧后的宁静,一步步,一步步,走向成功。

《繁星·春水》读后感(篇7)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着称。其中母爱的比重较大,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的爱是最伟大,母亲的爱是最纯洁的。但,她那深深的母爱,思母心切是我们所不能企及的。母爱是那么圣洁,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冰心是母爱的代名词,通过冰心我读懂了母爱。

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的幻想。“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她后来出洋留学,一去便是多年,她便通过笔来叙述自己的思念,迫切希望能够早点回家。她幻想着与母亲见面,幻想着回家,她很快乐。但是一旦没了幻想,那么她就会变得更加的失落与失望。背井离乡,又离开了至爱的母亲,怎会没有思乡之情呢?“故乡的波浪呵!你那飞溅的浪花,从前是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盘石,现在也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心弦。”那波浪不断的拍打岸,我无动于衷,我不曾离开过家乡。

冰心的短诗,给了我万千的感慨。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也可见冰心的童年幻想中度过的,她的幻想是那么美,那么引人入胜,那么富有童趣。

《繁星·春水》读后感(篇8)

我看到这个书名时,有了一些幻想,为什么叫繁星春水呢?是关于星星吗?怀着种种猜想,我翻开了这本书。

整本书分为散文集、小说集、诗歌集,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散文中的“梦”。讲述了冰心十岁以前跟军人一起生活,十岁以后离开了军营,怀念军人的生活。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童年只是一个深刻的梦吗?”我认为这里的童年指的是十岁以前的生活,在冰心的心中那段自己是“小军人”的生活很难忘怀。我觉着或许童年只是一个深刻的梦,但是拥有一段梦一样的童年也很好的呀。让我感到有新意的是这篇文章用的不是第一人称我,而是第三人称她。这样的叙述让我感到像是作者在怀念从前,慢慢的向读者叙述这段时光,语气中好像流露出一点点伤感,惆怅。

在读冰心的诗歌集时,我的感受是虽然短短的一两句话,但总能让我联想到平时的一个个简单的道理。比如说《繁星》中“创造新陆地的,不是那滚滚的波浪,却是他底下细小的泥沙。”我理解的是:创造新陆地的不是气势磅礴的波浪,而是不起眼,很细小的泥沙。换句话说,波浪是磅礴的,泥沙是细小的。真正创造大陆的是泥沙一天天的日积月累。还有一首我很喜欢的是在《春水》中的一段“墙角的花!你孤芳自赏时,天地便小了。”墙角的花是不经常感受到阳光和雨水,当它们变得时常骄傲,孤芳自赏时,天地与那颗膨胀的心相比,就小了。虽然只有短短几句话,但是意味深长,颇耐人寻味。

在读着《繁星春水》时,我的第一感受是每一句看似简单的话,都值得人回味,反复琢磨。像品茶一样,要多品几次,才能感受到茶的味道。在这些首小诗中,我发现其中用了很多反问句,疑问句,带给人一种想探究的感觉。那繁星,和春水到底是什么呢?当我再读《繁星》时,我感觉到了一种跳跃的感觉。一会儿写这,一会儿写那。就像是天上繁多的星星一样。《春水》呢,它的第一首,与最后一首是呼应的,第一首诗是说:又是一年,最后一首诗是说的.:别了!春水,感谢你一春潺潺的细流……我感觉到像是从春来,写到春去似的。猜想永远是猜想,不知道作者本人心中的想法。

繁星,春水,多读几便这个名字,还会有新的想法吗?

「必备」羊脂球读后感模板10篇


读书的人对世界的基本认识也会得到拓展,身处其中更觉得安心,读作品,可以陶冶我们的性情。当自己想写文章确没有灵感的时候,就看书然后写读后感。工作总结之家编辑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羊脂球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羊脂球读后感(篇1)

记得高一的语文课我学习了莫泊桑的短篇小说《项链》、《两个朋友》。从而认识了这位并列于契诃夫和鲁迅的世界短篇小说之王。莫泊桑与巴尔扎克同样生长于19世纪的法国,一生创作了近300篇短篇小说和六部长篇小说。

《羊脂球》的诞生,使莫泊桑一鸣惊人,这不仅是莫泊桑的处女作,更是他的成名作、代表作。小说描绘了一八七零年普法战争期间,有一辆法国的驿车在离开敌战区时,被一名普鲁士军官扣留。军官一定要车上一个绰号叫羊指球的妓女陪他过夜,否则驿车就不能通过。羊脂球出于爱国心断然拒绝,可是和他同车的有身份的乘客为了各自私利,逼她为了大家而牺牲自己,羊脂球出于无奈而作了让步。,可当第二天早上驿车出发时,那些昨天还苦苦哀求的乘客们却突然换了一幅嘴脸,个个疏远她,不屑再与她讲话。

作者用一个不愿委身侵略者、地位卑微的妓女和当时一些上层人士作对比;作者以经过关卡前羊脂球把提篮里的东西拿出来与大家一起分享和经过关卡后他们对她的一屑不顾作鲜明对比。这些是在时处的对照,另外也是对爱国方式的对比。读完《羊脂球》的第一感觉,就是为羊脂球叫不平。仔细想想,这更与当时的法兰西第三共和国社会背景有关。资本主义法国人与人之间的地位隔阂、建立在金钱上的虚伪友谊和亲密,在作者笔下被淋漓尽致地体现出来。

莫泊桑的作品涉及社会各阶层,有贵族、官僚、资本家、公务员、工人、农民、乞丐、妓女。他深刻地揭露上层社会人们的丑态和腐朽;同情和赞扬下层社会的劳动人民。但是,莫泊桑还不能彻底写出当时社会的阶级利益关系、党派之争、资本主义高度地释金主义及一些军事、政治事件,有一定的局限性。他的名著《漂亮朋友》,又译《俊友》很形象地描绘了一位以美貌和手段取得上流女性信赖,而且名利双收,并成为百万富翁的女婿,还要竟选众议员的小职员杜洛阿原,侧面揭示了给俊男创造如此飞黄腾达条件的是当时腐朽没落的资产阶级上层社会,是社会熏陶了这样一位小人物。作者在对其中男女关系的情节描述渲染得有些过分,但由此可见当时社会对作者自身情操的影响程度。同时,也可想象法兰西第三共和国的覆灭不还矣。

承闻今年是莫泊桑诞辰一百五十周年之际,他的文学成就仅次于欧洲19世纪末自然主义流派的左拉。读莫泊桑的作品,尤如欣赏一段历史,人物的真、善、美几乎荡然无存,一切都受金钱、权位、名誉的支配,社会腐败不堪。这对人是一种精神上的启迪,对社会则暗示下一个时代的到来。

羊脂球读后感(篇2)

抬眼望,夜幕中,那皎洁的月光,那闪烁的星星,是多么的美丽。正如我认识的她——羊脂球,一个善良的女人,她的故事牵动着我的心。

暑假期间,我阅读了《羊脂球》这本书,作者是法国作家莫泊桑。书里的主人公是一个绰号叫“羊脂球”的妓女。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当时普鲁士军队入侵了法国,占领了他们的城市,羊脂球只能和一些旅客坐马车逃往英国。由于当时处于战乱时期,食物比较紧缺,在大家都在被饥饿折磨的时候,羊脂球拿出了她的所有食物毫不吝啬地分给了大家,虽然没有一个人向她表示谢意,但是她一点也不计较,依然把那些人当做是自己的同胞去对待。她的善良和大度,令人钦佩不已。当普鲁士军官向羊脂球提出无耻的要求,威胁他们说如果不答应,就不会放他们走的时候,她勇敢地说出了:“我不去,坚决不去。”从这里,我看到了一个有着坚定意志和爱国精神的高大的人物形象。可那些贵族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却极力说服羊脂球答应,羊脂球无可奈何,最后牺牲了自己,救了大家。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感慨,我不禁对她产生敬佩之情。是呀,谁才是高贵者?谁才是卑贱者?羊脂球虽然身份卑微,常被当做是社会的耻辱,她的身份是卑贱的;但是她无私地帮助所有人,牺牲自己保全大家,她的品质是高贵的。那些外表光鲜亮丽的贵族夫人,出生优越,优雅高贵,他们的身份是高贵的;但是面对敌人时,面对特殊情况时,他们自私无耻,他们的卑劣是那么丑陋。生活中,也有许多和书里主人公一样的人。比如,我们身边的常见的环卫工人,他们外表朴素,看起来不起眼,甚至有些人会看不起他们的工作,讽刺挖苦是“扫地的”。但是,不管是寒冬酷暑,他们还是依然坚守岗位,为了我们的家园,一把扫帚在大地上书写着勤劳,默默无闻地付出劳动,这种精神是高尚的。读完文章,也使我深深懂得:一个人的金钱、外貌和地位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有一颗真诚、善良、高尚的灵魂。

也许羊脂球的故事,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地被人们所淡忘,但是她那种精神却会一直留在我们的心中。(沈伊诺)

羊脂球读后感(篇3)

《羊脂球》读后感800字:“生活不可能像你想象的那么好,但也不会像你想象的那么糟糕。——《羊脂球》

《羊脂球》是由被誉为短篇小说之王的莫泊桑所创作的一部伟大的作品。它以一叶尽观全树,反映了法国大革命和普法战争时的黑暗的社会现实,揭露了人性的美丽与丑陋,更反映了事态的炎凉与人情的冷暖。

在莫泊桑的《羊脂球》中有悲伤亦有欢乐。

在“一名农场女佣的故事”中,一天,女长工洛莎因心情压抑,便来到屋外的草地上休憩。忽然她被男长工雅格惊醒,她恼怒不已。

而被欲望掌控的雅格,假意接近洛莎并答应与她结婚。紧接着,他们愉快地度过了一段地下恋人的时光,可就在洛莎怀孕后,雅格就躲着洛莎。

一次雅格被洛莎抓住,为了脱身,雅格还假意答应结婚。但不久之后,雅格就辞职逃走了。这件事令洛莎痛苦不安,她用工作来麻痹自己,渐渐地,她开始变得神情慌张,目光呆滞。

在她的母亲死后的第二日,她便诞下了七个月大的男婴,迫于无奈便把他放在了邻居家,谎称已婚,却不能抚养孩子。随着时间的流逝,她十分惊讶于这个孩子的健康成长,这个孩子也让她看到了生活的曙光。接下来,她努力奋斗成为了附近有名的女长工,就在她想向农庄主人提出加薪一事时,农庄主人却想与她结婚。

在洛莎多次的拒绝后,农庄主人恼怒了,便强行占有了她,这样的事一直持续到了他们结婚。小男孩六岁时,农庄主人因为洛莎不能生孩子就折磨洛莎,她只好说出男孩儿的事情,最后农庄主人十分高兴,表示要去接男孩儿回来。

这样的一个故事,有悲伤,也有最后的欢喜。洛莎经历了两段黑暗的时光,但她看到了心中的曙光而变得坚强并努力工作,最终迎来了她的黎明。所以生活并不像你想象的那么糟糕或者那么美好。

“乐观是希望的明灯,它指引着你从危险峡谷中步向坦途,使你得到新的生命、新的希望,支持着你的理想永不泯灭。”

这是达尔文所说的一句话,令我深有感触。“一名农场女佣的故事”是《羊脂球》中的一篇,《羊脂球》则以羊脂球的悲惨遭遇反衬了资产阶级在普法战争中所表现出的卑鄙自私和出卖人民的丑恶嘴脸,揭露了他们虚伪的面具下藏的都是腐朽的内脏和污秽的思想。

莫泊桑的这些短篇小说不论是喜剧还是悲剧,都能发人深思,使人感悟到人生的某种道理。

羊脂球读后感(篇4)

假期里,我看完了莫泊桑先生的短篇小说选。他的小说里描写了形形色色的社会众生相,其中有商人、流浪汉,甚至乞丐和******女等。莫泊桑先生以他独特的创作风格和成熟的写作技巧,表现出他对小人物的苦难寄予的深切同情和对资产者虚荣伪善的自私嘴脸的无情揭露。其中,《羊脂球》一文给我的印象最为深刻。

《羊脂球》一文记叙的是一个发生在普法战争时的故事。由奸商鸟先生、棉纺业的卡雷·拉玛东先生、省议会议员德·布雷维尔伯爵先生、他们分别的三位夫人、两位修女、高尼德先生以及******女羊脂球所组成的一行人,他们带着不同的`目的,坐同一辆车到勒阿弗尔。但是途中并不顺利,因为在旅馆的司令官垂涎于羊脂球的姿色,想要与她过夜。但是“敌人在这里,这个女人便不像以前那样了,这种爱国主义的境界唤醒了她那疲惫不堪的自尊心。”羊脂球并没有答应他。然而司令官说,如果他的要求一天得不到满足,就把全部的人多扣留一天。

开始大家知道这事儿时,与羊脂球一样义愤填膺:“似乎敌人要羊脂球作出牺牲的这件事里他们每个人都有份”,但过了几天,“大家对羊脂球有点儿冷淡了”,到最后,大家都因为被“软禁”在这儿枯燥无味的生活折磨得完全失去了耐心。于是他们想尽办法,对羊脂球软硬兼施,逼迫她答应司令官的要求。一开始羊脂球执意不从,但后来她为了大家的利益,她含泪走进了司令官的房间······

羊脂球的牺牲换来了大家的解放。然而,“他们先把她当成玩物,然后又像抛弃没有价值的东西似地抛弃她。”上车后,全车人对羊脂球的排斥,冷嘲热讽和他们的自得其乐,让我感到既心痛又愤恨又厌恶。是的,他们是身份高贵的人,但是他们的内心是何等的低俗啊!他们的贪婪自私,与羊脂球虽身为女儿却深明大义、善良、热爱祖国的精神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羊脂球》一文,让我看到了旧时法国人名那虚荣为善的一面,也让我明白了莫泊桑先生写这篇文章的用意,他正是想用他的文笔,像清水一样洗去久蒙人们心上的自私可笑的灰尘啊!在人世间,又有什么比一颗金子般的心更为可贵的呢?!

羊脂球读后感(篇5)

这个故事讲述是:一个名叫羊脂球的人,经历的悲苦故事。在那个国家战火连连。百姓们生活艰苦,一次次的战争让他们痛不欲生。一些人在承受不了战争,便准备逃离,他们坐着马车在一个寒冷的晚上走了。

马车上一共有十个人,在他们中有的是达官显贵,有的是富贵的商人,马车走着走着外面下起了大雪。由于走得太急忘了带吃的,寒冷饥饿同时向他们迫近,正当他们无法阻挡饥饿时,羊脂球无私的把她的食物分给了他们,走了一会儿,到了一个是阿尔萨斯人的领域,他们的长官不让过去,唯一的条件就是让羊脂球陪他一晚,否则所有的人就在这个地方到永远。他们都在对羊脂球讲一些古代伟人的英雄事迹,劝她去,羊脂球考盧了很久,为了大家也为了自己她去了。然而在她去了的那天晚上,他们又说她是个不守妇道的人,说她不知羞耻。

她回来时,他们都不理她。顺利过关了,走了好久,等到他们再度感到饥饿时纷纷拿出自己准备好了的丰富的食物,而羊脂球却因早上走得太急忘了准备,他们看到了只顾自己吃,没有一个人分给她。她难过极了一人独自坐在角落中哭了。读了这个故事,我想说羊脂球是无私的乐于助人的,但他的同伴是丑陋的,是让人讨厌的。

当羊脂球在阿尔萨斯人的领域时完全可以不顾他们的感受,大不了在这里到永远,至少不会忍受饥饿寒冷。羊脂球的伟大无私换来的是冷嘲热讽。这对她不公平他是为了他们,他们却骂他那么绝。他做错了吗?她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

她不该承受这些的。这对他不公平。这是生死攸关的是怎回落到她的身上。如果我是她的话我不知怎么办,我就不选择了。

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另我们左右为难的.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干脆都不选。羊脂球的无私让我钦佩。她帮助了大家,即使他们说她时,他也没有后悔过,她是坚强的无私的,莫泊桑塑造这样一位女性,是希望我们世界上多些善良无私的人,少些卑鄙无耻的小人。我们都不希望自己是羊脂球的同伴,让这世界多些美好,幸福,快乐。

让我们为之奋斗,做一个文明守纪乐于助人的学生,让祖国的明天更家美好繁荣。

羊脂球读后感(篇6)

第一次读莫泊桑《羊脂球》大约是在初中时吧。当时这篇小说是收在《一生》这部选集里的。那时的我是很内向的,没有朋友,也不敢交朋友。但那时的我却很喜欢看书,如饥似渴地从书本里汲取知识,汲取快乐。别的同学都在三五成群地到处玩耍时,我却独喜欢一个人窝在家里小小的天地里小小的床上看书。也正因为如此,我的视力比其他同学堕落得更早。于是,某天,就在小小的学校里小小的图书馆里抱回了这本厚厚的集子。可是,事隔多年,现在回想起来,我比别人看的书也未必有多多少。但这篇小说却是始终让我回味至深。

这篇小说以普法战争为背景。法军在这次战争中战败,拿破仑三世投降,法兰西第二帝国垮台。普鲁士军队长驱直入,占领了法国大片领土,干下了无数烧杀淫掠的暴行。法国资产阶级政府奉行卖国投降政策,同敌人签订了丧权辱国的卖国条约,并且血腥地镇压了巴黎公社革命。法国资产阶级的卑鄙自私和出卖行为,是造成战争失败、使民族蒙受耻辱的根本原因。在这种时代背景下,一个被鄙视的善良的妓女羊脂球为了救大家而去服侍普鲁士军官,事后当大家安全时却又开始嘲笑鄙视她。莫泊桑正是通过这样一个生动的故事,形象地反映出资产阶级在这场战争中所表现出的卑鄙自私和出卖人民的丑恶嘴脸。莫泊桑无疑是世界讽刺文学的大师级人物。

羊脂球是一个内在美与外在美兼具的女子。她很善良,能在逃难的背景下将自己篮子里的面包、果品给素不相识的人充饥解渴;她为他人着想,她为了能使旅客们不再被普鲁士军官囚禁在旅店,忍住了心中的委屈,甘愿受军官玷污。但却因为她是一个妓女,一个卑微的妓女,与她同行的人就用蔑视的眼神、尖酸刻薄的话语去羞辱她。但他们这些自恃身份高贵的人又有什么资格去嘲笑羊脂球呢?他们真的高贵或者高尚吗?不,他们是自私的。在危险的时候,就要求羊脂球去违心地服侍普鲁士军官;等到一切都安全无事时,却又好像忘记了羊脂球对他们的恩惠,就连看起来很慈善的两位老修女,也不愿分点食物给她。和他们相比,羊脂球无疑更加高尚得多。

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是这样,那么,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呢?在现在的社会中,翻脸不认人的事情多得很。在需要的时候,往往把自己认为很下等的人当作上帝,希望能从他身上得到需要的东西,无论对方是乞丐还是绅士,都会弯下尊贵的腰,露出难得的笑脸。《羊脂球》中那些所谓的上流人士,起初觉得与羊脂球这个妓女坐同一辆马车非常耻辱,到了要瓜分羊脂球的食物时,他们就成了一条哈巴狗,不住地向羊脂球点头哈腰,不住的赞美她的美丽和善良,不怕低贱的食物有失他们高贵的身份,甚至为了羊脂球的身世而艰难的挤出一滴浑浊的眼泪。从这里看来好像是对方的地位提高了,但实际上是他们自己的地位降低了。

记得前几年在网上看到过一些妓女的自白书,其中有几篇让我非常感动,因为我相信那是她们凄凉身世的真实写照。在那之前,我是非常鄙视妓女的。而在看了那些文章后,我开始对妓女有了新的看法。并不是所有妓女都是自愿堕落的,她们中有一些是情境所迫。对于这个问题或许我们应该具体分析情况再作出具体的结论吧。让人所不齿的是,一些貌似君子的人在那些帖子下面居然留下许多让人作呕的话。当时的我很受触动,写了一篇《假如我是妓女,你会娶我吗?》,而后,我在朋友中也征集过意见,普遍的回答是:不会。他们普遍认为妓女可以从良,但只要嫁的不是他们就行。这种回答无疑还是对妓女心存排斥,即使妓女从良。想想看,即使自己换作男人,或许也未必能够接受一个曾经不洁的女子吧?

但是,对妓女或者对许多有过过错的人就该永远抱着这种歧视的观念吗?我个人认为,只要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何况,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谁没有过去呢?谁没有犯过错呢?在你用一根食指指着别人指责别人犯错时,是否想到那剩下的四根指头正对着自己?那么,对别人的过错,是否应该宽容点呢?答案是肯定的。

羊脂球沦为妓女的原因现在已经不得而知了,但她的善良却是有目共睹的。然而那些虚伪的绅士和淑女们却紧抓着她是妓女这一个污点而鄙视她,嘲笑她,甚至作贱她。甚至在羊脂球救过他们后,马上翻脸不认人。这无疑是具有极大的讽刺意义的。法国资产阶级的自私与卑鄙于此可窥见一斑。

我个人看书从来都是从感性的角度去分析作品的,因此,也从未从文本构成的角度去分析作品。这里借鉴一下研究者的观点。《羊脂球》的艺术特色:(1)最突出的特点是巧妙的情节构思,合理的布局结构。(2)细致的肖像描写,个性化的人物语言。(3)多层次、多侧面、多角度的对比手法。(4)亦庄亦谐或明庄暗讽的叙述风格。

一部小说,就是一个社会大舞台。莫泊桑的人物长廊丰富多彩,展现了十九世纪末叶法国社会形形色色的众生相。通过阅读,我们似乎被带回到了上个世纪,生活在这样一群人物之中,亲身经历他们的喜怒哀乐。

在莫泊桑笔下,我能读到他对贵族们寡廉鲜耻的抨击;对小资产阶级爱慕虚荣风气的讽刺,对拜金主义丑恶风尚的鄙视和对穷苦人民悲惨命运的同情,还有他浓浓的爱国情怀。莫泊桑的特点,正是那种非凡的捕捉生活的能力,在平凡的小事中发掘出发人深省的篇章,他不像老师福楼拜那样思维缜密,也不像同时代更胜一筹的左拉那么睿智,但是他的文章短小精悍,包罗万象,读一读会有不少收获。

羊脂球读后感(篇7)

反反复复地翻短不过万字的故事,直到铅字刺痛了眼睛。有一种难以名状的矛盾弥漫充胀着脑海。

总觉得贯穿全文、隐匿在字里行间的是一种无奈的希望。一旦义愤填膺,一旦茫然,一旦悲哀叹息,它就幻化为有形,就着无生命的铅字,流淌进有灵气的思想。

羊脂球给予了这个社会太多的希望,多得几乎可以称作是奢望。她希望同车的人们不因挨饿而痛苦,于是分享了冻肉和葡萄酒;她希望这种丧失了祖国的日子可以早日结束,侵略者和背叛者消失,所以她言辞激烈地在一车的麻木妥协者面前痛斥了普鲁士兵;她希望同行的人们可以“不遭受普鲁士兵种种强暴对待的危险”,于是她付出了肉体……相对于这个社会来说,她是一个可怜的奉献者和牺牲者。寄予厚望,一味付出,心怀可笑的梦想,终究失望。

因为这样看似必然的结局,我们是否应该为了没有失望,就不报希望?

是否因为这样的循环,生活中的希望者和奉献者越来越少,人们在大兴感叹“没有羊脂球”的同时,又用一贯的猜疑的目光看待羊脂球们?——她们是不是居心不轨心术不正,她们做出头鸟劳费心力物力人力有何企图,她们为什么要为了我们付出,凭什么要为我们付出?就像脑海里认定光路沿直线传播而曲解了折射的光线一样,现代的人们是否用自己一贯的思维方式来对待真正的羊脂球们,不管黑羊白羊,都是狼披上了伪善的皮?倘若这是事实,那么我们应该悲哀的,是羊脂球还是自私的人?

近几天,因不满物业管理公司的调配管理制度和业主委员会的账目,有不知名的业主在小区里张贴明显的鲜红布告,拉了横幅,条条款款地列举不满之处。其中有几例也是我们头痛已久但是因事忙联系不上等种种冠冕堂皇的理由一直欺骗自己“将就”下来的,于是我凑了头仔仔细细地看。身边有一个小姑娘意气风发地为终于有人出头反映问题而叫好,她的母亲马上小声语重心长辞严义正地教导:“难道这样就是好人?你怎么知道他是不是另有企图?”父亲马上举出种种事例肯定妻的说法:“比如他想承包这里的游泳池未遂而心怀怨恨,比如他反映问题有助于租下门口的店铺门面……”林林总总说得一条一款,连我听得都顿时觉得红布告背后肯定有不良居心,小姑娘更是语塞。

这是身边的真实事例。倘若贴红布条的真的是善良好心、所谓“多管闲事”的某业主,也不知道他会怎样想。羊脂球可能少,但是一定有,现在的问题是除了“量”少之外,一旦出了真正的羊脂球,还会被人们找到种种理由冠以不良的居心。这样,他们岂不是吃了窦娥冤,吃力不讨好就算了,还落得个图谋不轨的坏名声。恶性循环下去,谁还愿意为社会付出,对社会报以希望?

综上所述,我们来把羊脂球献身一事与不知名业主贴布告抗议一事扩大化,假定有一群意气风发的青年,不满于社会制度,向公众呼吁,向政府抗议。排除政府干涉的一切因素,他们的必然结局也是失败,而且是在人们的“有何居心”感叹中失败,岂不悲哉?

那是否可以说,中国当代社会缺少的不是康有为式的革命者,而是革命者奉献的直接接受体——人民们。人民暗中抗议,在家里跳着脚骂娘,一旦有人真正有了行动,就发扬中国的优良传统,抱着手歪着头,“中庸”地、“儒雅”地、“动口不动手”地看好戏。

然而为何会有这种局面呢?纵观历史,可以发现除了当代中国之外,消极、看好戏这一类人存在数量最多的年代就是战乱、国衰之时。追究起成因,兵荒马乱、国力衰落的年代里,人们无法自保,没有了强而有力的后盾,生活没有了保障,马斯洛提出的需要层次理论也同样可以用于此——人们的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失去保证,社会需求(归属和爱的需求)也在战争中淡化,相对而言,自尊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也会磨灭,这就导致了消极者的增加。说白了,就是人们从社会中拿不到他们想拿到的肉质需要或精神需要,就会出现“半死不活”者,挑拨离间者和叛变者等等。

然而在国力强盛的今天,政府和社会会满足不了人们的肉质需求吗?退一步说,就算满足不了,那么六十年前的中国呢?政府能给人民什么?恐怕是刚够级温饱罢,但那时候的人民在一声号召下能凝聚起多大的力量,虽然经济极度匮乏,但是那一时代的中国同样是辉煌的,人民的精神力量是强大的。人们对国家寄予了极大的希望。

而今天呢,有几个人对社会抱有发自内心的希望?像羊脂球,她坚信普鲁士人终将离去,所以她宁死抗争不屈,但是真正到了那种关头,我承认我会成为叛徒。

然而造成这个情况的原因又是什么?法兰西是资本主义,他们一心抗争普鲁士,四五十年代的中国是绝对的社会主义,团结的辉煌无可比拟。可是当代中国呢?能给出一个绝对的定义说是何种社会模式吗?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我们已经看到,这个生产方式的前提,(指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一方面是直接生产者从土地的单纯附属物(在依附农、农奴、奴隶等形式上)的地位解放出来,另一方面是人民群众的土地被剥夺。在这个意义上,土地所有权的垄断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前提,并且始终是它的基础……”(摘自《资本论》第三卷第696页)。这就是说资本主义社会无论是从理论和实践的意义上,都是建立在土地私有制的基础上,一旦有了天灾人祸,人民必将对自己所有的土地即所有权进行捍卫,民族站在统一战线上协力抵抗。而我们今天建设的社会主义社会,是在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无论国有工业经济的比例是多少,都不能影响土地公有制这一基础,这是与资本主义社会本质的区别。剖析六十年代的中国,人民思想单纯,每个人都相信党相信国家,党一定能带我们奔向小康,国家的前途一定是光明的,怀着美好的憧憬而无私心,每个人都充满激情,疯狂的年代造就了精神力量的强大。

资本主义社会的人民对自己所有权报以希望,一旦被侵犯,齐心捍卫反抗;社会主义社会的人民对国家和政府报以希望,心怀美好未来,团结一心。

衡量当代中国,以社会主义的名义,向资本主义前进。无辜的人民紧紧拽着自己的希望,不知道应该投给政府和党呢,还是投给自己。于是反复不断猜忌,暗中抗议,再三揣摩,终于希望在犹豫中逐渐消失,造成了现在拿起筷子喝粥,放下筷子骂娘的地步。

我不知道还有多少希望在犹豫,还有多少有希望的人在迷茫。社会前进的过程中总是有衔接段,起初是便于统治管理的社会主义社会初阶,而后慢慢步入资本主义社会,等到每个人都衣食无忧只可劲儿追求精神享受的时候又该慢慢走入社会主义社会。现在还是第一个过渡,我不知道中国何时才能坦然走过。

其实时代的更迭,社会的替换并不是腐朽的证明,汗青上五千年的演变告诉我们,总有一些有希望的人来拯救社会,总有这样一种希望支撑中国一直一直走下来。

羊脂球读后感(篇8)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星闪得还亮的聪慧。所以说,读一本文学名著就似享受一般。

《羊脂球》这篇小说讲的是在一场战争中失败的人民纷纷逃离战区,在一辆会法国的车上坐着很多名流淑女,还有一个叫羊脂球的妓女。

在马车上的第一个中午,谁都没有带吃的,只有羊脂球带了许多吃的,和其他人分享了。

第二次上马车时,和第一次在马车上的情况差不多,不过,这次是羊脂球没有带吃的,其他人都带了,但没人愿意与她分享自己的午餐,在路上,他们对羊脂球的事情十分不满,还讽刺她,嘲笑她,那些所谓的社会上的名流、淑女们的心灵是那么的丑恶。

我替羊脂球感到十分伤心,她被那伙人骗的好惨,我也十分憎恨那伙可恶的衣冠禽兽,他们不仅连基本的爱国之心都没有,就是在文明礼节上都形见笨拙。

羊脂球读后感(篇9)

《羊脂球》读后感1000字!

“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皆是读书人。”

一行8人,出逃避难。前期旅途,饥肠辘辘,羊脂球把自己的吃食慷慨的分享给了众人,众人拿了吃的还端出一幅:我吃你东西是给你面子的样子,然后一顿猛吃,把羊脂球带的所有吃的都一扫而空。

途中遇见旅馆休息,众人决定第二天一早就继续前行,但一普鲁士军官看上了羊脂球,想和她成长一番,羊脂球愤然拒绝,军官便命令马夫羊脂球一日不答应他们一日便不可前行,于是那些自诩为文明的上等人便开始各种软硬兼施,让这位姑娘答应这个无理的要求,只为可以换的自己的安全,而且在他们心里认为一个妓女没有资格说拒绝,为了他们的安全这些都是理所应当的,还各种道德绑架。

最终,为了众人的安全,羊脂球答应了。在羊脂球最痛苦之时,众人却在狂欢庆祝。次日,马车如约等在门口,众人仿若无事的把自己准备好的行李食物放入车中,当羊脂球出现时,无一人愧疚,还将其看作污点,避而远之。路上,饿了,众人开始吃饭,羊脂球行之匆忙未带食物,那些曾经吃光羊脂球食物的人,依靠羊脂球脱身的人,带着耻笑,无视安心的吃着东西,只留下姑娘一人默默流泪。

文章很短。

羊脂球,多么好的一位姑娘,出身底层,在那个战争年月,依靠出卖身体养活自己,这不是她可以选择的,她必须要活下去,在那个动荡的年月。但是,身为妓女,她任然热爱自己的国家,对入侵者充满了仇恨,她不愿意与敌人同处一个城市,她恨不得杀死那些侵略者,未遂,踏上了离开的旅途。而不像车上那些富人老爷们,为了活命,为了保住自己的财富,他们可以献媚与入侵者。他们对底层的挣扎无视,对国家的丧失无感,在他们眼里,只有自己的财富地位才是最为重要的。还有那位,科尔尼代,虽然口中说这爱国,说这反抗,但是却毫无行动,在充满敌人的旅馆还想着要去成长,呵,所谓的“公民”。

闭上眼睛,沉浸与这个故事中,你可以真切的感觉到分享食物时,羊脂球的善良与众人的虚伪;感受到旅馆中羊脂球的煎熬痛苦与众人的龌龊;感受到最后马车中羊脂球的心寒委屈与众人的傲慢。我心疼这位好姑娘,我为她感到愤怒,感到不平。

回想日常生活中,你是否也有因为形式所迫,而去找自己平时瞧不上的人帮忙的时候,是否在事情结束后,收回那虚伪的笑容,又开始那副高高在上,偶尔还会为自己当时的行为感到委屈了自己。那么,这个行为和这个故事又有什么区别。

我会幻想这个故事会不会还未完,在后面的旅途中,在羊脂球哭泣与饥饿与委屈中,马车停了,又出现了新的情况,而这次,有需要羊脂球来解救他们,然后,姑娘勇敢的说不,拒绝了他们,自生自灭去吧,这些虚伪的渣渣。

在最后,希望我们可以尊重遇见的每一个人,每个人的存在都有他独有的意义,只有爱与尊重,才可以让我们走的更加长远,走到最后。

羊脂球读后感(篇10)

《羊脂球》主人公羊脂球是一位生活在社会最底层、受人歧视的风尘女子。作者与众不一样地把她作为正面人物描述,并用其与一群以“正人君子”视人的上流社会资产阶级人物作比较,揭示了后者道貌岸然的外表下,自私虚伪连最基本的爱国情感都荡然无存的肮脏内心。令我印象异常深刻的是那些拥有高尚身份的人在利益前后那巨大的态度变化。当那些高贵的伯爵、富有的老板们需要羊脂球的帮忙才能脱离德国将对她有多么感激。”

而后,当羊脂球没有利用价值了,这些人“不约而同地掉转头去,好像没看见她一样。”高贵的伯爵挽起他的夫人,“对她避得远远的”老板的妻子傲慢地“瞪了她一眼”,“大家都离她远远的,如同她的裙子里带着什么传染病似的。”

简洁的语言,强烈的比较,把那些拥有高贵身份的人的假仁假意、虚伪做作刻画地如此精准而又深刻,把这些人高贵、雍荣外表遮盖下的丑恶嘴脸毫不留情地揭露了出来。

莫泊桑大师鞭挞了资产阶级等级观念以及冰冷的人际关系,不正呼吁了一个充满浓情的社会吗只要我们每个人努力创立一个温暖的小社会,那么必将连成一个光明、完美的浓情世界。

戴着假面具,以金钱利益为主的人际关系是令人感到可怕甚至令人窒息的,我们需要用诚心消除隔膜,用诚意去对待朋友,这样的社会环境才能令人想到温暖,像一个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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