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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合同

发布时间: 2023.07.10

加工合同锦集。

通过仔细挑选,小编特意为大家推荐了一篇优秀的文章“加工合同”。请立即将本页收藏起来,以便再次阅读。想要紧跟社会发展的步伐,现在已经有无数涉及合同使用的场景。签订合同的重要性主要在于能够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加工合同【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将 盛泰国际广场12#楼窗户制作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盛泰国际广场12#楼

二、工程地点: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

三、承包范围及方式:包工包料,制作安装。

四、施工日期:

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共计 天。若出现停电或气候原因影响施工,工期可做相应顺延。

五、工程价款:

本工程实行固定单价 410 元/平方米,工程交工时,以实际发生并双方测量认可的工程量结算(成品制作、包安装、包竣工验收,保修期内免费维保、半成品材料费、运费、安装验收费、税金、材质检验费等、玻璃洁净、材料的场内外运输、保险及风险等一切措施费、利润等费用)。

六、付款方式:本工程按工程进度付款,30%工程款为现金,其余70%工程款以物抵现金;其中5%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两年,

期满后返还。

七、质量要求:

1、材料要求:多腔断桥铝合金,中空玻璃和安全玻璃,详见施工图纸。

2、安装要求:按国家和行业现行质量评定标准、施工技术验收规范、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标准。

甲方对乙方产品的加工及施工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乙方必须予以配合。

八、工期保修:

1.该工程的保修期为贰年 ,保修期从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之次日算起。

2.在保修期内,乙方不能按时进行维修时,甲方有权另行找人维修,所产生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九、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对该工程检查、质量认可、工程量确认的权利。

2、甲方有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的权利。

3、甲方有提供乙方施工图纸并且及时提供设计变更的义务。

4、甲方有协调乙方与楼体施工队的工作协调的义务。

5、甲方有提供给乙方施工电源、水源的义务。

6、甲方有对乙方所报送的样品和分部工程及时确认及验收的义务。

十、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按合同内容及相关标准按时进行施工的义务。

2、乙方有自行承担现场材料和成品的维护、安装后工程的安全保管的义务,且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乙方有在保修期内及时进行维修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4、乙方应当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出示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实行生产许可管理的,应当出示生产许可证;提供原材料及质量检测报告,具体检测项目应当包括:品牌、型材、五金配件、质检部门检测报告等,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

5、乙方应当在物品进场后对货物的品种、规格、尺寸、数量进行甲方报验,报验合格后方可安装,验收不合格,对货物有异议的,甲方有权当场拒收。甲方也可在收到货物后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经双方核实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退货。

十一、工程变更:

1、甲方有对门窗进行变更的权利,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如果因甲方的变更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该费用由甲方承担。

3、因甲方提供的设计变更若造成工期延长,则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十二、违约与争议:

1、甲、乙双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计划进度实施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解决结果形成书面纪要。

2、若争议双方,协商不成可申请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 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乙 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加工合同【篇2】

承揽方: (以下称甲方)

定作方: (以下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现就乙方委托甲方加工门窗铝型材有关事宜,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 加工门窗铝型材的规格、数量及价格:产品价格=铝锭价格15880.00元+加工费6400.00元,铝锭价按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当日上海有色金属网长江现货铝锭均价计算,计价格为: 元/吨。

二、 产品质量标准:执行gb5237-20xx;gb/t6892-20xx 。

三、 包装物不超过产品重量的5%,误差在±1.0以内。

四、 交货地点: 乙方所在地。

五、 乙方下达订单贰拾肆小时后变更订单需向甲方交纳全部订单1.0%的生产费用。

六、 交货时间:乙方递交订单且预付定金30%到达甲方指定账户后 1贰拾日甲方必须交货完毕,每逾期一日,甲方按照全部订单金额的1.0%赔偿乙方损失。

七、 运输方式:甲方负责将所有货物按照合同规定时间送到乙方所在地。货物送达乙方后,乙方委托门窗厂验收,并出具验收证明(具体注明货物品种、规格、数量及金额),由门窗厂有关负责人员签名并盖章。货物到达乙方,除因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或破损的情况外,乙方不得拒收或退回。

八、 提出产品质量异议期限:乙方收货后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乙方对产品质量无异议。

九、 付款及结算方式:

甲方在发货前需通知乙方,乙方凭甲方通知付清全部货款后甲方发货,乙方预交定金折抵货款,所有货款应直接以汇票、支票或电子汇兑方式支付。

十、 违约责任

a) 乙方对甲方的产品提出异议,经验证确属产品自身质量存在的问题或者与乙方要求加工的规格型号不符,甲方应及时予以更换,由此产生的运输费、延误工程损失由甲方承担。。

b) 甲方未能按时向乙方发货,逾期一日按货物总价值的1.0%向乙方赔偿损失,但由于乙方未及时付款导致的延期除外。

c)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擅自终止合同,违约方应按尚未履行的货物价值的3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d) 乙方保证交付给己方的付款票据真实、合法、有效。

十一、 合同有效期:自 20xx 年 2 月 23 日始,至工程结束。

十二、 如发生合同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为了维护正常的夏粮收购市场秩序,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小麦具体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收购地点、数量

收购地点: 。收购数量:新产的小麦,以实际收购数量为准。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新产小麦,甲方支付乙方代购费用 元/公斤。

三、代购费用须在收购结束前按实际收购数量结清下欠手续费。

四、乙方必须确保甲方委托收购的小麦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小麦的价格,以当地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挂牌收购价格即政府公布的市场参考价格为准。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小麦所需收购资金贷款,由甲方提供,按具体收购地点,根据收购量提前一星期划拨到乙方所在地农发行帐户,作为专项代收购资金由乙方使用。

六、乙方给甲方代收的小麦品质必须达到三等以上标准,甲方派员监督化验全过程,出库时在乙方代购点检斤验质,(调拨化验单和发货明细表必须由双方人员签字)。

七、根据收购进度和乙方安排的调出计划,拉运车辆由甲方自行解决,包装、装车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在收购期间,由乙方负责收购期间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拉运期间甲方应严格按规程操作,粮食出库后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有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根据需要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首先应通过协商友好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依据《合同法》有关条款,在乙方所在地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加工合同【篇4】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使用方向(工程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工程所用混凝土加工、运输业务承包给乙方,并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业务概况

1.1 业务范围: 等所用混凝土拌制、运输。

1.2 业务内容:加工混凝土所用搅拌站设备基础制作,搅拌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设置避雷装置,搅拌站设备校验标定,混凝土的拌制并运输至各施工现场。

第二条 工期

2.1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开始试运行;

年 月 日达到混凝土的正常供应量。

2.2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3 如业主、建设单位与甲方所签合同工期调整,则甲乙双方约定的竣工日期相应调整。

第三条 生产条件

3.1乙方必须保证建设二条完好的生产线使用,以确保达到甲方工程所需砼数量(高峰期日最大供应量 m3)。建站期间乙方使用的水电费用自理。

3.2 乙方所提供生产线必须设备齐全、运行良好。要求使用新型 拌和站(自动上料,骨料仓、粉料仓、水、外加剂均使用电子计量)两套。乙方提供100t地磅一台,备用发电机一台。

3.3乙方提供甲方宣传所用条幅、标识等悬挂地点。

3.4乙方应出具成品混凝土的检验合格报告。

3.5乙方应具有混凝土罐车不少于 辆。

第四条 合同单价、数量、价值

4.1本合同采用包干单价:

4.1.1混凝土加工、运输综合单价为 元/m3,单价包含的内容:混凝土的拌制及运输、装卸费(运距 公里);拌合站临时设施费[含拌合站生活、贮存、生产设施、砼实验设施(标养室)、围墙、地面硬化、排水设施、文明施工设施等];地方事宜协调费;拌合站及搅拌车设备费及安装、维修、拆除费;砼原材料场内的保管、搬运、标识费;抽水设备费及安装、使用 、维修、拆除费;水电费;设备及人员调迁费、各种保险费、税费、安全措施费及施工管理费等为完成混凝土加工、运输所需的全部费用。

4.1.2本合同为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因素变化进行调整。

4.2数量:本合同各规格混凝土供应总数量约计 m3.具体结算时以实际供应数量为准。

4.3价值:价值为混凝土供应单价乘以混凝土供应数量。本合同总价值约计 万元,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第五条 计划及供货

5.1甲方于混凝土使用前4小时填写《混凝土需用计划单》送乙方,乙方在计划供混凝土时间前3小时签字回执确认按计划供应混凝土。

5.2如甲方变更需用混凝土时间,需提前2小时以书面形式书面告知乙方,乙方签字回执甲方。

5.3乙方根据施工需要及时将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及时供应或中断混凝土供应时,所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5.4甲方在灌注临近结束最后两车前向乙方电话通知剩余实际需用方量。

第六条 运输及装卸

6.1乙方负责办理混凝土的运输、装卸等手续直至交到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乙方混凝土运输车辆送货到达施工现场后,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及随行人员进出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6.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需的混凝土供应保障条件:做到施工现场道路平整、畅通,有足够保证输送混凝土必需的电力、照明、水源及临时清洗车辆等设施。

第七条 检验和验收

7.1乙方应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混凝土技术规范组织生产,并随机取样制作试件和养护。若出机口试件不合格,引起工程实体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若出机口试件合格,需双方具体分析原因,引起的工程实体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

7.2甲方在混凝土到达施工现场后对混凝土相关性能指标进行检验测试。现场初试按本合同有关要求及国家标准进行,主要指坍落度、温度、黏聚性等,不能满足要求时,由乙方负责调试,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调试合格,可以投入使用,否则乙方就地作废处理。

7.3乙方制作的混凝土在浇筑前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不得在工程上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7.4混凝土运输到达浇筑地点后,如果由于甲方现场准备不充分等原因不能及时浇筑,导致混凝土拌和物的相关性能指标不能满足灌注要求或产品失效报废时,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7.5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乙方单方掺加外加剂、掺和物、生水等,由此发生的混凝土质量问题和造成的损失、责任等由乙方承担。

7.6甲方对浇注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在发现之时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应由甲方组织,会同工程监理、政府主管质量监督部门共同分析确认发生质量异常的原因、责任,并共同提出书面处理意见,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7.7甲方应按照国家关于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规范(GB50164-92)加强浇捣养护,否则造成的质量问题及损失等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结算及付款方式

8.1工程计量方式:钻孔桩基础的混凝土数量按双方实际签认量(以跟随车辆的单据为依据)进行结算(混凝土供应过程中甲方抽检,发现数量不符时当批次供应量按最低的抽检数量进行计量)。桥涵其他部位混凝土用量按

设计图纸量为结算依据进行计量。出现跑模、涨模时按双方现场确认的数量据实计量。根据配合比计算砂石料的实际数量。

8.2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7日内,乙方缴纳合同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未按约定时间缴纳的,乙方同意甲方从第一次结算款中扣除合同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与业主、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交(合格)后30日内,据合同履行情况无息返还。

8.3工程进度结算及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结合工程形象进度按月计量付款,每月按实际结算额的 70% 支付工程款,季度付款按实际结算额度的 90% 支付。

8.4竣工末次结算及付款:甲方与业主、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办理末次清算手续,工程款付至结算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付款时乙方提供发票。

8.5质量保证金支付:保修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或修复完所有质量缺陷后,经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凭据后,由甲方返还(无息)。

8.6结算程序:乙方报送甲方并经甲方按审核程序审核(甲方审核程序:技术负责人、材料负责人、预算工程师、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工地代表亲笔签字的计量单,作为施工期间和最终结算、付款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款、信函等文件资料,都不能作为结算、付款依据。甲方其他人员的任何签字、签认都不具有该事项最终确认的效力,甲乙双方或任何第三方持有的此类文件,对甲方不产生效力。

第九条 材料及设备

9.1本工程所用水泥、砼外加剂、粉煤灰、砂石料由甲方供应,乙方负责保管及数量控制。

9.2本工程所用材料损耗数量以甲方提供的砼配合比乘以约定消耗系数 (一般碎石3%,中砂5%,水泥0,粉煤灰2%,外加剂1%) 为准。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供应材料用量超出配合比的额定数量部分,甲方在结算中按市场价扣除乙方所超用甲方供料款,并加收 8% 的管理费。

9.3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满足工程需要的搅拌站及砼运输设备,保证在出现设备故障、临时停电、设备检修等情况时不中断砼供应。主要设备有:两套 搅拌机及相应的四斗配料机,配齐相关的水泥罐、粉煤灰罐;配备状态良好的砼搅拌运输车不少于十台。

第十条 安全质量及职业健康

10.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及铁道部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甲方提出的具体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混凝土质量。

10.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对其工作内容全面负责,必须达到甲方技术交底要求、国家及工程所属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满足甲方同建设单位及业主签订的各项目标。

10.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实验室提供的配合比通知单拌合混凝土,混凝土在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将理论配合比调整为施工配合比。乙方必须按规范要求制做砼抗压试件,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及其它各项指标达到设计及行业规范要求。因砼质量原因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部负责。

10.4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应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环境及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环境污染问题及职业健康问题,由发生方负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10.4在施工现场内,供方车辆要听从甲方指挥,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第十一条 甲乙方驻工地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

11.1甲方驻工地负责人 ,联系电话 . 11.2乙方驻工地负责人 ,联系电话 . 11.3乙方驻工地负责人(以及驻工地负责人书面委托的临时驻工地负责人),甲方视为乙方的全权代表。

11.4乙方驻工地负责人需要更换时,乙方应提前10天通知甲方同意后,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11.5乙方所有与本工程有关的对外经济活动,需经甲乙双方驻工地负责人(以及驻工地负责人书面委托的临时驻工地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方能生效,否则甲方一律不认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无条件全部承担。

第十二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2.1甲方负责该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指导。包括混凝土运输车辆到达施工现场,由专人负责对预拌混凝土品种、质量、数量进行检查与验收。

12.2甲方制定总体进度计划,明确质量、安全管理目标、文明施工目标,指导乙方实现管理目标,保证施工时间准确,确保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工地卸料及时。

12.3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技术交底资料,向乙方提供工程用量、混凝土配合比控制资料。

12.4审查乙方报送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

12.5及时组织砼所需各项材料,并运送到乙方搅拌站。

12.6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工程计量和结算手续,及时拨付工程款。

12.7按有关规定组织乙方参加竣工验收交接工作。

第十三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3.1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GB/T14902、《混凝土质量控制》GB50164、《混凝土泵送技术规程》JGJ/T10现行国家标准进行生产。

13.2 按时保质保量的供应混凝土,并保证混凝土质量的匀质性、连续性。

13.3 保证混凝土坍落度及有关指标符合合同要求,在交货检验过程中,发现有关指标超出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时,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损失由乙方承担。

13.4在合同签订后,按要求的时间、机械设备数量、人员(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及时组织进场。

13.5负责制定砼搅拌站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措施。

13.6按本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做好工程材料、砼的试验检测工作,加强设备管理及维护工作,保障砼及时供给。

13.7负责办理交通所需各项手续,混凝土的运输车辆须有养路费,以确保混凝土的及时、不间断供应。

13.8严格按国家、铁道部、业主、甲方关于施工安全的有关规定,承担施工安全的全部责任和经济责任。

13.9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维护甲方的利益及企业形象。必须执行甲方制定的进度、质量计划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指挥,按甲方要求做好职工安全、职业等相关培训。接受甲方及业主进行的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考核、评比和奖惩。

13.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主动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和安全管理机构、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的检查和监督,并予以积极的配合支持。

13.11按照甲方统一的形象要求,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及企业宣传工作,临时设施按照甲方

要求统一规划,作业人员、机械设备统一标识。费用由乙方承担。

13.12负责竣工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归档等工作,乙方服从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工作安排,并积极配合处理有关事宜。

13.13乙方单位主要技术、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并服从甲方的业务指导。

13.14乙方处理好与业主、设计、监理、接管使用单位关系,协助甲方处理地方事宜。自行处理及维护与地方的关系,加强与各桥涵劳务承包人之间的协调配合,保证满足施工现场混凝土的供应。

13.15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和建设单位合同中及当地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认真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施工中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防止火灾,减少污染、降低噪音,并承担由于施工作业造成的环境破坏、损害公众利益和财产等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及经济责任。

13.16及时提报工程计量资料、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及竣工结算。

13.17乙方不得将本工程项目或部分项目分包或转包给他人,在本合同终止前乙方不得将本项目工程款挪作他用。

13.18由于业主、建设单位对甲方拨付资金不及时导致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款项时,甲方按业主、建设单位迟延支付的时间及比例顺延支付乙方,此种情况下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包括不承担支付利息及其他违约责任)。乙方应当自行筹集足量资金用于工程周转,并不得以此为由拖延工期。

13.19乙方应及时支付参与本工程施工的劳务人员报酬。乙方在季度结算时,必须提供职工工资发放的原始凭证,并作为结算的附件存档。如乙方不能及时足额支付劳务人员报酬,造成工期、延误及不良社会影响时,甲方视作乙方违约并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本工程乙方应按本合同要求工期及有关安全、质量规定完成,如由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5000元。如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或事件,按业主及上级对甲方的罚款及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双倍赔偿。

14.2甲方对违反操作规程、安全规定等规章制度的乙方施工人员按规定给与罚款,情节严重者将清理出场,乙方代表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及时执行。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向甲方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其它约定:

17.1甲方为履行与业主所签合同目标,有权力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和计划,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17.2乙方资料需要上报业主、监理的,必须先上报甲方,由甲方审核批准并加盖公章统一上报,否则无效。

17.3乙方在甲方统一指导组织下开展公共关系工作,负责相应费用,时时处处维护甲方的声誉。

17.4乙方管理人员纳入甲方管理范围,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不得影响甲方的总体计划。

17.5本工程施工中,乙方发生的任何债务纠纷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困此造成甲方对外承担责任的,甲方向乙方双倍追索。乙方人员出现任何违法乱纪或刑事案件后果均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加工合同【篇5】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甲方:地址:电话:电报:电传:

乙方:地址:电话:电报:电传: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述条款签订本合同。

乙方提供以下原料辅料及包装物料数量及金额(不计价提供)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值

运达地点及时间

备注

加工定额及损耗:

交货条件:

a 乙方自合同生效日内将料、件运到口岸(电告批量、时间),在码头仓库交货。交货前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到仓库接货,从码头到工厂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b 甲方收到料件后天将加工成品分批运到口岸(船上或仓库)交货。运什费由甲方负责。

以方提供的花样、色样、商标,如涉及到专利权问题,概由乙方负一切责任。

保险:乙方原料运进,加工期间财产和成品出口到对方港口的保险费由乙方支付,乙方委托甲方向中国保险公司投保货物运输一切险和加工期间财产险。保险金额按成品价值(包括原料、工缴费和运费)的110%投保。

付款方式:

赔偿条款: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日期向甲方发运原料物件或发来的料与本合同条款不符合时,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发生的误工损失(按加工费总额 %×误工天数)。甲方如逾期交货,则按同等条件,赔偿给乙方。

2.甲方如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的废次品,超过本合同规定部分,甲方负责按原辅料价值赔偿给乙方。

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事故的一方应尽快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共同商议,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九、本合同所定的加工费以货币计算,为保障双方利益,一致同意合同所订的加工费用,按本合同签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货币的汇率计算,今后实际结算当中,如中国银行公布的牌价货币升值或贬值超过 %时,工缴费应按升、贬值的实际比例相应增减。

十、为适应生产需要,乙方同意提供设备(附清单),设备货款在甲方每批工缴费中的 %偿还。交货条款按本合同第四条a项。

十一、本合同的货物进出口、结汇均由公司办理。

十二、仲裁: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异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进行协商解决,如未能解决时,提请中国贸促会的有关部门仲裁。该会之裁决作为最后裁决,双方均有约束,仲裁费由败方负责。

十三、本合同经甲方审批机关批准后,甲方即电告乙方生效。

十四、其他: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乙方: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加工成品

品名:________________货号:______________

面料:_______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______

尺码: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服装数量

1、计量单位:套(上衣、裤子)

2、数量:_________套,其中_______码______套,_______码______套,_______码______套,_________码______套。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

由乙方提供原材料,甲方确认,具体见下:

材料名称:

质量:

第四条 服装质量

加工成品质量按 样衣或工艺单执行,样衣由甲方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样衣、工艺单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 服装款式 和规格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服装款式及面料样品,经双方确认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2、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辅料的方式

第六条 报酬

1、加工单价:_______元/套

2、总金额(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包装方式

内用________包装,外用________包装,包装费由__方承担。

第八条 服装交付

1、交货地:

2: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

3: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九条 服装验收

1.验收期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2、验收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认真核对货物的品名、款号、数量、唛头,准确无误后方可抽样。

3.验收方式:产品按30%抽检,抽样标准为:随机。

4、验收标准:与样衣款式、做工一致

5、验收包括:商品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内在质量、标识等项目进行检验和检测。根据货物实际情况,以验收标准为依据判定合格与否。

6、经首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甲方在2天内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返修。

第十条 定金/预付货款

(1)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元;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返还定金。

(2)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预付款________元;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可以请求返还;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

第十一条 报酬结算

1、转账结算。此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须预付百分之五十的货款给乙方。

2、终结付款额,依据实际制衣件数,经双方认可后的款额支付。??

3、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后,须在当日内付清乙方全部货款。

第十二条 留置权

如甲方未支付价款,在双方没有例外约定时,乙方对完成的服装享有留置权。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制作中途未经过双发同意,私自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偿付甲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50%的违约金。

(3)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二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15日不领取定作物的,乙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须保证产品质量,如有制作问题,乙方须负责修改。?

(2)、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如未按时交货, 甲方将扣除乙方每日2%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

(4)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到全部货款结清之日为止。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乙方和甲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合同【篇6】

定作方

承揽方

年月日·威海

定作方:有限公司

承揽方:

定作与承揽双方经协商,就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制作零部件之事宜达成一致,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定作物及其价款

1.1 承揽方接受定作方委托,以其自身的设备、技术制作完成定作方要求的定作物,定作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款、交付等见

附件一。

1.2 定作方就承揽方完成全部约定的定作物应向承揽方支付价款共计 。

第二条 技术标准和技术资料

2.1 承揽方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定作物的加工制作(在选项框内加“√”)。具体技术标准详见附件。

□ 承揽方按照 年月 日与定作方签订的技术文件备忘录的要求进行定作物的加工制作。

□ 承揽方按照定作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资料进行定作物的加工制作。

□ 承揽方按照定作方提供的样品进行定作物的加工制作。

2.2 定作方应当在年 月日前提供附件所列技术资料、图纸。

2.3 承揽方若发现定作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收到定作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或图纸后 日内向定作方提出书

面异议,定作方应在收到承揽方异议后 日内予以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应继续按原技术资料进行加工制作,但因设计不合理而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承担。

第三条 定作物的材料

3.1 加工定作物所需的材料全部由承揽方负责,承揽方必须选用符合本合同附件所列技术标准和规范的且优质、合格的材料,并有

义务接受定作方检验;若定作方指定材料的供应商或品牌的,承揽方应当遵照执行。

3.2 承揽方隐瞒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合格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根据情况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第四条 验收标准和质量保证

4.1 承揽方应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必要时定作方可以对此进行检查考核。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承揽方应当进行必要的改

进;承揽方拒绝改进或者改进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定作方有权解除与承揽方的合同。

4.2 未经事先协商并经定作方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部分或全部加工承揽义务交由第三方完成。

4.3 承揽方交货前应对所加工的定作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定作方出具一份证明产品符合

合同规定的检验合格证(该合格证不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的最终检验证明)。同时,承揽方还应对其装箱单上注明的定作物规格、数量进行核实。

4.4 定作方按照本合同附件中技术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或封存的样品对定作物进行验收。

4.5 定作方应在收到承揽方交付的定作物后 日内进行初步验收。对在上述期限内难以发现的缺陷的,定作方应在定作物正式

投入使用后60天完成初步验收。

4.6定作方应在定作物正式投入使用后天进行最终验收。定作方使用承揽方交付的定作物所生产的产品符合有关质量标准,

视为定作物通过了最终验收。定作物通过最终验收后 月为质量保证期。承揽方承诺在质保期内保证定作物能够正常使用,不存在质量问题,并承担以下责任:

A)因定作物质量而导致的定作方产品缺陷,在不影响定作方生产的情况下,承揽方应负责在__天内免费提供修理、更换等售后

服务,修理或更换的部件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从修理或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B)因定作物质量原因造成定作方停产,承揽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负责解决并使定作方能够恢复生产,所有费用由承揽方承担。

同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停产所受到的损失。

4.7 如因定作物品质原因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等重大事故,承揽方应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 包装与发运

5.1 承揽方应按定作物的实际需要采用合适的坚固包装,其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应保证能防潮、防震、防尘、防挤

压变形、防锈、防盐和防野蛮装卸,并在包装上显著标识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由于包装不妥或不合理而引起运输、装卸、保管货物中的锈蚀、损坏和丢失,承揽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

5.2 承揽方有义务保证包装箱和包装物完好无损,定作方有权拒收已损坏包装箱和包装物的定作物。

5.3 定作物的包装物归定作方所有。如有特别约定需退回的,因退回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揽方承担。

5.4 定作物发运后12小时内承揽方应书面通知定作方发货情况,并提供详细发货清单。

第六条 交付与检验

6.1 承揽方应保证完全按本合同附件一加工订单所载明的定作物名称、规格、数量及交货日期向定作方交货。

6.2 定作物由承揽方负责交付至定作方生产现场或者定作方指定的其他收货场所,货物的运杂费由承揽方承担。承揽方送达定作

方的定作物,应持有送货通知单及承揽方对该批定作物的检验合格报告,定作方签收承揽方的送货通知单视为承揽方向定作方交付货物,但不作为定作物检验合格的证明。

6.3 如果可能发生延期交货,承揽方应提前15天以上通知定作方,但这并不免除其应当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

6.4 定作方对定作物的验收分为初步验收和最终验收:

A) 初步验收包括定作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和外包装等。定作物外观验收合格(按定作方在送货单上确认的为准)后,方可进入

定作方指定仓库存放。

B) 最终验收应根据定作方与承揽方确认的质量技术标准,由定作方的设备或技术管理部门负责进行检验,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书(单)。

6.5 经外观检验、质量检验或经过实际使用,若发现承揽方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定作方应及时通知承揽方,承揽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予以答复并采取解决措施。逾期不予答复或解决,视为承揽方认可定作方的检验结果,定作方有权要求承揽方接受更换、返修、退货,或者要求承揽方赔偿定作方因此所受的损失,且承揽方还要承担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6.6 承揽方对定作方关于定作物的检验或认定结果如有异议,可要求复验。复验样本的抽取由双方共同进行,复验以定作方所在

地技术监督部门负责进行,其检验结果是最终并有效的。复验结果将维护质检判定正确的一方利益,另一方将应承担为进行复验而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

第七条 支付价款

7.1 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定作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即元作为定金,承揽方向定作方交付定作物后,该定金作为

本合同价款;定作物经定作方验收合格且承揽方开具的全额发票后,定作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即 元;其余 % 元为质量保证金,承揽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设备正常使用满 年,定作方付给承揽方质保金的 。注:如三年质保则为三年付清,每年元。

7.2 承揽方应向定作方提供其税号、开户银行及帐号等资料。这些资料如有变更,承揽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定作方。未经本合同双方

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委托任何第三方代收合同价款,亦不得由第三方向定作方开具发票。

7.3 定作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向承揽方行使索赔权时,承揽方应在接到定作方索赔通知后30日内答复;逾期未答复的,则视其为认

可。经承揽方认可(含视其认可)的索赔款,承揽方应当在10日内给付定作方,否则,定作方可直接从质保金中抵扣,质保金不足抵扣的,承揽方仍需另行支付。

7.4 在定作物完工后,承揽方不得以定作方未及时付款为由而留置该定作物。

加工合同【篇7】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

乙方:

为了能充分发挥双方企业资源优势,本着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贴牌生产项目达成如下条款:

一、双方交换企业资信材料,且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 商标受理书(注册证);

5、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

6、 乙方应提供产品爆炸图和结构明细、零配件明细表、主板原理图、控制面板原理图、关键元

器件规格书等以及他相关的检证证书与检验检测报告。

二、协议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贴牌生产 牌 系列产品,采用甲方的厂名、厂址、品牌标识;乙方应确保这些产品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甲方利用自身的营销网络开发市场、销售贴牌产品;乙方利用其技术、设备、人力等资源生产制造符合甲方要求并经甲方认可的贴牌产品。

贴牌产品完全由甲方销售,乙方不负责销售,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生产的贴牌产品转卖给任何第三方。 双方合作期满后或终止合作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生产或销售有甲方品牌标识的产品,乙方若违反规定,甲方有权乙方按销售所得的10倍进行赔偿。

甲方有权派员监督、见车贴牌产品的原料、配件、生产整个过程、产品质量等,乙方应予以全力配合与协助。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及费用

乙方直接送货到甲方指定仓库或双方协定的交货点;

乙方严格按订购计划单中规定的数量和日期准时交货;乙方在装车或交付托运后须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甲方发货情况及预计到货时间、地点,以便甲方及时提货。

四、产品包装与防护要求

外箱包装、彩盒、说明书、标贴、铭牌、合格证、保修卡等相关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设计稿,乙方负责采购,彩盒生产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样品由甲方确认封样;

产品的包装所需要的制版费由乙方负责支付;

乙方提供的产品包装应达到甲方认可的包装要求,有足够的强度,以便适应运输及气候变化的要求,达到防潮、防震、防跌等作用;

乙方应保证不出现说明书、标贴、合格证、保修卡等产品资料错放、漏放、多放的情况。

五、提出交货、质量异常及价格

交货数量和时间以订购计划单为准;乙方接到订购计划单后若有异议,应在接到订购计划单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接受甲方订单;对于不能及时供货,造成甲方装机停产的,乙方负责赔偿。

产品价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价格为准,若价格有变动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确定新的价格及执行日期,乙方应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并通过提高加工效率等来降低产品成本和价格;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并应适时满足国家标准的有关最新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甲方的《产品规格书》与《检验规范》及其他相关要求,同时应达到双方所签的《质量保证协议》的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有必要时,经双方确认,可采取封样的方式来确定上述条款未能确定的产品要求。

七、品牌管理

甲方提供的商标(包括包装设计、图形、汉字、英文及其组合等)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许可的范围内使用,不得私自转让或扩大其使用范围;

双方合作期满后,乙方即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任何带有甲方标识的产品。

八、售后服务

乙方必须严格履行《质量法》规定的相关义务,对于因乙方质量问题所引起的退货、换货,乙方应予以全力支持,与此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产品因非正常使用而损坏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乙方对所贴牌生产的产品按国家规定的有关工业产品售后服务法规进行售后服务保证,保修3年,终身成本维修;甲方对乙方所贴牌生产的产品进行售后服务,甲方无法维修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将产品维修好;

乙方应供给甲方足够的零配件以保证甲方进行售后服务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1、 原则上,配件发放按以旧换新来操作;

2、 在保修期内,乙方按货款2%的比率免费提供易损件供甲方维修使用(或并在货款中直接扣除);如甲方所需的易损件超出乙方的配备数,则甲方所需配件应以旧换新,否则,乙方有权收取超出部分的成本费;

3、 超出保修期所用维修物料,甲方需按材料成本价向乙方购买;

4、 甲方下达派件发放通知单后,乙方应保证在五个工作日内将配件准备完成,并按甲方退回的旧配件数量及时发出,运费由乙方支付;

乙方有义务在双方协定的地点为甲方人员与甲方客户的售后人员免费提供售后培训。

贴牌产品本身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和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责任赔付费及法律责任等。

九、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若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任何条款,并无合理解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若提前解除合同,应在甲方未找到替代供应商前继续供货,保持甲方的经营销售正常运行,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甲方若提前解除合同,应保证消耗完乙方根据甲方订单生产的产品,并按合同规定的货款方式结清余款;

无论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仍有义务按成本价向甲方提供足够的零配件以供甲方进行售后服务。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甲方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约定

未经己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图纸、资料、检验标准及合同内容、价格等商业机密以任何形式出示或借用、转让、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已经与乙方订立采购产品合同或服务这一情况进行广告宣传或公之于众,也不多在广告中使用甲方或甲方任何客户的名称。

甲方确保“ 星派 ”贴牌商标的独占性与无争议性,如贴牌商标出现了争议时,该争议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为总合同,每批订单执行以双方确定的《采购计划单》为准,《采购计划单》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壹年(以合同签订日起计算);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无意见则自动续约一年。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篇8】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作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定下列合同条款,并共同履行。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承包方式

三、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十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人民币大写):

注:各单体雕塑的单价按照合同总价与乙方报价总价的比例相应调整。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和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按合同价的 %预付工程款,乙方在款到后开始备料施工;1:1雕塑安装前甲方付进度款%;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再按合同价的%支付工程款;竣工决算经审计确认后,支付至工程价款的作为质保金,一年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以上工程款的支付均不计利息。

八、质量要求

乙方制作安装的雕塑需按国家对雕塑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执行,甲方按国家对雕塑相关的技术规范要求验收,若无技术规范的按行业规范执行和验收,如因乙方质量达不到要求,返工部分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工程验收

工程施工完毕,乙方自检合格并经监理预验合格后,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及时给予组织验收。

十、甲方指定 为本工程甲方代表,负责联系、协调本工程具体施工期间各项事宜;乙方指定为本工程乙方代表,负责本工程的施工任务。

十一、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因甲方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造成的停工或滞工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则由甲方给予补偿。同时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的责任。

2、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要求更改图纸或造型,应有甲方承担因变更产生的各项费用,同时工期顺延。

3、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通水、通电、通车)一平,符合乙方施工具备的条件。

4、乙方责任:

1) 乙方在施工中应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材质符合合同及设计要求,不得偷工减料。

2) 乙方制作安装的雕塑不符合要求,导致雕塑重做、更改等,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3) 对于雕塑制作、运输和安装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应加强对其进场人员的施工管理和安全教育,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5) 乙方负责自行协调施工现场周围环境问题。

6) 乙方在施工中应根据甲方现场要求保护好地上地下管线、设施设备,因乙方原因造成毁损的由乙方负责修复、赔偿。

7) 乙方应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施工现场卫生保洁符合有关要求。

8)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二、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xxx天。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仲裁机关或法院提起仲裁或诉讼,但无争议部分应继续履行。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方各执正本壹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加工合同【篇9】

购货单位(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供货单位(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模具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模具的名称:按照每次《模具外协加工单》标注的名称;

2、出产单位: 商标:

3、模具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如>)执行。

第二条 模具的包装标准:

第三条 模具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交货期限

1、交货方法: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日期送货到甲方工厂,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2、运输方式:__________。

3、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4、交货期限:xx年 月 日以前将模具交付甲方

第四条 模具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模具的价格:×××××元人民币/套;

2、模具货款的结算:模具交付甲方,待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本月月底支付已方模具费。

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模具图纸及该图纸的电子文档(如附件)。

第六条 模具的工艺要求:模具图纸、模具外协加工单如附件。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 ;

2、验收手段: ;

3、验收标准: ;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 ;

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到期不能交货,应向甲方偿付总货款的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模具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模具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模具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第九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30%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双方另行协商履行期限,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如甲方因生产需要,要求增加该模具数量,其价格另议。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双方本着诚原则签定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约地址: 签约地址:

电话: 电话:

二00 年 月 日

根据平等、互利、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糟烧酒精业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委托方式

甲方提供下属生产基地黄酒酿造所产生的酒糟,由乙方提取糟烧酒精。

糟烧酒精由甲方收回用于黄酒生产,剩余干糟由乙方自行处置。

二、生产加工

乙方具备相关生产场所,并获政府部门生产许可,配备与甲方生产规模相一致的提取糟烧酒精生产能力,即具备加工日产酒糟最高值的能力。

甲方如出现生产的重大调整或生产规模的扩大,应提前半年通知乙方;乙方因非主观原因丧失或部分丧失生产能力的也应提前半年告知对方。

甲方提供的酒糟如水份含量与正常值有偏离的,乙方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加工;甲方也不因此在计量和计价上作调整。

三、结算办法

1、酒糟数量:按甲方冬酿年度主粮投料的 %计算;

2、酒糟价格:以每公斤 元计算;

3、酒精价格:成品折合成50°酒精度,以每吨价格4,500元计算;

4、总价结算:甲方发出的酒糟总价与乙方返回糟烧酒精总价相抵,其差额由各自给付。

5、结算时间:以每一黄酒酿期结束为结算时间。

四、成品质量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不得添加辅料,糟烧酒精质量指标包括香味、酒度、甲醇含量等须符合国家食用酒精要求;

乙方不得外购酒精充当自产酒精,或在自产酒精中添加部分外购酒精。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五、送货方式

甲方负责将酒糟堆放在固定地点。

乙方负责酒糟装运、现场清理,并保证装运及时,环境清洁。

糟烧酒精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送至甲方指定仓库。

六、安全责任

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酒类生产、消防等法规要求组织生产。

乙方对生产、运输、装卸等业务中的安全负全责。

七、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日起五年有效。

协议到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进行续签。

八、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上海xx酿酒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xxx厂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协议签订日:

协议签订地:上海xxx镇

加工合同【篇10】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一、委托加工项目

1.委托加工产品: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以甲方下单为准.

3.单价:_______________

4.交货期限:按乙方接单日起天内交货。具体时间以订单为准。

二、委托加工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乙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将原材料样品交由甲方检验,甲方要求乙方使用的原材料为_________。

2.甲方提供外包装、商标、吊牌、防伪标识。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制作出样品,经甲方确认后封样,该样品由甲方保存。

2.技术标准按照《企业质量问题细则》及国家标准。(如企业质量细则标准中有低于国家标准或者与国家标准不符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四、乙方对质量负责的范围及期限

1.面料、辅料质量的确认;

2.颜色、尺码规格的确认;

3.绣制杉杉标徽工艺的确认;

4.缝纫手工艺的确认;

5.其他质量问题的确认;

6.乙方负责该批委托加工产品销售期内的质量问题;

7.乙方在合同期内对质量责任需支付保证金

8.甲方允许乙方制作误差率为千分之二。

五、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六、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甲方以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严格按照样品验收(按合同约定之质量标准),并派业务员跟单,其食宿由乙方负责。

七、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内、外包装及发运包装;

2.于甲方指定的地点_________交货。

3.运输方式为_________;运费由_________负担。

八、交付金额及销售期限

1.第一次交货根据质量标准,经仓库及跟单员验收确认后,交付总货款的_________%;

2.在销售期内无其他违反合同条款情形的支付余款的_________%;

3.销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结算方式

1.在乙方交货后,由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由甲方。

2.甲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乙方结算。乙方银行帐户为:

银行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如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值%的违约金;

2.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重作、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乙方若制造假冒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甲方有权通知相关监督检查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4.乙方若违反甲方的保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相关资料,并视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必须严格遵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指标,如果未达到要求而导致退货,乙方向甲方支付退货金额的_________%违约金;

7.乙方无权销售本合同中涉及的加工产品,如乙方私自销售本合同签订的加工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该批产品总金额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8.每件产品必须加贴防伪标识,每少贴一件赔偿甲方_________元;

9.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径与甲方客户直接联系,乙方若有此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加工合同,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法律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加工合同【篇11】

甲方:成都有限公司

签约地点:四川成都市

乙方: 签约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充分协商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

二、 加工内容:

1、加工单价、总价表说明:。

2、以上单价包含等费用;

3、加工范围:钢结构合同4、构件加工数量为预估量;最终以图纸实际理论重量为准。

5、交货日期:甲方供应材料供齐后以后开始陆续交货,完,不得延误。

5、交货地点:乙方加工厂。

三、 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

1、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加工;

2、施工验收规范GB50205-20xx;梁材质Q345B,均为国营大型企业生产、国标板。

3、构件抛丸除锈达Sa2.5级,喷涂普通灰色底漆一遍。

4、构件要求全部编号;

5、加工完成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到工厂进行外观检验,然后提货,如构件到甲方安装时出现尺寸等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进行处理完善,追究责任,无条件返工,并向甲方偿付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6、技术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 产品运输

1、甲方负责运输,乙方负责装车。

2、运输时间由甲方确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五、 付款方式

1、每批构件出厂时,付清该批构件加工费

2、最后一车构件发货时办理结算并付清全款,乙方发货。

六、 结算方式

按构件详图进行结算。

结算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七、 技术保密协议

乙方对甲方工程项目及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合同保密,甲方对乙方的报价保密。如有泄密将追究相关责任。

八、 保证资料

乙方在交付产品时必须随车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1、提供辅材材质证明书

2、所有到场产品的出厂合格证

3、国家规定的钢结构构件的相关制作资料(探伤报告)。

九、 合同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也可请求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或真接向法院起诉。

甲方:成都赛特蓝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合同共三页,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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