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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合同

发布时间: 2023.07.15

劳务派遣合同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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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合同【篇1】

劳务派遣服务协议书

甲方(实际用工单位)全称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登 记 注 册 地实 际 经 营 地联系方式及电话

乙方(全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家庭住址:户口所在地:

甲方因业务拓展需求,经与(后

协议内容中称劳务派遣单位)协商达成一致,将乙方派遣至甲方从事工作,派遣人员月薪为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本协议做为对《劳务派遣协议》的说明和补

充,由甲方与乙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

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务派遣服务协议说明

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本协议为劳务派遣服务协议,而并非劳动合同,乙方与其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动关系依然有效。

二、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合法、合理的工作内容。

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劳动保护工具和工作环境。

3、甲方为乙方提供甲方规章制度、生产安全和相应的业务培训。

4、甲方派专人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合理分配和日常管理。

5、甲方根据乙方不同的任职岗位提供给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在乙方提供正常劳务的情况下,劳动报酬不低于每月元。

6、甲方提供乙方各项社会保险费用(除法律规定应由个人缴纳的部分)。

7、甲方根据其《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为员工记录考勤并安

排员工调休。

8、甲方在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的情况下,提供及时救治并联系劳务

派遣单位进行处理,配合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工伤申报工作。

三、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甲方提供劳务期间,甲方需按时足量发放给乙方工资。

2、甲方协助劳务派遣单位为乙方按时交纳社会保险。

3、乙方根据甲方《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有权利享受轮休,如遇

特殊情况需要加班的,需与乙方协商决定,后续安排调休或发

放加班费。

4、乙方应提供完善的个人资料供甲方存档管理,乙方提供的资料

真实有效,若提供的个人资料有隐瞒或欺骗行为,甲方有权将

乙方退回其劳务派遣单位。

5、乙方需身体健康,无重大传染性疾病,无其他重大疾病,无影

响工作正常开展的伤残。妇女需无身孕,不在产后修养期或哺

乳期。若在此项上对甲方存在隐瞒或欺骗,甲方有权将乙方退

回其劳务派遣单位。

6、乙方需是劳务派遣单位的合法雇员,其在甲方工作期间,仅提

供劳务服务,不能被视为甲方的雇员。

7、乙方应在甲方提出用工需求三个工作日内来甲方报道上岗。

8、乙方需认真学习甲方管理规章制度、生产安全和相关业务培训。

9、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属于全职工作,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兼职其

他工作。

10、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

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四、员工试用期

自乙方经甲方面试合格,在相应岗位上岗之日起,乙方在甲方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甲方为乙方缴纳足月社会保险,试用期满,经主管领导审查合格,乙方即为甲方正式劳务关系雇员,按月缴

纳社会保险。若试用期内,乙方有严重违反甲方相关管理制度或工作态度不端正经主管领导教育不予改正的,停止其试用期,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未足月的社保由其劳务派遣单位负责缴纳。

若乙方由于患病、事假、或乙方在试用期工作存在失误,但未影

响到甲方工作业务正常开展的。经甲方主管领导与乙方双方协商,可以相应延长乙方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五、公司主要管理制度

1、员工需服从公司主管领导合理的工作安排,不得因故推脱。

2、员工须参加公司组织的管理制度培训、岗前培训和服务培训,若有无故缺席或态度恶劣者,公司有权停止其试用期。

3、员工需遵守公司《考勤与请假管理制度》,按时出勤,向主管

领导汇报得到同意后,方能请假,无故缺勤视为旷工;员工试

用期内,若有两次缺勤者,则公司有权立即停止其试用期。员

工转正后缺勤,经主管领导审查属实,扣除其当日双倍工资,屡教不改者,退回其劳务派遣单位。

4、员工每日需按时按量的完成其日常工作,不得任意更改工作完

成时间或消极怠工。

5、员工需积极维护公司形象,与业主沟通时讲礼貌,对于业主提

出的要求尽量予以满足,如果业主提出的问题在个人工作权限

之外,不得推诿或直接拒绝,应予以汇报给主管领导;严禁与

业主之间发生冲突。

6、员工工作期间不得饮酒,不得将亲友带进工作场所或者社区内

部。

7、员工应注意保护保养劳动工具,劳动工具需集中统一存放,不

得私自将劳动工具带回家或者予以变卖。

8、注意工作场所的防火防盗,外出或下班前关闭门窗。

9、员工在班次交接时,应注意提示交接班人未完成的工作事物。

10、员工应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禁止打架斗殴,如遇特殊情况需

要调整休息日,请互相予以谅解。

六、法律效力

1、本协议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持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以甲方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书》为准。

3、若此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则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交本地劳动仲裁部门解决。

4、若在此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行。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务派遣合同【篇2】

单位劳动保障代码□□□□□□

乙方(劳动者)姓名 个人劳动保障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

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实行试用期制度的,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甲方派遣乙方到 单位工作。

(二)派遣期限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一)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的工作需要,安排其在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应按时完成劳动任务,并达到用工单位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执行下列 种工时工作制。

a、标准工时制。具体工作时间为 。

b、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c、不定时工作制。

注: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要经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二)甲方有义务督促用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休息休假规定,保障乙方休息休假的权益。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本人工资执行下列 条款。

a、乙方的工资按照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确定。

b、甲乙双方协商约定月工资 元。

c、用工单位实行计件工资制。甲方有义务监督用工单位在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用工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定额,甲方按照约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根据乙方的业绩,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二)甲方于每月 日之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享有最低工资保障。

(三)用工单位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 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甲乙双方约定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月标准为 元。

(四)合同期内乙方无工作期间,甲方按照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向乙方支付报酬。

(五)甲方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费用。

(六)甲方跨地区派遣乙方的,乙方的劳动报酬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一)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规定应由乙方缴存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乙方按规定享受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应会同用工单位共同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应会同用工单位共同按照国家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甲方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六)甲方应会同用工单位共同执行国家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乙方进行职业培训,不断提高乙方的职业技能。

因乙方派遣期满或其他原因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对其重新派遣,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甲乙双方应签订变更协议,确认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等内容。

劳务派遣合同【篇3】

方(劳务派遣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际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际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经双方约定,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不得少于二年),并约定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甲方派遣乙方到 (实际用工单位名称)的 岗位(工种)工作,实际工作地点为 ;工作内容(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有毒、有害或其他特种作业。

第三条 乙方从事的岗位(工种)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要求,其岗位(工种)工作属于第 种情形。

(一)临时性岗位,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替代性岗位,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不得超过一年);

(三)辅助性岗位,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甲方应当将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如实告知乙方,保证乙方的知情权。

第五条 乙方按照甲方和实际用工单位的要求,努力提高职业技能,依法履行本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达到实际用工单位规定的工作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甲乙双方协商确认乙方按实际用工单位以下 条款执行工时工作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三)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由甲方负责核实实际用工单位是否依法报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并告知乙方。

第七条 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依法保障乙方享有休息休假权,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乙方具体休息休假时间由实际用工单位依法与乙方协商确定。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作或在节假日安排加班的,实际用工单位应征得乙方同意,补休或加班工资由实际用工单位依法安排或另行计发。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乙方享有与实际用工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实际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乙方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 方式:

(一)月薪制,每月为 元。

(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为 元/月;绩效奖金按乙方的业绩和实际用工单位的规定考核确定。

(三)计件工资制,定额单价为 元,实际用工单位确定、调整劳动定额的标准应当保证本单位与乙方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及标准以外劳动定额,由实际用工单位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另外计发。

第十条 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商定的乙方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工资的发放形式为 (由甲方发放、由实际用工单位直接发放)。

第十一条 甲方或实际用工单位向乙方支付工资时,必须出具工资清单,包括乙方姓名、发放时间、应付工资、实发工资、代扣和扣减工资等项目内容,由乙方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 乙方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或实际用工单位应依法支付乙方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从事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工种、夜班劳动、高温等作业的津贴、补贴,按国家和实际用工单位有关规定或集体合同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在实际用工单位连续被用工的,甲方应敦促实际用工单位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在实际用工单位为职工调资的同时为乙方实行工资调整。

第十五条 甲方在合同期内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无工作期间,按照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乙方报酬。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或实际用工单位对工资待遇的其他约定: 。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乙方有权按照规定查询个人缴费记录。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按厂务、企务公开要求,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在公示栏中公示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接受乙方监督。

第十九条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条 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职业病防治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权。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实际用工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权拒绝实际用工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因此类原因乙方行使单方终止、解除权或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不视为乙方过失,由甲方和实际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二十二条 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按照本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或重大事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存续期间、且原派遣任务完成后,甲方应当积极派遣乙方至新的用工单位工作。在新单位劳动报酬、劳动条件不降低的条件下,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新派遣,并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五条 实际用工单位未按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承担对乙方义务,或者实际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甲方承担对乙方的义务,实际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六条 乙方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与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其他情形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应承担用人单位义务,按规定发放报酬,依法妥善安置。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应当按照法定的条件、程序和经济补偿规定标准执行。甲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解除、终止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甲方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完毕乙方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甲方依法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医疗补助费等相关费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续时支付。

八、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十一条 若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至少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后及时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劳动用工网上备案(劳动工资网上备案),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甲方(签字、盖章):

签署地点: 省 市 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签署地点: 省 市 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劳务派遣合同【篇4】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用人单位住所

工商

登记

注册

类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

劳务派遣行政

许可证编号

乙方(被派遣劳动者)

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联系方式

户籍所在地址

现居住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

个人社会

保障卡号

就业登记证号

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一)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从 年 月 日起至年月_日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从年____月_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在用工单位符合法律规定的“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岗位(工种)在合同附件中明确。乙方应当按照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二)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的工作需要在相应的工作地点工作,但仅限于范围(所在市),具体工作地点在合同附件中明确。

(三)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并服从用工单位的管理,遵守用工单位依法制定并已公示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乙方同意用工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评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后的工作岗位也须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要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执行相应的工时制度,具体工时制度在合同附件中明确。

(二)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法律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与身心健康,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乙方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当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并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安排乙方补休。

(三)甲方依法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办法由甲乙双方与用工单位共同协商确定。

四、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应当根据劳务派遣协议约定,要求用工单位保证乙方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即对乙方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乙方的具体工资标准在合同附件中明确。

(二)乙方在劳务派遣期间患病、休假期间的工资标准按照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有关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三)用工单位连续使用乙方的,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的,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合理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即用工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

(四)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于每月日之前向乙方足额支付工资,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的无工作期间,甲方应当按照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向乙方支付报酬。

(五)甲方应当督促用工单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和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用工单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履行对乙方的义务。

(六)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待遇。

五、社会保险

(一)甲乙双方依法在用工单位所在地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乙方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由甲方代扣代缴。甲方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乙方,并为乙方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提供帮助。

(二)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当会同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其享受工伤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甲方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乙方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请工伤认定申请。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培训

(一)甲方如派遣乙方到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应当事先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具体岗位是否具有职业危害在合同附件中明确。

(二)甲方应当会同用工单位共同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落实国家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事先告知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用工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应当会同用工单位共同执行国家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乙方提供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不断提高乙方的职业技能。

七、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且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和用工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乙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归还甲方或者用工单位的财物、技术资料等,或者未根据甲方规章制度、双方约定办理工作手续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严格履行。

八、其它事项

(一)甲方应当如实将其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告知乙方。乙方已知晓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且无异议。

(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乙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三)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变更本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注明变更日期。一方要求变更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书面送达另一方,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四)甲方应当在解除或终止乙方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工作交接。乙方工作交接完毕,甲方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五)因乙方派遣期满或其他原因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对其重新派遣,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双方应当协商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以劳动合同附件形式予以确认。

(六)本合同不得代签和涂改,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附件包括:。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务派遣合同【篇5】

劳 务 派 遣 协 议

甲方(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派遣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劳务派遣合作及有关事项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定义

本协议所称劳务派遣合作,是指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派出与其建立合法劳动关系的人员(以下简称“劳务派遣人员”)到甲方提供劳务,完成甲方指定的工作内容,并由甲方按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派遣费用的事项.第二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1 第三条 劳务派遣人员的确定

甲方根据本单位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工作岗位的需要与乙方商定用工事项。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备选人员,经甲方考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及最初就任岗位、工作地点》,并加盖双方公章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应相应修改或补充《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及最初就任岗位、工作地点》,并经双方盖章认可。

第四条 派遣费用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派遣费用由以下部分构成:

1、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是指派遣费用中应支付给派遣人员作为劳动报酬的部分。劳动报酬费用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上述时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2、社会保险费

乙方应根据国家和地方规定为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根据需要甲乙双方可协商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确定缴费标准,单位缴费费用部分由甲方在支付劳动报酬费用的同时一并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该笔资金后一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足额缴纳相应款项。个人缴费部分由乙方代扣代缴。意外伤害保险标准为: 元/人/年,甲方一次性支 付给乙方,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对乙方派遣人员劳动报酬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情况,甲方有权予以监督,乙方应按月反馈给甲方一份甲方认可的资金使用清单备查。

3、劳务管理服务费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派遣人员劳务管理服务费,甲乙双方确定标准为每月 元,根据协议生效时间按年(季)支付。

(二)结算时间和方式:

甲方每月 日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上月派遣费用一次性支付至乙方账户。乙方需在费用到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足额发放劳务人员工资,并依据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三)乙方根据甲方的月度考核结果定期、足额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支付。

第五条 用工规则

(一)派遣人员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对派遣人员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二)劳务派遣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甲方分配的各项任务,接受并完成因特殊原因增派的临时任务;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接受工作检查和业务考核、测评,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工作,协助甲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

(三)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及教育培训等参照甲方员工的规章制度执行。

(四)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以及劳务派遣人员的知识技能,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岗位予以调换。

(五)劳务派遣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三)、(六)项和第四十条第(一)、(二)项规定情形的,甲方可以将劳务派遣人员退回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六)甲方有权查询乙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出现违法现象,甲方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给予甲方赔偿。

(七)乙方应与劳务派遣人员依法签订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国家及山西省的规定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执行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八)甲方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其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六条 劳动保护

甲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遵守《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维护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权益保护。

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发生怀孕生育、工伤事故时,甲方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由乙方根据国家规定,按照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渠道积极妥善办理相关事宜。因工伤而发生的费用,除社会保险机构按政策规定支付外,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支付。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甲方按月支付。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的,按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商业秘密

甲乙双方均应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泄露。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签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可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或解除。

(二)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1、甲方无故不向乙方按时、足额支付派遣服务费用,经书面催告一周仍不支付的;

2、经政府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工作条件、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务派遣人员身体健康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1、乙方克扣或拖欠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的;

2、乙方未能根据本协议规定及时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的;

3、乙方未依照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履行办理劳务派遣人员生育、工伤处理等劳务派遣人员应当依法享有的劳动者权利所对应义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四)协议期满后,协议自行终止,如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如双方有续签意向,在协议期满前30日就是否续约进行协商,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协议,并在协议期满15日之前办理完续签手续,一方不同意续约的,协议期满,即告终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违反协议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二)由于乙方未足额或及时支付劳务派遣人员报酬、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三)由于甲方未足额或及时支付劳务派遣人员报酬、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导致乙方承担责任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四)劳务派遣人员提出离岗的,应提前三十日同时向甲乙双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离岗审计无问题,由甲方出具审计报告、离岗手续后到乙方办理辞职手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单方面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辞职手续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协议期间,因劳务派遣人员怀孕、生育、工伤事故造成甲方岗位空缺、用工需求不足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用工需求予以补足。

(六)甲乙双方依法终止、解除本协议或非劳动者原因甲方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造成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用工单位须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劳动者各项经济补偿金。该补偿金由用工单位一次性支付劳务派遣公司,由派遣公司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第十条 其他

乙方指定的付款账户为:

在协议履行期间,乙方付款账户发生变更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应自己承担造成损失的法律后果。

本协议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未尽事宜,经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在派遣合作过程中,以对方认可的信函及明细清单,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7 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8

劳务派遣合同【篇6】

派遣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被派遣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乙方接受甲方转移派遣(以下简称派遣),到________岗位工作。

派遣期限为24个月,从xx年 12月 1日起至 xx年11月31 日止。

第二条合同期限及试用期

本合同期限为 二 年,从生效之日起计算。

试用期为 三 个月,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由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决定。

第四条劳动报酬

乙方的工资比照学校事业编制内人员的工资标准予以核定。由甲方在收到用工单位当月划拨的款项后 个工作日内(最迟不得超过当月最后一天)、通过邮局以工资卡的方式按月支付给乙方,并代缴个人所得税。试用期的工资为正常工资的 %。

第五条 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甲方负责为乙方依法办理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手续(“四险一金”费用由用工单位支付)。

乙方工伤、患职业病等待遇由用工单位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款项后及时支付给乙方或家属。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残死亡的,用工单位可依据《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在确定工伤残疾等级之日或死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工伤待遇拨付给甲方,甲方收到相关费用后负责及时支付给乙方或家属。

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意外死亡的,用工单位可依据吉林省吉劳险字(91)6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在乙方死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待遇拨付给甲方,甲方收到费用后负责及时支付给乙方家属。

乙方因患职业病或工伤导致无法履行岗位职责、又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所发生的赔偿、补偿、工资及其它费用均由用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承担。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由用工单位依法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用工单位不能依法履行义务时,由甲方向用工单位交涉,维护乙方合法权益。

第七条 劳动纪律

一、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应服从甲方及用工单位的管理和教育。乙方同意用工单位对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按照工作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第八条 保密和竞业限制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或帮助他人使用甲方及用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将甲方和用工单位的技术资料、商业资料返还,不得保留。乙方若违反上述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三万元,同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签

一、当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甲乙双方同意可以对合同条款进行适当变更。

二、合同的解除

(一)在本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需对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乙方经试用期或年度考核不胜任本职工作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

3、乙方无故连续旷工15天或年旷工累计超过30天的;4、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或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过甲方或用工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本合同的;

7、乙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8、在甲方依《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进行裁员时。

(二)在本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由用工单位支付给乙方一个月工资后,解除本合同,并不需对乙方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工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在本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可以提前 日书面通知(在试用期内提前 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派遣单位(甲方): 被派遣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务派遣合同【篇7】

编号:_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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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工单位)乙方:(派遣单位)

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派遣劳务工至甲方工作事宜,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合作的原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按甲方用工要求,为甲方组织输送符合甲方条件的劳务工,并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甲方按协议规定标准支付乙方劳务费等相关事宜。

一、协议期限及劳务费用:

1.甲方需要乙方派遣员工的岗位和人数如下: 岗位人数为 人,工作内容为:,工作地点为:,派遣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本协议期满,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约,反之则本协议终止。

3.如一方中途要解除合约或续约须提前30日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议定,违反法律或本协议规定事项除外。

4、当下列情况出现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1)被派遣人多次达不到甲方要求;(2)严重造成甲方损失,影响甲方生产;(3)乙方未能履行其义务;

(4)乙方必须确保派遣到甲方的员工是“自愿受雇”,不存在强迫性质。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所派遣的员工有如下情形时,甲方可以提出退回或更换,乙方须及时根据甲方的要求退回或更换:

A、发现患有传染病、精神病等疾病者。

B、严重违反甲方所提供的厂方规章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的。C、不能胜任甲方的工作岗位的。

D、其他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影响甲方的原因。

2、甲方给乙方派遣员工作合理岗位培训。

3、甲方应为派遣工提供必要的工作和劳动安全条件,必须将派遣工派到无毒、无害、无高危险的岗位,须保证派遣工在厂区的生产安全并负责工厂内工伤事故的处理,如员工在上班时间内确实是因非主观个人原因造成工伤时的医疗费及相关赔偿责任由甲方承担;派遣员工在公司场地以外的一切活动或任何严重事故,与甲方无关,一切责任由派遣员工或乙方承担。

4、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以下统称为派遣费):劳务派遣的服务管理费用;(1)为了便于甲方管理,甲方 岗位按每人每小时 元上班出勤计算费用; 岗位按每人每小时 元上班出勤计算费用,正班之外加班按照平日1.5倍、公休日2倍、法定假日3倍的标准支付。甲方自行与被派遣人员结算工资。乙方有权监督和确认甲方结算工资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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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

(2)派遣工工时要求:甲方必须每月最低保障乙方所派遣人员上班 260小时, 每天正常上班8~11时(含加班时间),遇到特殊情况每天上班不得超过12小时。若因甲方货源不足或者停电等情况,甲方应该保障每月补足260小时(注:若因派遣工自己请假、旷工等自身原因造成不足月最低保障时间的由该派遣工或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超出保底时间则按本协议标准与乙方计算)。

(3)甲方免费提供住宿(水电费按照用量扣取)。

(4)为了不影响甲方正常的工作和生产,乙方或乙方所派遣员工不得对本厂员工散布派遣费用的消息,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相关经济损失。乙方所派遣的员工不得在本厂员工之间制造矛盾,不得怂恿、教唆本厂员工另谋职业,不得带动本厂人员入乙方工作。如有违约,乙方应按2000元/人的费用赔偿给甲方。

5、甲方每月 15 日前支付上月派遣费用(遇节假日提前结算)给乙方。甲方支付派遣费给乙方后,乙方应即时发放所派遣员工除工资外的其他费用,如乙方未及时足额支付给派遣员工或者有其它损害派遣工利益的行为而导致派遣工不服从安排、**等非正常行为,乙方必须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事态严重者将移交甲方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处理。

6、甲方每周至少保证派遣工休息1天,每天工作时间不超11小时,特殊情况除外,但须征得派遣工本人同意,完全自愿加班,不能强迫。

7、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按时支付派遣费用:

(1)甲方发放时由乙方签约人(或指定人)领取现金,乙方并在甲方公司工厂现场按照规定统一发放给乙方派遣员工。

(2)甲方如违反规定而直接将派遣费用发给派遣员工或工头,甲方必须按两倍应发派遣费用标准赔偿乙方的损失。

(3)甲方应按劳务派遣人员人数、出勤和考核结果制作派遣费用表,派遣费用表应在派遣费用发放前三天由甲方发至放给乙方确认。

(4)协议期满,乙方派遣工离职,乙方派遣员工最后一个月的费用务必在乙方派遣员工离开工厂时结算支付清,超出二天则按未发费用总和的1%支付乙方滞纳金。

(5)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不满3天,无正当理由离职者,甲方不结算其费用给乙方。乙方派遣员工工作满3天后申请离职者或自离者,甲方应该按照协议标准结合派遣员工实际考勤工时结算费用,凡派遣员工自离者扣罚乙方100元/人给甲方。

(6)乙方派遣员工需办理离职手续的必须要提前3天向甲方人事部申请,如不提前3天提出离职申请而离职的需扣罚每人50元。如甲方需要解雇乙方派遣员工的,也必须提前3天告知乙方负责人,如不提前告知的需补偿50元/人给乙方,违反甲方规定或法律规定除外。

(7)乙方派遣员工旷工一天按50元/人扣罚,甲方需提供相关考勤证明。

另乙方派遣员工严重违反厂纪厂规造成甲方损失的,需要赔偿的必须要当事人签名确认方可执行,如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也可由3名以上相关知情人员或者乙方负责人签名以示确认。

(8)甲方支付乙方派遣费用以现金方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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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乙方派遣工进厂甲方不得向其收取任何费用,甲方免费提供工衣、厂牌及必要的劳保用品,为保障乙方派遣员工的工作服务质量,甲方认为乙方个别派遣员工无能力胜任工作必须解雇时,解雇或辞职时甲方需提供乙方派遣员工的实际出勤工时表及违纪记录,该员工派遣费用由乙方统一按期领结。

9、乙方负责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等,乙方并提供上述相关资料给甲方备案;乙方确保与其被派遣人员之间已完善用工关系(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合同、购买社保等),如产生劳动纠纷与甲方无关。

10、甲方为乙方一次性报销派遣员工车费 元/人(乙方派遣工到厂第15日内支付清)。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岗位的各项工作标准和要求输送派遣工: A、员工年龄必须满16周岁,性别不限,无违法犯罪记录。B、无任何传染病或精神病等不符合用工条件的疾病。C、持本人有效身份证。

D、身体健康,无先天传染性疾病。

E、形象要求:女性不得浓妆艳抹;男性不得留长发长指甲、不得打耳洞、无纹身。同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生产用工要求,经协商后,增加或减少派遣员工。

2、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需要服从甲方工作、生活、住宿、上下班和宿舍、就餐等厂规纪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甲方规定的,按甲方规定处理。

3、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服务期间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乙方派遣工的一切劳动纠纷、人事纠纷均由乙方处理,与甲方无关。

4、乙方派遣工到达甲方时,要向甲方提供派遣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个人一寸彩色照片三张,以便双方协调管理。

5、中途出厂人员空缺岗位,乙方有责任及时补充上岗人员。

6、乙方派遣员工因为个人主观原因对厂方造成重大损失,乙方应积极帮助甲方向派遣员工索赔,派遣员工应承担相应的赔付责任,相关经济损失在派遣员工工资中扣除。

7、派遣工有权拒绝甲方的违规操作要求,如因该违规操作造成派遣工受到身体损害,甲方应对受害派遣工予以赔偿,并由乙方负责协调处理。

四、附则:

1、双方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甲乙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及甲乙双方的商业秘密。如一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则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并付相关法律责任。

2、本协议未提及之事项或未尽之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解决,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双方可协商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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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签订本协议时,乙方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代码证、企业法人资格证、签订本协议书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所有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资料给甲方备案。甲方提供本厂员工手册一份给乙方,乙方面对所派遣员工进行岗前培训。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劳务人员,包括离职后三个月内,不能编制为工厂正式工人,如有违约,甲方应按1000元/人的费用赔偿给乙方。

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签字:(盖章)日期: 年 月 日联系电话: 乙方: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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