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部门安全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2023.07.18

部门安全应急预案。

如何制定一份具体的应急预案指导手册?今天防灾的力度决定明天减灾的程度,生活中随时可能发生的灾害提醒我们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制定应急预案时需要考虑应急救援队伍的协作和配合方式,“如何制定一份具体的应急预案指导手册”是由工作总结之家编辑为您搜集整理的内容,如果你需求是以下信息请不妨参考一下!

制定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在发生灾害或突发情况时,能够迅速、有条不紊地组织救援、保障人员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以下是一些制定应急预案指导手册的关键步骤和要点:

1. 灾害分析和评估:在制定应急预案之前,需要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灾害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包括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洪水等)和突发事件(如恐怖袭击、疫情等),以确定应急预案的内容和重点。

2. 灾害预警和提醒机制:建立有效的预警系统和提醒机制,及时向相关人员发布灾害预警信息,确保他们能够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

3. 组织架构和指挥体系:明确应急救援队伍的组织架构和指挥体系,包括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在应急情况下能够有序协作和配合。

4. 协作与配合机制: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之间以及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机制,包括信息共享、资源调配、沟通协调等,提高应急响应效能。

5. 预案的具体实施步骤:详细制定各类灾害发生时的应对措施和行动方案,包括人员疏散、救援措施、物资调配等,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响应和处置。

6. 预案的实施与演练:定期组织应急预案的实施与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并及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7. 信息管理和记录: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和记录制度,包括灾害事故的信息汇总、应急响应的记录和反馈等,为后续的应急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综上所述,制定一份具体的应急预案指导手册需要全面考虑各方面的因素,确保应急工作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希望以上信息对你有所帮助!

部门安全应急预案 篇1

1 总则

1.1 目的

为提高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境外工程生产安全危急事件的处置能力,建立快速高效应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安全事故所引起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最大限度地减小生产安全事故所引起社会影响,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7号令),特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对外承包工程时所发生的施工人员伤亡、重大火灾、重大设备损坏和财产损失、重大责任性交通事故、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以及境外项目突遇战争、恐怖袭击和因各类事故及其它原因引发的社会动乱及群体的事件对我方人员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1.3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减少和消除危急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危急事件管理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统一领导和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下,各单位、各部门、各项目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4)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5)依靠社会和第三方力量,尽量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 境外承包工程项目危害分析

2.1 社会安全事件

2.1.1 公司境外工程施工地分布广,临近的一些国家和地区存在不同程度的不安全因素,如恐怖主义、民族、种族和宗教冲突、政局动荡、社会治安差等风险,容易发生社会安全事件。

2.1.2境外工程施工地点偏僻,施工人员来源分散。施工地点位于强烈大陆性气候地区,极端恶劣大漠天气和地震灾害风险较大。境外工作压力大,施工周期长,施工人员易身心疲惫,应变反应能力不高。施工人员与当地居民语言沟通不便,自我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较差,遇到突发紧急事件缺乏应对经验。

2.2 施工安全事件

2.2.1 在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起重吊装过程中发生的大型起重机械倒塌事故;

2.2.2 立体交叉施工过程中的高处坠物造成的一般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2.2.3 基坑、大体积摸板支护、大型脚手架等跨塌引起的一般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2.2.4 大型构(配)件、设备等顶升引起的一般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2.2.5起重吊装过程中发生的一般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2.2.6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

2.2.7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2.2.8 设备运输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事故;

2.2.9 设备调试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事故;

2.2.10施工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重特大事故;

2.2.11施工过程中其它原因引起的重特大事故。

2.3 传染病及食物中毒事件

可能发生的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以及食物中毒事件。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公司成立境外项目生产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构,由公司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组成,负责公司范围内境外项目生产经营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工作机制,严格制度管理,加强安全意识教育,提高预警能力,妥善处理突发安全事件,保证境外项目部员工安全,减少公司经济损失。

3.1 公司应急管理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

成 员:公司班子其他成员,总经理工作部、工程部、安全监察部、工会、财务部负责人及各二级单位经理。

日常办公室及联系电话

日常办公室设在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联系电话023-6181

(2)工作小组

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七个工作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现场抢救组: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工程部主任、项目所属二级单位经理、项目经理、各专业专工(技术员)。

医疗救护组:现场医务人员、公司医务人员。

现场安全保卫组:项目经理、现场安全经理、安全员和保安人员。

事故调查组:公司安监部主任、项目部安监专业人员。

事故善后处理组:公司工会主席及项目部相关人员。

接待、联络组:公司总经办主任及项目部相关工作人员。

消息发布组:公司总经办主任及项目部相关工作人员。

3.2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突发事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执行政府部门和市国资委、重庆能源投资集团公司关于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的有关规定;

(2) 确定公司各部门、二级单位应急管理职责,负责组织公司本部专项预案、公司本部现场预案的制定和演练,监督公司本部应急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3) 检查各单位及项目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日常应急准备工作、组织演练的情况;

(4) 组织境外项目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抢救、善后处理及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5) 及时向政府部门、上级单位报告公司境外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应急处理情况;

(6) 对公司重大突发事件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4 运行机制

4.1预警与响应原则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公司范围按三级责任主体负责对所管理境外项目各种可能发生的危急事件的管理,定期开展跟踪监测、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

4.2预警分级

依据危急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预警和响应级别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没有达到本预案的危急事件,启动公司现场预案,造成事故的按照规定定义事故级别。

4.2.1 红色等级

指标迹象:情报显示突发事件(极端恶劣天气、地震、海啸、台风、洪水)威胁逼近,或局部地区发生冲突、战乱,或情报证实即将发生武装或恐怖袭击。当地出现甲类传染病病例。

行动:境外项目部做好应急准备,警告项目全体人员减少外出或不去危险地区。启动应急预案,备足应急物资,采取各项措施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必要时做好撤离准备。

4.2.2橙色等级

指标迹象:情报显示有发生突发事件(极端恶劣天气、地震、海啸、台风、洪水)的现实可能性,或局部地区发生冲突、动荡。当地出现乙类传染病病例。

行动:有关部门注意收集情报,跟踪形势动态,考虑突发事件发生的方式、规模、影响,完善应对方案,必要时调整工作安排,发出安全提示。

4.2.3黄色等级

指标迹象:情报信息显示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增大。当地出现丙类传染病病例。

行动:提醒有关单位和人员高度重视,注意收集情报,跟踪形势动态,同时考虑突发事件可能发生的方式、规模及初步应对措施。

4.2.4蓝色等级

指标迹象:情报信息显示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可能发生传染病。

行动:提醒有关单位和人员思想重视,注意收集情报,跟踪形势动态,注意安全。

4.3 响应分级

Ⅰ级、Ⅱ级、Ⅲ级应急响应由公司组织实施,Ⅳ级应急响应由二级单位、项目部组织实施。

4.3.1 Ⅰ级响应(特别重大)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Ⅰ级响应:

恐怖袭击、局部战争或政府军事行动在工程所在地展开;突发事件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

施工生产造成或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特大或对公司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设备损坏和财产损失事故等。

项目部发生大面积严重食物中毒或甲类传染病等事件。

4.3.2 Ⅱ级响应(重大)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Ⅱ级响应:

工程所在地发生小规模的部族冲突、民族冲突、宗教事件、社会骚乱,经济损失人民币200万—1000万元。

施工生产造成或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9人,或一次死亡和重伤10人及以上人身事故,或重大设备损害和财产损失事故等。

发生多人严重食物中毒或乙类传染病等事件等。

4.3.3 Ⅲ级响应(较大)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Ⅲ级响应:

发生劳务纠纷、合同纠纷或生产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处理纠纷,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200万元。

施工生产造成或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2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

个别人严重食物中毒或丙类传染病等事件。

4.3.4 Ⅳ级响应(一般)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Ⅳ级响应:

与当地村民产生纠纷;

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重伤,未构成一般人身伤亡事故,或一般设备损害和财产损失等,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以下。

发生轻微食物中毒、传染病等事件等。

5 应急准备

5.1 规章制度

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等和所属具有境外工程的二级单位,必须制定境外工程的有关应急管理制度。境外项目部要结合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风俗民情、当地治安状况等,制定完备的各类规章制度。

5.1.1建立对外联系制度。合同甲方为外国公司的境外项目部要报知我国驻所在国的使(领)馆经参处,并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警察、医疗机构建立突发事件的应急联系渠道,建立同当地中资公司、友邻单位的应急联系渠道,以便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取得各方的援助与支持。合同甲方为中国公司的境外项目部依托甲方建立上述联系。境外项目部制定的对外联系制度必须报知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备案。

部门安全应急预案 篇2

春节将近,扎实做好内部安全管理作迫在眉睫。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和区委区政府要求,为进步加强内部安全管理作,有效防和遏制事故发。按照局领导意见,结合作实际,特制定本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市场监管委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整治作的相关要求,把开展安全检查作为当前作的重要任务。坚持“以防为主、防管结合”的原则,牢固树安全理念,加强对局属各单位安全作的检查和督导,于查隐患,抓整改,防事故,全推进安全管理作落实到位。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作落到实处,区局成内部安全管理作领导组,由陈继江局长任组长,刘恩、刘存本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各市场监管所、五个技术机构主要负责为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制定作案,组织检查、验收。

三、工作任务

(一)电安全

检查是否有电线路化、负荷现象;是否存在部分部电安全意识淡漠,单位电安全资投少,对电设备不能及时保养维修;是否存在下班不断电,电脑和电设备不关机和常明灯等现象。

(二)消防安全

是否存在随地扔烟头、烟头不掐灭等隐患;是否存在消防设施“缺不买、买不全、不会”的现象;安全责任制落实是否明确到,对安全设施能否达到会使会操作;是否存在消防通道不畅通,防与物防结合不紧。

(三)安全

堂和取暖安全要指定专管理,特别是堂使液化罐存在较的安全隐患,使罐单位,有条件的要更新为使固体燃料装置。使天然的'要加强对设备和管道的检查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特种设备和危化品安全

1、建电梯、锅炉、压管道、变压器供电设备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档案,加强特种设备常维护保养,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定期检验,每进次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处理。

2、严格特种作业员持证上岗制度,对现有从事电、锅炉、电梯、电焊维修等特殊种的持证上岗情况进全摸底,严禁证、违规、违章操作现象的发。

3、有存放使危化品的技术机构,要进独存放,专管理,并建出库登记制度,消防安全预防措施到位。

(五)车辆管理

严格机动车管理,加强对驾驶员的车安全教育,做好车辆管理安排。加强车辆检查保养,车内严禁存放易然、易爆物品。节假期间,所有公务车辆律封存,机关有公务任务的部门,需要动公务车辆的,必须经局主管领导批准,并经门卫登记后能使。局属其他单位需要动公务车辆的,必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批准后能使。严禁公车私。

(六)内部安保

认真落实安保作有关要求,做好防盗、防破坏作。门卫要对进机关办公区域的本单位员进询问、登记,阻闲杂员进办公区域。

(七)值班值守。

严格执24时值班制度,确保在岗值班和联络畅通。要严明作纪律,坚决杜绝擅离职守、正式员值班等现象。值班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故迟到。切实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作。

四、实施步骤

(一)查摸底(即起122)。局属各单位要对照作任务要求,结合实际,细化责任分,认真查摸底。要摸清现存的内部安全管理作的隐患底数,建台账,逐个确定整治计划。

(二)全整治(123129)。局属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段逐个落实整改计划和责任,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各市场监管所、各技术机构于129前将内部安全查及整治作情况的电版通过OA或邮箱发送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13025)。区局内部安全管理作领导组将对各单位内部安全管理作进督查,对问题突出、隐患重重的单位将进集中督办,对履责不的将严肃通报批评。凡有重安全隐患不整治的,发事故律严肃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作要求

(一)统思想,提认识。局属各单位要进步统思想,将内部安全管理作放在重要位置,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严格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为内部安全第责任的.制度。严格执安全形势分析制度。坚持定期召开内部安全作会议,分析内部安全作形势,研究解决内部安全存在的问题。

(二)“五个到位”,严格落实。是基本设施配置到位。对查中发现基本安全设施缺少的单位,要限时补齐并加强使培训,确保安全设施发挥功效。是岗位责任明确到位。对重点部位的安全作责任到岗、责任到。各单位要指定专为安全员,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内部安全作,落实各项安全作管理制度,确保安全作有抓、有管、有查。三是维修保养落实到位。对旧、损坏、失效的设施,及时维修、更换。特别是消防设施、特种设备和防汛设施随时巡检,定期保养。建维保台账,确定专负责。四是安全知识培训到位。采取多种载体宣传

内部安全作,普及安全化,教育部职增强安全意识。五是问题整改解决到位。对检查出的问题,建安全隐患台账,做到解决条销账条,开展隐患整改回头看作,春节、两会前及时进内部安全作检查,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情况报送。各市场监管所、技术机构要按要求及时上报内部安全检查和排查情况,周报要于每周下班前上报上周检查情况周报表;报要于每24前,上报当检查情况报表。

部门安全应急预案 篇3

公司车辆安全应急预案

一、引言

在现代社会中,车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许多公司都购置了车辆用于员工的工作及出行,但车辆使用中不可避免地会面临各种安全风险。为了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公司财产的安全,制定一套完善的公司车辆安全应急预案就显得非常必要。本文将从预案的制定、应急措施、培训和发布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预案的制定

1. 成立应急管理小组:公司内部应成立专门的应急管理小组,由相关部门及负责人组成。小组负责制定、执行、协调和修改车辆安全应急预案,并配备专门的应急工作人员。

2. 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小组应先进行公司车辆使用的风险评估,在评估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并制定相应的预警机制,确保事故风险可控。

3. 定期检查与修复:公司需定期对所有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包括车辆性能、安全设备和驾驶员的资质,确保车辆在良好状态下运行。如发现问题应立即进行修复,从根本上杜绝事故隐患。

三、应急措施

1. 驾驶员培训:公司必须要求驾驶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包括安全驾驶技巧、紧急情况处理和车辆操作等内容,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应急设备齐全:车辆应配备完善的应急设备,例如灭火器、急救箱、安全锤等,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提供及时的应急援助。

3. 紧急联系与求助体系: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紧急联系与求助体系,包括紧急联系电话、应急求助信箱等,以便员工在遇到危险或意外情况时能够及时寻求帮助。

四、培训与发布

1. 培训课程:公司应定期组织车辆安全培训,向员工介绍应急预案的具体内容和执行流程,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实施演练:公司可定期组织实施车辆安全演练,让员工亲身体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提高员工在实际情况中的应对能力。

3. 预案发布:制定完成的车辆安全应急预案应及时向全公司发布,并定期进行更新,以确保最新的安全措施为员工所知。

五、总结

公司车辆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是保障员工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通过成立应急管理小组,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制定,培训与发布等措施,可以减少车辆事故的发生,并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因此,每个公司都应该高度重视车辆安全,制定并执行完善的公司车辆安全应急预案。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风险,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公司的正常运营。

部门安全应急预案 篇4

消防工作是企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根据《消防法》和《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为有秩序迅速调集企业员工和企业的消防设备、能有效的应付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达到及时控制火势蔓延,迅速扑灭火灾,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本着“初期火灾以自救为主、外援为辅”的原则,制定本计划。

1、组织机构及人员分工、职责:

企业灭火现场设灭火总指挥,下设灭火组,抢救组、警卫组,通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

(1)总指挥:

职责:在火灾发生时,负责企业灭火组织的指挥,人员的协调、物资的调配和外援力量工作的布置。

(注:当火灾突发,负责人因故不在岗位时,由副厂长或各班组的带班长代行其职责。)

(2)灭火组:

分工:备有灭火器、铁锨、湿棉被。

职责:在灭火现场总指挥的指挥下,负责火场的灭火。灭火组全体人员在灭火现场一定要听从指挥员的指挥,坚持“救人重于救火,先控制,后扑灭”的原则,贯彻“速战速决,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思想、

(3)抢救组:

职责:负责在火灾发生时,抢救可能抢出的物资,并对伤员进行救护。

(4)警卫组

职责:负责重点部位和火灾现场的警卫工作,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并告知附近车辆来客及四邻远离现场。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并根据指挥员指令,采取警卫措施。

(5)通讯联络组

职责:负责在火险发生时保障通讯联络的畅通。负责向上级报告,向消防部门报警,同时负责指挥员命令的传达及外援力量的接待工作。

(6)后勤保障组

职责:负责向火场运送灭火器材,调动运输工具,切断电源,关闭阀门,并同时负责灭火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2、火灾的扑救

(1)报警信号的规定

A、报警器连续报警五分钟。

B、在特殊情况下,可电话报警或喊火警。

当发生火灾时,当事人应迅速利用就近报警。负责通讯联络组的成员应迅速判明火灾发生的区域,报告指挥员,电话报火警,并上报厂长。应人人牢记火警电话“119”,并保证企业电话畅通。

(2)组织方法及分工

当接到火灾警报后,指挥员应冷静沉着,首先组织抢救组人员迅速准确地弄清起火区域和部位,了解燃烧的物质,火灾的大小,然后根据掌握的情况,分析判断调动力量配置灭火器,下达灭火指令。

各小组应根据指挥员指令和自己担负的职责,迅速准确、有条不紊地同时地展开工作。

(3)外援力量的组织协调

当有外援力量到达后,通讯联络组应负责接待工作,应弄清外援力量的人数,是否携带灭火器具,携带何种灭火器具,是否有灭火战斗的经验等等情况。然后报告总指挥,由总指挥布置其工作。现场全体抢险人员一定要听从现场指挥员的命令,不能我行我素。

部门安全应急预案 篇5

1、总则

1.1为规范矿山企业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管理和应急救援响应程序,明确有关机构职责,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职责明确、资源共享,平战结合、反应灵敏的应急机制,及时、科学、有效地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增强政府应对矿山安全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以人为本,先人后物: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抢救人员和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为中心,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恶化,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在保障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减少财产损失。

1.2.2统一领导,属地为主:矿山重大事故发生后,在蓝山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蓝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统一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和县矿山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紧密配合。现场指挥以地方政府为主,部门和专家参与,并充分发挥矿山企业的自救作用。救援组织和救援人员应立足本地,服从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挥。

1.2.3平战结合,专兼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矿山生产安全重大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充分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第一响应者的作用,将日常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专业力量,引导、鼓励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和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兼职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1.2.4反应快速,协调有力。建立事故信息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建立健全各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保证强有力的组织协调,做到科学指挥。

1.2.5科学决策,保障有力。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的技术对事故现场进行监控,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科学决策,采用先进的装备和应急处置技术,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保障体系,提供强有力的人员保障、资金保障和物资器材等物资保障,专业抢险队伍应定期演练,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准备,提高应急救援的水平。

1.3编制依据

1.3.1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2〕第65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2001〕第302号);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1996);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GB16424—1996);

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工作的决定》(湘政发〔2004〕4号)。

1.3.2参考依据

《湖南省矿山企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蓝山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全县各类非煤矿山企业较重(含)以上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成立蓝山县矿山企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委员会(简称县矿山救援应急委),为常设的协调议事机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任主任,县政府办主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任副主任。县政府办、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经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商务局、县粮食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县卫生局、县药监局、蓝山电信分公司、县水电总公司、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气象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广电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县矿山救援应急委职责: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在蓝山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统一组织、指挥、协调矿山企业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具体职责是:研究决定全县矿山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部署和总结年度应急救援工作;研究制订、修改、实施本《预案》;在事故现场主持会商灾情,研究决定抢救方案,监督检查指挥部各工作组的工作;调集矿山救护和医疗救护队伍、公安干警、武警部队及储备抢险救灾物资;公布事故救援情况。

●成员单位职责: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指挥、协调全县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具体工作:负责接警、处警全县矿山企业较重以上级别的事故信息;负责处理矿山企业重大以上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联络工作;指挥协调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各成员单位的应急救援行动;组织调集矿山救护和医疗救治队伍、公安干警、消防干警、抢险救灾物资;负责对外联络;组织召开矿山企业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会议。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履行县矿山救援办公室职责。

县国土资源局:指导、参加现场指挥部技术专家组、现场抢险组工作,负责组织制订非煤矿山企业重大事故抢救方案,提供有关资源开采和地质方面的基础资料。

县经委:指导、参加现场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工作,负责矿山应急救援中有关协调工作。协调电力、供水、通讯等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供电、供水和通讯保障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制定救灾物资的使用计划和调整计划及实施。

县商务局:负责救灾物资的募集和调配。

县公安局:负责治安保卫,指导、参加现场指挥部治安保卫组工作;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及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阻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负责组织监控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

县武警中队:协助矿山救援队伍进行露天开采矿山的现场救援工作。

县水电总公司:负责事故发生地的电力供应和电力设施的维修保护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事故现场医疗救护工作,指导、参加现场指挥部医疗救护组工作。具体工作:迅速组织和指挥急救人员开展抢救工作;紧急调派医务人员、医药物资、医疗设备,协调使用急救场所;及时组织针对医疗抢救方案提出调整、修改和补充意见;协助有关方面准确统计伤亡数字,及时向县矿山救援应急委报告抢救情况。

县民政局:负责困难灾民吃、穿、住、医的生活救助;组织协调矿山事故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统计和发布全县矿山灾情;指导、参加现场指挥部善后处理组工作;组织转移、安置、慰问灾民;申请和拨发救灾款物,组织接收、管理、分配救灾物资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确保救灾物资不挪作他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储备救助物资;配合当地政府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应急工作中的公路、水路交通保障和交通工具调配工作,开设绿色通道。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事故期间的天气预报和气象变化情况的预测,为防灾、抗灾、救灾提供气象技术服务。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指导、协助做好保险与赔偿金的测算和有关解释工作;协调处理相关的理赔事宜,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善后处理情况。

县总工会:负责指导、协调做好遇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矿山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资金保障工作,纳入财政预算。监督检查应急救援资金的使用情况。

县监察局:负责应急工作中行政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县广电局:负责做好事故的宣传报道工作。指导、参加现场指挥部新闻报道组工作。

2.1.2蓝山县矿山企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作为矿山救援应急委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设在蓝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该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负责县矿山应急救援委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负责组织起草、修订、实施本《预案》,负责接警矿山生产事故信息,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指挥矿山应急救援工作;监督检查矿山救护队伍建设,组织矿山开展救护比赛;承办矿山应急救援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和救护队员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前期工作。

县矿山救援办公室设接警、处警中心。接警电话为:2225555

2.1.3矿山救援现场指挥部

发生矿山重大安全事故,启动本预案,成立矿山救援现场指挥部,设现场总指挥一名,由县矿山应急救援委员会主任或由其指定人担任,成员由各专业工作组组长担任。

矿山救援现场指挥部下设11个专业组:现场抢救组、综合协调组、抢险调度组、技术专家组、物资供应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新闻报道组。

矿山现场指挥部设立现场指挥一名,由发生事故的单位行政负责人担任。

●现场指挥部职责:对矿山事故救援处置负总责,直接指挥较重以上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统一调度救援队伍、救援物资、救援资金等,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各专业组职责:

现场抢救组:矿山应急救援救护队为组长单位,县消防大队、矿山企业职工、矿山应急救援救护队和邻近的矿山企业援助人员为成员。负责对事故伤亡人员和矿山财产的抢救。

综合协调组:县政府办公室为组长单位,其他各组的组长为成员。负责对各组的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抢险调度组:县安监局为组长单位,矿山企业主管(行业或行政)部门、通讯部门、卫生部门为成员。及时掌握抢险进展情况,将事故情况、控制或发展趋势通报其他专业组,并随时向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办公室、市矿山应急救援办公室汇报情况。

技术专家组:湖南省303大队、县国土资源局等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县安监局负责组织;组长在事故救援现场根据事故的不同性质推荐产生。技术专家组平时为应急委提供决策咨询和建议,事故发生后,应邀参与应急指挥工作,为应急指挥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物资供应组:县商务局为组长单位,县经委、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药监局、县粮食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为成员。负责抢险物资、药品的组织调配和及时供应。

治安保卫组:县公安局为组长单位,事故发生单位或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村委会为成员。负责对事故现场的保护、疏导交通、疏散人员,必要时要圈定警界范围,阻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对肇事人员和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监控,防止逃逸。

医疗救护组:县卫生局为组长单位,县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为成员。调配足够的医疗救护设备和药品,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及时抢救和医治。

后勤保障组:事故发生单位或事故发生地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为组长单位,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县财政局为成员。为开展事故抢救、救护、调查等的工作人员及伤亡人员的家属的吃、住、行等提供后勤保障。

善后处理组:事故发生单位或事故发生地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为组长单位,县民政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县财政局、县公安局为成员。负责做好死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和安抚工作;协助家属办理尸体认领、火化等工作;做好事故抢救中牺牲的同志追认烈士的申报工作;发动社会力量,为受害人员提供社会救助。

事故调查组:县安监局为组长单位,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监察局、县总工会、矿山企业主管部门、技术专家组人员为成员。负责调查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分清责任,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新闻报道组:县广播电视局为组长单位,负责对事故的情况做好正面的报道工作。

2.2组织体系框架

2.2.1蓝山县矿山应急救援委员会构成:

详见附录1。

2.2.2蓝山县矿山应急体系框架

县矿山应急救援体系是全县各类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机构组成的一个组织和与之相适应的制度、资源所构成的网络。由指挥管理系统、救援队伍系统、技术支持系统、相关保障系统等组成。

县矿山应急救援体系框架如附录二所示。

2.2.3矿山应急救援工作程序

矿山事故现场报告程序: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矿山企业值班室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急救援组织(企业医院、企业救护队)、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矿山企业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作总结之家 gz85.cOM]

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程序:矿山事故单位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县级矿山救援指挥部市级矿山救援指挥部省级矿山救援指挥部国家矿山救援指挥中心

2.2.4应急联动机制

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平时应加强与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市矿山应急救援办公室、武警部队等方面的联系,与县救援应急委成员单位建立联系会议制度,通报矿山事故情况,共同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3.1.1常规信息监测: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负责全县矿山企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信息的接收、报告、初步处理、统计分析,制定相关工作制度。事故报告的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单位、类型、伤亡人员、抢救情况。

3.1.2信息监测分析: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分室应建立全县矿山基本情况、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重大灾害事故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定期完成矿山领域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提交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县矿山救援应急委,由其审定后酌情公布。

3.1.3重大信息监控:按照《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规定》组织对全县存在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高的矿山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及时分析重点监控信息并跟踪整改情况。

3.1.4逐级上报信息: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矿山企业主管部门应掌握辖区内的矿山分布、灾害预见等基本状况,建立辖区内矿山基本情况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收到事故信息后应进行核实,并在2小时内分别向上一级政府及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同时向同级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1.5群众举报信息:任何公民、组织可以通过电话等各种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矿山行业主管部门举报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事故发生信息。

3.1.6企业上报信息:矿山企业根据地质条件,可能发生灾害的类型、危害程度,建立本企业基本情况和危险源数据库。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矿山企业主管部门。

3.2预警预防行动

3.2.1接警

县矿山救援办公室设立接警中心,电话为2225555(兼传真)。县矿山救援应急委、矿山企业主管部门,接到矿山事故信息后,应当初步核实及时报告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办公室、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可以直接向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办公室、县矿山救援办公室报告事故信息。

3.2.2处警

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接到事故信息后及时进行分析评估,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立即派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助发生事故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抢救。

当发生较重以上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或有可能进一步引起事故扩大时,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及时报告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办公室、市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请求有关矿山救护队、装备储备单位、专家和技术支持机构,做好应急准备。

3.3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3.3.1网络信息系统: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应利用县安全生产信息网建立全县统一的矿山应急救援信息网络体系,建立定期对信息进行分析通报制度,实现信息共享。

3.3.2报警通讯系统:建立全县统一的矿山重大事故报警电话号码,并向社会公布。

3.4预警级别及分布

3.4.1预警级别

预警级别划分:根据矿山事故的潜在危险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预警级别分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特别严重(I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预警级别主体确定:一般预警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较重预警由市人民政府确定;严重预警由省人民政府确定;特别严重预警由省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确定。

3.4.2预警级别的信息发布

●预警级别确定后,除因涉及国家安全等原因需要保密的外,由确定级别等级的人民政府及时向社会公布。可以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予以公布。

●预警级别由上级政府确定的,除由上级媒体发布预警信息外,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也应通过同级媒体发布相应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发布的内容:

矿山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矿山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原因;

矿山事故发生的性质、类型;

矿山事故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

矿山事故后的处理措施和控制情况;

与矿山事故有关的其它情况。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程序

4.1.1级别的确定:根据矿山事故的实际级别,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救灾难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特别严重(I级)四级。

一般矿山事故由县人民政府确定;较重矿山事故由市人民政府确定;严重矿山事故由省人民政府确定;特别严重矿山事故由省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确定。

4.2.1预案启动: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应详细了解矿山事故发生情况,并立即报告县政府办公室,请求县矿山救援应急委主任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启动高级别预案时,低级别预案应同时启动。

矿山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力量实施救援,同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及其应急管理机构。

●一般矿山事故(IV级):矿山企业发生IV级安全生产事故时,事故矿山企业或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应急组织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县矿山救援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关注事故事态发展情况,加强信息沟通、传递、反馈。县矿山救援指挥部应进入预备状态,做好应急准备。

●较重矿山事故(III级):县矿山救援办公室接到矿山企业发生III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应做好事故的详细情况记录,并将情况立即报告副主任或主任,县矿山应急救援委主任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或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应立即通知县矿山救援应急委成员单位和有关专家,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各成员单位必须立即按照本《预案》2.1.3的规定认真落实职责。

当事故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的趋势时,应组织增援队伍,加大救援物资调拨供应力量,并及时请求市矿山应急救援组织予以援助。

●严重矿山事故(II级):矿山企业发生II级安全生产事故,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或市安监局报告。

●特别严重矿山事故(I级):矿山企业发生I级安全生产事故,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在启动本预的同时,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或市安监局报告,申请市人民政府和市安监局启动预案。

4.1.3特别情况的处理

●矿山事故跨县的,由市人民政府或省人民政府与本级有关部门联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矿山事故跨市的,由省人民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联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在抢救矿山事故中衍生和耦合事件,同时启动相应的预案。应急工作在当地政府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4.2.1建立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省、市、县、乡(镇)上下级政府间的信息传递利用现有政府间信息传输渠道进行。现场指挥部用手提(台式)电话或无线电话联络。矿山救援应急委配置电话同步录音装置、传真机、电脑,确保准确接收信息。应急委与各成员单位利用各电信运营公司通信网、无线通讯网建立通讯联系,满足信息传递需要。矿山救援应急委与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及时接收。

4.2.2信息报告

●矿山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现场人员立即开展自救和互救,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矿山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抢救,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矿山应急救援组织、当地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部门。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矿山应急救援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矿山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按照规定逐级上报。

4.2.3现场采集信息

县矿山救援办公室到达事故现场后,应迅速收集现场信息:矿山基本概况;事故发生简单经过;事故原因初步分析;已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待救人员数量及待救人员危险程度情况;现场抢救情况;采取的紧急措施情况,现场救援物资供应及需求情况;现场救援面临的困难及需要支援的事项等,汇总以传真等方式,上报到县应急委。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应及时与县、市、省矿山救援指挥部保持联系,并随时报告现场信息。

4.2.4事故损失信息采集和报告

事故损失信息包括:事故损失情况;因事故需要救济的情况和已救济的情况;矿山事故发生后,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

矿山事故发生后,县民政部门或矿山事故现场指挥部牵头部门应在第一时间采集事故损失信息,迅速报告县人民政府和矿山救援应急委。由县人民政府报告市人民政府及市民政局。

4.2.5信息处理

县安监局、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各类矿山常规信息、现场信息,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判断,提出应急处理建议,报告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

4.3指挥和协调

4.3.1矿山事故发生后,县矿山应急救援委全面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指挥工作,现场指挥部及时向县矿山应急救援委报告情况,请示重大问题的处理指令,各成员单位、部门要服从指挥部的调度。

4.4紧急处置

4.4.1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辖区应急救援力量。矿山企业发生事故后,应当和当地政府组织职工、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并召请有关专业救援机构。

4.4.2事故矿山企业是第一时间处置事故的主体。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充分利用所属企业和就近社会救援力量,立即组织实施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立即组织本单位和就近医疗救护队伍抢救现场受伤人员。

4.4.3发生事故的矿山企业应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制定事故的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事故和救援情况,及时修订救援方案,补充救援措施。

4.4.4发生事故的矿山企业和当地救援力量不足以有效地抢险救灾时,矿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向上级矿山应急组织明确要求增强救援。

4.4.5发生事故的矿山企业和当地医疗机构的救护能力不足时,矿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向上一级矿山应急组织明确要求调动外地的医学专家、医疗设备前往现场加强救护,或将伤者迅速转移到外地救治。

4.4.6参加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在矿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下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4.4.7矿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力量清除抢险通道上的障碍物。同时由当地政府、公安、交通等部门保障抢险通道和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设备运送的畅通无阻。

4.5群众的安全防护

4.5.1治安保卫组应在矿山事故现场实施警戒,划定警戒线和警戒范围,作出警戒标识,阻止围观群众和非抢救人员进入现场。

4.5.2医疗救护组应对地面工作场所实行消毒处理,防止疾病传播;后勤保障组应加强食品卫生管理,防止抢救人员中毒事件发生。

4.5.3善后处理组应加强对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防止过激行为或意外事件发生。

4.6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6.1事故救援医院应立即到事故现场抢救,并开辟绿色通道,保证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救治。

4.6.2矿山事故严重危及矿区稳定或当地社会稳定时,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请求武警、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或治安保卫。

4.7事故调查、处理、检测与后果评估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事故联合调查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开展现场检测、事故损失评估等工作。

县安监局、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应组织专家总结和评价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应急救援保障情况等,对应急预案的适用性进行评估。

4.8新闻报导

除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保密的信息外,由应急委统一协调,县广电局负责报道工作。

4.9应急结束

当矿山现场遇难、遇险人员全部抢救出来后,现场救援工作完成。经县矿山救援应急委批准,现场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行动结束,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事故发生地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人员继续留在矿山事故现场配合事故单位做好后期处理工作。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县、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费用的支付,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1.2救援队伍应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灾人员,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整理抢救灾记录、图纸,写出救灾报告;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

5.1.3卫生部门要做好事故现场的消毒和疫情监控工作。

5.1.4民政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2社会救济

5.2.1县人民政府建立矿山事故救济救助制度,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社会救济资金,努力提高社会救灾资金在整个救灾资金中的比例。

5.2.2红十字会、慈善基金等公益性社会团体和组织要根据需要开展募捐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进行赈灾捐赠。救灾募捐活动由民政部门归口管理,保证募捐资金全部用于受害职工家属。

5.3保险

5.3.1矿山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鼓励和提倡矿山企业和职工购买各种商业保险。

5.3.2矿山事故发生后,有关保险公司应及时派人员进行定损理赔工作。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5.4事故应急救援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在较重以上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后的5个工作日内,参加救援抢险的各专业机构应按规定格式内容写出总结,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县安监局在事故抢救后10个工作日内将总结报市安监局、市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县安监局应每半年一次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矿山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信息保障

由县安监局、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牵头,开发和建立全县矿山事故信息、救援力量、救援物资等信息数据库,以便预警和应急决策时随时调用。

加强矿山事故预测预警系统建设。按照国家有关预警级别的标准,量化预警指标;规范各种矿山事故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报送时限和程序。

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应及时向市安监局、市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报送矿山事故信息、音像资料等。

6.1.2通讯保障

由县安监局、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建立通讯录,对参与矿山应急救援的领导、部门、组织的电话号码整理成册。

矿山企业负责保障本单位通讯、信息网络的畅通。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救援装备保障

●由县安监局、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建立现场救援装备调用制度,监督专业救援队伍对工程抢险装备的维护、保养,并实施定期更新和监督检查。

6.2.2应急队伍保障

●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及矿山应急救援工作。

●矿山企业应建立由专职或者兼职人员组成的矿山救援队。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救援队的小型矿山企业,除应建立兼职的救援队外,还应与就近的专业救援组织签订救援协议,或者与就近的矿山企业联合建立专业救援组织。

6.2.3交通运输保障

●县人民政府交通部门,应建立交通保障数据库,保证应急救援队伍、救援物资能够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实施救援。需要实行交通管制时,由公安、交通、交警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矿山救援和医疗救护车辆配用专用警灯、警笛,发生矿山事故后,当地政府应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开设应急救援特别报道,应急救援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免交过路费。

6.2.4矿山救援医疗保障

●县人民医院,作为县矿山医疗救护基地,指导、参加矿山事故中伤员的救治工作。

●矿山企业应建立矿山医疗救护站(或与企业所在地医院签订医疗救护协议议),负责企业矿山事故伤员的医疗急救和矿山救援队伍医疗救护知识专项培训工作。

6.2.5治安保障

矿山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当地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公安、武警等维护社会秩序和事故现场的保卫工作。

6.2.6物资保障

各种物资的调配、使用都是采用有偿使用,所需费用由发生事故的单位承担。

6.2.7经费保障

●县人民政府建立矿山应急救援保障基金,用于较重以上矿山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县级矿山应急救援基地救灾物资储备的更新、维护。

●县、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应建立地方应急救援保障资金。

●矿山企业为矿山应急救援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6.2.8社会动员保障

●对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要动员企业工会、妇联、团委或村委会、乡(镇)政府等参加,尽快、稳妥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对矿山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可动员当地派出所和民兵参加,确保矿区稳定。

●对露天开采的非煤矿山,如采石场发生滑坡、坍塌等事故,可动员当地民工参加抢救。

6.3宣传、培训

6.3.1宣传

●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公布应急预案信息、接警部门和电话,宣传应急法律法规。

●组织矿山企业学习、宣传本预案及企业应急预案,做到人人掌握避灾、自救和互救常识。

6.3.2培训

●县安监局负责组织对全县矿山企业负责人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

●矿山救护队要加强日常战备训练,并按规定对救护队员进行培训,确保矿山应急救援队伍的战斗力。

●矿山企业负责组织本企业职工救援与自救知识培训。

6.5监督检查

县安监局对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检查督导,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7、演习

矿山企业要严格按规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救灾演习。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8.1.1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矿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8.1.2矿山企业应根据具体生产条件、自然灾害的种类和危害程度,制定《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8.1.3本预案根据情况每年进行修改补充。

8.2奖励与责任

8.2.1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予表彰奖励。

8.2.2对参加应急救援工作中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救援工作中为抢救他人或国家财产英勇牺牲的,应追认为烈士。

8.2.3对不服从指挥部调遣、临阵脱逃、谎报情况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造成重大损失和扩大灾害程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3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政府制定,由县安监局负责解释。

8.4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附录

9.1全县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系表

9.2县矿山应急救援体系框架图

部门安全应急预案 篇6

作为一个企业,做好应急预案是非常有必要的。每到春节期间,由于各种因素,企业的风险和安全隐患会暴露出更多的问题,这就需要企业制定一份完善的“企业春节安全的应急预案”。

一、预防措施

为了避免出现安全隐患,企业应该采取一系列的预防措施。首先,对于天气变化要严格关注,及时做好应对措施。同时,要做好场所安排,保证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其次,要特别注意春节期间的火灾安全,每个企业都需要有严格的火灾安全措施,确保在春节期间不会发生火灾事故。

最后,要注意疫情防控,春节期间是人员流动最大的时候,因此企业应该加强疫情的防控措施,特别是人员的体温监测。

二、事故应对

即使做好了预防措施,意外事故难以避免。因此,企业还需要制定出针对春节期间的各种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

首先,要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对于企业内部出现的紧急情况要建立有效的应对机制。其次,要建立紧急疏散机制,对于突发的火灾等重大事件要能够迅速疏散员工。

最后,要建立社会矛盾处理机制,做好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协调工作,化解各种矛盾,因为在春节期间,社会矛盾容易引发事故。

三、防范措施

为了确保春节期间的安全和稳定,企业要承担起责任,采取一系列防范措施。

首先,要建立岗位责任制,每个员工都要有自己的职责和分内工作。其次,要建立防盗防损机制,防止财物被盗或损坏。

最后,要加强安保工作,保障员工个人和财产安全。要对进出企业的人和物进行核查,确保不会有不法分子混入企业内部。

总之,企业春节安全的应急预案是非常重要的。在制定应急预案的同时,还需进行定期检查和修订,确保应急预案的立体化和科学性,争取最大限度地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春节期间稳步发展,更加蓬勃地健康发展。

"应急预案"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