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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课件

发布时间: 2023.08.06

建筑设计课件。

资料可以指生产、生活中必需的东西。如: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工作中,时常会需要资料作为参考。有了资料的协助我们的工作会变得更加顺利!那么,想必你在找可以用得到的资料吧?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建筑设计课件,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建筑设计课件【篇1】

在建筑CAD教学中,教师应该着重训练学生CAD软件绘图能力,促使学生能够熟练掌握建筑平面图、立面图以及剖面图的绘制,使其能够熟练绘图过程中需要应用到的各项指令,在此基础上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让学生能够将自己心中想法通过CAD软件表现出来。传统CAD教学方式注重教师的理论讲解以及一些操作指令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基本的绘图命令,但这种教学方式导致学生欠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所以,在进行建筑CAD教学的时候,教师不能够局限于基本操作指令的学习。

在建筑CAD中,主要的教学内容就是AutoCAD。这种单一的学习方式致使大多数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以为CAD与AutoCAD的学习内容是一致的。事实上,国内大多数建筑设计单位都逐渐开始应用草图大师、天正建筑等一些新型建筑设计技术。这些软件的应用促使CAD软件的滞后性更加突出。

在传统建筑CAD教学过程中,并不能够突出CAD教学的专业特点,并且教学方式大多都是由绘制简单建筑框架开始的,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会因为枯燥的门窗绘制消耗掉对建筑CAD的学习兴趣。另外,这种学习方式促使CAD内容的学习较为零散,学生不能够系统有效掌握相应的知识内容。

在建筑CAD学习过程中,理论知识的学习是掌握绘图操作的基础内容。所以,学生在学习的时候一定要注重理论知识的学习,不然学生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显得十分吃力。例如学生在操作过程中仅知道某一快捷指令,但不知道使用这一快捷指令的工具在哪里,不能够完成绘图。主要是因为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没有掌握“人机对话”基本应用方式,没有理解CAD软件操作命令的提示。CAD实际上是一种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内容,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一定要将理论讲解与实际操作环节相结合,将理论知识学习与学生动手操作结合起来,实行边讲边练的教学方式,在计算机房完成CAD教学内容。并且,学生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也能够及时反映给教师,提升CAD教学效率。

建筑CAD具有较强的实践性与应用型,使用的是现代信息软件技术AutoCAD,就是将计算机辅助绘图设计与土建专业内容有效结合起来,这样就能够实现由传统手绘方式向计算机绘图形式转变。现阶段,建筑行业发展中,建筑设计师、监理人员、预算人员、施工人员以及造价人员都会使用CAD绘制相应的'建筑图形。并且CAD软件的应用十分广泛,广告、机械、环境艺术等均有应用。在高职高专中建筑CAD教学应该注重学生实际能力的培养,使用较多练习案例促使学生能够熟练掌握土建工程制图技巧,使学生能够有效绘制相应的土建工程图样,提升学生的市场竞争实力,有效拉近学校学习与实际就业之间的距离。

总之,在进行高职高专建筑CAD教学改革的时候,一定要将具体实践操作与理论作为发展基础,并与相应职业技能考试内容相互结合。积极探索适应学生发展的教学模式、教学环节、教学手段,有效启发学生的地位,培养学生积极探索思维习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升学生绘图技巧。促使学生能够在建筑行业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实力,促使高职高专整体教学水平、效率能够不断提升。

建筑设计课件【篇2】

第1.0.1条 为保证宿舍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和工矿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宿舍建筑设计。

第1.0.3条 宿舍建筑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现行有关建筑工程的方针政策和面积定额。

第1.0.4条 宿舍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或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2.0.1条 宿舍用地宜选择有日照条件,通风良好,场地干燥,便于排水的地段;应避免噪声和各种污染源的影响,并应符合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规定。

第2.0.2条 宿舍应接近生活服务设施,如食堂、小卖部、文娱活动室、浴室、开水间等,其距离不宜超过250m。

第2.0.3条 宿舍附近宜有小型活动场地、集中绿化用地、晒衣设施及自行车存放处等。

第2.0.4条 宿舍的日照间距应按各地城镇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2.0.5条 宿舍区内避免过境汽车穿行。

第3.1.1条 宿舍内居室宜成组布置,每组规模不宜过大。每组或若干组居室应设厕所、盥洗室或卫生间。每幢宿舍宜设管理室、公共活动室和凉晒空间。厕所、盥洗室和公共用房的位置应避免对居室产生干扰。

第3.1.2条 宿舍多数的居室应有良好朝向。炎热地区朝西的居室应有遮阳设施。

第3.1.3条 宿舍内的居室和辅助用房应有直接自然通风条件;严寒地区的居室和辅助用房冬季应有通风道等有效的换气措施。

第3.1.4条 宿舍的居室、管理室、公共活动室、公用厨房等应有直接自然采光,其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7。

第3.2.1条 宿舍居室按其使用要求分为甲、乙、丙三类。各类居室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应小于表

3.2.1的规定。

第3.2.2条 居室的床位布置尺寸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一、两个单床长边之间的距离0.50m。

二、两床床头之间的距离0.10m。

三、两排床之间的走道宽度1.10m。

第3.2.3条 居室应有贮藏空间,严寒,寒冷和温暖地区平均每人贮藏量不宜小于0.45m3;炎热地区不宜小于0.35m3。

注:①一人居室的面积指标和功能标准,按国家规定或实际需要确定。

②居室包括睡眠和学习合用或分隔为两部分组成的空间。

第3.2.4条 设固定书架时,其净深不应小于0.25m,每格净高不应低于0.30m。设壁柜时,其进深不应小于0.50m。设固定箱子架时,每格净空不宜小于0.80m(长)、0.60m(宽)、0.45m(高)。

第3.2.5条 居室不应布置在地下室;不宜布置在半地下室。

第3.3.1条 厕所集中设置时,应设前室或经盥洗室穿入,厕所门不宜与居室门相对。厕所、盥洗室与最远居室的距离不宜大于20m。

第3.3.2条 厕所、盥洗室卫生设备的数量应根据每层居住人数确定,设备数量不应少于表3.3.2的规定。

第3.3.3条 居室内附设的卫生间,其面积不应小于2m2,使用人数在4人及4人以上时,厕所与盥洗应分隔设置。

②盥洗室设置洗衣机专用位置时,应设相应的给、排水设施和单相三孔插座。

第3.3.4条 无直接自然通风的卫生间和严寒地区的厕所,必须设置自然通风道。

第3.3.5条 炎热地区应在宿舍内设淋浴设施,每个浴位服务人数不应超过20人;其它地区可根据条件设分散或集中的淋浴设施,每个浴位服务人数不宜超过30人。

第3.3.6条 宿舍内宜在主要出入口设置管理室、其面积不应小于8m2。

第3.3.7条 宿舍内设置公共活动室时,100人以下,人均面积为0.30m2;101人以上,人均面积为0.20m2。公共活动室的最小面积不宜小于30m2。

第3.3.8条 宿舍内设公用厨房时,其面积不应小于6平方米。无集中供应开水时,宿舍内应设烧水间。公用厨房和烧水间应有排烟气设施。

第3.3.9条 宿舍内设隔离室时,按100人设一个床位计算,隔离室应设专用厕所和单独出入口。

第3.4.1条 居室的层高在采用单层床时,不应高于2.80m;采用双层床时不应高于3.30m。

第3.4.2条 居室的净高在采用单层床时,不应低于2.50m;采用双层床时不应低于3m。

第3.4.3条 辅助用房的净高不应低于2.50m。

第3.5.1条 宿舍安全出口数不应少于两个,但九层及九层以下,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每层总人数不超过30人的宿舍,可设一个楼梯。

第3.5.2条 通廊式宿舍和单元式宿舍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通廊式宿舍,七层至十一层应设封闭楼梯间,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应设防烟楼梯间。

二、单元式宿舍,十二层至十八层应设封闭楼梯间,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应设防烟楼梯间。七层及七层以上各单元的楼梯间均应通至平屋顶。但十层以下的宿舍,在每层居室通向楼梯间的出入口处有乙级防火门分隔时,则该楼梯间可不通至单层顶。

第3.5.3条 宿舍最高居住层的楼地面距入口层地面的高度大于20米时,应设电梯。

第3.5.4条 严寒地区宿舍的出入口应设防寒门斗,保温门或其他防寒设施。

第3.6.1条 宿舍宜设阳台、平台或其它晾晒设施。

第3.6.2条 宿舍出入口上部的阳台和高层宿舍的阳台,应做有组织排水。顶层阳台应设雨罩。

第3.6.3条 四层及四层以上的宿舍,宜设垃圾管道。

第3.7.1条 居室的窗应设吊挂窗帘的设施。卫生间、洗浴室和厕所的窗应有遮挡视线的措施。

第3.7.2条 居室和辅助用房的门洞口宽度不应小于0.90m。阳台门和居室内附设的卫生间,其门洞口宽度不应小于0.70m。设亮窗的门洞口高度不应低于2.40m,不设亮窗的不应低于2m。

第4.0.1条 宿舍应设给排水系统。

第4.0.2条 采暖的宿舍宜采用集中供热系统。采用火等供暖的宿舍应有出屋顶的烟道。

第4.0.3条 每居室内设电气插座不应少于两处。公共活动室、●洗室应设单相三孔插座。

第4.0.4条 宿舍内宜设公用电话。高层宿舍应预埋电话电缆管,并在每层预埋接线盒。

建筑设计课件【篇3】

为确保中小学、中等师范、幼儿师范的学校建筑设计质量,创造适合青少年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的学校环境,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工矿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和幼儿师范学校的建筑设计。

第1.0.3条 学校建筑设计应满足教学功能要求,有利于学生安全及身心健康,合理安排学校用地。

第1.0.4条 学校建筑设计应根据各地区气候和地理差异、经济技术的发展水平、各民族人民生活习惯及传统等因素,因地制宜地进行设计。

第1.0.5条 学校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2.1.1条 学校校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校址应选择在阳光充足、空气流通、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地势较高的地段。校内应有布置运动场的场地和提供设置给水排水及供电设施的条件。

二、学校宜设在无污染的地段。学校与各类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的规定。

三、学校主要教学用房的外墙面与铁路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与机动车流量超过每小时270辆的道路同侧路边的距离不应小于80m,当小于80m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

四、学校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太平间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五、校区内不得有架空高压输电线穿过。

六、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走读小学生不应跨过城镇干道、公路及铁路。有学生宿舍的学校,不受此限制。

第2.2.1条 学校用地应包括建筑用地、运动场地和绿化用地三部分。各部分用地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用地、运动场地、绿化用地之间有绿化带隔离者,应划至绿化带边缘;无绿化带隔离者,应以道路中心线为界。

二、学校建筑用地应包括建筑占地面积、建筑物周围通道、房前屋后的零星绿地、小片课间活动场地。

三、学校运动场地应包括体育课、课间操及课外体育活动的整片运动场地。

四、学校绿化用地应包括成片绿地和室外自然科学园地。

第2.2.2条 学校建筑用地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学校的建筑容积率可根据其性质、建筑用地和建筑面积的多少确定。小学不宜大于0.8;中学不宜大于0.9;中师、幼师不宜大于0.7。

二、中师、幼师应有供全体学生住宿的宿舍用地。有住宿生的中学宜有部分学生住宿用地。

三、学校的自行车棚用地应根据城镇交通情况决定。

四、在采暖地区,当学校建在无城镇集中供热的地段时,应留有锅炉房、燃料、灰渣的堆放用地。

第2.2.3条 学校运动场地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运动场地应能容纳全校学生同时作课间操之用。小学每学生不宜小于2.3m2,中学每学生不宜小于3.3m2。

二、学校田径运动场应符合表2.2.3的规定:

注:

①中学学生人数在900人以下时,宜采用250m环形跑道:学生人数在1200-1500人时,宜采用300m环形跑道。

②直跑道每组按6条计算。

③位于市中心区的中小学校,因用地确有困难,跑道的设置可适当减少,但小学不应少于一组60m直跑道;中学不应少于一组100m直跑道。

三、每六个班应有一个篮球场或排球场。

四、运动场地的长轴宜南北向布置,场地应为弹性地面。

五、有条件的学校宜设游泳池。

第2.2.4条 学校绿化用地:中师、幼师不应小于每学生2m2;中学不应小于每学生1m2;小学不应小于每学生0.5m2。

第2.3.1条 学校应有总平面设计,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建筑设计。

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行政管理用房、服务用房、运动场地、自然科学园地及生活区应分区明确、布局合理、联系方便、互不干扰。

第2.3.3条 风雨操场应离开教学区、靠近室外运动场地布置。

第2.3.4条 音乐教室、琴房、舞蹈教室应设在不干扰其它教学用房的位置。

第2.3.5条 学校的校门不宜开向城镇干道或机动车流量每小时超过300辆的道路。校门处应留出一定缓冲距离。

第2.3.6条 建筑物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教学用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

二、南向的普通教室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小于2h。

三、两排教室的长边相对时,其间距不应小于25m。教室的长边与运动场地的间距不应小于25m。

第2.3.7条 植物园地的肥料堆积发酵场及小动物饲养场不得污染水源和临近建筑物。

中小学、中师、幼师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组成,应根据学校的类型规模、教学活动要求和条件宜分别设置下列一部分或全部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

普通教室、实验室、自然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史地教室、语言教室、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音乐教室、琴房、舞蹈教室、合班教室、体育器材室、教师办公室、图书阅览室、科技活动室等。

风雨操场应根据条件和情况设置。

第3.1.2条 教学用房的平面,宜布置成外廊或单内廊的形式。

第3.1.3条 教学用房的平面组合应使功能分区明确、联系方便和有利于疏散。

第3.2.1条 教室内课桌椅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课桌椅的排距:小学不宜小于850mm,中学不宜小于900mm;纵向走道宽度均不应小于550mm。课桌端部与墙面(或突出墙面的内壁柱及设备管道)的净距离均不应小于120mm。

二、前排边座的学生与黑板远端形成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

三、教室第一排课桌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mm;教室最后一排课桌后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小学不宜大于8000mm,中学不宜大于8500mm。教室后部应设置不小于600mm的横向走道。

普通教室应设置黑板、讲台、清洁柜、窗帘杆、银幕挂钩、广播喇叭箱,“学习园地”栏、挂衣钩、雨具存放处。教室的前后墙应各设置一组电源插座。

第3.2.3条 黑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黑板尺寸:高度不应小于1000mm,宽度:小学不宜小于3600mm,中学不宜小于4000mm。

二、黑板下沿与讲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宜为800~900mm;中学宜为1000~1100mm。

三、黑板表面应采用耐磨和无光泽的材料。

第3.2.4条 讲台两端与黑板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mm,宽度不应小于650mm,高度宜为200mm。

物理、化学实验室可分边讲边试实验室、分组实验室及演示室三种类型。生物实验室可分显微镜实验室、演示室及生物解剖实验室三种类型。根据教学需要及学校的不同条件,这些类型的实验室可全设或兼用。

第3.3.2条 实验桌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双人单侧化学、物理、生物实验桌,每个学生所占的长度不宜小于600mm;实验桌宽度不宜小于600mm。

二、四人双侧物理实验桌,每个学生所占的长度不宜小于750mm;实验桌宽度不宜小于900mm。

三、岛式化学、生物实验桌每个学生所占的长度不宜小于600mm;实验桌宽度不宜小于1250mm。

四、教师演示桌长不宜小于2400mm,宽不宜小于600mm。

第3.3.3条 实验室的室内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第一排实验桌的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500mm,边座的学生与黑板远端形成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

最后一排实验桌的后沿距后墙不应小于1200mm;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1000mm。

二、两实验桌间的净距离:双人单侧操作时,不应小于600mm;四人双侧操作时,不应小于1300mm;超过四人双侧操作时,不应小于1500mm。

三、中间纵向走道的净距离:双人单侧操作时,不应小于600mm。四人双侧操作时,不应小于900mm。

四、实验桌端部与墙面(或突出墙面的内壁柱及设备管道)的净距离,均不应小于550mm。

第3.3.4条 实验室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实验室及其附属用房应根据功能的要求设置给水排水系统、通风管道和各种电源插座。

二、实验室内应设置黑板、讲台、窗帘杆、银幕挂钩、挂镜线和“学习园地”栏。

三、化学实验室、化学准备室及生物解剖实验室的地面应设地漏。

第3.3.5条 演示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演示室宜容纳一个班的学生,最多不应超过两个班。

二、演示室应采用阶梯式楼地面,设计视点应定在教师演示台面中心。每排座位的视线升高值宜为120mm。

三、演示室宜采用固定桌椅,当座椅后背带有书写板时,其排距不应小于850mm。每个座位宽度宜为500mm。

第3.3.6条 化学实验室宜设仪器室、准备室、实验员室、药品贮藏室等附属用房。

第3.3.7条 化学实验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实验室宜设在一层;其窗不宜为西向或西南向布置。

二、实验室内的排风扇应设在外墙靠地面处。风扇的中心距地面不宜小于300mm。风扇洞口靠室外的一面应设挡风措施;室内一面应设防护罩。

三、实验室应设置带机械排风的通风柜,当有二个以上化学实验室时,至少应有一间实验室设置通风柜。通风柜内宜设给水排水装置,但电源插座、照明及煤气开关均不得设在通风柜内。

四、实验室内应设置一个事故急救冲洗水嘴。

五、实验室可设置煤气管道,并应有一定的安全措施。

第3.3.8条 物理实验室宜设仪器室、准备室、实验员室等附属用房。

第3.3.9条 物理实验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做光学实验用的实验室宜设遮光通风窗及暗室。内墙面宜采用深色。

二、做光学实验用的实验桌上宜设置局部照明。

第3.3.10条 生物实验室宜设准备室、标本室、仪器室、模型室、实验员室等附属用房。

第3.3.11条 生物实验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实验室的窗宜为南向或东南向布置。

二、实验室的向阳面宜设置室外阳台和宽度不小于350mm的室内窗台。

三、实验室的显微镜实验桌宜设置局部照明。

第3.3.12条 实验室附属用房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实验室分开设置的附属用房的位置应靠近所属实验室。

二、化学实验室附属用房除药品贮藏室可与准备室合并设置外,其它房间均宜分开设置。

三、化学实验室的危险化学药品贮藏室,除应符合防火规范要求外,尚应采取防潮、通风等措施。

四、物理实验室附属用房宜分开设置。

五、物理实验室的实验员室宜设置钳工台。

六、生物实验室附属用房,除实验员室可与仪器室或模型室合并外,其它房间均宜分开设置。

七、生物标本室宜为北向布置,并应采取防潮、降湿、隔热、防鼠等措施。

第3.4.1条 小学自然教室宜设附属用房教具仪器室(兼放映室)。

第3.4.2条 自然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教室第一排课桌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500mm,最后一排课桌后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9500mm。

二、教室中间纵向走道宽度和课桌端部与墙面(或突出墙面的内壁柱及设备管道)的净距离,不应小于550mm。

三、教室及教具仪器室应根据功能要求设置水池及弱电源插座。

四、教室的向阳面宜设置宽度不小于350mm的室内窗台。

五、教室宜设银幕挂钩、透射银幕、仪器标本柜、窗帘盒及挂镜线。

六、教具仪器室应设门与教室相通。

第3.4.3条 史地教室宜设陈列室、贮藏室等附属用房,也可在教室内设置供存放仪器、挂图、展品、岩石标本等的位置。

第3.4.4条 史地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地理教室和历史教室宜合并设置为史地教室。

二、史地教室讲桌应设电源插座。教室内宜设窗帘盒、银幕挂钩、挂镜线。

三、设置简易天象仪的地理教室,其课桌宜安装局部照明。

第3.4.5条 中小学美术教室宜设教具贮存室。

中师、幼师美术教室宜由教室及教具贮存室、工作室、陈列室等附属用房组成。

第3.4.6条 美术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美术教室宜设北向采光,或设顶部采光。

二、对有人体写生的美术教室,应考虑遮挡外界视线的措施。

三、教具贮存室宜与美术教室相通。

四、教室四角应各设一组电源插座,室内应设窗帘盒、银幕挂钩、挂镜线和水池。

第3.4.7条 书法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书法桌应全部采取单桌排列,其排距:中师、幼师不宜小于1200mm;中小学不宜小于950mm。教室内的纵向走道宽度不应小于550mm。

二、室内宜设挂镜线、水池、窗帘盒及电源插座。

第3.5.1条 音乐教室宜设附属用房乐器室。

第3.5.2条 音乐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教室内地面宜设2-3排阶梯,亦可做成阶梯教室。

二、教室应设置五线谱黑板及教师示教琴位置。

第3.5.3条 中师、幼师应按教学要求设置钢琴的琴房。

琴房内应设电源插座,并应考虑室内音响和隔声设计。

第3.6.1条 舞蹈教室宜设器材贮藏室、更衣室、浴室、厕所等附属用房。

第3.6.2条 舞蹈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每间教室不宜超过20人使用。

二、教室内在与采光窗相垂直的一面横墙上,应设一面高度不小于2100mm(包括镜座)的通长照身镜。其余三面内墙应设置高度不低于900mm可升降的把杆,把杆距墙不宜小于400mm。

三、窗台高度不宜低于900mm,并不得高于1200mm。

四、室内宜设吸顶灯,并应设电源插座、窗帘盒及挂镜线。

第3.7.1条 语言教室宜设控制室、换鞋处等附属用房。

第3.7.2条 当控制台设于邻室时,二室之间应设观察窗,窗的设置应能满足教师视线看到教室每个学生座位的要求。

第3.7.3条 语言学习桌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教室内设置控制台时,第一排语言学习桌前沿距前墙不应小于2500mm。

二、纵向走道宽度不宜小于600mm;教室后部横向走道的宽度不宜小于600mm。

三、语言学习桌端部与墙面(或突出墙面的内壁柱及设备管道)的净距离,不应小于120mm。

四、前后排语言学习桌净距离不应小于600mm。

第3.7.4条 教室的地面应设置暗装电缆槽。

第3.8.1条 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宜设教师办公室、资料贮存室等附属用房。

第3.8.2条 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教室的平面宜布置为独立的教学单元。

二、微机操作台宜采用平行于教室前墙或沿墙周边布置。

三、微机操作台前后排之间净距离和纵向走道的净距离均不应小于700mm。

四、微机操作台应设置电源插座。当微机操作台平行前墙布置时,楼地面应设置暗装电缆槽。

五、室内地面宜采用能导出静电功能的材料。

六、当室外附近有强电磁场干扰时,教室内应有屏蔽措施。

第3.8.3条 教室应设置书写白板,窗帘杆及银幕挂钩。

第3.9.1条 合班教室的规模宜能容纳一个年级的学生,并可兼作视听教室。

第3.9.2条 合班教室宜设放映室兼电教器材的贮存、修理等附属用房。

第3.9.3条 合班教室的地面,容纳两个班的可做平地面;超过两个班的应做坡地面或阶梯形地面。

第3.9.4条 合班教室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教室第一排课桌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2500mm;教室最后一排课桌后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8000mm。

二、前排边座的学生与黑板远端形成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

三、座位排距:小学不应小于800mm,中学、中师、幼师不应小于850mm。

四、走道宽度:纵、横向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900mm;当同时设有中间和靠墙纵向走道时,其靠墙纵向走道宽度不应小于550mm。

五、座位宽度不应小于450~500mm。

六、教室的课桌椅宜采用固定式。课椅宜采用翻板椅。

第3.9.5条 在计算坡地面或阶梯地面的视线升高值时,设计视点应定在黑板底边;隔排视线升高低宜为120mm;前后排座位宜错位布置。

当教室设置普通电影放映室时,放映孔底面的标高与最后排座位的地面标高的高差不宜小于1800mm;最后排地面与顶棚或结构突出物的距离不应小于2200mm。

第3.9.7条 放映白昼电影的合班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放映室的净宽度宜为教室长度的1/4~1/2。

二、安装透射幕洞口的宽度应为教室长度的1燉6;洞口的高宽比应为1:1:34;洞口的底面标高与讲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1200mm。

三、放映室的墙面及顶棚面宜采用无光泽的暗色材料。

第3.9.8条 装备电教设施的合班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教室前墙应设黑板和银幕。前后墙均应设电源插座。

二、室内应设安装电视机的设施和窗帘盒。

第3.10.1条 风雨操场宜设室内活动场、体育器材室、教师办公室及男、女更衣室等附属用房。

第3.10.2条 室内活动场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室内活动场的类型应根据学校的规模及条件确定,并宜符合表1.10.2的规定。

二、室内活动场的设施、设备应根据学校的教学要求和条件设置。

三、室内活动场窗台高度不宜低于2100mm。门窗玻璃、灯具等,均应设置护网或护罩。

四、室内活动场不应采用刚性地面。固定设备的埋件不应高出地面。

第3.10.3条 体育器材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体育器材室宜靠近运动场,并宜与体育教师办公室和体育教师更衣室相邻布置。

二、体育器材室应设借物窗口和易于搬运运动器械的出入口。

三、体育教师更衣室内宜设洗手盆、挂衣钩。

第3.11.1条 图书阅览室宜设教师阅览室、学生阅览室、书库及管理员办公室(兼借书处)。

第3.11.2条 阅览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阅览室应设于环境安静并与教学用房联系方便的位置。

二、教师阅览室与学生阅览室应分开设置。

三、教师阅览室座位数宜为全校教师人数的1/3。

四、学生阅览室座位数:小学宜为全校学生人数的1/20;中学宜为全校学生人数的1/12;中师、幼师宜为全校学生人数的1/6。

第3.11.3条 书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小学藏书量宜按每学生20-30册计算;每平方米藏书量宜为500-700册。

二、中学藏书量宜按每学生30-40册计算;每平方米藏书量宜为500-600册。

三、中师、幼师藏书量宜按每学生80-100册计算;每平方米藏书量宜为400-500册。

四、书库设计应采取通风、防火、防潮、防鼠及遮阳等措施。

第3.12.1条 教师办公室的平面布置,宜有利于备课及教学活动。

第3.12.2条 教学楼中宜每层或隔层设置教师休息室。

第3.12.3条 教师办公室和教师休息室宜设洗手盆、挂衣钩、电源插座等。

第4.1.2条 广播室的窗宜面向操场布置。

第4.1.3条 保健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保健室的窗宜为南向或东南向布置。保健室的大小应能容纳常用诊疗设备和满足视力检查的要求。

二、小学保健室可设一间;中学、中师和幼师保健室宜分设为两间,根据条件可设观察室。

三、保健室应设洗手盆、水池和电源插座。

第4.2.1条 生活服务用房宜设厕所、淋浴室、饮水处、教职工单身宿舍、学生宿舍、食堂、锅炉房、自行车棚。

第4.2.2条 教学楼应每层设厕所。

第4.2.3条 教职工厕所应与学生厕所分设。

当学校运动场中心,距教学楼内最近厕所超过90m时,可设室外厕所,其面积宜按学生总人数的15%计算。

第4.2.4条 当有条件时,学校厕所应采用水冲式厕所。

学校水冲厕所应采用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应设排气管道。

第4.2.5条 教学楼内厕所的位置,应便于使用和不影响环境卫生。在厕所入口处宜设前室或设遮挡措施。

第4.2.6条 学校厕所卫生器具的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小学教学楼学生厕所,女生应按每20人设一个大便器(或1000mm长大便槽)计算;男生应按每40人设一个大便器(或1000mm长大便槽)和1000mm长小便槽计算。

二、中学、中师、幼师教学楼学生厕所,女生应按每25人设一个大便器(或1100mm长大便槽)计算;男生应按每50人设一个大便器(或1100mm长大便槽)和1000mm长小便槽计算。

三、厕所内均应设污水池和地漏。

四、教学楼内厕所,应按每90人应设一个洗手盆(或600mm长盥洗槽)计算。

第4.2.7条 寒冷及严寒地区的淋浴室、更衣间内应设排气管道。

第4.2.8条 教学楼内应分层设饮水处。宜按每50人设一个饮水器。

第4.2.9条 饮水处不应占用走道的宽度。

第4.2.10条 学生宿舍宜由居室、管理室、盥洗室、厕所、贮藏室及清洁用具室组成。

第4.2.11条 学生宿舍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建。

男、女生宿舍应分区或分单元布置,并不得分层设置,其出入口应分开设置。

第4.2.12条 学生宿舍的居室,应设贮藏空间,每室居住人数不宜多于7-8人。

第4.2.13条 学生宿舍应设晒衣设施。

一层出入口及门窗,应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第4.2.14条 宿舍盥洗室的盥洗槽应按每12人占600mm长度计算;室内应设污水池及地漏。

宿舍的女生厕所应按每12人设一个大便器(或长1100mm大便槽)计算,男生厕所应按每20人设一个大便器(或1100mm长大便槽)和500mm长小便槽计算。厕所内应设洗手盆、污水池和地漏。

中学、中师、幼师的女厕所内,宜设有女生卫生间。

第4.2.16条 餐厅和厨房的人流,气味和运输路线,均不得干扰教学用房的正常使用。

第4.2.17条 食堂的餐厅和厨房,应设部分走读生吃午饭、热饭和课间加餐设施。

第5.1.1条 学校主要房间的使用面积指标宜符合表5.1.1的规定。

注:

①本表按小学每班45人,中学每班50人,中师、幼师每班40人计算。

②本表不包括实验室、自然教室、史地教室、美术教室、音乐教室、舞蹈教室的附属用房面积指标。

③本表普通教室的面积指标,系按中小学校课桌规定的最小值,小学课桌长度按1000mm、中学课桌长度按1100mm测算的。

第5.1.2条 一台钢琴的琴房,每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m2,二台钢琴的琴房,每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0m2。

第5.1.3条 实验室设实验员室时,其使用面积每人不应小于4.5m2。

第5.1.4条 阅览室的使用面积应按座位计算,教师阅览室每座不应小于2.1m2,学生阅览室每座不应小于1.5m2。

第5.1.5条 教员休息室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2m2。教师办公室每个教师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5m2。

第5.1.6条 中学、中师、幼师学生宿舍的使用面积,应按每床为2.7m2计算。

学生宿舍贮藏间的使用面积,宜按每生为0.10~0.12m计算。

第5.2.1条 小学教学楼不应超过四层;中学、中师、幼师教学楼不应超过五层。

第5.2.2条 学校主要房间的净高,应符合表5.2.2的规定:

注:

①合班教室的净高度根据跨度决定,但不应低于3.6m。

②设双层床的学生宿舍,其净高不应低于3.00m。

第5.3.1条 教学用房门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教室、实验室靠后墙的门宜设观察孔。

二、有通风要求的房间的门,均应设可开启的上亮。

三、门宜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制作,并宜设置固定门扇的定门器。

第5.3.2条 教学用房窗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教室、实验室的窗台高度不宜低于800mm,并不宜高于1000mm。

二、教室、实验室靠外廊、单内廊一侧应设窗。但距地面2000mm范围内,窗开启后不应影响教室使用、走廊宽度和通行安全。

三、教室、实验室的窗间墙宽度不应大于1200mm。

四、风沙较大地区的语言教室、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实验室、仪器室、标本室、药品室等,宜设防风沙窗。

五、二层以上的教学楼向外开启的窗,应考虑擦玻璃方便与安全措施。

六、炎热地区的教室、实验室、风雨操场的窗下部宜设置可开启的百叶窗。

第5.3.3条 严寒地区教室、实验室的地面宜采用热工性能好的地面材料。语言教室应做防尘地面。舞蹈教室宜做有弹性的架空木地板地面。

第5.3.4条 学校用房墙裙的高度应符合表5.3.4的规定:

教室、实验室、图书阅览室、科技活动室、体育器材室、门厅、走道、楼梯间1.00-1.20

第5.3.5条 三层以上的教学楼,宜设垃圾管道。

第5.3.6条 采暖地区教学用房的散热器宜暗装,并宜设散热器罩。

第6.1.1条 教学楼宜设置门厅。

第6.1.2条 在寒冷或风沙大的地区,教学楼门厅入口应设挡风间或双道门。挡风间或双道门的深度,不宜小于2100mm。

第6.2.1条 教学楼走道的净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教学用房:内廊不应小于2100mm;外廊不应小于1800mm。

二、行政及教师办公用房不应小于1500mm。

第6.2.2条 走道高差变化处必须设置台阶时,应设于明显及有天然采光处,踏步不应少于三级,并不得采用扇形踏步。

第6.2.3条 外廊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不应低于1100mm。栏杆不应采用易于攀登的花格。

第6.3.1条 楼梯间应有直接天然采光。

第6.3.2条 楼梯不得采用螺形或扇步踏步。

每段楼梯的踏步,不得多于18级,并不应少于3级。梯段与梯段之间,不应设置遮挡视线的隔墙。楼梯坡度,不应大于30°。

第6.3.3条 楼梯梯段的净宽度大于3000mm时宜设中间扶手。

第6.3.4条 楼梯井的宽度,不应大于200mm。当超过200mm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6.3.5条 室内楼梯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不应小于900mm。室外楼梯及水平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不应小于1100mm。

第6.4.1条 教室安全出口的门洞宽度不应小于1000mm。合班教室的门洞宽度不应小于1500mm。

第6.4.2条 教学用房及其附属用房不宜设置门槛。

第7.1.1条 学校用房工作面或地面的采光系数最低值和玻地比应符合表7.1.1的规定:

学校用房工作面或地面上的采光系数最低值和玻地比 表7.1.1

普通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

语言教室、音乐教室、史地教室、

注:

①全年阴天数在200天以上,早上八时的云量在七纸以上地区,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工作面(或地面)的采光系数最低值不应低于2%,其玻地比不应低于1:4:5;临界照度为4000Lx。

②走道、楼梯间应直接采光。

第7.1.2条 教室光线应自学生座位的左侧射入;当教室南向为外廊,北向为教室时,应以北向窗为主要采光面。

第7.1.3条 房间内各表面应采用浅色的装修。室内各表面的反射系数值应符合表7.1.3的规定:

第7.2.1条 凡学校建筑均应装设人工照明。

第7.2.2条 学校用房工作面或地面的平均照度不应低于表7.2.2的规定,其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

普通教室、书法教室、语言教室、

第7.2.3条 教室黑板应设黑板灯。其垂直照度的平均值不应低于200Lx。黑板面上的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

黑板灯对学生和教师均不得产生直接眩光。

第7.2.4条 教室照明光源宜采用荧光灯。对于识别颜色有较高要求的教室,如美术教室等,宜采用高显色性光源。

教室不宜采用裸灯。灯具距桌面的最低悬挂高度不应低于1.7m(阶梯地面的合班教室除外)。灯管排列应采用长轴垂直于黑板的方向布置。

第7.2.6条 坡地面或阶梯地面的合班教室,前排灯不应遮挡后排学生视线及产生直接眩光。

第7.2.7条 照明设计计算照度时,照度补偿系数应为1.3。

教室、物理、生物实验室等房间换气次数不应低于表7.3.1的规定。并应采取各种有组织的自然通风措施,使室内二氧化碳浓度低于1.5%。

第7.3.2条 教室、实验室的通风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炎热地区应采用开窗通风的方式。

二、温暖地区应采用开窗与开启小气窗相结合的方式。

三、寒冷和严寒地区可采用在教室外墙和过道开小气窗或室内做通风道的换气方式。小气窗设在外墙时,其面积不应小于房间面积的1/60;小气窗开向过道时,其开启面积应大于设在外墙上的小气窗面积的二倍;当在教室内设通风道时,其换气口可设在天棚或内墙上部,并安装可开关的活门。

第8.1.1条 教学用房设置的集中采暖系统,应根据学校的特点设计成能分区或分层调节,自成单独环路。

第8.1.2条 过渡地区、非集中采暖地区的舞蹈教室、美术教室、琴房等宜设置采暖设施。

第8.1.3条 学校建筑各种房间的采暖设计温度应符合表8.1.3的规定:

注:

①人体写生的美术教室,室内设计温度宜为26-28℃。

②表中风雨操场室内设计温度的规定,系指带围护结构者。

第8.1.4条 炎热地区的教学用房可设置电风扇。

第8.2.1条 在寒冷及严寒地区教学用房的给水进户管上应设泄水装置。

第8.2.2条 当化学实验室给水水嘴的水头大于2m,急救冲洗水嘴的水头大于1m时,应采取减压措施。

化验盆排水口应设耐腐蚀的挡污篦;排水管道应采用耐腐蚀管材。

第8.2.3条 学生厕所大便器(或大便槽)应采用坚固耐用,便于管理维修的冲洗设备,并应保证冲洗强度和水量。

第8.2.4条 饮用水应设消毒处理设施。

第8.2.5条 自然科学园地和运动场地应设洒水栓。

第8.3.1条 学校供、配电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学校建筑的照明用电和电力用电应设总配电箱,总配电箱的位置应便于管理和进出线方便。

二、室外线路应保证安全,维护方便。

三、各幢建筑的电源引入处应设电源总切断装置,当为多层建筑时,除首层设电源总切断装置外,各层应分别设电源切断装置。

四、配电装置的位置和构造,应考虑安全可靠,防止意外触及的措施。

五、室内线路宜采用暗线敷设。

六、配电系统支路的划分宜按以下原则:

(一)教学用房和非教学用房的照明线路应分设不同支路。

(二)门厅、走道、楼梯照明线路应设单独支路。

(三)教学用房照明线路支路,控制范围不宜过大,以二至三个教室为宜。

(四)教室内电源插座与照明用电应分设不同支路。

(五)各实验室内教学用电应设专用线路,电源侧应设有切断、保护措施的配电装置。

第8.3.2条 学校用电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凡规定设一组电源插座者,均为220v二孔、三孔插座各一个。

二、语言教室和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应根据设备性能及要求,设置电源及安全接地、工作接地。

三、照明灯的开关控制,应考虑节电、使用方便及有利维修。灯具选型应符合安全要求,并应有利于清扫和维修。

四、实验室的电源应根据不同的使用要求设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实验室电源插座宜设在实验桌上。

(二)准备室应设置电源和安全接地措施。

(三)物理实验室讲桌处应设三相380v电源插座。

(四)化学、物理实验室应设直流电源线路和电源接线条件。

(五)生物实验室的显微镜室,设天象仪的地理教室,在实验课桌上,应设局部照明。

第8.3.3条 学校广播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和操场应根据使用需要,分别设置广播支路和扬声器。

二、播音系统中兼作播送作息音响信号的扬声器应设置在教学楼的走道、校内学生活动的场所。

三、广播线路敷设宜暗装。

四、广播室内应设置广播线路接线箱,接线箱宜暗装,并预留与广播扩音设备控制盘连接线的穿线暗管。

五、广播扩音设备的电源侧,应设电源切断装置。

讲课为主,并做些小型实验,学生除听讲、记录外,

演示室 老师在演示桌上做实验示范表演,学生主要看、

一、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对于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在执行中区别对待。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其他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和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

建筑设计课件【篇4】

【论文摘 要】 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以技术应用为主、以能力教学为核心。但目前许多学校仍沿用传统高校教学方式,虽然教学大纲有所改进,课程设置力求满足市场需求,但仍以单一课程为目标,教师授课仅考虑课程本身要求,难以达到最终专业教学目标。对此,可在网站设计类课程教学中对相关多门课程进行整合,以增强教学效果。

随着网络的普及,网站无论对单位还是个人的作用都越来越大,通过网站发布信息或进行交流成为许多人学习、生活或工作的一种方式。拥有网站是很多单位和个人的选择,网站设计与规划人才也是社会所需要的人才。培养网站设计与规划人才是很多高职院校计算机网络专业的一个方向。

经过市场调研和学生反馈,目前用人市场对网站建设方面的人才除了基础能力外,主要有两大方面要求,分别是静态页面设计能力和动态页面设计能力。其中,静态网页设计能力要求精通DreamWeaver、Photoshop、Flash、Fireworks等工具,熟练使用DIV+CSS布局,精通HTML、CSS、javascript,能够独立完成网站的规划和静态页面制作。动态网页设计能力要求熟练掌握一种或多种动态网页设计技术,比如JSP、等。同时,要求具有良好的关系型数据库知识,熟悉市场常用的数据库产品,了解软件工程知识,具备独立的项目开发能力。

目前,许多相关院校的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的教学计划都能针对市场需求和面向对象设置如程序设计、网页制作、网络数据库技术、动态网页技术、网站综合设计和美工基础等课程。但是,整个课程体系在协调方面仍缺乏整体性,每名授课教师还是依据以知识点为线索的传统教学模式,比如美工基础课程是通用的教学,没有针对网页美工进行着重学习,导致学生单一学习,很难实现整体有机应用,就业时也无法拿出令招聘者满意的作品。

高职的课程必须坚持“必需、够用”的原则,强调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的综合开发,课程之间应自然衔接和过渡。为此,可将以上几门课程设置成一个课程组,都采用同一个案例进行教学和考核,这样的学习是从一个整体出发,而不再是对知识点进行隔离后再拼装,学生自然重视每门课程在案例中所需要的知识点,将每一个案例做精、做熟,从而使教学效果得到增强。以辽东学院为例,在实践中该校教师以一个规模较大的卓越购物网站为参考对象作为整个课程体系的案例,将相关课程内容进行整合。

首先,将网页制作和网页美工方面的课程融合为静态网页设计技术,课程目标是能够使用HTML、CSS、javascript、photoshop、Flash等技术设计类如卓越购物网站的主要页面,其中网页如何布局、前台动态效果、网页美工是课程的重点。以这个大的题目为线索讲解知识点,可以使教师教学目的性更强,学生的学习目标明确,兴趣更高,从而减少学习的'盲目性。

其次,程序设计和数据库技术课程除基础知识外,要求学生能够设计和实现案例中需要的数据库和项目中需要的相应的数据访问和业务功能设计。通过分析卓越购物网站可以大大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同时传授项目开发中常用的分层设计思想,这样可以将原本比较枯燥的知识通过案例分析—解决的方式进行讲解,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

最后,将原有的动态网页技术和网站设计综合实训合并为商务网站规划设计与实施,课程目标是将前期课程的设计改造为一个数据驱动的网站,有了前期的准备,设计一个类似卓越购物网站的项目完全可以在课程中实现。学生在学习本课程的同时也应用前面课程的成果,从而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和把握,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

由于课程的整体性较强,如果学生在过程中掉队,会导致整体教学失败,为此,在教学中应加强过程管理。为了让每个学生跟上进度,可加大阶段性个人考核,在学习过程中会有相当一部分学生身上出现“散漫”、“意志薄弱”、“我不能”、“我不喜欢”等现象,个人阶段性考核压力会推动他们战胜困难。一个个知识点的掌握、一个个目标的实现,可以让学生体味到成功的快乐,从而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

由于课程体系的操作性、实践性较强,学生在实践过程中会碰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教学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教师辅导时间不够的问题,针对这种情况,建议采用合作学习教学法。可依据学生的能力、所具备的知识基础、性别等相关因素,将学生分成小组进行学习。在课程后期,每个小组除完成课程要求的任务,还应自主选题,独立制作一个规模适当的项目。小组成员在小组中可以相互合作、互相激励,主动积极地参与学习,从中建构自己的知识,由此不仅达成个人绩效,提高学习效果,而且有利于完成整个课程体系的教学目标。

实践证明,通过更新教学观念,紧贴市场变化,改进教学方法与内容,加强教学的实践环节,采用合理的考核方法,并且通过完成类似商业项目的开发实践锻炼,能进一步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2]陈厚桥.高职网站设计与规划课程改革与探讨[J].科技信息, (2)

[3]卢爱芬.基于计算机的“任务驱动”教学法[J]. 文教资料, (33)

[4]周俊.论小组合作学习与学生主体性发展[J].教育科学,(3)

建筑设计课件【篇5】

第5.1.1条 文化馆建筑应设室内给水排水系统。

第5.1.2条 群众活动部分及学习辅导部分应设置开水或消毒水供应设施。

第5.1.3条 文化馆建筑应分层设置厕所。

第二节 采暖与通风

第5.2.1条 采暖地区文化馆宜采用热水采暖。儿童活动房间的散热器应采取防护措施。

第5.2.2条 文化馆各种房间的采暖室内计算温度应符合表5.2.2的规定。

一般游艺室16~18乒乓球类游艺室14~16综合排练室18~20

第5.2.3条 各类用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可设机械排风。

第5.2.4条 厕所应有独立的通风排气设施。

第5.3.1条 一般规模的文化馆宜为低压配电。其总配电装置应设于管理和进出线方便的部位。

第5.3.2条 文化馆各类用房的电气设计应考虑房间需要互换和增加设备内容的可能性。

第5.3.3条 配电线路应按不同用电场所适当分开。对群众活动部分、学习辅导部分、专业工作和行政管理部分,应根据规模和使用要求,分别划分支路。

20~50舞台应设工作照明游艺用房游艺室50~100 交谊用房舞厅、茶座50~100 展览用房展览厅(廊)75~150宜设局部照明阅览用房阅览室75~150宜设局部照明学习

第5.3.8条 文化馆建筑应设置工作专用电话及公用电话。

建筑设计课件【篇6】

《建筑设计基础》课程是以培养建筑设计基础技能为目标的一个课程系列,在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建筑设计专业教学计划(~版)中,设计基础课程包括《建筑初步》、《建筑设计入门》以及《设计绘画》。但是设计基础课程之间各自为政、互不相干的问题较为突出,并影响到内容设置、学时分配等其他方面的问题,是一个亟待研究的重点问题,目前对于这个问题的研究并未深入开展。本文即以该计划中这三门课的教学大纲①为切入点,对设计基础课程进行整合研究。

整合②是指基于发展的需要,通过对系统内以及系统之间各要素关联性的挖掘,利用各要素相互作用的机制,积极地改变或调整要素之间的关系,以克服系统发展过程中构成要素分离的倾向,实现新的综合。整合与当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在迅速变化的时代,由于众多因素改变着职业教育的面貌,这就导致了各组成要素之间关联性的缺乏,因此需要将整合概念引入到高职高专课程体系的研究中来,以实现在它们之间建立更紧密的联系。

在原有教学计划中,已经确定《建筑设计基础》课程的总目标是培养学生的基础技能,并为后续核心技能、综合技能的培养奠定基础。这几份大纲虽然均已注重贯彻了这个总目标,从单个课程看已经比较合理,但是作为一个整体来看,由于学制限制及培养目标等多方面的因素,在目标设置上还存在缺乏重点和层次性、部分目标陈述不够规范等问题,具体分析如下。

建筑初步(1)原目标:①培养学生的识图和制图能力,能准确地理解和表达建筑方案图;②了解建筑的基础知识,对建筑、建筑师、建筑设计等有一定的理解。主要问题:①两个目标之间的主次关系不明确;②缺乏技能培养的具体目标;③目标二和建筑设计入门的目标一有重叠,需要进一步明确。

建筑初步(2)原目标:①了解形态构成在建筑艺术创作中的应用,掌握建筑学专业的形态构成学习方法;②对当代建筑大师及其作品有一定了解,学会用构成的方法分析和表现建筑形态和空间;③掌握建筑形态与空间基本表达方法,学会用轴测图或模型表现建筑形态和空间。主要问题:①目标过于具体、缺乏统领性;②陈述不够简洁、明了;③目标二、三和建筑设计入门的目标二有重叠,需要进一步明确。

建筑设计入门原目标:①逐步了解建筑设计的基本知识,提升认识水平及专业素养;②训练学生初步掌握建筑设计的方法、过程和表达技巧。主要问题:①目标设置不够具体,指导性不强;②与建筑初步一、二的部分目标有重叠。

设计绘画(1)原目标:①在教学过程中,遵循“从简到繁、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原则,合理地安排课堂作业和课外作业,以课堂写生为主;②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启发学生多动手,多思考,既有统一要求,又要注意学生个人特点,在研究对象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学生掌握各种不同的表现方法。主要问题:①陈述不够简洁、明确;②目标设置不够具体,指导性不强;③缺乏与建筑初步和设计入门课程目标之间的关联性。

设计绘画(2)原目标:①在教学过程中,作好从单色认识到彩色认识的过渡,合理地安排课堂作业和课外作业,以课堂写生为主。②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启发学生多观察,多感觉,培养学生在生活中体会色彩对万物的影响,在研究对象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学生掌握各种不同的表现方法。主要问题:①陈述不够简洁、明确;②目标设置重点与层次不突出,指导性不强;③缺乏与建筑初步和设计入门课程目标之间的关联性。

建筑初步(1)是学生进入大学后接触到的第一门专业课程,其意义不言而喻,重点内容是建筑的识图与制图,主要包括建筑基本认识、建筑识图、工具制图、建筑测绘等内容。

建筑初步(2)的教学重点是建筑形态和空间的理解和分析,这是建筑的核心研究对象,它逐步将学生们带入建筑创作的领域中来,主要包含平面构成、立体构成、空间限定、建筑形态分析、大师作品分析等内容。建筑设计入门作为连接基础系列课程和核心系列课程的过渡,主要是提升学生的专业认识能力、表达能力、创造能力和评价能力,包括国内外著名建筑作品及流派介绍、建筑设计的过程介绍、建筑设计宏观环境解读、场地分析、建筑设计方法等内容。

设计绘画(1)包括结构表现和明暗表现两个阶段,主要包括整体构图、形体结构轮廓、物体间比例、结构、透视、明暗色调等训练。

设计绘画(2)包括单色表现和彩色表现两个阶段,主要包括三原色的认识,色相、明度、纯度的概念,固有色、光源色、环境色,复色、间色等概念的理解,色彩的调和配置。从以上对于教学内容的简述可以看出,它们之间还是缺乏整体性,均各自从课程自身的角度来编制教学内容,而没有在设计基础课程的框架中,打破自身的界限,并进行内容的相互渗透、融合,增加内在整体性。

具体分析如下:

建筑初步(1):①建筑概述的部分内容与设计入门课中建筑设计基础知识重叠;②建筑方案图教学单元的案例选取欠妥;③人体尺度与设计入门课中空间的功能与形式部分知识重叠;④缺乏三维层面来识图和理解建筑。

建筑初步(2):①理论性知识比重过大,包含了3个教学单元,这与高职以技能培养为目标的教学体系相悖;②教学单元过多,需要进一步精简;③缺乏与初步(1)的过渡性教学单元。建筑设计入门:①国内外著名建筑作品及流派介绍、经典的建筑设计理论简介、当代建筑设计发展趋势介绍等内容与建筑历史课知识重叠;②人体尺度的内容不够,这对于学生来说很重要;③部分教学内容对初学者来讲太难,不宜过度展开。

设计绘画(1):①教学案例的选取较为独立,没有与其他两门课的案例结合;②结构素描对建筑设计尤其重要,但比重过小。

设计绘画(2):①从就业市场需求来看,钢笔淡彩应用不多,因此此部分内容比重过大;②教学案例的选取较为独立,没有与其他两门课的案例结合。

1价值导向。高职高专教育的最终目的就是要为建筑就业市场输送合格人才,因此在教学大纲的整合过程研究中,始终要把当前建筑市场的基本走势、就业岗位的人才需求作为重要导向。除了就业市场以外,高职高专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的'培养目标也是重要导向之一,因此,在教学中就不宜按照本科的基础课程大纲来要求学生,必须要结合国家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进行编制。

2基本理念。在教学大纲的整合过程中,核心理念之一就是对不同课程通过进一步审视和论证进行内容的增减,并根据各课程地位和关联度的不同,分配到这三门课程中去。主要思路是:首先在调研的基础上,把与市场需求、培养目标、学生特点不符合的部分内容删减掉,并增加培养学生专业技能的相关内容;然后再根据专业课程的性质重新分类。另一个核心的理念就是通过课程内容之间的开放和教学进度安排中的相互渗透,来高效率地利用三年的学习时间,使它们能够形成“1+1>2”的效果。在这个理念下,各教学案例的选择应该具有相关性;并需要根据循序渐进的学习原则,对部分课程的教学顺序调整,使三门课互有穿插,做到“边学边练、以练促学”。

各课程的教学目标虽然都已经贯彻了基础技能培养这个总目标,但是正如前面的问题分析,它们之间缺乏整体性,有的课程其目标过多,没有层次,有的课程目标之间重叠等。因此,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对各课程的教学目标进行进一步优化,使其体现出整体性、层次性。

具体建议如下:

建筑初步(1):①了解建筑的基础知识,对建筑、建筑师等有一定的认识;②熟练掌握建筑识图和制图的技能,准确地理解和表达建筑方案图;③增加对于建筑的学习兴趣,适应建筑设计专业的学习特点。

建筑初步(2):①了解建筑形态构成的相关知识、并能够从构成角度来理解建筑;②熟练掌握用构成的方法分析和表现建筑形态和空间;③基本学会用轴测图或模型表现建筑形态和空间;④增加对于建筑设计的学习兴趣。建筑设计入门:①逐步了解建筑设计的基本知识,提升认识水平及专业素养;②初步掌握进行建筑设计的主要分析方法、设计过程;③增加对于建筑设计的学习兴趣。

设计绘画(1):①了解素描对于建筑设计的作用、意义;②熟练掌握应用结构素描的方法来分析和表达建筑形态与空间;③增加对于建筑设计的学习兴趣。

设计绘画(2):①了解色彩表现对于建筑设计的作用、意义;②熟练掌握应用彩铅和马克笔表达建筑形态和空间;③增加对于建筑设计的学习兴趣。

1建筑初步。

建筑初步(1)把重点放在建筑识图和工具制图中来并进一步细化,在原有教学内容的基础上主要进行如下整合:将建筑设计的基础知识并入到建筑设计入门课程中,而在本课程中取消这部分内容;将建筑综合表达的案例对象进行调整,与抄绘和测绘内容一致;将人体尺度的内容并入到建筑设计入门课程中;增加通过模型制作理解和表达建筑的课程内容。

在建筑初步(2)中,把重点放在形态与空间的理解和分析上,在教学案例的选取上强调关联性,在原有教学内容的基础上主要进行如下整合:缩短了平面构成、立体构成理论教授时间;对世界著名建筑实例的解析应进一步缩小建筑师范围,而增加统一建筑师的不同作品比较分析;能够将部分案例与设计入门课和设计绘画相结合,使学生从不同角度来全面认识和理解某个建筑。

2建筑入门。建筑入门课在原有教学内容的基础上主要进行如下整合:将建筑、建筑师的基础知识并入到建筑初步一课程中,而在本课程中集中讲解建筑设计这部分基础知识;对于建筑设计方法的讲解不宜过度展开,让学生从最基本的方法入手理解和应用这些方法;增加从人体尺度、室内家具的角度分析和设计功能空间的课程内容。

3设计绘画。

设计绘画(1)着重训练学生的空间分析和表达能力,以具体的建筑空间、形态、构件为主,着重刻画它们的结构关系、形体组合关系,在原有教学内容的基础上主要进行如下整合:增加结构素描的内容;减少明暗色调训练;与建筑初步(1)在同一学期,因此教学案例的选取应与其内容相关,如对门卫、门厅等空间作为教学对象。

设计绘画(2)把适用于快速表现的马克笔、彩铅以及钢笔淡彩作为主要的训练内容,能够让学生在较短的时间内抓住建筑的主要特征并快速表现出来,在原有教学内容的基础上主要进行如下整合:减少或去掉钢笔淡彩的教学内容;增加彩铅和马克笔表现的训练;与建筑初步(2)和设计建筑设计入门在同一学期,教学案例的选取应与它们的内容相关,如大师作品表现等。

高职高专设计基础课程整合是一个系统且复杂的工作,本文对课程目标和教学内容进行了初步整合,目前这些成果已经在一线教学中得到了充分应用,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从以来,教学质量和就业率得到了大家的好评;该研究的下一步工作将加强对各课程的关联性分析,并对整合评价方法进行深入探讨。

注释:

①这三门课程大纲是指基于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建筑设计专业教学计划(2009—2012版)而编制大纲。

②整合一词来源于系统科学,目前在很多领域进行了广泛地应用,如建筑学、工程学、遗传学等。

参考文献:

[1]荀勇,程鹏环,王延树,吴发红。高等工程教育——德国工程技术教育的研究与实践[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2]石伟平,徐国庆。职业教育课程开发技术[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者,。

[3]陈君。对开发高职课程的几点思考[J]。辽宁高职学报,,4(3)。

[4]济光学院建筑系。建筑设计专业教学计划(2009—2012版)[Z]。上海:济光学院,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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