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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合同

发布时间: 2023.08.07

分公司合同(模板十五篇)。

时间过得真的太匆忙了,我们的工作也要完成了,你可以开始写你的工作总结了,工作总结切忌使用非量化的内容,以及模糊不清的表述。工作总结分为哪几个部分?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分公司合同(模板十五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分公司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双方共赢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设立和运营__________分公司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合作方式与期限

1、甲方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设立分公司,任命乙方为分公司经理,全面负责广西中联华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兴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2、分公司人员由乙方负责聘用;

3、分公司设立的事宜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4、分公司设立后的经营资金、费用及分公司人员的工资、保险等均有乙方承担;

5、分公司经营范围与经营期限与总公司相同。

2、管理费收取方式为;(1、按公司经营收入的百分比收取,2、固定一年的费用。)

3、管理费的结算日期为;(一次性或分期)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对分公司的合法经营,有权制定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可以根据分公司具体情况审核、查阅分公司与经营有关的所有材料和公司账目;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乙方在工商部门代为设立东兴分公司的必要文件,并授权乙方代为办理设立手续。

3、甲方应当根据分公司的经营需要提供印鉴、证照、账户等;

4、甲方应当配合乙方进行经营、管理及处理相关法律问题;

5、甲方作为总公司,甲方负责刻制分公司所需公章。并且对分公司使用总公司证书及印章时进行审批。所有加盖分公司、总公司印章的'文件,总公司应及时批准并留存复印件备案。

6、如乙方行为违法,直接侵害甲方利益,甲方依据法律文书有权收回提供给乙方的手续,并撤销对乙方的授权,并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自主聘用公司工作人员;自主制定分公司运营所需的有关管理制度,所制定的管理制度与总公司的管理制度冲突时,应遵照总公司的制度执行。

2、乙方应当遵守分公司的各项财务制度、管理制度及甲方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定,乙方独立经营的状况应当定期向总公司上报登记、备案存档。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分公司合同 篇2

分公司合作协议书(通用版)

当企业经营到一定规模时,通常都会选择成立分公司以拓展业务版图,但分公司的成立也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合规操作。为了实现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共同发展目标,确保合作过程的顺畅进行,需要制定一份详细的“分公司合作协议书”。

一、合作范围

合作范围应明确规定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以确保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以互相协调、互相支持。合作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业务范围:明确分公司的业务范围,并列举出可以开展的业务分类及其范围。

2、资源扶持:明确总公司向分公司提供的各种资源支持,包括物资、技术、人才、资金等。

3、组织架构:明确总公司与分公司应建立的组织架构及其职责分工。

4、标准管理:明确总公司与分公司应遵循的标准操作程序及管理标准。

二、合作期限

分公司合作协议书应该明确规定合作期限,即分公司与总公司建立合作关系的时间,通常分公司合作期限与总公司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一致。在合同到期之前,双方可以协商延长合作期限或者终止合作关系。

三、经济条款

1、成本分摊:明确总公司和分公司的成本分摊比例及计算方法。

2、收益分配:明确总公司和分公司的收益分配比例及计算方法。

3、经济利益保障:明确双方在分配经济利益上的权利和义务。

4、经济责任:明确双方在经济责任上的分摊比例。

四、知识产权

1、知识产权授权:明确分公司使用总公司的知识产权的方式和条件,如经营品牌、商标、专利等。

2、知识产权使用费用:明确分公司使用总公司知识产权时应支付的费用标准。

3、知识产权保护:明确分公司在使用总公司的知识产权时应当遵守保密及合法经营的规定。

五、保密条款

保密条款在分公司合作协议书中极为重要,旨在保障协议的机密性、安全性和保密性。保密条款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保密协议:建立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保密协议,标志着各方保护机密的决心。

2、保密范围:明确保密的具体范围。

3、保密义务:明确分公司及其员工的保密义务,包括在协议期限内及协议结束后的保密要求。

4、违约责任:明确一旦发生保密违约,责任由哪方承担及违约后的处理方式。

六、法律条款

1、协议的适用法律:协议中规定合同的适用法律是有必要的,以确保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有一个法律依据进行合作。

2、纠纷解决方式:协议中规定纠纷解决的方式及程序以及最终解决方式。

3、协议的修改:明确协议的修改方式和程序。

七、附则

分公司合作协议书应加上附则,注明协议书的签署日期及签署份数、协议书的效力及解释权、争议解决方式及其他相关事项。

分公司合作协议书是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进行合作的基础文本,因此协议书的具体规定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确保各方权利合理,义务合规。协议一旦生效,各方要严格遵守规定,切实履行合同义务,促进共同发展。

分公司合同 篇3

一般而言,分公司、办事处都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地位,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4修订)》第四十五条,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办事处是政府部门、企业机构或其它组织为了便捷的办理业务或提供服务而设立的办事机构,是非独立核算的非法人机构,不能开展经营活动,只能为其所设该办事处的公司进行一些协调联系工作。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14修订)》,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办事机构不得直接从事经营活动。以办事机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查处。在纳税方面,可以区分为所得税与流转税,由于税种的差异,分公司与办事处也有着不同的税法规定。

一、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五条、《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二条的规定,分公司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分支机构应该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按照《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2]40号)的规定,总机构在每月或每季终了之日起十日内,按照上年度各省市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将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的50%在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分摊(总机构所在省市同时设有分支机构的.,同样按三个因素分摊),各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库,所缴纳税款收入由中央与分支机构所在地按60:40分享。分摊时三个因素权重依次为0.35、0.35和0.3。

对于境内总公司设立的办事处而言,由于按照规定不能进行经营活动,因而不存在纳税的问题。但是在实际中,部分运营不规范的公司利用办事处从事经营活动的做法也有发生。尤其,部分有税收优惠的总公司,选择不在各地成立分公司,而是选择采用总公司-办事处的方式运营,由总公司统一开具发票,从而实现整体税负的降低。必须指出的是,这种情况是与现有相关法律规定相悖的,有一定的法律风险。

二、流转税

分公司虽然没有法人主体资格,但在我国税法上,通常是流转税的纳税主体,应该按照增值税、营业税的相关规定,缴纳经营产生的流转税。当然,这里需要区分与“临时外出经营”的区别,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对于办事处而言,按照法律规定因不具有经营资格,也不存在纳税义务;当然,如前文分析,也有部分不规范的企业利用办事处进行经营,而从总公司进行开票,需要注意潜在的法律风险。

三、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10]18号)(以下简称“国税发[2010]18号”)第六条的规定代表机构应在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属于非居民企业,相关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管理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6号)的规定执行。同时,对于对账簿不健全、不能准确核算收入或成本费用,以及无法按照国税发[2010]18号文件第六条规定据实申报的代表机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流转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即使当季没有取得任何营业税收入也要进行零申报。而对于代表机构的增值税则不实行按月或按季申报,代表机构只需在其取得增值税应税收入的次月15日内到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纳税即可,如果当月没有取得任何增值税应税收入,则无须向税务机关进行增值税申报。

总结:

据此,分公司、办事处虽然都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但是在纳等方面差异明显。尤其,按照规定,以办事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是明文禁止的,签订的合同当归无效。华税律师建议,总公司在进行外部扩张、跨地域经营时应提前对新设机构的性质进行筹划,集合自身的具体情况规划好发票开具、合同签订、纳税等事宜,在防范法律风险的同时,实现税负的最小化。

分公司合同 篇4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

承包方:

发包方与承包方经协商一致,且经发包方股东会批准,现将公司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承包方以供经营,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承包经营期间,公司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二条 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必须在本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 内从事经营活动(以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为准)。

第二章 承包的期限,方式和主要指标

第三条 承包经营的期限为______年,即从_____年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承包经营的方式为: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将公司经营权提供给承包方,承包方为此支付给发包方人民币二千元。该笔款项于__之前付清。

第三章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承包方的权利

第五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指派的代理人(仅限一人)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总经理 的职权。

第六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公司享有自主、独立的的经营权。

具体权利如下:

1 有权聘任副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组成本公司的领导机构,并报股东会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2 有权决定公司的机构设置,制定规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奖惩。

3 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和资产。

第七条 承包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

第八条 承包方有权在承包期内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账号、发票等财务凭证。 承包方的义务

第九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1 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等.

2在承包期间,应保证公司各项资产的完好(合理损耗除外),.

第十条 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 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 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2有权监督本公司的经营范围。

3对本公司有财务监督权。

第十二条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1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承包方的经营权。

2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3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甲方:

乙方:

日期:

分公司合同 篇5

订立此合同的合伙人:

1、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2、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合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伙内容

双方自愿合伙组建经营服饰店,该服装店所有资产均属合伙双方共同所有,约定投资份额各占投资总额的50%。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

项目/商品_服装__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伙期满可续订合伙合同。

第四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出资。甲方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享有50%的股份;

乙方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享有50%的股份。

(二)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合伙双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 财务、管理、重大活动

服装店在经营期间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由___________负责收银、__________负责管理、记账。当月盈余于次月1至7日前结算,并制作结算单。

服装店的收支款项应统一在服装店设立的账户中流转,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由双方确定后,银行帐号由_________保管、服装店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录用及工资标准由合伙双方协商确定。服装店的人事、财务、经营、管理等制度由合伙双方协商确定。

重大的合同、决策、开支、经营等活动须经合伙双方协商同意并在备忘录上签字。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出差使用经费。

第七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五)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服装店的货物及流动资金。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全体合伙人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总共两页、一式二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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