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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审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8.13

政审自查报告十二篇。

根据您的需求工作总结之家的编辑为您收集整理了一篇“政审自查报告”,请您仔细阅读此文内容。常言道,实践出真知,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会经常使用到报告,报告主要是全面系统地去汇报自己一个阶段的学习工作。

政审自查报告 篇1

近年来,住建局按照“依法合规、能放就放、责权统一、规范管理”的原则,高度重视,加强举措,上下衔接,深化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现将近年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住建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实行常驻窗口服务制度,并委派素质高业务强的14名工作人员(8名A岗和6名B岗)负责办理业务,切实为群众提供便利。住建局窗口负责全县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用地或工程)规划定点通知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审核批准、工程档案认可文件的出具、房屋权属初始登记、产权交易、房地产抵押登记、自来水报装、工程质量监督登记等71项职能工作,并对全县城建的发展、监管、服务产生积极的作用。

住建局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桂政发36号)要求以及兴政务组办〔20xx〕2号《“一服务两公开”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区政府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目录的通知》、兴政务组办4号《关于转发〈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承接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等上级文件要求,共计接收了71项审批项目。其中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49项。上述71项审批项目,住建局依据区、市两级公布的审批项目操作规范及审批流程图全部制定了接收方案、操作规范及审批流程图,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版送交县法制办进行审核。并依法把相关内容公开在门户网站上。

20xx年1-12月共受理业务9627件,当月办结9623件,当月办结率99.96%,20xx年1-6月共受理业务4552件,当月办结4461件,当月办结率,即办结率100%,承诺件无超时办结情况。办理业务符合“两集中”要求,无“两头受理”“体外运行”现象,符合中心办件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收费文件收取各项费用,无乱收费现象,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免费为农民办理规划两证。认真的工作热情的服务得到了中心和群众的肯定:20xx年以来9次被评为优秀窗口(双月评选一次),获得管理之星9次(双月评选一次),优秀之星26人次(双月评选一次)。办事群众或单位送来锦旗30面。

二、采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筹划,精心组织。

一是落实领导责任。住建局成立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各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落实责任,迅速启动和组织开展工作。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局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领导班子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工作的督促检查,防止走过场、出偏差。

二是明确纪律责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规范行政审批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清理不彻底,极易引起纠纷,造成工作被动,甚至影响社会稳定,清理工作必须全面、细致。局党组明确:凡因组织领导不力或利益驱动,致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不落实,在行政审批活动中仍使用与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政策规定相抵触的文件,由此引起矛盾和问题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三是坚持统筹兼顾。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当作推动工作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正确处理好开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找准结合点,通盘考虑,合理安排,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努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双丰收,确保今年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简化程序明确职责,确保窗口规范运作

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将所有下放审批项目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为确保住建局进驻中心所有项目能够规范运作,使各项工作做到规范有序、优质高效,住建局及时召集局属各股室和二层机构领导会议,对进驻中心事项的审批流程进行了讨论和疏理,精简程序,授予窗口工作人员对核准类、备案类、登记类的审批项目直接审批权;对不能在窗口当场办理的承诺件,召集相关股室及二层机构领导专题讨论进驻中心审批项目审批时限流程会议,明确了窗口与各股室的审批时限职责,将所有业务平均办结时限在原有基础上再压缩,最大压缩幅度达83%,其中申请用地等项目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为10个工作日,建筑工程报建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为10个工作日,房屋产权初始登记和房产交易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为15个工作日,房地产抵押登记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自来水用水报装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为15个工作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由法定的5个工作日压缩为2个工作日,大大缩短了办结时限。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和办事流程,对原有的用地审批、规划审批、建筑报建、产权登记等业务的办理程序进行重新整合,把一个项目从申请用地至领取房地产证的复杂过程简化成申请用地、报建、验收、发证四个阶段,一个阶段只需申请一次,实行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理,从受理、收费、发证等一律在窗口进行,内部概不受理,办事过程中的内部环节由股室自行协调处理。提供的申请资料,能简则简,能免则免;加快了业务文件的流转速度和办事速度。为提高办事效率,本着流程合理、时限精简的原则确定办理方案,要求各股室及二层机构要全力配合和支持窗口工作,保证业务来文能依法办理又在最短的时间内办完,有效地提高办事质量和办事效率。通过以上措施,大大简化了办理程序,压缩了办理时限,为办事企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为兴安营造了良好的投资软环境,也赢得了办事单位及群众的高度评价。

(三)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强化内外监督

为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促进各项业务工作的有效开展,住建局窗口高度重视监督工作,一是在窗口显要位置张榜公布岗位人员的照片和姓名,公开服务目标、服务宗旨、服务承诺,公布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设置资料盒,公布办文事项、办文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把需要公开的事项和内容-向社会公开。通过积极开展社会监督工作,有效推进了窗口从审批管理型向依法服务型机关的转变,从根本上扭转了窗口的工作作风。为更好地推动新“窗口式办理”工作的运转,住建局窗口还实行了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由行政监察室对所有业务公文和重要工作进行全程督办。按照规定,工作人员在一年内被群众投诉三次经查实的,则取消当年先进工作者评选资格;超过三次,作调离工作岗位或免职处理,并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

(四)开辟“绿色通道”、“直通车”服务,优化投资环境

为进一步促进兴安经济发展,住建局窗口对重点工程项目、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公共配套设施项目、大型工程项目以及大企业专门开辟了“绿色通道”和“直通车”服务,实行政策倾斜,优先办理。只要资料齐备有效,符合城市规划的,在规划、报建、测绘及产权登记等事项的办文时限上予以减半处理,为办文单位提供了高效优质的服务,进一步优化了全县的招商引资环境,受到县政府及投资商的充分肯定。

三、取得成效

(一)集中办理行政事项审批,给群众提供了很大的方便,提高了工作效益。同时,也避免工作人员利用审批权力出现吃、拿、卡、要等问题,祛除阻碍社会发展的一切不合理弊端。

(二)强化监督工作,杜绝违规操作。集中办理事项自觉接受舆论监督、群众监督、行政监察和政府督查,使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服务工作在事前、事中、事后全程接受监督。对审批活动进行社会监督。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四、下步措施

住建局将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保持对办理业务或咨询人员的热情态度。办理业务的速度和对群众态度要提高新的水准。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平台等多种媒体或短信加大对行政审批事项的条件、审批程序、办理时限等进行宣传。

(二)严格规定办理时限。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做到高效便民。

(三)明确责任强化监督。严格经办负责制、审核负责制和终审负责制,明确责任、严格纪律,同时向社会公布住建局窗口工作监督电话,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

(四)实行审批责任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监督、责任追究等制度。对受理的每一份业务,必须制定严格的监察制度,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和监督办法,对违反纪律、办事拖拉、超时误事、不负责任、推诿塞责的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罚。

政审自查报告 篇2

20xx年,蕉岭县国家税务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税总发[20xx]107号),切实转变税务机关职能,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推进简政放权,优化税收化服务,有力促进我县经济健康发展。

一、充分认识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税务行政审批是税务机关行驶税收职权的主要方式,也是税务行政许可的主要形式,对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税收秩序、发挥税收宏观调控职能具有重要的意义。对此,我县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学习教育,深刻领会在新形势下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并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作为转变税务机关职能、创新管理方式、促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有效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我局建立了健全多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明确政策法规股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日常工作,征收管理股负责调整和清理涉及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流程设置和表证单书,纳税服务股负责涉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优化服务,监察室负责牵头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后续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逐步形成多部门共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良好格局。

政审自查报告 篇3

__年元月至今,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科室与局有关业务科室的密切配合,始终遵照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中心各项规定,积极工作,顺利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的号召下,按照局党组和领导的要求,对我局的行政审批项目和内容进行了重新整理,精简了内容,缩减“三个百分之三十”审批内容。为企业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服务。今年上半年,我科在工作中实现了无错误、无超时、无违纪的工作目标。得到了中心的肯定和企业的赞誉。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加快速度、提高效率的要求,根据我局多年来事件的实际情况,局党组经过充分讨论,制定了减少审查项目30%的决定,加强了行政审查科的建设。大大推进了我局行政审批建设的步伐,加快速度,效果明显。在这一总体要求下,我科严格按照相关责任和审查制度,依法审查,按时结束。窗口建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先进。上半年科室接受了208件。其中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7家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了14家的新加工贸易票,其中供应加工票、供应加工票,进出口金额为万美元。新进出口经营权企业29家,22家变更邀请外商72批,共158人,涉及26家企业15个国家。新开设4家煤炭许可证。年审加油站308座,加油点310座。

一、加强思想风格建设,坚定确立为民服务观念。

行政审查科是商务部门在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部门,她不仅是科室的问题,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我局在政府部门的形象,关系到我市投资环境的问题。这样,我们就把服务企业,方便企业,奉献社会作为我科的职业观念和宗旨。爱岗敬业,积极履行岗位职责。上半年以来,我们为前来办理业务的企业,进行耐心的指导,并且积极与省级部门为企业做好协调工作。让企业切实感受到一站式服务,为企业赢得宝贵的时间,节省资金。许多企业总是对我我的窗口服务周到,服务态度好。

因此我科室始终“把打造诚信窗口、巩固商务形象”作为我们工作的准则,并进一步强化思想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为民服务观念。

二、加强自身学习、规范服务理念

行政服务中心就是“政府服务超市”。我科室作为窗口,提高自身的业务知识学习尤为重要。我们以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并深入的就如何将“科学发展”意识带到工作与生活中去,为如何提高现阶段商务工作效率和自身工作,我们要对所有的办件项目的审批做到熟练掌握其流程和申报材料内容。在工作中我们始终把“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审批依据、申报材料、期限和收费标准”这六项内容作为公开的工作方式。并且在窗口准备了各项业务宣传材料,对业务办理所需要的材料和其他东西都作了详尽的说明。只有完善自身的学习,提升服务理念才能为前来办理业务的企业提供更好、更快的服务。

三、严于律己,加强效能建设

窗口是中心的一面旗帜,而中心是政府的一面旗帜。窗口是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不仅代表了自己,代表了单位,更代表了政府的形象。我们继续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目标,全面推行完善岗位责任制、服务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等具体制度,并逐步完善了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要深化和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探索建立政务通报、政务听证会、政务信息网络和新闻发言人制度,不断提高我科室工作水平。以《行政许可法》为依据,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两集中、两到位”为主题,构建“审管分离、权责挂钩”和“审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的行政审批工作新机制。让企业积极有效地参与机关效能的监督,促使我科室人员在履行职责的办事过程中,做到办得公、办得快、办得廉、办得好。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及打算

在下半年的工作当中,我科室仍严格按照局领导和中心领导的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全面准确地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我们还将继续以“便民、高效、廉洁、规范”为宗旨。用的热情和友情为企业服务。使我们商务窗口是真正成为企业着想的窗口,企业办实事的窗口!

政审自查报告 篇4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自查报告是怎么样的呢?今天我们一起来见证一下吧!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自查报告一:

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调研的通知》(遂府法函〔〕12号)要求,现将我局开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报告如下:

(一)正在实施的审批项目。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并联审批);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3.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关闭拆除许可(并联审批);

4.防治污染设施撤除或闲置许可;

5.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6.水排污许可证;

7.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8.危险废物转移许可;

9.辐射安全许可(省环保厅委托)。

(二)“防治污染设施撤除或闲置许可”近三年未收到公民、法人的申请。

一是制定了行政审批服务措施、行政审批流程图,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服务效率。二是按照要求,进行了行政审批上网公示。三是行政审批后,由局纪检监察室和环境监察执法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和审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是通过惩防体系建设,完善了一系列行政审批风险防控措施,建立了《行政审批工作廉政规定》。二是制定并落实了《遂宁市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遂宁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岗位廉政风险三级预警实施办法》等制度。

我局将审批事项集中在行政许可科、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做到“一站式”审批,保障了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到位、审批权限到位。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自查报告二:

为优化卫生行政审批服务流程,构建统一、高效、便民的卫生行政审批服务平台,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市卫生局高度重视市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通过近二年的努力打造,市直卫生审批事项实现了“统一受理、职能归口、批管分离、规范运作”的新机制,在规范卫生行政权力运行基础上做到了“五个到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自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黄卫文[]5号)和市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后,我局迅速行动起来,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市直卫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了基本工作目标:将原来分散、多头的卫生行政审批向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平台集中,通过对卫生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能。

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成立了局长为主管领导、有关副局长为分管领导、协管领导的.市卫生行政审批领导小组。考虑到卫生行政审批涉及科室多,协调难度大的特点,局还特别指定卫生监督科、规财科、监察室3个科室为牵头科室,协调解决卫生窗口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推进卫生窗口建设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为保障市级卫生行政制度改革落到实处,我局及时起草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行政审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卫发[2012]61号),明确了窗口实行首席代表负责制,并以授权书的形式充分授予其首席代表负责本机关进驻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各项考核规定;行使对市级卫生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决定权、组织协调权、办理送达权、协调答复告知权。为此,我局启用了卫生行政审批专用章,与单位公章同等效力,专门用于本机关行政审批。为了有效监督卫生行政审批效能,我局还进一步完善了“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全程代办”、“过错责任追究”等一系列配套规章制度,卫生局窗口工作人员年年评为先进个人,窗口多次评为“流动红旗”窗口。

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市直行政审批“五减五制三集中”工作要求,我局对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承担的卫生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由原来的15项,通过精简、撤销、调整、合并,并报市纪委监察局审查核定,予以保留五类9项,其中:保留行政审批4项、调整为日常管理2项、调整为公共服务项目2项、暂缓执行4项、取消项目3项。申报材料由原来82项减为14项,办理流程由63项减为9项。

今年以来,根据市监察局的要求,我局及时完成了市级行政权力相关信息采集,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流程图报送、审批工作。其中行政许可类11项,行政处罚类26项,行政强制15项,行政奖励11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征用1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监督检查1项,行政备案1项,其他权力事项类1项。在报送的资料中质量较高,受到有关领导好评及推介。

截止目前为止,市直卫生行政审批事项提前完成了“应进必进、授权充分、人员合格、流程优化、服务优质、办事高效”的预期目标任务。

目前,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均开通了局域网,成功搭建了黄冈行政审批工作平台,按照“受理、审批、决定、办结”四个环节有序开展各项审批工作,基本实现了全程网上审批。按照中心安排,已组织专班就市纪检监察部门核定我局的行政审批、行政服务、日常监管共7个相关项目的设定依据、申报材料目录等进行梳理、规范,并完成了电子版,适时将提供至中心完善黄冈行政审批平台建设。

按照《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等部门规章要求以及政务服务中心要求,我局最近印制了“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等9种规范性许可文书,并按中心要求印制统一格式的“一次性告知书”,极大地方便了行政相对人。同时,我们为窗口配备扫描仪等必要的办公设施,进一步完善受理材料上传功能;我们计划近期举办市直审批平台应用业务培训,以全面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确保行政许可事项工作顺利开展。

政审自查报告 篇5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有关部署,我市积极开展“回头看”,扎实推进审改工作。

市政府审改办以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二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工作为契机,以全市市、区(市)两级正在公布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为基础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台帐》,要求各区(市)对属于国家和省、市自以来取消下放事项录入台账动态管理,各区(市)对今后上级取消下放事项,要按时做好承接落实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审改办备案。

会同市政务服务管理办,根据全省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全市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加快推进全市网上审批平台建设。截至4月底,已完成对全市两级行政审批及相关服务事项的全面梳理,下一步,将按照“材料最简、流程最优、时限最短”的工作原则,统一标准,确保申请要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信息一致。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市政府审改办依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要求,会同市工商局、市电政信息办等部门,开展建设全市统一的行政审批信息共享平台工作,作为政府部门传送市场主体有关信用信息的共享载体,归集市场主体基本登记信息并实时传输给各政府部门。

政审自查报告 篇6

20xx年7月6日上午召开人社局系统行风建设部署会议,结合当下行风问题,现针对股室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WWW.gZ85.COm

(一)整改情况

根据市审改的要求,结合我局职权的实际情况,全面清理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申报材料,重新梳理一次性告知单,取消兜底性条款,优化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流程,精简重复审核或功能雷同的审批环节,对照行政审批事项的承诺时限,结合审批办理实际情况,减少审批环节和层级,进一步梳理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环节行政审批事项开展自查。

1、涉及精简材料的事项(2项)

分别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服务(含5个子项)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服务”、养老保险服务(含9个子项)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服务”。

2、涉及精简申报材料的各称(2项)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3、审批事项材料“瘦身”情况

完成梳理数量共计27项。

4、“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情况

四批共计上报“最多跑一趟”事项38项,“一趟不用跑”1项。

(二)行风整改措施

1、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

全面清理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及相关证照所需的申报材料。一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或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依据的,原则上予以取消;确需提供的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履行论证、听证程序。二是上一个审批环节已经收取的申报材料,下一个环节不再要求提交;三是申报材料为本部门或本系统发放的证照或批准文书,可要求只提供批准文件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供查询验证,不再提交证照或批准文书原件或复印件;四是能够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可不再要求提交;五是探索“告知+承诺”办理模式,由审批部门告知申请人应当符合的条件和虚假承诺应负的责任,申请人知晓条件要求并书面承诺保证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承诺承担违约责任后,审批部门可先予办理相关手续,同时相应加强事后核查和监管。

2、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

优化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流程,精简重复审核或功能雷同的审批环节,努力实现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零超时”。对照行政审批事项的承诺时限,可结合审批办理实际情况,减少审批环节和层级,进一步压缩承诺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3、加快实现网上审批。

加快推进网上预受理和预审查,实时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凡具备网上办理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都要推广实行网上申报、受理、审查、反馈、决定和查询告知等全过程、全环节网上办理;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要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申请人疑问,推动实体行政审批大厅向网上审批大厅延伸。

4、积极探索服务创新。

着眼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针对社会反映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及相关证照办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大胆创新服务方式,砍掉阻碍企业和群众办证办事的各种繁文缛节,把麻烦留给自己,把方便交给企业和群众,切实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政审自查报告 篇7

根据行署《关于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阿行署办〔XX〕47号)文件精神要求,地区农业局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对农业局系统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清查。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按照要求,组织专人对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通过梳理,地区农业有4个行政审批事项。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的规定,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承担农作物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两项业务。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农业部《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XX年第3号)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规定,由地区种子管理中心站承担《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和《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两项业务。

二、完善制度,简化程序。地区农业局权限内的4项行政审批事项均有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相关法规对审批事项的对象、程序、方法和步骤都有明确的规定,我们主要采取了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程序、需要提供的材料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制作成公示栏,使前来办理的群众一目了然。同时,结合实际工作的要求,采取了集中办理、上门服务、24小时值班等措施,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三、加强督促,确保落实。地区农业局对四项审批事项定期进行检查和督导,主要检查各个审批事项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完成、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情况。通过检查,各项审批事项程序合法、内容规范、档案资料齐全,没能发现违规现象。XX年,在产地检疫方面,组织相关人员对小麦、棉花、玉米和水稻实施了田检检疫,完成检疫面积15.2万亩;在调运检疫方面,共签发调运检疫证书172批次,其中:红枣120批次、水果50批次、种子2批次,总量达3440吨;在种子生产和经营方面,按照有关规定,种子生产许可证审批1次有效期3年;经营许可证审批1次有效期5年,到时重新申请换证,因没有新增种子生产和经营的企业,原有的生产和经营许可证未到期,故XX年未办理此类业务。

政审自查报告 篇8

按照国务院审改办《关于严肃纪律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的通知》(审改办发〔〕2号)要求,右江区认真组织开展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自查工作,不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着力在提质、提速、提效上下功夫,转变地方政府职能,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为人民群众服务水平。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实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情况。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市人民政府的有关精神,我区严格对照《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百政发〔2015〕5号)及《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5〕27号)下达的行政审批事项项目目录,由区直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单位对本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对照清理上报,区审改办、政务办、法制办进行审核。经统计,目前右江区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单位有40个单位,全区保留行政审批事项共计404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 203项,非行政许可事项201项;今年右江区承接自治区、百色市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含部分权限)34项,取消(不再办理或减少)14项、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9项。在目录清单管理中我区严格按照“清单之外无审批”的要求,无另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无对已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已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以其他名目进行变相审批。同时严控制新设和规范管理行政审批项目,对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事中事后监督及服务工作进行监管。经清理,右江区无自行设立审批、核准、备案、登记、注册、收费等情况。

二、授权或委托企事业单位等行使行政审批情况。我区无授权或委托企事业单位等行使行政审批事项。

三、对国务院、自治区已经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实施变相审批情况。为把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切实落到实处,防止由于监管不到位出现管理真空,我区认真做好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对取消的项目,一律不再审批、核准或认定,规范管理措施,不得在区政府公开的项目目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的审批项目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及时废止或修改设定依据及流程图,清理修改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以备案、核准等形式变相继续实施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等问题,防止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出现明消暗不消、变相审批等问题。

四、对国务院、自治区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同时取消地方各级对应的初审、复审、审核等情况。我区认真做好国务院、自治区、市级取消、下放、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对国务院、自治区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能及时做好取消我区级对应的初审、复审、审核等。因行政管理需要,确需实施行政许可的,地方政府应按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履行新设行政许可程序。由于我区是县(区)级无权新设行政许可程序。

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国务院、自治区下放审批事项的有机衔接情况。近年来自治区、市人民政府相继下发关于承接、调整行政审批目录的通知,为此,我区采取措施精心部署,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区编办、区政务中心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研究分析所涉及的取消、下放、调整事项,对涉及到我区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整理汇总,避免错项、漏项,发挥协调作用。加强与区直各单位的沟通交流,对于国务院、自治区下发的审批事项,要求涉及部门对应做好衔接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对于拟承接的事项,及时调整本单位行政审批目录,严格落实承接事项备案制度,对于各部门提出的落实意见及时进行审查研究,明确各部门事项的落实情况,汇总后及时报市编办审核,确保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工作的有序开展,防止管理脱节。

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5月上旬,为了做好我区行政审批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根据区委、区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和部署,区编办组成两个工作小组到相关单位开展行政审批事项专项检查工作,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取消审批的事项、不审批的事项、审批权限下放后的事项进行严格监管,坚决杜绝审批之后少监管甚至不监管情况。经过此次督查,了解到我区涉及行政审批相关单位承接、取消和调整的各项行政审批项目都已落实到位。

(一)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已在下放,但在百政发[2015]5号文再次下放,目前没有自治区、百色市对应主管部门下文明确职责职权及审批范围等是否有变动,给部门接收带来一定的困难,如:右江区国土局、住建局等单位。

(二)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只是下放到市、县级,而没有下放到市管辖内的区级(右江区),县区存在不同权利清单,如右江区安监局等单位。

(三)我区行政审批事项除少数有自治区物价厅或右江区物价局核发收费许可外大部分明确不收费,有时财政又负担不起,造成部门支付经费负担,在工作成本上加大负担,如:右江区环保局、财政局等单位。

(四)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管现象仍然存在。有的行政审批部门将大量精力放在如何办理许可证和有关批文方面,但对于许可证发放之后,对取得许可的单位和个人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却监管不力,违法经营、违法建设、违法施工、侵害群众利益和公共利益现象时有发生。

(五)行政审批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行政审批从受理到作出审批决定,仍由“窗口”实施,行政监察部门难以对全过程进行监督,行政服务中心也只能根据部门提报的情况进行考评打分,对违法、违纪问题,当事人不举报难以发现,监督作用显得乏力。一些审批事项从受理、审查、办理、发证等环节还没有完全得到监督,法外增加审批条件、超时审批的问题依然存。

(一)进一步健全机制。建立健全政府日常监管体系,不定期地对政务服务窗口进行抽查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对承接、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明确监管的重点、关键点和风险点,督促相关部门逐项制定监管办法、落实监管措施,明确监管责任,强化工作衔接,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和监管盲区。首先,强化行政审批内部监督机制,不断健全内部监督,确定行政审批单位上下级不同岗位的不同职责,明确各个岗位,让他们相互监督,保证监督的合理有效性。其次,健全行政审批外部监督机制,我国行政审批外部监督包括多个方面,人大、政协、行政监察、司法机关等主要部门,还包括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等,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指定规范、标准和加强监管上来,逐步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监管体系。

(二)进一步加强后续监管。加强对相关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保证行政审批项目“放得下、接得住”,形成上下衔接、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做好行政审批项目承接、取消后的监管工作,防止出现管理真空。

(三)进一步加强对审批实施情况的监管,确保不出现反弹。完善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备案制度, 坚决防止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 随意增设行政审批项目或增加审批条件,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制止和纠正各种违反法律规定的审批行为。

(四)进一步简化规范。进一步简化和压缩,本着精简、高效、便民的原则,能压缩时限的再压缩,能减少办事环节的再减少,建议明确在文件中要求行政审批事项再压缩四分之一办事时限,有些再压缩到50%。

(五)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和《政务信息公开条例》,将相关单位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中心办理,强化项目入驻管理,杜绝体外循环和“两头”受理现象,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六)进一步创新方式。一是开通短信服务平台,系统通过短信将窗口办件受理、办理状态及结果信息及时发到服务对象的手机上,服务对象也可编辑短信评价窗口办事人员的服务态度和质量。二是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责任人等信息统一在网上和电子屏公示,并印发服务指南。三是在中心设立触屏查询机和自助服务电脑,为群众现场提供政策法律咨询、审批事项公开、办件时限查询和网上政策资料查询、网上材料申报、表格下载等服务等,从源头上杜绝了“吃拿卡要”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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