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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个人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23.08.16

民政局个人工作计划集合9篇。

您正在考虑写一篇工作计划吗?为了降低工作成本,我们需要专心的攥写下一阶段的工作规划。好的工作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和上级交流,工作总结之家小编将带你一起探索“民政局个人工作计划”的奥秘,星愿今天的分享能够帮助到您!

民政局个人工作计划(篇1)

20__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全面推进县“同城发展、绿色赶超”发展战略的一年,结合我县县情,建议明年我县的民政工作贯穿民生保障、社会管理、社会事务“三条主线”,走“一二三四”工作径路。具体如下:

一是突出一个重点:民政项目工程建设是明年工作的重点,主要完成革命烈士陵园、黄埠敬老院等农村敬老院、县综合福利院、社区服务中心、四季春森林银龄公馆等重点项目建设任务。以项目建设促进民政工作上台阶,以项目建设提升民政工作上水平。

二是推进两项建设:努力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建设好一到两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示范性综合社区服务机构,谋划启动农村老年人颐养之家和幸福院建设项目。

三是强化三重保障:主要是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体系,织就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安。

四是创新四项工作。民政部门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明年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1、创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一要全面落实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争创全省社会救助先进县。二要努力向上争取城乡低保扩面,力争达到5%以上的低保保障面。三要进一步推进防灾减灾和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牢固树立“防大灾、抗大灾、救大灾”的思想,扎扎实实地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搞好救灾物资贮备,建立灾害预警制度,做好灾害隐患调查,坚持灾情值班制度,特别是坚持重大灾情24小时值班制度。

2、创新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

一要指导好新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以此为机遇,把能人、强人和群众信任的人选进村(居)委会班子,配齐配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领导班子。二要指导帮助村(居)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充分有效地发挥基层群众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功能。三要保护群众民主权利,深入推进基层群众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活动。四要继续推进和谐村(居)建设,不断提升城乡居民的幸福指数。

3、创新社会组织管理

我县现有各类社会组织近百家,在社会各个领域和阶层发挥的作用日益显著。一要通过加强登记管理、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齐全、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体系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职责明确的社会组织发展机制。二要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完善法人内部治理结构,落实有关优惠措施,营造社会组织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三要大力培育扶持社会组织的发展,积极帮助解决社会组织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维护其合法权益,通过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发挥其承担社会事务、参与社会管理的功能。

4、创新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我县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刚刚起步,社会工作还是一个很陌生的概念。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大多缺乏社会工作应具备的岗位知识和专业技能,人才的数量与质量均难以满足社会工作发展的需求。一要把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摆上议事日程,精心编制好发展规划,完善好各项政策,加快制度建设,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优良的制度环境。二要构建社会工作服务平台,以政府购买服务、税收减免、政策支持等制度激励机制,引导成立公办与民办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有计划、分步骤地在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社会组织中重点设置专业社会工作岗位,吸纳专业的社会工作人才。三要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多途径教育培训,提高社会工作者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能力,有效解决当前面临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滞后、数量不足、推进较难等突出问题。

民政局个人工作计划(篇2)

xx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市民政局工作要求,以牢固树立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最基本的社会服务、最基础的社会治理和专项行政管理职责,推进沁源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工作目标(一)

主要指标任务完成根据__省民政厅、__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__省财政厅联合行文晋民发〔xx〕61号文件要求,为切实解决好农村空巢、高龄老人的实际生活困难,结合我县实际,经考察xx年在我县范围内建立8所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分别为灵空山镇上兴居村、下兴居村、好村、王陶乡王头村、韩洪乡杭村、赤石桥乡庄儿上村、聪子峪乡小聪峪村、王陶乡鹤溪泉村。目前已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建设补助金已下发。同时开展了对已建成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从制度完善情况、运行情况、服务效果、档案情况、各活动室运行情况等5个方面进行考核,按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5个标准发放运行资金。

(二)改革创新试点工作

1、事务性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解决当前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薄弱的突出问题,真正做到“放管服”改革,依据上级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细则》(长民发〔xx〕62号)有关要求,我局逐步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出台《沁源县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实施方案》,由第三方进行实际招聘事宜,为县民政局、乡镇民政服务中心增设社会救助协理员岗位26个。目前社会救助协理员已通过招聘培训上岗。

2、服务型工作

(1)发展“1+6”康养养老产业。为补齐养老基础设施短板,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经多次调查研究,结合我县现有敬老院的基础设施、特困人员区域分布和绿色生态康养资源的实际,打造以养扶养全域旅游康养的“1+6”养老模式,即在郭道新建沁源县郭道康养养护院,加挂沁源县郭道中心敬老院,即在沁源县郭道镇郭道村选址,建设占地面积约为24亩的郭道康养养护中心院(加挂沁源县中心敬老院牌子),建成后可解决周边乡镇的社会养老和特困人员供养问题。建项目内容为:总建筑面积约为15000多平方米,设置床位数310个,总投资约6700万元。建设内容为:养老用房、附属管理用房、室外活动场地、健康服务中心、衣物晾晒场等。建成后实行县民政局直接管理体制,采取公建民营运行模式。

(2)扎实开展敬老院提质升级工程。以沁河镇、交口乡、王陶乡作为创新试点改造成区域性养老中心敬老院,完成入住不足10人的官滩乡敬老院和景凤乡敬老院的整合工作,敬老院法人登记工作正在推进中。

(三)重点工作情况

1、聚焦兜底脱贫和低保整治,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1)城乡低保。xx年城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664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4606元。xx年9月修订完善低保实施细则,经请示县政府,制定出台了新的《沁源县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实施细则》,对产业脱贫的精准扶贫对象给予9个月低保渐退;对建档立卡对象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进行重点排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对建档立卡对象中的重病重残对象(直接排除对象除外),可以单人单户纳入低保;对持二代残疾证一、二级重度残疾人、重病人员、子女未成年或正在接受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的单亲家庭、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家庭中正在就读大学(大专)、高中(中专、职高、技校)的学生(含由初中、高中直接考入各类成人教育学校的学生)实行分类施保,在原有低保待遇的基础上,提高低保标准的10%保障金。增加后的保障金不得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顺利完成了xx年城乡低保大复核工作,当前,我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3121户,5307人,发放低保金2182.49万元,其中精准扶贫对象751户1361人,占低保对象的25.6%。城镇低保对象379户,773人,发放低保金468.59万元。

(2)临时救助。经请示县政府,制定出台了新的《沁源县临时救助工作审批实施细则》形成市、县、乡三级救助网络,建立乡级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乡级救助封顶额提高至3000元,将困难对象因病、因学的刚性支出(含个人住院新农合不予补偿部分),在审批临时救助金额时作为核算依据;截止目前xx年县、乡两级共计救助1986人次,救助金额298.38万元。其中救助精准扶贫对象155人,救助金额21.11万元。

(3)城乡特困供养。调整全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开展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大复核,并协同医疗集团对特困对象自理能力进行了评估鉴定。出台了《沁源县特困对象复核实施方案》细化了复核程序,资金发放等内容。目前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对象1478人,建档立卡对象1253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250人,分散供养对象1228人。累计发放救助金1258.63万元。城市特困对象6人,发放救助金6万元。

(4)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的通知》组织召开县、乡两级社会救助工作专项排查部署会议,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面排查,尤其对重病重残、建档立卡对象中的老年、未成年人、进行全面摸排,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优化低保审批程序,强化乡镇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实行近亲属备案制度,坚决杜绝“关系保、人情保”。

(5)开通民政社会救助“110”。为降低困难群众救助成本,方便困难群众求助,xx年8月我局在全县低保中心及各乡镇民政服务中心开通了社会救助“110”热线电话,有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对象救助、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特殊困难群体救助等方面的咨询、投诉、举报都可拨打热线电话,方便群众求助,同时进一步优化救助程序,向服务型救助转变,减少群众的救助成本,尽量让群众一次办结,提高救助效能。

2、聚焦养老机构规范建设,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

根据省市文件《关于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对照影响养老院服务质量的运营管理、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安全管理等五个方面,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大整治,各养老机构更新填报系统并上报,切实推进了养老院服务质量的大转变,沁河、交口、王和、灵空山敬老院进行了消防改造,养老院服务质量22类、115项指标合格率达到90%以上,设施改造和设备添置类指标合格率大幅提升,安全隐患进一步消除,全县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内部管理制度全面建立;养老机构管理与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全面提升,老年人养老服务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

3、聚焦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组织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治理

(1)加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一是按期完成社会组织xx年度年检工作。二是在社会组织登记成立中同步开展党建工作,对不具备组建党组织的社会组织,通过派驻党建指导员的方式,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三是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工作,如篮球协会、蓝天救援队、书法协会、慈善会等,在我县的体育事业、文化事业、慈善事业中发挥积极作用。

(2)扎实开展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工作。一是指导聪子峪乡、王陶乡、郭道镇、交口乡完成水峪村、才子坪村、八眼泉村、葫芦沟村、郭道村、自强村按照法定程序补选村委会主任,并为新当选的村委主任换发了村民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进一步健全了村委会班子,夯实了基层群众自治基础。二是积极推动王陶乡行政区划调整工作,11月12日经省政府会议审核通过,目前正在等待省政府正式批文。三是在组织部12月份组织的xx年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培训中,民政局局长卫文丽同志就“加强党建引领、开展村民自治”进行了关于农村如何开展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自治、体制建设方面的专题授课。四是县民政局推荐沁河镇麻巷村申报省级乡村治理服务示范社区,近期已被省农业农村厅、民政厅联合推荐申报全国1000个乡村治理示范村,目前,正在农业农村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五是为推进移风易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我县实际,县民政局牵头,联合组织部、文明办、政法委、农业农村局、司法局、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的实施方案》(沁民字〔xx〕148号),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

4、聚焦社会服务提升,进一步规范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1)全面提升儿童福利水平。落实留守儿童保护机制强化留守儿童信息系统管理,我县各乡镇、社区摸底排查录入系统的154名困境儿童和39名18岁以下孤儿开展“关爱困境儿童 民政在行动”系列活动,对不在学的困境儿童及孤儿救助资金200元;对小学及以下的困境儿童及孤儿救助资金300元;对初中及以上的困境儿童及孤儿救助资金500元;经过摸底排查,我县目前共42名社会散居孤儿,无民办机构。今年为全县孤儿发放孤儿保障金共541000元。xx年共有5名孤儿符合申请孤儿助学工程条件,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

(2)推进残疾人福利工作。强化“两项补贴”的动态管理,做到应补尽补和应退尽退。依据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全年四个季度共有困难残疾人4412人次,目前共发放生活补贴661650元;共有重度残疾人8532人次,目前共发放护理补贴1279800元。

(3)强化收养和救助管理服务。一是严格按照《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子女收养登记管理办法》办理收养登记,上半年无人登记。二是按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扎实做好救助工作,截至目前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7人,接回返乡人7人,安葬无名尸体1名。

(4)严格做好殡葬管理工作。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积极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活动,组织开展自查,摸底,整治工作,开展了相应的督导检查工作。

(5)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工作。始终坚持文明服务、微笑服务和人性化服务。截止目前共办理婚姻登记1502对。其中结婚登记921对、离婚登记252对、补领登记329对,登记合格率达100%。在做好婚姻登记的同时,认真做到档案入柜,无一遗漏和丢失情况;严格按照档案局的要求对1986年以来的所有婚姻档案进行重新整理,确保婚姻登记档案完整安全移交;积极完成了1994年至xx年的婚姻登记信息补录工作,共补录结婚登记10216对,离婚登记364对;积极配合县妇幼院,为新人提供《沁源县免费婚前医学保健通知单》,接受免费的婚前医学指导、婚前医学咨询及婚前医学检查。

二、存在主要困难和问题

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实际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业务发展不平衡,社会救助工作受到省、市民政部门肯定与表扬,但有些工作受到客观因素制约导致进展相对缓慢。

三、20__年工作计划

20__年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旗帜,着眼民政工作新要求、新部署、新定位,朝着“改善民生有担当、优化服务有温度、履职尽责有情怀”不断努力,以“突出救助、养老两大重点,狠抓社事、基政两大热点,深化党建、改革两大亮点”为工作主线,大胆创新、奋勇前进,奋力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展现民政部门新形象。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1、逐步开展核对中心业务,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对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对象及其他社会救助对象进行系统录入,对申请对象名下的家庭财产、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提高救助精准性。

2、安排部署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大复核,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低保评审程序,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打造阳光低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提高群众幸福指数。

3、有效利用社会救助“110”,畅通救助渠道,进一步宣传政策,建立台账。

4、推行临时救助绩效制,鼓励乡镇积极开展救急难救助,对临时救助工作开展科学,救助及时的乡镇加大资金拨款力度,要求建立主动发现机制,持续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救助方式,更好的为困难群众谋福利。

5、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总体要求,扎实做好下一步的兜底保障工作,确保应保尽保,瞄准深度贫困和重点对象强化规范管理,切实把政策落到实处,发扬谁会救助人敢打硬仗、勇挑重担的优良作风,为建设绿色沁源、康养沁源、美丽沁源、幸福沁源、文化沁源做出更大的贡献。

6、积极推进敬老院提质升级工程,改善服务质量,继续关闭不合格敬老院;推进郭道中心敬老院和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进度;探索并推进敬老院法人登记工作模式,加快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发展。

7、扎实稳妥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及时下拨补贴资金;依托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系统创新多种形式加强对儿童群体的关爱;及时更新孤儿信息系统,严格按照程序新增符合条件的孤儿同时对不在符合孤儿养育条件的孤儿及时停止孤儿保障;继续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8、扎实推进我县农村移风易俗工作。按照《中共长治市委、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移风易俗的意见》(长发〔xx〕11号)文件要求,我县力争在xx年底前完成殡仪馆建设,目前正在积极进行选址工作,建成后积极推行县城及周边地区公民死亡后火葬,以实施惠民殡葬;以乡镇为单位选择荒山瘠地集中建设集体公墓,以推行文明祭祀。

民政局个人工作计划(篇3)

今年,区民政局重点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城乡社区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xx年全区新建居家养老服务站1个,新建3个农村幸福院,目前均已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鼓励养老服务组织新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个。共提供新增养老床位47张。开展了家庭养老床位服务试点工作,力争11月底前全面完成新增358张养老床位的目标;确定电厂社区、六棉社区试点建设智慧社区,预计在12月初基本建成;持续优化1+N社会救助体系,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的“1+N”社会救助体系,覆盖各类困难群体,推进民政兜底保障与扶贫政策的密切衔接。截至xx年11月共保障困难家庭2389户,困难人员4035人,发放保障金、救助金共计2353.47万元。做到了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农村、社区“两委”换届“回头看”和大起底工作,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扎实落实示范村“一约三会”和人居环境治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深入各街道社区和无物业小区推动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和垃圾分类工作。

一、xx年重点工作成效

(一)开展1+N社会救助,覆盖各类困难群体

1.实施全面精准社会救助。截至xx年11月,全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为1945户,3546人。累计发放保障金2181.47万元(含各类补贴),对因突发事件、大病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受到影响的城乡困难户260人次实施临时救助,发放救助金42.2万元。特困人员供养对象 108户,累计发放供养金115.09万元(含各类补贴)。教育资助低保、贫困户、农村计生困难家庭子女共33人次,发放资助金16.4万元。截止xx年5月底,实施医疗救助2434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181.13万元。工作中坚持对新申请救助人员100%入户调查核实并进行信息比对,并通过审批会议讨论确定否符合救助条件,做到了救助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2.聚焦特殊群体,实施基本保障。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补贴发放工作,保障残疾人生活权益。截至目前,享受两项补贴享受两项补贴5562人,累计发放补贴资金368.92万元,其中贫困户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为220人,实现了贫困户残疾人享受两项补贴尽补尽补的原则;落实社会散居孤儿政策,为全区11名散居孤儿按时发放生活费,累计发放生活费9.12万元。持续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截至目前全区系统录入农村留守儿童17人,困境儿童594人。积极开展了xx年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主题宣传月活动,发放宣传彩页4000余份。全面落实农村留守儿童监护责任书的签订。为农村留守儿童发放“贫困留守儿童慰问”资助金1.5万元,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费共计1.045万元;做好困难老人福利工作,截止目前,享受生活困难失能老人护理补贴207人次,发放补贴4.73万元。享受农村丧失劳动能力和贫困老人生活补贴630 人次,发放补贴3.24万元。为31位失能老年人购买了失能护理服务。为60周岁以上享受低保、特困人员、重点优抚以及80周岁以上居家养老的老人共计15062人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投保金额56.51万元;增加巡查力度,及时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90人,其中的危重病人186人,安置返乡人员4人。

(二)着力“养老难”,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

1.新建养老服务设施,推进养老服务开展。为加强我区养老服务设施能力建设,投入省市区补助资金共计近40万元,xx年我区建设完成1所居家养老服务站和3所农村幸福院,分别为灞桥街办黄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十里铺街办十里铺村、米家崖村农村幸福院,红旗街办神峪寺沟农村幸福院。截至10月底,已全部投入使用。其中黄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引进了养老连锁品牌实施运营,其他3所农村幸福院由村委会实施运营。为老人提供助餐、阅读、助医、家政等服务。鼓励引导本地养老服务组织投资建设“金福祉日间照料中心”,也已投入使用。以上设施共为新增养老床位47张。

2.强化养老机构规范管理,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

开展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区民政局牵头,联合卫健、消防、市场监管、街办等单位,对7家养老院进行综合监管及业务指导,努力提升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生活服务、健康服务、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养老机构规范化运营。按照市局《关于开展养老机构重大风险隐患清零整治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各养老院对照28项重大风险隐患指标进行自查整改,挂图作战,逐条逐项对标销号;及时拨付养老机构设施设备配套资金以及建设、运营等补助资金,促进养老机构的基础设施设备以及医疗康复、安全设施设备配套得到提升和完善,推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和持续运营。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目前我区有六家养老院已经和周边医疗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两家养老院开设了医务室,部分养老机构与合作医院间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养老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3.多措并举,打造“15分钟养老圈”。我市出台《打造“15分钟养老圈”实施方案》后,结合我区实际拟定了《打造15分钟养老便民圈实施细则》及《灞桥区家庭养老床位暂行办法》两个政策文件,提出适当的政府补贴奖励政策,新建一批养老服务机构,提升完善一批养老服务机构,采取奖补政策优化整合一批养老服务机构。通过政府奖补政策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社会养老服务组织上门为政府基本保障对象的老年人提供智慧养老、餐饮、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护理、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同时积极与区规划部门对接,合理制定区、街、社区(村)三级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为今后继续推进养老服务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三)抓好专项工作开展,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1.切实加强基层自治组织治理。随着城市建设发展,为达到社区管理全覆盖,xx年新设置城市社区3个,分别为席王街道高科绿水东城社区、普华浅水湾社区、浐灞新城社区。扎实开展农村、社区“两委”换届“回头看”和大起底工作,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深入细致做好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和回访工作,据实向举报人反馈核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力争群众对核查处理情况满意。并对回访情况逐一进行记录。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资料进行了整理归档。按照省市区委的安排,指导各街办全力推进村(居)党支部书记、主任“一肩挑”工作。积极同组织部门沟通、研究方案,确保顺利推进,截至11月19日,全面实现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全区76个农村、65个社区的党支部书记、主任“一肩挑”的比例均达到100%。

2.组织指导无物业管理小区垃圾分类工作,促进社区文明新风尚。通过街道对全区小区进行摸排,共摸排无物业管理小区9个。按照小区垃圾分类设施实际需求,为无物业小区配发240L垃圾桶103个,统一制作各类垃圾分类制度牌和宣传展板262个。实行了领导包片、科室包抓街道社区垃圾分类工作制度,责任领导和科室人员定期深入包抓区域进行督导,扎实推进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及时与住建局进行协调沟通,确保全区各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无盲点,工作有人管。

3.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通知》(灞民发﹝xx﹞33号)、《关于印发〈灞桥区推进村(居)民自治章程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灞民发﹝xx﹞70号),指导提高村(居)民自治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召开街道、村委会《村(居)民自治章程》修订工作培训会,促进村(居)自治章程科学规范制定。督促各街办做好各村的村务公开工作。落实资金1.2万元,为席王、狄寨街道的14个美丽乡村示范村统一制作“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制度牌及相应的会议记录本,扎实推动联系点狄寨街道新华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将电厂社区、六棉社区确定为智慧社区试点建设,通过联系第三方专业机构通过信息化手段为社区居民提供智能化、便民服务。

(四)顺利完成机构改革职能及人员划转和业务移交

xx年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如期进行,原属区民政局若干项职能划转至其他部门,将优抚安置等退役军人事务整体移交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老年优待证办理、高龄补贴等部分老龄工作移交到区卫健局,民族宗教事务移交到区委统战部,救灾工作移交到区应急管理局,医疗救助工作移交到区医保局,同时完成了9名人员的转隶手续。在职能划转、业务移交过程中,积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业务移交时工作不断档,群众办事不受影响。

(五)扎实开展主题教育,进一步推动民政工作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局党委紧扣“为民服务解难题”,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坚持每日早上8点30分进行“新思想早间课堂”集体学习,交流学习体会,相互启发提高;通过谈心谈话,公布办公电话、邮箱,设立征求意见箱,在灞桥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广泛征集其他相关部门、养老机构、社会组织、老年人、低保对象对民政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意见建议。召开集中研讨交流8次,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检视问题剖析专题会2次,深刻剖析班子及成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了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如何发挥好民政兜底保障作用”“如何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如何推进我区养老事业发展”“加强社区治理” “殡葬事业发展”等5个群众最关切的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明确进一步改进的措施。出台了一系列具体举措推动民政工作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取得了明显实效。

(六)促进社会基本服务和社会福利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规范办理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截至11月20日,办理结婚登记4016对;离婚登记1784对;补领婚姻登记证1161例,登记合格率100%;办理收养登记9例,完成了1970年以来至xx年底婚姻登记历史数据共计13万余条信息的补录工作。二是加快区划勘界、门牌编码及道路命名工作。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转换编制标准地名图、区划图工作,图纸通过 3 次审核后定稿,现已开始筹备印制。全年编排门牌编码共14个。完成14条新建道路命名工作,正在对10条新建道路进行网上征集名称。三是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截至目前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有201家,参加年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171家、社会团体30家,年检合格率为100%。四是稳步发展福利彩票事业。xx年截至11月1日我区电脑福利彩票共销售了2.01亿余元,即开型彩票1628.785万元,完成了全年销售任务。五是认真开展城镇居民煤改洁工作,印制城镇居民煤改洁奖补政策宣传册3000份,通过街道发放到户,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和政策执行透明度,xx年我区城镇居民申请煤改洁补贴共1725户,补贴金额2123844.75元已全部发放到位。六是殡葬服务管理工作。开展散埋乱葬现象的专项整治和超面积墓体整改回头望工作。积极倡导科学文明的丧葬新风,围绕“绿色殡葬、惠民殡葬”主题,加快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提升火化率。清明、寒衣节期间增设社区公祭点34个,发放宣传册1.8万本,有力推动了文明殡葬步伐。实施困难群众殡葬救助43人,发放金额5万元。

二、20__年工作设想

(一)工作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夯实民政工作基础,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推进民政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为全区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计划

我局将在做好常规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着力开展兜底保障工作

着力保基本兜底线,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一是继续做好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做到政策透明;二是继续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程序、对象在村(社区)三公开;三是引入第三方社会组织开展救助对象核查工作;四是完善救助对象主动发现和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做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

2.持续推进基层社会自治组织治理

一是深化“四社联动”工作机制,力争到20__年底前完成壮大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队伍等指标任务;二是是积极争取省市相关资金支持,做好智慧社区、农村社区试点建设工作;三是按照每百户居民不低于30平方米标准,以新建、划拨、购买项目配套和整合资源等形式,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四是按照2000-5000户规模及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自治、地域清晰、归属明确的标准,对现有城市社区管辖范围进行科学合理调整;五是继续做好村(居)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开主题、内容、权限和程序。六是持续抓好无物业管理小区垃圾分类工作。

3.养老服务工作

打造“15分钟养老圈”,按照就近就便、小型多样、功能配套、“新建一批、提升一批、转型一批”的要求,强化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20__年新建2所居家养老服务站,1所农村幸福院,新增359张养老床位。计划提升完善4个服务功能单一、建设标准低、运营效益差、建筑面积小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优化整合2个不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服务需求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发展嵌入式居家养老模式,增加养老床位,使居家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服务有机融合。

民政局个人工作计划(篇4)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民政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盯“追赶超越”目标和民生保障这一主线,强化“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紧扣全区工作重点,在践行“强队伍、抓担当、转作风,强基础、求突破、再超越”的工作思路中,自身建设长足进步,民政事业不断发展提升,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四大体系建设持续发力

(一)社区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今年,我们制定了《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针对33个基础设施不达标社区,采取新建、改造、购置、项目配套、整合共享、开发商和驻社区单位无偿提供等方式,形成“一社一策”,逐一研究解决措施。目前,均已形成初步解决方案。二是深入开展社区环境卫生整治。结合创文、创卫复审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社区环境整治卫生月活动的通知》,指导社区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开展以“十乱”整治为重点的社区环境卫生集中治理活动,使我区社区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明显改善。三是持续推进社区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四社联动”工作,以社区治理创新试验区、和谐示范社区、美丽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着力推进社区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提升社区信息化水平,分类打造一批有特色精品社区。以对标红专南路建立重点工作每周通报制度,强力督导,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到社区实地调研情况推动社区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四是积极推进国际化社区创建。确定以红专南路社区、铁一院社区、华城国际社区为试点开展国际化社区创建工作,通过规范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各类标识,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升对外交流平台,促进社区品质、管理水平、服务能力等整体提升,来打造适宜外籍人员居住生活的国际化社区。五是做好三无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制定《三无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重点工作每周通报制度,每周向区委、政府汇报民政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编发通报5期。同时,大力开展以社区搭台、社会组织主导、社会工作人才和社区志愿者参与的“四社联动”,督促街办使用社区专项服务经费,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承接“三无小区”垃圾分类。

(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展顺利。

今年以来,我们通过深入开展以居家养老为主要内容的特色为老服务,健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召开了雁塔区城市养老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我区今后一个时期的养老工作任务,重点推进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工作和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等工作任务深入开展。先后下发了《__市__区民政局关于下达xx年养老工作任务的通知》、《__市__区民政局关于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养老圈”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涉及养老的文件,明确了我区养老工作的目标、思路、方法、措施,为养老服务业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今年我区所承担的养老任务主要是“建成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6个;

新增养老床位440张”。目前,6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已建成;

今年新增1个养老机构、8个日间照料中心、6个居家养老服务站,新增451张养老床位,完成总任务的102.5%,超额完成任务。在建立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方面,目前已经有3个街办正在进行选址工作,正在进行与合作方进一步的洽谈。在智慧养老平台建设方面,我局已经同多家软件公司进行了接触,目前正在制定完善方案,待方案通过后,通过招投标选定第三方进行合作,地址初步选择在雁塔区曲江社会福利院内。在养老机构管理方面,我区共有9家养老机构,其中1家公办养老机构,8家民办养老机构,共有床位2496张。今年来我们多次召开养老服务质量推进会,开展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大检查,各机构积极配合,有序推进雁塔区养老服务质量。全年新建1所民办养老机构,新增机构养老床位260张。在高龄补贴发放、重阳节走访慰问方面,为全区58570名7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2432.479万元;

为全区100名老人发放重阳节慰问金5万元,16名百岁老人发放慰问金1.6万元,走访慰问了曲江社会福利院并送去慰问金3万元。

(三)城乡一体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持续发力。

全区现有城乡低保对象920户、1432人,截至目前共发放低保金1660.05万元;

为31名城乡特困人员发放供养金42.02万元(其中为960户1479名城乡困难群众发放取暖救助金115.2万元,全面普惠冬季取暖救助政策;

为995户1466名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价格补贴13.728万元,确保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为8名外省回陕精简职工、40名市属企业精简职工发放保障金23.99万元;

医疗救助161人次,发放救助金45.53万元;

临时救助4005人次,发放救助金231.21万元;

教育资助28人,发放资助金14.8万元。一是以复审制度加强动态管理。严格按照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强化动态管理,完善“分类施保”,实施“渐退帮扶”。今年以来,共通过审核审批及复审1340户、2202人,将符合条件的26户、90名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各项政策全覆盖。二是以农村专项治理落实主题教育精神。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中,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及低保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农村低保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各街道办事处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等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高标准严要求抓好问题整治整改。查漏补缺,加大入户走访、大力宣传、扩大群众知晓率;

对辖区的45个行政村涉及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众479人进行拉网式核查,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条件的5户9人纳入了保障范围,对超出低保标准的18户38人取消低保待遇,严格动态管理;

对特殊对象进行清查,实行备案制度杜绝“人情保、关系保”;

落实低保对象民主评议制度及公示制度,使低保政策公开透明。三是以下放审批权限提高临时救助时效性。我们将街道办事处临时救助审批发放权限从原来3000元提高至15000元,并完善街道的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确保困难群众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今年以来,通过街办审批4005人次的临时救助,发放临时救助金231.21万元,包括为因病造成生活困难的特赦人员发放1.5万元的临时救助金。五是以织密网加大特困人员救助关怀力度。根据《西安市特困人员供养实施办法》及我区社会救助城乡一体化的部署,我区城乡特困人员每月基本生活标准统一为1320元,我区现有特困供养人员31人,月发放供养金5.17万元。六是强化社会救助精细化管理。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建设,通过受理、入户、评议、审核、公示等方面实施精细化管理。七是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核对平台于xx年底顺利搭建完成,xx年1月起正式运行,目前已经通过信息核对平台对8347条在册救助对象信息进行比对,异常信息793条,经过工作人员对异常信息进行核实,23条信息不符合低保救助条件给予停发,追回违规领取资金11720元。

(四)民政专项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初见成效。

一是全面加强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好村“两委”换届回头看,扎实做好村(社区)涉黑涉恶势力排查。出台《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规范化建设。聚焦村(社区)两委换届“回头看”、“大体检”、“大排查”、“大起底”,对全区各村社区干部进行8+1部门联审,以“三类人”为重点完善工作台账,并建立了常态化研判、联审和督查制度等长效机制,及时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清理出队伍。二是全面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我区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408家,其中民非单位386家,社会团体22家。今年年检民非单位287家,对10家社会组织开展等级评估工作,评出4a级社会组织3家,3a级社会组织5家。积极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社会组织诚信体系和信息管理建设。三是做好社会福利及事务工作。持续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力度;

为全区18名困难群众发放殡葬补助金3.06万元;

为全区519名困难残疾人和2978名重度残疾人发放补贴368.241万元;

为全区101名严重精神病障碍患者监护人发放以奖代补资金21.56万元;

规范地名路名,提升道路命名效能,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福利彩票销售5.6亿元,销量连续多年稳居省、市第一;

婚姻登记办件量再创新高,累计办理16408件。

二、重点工作强力推进

(一)煤改洁工作扎实有效

今年以来,我们累计入户检查130余户次,共停发不符合申领补贴户56户,14.94万元。审核第二批城镇居民煤改洁补贴2769户,259.7万元,资金由区财政局全部拨付街办进行发放。截止目前,已全部完成城镇居民煤改洁补贴发放工作。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胜利

我局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召开专题会议50余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配备专门办公室及3名工作人员,印发了各项工作方案文件50余件,建立了专题会议、信息报送、线索排查、线索移交等工作制度,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宣传发动、村(社区)两委班子“回头看”等工作,印发各类宣传品7万余份。局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多次到村、社区、福彩站点、养老机构检查督导,协调推动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迎接中央督导组检查。成立线索核查小组,快速、准确做好中央督导组转办线索核查工作,先后调查转办线索61条。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做好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认真落实“五个再来一遍、三个大起底”,围绕问题整改、行业治理、专项整治,统筹谋划推进,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更有力的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全力解决突出问题

一是全力提升205所社区服务水平。健全组织机构,增加工作力量。尽快补强支部书记,补齐两委会成员,增加2名两委会职数。继续对硬件设施进行提升,社区办公场所增加2250㎡,达到3000㎡;

对室内外服务设施进行总体设计提升;

大力引进社会组织,让社会组织大量承担社区服务;

智慧养老、日间照料、老年餐厅等方面全面提升服务内容和水平。二是开展智慧社区建设。编制了智慧社区示范建设评价指标(试行)。三是建立“四社联动”机制。加强党建引领下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党群服务中心,大力发展社工和志愿服务组织,全面推行村社区两委一肩挑,为社区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良好环境。四是积极推进“三无小区”管理改革。统一引入社区组织服务管理“三无小区”日常事务,打通经费使用渠道,全面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三、xx年工作计划

(一)以解决突出问题为抓手,强力推进社区便民服务体系建设

把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放在首要位置,在社区干部待遇、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社区专项经费使用、“三无小区”服务管理等问题上强力推进,解决问题的堵点和难点,把社区干部工作增长机制和目标责任考核结合起来,把社区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结合起来,实现全区社区办公用房面积达到市、区标准,以全市试点为契机,通过解决突出问题强力推进社区便民服务体系。同时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社区工作要为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的要求,全面提升社区治理能力水平。深入推进“四社联动”创制工作,以社区治理创新试验区、和谐示范社区、美丽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着力推进社区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提升社区信息化水平,分类打造一批有经验、可复制、能推广的特色精品社区。

(二)以解决“养老难”为牵引,健全完善多层级养老服务体系

通过深入开展以居家养老为主要内容的特色为老服务,健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一是健全完善多层级养老服务体系。以着力解决“养老难”为牵引,全面推进《西安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的落实,积极发展休闲养老等新型高端养老模式,逐步建立起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级养老服务体系。二是打造“15分钟养老圈”。以全国第三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为契机,依托“互联网+养老”、智慧养老等模式,构建具备信息发布、老人需求受理反馈、养老服务设施查询等多种功能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推广“虚拟养老院”服务模式。积极鼓励调动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打造一批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的社区康养服务站点,建立起以老年人为核心,市场为主体,社区家庭积极参与,涵盖线上线下各种助老服务的“15分钟养老圈”。三是加大公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按照上级文件,今年将全面放开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市场,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到xx年,各街道要在现有基础上至少建成1个建筑面积1250平方米以上、设置床位50张以上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

每个社区到xx年,都要建立1个以上具备助餐、助医、助洁、助浴、助急、助行等服务功能的居家养老服务站;

要将曲江社会福利院打造成为具有示范指导作用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

(三)以兜底保障为基础,不断深化城乡一体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立足目前的脱贫攻坚大局,围绕困难群众兜底保障这一主责主业,坚持领导主抓,夯实责任、集中力量,攻坚克难,进一步修订、完善和丰富各类社会救助制度,扩大政策覆盖面。稳步提升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加大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贫困家庭的救助力度,结合上级文件研究出台我区相关救助办法。协调建立“村级”民政助理员主动救助机制,加快实施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的信息联网审核,缩短我区申办低保时间,进一步提升救助精准度,不断增强基层社会救助效能。

(四)以城乡基层治理为重点,着力构建民政专项社会治理体系

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村(社区)“两委”换届回头看成果,扎实做好基层政权领域涉黑涉恶势力排查。出台《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加强自治章程、村务公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度建设,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规范化建设。同时要全面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出台相关的规定和制度,规范社会组织管理。积极引导和鼓励支持商会、协会、校友会等社会组织力量资源投身经济建设、招商引资、脱贫攻坚等工作。持续开展非法社会组织专项整治活动和社会组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社会组织诚信体系和信息管理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民政局个人工作计划(篇5)

一、社会救助工作

深化帮困救助各项工作。完成新增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点的系统建设。深化支出型贫困救助,积极开展助学、助老、助医、助困等帮扶项目。规范粮油帮困工作,xx区粮食局对各街道粮油帮困网点进行排摸梳理,将困难群众满意的、有条件的便利店、超市纳入供应点范围,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加强孤儿社会福利保障工作。协调相关街道和部门,完成两名成年孤儿回归社会安置任务。推动困境儿童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我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加强区救助管理站困境儿童临时庇护所规范化管理,明确准入条件和部门职能。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指导街道做好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探索设立区级救灾物资储备库。推进慈善各项工作。继续做好慈善联合捐工作,督促认捐资金到帐,加强回访工作,推进专项基金建设。深入宣传《慈善法》,开展好“中华慈善日”和“蓝天下的至爱”慈善宣传活动。

二、双拥优抚工作

开展庆祝建军xx周年系列活动。协调组织区四套班子领导、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地方成员单位,于“八一”前夕走访慰问驻沪、驻区部队。整理出版将军口述实录,表彰驻区部队立功受奖官兵。深入推进“关爱功臣活动”,力争在全市继续保持领先水平。落实双退接收安置任务。完成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复员士官及转业士官、军队离退休干部等对象的接收安置任务,做好无军籍职工接收工作。落实好区拥军优属基金分会实事项目。举办部队子女爱心暑托班,为部队官兵解决后顾之忧。组织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参加体检。

三、养老服务工作

继续推进养老实事项目建设。完成吉祥路敬老院、长者照护之家等养老床位建设项目,完成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助餐点建设项目。推进区社会福利中心修缮工程。稳步推进医养结合。指导红日、吉阳红、兰公馆三家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建设,确保项目按期完成。深入推进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以区社会福利院为示范点,推进全区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贯标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向社会公开各养老机构行政许可、行业奖惩和第三方评估等信息。全力开展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逐项推进实施改革试点的七大目标任务,稳步开展社区养老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工作。

四、基层政权工作

深化“全岗通”服务内涵。探索形成“全岗通”与区域化党建的联动机制以及区域化党建整体制度框架下的“全岗通”长效服务机制。针对不同类型的居民区出台精细化的“全岗通”服务规范。建立“全岗通”数据模型,实现更精准地评价居委会工作,更科学地开展基层治理工作。做好与市民政局电子台账系统对接工作,编制和发布20xx版居委会工作目录。强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开展社区工作者分类培训。推进名师带徒项目,在社区工作者中培育青年骨干力量。拟定我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标准,加强工作规范与指导。巩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开展业务培训,根据市联席办要求建立基层观察员制度。完成新受理系统项目验收工作,强化新系统的数据沉淀及分析功能,为各类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深入推进“社区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指导各街道完善与实施行动计划,及时研究解决基层治理的突出问题,开展自我评估,遴选先进典型,扩大示范效应。做好居委会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摸清底数、梳理问题、研究对策,为明年换届选举做好人员储备。

五、社会组织工作

积极打造社会组织交流展示平台,配合开展市“公益伙伴日”系列活动。不断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开展街道预警网络建设专题培训,做好市民政局预警网络建设街道考评迎检工作。全面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实地评估工作。开展下半年度新登记或变更社会组织法人约谈工作。开展行政执法自查自纠,启动新一批名存实亡社会组织撤销处罚的摸底立案工作。开展20xx年度检查筹备摸底工作。根据全市部署稳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第二批脱钩试点工作。

民政局个人工作计划(篇6)

20__年是开展“六五”普法深入之年,我单位按照县普法办的安排,从实际出发,认真开展调研,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群众意见,制定了详细普法工作实施计划,现将工作计划状况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贯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稳增长、调结构、保民生、促稳定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提升全民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依法治县进程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提高整个单位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中心,广泛动员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开展以法治实践、道德教育紧密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夯实以_法制建设为基础,营造人人学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推进各项事务依法规范和管理,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工作重点

一是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着力提_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能够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_法制观念。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忠实执行宪法,维护宪法_,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

二是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潜力和水平。要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

三是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着力提_部职工的法治水平。围绕平安建设、和谐社会建设,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要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要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不断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征缴,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四、普法要求

(一)坚持普法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大力弘扬“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促进单位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坚持普法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不断完善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群众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等多项普法工作制度,使普法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三)坚持普法教育与宣传相结合。一是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在广泛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月、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创新法制宣制教育形式,发挥宣传标语、宣传栏等各种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构成合力,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实效性。

民政局个人工作计划(篇7)

20XX年,全市民政工作紧紧围绕贯彻落实XXXXXXX会精神,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重点,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为目标,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发展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努力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一、社会救助工作

(一)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54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到3420元,自20XX年7月1日实施。

(二)建立农村低保家庭冬季取暖补助制度。一个取暖季为农村低保家庭补助400元,进一步缩小城乡困难群众保障水平差距。

(三)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探索建立青岛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出台《**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制订科学准确、公正公平、阳光透明的低保审核程序和办法,加强规范化管理和基层能力建设,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四)贯彻落实《**市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特殊救助”实施办法》。健全医疗救助、大病医疗“特殊救助”、慈善救助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探讨新市民的社会救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启动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确保城乡困难居民在定点医药机构医疗费用得到“一站式”即时结算。

(五)强化救灾减灾工作。修订《**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水平,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社区的综合减灾能力。

(六)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程序,为救助人员提供亲情化服务;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加大救助工作力度,保障救助人员合法权益。

二、养老和社会福利工作

(一)加强养老设施建设。配合市人大做好《市养老服务业发展促进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出台配套实施细则,落实各项补贴政策。落实养老机构建设标准、等级管理办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等政策,新增床位5200张。

(二)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统筹推进城乡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政府购买服务,从市内四区向三区五市扩展,为半自理和不能自理老年人提供送时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购买社会组织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家政维修等服务或给予服务补贴。

(三)规范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管理。加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互助点的规范化运营管理,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对养老机构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做好孤残儿童养育工作。落实孤儿养育、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等政策,维护孤儿合法权益。扩大孤残儿童保障范围,出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办法》。

(四)加强慈善捐赠和福彩公益金规范化管理。加快《**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立法进程;完善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GZ85.COM

三、社区管理服务工作

(一)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在全市开展争创全国、全省和谐社区示范区(市)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城市社区的整体水平。

(二)加强社区服务与管理体制创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创新城市社区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指导推广“5+2”社区服务管理模式。在全市社区布点“12349”便民服务站,加快社区信息化建设步伐。

(三)抓好城乡基层民主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山东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扎实推进村(居)务公开与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做好“第二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评选工作。

四、双拥和优抚安置复稳工作

(一)做好双拥共建工作。做好军事斗争准备的保障工作及部队重大作战演习和活动任务的协调保障工作;做好新一轮创建双拥模范城迎检准备工作;积极协调军地双方互办实事;协调驻青部队积极参与城市建设和环境治理等工作。

(二)加强优抚保障工作。完善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修订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维修改造烈士纪念设施;建立重点优抚对象轮流休养制度。

(三)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认真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自主就业扶持力度,全市城镇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率达86%以上。认真落实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四)做好军休服务管理和无军籍职工安置工作。完善星级军休服务管理等级评定机制,加强军休机构活动场所规划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服务标准。督导各区市落实第五批无军籍职工安置计划。

(五)做好复稳工作。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和措施,落实局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强化信访值班、信息收集和应急处置,做好敏感时期的复稳信访工作。全面落实好参战参试人员的有关待遇。

五、社会组织发展

(一)优化内设机构,强化工作职能。做好行政审批工作,继续稳妥推进部分领域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和异地商会登记工作。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质量。

(二)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示范项目资金。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和发展的意见》。利用福彩公益金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培育引导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能力。制定《**市社会组织创新园建设标准》和《青岛市社会组织创新园管理办法》,积极推动建设不同层次的“社会组织创新园(孵化基地)”。细化评估标准,在市直社会组织中开展分类评估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健康规范发展。

(三)强化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健全社会组织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规范执法流程,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开展年度集中执法检查活动,对5%的市直社会组织进行专项检查。

(四)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和社工人才建设。出台《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做好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人进行培训。开展“青岛和谐使者计划”评选活动。探索推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做好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工作。开展领导干部社工专业知识培训。

六、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一)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力争婚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45%的婚姻登记机关达到民政部3A级等级评定标准;完成1990年后全部婚姻登记历史数据的补录工作,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全部开展网上预约登记服务。

(二)推进殡葬服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指导市殡葬管理所深入开展“强素质、提水平、树形象、争一流”创建活动;开展面向普通市民公墓建设调研;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对经营性公墓管理费进行核算定价;继续贯彻落实全民基本殡葬费免除政策;持续推进文明节地葬式,稳妥实施骨灰免费撒海活动。

(三)完善区划地名常态化建设。完成行政区划调整的后续工作;做好新区划的勘界工作;做好城区道路命名工作;制作新的青岛市行政区划图、城区行政区划图及地名图;完成20XX年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

(四)推进收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工作流程,完善工作制度,方便服务对象。

七、民政法制建设

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依法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审批项目的设定和实施。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组织实施民政系统“六五”普法规划。

八、民政基础设施建设

(一)推进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福彩养老院南九水路老年公寓重建工作,继续落实原五市三区敬老院建设和“千万平米”养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实施社会福利院、优抚医院、儿童福利院整体改造工程。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20XX年全面推进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和优抚医院改扩建工作。

(三)抓好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开工建设社区服务设施125处15.3万平方米,其中,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45处10.5万平方米;城市社区综合服务用房80处4.8万平方米。竣工65处8.2万平方米,其中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25处5.8万平方米;城市社区综合服务用房40处2.4万平方米。

(四)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开发建设民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包括民政网站群、12349便民服务呼叫中心、社区便民服务平台在内的民政对外服务体系,建成外网快速通道;建设包括民政全业务平台、社区政务平台、救灾应急卫星指挥平台在内的内部办公体系,建成内网快速通道;建设包括数据中心、交换共享平台在内的支撑体系,建成保障内外网安全运行的保障通道。

(五)完成救灾捐赠物资储备仓库建设。加强军休服务管理设施建设;指导各殡仪馆升级改造殡葬设施设备。

九、加强自身建设

(一)转变思想观念。巩固“解放思想、勇争一流”大讨论学习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更新观念,在更高的起点上,以更宽的视野、更高的标准思考和筹划民政工作;全面开展寻标、对标、夺标、达标、创标活动,对照国内先进城市找差距,提升各项民政工作水平。

(二)加大政策创制力度。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在养老、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等方面的发展意见,加快制定配套文件及实施细则。加强制度化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理顺民政系统资金和财务管理体制,完善人员管理、车辆管理、文件流转和规范办公秩序、优化工作流程等方面的制度。加强绩效化管理,修改完善对区市、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考核办法,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三)改进工作作风。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做到不扰民、不增加基层负担。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摸清底数,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要坚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认真解决党委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树立民政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四)坚持勤政廉政。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为重点,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重点加强民生保障资金、慈善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监督检查。

(五)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着手研究制定干部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坚持“德才兼备、任人为贤”的用人原则,切实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增强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民政业务培训创新,增强培训的针对性,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局属事业单位人事规范化管理;进一步修改完善考核办法,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不断增强民政队伍干事创业的活力。

民政局个人工作计划(篇8)

一、强化领导,建立综合协调机制

按照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通知》要求,我局今年将把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作为推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抓手,作为实施改善民生、富民惠民的重要载体,作为了解民情民意的`重要桥梁,将“三结合”帮扶工作融入到各项业务工作之中,统一安排,统一考核,统一奖惩。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综合协调机构,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完善制度,保证经费,确保全面完成20xx年度计生“三结合”工作目标任务 。

二、明确目标,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今年,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下达给我局的计生“三结合”帮扶任务是:帮扶户 53户,其中:特别帮扶户13户;新建1个帮扶基地。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帮扶基地为区乡村,要在政策、项目、技术、物资、信息、培训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和服务,努力争创市级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示范工作基地。

三、注重实效,全力抓好工作落实

要结合乡村帮扶的实际,有针对性制定和落实面向计生家庭的优惠政策和帮扶措施,在生产、生活、健康保健等帮扶内容上不断拓展内涵,在形式上有新突破,充分利用全社会大力建设新农村的机遇,帮助、引导计生“三结合”帮扶户作好生产发展规划,走现代农业发展路子。通过加大培训力度,引导帮扶户树立新观念,更新新知识,学习新技能,引领帮扶户进入市场,探索出一条具有产销特色的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新路子。要指导帮扶户制定脱贫致富计划,并建立长效帮扶机制,扎扎实实地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不断提高帮扶对象的种养殖水平、就业能力、发展能力,使其变为致富能手、科技带头人、文明示范户,不断增加收入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扎实推进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上新台阶。

民政局个人工作计划(篇9)

一、救灾救济工作

1、按照冬春救助工作进度的要求,积极做好20xx-20xx年冬令春荒救助工作。继续做好各种荒期间调查摸底工作,造册登记并争取完善灾民救助卡管理制度;

2、积极争取上级救灾资金,同时加强对救灾款物的使用管理、监督工作。加强对重点物资的预控,保证供应,抓好质量管理。

3、配合好市房改办、做好对做好民政对象危房改建的前期工作。

4、完善灾情信息管理机制,重点提高灾情报告时间和准确性;

5、继续做好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工作,明年计划申报1-2个示范社区。

6、继续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主题日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防灾减灾知识传播,进一步提高全市居民防灾减灾意识。

二、城乡社会救助工作

1、进一步完善低保制度,加大指导和监督责任力度,指导督促各区民政局和育才管委会以及各国营农场经办低保机构工作,加大低保规范管理的力度。

2、进一步推进“救急难”试点工作,加大临时救助力度。

3、进一步推进救助申请家庭经济平台的建设,推进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4、进一步加大对基层低保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干部依法服务水平,努力强化自身建设。

5、进一步完善五保供养机制,提升敬老院的管理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敬老院项目建设。

三、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

1、全面落实优抚安置业务移交和抓好各项优抚工作。

指导各区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工作;指导各区完善一卡通发放系统,落实优抚对象生活待遇,确保抚恤资金按时发放;指导各区建立优抚对象信息系统,及时做好优抚对象信息资料报送更新工作;指导各区做好烈士纪念设施和零散烈士墓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各区继续做好60岁农村籍退伍兵新增人员的调查及生活费发放工作;

2、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各区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落实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指导各区做好退役士兵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开拓安置渠道,想方设法解决转业士官的安置问题;继续抓好涉军人员的信访和维稳工作,加强思想教育和动态管理,避免涉军人员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指导军休所和军供站做好服务管理工作。

3、积极做好各项双拥工作。进一步加大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的力度,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做好双拥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抓好涉军政策制度落实,解决部队实际问题;进一步巩固军地关系,争取部队对地方建设的支持。

四、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

1、加快推进市xx园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和xx园二期工程(A区)建设项目。

2、落实好《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办发﹝20xx﹞37号)要求,加大力度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3、继续做好出台《市殡葬管理规定(代拟稿)》和《市惠民殡葬补贴实施方案》的相关工作。

4、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xx﹞226号)方案要求,继续做好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提炼服务模式,在全市四个区全面推进实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我市困境未成年人的统计、检测、预防、报告、转介、处置等保护体系。

5、继续落实市示范型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6、继续做好收养审批和孤儿生活补助和助学金的发放工作。同时对全市的事实孤儿(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进行调查摸底。

五、区划地名工作

1、组织实施地名数据库应用开发二期项目,进一步提升地名数据库应用开发能力,进一步拓展地名公共服务领域。

2、组织3—5批次业务培训,对各区民政局区划地名工作的业务骨干,进行对口专项培训,指导各区开展区级地名数据库建设。

3、组织市辖区进行年度界线联检。

4、配合市政府、市人大开展《市地名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和申报工作,争取年内立法出台。

六、老龄工作

1、继续推进和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强化老年基层基础和自身建设。

2、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切实加强老年维权工作。

3、认真做好高龄老人津贴的审批,发放工作,按时足额发放高龄老人津贴。

4、注重加强老年宣传文体工作,强化老年基层组织建设。

七、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1、督导各区及时开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前的村(居)财务审计工作,并在选举前进行通报和公示。

2、指导各区开展村级组织换届前的摸底工作,准确掌握选举的难点、存在的问题与成因,有针对性地指导村居换届选举工作。

3、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督导各区依法进行村(居)换届选举工作。

4、组织各区对新一届村(居)委会成员进行上岗前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专项培训,提高村(居)的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履职尽责能力。

5、督导各区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村(居)务公开检查、抽查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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