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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开发合同

发布时间: 2023.08.18

委托开发合同(优选六篇)。

合同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书面合同能够有形地体现合同所记载的内容,合同文书的拟定是不是让你苦恼了很久呢?盼望这份"委托开发合同"能够为您解决难题,对于以下建议请仅供参考!

委托开发合同 篇1

委托人(甲方):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人(乙方):

编剧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常住地址: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期: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创作 电影/电视剧

剧本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恪守执行。

第一章 剧本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创作如下剧本:

1、剧本名称:

2、剧本类型:

3、剧本的每集长度及集数(电视剧剧本)/ 长度(电影剧本)

4、剧本设计:(基本创意阐述、简单大纲,见附件)

5、 [可选项,如果是改编剧本 ] 剧本依据《 》(原作品)进行改编,原作品作者授权书由甲方提供(见附件)。

第二章 剧本著作权

第二条 剧本著作权归属原则:

依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七条等相关条款,双方约定,在履行本合同第四章相关付酬条款基础上,在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范围内,该剧本著作权可以约定由甲方 (委托方)享有,亦可约定由乙方(受托方)享有。享有方自剧本交付之日起,在 5/10/20……50年之内对该剧本拥有相应著作权利。

(如下第三条、第四条是选择条款)

第三条 剧本著作权归属甲方 【乙方(创作者)仅是劳务付出,非权利人】

1.甲方拥有本合同约定创作剧本的著作权

发表权,即决定该剧本是否公之于众、以何种形式公之于众;

修改权,在创作过程中,因乙方的创作不能达到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标准和要求时,甲方在支付相关阶段稿酬后,有权按自己的需要 自行/重新安排他人 对该剧本修改(或续写、改编);

摄制权,将该剧本拍摄成 电影/电视剧 的权利;

复制发行权,该剧本在全球范围内、以各种语言文种、各种出版物形式(含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等形式)出版并发行的权利;

表演权,对该剧本进行公开表演的权利;

广播权,对该剧本通过各类电台、电视台广播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将该剧本以任何形式在互联网上传播,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改编权,在该剧本基础上进行改变,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翻译权,将该剧本从中国汉语转换成其他语言文字 (含中国地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需要约定的其他著作权利

2.乙方对创作剧本著作权的保留

双方约定,在不影响甲方合法行使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权利的前提下,乙方(创作者)拥有以下权利,即乙方保留以下权利:

署名权,乙方(创作者)有权在该剧本上署名,署名方式为 编剧/剧本策划/ 改编(剧本改编者)/第几编剧…… ,乙方有权排除未经其许可的、任何未参与创作的其他人在剧本上署名。甲方对该剧不享有署名权。/或:甲方享有署名权,其署名顺序为第二……;

如甲方中途安排他人续写、修改和改编时, 续写/修改/改编人 有权以 编剧/改编者 方式署名,但不得损害乙方的署名权,署名的先后顺序依据创作部分的比例大小确定。

获得酬劳权,依本合同第四章之约定获得相应足额稿酬。

第四条 剧本著作权归属乙方 【乙方(创作者)是权利人,委托方获得许可,仅有使用权】

1.甲方对本合同约定剧本著作权获得的授权范围:

摄制权,将该剧本拍摄成 电影/电视剧 的权利;

发表权,即决定该剧本是否公之于众、以何种形式公之于众;

修改权,在创作过程中,因乙方的创作不能达到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标准和要求时,甲方在支付相关阶段稿酬后,有权按自己的需要 自行/重新安排他人 对该剧本修改(或续写、改编);

复制发行权,该剧本在全球范围内、以各种语言文种、各种出版物形式(含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等形式)出版并发行的权利;

广播权,对该剧本通过各类电台、电视台广播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将该剧本以任何形式在互联网上传播,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改编权,在该剧本基础上进行改变,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翻译权,将该剧本从中国汉语转换成其他语言文字 (含中国地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需要约定的`其他著作权利

2.甲方对创作剧本著作权的行使和乙方的权利限制:

双方约定,甲方在履行本合同第四章付酬条款基础上,乙方就自己创作的剧本(独创的部分),在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授权范围内,授权甲方行使著作权。

为保证剧本的质量,甲方可以安排他人对该剧本续写、修改和改编,并给予 续写/修改/改编人 以 编剧/改编者 方式署名;但不得损害乙方的署名权,署名的先后顺序依据创作部分的比例大小确定。

第三章 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第五条 甲方保证与承诺:

1.甲方担保并声明甲方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合同;

2.甲方保证于本合同存续期间内,不签署任何与本合同权益相冲突之合同;

3.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后 年内使用该剧本(拍摄及发行、广播等);

4.甲方保证在影视剧音像产品上市初赠送乙方音像制品10套,剧照15张,海报5张;

5.其他。

第六条 乙方保证与承诺:

1.乙方担保并声明乙方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合同,依本合同约定创作的剧本不含有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其他权益的内容。

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其他权益,经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裁决认定,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给第三方的赔付等),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保证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在授权地区拥有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包括在本合同签定前,未接受任何第三方以与甲方相同的方式创作合同约定之剧本,也不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任何第三人创作相同题材的剧本。

第七条 荣誉的共享

1.如果该剧获奖,乙方有权参加颁奖仪式,差旅费由   方承担,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将有关奖金按照 %比例分配给乙方;

2.影片在国内首映、研讨,或参加国内外电影节展出、竞赛等活动时,甲方应邀请乙方参加,差旅费由  方承担。

第八条 影视作品审查报批环节的授权书与本合同的关系

基于国家影视审查许可相关法规,甲方在项目报批阶段,需要提交乙方剧本授权书,若此时甲方尚未全额支付本合同约定之报酬,则此授权书并不代表甲方真正获得本合同授予之相关著作权,甲方不得使用剧本拍摄和发行影视剧,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拍摄,并按照本合同第四章约定之报酬给予双倍赔偿。

第四章 报 酬

第九条 本合同采取第________种方式支付报酬:

1. 甲方分四次支付稿酬(适用于电影);

2. 甲方分五次以上支付稿酬(适用于电视剧)

第十条 采取本合同第十一条第1种方式支付的:

1.稿酬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

2.稿酬支付方式为:

●双方签定合同三日内,甲方支付定金 元整;(10%)

●乙方完成第一阶段初稿工作,甲方认可后,支付一期稿酬 元整(40%),支付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完成第二阶段修改工作,甲方认可后,支付二期稿酬 元整;(30%) ,支付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完成第三阶段工作,提交剧本修改定稿,甲方认可后,支付稿酬 元整;(20%),支付时间   年  月  日。

第十一条 采取本合同第十一条第2种方式支付的:

1.稿酬总额为:人民币 元(RMB:);

2.电视剧每集:元;

3.稿酬支付方式为:

●双方签定合同三日内,甲方支付定金  元整;(10%);

●乙方完成第一阶段工作,提交全剧故事大纲和人物设计,甲方认可以后,要求支付一期稿酬 元整(10%);

乙方完成第二阶段工作,提交分集故事大纲,甲方认可后,支付二期稿酬 元整;(15%);

●乙方第三阶段工作分次结算,每次提交正式对白剧本(剧情时长不少于45分钟)x 集,甲方认可后,支付稿酬 元( %)次共计 整(60%);

●乙方完成第四阶段工作,提交剧本修改定稿,甲方认可后,支付稿酬 元整;(5%)。

第十二条 纳税

本合同约定之乙方报酬,均为税后报酬。甲方应为乙方代扣代缴有关税款。

第五章 剧本交付与认可

第十三条 剧本交付:

1.交付剧本规格:

(注:电子版或纸介版,电子版要注明邮箱)

2.交付确认:

剧本发到指定邮箱后,甲方应回复确认函件,若一周内没有答复,则视为甲方已经收到,以乙方电子邮件发件箱信息为准。

第十四条 剧本认可:

1.乙方在完成各个阶段创作,将成果提交给甲方后,甲方应分别在一周内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否则,即视为甲方认可乙方提交之剧本;

2.双方对剧本最后定稿的认定标准,在不存在重大争议分歧时,以相互诚信协商确定;

3.可以上级审查机关的通过,如国家广电总局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审查小组的意见;

4.可以剧本参赛征文获奖的标准认定;

5.可以通过邀请 位双方认可的影视剧本专家组织论证会,以客观标准评定。

第十五条 剧本修改:

1.在本合同约定的每一个工作的阶段完成后,乙方根据甲方的合理意见,对本阶段工作成果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并且在得到甲方的书面通过后,方继续进行下一阶段的创作;

2.由于乙方每一阶段都是在经过双方通过的上一阶段成果基础上进行工作,若甲方要求对已经书面通过的创作成果进行修改,须与乙方协商解决,若改动过大,乙方可要求追加报酬,或终止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 交付时间:

双方商定的创作日程为:

第一阶段工作,在 年 月 日前完成;

第二阶段工作,在甲方支付一期稿酬后  日内完成;

第三阶段工作,每次提交剧本均在收到上一期稿酬后 日内完成;

第四阶段工作,在甲方支付三期稿酬后 日内完成。

第六章 保密

第十七条 剧本内容保密:

双方约定,对于剧本(电子版或纸介版)均负有保密不对外泄露的责任。

第十八条 其他商业秘密的保密:

甲乙双方承诺关于双方往来期间所获知的对方之商业、财务信息等往来资料、文件、图片、档案,无论口头或书面,均不得对第三人泄露,也不利用其做本合同以外目的使用,此约定于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七章 合同终止

第十九条 提前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间内,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合同终止自书面通知发出后3日内生效。

1.因不可抗力事件,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2.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有关条款,另一(守约)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包含但不仅限于本合同第二十、二十一条之情况);

3.根据合同规定行使单方合同解除权,并不表明其放弃向违约方追索违约金和赔偿金。

第二十条 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

1.若乙方工作不能达到甲方要求,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后,乙方已收的款项不再退还甲方,甲方已经支付报酬的剧本或半成品及相关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3.甲方有权委托其它编剧进行进一步创作。

第二十一条 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

1.乙方提交创作成果后,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给予乙方修改意见,并且未能在乙方提交创作成果两周内支付相关稿酬,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后,已收的款项不再退还甲方,乙方创作的剧本或半成品著作权归乙方所有;

3.合同终止后甲方不得再行使本合同之权利。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严重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及救济的合理支出费用。

第九章 其他约定

第二十三条 前期费用:

有关为写作剧本要求深入生活采访的费用及前期创作必需资料的购买费用,经双方商定,由 方承担,支付费用 元。

第二十四条 不可抗力:

因战争、叛乱、火灾、爆炸、地震、天灾、洪水、干旱或恶劣天气,以至于无法送达、无法供给、无法生产、或者政府法令、而造成之破坏、损失、迟延等耗损,双方各自的损失自行负担,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为止。

第二十五条 合同修改:

本合同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修改或变更,如需修改或变更,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六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有关本合同的解释、履行等相关事宜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七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由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原告住所地或合同签署地或合同履行地等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特别约定:

1.若甲方根据乙方剧本拍摄完成之电视剧的实际集数,超出本合同约定集数。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之每集剧本单价,按照实际集数补充支付乙方超出部分稿酬,方视为支付完全部稿酬;

2.对于甲方由该剧的衍生产品,乙方将主张一定比例的分成 %;

3.影片在超出授权外地区和国家发行收入,乙方将获得 %的利润分成;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合同签订之日时生效,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住址:住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签字人: 授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开发合同 篇2

土地一级开发也称土地储备开发、土地整理、土地综合整治、土地成片开发等,目前尚无统一的学理定义,各地具体政策与法规与规章的规定也不同。归纳而言,土地一级开发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开发范围内的土地统一进行征收、拆迁、安置、补偿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以达到土地出让条件的行为。相对而言,通常将土地出让后进行的房地产建设称为二级开发。

土地一级开发这一概念是在北京市2000年12月8日通过的《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中正式出现的。2001年4月30日,国务院在《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中指出:“为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要对建设用地试行收购储备制度。”之后,土地储备开发制度得到快速发展,成为我国一项基本土地制度。

目前我国并无统一的关于土地一级开发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但各地方政府均有自己的规定,各有特色。下面就几个比较有代表性的省、市的有关土地一级开发的规定进行简要介绍:

北京关于土地一级开发的法规主要有:《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办法(试行)》、《北京市土地储备和土地一级开发暂行办法》、《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及经营性项目用地招拍挂出让流程示意图》等。北京土地一级开发的模式为政府主导型和企业主导型两种土地一级开发模式并存。开发商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参与一级开发:政府委托管理,即开发商受托负责土地开发具体管理,按照规定开发商的管理费用不高于土地储备开发成本的2%;政府委托开发,即开发商受托负责实施土地开发,包括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和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开发商利润率不高于预计开发成本的8%。2009年之后,北京市的土地一级开发的开发模式逐渐转变为政府主导型,开发商参与土地一级开发的机会越来越少,逐渐淡出。

上海是最先试水土地储备制度的地方政府。与北京模式不同,上海主要是由政府授权直属的多家大型国有企业进行土地一级开发。土地开发企业隶属于政府,代表土地储备中心行使土地储备职能。 上海的相关法规有《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等。

重庆的土地一级开发模式属于典型的政府主导型模式。土地一级开发的主体是重庆市政府,代表市政府实施一级开发的机构是几个国有控股企业。出让所得综合价金扣除应支付的土地储备开发成本后的10%,作为土地储备开发发展专项资金存入土地储备开发资金专户。

成都市关于土地一级开发的规定是《关于积极引进和规范社会资金进行一级土地整理意见的通知》。该通知主要内容包括:

首先,规定一级土地整理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城市、区域功能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对新征收土地、旧城改造土地实施成片整理、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土地平整,完成地上及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公共公益配套设施建设,按期达到土地出让标准的土地初级开发行为。

其次,强调市政府对储备土地的统一开发管理。市土地储备中心纳入储备范围的土地,未经市政府批准,各区不得引进社会资金进行一级土地整理。

第三,引入竞争机制。一级土地整理项目范围、规模、内容明确后,应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以招投标或挂牌方式确定投资商。

第四,采取土地收益梯度分成方式。保证土地成交价格越高、政府收益越大的动态收益分配机制。

海南的土地一级开发特点是:资源丰富,竞争者较少,政策优惠。2006年海南省出台的《关于规范企业参与土地成片开发的通知》指出:“土地出让收入扣除土地开发成本后余下的纯收益部分,按照市、县政府所得不得低于30%的比例,确定市、县政府与主开发商的分成比例。”海南土地一级开发商最高可以得到70%的利润,与其他地区相比,这一政策非常具有吸引力。但2010年春节前后,海南房地产被热炒飙升,估计近期海南国土部门会出台相关政策,土地一级开发模式可能也会逐渐发展为政府主导的模式。

对于土地一级开发商来说,在投资开发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时,首先需要考虑的问题是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是否合法。由于目前国家对土地一级开发没有法律层面的规定,各地规定并不一致,而且各地地方政府操作也比较乱,实践中有些项目的合法性方面存在问题。若项目合法性方面存在瑕疵,将会给开发商带来很大的潜在法律风险,因此,开发商应重视项目的合法性问题。开发商可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实践中,有些地方政府急于进行城市建设,甚至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没有编制和批准的情况下,就委托开发商开始进行土地一级开发,这对于开发商来说风险很大,若将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总体利用计划得不到批准,地方政府又无力偿还开发商已发生开发的成本,开发商将面临投入资金无法收回的风险。

开发商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认真审核项目立项文件的合法性,比如是否经有审批权限的政府批准立项、是否存在立项文件的内容与实际操作不一致的情形,等等。在实践存在着一些须经省级政府批准但只有地方县级政府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批文的情形,若出现上述情形,开发商须对立项文件进行补充和完善。

开发商还应认真审核其他项目文件的合法性,比如控制性规划文件是否已经批准,征地拆迁文件合法性等。另外,开发商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须注意审查自身是否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等相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合分析各地有关土地一级开发的规定,大多规定政府要求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土地一级开发商。但实践中,很多地方政府并未严格遵守招标确定开发商的程序,而是直接与开发商签订土地一级开发协议。对于开发商来说,则须注意签约程序的合法性,以防上级政府以未通过合法程序而不认可开发商的一级开发主体地位。就此问题,即使地方政府已就一级开发事宜与开发商协商一致,开发商也应建议地方政府按照规定通过招标形式签约。当然,由于有关土地一级开发的地方规定并非属于法律或行政法规层面,即使不通过招标形式通常也并不会因此导致一级开发合同无效。

开发商签订一份内容完善的土地一级开发合同,能够有效防范土地一级开发过程中的各种风险,比如拆迁难风险、政策变化风险、土地出让价格风险等。从开发商的角度而言,签订土地一级开发合同时应注意把握以下要点:

对于开发商来说,在目前国情下很难自主完成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在此情况下,开发商应要求在土地一级开发合同中约定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由政府方面承担,开发商只负责承担相关费用。通常情况下,开发商可采取如下两种方式承担费用:政府包干和据实支出。政府包干,即开发商与政府约定一个包干费用,由政府包干完成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据实支出,即开发商根据政府拆迁安置工作的进展逐步据实支出费用。开发商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决定采取适当的费用承担方式。

对于开发商来说,土地一级开发占用资金量大、周期长、利润率低,因此,若想减轻资金压力,可在合同中约定采用分期分块滚动开发的方式,即将项目范围内的土地,根据规划情况分割成不同的区域地块,按照优先顺序分期先后投资开发各区域地块,成熟一块、出让一块,出让后收回成本和收益再投入下一区域地块,这样滚动开发可有效减轻资金压力,同时也可降低投资风险。

政策变化风险对开发商来说是不可预知的风险,比如国家或上级政府对项目规划作出重大调整或被撤。对于该等风险,开发商可在合同中约定由政府承担政策变化风险。但须注意的是,在约定土地出让收益分成方式时,若项目重大调整或被撤时尚无土地出让收入,则存在开发商投资回报落空的风险,在此情况下,须明确约定政策变化时开发商收回资金和收益的方式。

土地开发成本是土地一级开发合同重要条款之一,开发商订立合同时必须明确约定。通常情况下,开发商应将就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支出的所有费用均计入土地开发成本。但须注意的是,开发商计入的成本最终须经政府审核确认,若开发商的某项支出政府审核后不认可,且也未在合同中列明,开发商将不得不自行承担该等费用。同时,在合同中列明土地开发成本有利于开发商预估和控制项目投资总额,也可使开发商有理由拒绝投入政府要求承担的合同中未列明的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各地政府规定的土地开发成本(主要包括征地拆迁补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等)虽然大致相同,但也有很多不同之处,开发商须根据各地规定灵活掌握。比如,对于融资成本(贷款利息)各地约定就不一致,北京相关规定中明确规定土地开发成本包含贷款利息,而成都相关规定中就明确约定不能将融资成本(利息)作为开发成本。

对开发商来说,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约定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通常情况下,土地一级开发的收益分配方式有如下几种:

A.固定收益:开发商的投资收益=土地开发成本×固定收益率。也可约定每年固定收益率,按每年投入的开发成本计算投资收益。相对下述按比例分配收益方式而言,开发商采用固定收益率方式,资金及收益收回的安全性较高,可有效规避土地出让价格风险,但通常收益率不会太高。

B.按比例分配收益:开发商的投资收益=(土地出让收入-土地开发成本)×开发商分配比例。相对于固定收益方式而言,按比例分配收益方式中开发商收益比例通常较高,而且关键是有利于开发商受让开发项目中出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二级开发。实践中,很多开发商参与土地一级开发就是为了便于二级拿地,采取按比例分配收益方式,可使一级开发商在土地出让竞价中处于非常有利的地位,因为土地出让价格中含有一级开发商按约定比例可分取的收益,土地出让价格越高一级开发商可分取的收益也越多。但采取该种方式,开发商须注意防范土地出让价格风险,有必要约定出让价格低于开发成本时的处理方法和责任承担。

C.固定收益+按比例分配收益:开发商的投资收益=固定收益+按比例分配收益。这种方式具有上述两种方式的优点,开发商既保证了固定收益,又有参与分配的权利,但政府通常会相应调低固定收益率和收益分配比例。

开发商就单个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成立项目公司,可以有效地隔离和规避单个项目风险,避免连锁反应。而且由于土地一级开发投资项目大、投入资金多,()需要开发商专门设立公司在投资地进行长时间、持续性的具体操作。同时,成立项目公司也通常是政府对投资开发商的要求。

若开发商自有资金不足或有可能进行项目融资,可在合同中约定可供选择的融资方式。尤其是约定股权融资方式,即约定通过转让部分股权(或设立项目公司时引入合资方的方式)的方式进行融资,以便在必要时引入合作投资方或部分转让项目。

综上所述,开发商投资于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时,首先应根据当地政府发布有关土地一级开发的相关规定,审核项目的合法性,并按照规定的合法程序与地方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机构签订土地一级开发合同。若是与政府授权委托的机构签约,开发商应注意要求签约单位提供有权政府部门的授权委托文件。由于目前土地一级开发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乏,开发商与政府之间签订的土地一级开发合同就成为双方之间的“法律”,开发商在签约时一定要把握住合同要点,将相关要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委托开发合同 篇3

软件委托开发合同样式

一、合同名称

本合同名称为软件委托开发合同。

二、合同双方

乙方(开发方):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开发工作

1. 委托内容

甲方根据公司发展需求,委托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需求与设计要求,开发、制作并交付指定的软件。

2. 开发工作

(1)乙方应当遵循甲方的技术需求和设计要求,将开发工作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① 需求分析:乙方评估甲方的技术需求,将之分解成各个可行的模块,并详细记录每个模块的功能与流程。

② 设计阶段:乙方应当为这些可实施的模块制定设计草案,甲方确认设计草案后,乙方将会开始软件开发。

③ 开发与测试:在软件开发过程中,乙方应当向甲方报告开发进度,并提供调试、测试、编写文档等一系列相关服务。

④ 发布与维护:软件开发完成后,乙方应当提供相关的技术文档,并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保证软件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2)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软件开发,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期,乙方应当负责相关的赔偿和罚款。

四、软件源代码和知识产权

1. 软件源代码

为保证甲方在软件使用和维护过程中更为便捷、灵活,软件源代码并未向甲方公开。乙方因此应当妥善保管软件源代码和系统文档,为甲方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如甲方因特殊原因需获取软件源代码,视情况乙方可以考虑提供,并收取相关费用。

2. 知识产权

对于软件开发中涉及到的各个层面,包括但不限于代码、接口、算法等,乙方应当严格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

乙方在软件开发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知识产权,应当向甲方转移,甲方享有软件开发过程中甲方原始数据、合法图样、规范化数据等资料的所有知识产权、使用权和转授权利益。

五、履约与保密

1. 履约

(1)甲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延期,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和违约金。

(2)乙方在完成软件开发工作后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提交所有交付物,并完成现场交接。

2. 保密

(1)甲乙双方应当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保守有关合同的机密和商业秘密。

(2)保密期限:5年。

3. 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约定完成任务或者不能提供保修服务,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工程款,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6、违约及争议解决

1. 当本合同一方或双方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构成违约时,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本合同的违约和纠纷均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则应当通过申请仲裁解决。仲裁应当在有效期内进行,裁决是终局的,对申请仲裁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仲裁费用由双方根据裁决书承担。

七、其他条款

1. 本合同自甲方与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合同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如需修改,在双方签字确认后,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商议,签署补充协议。

4. 本合同包括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 本合同内容二者认定无瑕疵,各执一份同等效力。

本软件委托开发合同在甲、乙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为双方利益保全与合作友好保障,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委托开发合同 篇4

软件委托开发合同样式是一份关于软件开发和技术支持的重要合同,用于明确委托方和开发方之间的协作关系和责任义务,以确保软件项目能够按时交付且符合质量要求。

在撰写软件委托开发合同样式时,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 委托方与开发方的身份信息

该部分应该详尽地说明委托方和开发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并且需要确认两方代表人的授权情况。

2. 项目目标和工作要求

合同中应该具体阐明软件项目的目标、范围、功能、性能、安全等方面的要求,以提供开发方正确的方向和目标。同时,还需要为软件开发提供各种技术要求、技术标准和交付标准等。

3. 项目时间表和里程碑

要确保合同中列明项目的时间安排和进度计划,以便委托方和开发方都了解项目的进展。时间表应包括每个阶段和里程碑的开始和结束时间,例如开发、测试、部署和验收等。

4. 价款和支付方式

合同中应该具体说明项目的价款、付款方式、开票、税金等方面的细节。合同应明确规定付款时间以及相关的支付方式和合同项下全部支付的期限。

5. 保密和知识产权保护

合同应确保委托方和开发方的保密和知识产权等方面均得到保护。在合同中应列出软件项目中所有的技术细节和关键程序等,要求开发商在项目完成之后删除有关信息。

6. 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声明

此部分应命名所有的参与者并详细说明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此外,还应包括合同解除、争议解决和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

总之,软件委托开发合同样式的制定需要考虑到许多细节和方面,以确保所有参与方都在一个合理且明确的框架内开展工作。任何未经充分考虑的问题都可能导致纠纷和不愉快的后果,因此,撰写合同时必须要进行充分的思考和审查,并确保在合同中覆盖任何潜在的风险。

委托开发合同 篇5

1.验收时,双方都有权取得实施技术成果所必要的技术资料、试验报告和数据,并要求另一方给予必要的技术指导和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成果实施的条件。但合同终止后仍需上述服务的,应另行订立技术咨询或技术服务合同。

2.验收标准:技术指标:_________;技术参数:_________。

3.验收方式:验收可采用技术鉴定会、专家技术评估的方式进行。验收方出具的验收证明及文件,作为合同验收通过的依据。

第十一条 委托方应向受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_________;

2.提供时间和方式:_________;

3.其他协作事项:_________。

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

第十二条 委托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_________。其中:_________。

2.研究开发经费由委托方_________(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受托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_________。

3.双方确定,委托方以实施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受托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受托方有权以_________的'方式查阅委托方有关的会计账目。

委托开发合同 篇6

委托开发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承担单位:

保证单位:

起止年限:

一九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订

委托开发合同

订立合同各方: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调动科研单位的积极性,确保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明确甲、乙、丙三方的责任,促使科研项目早出成果,出好成果,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科研项目的主要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二,科研项目在国内外的现状、水平及发展趋势(或科研项目的重要意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技术经济指标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开发合同 篇7

软件委托开发合同样式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软件行业成为了各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一环,然而企业往往没有自身的软件开发实力,于是选择委托外部公司进行开发。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需要签订软件委托开发合同。本文将根据标题详细具体且生动地介绍软件委托开发合同样式。

一、合同范围

1.1 开发内容:包括软件策划、设计、编程、测试、上线等全部流程。

1.2 交付标准:规定软件交付的时间、形式和内容,确保软件开发质量和成果。

1.3 服务及支持:要求开发方保证其提供的服务和支持,确保软件顺利运行。

二、开发要求

2.1 开发规格:规定软件开发的规格和技术要求,确保软件具备预期的功能和性能。

2.2 授权及保密:约定双方对数据和知识产权的授权和保密事项,规避知识产权纠纷。

2.3 违约责任:约定未按照约定时间和成果出具违约责任,并明确违约责任的数额和承担方。

三、支付方式

3.1 开发费用:约定软件开发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并确定软件开发费用的金额。

3.2 变更和返点:协商开发过程中的变更、返点等各种费用,避免双方的经济损失。

3.3 税收等相关问题:约定开发费用的税收和其他相关费用问题,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四、合同保障

4.1 保密协议:约定软件开发保密协议,对开发过程和成果进行保密,确保各方权益。

4.2 侵权责任:约定在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侵权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权益。

4.3 合同解除: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况及解除后的责任和权利处理问题,提高合同的可执行性。

总之,软件委托开发合同样式可以起到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作用,在开发前明确开发范围、开发要求、支付方式和合同保障等方面,有助于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和损失。不过,对于特定的软件开发情况,合同范本可能不一样,需要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合同制定。

委托开发合同 篇8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软件开发(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__

法定代表人:_

项目联系人: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

电话:传真:_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开发软件),并支付开发费用,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研究开发项目内容及要求

甲方为提高企业信息管理化水平与公司形象,委托乙方为其_________(公司经营的业务)开发软件。该软件的主要功能模块及要求见

附件1。

第二条资料提供

1、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职能人员调查、了解甲方现有的相关数据和资料,以对开发软件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设计。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口头或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有关信息与资料,特别是有关甲方对开发软件的功能和目标需方面的信息和资料。如甲方对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开发所需的甲方所有的信息和资料未按时提供或提供虚假资料,导致项目开发工作延误的,甲方同意乙方相应顺延交付时间。

2、甲方在提交有关需求说明、资料和信息时,可以就其中所涉及的开发软件功能、目标、需求构成及相关技术问题向乙方咨询或征求意见,乙方应当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

3、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信息与资料提出异议,甲方对于乙方的异议,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全部资料归甲方所有,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或指示将该等资料退回、销毁或作其他处理。

第三条需求调研和开发方式

1、乙方在获取第二条约定的需求信息和资料后,应及时完成软件需求说明书。甲方应当为乙方制作需求说明书及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和工作便利。需求说明书经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经双方确认的需求说明书与第一条约定的功能模块及描述说明不一致的,以需求说明书为准。

2、乙方指定开发人员到甲方现场进行需求调研,并在乙方自己的办公地点和开发环境进行开发和测试。软件开发完成后,其安装、调试工作在甲方提供的服务器上完成。

第四条转包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第五条项目变更

为了维护和兼顾各方的利益,确保项目开发的质量,在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合理地提出变更、扩展、替换或修改本开发软件的某些部分的请求,包括增加或减少相应功能/提高或提升有关技术参数/变更交付或安装的时间与地点。为此,双方同意:

(1)若甲方提出部分项目的变更建议,甲方应该将变更请求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乙方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此作出书面回复,其内容包括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开发软件性能、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

(2)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上述回复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否接受上述回复。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复,则双方应对此变更以书面形式确认,并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

(3)如乙方提出部分项目的变更建议,乙方应同时详细阐明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开发软件性能、技术参数的影响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情况。

(4)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同意和接受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复,则双方对此变更建议以书面形式确认,双方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的上述建议,双方仍按原合同执行。

第六条风险负担

1、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由双方各自承担责任。

2、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项目交付

1、本合同开发软件的交付期限为月(试运行和验收时间不包含在内),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本开发软件的交付地点为。

3、乙方应在进行交付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安排接受交付。交付后,双方立即签署软件交付确认书或清单。如果甲方未按时安排接受交付,因此导致乙方交付迟延的,乙方不构成违约。

4、乙方交付的软件包括源代码、安装盘、技术文档、用户指南、操作手册、安装指南和测试报告等。

第八条试运行

1、自软件交付之日起,甲方拥有日的试运行权利。

2、甲方在领受软件后,应立即对该交付件进行测试和评估,以确认其是否符合开发软件的功能和规格。如有缺陷,甲方应当在接受交付之日起3个工作日递交缺陷说明及指明应改进的部分,乙方应立即纠正该缺陷,并再次进行测试和评估。

2、如由于乙方原因,软件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乙方应及时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或问题,所引起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项目验收

1、软件试运行完成后,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对软件进行验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经过双方验收,软件的功能和规格达到需求说明书要求,运行正常,即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书面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或验收报告。该文件或报告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最终用户各执一份。

2、如属于乙方原因致使开发软件未通过验收,乙方应排除故障,直至软件验收合格。如属于甲方系统设备原因或其他原因致使开发软件未通过验收,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排除障碍,障碍排除后再进行验收。

3、甲方收到乙方验收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未进行验收,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排除障碍,乙方有权以其认为合理的方式进行单方面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开发软件已经验收通过。乙方在进行单方面验收时,甲方应提供验收便利。如甲方在乙方提出单方面验收请求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予提供验收便利导致无法验收的,则视为开发软件已经通过验收。

第十条开发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软件开发项目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项目价格清单见附件2。

2、本合同项目价款由甲方(一次、分期)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一次性支付。甲方应当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价款;

(2)分期支付,支付期限及额度如下:

1)预付款。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项目总价款的%,即元(大写:元)。

2)进度款。甲方应当在乙方完成后,支付项目总价款的%,即元(大写:元)。

3)结算款:本项目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价款。

3、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和账号:

开户银行:

账号:

4、在本项目开发过程中,甲方拟减少模块或功能的,本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不作调整;甲方拟增加模块或功能,增加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保密

1、因本项目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仅可将该商业秘密用于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只能由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用。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不得未经授权使用、传播或公开商业秘密。除非有对方的书面许可,或该信息已被拥有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或已在社会上公开,该商业秘密应当在xx内不得对外披露。

2、非经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以及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均不得使用在履行本项目过程中得到的对方商业秘密,从事与对方有竞争性的业务,也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聘用本开发项目中的对方相关技术或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知识产权

1、知识产权归属:因履行本合同项目开发所产生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归□甲方□乙方所有。

2、使用权:□甲方□乙方对本合同项下开发的计算机软件在中国大陆范围内具有使用权,且无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第十三条项目维护和支持

1、本开发软件的免费维护和技术支持期限为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免费维护和技术支持期间,乙方提供□724小时/□58小时/□其他方式:的技术支持服务。

3、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期满后,如甲方需要乙方继续提供上述服务,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维护和支持协议。

第十四条培训支持

1、乙方自开发软件验收合格后之日起个月内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培训目标为受训者能够独立、熟练地完成操作。乙方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的培训地点:,培训形式:□一对一□集中培训,培训次数:次(在本款约定期限届满后剩余未培训次数作废)。

2、按照本条第1款约定提供培训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伙食费、住所费、交通费等费用的10%由乙方承担,余下部分由甲方承担。在本条第1款约定的期限、次数及地点以外提供培训,甲方需另行支付培训费用,并承担上述全部费用,具体培训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五条改进技术成果归属

1、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收益归属,由甲方享有。

2、乙方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权利、收益,归乙方所有。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每迟延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项目总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如果迟延超过15日,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乙方还可要求甲方支付项目总价款的10%作为对乙方的赔偿;如合同继续履行,甲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仍应按照合同规定的金额付款,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日期相应顺延;如乙方选择终止合同,甲方应按已交付和已完成的部分项目的价格向乙方付款。甲方付款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已付款的项目。

(2)如果甲方未按照第六条第3款的约定安排接受交付的,每迟延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项目总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如果第六条第1款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后超过30日,甲方仍未接受交付或拒不领受的,则视为软件已经交付且验收合格,甲方应当立即支付全部价款。

2、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应在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和交付本合同规定的项目。如开发工作迟延,甲方同意给予乙方30日的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如乙方在宽限期内仍未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完成和交付本合同所规定的项目,除每迟延一日向甲方支付项目总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作出补偿和采取补救措施,并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3、保密违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5%支付违约金。如包括利润在内的实际损失超过该违约金的,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超过部分。

第十七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书面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书面请求之日起5日内予以答复。

第十八条合同解除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2、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

3、严重丧失商业信誉。

第十九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按照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术语解释

1、交付指乙方在双方规定的日期内交付约定开发软件的行为,包括软件安装和调试。

2、商业秘密指甲、乙方各自所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的管理信息、方式方法、顾客名单、商业数据、产品信息、销售渠道、技术诀窍、源代码、计算机文档等,或由甲、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明确指明为商业秘密的、法律所认可的任何信息。

3、工作日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工作日,未指明为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顺延的日期。

4、使用权是指修改、复制、发行、出租、信息网络传播、翻译、以及在其他软件开发过程使用等权利。

第二十一条合同附件1、软件功能模块及要求;2、项目价格清单;3、软件需求说明书。

第二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1:软件功能模块及要求

附件2:项目价格清单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字页)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委托开发合同 篇9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的内容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和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这里所称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技术开发合同时尚未掌握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方案,如果是就技术上没有创新,而只是对现有的产品外形、工艺变更、材料配方调整以及技术成果的检验、测试和使用订立的合同,则不在技术开发合同之列。

2.“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指在技术开发合同中所产生的技术发现、技术发明创造和其他技术成果归谁所有,如何使用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问题。

3.“技术开发合同标的”,是指新的技术成果,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

(1)“新技术”,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初次实现的技术或者在原有的成果基础上经过改进革新,在性能上有所突破、有所进步的技术。

(2)“新产品”,是指在原理、结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与旧产品相比有显著改进的产品。

(3)“新工艺”,是指在生产实践中根据产品设计要求,能使产品符合高效率、低能耗、缩短生产过程、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经济效益的制造工艺。

(4)“新材料”,是指材料新品种的增加和材料性能的改进。所谓系统,是指含有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相组合的系统工程,如自动化生产系统工程、卫星系统工程等。

4.“验收”,指技术开发合同实施完成后,当事人双方或一方确认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是否符合和达到合同标的约定的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的活动。

5.“经费的结算方式”,经费的结算包括经费包干和经费实报实销。

第二十二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_________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_________;

2.可行性论证报告:_________;

3.技术评价报告:_________;

4.技术标准和规范:_________;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 受托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开发合同 篇10

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合同是指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小区文件、日常维护和维修等合同。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收集、整理和发布物业管理信息;

(二)管理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秩序;

(三)管理和监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四)管理和监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水、电、暖、气等能源供应和使用情况;

(五)管理和监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地产租赁、销售和租赁管理;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建立业主档案,保存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会议记录,并向业主提供下列信息:

(一)业主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二)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记录;

(三)物业管理区域、物业使用人名单;

(四)物业管理区域内建筑物、设施、设备的产权信息;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应当保存的其他信息。

第九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管理制度;

(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三)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秩序,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十一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下列行为,物业管理企业有权禁止或者制止:

(一)破坏、损坏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设施、设备;

(二)非法占用、修改物业管理区域的土地或者建筑物;

(三)盗窃、侮辱、故意伤害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品;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十二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建立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定期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

第十四条

开发商应当委托符合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小区,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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