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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卡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8.21

领取卡通知精品14篇。

经过认真挑选我们为您精心制作了“领取卡通知”。学习和工作中,公告通知已经是我们的“老熟人”了。 企业经常利用公告通知有效地传播信息。感谢你的阅读期望这篇文章能够给你启迪并请与你的同事分享!

领取卡通知(篇1)

20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时间一般在考后两个月左右,领取时间各地区有所差异,有些快有些慢,如有领取消息网校会第一时间公布,敬请关注:各地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汇总。

对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的考试合格人员,将依据报名条件的相关条款,继续实行验证领取合格证书的.规定。根据各地初级会计职称报名简章获悉,安徽、湖北、湖南、吉林、广西、云南、青海、上海等地实行考后资格审核,对考试成绩合格者,实行后置审核报名资格,领取资格证书的办法;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者,即使考试通过,也不予核发资格证书。点击查看:各地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资格审核时间汇总>>

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者人事局职称科)填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者人事局职称科)把资料报省职改办审核――下发证书。

办理部门:当地人事考试管理部门(一般是人事考试中心职称办理窗口或者人事局职称科)

领取卡通知(篇2)

我办定于2016年11月16日―24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不含双休日)领取市直考生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合格证书。领取地点:宁德市东侨区闽东东路5号(华府豪庭对面,唐城金海湾大酒店隔壁),宁德市财政局办公楼六楼601会计科。

请宁德市市直考试合格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来我办办理领证手续。考生如有特殊情况的,可以请直系亲属携带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办理领证事宜。

各县(市、区)初级合格考生的合格证书领取时间请考生咨询当地财政局会计科(股)。(其中:蕉城区考生的领证在蕉城区财政局办公楼9楼会计股,地址为蕉城南路74号东方医院对面,领证时间与市直相同)

领取卡通知(篇3)

关于领取20xx年度第54批一、二级(临时)建造师变更注册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20xx年度第54批一、二级(临时)建造师变更注册证书已办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请按以下要求尽快领取:

一、时间:

20xx年7月24日--20xx年8月24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周五上午9:00-12:00),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

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省建设人才大楼4楼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28-85222456 )。

三、领取方式及须出示或提供的凭证

(一)中央在蓉和省属企业人员注册证书由企业或个人直接领取。企业领取的,应一次性全部领取本企业已办结的所有注册证书,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和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本人领取的,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成都市所属企业人员证书由成都市建委集中统一领取发放。企业应按成都市建委有关要求,于7月26日起到成都市八宝街111号(成都市建委原办公7楼3楼窗口,联系电话028-86632678)领取。

(三)其他市(州)及扩权试点县所属企业人员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按上述有关要求由企业或个人自行直接领取,也可联系当地住建部门或有关机构代为领取发放;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由当地住建部门或有关机构统一集中领取发放,时间、地点按当地住建部门或有关机构的通知要求办理;若企业需要自行直接领取的,其提供的单位介绍信上应加盖当地住建部门或机构的公章并有相关人员签字。

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xx年7月24日

领取卡通知(篇4)

年福州市会计职称考试初级资格证书定于2016年11月24日-2016年12月02日工作时间集中发放(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考试通过人员需携带本人准考证或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领取的,需携带准考证和双方身份证原件;逾期未领可在每周三上午8:30-11:30领取,市直考生统一由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五一新村前街12号人事综合大楼6楼办公室(三))咨询电话:83322064。

各县发证时间、地点由当地人社局统一通知,闽侯县人社局,咨询电话:22986322;长乐市人社局,咨询电话:28208311;福清市人社局,咨询电话;85221739;连江县人社局,咨询电话:26226902;罗源县人社局,咨询电话:26862599;永泰县人社局,咨询电话:24873103;闽清县人社局,咨询电话:22371502。

领取卡通知(篇5)

各位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我市20xx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地点:常熟市财会教育中心行政楼二楼会计服务大厅(常熟市枫林路6号)

二、领证时间:20xx年12月9日开始,上午8:3011:00; 下午1:004:30(双休日不办理)

三、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请人代领的,还需提供代领者身份证。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每门满分100分,各科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均以考试年度当年标准确定,一般为60分及格。各科目每类试题每小题得分均在试卷中规定。评分均按试卷及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题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1号),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每类试题及每小题分值均在试卷中规定。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为客观试题,必须按规定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填涂,否则,答案无效。

计算分析题、简答题、综合题为主观试题,必须用黑色、蓝黑色、蓝色字迹签字笔、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上规定区域答题,否则,答案无效。

实行网上评卷的地区,客观试题必须按规定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填涂,主观试题必须用0.5-0.7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在答题卡上规定区域答题,否则,答案无效。

不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下每小题若干备选答案中,有一项或多项备选答案是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全部选对得满分,少选得相应分值,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其他类试题评分原则与往年相同,按相应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规定执行。 其中判断题每小题判断正确的得1分,答题错误的扣0.5分,不答题的不得分也不扣分。

领取卡通知(篇6)

20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准备发放,现将领取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6年度在我区报名并参加初级会计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

2016年11月21日起,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广州市白云区兴泰路28号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发广场南门旁交通银行斜对面)1楼人才开发科(联系电话:020-35912659、35912660)。

本人持身份证原件领取。如需他人代领,由代领人持身份证原件及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领取。

领取卡通知(篇7)

各单位、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xx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78号)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xx年度全省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省定合格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函[20xx]576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市合格人员成绩单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及领取方式:

1、发放时间:8月24日至9月18日(节假日除外)

2、领取方式:我市合格人员,由各单位(10人以上)携带单位介绍信、考生明细表(考生明细表包含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和报名序号等信息)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人事考试中心集体领取或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自行领取(代领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

二、领取地址及联系方式:

渭南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人力资源市场二楼。电话:0913-2363139

领取卡通知(篇8)

各考生:

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合格证书拟于203月29日起发放,请在年3月15日前交了照片的考生尽快前来领取证书,现将领取合格证书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地点:考生报名时所选择报名点领取(地址见附件)。

二、领取时间:2016年3月29日开始,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双休日不办理)。

三、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若委托他人代领,需持考生本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

1、市本级:翠屏区仁和街50号4楼(市会计学会办公电话:0831-8232642)

2、翠屏区:翠屏区清华街8号2楼(办公电话:0831-8223037)

3、宜宾县:宜宾县城北新区康宁路政务中心A区财政局大楼9层(办公电话:0831-6206359)

4、南溪区:南溪区长江大道东段153号区财政局6楼(办公电话:0831-3322274)

5、江安县:江安镇竹都大道106号县财政局2楼(办公电话:0831-2632015)

6、长宁县: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2号县财政局2楼(办公电话:0831-4625771)

7、高县:高县文江镇胜利街47号2楼(高县会计学会办公室)(办公电话:0831-5418362)

8、筠连县:筠连县淀水路131号附2号县财政局3楼(办公电话:0831-7682260)

9、珙县:珙县巡场镇滨河西街北二段151号县财政局4楼(办公电话:0831-4380607)

10、兴文县:兴文县古宋镇环城东路55号县财政局3楼(办公电话:0831-8832135)

11、屏山县:屏山县金沙江大道行政中心7楼(办公电话:0831-5705213)

领取卡通知(篇9)

20xx年下半年的毕业生审定工作已结束,现将领取毕业证书及档案材料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发放毕业证书时间:20xx年1月16日一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窗口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需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3、考生将领回的毕业生档案(毕业生登记表)交单位人事部门(待业人员交本人档案所在部门、人才市场)。

4、毕业登记时系待业人员的在领取毕业证书后到咨询窗口领取“就业协议书”

5、未通过省自考办、主考院校毕业审核的考生请将所交的毕业生材料领回。

6、逾期未领的考生,于平时工作日上班时间到二楼咨询窗口领取。(双休日不办理)

杭州自考办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教育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定的一项高等教育基本制度。欢迎参加自学考试。

一、报考对象:凡我国公民不受地区、年龄、学历、身体条件的限制均可报考。

二、网上报名时间:

1、20xx年1月份自学考试增考网上报名时间:11月25日至12月7日

2、20xx年4月份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时间:11月25日至20xx年2月28日(新考生12月1日至7日现场确认。12月7日以后报考的新生,20xx年3月1日至3日现场确认)

三、报名手续:1、报考1月份增考直接在网上进行课程报考(增考不接纳新考生)。2、报考4月份考试的新考生先在网上注册,选择报考专业及地区,同时进行课程报考,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身份证件到选定的区县自考办现场确认,采集人像,办理准考证。3、报考4月考试的老考生直接在网上进行课程报考。

注:网上支付通过银联网平台进行,请考生网报前开通银联卡网上支付功能。

四、本市面向社会开考的专业及现场报名点地址详见附件。

五、委托开考专业:经济学(本)、调查与分析(本)、计算机网络(本)、工业工程(本科)、林业生态环境工程(本)、计算机信息管理(专、本科)、公安管理(专、本科)、监所管理(专、本科)、机电一体化工程(专、本科)、交通运输(专)、机车车辆(专)。由系统组织报名,暂不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地点可登录南京自考信息网或就近在各区县自考办查询。

六、毕业生办理:申请毕业的`考生,首先登录南京自考信息网,进行网上毕业申报,经初审后现场办理,申办时间:11月27日至12月7日。

七、报名期间(12月1日至7日)区县自考办同时办理:1、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2、课程免考、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核;3、购买预订教材。

八、单科合格证书领取地点:12月10日前,中山南路388号二楼,12月10日后,莫愁路419号明德园酒店一楼。

九、市考办教材服务部常年供应教材,地址:莫愁路419号明德园酒店一楼,电话:52257048。

附件:报名地点

南京市自考办

江南大学主考:动画设计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Www.gz85.coM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校对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条件如下:

一、授予对象

凡由我校主考的符合申请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均可向我校继续教育学院申请授予江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二、授予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学习成绩优良,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达到规定要求,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且五门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4.参加江苏省自学考试本科段英语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或者在20xx年6月前取得CET4合格证书或CET4成绩达425分,且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5.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学位申请、不授予学士学位。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仍不悔改者;

2.受学校或任职单位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

3.考试作弊者;

4.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未达到良好以上者;

5.自学考试相应的五门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未达到70分者;

6.江苏省自学考试本科段英语成绩未达到60分或在20xx年6月前未取得CET4合格证书或CET4成绩未达425分者。

四、动画设计专业学位课程:

剧本写作、二维动画(一)(实践)、三维动画(实践)、视频编辑(实践)、互动媒体设计(含实践)

五、申请授予程序

1.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毕业之日起一年内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到我校办理申请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不再补授。

2.我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对考生的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后报继续教育学院,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3.申请报名地点:江南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无锡市惠河路170号江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六、注意事项

⒈ 办理申请手续时,须带下面相关证件及学位评审费200元。

(1)学士学位申请表;(江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上下载)

(2)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四级英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考试学校教务处印章);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 两张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照。

2.若考生在毕业前未达到学位申请条件而又想获得学士学位的,可以在申请毕业登记前继续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核),直到学位申请条件达到后再在规定时间内申请。

3.本规定从20xx年下半年本科毕业生开始执行。

领取卡通知(篇10)

一、人员范围:

凡是由牡丹江市教育局受理的'申请认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合格的人员及已受理的换证、补证的人员。

二、时间:

8月13、14、20日 8:30―16:00

三、地点:

牡丹江市特殊教育学校一楼西侧(地址:西三条路市妇产儿童医院路口往西800米左右)。

四、要求:

必须由本人领取证书,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如代领,被委托人须出具身份证原件,委托人须出具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原件;如签订委托书,被委托人须出具身份证原件,委托人可出具身份证复印件。

原标题:领取20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xx教育局

20xx年xx月xx日

领取卡通知(篇11)

浙江2018年初级会计考试各科合格标准均为60分,浙江会计初级合格人员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自主下载打印初级电子合格证明,该证明同纸质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纸质合格证书采取“网上申领,快递送达”的形式进行发放。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8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大学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初级会计职称考后该如何规划?财会人职业发展方向有哪些?

领取卡通知(篇12)

各考生:

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公布。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117号)规定,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经审核,梧州市取得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的人数为105人,现予公布。取得资格时间从2014年10月算起。

根据广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广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广西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桂会考〔2014〕27号)精神,我市本级及所属县(市)各单位考试合格人员办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时,须带准考证、身份证、2寸免冠照片1张(同时携带存放有同底1寸免冠电子照片的电子储存介质),按属地原则分别到梧州市及所属县(市)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各考生可上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查询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网址:kzp.mof.。

附件: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合格人员名单(梧州市).doc

领取卡通知(篇13)

各位考生:

20xx年下半年毕业证书发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毕业证书须由考生本人领取。领取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

2、根据陕考办[20xx]1号文件的精神,毕业生丢失《毕业证书》或《毕业生登记表》,一律不予补办,只开具学历证明或成绩证明,故毕业证书须本人领取。

3、发证地点:文景北路3号(市考中心北院)城北客运站下车即到。

4、发证时间:表中未列出的专业定于4月28日、29日发放。

物流管理专业毕业证发放日期另行通知。

1、20xx年4月自考成绩已经公布,考生凭准考证登陆安徽省自考网查询中心”查询成绩。

2、课程合格证的`发放时间定于5月11日—12日。考生凭准考证到蚌埠市自考办(淮河路498号)领取合格证。三县自考考生请与当地自考办联系领证事项。

3、全部课程考完的考生可以参加上半年的毕业申请。有关自考20xx年(上)自考毕业具体事宜会在5月15日—20日在本网站发布通知,请有关考生注意查询。

领取卡通知(篇14)

即日起,2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证书开始发放。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市属各单位的考生领证地点:嘉兴市东升路1042号人力资源中心市场内,嘉兴市行政审批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2、3号窗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双休日除外)。

各县(市、区)单位(考生)请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领取。

各县市区考生领证咨询电话:

嘉兴市:0573-82228797; 南湖区:0573-82838337; 秀洲区:0573-82711820;

嘉善县:0573-84126237;平湖市:0573-85060567; 海盐县:0573-86023911;

海宁市:0573-89232851; 桐乡市:0573-8811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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