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发布时间: 2023.09.01

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精选(7篇)。

希望这篇“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能够符合您的口味让您感到满意,建议您收藏此页便于您随时查看。机会永远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按照公司对我们的指示要求。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撰写应该按计划安排实行。

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篇1

20xx年既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县教育教学质量跃升年和教师素质提升年,按照地委教育工委、县委的工作安排部署,确保管理机制运行通畅,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工作主线,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我校根据《阿瓦提县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再进一步强化教学质量意识,落实常规教学基本规范的基础上,达到“以考促监控,以考促质量,以考促管理”的目的,特制定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地委和县委系列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定不移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牢固树立以质量求发展,以质量促发展。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巩固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成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工作目标

以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通过进一步规范管理、完善机制,优化队伍、激发潜力,结对帮扶、共同提高,把全体师生的主要精力集中到教学工作中,力求做到我校校管理水平、教师专业能力、学生学习能力得到大幅提升,学校教学质量明显改善,学生和家长对教育的满意度、认可度进一步提高。

三、具体措施

(一)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教育教学的组织领导,成立阿瓦提县职业技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职业技术学校教育教学领导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马永鹏担任,郝磊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推进和任务落实。

(二)完善教育教学运行机制

为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落到实处、见成效,进一步健全运行机制,明确职责,层层落实,学校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做好抓手。

1、学校领导层面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职业教育教学方针和政策,以创新的教育思想和先进教学理念,领导和指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扎实开展。

(2)做好教育科学决策,上传下达,审议学校制定的有关推动教育教学提升的方案、计划及考评措施等。

(3)对学校月考、期中和期末考试成绩进行分析和研判,研究提出解决方法和改进措施。

(4)全面抓好教育教学工作。

2、主管教学领导层面

(1)落实好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和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决议,同时,执行好学校教育教学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教学工作方案、决策和规划。

(2)向教育教学领导小组提出有助于提升教育教学的意见或建议,同时,对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应的措施。

(3)按照教学计划,定期召开教学研讨会(原则上每周至少一次),听取教研组长和教师代表在教学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措施,及时纠正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4)深入到教育教学一线,有目的,有计划地了解检查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情况。

3、教务科层面

(1)组织制定并严格落实各学年、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对学期教学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和措施,加强教学督导、检查,及时提出调控措施。

(2)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安排好各项工作,组织制定学校教学常规、教学活动安排,规范与完善教学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抓好教学常规管理,建立科学正常的教学秩序。

(3)按时召开教育教学工作例会(原则上每周至少一次),研究教学及教研究工作,保障学校教学、教研工作正常开展。

(4)组织开展学生周测和月考,成绩汇总,评估;组织开展教师教育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估,并将月考评估情况提交教学工作领导小组。

(5)实施校领导、中层领导包年级、包班制,制定了《阿瓦提县职业技术学校年级、班级包联实施方案》,力在提高学生国语听、说、读、写能力。

(7)组织教研组制定教研工作计划,指导开展教研活动。

(8)协助其他科室,做好教师的政治思想工作,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有计划地安排教师的文化学习和业务进修。

(9)做好青年教师和骨干教师的培养,制定了《阿瓦提县职业技术学校新教师培养方案》,全面提升新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

(10)建立健全教育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教学考评办法,制定了《阿瓦提县职业技术学校日常教学管理考核办法》,并认真实施,使教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11)联系县域及地区优秀院校,阶段性组织组织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到对方学校学习交流,如到县二中、四中,实验小学,地区中职,沙雅中职等,并建立长效交流对接机制。

4、教研组层面

(1)组织本组教师学习课标,钻研教材,学习新课程教学理念,掌握教材的知识体系。

(2)制定教研工作计划,组织展开学科课题研究、学科竞赛、开展课外活动等。定期检查计划的实施情况,做好学期或学年教研工作的自评和总结工作。

(3)组织集体备课,每周至少一次。备课内容:课前三分钟德育教育、教学目的、学生实际、重难点知识、教学过程、教学方法等。在集体备课时,注意做到四定:定时间、定地点、定专题、定内容;五统一:统一教学目标、统一重难点、统一进度、统一作业、统一单元练习。做好集体备课记录。

(4)协助教务处检查本组教师执行授课计划、教案、讲稿、作业批改等方面的情况。对周测和月考成绩,以教研组为单位,对本组考试科目成绩进行评估分析,并将汇总成绩和评估情况上报教务科。同时,教研组长督促任课教师将周测、月考试卷给学生做认真的讲解和分析。

(5)负责检查本组的教学工作,总结和推广行之有效的教学经验,要求每学期对组内教师的检查听课至少每人一节,课后进行反馈交流,并做好本学科公开课的`组织和评议工作。

(6)抓好常规管理,做好组内教研活动,总结、检查、落实阶段性工作成效,做到活动前周密部署,活动后及时小结,作好书面记录。

(7)做好与教研组有关的学科性竞赛的准备和组织工作,为辅导教师提供必要的竞赛资料。

(8)每学期组织老师互相听课,交流教学经验(新教师不得少于14节,老教师不得少于8节)。

5、任课教师层面

(1)根据教务科制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要求,配合教研组长,认真、合理的拟定教学进度,按时提前完成教案、讲稿书写。

(2)任课教师在完成个人教学任务后,积极投入包联班级建设及学校各项活动的开展。

(三)提升专任教师综合业务能力

1、组织做好校内和校外培训

(1)依据我校制定《阿瓦提县职业技术学校新教师培养方案》和《阿瓦提县职业技术学校师徒结对实施办法》,通过师徒结对、以老带新的方式,加快新教师成长,提升教师综合业务能力。

(2)制定业务学习计划,按时开展业务学习活动,依据《阿瓦提职业技术学校“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研修工作方案》组织优秀专业教师进企业进行实践活动,选派优秀教师到其他专业院校进行进修学习。

2、选拔优秀教师交流学习

(1)教研组组织教师每人每学期至少上1次公开课,新教师听课不得少于14节,老教师不得少于8节。

(2)组织优秀国语课教师和优秀专业教师开展专题讲座。

(3)邀请绍兴技师学院、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来我校进行教育教学指导。

3、强化教师自主学习的主动性

(1)教师主动听优秀教师的讲课,取长补短,增强自身教育教学能力。

(2)利用课外时间,加强对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增强自身综合素质。

4、落实好教师集中备课

以教研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开展集体备课,坚持统一性、完整性和超前性原则,做到备课有准备、集体有研讨、最后有成效。

(四)严格执行“两手同步抓,两手都要硬”的教学思路

1、一手抓国语教学

针对我校目前的教学现状,在落实好各项提升教学质量措施的同时,侧重从两个方面提升国语教学成绩。

(1)周测:每周国语教学进行一次测试,任课老师要在规定的时间段完成此项工作,同时做好试卷分数登记和试卷分析,教研组长主持本组周测成绩评估,做好周考检查记录。

(2)月考:每月所有开设课程进行一次测试,由教务科统一安排,组织实施。统一阅卷,成绩汇总,并上报教育教学领导小组开展成绩研讨,评估。

2、一手抓专业教学

(1)加快专业教师队伍建设。组建专业师资队伍,专业带头人,依据教师意向和学校需求组建专业团队,制定了《阿瓦提县职业技术学校专业带头人,后备专业教师培养计划表》,根据培养计划,组织教师外出培训,从而不断壮大专业教师队伍。

(2)各专业团队负责做好学校本专业的发展规划、实训室建设、人才培养方案等相关工作,确保学校开设的专业能够满足县域经济、行业人才发展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本实施方案落地生根,取得成效,学校领导高度重视,领导小组强化落实,加强督导,做到所有教师有责任、所有教师负责任、所有教师尽责任。

(二)落实经费保障。学校经费要优先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进行,及时维修或更换不能正常运转的实训室设备及教育教学基础设施。

(三)加强督导检查。教育教学领导办公室需加强教育教学工作监督监察、考核、问责和正向激励工作,依据学校相关考核办法,及时将学校教育教学情况上报,学校领导随时掌握教学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有关工作,对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中不尽责的教师及时督促、通报、限期整改,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四)落实绩效考核。学校将抓好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纳入《阿瓦提县职业技术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及配套管理制度方案》体系,加强对各级负责部门、任课教师的考核。

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篇2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

郧阳医学院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是我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为了进一步严格教学管理,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现将我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制订如下:

一、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内容和组织办法

1、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包括教学效果评价和教学水平评价。教学效果评价即学生对被评教师课堂教学效果满意度评价,每学期在被评课程结束时或学期末由各院(系)组织进行,所有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均须接受评价,由其授课班级2/3以上学生进行评价:教学水平评价即由专家对被评教师教学业务能力水平进行评价,根据被评教师授课安排随堂进行评价,所有教师每三年内均须至少接受一次评价,相应的专家组(7~8人,其中相同或相近学科专家3~4人)由各院(系)成立。

2、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咨询评价指导委员会(常设办公室在教务处)负责对全院授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实施咨询、指导和监督,组织人事部、学工处、各院(系)齐抓共管。

3、各院(系)负责所属教研室教师(含兼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具体实施。要明确分管领导,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相关组织工作。

4、学工处负责在各班选拔学生教学信息员若干名,信息员由具有较强综合分析能力、信息采集能力且有较强原则性和责任心的品学兼优的同学担任,其任务是协助开展教学满意度评价工作,在评价工作人员指导下具体负责评价问卷的发放、回收和统计工作。

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组织过程

1、建立全院授课教师教学信息库。各院(系)负责组织所属教研室进行教学基本信息采集、归类、更新,并于每学期开学后四周内向教务处报盘。教学基本信息内容包括院(系)名称、教研室名称、教师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称、从教时间、现讲授课程、讲授班级、授课内容、学时数(不含重复讲授学时数)。

2、编制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计划。各院(系)根据各门课程结束时间和教师需晋升职称情况,以课程为单位分别编制教学效果学生满意度评价和教学水平专家评价实施计划及日程安排并于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报送教务处和在本院(系)相应课程评课的校系专家组成员。

3、召开教学质量评价例会。培训评价工作人员,使之熟悉评价目的、任务、实施计划、日程安排、评价程序和有关要求。

4、教学满意度评价原则上在课程结束时进行。全体学生原则上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评价。填写《郧阳医学院授课教师教学效果满意度评价表》前,由教学信息员配合评价工作人员向同学介绍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和每位被评教师的基本情况(必要时配合多媒体演示)。要求学生严肃对待评价工作,认真填写评价表(有效问卷数不得少于参评班总人数的2/3)。学生评价表填写完毕,由评价工作人员和教学信息员当场收回,清点份数,密封签字后按课程所属部门交相应院(系)。

5、每学期教学满意度评价统计工作于新学期第一周在院评价办公室统一安排下的地点,由教学信息员在评价工作人员指导下,以教师和课程为单位进行统计。同时,将学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客观真实地进行汇总归类,填写《郧阳医学院授课教师教学效果满意度评价统计表》(此表一式三份,教务处、相关院(系)和教研室各一份)和《郧阳医学院授课教师教学效果满意度评价汇总表》(此表一式两份,教务处、相关院(系)各一份)。

6、对当年或次年晋升职称的教师由各院(系)组织专家进行教学业务能力水平评价;院教学评价办公室接受教师申请,组织校级专家对其院(系)级评价结果进行复议评审。

三、评价结果的处理和反馈

1、学生教学效果满意度评价结果折合成十分制评分,按学期以课程(分不同专业及层次)为单位对任课教师教学总体效果满意度或满意评分进行汇总。

2、教学业务能力水平评价按课程性质使用不同的评价量表(分为医学类和医用公共课类、人文社科类、实验课类、外语课类、体育课类),采用十分制评分。

3、教学效果满意度评分≥8.5为优秀,介于8.5与7.0(含7.0)之间为良好,介于7.0与6.0之间为合格,

4、每学期评价工作结束后,由各院(系)分别召开教学质量评价总结会议,并由教研室向有关教师通报评价结果、学生对教师授课的意见与建议和在本课程中的排序情况。对本院(系)排序末尾5%的教师责成相关学科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

5、院(系)要组织专家对满意度评价不合格的教师进行诊断性听课,帮助其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院教学评价办公室亦同时进行抽查。对具有创新性且富有特色的授课,将在全院范围内推广观摩。

6、有资格晋升教学职称的教师的教学质量评分由其近两年内教学效果满意度评分(取最高值)和教学业务能力水平评分折算而出,折算公式如下:

教学质量评分=教学效果满意度评分×60%+教学业务能力水平评分×40%

教学质量评分≥8.5为优秀,介于8.5与7.0(含7.0)之间为良好,介于7.0与6.0之间为合格,

教学效果满意度评分、教学业务能力水平评分和教学质量评分有效期均为三年。

7、各系(部)应根据本方案和本部门情况,对教师的职称晋升、评优、课时津贴分配和教师竞岗等方面制定出相应的利益挂钩措施。

教学质量评价校级专家组职责

为使我院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学术化,学院决定成立教学质量评价校级专家组织,其履行以下职责:

一、教学检查与监督

1、定期与不定期进行检查性听课、查课活动,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对教师教案、教学档案管理、教学资源利用及教学中其他各环节进行检查和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二、教学评估

3、组织对教师课堂授课、实验、见(实)习教学质量进行评估,主要形式有:接受教师申请,对其院(系)级教学质量评价结果进行复议评价;受学校或相关院系委托,参与相关院(系)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并对其进行监督;对各院(系)教学质量评价结果较差的老师的诊断性评课情况进行检查性评价;

4、负责对我院的专业及课程建设情况进行评估;

5、负责对我院所属专业的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进行讨论和研究,提出修订意见;

三、教学咨询与指导

6、接受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及各院(系)关于教学工作的咨询,提出指导性意见;

7、对学院的重大教学活动或教学中的重大事件进行指导。

教学工作督导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教学管理规范化、学术化,确保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现决定在全院开展教学工作督导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建立教学督导机构

学院设立教学督导办公室,挂靠教务处,负责每学期教学督导安排,汇总教学督导信息,做好协调与服务,协助处理有关事项。

全院实行校系两级教学督导,校级教学督导员从全院高职称专家(含离退休)和副处级以上干部中产生,根据校历周次(四周为一月)或工作任务将其分成若干小组,每小组设一名召集人,负责本小组教学督导工作。

院(系)级教学督导由各院(系)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安排落实。

二、教学督导任务

教学督导组代表校方或相关院(系)对教学的各个环节行使教学检查及督导职能,遵循公正性、严肃性、协调性和实效性的原则,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1、深入教学第一线,检查教学纪律,监控教学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处理;

2、了解师生对教学及与教学有关问题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提请有关领导督促解决;

3、督导期间随机深入教室、实验室及临床科室进行检查性听课或教学查岗,了解学生出勤、教师备课、见习带教和课堂教学情况;

4、就学校或相关院(系)教学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

5、就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质询,就急待解决的问题及时召集有关部门现场办公,从快解决;

6、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和交接班。

三、教学督导程序

1、由督导办公室安排每月的主要督导工作,并将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单位分组编号。当月督导小组召集人务必于前一月最后一周周五下午到督导办公室安排督导任务、抽签决定具体督导对象并通知本组成员做好准备。

2、当月督导小组务必于最后一周周五下午认真做好督导小结,填写《郧阳医学院教学督导任务执行表》并与下一月督导小组做好交接班。

3、各督导组成员当班期间因故不能督导者,应事先由本人商请其他同志顶班,并向督导办公室说明。

4、教学督导办公室将教学督导情况及时汇总,定时检查各相关部门的整改情况并通报全院。

5、每学期对教学督导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优秀教学奖评奖评选实施细则

郧医教字[2001]01号

为鼓励教师认真钻研教学,积极开展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我院整体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学院特设立优秀教学奖(“园丁奖”和“新秀奖”)。旨在奖励能全身心投入教学、勇于开展教学改革与创新,在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上有所突破,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优秀教学奖每两年评选一次,为了维护评奖的严肃性,确保评奖活动公正、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奖项设置 优秀教学奖是我院设立的关于教师授课质量的最高奖项,分为“园丁奖”和“新秀奖”,且分设一、二、三等奖。其中“园丁奖” 获奖对象为讲师及其以上职称的教师,“新秀奖”获奖对象为助教职称的教师。对获奖者学校将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并记入教师教学质量档案。

二、参评对象

学院全体任课教师(含专兼职、离退休返聘教师)。参评教师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能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关心学院和本部门的教学改革,具有良好师德,为人师表。

2、直接承担我院教学任务,服从教学安排。

3、连续两年内无任何教学违规现象发生。

三、评奖程序

1、评奖活动时限一年,分为上半年、下半年两个阶段。

2、第一阶段为各院(系)初评阶段,由各院(系)严格按照教学质量评价的有关程序及要求,认真组织,当时无授课任务的教师参评,须由各系根据教师所任课程情况,指定授课时间、地点及相关授课内容,组织评奖。第一阶段评比以本院(系)参评教师人数15%的比例(不足1人但参赛选手达到三人则按1人推荐)择优推荐参加第二阶段的评奖。

3、第二阶段为院级评奖阶段,由学院教学质量评价办公室按照我院学科情况组成院级评奖专家组及学生评价组采用公开课、随班听课等形式,统一组织评出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占推荐参评教师总数的10%,二等奖占推荐参评教师总数的30%,三等奖占推荐参评教师总数的60%。

四、评审有关要求

1、近两年内须晋升教学职称的教师必须参加评奖活动。

2、各院(系)须将本部门参评教师的基本情况(教师姓名、年龄、职称、担任课程、评奖时间、地点、讲授专题)汇总后报送学院教学质量评价办公室。

3、参评教师所讲课程的讲课对象必须是普教学生(无普教授课任务的教师由所在院(系)安排80名以上相当年级的普教学生.临时组成学生评课组)。

4、评奖以我院授课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为准绳,专家评分占60%,学生评分占40%。

五、其他事项

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篇3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升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和师资水平不断提高,推动小学、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内涵、持续发展,根据武安市教育局《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师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原则,结合我镇教育教学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评价内容

1、小学一至六年级综合素质检测评价。为及时调研小学阶段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现状,加强小学阶段教育教学质量的过程管理,市教育局每学年对小学六年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试;每学期对小学一至六年级进行抽测。全镇每学期对小学一至六年级进行综合素质检测。

2、学前幼儿综合素质评价。为提升学前阶段幼儿综合素质,每学期对大、中、小班进行素质测试。

3、小学、幼儿师生综合素质随机抽测评价。为提高小学、幼儿教师专业水平和学生综合素质,随机抽取任意年级、任意学科,师生共同参与检测。通过听课等活动,对课堂教学效果随机检测,现场诊断,及时反馈,及时评价。

4、小学、幼儿园整体办学水平教学评估。为全面评价小学和幼儿园整体办学水平,依据《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评估标准》,对所辖完全小学、幼小一体园、幼儿园,从教学管理、课程管理、教研管理、校本研修、评价管理等方面进行教学评估。

二、评价系列

完全小学、不完全小学、幼儿园等22个教学单位

三、评价程序及办法

评价根据学科特点,采取开放性测试或综合素质现场测试等多种方式、方法进行。

1、教育局组织进行抽测、测试。全镇各校在教育局指导下组织抽测、测试,每学期期末教育局对小学一至六年级中任意一个年级的综合素质抽测;每学年小学六年级综合素质测试。抽测、测试内容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实验课程实施计划》,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统一要求。

2、全镇组织进行一至六年级综合素质检测。中心学校将根据教育局期末试卷进行检测。检测由各学校在中心学校指导下组织进行,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统一要求。

3、全镇组织学前幼儿进行综合素质检测。全镇各园在中心学校指导下组织抽测、测试,每学期期末对幼儿大班、中班和小班进行测试,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统一要求。

4、教育局和中心学校将不定期进行综合素质随机抽测。每学期通过深入学校检查指导工作,从学校随机抽取任意年级、任意班级、任意学科,由学科题库中随机抽取样题,对所在班级的师生进行该学科的综合素质测试。通过平时听课评课,当堂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试,及时诊断,当堂反馈、交流,促进师生共同进步。

5、每学年进行一次教学评估。(1)评估时间:每学年的第一学期。(2)组织形式:中心学校对其所辖小学(除教育局抽测评估学校)进行教学评估。(3)评估要求:严格执行《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教学评估标准》,按照基本程序进行,中心学校及时汇总各学校、教师的评估结果,并记录评估档案。

各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总分为100分。其中全市测试、抽测权重为50分,全镇测试权重为30分,教学评估权重为20分。

四、奖励办法

1、奖励。中心学校按完全小学、不完全小学、幼儿园系列分别设教育教学质量优秀奖和先进奖。(1)完全小学系列:设优秀奖1名(第1名),先进奖1名(第2名),分别奖校长500元、300元。(2)不完全小学系列:设优秀奖1名(第1名),先进奖1名(第2名),分别奖校长(负责人)300元、200元。(3)学科单项奖:以每学期考试成绩为依据,对全镇单评第一、二、三名的分别奖励200元、150元、100元。(4)幼儿园(学前班)综合测试成绩参照以上执行。(5)对于在市局及其以上质量抽测中成绩突出的(排名在参考单位总数前三分之一),另奖校长和任课教师20xx元。

2、惩罚。综合成绩排在本系列最后一名的学校,定为待合格档次。第一年待合格,通报批评并由校长作出检查;连续两年待合格,对校长实行诫勉谈话;连续三年待合格,免去校长职务。从20xx年第一学期起,三年一轮,循环统计。

五、评价要求

1、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第一要务,校长(负责人)是教育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包点中心学校校长实行一岗双责。

2、切实抓好综合素质检测及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学校要建立切合本校实际的评价方案,将每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载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教师年度考评、绩效工资发放、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成绩按倒数第一计算,实行一票否决,并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1)不执行三级课程计划,不按规定开全课程、开足课时,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的。

(2)在组织检测、抽测和评估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瞒报学籍;考风、考纪出现严重问题的。

(3)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单纯以检测分数作为评价唯一依据,而不考虑学生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提高的。

(4)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

4、本评价方案解释权归贺进中心学校,奖惩金从绩效工资中落实,方案中所涉内容与教育局及其以上主管单位和部门相冲突的,以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为准。

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篇4

一、考评对象

全县各中小学校、教师、学生。

二、考评内容

1、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与教研教改水平:重点考评教学常规管理、质量建设、教科研工作和师资校本培训、专业发展及名师培养与使用情况。

2、教师的教育教学成效与学科研究水平:重点考评各学科教师教学常规落实、课堂改进创新、课后辅导拓展和面向全体全面提升质量及立足岗位开展行动研究与自身专业成长情况。

3、学生的学业成绩与能力素养发展水平:重点考评全体学生各学科的学习提高状况和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及良好习惯、意志、情趣养成与兴趣、特长发展情况。

三、考评办法

1、分级分类分科评价:

⑴分级全覆盖评价:教学质量监测实行每学期各学校各年级全覆盖质量检测。中学层面县级负责组织高、初中毕业班年级统一质量监测,教研片区负责组织高、初中起始年级和初中八年级起始学科统一质量监测,学校负责组织高二和八年级非起始学科统一质量监测;小学层面县级负责组织三年级、六年级统一质量监测,学区负责一年级、四年级统一质量监测,学校负责组织二年级、五年级统一质量监测。

⑵分类有区别评价:学校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实行分类分层次评价。中小学均实行公、民办学校分别考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城区、平原、山区学校分类分别考评;公办高中学校按达标等级兼顾高一录取成绩分类考评。

⑶分科多样化评价:各学科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实行多样化评价。根据各学科特点,采取测试、竞赛、活动、表演、展示等多样化形式监测与评价。

2、做到“四个结合”:

⑴定量与定性考评相结合:学科成绩以量化考评为主,学校教学管理与质量建设措施以定性考评为主,既有综合评价,又有单项评价。

⑵过程与终结考评相结合:教学常规工作重日常监控与规范,教学工作绩效重成效测试与考评。监测与评价功能发挥上既要用于比较、考核,更要用于诊断、促进。

⑶统一考试与随机抽测相结合:各年级各学科的监测与评价可以是期末统一命题检测,也可以通过不定时分期分批分学科随机抽测。

⑷常规量分与奖惩量分相结合:教学管理常规工作和学科教学成绩面向各学校全面考评,教研教改、学科竞赛、特色创建、典型塑造和名师培养、技能竞赛等工作,根据学校参与程度与所取得的实效,分等次奖励或扣分。

四、考评要求

(一)明确分工,形成合力。根据教育局、督导室、教师进修学校和各中小学的工作职能和管办评分离原则,做好学校教学管理与质量建设监测与评价工作分工,明确工作职责,抓好工作落实。教学日常工作管理方面:学校负责教学常规工作的具体实施与日常管理,实行教学常规工作月评制度(附件一);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对学校学科教学、教研教改工作的业务指导与服务,教研员每周深入学校开展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不少于一天;教育局负责组织对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每学期至少一次;督导室负责对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情况的督导评估,并组织包校督学不定时对学校教学常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方面:教育局负责全县统一考试、随机抽测方案的制定与考试的组织;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全县统考、抽测试卷命制、阅卷和成绩统计、质量分析工作及组织学科竞赛活动,并协助教育局做好考试组织工作;学校负责配合做好全县统一考试、随机抽测的具体组织与实施。中学教研片区、小学中心校参照全县统考做法,做好本片区(学区)统一考试的组织、命题、阅卷和质量分析工作。各学校自行组织的统一考试,实行年段交换命题、阅卷,教务处、教研室负责组织有关年段、年级、学科人员做好成绩统计与质量分析。各层级各有关部门在承担各自职责的同时,要加强信息沟通与工作协作,增强工作合力。

(二)以评促建,务求实效。各学校要以开展中小学教学管理与质量建设考评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教学常规管理与质量监测评价制度(附件一):一要认真落实好中小学校长、分管副校长及其他教学管理干部随堂听课制度,促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有效性、科学性;二要认真落实好教研组、备课组每周教研活动制度,促进校本教研实现基于教学、源于教学、融入教学、服务教学;三要认真落实好教学常规管理日常检查评价制度,促进教学常规各个环节工作落到实处;四要认真落实好研究教学质量工作会议制度,促进质量建设监控形成常态化、规范化;五要认真落实好各年级教学质量期末统一测试与质量分析、通报制度,促进各中小学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同时,各学校要加强期中、期末考试及单元检测命题、考试、阅卷、成绩统计与质量分析的管理与研究,讲求适合与实效,落实“教什么、考什么、用什么”,力求单元过关、夯实基础、发展能力、形成素养;要组织开展作业、试题命制的有效性、科学性研究,把握好检测的难度、信度和效度,面向大多数学生,注重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要积极开展学科兴趣小组、培优补差、学科竞赛等活动,促进各种生理心理生长发展期不同知识层次基础的学生的积极成长与个性特长发展。

(三)结果运用,激励提升。质量监测分析结果要作为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要应用到对教师绩效量化考核之中;每年度的学校、教师评优评先时,要综合考评近年来的教学质量情况。要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待,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则,对监测成绩优秀的学校、教师将进行适当的表彰奖励。县教育局将在每学年度高中、初中、小学教学工作会议上,表彰一批教学质量先进学校和教学质量先进教师。各校也要建立相应的教学质量考评激励机制,制定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办法,落实教学质量过程监控激励措施,确保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各学校校长为学校教学质量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教师为学科教学质量责任人,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本学校或所担任学科的教学质量负责。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成绩优异的,将授予“教学工作先进学校”奖牌;与本校生源状况比较、与本校前三年的教学质量监测成绩作比较,对提高幅度较大的学校,将授予“教学工作进步奖”奖牌;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单科成绩优胜(义务教育须为均衡编班的)的学科教师,在每年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教学质量监控综合评价结果不理想的学校,将列为县教学质量挂牌督查校,当年度学校班子成员不提任、不评优;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综合评价结果连续两年不理想的,该校列入县教学质量重点督查校,该校领导班子予以调整(含班子重组、调整和个人降职、免职、调任等),当年度学校班子成员不评优。

(四)强化保障,有效落实。一要加强组织保障。县、片区(学区)、学校要成立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机构,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深刻理解教育教学质量监测目的意义,提高认识,更新观念。要加强统一考试考务组织,监测的命题、巡视、监考、阅卷等环节要严格把控、从严要求。二要落实经费保障。为保证我县各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的顺利、有效进行,形成常态化,每年在中小学教师继教经费中切出一定比例,拨付给县教师进修学校,统筹作为县级及以上质量监测和全县性的教研培训工作经费。县、片(区)统一质量监测有关工作人员津贴项目和标准参照闽财教〔20xx〕84号文件《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考试考务支出项目和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三要严明纪律保障。统一考试、随机抽测过程中,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要求组织相关学生参加测试,坚决杜绝替换学生或非正常缺考,坚决杜绝妨害测试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的各类因素,确保监测的准确度和参与率,确保监测的客观性和有效性。一旦发现有学校、教师在监测中出现违规现象,将予以通报并严肃处理。在组织相关测试中的问题、困难和建议要及时与县教育局业务股室或县教师进修学校中小学教研室联系、反映,以便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

五、附则

1.本方案所指评价年度从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

2.本方案由县教育局、县教师进修学校负责解释。

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篇5

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管理,加大对教师教育教学的评价力度,突出提高教学质量的主旋律,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评价方案。

二、评价原则

1.发展性原则:以学生学科综合素质发展为主要评价项目,根据师生当前的发展水平,确定教学所应达到的目标,对教师的教学以及学生知识掌握状况进行阶段性质量评价。

2.激励性评价原则: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奖励先进、激励后进,促使所有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工作,整体提升教学质量。

3.导向性评价原则:通过对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评价,促使教师深入做好本学科的教学工作,更好地提升专业技术能力。

4.相对性评价原则:根据目前制定的评价方法和指标,在一定时期内对教师的相对教学水平进行评价。

三、评价学科与指标

1、参与教学评价学科:语文、数学、体育、音乐、美术、社会、自然、思品、科学、信息、英语等学科。

2、评价数据说明与计算办法

(1)综合比率(综合比率=巩固率×35%+及格率×50%+优秀率×15%)

(2)提高幅度=(当前班学科平均成绩÷当前年段平均成绩)÷(前次班学科平均成绩÷前次年段平均成绩)

(3)学科平均成绩=班级所有学生总分÷班级学生总人数

(4)学科优秀率=成绩在90分(一、二年)、85分(三、四年)80分(五、六年)以上学生的人数÷班级学生总人数

(5)及格率=班级学生成绩达60分以上人数÷班级学生总人数

四、评价与奖惩办法

1、期中、期末测试综合比率或提高幅度在1.0分以上且幅度居年段前列(年段有4个教学班的取前两名,不足4个教学班的取第一名,六个以上教学班的取前三名)的班级给予表彰并给以一定的物质奖励。(主要针对语文、数学科)

2、在期中、期末等测试中,优秀率、及格率连续两次分别低于85%、90%的班级及任课老师给予教师会上通报批评,并实行诫勉。

3、教学幅度连续两次无提高且平均成绩居年段末位的班级,所任学科教师当考核不评为“优秀”,不参加当年各级各类评先评优。凡在县性教学质量跟踪监控或抽测中,所任教班级连续三年在年段排名末位的,职称降级聘任,并限期整改,如一年内教学成绩没有提高的,调整到非教学岗位取消职称聘任或给予待岗。

4、技能常识科教学评价以学校统一测试为准,参照语数学科评价方法进行,其中体育、音乐、美术等以课程标准所定教学目标进行评价。

5、各学科任课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县级以上学科竞赛,必须取得三等奖以上的成绩;指导学生获第一名者,学校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6、上述教学评价结果作为教师评先评优、考核、职效考评及岗位聘用的主要依据。

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篇6

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和教育目标的重要保证,是检验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巩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确立“教学神圣”的理念,客观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与质量,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切实抓好各项教学制度的贯彻落实,促进我校教学水平、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考评的目的在于及时了解教师实际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加强教学管理,促进教师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意识的形成;表彰在教学岗位上忠于职守和成绩突出的教师,营造爱岗敬业、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激励教学院部(以下简称“院部”)特别是教师个人积极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条考评坚持以下原则:效果至上原则,实行教学效果一票否决;院部为主原则,实行分层考核,集中评优;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实行群众评议,民主考评;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甄别选拔与诊断激励并重,关注结果与重视过程相统一,以评促教,以评促改。

第三条本考评办法中的教学指遵照学校教学计划、有明确的教学大纲及教学目的的课堂教学活动,有关实践教学质量的考评办法依照相关文件执行。

第四条教学质量考评对象为承担我校全日制本专科教学任务的全体专任教师;临时承担我校教学任务的非专任教师不在本考评之内,其教学质量的考评由其聘任单位自行制定办法施行并上报学校。

第五条教学质量考评重在平时,其日常考评细则由各院部自行制定并施行。集中考评以自然年为单位,每年考评一次。

第六条教学质量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第二章考评机构

第七条学校成立“许昌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教学质量考评的领导、组织与评定工作,处理考评过程中有争议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制定教学质量考评的评选办法、日程安排,组织、协调、指导各院部工作小组的工作,处理考评工作中的日常事务,受理考评对象对考评工作的复议申请等。

第九条各院部成立由行政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任组长、教学副院长(或副主任)等为副组长、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师代表组成的“教学质量考评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制定本单位教学质量考评细则及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工作。

第三章考评标准

第十条教学质量考评优秀标准(除具备1-4款外,还应具备该条5、6款之一)

1、热爱教育事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

3、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在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实验室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

4、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近3年内未发生过教学事故;

5、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效果优良,受到学生和同行教师一致好评,在本单位教学质量考评中评教成绩突出;

6、获学校教师课堂教学大奖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第十一条教学质量考评良好标准

1、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良好;

3、能主动进行教学改革,参与教学研究;

4、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近3年内未发生过教学事故。

第十二条教学质量考评合格标准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能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

3、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当年没有严重违反教育教学规范的行为。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教学质量考评认定为不合格

1、教学工作量低于学校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的50%;

2、不服从教学工作安排;

3、教学态度不端正,教学效果差;

4、当年发生过一次及以上重大教学事故;

5、其它严重有违教师身份及教育教学规范的行为。

第四章考评程序

第十四条教学质量集中考评分院部初评和学校终评两个阶段进行。

第十五条初评由各院部组织进行。各院部工作小组,按照本单位教学质量考评细则,通过学生评教、查阅教师教学资料(如教学大纲、教案、课件及教学成果等)、召开学生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教师教学情况和教学效果。在此基础上,对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考评。

第十六条各院部工作小组通过初评,将拟定的教学质量考评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人员的名单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除学校公示的考评优秀人员外,各院部考评优秀的比例为其考评人员总数的5%,考评良好人员的比例为其考评人员总数的50%,其余的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次。

第十七条各院部工作小组需同时报送非专任教师及其他教师的考评办法及结果。

第十八条终评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其主要工作为:对各院部上报的考评结果进行审核,拟定考评各等次人员建议名单,并上报领导小组。

第十九条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确定教学质量考评的各等次人员名单,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后发文公布优秀人员名单。

第二十条实行教学质量考评结果公示制度。各院部在将初评结果上报学校之前,须将初评结果向本单位全体教师公示,学校最终评定结果须向全校教师公示,公示期均为五天。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或提出复议申请。

第五章奖惩办法

第二十一条学校教学质量考评结果计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年度(任期)考核、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并作为评选“教学名师”、“教学新秀”的必备条件。

第二十二条教学质量考评为不合格的教师,除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外,原则上其下年度第一学期最高授课时数不得超过学校规定教学基本工作量的50%。

第二十三条连续两年教学质量考评为不合格的教师,学校视情况进行转岗或解聘。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经学校批准全年度外出进修学习或攻读学位的教师以及当年新进教师不在教学质量考评之列。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此前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篇7

一、评价对象

全县各初中、小学。

二、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主要分五部分,即:毕业年级教学质量、非毕业年级教学质量、学生特长培养质量、教学教研管理质量、县城学校加分项。

具体项目设置及分值见附件。

三、评价方法

评价由县教研室牵头,联系基教股、电教室、招考办等职能部门,分别根据中考、小学六年级统一质量监测成绩及非毕业年级质量抽测成绩,县级以上各类活动竞赛获奖情况、教科研开展情况和教学管理情况等,对各中小学的教学目标进行综合的终结性评价评分。

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小学分开考核。无初三年级的中小学只考核小学。

非毕业年级质量抽测统一安排在第二学期期中进行,抽测年级为小学四、五年级,初中七、八年级,随机抽测其中一个年级。抽测内容为综合素养(笔试,“课外阅读与硬笔书写”)。

四、相关数据的'认定

(一)各校学生数、中考成绩及青科普、体育、艺术(含书画、文艺)等特长比赛(均指现场比赛)获奖等数据资料由教育股、招考办提供。

(二)小学六年级统一质量监测成绩、非毕业年级质量抽测成绩、学科竞赛成绩(不含通讯赛)、教学竞赛获奖、课题研究立(结)项等数据资料由县教研室、教育股、电教室提供。

(三)小学英语考试卷面成绩为100分计算,不再折算。

(四)教学质量目标评价的全部数据资料由县教研室汇总统计。

五、目标指数的确定

(一)中考质量目标指数:章某某中学尖优率8%、优秀率25%、及格率70%;横水中学、思源学校尖优率6%、优秀率23%、及格率65%;其他乡镇中学尖优率5%、优秀率18%、及格率55%。按录取XX中学人数对应计算各率,提前招生人数(若未提前招生则为中考总分前100名人数)比率对应尖优率,统招人数(含师范定向生)比率对应优秀率,均衡及以上招生人数比率对应及格率(体艺特长生被XX中学录取且到XX中学就读学生算及格生);总均分按实际成绩计算。以年报九年级学生数为基数,加减中途正常变动人数,计算各率的实际比率;总均分以报考人数(加超限辍学人数)为基数计算。各学科中考成绩统计以中考实际成绩为准。

(二)小学毕业统测质量指标:XX小学、章某某小学——优秀率74%、及格率93%;横水小学、思源学校——优秀率70%、及格率91%;其他乡镇小学——优秀率69%、及格率88%。按年报六年级学生数为基数,加减中途正常变动人数,计算各率的实际比率和完成率。

(三)非毕业年级抽测质量指标:优秀率、及格率、平均分都以全县平均值为目标指数。

(四)中小学质量目标指数每学年综合各方面情况酌情调整。

六、评价结果的处理

县教科体局根据评价结果分类对先进者给予表彰奖励,其中设:

“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先进单位”奖14个(县城初中2个、小学3个,乡镇初中4个、小学5个):评价总得分居前者为先进奖获奖单位,予以奖励。(xxx评价总得分居全县前3名,县城小学评价总得分居全县前4名,且总分达640分(800XXXXX80%=640分)以上,也为先进奖获奖单位,予以奖励。)

“教学质量综合评价进步奖”2个(中学、小学各1个):评价总得分名次比上一学年提高幅度最高者为进步奖获奖单位,予以奖励。

评价总得分名次跟上学年相比后退3位以上的学校,不予表彰;九年一贯制学校若初中或小学评价得分位于倒数3名且无进位,不予表彰;若出现前者情况,按顺序由评价总得分或提高幅度列前者获奖。评价总得分名次提高幅度最高者若并列,同获进步奖;提高幅度低于3名的,不予奖励进步奖;进入先进单位的学校,不再另评进步奖,按顺序由提高幅度列前者获奖。

对于评价总得分位于末位的学校,给予黄牌警告,取消学校评先评优资格,学校班子成员不可调动,教师不可参加进城考试,酌减该校评先评优数额,校长要对教学质量工作提出整改措施,xxx主要领导、分管领导XX县教研室。

学校若因教育教学教研工作严重失误,造成恶劣影响,xxx及上级党政部门书面通报批评,取消其评先资格。

评价总得分连续两年位居全县倒数三名且较上学年无进位的学校,或质量连续两年严重滑坡(单次排位下降,初中达8名以上、小学达10名以上)的学校,免除该校校长职务,当年不能评先评优;教学质量连年在下游停滞不前的学校,将对该校校长进行岗位调整,当年不能评先评优;县城初中、小学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得分在县城同类学校居末尾的,该校校长当年不能评先评优。

七、本方案xxx,具体由县教研室负责解释。

"小学教学质量"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