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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培训心得

发布时间: 2023.09.06

煤矿培训心得通用。

有些事情解决不了不如换个想法,像数学定理一样,它还有逆定理。阅读或观看过程中的感悟把它记下来就成了心得体会。很多人都有写心得体会的经历,写心得体会为了更好的记忆,也是为了可以把这些感悟都记录下来。想要写心得体会需要从哪方面入手呢?或许你正在查找类似"煤矿培训心得通用"这样的内容,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煤矿培训心得 篇1

按照《关于工厂煤矿应急救援专项培训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有幸参加了工厂厂商晋城公司煤矿应急管理工厂厂商班。本次培训主要分救援理论、现场实操两大模块,其中包含应急救援理念、事故救援案例分析、综合救援基础技能等方面的讲解和现场实操演练。本次培训期间的收获和感想如下:

上午学习了理论知识,我重新认识到应急救援知识学习的必要性,深刻体会到了“应急救援”对于煤矿来说意义非凡。老师深入浅出地工厂了煤矿事故发生后工厂救援的实例,应急救援可以工厂对煤矿事故的厂商能力,根据工厂制定的厂商处理的工厂和措施,一旦重大事故发生,做到临变不乱,高效、迅速做出应急反应,减小事故后果对生命、财产和环境造成的危害。

下午老师讲解了心肺复苏术和压缩氧自救器的使用方法等综合救援基础技能,利用假人模拟实际,我也操作了一下,感受深刻,重点是学到了很多平时学不到的知识。当心脏停止的4分钟内,如果正确的施予心肺复苏术,有一半的患者可以复苏,随着时间的增加,复苏概率会相应降低,耽误0分钟后基本没有希望。如果我们掌握了心肺复苏急救手段,如发生事故伤员抢救及时,就可以会有一半的人可以从死神手里逃脱。

一天的课程培训时间虽短,但学到的内容能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巨大的帮助,可以运用所学的救护知识和技能,在灾害和突发事件到来的第一时间、第一地点正确及时采取有效的救护措施,自救互救,挽回生命。所有工厂厂商人员都感觉受益匪浅,一致认为应急救护这些知识和技能很实用,对自己、对家人都很有好处。

我被选为应急救援宣传员,感到责任重大。想到能在工厂的厂商中为全矿工厂厂商宣传普及应急救援知识工作尽力,感到无比的自豪和荣幸

煤矿培训心得 篇2

培训中心还带领我们学习了企业文化,实行的是半军事化管理。下面是我学习时的一些心得。(88教案网 jaB88.coM)

英国大哲学家培根有句名言说的好:知识就是力量。强调了知识的重要性,尤其是领域内专业知识的重要性。据说有个日本人站在天安门城楼上,看到长安街上川流不息的日系车,感叹的说::来到了北京就好像又到了东京。没有知识就相当于落后,落后必然挨打。事实证明知识的匮乏会影响和制约企业的快速发展,在工作上掌握不了主动权,在工作上固步自封裹足不前。知识来自于学习,现场是最好的老师。理论知识联系生产实际,互相论证。要懂得驾驭知识,用知识解决生产上的问题。现代社会发展迅速,各行业的技术更新日新月异。半亩方塘一鉴开,天方云淡共徘徊。问君哪有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光有了知识是不够的,还要不断地通过交流培训来提高。这样,专业基础知识扎实了,视野开阔了,才能不断创新,企业才能永葆青春活力,站在行业的前列。

不在位,不谋其政。每个人在工作中都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怎样才能找准自己的位置呢?正确认识总结并非一件容易的事,人和人之间的能力差异是客观存在的,正是由于这种差异的存在,才有了杰出和平凡之分。只有正确认识自己,分析自己,了解自己的优势和劣势,才能更好的发掘自己潜能,才能找到最适合自己的位置。就我们产销部来说,没有不想干好自己工作的,为什么有的人有时候工作消极被动呢?这需要挖掘深层次的东西,思想端正了,找准自己的位置,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工作起来自然得心应手。什么是人才?胜任岗位就是人才。我们的价值在哪里?人的价值在于他的使用价值。就我们操作工而言,我们的价值就在于我们的操作价值,把车开好了,把设配看好了,我们的价值就体现出来了。

煤矿培训心得 篇3

我叫x,来自x。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参加这次为期三个月的脱产培训,我感到非常的兴奋和激动,感到非常的自豪。这次培训对我来说,面对全新的工作环境,工作流程,工作方式,以及工作内容都是非常陌生的,我非常珍惜这种机会,认真的聆听和学习。通过培训,我对自己的工作职责有了明确的认识,现对本次培训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培训内容:

培训中的企业文化,公司的历史沿革,企业精神及规章制度,公司的发展前景等内容,让我对公司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也为我明确了自己今后努力工作的方向,更好的规划自己明天,提高工作效率做出了很大帮助。

二、培训目的:

1、了解公司的发展历史、企业愿景,企业精神以及企业文化精髓,深厚的专业底蕴及企业文化积淀,使我们了解并热爱上公司的工作。

2、熟悉煤矿的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三、培训方式及安全技术措施:

3、培训课程:

4)安全技术培训。在安全技术培训课程中,我学习了煤矿安全规程,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并且认真做好记录。

5)现场实际操作的安全技术措施。

6)煤矿生产规范的学习,并且认真做好记录。

四、培训总结:

培训中,我对自己的工作职责有了明确的明确的认识和自我调整,我认为我的主要工作是:

7)认真学习煤矿工业安全方面的知识及各项规定规程和有关标准。

8)努力学习煤矿建、自然灾害防治规程及有关安全技术知识,提高自己对煤矿生产规范的认识,提高对煤矿的认识,提高自己的应变能力。

9)认真学习煤矿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安全生产知识,并且认真做好记录。

10)通过培训,了解煤矿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自己对煤矿的认识,提高对煤矿各方面规程的认识,提高自己的应变能力。

五、实训总结:

通过本次培训,使我对自己工作有了深刻地认识,并对自己的工作有了明确的规划,对今后努力工作的目标有了明确地思想。这次培训虽然只有短短的几天时间,但却是我人生当中的一次宝贵的财富,对我今后的工作起着重要的作用。在这次培训中,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同时也明确了自己在今后工作中努力的方向,我相信我一定能够做得更好。

煤矿培训心得 篇4

一周的煤矿安全培训活动圆满结束,回顾整个培训,感触是很深的,收获是丰硕的。培训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学习,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老师和同事们请教,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事故典型案例,掌握了一些基本的安全基础知识,进一步巩固自己安全理念和防护能力,为安全生产打下基础。

针对培训内容,利用短暂的培训期,我认真听讲师讲课和做笔记,通过整个培训,深刻理解、领悟煤矿安全对正常稳产高产的重要意义。自身对煤矿安全思想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培训的意义,自己也有全方位领悟。搞好煤矿安全培训是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内在要求,是“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重要治本之策。因此,对广大煤矿职工的安全健康高度负责态度,增强做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脚踏实地的履行好各自的职责,扎实做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

在日常工作中,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工作中,安全生产管理,应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正常生产组织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灵活应用安全管理的五种手段;督促,检查,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在工作,应突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四级安全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本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作为一名管理人员,应当根据企业生产特点,对安全生产现场进行经常性检查,每天的工作应在现场,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通过安全培训教育,使员工提高安全技能,安全意识,消除侥幸心理,杜绝违章行为。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员工提供一个良好文明,安全的生产环境。做好单位安全生产的安全保障工作。

这次培训虽然时间只有短短一周,但我系统的学习到了安全理论、安全管理知识,从授课和讨论中我学到了很多有关安全工作的精髓,充分了解到做一名合格管理人员的责任。而安全工作如不能保障,所有的一切将一笔购销。经过这次的培训,让我对安全管理这个领域有了充分认识,今后将与他们一道努力工作,以安全为重,以安全为魂,以安全为旨,共同托起企业安全的职责。

对煤矿企业的基层工作产生了一些心得体会,好的企业不但要有好的基层工作者,更应该有好的矿委领导及好的决策层,以及好的煤矿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和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同时还得有好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下面将我自己的学习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一、好的企业要有好的矿委领导及好的决策层。矿长和业主对煤矿安全生产负总责,作为煤矿企业的决策层和直接受益者,必须对煤矿安全生产负责,做到“执行上级安全规定不打折,完善煤矿安全制度不走样,狠抓全员培训不放松,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不欠账,排查安全隐患、追究安全责任不手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指令和决定;负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落实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产检查、安全隐患排查、安全奖惩兑现等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业主必须做到“三个到位”:一是安全思想认识到位。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要给煤矿安全工作人员讲安全生产课,要定期不定期地到煤矿生产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安全制度措施要到位。不准随意更换矿长,不准为安全副矿长分配安全生产以外的任务,不准下达超产指令;三是安全生产投入要到位。保证矿井现场管理设施设备、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技术培训等方面的优先投入。

二、全面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是国务院确定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煤矿企业内部围绕现场管理,实行三级责任、落实十项措施的工作制度,使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自己负责的意识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的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的管理措施不断推进。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隐患排查以及劳动组织用工培训管理。

三、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提高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是煤矿企业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事宜:一建立技术管理体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建立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技术负责人对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矿井设立技术管理机构,配备采矿、通风、机电、地质及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二加强技术基础工作。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加强矿井灾害预防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绘制相关图纸。对矿井地质情况、开采情况、周边矿井采空区情况等要由技术人员定期进行分析,针对性的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形成完整的技术基础资料。三确保矿井生产系统完善可靠。矿井和采区生产布局科学合理,回采工作面采用正规壁式采煤方法。

四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的技术管理。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并落实“一通三防”专项措施,确保系统安全可靠。矿井每月必须制定风量分配计划,严禁采掘工作面微风和无风作业;对通风设施设专人看管和维护;配备足量的瓦斯检查员;必须安装瓦斯监控系统;掘进工作面实行“三专两闭锁”;切实落实综合防灭火措施和落实综合防尘措施。五加强矿井水害的防治管理。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十六字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制定专项措施和配备设备、专业人员。六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每月组织一次技术分析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重大安全隐患或技术难题,应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煤矿培训心得 篇5

ideng_fail等形式来进行的。这些都是被现行《合同法》所允许的。《合同法》把签订合同的过程分解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通常,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讨价还价又发回反要约,双方经过几轮要约与反要约的往来,最后对合同条件达成一致,做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了。

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等,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承诺人。

要约必须包含有与他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和完整,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要约的约束, 即有订立合同的义务。

所谓承诺,就是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全部条件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又称为反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与要约和承诺有关的就是合同的形式问题。观念上,只有双方订立书面的合同 才是有效的合同,只有双方签字盖章了的合同才成立生效。但是,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我们的这种想法绝对是有误差的。《合同法》第十条改变了这种规定,它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也就是说,合同的形式不再只限于书面形式,这是与国际接轨的作法,与是经济现实相符合,目的是为了提高效率。所以,按现行《合同法》的规定,并不一定是只有签了书面的正式合同才叫做签订合同,可能我们的一些信函往来或者行为就已经使合同成立了。总的原则是,合同自承诺生效时成立,而承诺则自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因此,合同就从承诺到达要约人时成立。合同法这样规定,使合同的签订比较容易,无疑提高了经济效率,但相对而言,安全性就差了一点,日后出现纠纷或诉讼举证也很困难。所以法律允许当事人对合同形式做出约定,我们可以要求签订书面合同, 可以对合同内容做出较详细的约定,以策安全。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现所 载内容的形式。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往来函件的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则合同于签订确认书时成立。

明确了法律关于合同形式的规定,可以明晰我们认识上的误区,在实务中也有助于避免不必要的经营风险。比如说,我们公司要购买一批设备,通过市场调查,我们向自己满意的一家公司发出了信息,而这个信息具备了要约的全部条件,构成一个要约。那么,如果对方做出承诺,则承诺到达我们公司后合同就已经依法成立了。可是我们按原来的思维,认为书面合同还没签订,合同还没成立,我们还可以继续选择更好的交易伙伴,所以我们可能还在与其他公司联系磋商。但是,此时对方基于已成立的合同可能已经在履行了。这样的危害是,我们认为合同没有订立,找到了更好的合作者又签订了合同,这就构成了对原来那家公司的违约,就要违约赔偿甚至诉讼。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法律规定,按交易习惯或要约的明确规定,对方甚至可以不做出承诺通知,直接将设备发送到我们公司,以行为作出承诺。那样我们可能就更被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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