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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3.09.16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十三篇。

这是一篇栏目小编非常喜欢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文章推荐给大家,读完作品之后,我们不妨把我们对书中的感受及时记录下来。 读后感是将自己理解书籍中思想和内涵的方式和途径,为方便日后访问请收藏此页面!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1)

初读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为故事主人公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而紧张,担心他在每次的卖血中因为输出过度而死去。再读《许三观卖血记》留下更多的是对当下美好生活的敬畏和对父母感恩。

书中故事从上世纪四十年代末,写到了九十年代初,横跨四十年。许三观是个一个普普通通的送茧工,对许三观来说,他唯一能对付生命和尊严遭遇践踏时的方式就是“卖血”。许三观卖血11次,接连开启了他长寿的救赎之路。

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卖血得到三十五元钱,在胜利饭店吃了人生中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口温过的黄酒,娶了称心如意的老婆许玉兰。许三观的第二次卖血是他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家的儿子头上砸了一个洞后,需要赔对方钱,可是许三观家却没有这么多钱,在许三观得知大儿子一乐并不是自己亲儿子时,还是去卖血还了方铁匠家的钱。自然灾害时期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而卖血;儿子们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又卖血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许三观每次卖血后都会去胜利饭店,吃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办法都是被逼出来的,人只有被逼上绝路上了,才会有办法,在没有上绝路前,不是没有想到办法,就是想到了也不知道该不该去做。在许三观的意识中,有一种根深蒂固的信念,卖血可以解决灾难。所以,当他六十岁得知自己已经老到没人再要他血的时候,他的精神崩溃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站在大街上失声痛哭,“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么办……”

许三观的一生可以说是传奇,平凡而勤劳。许三观每次卖血,都是把自己的生活和别人的生活融为一体的过程,所以他觉得身边的人,圈子里的人,都是自己生活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2)

【导语】余华的**是一种主人公在苦难中微笑的**,读者的情绪已经饱满得要爆发了,然而作者没有爆发,他只是娓娓道来,没有很华丽的辞藻,没有很煽情的对白,也没有很戏剧化的情节,却可以把这些底层人们的生活状况及心理写得有血有肉。

寒假终于把《许三观卖血记》读完了。故事发生于五六十年代,**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

许三观每次卖血,都是他人生关键转折点的记录。第一次卖血,娶上了媳妇;第二次卖血救了一个濒临崩溃的家庭;第三次卖血,是自己的出轨;第四次卖血是希望改变儿子的命运;接连的一连串的,紧密的卖血,则是挽救了儿子的生命。

许三观,是个矛盾的人物。他知道妻子婚后背叛了自己,他应该很讨厌一乐,但他把一乐当作自己的儿子。在一乐亲生父亲陈勇需要帮忙的时候,许三观又慷慨地叫一乐坐在烟囱上一遍又一遍呼喊他的灵魂,最后当着大家的面承认一乐永远是他的孩子。

这是一个典型的农民具有的善良而容忍的性格,**最后写到他为一乐的病一路卖血到医院时,让读者一次又一次地为这个可爱的农民心疼。

作者个人认为**的最后一节尤其精彩,许三观想吃猪肝,身边又没钱,他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是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在这时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他坐着,哭了。

这种哭是一种大家都听不懂的哭。他太老了,他可以平静地生活。他不需要卖血。只有他的妻子理解他,因为卖血成了他一生中不可磨灭的行为,每一个困难都是通过卖血顺利度过的。他的哭荒谬得真实,辛酸一下子就涌上了心头,然后这种情绪会一直缭绕在读者的左右。

余华的**总能“以笑的方式哭”,这种哭最能撞击读者的心。

有人这样评价: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得得民歌,一个人的一生。所有这些都像一捆捆捆起来的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拉到路的尽头。

余华的**是一种主人公在苦难中微笑的**,读者的情绪已经饱满得要爆发了,然而作者没有爆发,他只是娓娓道来,没有很华丽的辞藻,没有很煽情的对白,也没有很戏剧化的情节,却可以把这些底层人们的生活状况及心理写得有血有肉。作者总能以现实为纸张,以历史为笔杆,为我们记录一段刻骨铭心的历史,一次又一次地让我们感受农民的淳朴与勤劳。

许三观作为余华笔下的人物,一个卖血者,无奈的哭了,也许我们看到的不应只是辛酸,因为那是一个时代的哭,那是中国农民流在心底的泪,汹涌了整个世界。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3)

夜深,我翻开了《许三观卖血记》,想到了《活着》。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多大段对话,或者称之为大段落式的对话式的叙述独白。其中的字话乍看平淡,有的还夹杂着方言。然而,几段之后,字里行间萦绕的却是一种千斤重的感觉。所以这些话也渗透到了书和纸中,把我带入了作者描述的生活一辈子都在挣扎的泥潭中,我不得不思考生活是什么。

愚昧,野鄙,无知,三人成虎,但是,还在努力都活着。不幸,心酸,狼狈,桃色,癫狂,看似无意义又死守的坚持,不知会不会成为一个啼笑皆非的闹剧。经历这样苟且的人生,你会不会问“活着到底算什么?

”如果说,这些便是生活呢?

对于书中的人物,读者甚至作者都始旁观者。在阅读过程中我并未把自己带入某个角色里,但我的心又被书中的角色牵动着,时而叹惋,时而愤怒,或许更多的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而合上书,我想到了萧红在《生死场》中借那个漂亮却不幸地成了蛆虫温床的女人之口说下的“我要死了”的话中的咆哮之语,悲泣之语。

读罢,心中竟多是无语凝噎之感。

比起《活着》,这本书的语言多了种魔幻与雾里看花般的迷乱,却相似的都让我有种快餐似的不真实感。对角色多不理解和空洞虚假的感觉。所谓的生活是作者对人物的恶意吗?

在我看来《活着》中过多的苦难反而将福贵的形象塑造的过于空洞。

或许是我作为一个读者太强烈地被如此陌生又厚重的历史和个人所吸引,不自觉地想对许三观,对福贵再多了解一点,总希望能从书中发现再多一点细节来丰满他们,却在一口气深夜读完后怅然若失地发现,太平淡太平静的话语之下或许尽是心酸。

也许,许三观和福贵从来就不是一个具体的个体,而是这些抽象的历史观和时代观的共同和典型体现。换言之,窥一人而见时代,读时代而品人生才是作者的真实意图,从这一角度,似乎也能稍稍理解余华的文字的美丽与价值所在,也觉得具体而充实的人物固然好,却不足的承载人生这个主题的厚重。

反思我对某些文学载体和形式的偏见,是我从这部文学作品中获得的最真实的思考进展。

好书是有着让人废寝忘食的魅力的,翻开他们,除非翻到尾页,哪能轻易放下。就像误入了仙境,在其中尽情享受。这就是阅读的魅力所在。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4)

说实话,许三观这本书,我是在一种奇怪的感觉的陪伴下读完的。各种四肢无力,头部有点头晕的心理反应很奇怪。只要到卖血的情节,它就会来的十分强烈。

我很难想象抽血的痛苦,因为我没有献血,而且我似乎也没有达到法定献血年龄。虽然书中没有直接描写抽血,但场景自然会出现。我想知道许三观卖血的时候是怎么想的?

一乐二乐三乐?许玉兰?还是黄酒和猪肝?

不管怎样,他想的一定是给他带来的血,而不是他牺牲的血。

他是绝对不知道卖血是会使身体“败掉的”。因为在他的认为里,血是“卖不光”的,他的身体就是一颗“摇钱树”。

虽然奇怪的心理感觉和繁重的学校作业让我几次三番,几次三番的想让我停止阅读这本书,但我还是用两节自***时间把《许三观卖血记》给读完了。因为我觉得这本书里文字有一股神奇的吸引力,大量使用人名来代替代词,有一种亲切而又戏谑的效果。通篇的对话或是独白有几分戏剧色彩,但来得更传神。

余华在这方面做的很好。他不需要面部表情和心理描述。他能从对话中猜出。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有一段关于一乐越来越像何小勇许三观做了乌龟的情节,用了三个大的排比段,都是街坊邻里的流言蜚语,三段都用许三观对许玉兰说“你听到他们说什么了吗?”作结。形象的体现了许三观当时的忧虑与焦躁,更有一种想知道但别人肯定不会跟他说,自己纳闷的怀疑与猜忌。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5)

平凡人的小幸福

在寒假期间我读了余华的经典作品《许三观卖血记》,在读的过程中总是心惊胆战,总是害怕主人公许三观在下一个情节就会死掉,但还好躲过一劫,得了一个还算圆满的结局,让我悬在空中的心也落下了

余华是一个冷静睿智作者,在《许三观卖血记》中以一种幽默轻松的语气叙述了许三观及他的家人磕磕绊绊却又相互扶持的一生。

在**中许三观是一个为了幸福生活而努力的人,他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他第1次卖血是为了好奇,证明自己身体结实。但不知道卖血只是个开始。为了一家人的生计他接二连三的卖血。

卖血使他如愿以偿的取得了油条西施,卖血缓解了家庭的经济危机,卖血让全家人暂时可以填饱肚子,卖血可以救活不是自己亲生儿子一乐的命……在他眼里卖血是一个没有办法,但十分管用的办法,但他懂得卖血相当于卖命,但他为了家庭宁愿是卖命,他也觉得值了。

四十年里经历了相同而又不同的一次次卖血,这些相同或相似卖血的重复,把许三观们的底层生活清晰地镂刻出来,其生命的价值,生存的意义一次一次**撼着我的心灵。

我非常欣赏和敬佩书中的主人公——许三观,他虽是一个社会底层的人,是一个不起眼的小人物,但他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想要什么,因此才如此努力,我很敬佩他的精神。

同时让我最感动的是,那次为了儿子可以把病治好,再去给儿子许一乐送医疗费的路上,到一家医院卖一次血,最后差点把自己老命搭进去了,但总算万幸他没有死去,并且儿子也一天一天恢复了健康。这个片段是令我记忆最深的一个片段,其实徐乐并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但是他仍然把她当做亲生的一样对待。他那种爱家庭爱家人的精神,让我尤为的震撼。

虽然他没有上学,也没有文化,但他并不缺乏热爱家庭的品质。

看到许三观的精神,我也想到了我的母亲。我的母亲是我们家中的顶梁柱。母亲时刻为我着想,我记忆最深的还是那次下大雨母亲来学校接我,那时家中穷只有一把伞,因此我们只好打一把伞,刚回到家中时,母亲一半的衣服都被淋湿了,而我却一滴雨也没淋到,后来母亲还有一些感冒。

虽然这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但也能体现母亲对我无微不至的爱,我认为我的母亲就像许三观一样虽然普通,但是对家人的爱丝毫不普通。

不仅有爱家的许三观,书中的女主人公也让我记忆犹新。他就是油条西施许玉兰,她是一个漂亮的中年女性,在我看来徐玉兰是一个爱哭的人,每当不顺心就坐在家门槛上拿起手帕哭哭啼啼。别看不起她的眼泪,这是他对付许三观的独特方式。虽然她爱哭,但她哭后依然坚定地面对生活。

徐玉兰是一个爱孩子爱工作见的人,她总是为家人着想,在背后付出了许多,他在做饭时少放一把米,这样家人不但吃的挺好,还能一年少吃一缸米,拿去卖了还能补贴家用,她很会过日子。

当我读完这本完整的书时,我非常佩服余华。他的人物性象生动,贴近我们的生活。这本书让我想起了我的家庭,让我知道了我父母的艰辛。

父母总是默默的在背后为整个家庭而操劳着,付出着,而处于青春期的我们却不知情,还经常大发脾气。读了这本书,让我也再次认识自己,让我知道父母不容易,所以我以后应该多关注他们,不要让父母一个人。

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中提到:“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许三观的家人吃了不少苦,幸好许三观还活着,一家人还在一起。

我想他们是幸福的。我们家也是这样,虽然生活贫寒,但因为父母的管理有了简单的温馨和幸福,有了平凡人的小幸福。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6)

《活着》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儿子到医院抽血死亡,和小姐姐谈到这点,推荐了我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看之前我很害怕,会不会突如其来的死亡和绝望。胆战心惊的看完全文不由得感到庆幸,多好,这个倔强的,认死理,可爱的人不用卖血也吃到心心恋恋的猪肝。

许三观是一家丝绸厂的送茧工。当他回家看爷爷时,他了解到村里的年轻人以卖血为荣。只有卖血的人才是强壮的。他跟着根龙两人卖了第一次血,明白了卖血前要喝很多水,“水喝多了,人身上的血也跟着多起来,水会浸到血里去”,血淡了,身上的血就多了。卖血后吃了第一次炒猪肝和二两黄酒,知道了点菜手放在桌子上,神气的敲两下桌,大声喊“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

”得到三十五块钱的许三观兴起了娶媳妇的念头,毕竟老婆儿子热炕头才是追求的最高境界。

许三观娶了许玉兰。

我第二次卖血是一乐给三乐,结果把铁匠儿子的头摔断了。许三观不想替给别人的儿子出钱,任由铁匠搬空了家里玉兰的东西。隔了两天上医院卖血后把钱给了方铁匠。

“事情都是被逼出来的,人只有被逼上绝路了,才会有办法,没上绝路以前,不是没想到办法,就是想到了也不知道该不该去做。”

他第三次卖血是为了他年轻时喜欢的女人。当她摔断腿时,他去看她并和她发生了关系。他想卖血骨头豆来治她。

第四次,在三年的饥荒中,一家人吃了56天的玉米粥。他卖了血,带着家人去餐馆吃了一碗面条。这里最精彩的是许三观的**。

最后,许三观给自己做了一道菜。他做了炸猪肝。他说:

“猪肝先是切成片,很小的片,然后放到一只碗里,放上一些盐,放上生粉,生粉让猪肝鲜嫩,再放上半盅黄酒,黄酒让猪肝有油香,再放上切好的葱丝,等锅里的油一冒烟,把猪肝倒进油锅,炒一下,炒两下,炒三下……”

“炒四下……炒五下……炒六下。”

一乐,二乐,三乐接着许三观的话,一人跟着炒了一下,许三观立刻制止他们:

“不,只能炒三下,炒到四下就老了,五下就硬了,第六下就咬不动了,三下以后赶紧把猪肝倒出来。这时候不忙吃,先给自己斟上二两黄酒,先喝一口黄酒,黄酒从喉咙里下去时热乎乎的,就像是用热毛巾洗脸一样,黄酒先把肠子洗干净了,然后再拿起一双筷子,夹一片猪肝放进嘴里……这可是神仙过的日子……”

当时,读完这一节,我的口水流了出来。读完这本书,我去超市买了半斤猪肝。我姐姐用泡椒炒猪肝,吃了两碗饭。

第五次卖血是一乐二乐去农村,三观卖血的钱给了儿子“一乐,记住我的话,好钢要用到刀刃上。”

不到一个月,一乐制作队的领队就到了家,家里只剩下两元钱。许三观第六次卖血。

“死亡是严寒的黑夜,生命是闷热的白天 。”

一个月后,一乐肺炎只能送到上海**,但不得不再次卖血。李老汉不敢拿许三观的血,给了他医个在其他医院卖的主意。就这样,他在从老家到上海的路上卖了5次血。有一次,他因为无法供养而输了700毫升血,结果两次卖血都亏了钱。

这十一次卖血从充满好奇心证明自己强壮到除了卖血没有其他办法活着,从各种充满趣味性的原因到绝望得无法呼吸都在作者笔下慢慢呈现,从开始能神气的要盘猪肝到后面隔着三天就急急忙忙去卖血。

有一个三维的信念,每次输血前都要喝很多水。

在去上海的路上,许三观遇到两个船夫,船夫说他嘴里放了些盐,然后一口气喝了一碗水,连续喝了三碗,然后打了个寒战。还有个画面是有好心人给了他三壶热茶。

许三观对他们点点头,把盐放到口袋里,坐回到刚才的石阶上,他这次舀了半碗河水,接着拿起一只茶壶,把里面的热茶水倒在碗里,倒满就一口喝了下去,他抹了抹嘴巴说:“这茶水真香”

许三观接下去又喝了三碗,他们说:“你真能喝啊。”

许三观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他站起来说:“其实我是逼着自己喝下去的。”

是的,在最后五次卖血中,许三观强迫自己坚持。他已经活够了。一乐的人生才刚刚开始,所以他不得不这么做。当看到病床空荡荡的时候,许三观哭了,不仅高兴,也为自己。

抠门厉害的许玉兰,每次都要坐门槛,哭诉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这个女人在我身边也能见到,在现实中我对这种人喜欢不上来。但许玉兰和许三观的争吵却让人觉得这就是生活,一个典型的农村妇女和一个典型的家庭。

余华在序里说这篇**讲的是平等,

“还有另外一种对平等的追求。有这样一个人,他不知道有个外国人叫亚里士多德,也不认识玫瑰(他知道那是花),他知道的事情很少,认识的人也不多,他只有在自己生活的小城里行走才不会迷路。

当然,和其他人一样,他也有一个家庭,一个妻子和一个儿子。和其他人一样,他在别人面前显得自卑,在妻子和孩子面前自信满满,所以他经常在家里骂人。

这个人头脑简单。虽然他睡觉时做梦,但他没有做梦。他也会追求平等,但不像雅各布·阿尔曼苏尔的臣民,他不会通过死亡来追求平等。他知道人死了,什么都没有。

他是一个像生活那样实实在在的人,所以他追求的平等就是和他的邻居一样,和他所认识的那些人一样。当生活极其糟糕的时候,因为别人的生活也很糟糕,他就会满足。

他不在乎生活质量,但他不能容忍别人和他不一样。”

所以他们才活的简单。

老许三观路过餐馆时想吃猪肝。他想卖血,但不接受。他在街上痛哭。许玉兰带他去餐馆吃了三盘炒猪肝。

20xx过一半了,年粗给自己定了个今年要看五十二本书,到现在加上这本看了32,写了19篇读后感,还是比较满意的,继续加油啦,把打游戏的时间用在看书上效果是很不错的。

“力气有两种,一种是从血里使出来的,还有一种是从肉里使出来的,血里的力气比肉里的力气值钱“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7)

鉴于语文老师的推荐,看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这是一部真实而朴素的电影。刚开始读的时候,我觉得情节很荒谬。但当我读到后面的部分时,我越来越感动。

许三观的一生卖了十一次血,每一次都是为别人而卖血的:第一次卖血是因为许三观出于好奇、为了证明自己有个好身体,后来用这些钱娶了“油条西施”许玉兰;第二次是他的大儿子一乐(其实一乐并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砸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方铁匠要他赔医药费;第三次因为与林芬芬发生关系,出于内疚而补偿给林芬芬;之后为了家人能吃上面条,为了一乐、二乐在乡下过得好一点,为了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为了得肝炎的一乐,接二连三地卖血……当他想为自己卖一次血时,他已经老了,他的血没人要了,这让他多么痛苦。

许三观是个小人物,但在我心中树立了一个高大的形象。他是一个非常负责任的人,用自己的血汗养家。他得知一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帮别人白养了一乐九年,但为了挽救这个家庭,他宁可被别人在背后说是“乌龟”。

何小勇出车祸时,许三观让一乐在何小勇家的屋顶上哭得魂飞魄散。战时,他的妻子许玉兰受到批评。每天,许三观都站在街上,不顾自己的脸色给妻子送饭。用“伟大”一词形容许三观并没有夸大,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他永远是把家庭放在第一位的。

他为了家庭,敢用自己生命来做赌注。

在许三观和一乐身上,我看到了父爱和血缘之外的血缘关系。一次,许三观带着家人吃面条,只给他们一份快乐和五毛钱买红薯。许三观对一乐说:

“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多么让人心酸,那时候我认为许三观太不近人情了。然而,当我看到一乐离家出走,许三观在街上找一乐时,我忍不住哭了起来。

或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自血缘关系,而在于彼此熟悉、习惯。一场快乐得肝炎,许三观今年50岁,为了筹集足够的医疗费用,他连续6次卖血。这是他人生中时间最长的一次卖血,走一站卖一次血,医生都骂他是“亡命之徒”。

当我读到这篇文章时,我担心许三观会死。最后,他活了下来。我无法想象许三观承受了多大的压力,有多坚强。

在苦难面前,许三观是一个平凡如芥末的人,但他的生存观却非同寻常!我们做人也应该像许三观一样,学会生活,做个平常而不平凡的人!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8)

寒假里读了《许三观卖血记》, 读余华的作品老怀有一种淡淡的悲伤之感,这部作品也不列外。似乎老在担心主人公在某个情景中突然地消失,不带有半点的准备。看完后,许三观虽然没有离开读者,但其中的悲伤也让人感到更加纠结。他的苦难让普通人难以忍受,但更多的是看到了那个时代那么多中国人默默顽强地在角落里反抗。

故事发生于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那时主人公许三观还是一个青年,他被周围生活不断地压迫,为了生活,不得不拼命地工作,但是依然无法保证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每当无奈时,就会想到用卖血来解决。随着岁月的流逝,许三观身体一日不如一日。为了给儿子治病,他坚持几天卖一次血还债,最终导致儿子病重。

小说围绕卖血的经历,展开了许三观一生中的琐事,反映了一个人应该承担的一些责任,这也可能是一种人生的无奈。这部小说充满了痛苦的经历,但也有幽默。比如,卖血前喝八碗水,身体上的血就会更多。有很多这样奇怪的想法。

许三观的身上体现着一种精神,一种顽强的精神,体现着中国人的朴实善良,还有一种责任感。在文章中,许三观宁愿忍受卖血的痛苦,他也坚持。他为了那个和他好过的同事而去卖血,为了老婆而去卖血,为了全家度过粮荒时节而去卖血,为了一个不是亲生所生的儿子去卖血,还是不惜命的隔着三五天去卖血。

差点就被阎罗王收了去。每次卖过血到那家胜利饭店神气的叫上一碗暖黄酒,炒猪肝,也许这是他最开心的几顿饭吧。然而这里就真的只是开心吗,不见得,更多的也许是许三观对自己的安慰吧,即使这世界如此的不公,这生活如此的苦难,他也要活下去,为了这个家,为了他的儿子。

这让我想起一句话,唯一剩下的温暖其实是最大的痛苦。这又不得不让人回想起那到底是个怎样的年代,那时的人又是何等的人呢?

在我看来,许三观虽然是个城里人,但他也像个乡下人。他太像那些个在淳朴与贫穷中度过朴实平凡的一生。依靠着卖血,这唯一的便捷的方法去挣钱。

从一个年轻人到一个有七颗白发牙齿的老人。或许这成了他的精神寄托,一种变态的精神享受。正如许三观最终结果想吃猪肝,但身边没有钱,所以他决定卖一次血,但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画家和漆匠。这时,他决得自己的生命已经结束了,没有任何效果。

他坐着,哭了。很少看到许三观哭,哪怕使最困难的时候,在那一刻,一个活了近一辈子的男人,一个真正的男人,哭了,就为了不买血喝一杯酒?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9)

在2017年6月13日炎热的暑假里,无聊和阅读成了我的消遣。

在炎热的天气里,读上一本好书,会让你的心,如清泉洗涤过一样,清澈凉快,融入书中的你,会忘却天气带给你的烦躁。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这个暑假里读的第一部好书,正如人们评价它一样: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在我们看来,卖血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血是我们生命的支柱。它在人体内流动,支持我们的生活活动。为什么要卖?难道不怕送命吗?不过,许三**来的时候,这也不是坏事,因为他卖血可以娶妻生子;通过卖血,他可以使他的家人在饥荒期间吃上一顿丰盛的饭;通过卖血,他可以为儿子找到一份好工作;通过卖血,他可以救活儿子的命卖血,似乎是他一生中不可缺少的救星”,在他面临所有困难的时候,他只要到医院里卖上自己的血,便可以顺利地度过难关,他感谢卖血带给他的幸福”。

你认为一个过着幸福生活的人会卖血伤身吗?不会。

所以许三观卖血,也是迫不得已的,他要撑起一家五口,要让家人过上至少温饱的日子,他必须这样做。

而亲情,就是他的动力。

正是这一次的付出,一份亲情,让许三观的困难得到了解决,并迎来了幸福之光。文章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10)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读余华的第二本书,他的文字很朴素,朴素得让你找不到太多可以去摘录的片段,朴素的文字却更容易走到人心里去。

四年前看了他第一本书《活着》,和《活着》一天看完的是加缪的《异乡人》。

四年之后,后者留在我脑海里面更多的只是阿尔及利亚,耀眼得令人窒息的阳光,还有那句“我知道这世界我无处容身,只是你凭什么审判我的灵魂。”

而《活着》却给我烙印下了华夏土地上承载的重重苦难。

《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不同的是,活着写的是地主出身输光钱财的农民的一身,过长的寿命,让他在时代的巨变中,如海里的舟,时而顺风,时而沉舟;而《许三观卖血记》,虽也写小人物,但是在无产阶级的社会里,作为工人的许三观,有没有就翻身把歌唱了呢,没有,就因为你是小人物,通货膨胀时你只有饿饭,政策出台时你只能接受,被人绿了你都只能忍气吞声地替人养儿子。

**前半段甚至让我想到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不过,令人觉得诧异的是,作者刚写完许三观对林芬芳的好感,接下来就表述另一个漂亮姑娘许玉兰,再然后就是许三观对她的追求,对于他的选择,作者直接就跳过了。后来,他在胖得像个球一样的林芬芳的病床前说:“我现在想起来就后悔,我当初要是娶了你,我就不会做乌龟了.....

林芬芳,你什么都比许玉兰好....”就像是在分岔路口选择两条未知的路,不管是铺满落叶的小径还是野花遍布的那条,没走到后面,都不知道会出现什么样的风景,而人呀,不管是怎了哪一条路,做了怎样的选择,总是会在面临困难时想起,要是当初走了另一条路,会不会更好。

当你辛苦工作的钱,只够满足最低等的生存需求,没有一点应对灾难不测的存款,走投无路之时,只能想到去卖血,在你辛苦几个月只能转来几块钱,卖一次血就能赚到三十几时,在耗时短,回报大的**,迫于生计,他也只能够去卖血。在这篇文章中,带他走上这条路的两个人都有悲惨的结局。一是卖血前喝太多水,二是最后一次卖血后死于脑出血。在田里挣的工钱只够吃。如果你想娶个老婆,盖个房子,你只能在城里卖血。

卖血是他们唯一的出路,也会一步步把他们逼到最后。

文章中不计其数的细节反应了当时的社会风气。它不写历史,不关注时代环境,而是用小人物的生活来影射一个时代。

尽管很多的中国的现当代书诸如王小波,路遥,严歌苓的书,陈忠实,都在写这一时期的故事,但是也并不会觉得看起来乏味。也许这就是作者的魅力所在,不同的造型,不同的人生观。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11)

说到许三观和一乐,这对“父子”,有太多的牵扯。许三观爱他恨他,但他仍然非常爱一乐。得知一乐因肝炎要去上海**和救命,许三观决定一路卖血筹钱,省下一乐的医药费。

他从家里到上海,要经过很多地方,在这途中,为了快点得到钱,早点医治一乐,他在十天内卖了四次血。三个月只能卖一次血的人实际上十天卖了四次血。他说过,他要一路卖血到上海。

看着他一直卖血,身体越来越差。很多人会猜测,或者认为许三观一路卖血。他卖血的时候死了,过不好日子,过不好日子。**就是**,总是不按常人的思维,不按常理出牌。四五十岁的许三观,卖了那么多次血,都没死,被打败了!

本来他是要死的。他只是个普通人。但是,他就像福贵那样——命大。

在大冬天到河边喝冰冷的水,有好心人给他热茶喝;在旅馆遇到卖小猪的老头,有小猪给他暖身体;在路上遇到来顺来喜两兄弟,帮了他一把;在医院卖血休克,医生输血救了他……如果他不是许三观,如果他的命不大,他都下地狱好几百回了。

人生中,似乎就有一些冥冥之中注定的事情。许三观像当年的阿方和根龙一样,带来顺来喜去卖血挣钱,并告诉他们卖血前要喝很多的水,卖血后要吃炒猪肝和喝黄酒,还要对伙计说“黄酒要温一温”……他成了第三个“指路人”。不知道来顺来喜,会不会想阿方和根龙那样,还是,像许三观那样,还是,还是和原来一样?

许三观用自己的血和卖血赚来的钱,度过了人生的每一个难关。他每次都被迫卖血,除了第一次跟着方根龙卖血。他总是为别人着想。作为一个男人,他承担了太多的责任。面对现实,他只能这样做。我佩服他,能如此坚韧、坚强,面对一切。

他有勇气,有担当,有责任心。他是一个男人,一个真正的男人。他也是一个充满柔情的人。他六十多岁去卖血,没人要他的血,他哭了。他觉得自己的天空塌了,失去了价值。

在这悲情的画面里,透出淡淡的温情,那种男人受伤后的……

最后,许三观可以简单地吃炒猪肝,喝温黄酒。他的卖血生涯结束了。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12)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你懂你要的是什么?

这是一本辣眼睛的书。

翻开第一页,没有丝毫心理准备的,这些简练到几乎瘦骨嶙峋的字眼映入眼睛,让人觉出一种生活的残忍和荒诞。

我没有过这样的读书经历,明明捧着一本书,却无法安放自己的视线,像一个心上忽然爬满了蚂蚁的人,忐忑慌张。

我不止一次地想起鲁迅先生。

但是可惜对于先生的作品,我的认知仅限于上学时期的几篇课文,但那种辛辣犀利的文风,时时跳跃在眼前,旧时代愚昧无知的人们,任由命运践踏,无力抗争,一张一张尽是面黄肌瘦、空洞麻木的脸。

《许三观卖血记》在人物画像上一定程度延续了这样的特征,只是少了外部环境的动荡与杀戮,小人物的生活智慧被描述得轻松诙谐,可竟让人想起了孔乙己和阿的脸孔。

我绝没有嫌弃与责怪这本书中的所有人,历史这样发展过来,可能曾经有过无数的许三观、许玉兰、根龙、阿方……他们真实存在着,在贫瘠的生活里积攒生存的方法,天真又愚昧,一步一步地去发现和谋划着人生,没有什么大的梦想,所有的想法就是像左邻右舍、像老人们的嘴里说的做人的轨迹,行进下去。

男人和女人,父亲和儿子,最基本的伦理需求,就是他们想要生而平等。

可生活总是有惊喜。

脑子不会拐弯的许三观,就在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惊喜里,经过了混沌暴怒,坚定了人生信条。

可以说在历史上的卖血大军里,许三观是幸运的,没有染上艾滋病与肝炎,没有像阿方卖血卖得败坏了身体,更不像根龙,直接卖掉了命。

我一直以为这会是一个悲剧的结局,因为情节讽刺,言辞荒诞,就像一部伟大的成功喜剧。

喜剧之悲,相较里外步调一致的悲剧,更能击中人的心灵。

但是余华先生给了诙谐以希望。

总有意想不到的温暖来安慰读者的心。许三观和许玉兰吵了半生,最后还是相依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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