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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3.10.03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9篇。

面很很多的事情或者文学作品,我们都会油然而生一些体会。先发表自己的意见或感想,然后引用读过的文章来做印证。写心得体会是我们学习时经常遇到的事情,心得体会有利于我们不断提升自我。你是否会写相关心得体会呢?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9篇”,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1)

说到这里,我想谈谈关于根的概念。传统中华民族,历来被认为是炎黄子孙,千年文化的根深蒂固,从而我们对于根的观念一直秉持着强烈的传统意识。常常听人说到,什么什么是命根子,大致上就是表达了这个意思,根与命,是牢牢相关联的。

因而根对于我们的意义,尤其是,对于中国农民的意义,在于它的传承性,在于血脉骨肉的相连。但是如果根和生命从这种紧密的连系中分离出来呢?

当一乐离家出走又被许三观找到之后,问了一句,“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在这里,作者最终给了许三观人性之初的胜利——“许三观突然温和地说道,‘是的。’”

许三观卖血,卖的是自己身上骨肉里的血,可一乐身上流淌着的,不是和他许三观一路的血。然而,他们最终成为血浓于水的亲人,相爱相守一生。我想,这大概就是人的内心深处在命运之下所透露的光亮,而这光芒会一直闪闪发亮,照亮生活里一次次的无常与坎坷。

年纪大了,许三观突然想炒猪肝,喝米酒,再卖血。结果,这一次,没有人再需要他的血了,他再也卖不出去了。于是,他的家人许玉兰、许一乐、许二乐和许三乐给他买了三盘炒猪肝和三杯黄酒。

温过了的,喝下肚。吃了他许三观这辈子最好的一顿饭。

杜朝亦2012.12.1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2)

因为《18岁出门远行》而认识了余华,进而读了他的许多作品。

新任诺贝尔奖得主莫言曾说,余华是一个清醒的梦想家。

这里就来谈一下我最喜欢的《许三观卖血记》吧。

作者在中文版的自序里引用了古罗马诗人马提亚尔的一句话,“回忆过去的生活,无异于再活一次”。

我们在读书的时候,其实也是这样的,每一次细细回味书中的经典,都会忍不住

再次燃起心中的热情。也就如同再活一次一般。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是一个身份卑微的小人物朴实无华,庸常世俗的一生。

这里没有风流俊俏的书生,没有优雅倾城的女子,没有夜夜笙歌的繁乐处。有的只是一个普通男人波澜壮阔的血泪史。

简洁的叙事、单纯拙笨的人物、大段略带傻气的对话,使全文透着风趣、幽默,让人笑着心酸。

这个热爱家庭的人敢于承担责任,追求平等和幸福。

为了生活,他努力工作。家里发生灾难时,他别无选择,只好卖血解决经济困难。这其中的心酸遭际与无奈,让人不觉潸然泪下。

但是,你可曾知道一个小人物的荣耀?

如同讲述着虎皮青椒里青椒的寂寥一般。

路遥在《平凡的世界》里,也展示了普通人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走过的艰难道路。这就是不平凡。

人生也充满着各种挑战,没有什么做不到的事情,只是还没有被逼到那种地步而已。就像我们平时生活里所说,没有吃不了的苦,只有享不了的福啊。

我觉得**最精彩的一幕是最后一章。

许三观老了,儿子都结婚了,不再缺钱了。一天,他在胜利宾馆附近闲逛时,突然想炒猪肝,喝米酒。于是他想起来,自己已经有11年没有卖过血了。

吃炸猪肝之前,喝米酒是因为卖血。如今,反过来,是吃炸猪肝、喝米酒才有卖血的念头。

但这是我唯一一次想为自己卖血,但被拒绝了。人家嫌他老,说他的血脏,如同猪血,不配拿来卖,他的血只有油漆匠才会要。

那一刻,许三观哭了,像个孩子一样。他的世界崩溃了,他觉得如果家里发生灾难,那就没有办法了。他成了一个无用的人。

三个儿子来看他在街上哭,都以为他丢脸。家里并不缺钱。你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许三观的妻子许玉兰看到儿子们的态度就骂他们,

“你们三个人啊,你们的良心被狗叼走啦,你们竟然这样说你们的爹,你们爹全是为了你们,一次一次去卖血,卖血挣来的钱全是用在你们身上,你们是他用血喂大的。想当初,自然灾害的那一年,家里只能喝玉米粥,喝得你们三个人脸上没有肉了,你们爹就去卖了血,让你们去吃了面条,你们现在都忘干净了。还有二乐在乡下插队那阵子,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你们爹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二乐你今天也全忘了。

一乐,你今天这样说你爹,你让我伤心,你爹对你是最好的,说起来他还不是你的亲爹,可他对你是最好的,你当初到上海去治病,家里没有钱,你爹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卖一次血要歇三个月,你爹为了救你命,自己的命都不要了,隔

3、 五天卖一次。我差点在松林里把自己卖了。很高兴你忘了。你们三个儿子啊,你们的良心被狗叼走啦……”

每当我读到许玉兰的话,眼泪就会像溃坝一样涌出来。

大概,心里有共鸣,才会有感动的眼泪流露吧。

我轻轻地擦去眼角的泪水,看着空荡荡的天花板,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3)

有些时日没有静下心来读书,也有些时日没有静下来记录所想所感了。最近看了东野圭吾的《谁杀了她》、路遥的《人生》和这本《许三观卖血记》。原谅我为负数的智商,看完了《谁杀了她》之后,居然还是不知道到底是谁杀了她。《人生》这本书,难道是因为我看完了矛盾文学奖的《平凡的世界》便显得它并没有令我惊喜万分吗? 里面每个人物我都能在《平凡的世界》里找到原型,像润叶一样的巧珍,像田晓霞一般的黄亚萍,像少平一样的高加林……甚至我能预测到巧珍和润叶相似的命运。反倒是余华的这本书给我更多内心的震撼,就像看完《城南旧事》一般觉得眼睛涩涩的,心里酸酸的……

马提亚尔说:回忆过去的生活,无异于再活一次。写作和阅读其实都是在敲响回忆之门,或者说都是为了再活一次。大一的时候读过《活着》,相较于《活着》中,富贵悲惨的一生 ,许三观是幸运的。同样是小人物,但他一生的起起落落,都与卖血有关。

卖血前抓一把盐,疯狂喝八碗水,说这样人身上的血就会变多了;卖血后,去店里,点上“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这是许三观和阿龙他们学来的本事。一定要加上“黄酒要温一温”,这样显得自己是个常客。这也是后来许三观在卖血路上教给别人的。

书中最让我动容的是一乐,算起来他也是个可怜人。自己的母亲和别的男人生下来了他,一直自以为的亲生父亲不认他,血缘上的亲生父亲也不认他。但是纵使许三观认定了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嘴上不饶人,但不管是一乐闯祸打伤铁匠的儿子,闹饥荒,还是一乐患肝炎,许三观都是尽心尽力的对待一乐。于情,他给予了一乐养育之恩;于理,他的心底总归是善良的,尽到了为人父的义务。一开始,我并不喜欢许三观这样的男人,有些愚钝,有些大男子主义,还有些没有担当。但是越往后,越发现,他是个名副其实的刀子嘴豆腐心。他有着我们祖辈的隐忍和无奈。当被迫在家开展对许玉兰的时候,许三观承认了自己出轨的错误,这需要多大的勇气,来面对三个年幼的孩子,来面对严峻的外部环境,来面对本已经不堪的生活。

观人心,最不可琢磨的便是人心。“人心难测”“人心隔肚皮”最不能读懂的是人心。在与何小勇一家的恩怨中,不认一乐的是何小勇一家,到头来求着一乐救何小勇的也是他们一家,最后许玉兰被贴“破鞋”大字报的,不用猜,也猜得到是何小勇的妻子。同样,许三观最初在面对一乐的身世和一乐对自己的情感时,他的心是摇摆不定的,时而觉得自己理亏,帮别人养了儿子;时而被感动,一乐对自己的忠心。明明三个儿子中最爱的是一乐,却偏偏不是自己的儿子。闹饥荒的时候,他不愿意用自己卖血的钱给一乐吃面条,只让他吃一个红薯。可偏偏最后,又是这个古怪多变的人疯狂地寻找一乐,背一乐回家,给一乐买面条吃。亲生不亲生的真的那么重要吗?我们没有亲身经历过,谁都无法笃定。

许三观和我们大多数人一样,是一个不愿意面对自己内心的人。 明明最爱一乐,却不愿意勇敢遵循自己内心的想法。被世俗左右着,就像现在的我们一样,面对自己最爱的最亲的人反而很难表达出自己的爱。

都快忘记多久没有和我爸一起去散步了,都快忘记多久没有和我妈聊聊生活琐事了,都快忘记多久没有给奶奶打一个问候电话了,都快忘记早些时候所得到的温情了,都快忘记多久不会轻易感动了……

被《许三观卖血记》而感动,不仅仅是他这个人,他对儿子们的爱和他为了讨好二乐队长拼了命地喝酒,还有文中末处他的固执和执拗。这么多年卖血所养成的习惯,卖完血,必定要吃猪肝和黄酒。而后日子蒸蒸日上,他们不再有缺钱的时候,他们身上的衣服也没有了补丁,他们的生活就像许三观现在的身体,许三观逢人就说:我身体很好。最后的最后许三观走过许玉兰早晨炸油条的小吃店;走过了二乐工作的百货店;走过了电影院,就是从前的戏院;走过了城里的小学;走过了医院;走过了五星桥;走过了钟表店;走过了肉店; 走过了天宁寺;走过了一家新开张的服装店;走过了两辆停在一起的卡车;然后,他走 过了胜利饭店。 许三观走过胜利饭店时,闻到了里面炒猪肝的气息,从饭店厨房敞开的窗户里飘出 来,和油烟一起来到,这时许三观已经走过去了,炒猪肝的气息拉住了他的脚,他站在 那里,张开鼻孔吸着,他的嘴巴也和鼻孔一起张开来。许三观突然就很想吃一盘炒猪肝,很想喝二两黄酒,这样的想法越来越强烈,他就很想去卖一次血了。他已经有十一年没有卖血了,今天他要去卖血,今天是为他自己卖。 从前他为了娶妻,为了抵债,为了款待二乐的队长,为了救一乐的命,为了让全家吃上一顿面条,为了生存 ,许三观一次又一次地走上了卖血的路。而如今他只想为自己卖一次血。而已年迈的他的血已经是无人接受。

他流下了委屈的眼泪,不仅仅是因为别人不再接受他的血,也为他这卖血的一生而流泪,又或许流下的不是眼泪,也是他多年卖出去的血汗。最后吃的三盘猪肝和黄酒,他说是他吃过最好的饭菜,儿子们事业有成,自己身体尚康健,也是他最满足的结局。

人是复杂的,我指的不仅是人的生理结构,从人性上来讲更是如此。从每个人的本质上看,我们兼具善与恶,自私与同情,庸俗与超脱,精明与质朴。我们是复合的,多面的,我们是性格中各种强有力的成分冲突与糅合之后所形成的统一的产物。

例如许三观,他执着于维护自己的利益,可当面对大是大非时却又总自觉地牺牲自己。当徐玉兰提出让一乐去给何小勇招魂时,他先激烈地表示“你要想让一乐去把那个王八蛋的魂喊回来,先从我尸体上踩过去!”可当气撒完后,他又把一乐叫到跟前,说“做人要有良心。”“何小勇以前对不起我们,这是以前的事了,”“等我老了,死了,你想起我养过你,心里难受一下,掉几颗眼泪出来,我就很高兴了……”他真的想让一乐去认何小勇作亲爹吗?当然不想!人非草木,他与一乐一起生活了那么长时间,不是亲儿子也早当作了亲儿子,产生了浓厚的感情。再加上他又白白做了十几年乌龟,到头来却要白白便宜了“何小勇那个王八蛋”,内心的憋屈与苦闷是可想而知的。但人命关天,何小勇如今危在旦夕,不如此无以救人命,也就只有捏着鼻子咽下了这口气,救人为先。

许三观就是许三观,他是那个对着女人的背影嘿嘿直笑的许三观,是那个对着林芬芳甚至想“强奸”了她的许三观,可他也是那个在大动荡中对许玉兰不离不弃的许三观,也是那个一路卖血去上海的许三观。人类本身是复杂的,那么作为人类缩影的许三观也自然是复杂的。余华把许三观写活了。

余华曾经说过:“生活本身就是鱼目混珠的。”或许得益于他五年的行医生涯,他对人性有超乎寻常的洞察力。如果把人类全体比作一个实实在在的个体,鲁迅是把人类摆在理性的手术台上,用批判的小刀去摘下一切毒瘤,而余华只是让其静静地躺在那里,去剖析,去研究人性的所有合理与不合理,去记载每一丝肌肉的纹理、每一块骨头的位置,然后做出一个个微缩的模型,将每一分真实与真实的荒诞公之于众——这就是《许三观卖血记》。

也正是在这样的真实与荒诞,并在自私与博爱间的激烈冲突中,人顶天立地地活着。

许三观卖血记讲的是一个普通的许三观的不普通的卖血经历,一个努力工作却只能靠卖血娶妻还债治病的普通劳苦人民,写的是他人生里的悲凉,反映的却是当时那个社会的悲哀。

许三观的第一次卖血,可以说是比较机缘巧合,但却是事情发展的必然。当时他农村老家里的人们都用卖血来赚外快,观念里认为能卖血的人,身体是好的,卖不了血的人身体必然是败了,连娶妻都成一种困难。书里许三观的爷爷问许三观时的对话便是一个很好的体现。

卖血前,小市民贪便宜心态十足,根龙和阿方带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时,在水井前喝了七八大碗的水,撑的不行,其目的竟然是为了稀释血液,放在现在来看,我觉得是一个十足的笑话,但是在那时候,又怎么能怪他们呢,不过是贫穷所致罢了。卖完血,俨然一副做成了事业的模样,“一盆炒猪肝,一杯黄酒,黄酒要温一温”扣着桌子,神气活现的模样,画面感十足!但其实却是靠卖血挣的“血”汗钱 。

如果说第一次卖血的许三观是一个无知的尝试,第二次卖血的他是为了还债,这两次的他都没有意识到卖血频繁对身体的危害,当后来阿方、根龙成为榜样走在前头的时候,许三观已经意识到卖血对身体的危害了,但这时他却像不要命的拼命卖血,因为许玉兰的病。

在卖血的经历里,第一次许三观卖血,是在根龙、阿方的带领下去的医院,第一次拿到那么多钱的新鲜感,满足感可能比对那比钱的需求更强了一些吧。许三观拿到那笔钱,就好像初出社会的青年领到自己的第一笔工资,第一次总是尤为的珍贵,许三观不舍得花这笔钱,不舍得给爷爷,不舍得给四叔,思前想后,决定为自己娶一个老婆。于是第一次卖血为他带来了许玉兰,带来了一个家。而这似乎也预示着许三观的之后的生活,哪怕是卖血经历都是与这个家息息相关的。

时间一转九年过去了,已为三个孩子的父亲的许三观,其实和那千千百百的普通父亲没有多大的不同,却带给了我许多的感动,也许是因为父亲本来就是一个伟大的角色。一乐拿菜刀砍伤了方铁匠的儿子。这时候何小勇、许三观、许玉兰生活里第一次出现大的波折。为了偿还方铁匠儿子住院的费用,许三观第二次卖血,这一次换回了那经营了十年的家。虽然许三观愿意卖血弥补一乐犯下的错,但心里对一乐是谁的孩子却依旧耿耿于怀。于是他的第三次卖血里,“血”钱花费的对象里便有了林芬芳。在许三观心里,许玉兰能和何小勇有风流逸事,心里的不平衡在这一点小小的出轨里得到了满足。

三年饥荒,十年____,艰难的日子里感情得到锤炼,许三观许玉兰心里对彼此都已然谅解,那个____里的家庭批斗会,许三观对妻子的呵护,让我心里暖流涌动。

下乡插队,一乐病重,不顾生命的卖血,虽然不顾生命的卖血是那么的不合理,可在情感上却又是那么的合理,生活所迫,无奈之举,却也是许三观形象的完美塑造。

老年之后,生活渐安,终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了,可是却不行了,心里难耐的寂寞,哭泣是觉得不完满吧。三盘炒猪肝的安慰,其实亦是终结。

余华的故事里,每个人的一生都是社会的一个缩影,许三观的人生又何尝不是呢?

很久之前,有这么一个年代,它对我们来说是十分陌生的,那是解放的初期,社会充满着贫瘠和现实。现实到你得靠卖血来维持你的生活,许三观就来自那个年代。

在许三观的一生中,几乎许多重要的时间都有着卖血的场景。他娶许玉兰用的是卖血的钱,去胜利饭店吃饭用的也是卖血白钱,给林芬芳买慰问品也是用卖血的钱,可以说,卖血对许三观来说是一棵摇钱树。

许三观卖血也系着整个家,每当这个家到危亡之中,必须用钱时,许三观就会义无反顾的去卖血赚钱,一乐打伤人,二乐办酒菜都是用许三观卖血得来的钱,可以说,卖血是许三观的救命稻草。

但这并不是一片真正的救命稻草,而是一片有着剧毒的救命稻草。当他睁睁的看到根龙卖完血后就倒下了,他明白了卖血会带来什么后果,他开始能不卖血就不卖血,真的应了许玉兰的话:“卖血就是卖命呀!”。

但是他仍旧没办法放下卖血这个方法。在小说里,许三观的大儿子许一乐病了,他们家沒办法支付这笔医疗费,于是,许三观不得不又去卖血。

这次不同往常,因为这次是一次最长,也是最艰难的一次。他隔一站就卖一次血,他身体都快承受不了这样的透支了,他还在继续,他完全可以借一乐不是他亲生的理由而将一乐扔下不管,但他没有,他爱着一乐,这次,许三观的血里饱含着浓浓的的父爱。

当他得知他的血再也没人要了时,他该有多伤心。没法卖血也就意味着他失去了支撑这个家的能力,但是他忘了,他有着他用卖血钱养活的家人。也许,不卖血的他才是最快乐的。

在路人眼中,许三观的血从珍贵、宝贵再到没有,但在许三观家人的眼中,许三观的血是天底下最珍贵的东西,它曾像一颗顶天大树,将整个家撑起。

我出生在和平的时代,社会一直在进步。也许,我还不知道何为苦难,于此而言,我是幸运的。看,那是许三观,一位普普通通的工人,满脸堆积的皱纹写满了生活的疾苦,生活在一个艰苦的革命时代,对于这样一个小人物来说,实属不幸。

我的脑海中至今仍回忆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时的情景:一行三人走在路上,三观对这一切都是好奇的,瞧着他们肩上挑的担子,望着他们腰里别的大碗,对此,他一头雾水,全然不知各自的用途。他只是木讷的跟着阿方和根龙,仿着他们的动作乃至一言一行都学得分毫不差。诙谐的言语无不流露出三观的孩子性格,也许他只是初涉世事罢了。对了,他也是刚刚初尝父亡之痛的“小大人”啊!而三观表现出的木讷,我想更多是对经历过的苦难的麻木。当苦难成为惯性,思想就会麻木,许三观处于其中,却难以知晓苦痛,实为可悲可叹。

当我看到三观拿着卖血的钱去“请”许玉兰时,内心不由发出一阵冷笑,我曾想着:三观的血钱定会白白浪费掉,这个娶许玉兰的想法也不过是个荒谬的梦罢了。然而,令人惊异的是,当许三观提着一瓶黄酒和一条香烟上门提亲时,仅仅凭着几条荒谬的不能再荒谬的理由,便成功拆散了在当时看来天生一对的何小勇、许玉兰。着实荒唐,我曾为许何之恋而惋惜,也曾怒骂许三观这个“混蛋”。就此,一段没有任何感情的婚姻就此开始。我至今仍在回想那位老丈人为何会同意这段恋情,或许仅仅是为了物质的需求。当苦难成为惯性,生活的要求仅为那瓶黄酒,一条香烟足矣。为此,不顾一切,着实可怜。

1958年,人民公社所造成经济困难,三年灾害随之而来,许三观一家每天喝着在当时看着极为奢求的玉米粥,嚼着无味的野菜。我理解为,这才是真正的苦难,这不仅仅是对身体的折磨,更是对精神的打击。那天,许玉兰出乎意料的把糖放在粥中,满怀希望的让孩子们猜测,不料,无一人猜出。我感叹,却不知缘何。当苦难成为惯性,没人会思索甜味,只为生活也只能为生活,即便无奈,但也仍被迫“沉浸”其中……

开始,当许玉兰被当做妓女进行,我曾以为这也许就是那场婚姻的终点,我从不曾想过这份感情回音苦难走的更近。我脑海中仍然印着这样的镜头:许玉兰胸前挂着牌子,狼狈地坐在椅子上疯狂却又无奈的咀嚼所谓的干饭,三观安静地站在旁边,当干饭见底,红烧肉露在外面,许玉兰感激地看向许三观,心中的不满一扫而光,只留下那份温情。许三观谈及:你已经掉到水里了,这世上只有我一个人还想着救你。凭借这一句话,我已经看到了两人感情的升温。当苦难成为惯性,爱随之升华,三观与玉兰的感情的交织,已经把苦难冲淡,这着实令人感动。

在那个苦难的时代,留下了太多的感动。当许三观最后一次卖血不成却反而被人责骂、凌辱时,我为他而抱不平。当许三观嘴鸥一次走进饭店,桌子上摆满了炒猪肝和黄酒时,我惋惜于许三观一生对事的麻木。生活越来越好,人却忆着苦难,叹息的背后,又让我思索,究竟何为苦难?何为人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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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读书目:《许三观卖血记》

无需卖血是多么幸福

在旅途中,把《许三观卖血记》看完了。两周后的今天,坐在这里写读后感,说实话书中的很多的细节已经记得不大清楚了,但主人公许三观的顽强和对命运的反击让我不能忘却。

在飞机上,旁边一位60多岁的同事说,这样的书是在欺骗孩子。据他说,解放初期,管理如此严格,怎么会有人卖血。关于**的可能性,我不想过多的辩解。

或许当时卖血的人真的不多,但一定有,余华就是通过极个别卖血的人和村庄反映了中华儿女不屈服于命运的顽强和拼搏精神。正如哈利波特并不真的存在,大侠郭靖也是。**中的情节真的不真实,那也真的都是源自于生活,并且给现实中的人以启发。

老实说,这本书给我带来了一些理解和思考,我将与你分享。

一是关于卖血本身。卖血本身让人毛骨悚然。血液是人类生命和新陈代谢的基础。怎么能交易呢?

一时间让我想起前段时间网传的“乳娘”,但性质还不太一样。虽然都是为了钱,但卖血有很多悲剧。正如许三观所说,卖血前,必须喝8碗水。卖了血,就不能和老婆喝酒了。

这说明,血液是人类的力量,不容易被带出去**。但说到卖血,城里人和乡下人有不同的看法。城里人认为卖血低下,卖血的人气力不足、身体不壮;乡下人却认为卖血尊贵,卖血的人身体结实、是条汉子。

因此,这说明卖血不是一个容易的选择,任何想卖血的人也不能。

二是关于卖血的缘由。记得少不更事时候,听说有人卖血,我会想卖血的人一定是好吃懒做的,要么怎么会把如此宝贵的血拿出去卖呢?尤其是当我得知献血的事时,我把地下血库当成了贬义词。

现在,读完这本书,我发现我可能不明白卖血的真实故事,卖血的艰辛,卖血的困难。比如,许三观,他的父辈因卖血死亡,他作为脱离了农村生活的城里人,又被命运牵引着走向了获得经济利益的“捷径”。许三多卖过很多次血,有深思熟虑解救非亲生儿子的,有一时兴起满足个人欲望的,比如追求心仪的女子、报复老婆与她人交合。

但从整本书来看,每每时代或者生活给了这个家庭空前的重创,眼看着就走投无路、家破人亡的时候,他都选择了卖血,甚至接二连

3、 一路卖血救孩子,给了家里无尽的奉献和滋养。所以,我现在明白了,有人卖血是被逼的。

三是关于无需卖血求生的我们。我们成长在新世纪,生活在新时代,生活在时间的纵轴上,靠卖血**主角的距离。但,家里宽裕起来也就是近些年的事情。

还记得上小学时候,每学期开学交学杂费是我家的大事,尤其对于我和哥哥而言是分秒必争的大事。因为,谁要的早才能交上学费。有一年,妈妈说家里真的没钱,让我拿着国库券去充数,被老师批评了一通,现在想想还记得当时的囧相。

而且,我的父母是在饥饿和贫穷中长大的。他们受到家人的照顾,努力学习,这改变了他们的命运。每次我谈起我对红薯的爱,妈妈都说他们这一代人最累的大概就是红薯了。当年,因为红薯产量高,老家一连数年都把红薯作为主要作物,把红薯磨成面做成面条、蒸成馒头。

把那一代人的胃都吃酸了。所以,我们的幸福,真的是得益于祖国的日益强大,得益于父辈们的不断付出。

最后,我想对发现自己垂垂老矣、不能卖血的许三观说:不能卖血是种幸福,您该享享清福了。想对自己说:

你的不易,不是真正的不易,只是生活和成长给你的一点磨炼而已,算不得什么,所以,面对它、包容它、接纳它,让自己更好更强才是正道。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5)

许三观第一次买血是因为回村看望爷爷,认识了龙和方。他知道他们要卖血,他也跟着他们。他也知道卖血的道理。通过第一次卖血,他结了婚。

娶上了一房的老婆,叫许玉兰。然后就过的十分平稳。大概是讲着些吧。

我认为他没有什么文化,但他很乐观。也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他非常有阿q精神,凡事都忍,他也认为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也知道自己的老婆还有那么一段,可他也是人了。

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在变化。

说到这里,要说一下根龙和阿方,最后好像是根龙死了。他见到他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阿方解释的很好,很符合当时的情况,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呵呵呵,切实呢。

许三观卖血很多次,第一次娶媳妇,第二次赎别人留下的,第三次,第四次,他每次都用卖血来解决问题,这似乎是他每有办法的。虽然他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这似乎是他的习惯。

那种没有节制的伤害自己。为了妻子,为了孩子。真正体会到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最后都恢复了昔日的平静。很多不寻常的东西会慢慢的变成一种习惯,直到你领悟的那一天,全都没了。

当一些人知道的时候,他们发现他们是世界上最孤独的人。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二)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是着名作家余华____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它讲述了主人公许三观一生卖血的故事。战胜了所有命运强加给他的困难和艰辛。

最后当许三观老了的时候,知道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而为以后有所担忧,有些伤感。

许三观在青年时代,被周围的生活不断压迫,他一直拼命工作可还是无法保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了。每次遇到什么困难,他总会想到去卖血,可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为了给儿子一乐治病,在到上海的途中,到了六个地方卖血,隔三差五就卖一次,要知道,每买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为了孩子,他在松林卖血差点卖死。我在书中看到许三观卖血的场景。他捏了捏手指数了数。许三观为了家庭和生命卖了12次血。

他还说过一句话,令我很感动,这句话是就是把命卖掉了,我也要去卖血。这是他在百里卖血后对一个老人说的话。

许三观的三个孩子都是用自己的血养大的。许三观让全家承担起他必须承担的责任。他的痛苦经历感染了所有的人,感动了所有的读者。

在文章的最后一章,许三观已经六十多岁了。他想吃猪肝,喝米酒。他决定卖一次血。但当他到医院时,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工和漆漆家具,他的血不能卖。当时,许三观哭了。在整个故事中,他很少看到许三观哭。他知道他的血卖不出去,但他哭了,哭的很伤心。人生的无奈,他或许认为自己的人生到了尽头,自己已经没有办法再去承受任何打击,或许没有办法再一次解决生活的拮据,或许为自己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而感到伤心。

他哭了,每次家里遇上什么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他担心以后有了什么灾祸,家里该怎么办啊?许三观一直是为家而活着的。

当我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时,就像是在读,再看,在品味在我身边所发生的的事。这本书里没有华丽的文字,但它给了我一种简单和真实的感觉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三)

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有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出来,慢慢浸透了全身,仿佛有一块巨石压在胸口,仿佛有千言万语也无法表达出来。

许三观是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人,他有一段平凡的人生和一连串自然演进的卖血经历,他用卖血来对抗生命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们从他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惨的命运,活着比死还需要勇气。他仍能在苦难中拥有普通人的悲欢离合。面对苦难,他不是在抱怨,而是在思考解决办法。

他就像一根扁担,挑起了家里所有人的痛苦。

许三观过生日那一天,许玉兰特意为了庆贺,煮了一顿加糖的、比平时稍稠一些的玉米粥。孩子们并不能满足,想的都是肉。在这样一个只能喝粥的苦难时期,许三观给孩子们吃了一顿精神大餐。

他用嘴给儿子们做美味的食物。首先,他把四块肉放在水里煮了一会儿。当他煮不出红烧猪肉时,他就把它煮了。最后,他给自己做了一盘炒猪肝,说许三观笑了。他说我今天过生日。让我们尝尝我的炸猪肝。许三观的笑声笑出了乐观、坚强,笑出了对苦难的抗争。

苦难是真实而残酷的,但面对意志坚强的人类,这是一座可以攀登的山。在做红烧肉的过程中,苦中带甜。菜肴虽然只有一个,但是亲情却很丰富。

苦难只是暂时的,而温情将永远存在。

许三观一生卖了十一次血。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卖血的结尾比较随意,第三次卖血有戏谑的喜剧色彩。除了这三次卖血,其余八次都是被生活所迫,都是对苦难的顽强的抗争,为了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为了饥荒之年改善生活、为了招待二乐的生产队长、出于对一乐的怜爱、以及最后四次为了一乐的病情。

每次卖血的原因都是为了生存,为了战斗。面对伦理、自然、社会、家庭等因素造成的不幸和苦难,许三观表现出不可思议的力量。尽管他只能用自己得生命来赢得生存权,但他从未被打败过。

当最后一次卖血不成功的时候,他首先想到的是四十年来,每次家里遇上灾祸时,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可见,许三观是一位伟大的父亲,是他家族的顶梁柱。他总是想着他的家庭。当许三观年事已高,不能再卖血抗争生活的困境时,我们庆幸会有千万许三观长大,用自己的方式抗争苦难。

采取何种方式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那种苦难中的坚强乐观以及生存的信念和不服输的精神。

在众多的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船到桥头自然直的幸福感,关键在于他始终认为自己对有血可卖的生命状态表示确信。在时代的大背景下,他用自己的生命来抵押幸福,然而他为什么这么确信自己的身体呢?是因为他所坚持的生存观,他认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当知道让自己做了十三年的乌龟的何小勇被卡车撞了的时候,许三观特意光着肩膀跑到街坊四邻面前,一边展示自己的身体,一边说道:这叫恶有恶报、善有善报。做了坏事不肯承认,以为别人就不知道了,老天爷的眼睛看的清清楚楚。

经常做善事的人,就像我一样,老天爷时时要惦记着要奖励我些什么,别的就不说了,就说我卖血,你们也都知道我许三观卖血的事,我就是天天卖血也死不了,我身上的血就是一棵摇钱树,这棵摇钱树,就是老天爷给我的。这几段话里我们可以看出深藏在许三观心里的信仰般的生存观念。他认为自己善良所以老天爷奖励他身体很好,可以不断的卖血来对抗苦难。

虽然说认为有老天爷作为评判是一种迷信,但是却是一种非常朴素自然的生存观。在这样的生存观下,许三观的生活是踏实、善良、自信的。作为一个农民,他不会去思考什么迷信不迷信,他坚信这世界上存在着公正和评判标准。

在苦难面前,许三观这个如草芥一样的普通人的生存观普通却不平凡。

在希腊有这样一则神话:诸神为了惩罚西绪福斯,判他把一块巨石不断地推上山顶,石头因为自身的重量又从山顶滚下来。明知这种劳作既无用又无望,但西绪福斯仍然日复一日,迈着坚定的步伐,将巨石一次又一次的向山顶推去。

正如人类,明知人生最后无法逃避死亡但依然在坚定的活着。我想这并不是悲剧。当西绪福斯每一次将巨石推向山顶的时候,他都战胜了命运,他比巨石强大。

这一次又一次的巨石的跌落象征着人世间不断跌落的苦难,你永远也无法想象下一次的苦难是什么样子的,然而在这苦难的生命里我们体味酸甜苦辣,感受悲喜离合,更加为人类的生存意志和坚强所震撼。

许三观是一个平凡的人,他的身上也有着缺点和不足可是正是在最普通最平凡的人身上所体现的抗争更具有普遍性。他的一生是苦难的一生,更是丰富的一生,无论是眼泪、温情还是欢笑、乐观。我们从中得到的是生存的意义和生命的力量。

在现代生活中,大苦难仿佛离我们很遥远,而我们却也生活在一个个不痛不痒的小挫折中,乐观坚强的面对这平凡又琐碎的生活,就是生命的意义。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6)

原创: 冠县风采

今日有幸读完了余华先生的《许三观卖血记》,自我感觉书中有一些词语不适合青少年**,如果单独拿到网上去发表,一些违禁词会毁掉一本书的形象。建议大龄已婚人士**。

书中的主人公叫许三观,一生卖了许多次血,每一次卖血都是补贴家用,最后当他老了想为自己卖一次血,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可是医院的血头不肯要,还讽刺说他的血只适合刷漆用。

为了娶媳妇,许三观第一次卖了血,他成功地嫁给了在油条西边的许玉兰。许玉兰为许三观生了三个儿子,分别是一乐、二乐和三乐。也有人说,一乐不像许三观,他终于发现一乐的父亲是何小勇。

许三观又爱又恨一乐。他多次赶他出去寻找父亲,但最后还是为他卖了血。有一次,许三观卖完血就带着家人去胜利饭店吃面条,但毫无乐趣。一乐去找不认识他的父亲。他走在街上哭,因为他不能吃面条。最后,许三观带他去吃面条。

文中的人们经历着饥荒、锅碗瓢盆粮食上交一块吃大锅饭、城市知青下农村……闹饥荒的时候许三观便让大家闭上眼睛,用语言给每个人做一道想吃的菜,并让大家"吃"的津津有味。

卖完血后,许三观一定会去胜利饭店好好吃一顿。这也是文章中多次出现的最感人的一句话或一幕:一盘炒猪肝,两两黄酒,还有黄酒给我取暖。

文章还有一些美好的句子摘抄了下来。

我用嘴给你们每人煎一道菜,你们用耳朵听。不要用嘴,你连一个屁都不能用嘴吃,你会竖起耳朵的。我很快就要炒盘子了。

夹一片放到嘴里一咬,味道是,肥的是肥而不腻,瘦的是丝丝饱满。

猪肝先是切成片,很小的片,然后放到一只碗里,放上一些盐,放上生粉,生粉让猪肝鲜嫩,再放上半盅黄酒,黄酒让猪肝有酒香,再放上切好的葱丝,等锅里油一冒烟,把猪肝倒进锅里,炒一下,炒两下,炒三下,炒四下,炒五下,炒六下……

他一个人坐在桌边,把还热着的红薯放在桌上,开始小心翼翼地剥皮。他看到剥皮后,里面有一片橘黄色,就像太阳一样。他闻到了来自红薯热烈的香味,而且在香味里就已经洋溢出了甜的滋味。他咬了一口,香和甜立刻沾满了他的嘴。

之后他继续坐在那里,让舌头在嘴里卷来卷去,使残留在嘴中的红薯继续着最后的香甜,直到嘴里都是口水。他知道红薯已经吃过了,但他还是想吃,于是就去看剥皮的红薯皮。他拿起一块放进嘴里。在烧焦的面糊里,他仍然尝到了甜味,所以他把所有的红薯皮都吃了。读完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7)

第一次读余华的作品,不是去读《活着》和《兄弟》,而是去读《许三观卖血记》,因为我想在这两部作品之间的时期里选看另一部作品,想在我没有仔细认识作者前,在书中漫步行走,去欣赏作品,了解作者,体会与感悟其中所蕴含的精神与情感。

这是一个丰富而曲折,朴素而细腻,遥远而亲近的故事。在许三观个人的一身中,我仿佛看到了千千万万个戴着不同姓氏和皮囊的人们,他们竟拥有着与许三观相同或者说是类似的经历与品质,他们拥有的,只是没有被详尽地记录在书中,被我们所知,更多的是埋藏在心底,被岁月的长河所掩埋罢了。这是那个时代的一个缩影吧……

《许三观卖血记》讲的是徐三观在看望四叔和爷爷,两位他最亲近的亲人,回到了农村,发现村子里有卖血的风气,于是就带着好奇心跟着根龙和阿方去医院卖出他的第一次血。后来许三观用卖血的钱娶媳妇,徐玉兰,过程很简单,只需要请她吃八角三分钱的东西,再到女方家说一番好话就完事了。可见,当时的农村人朴素而直接,一种生活状态。

后来,徐三观为了一乐输给了方铁匠;给胖子林芬芳买骨头和黄豆;在饥荒中,为了让一家人吃了几个月的玉米粥来充饥,他们去吃了一次面条;请埃二乐的船长,以便他能尽快调回城市;给一乐回村调养身子;为了给病人筹钱,我们去了林浦、百里、松林、黄店、长宁卖血,到上海挣钱。在此期间,他卖了12次血。最后当他家庭环境变好,人也老时,想再吃一次炒猪肝和黄酒,他又进了医院想卖血,但新的血头已不收他的血了。

他感觉有些苦恼就哭了出来,在故事的结尾,是徐玉兰带着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点了菜,回忆着以前的点点滴滴……

在这部作品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一乐与许三观关系的变化。在三个孩子中,一乐是他的最爱,他做什么都会叫上他,就像打水将桶掉进了井里,他就叫上一乐帮忙才把桶提上来,那时,一乐是他的左右手。当许三观知道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时,他又生气又失望。他最喜欢的孩子是别人的。

于是他的态度就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他尽量不把一乐放在眼里,故意让二乐,三乐的吃穿条件比一乐好,而那时一乐只有九岁,还是个孩子。在闹饥荒时,许三观带着全家人去吃面条除了一乐,这导致了一乐后来离家出走到处求人给他买面吃就认他做爹,不过没有人理会他。最后许三观心软了下来,背着离家哭累了的一乐吃面条。

当何小勇生命垂危时,一乐不想爬上屋顶哭求灵魂,还试图找到父亲许三观。经过一系列的事情,许三观认定,儿子一乐是一个铁的事实,谁也阻止不了。

一乐病危,许三观不要命地卖血,筹钱,救儿子,宁愿自己死,也想让儿子好好地活一次,他用自己的血肉支撑的这个家庭。我认为这是父爱的伟大之处。虽然像山一样严重,但心仍然紧紧地贴着孩子。虽然它和压力一样重,但它总是温暖我们的心。

许三观和许玉兰在经过时间的磨合,从苦恼到相互搀扶,一路走过,人与人的感情就是这样,经过风雨的吹打,日晒雨淋,才能结出果实,见证甜蜜与温馨,和睦与融洽。就是因为一个个家庭的组成,共度难关,共同进退,经过时间的锤炼,才有今天的国,强大而坚定的精神支柱,充满希望的未来。

《许三观卖血记》,一个见证时代的印记,一股扎根在人们心中的精神和力量。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8)

这是余华的另一本书。它的名字很直白。如果不是余华写的,如果不是余华写的,如果不是余华用文雅的方式描写人生的起伏,我们会很伤心。这本书可能因为它的名字而错过了许多读者。

许三观是纺织厂里的一个工人,也是一个孤儿,在那个年代,他应该是没有什么压力的,后来他遇到了根龙和阿方,从他们那里接触到了卖血,了解了卖血的细节—喝凉水、吃炒猪肝、喝黄酒,黄酒要温一温,这些细节随之伴随了他一生,而卖血也改变了他的一生。

第一次卖血之后,许三观拿着卖血的35块钱成了家,之后的时间在余华的笔下过得飞快,一乐、二乐、三乐相继出生,许三观本可以平淡的一直过着这样乐呵呵的日子,但是他发现了他最喜欢的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这件事对许三观打击很大,但尽管是他心中的一根刺,许三观还是要抚养孩子才能活下去。

此后种种事情发生在许三观身上,一乐闯祸;许三**望林芬芳;大饥荒;一乐下队生大病;二乐下队,宴请二乐队长——这种种的事情,都是靠许三观卖血读过的,他靠卖血,硬生生撑起了一个家。

某次,根龙卖血后,死了,许三观固执的认为是卖血害死了根龙,他吓得直哆嗦,阳光下都打冷子,但最后为了家,许三观还是一次次的顶着恐惧去卖血。

一乐得了肝炎,许三观四处借钱还是凑不够医药费,最后,他陪着笑脸继续去卖血,将近五十岁的老人,在寒风彻骨的冬天,在每次卖血前,喝八碗冰碴子般的河水,一路卖血去上海。

或许在此之前的许三观一直让人捧腹大笑,但此时的许三观让人心酸让人落泪让人肃然起敬,种种磨难,许三观身体里的流淌的血都能让他闯过去,这一次在医院,许三观却落泪了,一句话道尽了亲情:“我刚才哭是以为一乐死了,现在哭是因为一乐还活着……”

看书的时候,书里的许三观就像真实的活在这个世界,朴实憨厚善良,在那个艰难的时代,一次又一次靠卖血让家庭和孩子活了下来,然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只有油漆匠才用得上时,精神却崩溃了。

最后的镜头是这样的,许玉兰带着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也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珍贵。

书中的一个场景,让我印象至深,许三观在一乐生病之后,要继续卖血,有一段话,“他再舀起一碗河水,再次一口喝下去,接着他再次抱着自己抖动起来”,看到这里自己的身体也好像不由自主的发冷,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父亲,即便知道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也要不顾性命的去救。

这本书以博大的温情将遗留在历史的一段小人物的苦难人生娓娓道来,平白质朴,既不沉闷又不冗长,慢慢的发现当自己看的时候,仿佛就在他们身边,跟他们一起感受痛苦,高兴,愤懑,最后看着许三观卖了一辈子血却能活到花甲,几个儿子也长大了,再也不需要用嘴巴炒出一道道美味佳肴,我就感到非常的欣慰,替许三观也替自己。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9)

从没有读过这样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

这部小说几乎没有明显的高潮,但却有一波有一波的感情。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

而徐玉兰的心情呢?到底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主人,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挑选每一颗菜,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也许她的遗憾就是她经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到底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也许当初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出现,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批斗,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但她却保守了一个秘密,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也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

说说他们的儿子吧!我是最喜欢一乐的,是长子的原因吧,他特别的懂事,对于二乐三乐,他很有当哥哥的担当,三乐被打,找二乐帮忙,后来又拉来了一乐,一乐赢得很睿智。一乐是许三观的得力助手,许三观对一乐说:

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说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而一乐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他的心有多疼。当找何小勇做亲爹时,何小勇打他,骂他,他只能一路向西,他伤心难过,没有人是他亲爹,最终他回到了许三观的身边,许三观对于一个养育了十几年的孩子,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熟悉,习惯而已,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都不会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

再说二乐,个人认为二乐是很八卦的,呵呵。哪里有事儿他哪里到,也许是那种年龄,他专门打听一些没用的事儿,无意间又跟别人说,消息多半是很可靠的。三乐呢,有点儿傻,但是是最幸福的一个吧,小时候是狗都闲的年龄是,大家都对他说:

三乐走开。长大一点还没有脱离傻气,总是傻傻的笑,没有什么主见。

最后我还是要说许三观的,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每次都可以赚35元钱。有两三次我是很感动的。第一次是替一乐还铁匠的钱,第二次是请二乐生产队队长吃饭,第二次是给一乐治病,不断地买卖鲜血。

最后一次卖血是很有深意,很有余韵的,还透着一种悲哀。沈血头嘲笑许三观的血只能卖给木匠当油漆,许三观久久不能释怀,他顿时认为自己已经太无用了,他用卖血的钱熬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灾荒,而此时已没人要他的血,如果再有饥荒他要怎么办呢?最后的镜头是这样的徐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也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珍贵。

这部小说的具体情节非常逼真。就像告诉我们身边每天发生的事。没有太多的写作技巧和华丽的词汇量。然而,在这个迷茫的时代,我们不需要刻意追求什么。只要有感情,就够了!然而尽管《许》中到处隐含着余华对世界“非理性本质”的认知,但该作仍大大区别于他早期的作品。这首先表现在余华流露于文本中的感情色彩上余华在八十年代末是以其“零度情感叙述”而知名的,在《现实一种》、《世事如烟》等作品中,余华总是不动声色地将人物推向一个个灾难,读者似乎能够听到作者冷眼旁观的无声冷笑。

然而在《许三观卖血记》等新作中,余华则流露出隐约的悲悯和温情。叙述者本身脱去了“非理性”的盔甲,这就很大地缓解了读者阅读时承受的心理压力。比如,余华在许家周围建立了一个熙熙攘攘的人群,一群老百姓总是愿意窥探别人的隐私。人们被锁定的个体生活在闲言碎语中,敞开心扉。

然而,余华的描写并不意味着攻击,而是表现出一种客观现象。这些闲言者并非如一般文本定式中指斥的那样“人心险恶”--“窥探”只是一种爱好,其中并不包藏祸心,如果造成恶果(如因一乐出生的问题而起的许、何两家的仇隙)也只是无意而为之。这些普通人在遇到危险时仍然向别人表示同情。比如,一乐病重时,很多邻居都慷慨解囊,就连一向不安的何家也伸出了援助之手。

这样的处理使《许三观卖血记》一文洋溢出一种动人的感情色彩,从而给读者以慰藉心灵的阅读快感。

其次,《许》中的各种“非理性”现象是建立在我们熟知的生活真实之上的。比如小说中的主人公许三观,就具有中国男人的典型特征:他平时骂妻子打儿子,但在关键时刻总是充当家庭的支柱,不时流露出父子的温情。

同样,许玉兰也是一个随处可见的家庭主妇:没有多少知识,惯于撒泼骂街,但又勤朴持家,用自己的精打细算使一家人得以度过三年灾害的困境。这种贴近生活的人物形象使余华摆脱了以往作品中夸张、变形的极端倾向,使他的作品达到了看似现实主义的效果,同时也使读者能够用传统意义来解读文本,从而提高了文本的可读性。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在我看来,是对自己以往文本清醒的颠覆和重建。它成功地将后现代主义的情感方式埋在了传统故事的表层之下。作者似乎找到了一种正确的表达方式。余华仍然是一个独特的余花。随着先锋派的冷落,他不懈的创作正逐渐展现出他非凡的艺术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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