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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方案

发布时间: 2023.09.26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方案5篇。

要想制定一份正确优秀的工作方案,有几个关键的步骤是必不可少的。首先,当上级领导下达新任务时,我们需要及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了解任务的具体需求。这样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任务的背景和目标。接下来,根据任务需求,我们需要进行全面的调研和分析,以便确定制定方案所需的资源和时间。在制定方案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注重创新和灵活性,同时考虑到实际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此外,要确保方案的逐步实施,我们需要设定明确的目标和具体的行动计划,并及时跟踪和评估进展情况。最后,我们还需要及时与领导和团队成员进行沟通和反馈,以便及时调整方案和解决问题。通过以上这些步骤,我们才能制定出正确优秀的工作方案,为任务的顺利完成和组织的发展做出贡献。希望本篇文章能给您带来思考和启发!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方案(篇1)

为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根据《银川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7]90号),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17〕4号)精神,深刻汲取近年重特大电气火灾事故教训,部署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治理责任,确保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治理内容及措施

1、强化局属各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各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各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损坏、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电缆井、配电箱、变压器等电力设施周边堆放可燃杂物、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堆放杂物及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等问题;严查各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各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

2、加强文物古建筑单位电气火灾防控。各级文物古建筑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文物、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有关要求,密切合作、联合执法。根据《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试行)》,积极指导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风险评估工作,加大检查督察文物古建筑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力度,采取有效的电气火灾防护技术措施,切实增强文物古建筑电气火灾防控能力,减少火灾危害,全面加强文物古建筑电气防火工作,确保文物古建筑安全。

3、加强文化经营场所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力度。充分发挥“一户一档”监管措施,将电气火灾隐患检查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当中,严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损坏、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电缆井、配电箱、变压器等电力设施周边堆放可燃杂物、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堆放杂物及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等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各文化娱乐场所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

4、强化电气火灾防范宣传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聘任持证电工上岗。将电气安全知识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当中,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加强正面引导和典型案例警示宣传,通过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及张贴电气火灾防范常识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不断提高全社会电气火灾防范意识。

三、治理时间和步骤

2017年5月开始至2020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5月底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严格落实本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级各单位、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要组织对单位责任人、相关工作负责人、文物古建筑看护人员等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6月至2017年10月)。组织发动电器产品使用单位,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各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 各单位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五)督促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将电气安全作为日常防火巡查、检查的重要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填写后报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备案,督促单位、企业邀请具有相关电气资格证书的人员或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电气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测,检测记录由单位责任人或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四、职责分工

(一)由综合处牵头抓总,对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促落实。

(二)银川文化艺术中心负责局机关、文化艺术中心大楼的综合治理及知识宣传工作。

(三)银川市图书馆、银川市文化艺术馆负责本单位办公场所的综合治理及知识宣传工作。

(四)文物局、文物管理处负责国家级、自治区银川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综合治理及知识宣传工作。

(五)银川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负责全市所管辖区域文化娱乐经营场所的综合治理及知识宣传工作。

(六)银川市图书馆、银川市文化艺术馆、银川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单位组织承办和参与演出活动中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文广局成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小组,局长刘涛任组长,副书记郑强任副组长,各处处长、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统筹安排部署各单位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下设至局综合处,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检查小组,并明确责任人、管理人、联络人,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保检查工作认真负责,杜绝出现走过场的现象发生。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全员参与。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对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引导和发动广大职工参与到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中,对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追究责任。

(三)严明纪律, 畅通渠道。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责任追究,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期间,凡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各单位请于2017年9月25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从2018年起,每年1月2日前报送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每年6月25日前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2020年4月10日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方案(篇2)

XX小学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方案

为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改善我校消防安全条件,根据临教字[2017]号《XX县教育局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深入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加强对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学校校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当前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针对电气火灾安全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工作方案,确保治理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

组长: XXX 副组长:XXX 成员: XXX XXX XXX 各班级班主任 各任课教师 各功能室负责人

二、开展电气火灾安全宣传,营造了良好的治理工作环境

1、学校利用例会、校会、国旗下讲话。校园及楼梯口悬挂张贴标语等途径对学生进行电气火灾安全教育。使安全工作人人皆知,人人重视。

2、自方案制定日起,经常对学生进行电气火灾安全方面自救、自护方面知识的教育,学生们基本懂得怎样自救自防。

3、学校专门开设电气火灾安全知识宣传栏,并定期更 新内容。

4、落实安全工作的资料归档工作。

三、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全面消除电气火灾隐患 2017年6月14日—6月16日,学校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教学楼、办公室、功能室、食堂等场所消防器材、设备、设施的配置与完好性,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堵塞畅通情况,校园各区域、部位、线路(管道)安全隐患及用电器材运行安全隐患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化的检查,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再次复查。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电气火灾安全工作专项治理,查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加强了师生电气火灾安全教育,建立电气火灾安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了新的电气火灾隐患的产生。保证了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开创工作深度,把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得更扎实,更有成效,为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XX小学

2017年6月16日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方案(篇3)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吸取近年来电气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省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省政府同意,省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在全省集中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排查整治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省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二、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

1.全面开展电器生产领域治理。严格落实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批、认证管理,加大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方面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查套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平台,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进一步

施工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三)全面开展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

6.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社会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社会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社会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社会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在既有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工业厂房、高层地下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等电气火灾多发场所,优先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不少于10万套,新建建筑同步推广安装,强化早期预警、先期处置。

7.推动城乡社区、村镇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街道、乡镇为基本单元,排查城乡社区、乡镇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可结合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推进解决。

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按规定将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器产品和开展电气设计施工的企业单位纳入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平台,定期公布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单位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各地区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四、责任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一)省级成立由省政府王志忠副秘书长、杨勇副秘书长任组长,省公安厅程建东副厅长、安监局喻鸿斌副局长任副组长,省经信委、教育厅、民政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商务厅、文化厅、卫生计生委、工商局、质监局、旅游局、宗教局、民航江苏安监局、邮政局、电力公司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安消防总队,由周详总队长兼任办公室主

对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电力部门依法负责对电力行业各企业的监管,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督促电网企业开展输配电线路和受(送)电设施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

公安部门与工商、质监等部门协作配合,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做好综合治理相关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因电气原因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

经信、教育、民政、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卫生计生、旅游、文物、宗教、民航、邮政等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针对工业企业、学校及培训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城市轨道交通及车站码头、商贸服务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医疗机构、旅游景区及星级宾馆、文物古建筑、寺庙教堂、民用机场、寄递企业等场所,开展电器产品使用领域综合治理,切实改造一批电气线路、整治一批火灾隐患、培训一批从业人员、安装一批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聘请电气安全专业人员协助对本行业系统单位自查自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查,督促单位落实电气安全防范措施。安监、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及时掌握有关行业部门开展电器产品使用领域综合治理情况,推动工作责任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抓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

标考核等有关安全考核评比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进行随机抽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紧盯不放,督促彻底整改。省安委会将适时对重点地区进行专项督导。对于因电气原因导致的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存在工作失职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于2017年6月30日前报送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办公室;2017年10月10日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从2018年起,每年1月10日前报送上年工作情况总结,每年7月10日前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2020年4月30日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附件: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及 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一、协调小组人员名单

省级成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 王志忠

省政府副秘书长

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 程建东

省公安厅副厅长

喻鸿斌

省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 周毅彪

省经信委副巡视员

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夏春青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省老龄办主任 刘大威

省住建厅副厅长 梅正荣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朱海生

省水利厅副厅长 郁冰滢

省商务厅副巡视员 方标军

省文化厅副厅长 陈亦江

省卫生计生委巡视员 孙连才

省工商局副局长 邱少敏

省质监局副局长

0 李

省安监局监管二处主任科员 曹益民

省旅游局副调研员 吴长宏

省宗教局办公室主任科员 唐

省邮政局市场处副处长 于忠碧

民航江苏安监局空防处处长 郑金平

省电力公司安全监察质量部处长

综合治理协调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调整替补,并报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方案(篇4)

阿巴嘎旗医院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我院是广大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重要公共场所,服务对象特殊,人员密集且流动性大,各种仪器设备、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多,消防安全特别是电气安全管理工作要求高、难度大、责任重。为预防和控制电气火灾发生,按照卫计局《阿巴嘎旗卫生计生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决定在我院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查找发现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格禁止采购、安装、使用各种假冒伪劣器产品,排查整治各科室电气使用维护中的违章违规行为。争取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全院使用的各种电器产品质量合法合规,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各科室的电气使用维护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二、治理范围

全院建筑、配电室、管道井、医疗设备。

三、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电器产品购买使用综合治理。总务科在采购电器产品中应当认真查看生产企业资质,严禁采购使用无证、套牌贴牌假冒伪劣产品,杜绝采购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二)全面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综合治理。维修科要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电气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密防范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禁质量不合格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问题。

(三)全面开展电器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各科室要强化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自查排查和整改落实,排查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等问题;排查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能力;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教育,督促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电气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

四、治理时间和步骤

2017年6月开始至2020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7月底前)。根据我院实际情况设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小组 组长:王培雨

副组长:哈斯其其格,张明梁

成员:安全生产办公室、器械科、保卫科(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8月至2017年10月)。

对我院电器使用科室,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及物业服务等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档造册并及时进行整改。必要时可聘请专业人士指导工作。(三)建章立制阶段

(2017年11月至2020年4月)。进一步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积极举报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自觉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开展排查整治,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购买、使用假冒伪劣电器产品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要移送相关部门进行立案查处,按有关规定处理相关责任人。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实施方案,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环节,务求治理实效。要严格落实电气防火安全责任制,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综合治理工作。(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科室要加强协作配合,开展各种检查、督查工作,建立健全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三)广泛宣传,全民参与。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常识。积极利用各类媒介,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杜绝购买使用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的违法行为,鼓励应用电气火灾监控技术,提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运行状态的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鼓励员工举报电气安全隐患,形成全民关注参与电气火灾防治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考核,确保成效。将综合治理工作与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相结合,强化对电气火灾治理的考核考评,确保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方案(篇5)

丁屯小学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各处室的作用,大力开展的防火安全检查,狠抓火灾隐患的整改落实,提高我校抵御火灾的能力,切实保护全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为我校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建立以校长,处室主任、班主任为体系的消防安全工作队伍,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黎茂振

副组长:张泽清

成员:郭附录、王兵兵、张本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学期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工作任务:

1、抓好各科室、各班级及校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各科室、各班级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本责任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各科室、各班级在消防安全工作上的职责分工,并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2、开展全校性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各科室、各班级要组织本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活动,建立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改、法律责任自任的消防工作新机制。每学期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重点部位要坚持每月检查、巡查,并建立周查记录。

3、加强学校消防建设,提高抵御火灾的能力。

4、加强执勤备战,做好灭火和抢险救援的各项准备。

学校要针对冬春火灾的特点,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教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师生员工了解本岗位的防火措施,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材料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会组织人员疏散。

四、具体措施及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实施地点

3月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班级隐患排查。

4月利用安全教育课及学生大会进行消防知识教育。5月

1、各班组织消防安全主题班会;

2、举行消防安全演练。

6月

对文件精神要求进行了进一步地落实责任,细分工作岗位。6月坚持月查、周查制度

五、工作要求:

1、校长为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科室主任、各班班主任为消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高度认识秋冬两季消防工作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全力以赴做好本学期的消防工作,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工协作、责任到人。

2、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责任区的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消防工作情况,要作为各责任区责任人年底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底要对的防火工作站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对不重视、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9月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班级隐患排查。

10月利用安全教育课及学生大会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11月

1、各班组织消防安全主题班会;

2、举行消防安全演练。

12月

对文件精神要求进行了进一步地落实责任,细分工作岗位。

1月2月坚持月查、周查制度

五、工作要求:

1、校长为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科室主任、各班班主任为消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高度认识秋冬两季消防工作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全力以赴做好本学期的消防工作,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工协作、责任到人。

2、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责任区的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消防工作情况,要作为各责任区责任人年底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底要对的防火工作站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对不重视、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学校各科室、班级,要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部署下,按照工作部署积极做好本责任区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与合作单位要做到积极协助,密切配合,凝聚合力,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

4、各责任区责任人要坚持每周自查制度。在开展防火检查时,要做到检查一处、登记一处,各责任人应将消防工作情况,每月底进行一次阶段性的总结,并及时将总结 情况书面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要组织一次全校性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并要将各责任人周查和全校性检查的情况及时通报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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