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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分配方案

发布时间: 2023.10.12

绩效分配方案锦集。

在缺乏计划的工作中,我们常常无所适从,累得筋疲力尽,而且收获甚微;尤其是当领导分派给我们陌生的任务时。因此,我们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详尽的工作计划。工作计划是一种计划性的应用写作文体。那么,你知道如何正确地编写活动方案吗?本文将重点探讨 "绩效分配方案" 对我们的启发,希望这篇文章能提供给你有用的信息,帮助你更好掌握一些技能!

绩效分配方案 篇1

为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实做好我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和《大同市市属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办法》及11月23日全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我单位的实际状况,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我单位是财政拨款(财政补助、自收自支)单位,主要职能是人员编制数为XX名,在岗正式职工XX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XX名,管理人员XX名,工勤技能人员XX名。

事业单位实施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要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增强活力和提高服务水平为导向,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为目的,透过绩效考核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分配制度,促进我单位创新发展。

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2、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

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与考核挂钩的原则,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绩效工资总量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其比例为7:3(6:4、5:5),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所对应的职务、级别,按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统一核定标准,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在岗、在编人员工作任务完成状况及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年底根据考核结果,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额度内核定。

采取个人总结自评、单位考核的方式,年终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办法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资料,实行百分制办法,具体如下:

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服从领导,听从安排;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忠于职守,顾全大局。

熟悉本职业务及相关政策法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工作潜力强,业务素质高;善于协调各种关系,具有创新精神和处事潜力。

遵守规章制度、考勤制度,用心参与单位组织的各种活动和参与单位管理。

按照岗位说明书,从以下几方面考核:

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

1、个人总结、自评;

2、考核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听取职工个人意见,评出个人绩效考核分数,取得考核结果;

3、将职工个人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参照考核分数,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依据考核结果,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划分若干档次进行分配,不得平均分配。具体为:

我单位将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专款专用。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主管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做好实施绩效工资中的各项工作,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推动单位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绩效分配方案 篇2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草案)

一、设立岗位津贴:

1、班主任岗位津贴:

20人以上(含30人)每人每月120元; 29—20人每人每月100元;

19人以下(含19人)每人每月90元。

2、校长岗位津贴: 每人每月90元。

3、中心校教导主任、会计、出纳、总队辅导员岗位津贴: 每人每月50元。

4、英语教师岗位津贴:

满英语工作量的每人每月50元;其它英语教师每人每月30元。

5、学年组长岗位津贴(一至六年级:英语、体育、音乐、美术):

每人每月20元。

二、按教师考核结果分配办法: 优秀占总人数的20%; 合格占总人数的80%。

优秀的比合格的每月多领取30元

违背方案中“十五条”之一者: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缺勤扣减办法:

1、迟到或早退一次,10分钟以内扣5.00元,20分钟以内扣10.00元,超过20分钟扣5.00元,并将时间进入病事假时间;

2、工间病事假按时间累计计算,计入病事假;

3、事假:每天扣20.00元,当月累计超过十天不满十五天扣发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0%,超过十五天(含十五天)扣发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事假累计4小时按半天计算,扣10.00元。

4、病假(凭医院诊断),每天扣15.00元,当月累计超过十五天(含十五天)扣发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0%,满一个月的扣发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全部。病假年累计超过六个月的,从每七个月开始按国家劳动部门的相关文件处理。病假累计4小时按半天计算,扣7.50元。

5、旷工:扣除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和津贴;

6、正常劳动部门规定的婚假、产假(含流产)丧假等,不做病事假处理。

四、分配办法: 学年末一次性分配:

分配思路是:按方案设置的各种岗位津贴和考核等级间的差额的总额度,按一定比例从每人的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提取,再分配,剩余部分归已,不再分配。

教师缺勤扣发的全部金额,作为提取的金额计入再分配额度之中。即每人提取额的总和加上缺勤扣发的全部金额等于再分配的总额度。说明:班主任中最高的可比一般科任教师每月多领取150元;可以一般班主任每月多领取50~60元;可比优秀的校长每月多领取30元;可比一般的校长每月多领取60元。

绩效分配方案 篇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13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xx]48号和《陆安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试行方案。

一、实施范围

我校在职正式工作人员、退休(职)人员均属这次绩效工资实施的范围。

二、绩效工资的相关政策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具体标准依岗位设置,依照上级规定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依考核结果分配。退休(职)人员生活补贴标准按上级规定执行。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

三、在职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考核办法

1、学校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市教育局测算的人年均数×在职正式工作人员总人数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

2、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上下两学期两次考核(1~6月;7~12月),由学校造册汇总,报教育局人事股审核,送市财政局审定发放。

3、岗位津贴(除班主任、担任两个班数学教师、计生干事外,其他不重复)

(1)班主任:每月150元×10个月

(2)年级副主任、教研组长、办公室负责人、年级辅导员(不重复):每月60元×10个月

(3)担任两个班数学教师、校委会成员、微机教师(不重复):每月100元×10个月

(4)计生干事:每月30元×10个月

4、超课时津贴:每课时5元(周标准课时:语文教一个班、数学教一个班兼2节课、英语教4个班、音体美18节、微机16节、科学社会14节。注:担任两个班数学教师和微机教师除外。)

5、教学成果及综合绩效考核:

(1)优秀班级考核:合计约3万元

(2)单项奖:合计约2万元

(3)安全奖:合计约2万元

(4)全勤奖:合计约5万元

(5)年度考核:合计约5万元

(6)绩效考核:合计约4万元

(7)代课时补贴:合计约1万元

四、几点说明

1、此方案自教代会讨论通过之日起实施,如有变化以教育局文件精神为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以当年市教育局测算人年均数和在职人数为依据。

2、教学成果及综合绩效考核奖励性工资部分,按测算总数以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发放。

3、如有剩余部分按平均发放,如出现不足按比例下调。

绩效分配方案 篇4

1、师德基本奖:100元(每月),因违规违纪违法,此项责任人基本奖可降至零。

2、安全责任奖:100元(每月),因有严重影响的安全事故发生,此项责任人当月责任奖降至零。

3、班主任津贴:100元/月、班。因管理不善,不按时完成规定任务,班风差,学风不正,可按月降发至零。

4、出勤奖:30元/月、人。病事假扣20元/天(累计往下滚),迟到早退5元/次(一月迟到、早退6次以上);学校集会及教育教学活动迟到或早退每次扣5元,缺席扣20元;依据教育、财政、人保等部门的有关规定,连续旷工两天的扣一个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连续旷工四天或一学期累计达10天以上的扣发本学期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一学期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或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扣发其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5、路队护送少送一次扣5元;因护送中监护不力造成安全事故者,扣护送本路队者100元并承担相应的医疗等费用。

6、管理岗位津贴:校级160(每月) 中层120(每月) 年级组长20(每月)。

7、教学质量奖:

(1)基本奖:语数外老师60元(每月),术科40元(每月),其它岗位20元(每月)。语数外双班按0.2记第二班。

(2)质量调研奖:(语数外校内统测)年级组均分按名次计算(语数外双班按0.2记第二班)

(3)毕业班:在中心校统测中,按班计算单科评前十名奖80元。(其他年级组参考此项执行)

8、活动评比奖:学校举行的活动评比每项次10元,组织级别(镇、区、市、省和国家级)以10元递增。

9、表彰为校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以50元计算(镇、区、市、盛国家级以20元依次递增并以政府或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表彰为准)。

10、课堂教学评优、论文评比发表及指导奖等:

(1)课堂教学评优:按校、镇、区、市、盛国家级分别奖10、20、30、40、50、60元

(2)论文评比奖(教育、教学类)按镇、区、市、省级以上,每篇次按10、20、30、50元给奖。

(3)论文发表奖(教育教学类)按区、市、省级以上,每篇次按40、60、80元给奖。

(4)指导奖(以政府或有关部门组织为准且同次同类的不重复计算)按镇、区、市、省级以上,每次按10、20、30、40元给奖。(指导发表的参考此项执行)

(5)在有关报刊杂志上报到学校先进事迹,按区、市、盛国家级,每次按10、20、30、40元给奖。

绩效分配方案 篇5

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是一个旨在激励和奖励医院员工的绩效工资制度。它的目的是根据员工的表现和贡献来分配工资,旨在增加员工的工作动力和工作满意度,从而提高医院的整体绩效。

首先,一个有效的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应该建立在公平和透明的原则之上。这意味着在制定分配方案时应该考虑到各个岗位的不同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每个员工都有公平的机会获得绩效奖励。此外,方案应该公开透明,员工应清楚地了解绩效评估的标准和程序。

其次,绩效评估应该建立在全面、客观和可量化的指标上。医院可以根据员工的职责和工作目标确定适当的评估指标,如工作成果、工作质量、服务质量、团队合作等。这些指标应该经过量化和标准化处理,以便员工和管理层可以客观地评估员工的表现。

为了保证绩效评估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医院可以采用多源评估的方法,包括员工自评、同事评估和上级评估等。这样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全面评估员工的表现,避免主观偏见的影响。

在分配绩效工资时,医院可以采取不同的策略。一种常用的方法是根据绩效评分来确定工资增长幅度,即高绩效者可以获得更高的工资涨幅,低绩效者则相应较低。另一种方法是设立绩效工资池,将所有绩效奖励的金额集中起来,然后按照员工的贡献程度进行分配。

此外,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应该尽量鼓励员工的长期绩效和成长。医院可以设立一些长期激励机制,如绩效奖金、职业发展计划等,激励员工不仅在短期内表现出色,而且持续提升个人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最后,医院应该定期评估和调整绩效工资分配方案。随着医院运营环境和战略目标的变化,方案也需要不断进行优化和改进。评估可以包括员工的满意度调查、效果评估和对比分析等,以确保方案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总之,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是一个重要的人力资源管理工具。一个优秀的方案应该建立在公平和透明的基础上,采用客观、全面和可量化的评估指标,鼓励员工的长期绩效和成长,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通过精心设计和有效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医院可以更好地激励员工,提高整体绩效,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绩效分配方案 篇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国家人事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1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长沙市规范教师津补贴工作的统一要求,结合各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适用对象

在职在岗教师

二、在职人员发放办法

(一)、绩效津补贴的分配原则

1、坚持激励与制约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2、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3、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考核结果公开透明,与分配直接挂钩。

(二)绩效工资组成

1、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两项的比例为7:3

2、奖励性工资由学校制定分配办法根据考核结果按月发放。

(1)岗位绩效标准:工作质量从岗位绩效中体现(参照《雨花亭学区教师常规工作考核办法》)。

专技职称

标准

管理职级

标准

工人等级

标准

中学高级

346.5

科员

180

技师

241.5

中学一级、小学高级

238.5

高级工

187.5

中学二级、小学一级

180

中级工

165

小学二级

165

初级工、普工

147

(2)课时绩效:按以下公式计算发放

(在职在岗教师人数-1)×300元

(在职在岗教师人数-1)月标准课时总节数

单位课时绩效= xx

课时计算参照《雨花亭学区教师工作量量化标准(试行稿)》执行。

(3)其他部分绩效:按以下公式计算发放

(在职在岗教师人数-1)×292.5元+扣除部分-奖励部分

在职在岗教师人数-1

其他部分绩效= xx

说明:奖励和扣除部分均参照《自然岭小学教师奖励方案》、《自然岭小学教职工出勤考核办法》和《自然岭小学教师常规工作考核办法》执行。

(三)、几类特殊人员的待遇

1、不在岗人员

(1)按照相关政策获教育局批准的提前离岗、身患病症或重性精神病、因公受伤治疗期间的人员。绩效津贴按区人事局核定的标准照发。

(2)长病休人员:病假超过6个月的,生活补贴照发,不发给奖励津贴,从第7个月起按以下原则发给工作津贴:

①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不发给工作津贴

②工作年限满10年和10年以上的,发给50%的工作津贴

如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愿意重新上岗须报区教育局按有关程序办理。

(3)借(抽)调人员

经教育局批准的借(抽)调人员在借(抽)调期间,绩效津补贴按区从事局核定的标准照发。逾期不归的,从次月停发绩效津补贴。

(4)因特殊原因不在岗且经教育局讨论决定停发工资的职工,不发给绩效津补贴。

2、在岗人员

(1)病假。病假超过2个月但不超过6个月的,生活补贴照发,奖励津贴按学校方案执行,从第3个月起按以下原则发给工作津贴: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50%的工作津贴;工作年限满10年和10年以上的,发给80%的工作津贴。

(2)旷工。当月旷工2次以上的,停发当月工作津贴。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作辞退处理,上报教育局,停发工资和绩效津补贴。

(3)年度考核合格等第以下人员

上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次年内,生活补贴照发,工作津贴发放学校工作津贴考核结果的80%。

上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和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上年度考核的,次年内,生活补贴照发,工作津贴发放学校工作津贴考核结果的60%。

奖励津贴按学校制定的奖励津贴方案执行。

(4)法定的婚丧假、产假等待遇均根据相关政策处理。

(四)、执行时间:从20xx年3月1日起。

三、离退休人员发放办法

离退休人员实行生活补贴:与离退休时的职务(职称)、技术等级(工人)相匹配,纳入区财政工作统发中心统一发放到人。离休人员按在职同类人员的85%标准发放,退休人员按在职同类人员的78%标准发放。从20xx年1月起按标准进入财政工资统发按月发放。

绩效分配方案 篇7

和教师实际出发,现制定《明光市高王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该方案已经XX年10月13日我校全体教师讨论、表决通过(试行稿)现予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实施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工作态度、责任心和实际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但不宜过大),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工作付出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

2、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学校全体教师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确保教师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发放形式

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每年分学期三次(2—6月、7—8月、9—元月)考核造册,学校依照奖励性绩效工资考评方案,每项独立核算,提出考评结果报教育局审核后,由财政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划入个人工资银行帐户。

五、实施细则

(一)考勤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胡宏忠、伏德州负责)

1、教师在校时间不少于8小时,全体教师应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实行签到坐班制,出满勤、干满点,每月公布考勤一次,月满勤者学校发给月满勤奖(考勤津贴的均值)。

2、教师因事因病需履行请假手续,中心校教导处和村校长可审批本校教师半天假。中心校及村校教师请假一天以上的(含一天)由中心校校长审批。七天以上由学校签署意见报教育局审批,较长时间的病假需有医院诊断证明。教师因病请假,半天扣5元;因事请假,半天扣10元。

3、未请假者无故不上班的,均视为旷课旷工,旷课一节扣20元,旷工半天扣50元,旷工超过三天的取消当月工作量津贴。

4、迟到、早退(各处室安排工作时无故不在岗一节课内即视为早退,迟到早退超过一节课的视为半天事假)每月3次折算半天事假,扣10元。

5、教师违规代签到,每次扣代签、被签者各50元。

6、值日(含中午)不到岗,不履行职责(含人在校而不在岗)一次扣10元,并负当天该岗的一切责任(公假除外)。

7、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研活动、临时性通知及其他集体活动)缺席者,每1次扣10元(公假不扣,以会议记录为准)。

8、教师签到由教导处负责监督,学校主要领导以及值班领导抽查,当天教导处人员监督不到位的扣20元。

9、上课迟到、中途离堂、提前离堂一次扣5元。

10、教师调课需要经教导处批准,私自调课视为旷课,旷课一节20元。

11、严禁在上班时间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情,否则,一次扣5元。

12、公假代课每节3元,病事假代课每节2元。

13、对婚、丧、产等相关法律规定的假期,按照文件规定的执行。特殊的并事假经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绩效分配方案 篇8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xxxx】15号)、《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浙教人【xxxx】132号)和温龙政办发[xxxx]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对象和时间

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从xxxx年1月1日起实施。

三、考核分配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向骨干教师、一线教师倾斜,适当照顾老教师【离退休2年内可照顾工作量50%(享受学期末教育教学奖95%);离退休5年内可照顾工作量2-3节课时(享受学期末教育教学奖100%)。】的原则,实施阳光操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三)实行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原则。实施过程评价,学期或学年累积,再结合结果评价和考核,以学期或学年为单位进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

四、一线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项目构成及权重

1、工作量(超课时)津贴约占25%

2、考核奖约占30%

3、教育教科研成果奖和名优教师及优秀团队奖约占5%

4、期末教师教育教学考核奖约占40%

五、一线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各项目具体计算方法及相关规定

(一)工作量(超课时)津贴

主要考核聘任者岗位工作超量、超课时补贴,主要体现多劳多得。

1、超课时津贴(和两周及以上代课津贴)=临时代课金15元×学科折合系数×职称折合系数计算;临时代课津贴按15元/节。

2、安排在非工作日时间的考试,监考以每场30元,考务20元计算。期中、期末考试及安排在工作日时间的考试,该级段教师必须负责二门监考或考务三门,不足则以每场30元,考务20元扣除,超过部分监考、考务分别以每场30元,20元计算,改卷以语文120元,其他80元计算(今后可根据级段学生人数作相应调整),完成学校指派命题以每份200元计算。

3、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值班,抗台按每天80元计算;工作日非工作期间加班,每晚以30元计算;其他时间加班(包括周日、六、寒暑假)以每天60元计算。(各类活动、加班,事先需填写活动加班申请表,由主管科室申报,分管校长审核,再经主管校长审批后,方可有效)

4、文体2+1活动以每次15元计算,社团指导每次以20元计算,校田径运动会、校艺术节汇演举行以每天100元计算。

5、体育教师早操(课间操)组织每3次折合一课时工作量工资。

6、运动队集训以每次15元-30元计;音、美、信息等参赛辅导以每次20元计(一课时时间),学科竞赛辅导(数学、科学)以每次40元计(一课时)。

7、值周、中午管理、早间管理等补贴,根据原来设立的制度考核。

8、外出进修、培训、学习期间,未经批准需由本人支付相应代课金(每节15元);严格控制在上班期间外出讲座、当评委等活动,经批准同意外出的,也需支付相应代课金。

9、病、事假,产假,婚假,丧假按校请假制度执行

10、各学科周满工作量(课时数)、学科折合系数、行政和处室干事、后勤、教学辅助人员等的周工作量折合、职称折合系数根据xxxx年聘任制方案文件执行。

考核处室: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团委、总务处

(二)考核奖(每学期考核结果同时做为期末教育教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1、上下班考勤奖,额度为每人每周全勤80元、满勤100元,每周统计累计以学期为单位发放。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行政、班主任、科室、后勤人员坐班时间为8:00—16:30;食堂管理人员坐班时间为7:00—15:00;其他教师坐班时间为8:30—16:30。全体教职员工每天考核3次(食堂人员每天考核2次),具体时间:(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

行政、班主任、科室、后勤人员:①8:00之前②11:40---13:40③16:30之后

食堂管理人员:

①7:00之前

②15:00之后

其他教师:

①8:30之前

②11:40---13:40

③16:30之后

行政、班主任、科室和后勤人员:全勤12次(机动3次,即一天);食堂管理人员:全勤8次(机动2次,即一天);其他教师:全勤9次(机动6次,即二天)。

考核超过规定,按如下办法扣除结构工资:(迟到或早退以半小时为限)迟到、早退超过一次扣5元,缺勤超过一次扣10元。外出人员需填写请假单向主管校长或校长办公室请假,外出培训、进修按考勤实际发放(公出办事或会议除外)。

2、周前例会与周一晨会请假1次扣15元(无故且不请假者扣30元);学校规定的教职员工必须参加的集体会议活动,请假1次扣30元(无故且不请假者扣60元);迟到、早退2次折合1次,扣完为止。(因公办事、外出或正在进修、学习除外)

3、研训考勤奖:额度为每人每月50元。学校各教研组、备课组组织活动每缺1次扣除15元,规定教师必须参加的市、区教研活动每缺1次扣15元,扣完为止。(因公办事、外出或正在进修、学习除外)

4、班主任管理工作考核奖根据《中永中学班主任考核制度》考核结果分三档(1000元、800元、600元)分配;食堂主要负责人工作补贴每学期750元;教研组长工作补贴每学期650元;备课组长、副段长工作补贴每学期300元。(以上管理岗位人员外出学习、培训、会议一周(含一周)以上需扣除相应月工作补贴;班主任病事假或因函授学习请假,班级事务须委托为代理班主任,代理班主任相应地按比例享受班主任当月绩效津贴,由请假班主任扣发给代理班主任。[班主任病、事假、函授学习一周者扣发月补1/4,二周扣发月补1/2,3周扣发月补3/4,四周月补不发,绩效奖励按比例扣发,扣发部分补贴由代理班主任期末领取])。

考核处室:办公室、教科室、政教处、教研组

(三)教育教科研成果奖和名优教师及优秀团队奖

具体见附件1《中永中学教师教科研专项奖励办法》。

(四)期末教师教育教学考核奖

根据教师对学校、学生的发展贡献度实施奖励

1、学期教师教育教学考核奖,根据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余额设定奖金W,完成岗位工作量的得基础奖W,另设一等奖(W+1/2W)、二等奖(W+1/3W)。由相关科室根据《中永中学教师绩效评价制度》进行考核,具体见附件2

五门学科任课教师人数比例:一等25%;二等35%

技能组、地方课程、综合实践课教师人数比例:一等20%;二等40%

(无兼课)行政、后勤人员人数比例:一等20%;二等30%

注:兼课的行政、处室及教学辅助人员,其处室或教学辅助工作绩效占其总绩效的50%,其教学工作绩效占总绩效的50%。

考核处室:办公室、教务处、教科室、政教处、工会

2、班主任考核奖

具体见附件3《中永中学班主任考核制度》。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结果按班级数划分三个等级(3、6、3或3、4、3)。第一等级的奖1000元/人,第二等级的奖800元/人,第三等级的奖600元/人。(期末考核时根据实际考核情况每一等级人数可作适当调整)

考核处室:政教处

3、毕业班中考质量奖(以学年为单位)

以20000元为基数,上下进行浮动,最多不超过基数的30%,具体由教务处制方案进行考核。

考核处室:校长室、教务处

(五)其他

节日生活补贴:在编在岗教职员工全年节日生活补贴为4000元,平均按节发放,具体分配如下:教师节1000元,春节1000元,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元旦各为500元。

六、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参加绩效工资分配

1、解除聘用合同的;

2、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不胜任岗位的;

(二)经组织选派挂职的,支教的,可享受绩效工资。

(三)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学期为单位累计考核统一发放。

(四)根据有关规定,教职员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高不限低,最低为零,最高不得高于全校教职员工平均绩效工资的2倍。

(五)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学期教师教育教学考核奖。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职察看、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教师学期教育教学考核奖的20%、25%、35%、45%、55%、65%、75%、100%。

(六)本《方案》解释权为学校校长室,不尽事项由校长室研究,再交教代会通过实施。

(七)本《方案》自学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绩效分配方案 篇9

为充分调动全县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和激励制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巴马瑶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20xx年修订版)基础上修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医务人员收入分配机制,绩效工资以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坚持多劳多得的原则,适当拉开差距,坚持向一线岗位倾斜、向重要岗位倾斜,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同时要妥善处理本单位内部各类人员之间的绩效工资分配关系,防止差距过大,努力推进我县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大、管理责任重”的一线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即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未参加考核或未实行考核制度,不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五)坚持绩效工资分配不与药品收入挂钩的原则。

三、绩效工资实施对象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含“定编定岗不定人”的人员)。

四、绩效工资构成及水平核定

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后,工资称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三大类。基本工资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两部分;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护士提高10%津贴、护龄津贴等)继续保留。

实施绩效考核后,绩效工资分为财政绩效工资和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一)编内人员的财政绩效工资由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按各岗位标准发放;

(二)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其包括:一是实行月绩效奖,根据本单位当月工作任务完成和财务运行情况,次月考核后发放。二是单位年底绩效奖,于次年1月经卫健局等部门考核后按规定发放(考核方案另定)。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组成和考核分配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组成和分配发放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完成任务的实绩和贡献。其组成是:一是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单位考核组对各组工作人员于次月考核结果,发放上月的绩效工资;二是年底绩效工资,根据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按《巴马县乡镇卫生院年度绩效综合考核工作方案》结果,在确保本单位有足够资金结余情况下发放(即年底绩效工资)。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计算方法

1、绩效工资收入来源

(1)自治区财政对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15%的补助;

(2)医务人员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所获得的补偿部分;

(3)临床医疗合理收入部分;

(4)政策性财政拨款;

(5)其他合理性收入。

2、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和分配方法

(1)月绩效工资

①临床科室月绩效工资总额=(月业务收入+药品15%差率)×40%,月业务收入=月收入总额减该月药品费及医用耗材费。

个人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临床组)﹦(月业务收入+药品15%差率)×40%÷本组实际岗位系数总数(含聘用人员)×个人岗位绩效工资系数÷本人应出勤总日数×本人实际出勤天数×个人岗位工作质量考核目标比例。

②公共卫生科的月绩效工资总额=当月临床组奖励性绩效工资人平均值为基数×公卫科人员数(以院办通知文为准,含聘用人员),根据考核结果从公共卫生资金中支出。

个人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公卫组)=公共卫生科的月绩效工资总额÷本组实际岗位系数总额×个人岗位绩效工资系数÷本人应出勤总日数×本人实际出勤天数×岗位工作质量考核目标%(1至6月的绩效以年初考核结果为依据;7至12月以当年年中考核结果为依据)。

③办公室、财务、工勤人员的月绩效工资按其自身系数参照临床组人员考核后发放,资金来源于卫生院非基本公共卫生经费的其他收入。

(2)年底绩效工资。年底绩效工资根据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根据《巴马县乡镇卫生院年度绩效综合考核方案》于次年1月份考核结果,按本单位年底结余的50%比例提取职工年底绩效奖励基金。

个人年底奖励性绩效工资=单位年底结余50%的比例÷本院实际岗位系数总数×个人岗位绩效系数÷本院应出勤总日数×个人出勤天数×个人岗位工作质量考核目标比例-缺陷扣款。

缺陷扣款是指考核周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受到名誉或经济损失的,可按损失情况以缺陷扣款论(具体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①违反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被上级部门通报处罚的;

②收受红包、回扣等经调查属实的;

③私自非正常途径转诊病人或擅自在院外从事各种医疗经营活动等经查实的;

④因服务态度引发医疗纠纷给单位造成损害的;

⑤遇有重大事件不及时逐级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

⑥私自收取现金不及时入账的;

⑦以医谋私擅自漏收、免收、少收各种辅助检查费经查实的;

⑧对损坏卫生院荣誉,造成不良后果,或受各种党内、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⑨不服从院领导工作安排的;

⑩考核周期内实行一级医疗责任事故、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挂床骗保、胎儿性别鉴定等一票否决制。

(3)单位委派外出进修学习按所在科室同类人员100%发放。非工作需要本人主动申请并经单位同意脱产进修的,其进修期间不享受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考核方法

(一)岗位分类。医院依据工作性质分为临床医疗、公共卫生、护理、医技(包括心电图、B超、检验、放射等科室)、药剂、行政(办公室、病案室)、财务(会计、出纳)、工勤(包括收费、司机、清洁、门卫、水电)等七个考核单元。

(二)岗位考核内容。医德医风、劳动纪律、工作质量、工作数量、群众满意度、收支结余等指标核定任务。

1、服务数量:主要考核门诊诊疗人次、住院人次、收治病人数、病房出院病人次、实际占用床位、医技检查与治疗人次、药剂调配处方数及行政后勤科室完成相关任务情况;健康档案建档数;健康教育数;免疫规划接种人(剂)次;传染病报告处理数;孕产妇、儿童保健数;老年人体检数;慢性病管理数;重症精神病人管理数、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执行情况等。通过对门诊人次、住院人次等工作量的统计制定相应的系数奖励临床工作人员,即当月临床医师每就诊一个门诊病人计系数0.0005;每完成办理一例住院病人的`住院手续计系数0.005;每完成1例门诊心电图或3例尿液分析或1例血常规计系数0.0005;每完成1例门诊彩超或DR检查或一套血生化计系数0.0020。

2、服务质量:主要考核医疗文书(包括门诊病历、门诊登记、传染病报告、住院病历合格率、出入院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急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差错事故发生率、病区管理、消毒隔离管理、基础护理、级别护理、各项报表数据的准确率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档率、覆盖率、管理率、报告率、符合率等以及各项制度制定实施情况。各单位通过对门诊病历、门诊登记、传染病报告、住院病历合格率等工作量的统计,奖罚相关工作人员相应的系数(如每完成1份甲级病计系数0.0025,如被评为丙级病例则倒扣系数0.0020)。

3、工作纪律:主要考核对卫生院规章制度的遵守、医院核心制度的执行、出勤情况、医疗收费与药品价格政策的执行等。

4、医德医风:主要考核遵纪守法、因病施治、廉洁行医、医患和谐、团结协作、便民惠民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服务满意率等。

5、收支结余:进行科室成本核算,合理核定各考核单元收支指标,根据收支增减率评价计分。

(三)各类人员岗位系数

乡镇卫生院根据每个岗位的技术含量、责任风险、工作量等确定每个岗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系数,依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桂卫农卫〔20xx〕51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定各岗位系数如下:临床(门诊)1.05、公共卫生1.05、护理1.05、医技(药剂)1.0、财务1.0、工勤0.8。其中大学本科、专科、中专人员系数上各加0.3、0.2、0.1;副高、中级、初级师(仅限高级工)职称各在本岗位系数上加0.3、0.2、0.1;有助理执业资格的人员(或会计人员上岗证)岗位系数加0.2;执业(从业)资格人员(会计初级证)岗位系数加0.3。中层干部正职、副职分别加岗位系数0.3、0.2(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同意并办理相关借调手续的人员,可享受中层干部正职职位的系数);兼职人员加岗位系数0.1(兼职人员岗位系数原则上只累加1次)。院长、副院长岗位系数分别加0.6、0.5;工龄系数根据不同工龄段累计数(工龄以工资卡上为准),即1年至5年每年系数为0.01;6年至10年每年系数为0.02;11年至20年每年系数为0.03;21年至25年每年系数为0.02;26年以上每年系数为0.01。

各乡镇卫生院可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适当调整完善。经班子和职代会讨论后对有技术特长或工作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在原岗位系数基础上加0.05-0.2,对业务技术差或工作能力不强的工作人员,在原岗位系数基础上可适当下调0.05-0.2。

(四)单位、科室和个人岗位工作质量考核标准(另文)。

(五)单位、科室和个人考核结果应用

1、临床科室按个人岗位工作数量、质量考核实行100分考核,考核结果每降低1分扣出1%奖励性绩效工资;

2、公共卫生服务考核以科室实行100分制,年中、年底两次考核结果均达85分以上,可根据个人系数享受100%的季度性奖励性绩效工资;两次平均达90分以上者,年底每个人奖励5%奖励性绩效工资;低于85分每降低1分扣出个人2%奖励性绩效工资。

3、财务、工勤人员的考核按个人岗位工作质量考核实行100分考核,考核结果每降低1分扣出1%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院领导和中层管理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广西乡镇卫生院院长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卫农卫〔20xx〕5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岗位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和普通职工一样,按个人系数及考核结果发放;年底绩效工资根据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按《巴马镇乡镇卫生院年度绩效综合考核工作方案》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分为三个等次:分值85分以上(含85分)为优秀,院长、副院长、科长、副科长可在原岗位系数基础上分别加0.5、0.4、0.3、0.2;分值在70-84分为合格,院长、副院长、科长、副科长仅享受本单位本年度月平均绩效工资;69分以下定为不合格,院长、副院长、科长、副科长不能享受本年度年底绩效工资。

(七)考核时间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对各乡镇卫生院和院领导绩效考核每年进行1次,于次年1月中旬集中组织进行。

各单位临床、护理、财务、工勤等工作人员每个月进行绩效考核,分别在下个月的上旬(10天内)进行。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考核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定的时间进行(当年7月、次年1月)。绩效考核结果是工作人员考核周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未开展绩效考核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七、单位或科室成本的核算办法

(一)收入部分

医疗业务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收入、药品和耗材收入、政策性的财政拨款、其他合理性收入等。

(二)支出部分

1、药品费和一次性耗材费;

2、业务经费(出差费、进修学习经费、短期培训费、新技术新项目开展费);

3、办公经费(招待费、办公用品、宣传资料费、水电费、洗涤费、病人床上用物);

4、设备、车辆维修费,车辆油费;

5、支付绩效工资、夜班费(每班30元)、社会保险费、聘用人员的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6、申购式的医疗器械、房屋修缮费及院内基建等固定资产的投资。

八、其他相关政策

(一)政策规定

1、法定假(产、婚、探亲等)按国家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但不能享受绩效工资。

2、调动或借调(上级部门因工作需要的除外)、离退人员从当日起不参与奖励性工资考核分配;

3、受纪检监察部门处分(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的或事业单位受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的仅能享受同类人员80%的绩效工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公安机关处理等按国家规定执行工资待遇。

(二)内部规定

1、工作人员因事假、病假期间不发放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只发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即财政部门按月拨付其个人的工资部分。

2、月旷工7个工作日(不参与开会、处理突发事件、业务学习的与旷工同论)不参与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者损害服务对象利益行为的直接责任人不参与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4、工作人员受立案审查尚未有结论的,绩效工资其岗位津贴或生活补贴暂不发放。待有结论后,再按有关规定执行。

5、因分管领导、职能科室负责人工作贻误,各种质量检查负责人工作贻误,各种质量考核不及时报告汇总,造成全院绩效工资不能如期发放,上述人员将不能领取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6、法定节假日加班费补助为100元,但需要附排班表。

7、补充条款未提及的,以单位管理制度院务会讨论决定执行。

九、工作要求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各乡镇卫生院要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部分专业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一名领导、一名中层领导、两名工作人员组成,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本单位绩效考核工作。

(二)建章立制,严格考核。成立考核组和监督组,职工代表均应不少于4人,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依据本方案意见,将本单位目标、工作任务,进行认真细化分解,制定本单位分配考核办法,由本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后,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报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批准后公布实施。

(三)严肃纪律,公平公正。要严肃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考核,造成绩效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考核结果要及时公示,自觉接受职工监督。

十、其他说明

(一)各乡镇卫生院自聘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由全院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后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可参照该方案在编人员实行。

(二)实行东山乡卫生院职工(含聘用人员)特殊补助待遇,即“东山补助”。自20xx年6月起在东山乡卫生院工作的职工每人每月补助伍佰元(500元),所需资金从当年全县乡镇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助基金中支出。

(三)本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为在《巴马瑶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20xx年修订》基础上修订。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新的问题和不足的,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逐步修改完善。

本方案自20xx年6月起试行。

绩效分配方案 篇10

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绩效工资是评价医务人员绩效的一种方式,也是激励医务人员工作努力的一种手段。医院作为社会福利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合理性与公正性,直接关系到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分配方案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绩效考核指标的选择应兼顾量化指标与质量指标。量化指标一般包括门诊量、住院量、手术量等,这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医务人员的工作量和工作效率。而质量指标则可以通过患者满意度、复诊率、病死率等方面来衡量医务人员的工作质量。绩效考核指标的多样性和综合性,可以更加客观全面地反映医务人员的工作表现,避免片面追求数量而忽略质量。

其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应有明确的权责分配规定。医务人员一般包括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他们在医疗过程中承担着不同的责任和工作量。因此,在分配绩效工资时,应根据岗位的不同,制定不同的分配比例。例如,医生在医疗过程中起到了核心作用,应该根据其职称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给予更高的绩效工资。而护士和技术人员虽然在医疗过程中承担重要角色,但相对于医生而言,其权责不同,应有相应的分配比例。

同时,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应建立公平、透明的激励机制。医务人员的工作贡献是多方面的,单纯依靠绩效考核很难全面评价其工作表现。因此,可以考虑引入360度绩效考核,即包括医患双方、同事和上级的评价。通过多方反馈,可以更好地评估医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潜力,避免主观评价的片面性。此外,为了提高公平性,建议医院在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中明确规定考核标准和分配比例,并通过公示和透明的程序,确保分配方案的公正性。

最后,医院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还应包括完善的奖励惩罚机制。在奖励方面,医院可以设立绩效奖金、岗位津贴等制度,为表现突出的医务人员提供额外的激励。而在惩罚方面,医院可以通过绩效考核的不及格或不达标作为减少或取消绩效工资的依据,以激励医务人员更加努力地工作。

综上所述,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制定应兼顾量化指标与质量指标,并根据不同岗位设置不同的分配比例。同时,要建立公平、透明的激励机制,引入多方评价,确保分配方案的公正性。最后,医院还应设立完善的奖励惩罚机制,激励医务人员更加积极地工作。只有依据这样的原则,才能制定出一套科学合理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激发医务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医院的整体绩效。

绩效分配方案 篇11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绩效考核制度,促进我校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根据上级教育部门关于绩效工资发放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江苏省湖建高级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指导思想: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提高教师工作绩效为导向,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努力推进我校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基本原则: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分类考核,突出实绩。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二、考核内容

(一)教学人员考核

(1)师德考核:(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15%)

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忠于职守、乐于奉献,关心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关爱学生身心健康,依法从教,遵守法律法规的教学人员将获得师德奖,奖额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15%。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结合教师自评、学生及家长测评等,综合确定该奖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此项津贴:

1、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或违法犯罪行为的。

2、参与赌博,搞有偿家教或从事第二职业的。

3、以教谋私,向学生乱收费或索要钱物的。

4、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

5、擅自不上班的`。

6、师生(家长)满意度不足60%的。

7、缺少大局意识,不服从学校分工,未能履行岗位职责的。

8、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或其他违反教育教学要求行为,造成一定影响的。

(2)出勤考核:(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15%)

在编在岗教师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出满勤,干满点,每学期可得该奖项,奖额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15%。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扣除部分或全部津贴:

1、旷课,每节扣100元;上课迟到,每次扣30元。

2、全体教职工大会、职能处室会议、年级会议及备课组、教研组活动等,旷会一次扣50元,请假扣10元(公假除外);会议请假三次(含三次)以上,按旷会论处。

3、日常考勤,迟到一次扣10元,旷职一天扣100元。

4、在校内各种考试监考和阅卷中,旷一次扣50元,迟到一次扣10元。

(3)、教育教学常规及教研工作考核(约占绩效工资总量的20%)

1、从事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骨干教师,经考核合格,按规定发放津贴;

2、在上级视导、检查中产生不良影响的,一次扣200元。

3、在学校教学“五认真”及常规管理检查中不及时送交材料的,每次扣10元;拒交的,每次扣100元;“五认真”材料及常规管理检查明显不符合学校规定要求的,每次扣20-50元;

4、监考、阅卷不认真,有明显不足的,每次扣50元;

5、拒绝参加校内外业务培训和学习考试等活动的,每次扣100元;

6、45周岁以下的老师,当年无论文发表或获奖的,扣200元;

(4)工作量考核:(约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

1、核算办法

(1)津贴课时数=实际课时数×职称系数+教案数×0.5+附加课时数。

(2)每节课金额以津贴课时和金额总量确定。

(3)职称系数具体为高级1.3,中级1.15,其他1.0。

2、高三音乐、美术训练期间,以基础年级同类人员最高课时计算。

3、班主任津贴平均基数为每月200元,教研组长为80元,文考学科备课组长为120元,其他学科备课组长为80元;级长为60元(级长不兼任班主任的,享受班主任待遇)。

4、女48周岁、男50周岁以上者,每超1岁每周加1课时,最多加5课时。

5、临时性工作适当予以补助。

6、中层管理人员工作量津贴:

任课的中层正职和年级主任每月270元,与老师一样,计算课时奖励;不任课的,发放教学人员工作量考核部分的平均数,另外每月加60元。中层副职每月230元,任课的同老师一样,计算课时奖励;不任课的,发放教学人员工作量考核部分的平均数。

(5)工作效能考核:(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20%)

教学实绩考核办法:采用均分率考核教学实绩,每学期考核一次。基础年级以每学期两次考试为依据,期中、期末分别占40%、60%。高三年级按第一次市联考和高考成绩核算,学业水平测试学科结合班级本科达线数、合格率和C率综合测算。高二年级学业水平测试学科春学期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核算。

1、在同轨班级中,成绩优秀的,奖200元;学期总平均成绩低于学校规定要求的,扣500元,如有一次不符合学校规定的,扣100元。

2、级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班主任等由相关部门或处室进行考核,按等级发放。

3、每学期对教学人员进行家长或学生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由相关处室进行考核,按等级发放。

(二)教辅及后勤人员考核

教辅及后勤人员的德与勤参照教师考核的相关标准执行。

教辅人员人均基数9600元,由处室根据工作绩效确定等次,一等10000元,二等9600元,三等9200元。

后勤人员人均基数9600元,由处室根据工作绩效确定等次,一等9800元,二等9600元,三等9400元。

教辅及后勤人员基数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符动。

说明:

1、在测算过程中,奖和罚均限于项目内核算。

2、每学期按五个月测算,全年按10个月计入。

3、校长、副校长绩效考核方案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4、相关处室或部门出台与分配方案条例相配套的工作要求,并负责该项目的考核。

5、符合二线条件的人员按平均数发放;年龄较大,确因大病休养、退养未上班人员,按平均数的50%发放;未到规定年龄不上班的,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因年龄较大,上班不上课的人员,按后勤人员下限标准发放。

6、因私请假,超出法定假日一个月以上的,按月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

7、教学人员兼任其他部门工作的,可自选一个部门参加考核。

8、因课程变动等原因,正常上班而无课人员,该学期绩效工资按教辅人员基数的70%发放。

9、年度内岗位变动的人员按月实际发放。

绩效分配方案 篇12

城关中学2009年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草案)

一、基本原则:

以常教人[2009]144号文件《常山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和《常山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试行)》为指导,结合本校实际情况,以保障和促进学校平稳、和谐、卓越发展为目标,合理、公平、过渡性分配2009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基本步骤:

在县教育局规定的统计口径和核定总额内,分两步兑现、分配本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即在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除既成事实外,第一步先按照本方案兑付,然后第二步实行余额的平均分配。

三、分配方案:

(一)剔除本年度内已发生的相关支出,在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09年度余额内开支的补贴、奖励及标准:

1、班主任补贴:本年度内实际担任班主任工作的老师,其班主任补贴计入基础性绩效工资部分,由财政统一发足至每月240元。计入奖励性绩效工资范围内的部分,上半年按实计发,不再找补;下半年实际担任班主任的老师,每月按260元进行考核,原来量化中的班主任补贴和政教处的每月考核、年终考核都取消。

2、学校行政班子成员:根据县教育局文件精神“对学校中层以上管理岗位职务津贴原则上与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班主任津贴额度大体相当,其他由学校在管理岗位补贴的总额内自主确定津贴数额。”参照班主任,中层以上行政人员职务津贴:中层正职每月240元,副校长、工会主席每月270元,中层副职每月200元;学校岗位补贴同样参照班主任列入考核:中层正职每月260元,副校长、工会主席每月290元,中层副职每月220元;年级长参照班主任标准发津贴与考核。(原来量化中的中层岗位补贴与考核取消)3、2009年12月30日前发生的各类加班、周日辅导、代课、代班主任、超课时、值周、查寝、军训、值班、晚坐班、家长会、信息等尚未兑现的补贴,按照2009年上半年实际执行的标准和方法列支。4、2009年12月30日前取得并公布的各类教育教学成果,尚未奖励兑付的,按照本校原有制度和2009年上半年实际执行的标准和方式列支。

5、初

一、初二年级期末抽考教学奖按原来的标准列支。

6、考勤仍按原来的计算,扣在量化中。

7、除上述款项外,本着合理、公正的原则,依据本校现有制度和惯例,确实需要考虑、安排的奖励、补贴、调整、扣减,经校长办公会议商量确定、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二)在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扣除本校已发放并列入奖励性绩效工资范围内的经费以及按照本方案前述款项发放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之后的余额部分,以本校在编教师(以工资关系到位时间计算)为基数,执行平均分配。(非义务教育学校调来的教师,按实际工资关系到位时间计算)

四、备注:

1、本方案经城关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本方案最终解释权为校长室。

201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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