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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氨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2023.10.20

涉氨应急预案(汇集13篇)。

定期评估和更新应急预案的必要性是否存在争议?求得平安是防灾的目标,而幸福的来临则是减灾的结果。在应急情况下,我们需要迅速做出决策,并不断修正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事先制定一份完善的应急预案非常重要。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关于“涉氨应急预案”的相关话题。相信本文内容非常全面,您可以在其中找到您所需的信息。

涉氨应急预案 篇1

乌审旗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目 录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 救助应急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2.2 日常管理机构及职责 2.3 部门职责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3.1.1 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3.1.2 信息收集与分析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 编制自然灾害防治方案 3.2.2 自然灾害险情巡查 3.2.3 建立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3.3 自然灾害报告制度 4 应急响应 4.1 Ⅰ级响应 4.1.1 启动条件 4.1.2 启动程序 4.1.3 响应措施 4.1.4 响应终止 4.2 Ⅱ级响应 4.2.1 启动条件 4.2.2 启动程序 4.2.3 响应措施 4.2.4 响应终止 4.3 Ⅲ级响应 4.3.1 启动条件 4.3.2 启动程序 4.3.3 响应措施 4.3.4 响应终止 4.4 Ⅳ级响应 4.4.1 启动条件 4.4.2 启动程序 4.4.3 响应措施 4.4.4 响应终止 5 救灾准备 5.1 资金准备 5.2 物资准备 5.3 通信和信息准备 5.4 救灾装备准备 5.5 人力资源准备 5.6 社会动员准备 5.7 应急避难场所准备 5.8 救灾技术准备 5.9 宣传培训和演练 6 恢复重建 6.1 组织核查灾情 6.2 开展灾情评估 6.3 制定恢复重建方案 6.4 核拨资金 6.5 督查 预案管理与更新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8 责任与奖惩 8.1 奖励 8.2 责任追究 9 附则

9.1 名词术语解释 9.2 预案解释部门 9.3 预案的实施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和规范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和动作体系,保证我旗在遭受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时,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紧急救助工作,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鄂尔多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鄂尔多斯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乌审旗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凡在我旗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水旱灾害、冰雹、雪、沙尘暴、低温冷冻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 救助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

旗民政局在旗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旗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并根据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向旗人民政府提出成立全旗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的建议。

乌审旗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负责全旗轻度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的指挥和部署(特大灾、大灾和中灾在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组织领导下实施)。其组成成员如下:

指挥长:旗人民政府分管副旗长 副指挥长: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旗民政局局长

成员:有关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办公室、监察局、审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展改革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政局、水利局、卫生局、农牧业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教育局、公安局、看守所、地震办、气象局、粮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防办、扶贫开发中心、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广播电视中心、统计局、科学技术局、红十字会、科学技术协会、旗人民武装部、武警中队、旗公安消防大队、中国网通乌审旗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乌审旗分公司、中国联通乌审旗分公司、乌审旗汽车站、机场、旗供电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乌审旗支行、乌审旗农村信用联社等有关地区、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乌审旗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旗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分析判断成灾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助工作方案,向上级报告灾情及救助工作。发生特大灾、大灾和中灾时,在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我旗救助应急工作,部署救助应急工作,检查落实情况,检查苏木镇救助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的救助落实工作,根据灾情发展情况派出救助现场领导小组,决定请求国家、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支援,研究解决有关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旗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在我旗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根据需要设立灾情评估组、转移安置组、医疗卫生组、生活保障组、通讯联络组、治安保卫组、宣传报道组、恢复重建组等救灾应急小组。指挥部下设的各专业组,分别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组成。

发生自然灾害时,相关苏木镇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救助工作的需要,成立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机构,并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2.2 日常管理机构及职责

乌审旗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旗民政局,负责全旗突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理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旗民政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旗民政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要职责:传达旗救助应急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汇集救助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向救助应急指挥部报告;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提出处置建议和方案,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发布灾情情况和救助工作信息;及时收集信息,向上级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协调有关苏木镇、部门和单位的救助工作;负责处理旗救助应急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完成旗救助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3 部门职责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救助应急工作的统一安排、协调、调度。旗人防办:负责提供必要的转移安置场地。

旗教育局:负责受灾学校师生的避险和安全转移;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和教育教学组织工作。

旗公安看守所:负责看守所安全工作,妥善转移和安置拘留和在押人员。

旗国土资源局:负责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指导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制定,组织开展重大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和灾情评估,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协助抢险救灾,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

旗环境保护局:负责灾后的环境监测、治理和保护工作。旗水利局:负责水情、汛情的监测和上报工作;组织抗洪抢险救援;参与洪涝、干旱灾害的灾情评估和上报;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工作。

旗地震办:承担旗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现场监测、震情分析及震后趋势判断工作,及时提供震情发展趋势;组织地震现场灾害调查、损失评估、科学考察和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

旗气象局:负责对干旱、洪涝、冰雹、大雪、沙尘暴、低温冷冻、雷电等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和服务工作,及时提出防御措施;组织编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收集、整理和上报气象灾害信息,进行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的灾情评估和上报,为防灾减灾提供科学依据。

旗卫生局: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预防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保证灾区供水和食品的卫生安全;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医院、卫生院的恢复重建工作;组织心理卫生专家赴灾区开展心理救助。

旗农牧业局:负责农牧业灾害的核查、汇总;组合调运种子、化肥、饲草料等生产物资;组织灾民抗灾自救、灾后恢复和发展生产以及转移期间的牲畜安置饲养等工作;负责灾区动物疫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病的暴发流行。

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调拨和捐赠的药品、医疗器械等进行检验和监督。

旗公安局:负责灾区治安防范,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负责维护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灾区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助工作顺利进行。

旗交通运输局:负责为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送和灾民转移提供所需交通工具;及时组织因灾损毁、堵塞公路桥梁等设施的修复和疏通工作,保障交通运输畅通。

旗广播电视局:负责救灾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地报道灾情和抢险救助工作。

旗民政局负责储备灾民生活所需的紧急救援物资;组织查灾、核灾、报告灾情,申请、分配、管理救灾款物;组织转移安置灾民;协调落实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工作;会同旗红十字会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下拨、管理工作。

旗粮食局:负责为灾民提供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粮、油等生活必需品,建立紧急情况下的粮食供应制度。旗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灾区市场监管,灾民外出务工、经商、发展各种经营等经济活动的有关税收减免工作。

旗发展改革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编制上报因灾受损的基础设施恢复建设项目,争取和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赈灾资金;负责组织实施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勘察设计、抗灾设防、房屋建筑物、市政恢复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及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

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重特大事故应急救助协调、指挥以及灾后恢复重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旗扶贫开发中心:负责帮助受灾地区因灾返贫人口的恢复生产工作。

旗财政局:负责安排旗级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预算和救灾应急资金筹集、拨付,并对救灾应急资金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

旗统计局:配合旗民政局收集、整理和汇总灾情信息,并对灾害损失以及灾害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和汇总工作。

旗审计局、监察局:负责对各级救灾款物接收、使用和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并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问题。

旗人民武装部、武警中队、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驻地武警官兵、消防部队,参加抢险救助工作,共同做好抢险救灾、安置灾民和转移国家重要财产等工作。

乌审旗供电有限公司、中国网通乌审旗分公司、中国移动乌审旗分公司、中国联通乌审旗分公司:负责组织、协调通讯和电力运营企业尽快修复因灾损坏的电信和电力设施,保障应急指挥、救援通信联络系统正常运转、电力畅通。

乌审旗汽车站、机场:负责优先运送抢险、救灾、防疫等工作的人员和物资,组织抢修中断、损毁的公路、机场,保障运输畅通。

中国农业银行乌审旗支行、乌审旗信用联社:按照经营原则和要求负责提供灾区建设和灾民生活所需信贷资金。

其它有关部门在旗救助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共同完成抢险救灾任务。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3.1.1、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旗、苏木镇人民政府要加强以“预防为主”的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明确所属机构的管理职责,开展自然灾害调查,编制自然灾害防治规划,建立自然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旗的自然灾害群测群防网络。旗民政、国土资源、水保、气象等部门要密切合作,逐步建成与全旗防汛监测网络、气象监测网络互联,连接市、旗两级自然灾害信息的管理系统,及时传送自然灾害情况。3.1.2、信息收集与分析

负责自然灾害监测的部门和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自然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自然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编制自然灾害防治方案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要会同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减灾规划,每年年初拟定本的自然灾害防治方案。自然灾害防治方案要明确辖区主要灾害分布情况,说明主要灾害威胁的对象和范围,明确防范重点和期限,制定具体有效的防治措施,确定自然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3.2.2、自然灾害险情巡查

旗级主管部门和各苏木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自然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加强对自然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群众疏散避灾。

3.2.3、建立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旗民政、国土资源、水保、气象、等灾害管理部门,对灾害预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时发出预警,预测灾害对特定区域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威胁和损坏程度,为领导决策和启动预案提供科学依据。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工作,预报预警结果要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当发出自然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当地人民政府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村(嘎查)、社区、学校以及重要自然灾害危险地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内的群众,做好各项防灾、避灾工作。

3.3 自然灾害报告制度

自然灾害发生后,当地政府必须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灾情。发生特大灾害时,可以越级向上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

灾情报告主要内容:灾害种类,灾害的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结果,救灾工作采取的措施,灾区存在的困难和要求。

4、应急响应 4.1 I级响应。4.1.1、启动条件

(1)在我旗行政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a、死亡50人以上;

b、紧急转移安置30万人以上; c、倒塌房屋10万间以上;

d、因旱造成30万人以上饮水或生活困难。

(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a、死亡50人以上;

b、紧急转移安置30万人以上; c、倒塌和严重损害房屋10万间以上;

(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4)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老、少、边、穷”地区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5)旗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4.1.2、启动程序

旗民政局救灾救济股在接到灾情报告并经过和有关部门沟通确认后,由局长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旗长,分管旗长明确响应建议,并报告旗长,由旗长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4.1.3、响应措施

(1)接到灾害发生信息后,1小时内向旗人民政府和旗救助应急指挥部报告,之后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响应等级确定后,旗救助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抗灾救灾工作,民政局全员投入灾害救助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

(2)灾害发生后,旗人民政府派出由旗领导带队的全旗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组或慰问团,在第一时间赶赴灾区指导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在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由旗民政局和财政局向市民政局和财政局申请救灾应急资金,协调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

(4)旗救助应急指挥部主持会议,指挥部成员单位参加,对抗灾救灾的重大事项做出决定。

(5)及时收集、评估、报告灾情信息,每日向指挥部领导报告一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6)每日15时前汇总指挥部成员单位提供的灾害信息,向旗人民政府和市民政局报告。

(7)向社会发布接受捐赠的公告,组织开展全旗性救灾捐赠活动,统一接收、管理、分配国内、国际救灾捐赠款物。

(8)协调救助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各司其职,确保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9)及时协调落实旗委、旗人民政府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抗灾救灾的指示。

(10)灾情稳定后,根据受灾苏木镇的报告,结合灾情评估报告,由旗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申请恢复重建资金,同时制定恢复重建资金补助方案并商财政局按照拨款程序及时下拨到灾区。

(11)灾情稳定后,组织召开灾情评估会,将评估结果通报有关部门。

(12)救灾工作结束后,向旗人民政府和市民政局报告灾害总体情况和救灾工作开展情况。

4.1.4、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分管旗长提出Ⅰ级响应终止建议,由旗长决定Ⅰ级响应终止,并报告分管副市长。

4.2

Ⅱ级响应 4.2.1、启动条件

(1)在我旗行政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a、死亡30人以上,50人以下;

b、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30万人以下; c、倒塌房屋1万间以上,10万间以下;

d、因旱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当地总人数15%以上,或25万人以上30万人以下。

(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a、死亡20人以上,50人以下; b、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30万人以下; c、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 万间以上,10万间以下;(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4)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老、少、边、穷”地区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5)旗人民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4.2.2、启动程序

旗民政局救灾救济股在接到灾情报告并经过和有关部门沟通确认后,由局长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旗长,分管旗长明确响应建议,并报告旗长,由旗长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4.2.3、响应措施

(1)接到灾害发生信息后,1小时内向旗人民政府和旗救助应急指挥部报告,之后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响应等级确定后,旗救助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抗灾救灾工作,民政局全员投入灾害救助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

(2)灾害发生后,旗人民政府派出由旗领导带队的全旗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组或慰问团,在第一时间赶赴灾区指导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旗救助应急指挥部主持会议,指挥部成员单位参加,对抗灾救灾的重大事项做出决定。(4)及时收集、评估、报告灾情信息,每日向指挥部领导报告一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5)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评估灾害损失情况,对灾害的发展进行预测。

(6)在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由旗民政局和财政局向市民政局和财政局申请救灾应急资金,协调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

(7)灾害发生后48小时内完成向灾区紧急调拨救灾储备物资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落实。

(8)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款物的规范、合理使用。

(9)灾情稳定后,根据受灾苏木镇的报告,结合灾情评估报告,由旗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申请恢复重建资金,同时制定恢复重建资金补助方案并商财政局,按照拨款程序及时下拨到灾区。

(11)灾情稳定后,组织召开灾情评估会,将评估结果通报有关部门。

(12)向社会发布接受捐赠的公告,组织开展全旗性救灾捐赠活动。

(13)救灾工作结束后,向旗人民政府和市民政局报告灾害总体情况和救灾工作开展情况。

4.2.4、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分管副旗长提出Ⅱ级响应终止建议。由旗长决定终止Ⅱ级响应,并报告分管副市长。

4.3 Ⅲ级响应 4.3.1、启动条件

(1)在我旗行政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a、死亡15人以上,30人以下;

b、紧急转移安置2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 c、倒塌2000间以上,1万间以下;

d、因旱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当地总人数10%以上,或20万人以上25万人以下。

(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a、死亡5人以上,20人以下;

b、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 c、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2000间以上,1万间以下;(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4)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老、少、边、穷”地区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5)旗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4.3.2、启动程序

旗民政局救灾救济股在接到灾情报告并经过和有关部门沟通确认后,由分管副局长第一时间报告局长,局长明确响应建议,并报告分管副旗长,由分管副旗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4.3.3、响应措施

(1)响应等级确定后,旗民政局成立救灾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抗灾救灾工作,并实行24小时值班。

(2)从灾害发生开始,每4小时与受灾苏木镇民政部门联系一次,要求受灾的苏木镇民政部门每日定时上报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直到灾情稳定。

(3)接到灾害信息2小时内编发《重大灾情简报》,报送旗救灾应急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

(4)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派出由旗民政局领导带队的抗灾救灾联合工作组赶赴灾区慰问灾民,核查灾情,了解救灾工作情况,了解受灾苏木镇人民政府的救助能力和灾区需求,指导地方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5)视情况建议旗人民政府派出由旗领导带队的救灾协调工作组或慰问团赴灾区,现场指挥抗灾救灾工作。

(6)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评估灾害损失情况,对灾害的发展进行预测。

(7)根据受灾苏木镇人民政府申请,在灾情发生后48小时内由旗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申请救灾应急资金,并制定旗救灾应急补助资金方案并商财政局予以落实。

(8)灾害发生后48小时内完成向灾区紧急调拨救灾储备物资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落实。

(9)监督灾区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款物的规范使用。(10)灾情稳定后,根据受灾旗县区报告,结合灾情评估报告,由旗政府向市人民政府申请恢复重建资金,同时制定恢复重建资金补助方案并商财政局,按照拨款程序及时下拨到灾区。

(11)灾情稳定后,组织召开灾情评估会,通报相关部门。(12)视灾害情况决定是否在全旗范围内开展捐赠活动。(13)救灾工作结束后,向旗人民政府和市民政局报告灾害总体情况和救灾工作开展情况。

4.3.4、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旗民政局局长提出Ⅲ级响应终止建议。由分管副旗长决定终止Ⅲ级响应,并报告旗长。

4.4 Ⅳ级响应 4.4.1、启动条件

(1)在我旗行政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a、死亡5人以上,15人以下; b、紧急转移安置0.5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 c、倒塌房屋1000间以上,2000间以下;

d、因旱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当地总人数6%以上,或8万人以上20万人以下。

(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a、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

b、紧急转移安置0.5万人以上,1万人以下; c、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00间以上,2000间以下;(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4)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老、少、边、穷”地区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5)旗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4.4.2、启动程序

旗民政局救灾救济股在接到灾情报告并经过和有关部门沟通确认后,提出响应建议,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救灾副局长,分管救灾副局长明确响应建议,并报告局长,由局长决定启动Ⅳ级响应。

4.4.3、响应措施

(1)响应等级确定后,向局长报告,救灾救济股实行24小时值班。(2)从灾害发生开始,每4小时与受灾苏木镇民政部门联系一次,每日定时要求受灾苏木镇民政部门上报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直到灾情稳定。

(3)接到灾害信息2小时内编发《减灾工作简报》,报送旗救灾应急指挥部领导及各成员单位。

(4)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派出由旗民政局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灾区慰问灾民,核查灾情,了解救灾工作情况,了解灾区政府的救助能力和灾区需求,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5)灾害发生后48小时内由旗民政局和财政局向市民政局和财政局申请救灾应急资金,协调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

(6)灾害发生后48小时内完成向灾区紧急调拨救灾储备物资工作。

(7)监督灾区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款物的规范使用。(8)灾情稳定后,根据受灾苏木镇报告,结合灾情评估报告,由旗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申请恢复重建资金,同时制定恢复重建资金补助方案并商财政局,按照拨款程序及时下拨到灾区。

(9)灾情稳定后,组织召开灾情评估会,通报相关部门。(10)视灾害情况决定是否在全旗范围内开展捐赠活动。(11)救灾工作结束后,向旗人民政府和市民政局报告灾害总体情况和救灾工作开展情况。4.4.4、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旗民政局分管副局长提出Ⅳ级响应终止建议。由局长决定终止Ⅳ级响应,并报告分管副旗长。

5、救灾准备 5.1 资金准备。

旗民政局组织协调旗发展改革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和全旗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安排救灾资金预算,并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以地方为主的原则,督促各苏木镇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

5.1.1、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以地方为主的原则,旗、苏木镇两级财政都应安排救灾资金预算。

5.1.2、救灾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保证快速拨付和及时兑现。

5.1.3、旗、苏木镇人民政府应根据财力增长、物价变动、居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等因素,逐步提高救灾资金补助标准,建立救灾资金自然增长机制。

5.1.4、救灾预算资金不足时,各级财政安排的预算费要重点用于灾民生活救助。

5.2 物资准备。

在旗人民政府指导下,制定全旗救灾物资和储备库规划,整合现有救灾物资储备库,使之更科学合理,便于分类管理。5.2.1、按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进一步建立健全旗救灾物资储备库。各苏木镇及灾害多发地建立健全物资储备库、点。各级储备库应储备必需的救灾物资。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应储备足够的棉被、棉衣裤、帐篷等物资,在仓储规模、物资种类和数量、应急期间保障能力上达到救灾工作要求。

5.2.2、每年年初,旗民政局应购置救灾帐篷、衣被、净水设备(药品)等救灾物资;除上级民政部门下放地方管理的救灾帐篷外,我旗救灾储备物资以衣、被、粮、油等生活物资为重点,保证灾害发生后4小时内运抵灾害现场。具体储备品种和数量,由旗民政局提出方案,与旗财政局会商后组织采购。建立救灾物资生产厂家、商家名录,必要时签订救灾物资紧急购销协议。

5.2.3、旗直各部门和各苏木镇将储备的救灾物资报旗民政局备案,以备灾害紧急期间统一调拨。

5.2.4、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紧急调拨、运输制度。灾害发生时,除请求调拨上级救灾物资外,旗民政局可调用苏木镇救灾储备物资,并在调用后给予补充或给予经费补助。交通、铁路部门开辟救灾物资运输绿色通道,保障救灾物资以最快的速度运往灾害现场。交通运输部门凭民政局出具的证明,对运送救灾物资的车辆免收路、桥通行费用。

5.2.5、市直各部门均需根据本部门相关规定,储备足够的救灾物资。水保水务部门负责抗洪、排涝所需抢险救灾设备和物资的储备工作。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药械、药品等的储备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应急衣被、帐篷等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粮食部门负责粮食、食用油、食盐等物资储备工作。

5.3 通信和信息准备

通信运管部门应依法保障灾害信息的畅通。自然灾害救助信息网络应以公用通信网为基础,合理组建灾害信息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5.3.1、加强全旗灾害信息管理和覆盖旗、苏木乡镇二级救济通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确保各级人民政府及时准确掌握重大灾害信息。

5.3.2、以旗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为依托,建立旗级涉灾部门灾害信息共享平台,提供信息交流服务,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5.3.3、旗级建立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和数据库(易发灾害地区的人口、经济状况、地理特点、河流水库、生命线工程等),使之在预警时能预报出灾害将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威胁和损失情况,建立基于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的灾害监测、预警、评估和应急辅助决策系统。

5.4 救灾装备准备

5.4.1、旗各有关部门应配救灾管理工作必须的设备和装备。5.4.2、旗民政局及灾害多发苏木镇应配备救灾必需的车辆、移动电话、计算机、摄像机等设备和装备。

5.4.3、救灾应急期间,旗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可视情况调用各单位和各部门的救灾装备和设备。

5.5 人力资源准备

5.5.1、完善民政救灾信息员队伍建设,全旗各级民政部门根据减灾救灾工作实际,合理设置信息员岗位,旗民政局应有专职管理人员,苏木镇、嘎查村社区居委会应明确专人负责灾害管理工作,多灾易灾和重大灾害隐患地区可适量增加,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5.5.2、建立健全专家队伍。组织民政、卫生、水利、农业、气象、地震、国土资源等各个方面专家,重点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进行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

5.5.3、加快救灾应急快速反应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与当地民兵预备役、公安、武警、消防、卫生、地震等专业救援队伍的协调联动机制。

5.5.4、培育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其在救灾工作中的作用。

5.6 社会动员准备

5.6.1、建立和完善社会捐助的动员机制、运行机制、监督管理机制,规范突发自然灾害的社会捐助工作。

5.6.2、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救灾捐赠管理实施办法》,规范救助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会公示、表彰和各个环节工作。

5.6.3、在旗级建立“慈善超市”和社会捐助接收站的基础上,把社会捐助接收点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健全经常性社会捐助接受网络。

5.6.4、完善社会捐助表彰制度,为开展社会捐助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5.6.5、建立健全未受灾地区对受灾地区、轻灾区对重灾区的对口支援机制。

5.7 应急避难场所准备

5.7.1、科学选址,依托我旗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中小学校、人防工程、公共设施等规划建设避难场所,建立应急避难场所标志,不断完善城镇避难防灾功能。逐步建立和完善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避难网络。

5.7.2、旗级应急避难场所设置在萨拉乌苏体育公园、独贵龙广场、苏里格广场、市民广场,作为灾后收容附近地区居民,在相当时期内供避难居民生活的场所,设有两条以上的疏散通道,并在附近重要路口设置明显疏散指示牌,以及在避难场所提供应急供水设施,应急棚宿区、应急照明用电、应急简易厕所以及可提供直升机升降的停机坪等基本功能。

5.8 救灾技术准备

5.8.1、积极开展公共领域的科学研究;加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的投入,不断改进技术装备,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技术平台,提高我旗应对自然灾害科技水平。

5.8.2、发挥企业在应对自然灾害领域的研发作用,鼓励企业研究、开发、生产用于自然灾害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新技术、新工具、新设备。

5.9 宣传培训和演练

各级人民政府尤其是旗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加强减灾救灾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

5.9.1、学校、企事业单位要定期组织避灾、自救和互救知识教育。同时开展社区减灾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减灾、防灾和抗灾知识,增强人民的防灾减灾意识。

5.9.2、旗民政局每年至少组织1次苏木镇民政信息员的业务培训,不定期开展对各类专业紧急救援队伍、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的救灾业务培训。

5.9.3、每年在灾害多发地区,根据灾害发生特点,组织1-2次救灾演练,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6、恢复重建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灾民倒房重建应由受灾苏木镇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的为主。建房资金应通过政府救济、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房屋规划和设计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充分考虑灾害因素。

6.1 组织核查灾情。灾情稳定后,旗民政局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塌房屋台帐。并在灾区稳定后5日内将全旗因灾倒塌房屋等灾害损失情况报市民政局,附分苏木镇灾情数据统计表。

6.2 开展灾情评估。重大灾害发生后,旗民政局会同苏木镇民政办组织有关人员赴灾区开展灾情评估,全面核查灾情。

6.3 制定恢复重建方案。根全旗灾情和各地实际,制定恢复重建方针、目标、政策、重建进度、资金支持、优惠政策和检查落实等工作方案。

6.4核拨资金。根据各乡苏木镇人民政府向旗人民政府上报的拨款请示,结合灾情评估情况,旗民政局会同旗财政局下拨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专项用于各地灾民倒房恢复重建。

6.5 督查。旗民政局定期向社会通报各地救灾资金下拨进度和恢复重建进度,适时向灾区派出督察组检查、督导恢复重建工作。

7、预案管理与更新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旗民政局组织制定,报旗人民政府审核印发,并定期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各苏木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根据本预案制定本苏木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8、责任与奖惩 8.1 奖励

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烈士。

8.2 责任追究

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附则 9.1 名词术语解释

自然灾害: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洪涝、干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

灾情:指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

灾情预警:指根据气象、水文、海洋、地震、国土等部门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人口、自然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对灾害可能影响的地区和人口数量等损失情况作出分析、评估和预警。

9.2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乌审旗民政局负责解释 9.3 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涉氨应急预案 篇2

《高温应急预案》旨在为应对高温天气提供保障措施,在突发情况下快速、有效地应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本预案分为三个章节,分别为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善后处理。

一、应急准备

为应对高温天气,必须提前做好应有的准备工作。首先,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组织力量开展高温防御工作,加强预警发布,提高应对能力;其次,应配备必要装备和物资,如疏通设备、药品、饮用水等,以备突发情况之需;再者,应根据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和公共服务工作,提醒民众防范高温天气,注意身体健康和安全。

二、应急响应

高温天气下,政府和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程序,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具体来说,第一时间应提高预警等级,加强信息公布,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防范和应对;其次,应组织抢险队伍,对可能出现的灾害和紧急情况进行现场处置和营救;再者,应加强协调和指挥,确保各方面应对措施有序推进,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

三、善后处理

高温天气结束后,相关部门应迅速展开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和景象。具体做法包括:第一,要加强后续监测和统计,及时评估灾情和损失,为灾后对策提供基础数据;其次,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受灾区域的交通、通讯以及水、电、气供应等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转;再者,对受灾的群众要给予必要的补偿和安抚,帮助他们度过灾害带来的困难。

总之,高温应急预案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措施,对于应对高温天气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有着重要的作用。政府和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预防和应对措施,确保预案的有效性和实施效果。同时,也需要广泛宣传和普及,提高公众的应急意识,共同参与应对高温天气的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宁。

涉氨应急预案 篇3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彻底消除校园内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校园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2、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采取有效的预防和处理措施。

二、组织机构

1、建立二级校园安全管理网络,实行分级管理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工作

组长:焦月华

组员:各处室主任、校医。

2、各处室主任、班主任为本部门及本班安全工作负责人,

各专业实验室管理员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

三、任务与要求

学校突发事件是指在校园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广大师生健康的伤害,安全受到威胁的事件。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反应及时,依靠科学,措施果断的原则。

四、类型及措施

火灾事故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校园值周领导、各处室人员、实验员及消防安全员。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

(3)在向校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安全消防组织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尤其是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各级领导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人员在逃生时应掌握方法(略)。

(5)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群体性的事件或个体重大突发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所在部门领导、涉及班级班主任及政教处干事。

2、报警程序:

(1)所属班级班主任。

(2)当事人所在部门领导。

(4)校分管领导和校主要领导。

(5)如需报告公安机关,须报请领导同意。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值周领导、班主任、保卫干事等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校园值班人员立即按照程序向领导报告。

(3)各部门领导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校领导汇报。

(4)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校医室或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5)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入值班室,其余人员驱散。

(6)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7)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须立即拨打公安“110”,并将闹事人员扣留。

4、注意事项

(1)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群体性的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涉氨应急预案 篇4

(一)伤害事故的发生

学生在物理、化学实验室操作不当或者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中毒、爆炸、触电、灼伤、割伤等伤害。

(二)处置措施

1、任课教师马上稳定全班学生情绪,迅速把受伤学生送到镇公立医院。

2、镇公立医院医生马上视学生受伤伤害程度进行处理。

3、同时马上向班主任联系及家长联系,班主任或者总务处人员陪同马上送医院,叫学生家长马上到医院急诊室。

4、在学生治疗期间,班主任等一定要陪学生治疗结束。或到家长到来,向学生家长说明伤害发生情况、伤害程度,以及医生嘱咐的怎样服药、护理。

5、由学校总务处学生投保单位报告情况,保证落实学生医疗保险。

(三)事故的预防

为了尽可能减少和杜绝物理实验中的伤害事故,应以预防为主。我们可针对发生隐患的各种主要因素分别采取相应的措施。

1、切实加强实验教学

学生的操作不当是引起实验事故最主要、最常见的原因。因此我们必须在物理教学中加强对学生的实验指导、分析,加强对学生实验操作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尤其要加强实验基础知识、基本操作方法的教学。在现场的实验教学中,教师要讲清楚正确的实验步骤、注意事项。学生在动手操作时,教师要加强巡视,注意对实验能力较差学生的观察和指导,以免事故发生,或及时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2、加强实验室的管理

(1)按照有关规定,配齐配好实验员,不得任意减少编制。

(2)实验员必须具备必要的中学有关实验课的知识,且经过一定的专业培训,符合上岗要求。

(3)各个物理实验室必须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照章办事。

(4)定期对实验员进行安全教育,定期对实验器材进行安全检查。

(5)定期对实验室的各种硬件设施如电线、煤气、开关、插头等进行安全检查。

涉氨应急预案 篇5

高温应急预案是一项应对高温天气突发事件的特别计划。在炎炎夏日,气温的升高不仅会对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同时也会给社会经济带来不利的影响,而高温应急预案的建立,则是为了更好地对高温天气做出快速、合理、科学的应对。

高温应急预案从各个方面详细规定了应对高温天气的相关措施,包括人员、设施、信息等的调度和管理。在高温天气来临时,所有相关部门必须协同合作,按照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和社会安全。

高温应急预案重视信息预警和提示工作。各级气象部门需要及时发布高温天气预警,通知人民群众注意防范。同时,政府各部门要增加宣传力度,将高温天气应急措施及时传达到人民群众中去,让公众充分了解高温天气的危害和防范措施,在预警期间必要的措施要及时执行。

在高温应急预案中,对人员管理也有严格规定。在高温天气来临时,企事业单位必须全面检查安全设施和场所,确保安全,减轻人员在高温天气下的劳动强度。政府要有计划有序地组织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放学时间,以避免学生在烈日下等待接送。同时,为了防止病人由于高温而突然昏倒或发生其他情况,需要医院里的医生灵活调度,保障医患安全。

此外,高温应急预案还规定了防灾设施的管理、用电、用水等方面的管理措施。应急救援中心和指挥部要全面、及时、准确地收集、汇总、分析有关信息,制定科学而又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总之,高温应急预案的建立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政府要加强相关部门的组织和协调,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建立科学、灵活的应急机制和长效机制,为灾难抵御提供坚实保障。同时,公众自己也要加强防范意识,避免在高温天气下做过量体力活动,适时喝水补充水分,共同遏制高温天气给人民带来的影响。

涉氨应急预案 篇6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新市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由镇长担任,副指挥长由成员有办公室主任由兼任。

2。森林防火带地段责任划分:原片区由组织实施扑救工作;社区、社区及先锋、菜园、村由组织实施扑救工作;原吊岩片区及片区由王东负责组织实施扑救工作;指挥长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

二、抓住关键,突出重点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抓住预防和扑救两个关键环节,采取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突出“一场两村”(即先锋果园场、村、村)及火情多发地带重点区域,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防火关键时段,制定出针对性的措施,提早布置,严防死守,减少森林火警的发生率,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

三、强化宣传,严格火源管理

森林火灾是森林的大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就是保护人类生存环境的头等大事。《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要进一步宣传到林区的各村各户及全镇中、小学校,提高广大干群、师生对森林火灾危害的认识,防止在林区吸烟、烧荒、野炊等随意用火的违章行为的发生。发现隐患,采取措施及时整改,从而减少和消除森林火险隐患;进入防火期,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控制管理野外火源,林区野外用火必须实行《生产用火许可证》(林业站办理)制度和用火现场监督制度(村委指派专人监督燃烧);2月1日至6月30日是森林防火戒严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四、认真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装备工作

各村、社区要组建以民兵为骨干的义务扑火队,开展联席工作,进行灭火技能、灭火安全及体能训练,提高灭火能力,扑火工具存于镇派出所,保证扑火队伍在任何时候都能“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五、宣传、培训

(一)公众宣传教育

公布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林技中心电话,向林木种植户、护林员及广大群众发放森林防火技术资料,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知识和法律意识。

(二)培训

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应加强森林防火专业知识的学习,聘请专家对县林技中心工作人员及森林防火应急处理预备队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能力和水平,加大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力度。

涉氨应急预案 篇7

为有效应对雪情,提高高速公路除雪保畅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莱芜公司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管养路段概况

莱芜公司目前管养青兰高速青莱段、京沪高速莱芜段、滨莱高速莱芜段及莱泰高速莱芜段其中青兰高速莱芜段与京沪高速莱芜段路段主线里程桩号G2京沪高速k46+381-k507+506;里程31.125KM,境内包括大桥6+2座,中桥21座,小桥42座;G22 K266+699-K287+351主线全长20.652KM,匝道长度为9.216 KM,折合管养里程26.321KM,属山岭重丘区;境内包括隧道2座、大桥18-2座、中桥13座(其中人行天桥7座小桥17座、涵洞30道,互通立交2座,整体式路基宽33.5米、分离式单幅路基宽16.75米,路面宽度30.5米,双向6车道,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S29滨莱高速K108+579-K131+202,里程22.623KM,境内包括大桥9座,中桥12座,小桥15座;莱泰高速莱芜段路段主线里程桩号S26 K0+000-K29+093,主线全长29.093KM,匝道长度为5.295KM,折合管养里程18.381KM,属平原区;

境内包括特大桥1座、大桥2+1座、中桥4座(其中人行天桥1座)、小桥36+29座、涵洞75道,互通立交2座,整体式路基宽23米,路面宽度21.5米,双向4车道,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除雪防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焕发张正旭副组长:李修平郎需玉

成员:利宝徐祥增王学杰封海燕孙波

张振王鑫王爱涛陈立新王悦义王传云吕兴排李明王庆斌申敬安孙晓东魏文安高峰王超葛效文魏传文刘春雨徐庆国张胜涛高有湖李宝根黄大勇吕如华左正堂张琳耿顺珂赵兵成沙莉宁曰明

除雪防滑工作办公室设在工程养护部。

(二)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除雪防滑抢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

2、逐级明确岗位职责,完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除雪防滑工作。

3、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提前部署准备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除雪防滑办公室职责

l、执行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和任务。

2、根据气象资料、路面资料、沿线条件、降雪量、积雪深度、气温、危害交通范围等条件,确定除雪防滑工作计划,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部门汇报。

3、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广泛收集气象资料,做好降雪预报,一旦降雪,及时启动冬季除雪防滑应急预案。

4、具体做好除雪防滑的组织协调工作。

5、及时提出交通保障和除雪防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各部门职责范围

1、信息中心负责应急预案预警、启动、解除等指令下达,根据预案启动级别通知相关人员和高速公路通行信息上报和发布工作。

2、工程养护部负责除雪防滑工作的计划安排、设备调度、材料采备、督导、检查。

3、养护应急救援中心具体负责除雪防滑工作的设备保养、材料储备及除雪队伍的调度安排等工作。

4、养护工区、隧道管理所加强恶劣天气路上的值班巡逻,对沿线雪情及时向信息中心汇报,及时疏导车辆,负责与交警部门协调,及时处理事故,确保全线的安全畅通。

5、养护工区、隧道管理所负责各自管养路段内除雪防滑管理工作。

6、收费管理部、各收费站负责收费站站区、收费广场除雪防滑及特殊情况道路关闭相关工作,确保相关车辆安全通行。

7、综合办公室与停车区、服务区负责停车区及服务区除雪防滑工作。

8、养护应急保畅除雪队伍及除雪机械,具体负责除雪防滑工作的实施。

三、总体原则

根据统一指挥、分级分段负责的'原则,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按照“超前谋划、全面准备、有序组织、快速联动”的方针,做到“保畅及时、信息畅通”,达到“小雪一天、中雪二天、大雪三天、暴雪五天”的时限要求,最大限度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危害。

四、作业区划分养护工区负责

G22 K266+699-K287+3

51、G2 K476+381-K477+4

42、S26 K13+360-K29+093段(包括辛庄互通、莱芜枢纽立交);

隧道管理所负责G22城岭隧道、东铁车隧道及其隧道进出口100m。

五、雪量分级

暴雪:自然降雪积雪量大于12cm大雪:自然降雪积雪量8cm以上及12cm以下中雪:自然降雪积雪量4cm以上及8cm以下小雪:自然降雪积雪量4cm以下

六、应急预案执行

除雪防滑应急预案级别分为5级,依次为Ⅰ级(暴雪),莱芜公司调控无法完成,需社会增援;Ⅱ级(大雪),莱芜公司可调控;Ⅲ级(中雪),工程养护部可调控;Ⅳ级(小雪),养护应急救援中心可自控。Ⅳ级(小雪)、Ⅴ级(雨加雪),基层养护单位可自控。执行按照预警、启动、实施、解除四个环节进行控制。

(一)预警

预警级别分为5级,依次用Ⅰ级红色,Ⅱ级橙色,Ⅲ级黄色,Ⅳ级、Ⅴ级蓝色表示。各单位应注意天气预报,按照当地政府发布的预警信息,由信息中心负责在接到预警信息后半小时内向全公司各单位发布预警通报。各单位在接到预警通报后,自行进入预警状态,按照预警级别进行机械、人员、物资准备工作。

(二)启动

(1)降雪后,由养护工区和隧道管理所根据降雪情况及道路运营情况确定预案启动级别报告信息中心。

(2)信息中心根据两单位报告情况核定预案启动级别,Ⅰ、Ⅱ级经主要领导同意后,Ⅲ级经分管领导同意后,Ⅳ级、Ⅴ级经工程养护部负责人同意后,下达预案启动指令。

(三)实施

1、Ⅰ级预案

(1)主要领导到达岗位,指挥调度全公司除雪防滑工作。

(2)分管工程养护领导到达岗位,现场指挥调度除雪防滑工作。

(3)分管应急救援中心、收费、信息中心领导到达岗位,负责应急处置总体调度。

(4)工程养护部部长到达岗位,协调高速公路交警对高速公路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实行封闭。

(5)工程养护部负责人、养护应急救援中心主任、养护工区主任、隧道管理所所长到达岗位,现场组织除雪防滑工作。

(6)收费管理部负责人、信息中心负责人到达岗位,信息中心负责下达指令,发布高速公路通行信息。

(7)各收费站站长到达岗位,根据指令封闭收费站,组织人员除雪防滑。

(8)养护工区主任到达岗位,最少组织融雪剂撒布车1辆、除雪车2辆、客货车2辆、装载机1台,按每公里5人组织除雪防滑应急队进行全线除雪。

(9)全公司在岗人员到达岗位,按照统一调度,进行除雪防滑工作。

(10)雪情无法控制时,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向当地政府、驻军求援。

2、Ⅱ级预案

(1)分管养护领导到达岗位,指挥调度全公司除雪防滑工作。

(2)分管收费、信息中心领导到达岗位,负责应急处置总体调度。

(3)工程养护部部长到达岗位,协调高速公路交警对高速公路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实行封闭。

(4)工程养护部负责人、养护应急救援中心主任、养护工区主任、隧道管理所所长到达岗位,现场组织除雪防滑工作。

(5)收费管理部负责人、信息中心负责人到达岗位,信息中心负责下达指令,发布高速公路通行信息。

(6)各收费站站长到达岗位,根据指令封闭收费站,组织人员除雪防滑。

(7)养护工区主任到达岗位,最少组织融雪剂撒布车1辆、除雪车2辆、客货车2辆、装载机1台,按每公里5人组织除雪防滑应急队进行全线除雪。

(8)全公司在岗人员到达岗位,按照统一调度,进行除雪防滑工作。

3、Ⅲ级预案

(1)分管养护领导到达岗位,指挥调度全公司除雪防滑工作。

(2)工程养护部部长到达岗位,协调高速公路交警对高速公路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3)信息中心值班人员到达岗位,信息中心负责总体调度、下达指令、发布高速公路通行信息。

(4)各收费站站长到达岗位,根据指令封闭收费站。

(5)工程养护部负责人、养护应急救援中心主任、养护工区主任、隧道管理所所长到达岗位,现场组织除雪防滑工作。

(6)养护工区主任到达岗位,最少组织融雪剂撒布车1辆、除雪车2辆、客货车2辆、装载机1台,按每公里5人组织除雪防滑应急队进行全线除雪。

(7)全公司在岗人员到达岗位,按照统一调度,进行除雪防滑工作。

4、Ⅳ级预案

(1)公司值班领导到达岗位,指挥调度全公司除雪防滑工作。

(2)工程养护部部长到达岗位,协调高速公路交警对高速公路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3)信息中心值班人员到达岗位,信息中心负责总体调度、下达指令、发布高速公路通行信息。

(4)各收费站值班站长到达岗位,根据指令封闭收费站。

(5)工程养护部负责人、养护应急救援中心主任、养护工区主任、隧道管理所所长到达岗位,现场组织除雪防滑工作。

(6)养护工区主任到达岗位,最少组织融雪剂撒布车1辆、除雪车2辆、客货车2辆、装载机1台,组织养护员进行全线除雪。

(7)全公司在岗人员到达岗位,按照统一调度,进行除雪防滑工作。

4、Ⅳ级预案

(1)公司值班领导到达岗位,指挥调度全公司除雪防滑工作。

(2)工程养护部部长到达岗位,协调高速公路交警对高速公路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3)信息中心值班人员到达岗位,信息中心负责总体调度、下达指令、发布高速公路通行信息。

(4)各收费站值班站长到达岗位,根据指令封闭收费站。

(5)养护应急救援中心主任、养护工区主任、隧道管理所所长到达岗位,现场组织除雪防滑工作。

(6)养护工区值班人员到达岗位,最少组织融雪剂撒布车1辆、除雪车2辆、客货车2辆、装载机1台,组织养护员进行全线除雪。

(7)全公司在岗人员到达岗位,按照统一调度,进行除雪防滑工作。

4、Ⅴ级级预案

(1)公司值班领导到达岗位,指挥调度全公司除雪防滑工作。

(2)工程养护部部长到达岗位,协调高速公路交警对高速公路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3)信息中心值班人员到达岗位,信息中心负责总体调度、下达指令、发布高速公路通行信息。

(4)各收费站值班站长到达岗位,根据指令封闭收费站。

(5)养护应急救援中心主任、养护工区值班主任、隧道管理所值班所长到达岗位,现场组织除雪防滑工作。

(6)养护工区主任到达岗位,最少组织融雪剂撒布车1辆、除雪车2辆、客货车2辆、装载机1台,组织养护员进行全线除雪。

(7)全公司在岗人员到达岗位,按照统一调度,进行除雪防滑工作。

(四)解除

除雪防滑工作完成后,由养护工区和隧道管理所报告养护应急救援中心,养护应急救援中心对全线进行检查确认后,报告信息中心,Ⅰ、Ⅱ级经主要领导同意后,Ⅲ级经分管领导同意后,Ⅳ级、Ⅴ级经工程养护部负责人同意后,下达预案解除指令,上报高速公路通行信息;各单位根据指令解除指令解除......

七、工作方案

(一)设备准备

1、融雪剂撒布车3辆、除雪车5辆、客货车2辆、装载机2台,停放于公司机械仓库。冬季来临之前,必须将除

雪设备维修好,易损配件,各种油料配备齐全,确保关键时刻拉的动,出的去。

2、提前与社会力量相联系,如现有车辆无法应付,由养护应急救援中心负责与社会联系,与有平地机、装载机的单位或个人签订紧急情况下的使用协议,租用运输车辆,以保证在必要的情况下,及时组织力量上路除雪防滑,不贻误抢险时机。

(二)材料准备

1、每年十一月中旬,准备足够的铁锨等除雪工具,仓库存放融雪剂不低于160吨(满足2-3次中雪使用量),现有80吨,存放于养护工区仓库;每次降雪除雪后,可根据库存情况及时联系融雪剂厂家,最迟一天内可补充足后续除雪所用融雪剂。

2、准备防滑防滑砂,并用编织袋盛装,每25公斤一袋,冬季来临之前袋口顺车方向每隔10米整齐放置于大中桥、陡坡、匝道、弯道、垭口、易结冰路段等重点路段。

3、各收费站存放融雪剂不少于1.0吨。

4、隧道进出口洞内各存放10袋融雪剂,洞口外200m范围内每隔10米放一袋防滑砂。

(三)人员准备

成立除雪防滑抢险突击队,由各基层养护单位牵头,养护工区负责组织。机械操作手由经过专门培训,具备驾驶资格的专业人员负责。5人专门负责融雪剂装车,5人负责特

殊情况下人工撒融雪剂。全线养护员负责辖区内除雪及撒防滑料,并组织7支,每支不少于10人的应急队伍,其中停车区应急保畅队伍由综合办公室利宝组织xxx等人成立、隧道所应急保畅队伍由吕兴排组织徐庆国等人成立、公司路面应急保畅队伍由陈立新组织葛效文、魏传文等人成立、各站应急保畅队伍由各站长组织人员成立(后附应急保畅队伍详表),确保特殊灾害天气时,组织人员自带工具上路破冰除雪。

(四)通讯畅通

除雪防滑期间,参战人员保持24小时手机开机,确保联系畅通。

(五)重点路段(重点部位)

急弯(K284+500上行)、陡坡(k268+500上/下行)、桥面(裴家庄大桥、石湾子高架桥、石湾子大桥、孝义水库大桥、辛泰铁路大桥等)、隧道进出口(城岭隧道下行进口)、互通区及天桥下(莱芜枢纽立交等)、易结冰(k268+500上/下行、城岭隧道下行进口)路段。

(六)作业路线

1、G2/S29从莱芜东主站收费站出发沿G2上行至新泰龙庭收费站,由龙庭收费站调头沿G2下行至青石关隧道以北60米处辅道调头至苗山收费站(可补充融雪剂),沿G2上行回至莱芜东收费站、

2、G22从辛庄收费站出发沿G22上行至高新区收费站,

由高新区收费站沿G22下行至辛庄收费站,至鲁村收费站调头回至辛庄收费站。

3、S26从莱芜东收费站沿S26上行至杨庄收费站,有杨庄收费站调头沿S26下行至莱芜东收费站,杨庄收费站以西由养护警示车辆带领特殊清理。

4、莱芜枢纽立交由养护警示车辆带领应急人员与装有融雪剂车辆对各匝道进行特殊清理。

(七)除雪时限

降雪停止后,行车道的积雪清除,积雪厚2厘米以内时不超过6小时,积雪厚5厘米以内时不超过12小时。超出5厘米厚的降雪视具体情况而定,努力做到“小雪一天、中雪二天、大雪三天、暴雪五天”。

(八)相关要求

1、降雪时,当最高气温在0℃以下,应在超车道和行车道上均匀撒布融雪剂,加速雪的融化,并防止夜间融化的雪水冻结形成冰雪路面。

2、雪厚在大于1cm时,应开始机械除雪。降雪发生一小时内,人员、机械全部上路除雪。撒融雪剂紧跟除雪机械之后,标准用量为15-30克/平方米;立春后降雪,气温回升,适当减少融雪剂用量,控制在10-20克/平方米。根据路况、路面冰雪情况、当天气温情况,机动灵活撒布,确保机械除雪后剩下的一层薄雪及时融化,并防止夜间冻结。

3、除雪中应注意除雪次序,应该先清中间车道,后清左侧车道,最后清右侧车道。除雪作业时要有严密的安全措施,要使用限速标志车以提示驾驶员在安全速度内行驶。在未封闭交通时,严禁逆向除雪作业。在清除中央分隔带附近积雪时,要避免将积雪飞溅至另一侧,而影响过往车辆的正常行驶。

4、急弯、陡坡、垭口、桥梁、隧道进出口及易结冰路段等重点路段融雪剂撒两遍。若路面结冰应在重点路段撒防滑砂。

5、大面积除雪防滑工作完成后,要加强路面巡查,对天桥下、背阴路段积冰难融的特殊部位,要及时出动小型货车装载融雪剂,人工扬撒,并用铁锨等工具及时清理坚冰。

(九)注意事项

1、掌握沿线路面上不等高的障碍物,如桥梁伸缩缝、桥头、突起路标等公司,防止除雪过程中损坏道路设施或除雪机械。

2、避免除雪机械刮刀与路面过分紧密接触,破坏路面及路面标线,彩色标线路面宜采用机械配合人工除雪。

3、含融雪剂的雪严禁堆放到绿化带、边坡上,以防对绿化植物造成损害。

4、大面积除雪完成后,注意重点部位的进一步清除,特别是水泥混凝土防撞护栏边缘,及时人工清理,以防受到损害。

5、加强交通管制,在收费站入口设置限速标志,收费员语言提示,使车辆缓慢通行。

6、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除雪设备上配有警示灯、标志牌等。

(十)检查考核

1、严格落实好恶劣天气昼夜值班制度,填写冬季除雪防滑工作情况记录表。各单位都要实行领导带班制度,24小时值班,各科室、收费站凡因无人值班、无领导带班而造成信息堵塞或延误防滑抢险的单位,管理公司将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2、坚持雪中上岗,人员、机械要在降雪后随时到位,出现拖延、空岗等情况,管理公司将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3、养护科将加强日常检查力度,对除雪防滑工作中反映迟缓、公司置不力、清理不彻底、违规作业等情况将在当月绩效考核中扣分。

附件:

1、青兰高速公路莱芜管理公司除雪防滑应急队伍表

涉氨应急预案 篇8

一、居民因排队产生的问题处理

签约现场居民因排队次序发生打架、互骂等情况,由现场负责维稳的安保人员进行引导劝说;情节严重的,影响其他被征收人签约的,安保人员应当及时向维稳工作组汇报,由维稳工作组派遣治安维稳人员(主要是公安、街道或社区居委会的人员)到现场进行引导调解。

签约现场居民因排队出现身体不适、晕倒等现象,由安保人员及时汇报维稳工作组,由维稳工作组根据安保人员汇报情况采取相关策略。

二、签约人员不及时到位问题处理

签约当天,签约点所有摄像头全部开启,监控视频图像将全程展示签约点的动态状况,各签约点征收人员应当按照时间规定按时到位。对于签约征收人员因各种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及时到岗的,应当提前向拆迁负责人汇报,拆迁负责人做好人员对接安排工作,派遣事先培训好的操作人员前往签约现场,确保不影响签约工作。对于未经事先请假不能及时到岗的,另一名签约征收人员应当及时向拆迁负责人汇报,拆迁负责人做好人员安排工作。

三、协议未及时送达问题处理

签约前日,协议档案由征收管理组统一打印并提交给综合组。签约首日,由综合组负责调度将封闭的协议档案在规定的时间内运送至各签约点,做好协议运送的保障性工作。护送人员应当协助各签约点征收人员做好协议档案接收和清点工作。若协议档案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送达,签约征收人员应当主动与护送人员联系,问明原因和送达时间,并及时向分指挥长汇报。

四、调试阶段问题处理

(一)网络发生故障

调试阶段(签约时间开始前1小时),签约内网出现连接不上的情况,签约点征收人员首先应当检查是否因网线连接原因而造成的连接不上,主要处理办法包括:一是检查网线接口是否因松弛而导致连接不上;二是用备用网线进行连接调试。

按以上办法处理后,签约内网仍连接不上的,签约点征收人员应当及时向分指挥长汇报,由分指挥长派遣网络工程人员到签约现场进行调试。在项目启动预签到计时前,内网经网络工程人员处理仍连接不上的,由分指挥长向总调度请示延迟签约时间,待故障处理完毕后,按照总调度的指示,统一开启签约工作。

(二)系统发生故障

调试阶段(签约时间开始前1小时),经内网登陆的签约系统出现卡顿或无法进行正常签约操作的情况,签约点征收人员首先应当重新启动签约系统,检查并确定系统能否正常运行和操作。

按以上办法处理后,签约系统重新启动后仍不能正常运行的,签约点征收人员应当及时向分指挥长汇报,由分指挥长派遣四海工作人员到签约现场进行调试。在项目启动预签到计时前,系统经四海工作人员处理仍未连接不上的,由分指挥长向总调度请示延迟签约时间,待故障处理完毕后,按照总调度的指示,统一开启签约工作。

(三)设备发生故障

调试阶段(签约时间开始前1小时),电脑因故障无法开启或黑屏的、打印机因故障无法联网打印的,对讲机因故障无法正常对话和变换频道的,非签约点征收人员自身能力可以解决的,应当及时向分指挥长汇报,由分指挥长将分指内事先备份好的电脑(经四海公司统一调试,可正常登陆内网系统,满足签约的要求)、打印机(已安装打印机驱动程序)和对讲机(事先已进行调试)等设备送往签约现场,并进行现场安装。在项目启动预签到计时前,设备仍不能正常操作的,由分指挥长向总调度请示延迟签约时间,待故障处理完毕后,按照总调度的指示,统一开启签约工作。

(四)电路发生故障

签约前,对整个片区内的停电通知进行了解,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时进行签约。

调试阶段(签约时间开始前1小时),因电路故障造成局部或单个签约点停电的,出现停电的签约点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向分指挥长汇报,按照总调度的指示,所有签约点签约工作统一叫停。

签约工作叫停后,对于出现电路故障的签约点,签约征收人员应当启动备用应急电源,待网络、系统和设备经调试可正常工作后,上报并按总调度指示开展签约工作;同时,项目工程组要做好电路故障排除和巡视工作,确保将电路对签约工作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五、签约阶段问题处理

(一)网络发生故障

签约阶段,签约内网出现连接不上的现象,签约点工作人员应当立即向总调度汇报,按照总调度的指示,所有签约点统一暂停签约工作,按照调试阶段网络故障排除方法进行处理,待网络故障排除后,按照总调度指示统一开启签约工作。

(二)系统发生故障

签约阶段,签约系统出现卡顿或无法进行正常签约操作的情况,签约点工作人员应当立即向总调度汇报,按照总调度的指示,所有签约点统一暂停签约工作,按照调试阶段系统故障排除方法进行处理,待系统故障排除后,按照总调度指示统一开启签约工作。

(三)设备发生故障

签约阶段,电脑因故障无法开启或黑屏的、打印机因故障无法联网打印的,对讲机因故障无法正常对话和变换频道的,签约点征收人员应当立即向总调度汇报,按照总调度的指示,所有签约点统一暂停签约工作,待设备恢复正常后,按照总调度指示统一开启签约工作。

(四)视频监控出现故障的

签约阶段,视频监控出现故障导致影响总调度指挥签约的情况,需要及时处理(不暂停现场签约工作),需相关工作人员马上修复。

(五)电路发生故障

签约阶段,因电路故障造成局部或单个签约点停电的,出现停电的签约点工作人员应当第一时间向总调度汇报。按照总调度的指示,所有签约点统一暂停签约工作,待电路故障全部排除后,按照总调度指示统一开启签约工作。

出现电路故障的签约点,启动备用电源,网络、系统和设备调整可正式正常工作后,统一时间开展签约工作。

(六)审核时,被征收人携带资料不齐全或不符的 被征收人签约当天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房改售房协议原件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到现场进行排队签约。本人不能亲自到达签约现场的,其授权的委托人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到签约现场。

签约当天,被征收人或委托人携带资料不全(如身份证原件或房产证原件未带)或与协议档案上人名不符的,身份审核不予通过,本轮不能进行签约。

(七)审核时,被征收人不能按时到达现场的 被征收人雇佣他人排队,轮到其身份审核时,本人却不能按时到达现场的,签约征收人员应当开启下一户身份审核和签约工作,不得等候该户被征收人。该户被征收人当日到达现场的,无须重新排队,可顺延插队进行签约工作。

(八)被征收人拒签《签约须知》或直接要求进行网上签约的

按照本次征收的规定,被征收人阅读完《签约须知》,并在须知上签字后,方可签订纸质协议,进入系统网上确认环节。对于被征收人拒绝在《签约须知》上签字,要求签订协议的,签约征收人员应当将相关利害告知被征收人,同时告知被征收人无权也不得签署纸质协议,在签约规定的15分钟内被征收人仍拒绝签署的,签约征收人员应当将其劝离,不得妨碍下一步居民签约。

(九)被征收人现场要求调整协议补偿金额的 被征收人签约当日持相关有效要件现场要求签约征收人员调整协议中约定的补偿金额的,签约征收人员不得响应修改协议,并告知居民待征收组对居民新拿来的资料复核无误后,指挥部将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对居民进行后续补偿。

被征收人若出现对补偿金额不满当场撕毁两份协议的,签约征收人员应当告知被征收人因协议撕毁,在本轮规定的时间内被征收人无权签订协议。

(十)被征收人在签约室内逗留的

被征收人签完协议后反悔,并在签约室逗留,要求重新签订协议的,征收人员应当遵守《签约须知》的规定将其劝离。情节严重的,影响后续签约工作的,安保人员应当及时向维稳工作组汇报,由维稳工作组派遣治安维稳人员(主要是治安、街道及社区居委会人员)到现场进行引导劝离。

(十一)被征收人签约现场索要协议的

被征收人签订协议后,当场要求签收征收人员加盖另一方公章并提出带走协议的,签约征收人员应当统一口径告知被征收人:预签约阶段,协议不生效,不盖章,待项目达到预签比例,政府发布征收决定后,协议生效并加盖公章,按照规定的时间,统一送达给被征收人。

六、换取选房序号单阶段问题处理

(一)序号先后问题解释

发放选房序号单现场不做解释,由总指安排统一解释。

(二)现场秩序维护

由安保人员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如遇刻意捣乱的人员,需要及时安排到调解室进行问题调解。

涉氨应急预案 篇9

开放应急预案(Open Emergency Plan),是指将应急预案开放给公众、企业和其他机构使用的一种方法和实践。该方法旨在提高应急预案的透明度、公开性和可操作性,以便更好地应对突发事件和灾难。

在遭遇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或其他突发事件时,政府机构、企业、学校、社区等各种组织都需要制定应急预案。这些预案通常包括了情况评估、资源调配、协作合作、管理、信息发布等方面的内容,以便组织能够在突发事件中迅速响应和协调。然而,许多预案由于保密和内部机密性的原因,不对公众开放或只有有限的开放,因此限制了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协作性质。为此,开放应急预案的做法应运而生。

开放应急预案的核心理念是公开透明。它强调了预案的可读性、可编辑性和可生成性,以便使得组织能够更快、更好地根据自己的需求和情况进行编制和修改。与此同时,开放应急预案还能帮助组织发现潜在的漏洞和问题,以更好地改进应急预案。这种应急预案开放的做法,能够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使得协作更加快捷、信息更加完整、应对更加迅速。

开放应急预案需要依靠开源、开放式的数据共享和云存储技术,让组织和公众能够方便地浏览、编辑和生成预案。此外,开展开放应急预案还需要一定的法律和行政支持。政府可以出台相关规定和标准,鼓励和推动组织和企业制定、开放应急预案。而组织和企业也可以通过与公众、志愿者、社会团体、技术专家等合作,共同建立应急预案开放生态系统。

开放应急预案的优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开放应急预案提高了应急机构的透明度和责任感,让公众更加了解预案的制定、执行和更新过程,提高了组织的公信力和信任度。其次,开放应急预案促进了应急组织和公众之间的合作和互信,提高了应急响应的效率和准确性。再次,开放应急预案推动了应急预案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升了应急响应的质量和安全性。最后,开放应急预案也能提高企业和组织的竞争力,增强组织能力和领导力等方面的优势。

然而,开放应急预案也面临着一些挑战。首先,开放应急预案需要解决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等问题,确保预案不被恶意利用。其次,开放应急预案需要不断更新和维护,提高其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最后,开放应急预案需要公众的支持和参与,其推广需要一定的宣传和普及过程。政府、组织和企业需要共同努力,推动应急预案的开放和交流,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灾害的能力。

总之,开放应急预案是一种创新的应急管理方法,具备广阔的应用前景。它提高了应急组织和公众之间的合作和协作能力,增强了应急管理的可持续性和适应性,有助于让社会更加安全和健康。因此,政府、组织和企业应加强对开放应急预案的推广和应用,让更多的人和组织能够从中受益。

涉氨应急预案 篇10

“高温应急预案”是指为了应对高温天气的紧急情况而制定的应急措施和管理规定。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的趋势不断加剧,高温天气的持续出现不仅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还可能导致公共设施、交通和通信等方面的故障,因此建立和实施高温应急预案,已成为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增强城市自救能力的重要措施。

一、高温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

高温应急预案涵盖了从高温预警到实施紧急措施的全过程,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方案的制定:

1. 预警机制:制定高温天气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高温天气预警信息,提醒人们采取防范措施。

2. 紧急救援机制:制定高温天气紧急救援机制,明确各单位的救援职责和任务,以及协调应对救援事宜的机构和人员。

3. 首要任务:确立高温应急预案的首要任务,包括保护公共设施正常运转、保障公共安全、推进应急救援工作等。

4. 紧急响应等级:明确高温天气的紧急响应等级和指导标准,有序预防和应对高温天气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

5. 应急措施:制定相应的高温应急措施,包括人员疏散、水源保障、医疗救治、通讯和交通保障等。

6. 各部门应急方案:各部门应根据本行业特点和情况制定相应的高温天气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二、高温应急预案的实施

高温应急预案在实施时,应根据紧急响应等级制定相应的措施。

一级响应:当天气出现重度持续高温,或预计未来24小时内气温将达到或超过35℃,可启动一级响应措施,对人员、设施等进行全面预警。

二级响应:当天气条件条件继续惡化,预计气温达到或者超过40℃,可启动二级响应措施,加强高温天气监测和指导,做好人员、设施的保护和疏散工作。

三级响应:当天气达到或超过高温极值,预计持续时间较长,可启动三级响应措施,对人员、设施采取紧急疏散、防护和抢救等措施,减少高温天气对公众带来的伤害。

总而言之,高温应急预案是为了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而制定的保护性、安全性和实施性强的应急措施。在此基础上,我们要提高应对高温天气的意识,合理安排生活方式,做好高温健康保护和应急管理工作,共同创造一个更加健康、安全、和谐的社会。

涉氨应急预案 篇11

高温应急预案

随着气候变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高温天气已经成为城市居民面临的一种普遍现象。夏季高温天气不仅令人疲惫不堪,还会造成许多健康问题,例如中暑、头晕、出汗过多、心跳加速等等。为了避免高温天气造成的不利影响,城市应该制定高温应急预案,采取应对措施,保护首都居民的健康。

高温应急预案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监测高温天气:城市应该配备准确可靠的气象设备,及时监测高温情况。一旦出现高温天气,就应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市民注意防范。

二、宣传预防措施:在高温天气即将到来之前,城市应该通过各种媒体向市民宣传高温天气预防措施,如避免户外运动、多喝水、穿宽松透气衣服等等。

三、提供救援服务:城市应该为市民提供救援服务,如提供清凉饮料、心理疏导等等。在高温天气时,城市应该采取措施保障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

四、关注重点人群: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孕妇等人群更加容易受到高温天气的影响,城市应该给这些人群提供更为细致的服务。

五、防范高温天气下的相关疾病:高温天气容易促使许多疾病的发生,如中暑、失水等等。城市应该提供一系列防范措施来规避这些疾病的发生,如提供夏季健康饮食指导,保证饮食的安全卫生等等。

在高温天气下,城市居民能否避免遭遇相关健康问题取决于高温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和实施效果。首都应该制定完善的高温应急预案,落实相应措施,确保广大市民的安全与健康。

涉氨应急预案 篇12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保障农牧民冬季取暖的各项决策部署,妥善解决好全市生产生活用煤保障,确保广大农牧民冬季取暖有煤烧、买得起,让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民生优先;

2、坚持因地制宜;

3、坚持协调联动。

三、组织机构及相关职责:

此项工作在市保障农牧民取暖用煤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市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主要职责是领导、组织、协调全市煤炭保障集中供暖企业和农牧民取暖用煤供应工作,对接保障地区的取暖用煤需求,建立健全煤炭物资运输协调保障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能源局局长霍励平兼任。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负责协调沟通各旗区、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做好各项工作,负责动态掌握和收集汇总全市取暖用煤保供工作开展进度,统筹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具体措施:

1、摸清底数;

2、制定方案;

3、规范价格;

4、畅通运输。

五、相关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工作领导;

2、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责任落实;

3、抓好安全生产,完善应急预案;

4、统筹疫情防控,优化检测程序;

5、加强督查督导,全面压实责任。

涉氨应急预案 篇13

为确保学生安全,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教学楼和宿舍楼紧急疏散预案。

一、预防

1、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各处室主任及年级组长和相关人员为组员的应急疏散领导小组。在需紧急疏散时随时发挥作用。

2、召开师生动员会,对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进行细致分工,使之责任明确。

3、班主任和宿管科要对学生讲明疏散应注意的事项以及疏散的详细路线。

4、上课期间,门卫要将所有楼门打开,使之始终保持畅通无阻。晚自习时门卫要打开教学楼两侧前门,值班教师和领导要组织好晚自习。宿管科要随时有人。

5、保卫科要经常检查应急灯和灭火器材完好情况,使之随时可用,有备无患。

二、遇险

(一)教学楼学生疏散

1、遇火灾、地震等险情,需疏散时,领导小组成员要在就近位置组织疏散。是否疏散,由在校领导决定。

2、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织学生按疏散路线有序疏导撤离。不得组织学生灭火或抢救伤员。总务主任率领后勤工人负责保护财产。

3、保卫科或办公室要根据情况,及时拨打119、110或120,所有教职员工要协助学生疏散或协助医务人员抢救伤员,不得与学生争抢逃生通道。

4、疏散结束后,班主任要清点本班学生人数,并向政教处报告疏散情况。保卫科要保护好现场,

5、班主任对没及时撒离的同学,要及时向保卫科和公安人员提供具体方位,以便及时营救。

6、具体疏散路线:教学区、宿舍、餐厅的疏散路线及程序

1、教学区(教学楼、综合楼)

(1)西首二班从西楼梯口疏散,疏散到操场。

(2)东首二班从东楼梯口疏散,疏散到操场

(3)办公楼教师从楼梯口疏散,疏散到操场。

(4)听到紧急信号后,所有离教学楼楼梯最近的当堂任课老师,站到边角上指挥疏散,其他当堂老师在教室内指挥疏散,当堂任课老师最后离开教室。

2、宿舍

(1)男生宿舍:各楼层住校生从相应楼梯疏散,经西大走道快速跑入升旗仪式指定位置。

(2)女生宿舍:前楼各楼层住校生从相应楼梯疏散,经西大走道快速跑入升旗仪式指定位置;后楼各楼层住校生从相应楼梯疏散,经东大走道快速跑入升旗仪式指定位置。

(3)听到紧急信号,宿舍管理员立即打开疏散通道,指挥学生按要求疏散,管理员最后离开宿舍。

3、餐厅

(1)在餐厅就餐的所有学生从西门出口处疏散,疏散到升旗仪式指定位置。

(2)听到紧急信号,餐厅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立即指挥学生按要求疏散,餐厅管理人员、服务人员最后离开餐厅。

(二)晚自习学生疏散:

1、遇火灾、地震等险情或较长时间的停电,需疏散时,晚自习值班教师要先请示带班领导;情况特别紧急时,值班教师可根据实情当机立断,迅速组织学生疏散。

2、值班教师和领导要组织学生按疏散路线有序疏导学生撤离。不得组织学生灭火或抢救伤员。所有在场人员都要协助学生疏散或协助抢救伤员,不得迟疑或与学生争抢逃生通道。

3、通知门卫报警,及时拨打119、110或120;并向宿管科长和学校领导报告突发事件及其疏散情况。

4、疏散结束后,值班教师和宿管科值班人员要清点上晚自习学生人数,并向学校有关人员报告疏散情况。

5、保卫科长要以最快速度赶到现场,要保护好现场,了解没及时撒离的同学,了解具体方位,以便会同公安人员实施营救。

晚自习具体疏散路线:从教学楼东、西、中三道楼梯疏散至楼外。

(三)、宿舍楼住校生疏散

1、遇火灾、地震等险情需疏散时,宿舍值班教师要先电话请示宿管科长或学校领导;情况特别紧急时,宿舍值班教师可根据实情当机立断,喊醒所有学生,通知学生迅速疏散。

2、值班教师要组织学生按疏散路线疏导学生有序撤离。不得组织学生灭火或抢救伤员。不得迟疑或与学生争抢逃生通道。

3、通知门卫报警,及时拨打119、110或120;并向宿管科长和学校领导报告突发事件及其疏散情况。

4、疏散结束后,宿管科值班人员要清点住宿学生人数,并向学校有关人员报告疏散情况。

5、保卫科长要以最快速度赶到现场,要保护好现场,了解没及时撒离的同学,了解具体方位,以便会同公安人员实施营救。

三、善后事宜

1、对受伤学生宿管科及学校领导、班主任要及时慰问,稳定情绪,保证校园秩序稳定。

2、成立相关组织,接待受伤同学家属并做好认真细致的解释工作。

3、协助公安干警,查明事故原因和处理善后工作。

4、按有关规定,积极上报事故原因、伤亡情况和财产损失情况。

宿舍楼具体疏散路线:以楼道中门为界从两侧疏散至楼外。

此预案要求全校教职员工共同遵照执行,并积极行动起来,努力为学生创建一个安全、舒适、健康、向上的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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