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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 2023.11.03

最新资金自查报告精选六篇。

俗话说,实践是实现真正理解的途径。在学习或工作中,我们常常需要撰写报告。您是否熟悉报告的写作格式呢?或许您对”资金自查报告“ 一词感兴趣,我们特别为您准备了一篇文章,希望您会喜欢,并收藏以便将来阅读!

资金自查报告 篇1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的强农惠农政策,确保各项资金落到实处,根据莆田市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xx年强农惠农富农资金在线监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莆惠管〔20xx〕2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布暑安排,成立了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了《莆田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xx年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林业局对照强农惠农项目资金的检查项目和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一、强农惠农资金收入、落实到位情况

(一)造林绿化补助资金。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各县区林业局造林绿化补助资金实际收入总额6552.27万元(其中:20xx年4715.96万元、20xx年上半年1836.31万元),已落实到位5070.23万元(其中20xx年3235.81万元、20xx年上半年1834.42万元)。

(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各县区林业局生态林补偿基金实际收入总额1746.97万元(其中20xx年1167.67万元、20xx年上半年579.3万元),已落实到位961.18万元(其中20xx年918.58万元、20xx年上半年42.6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造林绿化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全市完成“四绿工程”建设19.41万亩,造林更新3.51万亩,共完成造林绿化22.92万亩,占省下达任务的120.63%。20xx年上半年全市完成“四绿工程”建设3.18万亩,林分修复11.33万亩,人工造林更新2.84万亩,共完成17.35万亩,占省下达任务的106.67%。

1.及时分解,明确任务。我市根据各县区(管委会)林地资源等实际情况,下发了《全市造林绿化任务下达的通知》,及时把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县区(管委会),并提出具体要求。为了进一步明确造林绿化任务,市政府每年又发出了《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提出了深化思想认识、推进生态建设,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有力措施、狠抓任务落实,建立目标责任、切实加强领导的具体意见。我市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强化部署,并向各县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下达造林绿化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推动发展。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加强造林绿化宣传,宣传造林绿化对加快国家森林城市和生态市建设、打造宜居港城的重要意义,宣传造林绿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宣传造林绿化各级政府扶持政策,传播森林文化、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的重要价值观。每年3月,组织市各套班子、机关单位干部、莆田军分区和武警部队官兵及群众一起参加义务植树劳动,拉开了全市春季大规模义务植树劳动的帷幕。各县区(管委会)和乡(镇)政府也精心组织党政军民参与的大规模义务植树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全市掀起造林绿化新高潮。

3.转变方式,促进发展。一是搞好规划设计。按照“全面规划、注重实效、先急后缓、分期实施”的要求和“山水园田统一规划,乔灌草、花果树一起上,带、网、片、点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四绿”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二是狠抓林地落实。造林地的落实是确保完成任务的关键,“四绿”工程建设要落到非规划林地、可造林地块和“三沿一环”可补植林地。对于现有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和极少量的荒山,做到逐块落实,及时造林。今年共落实15.5万多亩造林地,有效地保障了今年造林任务的顺利完成。三是做好苗木供应。林业部门根据今年造林任务,认真测算造林绿化所需苗木的树种、规格和数量,及时做好苗木的准备和调剂。四是加快苗木花卉基地建设。针对今年及以后我市持续推进“四绿”工程建设的实际,大力扶持重点花卉苗木基地建设,适时调整苗木的组成结构,加大乡土阔叶树种苗木、绿化大苗的培育,确保苗木供应。今年我市通过落实各级政府花卉苗木优惠政策,强化科技支撑,加强产销对接,完善社会化服务,推动花卉苗木专业化、标准化、设施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我市的花卉苗木生产初具规模,基本实现造林绿化苗木自主化。五是强化科学造林。根据树种的生物学特性,做到适地适树,科学配置造林树种和密度。在造林更新上,大力提倡不炼山造林,维护地力和生物多样性。在重点生态区位,通过采取间伐、补植、套种等人工措施,加快调整树种组成,改善林分结构,促进形成树种多样、针阔混交、异龄复层的复合型林分。在城乡绿化上,选择景观效果好、经济价值高的名贵和优良乡土阔叶树种,以丰富森林景观,提高城乡绿化美化水平。

4.配套扶持,增加投入。为推动造林绿化发展,我市将造林绿化资金列入预算,增加投入,配套补助。在省对今年造林绿化各项目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市财政对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屏障、绿色通道建设按300元/亩标准补助;对高速公路、铁路森林生态景观带建设3000元/亩标准补助;对林分修复补植按省标准40元/亩补助;对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按500元/亩标准补助;对珍贵用材树种造林按250元/亩标准补助。并要求县区(管委会)按市标准配套。

5.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市林业局建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方宝昌总负责、党组成员带队、相关科室挂钩的组织分工负责制,抽出时间下乡对各县区(管委会)今年造林绿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了解造林绿化进展情况,特别是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和帮助解决具体问题,推动造林绿化进度。各县区通过委托专业队伍养护、聘请专人养护、村民自我养护等不同方式,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全面落实“谁栽、谁有、谁受益”的'政策,明晰产权和经营权,确保树树有人管、块块有业主,达到植一株、活一株、绿一处、成一片的效果。

(二)造林绿化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造林绿化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专款专用。一是严格根据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制定的《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造林绿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xx]1号)精神,对造林绿化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独立核算。造林绿化主体完成当年度造林绿化任务后,首先由各县区林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检查验收,并将结果上报省市林业局、财政厅,由省林业厅和财政厅开展抽查验收,造林验收期间,市纪委驻农业局纪检组还在我局网站开设举报电话,方便群众监督,造林验收合格后,将资金拨付到位。二是详细制定资金用款计划,编制《造林绿化资金发放清单汇总表》,上报财政部门核准后发放补助资金。对验收合格的政府部门及公司造林的,直接将补助资金汇入账户,对个人造林验收合格的,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三是补助资金下拨情况及时录入造林绿化补助资金在线监管平台系统,在资金分配中做到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经自查,未发现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问题。

(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工作开展情况

1、规范护林员队伍管理。从抓护林监管员队伍建设入手,狠抓队伍管理。公开护林员选聘条件、责任与报酬,由村民公开竞聘护林员,签订管护合同书,明确护林员的责、权、利。及时兑现管护经费,提高护林积极性。定期举办培训班,增强护林监管员素质。对在去年护林工作中不能履行护林员职责义务和无法完成护林任务的护林员给予解聘。20xx年度严格按照管护责任主体单位推荐、乡镇人民政府和林业站共同审核、区林业局审批的程序严把护林员关,对称职的护林员进行续聘,不称职的护林员予以解聘,并与所聘用的护林监管员签订《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书》。

2、加强资源监管力度。建立以地理信息为平台的生态公益林监测管理机制,实行地籍小班管理,加大森林资源监测力度.及时掌握变化动态。

3、加强“森林两防”工作。积极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和“以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森林两防工作方针。一是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开设防火路和生物防火林带,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二是采取设置隔离带和树种改造(或套种阔叶树)等有效措施,抑制松突园蚧疫情的蔓延趋势,减少资源损失。

4、强化源头管理。科学合理地规划山地综合开发,控制山地综合开发的规模,不提倡开山造果,狠杀毁林种果的风气。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乱砍滥伐现象的发生。

5、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由县区财政局通过邮政储蓄“一卡通”方式直接汇入村民户头。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监管力度,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要给予坚决纠正。并建立工作制度,定期对生态林补偿基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四)生态公益林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制定的《福建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农[20xx]33)精神,各县区实行财政专户直拨办法,推行管护费用的定额支付和其他费用的报帐制度,完善补助资金管理机制。一是县区林业部门依据签订的《管护行政责任书》、《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书》和《管护主体管护合同书》,将所属单位的重点生态公益林资料汇总后上报给财政部门,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拨到县区林业部门,县区林业部门设立省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并全权负责补偿经费的发放。二是县区林业部门参照所签订的《管护行政责任书》和《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书》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和管护面积把护林员工资下拨到各乡镇,由乡镇发放给护林员;村级监管费年终一次性发放到乡镇户头,再由乡镇发放到各村委会。三是所有者补偿费,由乡镇负责对补贴对象、项目、标准等有关事项进行登记、审核、调整和汇总工作,编制生态林补偿资金分户花名册,并报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再经财政部门确认后,由财政部门通过邮政储蓄银行惠农“一卡通”直接汇入农户户头。四是基层林业站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县区林业部门对林业站发放的补偿性支出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五是重点公益林无林地的补偿性支出应全部用于造林、抚育支出,由县区林业部门组织实施。六是补偿基金“一卡通”发放花名册通过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经自查,未发现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问题。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个别乡镇未按要求采用“一卡通”发放生态林资金,资金发放进度缓慢;个别镇村干部对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的严格性认识不足,不够重视监管工作;个别乡镇虽然已结合“一卡通”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但只发放到小组长,没有将资金发放到林农手中;个别乡镇生态公益林的权属、面积存在纠纷,在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分配上意见不统一,影响了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发放到位。

资金自查报告 篇2

20xx年,我局统计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委统计局的直接指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20xx年统计工作考核评分办法》(xx统发〔20xx〕19号)文件具体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积极探索新时期统计工作的新思路,做到了凝聚力量,团结人心,现将20xx年我局统计工作汇报如下:

今年以来,我局始终关心和重视统计工作,把统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实行目标管理,并纳入到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一、调整和充实统计工作小组

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xx亲抓统计工作、分管副局长xx具体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体制,建立健全部门统计工作制度,落实统计工作责任。

二、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的发放审计工作

截至2016年11月10日,民政局4.20灾后重建维修加固工程六个项目已完成决算,剩余两个项目:烈士陵园管理所和xx敬老院4.20灾后重建项目正在审计中,预计12月中旬完成决算。资金拔付进度:截止2016年11月10日,民政项目灾后重建项目实际已支付资金共计3070万元,占应拨付资金的94%。其中社会福利中心4.20灾后重建工程已支付600万元,烈士陵园4.20灾后重建维修加固工程已支付144万元,新添敬老院4.20灾后重建工程已支付612万元,泗坪敬老院4.20灾后重建工程已支付701万元,xx敬老院4.20灾后重建工程已支付501万元,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运输能力建设4.20灾后重建工程160万元,xx县麻风院4.20灾后重建工程支付12万元,xx县xx镇xx社区养老服务中心“4.20”灾后重建项目和中央预算内投资xx社区服务站项目支付340万元。

三、做好灾后农房重建资金的发放审计工作

按照一般户1-3人家庭26000元,4-5人家庭29000元,6人以上家庭32000万。低保户1-3人家庭30000元,4-5人家庭33000元,6人以上家庭36000万的标准,截止12月1日,按建房进度,向14358户重建农户分批发放重建补助金39876.56万元。占应发放户数的99.11%,占应发放资金比例的99.45%。

四、发放优抚对象定额抚恤补助

一年以来共发放1370名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880.34万元。解决优抚对象医疗、生活困难补助。全县全部优抚对象1213人由县民政局出资,参保资金16.05万元。其中: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69人,参保资金2.32万元,参加农村新型医疗合作保险的1144人,参保资金13.73万元。全年各类优抚对象医疗救助126人,救助资金10.02万元。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家庭生活困难补助39人,补助资金4.5万元。兑现了现役军人立功受奖85人,奖励资金16.9万元。其中:荣立三等功21人,奖励资金10.5万元,优秀士兵64人,奖励资金16.9万元。全县已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共计173.48万元。今年共向驻军部队赠送慰问金20万元,向老红军、军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69人、发放慰问金7.5万元。

五、及时做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一是严格按程序审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差额补助。截止11月底,全县城市低保198户,207人,累计保障2186人次,发放资金61.29万元;农村低保1184户,1286人,累计保障9153人次,发放资金166.79万元。二是在按现行低保政策发放低保补助金的基础上,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农村低保对象,按其年收入与国定扶贫标准的差额,增发低保对象特殊生活补贴,2016增发差额的50%,共计发放人数257人,发放资金3.91万元。截止11月共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970人、51.83万元。三是提高医疗救助标准,对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孤儿实行全额医疗救助,对低保对象按70%的标准进行救助,重大疾病困难群众按50%的标准进行救助。截止11月底,累计救助1427人次(含资助参保、参合1002人次),共计发放救助资金158.26万元,累计住院救助391人次,发放资金142万元。

六、做好统计工作和城乡经济发展工作

一是安排我局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认真开展统计工作。二是在职工大会上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本系统的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分管领导督促保质保量及时上报相关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做好统计台帐,做好资料归档工作。三是定期安排统计人员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积极配合县统计局的执法检查工作。四是按照相关要求征订专业书报。五是认真填报相关报表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无技术性和逻辑性差错。六是认真完成其他临时性统计工作,按要求参加业务培训会和工作会议。

资金自查报告 篇3

一、检查人员及分工:

付祥负责g108线罗*段的安全检查工作,文勇负责在建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胡世斌负责罗绵路、河黄路、联网公路的安全检查,刘*负责罗文路、谭秀路的安全检查,李平负责罗中路、罗慧路的安全检查。

二、检查内容及时间:

重点检查公路桥梁涵洞是否完好,公路路面、路基、边坡、挡墙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道路交通是否存在行车安全及其他隐患。检查时间:2014年9月3日—9月8日。

三、检查结果

通过分组检查,发现罗安路k8+800米处路面翘板严重,g108线k2139+300、k2137+850处路面坑凼较深、路基开裂翘板,k2123+750、k2127+300市公路局施工路段安全标志不全,k2129+500、k2139+300、k2125+950、k2126+150桥头跳车严重,罗通路k0+100至k0+350路面坑凼较多较深,鄢御路k2+500水毁路基塌方,万宝路k1+100水毁路基塌方。上述路段都需及时处理。

四、处置措施

针对检查出来的隐患,逐一进行了分类,对不能及时维修处治的垮塌路基路段设立了明显的标志标牌,共用标牌18块,*示锥7只。对路面坑凼将进行及时维修,计划维修路面坑凼500平方米,针对g108线罗*段路面病害较严重的情况,一方面积极与局安全股、市交通局衔接,请求加快路面病害整治力度;另一方面积极采取沥青冷拌料填补的方式对路面坑洞进行局部维修,确保国道安全畅通。

校舍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接上级安排的校舍安全检查通知后。我校相关人员在学校主要领导的带领下对校舍进行了拉网式的安全隐患

参与人员:所有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郝德宝(校长)

副组长:赵生堂(书记)、苏森(总务后勤副校长)

组员:康效生(安全科长)马世平(校产管理员)张德良(仪器室管理员)娄辉(教务副主任)以及各科室主管领导及相关人员。

全面检查学校各种学习和生活设施,从细微处着手,不留死角,确保安全工作无隐患。

检查内容:消防设施、安全标志、电器线路、体育活动设施、实验器材、教室、墙体等。

检查情况:

1.对学校各处室用电线路、设备进行检查。对老化、松动电闸、*座进行了更换或加固。对电扇等能否正常安全使用作了细致的检查,未发现安全隐患。

2.排查消防器材。有数个灭火器接近使用期限。安全领导小组当即要求后勤马上购置更新,确保安全。

3.排查安全标志。大多数标志没有损坏,可正常使用,部分疏散标志张贴不规范,要求责任人限期整改。

4.对所有教室进行排查,发现七年级一班、二班、三班、九年级二班屋顶漏雨,并且时常掉土。北排宿舍屋后檐板破损,缺檐板四块。学校西墙北端墙基松动,水泥有脱落现象;北墙中间墙体砖块有脱落现象。

三、维修意见:

1、对校舍屋面和学校院墙进行修理。

2、及时督促安全责任人,落实安全责任职责。.

学校坚持安全大事,人人有责的原则,安全检查小组负责督促、检查,全体教职工参与,逐级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顺利。

 

资金自查报告 篇4

乡镇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自查报告

近年来,我乡精准扶贫巩固脱贫摘帽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在相关业务部门的指导、关心和支持下,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的精准扶贫工作会议精神,经过全乡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指标任务。根据《汉源县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乡党委政府紧紧围绕本次整治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扶贫工作完成情况

(一)开展“脱贫摘帽”工作。西溪乡20xx年末贫困人口75人,比上年度减少36人,结对帮扶38户贫困户111人,结对帮扶干部全年对贫困户共计帮扶资金万元,硫酸钾肥料29吨,马铃薯种吨,劳动技能培训600人次,帮扶企业五丰黎红公司赠送花椒苗9万株。

(二)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通过开展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对全乡贫困户、贫困村进一步识别摸底,根据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736元标准进行识别,识别出我乡有贫困户111人,贫困村1个、且按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程对38户贫困人口落实38名干部结对帮扶。

目前,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已保质保量全部登记录入电子平台,纸质档案材料按要求均已做到一户一档。

(三)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工作开始以来累计投入资金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民安村活动室道路、院坝硬化工程6万元已按实施方案全面完工验收,全乡土地整治项目工程350万元,其中民安村126万元土地整治工程正在施工阶段;投入万元改造危房21户已验收兑付18户,另外新增3户已进入收尾阶段;投入万“四改三建三清”项目15户正在施工阶段。

(四)产业发展。在产业发展上、党委政府根据区位优势,在产业结构上调整,由帮扶企业五丰黎红公司计划在西溪乡建立3万亩的花椒标准化种植基地,目前五丰黎红公司投入万元购买花椒苗,重点种植在民安村和新立村。驻村农技员根据产业的发展,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成立了汉源县山里红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和汉源县汉溪种植专业合作社。

(五)项目规划和申报。派驻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小组走村入户开展工作,深入了解贫困村和贫困人口信息,对贫困发生原因分类研判,认真做好贫困村脱贫发展规划编制,规划项目19项,规划资金3612万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拟定实施方案、多次召开专题部署大会、成立工作机构。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站、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减贫摘帽”工作。

(二)进村入户、登记调查。为了确保贫困户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由县级领导、第一书记、帮扶部门、驻村工作组、驻村农技员和村干部分别负责对各村的农户进行调查摸底,如实填写农户相关信息,统一按照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以20xx年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736元,重新识别农村贫困人口,全面掌握了贫困人口规模和分布。

(三)结对帮扶到村到户。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结团帮扶、定点帮扶、党建帮扶、“干群连心 同步小康”驻村工作和结对帮扶工程等活动深入开展精准扶贫脱贫摘帽巩固工作,每个村有帮扶单位、每户减贫对象户有责任人。

(四)制定贫困农户增收计划。各帮扶单位对所帮扶村要拟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结对帮扶责任人根 据贫困户贫困原因拟定切实可行的增收计划,围绕贫困农户增收目标,落实帮扶资金和具体增收项目,贫困农户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五)建立贫困农户收支台账,认真做好贫困农户收支监测工作。各驻村干部督促指导贫困农户如实填写贫困农户家庭增收计划及实物产量、现金收支台账,按照要求发生一笔登记一笔,从而准确掌握贫困户家庭收入情况和计算依据。

(六)产业扶持到村到户。把扶贫开发与产业发展结合起来,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完成花椒种植3万亩,在民安村建设高山蔬菜种植,打造“有机果园,秀美西溪”,这些产业的建成和发展使我乡90%以上的贫困人口受益。

(七)农村危房改造到村到户。全乡已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1户,投入资金万元,其中c级危房18户、D级危房3户。

(八)落实责任、签订责任状。乡长分别与各村负责人签订了巩固“减贫摘帽”考评责任状,明确干部与贫困户形成一对一帮扶,这样使扶贫工作做到实处、扶到贫处。

(九)强化监督检查。乡党委成立监督组,加强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整改,有效保证了我乡脱贫工作落到实处。经自查,目前,我乡扶贫资金和物资均发放到位,无群众反映脱贫攻坚工作干部违纪问题。

三、存在问题

通过全乡上下共同努力,扶贫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由于各种因素影响,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产业发展扶贫薄弱:由于地理位置偏远,得到的扶持资金少。

(二)贫困农户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思想保守,加之缺乏技术、资金困难,这严重制约了贫困户致富的进程。

(三)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我乡普遍存在村组公路不畅,信息闭塞。现有的通村公路等级低、路况差,通行能力低下。水利设施、交通、信息等严重满足不了当前农村的发展需要。

(五)因灾、因病、因学至贫返贫形势依然严竣。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协调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加大对基础实施的投入力度,从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努力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

(二)加大培训力度,增加就业。针对贫困户缺乏技术的现状,加强农业产业化技术培训和指导的帮扶 措施,提高农民生产技能。

(三)调整产业结构,加快产业发展。抢抓发展机遇,调整产业结构,打破发展瓶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打造甜樱桃和花椒产业,最终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贫困户脱贫。

(四)继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资金自查报告 篇5

为进一步规范优抚、城乡低保、救灾、五保供养、农村敬老院建设等民政资金的发放、使用与管理,确保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到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身上,局总支高度重视,召开了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决定对全县民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地自查自纠。

为加大自查自纠工作力度,确保工作落在实处,不走过场,采取了如下几条措施。

一是积极主动向县委、政府领导汇报,给予支持,县委、县政府领导听取汇报后高度重视,县长文宗锋亲自过问,分管县长亲自抓,县民政局、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四个政府职能部门联合行文,下发了《关于对民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对自查自纠的指导思想、目的要求、自查范围、时间安排、组织领导进行了详细部署。

二是2月1日召开了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和民政所长参加的全县民政资金自查自纠工作动员会议,县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局长亲自与会,县监察局局长00同志从党纪政纪的高度,从关心爱护干部的感情出发作了发言,县政府副县长从端正认识采取措施,加强学习的高度作了重要讲话。

三是主动请审计局审计人员对民政局的民政资金进行全面内审、自审,查漏补缺。

四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写出自查自纠报告,以书面形式一式四份于二00七年三月五日前分别上报县监察局、民政局、审计局、财政局,自查自纠报告必须有“本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资金使用、发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已经全部纠正到位,整改到位”的结论语句,自查自纠报告必须有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签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盖章。

五是在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将由监察、审计、财政、民政四家联合对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抽查审计,确保各项民政资金自查自工作落在实处。

xx县民政局

xx年二月六日

资金自查报告 篇6

根据《广东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按照要求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细化分项,具体分为四大项:⑴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2)农村沼气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3)扶贫资金。(4)产粮大县奖励补助资金。分为十一小项:其中包括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村沼气建设、省人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基本农田整治资金、市级标准化农田资金、巩固和完善农业示范区资金、扶持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资金、扶持农村贫困泥砖房改造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补助资金。

对以上各项资金的使用进行了清理和检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资金的投入情况:

20xx-20xx年良种补贴共投入 万元;

20xx-20xx年粮食直补共投入 万元;

20xx-20xx年农资综合补贴共投入 万元;

20xx-20xx年农村沼气建设共投入 万元;

20xx-20xx年省人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基本农田整治资金 万元;

20xx-20xx年基本农田整治资金 万元;

20xx-20xx年市级标准化农田资金 万元;

20xx-20xx年巩固和完善农业示范区资金 万元;

20xx-20xx年扶持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专项资金 万元;

20xx-20xx年扶持农村贫困泥砖房改造资金 万元;

20xx-20xx年产粮大县奖励补助资金 万元;

以上合计 万元。

各项目已全部用于项目建设,个别有结余。粮种补贴、种粮直补、综合补贴、扶持贫困村发展经济资金、扶持农村贫困村泥砖房改造资金等项合计万元,由县财政局直接管理拨付。其余资金 万元由农业局管理实施。具体细项分别说明。

二、 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在项目资金使用受理中,我们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报账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xx]117号)的规定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制度受理.使用情况具体看细项说明。

三、 项目申报下达受理程序

每年在项目申报前,我们在各有关镇申报的基础上,派出专门人员进行逐个核实。然后根据实际进行编制《可行性报告》上报给市有关部门,经市有关部门审核后逐级申报,然后按省市下达的建设任务进行建设受理,编制《实施方案》再逐级上报,待批复后进行实施建设。

四、 资金投入所取得的成效

近几年,通过中央、省、市、县农业的不断投入,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经济效益:全县新增稻谷约 吨,新增产值约为万元;20xx年种粮补贴工作实施后,全县新增稻谷约 吨,新增产值约为 万元;20xx种粮补贴工作实施后,全县新增稻谷吨,新增产值约万元,新增玉米产量约 吨,新增产值约为 万元。

2、社会效益:群众满意度高,密切联系了党群、干群关系。提高了农民种粮积极性,有利于调整农业结构,粮食高产创建项目活动,对促进粮食增产,增加农民收入,维护社会稳定起到积极的作用。

五、资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种粮补贴工作量大,时间紧,程序较复杂,核算难度大。

2、农户思想觉悟相对较低,小农意识较强,为了个人的利益,存在侥幸的心理,多报、虚报种粮面积的情况时有发生。

3、个别村委、村小组一级存在落实工作责任心不够强,把关不够严等现象,对我县种粮补贴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一定的阻力。

4、“一卡通”农户办理开户、农户种粮数据录入等工作量大,需时较多。

六、整改措施

20xx年,我县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纪委的要求,根据工作实际,对种粮补贴工作作了严格、细致的规定,并以县政府的名义下发到个镇(办事处)和相关单位,要求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做好种粮补贴各项工作。《细则》对种粮补贴面积的申报程序、申报时间、补贴资金的发放以及违反补贴政策的处理等方面的工作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规范了工作的流程,有效地确保了政策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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