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收费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 2023.11.04

收费自查报告必备。

标题:报告撰写的关键要素

古人都明白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道理,在工作中表现出一个阶段的成果是非常重要的。为了准确地呈现工作内容,撰写一份优秀的报告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如何撰写一篇优秀的报告呢?针对这个问题,本文将为您推荐一篇名为“报告撰写的关键要素”的文章,希望能够为您提供一些新的思路和方向。

在报告撰写中,有几个关键要素是不可忽视的。首先,清晰的结构是一个优秀报告的基础。一个好的报告应该有明确的引言、分析和总结,每个部分都要有清楚的逻辑和过渡。

其次,精准的语言表达是关键。在撰写报告时,我们应该避免使用模糊、含糊不清的词语和句子。相反,我们应该采用准确、简练的语言来进行描述,使读者能够准确理解我们的观点和结论。

此外,良好的数据支持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一个优秀的报告需要有充分的数据和证据支持,而不仅仅是主观的陈述。我们可以通过搜集和分析数据,引用可靠的来源,以及提供图表和图像等方式来增加报告的可信度和说服力。

最后,审慎的论证和严谨的推理也是一份出色报告的要素。我们需要在报告中展现出扎实的逻辑思维和理性的分析能力,让读者信服我们的观点。

综合以上几点,我们认为“报告撰写的关键要素”是一篇值得一读的文章。希望这些信息能够为您在撰写报告时提供一些新的思路和方向,使您能够撰写出更加出色和有影响力的报告。

收费自查报告【篇1】

年度收费情况自查报告

一、前言

在学校管理中,收费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项。它直接关系到学校的财务收支状况,并且涉及到学生及其家庭的利益。为确保学校的财务透明度和收费情况的公正合法,每年都需要对收费情况进行自查和报告。

本次年度收费情况自查报告主要对我校在收费方面的情况进行梳理和总结,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地为广大师生家长服务。

二、学校的收费情况

1. 学费收费方面:

本校办学所涉及的收费项目主要有学费、住宿费、杂费等。其中学费是最为重要的一项收费标准,一般按每学年或每学期收取。

经过统计,本校学费收取总额为xxxx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了xx万元,涨幅为xx%。

2. 住宿费收费方面:

本校住宿费收取标准是根据学生住宿类型和房间设施不同而有所区别。每个学生每月支付的住宿费在xxxx元到xxxx元之间。

经过统计,本校住宿费收取总额为xxxx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xxx万元,涨幅为xx%。

3. 杂费收费方面:

本校杂费收费项目包括实验费、图书费、复印费等,针对不同教学专业设立不同的收费标准。每个学生每学期杂费花费在xxxx元到xxxx元之间。

经过统计,本校杂费收取总额为xxxx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了xx万元,涨幅为xx%。

三、收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 学费标准制定不够合理

首先,我们在制定学费标准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虽然我们参考了其他学校的收费标准,在当地也处于一定水平,但是还是没有很好地考虑到学生家庭的承受能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改进。

2. 收费流程不够规范

其次,目前学校的收费流程还不够规范,收费环节的监督不够严密,存在潜在的收费乱象和漏洞。学校应注重完善收费流程,使之严格制度化,防止漏洞被利用。

3. 学生信息储存不够细致

再次,收费过程中应该更好地记录学生信息,以便及时查找核对。学生信息记录应该更加细致,备案存储应加强,提高信息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四、解决方案与建议

1. 合理制定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的制定应该在考虑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的基础上来制定,帮助学生和家庭减轻经济负担,为学生提供更优质的教育资源。设立可申请助学金制度,支持家庭困难的学生学习。

2. 加强收费流程的规范化管理

学校应加强对收费流程的规范化管理,设立严格的流程,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收费环节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应完善收费制度,避免出现漏洞和违规情况。

3. 更好地管理学生信息

学生信息应更加细致管理,完善学生档案信息记录系统,防止学生信息遗漏和丢失。学校应该针对不同教育阶段和专业设置不同的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学生信息管理的效率和科学性。

五、结论

本次收费情况的自查汇报,我们得出了学费、住宿费、杂费的总收入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们将继续深化发掘学校收费管理的新思路和新策略,不断改善收费工作。同时,我们也期待能够得到各方面人士的监督和建议,共同精益求精,助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收费自查报告【篇2】

按照省、市关于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积极开展涉企收费治理工作,切实规范自然资源领域涉企收费行为,开展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加大对乱收费的监督查处力度,进一步降低用地、用矿成本,努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发展,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现就我局涉企收费治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自查自纠

(一)及时传达落实文件精神。20xx年xx月xx日,我局召开局长办公会,针对当前开展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对我局牵头负责的“多测合一”改革的测绘产品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xx〕xx号)执行,不重复测绘、不重复收费。

20xx年xx月xx日,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召开了主任办公会议,传达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饶市管价联发〔20xx〕xx号)文件精神,要求中心财务科和窗口严格按照收费文件要求进行收费,以景德镇案例为鉴,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

20xx年xx月xx日,我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要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所认真按照《xx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交易服务收费等经营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的土地使用权收费标准以及《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在文件施行日起,将矿业权交易服务费按矿业权收费标准的50%收取,以50%标准核算低于1350元的,按1350元收取。

(二)开展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工作。20xx年xx月xx日,我局按照市降专办的要求,对我局的涉企收费事项进行梳理,对建议保留的7项明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内容并报市降专办统一公开,杜绝乱收费、滥收费。20xx年xx月xx日,不动产登记中心召开了主任办公会议,中心对企业登记费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小微企业收费问题。不动产登记大厅摆放温馨提示牌告知小微企业收费减免政策,要求收费窗口工作人员告知企业,若为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可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三)严禁违法违规收费。印发了《xx市不动产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建设强化为民服务的通知》,严格落实《xx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严格不动产登记收费规范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除依法收取的登记费外,杜绝了违法违规收取交易手续费、房产配图费、出图费、测量费、档案查询费等费用。

二、主动作为,集中公示收费标准

不动产登记中心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xx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xx〕xxx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xx号)文件精神,对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及时更新市本级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并在市自然资源局官网、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触摸屏和显示屏上公开,方便办事群众查阅,实现了不动产登记全流程公开透明化,严禁出现搭车收费的情况。并在收费标准公示栏中公布了违规收费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收费自查报告【篇3】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律师事务所的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合法权益,提升律师法律服务的杜会公信力,促进我省律师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一条 律师服务收费是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办理法律事务,向委托人收取的服务报酬。律师事务所除收取约定的服务报酬、办理委托法律事务必须的差旅费以及办理委托法律事务需要代收代缴的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二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平等协商、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 律师事务所不得以争揽业务为目的,通过减收、免收律师服务费或其他方式吸引委托人,进行不正当竞争。

第四条 律师事务所应在本所醒目位置公示或置备本指导意见。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时,应根据本指导意见的标准范围,考虑以下因素确定:

1.委托法律事务需要的工作时间;

2.委托法律事务办理的难易程度;

3.承办委托法律事务需要的律师人数;

4.所在地经济发展状况和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5.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6.承办律师的执业年限、社会影响度、职称级别和业务水平;

7.案件标的的大小;

8.办理委托法律事务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第六条 律师事务所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七条 对于经济确有困难,但不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公民,律师事务所可以酌情减收或免收律师服务费。

第八条 律师服务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并向委托人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律师个人不得私自收费。

第九条 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活动,应接受司法行政部门、价格管理部门、律师协会的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十条 因律师服务收费发生争议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律师协会、司法行政部门调解处理,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应当按照政府价格管理部门颁布实行的政府指导价执行。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由律师事务所依据本指导意见与委托人自愿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方式和数额。

第十二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不同的服务方式,单独或综合采取期间固定收费、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收费方式。

第十三条 期间固定收费是律师事务所为党政机关、企事业本位、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或个人在一定期限内提供日常法律服务,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律师服务费的收费方式。

第十四条 计件收费是指以每一委托法律事务为基本单位,按规定的数额或在规定的范围、幅度、限额内确定律师服务费的收费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或虽然涉及财产关系但不考虑财产价值仅根据工作量确定收费的法律事务。

第十五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是指按照案件争议标的额、项目涉及的标的额或交易额为收费基数,按一定比例或者分段按比例累计确定律师服务费用的收费方式。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和项目,包括民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诉讼代理、仲裁代理以及判决(调解)、裁定和仲裁裁决的执行案件,以及各种类型的非诉讼法律服务。

第十六条 计时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根据其提供法律服务的有效工作时间,按每工作小时的收费价格,确定律师服务费的收费方式。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各类法律事务。采用计时收费的,委托法律事务办理完毕后,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人出具计时工作清单。

第十七条 风险代理收费方式是指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时,除收取基础费用外,其他服务报酬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应实现的目标、效果和支付律师服务费的时间、比例、条件、方式等先行约定,达到约定条件的,按约定条件支付费用。

第十八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协商一致,通过书面协议确定收费方式并约定收取的律师服务费。

律师事务所应当在双方的委托代理合同中明确载明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时限、条件及争议解决方式等有关事项。

第十九条 重大、疑难、复杂或诉讼人数众多的案件,律师事务所可以适当增加收费。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以下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讼案件代理人;

(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除上述实行政府指导价以外的其他律师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与委托人协商,采取期间固定收费、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或计时收费方式,合理确定律师服务收费价格。

采取计件收费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的,代理一个案件多个诉讼阶段的(包括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仲裁仲裁),从第二个阶段起,可酌情减少收费。

第二十二条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如下:

民事诉讼案件(含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仅就民事部分代理的案件)、非诉讼调解的民事纠纷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可以计件收费。每件收费数额可在5000元至50000元幅度内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民事诉讼案件(含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仅就民事部分代理的案件)、非诉讼调解的民事纠纷案件,涉及财产关系的,代理每个阶段的收费数额依照下列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计计算: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一10%;收费额不足3000元的每件按3000元起收费。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收费比例为7%一9%;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收费比例为6%一8%;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收费比例为5%一7%;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收费比例为4%一6%;

6.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收费比例为3%一5%;

7.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含1亿元)收费比例为2%一4%;

8.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1%一2%。

民事诉讼案件中有反诉的,反诉部分的代理费依照反诉标的额和上述标准另行酌减30%收费。

上述收费标准是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和非诉讼调解的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

单独代理二审、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首次代理的案件,再次代理的,可以在本标准20%一30%范围内给予下浮优惠。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可认定为重大、疑难、复杂或人数众多的民事诉讼案件:

1.由高级以上人民法院作为一审的'案件;

2.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案件或集团诉讼案件;

3.涉及两个以上法律关系的案件;

4.涉及疑难专业知识,需要聘请非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方能办理的案件;

5.涉外(含涉港、澳、台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案件;

6.在省、市、自治区范围或全国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7.诉讼人数在10人以上的案件;

8.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认可的其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重大、疑难、复杂民事诉讼,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可以在上述标准的3倍以内收费。

行政诉讼案件、仲裁案件的收费根据是否涉及财产关系,分别按照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收费指导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非诉讼业务一般按件收费或按时收费。按件收费的可参照代理一审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不低于3000元;

(2)涉及财产关系,并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每件在3000 元基础收费上按财产标的的3%收费;

(3)尽职调查、咨询建议书、律师见证等,按财产标的额2%收费,但最低不得低于5000元;

2.审查、起草、修改合同、章程,参与项目谈判或招投标等收费数额,依据合同或项目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计算: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不低于5000元;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收费为3%;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收费为2.5%;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收费为2%;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1.5%;

(6)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l%;

(7)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含1亿元)为0.5%;

(8)1亿元以上为0.2%。

办理各类公司设立法律事务,根据注册资本额依照上述标准收费。

3.投资融资、兼并重组、股票发行上市、债券发行、公司改制、股权转让、涉外业务,按照所涉及的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0万元以下部分(含100万元)收费不低于100000元;

(2)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4%;

(3)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3%;

(4)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2%;

(5)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含1亿元)为l%;

(6)1亿元以上部分为0.5%。

(7)办理公司自行清算业务,参照上述标准收费。代理一方当事人参与公司强制清算或破产程序清算的,按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标准收费。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按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收费。

4.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土地开发、PPP等投资项目的专项法律服务,按该项目投资总额的0.5%一1.5%收费。

5.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论证、起草、制定,按80000元一300000元/件收费。

法律服务事务可协商按计时收费。计时收费标准可500元一5000元/小时的幅度内,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计时收费应根据律师投入的的实际工作时间据实累计计算,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费,一项工作中有两名律师提供服务的,应按照各自的工作时间累计计费。律师事务所在一项具体工作中提供三名以上律师服务的,只按两名律师的工作时间计费。

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基础费用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其他服务报酬的数额在标的额的5%一30%范围内与委托人商定。

1.担任小微企业法律顾问,20000元一50000元/年,最高上浮不超过2倍;

2.担任中型企业法律顾问,50000元一200000元/年,最高上浮不超过2倍;

3.担任大型企业法律顾问,100000元一300000元/年,最高上浮不超过2倍;

4.担任个人法律顾问,10000元一30000元/年,最高上浮不超过2倍。

对以上法律顾问单位或个人的专项事务或非法律顾问合同约定的事务提供法律服务时,应依照本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计费标准另行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对以上法律顾问单位的诉讼、仲裁案件,可以依照一审民事诉讼收费标准下浮10%---30%。

1.担任县级以上地方党委、人大、政协法律顾问,50000元一200000元/年,最高上浮不超过2倍;

2.担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法律顾问,80000元一300000元/年,最高上浮不超过2倍;

3.担任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或其直属机构法律顾问,30000元一200000元/年,最高上浮不超过2倍;

4.担任其他人民团体或社会团体法律顾问,参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收费指导标准收费。

对以上法律顾问单位的专项事务或非法律顾问合同约定的事务提供法律服务时,须依照本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计费标准另行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对以上法律顾问单位的诉讼、仲裁案件,可以依照一审民事诉讼收费标准下浮10%一30%收费。

第二十三条 本指导意见中“以下”、“以内”均不包含本数,“以上”、“不低于”均包含本数。

第二十四条 本指导意见以外的律师服务项目的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第二十五条 律师事务所异地提供法律服务,可以执行律师事务所所在地或者提供法律服务所在地的收费标准,具体办法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第二十六条 各市州律师协会也可以按照根据本指导意见和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指导意见,报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后施行。

第二十七条 本指导意见由甘肃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指导意见报甘肃省司法厅备案。

第二十九条 本指导意见自207月1日起施行。

更多精彩文章

收费自查报告【篇4】

医疗服务收费自查报告

近年来,医疗服务收费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在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同时,医疗服务收费也成为了患者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因此,加强医疗服务收费管理,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不仅是医疗机构的迫切需求,也是保障患者权益的责任和义务。

我公司在市医疗局的要求下进行了一次医疗服务收费自查活动,主要目的是查找公司内部医疗收费问题并予以解决。

一、自查的基本方法和过程

1.自查的基本方法

(1)收费标准的比较。对自身的收费标准与其他医院、其他省市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进行比较,找到差距,并对比较结果进行分析,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调整。

(2)医疗服务收费项的核对。对公司医疗服务收费项目逐一进行核对,确保所有的收费项目都是合理的、符合国家规定的,不存在不合理的收费项。

(3)医疗服务收费依据的检查。按照国家规定,检查医疗服务收费依据是否合法合规,防止发生收费依据不清晰、收费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4)医疗服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对医疗服务收费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特别是在价格、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程序、开具发票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

2.自查的过程

(1)调查分析。通过调查问卷、专家咨询等方式,分析医疗服务收费现状,筛选自查要点。

(2)核查医疗收费标准。对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进行核查。包括特殊病种、药物费用等是否存在较大的偏离情况,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3)核查医疗服务收费项。依照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及收费规范,逐一核查医疗服务收费项的合理性。

(4)核查医疗服务收费依据。核查医疗服务收费依据的符合性和准确性。

(5)监督管理医疗服务收费。对医疗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进行全面检查,以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二、医疗服务收费自查结果分析

本次自查结果表明,医疗服务收费存在以下问题:

(1)一些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虽符合国家规定,但价值过高,影响了患者的负担能力。

(2)一些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存在灰色收费的现象。审核药品收费、材料费、检查费等医疗服务收费项目时,后勤人员对于价格、数量、品质等方面的检查不够严格,易寻找漏洞,造就误导患者的灰色收费现象。

(3)部分医疗服务收费的开票不规范。检查当中发现了一些开票内容不清楚、不明确、不具体等问题。这点特别容易引起患者的误解,进而降低医院的信誉度。

三、改进方案

基于以上分析,本公司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医疗服务收费管理改进:

(1)压缩收费项目。考虑到医疗收费的负担能力问题,本公司会评估各项收费项目的重要性,精简收费材料,避免收费压力。

(2)加强收费审核。本公司将提高对药品收费、材料费、检查费等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审核的标准与细致性,从源头上剔除灰色收费现象。

(3)优化收费开票。本公司将提高收费开具发票质量与标准,增强患者就医的信任。

(4)健全收费监督体制。增强患者权益保障,通过完善一系列质量监督机制,保证医疗服务收费的合理性与公正性,避免因人为或操作上的漏洞导致收费偏高,让患者得到更为满意的就医体验。

综述医疗服务收费自查报告,本公司一定会在收费管理方面不断改进,以市场良好运作为目标,为医院提供更为贴近市场的优质服务。我们也奉劝其他医院或机构一定要发挥自身优势,全面调研自身收费现状,遵守国家规定,开展自查检修,做到质量至上,切实加强内控,给予广大病患者一个良好的就医服务保证。

收费自查报告【篇5】

根据X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管理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X教基教[2015]X号)精神,我局立即组织开展了一次彻底的自查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辖X个乡镇,现开设有公办各级各类学校X所,其中普通高中X所、职业中学X所、初中X所(含X所九年一贯制)、中心校X所、村完小X所、教学点X所、幼儿园X所、特殊学校X所;在校生高中X人、职业中学X人、初中X人、小学X人;全系统在职教职工X人。

接到《紧急通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局学校收费管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基教股、计财股、勤工办、纪检监察室有关人员组成。在组织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学习《紧急通知》精神和周密布置检查工作的同时,第一时间将《紧急通知》转发至各学校,让学校对照规定内容进行认真自查。我局本次专项检查自1月13日至15日共3天,局检查组的专项检查与学校自查同时开展,检查主要采取走访群众、查阅资料、召开座谈等方式进行。通过检查,有效地促进了学校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化。

二、检查情况

(1)学校收费管理情况

1.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各校均持有县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全部实行零收费;无擅自私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行为;无择校乱收费行为;对农民工子女,一律免费入学。

2.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各学校均严格收费管理,按照教育局《规范校务促廉工作方案》和《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小学校收费管理制度》等有关要求,认真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将教育收费政策和教育惠民政策、经费收支、乱收费举报电话在校务公开栏上向群众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我县2009年以来,成立了学校财务核算中心,实行“校财局管”财经管理模式,在日常的财务审核和检查工作中严肃财经纪律,并加强了财务人员的定期培训制度,提高了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能力和财务管理意识。各学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学校收费资金。

(2)学生购买教辅资料、地方教科书、作业本等情况

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辅材料征订发行由县教育局勤工办统一管理。教辅材料征订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自治区201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材料推选公告目录》、《自治区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征求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价格监管的通知》等自治区教育厅及有关部门的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教辅材料管理机制,规范教辅材料选用工作,全县各中小学校在使用和管理教辅材料中坚持以服务学校、学生为宗旨,依据教科书选用程序,从推选《公告》目录中按“一科一辅”选出适合本地使用的教辅材料、品种供学生、家长选用,无使用盗版、盗印和非法出版的教材、教辅的现象,无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统一购买教材教辅材料现象,无违反自愿购买和无偿代购原则,没有从**利行为。

我县无地方性教科书,各学校均无组织学生统一订购作业本行为。

(3)学生购买校服、缴纳班会费等情况

我局无统一指定、组织学生购买校服行为,学生购买校服由学校依据学生实际需要而定,各学校也由学生自主选择,自愿购买。全县各学校均无班级向学生收取班会费行为。

(4)学生购买寝具、缴纳住宿费、伙食费等情况

我县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无组织学生统一购买寝具行为,内宿生全部免收住宿费。各学校对自愿入伙在学校食堂开膳的学生,根据当地物价情况,据实收取伙食费。在食堂管理上,学校安排有分管领导、总务主任负责管理,成立有结账工作小组,定期对食堂经费进行结算,食堂经费设有财政专户,食品实行定点采购制度;每学期县教育局、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县食药监局等有关部门均下到学校进行督查,食堂收入和成本支出核算规范,伙食定价按实际成本而定,学校无违规行为。

(5)学生购买个人保险情况

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参加人身保险的有中国人寿保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华安保险、北部湾保险等公司。经多年宣传,学生保险均由学生个人自愿与保险公司购买,各学校均未强行向学生推销、代办。

(6)其他收费情况

我县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政策,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做好收费政策的宣传,依法治校,禁止学校以组织举办“辅导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不租借学校场所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处人员开展针对小学课程的有偿补习活动,无乱搭车、乱摊派收费等行为。

收费自查报告【篇6】

年度收费情况自查报告

尊敬的领导、同事们:

按照要求,我公司对年度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撰写了本报告。通过这次自查,我公司发现了一些问题,同时也做出了相应调整,以便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一、收费情况总览

我公司在过去的一年中,共收取客户的收费1660万,其中90%的收费来自于销售服务。在收费中,我公司最常见的方式是传统的银行转账和POS机转账,占了总收费的近80%。其他方式有支付宝、微信、现金等,占比相对较少。

二、问题发现及对策

在此次自查中,我公司发现了以下问题:

1.收费记录不够清晰:在一些业务部门的收费记录中,无法清晰地记录客户的数据(如姓名、联系方式等)。这样将会给日后的查询和跟踪带来一定困难。

2.费用项描述过于简略:在收费中,有些业务部门仅简单地写了“销售服务费”等较简略的费用项描述,而忽略了具体内容。这样将会给客户的了解造成一定困难。

3.POS机操作失误:在一些门店的客户使用POS机转账时,存在操作不规范的情况,如未确认金额、未保持网络畅通等。这些失误将会造成资金的延迟到账,甚至资金丢失等问题。

针对以上发现的问题,我公司已经采取了以下对策:

1.完善客户资料:加强对客户资料的归档和整理,确保在收费时能够清晰地记录客户数据。

2.详细记录费用项:加强对费用项的描述,确保每一笔收费都能够具体说明其中的内容,让客户更好地了解我们的服务。

3.POS机管理规范:加强对POS机的使用规范管理,确保操作流程规范,资金到账及时。

三、“三公”消费情况

作为一家企业,我公司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三公”消费,为了更好地公示收支明细,现列出我公司过去一年“三公”消费的详细情况:

人员 日期 构成 金额 备注

张三 2019-01 接待费 200元 年终庆功宴

李四 2019-05 差旅费 500元 出差深圳

王五 2019-10 会议费 300元 行业研讨会

以上“三公”消费经过财务部门的审批和监督,均符合公司相关规定。

四、未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服务体验,我们将在以下方面加强自身建设:

1.加强客户数据的归档和整理,并不断优化收费记录流程,提升收费准确度和清晰度。[幼儿教师教育网 yjS21.COm]

2.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每个业务部门将及时制定对策并落实,确保收费操作规范。

3.继续加强对收费数据的监督和审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客户的权益。

以上是我公司年度收费情况自查报告,感谢各位领导、同事的关注。我们将会继续不断优化自身服务,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

收费自查报告【篇7】

医疗服务收费自查报告

为了确保医疗服务收费的合理性,医疗机构应该加强内部管理,进行自查自纠。本报告对我们医疗机构的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旨在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方案,保障患者权益,规范医疗市场秩序。

一、自查情况

1、收费标准是否明确

我们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已经公示在门诊大厅,患者可通过咨询窗口查询。同时,我们的医生也会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向患者说明收费情况,以确保患者知情。因此,对于收费标准的明确性,我们给自己评价A。

2、收费项目是否合理

医疗服务包括的费用有诊疗费、治疗费、材料费等。我们的医生通常保持与同行业医疗机构相同的收费项目,并且专门制定了收费标准进行管理。但某些诊疗项目的价格过高,需要进一步调整,合理设定价格。所以,我们给自己评价B。

3、发票是否及时提供

我们的医疗机构发票管理严格,每次诊疗后及时提供发票让患者签收,保障患者权益。因此,在发票提供方面,我们给自己评价A。

4、收取冰箱贮存费的合法性

我们的医疗机构会为需要在医院内储存药品或物品的患者收取冰箱贮存费。但是,收费标准需在已公示的收费项目中说明,如遇喉咙冻疮、口腔冻伤等为医生现场冻治所需的非常规冷冻手段,需要另行说明价格。因此,在冰箱贮存费用的收取合法性方面,我们给自己评价C。

二、改进方案

1、进一步完善收费明细

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收费标准,涉及到的收费项目合理设定价格,保证明细具有透明、规范等特点,提高患者的信任度。

2、宣传发票的重要性

我们将加强对发票管理的宣传,让患者了解发票的重要性,防止患者因为医疗机构没有提供发票而受到损失。

3、规范冰箱贮存的费用收取

我们将对收取冰箱贮存费的政策进行明确,并设定相关问题的价格,确保明确、规范,防止患者在此方面受到扰乱,提高患者对我们医疗机构的信任度。

三、结论

本次医疗服务收费自查报告针对的是我们自身的收费情况,发现了一些问题。我们将立即采取改进措施,消除问题,并进一步规范自己的收费方式,以保障患者权益,提高患者对我们医疗机构的信任。

收费自查报告【篇8】

年度收费情况自查报告

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

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我单位进行了一年的收费情况自查,并形成了以下的报告。在报告中,我们将对近一年来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对运营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与改进。我们提供这份报告的目的在于向上级部门和各位同仁说明我们的工作情况并接受您们的指导和帮助。

一、工作总结

今年,我单位仍然按照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的要求对开展的各项工作进行了精细化的管理,持续推进诸如资金安全和服务效率的提高等一系列方面。在各项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服务顾客、增加收费及降低成本几个方面制定了相应的任务目标。我们充分利用开发的新的技术和方法,推行了收费单据的数字化、信息化处理,并为全体工作人员提供了相应的培训。

同时,我们还持续推进了服务的规范化,严格遵守行业标准和市场监管要求,制定收费与服务质量相挂钩的考核标准,并落实了流程的长短一致,解决了一些生成费用的因素,加强了费用的监管。

总体而言,我们在各项工作中取得了成功,在这里,我们向所有工作人员表示由衷地感谢。

二、问题分析

考虑到我单位的一些购买、收费与监管工作,我们认为如下问题:

1. 确定服务人员与收费人员的工作职责并明确化程度的不足:确切地说,这需要更加明确的程序与任务列表,以便服务与收费相应到位。具体来说,在我们的工作中有时发生收费人员对客户服务的指导及解疑不足,例如:在客户问服务人员问题之前,收费人员未能及时给出相关回答或解释;或者是在一些操作办理时,收费人员未能及时向客户提供服务细节,等等。

2. 监管不到位:针对一部分工作人员与收费人员,机构管理并不充足,导致工作进展口子过大。举例来说,在使用软件操作时,一些较复杂的操作是需要充分掌握掌握才能进行。但是,其中最初的相关培训可能并不够充分或者是监管不到位,最终导致了操作人员无法准确遵循流程和注意事项的情况出现。这就需要我们在监管上要严格掌握重点,及时发现漏洞,加强人员培训,增强人员行为意识,读练人员版于自我监督和监管。

3. 数据收集与使用不够充分:尽管我们在今次自查工作中选定了一些数据进行了分析,但仍然有一些收集的数据、尽管对工作有重要的参考意义,仍然未能得到充分利用。例如说,我们的自助服务机中的数据,虽然我们进行了一定的收集与整合,但很多时候我们并未利用这些信息,也并未将之用于描绘顾客消费及操作习惯的趋势和规律,因此对我们逐步制定针对性的策略是极为不利的。

三、改进措施

在之后的工作中,我们计划采取如下措施以保障我们更加可持续的增长和效率提升:

1. 准确指定服务与收费人员的工作职责:我们将制作一份详细而全面的手册,全方位解释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包括对客户服务与提供信息、对数据进行领导分析、收费单据的编辑及个案管理等。

2. 持续加强监管:我们计划加强机构监管,旨在更加充分地对人员工作进行监督,加强培训、上岗前进行测试、委派主管对工作人员进行检查等。同时,我们还计划对较为挑战性的工作事项设定监管人员,实行定期把控、辅导与记录,保障工作流程的顺畅率和流畅度。

3. 提高数据收集与处理效率:我们将采取软件业内最佳的数据收集策略,对数据进行更加全面的收集,并使用业内最先进的数据分析软件,对数据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我们计划进一步将这些分析结果与客户体验数据相结合,以建立我们自己的顾客份额模型。另外,在数据传送、接收、音频传输基础设施搭建上,我们也会投资更多资源,以保障数据的高效与稳定。

四、补充措施

我们还计划对以下方面进行进一步的探索:

1. 引入更好的服务技术:该任务主要是为了预见未来市场格局中对用户服务质量的要求。我们正在筛选一些可以促进客户快速定位、在线解决问题和加强反馈的现代化服务技术,以保证我们的竞争力,在目标市场占据领先地位。

2. 全面加强回访与客户观察:我们计划建立不断维护的顾客反馈和观察的体系,使用资深专家来帮助我们准确获取用户反馈。借助这份详细的反馈清单,我们可以反馈我们的客户是否感到满意、对我们的措施提出哪些建议,以及给我们改善业务流程带来的感知。

结语:

我们接踵而至的问题和挑战不是小的。我们也时常要注意到可能并不相匹配的请求与需求之间的脆弱平衡点。但是我们的工作条件是稳定的。我们拥有充满活力与激情的健康团队,一步步跨过了困难,走向了成功与稳定。在之后的扩张中,我们将承继我们之前的竞争优势,认真听取顾客反馈以及回应市场的变化,以这份报告为基础,携手同行,实现更加长期的成功。

"收费自查报告"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