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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商标申请书

发布时间: 2023.11.09

人名商标申请书。

随着我们体制逐渐变得规范有序,填写申请书变得越来越常见。在撰写申请书时一定要详细阐明理由,这样才更有可能被上级批准通过。为了满足您的需求,笔者为您提供了一篇名为“人名商标申请书”的文章,我们会不断更新内容,非常希望您能收藏并关注本站!

人名商标申请书 篇1

申 请 认 定 商 标 :――――――――――――――――――――――― 商标注册人或所有人:―――――――――――――――(章) 著 名 商 标 申请人:―――――――――――――――(章) 填 表 日 期 :―――――――――――――――――――――――

一、 本表应认真、如实填写;

二、 其它证明材料依照表中所列内容,使用A4规格纸张依顺序装订;

三、 本表及有关材料应装订整齐,封面应使用铜版纸; 四、 本表一式二份,一份与材料一起装订,另一份附送; 五、 表中有关内容如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

人名商标申请书 篇2

1.异议人提出商标异议申请应当有明确的异议请求和事实依据,异议理由用文字表述,以便对方当事人答辩。

2.本书式为异议人提交商标异议申请时使用的申请书式。

异议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用中文填写,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

3.被异议商标为共有商标的,被异议人名称/地址栏应当填写共有商标申请人的代表人名称/地址。

4.异议人名称与“异议人章戳(签字)”处所盖章戳或签字以及所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名称应当一致。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在姓名后面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5.异议人地址应当按照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地址详细填写,主体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异议人应当在该地址前注明相应的行政区划名称。

异议人也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6.异议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异议人章戳(签字)”处盖章。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该栏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字。

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7.异议人委托商标代理组织提交异议申请的,应当填写代理组织名称并在右下方“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一栏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组织章戳。

异议须知:

1.商标异议申请应当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提出。

2.一份商标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个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

商标异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应提交一式两份,并编排证据目录及相应页码。

相关证据材料内容为外文的,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3.异议人提交商标异议申请书时应同时提交: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异议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加盖企业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商标异议申请由商标代理机构代理提出的,应提交异议人签章的代理委托书,由异议人直接提出的,应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办理商标异议事宜,必须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

5.异议当事人以邮寄方式提交异议文件或者材料的日期,以寄出件信封上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但是当事人能够提出实际邮戳日证据的除外。

6.每份商标异议申请规费为人民币1000元整。

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异议申请的,异议人可以通过银行信汇或电汇的方式缴纳异议规费,采取汇款的方式缴纳异议规费的,汇款人名义应与异议人名义一致。

商标异议申请书范文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本商标代理组织xxxx,受美国a有限责任公司(英文名:a llc)(下称“异议人”)的委托,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刊登于《商标公告》第xxxx期初步审定公告上的第xxxx号浙江d公司(下称“被异议人”)的商标申请,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申请。

事实和理由陈述如下:

一、“words+图形”商标是异议人独立创造的商标,具有独占的在先权利。

异议人是依据美国相关法律成立的一家美国公司, a inc成立于20xx年,a llc成立于20xx年,20xx年3月a inc被a llc收购,组成目前的a llc公司。

异议人是美国上市公司a股份有限公司(a brand, inc.,纽约证券交易所证券代码:xxx)的全资子公司。

异议人主要经营婴童床、摇篮、灯具、婴童家居及床上用品,婴童玩具等婴童用品等相关业务,并在澳大利亚设立有a australia pvt ltd公司,在英国设立有a uk limited公司。

公司经营活动遍布于美国、加拿大、墨西哥、波多黎各和其他中南美诸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及英国、爱尔兰、西班牙、波兰、德国等欧洲国家,年总经营额在1.2亿美元以上,是目前相关行业在美国及澳大利亚最大的公司,市场占有率达50%。

20xx年,a llc公司的经营活动进入中国市场。

目前在中国大陆的总经营额约6000万美元,其中与浙b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年经营额在2500-3000万美元。

公司创建20多年来,已被国际上同行业和相关公众所广泛认知。

“words”既是异议人的企业名称(商号),又是异议人的商标。

“words”是异议人独立创造的品牌,具有鲜明的显著特征,其中“图形”是公司设计师xxxx的独创设计。

“words”和“words+图形”商标已分别在美国、新西兰、澳大利亚和欧盟被核准注册,目前在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已提出注册申请,正处于审查过程中。

毫无疑问,异议人是“words”和“words+图形”的创造者和最先使用者,在法律上具有无可争辩的以下在先权利:

(1)企业名称权。

正如《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八条规定“厂商名称应在本联盟一切国家内受到保护,没有申请或注册的义务,也不论其是否为商标的一部分”,异议人的企业名称“words”具有很强的市场影响力,是应该得到合法保护的。

(2)著作权。

“words+图形”商标中的图形在两个文字中间,这是一种独特的设计作品,享有著作权。

(3)商标权。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五条规定“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被异议人应被认定为系异议人的代理人,所以被异议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在中国将异议人的商标进行注册,已违反了上述《商标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被异议人的商标注册申请应不予核准。

再则,被异议人抢注“words+图形”商标也违反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六条第二款“本联盟各国承诺对已被注册或者使用国家的主管机关认为在该国驰名并且用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的商标构成复制、仿制或者翻译,易产生混淆的商标,拒绝或者取消注册,并禁止使用。”,被异议人抄袭、复制、恶意抢注异议人商标,阻挡真正的商标权人在中国申请注册,应在禁止注册之列。

二、异议人与被异议人之间存在着实质性的代理关系。

异议人的“words+图形”商标在中国大陆的经营是通过b进出口有限公司(下称“b公司”,系第一代理人)来实现的,年经营额约在2500-3000万美元,时间已长达十多年之久,这是完全意义上的第一层代理关系。

b公司出于经营的需要,将其经营额中的1000-1500万美元的“words+图形”商品转给浙江c公司(下称“c公司”,第二代理人)来经营,这是“words+图形”商标在中国大陆的第二层代理关系。

上述两个层次的代理关系均有双方之间货物单据、增值税发票等为证。

被异议人d公司、第二代理人c公司、e公司系关联企业。

理由是:浙江省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XX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及香港公司注册处的'相关档案显示,c公司与被异议人d公司的联系纽带是e(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下称“e公司”),具体为:

(1)c公司与e公司系关联企业。

在20xx年2月27日至20xx年7月29日,c公司的股东中,自然人丙占有50%的股份,自然人乙占有33%股份,合计83%的股份;20xx年7月29日至今,自然人丙占有90%的股份,自然人乙占有7.17%股份,合计97.17%的股份。

其中,丙出任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

同时,丙和乙系夫妻关系。

这就是说,乙和丙二人在c公司占有绝对优势的股权,是c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e公司在20xx年7月8日成立时,乙便是其唯一的股东,持有该公司全部股份,担任e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直至20xx年2月2日。

很显然,c公司和e公司以乙、丙夫妇为纽带,系关联企业。

(2)e公司与被异议人d公司存在投资关系,系关联企业。

自20xx年8月16日以来,e是被异议人d公司的唯一股东。

两者系法律意义上的关联企业。

(3)c公司与被异议人d公司系关联企业。

自20xx年8月16日至20xx年2月9日,乙担任被异议人的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丙担任被异议人的监事;同时,丙担任c公司的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乙是实际控制人。

乙、丙夫妇同时控制与决策被异议人与c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

(4)b公司与被异议人d公司之间的关系。

b公司的现任法定代表人甲,20xx年8月16日之前曾同时担任被异议人d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此时异议人已经与b公司存有代理关系。

这充分说明b公司与被异议人之间也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被异议人早在20xx年8月16日之前就应该已经知道异议人与b公司的代理关系,并且知悉异议人的商标及其使用的商品。

鉴于被异议人向商标局提出“words+图形”的商标申请的时间是20xx年9月26日,从上述表格以及代理关系、关联关系的分析,可以看出:

第一,在“words+图形”商标问题上,c公司和被异议人有着共同的利益关系,在法律上属于关联企业,异议人与被异议人存有实质上的代理关系。

一旦“words+图形”商标注册成功他们就可以摆脱与异议人之间的关系,并与异议人争抢市场,哄骗消费者来实现其非法之目的。

第二,被异议人申请“words+图形”商标,完全是一种蓄意的抄袭、模仿、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抢注的行为。

乙、丙是第二代理人c公司和被异议人的主要负责人和股东,在金额巨大的代理业务中,他们当然知道“words+图形”商标是异议人独立创立并在国际市场上享有卓越声誉的商标,也正是由此意识到 “words+图形”商标的巨大商业价值,于是就由这个表面上与异议人没有明确的代理关系,而实质却是与c公司有着关联关系、与异议人构成实质代理关系的d公司来申请“words+图形”商标,企图由此逃避法律责任。

三、被异议商标“words+图形”与异议人的“words+图形”商标是使用在同一种商品、类似商品或相关商品上的相同商标。

被异议人申请的第xxxx号“words+图形”商标与异议人在欧盟已经核准注册的“works+图形”商标文字、图形及其组合是完全相同的,属相同商标;与异议人在美国、新西兰、澳大利亚注册的“words”商标的文字是完全相同的,属近似商标。

被异议人和c公司系关联企业,有共同的实际控制人,经营业务与异议人的经营业务相同,其商标的使用商品也必定与异议人已获注册并实际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是相同、类似或相关商品。

被异议“words+图形”商标,其申报的使用商品为第25类服装;婴儿裤;婴儿睡袋;游泳衣;足球鞋;鞋;帽;袜;手套(服装);围巾。

这些商品正是异议人“words+图形”商标相关的使用商品,与异议人在美国,新西兰,澳大利亚和欧盟注册的“words+图形”商标,“words”商标的商品属相同、类似或相关商品。

一旦被异议人的“words+图形”商标侥幸抢注成功,将误导市场和消费者,以为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系来源于异议人,或与异议人有某种关系,从而造成混淆,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对异议人的商誉造成严重损害。

特别是该商标所代表的婴童产业有非常严谨的行业安全要求,这种混乱将增加市场产品安全隐患,损害消费者的安全保障,后果将不堪设想。

四、被异议人抄袭、复制异议人商标,并恶意抢注的行为违反了以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理应被撤销注册并禁止使用。

《商标法》第十五条规定: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在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本联盟各国承诺对已被注册或者使用国家的主管机关认为在该国驰名并且用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的商标构成复制、仿制或者翻译,易产生混淆的商标,拒绝或者取消注册,并禁止使用。”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八条规定:厂商名称应在本联盟一切国家内受到保护,没有申请或注册的义务,也不论其是否为商标的一部分。

《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基于以上的事实、理由和法律分析,异议人申请商标局对本案进行调查和核实,并依法撤销对第xxxx号“words+图形”的初步审定,不予注册,以制止被异议人抄袭、抢注他人商标的违法和丧失商业诚信的行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异议人的在先合法利益,并使广大的消费者免受欺骗和伤害。

人名商标申请书 篇3

申请编号:_________________

送达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初审意见:_________________

初审日期:________________

复核意见:_________________

复核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审批意见:_________________

审批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一、申请人情况

1、申请人名称/姓名:_________________

2、申请人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

3、注册国(地区)/国籍:_________________

4、注册地/住所地(省/区/直辖市):_________________

5、注册地址/住址:_________________

6、法定代表人姓名(申请人为自然人的不填):_________________

二、联系人情况

7、姓名:_________________

8、注册地/住所地(省/区/直辖市):_________________

9、联系人单位及部门:_________________

10、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11、联系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_(区号)--(分机)

12、联系人传真:_________________(区号)--(分机)

13、联系人手机号:_________________

14、联系人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

15、备注:_________________

三、专利授权情况

16、专利名称:_________________

17、专利号:_________________

18、专利类型:_________________发明:_________________实用新型:_________________外观设计:_________________

19、专利申请日:________________

20、专利授权公告日:_________________

21、专利权终止日:________________

22、专利公告号:_________________

23、备注:_________________

人名商标申请书 篇4

1.办理异议申请适用本书式。

申请人应当按规定逐项填写,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不得修改格式。

2.异议人应符合商标法规定的主体资格,提出异议申请时应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

3.“被异议类别”栏只填写异议人提出异议的一个或多个类别。

4. 被异议人名称/地址应与商标公告上的名称/地址一致,被异议商标为共有商标的,“被异议人名称”栏应当填写共有商标申请人的代表人名称。

5.异议人名称应当与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一致。

异议人直接提交异议申请的,应当在“异议人章戳(签字)”处盖章或签字,异议人章戳(签字)应与异议人名称一致。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同时在姓名后面填写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异议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申请的,应当填写代理机构名称,并在“代理机构章戳/代理人签字”处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机构章戳。

异议人地址应冠明省、市、县行政区划名称。

6.异议申请书应当标明是否提交补充材料,未标注的视为放弃提交补充材料。

1.异议申请应当在商标法规定的异议期内提出,一份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个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

2.商标异议申请包括以下材料:①商标异议申请书;②异议理由;③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复印件;④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作为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的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⑤证据材料(可以后补)。

由商标代理机构代理提出异议申请的,还应提交异议人签字或加盖章戳的代理委托书。

商标异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应提交一式两份,编排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正副本。

3.申请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商标异议费为1000元人民币。

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异议申请的,应当同时通过银行信汇或电汇的方式缴纳异议规费,并附送汇款凭证复印件。

汇款人名义应与异议人名义一致。

人名商标申请书 篇5

1.撤回商标异议申请书范文中的撤销理由怎么写

1、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限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

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计算,至注册公告的前一天。

2、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

证据在提出异议申请时不能提交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范文中声明,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证据(可在3个月内邮寄补交)。

3、异议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假日的,可以顺延至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4、通过银行汇款缴纳异议规费的,应将异议人留存的汇款单复印件连同异议申请书范文一并送交商标局。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书范文时,如果未收到汇款单复印件,商标局将向异议人寄发《缴费通知》。

异议人应按照《缴费通知》缴纳规费,并将留存的汇款单复印件连同《缴费通知》一并邮寄到商标局。

5、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申请后,经过形式审查后,符合受理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

如果是异议人自己提交的异议申请,商标局将直接给异议人寄发《受理通知书》;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商标局则将《受理通知书》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6、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是30天,自收到答辩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对异议补正及证据提交的要求和时限同样适用于答辩程序。

7、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的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通过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

8、由于纸质《商标公告》排版的技术原因,一般在异议期最后一个月提出的异议申请,《商标公告》中还有可能刊登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公告,因此,《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被异议商标在异议裁定生效前已经刊发注册公告的,撤销原注册公告,经异议裁定核准注册的商标重新公告。”每月28日出版的《商标公告》刊登商标异议和异议裁定情况。

9、由于异议人或被异议人的地址发生变化,商标局发出有关异议的通知,邮局无法投递被退回,商标局将在每月21日出版的《商标公告》上刊登送达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2.撤回商标异议申请书范文中的撤销理由怎么写

1、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限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计算,至注册公告的前一天。

2、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证据在提出异议申请时不能提交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范文中声明,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证据(可在3个月内邮寄补交)。

3、异议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假日的,可以顺延至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4、通过银行汇款缴纳异议规费的,应将异议人留存的汇款单复印件连同异议申请书范文一并送交商标局。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书范文时,如果未收到汇款单复印件,商标局将向异议人寄发《缴费通知》。异议人应按照《缴费通知》缴纳规费,并将留存的汇款单复印件连同《缴费通知》一并邮寄到商标局。

5、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申请后,经过形式审查后,符合受理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如果是异议人自己提交的异议申请,商标局将直接给异议人寄发《受理通知书》;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商标局则将《受理通知书》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6、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是30天,自收到答辩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对异议补正及证据提交的要求和时限同样适用于答辩程序。

7、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的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通过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高分作文网 ZuoWen101.Com)

8、由于纸质《商标公告》排版的技术原因,一般在异议期最后一个月提出的异议申请,《商标公告》中还有可能刊登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公告,因此,《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被异议商标在异议裁定生效前已经刊发注册公告的,撤销原注册公告,经异议裁定核准注册的商标重新公告。”每月28日出版的《商标公告》刊登商标异议和异议裁定情况。

9、由于异议人或被异议人的地址发生变化,商标局发出有关异议的通知,邮局无法投递被退回,商标局将在每月21日出版的《商标公告》上刊登送达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3.商标提出争议后,如何撤回申请

一、申请撤销商标

商标局在收到申请人提出的撤销申请后,商标局将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供该商标在上述三年时间内的使用证据或者不使用的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供使用证据或者证据无效的,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对商标局的撤销决定不服,商标注册人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上述所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时间的审查,是从商标局收到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文件日起向前推算三年。

二、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

第一、《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盖有申请人章戳的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申请人要在中国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

第二、《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范文》:委托代理机构申请注册的,由代理机构制作。

第三、被提撤销注册商标的《商标公告》62616964757a686964616fe59b9ee7ad9431333337616564复印件;以及对被撤销商标使用情况的说明。

二、法律对商标撤销的规定

“第四十一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第四十四条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4.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一方要有哪些理由

《商标法》第三十条第四项规定: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商标,"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撤销其注册商标。"《商标法实施细则》中第二十九条规定:"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并说明有关情况。"

《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又规定:商标局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供该商标使用的证明或者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近两年,商标局依法撤销三年未使用的商标,占撤销申请文的50%以上,说明提出申请的一方,大多是有充分依据的,证明被提商标注册人三年中确实没有使用其商标。但也有一些申请方是另有原因的:

1.提出撤销三年未使用商标的申请方,想拥有一商标的专用权,但别人已注册使用,申请方先向对方提出转让该注册商标,协议不成又不肯放弃该注册商标的名称,于是想出此招撤销商标注册人的专用商标,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实际上,注册人一直在使用其商标,申请人是在没有别的办法的情况下,只好书信一文,以此碰碰运气。

应该说,申请人的这种动意,是有违商标法立法宗旨的,但《细则》中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指三年未使用注册商标),并说明有关情况。这其中的"说明有关情况"应该是有所指的。

2.当自己的注册商标申请被驳回时,申请人还对该注册商标提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曾有几个企业把商标局发的商标驳回通知单,作为提出申请撤销三年不使用商标的理由。这种申请理由,显然对商标注册人是不公平的。曾有一外方企业,提重庆一企业的商标未使用,商标注册人在接到商标局通62616964757a686964616fe78988e69d8331333363393664知提供商标使用证明后,立即来函一方面出具了商标使用的证据,另一方面措词激烈地强调,外企为什么凭空说我们的商标三年未使用,实际上我们一直在使用,他们是在诬陷。

企业的话虽然重了些,却也反应了一个客观事实。在这一点上,《细则》中"说明有关情况"应当有严格的限定,以防有人借此钻空子。任何人提出撤销申请的同时,应另附有书面报告,其内容应是被提撤销商标的市场调查结果,或该商标注册人三年内的经营状况调查等有关的文件,只有这样才能说明申请人确实是依法办事。

5.商标撤销连续三年申请书范文怎么写

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范文填写说明:

1.办理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适用本书式。申请书范文应当打字或印刷。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填写,不得修改格式。

2.申请人名称、申请人章戳(签字)处加盖的章戳(签字)应当与其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姓名后面填写证明文件号码。

3.申请人地址应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应当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增加相应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机构名称并在“代理机构章戳/代理人签字”处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机构章戳。

5.申请撤销共有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处应当填写该共有商标的代表人名称。

6.一份撤销申请应填写一个类别。

7.申请撤销部分商品/服务项目,应在“撤销商品/服务项目”处填写申请撤销的部分商品/服务项目,且应与核定使用的同一种商品/服务项目名称相同(可再加附页);申请撤销全部商品/服务项目,此处应填写“全部”字样。

8.申请人应在撤销理由中说明被申请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有关情况(可再加附页)。

9.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盖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此处签字。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10.申请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撤销商标费为1000元人民币。

11.申请事宜并请详细阅读“商标申请指南”。

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范文样式:

6.商标撤三理由怎么写

如果一个已经注册了的优质商标连续三年没有使用,很有可能会被其他人申请撤销并进行再注册。

那么关于商标撤三的技巧与流程是什么呢,接下来企盈小编就带您一起来看看吧。一、申请撤三的技巧:以谁的名义申请。

一般不将实际需求者作为撤销申请人,也就是说,他的商标妨碍你家商标申请了,你不要亲自出马。而是找一个跟你方没有关联的第三者作为申请人。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淡化我方的需求和目标,有利于提升撤销的成功率;另一方面,如果撤销失败了,还可以谈转让和收购的问题;申请撤销的商品项目。如果争议商标的申请人在申请的时候,是针对多个商品和服务项目进行了申请注册,那我们在撤销申请时,必须撤得干净全面,如果在后续的复审程序中,注册人不能提供全面有效的使用证据,那你的胜算就又大了一点;撤三申请的时间。

巧妙地安排好“撤三”和“新申请”的时间节点,把商标争取过来,最少是先争取到你的名下,成为商标的新申请人。目前相对稳妥的做法是:提交撤三的同时提交注册申请。

正常情况下,商标会被驳回,驳回复审过程中撤三结果不能审结的,可以向商标评委书面请求中止审理,等待撤三结果确定后再做出审理。二、申请撤三的流程:第一步:申请人提交申请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一份《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书范文》,并书面说明一下这枚商标“不使用的情况”;第二步:商标局受理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后,给注册人下发《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要求注册人自收到这份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注册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据;第三步:注册人按期提交使用证据商标局收到证据材料后,进行证据审查和事实认定。

如果审查认定该证据可以证明注册商标在指定3年期间内有实际使用,会下发一份“商标注继续有效的决定书”,反之,会下发“撤销商标注册的决定书”;第四步:提出撤销复审申请对于商标局做出的撤销决定或者维持决定,注册人以及撤销申请人,如果不服,均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复审申请”。提出商标撤三申请后,需要怎么证明对方“连续三年没有使用商标呢”?其实,申请人是不需要证明的,需要商标所有人证明被申请撤销的商标进行了实际的使用。

7.商标异议申请书范文怎么写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范文、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范文件。

(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范文件:包括异议申请书范文、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范文件;

3、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4、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三)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范文件:包括异议申请书范文(可从网上下载)、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

8.撤回商标注册申请

因注册商标的撤销事由的差异,注册商标的撤销分为使用不当的撤销、注册不当的撤销、争议撤销三种。

1、使用不当撤销,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违反合理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而其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撤销的情形。(1)注册商标使用不当的撤销的事由。

注册商标使用不当的撤销,以注册商标所有人违反其合理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且情节严重的情形为限。注册商标所有人承担注册商标的合理使用义务,应当使用注册商标,并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使用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所有人怠于使用注册商标或者违反法律规定使用注册商标,构成使用不当。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注册商标使用不当的撤销的事由包括:a、自行改变注册商标;b、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c、自行转让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d、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2)注册商标使用不当被商标局作出撤销决定后的复审。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2、注册不当撤销,是指注册商标的所有人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构成的禁用规定,或者以欺骗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而由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的情形,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商标注册不当的撤销,又具体分为以下两类:(1)注册商标不附期限的撤销,即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以欺骗手段、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不论注册后经过多长时间,均得以撤销。注册商标的不附期限撤销,其事由主要有:a、注册商标使用禁用商标标志的。

凡与《商标法》第十条所规定的与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相关的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均为禁用标志。 b、注册商标使用欠缺显著性的标志的。

根据《商标法》第十一、十二条的规定,凡与商品本身的性质、特征、质量或者数量不可区分的标志,除经过使用已经取得显著特征而便于识别的以外,均为欠缺显著性的标志。 c、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注册的。

以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的,直接损害社会公共管理秩序,为社会公益所不许,应当予以撤销。(2)注册商标附期限的撤销。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得因注册商标所有人或利害关系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而撤销。但有以上附期限撤销的事由存在时,若商标所有人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请求撤销恶意注册的商标,不受五年期限的限制。

注册商标的附期限撤销,其事由主要有:a、注册商标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的驰名商标的。注册商标使用的标志,为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的驰名商标的,应当予以撤销。

b、代理人滥用其地位取得商标注册的。"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的。

c、注册商标含有地理标志的。注册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应当予以撤销,但商标所有人善意取得注册的,不在此限。

d、注册商标侵犯他人的其他在先权利的。注册商标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侵犯他人享有的肖像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知名商品的包装装潢、知名的未注册商标所有人享有的利益等。

3、争议撤销,是指注册保护在先的商标注册人,可以对在后注册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相同或近似商标提出争议,并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在后注册的商标。撤销注册商标程序中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程序,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当事人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因注册不当而提出的撤销申请、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因商标局作出的撤销注册商标决定而提出的复审申请。

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事实,依法进行评审。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至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评审程序如下:(1)、申请商标评审,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书范文,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数量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基于商标局的决定书或者裁定书申请复审的,还应当同时附送商标局的决定书或者裁定书副本。

(2)、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书范文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补正的,通知申请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补正。经补正仍不符合规定的,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3)、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商标评审申请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驳回,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4)、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商标评审申请后,应当及时将申请书范文副本送交对方当事人,限其自收到申请书范文副本之日起三十日内答辩;期满未答辩的,不影响商标评审委员会。

人名商标申请书 篇6

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劳动合同文本或者其他存在劳动关系(含事实劳动关

系)的证明材料和公章(复印件)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机

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鉴定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四)受伤害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用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开具的有效证件

(六)事故伤害报告表

(七)携带在场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授权委托书、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九)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提供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十)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

人名商标申请书 篇7

将一张商标图样贴在格内,另附五份商标图样。指定颜色的附着色图样五份和黑白稿一份。图样应不大于10×10cm,不小于5×5cm。

商品/服务项目:

1、未委托代理的,不需填写代理项目。

2、申请商标的种类在“商标种类”一栏的方框中选择(一般、集体、证明三项只能选其一,立体和颜色可以多选)。

3、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申请人名称/地址栏填写代表人名称/地址,同时在“是否共同申请”一栏选择“是”,其他共同申请人在申请表附页填写名称(不需要填写地址)。

4、收费标准:受理商标注册费1000元,10个商品/服务项目以上(不含10个),每超过一个,另加收100元。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3000元,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3000元。

5、“商标说明”一栏填写内容:商标图样外文的含义、特殊字体的文字表述、立体/颜色商标的说明。

人名商标申请书 篇8

商标注册申请书是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注册条件、原则和程序,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的法律文件。办理商标注册应注意的问题有:

①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和申请条件。注册商标申请人必须是依法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或者是《商标法》第9条规定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申请商标注册必须具备以下4个条件:商标应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商标不能违反禁用条款,不能使用《商标法》第8条规定的禁用文字、图形;商标不得混同。凡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申请不论其构成的文字或图形,如发现其与已注册商标和申请在先经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则不能取得商标注册;按照商品类别提出申请。相对豁免主义和绝对豁免主义区别是什么呢?商品分类表是划分商品类别和进行商标注册管理的重要依据。过去,我国根据商品用途、性能、原料、生产、销售等条件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共分8类。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发展,国际经济贸易往来的扩大,该商品分类表已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1988年9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了《关于实行商标注册用商品国际分类的通知》,决定从1988年11月1日起,实行《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该表共包括商品和服务两项42类。

②如何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第一,确定自己所要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属于商品分类表划定的哪一类商品范围内。如果所申请的商标使用于几种商品上时,而这些商品都属于商品分类表划定的哪一类商品范围内,就可作为一个商标提出申请;如果是属于不同类别,应当分别提出注册申请。第二,每一个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向商标局交送商标图样10份(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当交送着色图样10份)、黑白墨稿1份。商标申请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可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刷或者用照片代替,长和宽应当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第三,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者打字机填写,字迹必须工整,清晰;第四,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名义、章戳,应当与核准或者登记的企业名称一致。申报的商品不得超出核准或者登记的企业经营范围;第五,申请人用药品商标注册,应当附送卫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烟草制品的商标注册,应附送国家烟草主管机关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

③商标注册申请书分为国内厂家商标注册申请书和专供外国人或外国企业使用的申请书两种。格式一是国内厂家所使用的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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