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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23.11.28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精选15篇)。

为了更好地管理工作任务,更加轻松地掌握,同时也为了能够开始准备一份令领导满意的工作计划,我经过精心整理了关于“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的资料。接下来,我们将逐步深入剖析该领域的重点内容,以帮助您更好地掌握相关知识。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篇1

各乡镇(街道)食药监所、卫生院:

为加强我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农村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莆食药监餐服99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为主线,坚持强化监管与积极指导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落实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责任,严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

二、职责分工

农村集体聚餐活动是指城市郊区及农村地区家庭或者单位因婚丧嫁娶、节庆聚会、乔迁贺喜等事由举办的非经营性自办宴席,其日常监管的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一)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做好本辖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信息汇总,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以及流动厨师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现场指导以及应急处置工作。

(二)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以及流动厨师的建档与管理,承担本辖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管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乡镇(街道)卫生院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协管员兼任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负责辖区内农村集体餐饮活动食品安全备案及检查指导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申报备案。应对5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进行申报和登记备案管理。聚餐活动举办者或厨师应于活动举办前5个工作日内填写《涵江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申报表》(详见附件1),将聚餐活动举办时间、地点、参加人数、原料来源和菜肴清单等内容提前报告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食品安全协管员接到报告后,应对聚餐场所卫生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认真填写《涵江区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表》(详见附件2),详细记录现场检查情况,提出餐饮食品安全指导意见,与集体聚餐活动承办人和厨师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3),并及时报告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指定的单位。

(二)现场指导。对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应由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现场指导,必要时由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人进行现场指导;100人以上的聚餐活动,由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人进行现场指导,必要时由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人进行现场指导。重点督促和指导聚餐活动举办者和厨师做好自办宴席使用的刀、砧板、桶、筐、抹布、锅碗瓢盆等用具的清洗消毒工作;聚餐活动举办场所和加工场所不得有鸡、鸭、猪、狗、猫等家禽家畜进入;厨房要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和冷藏设施;食品原料应从正规渠道采购,并索取对方销售凭据,以备查验;加工用容器、工具做到生熟分开,原料与成品分开,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加工应烧熟煮透;不具备凉菜制作条件的,不得制作凉菜等。对1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要督促和指导聚餐活动举办者或者厨师对每餐次的食品成品进行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容器内,并放置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并做好留样记录。

(三)监督检查。重点对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加工场所的周边环境、卫生条件、食品及其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厨师健康状况、餐饮具洗消、用水等进行监督检查,严禁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等感官性状异常、“三无”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严禁采购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等。采购外卖熟食必须查验熟食制作时间及保质期限、保存条件等,包装运输要符合卫生要求,食用装盘前应重新加工烧熟煮透,拼制装盘要注意规范操作,防止污染。

(四)建档培训。各地要会同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对辖区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和流动厨师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档案。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定期对辖区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必要时可上报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安排开展专题培训或选派业务骨干对口培训,努力提升农村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要组织农村流动厨师参加岗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进行健康体检。同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从业期间专题培训,努力强化其从业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

(五)事故报告。发现农村集体聚餐疑似食物中毒事故以及其他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时,聚餐举办者和厨师或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要按照《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涵江分局一般食物中毒事故调查处理操作规程(试行)》的要求立即向当地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第一时间将病人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对发生食物中毒后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应急管理。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对处置、责任分工、规范报告、调查处理程序,细化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新监管机制和方式方法,不断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监管和指导,切实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保障,明确责任。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厨师是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聚餐活动举办前应主动向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申报,并接受协管员或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督和指导。乡镇政府对农村集体聚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负总责,要督促村委会将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申报备案管理制度列为村规民约,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落实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贯,营造氛围。要通过常态化、多样化、通俗化的方式,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和指导工作的宣传教育,深入农村宣传集体聚餐实行申报备案制度和现场指导的重要意义,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和指导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教育聚餐活动承办者和厨师守法诚信操作,引导广大农村群众增强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科学安全地举办聚餐活动。同时,要加强对基层食品安全监督人员、食品安全协管员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的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指导水平。

(四)举报投诉,畅通渠道。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布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核实查处投诉举报线索,认真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篇2

为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强化食品安全意识,切实保障街道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根据区食品安全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

1、结合实际,对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充实,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成员为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委员会在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站设办公室,各社区设立相应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健全食品安全队伍,从组织上保证工作的开展。

2、每季度定期组织召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及时传达和学习上级关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遇到重大食品事件要及时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汇报。此项工作将纳入年度目标进行考核。

3、根据各个时间段食品安全情况,在“五?一” 、“十?一” 两个黄金周期间和“端午”、“中秋”两节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1、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开展行业诚信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

2、做好舆论宣传工作。通过张贴标语,板报等各种宣传途径,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监督食品安全的良好工作氛围,增强人民群众食品消费的维权意识和责任意识。

3、做好社区信息员的两期培训工作。重点是食品安全的相关知识,提高信息员的业务知识水平,发挥好信息员的积极作用。完善食品安全工作监管和信息反馈体系建设,确保信息畅通。

4、发动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引导和鼓励消费者,对制售假劣食品的行为和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进行举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三、做好基础工作

1、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摸清辖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及个体业户,有证无证的要做到心中有数,并及时上报上级业务部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收集信息,确保畅通。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充分调动社区信息员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并采集食品安全相关信息上报至街道食安办,由街道食品安全办公室根据情况做出相应处置 。

四、抓好重点工作

要重点防止食品安全集体群发安全事故的发生,突出抓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1、加大对餐饮服务行业的监管力度。做好餐饮服务单位的验证工作,加大监管力度,重点对原料进货渠道,流通环节,餐具消毒进行监管。建立台账和消毒记录,按照卫生协管要求做好巡查,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2、加强学校食堂等相关场所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继续加强对学校食堂、小卖部的日常监控,落实食品安全的工作相关制度,确保学校食堂、小卖部进货质量的可靠性。搞好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加强日常巡查,重点要搞好流动食品摊点的整治和管理,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户,尤其在开学前后、节日前后、流行病的多发季节,主动组织检查,确保学校食品安全,防止群体中毒事件的发生。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篇3

20xx年全镇食品安全工作,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统领,以深化改革为动力,着力构建完善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强化全程监督,突出重点监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根据《通川区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西外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开展农村食品等重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以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农产品交易市场食品安全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非法经营、“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假冒伪劣和仿知名品牌食品及非法添加食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二、开展学校等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深入开展食品批零市场、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等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坚决取缔制售有毒有害食品“黑作坊”、“黑窝点”、“黑摊贩”。

三、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

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生产经营秩序,严格落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白酒、啤酒等酒类市场整治力度,重点整治散装白酒、非法勾兑和生产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违法行为,清理不符合经营资质的白酒、啤酒等酒类生产销售单位。严格落实白酒、啤酒等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质量安全溯源制度、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四、开展粮油市场专项整治

以大米、面粉、食用植物油及稻谷等重点粮油产品为整治对象,对辖区内粮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各大超市、酒楼餐馆、镇粮食加工企业和个体粮食加工经营户为重点整治场所。协助上级职能部门重点检查执行国家粮油质量标准、卫生标准及粮油食品质量安全情况,进一步规范我镇粮油食品市场秩序。

五、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乳制品专项整治

以乳制品专卖店、超市商场、孕婴店为重点检查对象,严格检查乳制品经营者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乳制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婴幼儿配方乳粉及乳制品的票证是否批次齐全。加强对乳制品生产日期、保持期、包装、标签标识等的监督检查。加强专区专柜销售制度的落实。

六、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

协助相关职能部门严查私屠滥宰、非法加工假牛羊肉以及收购加工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病死及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畜禽等行为,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肉及肉制品的“黑窝点”、黑作坊“、黑工作”。

七、狠抓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监督

畜牧、农技部门要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和示范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按照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范围,深入开展蔬菜、水果、食用菌、畜禽产品生产中投入品的监管,加大对蔬菜、水果中农药残留的监督检测力度,严格使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依法查处农药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对蔬菜、水果产地的农药经营点和畜禽养殖环节的用药、用料进行重点整治,从源头上解决禁限用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违规使用问题。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活动,加强鲜活农产品和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和抽查,防止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鲜活农产品和粮食流入市场。

八、狠抓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

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确保食品企业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严格落实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大力推进分类分级监管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取缔不符合条件和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的整治和规范,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长效机制。

九、狠抓食品流通环节监管

进一步强化食品市场准入和进货查验制度的落实,加强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日常监管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的行为。严格规范食品广告行为,依法查处虚假违法食品广告。

十、狠抓餐饮服务环节监管

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严把许可准入关。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加大对集体食堂、农家乐、小型餐饮单位高风险食品抽检力度,监督建立原材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严格执行家宴100人以上会餐申报备案审查制度,切实做好现场监管工作。积极推进学校食堂网络化建设,试点开展学校食堂网格在线监管工作,打造一批阳光厨房。推进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协助相关职能部门试点推行大型餐饮服务企业风险自查报告制度。

十一、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

高质量开展食品风险监测、研判工作,增强风险防控预警性、靶向性、前瞻性,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在风险研判中的作用。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前移风险防控关口,科学运用评价性抽检结果,加强风险监测结果的分析研判和隐患排查。

十二、推进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着力提升应急队伍应急处置能力。认真落实重大信息报告制度和舆情监测制度。进一步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和事故查处协调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监测信息通报工作,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确保在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和影响。

十三、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镇政府年终目标考核。镇政府与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进一步健全完善“一把手负责制”。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制定监管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责任,细化监管职责,形成层层抓落实的食品安全监管格局。

十四、强化综合协调,形成监管合力

完善部门、单位联动和定期联系工作制度,定期召开食品安全会议,通报情况,交流经验,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的执法格局和打击合力。

十五、强化惩处查办,严格责任追究

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加大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执法和惩处力度,对存在问题和隐患“零容忍”,动真逗硬,严厉查处。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篇4

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社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积极争创食品安全示范社区,结合社区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工具,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的相关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市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的政策。使广大食品经营业主合法经营,规范经营。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个个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工作制度,建全监管网络。完善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实行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各食品经营单位的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协调机构,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实行“多员合一”,明确社区公共安全协管员。

三、制定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处置操作规程。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开展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四、查清底数,积极开展日常安全巡查。对辖区内食品加工企业、放心店、连锁店等实行每月一次巡查,对餐饮店、代销店、农资店等进行每季一次巡查。积极开展节日巡查。

五、做好食品安全信息的报送和传递,及时向街道食安办报送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及动态信息。

六、根据街道食安办的考核细则,配合相关部门抓好其他日常工作。

七、完成市食安委及街道食安办布置的其他工作。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篇5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局党组和“两区”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党中央关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紧紧围绕市局党组确定的“坚持一条主线,提高五个能力,抓好八项重点工作”这一总体思路,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苦干实干的工作作风,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克服外部诸多不利因素,认真履行质监工作职能,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质监工作的执行力和有效性,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现将20**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突出重点,狠抓业务,提高质量技术监督有效性。

一年来,我局按照市局的工作部署,监督管理两手抓、两手硬,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标准化、计量、质量、法制建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执法等工作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职能得到了充分发挥。

(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强化法制宣传工作。

1、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这个中心,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大打假治劣力度。

一是坚持“一手抓教育,一手抓执法”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按照《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办案程序,规范办案文书,不断强化队伍素质,提高执法能力。

二是开展以食品、农资、建材等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00余份,受理农户投诉3起,提供技术咨询100余人次。

三是完善打假责任制。在辖区乡镇建立了片区负责人和责任人打假制度,力求把打假责任制落到实处。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700余人次,查处各类质量、计量、标准、无证产品违法案件73起,现场处罚10起,立案查处63起,其中大案8件,案件准确率为100%,结案率为98%,办理各类质量、计量纠纷投诉案件13起,较好地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2、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和宣传工作,创造良好法制舆论环境。

一是狠抓落实,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按照《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规定,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抓好案件的审理工作,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制》,确保全局无一行政复议和诉讼案。

二是抓好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坚持每月组织全局执法人员进行专门学习,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做好案件回访工作,全年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6次监督检查,回访案件20件,回访率达25%。

三是围绕质量技术监督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积极向市局和“两区”区委、政府报送信息简报,市局采用政务信息6条,“两区”区委、区政府共采用20条,全面完成全年政务信息任务,其中我局向××区政府报送的《关于××区食品企业普查情况的报告》,引起区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加了编者按以《政府工作通报》第10期全文转发。

四是积极配合市局和有关部门抓好“3・15”、“质量月”宣传活动,发放各种宣传资料6000余份,促进了全社会质量意识的普遍提高。

(二)积极履行职能,服务当地经济。

1、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中心,坚持从源头抓质量。

一是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加快“质量兴区”步伐。以实施名牌战略为突破口,培育和发展名牌产品,积极促进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今年共300余人次深入企业,为200余家企业提供相关咨询服务,积极引导、鼓励企业争创盛市级质量管理先进企业,评选出丰谷酒业等省级先进单位1家,市级质量管理先进单位3家,省级质量管理先进民营企业2家,带动辖区企业质量水平全面提高,营造出重视质量管理的良好氛围。

二是开展辖区内生产企业基本情况普查工作,共调查生产企业2023家,其中工业生产企业1219家,食品加工生产企业804家,对普查资料进行了分类整理,核对数据,建立了企业质量档案。

三是协助企业建立和完善检验、检测条件,督促企业建立检验机构,确保所有产品出厂检验合格。对经过培训经考核合格的质检员协助办理检验员证,全年共办理生产企业出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资格证110个,办理检验员证7个。

2、不断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实现标准化工作新突破。

一是创造性地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形成了“党委政府重视、质监主导、部门联动、承担单位主动”的农业标准化工作氛围。首先充分发挥农业标准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积极争劝两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能动性;其次作为牵头部门,我们克服工作重,资金紧等困难,主动深入辖区内4个示范乡镇指导和督促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及示范开展工作,组织示范乡(镇)的相关人员到外地参观学习,扎实开展农业标准化基础知识培训,帮助各示范乡(镇)查询农业产品标准100余个,制定《无公害稻谷》和《水稻种子生产技术规范》××区地方标准和××区地方标准各1个,4个示范乡(镇)均以较高分数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农业标准化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果,推动了“两区”农业产业化工作的开展,得到“两区”党委、政府的一致好评。

二是加强新标准的宣贯工作,发放标准资料和相关法规资料近万份,提高了生产企业的法律意识和标准意识。召开了GB5296.6―20xx《消费品使用说明第六部分:家具》、GB15831―19xx《钢管脚手扣件》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会,有效的规范了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

三是引导和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积极主动地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标准化基础工作,不断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严格执行标准登记和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备案。全年共办理101个生产企业执行标准证书、制(修)定57个企业产品标准,为企业查询标准资料200余个、接受企业标准咨询服务120余次,有效地推动了“两区”生产企业标准化工作。

四是按照市局工作部署,积极开展食品标准清理工作。通过查询和收集标准信息,对已废止、修订的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及时通知相关食品生产企业,变更执行标准证书,更新所执行的食品标准。通过对备案企业标准中已修订、转产和企业标准中引用现行标准已废止、修订等内容进行清理,废止企业标准2个,修订4个。通过清理工作,确保了食品标准的有效性。

五是积极开展组织机构代码工作,全年共协助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191个,年审150个,换证80个。同时投入资金近万余元,对辖区内的.代码库进行清理,共核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5000余个,查出废止数据余个。积极引导和帮助企业进行条码的申办和续展工作,提高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3、狠抓计量基础工作,提高企业计量管理水平。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集贸市尝加油(气)站计量专项整治工作。实现了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85%以上,城区公平秤设置及受检率达到100%。加油(气)站、加油(气)机受检率达到100%。开展市场计量监督检查3次,专项检查2次。

二是对“仙特”、“长虹”、“鼎霸”等10家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监督进行跟踪检查。引导水平比较落后,计量管理和计量检测能力比较薄弱的企业达到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规范的要求,提高定量包装计量保证能力。鼓励计量基础工作好的企业积极参与计量保证能力评价工作,提高企业的定量包装商品在市场上的信誉和竞争能力。目前申请受理市级计量检测保证体系1家,现在咨询阶段。

三是召开了第二批强制认证产品的生产、销售、使用企业宣贯会议,及时通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受到企业的好评。

四是召开了辖区内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关于做好“C”标志评价工作座谈会,完成2家企业“C”标志考核合格工作。

五是“五一”、“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期间,积极配合市局积极组织开展对集贸市尝商尝加油(气)站的计量监督检查。

(三)整治经济秩序,突出“两个安全”。

1、认真履行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切实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一是进行了企业调查,摸清情况,建立档案。我局对××15个乡镇、5个街道办事处463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3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341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摸底调查,建立健全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档案。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提升全民食品质量安全意识。通过宣传食品质量安全工作得到了政府、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三是落实了“两区”政府食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基本形成了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网络,落实协管员45名。

四是与678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进一步强化了企业对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向社会公开承诺不生产假冒伪劣食品。

五是建立健全了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图,落实区域监管责任人,按照定人、定责任、定区域、定企业的“四定”要求,将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成六个区域,分别由专人负责,对食品加工企业动态监管。

六是认真执行巡查、回访等五项监管措施。今年来共对169家企业进行巡查和回访,并要求企业针对巡查、回访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2、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积极配合区政府开展“安全宣传月”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基本常识,参加宣传3次,发放资料8000余份。全年向乡(镇)、街道办事处宣传50余次,向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宣传267次。

二是结合辖区实际,先后开展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的安全监察工作,范围涉及两区40多个乡(镇)街道办事处,234个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发出了安全监察意见书119份,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21个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罚,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辖区内锅炉、电梯、起重机械、气瓶的安全使用逐步规范,违规安装使用行为大幅度减少,防止了特种设备事故发生。

三是积极配合区政府及乡(镇)政府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全年参加安全检查12次,出动车辆15台次,人员37人次,向区领导及相关部门汇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7次,协调处理行政执法工作20余次。四是组织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培训人员123人,发放了上岗证。

二、认真开展先教活动,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一)扎实开展先教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今年2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市局机关党委保先办安排,紧紧围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这一主题,紧密联系质监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推进,顺利地完成了学习、评议、整改三个阶段的各项任务。

通过保先教育一是进一步增强了职工党性观念。党员通过学习《党章》和先进党员的具体标准,对照个人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自己的行为标准,找到自身差距,增强了党性观念。学习的主动性,组织纪律性,团队精神都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是进一步强化了宗旨意识。局党支部围绕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紧密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对马上能改的不拖不等,边整边改,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受到群众的肯定和欢迎。

三是促进了批评与自我批评风气的形成,每个党员对照自己的言行进行认真剖析,并形成文字材料上墙公示。通过学习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性锻炼,学会一分为二地看待自己。这次保先活动的开展促使我局全体干部职工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同时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良好成效。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

一是制发了《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意见》,实行一级抓一级的责任机制,做到“由局统一领导、纪检组织协调,各股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群众参与支持”的局面,并将国家总局“八条禁令”、省局“八条规定”和行政执法“十不准”制成小册子印发到每名职工。

二是在组织党员和职工学习中,搞好四个结合,抓好工作落实。在学习中,把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市第五次 精神,与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与整顿机关作风相结合,使党员在各自岗位上,起表率作用。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组织全局职工学习《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积极参加市局以及“两区”区政府的知识竞赛。同时聘请了8名行风和作风监督员,召开行风作风监督员座谈会,增强社会监督力和透明度,努力建设一支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质监队伍。

四是深入贯彻市局和“两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有关精神,成立由局长赵xx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黄xx、李xx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先进性教育具体要求和质监当前实际情况对社会做出营造政务软环境的公开承诺,并采取六项措施强化服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五是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通过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发放征求意见表,查找问题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深化了我局政风行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促进行为规范,转变工作作风,严格依法行政,营造和谐质监,更好地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全面总结今年各项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市局党组和“两区”党委、政府的希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立足当地经济发展,进一步处理好政府软环境建设和行政执法的关系。二是继续加强与当地政府的联系,进一步协调好各方面关系,开门纳谏促发展。三是加强稳定团结,处理好内部矛盾,进一步加强老干部工作,及时解决退休职工待遇。四是加强学习,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

20**年我局工作将继续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和行风廉政建设,继续服务当地经济建设、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科学的发展观促进质监事业不断进步。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大力实施名牌战略。继续组织推荐企业创省名牌产品和市名牌产品,鼓励企业生产优质产品,支持企业争创名牌产品。为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的开发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增加产品的技术含量提供服务。

(二)继续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工作。进一步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不断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迎接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验收。

(三)继续整治经济秩序,抓好“两个安全”。抓好以食品、农资、建材等涉及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的产(商)品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和特种设备生产及使用企业,一方面抓好食品生产市场准入工作,另一方面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确保实现无重大食品质量事故和特种设备事故的工作目标。

(四)进一步规范市场,从源头上把住厂门、店门、区域性大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工作,确保对名牌企业、名牌产品的保护。

(五)进一步做好监督与服务的融合工作,提高我区产品质量水平。在进行质量、计量、标准化监督工作的同时,加大服务力度,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发现问题及时帮助企业进行整改,提高我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产品质量,以促进全区质量水平不断上升。

(六)切实抓好内部管理和行风廉政建设,提升本部门社会形象。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二是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行政行为;三是切实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按时召开监督员会议,广泛征求对全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四是与监察部门、检察机关合作,开展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机制。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篇6

我们在认真总结基本工作经验,巩固近年来开展专项整治及成功创建上海市食品安全示范街、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活动成果的基础上,以“深化、规范、提高”为工作主题,以“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有序可控”为工作目标,不断完善管理机制、推进重点工作、提升监管效能,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车墩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整体提升。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网络建设

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和完善安全监管体系。一是根据区食安办下发的全年工作方案,拟定本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方案、机构职责,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镇食安委的牵头作用,强化食品生产企业、流通领域和餐饮单位安全监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合作。二是强化“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村(居)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探索成立食品药品社区监管志愿者队伍为补充,形成重心下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模式,继续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基层单位的目标考核范畴,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向纵深发展。三是建立健全食品经营户动态信息,每月进行信息上报、核报,及时掌握本辖区内有证户、无证户、注销户、歇业户、备案户的基本情况,做到上下联动,情况清楚,登记完整,内容正确。

二、各方联动,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行为,巩固和扩大食品安全示范镇示范效应,结合区食药监局下发的《松江区无证餐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今年全镇将专门制定整治无证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专项整治工作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疏堵结合”为实施原则,坚持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取缔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以“坚决遏制增量、有效解决存量、确保减少总量”为工作目标,全面准确摸清辖区内有证和无证餐饮服务单位底数,集中开展地下加工、无证生产清理整治取缔工作。同时要加强对无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分析汇总,找准问题原因和症结,联合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共同解决无证难题,为全区统一设立“规定时间、规定区域、严格监管”的流动摊临时疏导点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各部门要资源共享,建立信息通报协调机制。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领域安全监管

(一)餐饮消费环节

重点整顿建筑工地食堂、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无证餐饮单位;查处餐饮单位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非法加工提炼使用地沟油等行为;加强对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高风险领域,以及熟食卤味、生食水产品、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还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日常检查和新证核查。按照区食药监局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餐饮业、企事业单位食堂、现制现售等行业的日常卫生检查;对新发证户在收到新发证户名册后二周内及时进行现场核查,确保检查覆盖率及检查频率。

2、加强歇业单位和注销户监管。对在检查中发现已歇业或停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调查和追踪其歇业或停业的时间,做好检查笔录取得店主、邻居、现有的经营户等人的旁证并签字,及时向食药所报告并协助办理注销卫生许可证的手续。

3、加强对企业小食堂的备案工作。继续开展30人以下的社会食堂(含工地食堂)备案工作,对30人以上的社会食堂和其它餐饮单位未办理卫生许可证的,督促其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

4、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举报的处理。一是设立镇食品药品安全举报电话,利用网站发布举报的信息,对群众市民的举报一经核实,给予举报人适当的经济奖励,奖励办法和资金来源另行安排;二是对区食监所转发过来的举报,在接到举报后的最短时间内,到现场进行检查核实,如实填写现场检查笔录,结合实际做好处理工作,及时反馈信息,并做好登记记录及汇总以及信访单位(人)的信访回复工作。

责任部门:镇安监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村(居)、直属公司配合。

(二)食品流通领域

1、着力完善以行政指导、健全监管网络、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为手段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落实主办方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加强日常监督、排查和信息沟通,及时组织开展无证无照经营的整治、疏导和规范活动,加大对涉及高危无证照食品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

3、加强食品安全示范街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台账两项制度。

4、积极开展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食用油市场、农村食品市场、季节性食品和节假日食品市场等各项整顿工作;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超市卖场、熟食店的监管和质量抽检。

5、严厉查处其它违反食品流通领域经营行为。

责任部门:新桥工商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村(居)、直属公司配合。

(三)食用农产品环节

1、进行农药、化肥等使用的培训和指导,将安全用药告知书发放至每个农产品生产企业(场、户)。

2、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场、户)的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和台账,签订相关承诺书、责任书。

3、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严厉打击违法市场经营食用甲胺磷、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沙丁胺醇等禁用农药、兽药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蔬菜、水果、畜禽、水产等地产农产品中药物残留的检测力度。

4、加强生猪食品监管,生猪上市前进行兽药残留和瘦肉精检测;及时发现制止擅自屠宰生猪、出售猪肉等违法行为,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

责任部门:镇农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村(居)配合。

(四)食品生产环节

1、组织开展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保持对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对各类食品地下生产、加工窝点的查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2、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卫生监督管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食品的行为。

3、积极培育食品生产品牌企业,提高企业诚信自律意识和能力,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

责任部门:新桥质监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村(居)、直属公司配合。

(五)药品、医疗器械及医疗秩序监管

1、建立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制度,建立和健全本地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名单、地址等数据库,并进行动态维护管理,做到情况清楚,登记完整,内容正确;建立社区药品监管网络及信息报送制度。

2、对药品销售企业进行执业药师在岗情况、处方药销售登记等情况的检查,做到每月全覆盖检查一次,每季度准时汇总上报。

3、配合区药监局对药械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投诉举报和专项检查活动;主动及时发现辖区内药械违法违规行为。

4、不定期组织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和药学服务进社区活动,负责对本辖区过期药品回收的宣传、登记、并定期把过期药品送到分局药品科统一进行销毁。

5、严厉打击无证行医,维护地区医疗秩序,安全处置所涉药品、医疗器械。

责任部门:镇安监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各村(居)、直属公司配合。

四、固本强基,进一步放大创建活动引领示范效应

继续巩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区级食品安全示范镇的创建成果,对影视路及影城路食品安全示范街上的食品经营户继续加强检查与指导,同时,在示范街上设立示范店并进行推广;进一步健全索证、索票制度和台帐登记工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各种食品不安全因素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并以点带面,不断促进和提高本镇食品卫生管理水平。

五、狠抓关键,进一步防控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1、认真做好食堂卫生安全监管。加强对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和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高风险重点单位的专项检查监管工作,进一步督促企事业单位食堂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进行备案,同时要加强学校在开学前检查、暑期专题教育和对社区会所对外开放承办酒宴的安全监管。

2、加大对盒饭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抓住温度与时间及人员卫生和场所卫生等监管重点环节不放,关注盒(桶)饭、熟食、肉品等重点产品。同时推进制度化管理,帮助企业建立具有本镇特色的集规范化管理、规范化培训、规范化操作为一体的餐饮企业食品安全自身管理体系,力争对全镇30%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50%的学校食堂、10%的企事业单位食堂进行推广,全面提升餐饮服务企业的管理水平,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3、在“元旦”、“五一”、“十一”、“春节”等节日前开展办酒户摸底、指导、检查,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防止集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六、全面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充分利用培训、会议、新车墩报、上街设摊、悬挂横幅以及发放告知书、宣传品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餐饮服务监管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示消费者关爱生命、关注安全饮食,增强防范意识,营造人人关心饮食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的良好局面。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篇7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各教育部门和学校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责任细化,层层抓落实,有关部门参与,聚为合力,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危害,组织、协调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把危害后果控制在最小范围,并降到最低程度。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街头食品管理办法》和《全市学校内外饮食商品摊点专项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队会、讲座、板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使学生学会识别并自觉抵制不和格食品,增强学生的预防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突出重点、很抓落实

今年,我局将坚持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治工作作为大事来抓,紧紧围绕确定的工作目标,很抓落实,力争取得明显效果。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监管,提高餐饮质量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建立经营者采购食品时索取产品合格证制度,严把进货渠道关,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并有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落实卫生防病和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规范食品烹饪方法选择的科学性,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控制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事前预防工作,提高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为进一步落实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我局逐步完善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急性传染病在学校爆发流行的管理措施,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制定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治预案,同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制定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理能力。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篇8

为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根据《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XX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岩市监〔20XX〕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我局20XX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目标

20XX年全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省、市有关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紧紧围绕推动“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抽检高质量发展双轨并行,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提升抽检质量为重点,以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为目标,更好地发挥抽检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技术支撑作用。

二、工作原则

根据省局要求,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要遵循“六个坚持”工作原则:坚持统一制定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数据报送、统一结果运用;坚持问题导向,以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为目的,增强抽检工作靶向性和针对性;坚持常规任务和专项任务并行,从时间、区域、品种上均衡推进抽检工作;坚持国、省、市、县四级分工,各有侧重,不重不漏;坚持“检、管、罚”相结合,充分发挥抽检在排查和化解食品风险隐患中的作用;坚持抽检数据高质量提升和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评价,突出食品安全监管权威性,彰显“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成效。

三、任务安排

20XX年,我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计划总量86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300批次,食品抽检任务560批次。

(一)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任务

1.抽检对象和场所。围绕城乡结合部、乡镇、农村地区,重点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小摊贩等经营单位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检。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经营者尽可能全覆盖抽检。

2.抽检品种和项目。在抽检品种上,要覆盖本行政区域内市场销售的畜禽肉及副产品(猪牛羊肉、鸡肉、猪肝)、蔬菜(豇豆、食荚豌豆、豆芽、姜、苦瓜、韭菜、葱、辣椒、茄子、菠菜、普通白菜、芹菜、油麦菜)、水产品(贝类、淡水鱼、海水虾、海水蟹、海水鱼、牛蛙)、水果(橙、柑、橘、草莓、猕猴桃、香蕉)、鲜蛋(鸡蛋)、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芝麻)等重点食用农产品品种及细类。在抽检项目上,对每类重点品种的每批次样品均要按照总局明确的全部必检项目和不少于2个自选项目要求开展检验;对可选项目,要坚持问题导向并结合当地监管实际予以确定。

(二)食品抽检任务

1.抽检对象和场所。结合我市食品生产经营实际,将不少于70%的抽检比例安排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结合部、乡镇、农村地区,重点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校园和周边、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夜市、小摊贩等经营单位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当地特色食品、“三小”食品进行抽检。

2.抽检品种和项目。对风险较高的食品进行抽检,抽检重点是本地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地方特色食品,以及“三小”(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食品;根据监管需要,可适当对本地获证企业生产的预包装食品进行抽检,除了校园周边“五毛”食品外,尽量少抽检非本地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以免造成重复抽检。检验项目可参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XX版)》制定。

3.抽检时间和频次。全年抽检任务原则上按月均衡推进,根据当地食用农产品交易场所、“三小”和餐饮单位数量、消费量和产销季节特点等因素确定抽检频次和批次。对食用农产品,从第二季度开始至少每季进行抽检;对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抽样量;对节令食品在节前15天完成抽检工作。

部分食品种类因企业停产、订单生产等导致抽不到样品的,或者因食品安全监管、投诉举报、稽查办案实际等食品安全状况和特色食品抽检需要的,市局可对相关抽检食品品种、检验项目、任务批次进行适当调整。

四、组织实施

(一)确定抽样单位和承检机构。根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承检机构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确定抽样单位和承检机构。

(二)抽样检验要求。抽检监测工作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执行。抽样过程应严格按照抽检监测工作程序,履行法定手续。检验人应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保证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承检机构对于不合格样品必须进行复核,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各所要安排人员配合抽检机构在本辖区内进行抽样,确保抽检工作顺利进行。

(三)抽检监测结果报送。对所有检验不合格及问题样品,承检机构应第一时间编制检验报告,并在报告正式签发后2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检验报告(一式四份,随附抽样单)送达组织实施抽检监测任务的食品监管部门。检验过程发现不合格样品或问题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应在确认检验结果后先电话告知,并于24小时之内书面报告组织实施抽检监测的食品监管部门。

(四)异议处理。执法大队或市场监管所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当及时送达企业进行确认。企业对样品真实性或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向组织实施抽检监测的食品监管部门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对异议申请人在收到检验结果7个工作日内所提出的任何书面异议,处理异议的部门都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回复。

(五)核查处置。对样品真实性、检验结果无异议或经复检维持不合格结论的',执法大队负责统一组织并协调各所及时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并将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填报“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对检出高风险项目以及可能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险问题的,应在收到不合格报告的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及时开展执法检查。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涉及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龙岩市局。

(六)信息公布。按“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应当及时利用公示栏、媒体或网络等载体向社会公布抽检信息,信息内容应当包括被抽样单位名称(如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者等)及所在地址,产品名称、检验项目和检验数值、产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产品信息等,并根据需要进行风险解读。

(七)结果统计。大队指定专人负责核查处置信息录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负责收集并汇总检测结果,及时上报相关报表及总结,并确保数据报送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安全性。

五、食用农产品抽检重点工作要求

为规范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落实检管结合、溯源信息填报、均衡抽检等工作要求,提升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质量,现就有关重点工作要求明确如下:

(一)监管人员陪同抽样

1.食用农产品抽样时,应由被抽样单位辖区市场监管所派2名监管人员,与承检机构2名抽样人员共同抽样。食品安全协调股应及时协调并安排监管人员陪同抽样。

2.抽样人员选定样品后,监管人员应对被抽样单位和个人依法经营、索证索票等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应记录和取证并依法处罚。对符合抽检要求的,抽样人员和现场监管人员应共同在抽样单上签字,并在国抽系统中录入抽样人员和监管人员姓名。

(二)食用农产品溯源信息填报

食用农产品抽样应填写产地溯源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食用农产品抽样溯源信息,包括抽检样品的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或生产者名称、地址等。主要从样品标签、被抽样单位提供样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产品检疫验讫二维码、承诺达标合格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进货票据等凭证获取。

2.抽样人员应严格按现场提供或确认的信息填写抽样单,有关溯源信息凭证应拍照并上传国抽系统。当溯源信息仅有生产者、供应商名称或证照编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时,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等平台查询缺失信息,并按实际情形备注说明。溯源信息不全时,被抽样单位至少要提供供应商姓名和联系电话。

3.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或在抽样现场发现有明显问题的食用农产品,可不受抽样数量、抽样地点、被抽样单位是否具备合法资质、销售产品是否提供溯源信息等限制;对需要开展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跟踪抽检的,在抽样单的抽样编号末加注“GZ”,备注栏填写“此样品为跟踪抽检”。

4.对食用农产品和重点进口冷链食品的抽样检验、信息溯源和核查处置,应当按照省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的通知》(闽市监食检〔20XX〕5号)、《关于加强经营环节监管推动食用农产品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闽市监食流〔20XX〕142号)工作要求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均衡推进抽检

严格按照省、市局抽检计划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抽检流程,落实岗位责任,制定周密细致的抽检工作计划,按照总局年度抽检监测上半年40%、第三季度75%、年底前100%的进度要求,均衡部署和推进年度、季度、月度抽检任务,合理分配城区、乡镇、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等地区的抽检比例,突出重点抽检品种,确保抽检计划从时间、区域、品种上均衡有序推进,年度抽检任务高质量按时完成。

(二)突出问题导向,厘清分工原则,力避重复抽检

要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将“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投诉举报、食品安全舆情及卫健等部门通报反映的问题纳入食品抽检计划。加强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的专项抽检,对连续两年以及去年多次检出不合格的食品企业及产品进行跟踪抽检。强化抽检工作配合协同与联动,避免重复抽检。原则上对本地区校园食堂、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及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场所、食品生产企业及产品实施全覆盖抽检;原则上不将标签、感官等无需实验室检验的指标列为抽检项目。

(三)加强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实施,确保规范抽检

严格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有关政策规定,委托具备法定资质、抽检实力强的承检机构承担本级抽检任务,督促承检机构严格履行抽样检验法定程序,确保抽样全过程规范、无瑕疵,检验结论客观、公正、准确。要按照“时、度、效”原则和有关信息公开规定,向社会公布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相关信息;对涉及重大敏感信息要加强审核把关,按照规定要求履行报批程序,严禁擅自发布。把“你点我检”“你送我检”纳入年度抽检计划。落实《反食品浪费法》,建立相关制度机制,推进食品抽检合格备份样品合理利用工作。探索建立食品抽检发现高风险及时通报和快速应对工作机制。同时,要加强对承检机构的考核管理,督促承检机构严格履行合同约定。

(四)推进检管结合,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抽检效能

严格落实总局《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等有关要求,积极支持配合承检机构按法定程序开展抽样工作;建立食用农产品和进口重点冷链食品抽样联络员制度,在承检机构开展食用农产品、进口重点冷链食品抽样时,属地市场监管所要派人陪同抽样,并依法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取证,重点检查进货查验记录、合法进货凭证、产品真实合法来源、储存条件等,同时做好产品溯源信息记录;严格落实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开和后续监管制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食品抽检有效性。

(五)严格核查处置,强化数据运用,有效防控风险

严格按照“五个到位”要求,进一步规范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建立健全核查处置部门间协同配合机制,督促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及时采取停止生产销售、下架封存、召回公告等风险控制措施,按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检验结论表明存在高风险或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应当快速报告并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及时稳妥公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发布抽检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信息时,不得公开有关抽样和检验信息。建立部门通报制定,强化对多次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管以及核查处置工作监督。对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及时移送公安及相关部门,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震慑,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六)准确数据录入,推进预警交流,提升抽检质量

督促承检机构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按照规定时限和规范要求,及时把抽检有关数据信息录入上传“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抽系统),未录入国抽系统的抽检视为无效抽检;对拟撤销已录入国抽系统的抽检数据,须报请省局审核同意。要加强对国抽系统本级抽检数据质量审核把关。要加强食品抽检监测数据统计分析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分析,撰写本局半年、年度抽检结果分析报告。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会商机制,及时向同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报食品抽检情况,运用“互联网+”风险预警交流手段,进一步拓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的深度和广度。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篇9

为进一步做好20XX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以让人民吃得放心为目标。贯彻落实上级业务部门抽检工作要求,按时完成食品抽检任务,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促进全区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二、工作任务

20XX年,全年计划抽检3000批次(生产环节120批次,流通环节2104,餐饮环节758,保健食品18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1280批次(流通环节873批次,餐饮环节407批次)。

1.抽检对象。我区在产企业产品,在我区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经营环节风险程度较高的加工食品,餐饮自制食品,餐饮具,保健食品,食盐等共计33个食品大类,143个食品品种,266余个食品细类。检测项目涵盖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重金属等污染物、微生物、品质指标等食品安全指标。

2.抽检时间和频次。全年应均衡分配抽检任务,原则上每月任务完成量不少于全年任务的1/12,季节性和节令性食品在相应时节抽检,全部工作于12月底前完成。食用农产品应根据食用农产品贸易市场的交易数量和季节特点等按比例确定抽样频次和数量。

3.抽检场所。我区在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部分生产加工小作坊、批发(农贸)市场(原则上覆盖每户入场销售者)、大中型商场超市、食品供货商、集体食堂(含学校、托幼机构、医院)、旅游景区以及消费集中的餐饮单位、重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总局、省局、市局公布的重点抽检企业,不再纳入抽检计划。

三、工作要求

(一)规范抽检工作。落实“双随机”要求。抽样人员和承检机构要在抽检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各监管所应当积极支持承检机构开展工作,在样品采集等方面提供必要帮助。

(二)及时报送数据结果。抽样、检验数据应及时录入省食品抽检监测信息系统,食用农产品录入国家总局食用农产品直报模块,并确保抽样信息准确完整。各承检机构检验完毕后,将检测结果按时上报,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安全性。各承检机构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作规范要求,原则上应于接收样品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承检机构对检验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应在检验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并报送监督抽检组织部门。不得直接寄送被抽样单位和生产企业。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险的,承检机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24小时之内报告组织抽样检验的市场监管部门。

(三)依法核查处置。负责核查处置的科室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送达不合格报告,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报告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核查处置工作应当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移交。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监督抽检结论有异议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向负责核查处置的科室提出复检/异议申请。受理复检/异议的科室应及时安排复检/组织异议审核,及时书面答复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

(四)定期公布抽检结果信息。全面落实“一公开”,及时公布产品抽检信息。食品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应在一类或几类食品检验结束,无复检和异议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公布的抽检信息内容由组织抽检的科室按照规定格式编制,包括抽检情况通告、合格产品信息、不合格产品信息和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公布的抽检信息要全部录入省抽系统信息发布模块。

(五)严肃工作纪律。市场监管部门、承检机构及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监督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监督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监督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篇10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加强我校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工作,预防和控制肠道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有效提高我校的卫生水平,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校特制定本计划。

二、工作目标

1、参与并力争通过食品卫生分级量化考核,争取食品卫生达标。

2、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学校食品安全环境。

3、健全机制,力保学校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三、工作重点

1、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布置、有落实,并及时反馈情况。

2、建立和健全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配备相应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对学校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全体师生的食品安全培训与安全教育,在校园内形成全员重视、人人讲卫生的良好氛围。

3、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卫生量化分级考核。

4、加大食品安全设施投入,改善食品环境,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系数。

5、开展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检查,积极配合卫生、工商等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防止学校饮食饮水中毒事件发生。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细化责任,层层抓落实,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危害。要建立预防应急机制,组织、协调、指导应急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能迅速处理,把险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并降到最低程度。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突出教育的长效性。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篇11

一、重点工作

(一)生产许可

1、按照省局授权,承担市级食品生产许可发证职能。根据发证职能的调整,修订南京市质监局食品生产许可各环节作业指导书。

2、根据审查通则、细则的要求,统一肉制品、饮料、糕点、速冻食品等四类产品的审查尺度。

3、建立许可审查信息反馈机制,对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报告,及时处理。

4、继续开展证前抽查、审查组长例会和审查质量讲评。

(二)食品企业日常监督检查

1、按照发现问题、固定证据、依法处理、回访跟踪的一般流程开展监督检查,形成闭环。努力提高监督检查质量,杜绝一般性检查,全面开展证据固定式监督检查。

2、按照省局“企业分级、产品分类、监管分等”(以下简称“三分监管”)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日常监督检查频次。

3、市局对区县局监督检查情况加强督查和指导,开展“三查一讲评”:一是开展市局抽查;二是定期组织区县互查;三是对产品风险度高、销售面广的企业继续实行挂牌督办监督检查。

4、按品种逐步编写《食品企业监督检查指南》,用以指导检查活动。

5、全面使用食品安全监管电子信息系统并根据使用情况对系统进行改进和完善,争取实现与省局系统的对接。

(三)专项检查

1、为保障青奥会食品安全,开展机场、车站、码头、景区景点等窗口地区销售的地产食品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千日行动。

2、结合食品标识标注新的国家标准的实施,完成从去年12月开始的以委托加工为主的食品标识标注的专项检查。

3、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专项检查。

4、开展以食品包装材料为重点的食品相关产品专项检查。

5、开展停产企业的突击专项检查。

6、开展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食品专项检查。

7、针对食品安全事件报道,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视情开展专项检查。

8、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专项检查。

(四)食品抽检

1、根据食品的节日性、时令性特点,按月开展市级食品监督抽检。对上年度监督抽检全部合格的食品单元,一年抽检1次,其他食品单元一年抽检2次,特殊人群主辅食品及上年度监督抽检不合格的食品一年抽检4次。各区县局开展区县级监督抽检。

2、根据专项检查工作需要,针对特定项目开展专项抽检。

3、提高快检仪器的使用率和针对性,对食品风险高、保质期短的以及生产环境卫生差的,检查中要加大快检仪器使用频次。

4、对检查中有证据怀疑产品有质量安全问题的,直接抽样送检。

5、实施风险分析检验。针对卫生部已公布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媒体报道的、投诉举报的及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或超范围添加的食品添加剂,开展风险分析检验。

6、组织质检院开展非法添加、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方面检验方法的科研攻关。

(五)小作坊监管

1、按照市政府办公厅[__]65号文,配合街(镇)政府摸清小作坊底数,配合街(镇)政府取缔无证无照小作坊。

2、根据省局统一部署,开展小作坊的核准、检查等工作,制定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

3、争取市政府出台小作坊限制目录。

(六)食品生产者信用管理

按《关于完善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通知》(宁质技监食字[__]147号)要求,建立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连贯记录信用档案中的各记载项。根据信用档案,每年对企业等级重新进行一次核定,对等级调低(高)的企业,按省局“三分监管”规定,增加(减少)监督检查频次。

(七)受理和处理咨询、投诉、举报

1、及时受理、核实、处理和答复咨询、投诉、举报,并予以记录和保存。对不属于质监部门职责的,书面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

2、定期对咨询、投诉、举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加以利用。

(八)信息公布

按《关于印发的通知》(宁质技监食字[__]10号)及时公布行政许可、违法行为查处等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九)突发事件处置

按照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登记保存涉嫌产品和原料,第一时间抽样送检,第一时间双向报告的原则处置突发事件。编制应急处置菜单式操作手册,适时开展应急推演。

(十)青奥食品安全保障准备

1、参与青奥食品与饮料安全溯源信息系统的建立。

2、支持本市骨干食品企业成为青奥食品定点供应单位。支持市质检院成为供青奥食品与饮料定点检验单位及兴奋剂检测实验室。

(十一)其他

正常开展企业年度报告及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书面报告、企业委托加工备案、化妆品的生产许可和强制检验及其他工作。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生产者主体责任

1、开展送法进企活动。将《食品安全法》中有关生产者职责(禁止性规定、义务等)法律责任等条款,用本市实际查处的食品违法案件来阐释,以图、文并茂的形式,编制生动、鲜活的警示教育宣传册,深入企业,集中企业各层次的员工,发放、宣传和教育。宣传册由市局统一组织编制,各区县局组织送法进企宣传活动。

2、试行企业开放日活动。各区县局按食品类别、企业规模树立管理规范的示范企业,组织同行企业观摩。鼓励示范企业对社会开放,向社会承诺,设立开放日,供社会代表参观。

3、开展企业法人代表“证前约谈”。对新获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证书发放前,对其法人代表以约谈的形式进行证前教育。教育的主要内容为法律法规的要求、违法的责任、危害,用本市现实的案例来加以说明,并进行食品安全常识测试。

4、对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罚,通过处罚手段促进生产者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5、分层次开展企业领导、质管员、检验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

(二)注重信息收集,开展风险研判,增强风险防范

1、及时收集国际、国内食品安全信息,编制《食品安全要报》,及时告知警示。

2、定期召开市局食品监管联席会议,汇总信息,分析情况,确定工作措施。

3、与其他中心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副省级省会城市)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协作网,共享信息,交流经验。

4、组织市食品稽查大队、市质检院、行业协会、市局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开展特定行业、品种的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开展明查暗访,努力揭露安全隐患,及时打击和防范。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篇12

为加强和规范我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保障我县肉食品卫生安全和养殖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结合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20xx年监督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20xx年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抓好法律法规和业务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采取以自学为主,定期集中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措施》、《生猪检疫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动物性食品卫生学》等相关业务知识,使大家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扎实抓好全县范围养殖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把动物性食品安全风险消灭在生产环节上。

一、动物卫生监督所要主动配合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关于范围养殖场的管理工作,确认我县已备案的范围养殖场(只有经过畜牧部门备案的范围养殖场才列入监管范围),将已备案的养殖场进行分类,即,一及、二级、三级。

二、明确各范围养殖场监管的责任人,一级监管的范围场的监管责任人必须是县监督所的分管副所长和执法骨干;二、三级监管的范围场的监管责任人是当地畜牧兽医站的负责人或技术人员。同时明确监管责任人的任务和责任:一级监管的范围养殖场,每月必须到场检查一次,二、三级监管的范围场,每两个月要到场一次。

三、加强一级监管范围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力争在20xx年,我县一级监管的范围养殖场全部达到《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要求,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四、为了使养殖业主深入了解肉食品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计划搞一期养殖业主培训班。

五、完善各范围养殖场的各种台账和检查记录。

三、加强我县屠宰场(点)的监督检查

一、加强动物入场查证验物工作。凡是无证或无标的动物(特别是生猪)、证物不符的,一律不得进入屠宰场。

二、严格宰前检疫工作。凡是有染病或疑似染病的动物,一律不得进入屠宰环节,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急宰或无害化处理。

三、加强宰后同步检疫工作。1、必须按《检疫操作规程》进行检疫操作;2、生猪必须按农业部规定进行5%“瘦肉精”抽检。

四、督促屠宰场完善各种动物防疫设施,更换、重修不合格的设备。

五、加强检疫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检查检检疫员检疫操作、是否按规定着装持证上岗。

六、进一步完善屠宰场的工作台账。年初要有独立的工作室和独立的休息室,各种证章的存放要符合相关要求,不得随意摆放。

四、加强兽药经营的市场的管理工作

一、重点检查无证经营的兽药经营店,严肃处理无证经营兽药的违法行为。

二、加强兽药经营企业gsp整改后日常管理工作,重点检查经营假劣兽药、过期兽药行为。

三、加快速度对兽药经营企业进行安装电子台账的软件安装工作,日常督促业主进行兽药购销台账登记。

四、加强学校食堂和酒店、快餐店等人群集中用餐地方的肉食品安全卫生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篇13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了改变____街道长期占道经营的局面,确保街道道路畅通及人员、车辆行通方便,改善经营环境卫生。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将对镇农贸市场进行集中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坚持以人为本、为民办实事的服务宗旨。确保206国道路口至政府办公楼路段及中小学路段无占道经营,保障此路段车辆、人员通行方便。达到集镇乱摆摊点经营户和散户进指定市场经营,实现____镇市场经营规范化,创建环境卫生新局面。

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____镇农贸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____镇长

副组长:____副书记

成员:____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齐巧平兼办公室主任。

1、通告时间:____年7月25-28日

2、摊类划分时间:____年7月28日

3、抓阄时间:____年7月29日

4、进市场时间:____年7月31日

1.宣传工作肉容

由负责人牵头召集以下各类经营户(详见附表)进行思想沟通。确保在7月28日-30日三天中做好相关经营户进农贸市场经营准备,分组分户宣传市场管理要求、进市场的必然性及工作安排情况。

①蔬菜类负责人:__

组员:邱枚兰、__

②干菜、卤菜类负责人:__

组员:__

③干货、菜籽类负责人:__

组员:__

④豆腐、鱼类负责人:__

组员:__

⑤肉类及其他负责人:__

组员:__

2.整治工作要求

(1)、集中整治时间为____年7月31日-____年8月10日,7月31日凌晨5:00时--下午16时全体工作人员上街开展市场整治(在集中整治时间内逢圩日工作组须在凌晨5:00时开始整治,其它日从6:00时开始整治至上午11时)。集中整治时间内工作组统一用早餐。

(2)、负责做好所分工路段经营户进市场工作,对不愿进入市场的经营户要协助其拆除摊点,迁移至指定的摊点经营为止。不准其占道经营。

(3)、负责所分工路段车辆不停放在一桥桥上及主要道路上,确保道路畅通。

(4)、负责调解处理整治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维持市场正常秩序。

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组:政府门口—戏台下由A组负责整治。

负责人:郑细梅,成员:

第二组:一桥桥头—206国道由B组负责整治。

负责人:严明庆,成员:

第三组:在农贸市场内由C组负责整治。

负责人:齐巧平,成员:

第四组:机动应急协调组由齐巧平兼任组长。

成员:曾宏、董志江、王志民、王小英、工商全体人员、派出所干警及杨坊、清潭、枫岭、大禾、天咀、留田、沈坊各村主任、民兵连长。负责协助一、二、三组做好各项协调工作。

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工作计划3

农贸市场是经营生鲜农产品的市场,其以自然状态出售农产品,是完善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接近居民生活的公共服务设施之一,它的形象可以从侧面反映出城市的文明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近年来,县城区市场布局与建设步伐严重滞后居民实际生活需要,为彻底改变这一现状,经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特提出县城(区)农贸市场规划布局的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县城区范围内的市场进行总体规划,加快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步伐,逐步改变现有农贸市场人车混杂、交通混乱、购物环境差、硬件设施简陋、容量狭小等问题,满足我县城区居民日益增多的生活需求,逐步以环境优美、设施标准、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新型市场取代传统农贸市场,努力营造公平、卫生、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规划与建设原则

1、规划先行、以人为本。按照县城居民的实际生活需要,对农贸市场进行先期规划,形成科学合理便捷的菜市场网点布局。在整个市场完成配套后,达到居民每行走10分钟有一个菜市场的总体目标。

2、与县城区其它商业网点相结合。形成以市场为基础、超市为重点、便利店相补充的菜市场体系。

3、分区合理、功能完备、配套完善。每个农贸市场要求根据各自地区的消费特点、区域特征,做到经营重点突出,市场内分区合理,功能完备,并搞好各自水电路及车辆停靠区等相关服务设施的配套。

4、科技支撑,设施齐备。强化农贸市场科技、信息建设,重点在市场内配备微机管理系统,包括电子屏幕显示器、电子秤、导购图计价监控、产品质量检测系统等。使用已经研发出的活禽屠宰封闭设备,提升农贸市场档次。

5、管理科学、制度健全。对建设完成的农贸市场实行积分制、押金制、招标制等具体的管理措施,做到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确保管理出水平、出效益。

三、实施方法及范围

(一)实施办法。按照现有居民区居民生活需要的紧急程度,采取先期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办法进行。

(二)实施范围。县城规划区范围。

四、规划选址意见

(一)规划新建零售农贸市场3个

1、城东农贸市场(福之源农贸市场)

已选址于护城社区南面朝阳街与泉坪路交界处。总占地面积7亩,有效使用面积4.5亩。考虑城东地区人流相对较多,建议市场部分建设两层,建成后市场交易区4200平方米左右。城东市场建成后,可以覆盖安福东路、朝阳东街、人民医院附近、县职中近10000户2.8万人的居民生活所需,同时可以辐射杨板、烽火等地居民。

2、城西农贸市场

选址于汽车西站现有场地,建设面积9000平方米,有效面积5000平方米,总投资300万元左右,项目建成后可以覆盖城西近2.5万人的生活需求,并可辐射佘市、文家、陈二等地居民。

3、城南农贸市场

选址于文塘社区居委会后坪。此处空间较大,土地为集体所有,适宜市场布局,可以建设1个4000平方米左右的市场,市场部分投资300万元左右。城南市场建成后,可以辐射文塘社区附近近1。5万人的居民生活需求,并覆盖四新岗、陈二、太浮等地居民。

(二)规划建设农产品超市2个

1、工业园农产品超市。项目与工业园商贸中心一同布局,超市面积500平方米左右。项目建成后主要为工业园内厂家企业进行配套服务。

2、外滩新城农产品超市。与已规划的外滩商业步行街一同布局,面积300平方米,主要为小区居民服务。

(三)规划建设农产品便利店15个

主要建于已开发的楚天豪园、星情湾、金牛、梅之源等各个小区及各主要街道中心地段。面积在20-50平方米左右,主要销售大米、食用油、作料等相关生活必需品,为居民提供就近服务。

(四)规划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1个

选址于临岗公路以东区域,控制面积100亩左右,总投资1亿元以上。主要面向常德、辐射湘西北,进行农产品批发贸易。

五、建设年限

20____—20____年2年内完成城东、城西、城南三个市场的新建任务及朝阳市场的改造任务。

六、相关要求

1、做好所有农贸市场选址地段的规划控制工作

由住建规划及商务部门编制各农贸市场规划选址地形图和红线图,住建、国土部门根据红线图对市场选址区域进行规划控制,严格限制选址地从事其它建设,确保全县市场配套。

2、对新建市场科学定位

建议对新建市场功能科学设定,其中城东市场突出干货及本地农特产销售、城西市场突出水果批发销售、城南市场突出水产品、海鲜产品交易。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篇14

食品安全是关系到社区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大事,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根据区、街道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xx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食品安全执法力度

1、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对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全面加强本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积极支持执法监管部门开展工作。同时要确定分管领导、专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及时调整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村级食品安全网络监管组织。

2、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强化食品安全执法力度按照一个环节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分工。

3、定期组织召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及时传达和学习上级有关食品专项整治活动的会议和文件精神。根据各个时间段食品安全情景,在“五˙一”、“十˙一”两个黄金周期间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二、宣传教育工作

1、加强对《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开展行业诚信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

2、进一步做好舆论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参与的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和食品放心工程的`资料,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监督食品安全的良好工作氛围,增强人民群众食品消费的维权意识和职责意识。

三、深化“三网”建设,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1、大力建设食品安全信用和信息体系。社区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与食品监管、农业、林业、质量技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建立食品安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和职责追究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逐步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网络,构建信息平台,构成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实现食品安全信息互联和资源共享,逐步构成统一、科学、高效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2、着力构建监管职责网。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到考核体系当中,认真制订本辖区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应急预案并积极组织实施演练。切实健全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制,对因工作失职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要追究有关职责人的职责。

3、努力健全群众监督网。充分发挥各级消费者协会及其基层组织的作用,在农村和社区抓紧建立一支群众性的消费维权监督员队伍,并做好信息员培训工作,提高其法制水平和监督本事。同时,积极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完善监督网络。进一步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建立方便、畅通的举报渠道,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总之,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自工作,使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尽快实现我社区食品安全状况的明显改善,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篇15

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贯彻落实市、县食品安全工作精神,大力推进食品安全工作整治力度,强化我镇食品安全工作职能,确保农村食品消费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食品安全工作关系到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是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以抓好食品安全监管为核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安全要求为目标,采取政府规范市场,市场引导企业,企业依法经营,各职能部门执法监管的管理模式,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强化领导

成立杜生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云峰 镇长

副组长:李永超 人大副主席

成 员:张杰 食安办主任

李洪顺 党政办主任

于树华 农业办主任

刘治全 卫生院院长

田志华 文办室校长

邢方军 派出所所长

刘泽孚 工商局大官厅分局局长

李玉甫 动物防疫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食安办,办公室主任:刘源,成员:王玉杰、张洪、许瑞良,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

三、主要职责

1、食安办:充分发挥政府的抓手作用,对全镇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对重大事故的查处。

2、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一是必须对村内各类涉及食品生产、加工、销售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登记造册,上报镇食安办,并对他们实施有效监管,配合相关部门对他们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二是负责村内聚餐活动的上报和安全检查;三是负责村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上报和受害群众的安抚工作。各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为食品安全监管的第一责任人。

3、工商:负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工商登记注册工作,依法核发营业执照,查处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负责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督监察工作,依法查处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特别是针对杜生早市一定要加强治理,杜绝无证经营,杜绝三无和过期食品进入市场。

4、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活动,维护重大食品事故现场秩序,配合调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配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暴力抗法事件。

5、卫生院: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业、饭店、食堂等消费环节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管,负责食品生产和加工环节的卫生监查工作。

6、动物防疫站:负责定点屠宰场必须屠宰经过检疫的生猪,不得屠宰未经检疫、病害和来自疫区的生猪,不得对生猪或者生猪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经肉品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不等进入市场销售。负责畜禽产品、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监管和畜禽疫病防治工作。

7、文办室:负责学校、幼儿园食堂集体用餐卫生制度的指导和饮食安全的日常管理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工作,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学校校园内和周边食品摊点的整治工作。

8、农业办: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的认证工作,特别是针对我镇范围内的枣蜜饯加工企业加强规范管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逐步完善信息体系建设。

四、目标任务

1、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目前,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食品质量合格率低,食品源头污染问题比较严重(环境、农药、兽药残留),必须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理清思路,科学谋划,变压力为动力,变挑战为机遇,扎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2、明确任务,落实措施,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加快食品安全网络建设步伐,各村、各单位要协同配合,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职责明确,定向定员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社会各界参与的群众监督维权网,建立质量可靠,供应渠道畅通的现代流通网,从而进一步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感和消费信心,努力净化食品市场秩序,及时通报整治情况。

3、狠抓制度落实,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察、诚信建设,警示惩戒,举报奖励制度。为了保障此项工作有序开展,镇里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度工作考评。对村内食品安全工作底数不清的、对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处理不力,造成影响扩大,人员和财产损伤增加的,以及发生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重大影响的村或单位,一定严肃查处。对工作踏实、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合格的村给予给予通报批评和处罚。

各村和各相关部门要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好本单位食品安全形势分析,布置、督促和检查,及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监管职责,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强化监督措施,完善监管制度,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做好食品安全的治理整治,确保杜生镇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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