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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莉宠物店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3.11.29

悠莉宠物店读后感推荐。

面很很多的事情或者文学作品,我们都会油然而生一些体会。对于阅读或观看过的作品,用自己的话语把它写出来,我们称之为心得体会。在日常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心得体会吧,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很好地提升我们的思考水平,心得体会应该怎么制定才会更好呢?请你阅读小编辑为你编辑整理的《悠莉宠物店读后感推荐》,感谢您的参阅。

动物,或许这个词对我们很熟悉,也似乎又有点陌生。

还记得,在《悠莉宠物店》这本书中的一小段:

“扔了!快扔了!”女人挥了挥手,继续说,“她买的.时候根本没经过我们的同意,而且,还是只病狗,没让那个人陪钱就不错了,还敢送回来?快走!”

看到这里,我的眼泪禁不住流了下来。确实,这里写出了现实生活中的情况。脑海中想起了许多发生在身边的场景:刚出生的小狗被邻居扔进了草丛,“呜呜”地叫着;小男孩用自己的双手捆绑住了一只麻雀,嘻嘻哈哈的笑着,而麻雀只能本能地鸣叫,我似乎看到了它流下的眼泪……

新闻中,有“虐猫女事件”,有“天天杀狗事件”,这些都是我们的所作所为!

在书中,我看到了动物表示爱的小节“早知道主人这么伤心,我应该找个安静的地方自己等待死亡……”透明的影子,隐约有一点轮廓,。是啊,动物虽然不会说话,不会推理,但它们却会为了我们办到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如果我们看过《悠莉宠物店》,会有所感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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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读后感推荐


即使是读同一本书,不同的人都会不有不同的心得。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心得也不例外,每当观看或者阅读后,老师一般都要求我们写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目的是提升我们的思考能力,指导我们的实践,我们写心得体会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或许"窃读后感推荐"是你正在寻找的内容,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窃读后感(篇1)

《窃读记》主要讲了林海音小时候因家中贫困,买不起书,便偷偷的在书店里看书,并描写了作者在窃读中感受到了惧怕与快乐。文章中有在雨天装作不喜欢雨,却在心里想让雨下得更大以便我光明正大的看书;当然也不免做白日梦了,因自己的家庭的贫困而买不起一碗热热的面条,一张舒服的沙发;只能咽下口水,靠着书柜,抹起眼睛看书。在文章的最后一段说“脚站得有些麻木,我却浑身轻松”和“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可以体会出来作者虽然很累,但很快乐,作者已经全身心投入到书本上了,同时也告诉我们一个道理读书和吃饭一样,都是人生必不可少的。

在我们周围几乎没有像作者这样非常贫困的孩子了,这样便体现出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美好啊!现在有许多孩子家里的书都快堆成山了,可有的瞧都不瞧,更别说抱着书看到腿脚发酸了,却只是捡着好玩的而对学习无用的书看。和作者林海音相比还不如换一换,这种人真是浪费了这宝贵的看书时间。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高尔基也说过:“我扑在书籍上,就像是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读书不仅仅可以拓宽我们的知识面,还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

林海音在又惧怕又快乐的复杂心情窃读,在这里,我想到了那些贫困山区里的孩子有书读吗?他们能看到这么多中外名著吗?或许他们连窃读的机会都没有吧!

食物是人们的物质需求,而书籍哺育的是我们心灵的需求。让我们养成读书的好习惯吧,一生都与好书“谈话”吧!

窃读后感(篇2)

今天,我读了《窃读记》这篇文章,课文深刻描写了窃读的独特感受和复杂滋味,表现了主人公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

我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这段话写的是作者对读书的渴望,也是课文的中心句。

我跨进店门,暗喜没人注意。我踮起脚尖,从大人的液下面挤过去。这段话写了他很快乐。

我低着头走出书店,脚站的有些麻木,我却浑身轻松。这是我总会想起国文老师鼓励我们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从中我明白了读书不仅增长知识,开阔眼界,开启智慧,而且还会使一个人成长起来。

我也要学这个小姑娘。热爱读书的好习惯,因为我现在的生活环境比她好,我为什么不能有她那样爱读书的好习惯呢?

窃读后感(篇3)

今天,我读了《窃读记》这篇文章,深受启发和教育。

这篇文章是大作家林海音写的,讲述了作者小时候到书店里偷着读书的经历。文章还写了她在书店里躲避书店老板的方法和技巧。如:贴在大人身边,仿佛自己是他的小女儿;或者是外面下雨,即使被发现了也可以说自己是来避雨的;还有看一本书要到好几家书店等方法。

我也是一个爱读书的小学生,常常去三毛书城阅读,那里有很多很多的书。现在条件好了,不必像林海音那样偷着读。暑假期间,我在那里花了四天的时间读完了一本名叫《中华上下五千年,世界上下五千年》的书,受益匪浅。

读书使我丰富了知识,也使我增加了快乐,我以后要像林海音一样读书,读好书、好读书。

《窃读记》是我们语文书的第一课,这篇课文主要讲了作者每天放学都去书店看书,到晚上才依依不舍地回家,还借这下雨天这个充足的理由在书店看书。

合上书本,我暗暗对自已说:“我们要珍惜眼前的时光,不浪费一分一秒,好好读书,将来和作者一样成为一名作家,那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一件事啊!

有一天,李老师教我们语文书的第一课:窃读记。

窃读记的主要内容是:作者酷爱读书,但由于穷,买不起书,便到书店去窃读。窃读中会用一些小聪明,不让生气的书店老板发现这一件事。

读完这篇文章,我不禁赞叹作者爱读书,还会用一些小聪明,不被老板发现,可想而知,书是多么多么重要啊。

“书,是紧急关头中不可忽略的。”,这句话一点也不假。冒险小虎队里,“智慧星”路克,就是在破各种千奇百怪的案例时,用到平时从书中的大海里捞到的知识,进行研究。

说到与书的亲生经历,我也是有的。一次,我去万家旁的批发中心买几本冒险小虎队,我独自一人去买。临走时发现一本很好看的书,但算一算:打出租车来回,加上三本书的钱,支付额达到70元上下,我也只带了70元出头,根本买不起,便也窃读起来。但人流量不大,只有寥寥几人,所以很快被发现。虽然我有超厚的脸皮和三寸不烂之舌,但还是抵挡不住老板娘的“攻击”,匆匆地走了。

看完这篇文章,让我更爱上了书!

窃读后感(篇4)

今天,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窃读记》,使我感受颇深。

《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的事,她常常光顾书店,却从不购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文章里令我感受最深的句子是:“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仔细想想,这句话有着很深的含义。老师告诉我们,粮食哺育的是身体,而书籍哺育的是灵魂。对我们来说,书籍和粮食同样重要,因为书籍就是我们的精神粮食,它可以使我们增长知识,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可见,读书是多么重要啊!

文章里令我感受最深的句子是:“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仔细想想,这句话有着很深的含义。老师告诉我们,粮食哺育的是身体,而书籍哺育的是灵魂。对我们来说,书籍和粮食同样重要,因为书籍就是我们的精神粮食,它可以使我们增长知识,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可见,读书是多么重要啊!

现在,虽然我们时时刻刻都可以读书,但是却有些同学不爱读书。想一想从前,作者要读一本书有多困难啊,我们应该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读书机会。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杜甫也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不仅可以拓宽我们的知识面,还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让我们养成爱好阅读的习惯,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

窃读后感(篇5)

今天,我们学了《窃读记》这一边文章,我觉得无比的羞愧,由于文中的,林海音到书店里往窃读,一直到说店里的日灯亮起来,林海音才把书依依不舍的放了归往。我从文中知道林海音是一个对读书的暖爱和对知识的渴想。我根本不如林海音对书籍暖爱的程度。我非常不喜欢读书。

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两三本书让我自己在家读,让我静下心读,而且要专心往读。可是我正在津津有味地望动画呢,我就更没心思往读了,所以我一会儿把头伸向外面望望妈妈走没走,一会儿望望漫画书,我根本就没有心思往读那几本书,我就盼看妈妈赶紧走,好让我望会电视啊!可是,天公不作美,妈妈还在家里。忽然,我的救星——陶奶奶来了,她想让妈妈往帮她办点事。妈妈前脚刚出家门,我后脚就跟了出往,我望见妈妈走遥了,过了一小会儿,我望见妈妈走很遥很遥了,我就迫不及待的打开了电视机,津津有味地望了起来。过了半个钟头妈妈还没有归来,我又继承望了起来,这时,妈妈的皮鞋声响起来了,我吓出一身寒汗,合法我想关电视时,我家的门开了,妈妈大踏步的走了入来,温柔的对我说:“我买的书好望吗?你现在望了多少页了?”我吞吞吐吐的对妈妈说:“妈妈我从你走后的这一段时间,我就一直在那望电视,所以,我一页也没望。”妈妈又对我说“没事女儿,只要你现在专心往望,我也不会骂你呢!”

我从《窃读记》中学到了,我们应该多读书,我们应该学习林海音那种对读书的暖爱和对知识的渴想。

窃读后感(篇6)

你们一看《窃读记》的窃字就肯定这位作者在偷东西,没错,作者林海音小时候就是在一家书店里偷读里面的书,这篇文章写了作者林海音小时候在书店里读书的经历。

作者以前上学的时候看的书特别多,这些书都是在连续好几家书店里看到的,放学的时候,都会传来一阵菜香味,只要跟着香味走,就能到达书店,因为紧邻书店的是一家饭店。她边走边想:“昨天读到什么地方了?那本书方在哪里?左边第三排,不错……”走到门口,便看见书店里仍像往日一样挤满了顾客。所以她可以安心了,但她又担忧那本书会不会卖光,因为一连几天都看见有人买,昨天好像只剩下一两本了。从作者写的这段话我体会到作者对读书的热爱,然后作者还从大人的腋下挤进去,为了就是不让人发现,作者写这篇文章多姿多彩,我都为她的这种对读书的热爱表示崇拜,不惜自己的时间把书店里的每一本书都读完。

作者写的这篇文章让我体会到读书是一种乐趣,读书的过程也是一种乐趣,我以后也要像作者一样,花出时间来阅读跟多的书,作者写的这篇文章使我受益匪浅。

窃读后感(篇7)

这是一篇感人肺腑的文章,其中有许多句子令我感受到了作者对读书的如饥似渴,对知识的渴求。

当我读到“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时,我通过上下揣摩,明白了作者快乐是因为她读着自己喜爱的书,从书本里汲取了知识,同时也增长了见识。惧怕是因为她害怕被书店的老板发现,担心被赶走,惧怕被训斥。对书的渴望驱使着作者一而再,再而三地奔向书店,扑进知识的海洋。

当我读到“我有时还要装着皱起眉头,不时望着街心,好像说:‘这雨,害的我回不去了。’其实,我的心里却高兴的喊着:‘大些!再大些!’”作者把自己忧愁的表情和快乐的内心作出了对比,突出了主题。

文章的最后一句话为点睛之笔,“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在这里吃饭长大的是指:粮食使我们的身体茁壮成长。读书长大是指:书籍是精神的干粮,它能让我们增长见识,能使我们的心灵成长。作者用这句话再次点题,表达了自己对书的喜爱之情。

高尔基曾说过:“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对,书是心灵的鸡汤。一本理想的书就是一位朋友,一位导师。也是指引我们进入智慧宝殿的里程标。

作者林海音生活在贫困的年代,买不起书,却仍然那么热爱书籍。我们的生活丰衣足食,幸福快乐,我们也应该向她学习,与书成为良师益友。

秋高气爽的日子里,我们坐在明亮宽敞的教室,认真的学习了语文第一课《窃读记》。读了这篇课文,我的心被深深的触动,仿佛一股清泉注入心田,唤醒我沉醒的思维。

课文按时间顺序写了作者放学后急匆匆的到书店偷偷读书的故事。着重写了两个场境:一躲在大人背后读书;二下大雨的时候如饥似渴看书的情景。全文有十个自然段,每段都可以用四个字表达:脚步匆匆、忧心忡忡、贪婪读书、我怕老板、收藏身窃读、雨天窃读、饿累窃读、依依不舍、浑身轻松。文中的中心句,“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作者的快乐是感觉到读书能给予我们智慧和力量,是最好的精神粮食。读到这儿我想起蒙田的话:“不快乐的事我不做。”读书是件快乐的事,但也是一种略带忧伤的享受。她怕被老板发现不买书只看书而赶她走,担忧店里人少,隐藏不了自己。她这种如饥似渴,学无止境的读书精神,让我感动,我也要努力读书,多读好书,让书精灵开启我的智慧。

文中最后一句“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让我深思。她是极其喜爱读书却又没有钱买书,而现在我们每个孩子的家庭都比较富裕,就更应该多读书,珍惜拥有书籍的快乐,不要肥了身体瘦了思想。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吧!让书香浸润我们的身心!

《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的事,她常常光顾书店,却从不购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窃读后感(篇8)

《窃读记》这篇文章写得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的事。

《窃读记》中,我最喜欢的句子是“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这句话中,老师告诉我们,“吃饭长大”指的是身体的物质需要;“读书长大”指精神的成长,心灵的成长。显然老师强调的是后者,说明书籍哺育的是灵魂。一个知识与智慧不断增长的人,才是健康成长的人。

《窃读记》中有很多地方写了小女孩如饥似渴地读书:“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最令人开心的是下雨天,越是倾盆大雨我越高兴,因为那时我便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待下去。”“我合上书,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的智慧都吞下去了,然后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

这些句子或用形象的比喻,或用真实么描摹,把小女孩如饥似渴读书的情景生动地展现在我们眼前。相比之下,我们现在的读书条件要比那个时代好上多少倍,可对读书的热爱,对知识的渴求却相差很远。因此,我们要向小女孩学习,让书籍伴随我们成长。

读书不仅仅能增长知识,开阔眼界,开启智慧,而且会使一个人成长起来。阅读《窃读记》,我们不仅感受到了“窃读”的滋味――与书相逢的惊喜、匆忙窃读的惧怕、雨天读书的快乐与兴奋、与书相别的留恋与满足,而且领悟了读书的真谛。同样年少的我们,应该向小女孩学习,多读书,读好书,在读书中不断成长。

窃读后感(篇9)

窃读记读后感400字 今天,我读了一篇课文,这篇课文把我深深的打动了,因为课文里的作者竟然为了读书,那么坚持。这篇文章里主要讲的是一个小女孩家里贫穷,买不起书。就在书店里偷偷得看,她很害怕书店老板把她赶走。但她又很高兴,因为他把知识都吞到肚子里了,感到非常满意。

在读书的时候,我体会到了对数的快乐读书可以增长知识,能了解到更多的知识。我特别羡慕这些大作家,他们读书的时候都会仔细的品味。而我读书的时候很快的读一遍,最后就没什么印象了。现在我读书的时候便能想出课文的画面。

读了这篇课文后,我为一个贫穷学生买不起书,还不能光明正大的进书店看书而痛心。为他能一直坚持看书而感到感动。我决定以后一定好好读书,挣很多钱买很多书捐给那些贫穷山区的孩子,让他们都能读上书。

窃读后感(篇10)

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的事,她常常光顾书店,却从不购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不舍的地离开。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她这种强烈的读书欲望真令人感动。

文章里令我感受最深的句子是:“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仔细想想,这句话有着很深的含义。老师告诉我们,粮食哺育的是身体,而书籍哺育的是灵魂。对我们来说,书籍和粮食同样重要,因为书籍就是我们的精神粮食,它可以使我们增长知识,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可见,读书是多么重要啊

暑假期间,爸爸给我办了一张读书证,虽然我可以时时刻刻去图书馆借书看,但我就是坚持不下去,原来借几的书我还看些,现在不知怎么就是看不下去。想一想小女孩要读一本书有多困难,我要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读书机会。

这篇窃读记给我的体会很大。我要养成读书的好习惯。

窃读后感(篇11)

今天我刚上完《窃读记》这篇课文,我被作者这种渴望知识爱读书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作者的读书方式,对知识的那种渴望,是我无法理解的!

课文的主要内容是这样写的:“我”因为家境贫寒,买不起自己喜欢的书,于是便在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往书店,偷偷地在书店里看书,一直到书店的日光灯全部亮起来的时候,“我”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然后离开书店。有时候的“我”隐藏在众多的顾客之中,既慌慌张张,又贪婪地阅读着;有时候的“我”利用下雨天来为借口,享受阅读的快乐。在窃读中“我”收获了知识与智慧,不断地成长。

从作者渴望知识爱读书的事例中,我也想出了有一件事。

有一次,爸爸带我去新华书店里买两本书,我很高兴。

到了新华书店,爸爸先让我选择两本书。我先后选择了《名人传》和《鲁滨孙漂流记》。买回家以后,先是飞快的读了一遍,之后也没抄好词好句,就把这两本书丢在一边不读了。爸爸问我时,我轻松地说:“书我已经读完了。”爸爸先是很惊讶,然后说:“读书可要积累好词好句呦!”“知道啦!”爸爸的话我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根本没有放在心上。

果不其然,爸爸说的真的灵验了!过了几天后,老师叫我们写一篇作文,名字叫《春游》。我打草稿时,因为写不出来,所以急得抓耳挠腮。爸爸看到了我这一副焦急的模样,不慌不忙地说:“我说吧,读书时应该积累好词好句!你先看看《小学生多功能分类作文》里人家写的作文吧!”听了爸爸的话,我茅塞顿开,立即看了这本书,结果写出的作文还被老师在班上朗读了呢!

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好好学习。记得有一位名人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就让好书与我们相伴一生吧!

窃读后感(篇12)

学习了林海音的《窃读记》,我受益匪浅。我深深地打动于他为了读书,往窃读。若是和林海音比读书环境,我是多么幸福啊!

让我打动的是:“当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时,我已饿得大肠告小肠,那时我也不免要做白日梦:假如口袋里有钱该多好!往吃一碗暖暖的面条,归到这里已经有人给摆上了一张沙发,坐上往舒惬意服地接着望。我的腿真酸哪,不得不交替着用一条腿支撑着,有时又靠在书厨旁,以求暂时的休息”。作者林海音饿得大肠告小肠也还在望书,而且望得如醉如痴。她往窃读怕被书店老板发现,贴在别人身边,好让自己隐躲起来好望书。和林海音比拟,我的学习前提太好了。

林海音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仍是收视反听读书,望完一本书要跑上几家书店才能把一本书望完,这种精神值得我学习。

我家里有良多的书,我过着有吃有穿的日子,比拟之下我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我的'书有良多没有望完就又想买书。今后我应该认当真真地望书。要记住林海音的话:“我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故宫博物院读后感推荐五篇


以往从未有人单纯读书,只有读者在书页之间探寻自我,洞察内心,或审视自身。实际上,许多读者在品味完一部作品后,都会心生感触。关于写作品读后感,是否有特定的模板可供参考呢?以下是与“故宫博物院读后感”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启发。

故宫博物院读后感(篇1)

一次到读到博物馆的时候,突然看到几件小动物陶偶,粗拙的造型中透着几分稚嫩。一瞬间,在玻璃的反光中,几个小孩子围在爸爸的身边,用双手认真修饰自己的泥宠物,爸爸就地点起火堆,准备把这些泥宠物烧成陶偶。火光中,映出他们脸上幸福的笑容。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每次到博物馆都会莫名的感动,因为他们透过这些小宠物,把幸福的感觉带到我的心中。这是一种温暖而宁静的感觉,让我忘记了四处漂泊的寂寞,让我知道自己的根在何处,让我相信,总有一天也会找到梦想中的幸福。

有人曾经问我,为什么每去一个地方首先要去博物馆?我想了很久,这似乎已经是一种习惯。当我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总是希望能读懂当地人的眼睛,于是我去博物馆,看看他们的祖先都经历了怎样的岁月,看看他们的昨天是否也歌舞升平。过去静静地躺在殿柜中,无声地向我诉说他们的一切,让我读懂他们过去的喜怒哀乐。当我走出博物馆的时候,不再有孤单的感觉,我不再是一无所知,我已经拥有他们一样的眼睛,向每一个新来者透露神秘的信息。我想这就是博物馆的魅力所在,它总是那么坦白,给我温暖和坚实的依靠。

故宫博物院读后感(篇2)

在首都北京的中心,有一座城中之城,这就是举世闻名的紫禁城,现在人们叫它故宫,紫禁城是明朝和清朝两代的皇宫,是我现存的最大最完整的古代宫殿建筑群,已有500多年的历史了。

本文是一篇说明文,也可以看做是一篇故宫导游解说词。写作本文的感情基调是爱。作者着手与赞美建筑,文物的精美,劳动人民的智慧,重要的历史价值。但由于故宫曾是封建统治的中心,明清两代先后有24个皇帝和一个女皇盘踞在这里,对他们作者是憎恨和揭露。比如在介绍养心殿的一段中,作者用了一些带有鲜明感情色彩的贬义词,表达对祸国殃民的娜拉是慈禧的憎恨。

故宫是文艺宝库,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的汗水和智慧结晶。他毕竟是一座伟大的而奇特的建筑,同时也是中华几百年来的历史见证,这是我国的一个象征,一个标志,我们为他而骄傲和自豪。

解放后,人民政府对故宫进行了修建和保护,而今,人民政府修建的故宫博物院已成为人们参观游览的圣地,他每天都吸引着国外游客,焕发光彩。

故宫博物院读后感(篇3)

故宫,这座美丽的城中之城,以前曾经在课本上读到过。今天,我们亲身来到了这里,每往前去,都有美丽迷人的景色。故宫的建筑宏伟华丽,红墙黄瓦,镶金嵌银,加上过道走廊的白玉栏杆,十分华丽壮观。每前进一处,每一个院落,都展现出庄严豪华、神奇优美、五彩斑斓的景色。

故宫的每一处,都是十分华丽的;故宫的每一个角落,都是豪华的。

“午门”这建筑房屋,十分雄伟,威严。人在这里,仿佛感受到了当年皇家的磅礴气势。从这里进去,新的院落又把人引去了新的世界,我们漫步游走:或漫步宽阔的神圣的院坝,或迈步豪华的长廊。

在故宫,一路观赏皇家的文物。这些文物,陈列在一间间的屋子里,每一间屋的展品,都有自己的特色:有皇帝穿用过的衣服、皇冠,有皇帝使用过的马鞍、弓箭、宝剑,有皇帝用过的笔墨与书写的日记等等。

在这一间间的陈列室里,你可以观赏到皇家使用过的日常生活用品,可以观赏到各地给皇家进贡的宝物与艺术珍品,可以观赏到皇帝自己的发明与创造。

我们跟随游客,进入一间一间的陈列室,观看古代的各种兵器,观赏各种不同类型工艺品,观赏皇帝用过的文物,观看皇家收藏的各种各样的宝物,这些物品,都是世间稀有的珍品。

我们随游览的.人流,进入皇帝的住寝,观看了皇帝住过的屋子,观看了皇帝睡觉的床及床上的被子等等皇帝用物,在皇帝的寝室,皇帝住过的房间,皇帝睡过的床铺以及床上的被子蚊帐等等都原样摆设保留在那里,皇帝坐过的椅子,用过的桌子等等都完好无损的放在原处。

在故宫,你得一路前行,不然,很多的景物你就观赏不到。因为,故宫太宽太大了,要想看得仔细,没有几天的时间,是根本不行的。

由于我们时间短,只能走马观花似的浏览一下,有很多的地方,根本就没有走到,根本就没有观赏到那里的美丽景色。

面对耀眼的建筑与白玉栏杆,人就眼花缭乱。这些美丽的景色,会使人情不自禁的留影纪念。

我们还来到了皇帝的御花圆,在这里,我们欣赏了曾经是皇帝消遣过的风景,御花圆好大好宽,里面有亭子,有各种树木,有假山有石洞,这里风景秀丽优美,让人流连忘返。

在御花园里,我们以古树为背景,以铁制造古大鼎为背景,以假山为背景留影纪念,只要心情愉快,就留影一张。

在故宫,游览的人是那么的多,进进出出的,一群群一串串的。有的穿着相同服装,好象是一个团队;有的是自由格式,就象是一个家庭。每一次留影,都会有游览的人走进你的画面来。

在御花园里,也非常的热闹,就象赶集一样。人在园里走,象在仙家游。以前的皇帝真是会生活,他们把天下老百姓的钱财都拿来修建自己的乐园,让自己过着神仙一样的日子。怪不得这些皇帝,都没有能逃脱人民的反抗而灭亡的凄惨命运,历史上,有哪一个王朝不是被人民的推翻而灭亡的呢?

故宫博物院是一个了不起的地方,这里集中国的悠久历史文化之大成,建筑房屋,院落布局等等都高雅别致,宏伟豪华,雄伟壮观,这里展示了中华民族文明的辉煌,展示了中华民的族智慧与伟大。

游览故宫,让人感受当年皇家的气派,也让人沉思历史的沉重,人类文明的文化,其实质就是劳动人民的血与汗所铸就。

故宫博物院读后感(篇4)

今天我们学的课文是黄传惕的《故宫博物院》,读完了这篇课文后,我体会到了古代劳动人民的的智慧。

可以突出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的,我认为在以下几点:一、这是明清古两代的皇宫,是我国现存的最大最完整的古代宫殿建筑群,有近600年的历史了,;二、故宫建筑群规模宏大,建筑精美,布局统一,集中体现了我国古代建筑艺术的独特风格;三、这条线也是北京城的中轴线,向南从午门到天安门延伸到正阳门,永定门,往北从神武门到地安门、鼓楼、钟楼全长约八公里;四、亭台楼阁,池馆水榭,掩映在青松翠柏之中,假山怪石、花坛盆景、藤萝翠竹,点缀其间。

读完这篇课文,我深深体会到了当时中国古代人民的智慧,可是智慧不能只用在建筑上,而是应该多用在科技上,军事上。建筑好有一定的作用,但是,一个国家如果科技和军事好,力量强大,那就没有几个国家敢侵略攻占你。

不得不承认我们中国古代当时的建筑,可以说是数一数二的,看故宫平面示意图,对称平衡,当时可以做到这样的建筑,真叫一个鬼斧神工呀。

改朝换代,从明到清,从清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故宫已经有了600多年的历史,正是因为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

故宫博物院读后感(篇5)

故宫博物院简称故宫,它是明清两代的皇家宫殿,建于明成祖朱棣时期,用了近三十万民工,建了十四年之久。故宫从建成距今已有六百多年的历史了。

故宫的规模很大,占地约七十二万平方米,现存大小宫殿七十多座,房屋八千多间。它拥有四座城门,南面的午门、北面的神武门,东面的东华门和西面的西华门,城墙外是宽五十米的护城河。

故宫整体分为外朝和内廷两大部分,以乾清门为界,外朝以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三大殿为中心。内廷以乾清宫、交泰殿、坤宁宫、后三宫为中心,此外还有重华宫、北五所等建筑。

故宫还收藏有大量的文化艺术珍品和古代宫廷历史文物,它共有文物一百八十六万三千四百零四件,几乎件件都是国宝级藏品。宫内的宝物细分为二百三十一类,主要以雕漆、竹、木、金银、古砚、笔墨工艺品等几大类为主。其中书画文物有八千余件,铜器上万件,陶瓷七十万件,玉器数十万件和众多的金银器。

在故宫皇极门的南侧,还有一座巧夺天工的九龙壁。它设计精巧,造型独特,壁上的九条龙更是麟光闪烁、栩栩如生,就连乾隆皇帝都甚是喜爱。传说工匠们在铸造九龙壁时,有个人还把壁上的一块琉璃瓦摔坏了。眼看工期已到,工头马德春只好“滥竽充数”,把南木雕刻成以假乱真的琉璃瓦,并涂上油漆,才骗过了皇帝的眼睛。

故宫庄严绚丽,它是古代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也是中华文明艺术传承的瑰宝,更是世界艺术的瑰宝。相比国外的大英博物馆和卢浮宫,我觉得我们的故宫更为壮丽。因为我们的文化都是一点一滴从古代传承下来的,它蕴藏着我们深厚的文化底蕴。我爱故宫,更爱中国的历史文化。

养可爱到爆的宠物感悟 (推荐3篇)


每当你下班回家它都会坐在门口迎接你,它们不懂忧伤,却能倾听你内心的痛。它们默默无声的陪伴着你,带给你温暖。宠物的养护你有多少心得体会呢?下面是由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养可爱到爆的宠物感悟”,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养可爱到爆的宠物感悟(篇一)

暑假生活是丰富多彩的.,而我的小宠物给我带来了更多的快乐。

我的小宠物叫阿哩哩,它是一只可爱的小鸟,有着美丽的黄羽毛,小脸蛋上还有红红的一团,我们都笑它像涂了胭脂;更好玩的是它头上的毛,平时像女孩子的披肩发一样,而一但它害怕或是紧张了,就会竖起来,竖的高高的,像在理发店做过发型一样。我们全家都非常的喜欢它。

我问妈妈鸟有那么多,阿哩哩是哪一种鸟呢?它到底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呢?妈妈说它是一种小型的鹦鹉,因为能与人建立很好的关系,所以又叫做“手养鸟”,就是可以放在手上玩的小鹦鹉,它有学名叫做“玄凤”。但是妈妈说她也不知道阿哩哩到底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妈妈说她还要好好研究一下。

阿哩哩胆子很小,如果看到陌生的人或是东西,它会害怕的在笼子里乱飞乱叫。平时它都吃小瓜子与芝麻什么的,前几天,外公放了半只玉米进去,因为从没看到过玉米,它吓的在笼子里叫,到了晚上我去看,一粒玉米也没有吃过。

第二天早上,爸爸妈妈还在睡觉,我就早早的起来去看阿哩哩了,我想你总吃瓜子怎么行呢?也该吃点菜,这样才有营养嘛!于是,我拿出那半只它碰也没碰的玉米,剥了几粒下来,放在小食盘里。它正在吃瓜子,看到了玉米粒,头歪了歪,好像在想到底要不要吃,我马上对它说“快吃吧,很好吃的,我每天都要吃的~”它好像听懂了一样,真的就吃了,我心里真是乐开了花。吃完那几粒,它叫了,好像在说“真好吃真好吃,我还要我还要!”,于是我又赶快再剥给它吃,虽然剥的我手指都痛了,但看它吃的那么开心,我连手指痛都忘记了。

我剥完玉米粒马上跑去告诉妈妈这个好消息,妈妈还在睡觉,听到这个消息,一下从床上爬起来了,我们一起在阳台上看阿哩哩吃玉米,开心极了。妈妈表扬我,她说很多大事小事只要用心去做,一定会得到收获的。

养可爱到爆的宠物感悟(篇二)

我爱猫,所以也爱养猫。你看小猫那柔软的毛和那惹人怜爱的面孔,就会让人不禁爱上它。

有一天,爸爸为我买来一只小猫。那只猫身上有黑色、白色和灰色的颜色,它那惹人怜爱的脸,像包子一样,肉肉的,圆圆的。让人不忍心去伤害它。早上我把白米饭和美味的鱼给它的时候,它却像没食欲一样,缩在墙角。爸爸突然出来了,说:“它不是不爱吃,他是刚到一个新环境,还不适应,未免有些害怕。”说着,爸爸拉起我走到卧室,我悄无声息的趴在卧室的猫眼上,偷偷望着她,他吃的津津有味,他好像有灵性,在说:“真是太美味了。小主人,我爱你哦”!我想:“它真是太可爱了,我要它永远留在我身边。吃完了,它在我家阳台懒洋洋的晒太阳睡大觉呢!后来我们渐渐熟识了,它也不再那么怕我了。它每天都抓老鼠。

有一次,我放学买了一只小鸡,带回家后,小猫还想吃小鸡呢。后来,我和妈妈准备出去,我不想让小猫吃掉小鸡,但是,我还是给小猫偷偷地开了门,因为我不想让它用爪子去抓门。等我回来时,小鸡已经死了。虽然小鸡死了,但我的爸妈并没有责怪我。在养猫的这段日子里,虽然又忧,但是也有喜。忧的是小鸡被我害死了,喜的是小猫在我的身边活得有滋有味。

有它的日子里,我没有感到孤独,小猫也成了我最好的朋友。

养可爱到爆的宠物感悟(篇三)

节我和老公出去耍了两天,他把放在公公婆婆家养了两天,结果还是把家里面搔得一团糟。开始一直让我把兜兜养着得婆婆也劝我把兜兜还给别人了。回到家后,看到两天不见得兜兜一下子大了一圈(他在公公家憨吃憨睡得),样子更可爱了,于是商量把他留下来再最后做一下努力。为此,我专门请教了院子里养狗狗得姐姐。他说一定要在狗狗乱拉得时候打他,要用报纸卷成纸筒打,一不会伤到狗狗,另一方面报纸发出得声响也会吓倒狗狗。他如果乖乖拉了就给他奖励吃得,还要表扬他。这重方法我试了两天,兜兜简直是个闷墩,不管是挨打还是奖励对他都没有什么刺激,他依然是想起了进厕所,耍高兴了就到处拉。我觉得这种方法对兜兜好像行不通。第三天开始,我采取了另外一种方法。每次兜兜吃了饭或者喝了水以后大概十多二十分钟他一般都要便便一次,我就引导他自己走到厕所,便便了再出来。这个时候他一般都会便便。其他时候只要看到他要便便就把他提到厕所里,那怕便便的姿势都摆好了。现在家里面的厕所一般都铺瓷砖,再上面铺一张报纸,一方面报纸可以吸臭,另一方面报纸吸收了尿液的味道,不会让尿尿流的到处都是。这种时候最好不要急着收报纸,多铺一下,让狗狗习惯了再扔。如果是粑粑还是收拾了好,免得留下“后患”哈哈!就这样到今天一共四天时间,兜兜开始主动进厕所了!哈哈,开心死我了!现在虽然很困,还是贴上自己的快乐和大家分享:)也希望对大家有些帮助!!附上一句,报纸筒筒是教育狗狗的最好“武器”尤其当他乱咬东西的时候!

时间的礼物读后感(推荐6篇)


怎样才能算是一篇高品质的作品的读后感呢?在假期里,我们观看了这个作品,相信每一个人对于作品都会有各自独特的体验和感受。当我们认真阅读这样一篇精品之作之后,往往会产生写一篇读后感的欲望。今天工作总结之家小编就来向大家介绍一些与“时间的礼物读后感”相关的内容。

时间的礼物读后感(篇1)

时间是鸡汤,后悔药才是时间的礼物

“时间的礼物”是小故事一则,说的是某位名人不甘平凡、竭尽全力地工作,获得了事业上的成功,拥有其他人所渴望的一切:财富与名望。到头来却难逃一死,面对死亡,一切都将化为乌有。临终弥留之际,他对生前所作所为重新认识并深感懊悔:过多时间投于工作因而忽略了家人、不能安于现状、缺乏平常心……。繁华与幻灭,舍不得是眷恋,舍得是幻灭,人生就是在这两者之间纠缠,这是生命里面的两难。

据说乔布斯死后也曾疯传过一个疑似伪造的类似视频:乔布斯后悔生前劳碌不能与家人共度美好时光。试想乔布斯一代伟人,放弃进取心,陪家人烧烤、打棒球、度假、电视,扮演一个更亲善的角色是否更可取?不甘平庸把自己的极限活出来的人如乔布斯是否应该遭到世人的诟病?通过争斗使得个人的生命得到最大的释放这种自我完成多少隐含着某种牺牲。

任何形式的成功均得来不易,非偷非抢还要放弃许多个人空间去与时间赛跑,因为“世界上唯一有价值的东西就是时间,一秒钟就是一秒钟,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这种努力是一种不甘平庸的做为,也是一种目标的追求。

当然,“时间的礼物”一书教化世人活好、活在当下,知足常乐,为了活着而活着,这也是一种不错的活法;这种心态更符合大众心理。但在内心深处,说归说,做归做,很少人会甘于平凡,放手一搏却谈何容易。以此而言,临终前的感悟虽动人但不做数…倒是无形中帮助了卖书。

时间的礼物读后感(篇2)

二刷

许是因为被剧透的缘故,第一次看的时候没什么太大的感触,只是些许句子产生了共鸣。一个很简短的故事:一个只追求财富和成功的中年男人得了癌症,在医院认识了一个得癌症的小女孩,之后就开始反思过往,他以前觉得时间就是一切,要用每一分每一秒去赚钱,要拼命为这个世界留下点什么,留下财富和名望之类的,他觉得孩子坐在台阶上等他回家就是浪费生命,后来他和儿子妈妈离婚了,与儿子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少,自己还是在追逐财富,他想自己的儿子和自己一样,却事与愿违,他的儿子很容易满足,但是没关系,他给了他儿子别的父亲给不了的财富和自由。

直到他得了癌症,认识了那个小女孩,又一次的碰到了死神。

小女孩五岁,周围的人都知道她命不久矣,可她还在期待明年的生日会。一个夜晚,死神来了要带走小女孩,男主要以一命换一命,却被告知要一生换一生。

女人耐心地解释道:“你死了也没用,为了给小女孩换来活下去的名额,要把另一个活人存在于世的记录抹去,所以,假如你甘愿献出生命,我必须彻底清除你曾经活过的痕迹,所以你根本不会死,因为你从来不曾存在过,从来没有降生到这个世界。”

一生换一生,原来是这个意思。

如果是你,你会选择用自己的一生换小女孩的一生吗?是我的话,我会。我宁愿自己没来过这个世界。

一秒钟就是一秒钟,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然而每个人都会试图讨价还价,所以,这个世界上,每天都在进行各色各样的人生交易,现在轮到我了。

第二次看的时候发现了很多细节,慢慢的进入到情境中去,看到男主开车撞向卡车的瞬间,眼泪决堤,我真的不知道是因何而哭。大概是明白了男主知道自己还会活一段时间所以才去撞卡车去赌一把,去赌死神会和他做交易。

人这一生,短暂而又漫长。

时间是给上帝我们的礼物,用这些时间去做什么事是我们的自由。追逐财富追逐名利没有错,追求平淡的生活也没有错,路过人间,我们都是赶路人。

最后,最爱书中的这句话

我们没有权力决定谁走谁留,这就是我们不应该感到痛苦的原因。” 三刷时会再来写感想。

20xx年6月12日于BJ

时间的礼物读后感(篇3)

哈哈哈是谁在笑啊!哦,原来是我们班的同学们在玩一个期待已久的游戏对着干。

老师首先告诉我们游戏规则:老师说了什么,同学们就要反着干,做错了就会被淘汰,反应慢了也会被淘汰。老师说好了游戏规则,就把我们分成了两组,一组是红队,一组是蓝队。

游戏开始了,老师一声令下坐,有些同学一下子蒙了,照着老师说的坐下了,有三、四个同学被淘汰了。老师又说:左手摸右耳。我想:不就右手摸左耳吗!立刻反着做,很多同学也和我一样反应快,做出了相反的动作,动作幅度大一点儿的话,真像孙悟空在用他的火眼金睛。做错的被淘汰了。向左转!老师又下达出了命令。小刚、刘鑫和我几个好朋友都做对了,那些没认真、没投入的同学在里面浑水摸鱼,转错了还快速地改了过来,还好老师发现了,淘汰了他们。老师又喊举起左手,我竟然没转过弯,情不自禁地举起了左手,被淘汰了,我懊恼不已。比赛还在激烈地进行着,现在红队剩就下了小鸣,我们蓝队也只剩下了小轩,就要决出胜负了,同学们都期待不已!笑,老师发布了命令。两个人就像条件反射一样哭了出来,小鸣不住地擦着眼睛,小轩仰头大哭,这一轮谁也不分上下。老师想了一个更加难的动作,左手摸头,右手摸左脚。两个人一下子都蒙了,可是小鸣稍微停顿了一下,立刻反应过来,而我们队的小轩慢了半拍,红队一下子眉飞色舞、喜笑颜开,因为小鸣为他们队赢得了比赛,他们也会获得奖品的。

游戏在欢笑中结束了,在游戏中我们收获了快乐、友谊。

时间的礼物读后感(篇4)

很幸运我在年轻的时候读到您的这本《时间的礼物》,如您所说,这本书很简短。然而它对我的触动很深。

小说里的爸爸让我想起了《都挺好》里面没有意识到爱的时候的苏明玉,对于你们来说世界上唯一有价值的就是时间,一秒钟就是一秒钟,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也许很多人不理解你们,然而对于你们来说,你们没有丝毫地浪费时间,给每分每秒都找到了归宿。但当你全身心地投入去爱一个人的时候,你才会意识到时间究竟是什么,怎样选择分配时间才是时间最好地归宿。

儿子很小的时候总会坐在台阶上等待着归来的爸爸,而爸爸每次要做好充足的准备才敢回家,久而久之这竟然成了爸爸经常出差的理由;

爸爸说:没错,我抛弃了你,但是我在抛弃你的同时满足了你的物质方面的所有需要;妈妈带着你离开爸爸的时候,爸爸过了两天才意识到你们已经离开的事实;每次圣诞爸爸总是希望做最早的那班轮船回家以让他有充足的时间享受接下来的一天的酒吧时光;

爸爸说他励志过得比任何人都好,你却宁愿活的普通;爸爸看到的是发展是弱点,你却看到的是历史是怀旧;爸爸花了1年的时间弄明白你用赢来的钱不去哄小女孩子,而是去给你妈妈买一份小小的礼物;爸爸用他一生的时间活成了一个拥有财产事业和资本的人;一个连区区诊断报告都会新闻报告的人;一个人人知道你的姓氏都会问:你爸爸是不是那个谁谁谁的人

这或许就是他想要的吧,这就是他想要的?

不,这不是,当他在同样患癌症的五岁小女孩身上看到你的影子的时候,他就做好了一生换一生的准备,开始了他自我救赎的行程。还记得你问爸爸什么是星星的场景吗,爸爸说星星是天幕的裂缝,那么爱呢?爱,可能就是时间的裂缝吧,你说呢?你们两个好久没有这么一起笑了,就让这感悟在你们的笑中告一段落吧!

“那星星是什么?”你问。我说,星星是夜幕上的裂缝,透过这些裂缝,光才能照进来。我又说,在我心里,你的眼睛是和星星一样的东西,也是透光的裂缝,光顺着这样的小裂缝一点一点地漏出来。你听了哈哈大笑,那以后你还这么大声地笑过吗?我也笑了。

时间的礼物读后感(篇5)

记得有人说过,如果前三页吸引不了读者,那这本书基本已经凉了。《时间的礼物》无疑就有一个很吸引人的开头,叙事方式跳跃有趣,像电影闪回一般剪辑,一帧一帧富有深意,又有自己的逻辑。男主人公说我杀了人,我是个杀人犯,就问你往下看还是不看?

慢慢的,他开始回忆自己和儿子的往事。他喜欢变得强大,儿子却易于满足。他向往出发,儿子却憧憬归程。父亲的眼光总是发展的进步的理智的,儿子心里却很怀旧很艺术很感性。他想把儿子培养成一个心硬的人,不想儿子却有自己的柔软心肠。

他拼搏奋斗一生,失去了家庭,失去了健康,只是失去了以后依然嘴硬,嚼着他傲娇的回忆,我们舌尖上味蕾品到的全是后悔。

我们总是标榜定义我们是某一种人,而当有一天恍然发现,并非如此,要接受我们并非自己想象的人,是一件多么令人抗拒、沮丧的事情啊!

他从前一直以为自己没有浪费过时间,可回过头来才发现,原来自己因为不知道最重要的是什么,而反而浪费了一生的时间。

可一切已无法再重来,知道自己已经失去了一些宝贵的岁月,知道自己错过了些什么,所以他宁愿用自己一生去换取别人的一生。

是因为他深爱这女孩吗?不,我更愿意相信这是一种自我救赎。

其实他把老婆曾经的苦口婆心都深深记在心里了,只是曾经总出于种种原因没有做到。

其实他明白了。

其实他也很深爱。深爱到宁愿我没出现过,宁愿我从未浪费过你时间,宁愿你那生命中最重要的男人不是我。

我们永远不会知道自己会在什么时间如何死去。请珍惜时间给我们的礼物。感恩每一天,感恩每一秒当下我依然能感知到我自己。这世界哪有什么不守规则的死神?我们能拥有的只有自我救赎。

时间的礼物读后感(篇6)

“不能一命换一命,只能一生换一生”

——题记

这本书很短,说它是书,倒不如说它是一封家信。我花了半个小时读完这封信,却可能要用上一生来参透时间赠予我的礼物。

这是一个男人写给儿子的信。男人很成功,每天赚着大笔大笔的钱,在世界各地奔波,报纸上总是印着他的照片,甚至于他得了癌症,在医院里躺着,都会被人识出。同时他是个利己主义者,他的妻子经常尖叫着大骂他自私自利,从他先他那双胞胎弟弟一步爬出妈妈的子宫活了下来开始,他就不停地踩着别人的肩膀往上爬,直到最后不再有人踩在他的肩膀上。他也一直自命不凡,觉得自己给世人留下了太多价值昂贵的东西,他看不起终日沉浸在满足与快乐中的消费者。

可就是这样的他,愿意用自己的一生去换一个只在医院相识了不足一周的小女孩的生命延续下去。你要知道,一命只是关乎他的死活,而一生是把他所有的成就和痕迹彻底抹掉,仿佛他从来不曾存在过。死神同意了。

临走之前他去了儿子的酒吧——他可以给儿子几百份上好的工作选择,儿子却只想在这儿做一名调酒师。他带着愧疚,尴尬与生疏,可他的儿子却只是微笑着给了他一个拥抱,说圣诞快乐。

故事到这里戛然而止,死神牵着他跳进了那片冰冷的海。

“你是否会为了别人放弃自己的人生?”所以当信里这句话问出时,我下意识觉得他是为了小女孩放弃了自己的人生。而后来的后来,我再去重读这封信,那时我正不满于父母终日的唠叨而念着旁人的好。我才明白,他是为了儿子放弃了自己的人生。不凡如他,却做梦都想儿子能够过得平凡。所以他选择了离开,抹去自己在世界上的存在,让另外称职的父亲去填补儿子人生的空缺。

而这时,我也真正明白了时间赠予他的礼物,或是说,时间赠予我们每个人的礼物。只有你全心投入爱一个人的时候,你才会理解时间究竟意味什么。对男人来说,他在生命耗尽时才懂得时间对他的馈赠。

可我们还有机会。

我们还有大把未来,去选择,去接受时间的礼物,去用尽全力爱一个人。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推荐14篇)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是编辑为您准备的一些与您需要相关的内容。真正的书籍应是黑夜和沉默的产物,而不是白昼和闲聊的果实,在看完作者写的作品后,相信对于这个作品会有不俗的收获。我们在写读后感的时候,要密切联系实际,这是读后感的重要内容。希望您能愉悦地阅读本文!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篇1】

最近,我读了《麦琪的礼物》。书上讲的是有一对贫困的夫妻,在圣诞节前一天,女主人公德拉卖掉了她那头让人骄傲的金发,为男主人公吉姆买了一条华丽的表链。吉姆买掉了他的传家宝——那只华丽的金表,为德拉买了早已梦寐以求的全套梳子。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受感动:吉姆和德拉,他们虽然贫困,但为了对方买心爱的礼物,不惜自己最珍贵的东西。虽然他们给对方的礼物都用不上了,但是他们能互相关爱,深深打动着我。

爱是人间最宝贵的语言,他们的故事,让我不由的想到汶川地震时,那一个个感人的关爱场面。当大地震发生时,谭千秋老师正在上课,突然地动山摇,同学们都大叫了起来。有的女同学甚至抱头痛哭,谭老师大叫:大家先不要慌张,快点离开教室,跑到操场去!谭老师一声令下,大多数同学都离开教室,等到谭老师回到班级却发现还有三个人没离开,那时余震又开始了,谭老师把他们放进了柜子里,自己却没有躲进柜子里,而是用身体把柜子牢牢抵住。这时,一块天花板正好砸在了谭老师的后脑勺,谭老师当场死去。

谭老师为了学生的安危,而牺牲自己的生命,这不是一个伟大的关爱吗?作为一个平凡人,如果能把爱洒在你需要关心的人身上,你必须会很开心,很快乐。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篇2】

《麦琪的礼物》是欧•亨利写的一篇有趣的文章。它主要讲述了圣诞节的前一天,住在公寓里的贫穷的德拉想给丈夫吉姆一个惊喜,可是她只有一元八角七,她知道这点钱根本不够买什么好的礼物,于是她把引以自豪的褐色瀑布似的秀发剪下来,卖了,换来了20美元。找遍了各家商店,德拉花去21美元,终于买到一条朴素的白金表链,这可以配上吉姆的那块金表。而吉姆也想给老婆一个惊喜,他同样卖掉了引以自豪的金表,买了德拉羡慕渴望已久的全套漂亮的梳子作圣诞礼物。

从这篇文章里,虽然表面上看他们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家各自最宝贵的东西,但我深深地感到,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他们能牺牲自己最贵重的物品,为的是给对方买来最好的礼物。可是双方卖掉了自己贵重的物品,那么对方的礼物已经不适合自己了,而他们做这些事的时候,都是为了对方着想,根本没有考虑自己。正是因为他们互相爱着,而且是深深地爱着对方,才会有这样有趣的结局。

读完这篇文章,我懂得了我们要去关爱别人,这样别人才会爱我们,正是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会相互理解,人与人之间才有温情。人与动物之间也是因为有了爱,动物才会信任人类,不伤害人类,与人类和平相处。爱的力量真的是很伟大的,有一首歌里面就唱到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在去年印度洋海啸发生的时候,就有全世界各国的人民伸出援助之手,捐款捐物帮助受难的灾民重建家园,使失散的亲人团聚,从这件事中,我感受到了各国人民之间的纯洁友谊。我相信:只要我们心中充满爱,我们的世界会有更加美好的明天。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篇3】

这篇《麦琪的礼物》写一对年轻的夫妻,丈夫有一只金表却没有相称的表链;妻子有一头美丽的长发,却没有相配的发梳,丈夫卖掉手表为妻子买了许多梳子,而妻子卖掉长发给丈夫买了金表链。两人同时为对方考虑各自干出了动力心魄的“壮举”,使得双方的愿望都落了空。也许他们很傻,但是这种夫妻之间的深情却让人万分感动。读完了这本书,发现欧•亨利的作品大多比较短,故事总是很戏剧性、行文幽默让我很喜欢。

这本书里。最让我喜欢的是《弃恶从善》这个故事。里面讲了一个刑满释放刚出监狱的犯人,因缺钱所以又参加了两次偷窃活动后隐姓埋名跑到了另一个小镇,却又因爱神的捉弄喜欢上了银行老板的女儿,所以留在了这个他不熟悉的小镇。有一天,因为一个特殊的原因是他暴露了自己的身份,于是,他在找到跟踪他的警察之后自首,可警察竟然没有抓他。喜欢这个故事的原因是故事里的每个人都有一副好心肠:警察因知道事情原委所以没逮捕主人公基米,基米则因为弃恶从善、改邪归正所以成为了小镇上小有名气的富翁,而老板的女儿莉则因为听了基米的解释后相信他,并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我看完这个故事后常常在想,假如我们的社会中也多一些这样的人该多好呀!像我的同桌倪心源,虽然成绩不好,但每次我问他借东西,他总是能答应我。还有葛卜瑞,也有一副好心肠,每次遇到班上同学有困难,需要帮助的时候,他总是第一个举手的。还有姚佳辰、张忻恒等等,在我们班上都是有着一副好心肠。

读了欧•亨利的名作《麦琪的礼物》,我才深深地感受到了欧•亨利小说的吸引力。小说的结尾总是出乎人的意料,往往对整部作品有着画龙点睛的作用这种结尾往往会造成心灵的震憾,给人更直接地心灵暗示,爱是相通的,但又是不可理喻的,只要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人世间将开满绚烂的爱之花!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篇4】

燥热的午后,万物都失去了活力,我无意间翻动了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集。不看则已,一看便停不下自己的目光。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麦琪的礼物》这篇文章,它让我真正领略到了人性的魅力。

《麦琪的礼物》就是因为金钱而引发的一系列故事。讲得是一对夫妻因为想给对方买一件圣诞礼物而舍弃了自己的心爱之物。可惜最后彼此的礼物却都失去了使用价值,但他们都得到了人世间最宝贵的礼物———彼此的真情。我认为他们是幸福的,虽然他们很穷,生活拮据,但在他们心中,金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对方的真情,只要拥有它,他们感到比有钱的富翁幸福百倍。换一个角度来看,假如小说中女主人公德拉家财万贯,即使她买了昂贵礼物也看不出真情所在,杰姆也就不会感到那么幸福了。德拉美丽的头发,杰姆珍贵的金表,两样各自引以为自豪的东西都失去了。而然这篇文章却能时时唤起人们内心的本善,使之能够让人还能够体会到世间真情的祥和与温暖,主导的人性并不是尔虞我诈,见利忘意。正如诺贝尔奖获得者特雷莎修女所说:“我们常常无法做伟大的事,但我们可以用伟大的爱去做些小事。”

假如万贯家财和一份真挚的感情同时放在你面前,你会选哪一样呢?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那份感情,因为真挚的感情是无价的!我相信真心的付出终会有真诚的回报,拥有真情才能拥有幸福。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篇5】

在生活中,我们总是遇到许多困难,总是面临着许多选择,但如果自己最重要的东西和一份重要的亲情摆在我们面前,我便会选择亲情,而这篇故事中的德拉和吉姆也是如此。

主人公吉姆和德拉是一对夫妻,却穷得连买菜都要一分一分地扣,攒着下次再用。吉姆有一块传三世的金表,而德拉呢,则有一头柔顺、美丽的秀发,垂到膝下,这可算是夫妻俩最值钱又引以为傲的东西了。圣诞节前一周,夫妻俩就想着为对方买一件合适的圣诞礼物,可是却没有钱,“一元八角七能买什么呢?”德拉总是这样想,“我也没钱啊,总不能送个破破烂烂的礼物吧,”过了一会儿德拉想起了上个月自己与吉姆在城里逛时,吉姆看中的那串金表链,“就买那串表链吧,正好配他的金表,他肯定喜欢。”德拉心想。吉姆也想到了德拉垂怜已久的全套梳子,搭配她及膝的秀发。平安夜的那个傍晚,德拉裹着头巾,捧着礼物,深情地看着吉姆,吉姆也看着德拉,他解开她的头巾,“你已经把头发剪掉了吗?”吉姆打开他的礼物盒,“可……我的礼物……”盒子中央是一整套梳子,说着,德拉也打开她的包装盒,“快,把你的金表拿出来,戴上它。”德拉捧着那串表链。“可是我把金表买了”两人相视而笑。

在欧·亨利创作的小说的结尾,总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这便是欧·亨利式结尾。这个故事不仅反映了美国底层人民生活的艰难,还赞美了两位主人公善良的心地和纯洁的爱情。麦琪就如同上帝,她送给德拉和吉姆的圣诞节礼物,应该就是那白头偕老,至死不渝的爱情吧。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篇6】

今天读了的《麦琪的礼物》,这个故事看上去很平凡,也许还会觉得两个主人公很“傻”。但就是这么一个普普通通的故事,蕴藏了一个既美丽又刻骨铭心的道理。

在圣诞节的前一天,主人公德拉想给丈夫吉姆一个圣诞节惊喜,送给丈夫一个配金表的金链,可是自己只有一元五角七分,钱根本不够,但德拉为了给吉姆买他梦寐以求的金表表链,德拉把自己一头美丽的瀑布般的秀发卖了,买了给吉姆的礼物。而吉姆也想在圣诞节给德拉一个惊喜,看中了一个可以配德拉美丽瀑布般的秀发的梳子,但他没有钱去买这件礼物,他做出的决定和德拉一样,牺牲自己卖掉自己珍贵的金表,去换那个梳子。但最后配梳子的头发没有了,陪金链的金表没有了。他们都为对方舍弃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而换来的礼物却因此变得毫无作用了。

有人会认为他们很傻,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最最宝贵的东西。麦琪是聪明人,聪明绝顶的人,由于他是聪明人,他的礼物也是聪明的礼物。而故事的主人公吉姆和德拉,虽然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最最宝贵的东西,但是他们无论在任何地方,他们都是最聪明的人。

世界需要爱,需要奉献。爱是美丽的,因为有爱,人类的生存才有了价值,有了光辉和温暖!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美丽和谐!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篇7】

今天妈妈买了一本书,叫《麦琪的礼物》,这本书的故事都非常感人。最令我感动的是《麦琪的礼物》。

这个故事是这样的:圣诞节的前一天,黛拉正数着那一块八毛七,她想给丈夫吉姆买圣诞礼物,自己没有太多钱。看着镜子里的黛拉,这时黛拉想起自己那漂亮的长发,于是黛拉拿她的头发换了20元钱。给自己的丈夫吉姆买了块表链。等到晚上,吉姆回来了,发现黛拉的头发不见了,吉姆卖了手表给黛拉买了梳子,黛拉却卖了头发给吉姆买了表链。两个人的礼物都成了无用的东西,但两人之间的爱却得到升华。

黛拉和吉姆都非常的爱对方,表现在他们把自己最心爱的东西卖掉只为了给对方买对方喜欢的东西。这是一篇富有社会教育意义的故事,他通过一个简短的生活小故事诠释了人们深层次的情感----爱。这让夫妻之间的爱更加深刻,虽然生活贫穷,但是这让他们的爱得到了好的归宿。我认同这种爱,这种爱是无私的,是不需要时间的考验的,是指引人生前进的方向。每一个人都有爱,对人、植物、动物都要关爱,我们要把这种爱传播下去。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篇8】

《麦琪的礼物》无疑是部感人的作品,文章里弥漫着温馨的气息。男女主人公之间的情感为无数男女所向往,整篇文章还被改编成主角是米老鼠的电影。

这部著名的作品所表达的情感让人们感动,但名为“麦琪的礼物”实在让我琢磨不透:男女主人公互赠礼物,明明是人小两口的礼物,为何要说成是来自东方的圣人所赠的礼物?

“麦琪”,似乎在巴赛罗那,也有“麦琪”的传说。在一个节日里,包括麦琪在内的三位圣人会到这个城市里游行,向孩子们抛洒糖果送去祝福,孩子们把愿望写在纸上,这三位圣人便会实现他们的愿望。这类似于圣诞节里圣诞老人赠送礼物,但孩子们却深信不疑,期盼着这个节日。当他们明白“圣人”是大人们扮演的,那些礼物是大人们送的,愿望是大人们实现的,又是什么感受呢?

“麦琪”这个传说一向流传着,就像流传的“圣诞老人”,孩子们期盼的最了解他们心思的传说“麦琪”,也许是某个大人在哄小孩时说的“谎言”,却成了最美妙的期盼。当期盼再次转成谎言,孩子们又怎样想?想是除了一点惊愕,便是像男女主人公一样的失落和惋惜。

大人们和孩子们又怎样不是男女主人公?由一个传说,大人们和孩子们互赠礼物——孩子们所期盼的物质上的礼物和大人们所怀念的精神上的礼物。但还是有那么一天,当传说转成了谎言,孩子们便不再期盼,大人们也不再怀念,礼物就没有了用处。孩子们但是是想享受童年,大人们但是是想怀念童年。这也许能够命名为“我们身边的《麦琪的礼物》”。

“麦琪”,只但是是一个传说,人们创造的温馨,一种带刺的美妙情感,带棱角的爱心。也许在时间的长河里,“麦琪的礼物”像粼粼的波光,温柔地闪耀。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篇9】

《麦琪的礼物》是收录于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集的一篇文章,刚开始,就被他那的故事情节吸引住了。

它讲述了一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故事。圣诞节要来临了,麦琪夫妇。打算彼此互赠礼物。妻子有一头乌黑浓密的长发,而丈夫却有一个祖传的金表,可惜没有表带。妻子卖掉了一半引以为豪的长发,给丈夫买了表带。而丈夫卖掉了自我的金表,给妻子买了梳妆工具。

一开始读到那里,我觉得很好笑。故事漠然一笑之后,令我感慨万千。人世间最珍贵的。并不是钱,而是人世间的真情。这篇文章也揭露了在社会的底层,虽然不是达官贵族,没有权利,没有金钱,没有地位。可是他们却收获了人世间的真情。是你拥有千百万也收获不到的。

有了金钱,往往会忽视最珍贵的感情。如果有两种选择放在你面前。你是会选择千百万的金钱呢?还是会选择一份真挚的感情呢?有些人可能会犹豫,有些人可能会选择千百万的金钱。而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那份真挚的感情。因为他是无价的,是用多少钱也买不回来的。

让我们不要抱怨生活的冷漠与无情,其实即使你生活在在社会的底层,也有一些不被人重视的真情。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篇10】

有人曾说过:“什么是爱,爱就是无限的宽容,些许之事亦能带来的喜悦。爱就是无意识的善意,自我的彻底忘却。”小说家欧亨利的《麦琪的礼物》就道出了爱的真谛。一对小夫妻在圣诞节来临的时候,双方都精心准备了一件特殊的礼物,丈夫杰姆为了给妻子的美发配上一套梳子,卖了自己的金表,买了梳子,妻子德拉为了丈夫的金表卖了自己的美发,买了一条表链,当他们互赠礼物时,才发现自己准备的礼物已不是对方需要的,其实不然,他们得到了比梳子和表链更珍贵的礼物——爱。

也许有人会认为,吉姆和德拉都很“傻”,他们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最最宝贵的东西,这个故事似乎显得荒诞无意义。其实不然,故事里出现的有些夸张的偶然,让两位生活在困窘中的主人公显得有些捉襟见肘,而通过这个带着些悲剧情调的故事,我们从一个角度感受到欧亨利为我们传达的从苍凉中透出的温暖——关于“礼物”的价值。吉姆和德拉,即使只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却拥有着对生活的热情和对对方的深爱,在这些温暖的感情面前,贫困可以变得微不足道。在圣诞节前夕,两个人还想着要为对方买一件礼物互赠,多么浪漫多么温馨。即使这一份礼物似乎失去了使用的价值,它们却成了世间最珍贵的礼物,变成一份真挚的“爱”赠给了对方.“麦琪”是聪明人,聪明绝顶的人,由于他们是聪明人,毫无疑问,他们的礼物也是聪明的礼物。而我们的吉姆和德拉,虽然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最最宝贵的东西。不过,让我们对现今的聪明人说最后一句话,在一切馈赠礼品的人当中,那两个人是最聪明的。在一切馈赠又接收礼品的人当中,像他们两个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无论在任何地方,他们都是最聪明的人。他们用自己美丽的心灵赠给对方的是一件无价之宝。而这件无价之宝,确实世间任何自认聪明或富有的人永远不会,也不能给予的礼物。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篇11】

初听《麦琪的礼物》是在车上的广播,寂静的夜,主持人生动的叙述着那个圣诞前夜的故事:

吉姆和德拉是一对生活贫困的夫妇,薪金尽够维持生活,但他们各自拥有一样珍宝——吉姆有一块金表;德拉有一头乌黑长发。他们深爱着对方。为了给对方一件最好的圣诞礼物,不约而同地卖掉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吉姆买了一套梳子,德拉买了一条白金表链。他们都为对方舍弃了自己最珍贵的,然而换来的礼物却也因此变得毫无作用了。

起初,觉得他们并不明智,为了对方失去自己最重要的东西,值得吗?但作者却说像他们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时隔很久,再次重读《麦琪的礼物》,我或许懂得了,他们确是聪慧的,因为他们挑选了对方最需要的东西,而相对的,在所有接受礼物人的人中,他们也是最幸福的。

换一个角度看,如果主人公吉姆和德拉并不贫穷,即使买了最昂贵,最精致的礼物,那也只不过是一个摆设,更不会感到幸福。反而正因为他们的贫穷,他们对对方的爱,他们能够为了对方无所不能的付出,就算最后换来的礼物变得毫无作用,仍然会值得珍藏。

当他们失去了各自引以为豪的东西,却能感受到更多更浓地幸福。

生活中,你或许也同样会受到这样“麦琪的礼物”,请坦然接受吧,这或许是一种别样的幸福。而当你送出这样的“麦琪的礼物”时,正如作者所说像他们这样的人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是最聪明的。他们就是“麦琪”。

付出真心才能得到真心,真挚的情感,无论是何种方式的付出,最终一定会收获意料之外的幸福,而你,也要学会承受这样的幸福,归根到底,这都是一种爱。

爱就是一种无所不能的承受与付出。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篇12】

这是美国作家欧•享利的一部短篇小说,写的是一对年轻、贫穷的夫妇在圣诞节时想方设法凑钱买一件好礼物送给对方的故事。

杰姆和德拉一贫如洗,但家中有两件十分珍贵的宝贝,一样是杰姆的三代祖传的金表,一样是德拉瀑布般的秀丽长发。这两样宝贝根本无法估量它们的价值。然而圣诞节到了,他们却根本没钱给他们深爱的对方买一件像样的礼物,结果,为了得到钱,德拉横下心卖掉了自己的头发,买了一条正好配杰姆那块金表的表链。等杰姆回家后,她才得知杰姆为了能买给她一套渴望已久的,配她的头发再好但是的珠宝梳子,已经把他那宝贵的金表卖掉了。

这只是一个很小的故事,但是着实令人感动,能够说,他们两个的做法实在是笨得能够,将几乎是无价之宝的东西卖掉来换一把梳子和一条表链。要明白,那一块金表,一头秀发是他们各自拥有的全部阿!但是他们都“只”为了给爱人一份圣诞礼物,而放弃了自己的所有的财产。望着那相比之下没什么价值,也用不上的梳子和表链,真令人哭笑不得。

然而,当他们得知对方的:“愚蠢行为”后,却彼此都没有生气、沮丧、发火。他们难道那么糊涂,他们但是白白丢了那么一大笔财产呀!但是,他们似乎都挺满意,挺满意。

我想,他们必须都觉得自己收到的礼物远远不止一把梳子和一条表链吧!设想一下,如果你挚爱的人能够为了自己而牺牲全部,必须都会感到欣慰的。能够说,他们得到的圣诞礼物,是看到的对方对自己赤诚的心。

我想,在这次圣诞节交换过礼物后,杰姆和德拉的生活必须会改变不少。收到了不但对他们来说十分昂贵、而且这么珍贵的礼物,他们之间的感情必须会更深吧

可见,这次的圣诞礼物给他们两人带来了多大的快乐。用自己的那么一大笔财产换来无价的欢乐,也许,他们的做法并不笨。就像小说结尾说的那样:在所有馈赠礼物的人当中,那两个人是最聪明的。在一切理解礼物的人当中,像他们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无论在什么地方,他们都是最聪明的。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篇13】

从年龄的角度来评论,我已是一个理性而成熟的少了;但在感情的世界来评判,我至多但是是个幼稚的毛孩。琢磨着《麦琪的礼物》这篇经典小说,似乎也领悟到了一点感情的含义:朴实、体贴、甜蜜、伟大。也就像杰姆所说的:“不管是剪发、修脸、洗头,我对我的姑娘的感情是绝不会减低一分的。”真正的感情也就是:长久,永恒。

当男男女女随口挥洒一句:“我爱你。”便真以为已经拨起了感情的琴弦。二十多岁的青年不必须真正领会感情的真谛。双方打扮得花俏无比,女方亲热地为男方整整衣襟,男方也理所当然以一个热烈的拥抱来回报。二人口中尽是甜言蜜语,也不顾路人的惊讶、歧视,就勾肩搭背、亲密无间,这大概也就是所谓的“疯狂的青年男女”,他们所追求的只但是是一时的感情的快感;少年时代的学生发生感情关系也成为普遍,少男与少女在树影的斑驳下默默地散步,在被星光笼罩的幽暗的地面上,留下足迹,或是在海边的沙滩上,坐着双手抱住膝盖,闭起双眼,倾听着海浪的诉语,白沫的飞溅,与涟漪的搏动,这就是他们眼中的浪漫,爱的罗曼史。

但是,你能肯定这种热恋能像德拉与杰姆那样持之以恒那样没有半点虚伪的杂质那样愿意牺牲自己那样平淡却无比崇尚那种爱不会天长地久地持续,而是享尽了感情的甘泉,便像耍小孩一样,把对方无情地抛弃。青年男女的感情不懂得奉献与维持,当厌烦了,感到无趣了,便会撇下一句“我不爱你了“,就一走了之;初中高中恋的学生一旦被另外美貌的女生,俊俏的帅哥所吸引,也就和自己原先的男友女友一刀两断。感情是不会因任何原因而摧毁,而改变的!感情不求亲昵的举动,讨好的话语,而是向往一颗炙热,永久不变的真心,与勇于牺牲自我的精神。感情最忌讳一瞬间的火热与过后的冷淡,感情给予的是无限的幸福!

我承认自己还是个少年,对感情的研究不够深刻,但这也是小孩子对感情的初步看法。我不禁感到惋惜:世界上有几对能像德拉与杰姆的圣洁的感情呢。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篇14】

“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摆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等到失去的时候才后悔莫及,如果上天在给我一次机会,我会对那个女孩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一定要在这份爱上加上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这是星爷的经典台词。究竟什么是爱?有人说是一种无法言传、只可意会的感觉。

萨尔丹曾说过:“什么是爱,就是无限的宽容,些许之事亦能带来的快乐,就是无意识的善意,自我的彻底忘却。”今天看了小说家欧亨利的《麦琪的礼物》,发现了爱的真谛。它是种抽象的,但又是种非常实在的快乐的东西,一种付出并不求回报的境界。

一对小夫妻在圣诞的前期,双方都精心准备了一件不同寻常的'礼物。丈夫杰姆为了给妻子配上一套精美的发梳,卖了自己的金表,买了梳,而妻子德拉为了丈夫的金表卖了自己的秀发,买了表链。当他们互赠礼物时才发现自己精心准备的礼物已不再是对方需要的。似乎他们的做法已毫无实用价值,其实不然,他们得到了更珍贵的礼物。这样出乎意料的结局,是欧亨利对爱情的戏剧性的诠释。他们用自己美丽的心灵去赠与对方一件无价之宝,用一时的损失换来一生的相守。

杰姆和德拉全部都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贫困缠绕着他们,而他们却没有因此显示出人性恶的一面。反而却拥有生活的热情和对对方的热爱。有这些暖暖的感情摆在面前,贫困可以变得微不足道。而又有多少人可以卸下身上的重担:每天只市区虚与委蛇的应酬,处在纸醉金迷的漩涡中,口水与广告词的蹂躏中,被利益所摆布,而全然不知,爱与包容其中就在我们身边。用爱表现一切,用爱追求一切,用爱包容一切,选择一种解脱,用爱对待生活。

刘睿曾说:“我们常常感慨生之渺小,命之飘忽,人之变幻莫测,感慨鸿爪雪泥,飘萍之末的孱弱与短暂,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最感慨地却是那楼台依旧而青春已逝,物是人非事事休的沧海桑田。”其中只要我们心存爱,心存人世间最美好的情感,又何管他物是人非呢?

读书可以带给我们很多益处。多少个风吹雨打的夜晚,它伴我度过了不眠之夜。读书,是因为我们的生活需要美丽的色彩,我们的青春需要诗的情怀。花一样的年龄,梦一样的意境,读书的欢乐时光,有你有我,有鸟儿高歌,有花儿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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