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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防汛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2023.12.17

县防汛应急预案(汇总15篇)。

天灾人祸,无论大小,都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巨大威胁。为了应对灾害,及时采取预防措施至关重要。而完善应急预案的过程需要不断调整和更新。制定应急预案是应对灾害的基本步骤,但我们也需要考虑是否有必要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更新。今天编辑为大家推荐的是“县防汛应急预案”,希望您能仔细品味我们所付出的努力,并将我们的网站添加到您的收藏夹中!

县防汛应急预案(篇1)

按照洪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4.1分级响应

按照洪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4.1.1Ⅰ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1)渠溪河、碧溪河等重要河段干支流发生5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或渠溪河、碧溪河等重要河段干支流同时发生20年一遇以上、50年一遇以下的洪水,或场镇超过保证水位洪水,且造成特别重大洪涝灾害。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渠溪河、碧溪河等河道干流堤防发生垮塌;大中型及重要小型水库可能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洪水造成场镇主要干道交通中断,48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3)6个以上村(社区)24小时降雨量达250mm以上,或全辖区24小时降雨量达200mm以上,造成特别重大山洪灾害。

(4)10个以上村(社区)发生特大干旱。

(5)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出现供水危机。

4.1.2Ⅰ级响应启动程序

镇防办统筹考虑灾情程度,分析评估灾情,负责起草应急响应请示,提出响应行动建议,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分管水利领导)审核,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复核后,呈报镇党政办签发,向县政府请示,由县政府决定是否启动Ⅰ级响应。

4.1.3Ⅰ级响应行动

(1)会商与组织:镇应急办主任主持会商,镇应急总指挥部正副指挥长、防汛抗旱指挥部全体成员参加,作出相应工作先期部署,并迅速将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每天通过县级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和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发布汛(旱)情通告,报道汛(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行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人到现场督查指导开展先期抢险工作,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安排镇级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增援。必要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赶赴灾区,统一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严重时,提请党委会议听取汇报并作出部署,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靠前指挥。

(2)应急调度: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程序申请县级部门支持抢险救灾,镇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全力投入抗洪抢险、应急送水,必要时请求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增援。按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跨权限时请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协调。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镇防办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及时传递汛(旱)情信息,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及时将工作情况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3)应急值班: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工作。

(4)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工作要求: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气象、规环办等部门加强会商分析,做好灾区汛情、旱情监测及预测预报工作;财政办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应急办为防汛抗旱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社事办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卫生院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防治队伍赴灾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派出所做好灾区交通秩序维护、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规环办及时监测水质,加强污染源的监控;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5)各村(社区)工作要求:受灾村(社区)应立即开展先期处置,村(社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民兵应迅速赶往现场,利用一切可以动用的资源和技术手段,采取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及时展开先期处置,紧急疏散转移人群,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坚决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并将工作情况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4.2Ⅱ级响应

4.2.1Ⅱ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1)渠溪河、碧溪河等重要河段干支流发生20年一遇以上、50年一遇以下(即20年一遇≤洪水频率<50年一遇)的洪水,或多个镇级以上城市超过保证水位洪水,且造成重大洪涝灾害。

(2)渠溪河、碧溪河等河道干流堤防发生垮塌或出现重大险情;小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洪水造成县城主要干道交通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3)6个以上村(社区)24小时降雨量达200mm以上,或全辖区24小时降雨量达100mm以上,造成重大山洪灾害。

(4)全辖区发生特大干旱,或全辖区发生严重干旱。

(5)场镇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出现供水危机。

4.2.2Ⅱ级响应启动程序

镇防办统筹考虑灾情程度,分析评估灾情,负责起草应急响应请示,提出响应行动建议,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分管水利领导)审核,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复核后,呈报党政办签发,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请示,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Ⅱ级响应,并向县政府报告。

4.2.3Ⅱ级响应行动

(1)会商与组织: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全体成员参加,作出相应工作先期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并根据情况宣布部分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根据情况通过县级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和预警信息平台系统发布汛(旱)情通告,报道汛(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行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人到现场督查指导开展先期抢险工作,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安排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增援。必要时,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赶赴灾区,组织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调度: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必要时可申请县防办支持抢险救灾,镇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全力投入应急抢险,必要时请求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增援。按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跨权限时请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协调。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镇防办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及时传递汛(旱)情信息,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及时将工作情况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3)应急值班、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工作要求、各部门、村(社区)工作要求与Ⅰ级响应一致。

4.3Ⅲ级响应

4.3.1Ⅲ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1)渠溪河、碧溪河等重要河段干支流以外的河流发生5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或渠溪河、碧溪河等重要河段干支流以外的河流发生20年一遇以上、50年一遇以下(即20年一遇≤洪水频率<50年一遇)的洪水,或多个镇级以上城市超过保证水位洪水,且造成重大洪涝灾害。

(2)辖区所在河段发生较大洪水,堤防发生垮塌或出现重大险情;小(一)和重点小(二)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洪水造成镇域主要干道交通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3)3个以上村(社区)24小时降雨量达200mm以上,或6个以上村(社区)24小时降雨量达100mm以上,造成较大山洪灾害。

(4)1~3个村(社区)发生特大干旱,或4~9个以上村(社区)发生严重干旱。

(5)场镇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出现供水危机。

4.3.2Ⅲ级响应启动程序

一般情况下,由镇级有关部门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启动相应应急响应程序,特殊情况下可由镇防办直接启动,镇级启动程序如下:镇防办统筹考虑灾情程度,分析评估灾情,负责起草应急响应请示,提出响应行动建议,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分管水利领导)审核后,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决定是否启动Ⅲ级响应,并向县应急局、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4.3.3Ⅲ级响应行动

(1)会商与组织: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的工作部署,将情况上报县应急局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并将情况通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可根据情况在县级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汛(旱)情通告,报道汛(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行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视情况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如有必要可安排镇级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增援。

(2)应急调度: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按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跨权限时请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协调;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镇防办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需要时,可依照有关程序及时调拨防汛抗旱物资,镇级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根据需要投入抗洪抢险、应急送水。

(3)应急值班:各部门、村(社区)加强对值班人员的优化调度,适当增加值班力量。

(4)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工作要求: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5)村(社区)工作要求:受灾村(社区)及防汛抗旱指挥部承担本辖区内的防汛抗旱工作,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具体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并将情况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4.4Ⅳ级响应

4.4.1Ⅳ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1)渠溪河、碧溪河等重要河段干支流以外的河流发生2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或多个村(社区)发生超保证水位洪水,且造成较大洪涝灾害。

(2)村(社区)所在河段发生一般洪水,堤防出现险情,一般小(二)型水库、塘、堰等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个别村(社区)发生洪涝灾害;洪水造成镇域范围内交通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3)场镇24小时降雨量达200mm以上,或3个以上村(社区)24小时降雨量达100mm以上,造成较大山洪灾害。

(4)3个以下村(社区)发生严重干旱。

(5)一般集镇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出现供水危机。

4.4.2Ⅳ级响应启动程序

一般情况下,由镇级有关部门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启动相应应急响应程序,特殊情况下可由镇防办直接启动,镇级启动程序如下:镇防办统筹考虑灾情程度,分析评估灾情,负责起草应急响应请示,提出响应行动建议,镇防办主任审核后,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分管水利领导)决定是否启动Ⅳ级响应,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报告。

4.4.3Ⅳ级响应行动

(1)会商与组织:由镇防办主任主持会商,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灾情发展变化,将情况上报镇应急办,并将情况通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必要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派工作组到现场指导,如有必要可安排镇级防汛抗洪救援队增援。

(2)应急调度: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抢险救援工作指导及协调,按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镇防办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及时传递汛(旱)情信息,根据需要及时调拨防汛抗旱物资。

(3)应急值班:各部门、村(社区)加强对值班人员的优化调度,适当增加值班力量。

(4)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工作要求: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5)各部门、村(社区)工作要求:受灾村(社区)及防汛抗旱指挥部承担本辖区内的防汛抗旱工作,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具体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并将情况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4.5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在确定响应级别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一般、较大预警信息同时报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部门和相关村社进入应急状态,并做好抗洪抗旱队伍、物资和资金等方面的准备。

(1)对应预警级别划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2)进入汛期,各级防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

(3)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统筹指挥一般、较大级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及时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等次生灾害,镇防办应组织有关部门合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镇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4.5.1水利工程险情应急响应措施

(1)当出现水库溃坝前期征兆等水利工程险情时,对水利工程各薄弱部位安排专人检查,全面巡查水利工程构(建)筑物,监测工程周围山体滑坡、泥石流的灾害状况,防汛责任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下游发出警报,并立即报告防汛抗旱指挥部。

(2)水利工程险情的应急处理,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负责,首先应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对已发险情部位全力采取除险加固措施,控制险情,防止险情扩大,24小时巡查险工险段,确保不发生灾害事故。并视情况抢筑第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3)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视情况组织实施堤防堵口,调度有关水利工程,为实施堤防堵口创造条件,并明确堵口、抢护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启动堵口、抢护应急预案,及时调集人力、物力迅速实施堵口、抢护。

4.6干旱灾害应急响应措施

根据我地实际情况,按特大、严重、中度、轻度4个干旱等级,以及城镇供水危机,制订抗旱应急措施,并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抗旱工作。

4.6.1特大干旱——(Ⅰ级)

(1)抗旱责任人(行政首长)到位指挥,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2)防汛抗旱指挥部强化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强化抗旱水源的科学调度和用水管理。

(3)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会商、分阶段部署开展工作,按照抗旱应急预案启动各项抗旱应急供水措施。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部署,协调联动,做好抗旱工作。

(4)必要时防汛抗旱指挥部可经镇政府批准宣布进行紧急抗旱期,并通过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各项抗旱应急措施:

a.应急开源措施:在保证水利工程设施安全的情况下,适量抽取水库死库容;应急性打井、挖泉、建蓄水池等;临时设置抽水泵站,开挖输水渠道。

b.应急限水措施:对场镇出现用水严重困难时,可以限制或者暂停高耗水工业用水;限时或限量供应生活用水;适当提高水价等。

c.应急调水措施:应急性跨区域调水;临时在河沟内截水等。

d.应急送水措施:向干旱造成人畜饮水困难地区开展临时送水。

e.其他应急抗旱措施。

(5)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

(6)分析旱情灾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随时通报旱情及灾情。

(7)向社会各界加强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的宣传教育。

(8)成立相应工作组,分析负责综合协调、灾情核查、卫生防疫、治安防范、交通保障、新闻报道、社会救助、灾后重建等工作。

4.6.2严重干旱——(Ⅱ级)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进一步加强旱情监测和分析预报,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发展趋势,及时向镇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情况。

(2)启动相关抗旱应急预案、重要部位应急供水方案,优先保证学校用水和场镇居民生活用水。

(3)相关部门按职能职责做好抗旱的各项工作。

(4)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

(5)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通报旱情旱灾,并做好抗旱工作的全面宣传。

4.6.3中度干旱——(Ⅲ级)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实时掌握旱情发生和变化情况,通过旱情信息采集系统做好旱情监测、预报工作,定期分析旱情情况,通报旱情信息,根据旱情发展趋势做好抗旱会商,动员部署抗旱工作。

(2)相关单位做好抗旱准备工作,并将情况报防汛抗旱指挥部。

(3)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向镇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4)镇防办密切注视水量供求变化,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调度和运行管理工作。

(5)根据旱情发展趋势,镇政府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要适时对区域内有关单位进行抗旱工作动员和部署。

4.6.4轻度干旱——(Ⅳ级)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实时掌握旱情发生和变化情况,通过旱情信息采集系统做好旱情监测、预报工作。

(2)镇防办要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调度和运行管理工作,搞好蓄水保水工作。

(3)镇政府和供水单位要实时掌握社会各方面的用水需求,做好用水规划。

4.7供水危机

(1)当发生供水危机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对地表水、地下水和外调水的统一调度和管理,严格实施应急限水,合理调配有限的水源。采取辖区内、跨地区应急调水,补充供水水源,协同水质检测部门,加强供水水质的监测,最大程度保证用水安全。

(2)针对供水危机出现的原因,采取应急措施,尽快恢复供水水源,使供水量和水质正常。

4.8检测与后果评估

发生一般、较大水旱灾害后,镇防办应组织水利工程建设与有关管理部门的专家对灾害发生的成因、灾情、应对措施等进行调查分析和研究,对灾情和应急措施进行评估,形成书面报告送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组织成员单位对灾害进行全面的调查与评估,以书面形式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4.9行政问责和法律责任

发生一般、较大水旱灾害时,有关负责人如有失职、渎职行为需追究责任,由镇长或镇长委托副镇长根据《重庆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应急处置全程启动问责制,由镇纪委等部门负责实施。

预防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各项工作必须依法进行。

4.10应急结束与恢复重建

4.10.1按照汛情旱情信息发布原则,当水旱灾害已经结束、极度缺水得到有效控制或干旱等级降低后,由镇政府宣布紧急防汛期或紧急抗旱期应急结束。

4.10.2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抗旱期规定征用、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赔)偿。

4.10.3应急处置结束后,事发地村社负责做好恢复重建工作。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灾后恢复重建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县防汛应急预案(篇2)

7.1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会议、QQ、微信、广播、场镇宣传台、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抗旱条例》、《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等有关防汛抗旱应急救灾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水旱灾害意识和防洪抗旱减灾意识。大力宣传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提高安全自救的防护能力。

7.2培训

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制订和实施相应的防汛抗旱培训方案,组织抢险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熟悉实施预案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做好实施预应急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7.3演练

7.3.1防汛应急演练: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抢险实战演练。

7.3.2抗旱应急演练: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开展实施抗旱应急演练,演练地点主要安排在易旱缺水的地区,演练的内容要针对抗旱应急工作组织、各种抗旱资源的调配、应急设施建设和设备的使用等。

7.3.3应急演练包括演练准备、演练实施和演练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练,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掌握相关技能,了解应急机制和管理体制,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检验应急处置能力,并总结经验教训。

县防汛应急预案(篇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全区旅游系统应对台风、暴雨、洪水和风暴潮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旅游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涝台风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福建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防汛条例》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福建省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平潭综合实验区2017年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等,制定本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区旅游系统洪涝台风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应急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洪涝台风灾害应急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突出在应急处理中必须首先确保游客人身安全,做到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我区旅游行业洪涝台风灾害应急工作在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具体落实。委机构总体负行业监管责任,委行管处负行业监管具体责任,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负风景区监管责任,风景区与旅游执法支队负执法执行责任,区旅游集团对其所属的景区负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各层面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和管理人要具体负责,确保责任机制化、网格化。旅游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旅游企业的洪涝台风灾害应急工作第一负责人。

1.4.3快速反应,统一协调原则。发生洪涝台风灾害及其衍生灾害时,各旅游企业快速响应,在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防汛防台风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及时高效地做好应急处理和灾后恢复正常旅游工作。

2、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2.1 防汛防台组织机构

2.1.1成立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防汛防台风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委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全区旅游防汛、防台风风险预警、处置工作。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担任指挥长,分管副主任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行业管理处、产业促进处、市场开发处、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风景区与旅游执法支队以及区旅游集团、区旅游行业协会等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挂靠在行业管理处。

2.1.2各星级旅游酒店、旅行社及相关旅游企业各自设立安全应急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本企业防汛、防台风工作。

2.2工作职责

2.2.1指挥部职责:

(1)在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区党工委、管委会及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组织、指挥全区旅游行业防汛、防台风工作,并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2)制定旅游防台风响应应急方案,及时向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区党工委、管委会及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防汛防台风工作情况;

(3)指导、督促各相关旅游企业、旅游景区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包括应急宣传、检查加固和关闭旅游景区等安全防范工作,及时疏散游客,确保游客人身安全。指导旅游系统开展防汛避台风安全知识宣传,提高旅游从业者和游客的安全意识;

(4)指导和协调灾后全区旅游业恢复和处置工作,积极协助相关部门为旅游团和旅游者提供救援,组织、协调旅游行业专业救援小组的工作;

(5) 提出惩罚和奖励意见,对防汛防台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人员,按照《奖惩条例》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2.2成员职责分工

在委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工负责,协同作战”的原则,各成员各司其职,开展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

(1)行业管理处:承担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并履行行业职责。

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在委领导指导下,牵头开展防汛防台风工作。负责及时传达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指挥部领导的工作部署,保持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联系,及时上传下达。负责组织会商,提出防范措施和意见。编制防汛防台风预案,起草有关防台风工作各项文件和通知。负责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防汛防台风宣传、抗灾救灾和恢复处置工作;负责汇总各处室单位防汛防台风期间监管责任单,将具体人员和监管对象逐一挂钩对应。负责指导和督促旅行社和星级酒店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沟通旅游行业协会。监督落实安全防范及救援工作,提出协调及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其他委领导交办的任务。

(2)办公室

安排防汛防台风的值班,落实值班制度,负责委机关内部防汛防台风工作。提供防汛防台风所需物资,保证救援物资的供应,包括:有效通讯工具、照相器材、单位值班应急车辆及其他急救工具。根据指挥部预案安排,通知所有预案内人员;组织灾后善后工作,组织相关处室拍照取证,清点损失的物资;负责相关资料收集和归档,组织相关数据统计及汇总工作。

(3)产业促进处

负责指导督促A级景区、旅游民宿做好防御台风工作,第一时间将A级景区关闭及开放消息汇总至行业管理处。提醒并督促涉旅产业项目以及相关旅游企业根据情况适时停工。做好灾后善后处置工作。

(4)市场开发处

负责对接平潭电视台、平潭时报、平潭网等媒体单位,做好防台风工作宣传、舆论引导和政策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旅游救援电话或共享有关部门的救援电话,并保证24小时畅通。

(5)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负责指导督促区旅游集团落实风景名胜区防台风工作,并督促旅游集团及时通过景区告示、网络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游客、社会大众告知景区关闭及开放消息,并将消息汇总至行业管理处。协调、指导风景区灾后善后处置工作。

(6)风景区与旅游执法支队

负责组织对风景名胜区、重要旅游景点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专业力量参与救援工作,协调滞留游客转移工作;赶赴现场,协助有关部门抢救在洪涝台风中被困现场人员及其重要物资;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为指挥部提供决策信息。

(7)区旅游集团

承担所属风景名胜区(龙王头、仙人井、石牌洋、坛南湾、南寨山等)以及所属的旅游项目、企业的防汛防台风安全主体责任,成立安全应急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本集团的防汛、防台风工作。做好各项沟通工作,及时通过景区告示、网络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向游客、社会大众告知景区关闭及开放消息,并第一时间将消息汇总至行业管理处。做好景区内滞留游客转移救援工作。

(8)区旅游行业协会

负责通知协会有关成员做好防台风工作,提醒旅行社、导游以及散客避免带队或自行前往风景区、海边等易发事故高危地带。与行业管理处紧密沟通,及时报告有关旅客遇险消息。

3、应急预案启动程序、处置措施

3.1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3.1.1一旦发生洪涝台风预报,收到平潭综合实验区气象局发布洪涝台风预警信号,行业管理处应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同时向省旅发委和区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3.1.2一旦发生台风预报,都应视台风的级别、严重程度上报相应的社会救援部门。

3.1.3指挥组成员接到预案启动命令后必须迅速各就各位,认真履行其职责,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其职责的,其职权转交本单位(部门)其他负责人。

3.2应急预案处置措施

3.2.1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报,指挥部成员根据职责分工第一时间通知各景区、旅游度假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等有关单位,并结合自身特点,认真抓好落实,以防范于未然。要结合实际,认真执行上级部署,全面及时布置,确保防御工作的开展。

3.2.2落实各成员职责,强化组织协调工作。指挥部要强化指挥,办公室要安排值班到位,各成员处室、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要做好充分准备,随叫随到,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风景区与旅游执法支队要深入各旅游企业和景区检查指导,督促防范工作的落实,确保防御工作科学、顺畅、有序。

3.2.3加强信息反馈和值班工作,落实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保证人员力量,坚持24小时值班,及时反映和处置台风灾害造成的各类事故。

4、防台风预防、预警

4.1预防、预警信息

行业管理处和委值班室要及时收集洪涝台风动态信息,密切关注洪涝台风动态,及时报告委领导和告知各处室。在台风登陆前48小时,各处室根据职责分工及时通知各旅游企业、各景区等重点单位,市场开发处负责协调组织布置在平潭相关媒体、龙凤头电子显示屏、景区大门口等及时发布最新洪涝台风消息,提醒游客做好防御台风准备。

4.2防台风预防、预警行动

4.2.1台风前工作准备

(1)各旅游企业、景区要做好台风前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登记造册、上报、处理,发出台风前安全大检查除险责任通知书,并于每年的4月31日前报指挥部备案。特别是旅游景区、涉海旅游区,在台风来临前夕要适时关闭,以防旅游事故的发生。对旅游景区安全设施和危险部位进行检查、加固,对因台风可能造成的后果要有充分的估量。

(2)各旅游企业应备足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分储到各单位仓库。

(3)各旅游企业、景区都要制定本单位的防台风应急预案,落实抢险队伍在抢险时的组织、联系以及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并报指挥部备案。

(4)各旅游星级饭店要在大堂醒目位置对住店客人进行防台风温馨提示,同时在客房放置温馨提示;要对户外广告进行加固除险,对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的应予拆除;要备足抽水机、沙袋、基本食品等物资,保证防御台风的需要。地处海滨的旅游星级饭店特别要做好门窗等的加固工作。台风来临时,要及时通知住店旅客不要随意外出,劝阻游客在台风期间不到各景区游览参观,确保安全。

(5)各旅行社要全面做好防抗台风应对工作,要将台风最新情况及时告知外地组团社,及时调整来平潭的旅游行程。要密切跟踪了解旅游目的地台风动向,确保台风登陆期间没有旅游团队到台风地区开展旅游活动。对已经出行的旅游团队,要加强联系,告知有关台风信息,做好相应的安排调整。导游员和其他旅行社工作人员都要将台风信息向出行团队及游客做出安全告示。台风期间,导游员不得脱离团队,要始终坚持与团队游客在一起,并积极协调饭店等接待单位,认真做好游客的安全保障和安抚工作,避免出现意外事故。要向外地游客宣传台风的巨大威力,及时劝阻游客不得到户外和海边游玩、游泳,坚决杜绝游客就近观赏台风的危险行为。要将景区关闭信息告知游客,并积极做好游客劝导和安置工作。要密切关注有关台风的各项公告,做好团队游客的解释安抚及转移安置工作。

4.2.2台风、风暴潮预警

当预报即将发生台风、风暴潮灾害时,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应急指挥部在接到相关部门通知后,第一时间通知各旅游企业、景区做好相关准备。

4.2.3预警级别

按照灾害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台风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是: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小组协调;强化纪律,依法防台风;快速反应,保障有力;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科学调度,防抗结合,确保实现防台风工作目标。

5.2应急响应行动

5.2.1Ⅳ级应急响应

接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通知后,行业管理处履行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指挥部各成员处室、单位,向各旅游企业发出通报,提出防御工作要求。

(1)汛情、雨情和台风期间,指挥部加强值班,做好24小时值班工作;密切关注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2)指挥部各成员密切关注、跟踪所联络对象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区旅游集团根据有关部门或指挥部通知,及时关闭景区;若无通知,自行根据各景区情况适时关闭,并提前向社会公众发布消息,报备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3)按照区党工委、管委会、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省旅发委下达等部署、要求抓好落实。

5.2.1Ⅲ级应急响应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后,行业管理处履行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发出“关于防御XX年XX号台风XX号通知”,提出防御工作要求,并做好24小时值班工作。

(1)汛情、雨情和台风期间,委指挥部副指挥长召开有关负责人的防汛、防台风会议,认真分析汛情、雨情和台风特别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

(2)行业管理处要注意接收天气预报,密切关注台风和风暴潮情况,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报告。指挥部各成员立即按照防汛、防台风各项预案,部署落实防汛、防台风各项工作,及时将天气预报和省、区里有关防汛、防台风文件分别通知到各旅游企业、各景区等防台风重点单位。

(3)汛情、雨情和台风期间,指挥部加强值班,做好24小时值班工作.办公室要做好抢险救灾指挥部的后勤保障准备,了解指挥部成员在位情况并保持联络通畅。

(4)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发出关闭旅游景点的紧急通告,及时取消一切旅游活动,确保人民生命安全。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及时通知并督促区旅游集团关闭景区,产业促进处负责督促关闭A级景区,做好防御防台风工作。区旅游集团、A级景区企业要及时关闭所有景区,做好景区退票和滞留游客转移工作,并将景区关闭和开放信息提早通过电子屏幕、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市场开发处督促有关工作。

5.2.3Ⅱ级应急响应

行业管理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发出通知,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宣布进入紧急防台风时期。

(1)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2017年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通知,委主要领导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坐镇。

(2)指挥部副指挥长到区旅发委指挥部坐镇部署防台风工作,并主持召开有关负责人参加的会商会,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

(3)指挥部领导主持召开指挥部成员、各旅游企业、各景区负责人参加的防台风紧急会议,对防台风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各相关单位抓好防台抗灾措施的落实。

(4)指挥部各成员处室、单位立即按照防汛防台应急预案,部署落实防汛防台各项工作,传达贯彻省防指、区管委会防汛防台会议精神。加强值班,领导带班。指挥部成员处室、单位根据分工要负责检查各旅游企业、各景区的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其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各处室、单位要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防汛防台风应急指挥部。各防汛防台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5)行业管理处要做好上传下达工作,与区气象局等部门联系,了解台风及风暴潮的预报。市场开发处及时通过电子屏幕等转发台风信息,提醒市民、游客做好防台风准备。

5.2.3Ⅰ级应急响应

(1)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2017年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通知,委主要领导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坐镇。

(2)指挥部副指挥长到区旅发委指挥部坐镇部署防台风工作,并主持召开有关负责人参加会商,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

(3)指挥部领导主持召开指挥部成员、各旅游企业、各景区负责人参加的防台风紧急会议,对防台风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各相关单位抓好防台抗灾措施的落实。

(4)指挥部成立应急工作小组,结合各方力量成立抢险队伍,根据情况需要投入到一线防台抗台救灾工作中。

(5)各旅游企业、各景区要全面检查落实防台风各项工作,加强值班带班,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防汛防台风应急指挥部。各防台风责任人要全部到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委效能办对值班带班情况进行检查。

(6)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发出关闭旅游景点的紧急通告,及时取消一切旅游活动,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7)各景区对易崩塌、易发生滑坡地段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巡查和排查,发现隐患、险情要及时划出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能及时处置的应立即处置,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8)加强与区气象局等部门联系,了解台风和风暴潮的预测预报,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9)各抢险队伍要集结待命,做好随时抢险救灾准备工作,一有险情,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各单位的抢险物资器材要准备就绪,做到随调随到。

5.3应急结束

5.3.1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接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整或终止通知为准。收到台风响应终止后,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防汛防台风应急指挥部发出通知,宣布解除台风警报,提出下一步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整理工作要求。

5.2.2指挥部研究部署下一步抢救和灾后重建整理工作,各旅游企业、各景区要按照指挥部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6、保障措施

6.1通信和信息保障

汛情、雨情和台风期间,指挥部各成员、各旅游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通讯设备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确保防汛、防台风工作信息通报渠道畅通。

6.2人员保障

汛情、雨情和台风期间,指挥部各成员、委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区旅游集团防汛防台风领导机构、各相关旅游企业负责人构成防汛、防台风力量,必要时,应全员到岗,按要求完成防汛、防台风任务。

6.3物资保障

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工作,办公室应备好矿泉水、应急灯、沙袋、干粮等。

6.4 工作要求

6.4.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立足部署在先,防御在前。要把各项防御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细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

6.4.2要认真督促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旅游景区和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结合各自监管职责范围,做好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切实将防御措施落实到位。

6.4.3严格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信息上传下达,及时做好台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重大情况和事故灾害损失情况的报送。

7、附则

7.1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汛防台风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

7.2预案与管理

本预案由区旅发委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预案自本预案印发之日起失效。

县防汛应急预案(篇4)

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前期征兆时,各防汛责任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如在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下出现堤防决口、漫破、水闸垮塌、水库溃坝时,全体防汛人员要全力投入到抢救人民生命财产战斗中去,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其他人员,先转移危险区域人员,防止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发生。山丘区的村(社区)、学校及镇直各单位要全力协助镇政府做好灾后的安置工作,做到不让一个灾民住在露天下,保证灾民有衣穿、有饭吃,力争把洪灾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公安派出所和各村治保组织要加强灾区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乱纪行为,严惩那些趁机发水难财的人和事,保证灾区人民的生命财产不受侵害,使犯罪分子无机趁。

县防汛应急预案(篇5)

乡村防汛应急预案

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持续加剧,特别是在夏季时常出现的强降雨天气,乡村地区的防汛工作变得愈发重要。为了保护乡村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乡镇政府应当制定完善的防汛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洪水灾害。本文将就乡村防汛应急预案这一话题进行详细探讨,并提出一些建议。

乡村地区的防汛应急预案应当具备详细、具体和生动的特点,以便指导行政部门和居民在发生洪水灾害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行动。一般来说,防汛应急预案包括三个主要内容:预警和监测体系、应急响应措施、救援和恢复工作。

首先,乡村防汛应急预案应具备完善的预警和监测体系。这包括建立有效的洪水预警系统,利用气象、水文和遥感等技术手段进行实时监测和预报。同时,乡镇政府应当不断提升居民的防汛意识,通过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居民对洪水预防和自救互救的认识。

其次,乡村防汛应急预案应包含应急响应措施。预案应明确各部门和居民在洪水来临时的应急行动步骤和措施。政府部门应进行组织,负责疏散人员、转移财产、提供紧急救援等工作。居民应遵守政府的指导,按照预案中规定的行动方式和地点撤离,确保自身安全。此外,应急预案还应包括对特殊群体(如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的照顾和保护措施。

最后,乡村防汛应急预案应涵盖救援和恢复工作。在洪水发生后,应组织专业的救援队伍,及时营救被困人员,保障灾区人民的安全。同时,预案还应明确恢复生产和安置灾民的工作安排,包括重建受损基础设施、修复农田和住房,并提供必要的物资和精神支持。

为了使乡村防汛应急预案更加有效,我们建议以下几点:

首先,政府应当加大对预案的宣传和推广力度,确保居民能够熟悉预案内容,并能够在洪水来临时迅速采取行动。

其次,预案的制定应当尊重乡村地区的实际情况。这些地区通常人口分散、交通不便,因此预案应当针对这些特点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安排。

再次,政府和居民应当加强防汛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如修建防洪堤坝、加固排水管道等,提高抗洪能力。

最后,政府还应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合作,建立互惠互助的防汛合作机制。通过联防联控的方式,加强汛情信息的互相通报和合作抗洪行动,确保防汛工作具有整体性和持续性。

总之,乡村防汛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对于保护乡村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只有通过更加详细、具体和生动的预案内容,并结合合理的预警和监测体系、应急响应措施、救援和恢复工作,才能有效应对洪水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实现乡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县防汛应急预案(篇6)

口腔门诊防汛应急预案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和水资源的过度开发,汛期频繁发生已成为当今社会的一个严峻问题。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都承受着汛期给人们生活带来的不便和损失。面对汛期的来临,我们作为一家口腔门诊,在保障患者安全的同时,也要制定一份完善的防汛应急预案,以提高我们的抗灾能力和服务质量。

一、汛期前的准备工作

在汛期来临前,我们需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 审查医疗设备

检查所有医疗设备的工作状态,确保其正常运行,并与设备供应商进行联系,做好备件储备和维修保养工作。

2. 更新电力设备

检查电力设备的保护装置是否完好,确保其正常运行,疏通排水管道,避免漏电和设备损坏。

3. 防汛设备的检查和更新

检查门诊的防汛设备,如移动护坡、防水腌膜、沙袋等,确保其完好,并及时采购更新需要更换的设备。

4. 团队培训

组织所有员工参加防汛培训,了解各种紧急情况下的处置办法,学会使用救生设备和急救技能,提高员工的应急能力和安全意识。

二、汛期期间的应急处置

在汛期到来后,我们需要做好以下应急处置工作:

1. 加强沟通

建立与患者和其他医疗机构的沟通渠道,及时了解患者的情况和医疗资源的有效共享,确保患者能够及时得到救治。

2. 保障患者的安全

在院内加强值班和巡逻,确保患者在汛期期间的安全,尤其是避免患者滞留在危险区域或受到不必要的伤害。

3. 储备物资

及时储备应急物资,如食品、饮用水、药品等,为患者和员工提供足够的支持,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断水、断电等紧急情况。

4. 应急演练

定期组织院内的应急演练,包括火警、疏散和抢险等场景,让员工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汛期后的复原工作

在汛期过后,我们要及时展开复原工作,保证门诊能够尽快恢复正常运营:

1. 清理卫生

对门诊进行全面的清理和消毒,确保环境卫生达到标准,避免病菌扩散。

2. 设备检修

对受到汛水影响的医疗设备进行检修和清洗,确保其安全性能。

3. 防止次生灾害

检查门诊周边环境,了解可能存在的次生灾害隐患,及时进行预防和处理。

4. 患者服务

加大宣传力度,告知患者门诊已恢复正常运营,并提供优质的服务,以恢复患者的信心和满意度。

口腔门诊防汛应急预案是我们应对汛期的重要保障,只有制定合理且详细的预案,并经过持续的演练和改进,我们才能提供更安全、高效的医疗服务。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我们相信在应对突发情况时,我们的门诊能够给患者提供及时、专业的医疗救助。

县防汛应急预案(篇7)

1.1编制目的

为了防止由于强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和干旱给人民群众带来的灾害,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御山洪灾害、干旱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为镇政府防灾、保安、减灾决策和山洪抢险,干旱救灾提供可靠依据和建立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突发洪汛及干旱应急处置机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渝办等文件精神。

1.3工作原则

始终贯彻安全第一,以防为主,常备不懈,以人为本的方针,采取防、抢相结合。根据我镇实际情况,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职责明确、密切配合,反应及时、规范有序,方法得当、措施果断,干群结合、依靠群众的原则。

1.3.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1.3.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1.3.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1.3.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1.4防汛抗旱的分级

根据汛情和旱情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我镇防汛和抗旱,从轻到重依次为蓝色、橙色、黄色、红色等四个预警级别。与此相对应,应急响应也分为Ⅳ级应急响应、Ⅲ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和Ⅰ级应急响应等四个应急响应等级。

1.4.1暴雨蓝色预警信号(一般),同时发布防汛Ⅳ级应急响应预警标准。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雨量监测数据,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晴天连晴高温15天,气温在300C及以上的汛情或旱情。

1.4.2暴雨黄色预警信号(较大),同时发布防汛Ⅲ级应急响应预警标准。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雨量监测数据,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晴天连晴高温15-30天,气温在350C及以上的汛情或旱情。

1.4.3暴雨橙色预警信号(严重),同时发布防汛Ⅱ级应急响应预警标准。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雨量监测数据,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晴天连晴高温30-50天,气温在350C及以上的汛情或旱情。

1.4.4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特别严重),同时发布防汛Ⅰ级应急响应预警标准。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雨量监测数据,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晴天连晴高温50天以上,气温在350C及以上的汛情或旱情。

县防汛应急预案(篇8)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XX管理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防汛抗旱工作应急预案),以供借鉴。

XX管理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抗旱方针,经管理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决定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一)调整XX管理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政委:XX 指挥长:XX 副指挥长:XX 成员:XX。

指挥部办公室主任:XX 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XX 各社区(分场)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组织和领导工作。

(二)指挥部成员主要职责分工 XX:负责防汛抗旱全面工作,XX干堤区域的防守。

XX:负责指挥部全面工作和具体负责XX干堤区域的防守。

XX:负责防汛抗旱期间工作纪律督察,完成政委和指挥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XX:负责指挥部日常综合协调,协助指挥长抓XX堤防区域防守,XX分片XX分场戴湖区域督导,完成政委和指挥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XX:主要负责协调防汛电力保障和电力清障与抢修协调,确保汛期正常供电,XX分片前进区域的督导,完成政委和指挥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XX:主要负责集镇区域防汛排渍和资金保障,XX分片XX分场XX区域的督导,完成政委和指挥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XX:主要负责防汛宣传和动员工作,XX分片XX分场XX区域的督导,完成政委和指挥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XX:协助抓好XX分片XX分场戴湖区域的督导,完成政委和指挥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XX:协助指挥长抓好XX干堤区域防守,负责按指挥部命令及时调集抢险应急水手队、突击队、民兵队伍(民兵应急分队),抓好防汛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完成政委和指挥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XX:具体负责抓好防汛抗旱宣传报道,负责后勤保障及有关协调,抓好区防办值班调度,完成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XX:负责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防汛抗旱值班、协调、联络、检查、督导、统计、上传下达等),完成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XX:负责防汛纪律、作风监察和防汛工作检查督办,完成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XX:具体负责防汛资金筹集与财务管理,完成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XX:协助防指办主任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协调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抓指挥部办公室日常事务,完成指挥部领导和办公室负责人交办的其他任务。

XX:协助XX同志抓好防汛有关后勤保障和有关信息上报,协助抓好防汛值班协调调度。

XX:具体负责集镇区域防汛排渍。

XX:负责防汛期间社会维稳保安,完成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XX:具体抓汛期供电协调,电力线路除障和电力故障及时有效排除。

XX:分别负责调动、组织所在辖区干部群众全力以赴贯彻落实市、区防指的命令和要求,完成责任区域防汛抗旱任务。

二、具体职责 (一)管理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对全区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发布防汛抗旱应急命令。

(二)社区(分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贯彻落实区防指的通知、命令,负责本辖区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三、应急内容 (一)正常情况下的防汛抗旱工作 由各社区(分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本辖区和本防守地段的监测,及时向区防指上报最新情况。

(二)内涝(内旱)灾情发生时操作布置 1.管理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防汛抗旱命令,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

2.主要内容:辖区内堤段、泵站的防汛抗旱。(主要防守地段责任制和主要泵站管理责任制,见附表1、2)

3.责任要求:区防指办公室负责传达区防指命令,各社区(分场)按照区防指命令要求,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三)防守堤段灾情发生时操作布置 1.管理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市防指命令,发布XX干堤防守命令,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

2.主要内容:防守XX万寿寺至黄家场地段。(XX干堤防汛领导劳力调配表、器材计划表,见附表3、4)

3.责任要求:区防指办公室负责传达区防指命令,各社区(分场)按照区防指命令要求,负责本地段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四、严明纪律,强化责任,确保政令畅通 1.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防大汛、排大涝、抗大旱的思想不动摇,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2.各单位防守地段及泵站管理责任人,要按照本预案要求尽快进岗到位,及时到现场了解、熟悉险情,掌握情况,进一步研究落实度汛保安措施。

3.严明纪律。各单位要严格遵守防汛抗旱纪律,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防汛抗旱期间,防守责任人要身先士卒,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外出,带班领导和值守人员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各防守单位要统一行动,密切配合,团结抗灾。如违反纪律、玩忽职守,造成损失,要承担法律责任。

4.后勤保障。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对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要服从调遣,保证防汛抗旱工作需要。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县抗旱防汛应急预案

村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XX防汛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XX管理区2020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县防汛应急预案(篇9)

(一)、第一预案:

当气象台发布暴雨警报时,物业服务中心及时提前通报业主风情、水情、雨情,提醒业主注意离家前闭窗户、门。办公室人员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值班,进一步检查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措施,组建防汛抢险队伍,落实抢险物资。

防汛作为压倒一切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

(二)、第二预案:

遇暴雨突发性灾害天气时,抢险小组迅速组织人员及时检查疏通排水管道,做到排水畅通;对小区内部和地下室、地下车库积水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报告灾情,必要时及时组织足够的临时排涝设备进行强排。确保业主正常的生活秩序和财产安全。

各部门应恪尽职守,安全度汛,确保业主生命财产及公共财物的安全,越是关键时刻我们越要有组织有纪律;关键时刻义勇当先、临危不惧。时刻把业主的利益放在头等位置。让公司领导放心,让业主满意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县防汛应急预案(篇10)

5.1后期处置主体及基础工作

水旱灾害发生后,对需要转移安置的受灾人员,由镇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落实转移安置人员临时生活住所和基本生活物资的供给,保证灾区社会稳定。对转移安置人员所征用、耗费的物资和支出的劳务费用,由镇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落实解决。镇卫生院要定期对灾区进行消毒,防止洪水过后大规模的疫情暴发。社会事务办要及时统计受灾情况,受灾严重的困难群众要给予救助。

灾后重建工作由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及时开展工作,帮助灾区群众搞好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

5.2社会救助

水旱灾害发生后,对社会、个人或国外机构捐赠的救灾款物,按救灾捐赠管理办法,由镇社会事务办根据灾情和灾区的实际需要,统筹平衡,统一调拨分配,镇纪委加强检查和监督。

5.3调查与评估

水旱灾害情况调查工作,镇防办牵头,组织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成立调查工作组,深入受灾地区,了解核实灾情和防汛抗旱救灾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完成水旱灾害调查报告,并经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核后报镇政府和上级防办。

县防汛应急预案(篇11)

税务防汛应急预案

近年来,我国频繁出现洪涝灾害,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为了有效防范和应对洪涝灾害对税务机关的影响,税务部门积极研究和制定了税务防汛应急预案,以确保税收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公民的权益。

一、背景和目标

税务防汛应急预案是指税务部门基于洪涝灾害风险,按照预先制定的应急措施和工作流程,在洪涝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高效应对,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和税务工作的正常开展。预案的主要目标包括:及时传达政策,在洪涝期间继续纳税人服务,确保纳税人的畅通权益;稳定税务收入,保障财政运转的基本需求;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配合,形成合力应对洪涝灾害。

二、组织架构和职责

税务防汛应急预案的组织架构由税务总局和各级税务局共同组成,具体职责如下:

1.税务总局:负责研究和制定预案,协调各级税务机关的防汛工作,统筹跨区域、跨部门的工作合作。

2.各级税务局:负责根据预案的要求,制定地方性的应急预案,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地区的税务防汛工作。

3.税收征管科:负责组织和指导征税过程中的应急工作,确保税收的及时征缴。

三、具体措施和步骤

税务防汛应急预案包括了一系列具体的措施和步骤,以应对洪涝灾害对税务工作的影响,保障税务人员的安全和纳税人的权益。主要的措施和步骤包括:

1.风险评估:税务部门将根据当地的气象预警和水位监测情况,及时评估洪涝灾害对税务机关的可能影响程度,为后续的应急工作提供参考。

2.储备物资:税务机关将及时准备应急救灾物资,包括食物、饮用水、应急药品等,以应对洪涝时可能出现的供给中断情况。

3.人员安排:根据灾情和实际需要,税务机关将调整人员部署,确保纳税人服务的持续进行。同时,要加强对税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应对灾害的技能和意识。

4.信息共享:税务机关将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及时共享灾情信息和政策变动,确保纳税人能够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和措施。

5.灾后恢复:灾情过后,税务机关将全力配合其他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灾后重建工作,帮助纳税人恢复生产经营,稳定税收收入。

四、预案评估和改进

税务防汛应急预案的实施过程中,税务机关将及时总结和评估工作的效果和不足之处,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预案的实施效果:通过事后评估,了解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

2.员工的意见收集:不断收集税务人员和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以提高预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3.应急演练和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税务人员的应急响应能力和技能水平,确保预案的顺利执行。

五、结语

税务防汛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为税务部门在洪涝灾害中的应急响应提供了指导和保障。通过充分的准备和合理的安排,税务机关能够更好地保障纳税人权益,保证税收工作的正常进行,为灾区经济的恢复和社会的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预案的不断改进和优化,将进一步提高税务部门应对灾害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国家税收稳定和纳税人的利益。

县防汛应急预案(篇12)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加强全市文化、广电、旅游、文物等行业领域防汛防台工作,合理应对台风、暴雨、洪水和地质灾害,有序开展防汛防台、科学处置突发事件、高效进行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文化事业、文旅产业的.安全稳定和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宁波市城区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文化、广电、旅游、文物等公共服务单位和行业经营场所,预防和处置洪涝台灾害及相关防御工程设施险情。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汛防台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民生至上的理念,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以避为先、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汛防台工作由局防汛防台指挥部统一指挥,指导、督促全市文化、广电、旅游、文物等公共服务单位和行业经营场所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并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3)依法实施,科学调度。坚持依法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规范防汛防台行为。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实行统一部署,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快速反应,各方联动。发生洪涝台灾害和行业工程险情时,局防汛防台指挥部成员处室、局属各单位联合行动,及时高效、规范有序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1.5 重点防护对象

本行业领域防汛防台重点防护的主要对象:

(1)天一阁、保国寺、庆安会馆等全国、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他文物保护单位(点)参照执行;

(2)展览展示、影视播映、广电监测、项目施工、考古作业、文物展厅和重要库房等场所和区域;

(3)市文化馆、市图书馆、宁波博物馆等免费开放的公共文化场所;

(4)公共文化活动场所举办或经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规模较大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演出活动、展览活动和文艺娱乐等现场;

(5)涉海旅游景区(项目),主要包括海边沙滩、海岛观光、海上项目和临海边的旅游景区景点等;

(6)涉山旅游景区(项目),主要包括位于山区、靠山、山塘水库下游、溪谷河道边等易发生山洪与地质灾害的旅游景区景点等;

(7)涉水旅游景区(项目),主要包括水上乐园、水上漂流、水上船艇等;

(8)室外大型游乐场所和高危险性旅游项目,主要包括主题乐园、攀岩、滑草、蹦极、户外拓展、索道、高空栈道等;

(9)靠山、滨海、临水和地势低洼的星(花)级饭店。

1.6 防御工作重点

(1)危险区、危险地段人员安全转移;

(2)重点保护公共服务、广电播映、文物旅游等设施设备的安全转移;

(3)低洼地区、地下空间的防洪排涝;

(4)广告牌等高空设施、遗址现场设施的防风保安;

(5)其他需要重点防范和处置的事项。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防汛防台指挥部

成立局防汛防台指挥部,组织领导文化、广电、旅游、文物等领域的防汛防台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由局党组部署防汛防台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具体组织实施。

2.1.1指挥部组成

指 挥: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

副指挥:由各领域分管领导担任。

成员单位(处室):由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各处室组成。

2.1.2指挥部职责

在上级防汛防台指挥机构(以下简称上级防指)和局党组的领导下,局防汛防台指挥部具体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本系统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组织防汛防台知识与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防汛防台的应急演练;

(2)具体负责指挥、协调防汛防台与抢险救灾,以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3)组织编制并实施防汛防台预案;

(4)组织开展防汛防台检查,督促有关处室、单位及时处理涉及防汛防台安全的有关问题;

(5)贯彻执行上级防指下达的防汛防台调度命令,根据上级防指的统一部署,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6)按照宁波市防汛防台应急响应等级要求,关闭相关公共文化服务场所、旅游景区(项目),撤离疏散人员,劝阻游客前往受台风、汛期影响的地区旅游;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1.3指挥部成员单位(处室)职责

(1)局防汛防台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①局属各单位做好本单位、本场所的防汛防台安全自查、内部巡查和隐患排查等工作,落实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

②局机关各处室根据职能,指导和督促公共服务单位和行业经营场所做好防汛防台准备,及时关闭和停止服务场馆、景区酒店、文旅活动,并做好告知和人员疏散工作。

③局办公室按上级防指的要求,落实防汛防台应急值班工作,负责做好防汛防台的综合协调、后勤保障、信息报道、舆情引导等工作;配合局机关党委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④市场管理处负责全市旅游行业防汛防台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会商、信息统计、事后处置等工作。

⑤文物与博物馆处负责指导全市文化保护单位(点)、博物馆的地质灾害防范、重要文物转移和考古现场保护等工作。

⑥资源开发处负责落实旅游景区的防汛防台工作,按照等级响应要求落实景区关闭和人员撤离,做好灾后损失统计,指导做好景区灾后恢复等;利用宁波旅游大数据指挥中心,加强对“三涉”旅游景区、室外大型游乐场所和高危险性旅游项目的实时监控。

(2)局防汛防台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要求:

①自觉服从局防汛防台指挥部统一指挥与调度,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工作责任;

②启动应急响应后,局防汛防台指挥部成员单位(处室)负责人保持昼夜通信畅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后不得离开宁波大市范围,在外地休假和出差的应及时赶回岗位;

③按时完成局防汛防台指挥部下达的工作任务,做好防汛防台救灾信息统计并及时上报;

④局属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切实承担本单位的抢险救灾任务。

2.2 办事机构

2.2.1 日常办事机构

局防汛防台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防汛防台的日常工作。局防指办设在局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

局防指办主要职责:

(1)拟订防汛防台有关的行政措施及管理制度;

(2)检查督促、协调联络有关单位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3)总结和评估防汛防台工作;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2.2 应急工作组

局防汛防台指挥部组建综合后勤组、宣传舆情组、抢险救援组等3个应急工作组,同时局属各单位分别成立应急工作小组。

应急工作组启动后,各组统一集中到局防汛防台指挥部指定的办公场所工作。局属各单位应急工作小组按要求定时向指挥部汇报工作。

3 事件分级

防汛防台及次生灾害的监测与预警对象包括台风、暴雨、潮位与海浪、江河洪水、山洪与地质灾害、内涝灾害以及水利工程险情等。根据上级防指发布的相关预警信息和要求,事件分为四级:一般(Ⅳ级)事件、较大(Ⅲ级)事件、重大(Ⅱ级)事件和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3.1 一般(Ⅳ级)事件

3.1.1 防台风一般(Ⅳ级)事件

市气象局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含义: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并可能持续,内陆平均风力达到6级以上或阵风8级以上,沿海平均风力7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并预计台风可能影响我市。

3.1.2 防汛一般(Ⅳ级)事件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为防汛一般(Ⅳ级)事件:

(1)甬江、姚江、奉化江等3个江河及城区河道检测站中有5个及以上站水位达到警戒水位;而且水位继续上涨。

(2)全市24小时累计面雨量达70~90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3)强降雨造成屋顶山塘、小型水库发生险情,或重要堤防、海塘、水闸等水利工程发生险情。

3.2 较大(Ⅲ级)事件

3.2.1 防台风较大(Ⅲ级)事件

市气象局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含义: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 并可能持续,内陆平均风力达到8级以上或阵风10级以上,沿海平均风力9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并预计台风可能对我市有较大影响。

3.2.2 防汛较大(Ⅲ级)事件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为防汛较大(Ⅲ级)事件:

(1)甬江、姚江、奉化江等3个江河及城区河道检测站中有5个及以上站水位达到警戒水位;而且水位继续上涨。

(2)全市24小时累计面雨量达90~120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3)强降雨造成屋顶山体、小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或重要堤防、海塘、水闸等水利工程发生重大险情。

3.3 重大(Ⅱ级)事件

3.3.1 防台风重大(Ⅱ级)事件

市气象局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含义: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 并可能持续,内陆平均风力达到9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沿海平均风力10级以上或阵风12级以上),并预计台风可能对我市有严重影响。

3.3.2 防汛重大(Ⅱ级)事件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为防汛重大(Ⅱ级)事件:

(1)甬江、姚江、奉化江等3个江河及城区河道检测站中有5个及以上站水位达到警戒水位;而且水位继续上涨。

(2)全市24小时累计面雨量达120~150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

(3)强降雨造成屋顶山体、小型水库发生溃决,或重要堤防、海塘发生决口,或大中型水库发生险情。

3.4 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3.4.1 防台风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市气象局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含义: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并可能持续,内陆平均风力达到10级以上或阵风12级以上,沿海平均风力12级以上或阵风14级以上),并预计台风可能对我市有特别严重影响。

3.4.2 防汛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为防汛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1)甬江、姚江、奉化江等3个江河及城区河道检测站中有5个及以上站水位达到警戒水位;而且水位继续上涨。

(2)全市24小时累计面雨量达150毫米以上,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

(3)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

4、防汛防台预防

4.1防汛防台检查

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公共服务单位和行业经营场所建立本单位、本场所应急分队,进行防汛防台自查,落实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及时整改隐患问题;局机关建立由领导带队、相关处室组成的检查组,督查公共服务单位和行业经营场所防汛防台工作部署和自查自纠情况,成立应急救援小分队,支援和参与公共服务单位和经营场所的应急事件。

5、应急响应

5.1 Ⅳ级应急响应

立即启动全市文化、广电、旅游、文物等领域防汛防台Ⅳ级应急响应,加强应急值守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在岗在位,值班领导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密切关注台风、汛情动态。参加上级防指会商会议,执行防汛防台工作任务要求。

及时通知属地旅游行业进入防汛防台Ⅳ级应急响应,关闭涉海旅游景区(项目),组织人员撤离疏散,做好涉山、涉水旅游景区(项目)及大型游乐场所和高危险性旅游项目关闭准备工作。

根据台风汛情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局属各单位组织防汛防台自查,各区县(市)文化广电旅游文物主管部门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的抽查督查,严格按照上级防指的相关要求落实防汛防台各项准备工作。

5.2 Ⅲ级应急响应

立即启动全市文化、广电、旅游、文物等领域防汛防台Ⅲ级应急响应,落实应急值守值班,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人员值班制度,按照上级防指统一部署和要求,全力做好防汛防台相关准备。督促有关单位停止大型会展、大型场馆文化活动;督促有关单位关停施工、考古、户外文化活动和设施。

及时通知属地旅游行业进入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关闭涉海、涉山、涉水旅游景区(项目)及大型游乐场所和高危险性旅游项目,组织人员撤离疏散。通过旅游信息中心大数据平台,检查旅游景区(项目)关闭情况或组织对重点旅游企业进行抽查督查。劝阻游客(旅游团队、散客团等)取消或改变行程,防范人员进入受台风、汛情影响的地域(景区)旅游。

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加固、疏导等防汛防台准备,涉海、涉山、涉水旅游景区(项目)组织撤离从业人员,各区县(市)文化广电旅游文物主管部门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严格按照上级防指和属地政府相关要求落实各项准备工作。

5.3 Ⅱ级应急响应

立即启动全市文化、广电、旅游、文物等领域防汛防台Ⅱ级应急响应,加强应急值班,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人员值班制度,局防汛防台指挥部成员单位(处室)领导和负责人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严格按照上级防指统一部署和要求,全力做好防汛防台和应急救援抢险相关准备。

及时发布防汛防台Ⅱ级应急响应,停止开放文化、广电、旅游、文物等公共服务单位,暂停户外大型文化活动,关闭所有旅游景区(项目),取消所有旅游团队(含散客团)。按照属地政府有关撤离疏散人员的统一部署要求,关闭靠山、滨海、临水和地势低洼的星(花)级饭店,撤离转移人员。

局领导带队分组督查公共服务、市场经营、广电播映、景区酒店、文物博物等场所落实防汛防台措施情况,确保公共服务单位、大型文化活动全部关闭或停止,人员全部撤离,同时指导各行业领域做好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游客群体的防护和服务工作。

5.4 Ⅰ级应急响应

立即启动全市文化、广电、旅游、文物等领域防汛防台Ⅰ级应急响应,局防汛防台指挥部成员单位(处室)领导和负责人、所有值班人员、局机关应急救援小分队保持24小时在岗在位,必要时实行全员到岗到位,随时做好防汛防台的应急处置准备。

加强重要基础设施和次生灾害易发区域、危险地段的巡检与排查,重点防范台风暴雨带来的山洪内涝、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组织抢险救援队伍及时处置可能出现的险情;根据上级防指总体部署或指令,检查各单位停工、停业等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信息。

一旦发生受灾情况,第一时间报告上级防指,局机关应急救援小分队做好抢险救灾工作,视情请求上级防指和相关部门支援抢险救灾。

5.5 信息报送

各区县(市)文化广电旅游文物主管部门,按照等级响应相关要求,及时报送防台风工作进展,单位、景区、场所关闭,人员撤离转移,劝阻团队和人员数量,外地团队滞留宁波等情况。

6、响应等级调整与应急结束

6.1 应急响应等级调整

根据上级防指的决定,适时调整(降低或提高)响应等级。应急响应级别改变后,原响应级别自动转入新启动的应急响应。

6.2 应急结束

根据上级防指的决定,视具体情况适时宣布防汛防台应急响应结束。

7、善后工作

7.1 灾后总结

灾后及时做好灾情统计,核查公共服务单位和行业经营场所灾情,及时通报防汛防台抢险救灾情况。指导公共服务单位和行业经营场所迅速组织做好灾后重建复产工作。

认真做好总结评估,对发生的洪涝台灾害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及时改进,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8、附则

8.1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防台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由局防汛防台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局党组给予表彰奖励。

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单位和部门要求责令改正;对防汛防台抗灾工作中失职、渎职、贻误抢险时机、妨碍防汛防台抢险的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2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县防汛应急预案(篇13)

村居防汛应急预案

随着气候变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洪涝灾害日益严重。在农村地区,村居防汛应急预案的制定成为至关重要的工作。只有通过科学规划和高效执行,村民们才能更好地应对洪涝灾害带来的挑战。本文将详细讨论关于村居防汛应急预案的重要性以及制定、执行和评估的具体方法。

一、村居防汛应急预案的重要性

村居防汛应急预案对于村民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保护至关重要。它能够提前预警并采取应对措施,使村民能够避免灾害或者尽可能减少损失。该预案还能够组织和调动社会资源,提高抗洪抢险的效率。而且,通过预案的制定和执行,可以增强村民的防灾意识和应急能力,提高整个村庄的灾害韧性。

二、村居防汛应急预案的制定

1.收集相关信息:首先,需要收集历史洪灾数据,了解村庄和周边地区的气候、地质和水文条件。还要获取政府相关部门的报告和建议,以及其他文献和口述资料。

2.制定预案目标和指导思想:在制定预案之前,需要明确预案的目标和指导思想。根据村庄的具体情况,设定适当的目标和实施策略。

3.明确预警机制:建立起有效的预警系统是防汛预案的关键。可以考虑利用气象、水文、地质监测数据等科学手段,与相关部门合作建立起一个准确可靠的预警系统。

4.制定应急预案:根据村庄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包括人员疏散、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道路疏通、救援队伍组织等。预案应明确责任人和具体的应对措施,并保证与附近村庄的预案相互协调。

三、村居防汛应急预案的执行

1.预案宣传和培训:及时宣传预案的内容和重要性,向村民普及相关防汛知识,并组织预案培训,提高村民的应急能力和技能。

2.应急力量准备:建立起一支专业的应急队伍,装备必要的器材和工具。定期组织演习和实战演练,提高防汛抢险能力。

3.信息共享和合作:与政府相关部门和其他村庄建立合作机制,共享信息与资源,提高整个地区的防汛效率。

4.及时响应和调度:当接到预警信息后,应当立即启动预案,并做好相关调度工作。确保各项措施的及时落地,保护村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村居防汛应急预案的评估和调整

1.定期评估和演练:每年或每个防汛季节结束后,对预案进行评估和演练,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建议。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随时调整和更新: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对预案进行调整和更新。包括改变组织结构、增加或调整应急资源等。

3.持续改进:将村居防汛应急预案与其他灾害预防和治理措施相结合,不断改进整体防灾工作。

总之,制定村居防汛应急预案对于保护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仅仅靠临时应对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应该加强预案的制定和执行,并通过持续的评估和调整,不断提高村庄的防灾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应对洪涝灾害带来的挑战,保障村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县防汛应急预案(篇14)

标题:执行有效的园林防汛应急预案方案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自然灾害是不可避免的。在园林行业中,水灾是其中的主要威胁之一。为了应对这种潜在危机,编制并执行一份有效的园林防汛应急预案方案至关重要。以下给出一份详细的防汛应急预案方案,以保护我们的绿色资产免受破坏。

首先,明确预案的目标和原则是非常重要的。我们的目标是在连续大雨、台风和洪水等极端气候条件下,保障园林的安全,及时进行救灾救援,以减少因灾害造成的园林资源损失。园林防汛应急预案宜秉持科学公正、因地制宜、积极防控和人性化的原则。

接下来,我们需要根据园林的地理位置、面积、水系统等具体情况,分析可能出现的灾害类型和可能的灾害风险。在此基础上,我们将制定适用于各种不同风险的防汛方案,并分级分项进行紧急响应。

预警是防汛的关键环节之一。为了确保园林在降雨过程中得到及时保护,我们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预警系统,包括气象监测设备、水位监控设备和防汛巡查。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启动应急预案。

一旦发生水灾,我们需要对园林进行全面的检查,以确定受灾程度。对于轻微损坏的区域,我们将立即进行修复,并设置防止再次发生的防护设施。对于严重受灾的区域,我们将制定重建计划,并争取政府和社会的支持。

园林防汛应急预案的执行不应仅限于灾难期间。在日常管理中,我们应该积极加强对园林的维护,定期进行抢险救灾演练,以提高员工的防汛意识和抗灾能力。

最后,我们需要将实施防汛应急预案的效果进行评估,以优化防汛措施。评估内容包括:预案执行的时效性、完整性、有效性以及灾后恢复进程等。在评估过程中,我们将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预案,以达到更好的防汛效果。

总的来说,这个园林防汛应急预案方案需要我们的关注和不断的优化,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水灾对园林造成的损害。因此,我们需要充分了解园林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建立全面的防汛系统,积极响应各种风险,并充分利用所有可用的资源,以保护我们值得珍视的绿色资产。

通过科学、系统、人性化的管理方法,我们可以将园林防汛应急预案方案执行得更加完美,使之在应对自然灾害时赢得主动。这就是真正的防患于未然,这就是我们应有的责任和义务。

县防汛应急预案(篇15)

村居防汛应急预案

近年来,随着气候变化和环境污染的严重恶化,洪涝灾害频繁发生,对农村地区的产业经济和居民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威胁。为了有效应对洪涝灾害,保障农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安全,建立一套村居防汛应急预案显得尤为重要。

村居防汛应急预案是针对洪涝灾害风险而制定的,目的是规范和指导村居在洪涝灾害来临时的应急处置工作。该预案包括了灾害警报机制、人员疏散与救援措施、物资调配和后续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细节。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村居防汛应急预案的内容和实施方式。

首先,村居防汛应急预案的第一部分是灾害警报机制。村居需要根据不同汛期预警等级,建立起完善的灾害预警系统,包括气象台发布的预警消息和乡镇政府的预警通知。当过程气象特征发生异常且存在暴雨、山洪、水库泄洪等风险时,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如发布预警信息、组织人员巡查排险等。通过及时的预警机制,能够有效地提高村民的防灾意识,并提前做好防灾准备工作。

第二部分是人员疏散与救援措施。在洪涝灾害来临时,首要任务是确保村民的生命安全。根据村居规模和地理环境,制定科学合理的疏散方案,确保乡亲们能够快速有效地撤离避险。同时,村居需要建立抢险救援队伍,培训村民基本的抢险技能,及时救助被困群众,确保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

第三部分是物资调配。在灾后的应急救援工作中,物资的调配是非常关键的一环。村居需要建立物资储备库,储备救灾物资,包括棉被、食品、饮用水等。当灾情发生时,及时启动物资调配程序,通过村居领导、抢险队伍和志愿者等多方面渠道进行调配,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得以满足。

最后,村居防汛应急预案的第四部分是后续恢复重建。当洪涝灾害过去,应立即展开灾后重建工作,优先保障受灾群众的住房、食品和安全饮水等基本需求。同时,为受灾农民提供技术支持和资金援助,重建农田、养殖场和基础设施,帮助农村经济尽快恢复正常运转。

综上所述,村居防汛应急预案是应对洪涝灾害的关键工作。通过灾害警报机制、人员疏散与救援措施、物资调配和后续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细致安排,能够最大程度减少洪涝灾害的损失和影响。农村地区由于资源相对匮乏和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因此村居防汛应急预案尤为重要。希望通过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提高农民群众的抗灾能力,保障他们的生产和生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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