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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3.12.29

红尘读后感(汇总七篇)。

阅读了这部作品后,我内心充满了各种感受。为了总结分析,我写下了读书笔记,并根据您的意见对“红尘读后感”进行了编辑。如果您想获取更多信息,欢迎访问我们的网站!

红尘读后感 篇1

世上有贤明雄霸的英雄,也有聪明惊艳的红颜。长期以来,我们并不吝啬对男性、对英雄的赞美之词,而女性往往成为了陪衬,更以外在的艳丽成为其主要特征。其实,古今以来,女性所展现的光辉同样耀眼,特别是近现代以来,随着社会各方面的开化,她们带给世界的惊奇、梦想、智慧和感动,如高岸红杏,引领春喧;亦如雪岭横梅,点染江山。

从我的阅历来说,张爱玲、林徽因等算是熟知较早的名字,著作也略读了两三本,但认识还是偏于感性,并没有在内心形成立体形象。当然,不论是对历史人物还是近现代的传奇,我们的认识来源主要是书籍和影视剧作,而书籍的`接触有限,影视剧作上表现人物的点面又侧重不同,这就多少局限了我们对很多人物的真实看法。或许我们了解到的人物总是有些脸谱化,不是好就是坏,而往往缺乏更多层面的集合。

近日读的红尘则在剖析个性及人性方面有深入的研究,使我们可以更加透彻地、立体地建立形象。如介绍林徽因的篇章就从多个层面展现了她的风华绝代,我们不仅可以看见作为建筑学方面的专家,也可以看到作为人文领域的通才。一身诗意千寻瀑,万古人间四月天,这样的诗句着实让人对林徽因有无限的联想。而关于张爱玲的篇章则从“被虱子吞噬的女人”为题,用作家与作品人物的同构关系,向我们展示这位奇女子的人生面。很多时候,我们都喜欢将好的事物与事情和那些成就卓越的人物联系起来,或者说是出于人性的善良本质,我们单纯的认为在某些方面如此突出的人,其生活和人生也应该是多姿多彩、醇美幸福的,只是我们算错了生活这张网、人生这场戏。张爱玲如同她笔下的人物那样,承受着生活的许多不幸,忍受着常人难以想象的寂寞和病态的折磨。这或许不应是我们想象的张爱玲,但这却是活生生的张爱玲。幸福的人总是相似的,而不幸的人则各有各的不幸,很是感触。书中还有许多的传奇人生,如苏青、萧红、谢冰莹及宋氏三姐妹等,无不是熠熠生辉。

人生是多彩的,而多彩并不局限于鲜亮,也有灰暗,甚至是漆黑一片,这都是人生的表达。

红尘归来,往事历历,巾帼人生,点点入心。

人生有许多许多的方程式需要我们去求解,人生有许多许多的变数需要我们去应对;我们以解方程思维求解人生,以不变应万变,我们也能写下多姿多彩的一章。

红尘读后感 篇2

《天幕红尘》,这本书,读了两遍,里面精彩的对白,也反复研读。因为个人见解的水平和能力,较作者豆豆低好几个段位,套用《天道》里面丁元英的话,就是:每次看,都有扒井沿看世界的快乐,乐过之后,因体力不支,最后,仍是重新坐井观天。只能说,我每次于此书,都有所得,但是那种所得终究像借来的袈裟,穿在身上,并不代表真的有所悟。

这真是一种快乐的无奈。

每次读《天幕红尘》,想表达点什么。可是,觉得力不从心,挂一漏万。但是,如果仅从个人的角度来说,弱水三千,只取一瓢,只记下当下我的感悟,也是不错,得之于深,得之于浅,只在个人。所以,我以一种膜拜此书的心情,写下个人所感。

一、关于《天幕红尘》。此书是豆豆政治经济小说系列的第三部。第二部《遥远的救世主》,拍成《天道》之后,好评如潮,成了好多大咖每年必温习的一部电视剧。

在我看来,《天幕红尘》比《遥远的救世主》更精彩,更有深度,可能是因为作品的深度,会影响传播的热度,减少大众的欢迎度,所以,目前,还没有导演去拍成电视剧。当然,这种遗憾,倒可以成为一种期待,看看哪个导演、演员能够担纲,完成对这部小说的完美演绎。

二、小说所呈现的思辨,是精华所在。这是一部思辨色彩极浓的小说。无论是影视,还是小说,其中的对白,很难写,因为它直接反映着作品本身的主题深度和思想厚度。而《天幕红尘》中通过对话展现的'思辨,不仅有可读性,还能让思维获得一种被启迪、被提升的快乐,这是最直接吸引我的部分。

比如,对意识形态的思考,对中国当下经历的成就与问题的思考,对中国在国际关系中的定位的演变的思考,对民主含义的思考,对“实事求是”的内涵的思考,对社会发展规律的思考等等,这一系列很深刻的问题,在主人公叶子农那里,他都已经得出了答案。这种思辨,令人折服。

叶子农,带着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曾专门到马克思主义思想学说的诞生地去研究马克思主义,也曾入佛学院去寻求因果律的真谛,这些游学式的学习,与独立思考,最终让他形成了个人的思考体系。

这种体系一旦形成,就会达到如佛家所言:见相非相,就不会被表面的、现象的东西所蒙蔽,会更多的是用思想触及本质的、根本的、规律的东西。当一个人,“见相非相”的时候,就会生发出离心,不再陷于当下的“场”中,就不会再以个人的好恶、利益来判断是非,也不会被“相”上呈现的东西来左右情绪、影响判断。

除了“见相非相”,小说中还聚焦一个思辨,就是关于“见路不走”。这四个字,从字面上,就有禅偈语的魅力,这也是小说中,将叶子农从一个隐于市的自由人,拉进名利场的一个关键词语。这四个字,其实就是“实事求是”的另一种表达和解读,不唯他人之路,不唯权威之路,不唯经验之路,这就是“见路不走”的内涵。

红尘读后感 篇3

我喜欢三毛是从看了《雨季不再来》开始的。或者,与其说我喜欢三毛,倒不如说喜欢她的作品。三毛的作品,很有味道,因为它们源于生活,很真实。一直以来,我都以为三毛的书都是写她的生活经历的,直到朋友送了滚滚红尘的我——一本剧本。我也喜欢看剧本,相比莎士比亚的剧本来说,三毛的就显得通俗易懂多了。

剧本的背景是围绕抗战、内战、新中国成立展开的,可以说,描述是一个战争时期的爱情故事。

男女主角章能才和沈韵华因为灵魂的共鸣走到了一起。双方所在乎的都是彼此的那颗心,而不是什么外在的身份地位之类的。我为他们这种不为物质左右的爱情称赞,也希望他们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但是,在战争时期一个“汉奸”和一个被赶出家门的大小姐的爱情又怎么可能呢,一切皆是奢望罢了。不管战争结束与否,“汉奸”这个词对中国人来说都是很敏感的,尽管男主角也是迫不得已。就我而言,不管你是不是自愿去当“汉奸”的`,出卖中国的人都不再是中国人,尽管你身上流着炎黄子孙的血脉,也是不可原谅的。当然,这只是我的主观观点罢了。

对于做过“汉奸”的人,人们是不可能善罢甘休的。所以,抗战结束后,章能才就过起了东躲西藏的生活,沈韵华因章能才的关系也没能幸免。对于章能才来说,拥有一份真挚的爱情已经是难能可贵了,即使没有长长久久,但是却刻骨铭心。“本应属于你的心,它依然护紧我胸口,为只为那尘世转变的面孔后的翻云覆雨手。”这是罗大佑作曲的《滚滚红尘》中的其中一句歌词。

我想,这世间没有战争就好了。没有战争,章能才就不会有“汉奸”这个身份,就能和沈晕华白头到老;没有战争,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人莫名其妙就被杀害,人们也不用每天担惊受怕的活着,也不用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没有战争,人们会生活得更美。我很庆幸,我是生活在这个时代,没有战争的中国的时代,可以平平安安的生活。同时,我也很同情那些正在战争或准备战争的国家。战争是残忍的,我衷心地希望并且期待着一个没有战争、和谐的“地球村”。

三毛写的仅是一本剧本,但我们却是可以通过现象看到本质。战争,夺走了无数人的幸福,威胁着无数人的安全,扼杀了无数人的生命。所以我们要屏弃战争,拥护和平这面伟大的旗帜。

我们现在的和平,是无数人用生命拼来的,不知融合了多少的血泪,我们要倍加珍惜,并且永远高举和平旗帜,让它飘扬到世界各个角落。

红尘读后感 篇4

作为豆豆的忠实读者,我一直期盼着这本新书的到来。当我拿到《天幕红尘》的时候,我怀着极大的期待开始阅读。这本书是豆豆的代表作之一,它不仅让我沉浸其中,也让我重新审视了人生。

《天幕红尘》描绘了一个充满悲欢离合的世界,作者豆豆用细腻的笔触刻画出那些曾经的美好,所以我常常感叹,原来幸福只有一瞬间,却能在回忆中持续许久。豆豆的文字有一种特殊的魔力,闲想寂思,忧愁忧愁,但自己却感到无比宁静,仿佛一切的悲伤都在文字中释放。

在《天幕红尘》中,作者描写了许多女性,并且每个女性都有自己不同的性格与命运。有的女性勇敢、独立,有的则软弱、迷茫。这些女性是各种各样的,但都在不同的程度上经历了生命中的起伏波澜。她们中的一些人因为选择错误,最终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但也有人最终找到了自己想要的生活。

小说中的主人公梅莎是个平凡而美丽的女孩,她出生在一个并不富裕的家庭。她从小就喜欢绘画,但是她的父亲并不同意她做艺术家,因为他觉得这是一个没有前途的职业。梅莎最终为了自己的梦想,和她父亲断了联系,并去了一所艺术学校。虽然梅莎在学校里遇到了很多挫折,但她最终成为了一个成功的艺术家。故事中的梅莎给了我很多启示,她的坚持和勇气是我一直信仰的力量。

《天幕红尘》是一本充满智慧的书,它教会了我很多东西。我们需要不断地坚持和努力,相信自己的梦想总会实现。人生是一种旅程,但每个人的旅程都不一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和选择,但我们需要懂得如何去面对它。我相信,当我们用自己的真实呈现在这个世界,美好的事物就会被吸引到我们身边。

在阅读过程中,我不断地被豆豆的句子所打动。他的笔下之人,或是为了希望或是为了梦想不断地坚持,或是移情别恋或是为了自己的家人不顾一切,但无论她们做了什么选择,最终都是一种感悟。向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勇敢闯荡,即便跌跌撞撞,但你仍要坚守自己的信仰。

《天幕红尘》不仅给我带来了娱乐,也让我重新审视了自己的人生。在这部小说中,豆豆向我们展示了人生的真谛,无数的启示让我受益匪浅。我相信,这本书会带给大家很多不同的收获,值得每个人都去阅读。

红尘读后感 篇5

《天幕红尘》是作家豆豆的第三部长篇小说,因为看了《遥远的救世主》,觉得作者的思维、观点很独特,就想要更多地了解一下,所以买来了这本书,开始读后就欲罢不能,一有空闲就捧着书看,基本上每几页就会有一些闪光点让我忍不住去思考一下,对于书中的一些方法、技巧我心里都有在现实中尝试一下的想法。细细品来,书中很多内容都有深挖一下的意义,今天这篇文章我就只是先将我感受深刻的一些部分进行列示,为后续的深入探讨做一个大纲。

一、什么是“有路不走”,有什么意义?

“有路不走”这一概念,贯穿整本书,是书中各个故事线的发展核心,这个词是主人公叶子农提出来的,是实事求是的另一种说法。虽然我们对于实事求是这一概念非常熟悉,但是有没有真正地领会其深意,有没有将其真正应用在生活实践中?那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想要“见路不走”,首先你得有路,什么样的路?是适合你的路吗?

二、多米诺推演的实现

利用多米诺骨牌进行推演在书中出现,是奥布莱恩不满于叶子农对其总裁乔治的不礼貌行为,自作主张给叶子农设置的一个考题,这个考题最终导致了叶子农的异乡遇刺身亡。

利用多米诺骨牌来进行推演,条件设置不会混淆,且容易将各种因果梳理清晰。通过一张骨牌就能启动一条社会能量的因果链。记得有一张如下的的gif图片:

动图中第一张骨牌很小、很轻,但是在其推动下,最终产生的力量、影响非常巨大。让人叹为观止!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三、久悟杠子面的实现流程

久悟杠子面的经营模式作为“见路不走”思想在实际应用中的成功案例,在书中占有重大的篇幅。个人认为在创业经营中有着一定的借鉴意义。从开店想法的产生、经营模式的确定、合伙人的确定、雇员的选择标准等一系列的问题都有全面的描写,这些内容中间穿插了其他故事线的内容,只有看完全书才能有一个整体的认识。

四、人的幸福感从何而来?

我对幸福感的来源进行思考是缘于书中九哥和方迪的一次对话,幸福感来源于比较,通过比较你觉得自己比别人强,你就会有幸福感。孔夫子曾说:“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

红尘读后感 篇6

再回来读舟舟的书,像见一个老朋友,突然惊叹,素颜的人居然化了淡妆,然后,又是高兴又是不知道该聊什么,是的,毕竟跟我初中刚看深海1的心境不一样了,当时惊叹,真是一股青春小说中的清流,敢写自己的事,敢把自己的爱情和经历拿出来写,不像那些假的很明显的文章,但是现在,我都长大了,从初中变成大学毕业狗,那种充满了青春血淋淋荆棘的东西确实不适合我了,舟舟也变了,不是吗,写作虽然还是以前的风格,但是加入了郭敬明带起来的名牌插入,但或许这是好事,让我们长见识了,可总觉得有点悲哀,舟舟那么特别的人为啥要学那种肤浅东西呢,不过好像我们都挺肤浅的吧

还有呢,就是好像真的有点老了,回忆以前,书里有段写失恋,很真实,我经历过,可是真正想起自己三年前的样子,觉得很搞笑。为什么当时会那样放不下那个人呢,不帅,看着前途也不好,哈哈,但还是当时失去他跟丢了全世界一样,也不想再煽情的总结自己现在。前两天空间有个秘密,大致说分手三年,本以为什么都忘了,居然还是那么触动,原来什么都没忘,我评论说那是因为你一直止步不前,是的,我走远了,走的太远了,真的不可能再用三年前的心境看人了,但那种感觉真的很强烈,那种欢乐跟悲伤都都有色彩的生活让人觉得自己,还在青春,而现在也会有心动跟悸动,但大部分都是潺潺流动吧,嗯,说实话我比较喜欢现在的心情,但喜欢那时候的生活,那时候怎么就那么精力旺盛呢,现在就老气横秋了,可我喜欢现在长大一点的自己,慢慢的会更长大的,加油,舟舟,就让你一直保持着自己钟爱的赤子之心吧,我知道独家记忆改名了,现在叫我曾赤诚天真的爱过你,我相信你会那样跟我们当时理想的那样活下去的,我们终究是红尘中的一粒啊,我很高兴自己现在还很纯粹,为自己喜欢的事努力,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舟舟,真的是要告别了,以后可能还是会看你的书,但是,怎么说呢,就像看高一买的裙子,在好看,再有情怀也不会再穿了吧

最后不得承认,郭敬明深深地影响了青春小说的风格,就算不是他,也会有郭敬黑或者其他人迎合着当今初高中孩子的心里写出小时代风格的小说,然后带着她们认名牌,学段子,是的,郭敬明确实做的很好,无人能及,所以舟舟她们靠的是情怀,舟舟就是那个青春情怀的符号~

红尘读后感 篇7

《红尘四合》是一部描写人生百态的小说,一部充满热血、激情和生命力的作品。这部小说中的主人公们都是生活在红尘中的普通人,他们拥有着自己的理想、信仰、爱情和友情,他们在这个充满变幻和磨砺的世界中,一步一步走向了自己的人生巅峰。

小说从四个角度出发,分别描写了四条轨迹,这四条轨迹都有着自己的独特魅力和深刻内涵,它们有着相似之处,也有着千差万别之处。但不管是何种轨迹,它们都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和启示。

第一条轨迹,讲述的是与“爱”有关的故事。主人公苏珊、孙韵和杨柳都是热血青年,他们在追梦和追求爱情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挫折和磨砺。最终,他们的心灵重新燃起了希望之火,他们重新坚定了自己的信念,也找到了真正属于自己的爱情之路。从中我们不仅看到了青年美好梦想的追求,也看到了爱情的珍贵和复杂,更看到了真正的勇气和坚定。

第二条轨迹,讲述的是与“理想”有关的故事。主人公李柏林、肖红和姜瑶都是有强烈理想的年轻人,他们在追求自己的理想和信仰的过程中,走过了艰难卓绝的人生路程。李柏林在面对世俗的诱惑时,坚定了自己的信仰,为正义而战,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检察官;肖红通过自己的努力,成功走向自己人生的巅峰,成为了一名成功的女企业家;姜瑶虽然在家庭和感情上受到了种种打击,但她始终坚信自己的理想和梦想,在人生的迷茫中找到了自己内心的支撑。从中我们看到了理想和信仰的重要性,看到了在充满不确定性和风险的社会中,如何坚定信仰追求理想,也看到了理想和坚持的意义。

第三条轨迹,讲述的是与“友情”有关的故事。主人公陈立、任翔和刘楚琳是志趣相投的好友,他们在底层社会拼搏求生存,也在彼此的磨砺中找到了真正的友谊和归属。陈立在帮助朋友任翔走出困境的过程中,重新找到了自己的人生目标和信仰;任翔虽然在生活中多次受到了打击,但他始终坚信友情的力量,也感悟到了人生的真正意义;刘楚琳则懂得了成长的意义,她通过与朋友的交往,不断提高自己的修养和观察力,也凝聚了自己的人生发展方向。从中我们看到了友情的珍贵和深刻内涵,看到了信任、爱心、分享、支持等元素对建立和维护友情的重要性,看到了友情对于个人成长和成功的影响。

第四条轨迹,讲述的是与“人生”有关的故事。主人公潘峰、李海和魏川都是热血、豁达的青年,他们在周折和磨难之后,终于明白了人生的真正意义和价值。潘峰虽然在人生的高峰上飘摇过,但他在满足自己的欲望之后,依然找到了对人生的坚定信念;李海虽然在人生的低谷中失落过,但他通过努力和改变,懂得了人生的不易和珍贵;魏川则在追求人生的过程中,明确了自己的人生方向,发扬着人生的价值。从中我们看到了人生道路的坎坷、曲折和波折,看到了人生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也看到了爱、理想和友情在人生中的重要性,看到了人生的真正价值所在。

综上所述,《红尘四合》是一部描写人生百态的小说,它描绘了与“爱”、“理想”、“友情”和“人生”有关的故事,每一条轨迹都充满着热血和生命的力量。通过阅读这部小说,我们深刻地领悟到了爱情、理想、友情和人生的内涵,也明白了在现实生活中如何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和坚守信念。这部小说不仅有着非常好的文学价值,也给我们带来了启示和深刻的感悟,可以说是一部值得我们细细品味的经典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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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幕红尘的读后感简短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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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好书可以增加我们的知识面和见识,作品无疑是一本值得我们学习的好书,读后感是阅读收获的最好体现!那么写好一篇读后感应该从哪些点着手呢?在这里,你不妨读读天幕红尘的读后感简短,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天幕红尘的读后感简短(篇1)

最近每天上下班通勤路上,拿着这本书在看。深夜靠着一壶茶消遣,读完迟迟在琢磨文中的一些词义。看完后有以下几个零散的片段感悟以及将要做的想的,权当作无笔下手的记录:

1.豆豆的小说与其说是讲一个故事,其实更多的核心是关于几个词语的阐述与实践中所得证明,它更像一把启迪你思考的钥匙。不管是《遥远的救世主》中关于强势文化和弱势文化的定义概念,人要靠自己而不是靠他人,通过音响事件所展现的不同人的命运来解说了这个概念。包括本书中,真正实践“见路不走”,关于马克思主义实事求是,遵循社会发展自然规律等,也通过老九面馆的转变、叶子农本人的所作所为与对他人的影响而形成。

2.书中描述的叶子农是一个活在自我世界,想要弄明白“存在的客观事实”,不追求名利,平常过日子,需要用钱的时候才会去赚钱的一个境界。大概是生活比较苦涩,我希望有那么一段时间可以不为钱活着,不为舒服活着,可以任凭精神意志导向的生活而活。

3.从某些方面而言,我有的时候竟然也会觉得感情会是一种束缚,尤其是炙热的情感,这种情感不仅仅是爱情,还有其他方面层次的。人如果有太多感情纽带,人就会习惯性的与他人作比较,自我良好也是体现在爱别人强或者某些行为上比爱人优越。而单独讨论自由,它又过于空洞。人在精神层面的成长与塑造,有些方面与一个人的自由程度有一定的关联。

天幕红尘的读后感简短(篇2)

我最近想写一个小说,也算给之前的日子收个尾打个包,好继续往前走。

就开始读大量的小说,抓哪儿读哪儿。越读得多就越觉得难,攒一包日记容易,回首生活让她精彩好看难。且写且试吧。

说回正题,这本书。

读任何一本书都有个缘起,朋友的推荐,排行榜的偶遇,甚至出版社的赠送,都是。这本书的读到,得倒回到《遥远的救世主》的阅读去,那是同一个作者的作品。

之前有一段时间我不读小说的,生活压力大的,没时间还要挣钱,桌子上的搁的都是《期货市场技术分析》、《怎样选择成长股》和《证券分析》。就是在这样与小说隔绝的环境中,我还是接触到了《遥远的救世主》这本书,因为浓汤野人在博客里提到“你不知道你,所以你是你”,吴伯凡的一篇文章也提到这本书,于是我找来看了。让人耳目一新的一本商业类的小说。

说《天幕红尘》为什么要说《遥远的救世主》?不仅仅是因为是同一个作者作品的问题,还有一个小说写作怎么突破的问题。

《遥远的救世主》的主人公叫做“丁元英”,这本小说后来改成电视剧《天道》,王志文演了这个角色。《天幕红尘》的主人公叫做“叶子农”。

两个角色都被设计为有智慧的世外高人,旅居德国(作者自称自己作品的灵感就来自一位旅居德国的朋友),似乎是为了刻意体现两人的区别,两者被设计成商业精英与哲学研究者、名校毕业与两次退学、普通出身与将门之后,甚至发生作用的场景也分别是国际大舞台和山东农村。

角色细节的设置不可谓对比不强烈,可我读书的时候,却老从叶子农角色的身上,读出王志文老师的味道,王老师演的是谁啊,是“丁元英”啊。

说到底,“你不知道你所以你是你”跟“见路不走”是一回事,丁元英就是叶子农啊。

反正我读书的时候,一直自动脑补王志文版的叶子农出来,那对话、那断句,分明就是他说的。还有书里方迪这个角色,虽然戏份没法和《遥远的救世主》里的“芮小丹”比,可她难道不是芮小丹吗?

我没有说这部小说作品成就不高的意思,作者在《遥远的救世主》中塑造了丁元英这个智者形象。人物虽然已经饱满,但是他的思想,他的“你不知道你所以你是你”,那本书并没有说透,至少没有直白地说透。

这是个不满的点,所以这部作品里有改变,要让他“满”。这本书里安排了好几场叶子农和不同人士的理论交锋,叶对自己的理论进行了大量的直接解读,这在丁元英是没有的。可以说这一部书里,就理论的阐述这方面,叶子农相比丁元英,是要充分的多,也饱满的多的。

作者在小说里加入了一个有自己哲学体系的重要角色,就等于加入了哲学体系到书里。这个尝试在丁元英身上没有完美地完成,就有了叶子农,和这本书。丁元英和叶子农两个角色,合在一起(或者还有作者成名作《背叛》里的某个角色),去完成作者想要阐述的某种方法论的实践和宣讲。

因为有这层关系在,所以这两本书实际上是一本书,所以他的语言、篇章和布局都非常的一致。

类似的情况还有庹政的官场小说《男人的战争》和《青铜市长》。也是第一部横空出世时,完全是一种震撼的新写法,当第二部推出时,读者会希望得到一次同样的新的颠覆和震撼。但是,对不起没有,因为作者还没有把问题讲完讲透,所以他需要换一个名字换一个场景来继续讲。两本书合在一起才是整个作品,许多角色重在一起才是整个人物。

这两本书里头,作者都通过角色在讲方法论,也因此难懂。作者懂不懂我不清楚,反正不少段子感觉都可以琢磨。

其实这样的书,文案特别好写,“浓汤野人整个棉花历程中唯一提到的一本书(实际他提到的是《天道》)”,这得有多少人读?反正我就是因为这个接触到这一系列作品的。

总的来说,两部小说可读性都不错,值得读。如果不爱读书,《遥远的救世主》有改编的电视剧《天道》,王志文演的丁元英,演得很好。

天幕红尘的读后感简短(篇3)

读过豆豆的《遥远的救世主》后,意犹未尽,模糊的明白了所谓的天道,就是按规律办事,没有神乎其神,只有道法自然,如来;所谓的“强势文化”和“弱势文化”之分,也决定了个人的人生高度,“怕担责”、“靠别人”只会让机会从身边白白流走,你只能靠你自己,也唯有自己;所谓的生存尺度就是“能人所不能,忍人所不忍”,你的生存空间就比别人的要宽广;所谓的生死,该生则生,该死则死,想就去做,坦率一点,既然选择,就要承担选择所带来的后果,无论好坏,这就是人生。

讲理论谁都能讲一大堆,但做起来所谓的大道理都已抛诸脑后,该为生存烦恼还是该无聊,一样不缺、一样不少。在我读过《天幕红尘》之后,我似乎对于《遥远的救世主》中所阐述的理论有了一点落地的踏实感,其中对我本人影响最深的一句话就是“人们总是勤于动心,懒于动脑”,这句话已赤裸裸的揭露了问题的本质,我经常想,左想右想,但我只是在用“心”去想,然后就产生了一大堆的妄念、贪念,所有背离实际的想法都成为我焦虑、困惑不安的沉重负担,我背离了“实事求是”的思想,我忽略了用“脑”去想:我想要达成什么样的目的?——达成这一目的的关键因素都要哪些?——我自身具备哪些有利条件?——我自身仍然欠缺哪些条件?——开始实践并不断修正。

我之前总是幻想有个绝好的机会砸向我,或者有个大腿让我抱一抱,或者有什么诀窍可以一步登天,然后我等啊等。这么一分析,我仍然是在“靠”,我仍然是在靠别人、靠机会、靠狗屎运,唯独我忽略了靠我自己,我仍然是“弱势文化”人群里的一员,能通过此书看清我自己的本质已经是难能可贵的收获。

成功必有成功的理由,那就是遵循了规律,所谓的诀窍,不过是更能看清规律少走的弯道,没有多神,就是实事求是。“见路不走”,初读此四字好像又点故弄玄虚之感,但读完此书,却觉得这四字却能时时提醒自己要“实事求是”。“实事求是”意思都懂,甚至都属于烂大街的名词,可是你一操作,必然会把这四个字抛诸脑后,你只会无限放大你愿意放大的,无限缩小你愿意缩小的,坐等收益,无奈你却成了被收割的对象,当失败真正来临的时候,你仍一头雾水。因此,见路不走,更具备可操作性,能时时提醒自己,“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要立足于自身条件,想可想之想,能可能之能,你想了条件不可能,一分钱也是贪心,只要条件可能,多少都正常。不要拘泥于经验,不要怕不同,也不要怕雷同,是否与经验相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看因果,或者说只看因果。

我至今尚不清楚为什么豆豆将《天幕红尘》作为本书的书名,书中虽然有感情线索,但是无论是方迪还是戴梦岩都不像《遥远的救世主》中丁元英和芮小丹二人心灵相通、心心相惜的爱恋;无论是丁元英还是叶子农,都是崇尚自由,想要在尘世间寻求一净土的人物,有种看破红尘或者说与尘世间的人们格格不入之感,为何还要“天幕红尘”呢?

《天幕红尘》一书中,让我很感兴趣的不是叶子农的感情主题,也不是奥布莱恩如多米诺骨牌般的设计,而是叶子农与老九在一起分析老九所开饭店衰败问题所在以及如何发展的谈话,轻描淡写的一席话却有拨开迷雾、理清脉络之效,而老九的问题,也是大多数人们困惑之所在,与其说我在读书,不如说我在书中想要寻求解决自身困惑的答案。

另外,在看此书前,当别人提起马克思主义、实事求是、解放思想、民主等词,我会不屑一顾,上学时早被政治课摧残过无数遍的词,我甚至会在心理嘲笑一句“老土”,可在读完此书后,我只有自惭形秽,为自己的无知,只知表象不知深意的词义理解,果真是无知者无畏啊!

这是一本值得人深思的书,也许能解开你此刻的困惑,足矣!

天幕红尘的读后感简短(篇4)

两周,天幕红尘看完了。挺有意思的一本书,不过还是小说意味重、故事性强。内容和思想上来说 见路不走作为线索及核心贯穿整本书,完全不敢说理解了明白了启发思考见仁见智吧。

叶子农活得太明白,有种有担当,精神上无人共鸣,太孤独甚至有些绝望,比丁元英更甚。看小说时我常想 :如果我是XXX,我会怎么做?答案是我也不知道。太难了,怎么做都是错。

我只是一个普通人,不敢说有实践天下兴亡 匹夫有责的超凡觉悟,但佩服和欣赏以天下为己任的豪情壮志。叶子农什么都懂却无心无力改变,寻求了自我平静和安宁,至少守住了自己吧,也算是一种活法。

结局不出所料,生活已经没法儿继续,算了,放他永远自由吧傻乐简单一点多好,没心没肺、无忧无虑;但独善其身又有多难,想找你茬儿的时候,整个世界都是帮凶。

最近过的有点糟糕,看书是一天中最自在闲适的时光了,可以沉浸在别人的世界,很轻松、很安全。

休息一下,再看一本其他的书,然后会把《遥远的救世主》看完。

天幕红尘的读后感简短(篇5)

小说《天幕红尘》,作者豆豆,出版于2013年5月,讲述了主人公叶子农在柏林债务会议中,选择担责帮助罗家明的妻子林雪红还债,此决定引发一连串连锁反应以至让自己陷入政治漩涡,最后命丧巴黎的故事。主人公叶子农的这段人生,让我见识到了人的另一种活法,也刷新了我对实事求是这四个字的理解。

柏林债务会议,叶子农可以不担责,他选择了担责;纽约与乔治的见面,叶子农可以避免麻烦的同时拿钱,他选择了承受麻烦;被奥布莱恩算计后,明明回国可以减少遇害风险,叶子农还是选择冒着风险走在巴黎的大街上。叶子农的这种活法,顺从了自己认可的价值观,他觉得很有意义。

这种活法,和叶子农对实事求是的深刻认识是何种关系?我认识浅薄,不明就里。但正是基于对实事求是的深刻认识,让叶子农在突发情况面前,可以在一天时间内,即提出赚取100万美元的可行思路:根据债务目标的设定(100万美元),梳理自己可使用的资源和条件(利用价格双轨制的成功经验,中匈互免签证协议,华人移民形势),通过严密的逻辑推导(地方政府利益驱动,法律风险的规避),充分预估在目标实现中的风险挑战(首担风险,中匈互免签证协议随时作废),进而有的放矢组织变相移民行动,最终实现目标设定。

见路不走是叶子农送给罗家明的一句话。在叶子农看来,见路不走是实事求是的执行和具体。什么是见路不走?即立足自身的条件,以自身的条件可能为判断。不拘泥于经验、教条,只看因果、本质,走条件的可能。叶子农利用价格双轨制获取财富、组织变相移民行动,以及老九的面馆改革,都是实践“见路不走”这个思路的具体案例。

普通人为什么常常得非所愿,难以获得成功呢?就是难以做到实事求是,就好比遇到叶子农之前的老九,在餐馆经营上,放不下执念和偏见,拘于经验和教条,不能把握事物的客观规律。因此也可以说,普通人想要有所突破,就要从认识和实践“实事求是”这四个字开始。

很没有逻辑的以这句话作为文章结尾:达摩面壁,愚公挖山,各下功夫,各摘果子。希望大家都能过上自己喜欢的生活。

天幕红尘的读后感简短(篇6)

豆豆的书一向是上乘之作,天幕红尘便是至今三部中的集大成。每个人物都少了些故弄玄虚的清高感,虽说还是用僻径拨大道,却有了更多四两拨千斤的合理性。天幕红尘可贵便在每个人都不努力逃脱红尘,出世入世的问题在一点儿也不做作的环境里自然而然地得到解决。

豆豆引导我们看到的问题部分与《悉达多》一书中传递的思路不谋而合。自我意识强烈、试图出世之时,悉达多听身旁自然之声,是蛙声、水声、鸟声、虫的窸窣声和风的过往声,种种声音分割开来,具有清晰之美,却缺少大成之象。自觉意识渐强、出世后再入世,蛙水鸟蝉,融为一体,再也无需分辨各种,自然之音在耳畔心中。

叶子农最吸引我的地方是他灵魂中没有丝毫道德制高点或思维包袱的两袖清风。“不求死不求活“,没有《遥远的救世主中》那自知高明、以低调作为赎罪的姿态,也没有《背叛》里那处心积虑的阴谋和最后英雄主义化的遵循因果。叶子农不扶贫,也不复仇,不为了爱报答,也不为了爱妥协。静下来想一想,每一个在这幕中出现的人于叶子农都有所求,求他悟的能力、道的渠道、爱的呈现、智慧换取财富的可能和真理的存在与疯狂。叶子农呢?他不要,也不拒绝。实事求是,因果论与经验论的辨析,叶子农是最好的实践者。

他不像丁元英一样登庙堂求道,却在追求马克思主义的过程中参透了这一切。也许,当人以一件事为本身而非工具之时,见路不走便是唯一而又自然的选择。他不像背叛男主角一样在最初拒绝麻烦,抗拒爱最后不能自拔沉溺爱,他设计他参与他识穿阴谋他成全阴谋。因为他的底线在求是而非求生。故事的精彩之处便是叶子农此番棋逢对手。美国新闻人看到他的道,以政治国家搏斗,道走下神坛,叶子农维护道的精神却永远停在了一个让人惊叹的高度。

天幕中,没了一个绝决、聪慧、为了爱的占有挑战爱人生存逻辑的女性。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有条件无心智的追求者,和一个有洞察却几乎无交集的暗恋者,影星的追求和两者相处的模式自然而等距,她永远不懂他,他也不因为有人懂或奋力懂自己而爱上她,这样的自由让人肃然起敬。方迪无意中得知叶子农的”见路不走“,远远地懂他,关注他,最后在他的坟上迎风流泪,也只是一句默默狠狠的好喜欢你。读到最后,脑海中突然浮现出俞飞鸿的形象,要是这部小说能够变成银幕之作,我希望是她扎一个马尾,走在纽约街头,晴朗,坚定。超越了感情,这样的情感让人觉得我们可以是高级的动物,流泪,犯错,也是高级动物。

从《背叛》《遥远的救世主》到《天幕红尘》,守道法却不守法,看似吊诡,却也似乎正当,作者没有为良好的终极目的过多辩护,所以最后都将主人公推向死亡或孤家寡人的隔绝。到了天幕中,豆豆更懂爱了。实事求是的道法如来如此浪漫又高深,犹如那消散在柏林风中的薄雾。

天幕红尘的读后感简短(篇7)

朋友送了我一本小说《天幕红尘》,本来我以为我们只是单纯的吃喝胡侃的朋友,没想到这年头还有赠书的朋友。

《天幕红尘》是豆豆写的,我看过之前改编她小说的电视剧《背叛》,许晴和巍子演的,相当好看,当时还写了读后感,不出意外的话,《天幕红尘》这本书一定可看。

赖了半个月,到4月26日才动手翻书。书很好看,但我看书的进度却很慢,到5月27日才全部看完,如果是在我年轻的时候,预计5天左右能够看完。

我知道,并不是我老到眼花手颤,而是手机成瘾,翻书很难了。

手机成瘾的原因

一、获取信息更便捷。联网的手机,可以非常便捷地获取各类信息,只要打几个字或者发个语音,相关信息立马搜出,有的软件还具有听歌识曲、看图辨物功能。书拿在手上,就只能看书里的内容,没有跳出书本的可能。

二、内容形式更丰富。联网的手机,可以获取海量内容,只要是你想到的或者是有线索的,几乎都可以通过联网手机找到,可以通过文字、图片、动图、视频、直播、互动交流等形式获取信息。书则以文字为主,最多辅以图片,更没有实时互动交流。

三、精准推送更精彩。手机里的每一个APP(手机小程序)背后,都有一家或多家公司支撑,这些公司高薪聘请了一堆专业人士,他们的首要任务就是研究出让你如何更长时间的使用他们的APP,比如我常用的抖音,每划走一个视频,接下来的视频还是我喜欢看的,常用的微信公众号,各类文章精彩不断。躺在床上看手机,迟迟舍不得睡。

四、多种功能满足生产生活。手机除了能打电话、发信息、视频聊天,还可以当手电筒、遥控器,可以办公写文章、做报表,可以购物、点餐,可以学习做菜、健身,可以做非常多的事。

优势即劣势

手机的优势也是它的劣势,正是因为手机获取信息更便捷、内容更丰富精彩、更能满足我当下的需求,我们更容易手机成瘾。

我们利用手机在碎片化时间完成各项事情,注意力也会不自觉地碎片化,以至于在口味不变、尚未老去的时候,连同一个作者的开篇即吸引我的好书,都难以集中精力短时间看完。

但我是要面子的人,我不想给朋友留下了不尊重对方、不爱读书、注意力无法集中、网瘾中年的印象,而我实际上有上述部分毛病,当发现自己有不良习惯后当然要改。

而看纸质书,就是利用纸质书籍获取信息不易跳转、形式单一、没有其他功能的劣势,再加上得到朋友赠书的压力,去抗争网瘾,去恢复注意力,恢复深度思考的习惯,增加精神世界的自控力。

同时,在好的作品中汲取精神养分。常看书、看好书,如同每天好好吃饭睡觉一样,能保持健康积极的精神世界。

具有思辨精神的作品

20xx年看电视剧《背叛》,当时的评价是:“高智商、强对抗、快节奏、国际大背景。片中哲理频频闪现,高智商操作,大风险运作,悲剧的高潮,造化弄人,奇迹的出现,阴谋的成功与失败,小女人的思维,真实的命运和现实,各方面的专家式描写,动人的场景,唯美的画面,片子拍的几乎每一处都是那么的好。”

20xx年看小说《天幕红尘》,开篇就很吸引我,从苏联解体导致一个中国人生意失败后在莫斯科自杀讲起,留下一堆债给老婆,老婆找到了当年给她老公送了四个大字“见路不走”的叶子农,叶子农完全可以不搭理的情况下,思索了半天,决定帮助朋友老婆在债务到期前解决这个问题,通过实施一个风险颇多需要周密计划精心操作但不违法不损害第三方利益的商业计划来筹钱。之后犹如多米诺骨牌引发出的一系列故事,还有迷一般的“见路不走”褪去层层迷雾,用叶子农与各债主间的哲理指导突破瓶颈的破局故事展现在读者面前。

可以说,小说对国内外情况、各职业的诸多细节展现了作者的阅历视野是全球化、专业化的,情节设计相当精巧,而最重要的思辨精神是更值得我们一探究竟的,大到看待诸国制度,小到一碗面条,用辩证的、运动的、全面的眼光看问题,而不是用极端的、静止的、片面的眼观看问题,去寻求事物的本质规律并且践行,而不被表象所迷惑继而埋怨彷徨甚至走错方向。

朋友之道

有朋友一起探究美食、一起健身塑型,当然是件快事,这是以兴趣为基点的朋友。

但如果朋友间能深入到以实事求是的哲学思想去看待、分析问题,在不以争输赢而以探实相的讨论中,去充实完善自己对事物的认知,并且相互长期影响,将长期有益于构建健康、积极的精神世界,这才是朋友长久之道。

其实,送书也是件比较冒险的事。对于收书的人来讲,这是他不愿承受的压力,因为压根就没有阅读的习惯,甚至会觉得对方是不是在显摆书读得多而嘲笑自己不读书。对送书的人来讲,对方没有阅读习惯,那就只能停留在没有阅读习惯的精神交流层面,大家都尴尬。

之前婚后一段时间,我的爱人买了些书,比如“一枚糖果”写的神鬼类小说,“安妮宝贝”写的情感类小说,尽管这是给女性的读物,但这些书我都看了一遍。

目的是方便与爱人进行精神交流,同时我了解到更多的思维模式(女性角度)、风土人情、人生阅历,以及徜徉在无限精神世界中的快乐。

如今在读书习惯渐失、手机成瘾、舍不得睡的时候,有幸有朋友送好书助力。

5月28日开始,我在看美国学者贾雷德·戴蒙德在1997年出版的《枪炮、病菌与钢铁》,待我看完此书,如觉得书有益则赠朋友。

来而不往非礼也,让朋友也感受下被赠书的压力图片。

天幕红尘的读后感简短(篇8)

叶子农父母均是干部,父亲还是将军,-中死去。叶想弄清楚父母至死都忠诚的那个信仰到底是什么,16岁开始研究马克思主义已有xx年,为能够直接读原著,-时学习了英文和德文,之后政治大学学习两年后退学,佛学院学习两年后退学。

叶子农最看重自由,有赚钱的能力,无赚钱只要的欲望,只要挣的钱否自己用了就马上停止,做自己最想做的事情。没有人关注,没有人围观,没有人评论,只他一个自由身。

叶子农是个极具智慧的人,研究涉猎范围有共产主义、马克思主义、宗教、哲学、西方政治、经济学等,根据小说最后描述的张志诚翻看叶子农的笔记内容来看,叶的研究都有自己的见解和分析。以上这些领域随便一个拿出来普通人都要研究不知多少年都走不出来,由此可见叶子农的心智与头脑之强。

罗家名投机生意因苏联解体而夭折,欠下巨额债务无力回天,走投无路开枪自杀,妻子林雪红根据多年前叶子农给罗家名的一句话“见路不走”,求助华侨商会召集所有债权人到德国开会,当时叶子农在德国生活,目的是期望叶子农能够救罗家于水火之中,德国之行除了林雪红其他债权人都不认为会有结果,何况此事叶子农还蒙在鼓里啥都不知道,且叶的经济能力也不够支付所有欠款。大家也就是看在华侨商会的面子上走个过场而已。

谁也没想到的是叶子农了解到罗家的情况后,用了1天多点的时间就接下罗家的烫手山芋,不单单是口头答应负责,而是直接给出了具体解决方案。从这个方案来看,叶子农对当时的国际局势有精准的判断,并东西各国法律及政局发展趋势走向,方案考虑到华侨商会的影响力,罗家在苏联的情况,中国国内的形势等来制定的,详细、具体、考虑了方方面面、对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都提前分析好拿出对应方案,做到了全面把控。

面对天上掉下来的头疼问题“巨额债务责难”,叶子农没有推脱逃避,仅仅凭当年罗家明对他能力的信任、赏识或者说是帮助,就揽下这件事,为了取信债券人还提出可以将自己的房产及存折内现金用于该方案前期实施用的资金。干脆利落不拖泥带水有担当。最后解决方案成功的解救了罗家,并将欠下的债务都还清。

因债务问题香港女明星戴梦妍对叶子农一见倾心,而后到美国留学的方迪(其父为中国军界高官)因其才华和智商爱上叶子农。

小说是以悲剧结局的,这个和豆豆另一部小说《遥远的救世主》的结局有些类似,遥远的救世主里男主丁元英创造了一个劫富济贫的神话。女警官芮小丹爱上了他,最后在抓捕在逃疑犯时被炸弹炸掉双腿,为不给别人带来麻烦开枪自杀。丁元英收到芮小丹的死亡通知时虽无明显情绪波动却自己在洗手间吐了几口血,应是悲怆。这里是叶子农因处理并解决了罗家的债务危机,引起了几波人的关注,罗家债券人布兰迪就是其中之一,布兰迪是美国当时最大的电视公司的编辑,负责政论板块,工作内容就是针对每日发生的国家国际大事件进行分析评论,对美国民众起政治引导作用。布兰迪从叶子农的特殊身份、经历以及思辨能力、洞察力和他研究的马克思主义等看到了新闻价值,想利用叶子农拍摄政论片让他就马克思主义观点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评价。叶子农为拒绝此事得罪了这家公司的总裁,为教训叶子农对待自家总裁的不礼貌,时任总裁助理的奥布莱恩决定教训一下叶子农,奥布莱恩实际是美国前情报局高官,退休后返聘到这家公司。奥布莱恩设计一条绝杀,让叶子农曝光于全世界,彻底摧毁了叶子农想要低调做人低调生活的希望。让叶子农的处境变得无处安身,回中国,国人会骂他是汉奸,呆在欧洲,欧洲的自由民主人士会因他是共产主义者而攻击他。最后的结局是叶子农在巴黎被极端分子枪杀,当场死亡。按照叶子农的遗嘱遗体火化骨灰撒进河里随水流走,不留墓碑不需祭奠。

看到这里,我脑海里只有一个词“天涯孤独”。

叶子农太聪明,所以他也特别孤独,十几岁时父母就因-去世,之后叶的人生中很长一段时间都是一个人,虽然他很享受一个人的生活,但是人毕竟的是群居生物,只要叶子农还没有脱离人的属性,他就有情感的需求,只是在他的生命里能带给他温暖的人太少了。

我羡慕他的头脑,却恐惧他的孤独。

天幕红尘的读后感简短(篇9)

数年前,看电视剧《天道》的时候,面对剧尾的那一场诉讼,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于是,给某人出了一道题:如果一个农村家庭作坊被人谴责为滥用童工,怎么辩护?

彼时,还算是民商法才子的某人给了一个答案。但是,我依然觉得是电视剧中的辩护词更赞。

电视剧中,中年的农民大叔说,农村的孩子,谁不是从小就帮着家里干活的呢?难道这也是用童工?

其实,当时我转述问题的时候也有所遗漏。但是,不管怎么样,《天道》惊艳了我,豆豆也惊艳了我。

只是,豆豆创作的小说数量并不多。而我,又属于那种心理洁癖者,很少在看完电视剧以后再看原著小说或者在看完原著小说后又去看电视剧的。所以,我并没有读过《天道》的原著小说《遥远的救世主》,我读了《背叛》。

豆豆的小说有着明显的style,就像是大树的年轮,早已融于自身,无法消除。

豆豆的男主,都是有着绝顶的智慧的,就像是罗贯中笔下羽扇纶巾的诸葛亮,对方的一举一动、事态的发展,皆在自己的预料之中。无论是宋一坤,还是丁元英,抑或是叶子农,都是那种其貌不扬,扔在人堆里就找不到的主儿,但是,却具有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能力。

而他们的这种操纵乾坤的智慧和能力,在小说里,则体现为游走于法律的边缘。这句话,用通俗的说法叫做“打法律的擦边球”。

无论是丁元英设计的“劫富济贫”,还是叶子农策划的“劳务输出”,较了真,其实都是违法行为。

但是,叶子农则认为自己的这种行为并非钻法律的空子,因为他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均在法律认可的范围以内,既然法律没有明确禁止,那就是合法的。呵,这个人,倒是懂得将私法上的“法无禁止即自由”的思想应用于实践。

“情深不寿,慧极必伤。”善于谋划,并且算无遗策的人,是一种“只可远观”的神话;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他们的存在对于他人来说也是一种“危害”。这样的人,要么屹立于社会之巅,操纵着芸芸众生;要么,注定无法容于世。

所以,天神一般的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只是罗贯中在正统思想下塑造出来的“演义”。

所以,宋一坤用鲜血来洗刷自己的罪孽;所以,丁元英孤独终老;所以,叶子农倒在了异国他乡。

作品中,人物身上的种种智慧,事实上,都是作者自身智慧的投影。

高智商的宋一坤、丁元英和叶子农的身后,站着的是高智商的豆豆。

“豆豆”这个笔名太过普通。你随便去哪个幼儿园里一问,便会发现这个名字太不具有识别性,每个幼儿园里都有一大群叫做“豆豆”的孩子。

也许,普通“豆豆”追求的是一种“泯然众人矣”的低调、不张扬的境界,就像“宋一坤”“丁元英”“叶子农”这三个普通名字、普通长相背后的高智商男子一般。

后来,网上搜索豆豆的资料。惜墨如金的简介也正显示了豆豆是一个低调的作家。

只是,让我意外的是,如此见识不凡、智慧超群的豆豆竟然只是一个高中学历者。这对唯文凭论者着实是一种观念的冲击。实践出真知,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一个人的阅历和见识远比一纸文凭更重要。

让我再一次意外的是,豆豆竟然是一位女作家。我一直猜测豆豆是一名男作家!

这并不是因为我有性别歧视,认为女性作家写不出这样高智商的小说来;事实上,宫斗小说的女作家们的智商一点儿也不比男作家们逊色。

相反,我认为女人比男人的情感更加细腻,比男人更懂得情。

只是,豆豆笔下的爱情没有那些细腻的九曲回肠,几乎都是红拂慧眼识俊杰式的一见钟情。无论是夏英杰对宋一坤,芮小丹对丁元英,还是戴梦岩对叶子农,方迪对叶子农,都是一见钟情,不再见亦倾心。而且,这些红拂女们统统具备了巾帼英雄的魄力和豪爽,不痴嗔怨念,不纠结于一己私情。MAMMAMIA!这哪里是谈恋爱,这分明是在寻找志同道合的高端人生伴侣。这样的感情,因为过于大气而失真。

也许,只有这种并非寻常女儿的大气女人才懂得如何从那低调而普通的外表下识别出神一般的美玉来。

尘埃落定读后感


经过仔细的信息收集,笔者为您整理了“尘埃落定读后感”这本书。此作品让我感慨颇多,深深地被作者的才华所折服。如果想要更好地理解这本书,最好的方法就是写一篇读后感,相信您能从中找到所需的信息!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1】

旋风越旋越高,最后,在很高的地方炸开了。里面,看不见的东西上到了天界,看得见的是尘埃,又从半空里跌落下来,罩住了那些累累的乱石。但尘埃毕竟是尘埃,最后还是重新落进了石头缝里,只剩寂静的阳光在废墟上闪烁了。

阿来通过一个傻子之眼目睹社会的由盛转衰,又通过傻子之口将历史记录相传。麦琪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是阿来特意塑造出来的形象,为了证明他是个傻子,阿来列出了一系列的证据。如,他是麦琪土司在醉酒之后乱性的产物,生下来两个月后“任何人都不能使我的双眼对任何呼唤作出反应”,土司父亲十分严厉地命令“我”笑一笑,“我一咧嘴,一汪涎水从嘴角掉下来”,十三岁时和女人有了肌肤之亲之后才仿佛有了神智。傻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傻子的感官是敏锐的,傻子用直觉看待这个世界。“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闪烁的光锥子一样刺痛了心房,我放声大哭 。”“她的奶水像涌泉一样,而且是那样地甘甜。我还尝到了痛苦的味道,和原野上那些花啊草啊的味道。而我母亲的奶水更多的是五颜六色的想法,把我的小脑袋涨得嗡嗡作响。我那小胃很快就给装得满满当当了。为表示满意,我把一泡尿撒在奶娘身上。 ”然而这些证据只能说明傻子和普通人不同,他痴傻并不愚蠢,只能迷惑一部分的“聪明人”而已。正是因为有了“傻子”这一身份做屏障,阿来才可以理所当然的跳出普通的视角,从另一个完全新奇的角度看待整个事情发展的脉络,而不至于流于浅俗。“傻子”是工具,是阿来创作出的理想化形象,正如宝玉之于曹雪芹,狂人之于鲁迅,堂吉诃德之于塞万提斯,霍尔顿·考菲尔德之于塞林格一样。因为傻子“傻”,所以傻子说“即使是奴隶,有人也有权被宠爱一点 。”“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 ”“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东西都是这样,你不要它,他就好好的在那里,保持着他的完整,它的纯粹,一旦到了手中,你就会发现,自己没有全部得到。  ”傻子想到什么说什么,傻子的思维就想两点之间的距离,是最短的直线,因此阿来可以借傻子之口畅所欲言,在民族题材之中掺杂最原始的情感,最原始的欲望,又可以借傻子之眼看透最直接的矛盾,最本质的问题,最微观的变化。傻子这时候仿佛已经参了 禅,有了佛的智慧了。

傻子是由阿来创作的形象,那么傻子所具有的的能力也是阿来特意赋予的。傻子是麦琪这个家族盛衰的见证者,也是土司制度发展的参与者。傻子一直没有坐上麦琪土司的位置,却一直置身于权利的中心,傻子身上体现了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的治国理念与民本思想;傻子在几个土司之间的战争中运筹帷幄,坐收渔翁之利傻子;开辟了康巴地区的第一市场,引进了新事物,为麦琪家累积了大量的财富。傻子较之以前的任何土司都更有远见,思想更为进步。从表面上看,傻子巩固了麦琪家族的地位,率领了整个土司制度向前行进了一大步,但实际上,傻子更是土司制度土崩瓦解的推动者,是背负着麦琪家族走向毁灭的一位巨人。事物是永恒发展的,发展便不断地伴随着新事物的产生与旧事物的灭亡,即使是最坚实的土地上高高的麦其官寨,即使是绵延上千年来的土司制度也逃不过衰亡的命运,“大地又摇晃起来了。地面上到处飞起了尘土。楼上的两对男女,给摇得趴在地上了。这时,哗啦一声,像是一道瀑布从头顶一泻而下,麦其家官寨高高的碉楼一角崩塌了。石块、木头,哪人像是崩溃的梦境,从高处坠落下来,使石头和木头粘合在一起,变成坚固堡垒的泥土则在这动荡中变成了一柱烟尘,升入了天空。大家都趴在地上,目送那柱烟尘笔直地升入天空。我想大家看着这股烟尘,就好像看到麦其家的什么在天空里消散了。烟尘散尽,碉堡的一角没有了,但却依然耸立在蓝天之下,现出了烟熏火燎的内壁。只要大地再晃动一次两次,它肯定就要倒了。”大地摇晃了,什么都要结束的。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傻子看清了,“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就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任何荆棘都牵绊不了巨人的脚步,任何山峦都阻挡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2】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的代号——也是他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我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就应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明白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我的好恶。

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貌: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我。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我”就是这些尘埃中的一分子,也以前辉煌过、爱过、恨过,并且充当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者,这使我们似乎看到了《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影。“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我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阿来就是在这么一种如梦如幻的氛围中,用他那沉稳粗犷而略带伤感的笔调,完成了对一个特定背景下的制度的描绘和批判的,在娓娓的叙述中,他把我们带入了那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境界,我们在如痴如醉之际,却突然有了一种清醒的顿悟——是啊,曾几何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虚幻中体验着真实,在真实中追逐着虚幻呢?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3】

对当代文学,我接触的时间很晚。在其他同学读完了当代所有作家的作品时,我还像个六年级的小学生那样,惊喜地徘徊在当代文学的书架间。当代作家写下的作品,其数量与古代作家流传下来的作品旗鼓相当,这时我才知道有当代作家作品的存在这回事。

这一点也不奇怪,我出生于一个闭塞的小山村,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村子里一户相对富裕的人家才买进了第一台电视机。我的整个成长过程中,与文学作品几乎没有接触的机会。环境的闭塞是一方面的原因,我们那里流行各种盗版武侠小说、言情小说,而我对这些小说一向很警惕,老师也不许我读这样的“闲书”,所以,直到现在我也是对武侠、言情小说不闻不问,无法排遣内心那种焦虑——为功名而读书,绝不读“闲书”的戒条一直在起作用;另一方面,家境贫寒,买不起书(连吃饭都成问题,哪还有钱买书),读书无非是为了考上大学,于是除了课本,就没有别的读物。

等到我终于考上大学,解放了,当其他同学痛痛快快谈恋爱、沉醉在网络游戏中的时候,我向图书馆发起了进攻,似乎是要补偿少年时代的不足,要阅读个够——当然,也是抱着解开心中困惑的目的去读书的。

我的一位舍友,也是同班同学,他有一本《尘埃落定》,放在他的书架上。这位同学很有趣,他本人有一台笔记本电脑,却再买了一套鼠标、鼠标垫、耳麦,却常常邀几个同学去网吧打游戏。他知道我是个穷光蛋,没钱,所以从不拉我去网吧。可见穷也有好处,不会跟着他们混,没有能力去空耗光阴。当我发现这本书后,向他借阅。他很高兴,同意了。于是我一口气将《尘埃落定》看完。

看这本书之前,我看完了美国作家福克纳的小说《喧哗与骚动》,所以在看《尘埃落定》的时候,认为这是受到《喧哗与骚动》的影响后,写出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还抱着这种观念。直到最近,我才终于将这个观念纠正过来。现在我认为,并不能因为福克纳比阿来先出生,先写出《喧哗与骚动》,就认为阿来受了福克纳的影响,而是我这个读者莫名其妙将两位作家牵扯到一起了。

为何?《喧哗与骚动》写了一个白痴班吉。《尘埃落定》写了一个白痴土司的二儿子。《喧哗与骚动》是一部史诗式的作品。《尘埃落定》写的是西藏土司制度的辉煌、没落、灭亡,也是一部史诗。即,同样的叙述角度,同样是史诗,两方面的类似,使我将两部作品牵扯到了一起。

不同的地方是,《喧哗与骚动》用四个叙述角度讲述同一个家族的历史,这是这部作品特定的文本结构;而《尘埃落定》的叙述角度一直没有变过,都是土司的白痴二儿子。

我甚至还想起了南非作家库切的作品《迈克尔K:生平及其年代》来,这本书同样写的是一个智商低下的人,也是一部史诗式的作品。难不成我要说,库切受福克纳的影响?或许有可能。我相信,在库切获诺贝尔文学奖之前,恐怕鲜有中国人知道库切是何许人也,库切依旧身处那块大陆,被中国挡在门外。所以,阿来也不可能受库切的影响。

相互毫不干涉的作家,在不同的土地上,以类似的角度写了类似的小说,难道不令人惊叹不已?

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我的高中语文老师对近代文学的排序,即“鲁郭茅,巴老曹”。当时我太年轻,无法读懂鲁迅,其他作家的作品,也很少读(没有机会读到这些大作家的作品)。有一次,我看了巴金先生的一篇名叫《春天里的秋天》的小说,讲的是一名女子违背父亲的意愿,按照自己的想法,与一名青年自由恋爱,同居。后来日子过不下去了,被父亲接回家,自杀了。男青年听到这个消息后,悲伤不已。我读完这篇小说后,很是失望。如果自由恋爱没有好的结局,青年们的努力竟然得到这么一个悲惨的结局,完全没有希望,我们所有的青年差不多都要这么病态地活下去了。后来又看了鲁迅写的小说《伤逝》。调子是压抑低沉的,使人喘不过气来。或许只有了解了鲁迅和巴金所处的那个时代,才能够理解他们的小说。

当我一口气读完《尘埃落定》后,内心竟然是无比畅快,充分体会到了阅读的乐趣,与之前读《春天里的秋天》这样的小说的压抑心境截然相反。阿来写的也是死亡和没落,为什么就那么令人舒畅呢?当时我就想,《尘埃落定》这本书怎么就没有得什么奖,广泛流传呢?这绝对是一本好书。后来才知道这本书是矛盾文学奖的获奖作品,而且被选入了中国百年百种文学作品。我认为这与这本书达到的成就是完全相称的。能够阅读《喧哗和骚动》、《迈克尔K:生平及其年代》的我,同样能够从阅读《尘埃落定》这本书中得到乐趣——一种心灵的震撼,被牢牢吸引住。

我一直在反思,到底是什么原因,塑造了一代病态的青年,比如“一从自己中意的女生身边走过,就脸红”,在现实生活中无能、懦弱,总将爱情搞成悲剧。郁达夫的小说《沉沦》就是一个极佳的例子。我想,这样的青年如何存活于这个竞争日趋激烈的世界?我们就不能做一个正常人?

我似乎在说,当代文学中的一些作品比近代文学的一些作品要好。我这话足以引起诸多前辈的鄙夷目光了。不过我认为文学作品不但有摹写现实的能力,而且还有塑造新型人格的能力——这在现在已经是老生常谈了。郁达夫小说描写的人物使得我们这些读者觉得,那些人物比现实中的人物还要灰暗。作家们怎么都是那么软弱,那么无能,都要饿死、被现实逼死?为什么不自强,好好活着?

《尘埃落定》里写的这个白痴,竟然比一个正常人更能适应生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反思。白痴死的时候也相当冷静,他知道新时代来了,他死得很坦然。

我想,这与阿来身处一个全新的时代有关。阿来处在这个有希望的时代,所以欢欢喜喜地埋葬了土司和土司制度,迎接新生活。土司的权利再至高无上,再神气,也消失不见了。土司部落之间的战争,利益冲突,写得那么真实,丝毫没有人工化的痕迹。我用语言无法准确描述出它的种种妙处。我甚至认为,如果不是身处这种文化之中,如果不是考察了很多的资料,根本写不出这样的小说来。它是对过去历史的再现。人物的生与死、爱与恨、对与错,都随着历史远去,当我们面对这段历史时,有的只是惊心动魄,不知所措。

如果前辈们说我浅薄无知,只知道讲好听的话,根本就不具备批评家的素养,我会恭恭敬敬加以承认。对我写不出来、又只知道它种种好处的作品,除了从心底表示钦佩之外,我还能怎么办?

只有在我学习了某种文艺理论,才能如批评家所愿意看到的那样评论这部作品。也是,如果没有一种理论作为指导,批评从何开始?作为一名读者毕竟要简单得多。我是虔诚的读者,不是批评家。我只是写出我的读后感而已。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4】

《尘埃落定》,是一部让人荡气回肠的小说,小说演译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没有太多的反思,却留给人深刻的思考,简单的叙述,却似有无限的张力,蕴藏了无限深情的感慨。小说整体展现的是一个我们陌生的世界,如红楼梦一样,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世界,是截取了土司制度的一段历史,在那里上演了各样的把戏,而能我的注意力,则一部分要归于某种程度上的我们对于这个地方的神秘感和陌生感。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只有爱他的人能伤他,而恨他的人丝毫不能触及他的疼痛。对权力,对财富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魄力和幸运融合在一起,使他成为一个不可小看的傻子——豁达而又聪明。该来的事总会来,死命抵抗也没有用,该走的人总会走,拼命挽留也于事无补。所以他是这场动荡中最幸运的人,受伤最少的人。这是一种宿命论吗?还是无为而治的一例呢?

阿来塑造了一个成功的故事,更塑造了一个成功的人物,看完小说,我觉得此刻我也不过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尘埃落定》,正是用心在歌唱着。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5】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就像书中结尾所说的:“我看见麦其土司的精灵已经变成一股旋风飞到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主旨吧!

尘埃落定,是结束亦是开始。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6】

尘埃落定开篇写到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于是,整个小说的故事就围绕着这个傻瓜儿子:展开,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虽然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是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

《尘埃落定》虽然讲述的是少数民族——康巴藏族的故事,但这篇小说并不局限于不于民族题材。小说中涉及到的权力、英雄、宗教、信用、仇杀、爱情等话题都具有现代意义。《尘埃落定》写的是一个少数民族的历史,但这种历史也是一种现实,这种现实通过这篇小说得到更为充分的表达,它的面貌被展现得更加文阔,更加深远。全文是处于同一种空间,但是也存在着演绎多种故事的可能。

首先值得一提的就是贯穿全篇的神秘预言。作者通过傻子少爷之口,多次表明自已“看见了”,见了未来。他固然不可能真的看见未来,但对于我们来说,历史的发展是不可逆转的,旧社会的制度必要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被新的社会制度所取得。所以对于这片雪域高原土司制度的消亡,历史却早已知晓。因而,阿来不必明言,我们便可知道傻子少爷看到了什么。这里就体现了“傻瓜儿子”拥有超时代的预感。世上最后一个土司,雪域高原翻天覆地的变化,藏族贵族阶级无可奈何的没落伤感,藏族人民渴盼摆脱欺压迎接新的生活,这一切的一切,都反映了雪域高原在面临变革前的动荡、傍惶、期待与困惑。这种预言营造的氛围和情绪贯穿全篇,自然而然带给了读者极强的感染力。

接着就是小说对细腻而真实的爱情描写得扣人心弦。小说中描写的爱情,有傻子少爷对卓玛朦朦胧胧的爱和依恋,也有侍女塔娜与傻子少爷间不平等的畸形的爱,有引发兵戈与世仇的老土司和央宗的爱,也有傻子少爷和塔娜之间的爱。全篇重点描写的傻子少爷和美丽的塔娜之间的爱与恨,依恋与背叛更是动人心魄,把爱情的渴望、理想、美好、矛盾、背叛、无助表现得淋漓尽致。其中,傻子少爷一生都在怀念桑吉卓玛的奔放与激情,那是傻子少爷朦朦胧胧的初恋,但爱情虽然崇高,却并非生活的全部。怀着爱的激情,卓玛勇敢地与银匠结合,但艰难的生活磨历很快使卓玛疲惫不堪,于是卓玛选择了离开,选择了和跛子管家在一起。作者在塑造“卓玛”这一人物形象的时候,将对爱情的追求和背叛集中在了她一个人身上;侍女因制度而被送到傻子少爷身边,她的奉献对傻子少爷来说具有成人礼的意味,这并不是傻子少爷和侍女自主选择的爱,是源于制度的爱,而这种爱只能以悲剧收场;傻子少爷与茸贡土司之女塔娜的爱是傻子少爷一生经历的最刻骨铭心的爱情,这是傻子少爷主动选择的爱。塔娜与傻子少爷的结合并非是两相情愿的爱情,美丽的塔娜对爱情有着青春少女美好的幻想,但身为茸贡土司的女儿,她的爱情只能为了权力和政治牺牲。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7】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傻子说他佩服的三人土司,翁波意西,叔叔。的确,翁是伟大的,他因为传播新教而被割了舌头,在剥夺话语权前他问”为什么你们的宗教没有教会人爱反而教会人恨了呢“读这样一句话是很心痛的,这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最后的呐喊,也是最深的迷茫。后来他成了书记官,奇迹的是他又能说话了,可是倔强的他呀,在得知土司要传位给大儿子,他还是用他半截的舌头为别人眼中的傻子说了最后的话,他又被割了舌头,永远的失去了舌头,奇迹不会第二次发生。或许土司明白他的话,也许他对两个儿子是只晓得,他对二儿子欣赏但惋惜他是个被认为的傻子,主子毕竟是主子,他为翁疯狂的想法感到担忧,不得不割去他的舌头。或许史官的舌头被割去被埋藏就像事物的真相一样永远掩藏吧。脑海中一直有这样的画面;翁抱着书,握着笔,皱着眉,舌头流着血,在菩提树下写着,我一直想他活了下来就是为了寻找答案吧。。。

对于塔娜我为她感到悲哀,开始那个骄傲地她,我是为她只得服从母亲的安排而同情的,她对傻子说”你不是使我倾心的人“,我以为她对爱情始忠贞的,可是她像不安的尘埃一般,她的美丽成了她背叛的资本,每一次飞舞落定,飞舞终落定,每一次飞舞都貌似光彩照人,每一次落定也都那么苍白悲哀,她的不安分毁了她的幸福,生活多么像尘埃,不,当生命失色时比尘埃还虚空,可是她不懂,再怎么样耀眼,尘埃终会落定。。

卓玛,跛子管家,黄师爷,小尔依,索郎泽郎,用一个一个小小的微尘意向描绘出一个真实的世界。

“尘埃落定”,从字面上来解释,就是一个成语,多用来表示事情经过了曲折变化终于有了结果。这也就像很多故事一样,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个的高潮,所以就必然会有低潮的来临。这个故事也不例外遵循着这个规律,它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从一个“傻子”的角度讲述了一个对于当时的年代来说最具有历史和地域特色的土司家族从兴盛到衰败的过程,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故事中的“我”所感受的土司制度这颗“尘埃”,虽然也跟着故事的发展在历史的时空中飘浮,但最终也是要落到地面的。

在《尘埃落定》中,作者阿来巧妙地虚构了一个藏族土司的傻少爷,他看似犯傻又带有聪明人所不及的先知先觉预言本领,正如书中说到“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

每每读完这本书,我都觉得就是靠着这双清澈的不被世俗所污染的眼睛,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西藏藏族古老的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在转入另一个时代前的喧嚣和动荡。

“我”这个傻子的眼光看似游离于世间,但他的灵魂却超越了世俗,因而他能够挣脱沉重肉体的束缚,仿佛飘到空中,引领着读者跟随他的目光所及之处,一起经历了最后一个藏族土司在时代浪潮中从兴盛走向灭亡的历史过程,进而剖析了人类所普遍具有的种.种人性,进入到傻子眼中的那个梦幻般的“现实”世界。

最后,历史总是永不停滞的,无论它向左也好,向右也罢,它永远也不会在原地踏步。当年藏区的土司制度作为一种古老而严肃的制度,它曾经发展繁荣过,但是它终究是不符合我们今天的历史潮流发展的,不符合当代社会发展大趋势的。

因为它不符合民主,尤其不符合我们今天所提倡和遵循的人道。因此,它的崩溃是必然的,灭亡与消逝是注定的。就像那尘埃一样,最终也是要在时间和真理的“大地”面前落定。

落定。从字面上来解释,就是一个成语,多用来表示事情经过了曲折变化终于有了结果。这也就像很多故事一样,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个的高潮,所以就必然会有低潮的来临。

这个故事也不例外遵循着这个规律,它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从一个“傻子”的角度讲述了一个对于当时的年代来说最具有历史和地域特色的土司家族从兴盛到衰败的过程,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故事中的“我”所感受的土司制度这颗“尘埃”,虽然也跟着故事的发展在历史的时空中飘浮,但最终也是要落到地面的。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早知道《尘埃落定》获得了中国第五届矛盾文学奖,读罢更觉得不愧是当代文学中的经典作品,最近从网上看到,它又被教育部推荐为中国中学生必读书目的建议作品之一,心中甚感欣慰。记得一位作家说过:“在书面前,有两种文盲。一种是完全目不识丁的人,另一种是已经识字了,可是只读儿童读物和智力低级的读物。而这两种文盲之间并没有什么区别。”在很多人越来越热衷于只接受报刊杂志漫画书等文化快餐,有些人喜欢暴露了给人看隐私的这个时代,我还是希望有人能够静下心来,读一读象《尘埃落定》这样有着华丽的文体和深刻的思想的好书,在夜深人静之时,仰望星空,巡视内心,做些有益的思考。因为一个失去了思考的人是可怜的人,一个失去了思考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因此我们渴望更多的象小说《尘埃落定》这样引发人们思考的好书能够横空出世。

用了几天的时间,一口气读完了阿来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自己仿佛也变成了小说中藏族土司的傻儿子,很长时间都痴痴呆呆地沉浸在小说史诗一般的浪漫神秘的异质情调中,被小说字里行间挥发出来的那种深厚浓郁的人类和宗教情感所震撼,被小说所包含的深沉厚重的藏族文化底蕴所折服。如今,象这样让人越读越放不下的小说佳作越来越少了。因此,如同喝到了一口馥郁浓香的陈年老酒,忍不住要从心底大叫一声“好——-!”然后直书胸臆,把自己的感受写出来和大家分享。

一、小说独特的视角拓展了小说的叙事空间,带来了新颖奇特的叙事方式和欣赏效果,让人如饮甘澧,耳目一新。

记得有位英国小说家写过一本小说,叫《平面国》,讲一个两度空间的国家。两度空间,就是只有平面,像这张纸一样。他说那个国家的国民都是几何图形,有的是圆的,有的是方的,有的是扁的,有的就是一条线。圆的最高贵,三角的最奸诈,那个点儿最贫穷。有一天在这个国家里,突然出现了一个点儿。大家都很惊奇:怎么没有经过怀孕就出现了?这个点儿很奇怪,越变越大,最后变成了一个圆,最高贵的圆,举国都震惊。然后这个圆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个点儿,消失了。这件事没看见的人不相信,看见的人也难以相信。真实的情况是怎么发生的呢?原来是一个三度空间的球,穿越这个两度空间。它刚一接触的时候是个点,在穿越过程中,越穿越大,变成个圆;然后它越穿越小,变成个点,消失了,它穿过去了。

《尘埃落定》也正是这样,巧妙地虚构了一个在现实中有些犯傻但同时又有着聪明人所不及的先知先觉的预言本领的藏族土司的傻儿子,获得一种超越了三维空间的视觉效果,如小说中所说:“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因此傻子有着超人一般的眼光,灵魂能够脱离沉重肉体的束缚,轻飘飘地飘到空中,引领读者看到他的目光所及之处,经历了最后一个藏族土司在时代浪潮中从兴盛走向灭亡的历史过程,剖析了人类所普遍具有的种.种的人性,感受到傻子眼中的一个沉溺梦幻般的世界。在傻子眼中,声音,色彩感觉的描述都象披上了一层魔幻般的轻纱。比如:“水从高处的盆子里倾泻出去,跌落在楼下石板地上,分崩离析的声音会使她的身子忍不住痉挛一下。水从四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

“我只一伸腿,绸缎被子就水一样流淌到地板上。来自重叠山口以外的汉地丝绸是些多么容易流淌的东西啊。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闪烁的光锥子一样刺痛了心房”,“我听到风呼呼地从屋顶上刮过。那感觉好像一群群大鸟从头顶不断飞过。”“我看到天空的深蓝里泛起了浅浅的灰色。云彩丝丝缕缕被风吹动,比贴着墙根游走的蛇还快。”

看,在傻子眼中,水从高处落下发出的是分崩离析的声音,丝绸是神光离合能够流淌的水,吹动的劲风是成群在飞的鸟,天空飞移的云彩比贴着墙根游走的蛇还快。这时,文字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变成了一个个机灵古怪的精灵,跳着曼妙的舞蹈,“轻巧而富有魅力,充满了灵动的诗意”。另外,傻子所具有的未卜先知的预言能力也让人很容易联想起《百年孤独》里那预示一个家族兴衰的古老的羊皮卷手稿,更增加了小说由始至终的神秘色彩。

二、与文体优美新颖的艺术性相比,小说《尘埃落定》所揭示的丰富深刻的思想内涵则更是它的独特之处。

小说塑造了聪明人和傻子两种不同类型的统治者,在聪明人眼中,人是要按骨头分出三六九等,“骨头沉重高贵的人是制作这种规范的艺术家。骨头把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才是科巴(信差而不是信使),然后是家奴。这之外,还有一类地位可以随时变化的人。他们是僧侣,手工艺人,巫师,说唱艺人。对这一类人,土司对他们要放纵一些,前提是只要他们不叫土司产生不知道拿他们怎么办好的感觉就行了。”而在傻子身上,却天生的有着和那些聪明人不同的一种悲天悯人的性格,在他看来,“即使是奴隶;有人也有权更被宠爱一点。对于一个统治者,这可以算是一条真理。是一条有用的真理。”正是因为这个,他对下人们一些哪怕是犯上的行为也不以为然,照样和他们嘻嘻玩耍。他还把他的下人们引见给那些高高在上的土司,让他们在这些土司面前露出有尊严的面容。聪明的统治者可以把奴隶看成任何的东西,就是不肯把他们看作人,他们要求奴隶无条件服从,而傻子说:“看看吧,这些自以为聪明,自以为漂亮有头有脸的人要体面而不要忠诚,”傻子没有看轻奴隶,在大饥之年,向土司父亲提出减轻老百姓赋税的建议。因此他得到了最宝贵的忠诚。聪明人只能看清楚人眼前的.那么一步两步,而傻子却总能看到更远的地方,但在聪明人看来应该聪明的地方却有莫名其妙地变傻了。聪明人用尽心机,处处碰壁,傻子看似无心,却犹如神助歪打正着,无心插柳柳成荫。当傻子干完一件件深得人心的政事回到家乡时,出现了这样的景象:“两个强壮的百姓突然就把我扛上了肩头。猛一下,我就在大片涌动的人头之上了。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从人群里爆发出来。我高高在上,在人头组成的海洋上,在声音的汹涌波涛中漂荡。两个肩着我的人开始跑动了,一张张脸从我下面闪过。其中也有麦其家的脸,都只闪现一下,便像一片片树叶从眼前漂走了,重新隐入了波涛中间。尽管这样,我还是看清了父亲的惶惑,母亲的泪水和我妻子灿烂的笑容。看到了那没有舌头也能说话的人,一个人平静地站在这场陡起的旋风外面,和核桃树浓重的荫凉融为了一体。

激动的人群围着我在广场上转了几圈,终于像冲破堤防的洪水一样,向着旷野上平整的麦地奔去了。麦子已经成熟了。阳光在上面滚动着,一浪又一浪。人潮卷着我冲进了这金色的海洋。

我不害怕,但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如此欣喜若狂。一种叫做人民,叫做百姓的洪水把他卷走了,这段傻子被人流托举着欢呼着游行的场面,让人不能不想起每个人都耳熟能详的那句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傻子说:“他们是真正的归附与我了,我的运气好,运气好的意思就是上天照顾,命运之神照顾,谁也不会把我怎么办!”看到此,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中国古代最朴素的天人合一的思想,主宰一切的是创造一切的神秘的力量,凡是真正聪明的统治者,都懂得顺乎天意,应乎民心,因为民心在很大程度上就代表了天意,就象傻子所说:“老百姓相信的事情总是要发生的,就算听上去没有多少道理,但那么多人同说一个话题,就等于同时愤动了同一条咒语,向上天表达了同一条意志。”老子《道德经》里有一句话: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尘埃落定》揭示了这样一个真理,天地万物人都要遵循一切按照那个看不见也摸不着,却实实在在存在着的客观规律办事,替天行道,即便是一个在常人看来的傻子。老天也会辅佐之。否则,悖逆天道而行,再聪明的人,也只能受到道的惩罚。

早上六点起床,头晕的厉害。非但昨夜状态如此,最近几天一直都这样。夜里睡不着,白天想补觉却依然睡不着,失眠,真让人痛苦。

这使我想起《百年孤独》中的马贡多的居民,马尔克斯用魔幻的笔法写他们整天睡不着觉,刚开始人们很高兴,终于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做更多的事了。几个月之后,人们虽然活力如常,却开始恐慌,因为他们患上可怕的失忆症,马贡多的居民采用各种手段与其做斗争,想法设法去挽留记忆,却始终抵挡不住失忆的袭来。最后,人们不但忘记了历史,忘记了身边物品的名字,也忘记的了身边的人。每个人彼此照面,却如同陌生人,对他们而言,每个人都是陌生人,每个人都是那么孤独地在世上游荡,包括自己。我在想,那是一种何等的孤独感,由此产生的恐惧,恐怕比让人死都难受。如果有一天,我也患上了这种失忆症,我该如何面对这个世界和我自己?

外面阳光灿烂,而我依然如坐云端。头晕不可抑制,就连外面灿烂的阳光,也如梦般不那么真实。《尘埃落定》中的二少爷,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被别人认为傻子的人。他每天早上醒来,总是去问别人认为傻的不行的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世上的聪明人由此嘲笑他,轻视他,而他也乐的轻松,以别人认为他傻而乐。从此他以一个傻子的眼光观察世界,却看到了许多自谓聪明人的愚蠢。他们在傻子问“我是谁?”的时候嘲笑他,却不知,这是一个人生永远也无法解答的问题。

我们自认为已经足够了解自己、了解他人、了解身处的世界、了解浩渺的宇宙,却不知,我们连最基本的“我是谁”都无法解答。一旦产生“我是谁”的疑问,怎能不让人心中不安,怎能不以卑谦的态度去对待人生与世界?可笑而可悲的是,我们不知道自己的无知,自傲自大地认为自己即为世界的中心,无所不能。而一旦自信心受到打击,却一败涂地,自甘堕落。于是,人们就在无知的自傲与自卑中徘徊,到最后,一群自认为聪明的土司,败在一个自认为傻子的`人手中。

“我在哪里?”,包含两个方面,即为“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傻子啊,你把人生最终极的问题都问了,怎么会是一个不让人畏惧的傻子。我们从哪里来,又要走向何处,大到社会,小到人生,都逃脱不了这个问题。而这个问题的答案,又是那么地不可知,不受我们的控制。在强大的造物主面前,我们只有思考和追问的权利,却无左右的能力。常说人要活的通透,而要活的通透,又是何等之难,何等狂妄之说。我们该要怎样的人生,要走向何处,街上匆忙行走的人们,每个人似乎都有自己的答案,而每个人又似乎没有答案。自己也曾经对自己说,何必要思考那样的问题,何必要说出来自己的想法,让别人看傻子一样的嘲笑你,何不像很多人一样,过自己该过的生活,走向人生的终点?

冥冥之中内心却有一种力量让自己继续寻找,继续追问。怀疑与逃避,只是一种思维的暂停,即使我们不去想,却始终要面对,最终还是要面对那个问题:我从哪里来,我将走向何处?这注定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亦或说,这注定是一个旁人无法给你答案的问题,唯有不断地追问,不断地向前走。你若问我,这与不追问而一直走有何区别,不是同样的结局吗?我只能说,是的。但是最起码,我曾经追问过,你说,这样的人,是傻子。是的,傻子。聪明人啊,你与傻子,隔了一条河,可以相望,却无法过河,或者说,双方都无意过河。你尽可以嘲笑,但不要忘了,在傻子行走的岸那边,也会和你一样,有春暖花开,有阴晴圆缺,有喜怒哀乐,有悲欢离合。你可以选择不过岸,但也请不要逼傻子过岸。

傻子的人生,也在不停地走,不停地追问,也如米兰·昆德拉笔下的那一幅永远也完不了的草稿。由此而言,尘埃早已落定,而尘埃,又怎会落定?

毫无疑问,没有人,不敢说所有人,但至少是绝大多数人,想成为一个傻子。但阿来笔下的“傻子”彻底改变了人们的看法,让我们对这个“傻子”充满了向往与期待。

“傻子”很傻。“傻子”是父亲醉酒后让母亲怀上的,到了五六岁还不会讲话;“傻子”对于大家都理所当然的东西总会提出一些没头没脑的疑问;“傻子”做事总是出人意料,让所有人都为他捏上一把汗;“傻子”傻得都不知道这个世界在每个人出生之前就给他们定下了诸多规则;甚至,看完整本《尘埃落定》,他都没有告诉我们他的名字呢。可能,“傻子”就是我,是你,是他。

“傻子”虽傻,但却很有傻福。正因为他傻,所以他虽出生土司之家,却不知争权夺位,让麦其家没有了那无声的硝烟;正因为他傻,所以他虽出身高贵,却能和家奴们和臣民们平等相处,尊重他们的一技之长,最终获得了他们真心的拥戴;正因为他傻,所以没有那些聪明人的自以为是,金规玉律,以一颗平常心看待纷繁人事,偶尔做出个正确的决定,然而却是生死攸关的;正因为他傻,所以敌人不把他当回事,疏于应付,结果往往败得措手不及,糊里糊涂;正因为他傻,所以他不计较名利,不顾虑得失,这最终决定了是他,而不是别人,总能看到事物的真实面目,总是出人意料,总是在创造新事物,新现象。

“傻子”真傻吗?我看不是。如果他真傻,那为什么连那英明的麦其土司也不敢说他真傻,为什么连他那聪明的少土司哥哥都胆战心惊的怕输给他,为什么连那睿智的黄特派员,书记官和管家以及广大民众都发自内心的誓死效忠他,甚至连当时还站在时代最前沿的中国共产党人都叹服他的创造力与先进性呢。可是,如果他不傻,那为什么同样是英明的麦其土司最终选择他哥哥做接班人,为什么连他那些毫无地位的家奴们也敢当着他的面说他是傻子,为什么他对自己当初一见钟情的绝世无双的`妻子可以不闻不问,为什么他最终不杀掉那几乎可以说是囊中之物的敌人而选择被杀呢。对于这一切,我们无法解释,我们只能说,“傻子”是一个奇迹。

是的,“傻子”是一个奇迹,他的存在让很多身虽活的人死去。他的“傻”让那自以为是的哥哥相形见绌,他的“傻”让那很美,也知道自己很美的妻子丑态不出,他的“傻”让有真才实干的黄特派员显得冥顽不灵,他的“傻”让其他土司变得更加骄奢淫逸,鼠目寸光。

“傻子”,死了。因为他的人生已经太完满了,再没有比他更充实,更完满,甚至说更长的人生了,因为那个世界已经没什么能让他留恋的了,因为上帝和天使想他了,所以他死了。他不得不死,他太具威慑力了,他稍微抖一抖,就已经将那个时代翻了一片天,他改变了那个肤浅,鄙陋,陈旧的时代,并还将继续。

“傻子”,是死了。谭嗣同君云,各国变法,无不流血。那么,“傻子”的血,便是为那个时代的变革而流。在小说的结局,“傻子”望着自己的血慢慢流淌,闭上了眼睛,而我们看到的却是那旧时代的结束,新社会的开始!

一个不知道是不是真傻的“傻子”死了,同样不知道的是,还有多少真正的傻子还在现实的舞台上活跃着。我只想对那些不知道是不是真聪明的“聪明人”大喊一声:平常心,平常心,平常心!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8】

今天终于读完了阿来的《尘埃落定》。书中那个傻子的形象在脑海里总是挥之不去。傻子与聪明的辩证法也是翻来覆去。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

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

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大少爷说他是“装傻”,将要被割舌头的翁波意西说:“都说少爷是个傻子,可我要说少爷是个聪明人,因为傻才聪明。”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

聪明总想表现自己的智慧,聪明就成了一种负担。《红楼梦》中有一首《聪明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的性命.......”这首歌是暗喻荣宁两府的当权者凤姐--王熙凤的。聪明人最会盘算自己的利益,机关算尽,最终引来了仇恨,引来杀身之祸。

麦其家大少爷为表现自己的聪明劳了不少神,也争得了正统继承权,他好战,好杀戳,最后被引来的仇恨杀死。麦其家二少爷,自认为是个傻子。他尝到了当傻子的好处,不管做错什么事,别人都会理解:“他是个傻子”,聪明人则要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傻子弟弟不会与哥哥争夺继承权,很自然的就取得了哥哥的爱护;当给这个傻子有独立决策权时,他又出人意料的作出了聪明的决定: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时,他决定种小麦;当别人受到饥荒危胁时,他把粮食买出去,赚了一大笔钱。还有每天给挨饿的人炒小麦,最后不费一枪一弹使得雪巴拉土司的几个村子归顺,雪巴拉土司心甘情愿的送上了这几个村子的印信;他以粮食交换,娶到了茸贡土司漂亮的女儿塔娜。当一切好运都降临在这个傻子头上,他哥哥忌妒了,他与哥哥的仇恨也开始了。没有人会恨一个傻瓜,甚至仇人都不肯杀他;只有傻瓜才会把最好的武器给他的敌人,让敌人与敌人彼此仇恨;傻瓜才会把坚固的城墙拆了,让那里变成市场。这个傻瓜为什么不会想暴露在自己眼皮之下的杀手杀了?而且要以傻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以为,死了,人世间的仇恨便没有了。

最后一切化为尘埃--尘埃落定,他的傻,化解了仇恨。这就是傻子的哲学。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9】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唯一的代号,也是他最好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

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己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应该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知道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己的好恶。

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子: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己。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始终没看懂傻子到底想要什么。也许做土司的感觉会很好,所以,他才任由仇家溜进哥哥的房间,借刀杀人,解决他成为土司的障碍;费劲心思娶到了见过的所有女人当中,最漂亮的那个做老婆,却不知道如何维系用利益换来的婚姻关系;明明自己也想做土司,却不断打击母亲希望他做土司的信心。总之,他似乎在固执的反对着所有人,彼此伤害。

作者阿来的批判不是声嘶力竭,也不是单刀直入,而是以一种黑色幽默的笔调,在不紧不慢的絮语中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通过这些各具个性的人物,尽情的演绎着生死与离别的哀愁,权力与金钱的角逐,鲜血与泪水的挥洒,他们如同尘世间一颗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土司这片天空下曾经快乐过、痛苦过、爱过、恨过、拥有过、失去过,而当另一个时代来临之际,这些尘埃便逐渐消散了、陨落了,最终归于沉静。

“我”就是这些尘埃中的一分子,也曾经辉煌过、爱过、恨过,并且充当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者,这使我们似乎看到了《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影。“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己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

阿来就是在这么一种如梦如幻的氛围中,用他那沉稳粗犷而略带伤感的笔调,完成了对一个特定背景下的制度的描绘和批判的,在娓娓的叙述中,他把我们带入了那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境界,我们在如痴如醉之际,却突然有了一种清醒的顿悟,是啊,曾几何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虚幻中体验着真实,在真实中追逐着虚幻呢?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10】

纠缠与解脱,幻灭与真实,拘禁与自由,爱与救赎。于他,没有什么悲伤逆流成河,更没有什么思之如狂,因为已经做好觉悟的人,早已失去了人性的自由和广阔。深以为终有一日将会尘埃落定,却忘了思考自己是否还有时间去等待。

人生的荒诞和虚无,总以那般优雅而高贵的姿态,隔断了,他的望眼欲穿。于是变成了一个局外之人。

我甚至可以想象得到,莫尔索在最终的法庭上等待着判决的样子,没有彷徨,也没有畏惧,就那样淡然地环顾着四周,静静地听着律师和检察官激烈的言辞。曾相信自己的刑罚将被减至最低,但判决却是死亡,而其中心原因竟是在母亲遗体前未哭,抽烟,第二天陪女友等。确实,这是事实,但也早已脱离了原始的案件,唯一牵扯上的不过是说此为能证明他的残忍无情,因而能预谋好去杀人。

这就是法律,判决一个罪犯,一个只能称为局外人的罪犯?这就是现实,让一个真实的正直的人面对社会的讥讽?这就是一个人该有的权力,连死亡之前,还要受到神甫的精神压制?我尚记得莫尔索每一句妈妈,语气的亲昵,尚记得他从开始的正常不过,到最后承认自己是异类的无奈。但当他面对所有的痛苦时,却仍旧期望着,我期待处决我的那天,有很多人前来看热闹,他们都向我发出仇恨的叫喊声。

这时已然只剩下了对社会的讽刺。

社会现实扭曲着一个原本完整的人,直到残缺不全,血肉模糊,却仍不放过,必须毁灭。正如书末说,生命接近死亡所感到的是解脱。只有死亡才能洗刷罪恶。问题是他到底有没有这般重的罪。罪恶至死刑,罪恶到一切的罪恶都只是强加上去的罪恶,罪恶到连想想都是罪恶。直到整个生命都只剩下了罪恶。唯有虚无与无尽的荒诞将随无辜生命的逝去得以永存,却死的毫无价值可言。哦!对报社也许能产生点微小的利益。

不论是女友玛丽,还是损友雷蒙,在检察官犀利的言辞面前所有的语言都只是苍白而无力的证词。他们是不同的人,却都在最后变成了同样的角色。比如说雷蒙惹到别人却把无关的好友主人翁莫尔索也拖下了水,玛丽深爱着莫尔索却在最后说着可以指认莫尔索残忍无情,道德败坏的言辞。他们都是无意的,但可以说是无辜吗?那莫尔索呢,同样的无辜,却因为糊涂而成了罪犯,且被判决以死刑。还有邻居沙拉玛诺老头与他那生了病的西班牙猎犬,老头在狗还跟着他的时候只懂打骂,丢了时,终于伤心。而事实是,在这样一个社会阶层中不论谁犯了错都是错并且是永远无法挽回的。

当然,我们不能说主角太笨,也同样不能抨击社会是有多么的虚假,因为没有了掩饰就不是一个完全的社会。只不过真正不幸的却是成为一个被社会所排斥的局外人。因为在那时,如同莫尔索,一个内向的人,因为内向的性格变成了冷酷无情,一个没有野心的人,因为随意的态度变成了残忍凶恶。设想,就算是法律不给他死亡的制裁,在不断承受双重精神暴力后也终将走上死亡的路途,一切不过是殊途同归。这个社会永远也容纳不下这样一个独特的,淡然的,对生活报以不在乎态度的人。世人所认可的不过是大众眼里的正常与自然。包括人本应有的欲望及自私。然后这样一批人组成了竞争的社会,而他们只认可和他们一类的人。

当他在逼仄的铁牢里看向黑暗的却无比广阔天际时,也许只剩下了被尘埃遮住了的唯一的眼,其实生命,早已一无所有。到最后的最后尘埃依旧以那般优雅而高贵的姿态,隔断了,他的望眼欲穿。这是社会的现实,也是现实的人生。

人何以无迹,眼前满是尘埃。局内的事实却尚未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11】

《尘埃落定》,正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无处不流露着作者在语言上的敏锐及创作上的才华。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取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我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齐,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阿来曾在访谈录中写道,“我只是把民族化作为一个视角,无论我的小说还是散文,我都期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及内涵,而不要仅仅将他们视为特殊民族的特殊图景”。由此可见,阿来必定在作品的情节描述及人物刻画上投入了更多的热情。这一点能够从《尘埃落定》中体现出来。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和性欲,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仅这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首先,他是尊贵的公,其次,他是众人眼中的傻。世人称他傻,但并不代表他真的混沌愚蠢。相反,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织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终究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群自认为聪明的人,整日用那“傻乎乎的劲头”为毫无好处的事上窜下跳,费尽心机——只有傻少爷的心底一片透明。他明白金钱和权力只但是是过眼烟云,也看到了笼罩在古老旧制上的惨淡夕阳,因此他将意念放在更单纯而深远的地方。他的思想与言行脱去了“聪明人”的虚伪矫饰,干净得像高天中的流云,并时时闪现出未来的光弧。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书中有一句话来解释这种境界:“一个傻,往往不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他故乡的每一寸土地,美丽浪漫的侍女卓玛,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他的生命中充满了真诚与亲善,消融了嫉妒和仇怨。“将视线拓展,而恨将其阻塞”,于是,他能够以广阔的胸襟包容世事的突变与讹移,在众人挣扎呻吟之时跨越历史的玄机。大智若愚,怕就是这样的人吧?“我想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来像个傻”。说来也搞笑,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

对于这个怪诞甚至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基于现实的魔幻主义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这个傻的存在,才让小说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波澜与光华。傻少爷,不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12】

作者阿来,1959年出生于西藏。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还有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和芬芳。也许因为阿来就是出生并且生长在那个地方,他才能写出那种地道的味道。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也可能正是因为这样,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的认知与思索。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说来也有趣,常人眼中的傻子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我认为他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罢了。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即使你是颗最有主见的尘埃,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也不知千百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再来聚敛这些旧识的尘埃,再上演一部相同或是相似的剧目。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有时候它让人发笑,有时候它引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它荒谬得过于智慧。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从题目看来已经给人一种哲理的思索,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

远离尘嚣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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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尘嚣读后感 篇1

这篇小说让我们知道应该如何去选择爱情才不至于盲目!小说中的特洛伊对待爱情是很盲目与不负责任的!他不负责任地丢下了芳丽·罗宾,不负责任地与美丽的芭丝谢芭·埃弗登结了婚,最后伤害的是他们三个人。

爱情应该就应该像盖伯瑞尔·奥克对待芭丝谢芭那样的忠贞,或许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已经几乎找不到这种纯真、无私的爱情了,但正因为如此哈代手中的奥克才成了众多女生心中的美好期待,同时也成了众多男士学习的楷模了!

这篇小说围绕芭丝谢芭·埃弗登与三个男人之间的爱情纠葛而进行的!

小说中的特洛伊是我们一般人的象征,作者赞美的是盖伯瑞尔式的坚贞不渝的爱情!他把这种爱情是为高尚的美德。他特别赞赏建立在共同事业上的爱情!

在几个人中我最喜欢奥克,他对爱情是那么的忠贞,那么的无私,这种男人在女人心中应该是很成熟的,也是最易获得她人芳心的。同时他为人老实、善良,不耍手段,那么的无私。而特洛伊却是那么地不负责任,那么地冲动,害了芳丽、害了芭丝谢芭、害了博尔伍德,而且他嗜赌不听劝告,因此这些人物中我最不喜欢就数特洛伊了,尽管博尔伍德最后杀了他,但这也并没有得到我的同情。总的来说特洛伊是人品不行。然而特洛伊在恋爱方面耍的几个小把戏我倒是蛮喜欢的,在爱情上他比博尔伍德好多了,三个人中博尔伍德在爱情上是最懦弱的了,他对爱情是那么地敏感,所以就易激动,无法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我想没有哪一个女人能忍受得了博尔伍德式对爱情的态度,不过博尔伍德人品倒还好,只是他的.(ai)情商太低了,所以如除去在爱情方面的表现,博尔伍德的行为也是没有什么好指责的。尽管他杀了人,事实上倒成全了芭丝谢芭(与奥克)!

由此看来,一个最重要的还数人品,人品不行了,就会让人家瞧不起,如果你人品行的话,即使其他方面有些缺点都是可以忍受的!

远离尘嚣,真的正如这本书的题目所说的那样可以洗涤人尘杂的心吗?我想不然,即使是在乡村,即使是过着远离尘嚣的生活,也让我看到了发生在一个无知少女身上的波澜起伏的爱情。虽然在这没有工业社会的尔虞我诈,但仍有冲动的鲁莽之举。

农场主伯德尔德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人至中年的他对女人毫无兴趣,家境殷实的他本可以平静的过一辈子,无忧无虑。却因为芭丝谢芭的一张情人卡打破了他尘封多年的心,是他坠入情网,从此不能自拔。他的爱是单纯的,不夹任何杂念,他的爱是无私的,不求任何回报,只求她能幸福,哪怕她与别人在一起。他的爱是伟大的,他能为了她不顾自己的死亡,因为他无法忍受别人带给她一丝痛苦。在芭丝谢芭沉浸在浪漫却阴险的爱情中迷失了自己,他只能开qiang打死特洛伊,然后再向警方自首,他的行为是鲁莽的,是冲动的。不能否认他在这之前没有考虑过后果,其实他比任何人都清楚,可他还是那样做了,而且是那样的干脆。与其说是他的冲动毁了他一生还不如说是芭丝谢芭的无知造成了他的悲剧。

特洛伊,一个年轻的士兵,他用他与生俱来的资本——英俊潇洒骗取了一个又一个女人的心,居然连高傲的芭丝谢芭也不可避免。她还是逃不过特洛伊的花言巧语。她是单纯的,不谙世事,不了解人心险恶,不知道在她看来浪漫的爱情背后藏着的是一把利剑。特洛伊根本不爱她,他的心里始终有另外一个女人。常言道因果报应,因此死便是他必然的结果,而他的死也间接的挽救了一个少女的灵魂。在经历了几番曲折后她会成熟,她终于知道谁才是她真正应该选择的——盖伯瑞克。

盖伯瑞克,他虽然在一次灾难后变得贫穷,但他忠诚能干,即使表白遭拒仍一如既往的,默默的喜欢着芭丝谢芭。尽管之前看见过几次芭丝谢芭的丑态与缺点,但爱情就是这样,在喜欢人的面前无须掩饰,因为他爱的不是她的美貌与地位。在得知芭丝谢芭与特洛伊结婚的消息后他也心痛万分,可与伯德伍德相反的是,他并没有因此而憎恨特洛伊,他选择了理智,或许这一切都是上天安排好的一样,在风雨过后,决定给他一个美好的归宿,让他回到芭丝谢芭身边,在她最无助,最绝望的时候。或许他不像伯德伍德那样富有,不像特洛伊那样英俊,但他有自

远离尘嚣读后感 篇2

作为现代人,我们生活在一个嘈杂而喧闹的世界,每天都被各种各样的声音、信息和事物所包围。在这样的环境下,我们难免会感到疲惫和压力,因此,有时候,我们需要暂时远离这个世界,给自己一些宁静和安宁的空间。阅读就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它可以让我们远离尘嚣,沉淀心灵,让我们的身心得到放松和充盈。下面,我将详细阐述一下阅读对于远离尘嚣的重要性以及如何进行阅读的经验。

首先,阅读能够帮助我们远离尘嚣,因为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将自己沉浸在书籍里。相对于周围嘈杂的声音、浮躁的情绪和繁杂的琐事,书籍里面的文字简单、纯粹,有它们自己的语言和节奏。读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求,选择自己所喜欢的文学作品、哲学著作、历史书籍等等,进入不同的世界,感受不同的情感、思考不同的问题,慢慢地将自己的心境放松下来。阅读让我们与自己对话,与书中人物对话,与作者对话,这是一个非常美妙的经历。而且,阅读还能够让我们获得新的知识和启示,增长自己的见识和智慧,这对于我们自身的成长和发展也是非常有益的。

其次,如何进行阅读也是非常重要的。针对不同的人群和需要,阅读的方式和方式可以有所不同。对于某些人来说,需要安静的环境和时间,才能够专注于阅读。同时,某些人还需要有氛围,例如可以去图书馆、书店、咖啡厅等地方,让自己在这些静谧而舒适的环境中阅读,这会让人感到格外有意思。此外,对于一些阅读体验较差的人来说,他们可以采取一些技巧和方法来改善阅读质量。例如,可以使用速读法、划重点等方法,来快速抓取阅读材料的重点和亮点。同时,还可以使用笔记本、便笺等工具记录下重点、感受和思考,这样不仅可以加深自己的印象,同时也可以完善自己的理解和认知。

总之,远离尘嚣读书对于我们的身心健康和发展都是非常重要的。在这个繁忙的社会中,我们不妨多花些时间、精力和心思去阅读,让自己的灵魂得到滋养和升华。同时,我们还可以在阅读中体验到纯真、宁静、丰富和美好,这是我们一生中难得的体验和收获。让我们一起远离尘嚣,寻找内心的空间与平静吧。

远离尘嚣读后感 篇3

远离尘嚣的读后感《远离尘嚣》,真的正如这本书的题目所说的那样可以洗涤人尘杂的心吗?我想不然,即使是在乡村,即使是过着远离尘嚣的生活,也让我看到了发生在一个无知少女身上的波澜起伏的爱情。虽然在这个工业社会里没有阴谋,但仍然有冲动的鲁莽行为。

农场主伯德尔德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人至中年的他对女人毫无兴趣,家境殷实的他本可以平静的过一辈子,无忧无虑。但因为芭丝谢芭的情人节贺卡伤了他尘封多年的心。是他坠入爱河,不能自拔。他的爱是简单的,没有任何分心。他的爱是无私的,不求回报。只有她才能快乐,即使她和别人在一起。

他的爱是伟大的,他可以为他不顾自己的死,因为他不能忍受别人给她带来的一点痛苦。在芭丝谢芭沉浸在浪漫却阴险的爱情中迷失了自己,他只能开枪打死特洛伊,然后再向**自首,他的行为是鲁莽的,是冲动的。不可否认,他之前没有考虑过后果。事实上,他比任何人都清楚,但他还是那样做了,而且很直接。

与其说是他的冲动毁了他的生活,不如说是芭丝谢芭的无知造成了他的悲剧。

特洛伊,一个年轻的士兵,他用他与生俱来的资本——英俊潇洒骗取了一个又一个女人的心,居然连高傲的芭丝谢芭也不可避免。她无法逃脱特洛伊的花言巧语。她很单纯,不懂世事,不懂危险的心,不知道在她看来,浪漫爱情背后是一把利剑。

特洛伊一点也不爱她。他心中总有另一个女人。俗话说,因果报应,所以死亡是他的必然结果,而他的死也间接地拯救了一个女孩的灵魂。在经历了几番曲折后她会成熟,她终于知道谁才是她真正应该选择的——盖伯瑞克。

盖伯瑞克,他虽然在一次灾难后变得贫穷,但他忠诚能干,即使表白遭拒仍一如既往的,默默的喜欢着芭丝谢芭。尽管之前看见过几次芭丝谢芭的丑态与缺点,但爱情就是这样,在喜欢人的面前无须掩饰,因为他爱的不是她的美貌与地位。在得知芭丝谢芭与特洛伊结婚的消息后他也心痛万分,可与伯德伍德相反的是,他并没有因此而憎恨特洛伊,他选择了理智,或许这一切都是上天安排好的一样,在风雨过后,决定给他一个美好的归宿,让他回到芭丝谢芭身边,在她最无助,最绝望的时候。

或许他不像伯德伍德那样富有,不像特洛伊那样英俊,但他有自己的财富,他善良,真诚,执着……正是这些赋予了他打败一切困难的力量,最后与芭丝谢芭永远在一起。

总的来说,我们不能像中共女主人公芭丝谢芭那样爱虚荣,虽然她美丽聪明。但爱慕虚荣。选择了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青年军官特洛伊。

特洛伊是闯入“远离尘嚣”世界的资本主义生活方式和利已原则的体现者。后被疯狂爱着芭丝谢芭的伯德伍德所杀,后者也因此终身监禁。加布里埃尔作为威塞克斯传统而完美的形象,体现了哈代的田园理想。

表达了作者放弃传统理想的愿望。

远离喧嚣的阅读这篇**让我们知道如何选择爱情不是盲目的!**在中国,特洛伊是盲目的,对爱不负责任!他不负责任地离开了芳丽罗宾,不负责任地嫁给了美丽的芭丝谢芭埃弗顿,最后伤害了他们三个。

爱情应该就应该像盖伯瑞尔·奥克对待芭丝谢芭那样的忠贞,或许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已经几乎找不到这种纯真、无私的爱情了,但正因为如此哈代手中的奥克才成了众多女生心中的美好期待,同时也成了众多男士学习的楷模了!

本文围绕芭丝谢芭·埃弗登与三个男人之间的爱情纠葛展开!

**中的特洛伊是我们一般人的象征,作者赞美的是盖伯瑞尔式的坚贞不渝的爱情!他把这种爱情是为高尚的美德。他特别欣赏基于共同事业的爱!

在几个人中我最喜欢奥克,他对爱情是那么的忠贞,那么的无私,这种男人在女人心中应该是很成熟的,也是最易获得她人芳心的。同时,他为人诚实,善良,不耍花招,所以无私。而特洛伊却是那么地不负责任,那么地冲动,害了芳丽、害了芭丝谢芭、害了博尔伍德,而且他嗜赌不听劝告,因此这些人物中我最不喜欢就数特洛伊了,尽管博尔伍德最后杀了他,但这也并没有得到我的同情。

总的来说特洛伊是人品不行。然而特洛伊在恋爱方面耍的几个小把戏我倒是蛮喜欢的,在爱情上他比博尔伍德好多了,三个人中博尔伍德在爱情上是最懦弱的了,他对爱情是那么地敏感,所以就易激动,无法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我想没有哪一个女人能忍受得了博尔伍德式对爱情的态度,不过博尔伍德人品倒还好,只是他的情商太低了,所以如除去在爱情方面的表现,博尔伍德的行为也是没有什么好指责的。

即使他杀人,事实上,是芭丝谢芭!

由此看来,一个最重要的还数人品,人品不行了,就会让人家瞧不起,如果你人品行的话,即使其他方面有些缺点都是可以忍受的!

远离尘嚣读后感 篇4

《远离尘嚣》,真的正如这本书的题目所说的那样可以洗涤人尘杂的心吗?我想不然,即使是在乡村,即使是过着远离尘嚣的生活,也让我看到了发生在一个无知少女身上的波澜起伏的爱情。虽然在这没有工业社会的尔虞我诈,但仍有冲动的鲁莽之举。

农场主伯德尔德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人至中年的他对女人毫无兴趣,家境殷实的他本可以平静的过一辈子,无忧无虑。却因为芭丝谢芭的一张情人卡打破了他尘封多年的心,是他坠入情网,从此不能自拔。他的爱是单纯的,不夹任何杂念,他的爱是无私的,不求任何回报,只求她能幸福,哪怕她与别人在一起。他的爱是伟大的,他能为了她不顾自己的死亡,因为他无法忍受别人带给她一丝痛苦。在芭丝谢芭沉浸在浪漫却阴险的爱情中迷失了自己,他只能开枪打死特洛伊,然后再向警方自首,他的行为是鲁莽的,是冲动的。不能否认他在这之前没有考虑过后果,其实他比任何人都清楚,可他还是那样做了,而且是那样的干脆。与其说是他的冲动毁了他一生还不如说是芭丝谢芭的无知造成了他的悲剧。

特洛伊,一个年轻的士兵,他用他与生俱来的资本英俊潇洒骗取了一个又一个女人的心,居然连高傲的芭丝谢芭也不可避免。她还是逃不过特洛伊的花言巧语。她是单纯的,不谙世事,不了解人心险恶,不知道在她看来浪漫的爱情背后藏着的是一把利剑。特洛伊根本不爱她,他的心里始终有另外一个女人。常言道因果报应,因此死便是他必然的结果,而他的死也间接的挽救了一个少女的灵魂。在经历了几番曲折后她会成熟,她终于知道谁才是她真正应该选择的盖伯瑞克。

盖伯瑞克,他虽然在一次灾难后变得贫穷,但他忠诚能干,即使表白遭拒仍一如既往的,默默的喜欢着芭丝谢芭。尽管之前看见过几次芭丝谢芭的丑态与缺点,但爱情就是这样,在喜欢人的面前无须掩饰,因为他爱的不是她的美貌与地位。在得知芭丝谢芭与特洛伊结婚的消息后他也心痛万分,可与伯德伍德相反的是,他并没有因此而憎恨特洛伊,他选择了理智,或许这一切都是上天安排好的一样,在风雨过后,决定给他一个美好的归宿,让他回到芭丝谢芭身边,在她最无助,最绝望的时候。或许他不像伯德伍德那样富有,不像特洛伊那样英俊,但他有自己的财富,他善良,真诚,执着正是这些赋予了他打败一切困难的力量,最后与芭丝谢芭永远在一起。

总的来说,我们不能爱慕虚荣,就像小说中的女主人公芭丝谢芭那样,她虽生的美丽聪慧。但爱慕虚荣。选择了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青年军官特洛伊。特洛伊是闯入远离尘嚣世界的资本主义生活方式和利已原则的体现者。后被疯狂爱着芭丝谢芭的伯德伍德所杀,后者也因此终身监禁。盖伯瑞克作为传统而完美的威塞克斯人形象所体现的是哈代田园理想。表达作者对放弃传统理想的回归愿望。

远离尘嚣读后感 篇5

1、远离尘嚣的成语是心若浮萍、尘无可恋

2、当一个人对自己的内心不能把握控制时,该远离尘世的喧嚣,使这颗心不受欲望的诱惑,这样就不会迷乱,然后能够清明自身纯净的本性;如果内心的操守已经足够坚定时,又应该混居滚滚红尘中,使这颗心面对欲望的诱惑也不会迷乱,这样便能修养自己圆通的灵机。

3、远离尘世,远离喧嚣繁杂的世事,自我约束,做社会边缘人.

4、你是遁世绝俗,好不逍遥啊!

5、远离尘嚣的诗句

6、可能就是想找一个安静地方,没有城市的喧哗,想在一个世外桃源的地方生活

7、心有一切有,心空一切空;心迷一切迷,心悟一切悟;心邪一切邪,心正一切正;心乱一切乱,心安一切安;一切为心造,无心自解脱

8、过眼云烟,流水落花,今朝几多愁?弹指挥间,人事皆非,人间情难断.

9、远离尘嚣的读音

10、我正好也在找

11、南亩耕,东山卧,世态人情经历多.闲将往事思量过.贤的是他,愚的是我,争什么.——【关汉卿】

12、往事浓淡,色如清,已轻.经年悲喜,净如镜,已静.

13、不是成语。

14、近义词:遁世绝俗,汉语成语,拼音是dùnshìjuésú,意思是隐居而屏绝世俗往来。

15、周杰伦的《红尘客栈》“远离人间尘嚣,柳絮飘执子之手逍遥”

16、[yuǎnlíchénxiāo]

17、棋局正闲敲落心中念,浮世喧嚣江湖远.

18、作家是托马斯.哈代,英国诗人小说家,代表作《德伯家的苔丝》等。

19、成语用法

20、明·王世贞《艺苑卮言》卷一:“能使人有孤臣孽子摈弃而不容之感,遁世绝俗之悲,泥而不滓,蝉蜕污浊之外者,诗也。”

21、成语出处

22、一湾碧水一蓬船,一层白雾层层峦.一幢小居山下坐,一篙撑醒天外仙

23、无痛不快,无苦何甜,活着,本就是一种修行

24、作谓语、定语;

25、letnomanstealyourthyme话说,这部影片里的乡村生活真美啊,草坪、森林和阳光……

远离尘嚣读后感 篇6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远离尘嚣英语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Let me just start by saying that I had been put off reading Thomas Hardye by Dickens. Having really struggled with Dickens and resorted to audio I had wrongly assumed that all 19C liturature was the same. How wrong I could be. From the first paragraph where the opening character farmer Gabriel Oak is desribed smiling, ‘the corners of his mouth spread till they were an unimportant distance from his ears‘ I fell in love with Hardy‘s narrative. His ability to use words that lift the description off the page and into the reader‘s imagination are not just outstanding but incredibly enjoyable.

I went into this book blindly, knowing little about the plot that lay ahead or even the genre. It has been described by some as romantic fiction. But I think this is too simplistic a title and and maybe slightly off-putting to some. Hardye steps into Greek Tragedy when the unwitting and churlish actions of our young protagonist, Bathsheba Everdene, result in a love tryst between three suitors with tragic consequenses.

The book is essentially a journey for Bathsheba into womanhood not unlike the journey that Scarlett O‘Hara makes in Gone with the Wind who also has to overcome great tragedy in order to realise her own strength. Unlike this heroin, however, Bathsheba is more the instrument of chaos and indecion and part of her journey is that she accepts what she has caused and tries to make it right.

Hardye avoids making this into moral stricture but deviates from the Greek Tragedy model by giving us a happy ending not atypical of 19C serialised fiction.

Quite often an author‘s voice creeps into their writing and the reader becomes aware that they are not in fact walking the hills and dales of fictional Wessex but are at the pen nib of a writ.

远离尘嚣读后感 篇7

远离尘嚣读后感篇一托马斯哈代的《远离尘嚣》这篇**让我知道应该如何去选择爱情才不至于盲目!

**特洛伊在中国是盲目和不负责任的爱!他不负责任地离开了芳丽罗宾,不负责任地嫁给了美丽的芭丝谢芭埃弗登,最后伤害了他们三人。

爱情应该就应该像盖伯瑞尔·奥克对待芭丝谢芭那样的忠贞,或许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已经几乎找不到这种纯真、无私的爱情了,但正因为如此哈代手中的奥克才成了众多女生心中的美好期待,同时也成了众多男士学***模了!

这篇文章围绕着芭丝谢芭-埃弗顿和三个男人之间的爱情纠纷展开!

**中的特洛伊是我们一般人的象征,作者赞美的是盖伯瑞尔式的坚贞不渝的爱情!他把这种爱情是为高尚的美德。他特别赞赏建立在共同事业上的爱情!

在几个人中我最喜欢奥克,他对爱情是那么的忠贞,那么的无私,这种男人在女人心中应该是很成熟的,也是最易获得她人芳心的。同时他为人老实、善良,不耍手段,那么的无私。而特洛伊却是那么地不负责任,那么地冲动,害了芳丽、害了芭丝谢芭、害了博尔伍德,而且他嗜赌不听劝告,因此这些人物中我最不喜欢就数特洛伊了,尽管博尔伍德最后杀了他,但这也并没有得到我的同情。

总的来说特洛伊是人品不行。然而特洛伊在恋爱方面耍的几个小把戏我倒是蛮喜欢的,在爱情上他比博尔伍德好多了,三个人中博尔伍德在爱情上是最懦弱的了,他对爱情是那么地敏感,所以就易激动,无法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我想没有哪一个女人能忍受得了博尔伍德式对爱情的态度,不过博尔伍德人品倒还好,只是他的情商太低了,所以如除去在爱情方面的表现,博尔伍德的行为也是没有什么好指责的。

尽管他杀了人,事实上倒成全了芭丝谢芭!

所以,一个人的人品是非常重要的,对于一个男人,首先要懂得如何担当,之后才可能学会懂得如何对自己心爱的女人负责任,懂得如何担起男人的责任!

这种仓促的婚姻很快给芭丝谢芭带来了痛苦,最后成了悲剧。特洛伊是在草料仓里办的婚礼。快活的村民纵情恣乐,一会儿功夫都烂醉如泥。

盖伯瑞尔没敢和他们一起喝酒。夜晚爬虫不住地走动和羊群拥在一起的样子告诉他,暴风雨就要来了,而田地里高高的小麦和大麦的垛堆都还没有盖好。

强风过后,月亮消失了,远处的地平线上出现了一团闪烁的火。原来低沉的闷雷现在变成了掣电霹雳。闪过的电光越来越强,盖伯瑞尔为了保护麦子,在埋头苦干。

然后,芭丝谢芭的身影也出现在他身旁。像青蛇扑地一样的闪电映出了两个劳作着的身躯的轮廓。盖伯瑞尔那粗大的呵护的手感觉到了她温暖的胳膊在惊惧中颤抖。

她是别人的妻子,她不爱盖伯瑞尔。命运以一种奇怪的方式把她拉近了,虽然不是出于她自己的自由意志,但加布里埃尔感到了安慰。

惨剧就这么开始了。范妮·罗宾爬着回来了,她只求死在家乡。她的遗体和孩子们的遗体都停放在她工作过的地方。

芭丝谢芭站在棺材旁边,知道特罗伊有范妮,但她从来没有爱过她,范妮为他感到羞耻,知道她失去了生命。于是特洛伊从韦瑟伯利逃了出来,芭丝谢芭被告知他被海浪卷走淹死了。

斗换星移,哀伤使芭丝谢芭的面孔失去了笑容,而这让人看了反而生出几分怜爱。伯德伍德重新燃起了他的梦想。芭丝谢芭答应过他,但不到六年她就不考虑结婚了。

伯德伍德精心准备了一场圣诞前夜的舞会,以示庆贺。算来特洛伊失踪已有一年多了。但就在这个晚上,特洛伊在欢呼的人群中像幽灵一样出现了。

他向芭丝谢芭走来,她果立在那儿,犹如五雷轰顶,认定自己一定是着了魔了。然而,特洛伊对她大喊大叫,粗暴地抓住她的手臂,这不可能是鬼魂。她摇晃了一下身子,却说不出话来。

接着听到一声掐着脖子似的尖叫,然后是一声震耳的吼声。只见特罗伊扑跃在地,再也没有起来。看博尔德伍德手里拿着一把冒烟的手枪站在旁边。

直到次年8月,芭丝谢芭才**,开始出现在村子里。伯德伍德已经被判无期徒刑好些时候了。两个爱她的男人,一个杀了另一个,**将终身监禁。

现在消息又传到芭丝谢芭那里,诚实的加布里埃尔正要离开她。她知道世界上只有他能在需要时帮助她。她在盖伯瑞尔狭小的农舍里找到了他。

加布里埃尔告诉她,他想离开的原因是有人又在八卦他们的关系。“怎么能想这样的事,这太荒唐了,太早了!”她叫道。

盖伯瑞尔顺着她说这真是“荒唐”,芭丝谢芭则说她并没想说荒唐,而只是想说“太早了”。即使在这个时候,加布里埃尔也有几分钟没意识到他要找的人来了。

盖伯瑞克,他虽然在一次灾难后变得贫穷,但他忠诚能干,即使表白遭拒仍一如既往的,默默的喜欢着芭丝谢芭。虽然我以前多次看到芭丝谢芭的丑陋和缺点,但爱情就是这样。没有必要在喜欢她的人面前隐瞒,因为他爱的不是她的美丽和地位。在得知芭丝谢芭与特洛伊结婚的消息后他也心痛万分,可与伯德伍德相反的是,他并没有因此而憎恨特洛伊,他选择了理智,或许这一切都是上天安排好的一样,在风雨过后,决定给他一个美好的归宿,让他回到芭丝谢芭身边,在她最无助,最绝望的时候。

也许他没有伯伍德那么富有,也没有特洛伊那么英俊,但他有自己的财富。他善良,真诚,执着。。。正是这些给了他战胜一切困难的力量,并最终永远留在芭丝谢芭身边。

总的来说,我们不能爱慕虚荣,就像**中的女主人公芭丝谢芭那样,她虽生的美丽聪慧。但爱慕虚荣。选择了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青年军官特洛伊。

特洛伊是闯入“远离尘嚣”世界的资本主义生活方式和利已原则的体现者。后被疯狂爱着芭丝谢芭的伯德伍德所杀,后者也因此终身监禁。爱情应该就应该像盖伯瑞尔·奥克对待芭丝谢芭那样的忠贞,或许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已经几乎找不到这种纯真、无私的爱情了,但正因为如此哈代手中的奥克才成了众多女生心中的美好期待,同时也成了众多男士学***模了!

加布里埃作为wes***传统而完美的形象,体现了哈代的乡村理想。表达了哈代想远离工业文明的理想,而**中的主人公们的爱恨情仇和跌宕起伏的人生经历实在不是一个远里离尘嚣的穷乡僻壤中应该发生的事情。在工业文明的侵蚀下,没有人能真正远离喧嚣。

从这部**中可以看到哈代的悲观主义宿命论。

远离尘嚣读后感篇三远离尘嚣,真的正如这本书的题目所说的那样可以洗涤人尘杂的心吗?我想不然,即使是在乡村,即使是过着远离尘嚣的生活,也让我看到了发生在一个无知少女身上的波澜起伏的爱情。虽然在这没有工业社会的尔虞我诈,但仍有冲动的鲁莽之举。

农场主伯德尔德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人至中年的他对女人毫无兴趣,家境殷实的他本可以平静的过一辈子,无忧无虑。却因为芭丝谢芭的一张情人卡打破了他尘封多年的心,是他坠入情网,从此不能自拔。他的爱是单纯的,不夹任何杂念,他的爱是无私的,不求任何回报,只求她能幸福,哪怕她与别人在一起。

他的爱是伟大的,他能为了她不顾自己的死亡,因为他无法忍受别人带给她一丝痛苦。在芭丝谢芭沉浸在浪漫却阴险的爱情中迷失了自己,他只能开枪打死特洛伊,然后再向**自首,他的行为是鲁莽的,是冲动的。不能否认他在这之前没有考虑过后果,其实他比任何人都清楚,可他还是那样做了,而且是那样的干脆。

与其说是他的冲动毁了他一生还不如说是芭丝谢芭的无知造成了他的悲剧。

特洛伊,一个年轻的士兵,他用他与生俱来的资本——英俊潇洒骗取了一个又一个女人的心,居然连高傲的芭丝谢芭也不可避免。她还是逃不过特洛伊的花言巧语。她是单纯的,不谙世事,不了解人心险恶,不知道在她看来浪漫的爱情背后藏着的是一把利剑。

特洛伊根本不爱她,他的心里始终有另外一个女人。常言道因果报应,因此死便是他必然的结果,而他的死也间接的挽救了一个少女的灵魂。在经历了几番曲折后她会成熟,她终于知道谁才是她真正应该选择的——盖伯瑞克。

盖伯瑞克,他虽然在一次灾难后变得贫穷,但他忠诚能干,即使表白遭拒仍一如既往的,默默的喜欢着芭丝谢芭。虽然我以前多次看到芭丝谢芭的丑陋和缺点,但爱情就是这样。没有必要在喜欢她的人面前隐瞒,因为他爱的不是她的美丽和地位。在得知芭丝谢芭与特洛伊结婚的消息后他也心痛万分,可与伯德伍德相反的是,他并没有因此而憎恨特洛伊,他选择了理智,或许这一切都是上天安排好的一样,在风雨过后,决定给他一个美好的归宿,让他回到芭丝谢芭身边,在她最无助,最绝望的时候。

也许他没有伯伍德那么富有,也没有特洛伊那么英俊,但他有自己的财富。他善良,真诚,执着。。。正是这些给了他战胜一切困难的力量,并最终永远留在芭丝谢芭身边。

总的来说,我们不能爱慕虚荣,就像**中的女主人公芭丝谢芭那样,她虽生的美丽聪慧。但爱慕虚荣。选择了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青年军官特洛伊。

特洛伊是闯入“远离尘嚣”世界的资本主义生活方式和利已原则的体现者。后被疯狂爱着芭丝谢芭的伯德伍德所杀,后者也因此终身监禁。加布里埃作为wes***传统而完美的形象,体现了哈代的乡村理想。

表达作者对放弃传统理想的回归愿望。

远离尘嚣读后感 篇8

这个十一,花了六天的时间读完了《远离尘嚣》,倒也是过了一个远离尘嚣的假期。每天除了做饭、看电视,就是看书,也乐得清闲。

也许是事先看过故事梗概的原因,跟读《苔丝》时候的感觉不同,总体来说,情节让我有点失望,表达读起来好像也不舒畅。也许是久未读书,倒也生疏了。

故事徐徐展开,每一个阶段的起和合却都在意料之中,细节的打磨也没找到让人拍案叫好的快感。很难找到书评中提到的哈代作品的两个永恒主题:无常的命运和对感情的生命一般的诉求。而对前者的刻画始终融合在对后者的描绘之中。后者便也成了我梳理的主线。

一个女人,三个男人,一段静水深流的爱恋,一段炽热却瞬间熄灭的感情,一段缘起于游戏却走向毁灭的孽缘,概括了小说中的感情线。

我最喜欢的男主角是一个羊倌,隐忍寡言。因在乡间目睹女人淘气的一个后仰马背而爱上她,却以不般配被女人拒绝。数年后,在无数个黑夜慨叹相思的男主角因为破产而出门打工,居然在扑救一场大火时,走到已然继承叔叔产业的女主角身边。这应当是作者设计的第一个命运的玩笑。剩下的十几年,男人压抑着自己的爱意,目睹着女人被同镇的富一代追求,被放荡的兵一代玩弄,再也没有表达过自己对女人的爱慕。他所做的,就是在暴雨到来前的深夜,为没有加盖的麦垛扯拉着防水布,在女人玩弄感情时警告她,在女人被玩弄时保护她,心甘情愿地当那个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兄长。他是小说中唯一从一而终、从未偏离过自己的男人。他也是最终赢得女主角的男人。

这个被三个男人疯狂爱恋、或曾爱恋过的女人有着女王般的气质。她有一大笔产业,不被任何人倾倒,当然,这都发生在她遇见第一任丈夫之前。心境高的她受不了村里那个唯一一个没有将眼神聚焦于她的男人,给他写了封情人节贺卡,从此将他卷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这个男人真的爱上她了,但是她却迟迟未接受求婚。某一个夜晚,她却醉倒在一个素昧平生的士兵的甜言蜜语中。他们结婚了,深深地伤害了两个深爱着他的男人的心。当她丈夫令人不齿的过去被揭发时,她选择了封闭自己。村里人说卑鄙的男人被海水淹死了。在她准备接受村里那个男人的求婚时,丈夫出现了。这是作者设计的第二个让我觉得确实惊奇的地方。这里到了整个故事的高潮。求婚的男人开枪打死了已婚的男人,也将自己送到了终身的牢笼。女人、男人都被命运捉弄了。爱情,在命运面前如此一名不值。

然而,最终女主角和男主角走到了一起。我读到的不是哈代的宿命论,却似乎体味到了一丝希望。

因为小说,也开始思考爱情的问题。听信自己心里的感觉,但是我却发现好像外面的轰鸣声太大了,很难听得见。

远离尘嚣读后感 篇9

这篇小说让我们知道应该如何去选择爱情才不至于盲目!小说中的特洛伊对待爱情是很盲目与不负责任的!他不负责任地丢下了芳丽·罗宾,不负责任地与美丽的芭丝谢芭·埃弗登结了婚,最后伤害的是他们三个人。

爱情应该就应该像盖伯瑞尔·奥克对待芭丝谢芭那样的忠贞,或许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已经几乎找不到这种纯真、无私的爱情了,但正因为如此哈代手中的奥克才成了众多女生心中的美好期待,同时也成了众多男士学习的楷模了!

这篇小说围绕芭丝谢芭·埃弗登与三个男人之间的爱情纠葛而进行的!

小说中的特洛伊是我们一般人的象征,作者赞美的是盖伯瑞尔式的坚贞不渝的爱情!他把这种爱情是为高尚的美德。他特别赞赏建立在共同事业上的爱情!

在几个人中我最喜欢奥克,他对爱情是那么的忠贞,那么的无私,这种男人在女人心中应该是很成熟的,也是最易获得她人芳心的。同时他为人老实、善良,不耍手段,那么的无私。而特洛伊却是那么地不负责任,那么地冲动,害了芳丽、害了芭丝谢芭、害了博尔伍德,而且他嗜赌不听劝告,因此这些人物中我最不喜欢就数特洛伊了,尽管博尔伍德最后杀了他,但这也并没有得到我的同情。总的来说特洛伊是人品不行。然而特洛伊在恋爱方面耍的几个小把戏我倒是蛮喜欢的,在爱情上他比博尔伍德好多了,三个人中博尔伍德在爱情上是最懦弱的了,他对爱情是那么地敏感,所以就易激动,无法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我想没有哪一个女人能忍受得了博尔伍德式对爱情的态度,不过博尔伍德人品倒还好,只是他的(ai)情商太低了,所以如除去在爱情方面的表现,博尔伍德的行为也是没有什么好指责的。尽管他杀了人,事实上倒成全了芭丝谢芭(与奥克)!

由此看来,一个最重要的还数人品,人品不行了,就会让人家瞧不起,如果你人品行的话,即使其他方面有些缺点都是可以忍受的!

红旗谱读后感汇总


人的思维和想法,总是随着时间不断的改变。人是复杂的,尤其是思维,心得也在一直变换。在日常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心得体会吧,心得体会可以总结出具体的经验和想法。优秀有创意的心得体会要怎样写呢?小编推荐你不妨读一下红旗谱读后感汇总,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红旗谱读后感【篇1】

说到严志和,首先就应该注意到,小说中曾经几次提到过严志和的所谓“庄稼性子”。在我的理解中,这“庄稼性子”指的正是严志和身上的农民品性。具体来说,严志和首要的性格特征是朴实厚道、惜地如金。这一点,在他与朱老忠以及“宝地”的关系中表现得异常突出。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情节,就是严志和帮着从东北返乡的朱老忠在故乡最终站住了脚。对于离开故乡已经长达20年之久的朱老忠而言,通过怎样的方式才能在故乡立足,的确是一个十分迫切的重要问题。我们很难设想,如果没有严志和主动提供临时住所,没有严志和的积极帮衬,朱老忠一家千里迢迢回到故乡后的遭遇会是什么样子。在这样的意义上,说严志和对于朱老忠的帮助乃是一种雪中送炭式的行为是毫不为过的。

然后,就是严志和与土地之间的深厚感情。正因为严志和深知土地的存在对于农民的生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所以他才千方百计地试图保住祖辈遗留给他的那块“宝地”。一直到运涛入狱与老奶奶猝死这样的双重灾祸同时降临到他身上的时候,被迫无奈的他才把这块珍贵的'“宝地”出卖给了地主冯老兰。

严志和性格特征另外一个重要的方面是一种貌似软弱的生命坚韧。人物这一方面的性格特征,在过去曾经被指认为是一种生性的懦弱。现在看起来,这样一种多少带有一些否定意味的人物评价方式,其实是很难成立的。实际上,过去的研究者是误把人性中自然的一面当作了懦弱的体现。阅读《红旗谱》,我们不难发现,小说中以个人的微弱力量而承受生活苦难最多者,实际上正是严志和。当自己的父亲严老祥因故出走关东之后,一家三代五口人的生活重担事实上就落在了严志和一个人的肩头。在那个兵荒马乱民不聊生的时代,上有老下有小的严志和,要想维持一家人的生计,需要付出怎样巨大的代价是可想而知的。然而,生活却并没有因此就停止对严志和的打击,在小说故事情节集中展开的前后不到几年的时间里,严志和所遭受的人生打击可谓是接连不断。先是运涛的入狱,然后是老奶奶的猝死,紧接着是“宝地”的被迫出卖,最后又是另一个儿子江涛的被捕入狱。很显然,无论是任何一个人,在接二连三地承受这一系列打击之后,也都会产生极为痛苦的精神感受的。严志和的情况就是如此。且让我们来看得知运涛入狱的消息之后,作家关于严志和的一段描写:“严志和,本来是条结实汉子,高个子,挺腰膀。多年的劳苦和辛酸,在他的长脑门上添上了几道皱纹。平时最硬气不过。做了一辈子庄稼汉,成天价搬犁倒耙。当了多少年的泥瓦匠,老是登梯上高。一辈子灾病不着身,药物不进口。一听得亲生的儿子为"共案"砸进监狱,就失去了定心骨。他迎着朱老忠紧走了几步,身不由主,头重脚轻,一个斤斗倒在梨树下。一阵眼黑,跳出火花来。”过去的研究者之所以指认严志和生性懦弱,很大程度上正是因为小说中不断地会出现如同以上段落一样的关于严志和遭受人生打击之后痛苦万状的描写。现在我们当然已经看得很明白,把严志和遭受惨痛人生打击之后本能的痛苦反应理解为他的生性懦弱,本身就是极端错误的。实际上,作家对于严志和这样一种痛苦情状的生动描写,其实正应该被看作是作家对于人物一种真实人性的挖掘与表现。从某种意义上说,小说就应该是一种关乎于人性的语言艺术。严志和形象在《红旗谱》中的出现,正说明了作家梁斌其实具备着一种透视表现乡村世界中真实人性的艺术能力。严格地说起来,正是因为严志和在连续地遭受了一系列人生打击之后,最后仍然能够以坚定的人生意志战胜这些人生灾难,仍然加入了共产党,仍然与这个不公平的社会与世界进行着可谓是殊死的抗争,所以,严志和才的确称得上是一条具有真实人性的乡村世界中相当少见的硬汉子形象,是梁斌的长篇小说《红旗谱》中塑造最为成功的农民形象之一。

红旗谱读后感【篇2】

《红旗谱》作为红色经典,以成功塑造了中国第一个革命农民英雄典型朱老忠,成为一般读者研究关注的焦点。然而跳出革命文学的研究视角,而从女性主义视角出发,《红旗谱》虽说仍然是男权话语的维护者,但是它所塑造的女性形象已经体现出女性主义意识,而其中春兰这个形象最具典型性。她可以说是传统意识和女性意识的矛盾结合体,是处在女性意识逐渐战胜传统意识的转型期的妇女形象。

春兰出身于女性意识最受压抑的中国传统的农村家庭。当时的中国才刚刚从两千多年的封建等级社会中解放出来,人们所受的封建礼教思想仍然是根深蒂固,尤其是在农村。我们可以看到春兰自小受到的教育仍然是封建式的。她所受到的压迫不只是来自地主阶级,同时也来自农民阶级的其他成员。首先她和运涛之间可以说是完全纯洁的恋爱,而只是因为他们独自在瓜棚下聊天,却被她爹追着打,甚至想把她活活饿死,之后还遭到全村人的议论。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受着封建思想的影响,农民阶级中大多数人成为封建礼教的维护者、帮凶,去压迫小部分思想比较进步的人。

另外和大多数农村女孩子一样,春兰没上学,不识字。她和运涛可以说是青梅竹马,两情相悦,按照我们现在的观念是自由恋爱,没什么好羞耻的。但是在她和运涛在瓜棚下约会——如果可以算作约会的话——被他爹追赶时,她对挨打并没有表示反抗,却是说:“爹,家去打我吧,叫人们看着像玩猴儿似的,多不好!”在她对于封建礼教仍然是遵循的,并且这不是被迫的,而是自愿的,因为在当时,封建礼教很多旧俗已经废除,至少是受到挑战,但春兰并没有认识到封建礼教对人的荼毒,而是深陷其害而不自知。

虽然春兰仍然是具有深刻意识的女性,然而由于革命的契机,要求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因而女性在革命中也成为了不可或缺的力量,所以女性意识也有所苏醒。她们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积极争取使自己在革命中成为与男性拥有平等地位,平等力量的一部分。她不识字,却怀着极大的热情跟运涛学习认字,积极吸收革命思想,并有着自己的思考。春兰“听了运涛的宣传,像春天的苇笋注上大地的浆液,长出绿色的小叶,精神充沛,永不疲倦。又像春天的紫柳,才生出绿色的嫩叶,一经风吹雨洒,就会摇摇摆摆,向人们显示:只有她是值得骄傲的!”上面说过在大多数社会结构中,女性在政治、经济、文化、思想、认知、观念、伦理等各个领域都处于与男性不平等的地位,但在革命年代,妇女在政治、思想等方面争取平等地位的意识可以说比很多时期要强烈得多。春兰对革命还只是抱有热情,到了严萍,她就能够积极争取加入革命救济会,并在二师学潮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这可以说是女性意识的成长。

红旗谱读后感【篇3】

《红旗谱》这部文学作品是由当代著名作家梁斌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所进行描述的。梁斌,1920年3月生于河北省蠡县梁家庄一个比较富裕的家庭。小说主要描写了两个事件,且此两个事件均是作者的亲身参与的真实事件。一是1931年蠡县人民反“割头税”的斗争,二是1932年保定“二师学潮”。作者参与的反割头税这场斗争,时年16岁。作为涉及社会现实的第一次锻炼,作者将其作为很大的事件写入小说。

所谓当代小说是现实生活的写照。不错,它是革命斗争的一部史诗,也是一幅壮丽和广阔的历史图画。从20年大革命前到九一八后的农村和城市的阶级斗争和一系列阶级关系的变化。朱老巩大闹柳树林,一个鲁莽的却拥有极度正义感的朴实的农民与地主冯老兰做斗争;朱老明多次状告当地霸道地主冯兰池;反割头税斗争等等,鲜明地反映出手无寸铁的农民从泄私愤到报公仇,从自发的无组织的反抗到有纪律有组织的斗争这一发展过程。

英雄的农民形象-

朱老忠是《红旗谱》中着力塑造的人物形象,也是这部作品中最为成功的人物形象之一。朱老忠是一个跨越旧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革命两个历史阶段的人物。在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里,他从父辈那里继承好爽正直、刚毅不屈的斗争精神,传统的农民英雄的性格特点在他身上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斗争实践中,他增长了斗争的才干,提高了革命觉悟,在原有的农民英雄的基础上增加了一种“新质”,使其最终成为一个具有高度的共产主义觉悟的农民英雄典型。

不甘屈服的反抗意志和善用智谋的.斗争精神是朱老忠性格的核心。朱老忠的父亲朱老巩在与敌手冯兰池的斗争中失败,他的父亲和姐姐惨死之后,他只身一人远走他乡。他并没有就此罢休,他尽管身在异地,但时刻没有忘记复仇,所以,几十年之后,他带领妻子和儿子千里迢迢重返故乡--锁井镇,重新开始与冯兰池针锋相对的斗争,这一点充分体现了他不甘屈服的反抗意志。在几十年的奔波生涯中,增长了对敌斗争经验。因此,与父辈相比,他有着更多的斗争的智谋,懂得了斗争的策略和方式。恰当地处理“脯红鸟事件”,便是他善用智谋这一性格特点的显露。

朱老忠有句口头禅:“出水才见两腿泥。”这可以说是他韧性性格的一个凝结点,也是他不同于一般农民英雄形象的一个显著特征。“出水才见两腿泥”有两方面含义,其中除了蕴有韧性精神之外,还有一种必胜的信念。例如,高蠡起义失败后,他痛苦万分,但并没有灰心,反而更加坚定了与敌人斗志到底的信念。尤其是他后来成为一名共产党员之后,他的这种性格得到了更进一步的发展。

小说在表现朱老忠韧性的同时,还表现了他敢于“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侠义心肠。这种侠义心肠在朱老忠身上表现为:讲义气、重团结、救危扶困、舍己为人的优良品质。朱老忠对朋友赤胆忠心,为朋友两肋插刀,在所不辞,为了支持好友严志和的儿子江涛去保定二师读书,他不惜卖掉自己家的一头耕牛;运涛参加革命后被捕入狱,严志和家遇到灾难,朱老忠挺身而出,带领江涛千里迢迢去济南探监。这一切都是他狭义性格的具体表现。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在认识朱老忠这一性格时一定要把他和古代农民的骑士风度区别开来。朱老忠在革命斗争中,把这种英雄品格升华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把它与革命斗争的宗旨统一起来,因此,这种传统的英雄品格在朱老忠身上便放射出崭新的光彩。

红旗谱读后感【篇4】

《红旗谱》作为红色经典,以成功塑造了中国第一个革命农民英雄典型朱老忠,成为一般读者研究关注的焦点。然而跳出革命文学的研究视角,而从女性主义视角出发,《红旗谱》虽说仍然是男权话语的维护者,可是它所塑造的女性形象已经体现出女性主义意识,而其中春兰这个形象最具典型性。她能够说是传统意识和女性意识的矛盾结合体,是处在女性意识逐渐战胜传统意识的转型期的妇女形象。

春兰出身于女性意识最受压抑的中国传统的农村家庭。当时的'中国才刚刚从两千多年的封建等级社会中解放出来,人们所受的封建礼教思想仍然是根深蒂固,尤其是在农村。我们能够看到春兰自小受到的教育仍然是封建式的。她所受到的压迫不只是来自地主阶级,同时也来自农民阶级的其他成员。首先她和运涛之间能够说是完全纯洁的恋爱,而只是因为他们独自在瓜棚下聊天,却被她爹追着打,甚至想把她活活饿死,之后还遭到全村人的议论。从中我们能够看到,受着封建思想的影响,农民阶级中大多数人成为封建礼教的维护者、帮凶,去压迫小部分思想比较提高的人。

另外和大多数农村女孩子一样,春兰没上学,不识字,。她和运涛能够说是青梅竹马,两情相悦,按照我们此刻的观念是自由恋爱,没什么好羞耻的。可是在她和运涛在瓜棚下约会——如果能够算作约会的话——被他爹追赶时,她对挨打并没有表示反抗,却是说:“爹,家去打我吧,叫人们看着像玩猴儿似的,多不好!”在她对于封建礼教仍然是遵循的,并且这不是被迫的,而是自愿的,因为在当时,封建礼教很多旧俗已经废除,至少是受到挑战,但春兰并没有认识到封建礼教对人的荼毒,而是深陷其害而不自知。

虽然春兰仍然是具有深刻意识的女性,然而由于革命的契机,要求团结一切能够团结的力量,因而女性在革命中也成为了不可或缺的力量,所以女性意识也有所苏醒。她们充分发挥自我的才能,进取争取使自我在革命中成为与男性拥有平等地位,平等力量的一部分。她不识字,却怀着极大的热情跟运涛学习认字,进取吸收革命思想,并有着自我的思考。春兰“听了运涛的宣传,像春天的苇笋注上大地的浆液,长出绿色的小叶,精神充沛,永不疲倦。又像春天的紫柳,才生出绿色的嫩叶,一经风吹雨洒,就会摇摇摆摆,向人们显示:仅有她是值得骄傲的!”上头说过在大多数社会结构中,女性在政治、经济、文化、思想、认知、观念、伦理等各个领域都处于与男性不平等的地位,但在革命年代,妇女在政治、思想等方面争取平等地位的意识能够说比很多时期要强烈得多。春兰对革命还只是抱有热情,到了严萍,她就能够进取争取加入革命救济会,并在二师学潮中发挥了进取作用。这能够说是女性意识的成长。

红旗谱读后感【篇5】

贾老师说:“就是封建势力、军阀政客们,不能推动社会前进,只能是社会的蟊贼。受苦的人们,工人和农民,就要起来他们,自己起来解放自己。知道吗?”

朱老忠畅亮地笑了,说:“共产党?我在关东的时候,就听得人们讲道过,苏联列宁领导无产阶级掌政,资本家和地主,工人和农民翻起身来,如今也到了咱的脚下。你要是扑摸到这个靠山,咱受苦人一辈子算是有前程了!”

江涛说:“当然不算完!反革命在武汉大屠杀以后的日子,毛泽东同志带领革命的士兵、工人和农民举行了秋收起义,上了井冈山。朱德同志带领南昌起义的部队转战湖南。他们在井冈山上会师了,建立了苏维埃政权,建立了工农红军,建设了革命的根据地。今后要打土豪分田地,进行土地革命,叫无地少地的农民们都有田种!”

认真读了这本书,才发现这是真的用最朴素的语言,描述了一段发生在无产阶级人民大众身上的抗日故事,作者不是在创作文学作品,而是用自己的亲眼看到过的事件来告诉大家,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而且最终一定会获得胜利。

红旗谱读后感【篇6】

《红旗谱》这本书,说实话,读的时候没有什么太大的兴趣,因为依照个人兴趣来说,我平时不爱读这类的书籍,要是读的话也是强制性的读一些,又因为这本书读的真的不是很完整,很清楚。所以,在周末的时候在网上找了《红旗谱》的电影来看了一下。看完这部《红旗谱》的电影,感觉关于这本书的一些小小的琐碎的记忆就统统的都被串联在了一起,能够理清了这本书的脉络,形象的了解到这部作品它究竟讲的是什么内容,通过这个过程,引发了我的一点小小的思考,在理解文章或者是其他的一些篇目的时候,如果不是很懂,就可以借助一切别的方式,来帮助你来理解这些篇目或者文章。我≮≯觉的这个方法真的很有帮助,这也提醒我们在一种办法行不通的时候可以换个思维方式来想一下,这样就能让问题很容易的被解答。

在还没接触过这本《红旗谱》的时候,觉得这本书肯定特别的无聊,讲的很老很老的一些事,记得当时学校的音乐厅还有南开大学关于《红旗谱》的巡演,同学们都去了,而我因为一些事情没有去成,当时还在自我安慰的说,没有什么好看的,不去就不去了,因为我真的不喜欢这样的一些类型的话剧,所以也就心安理得的没有去,但是,等到该写作业的时候就后悔了,因为真的不知道怎样把这些小片段串联起来,只能自己找电影来看,做重复性的事情。所以,通过这件事情,也红旗谱读后感告诉我们做什么事情,不要只顾及自己的兴趣,要广泛涉猎知识,这样才能在用的时候为我所用。不至于像个无头的苍蝇一样,不知从何下手,好了,好像有点跑题了,该步入正轨了。

《红旗谱》这部书主要讲了三代农民的不同斗争道路及其命运的历史性的变迁,深刻的描述了中国农民在民主革命中寻找解放道路的的曲折历程。其中,朱老巩单枪匹马,赤膊上阵,与恶霸地主冯兰池斗争结果却家破人亡。朱老明最后也是倾家荡产而告终,朱老忠和严志和作为新的革命农民代表,他们吸取了教训,在斗争中找到了共产党,终于走上了正确的斗争道路。随之,新一代的革命者也诞生了,他们在斗争中逐渐成为了无产阶级战士。那个年代注定动荡不安,《红旗谱》在那样一个特殊的年代和地域的基础上,塑造了性格鲜明地具有民族文化心理特点的人物形象。朱老忠的形象尤为醒目,他是一个生活在20世纪初叶,新旧两个时代交替时期的农民英雄的典型形象。

通过这部书,我也能学习到语文的一些知识,书中人物的形象鲜活,爱恨分明,通过对人物语言的描写刻画生动的展现了北方农民的豪放粗犷的性格特点。

通过对这本书的了解,也让我对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对入党有了更高的热情,所以,我们应该多读红色经典,了解历史,了解党。更加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向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者学习,培养自己坚忍不拔的个性,学会理解,学会忍耐,学会珍惜。紧紧拥护在党的周围,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而努力。

红旗谱读后感【篇7】

梁文斌的《红旗谱》是一部具有民族风格的农民革命斗争的史诗巨著。

《红旗谱》写于清朝末年。长工老巩、严老祥阻止恶霸地主冯兰池毁钟侵田大闹柳树林为故事开头,揭开了20世纪翼中农民斗争的序幕。其中我喜欢朱老巩。因为他虽然打了三次官司,每次都因为没钱请上等的侓师而失败。但他仍不气馁,继续反抗冯兰池等人的恶行。这种永不放弃的精神深深震撼了我的心灵。那时的人民是多么的弱小,一向被地霸们欺压着。虽然最终在跟冯兰池的抗争中生病身亡,但他的精神,他的意志打动了人民,八年后他的愿望最终也实现了。

虽然此刻我们是人人平等。但大家想一想,今日的完美生活是由千千万万的战士们为了祖国解放而付出鲜血换来的。所以我们要更加珍惜此刻的完美时光,将来为我们的祖国带来繁荣,带来和平,一不步走向繁荣富强。

尘埃落定读后感五篇


你有你的想法,我有我的想法,每一个人的想法都不一样,如果我们需要发表自己的见解,见解的来源就是自己的心得体会。写作训练中有一项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写心得体会,写一篇心得体会我们可以从中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怎样才能将我们需要的心得体会写好呢?以下为小编为你收集整理的尘埃落定读后感五篇,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1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2

根据部机关的统一安排,最近一段时间,我认真学习了《矛盾论》、《实践论》、《反对本本主义》三篇毛泽东同志的经典着作,在学习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一方面注重融会贯通文章中所提出的一些基本观点,另一方面又充分运用这些基本观点来解释和回答自己在思想上、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很受启发,很有收获。

《矛盾论》、《实践论》和《反对本本主义》三篇文章相互联系,统一于一个整体,闪耀着辩证唯物主义的光辉。其中《矛盾论》揭示了事物矛盾的特性、作用和意义,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基本原理,对我们科学的分析问题、处理问题具有很强的宏观指导性。通过研讨《矛盾论》,我感受到了学习的无穷乐趣,也更加坚信了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博大精深和伟大正确。主要体会有三点:

一、矛盾是开启科学思维的“钥匙”

《矛盾论》中说,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的过程中,矛盾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矛盾具有多种特性,既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既有同一性,又有斗争性。同时还区分为主要的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把矛盾的这些特性掌握了,我们也就掌握了科学思维的“钥匙”。

在进入组织部工作之前,本人对“村干创业”工程的认识就很肤浅,仅仅认为这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弥补村干部工资不足的一种重要手段,有条件的村干部可以创业挣些“外快”,没有条件的大可不必“住里钻”。但通过学习《矛盾论》,回过头再来看“村干创业”,不得不为市委的正确决策叫好,对“村干创业”的认识也实现了由表及里、由个体到整体的转变。

“村干创业”无论是作为一个工程来讲,还是作为一种现象来看,它决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与当前农村税费改革后的新形势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要求都是息息相关。从矛盾的普遍性来分析,“村干创业”是全民创业的组成部分,提倡村干部创业,是还村干部予应有的权益,是尊重村干部权益的表现,是落实中央十六大精神的一项具体行动;从矛盾的特殊性来分析,“村干创业”区别于农民创业,区别于工人创业,在于其创业的对象是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村干部,其意义就不仅仅局限在村干部本人致富上,而在于进一步发挥村干部这支“领路人”、“服务员”在发展经济方面的作用,让村干部先行一步创业,先行一步富裕起来,正是为下一步带领村民共同富裕积累技术基础、信息基础、市场基础,甚至经济基础,为村民致富找路子,出点子。另外,从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分析,村干部作为代表村民行使集体资产管理权的“当家人”,必须正视群众反映,慎重对待手中的权力,正确处理好群众创业与服务、平等与竞争等关系。从主要的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分析,还可以得出村干部自身素质与市场经济不适应才是“村干创业”的主要矛盾,而有的村干部所说的“群众意见大”只不过是一种次要矛盾等等。

因此,坚持用全面、联系、发展的观点,也就是用矛盾的观点来观察事物、分析事物,有助于接近客观、远离主观,真实地反映事物的相来面目,有利于加深对事物内部规律的认识,实现科学思维、立体思维。

二、矛盾是推动工作创新的“动力”

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不同质的矛盾,只有用不同质的方法才能解决。这是《矛盾论》告诉我们的。

现实工作中,我们正是坚持对具体的事物作具体的分析,才推动了一项项工作的创新。

比如,新时期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客观要求与党员流动日益复杂、日益频繁,党员管理难度日益增大的现状产生了矛盾,就促使我们启动了党员“安家工程”;又比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任务与农村广大党员致富本领不强、先锋作用发挥不够之间的矛盾,促使我们开展了“村干创业”、“小康示范区”活动等等。这些创新实践,就在于我们敏感而又及时地抓住了那些比较细微的矛盾。如果事物不存在矛盾,那么创新的价值也就无从体现。

因此,只要在工作中善于捕捉矛盾,善于把握矛盾,善于剖析矛盾,善于利用矛盾,就一定能够推动实践创新、理论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以及其它各方面的创新,不断推动工作向前发展。

从这个意义上来,矛盾也就是生产力。

三、矛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润滑剂”

既然矛盾不处不在,既然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在于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于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那么在处理人际关系、构建和谐社会上就要坚持多从事物内部找原因。

比如,一个单位职工之间的关系非常和谐,但如果按照《矛盾论》的观点,也并非不存在矛盾。只不过在一定条件下这种矛盾统一于一个整体之中,构成了相对的和谐。当一个员工与其它员工发生观念上的分歧、利益上的冲突时,也就产生了矛盾。这时我们就要保持冷静,用矛盾的观点来看待和处理同事之间的矛盾,从矛盾的内部找原因,一事一议,就“事”论“事”,而不要把过去的一些陈年旧事搬出来讲,更加伤害对方的心,也不要把与特定矛盾无关的人扯进来,进一步把矛盾扩大化。是什么矛盾,就讲什么矛盾,始终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这样,我们就会把矛盾控制在小范围之内,减少小磨擦,避免大矛盾,真正达到和谐共处。

对于矛盾,我们大可不必视而不见。矛盾具有同一 性,可以相互之间转化,也就是说,矛盾既具有积极的内核,又具有消极的内核,其结果之所以不同,关键是我们怎么去对待,去处理。只要把握行当,处理有度,就会出现意想不到的效果。诚如《矛盾论》中说,党内不同思想的对立和斗争是经常发生的,这是社会的阶级矛盾和新旧事物的矛盾在党内的反映。党内如果没有矛盾和解决矛盾的思想斗争,党的生命也就停止了。对于一个党如此,对于一个单位也是如此,对于一个国家更是如此。

只要我们坚持用矛盾的观点来处理人际关系,我们就会减少矛盾、化解矛盾,转化矛盾,促进和谐。

在今后的过程中,我将进一步加强对《矛盾论》的学习,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努力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坚持用崇高理想鼓舞自己,用坚定信念鞭策自己,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超越自我,实现人生最大的价值。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3

《尘埃落定》,看起来可以适合很多书的书名。可是很多书却不一定适合它。这是个普通的书名,却是全面的揭示了全文的起与落。尘埃落定,落定之前必定会尘埃乱飞。因而,在肯定的全书结果之前,这一很长一段时间的尘埃飞舞,正是土司们,也是我所生活的世界,到处弥漫着旧日的风光。我是麦其家的二少爷,人傻却也感受到这个世界给我带来的影响。十八个土司的平凡土司,因为种鸦片,大发横财,实力日增。因而又成为众土司们的敌人。而正如这个土司世界里,分不清谁是亲威谁是敌人一样。当大家都能过鸦片发了些小财时。麦其土司却出人意外的全种上粮食。外在环境变化莫测,本就因为鸦片广种而价钱大落的鸦片,这时已成为无法养活人的害人之物。也就是在这时,所有的人才意识到,粮食才是最重要的。在这个有钱难买粮食的时候,麦其家仓仓粮满,甚至因为无处放钱而免了百姓的税。这些饥饿的土司们就通过各种方法来谋得麦其家的粮食。有明争有暗抢,却敌不过麦其家的枪子。我被派往北方,打败了敌手之后。土司中的唯一女土司,用的却是美人计。我傻气得,不予理采,其计也就失败。我最终又敌不过塔娜的美色,因而救了女土司王国。新旧两代人,各自均有所得。而我的岳母,却担心一个傻子真会成为未来的土司继承人。边境市场的开放,这才是我这一生中真正的事业。虽然不尽是我打理,却是我一手创建与支持,而这个土司中的土司,在金钱与枪杆的帮助下也就暗中存在了。

老麦其土司的陈年旧作,第三房太太央宗,这个他手下最忠诚的头人的妻子。而被他杀的那个头人的手下,他的两个儿子,讲述不多,作用却大,一个结束了大少爷的命,一个要了小少爷的命,而这些,就跟土司时代一样,都最终淹没于历史之中。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4

小说讲述了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老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不以常理出牌,在其余土司遍种罂粟时突然建议改种麦子,结果鸦片供过于求,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残废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因此而娶到了美貌的妻子塔娜,也开辟了康巴地区第一个边贸集市。傻子少爷回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待遇,也遭到大少爷的嫉妒和打击,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悄然拉开了帷幕。最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失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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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5

书读完后,我觉得,《尘埃落定》是一部好的文学作品。

什么是好的文学作品?

深的。

好的文学作品是深的。

一.文字深。它的描写不会有过多华丽的辞藻来修饰,平淡,朴实,初读时并不会有多喜欢,但真要看进去了,手不释卷也不过如此罢。

二.内容深。这要谈到情节,好的作品是要一环扣一环的,前呼后应,浑然天成,却又不能有过多的暗示让读者察觉,要出人意料,但也不能有超出一定范畴。个人觉得《尘埃落定》一书在这点上把握极好,尤其是文章的结尾部分,当读者都认为文章会像大部分故事一样,这位成为了土司的“傻子”二少爷和他的漂亮妻子塔娜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但作者却没有这样做,他让“傻子”二少爷心甘情愿地死在了他的朋友酒馆老板的刀下。这样的结局不禁要让人扼腕叹息,但我却认为作者这样做是最聪明的:1.呼应的好:酒馆老板曾说过谁当上土司谁就得死。这样的结尾虽在意料之外却又似乎是情理之中,因为“傻子”二少爷毕竟当上了土司啊。2.毁灭的好:“傻子”二少爷是作品的核心,他对家人所显露出来的的爱、他在边境开展贸易时所显露出来聪慧、他救济灾民时所显露出来的大善......集这些美好品质于一身的人无疑是可爱而又可敬的!但作者却让他死了,这是一种悲哀,但这也使作品的本身更富意义和价值。3.升华的好:我觉得作者的做法是对“傻子”二少爷的一种肯定。这是他的包容、大度、守信的众多美好品质的集中体现,这样的做法,无疑是为本就饱满的人的形象蒙上了一层光环。

三.人物深。如果一本书中的人物形象不够饱满鲜活那么这就不是一本好书,阿来笔下的人物个个有血有肉,跃然纸上。当一本书可以被称之为作品时,书中的人物大多是象征了一个群体了,这本书,也就成为了一个小小的社会。而我觉得《尘埃落定》一书中最有价值的人物一个是“傻子”二少爷,另一个就是没了舌头的书记官翁波意西了。(“傻子”二少爷前面已有概述,这里就不重复赘述了。)翁波意西是格鲁巴教派的忠实追随者,他十分虔诚且善良、并追随潮流,想要用好的思想去代替那些丑恶的污秽的迷信的教义,但他的这一做法不但没有换来人们对他的崇敬反而让自己掉了半截舌头。后来他发现自己可以讲话而欣喜不已时,他毫不犹疑地去替“傻子”二少爷说话,让自己的另一半舌头也与自己告别了。他并不傻,或者他早已料到这样的结果,但他坚持去做自己所认为的对的事,这是他的正义的体现。正是因为“塑造”了傻子二少爷和翁波意西的形象,才是作品有了昂扬向上的真善美的一面,不像那些缠缠绵绵止不断的苦情戏一样了。

四.意境深。当一部作品综合了以上三点,深远的意境就自然而然的显露出来了,这时,这部作品才真正有了价值,才真正能够被称为文学作品。

《尘埃落定》将上述几点都做得几乎无可挑剔,与其说它是一本书,倒不如说它是一个时代。

一个适用于所有时代的时代。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6

这本长篇小说《尘埃落定》是以一个“傻子”二少爷的视角写的,在开头,作者这样写道:

“在麦其土司辖地上,没有人不知道土司第二个女人所生的儿子是一个傻子。那个傻子就是我。”

一开始我很不习惯这样的写法:“傻子”一般是别人对某个人的称呼,如果有个人自称为“傻子”,那这个人应该不是傻子,这个道理与喝酒一样,如果某个人自称喝醉了酒,那他应该还没醉。二少爷说:

“我是个傻子,但是因为我是土司的儿子,方圆百里没有人不认识我,如果我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但却是普通百姓的儿子,那么就不会有人认识我”

从这个简单的逻辑关系来看,二少爷显然不傻,还很聪明,但他一口一个我是傻子,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说起“傻子”,每个人一生中可能都与所谓的“傻子”有过交集,初中时班上有个人,不苟言笑,学习很努力,但成绩不好,有次数学考试,他在试卷上写道:“数学老师是傻X”,气的我那数学老师罢课。人们都说这个同学是“傻子”,我们大家都喜欢嘲笑他,从来没有想过他自己内心会有什么想法,会不会把自己当“傻子”。我们从他身上找优越感,开他的玩笑的时候,也从没有意识到,我们和他,到底谁才是“傻子”。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7

微风过处,大片稠的绿色在绿风中悄然起伏,像是不曾被人注意的呢喃细语。风起云涌,狂风怒打的尘埃,席在风声中……或许当刀子划破傻子的肚皮时,所有的一切便如这风起尘埃一般,风停了,一切便都悉数散入尘土之中了……

傻子的降临就像是冥冥之中就注定好了一般,所有人的命运就好似这千丝万缕的细丝,被拧成一团,最终打成死结,密不可分。所有人都认为傻子是个傻子,可他却总能做出一些聪明人做不出的事,预测到聪明人预测不到的东西,让人觉得傻子不是傻子,傻子是聪明人;但他有时的举动却又让人不得不觉得他只是个傻子。对于他的那些‘聪明人’的举动,人们宁可相信那只是偶然中的偶然,奇迹中的奇迹,因为他只是个傻子。在我看来,傻子是聪明人。在其他土司都种植罂粟的时候,他却选择全部种植粮食……正逢大旱,他为各地荒民开仓放粮,不仅受到了他们的拥戴,从而也开辟了历史上第一个边境市场,结识了许多的优秀人士。而这一切的一切,就像是一个漫长的伏笔……最后官寨被毁,为了保全大家,他也将自己亲手创置的市场,烧成灰烬,他想到了每个人,每件事,每份回忆……而他,也落下了自己的男儿泪……

对于妻子的不忠,他选择了原谅,对于他人的背叛,他选择了宽恕,他将他的两个仆人当成了他最珍视的朋友,对于仇人也是以礼相待……而在当今时代,又有多少人能做到如此呢?

傻子呵傻子,他带着他的那份质朴,那份真诚,那份坚毅,那份勇敢,那份不甘……如这风气尘埃一般,风停了,一切便都散入尘土,回归故里了……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8

尘埃落定开篇写到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于是,整个小说的故事就围绕着这个傻瓜儿子:展开,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虽然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是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

《尘埃落定》虽然讲述的是少数民族——康巴藏族的故事,但这篇小说并不局限于不于民族题材。小说中涉及到的权力、英雄、宗教、信用、仇杀、爱情等话题都具有现代意义。《尘埃落定》写的是一个少数民族的历史,但这种历史也是一种现实,这种现实通过这篇小说得到更为充分的表达,它的面貌被展现得更加文阔,更加深远。全文是处于同一种空间,但是也存在着演绎多种故事的可能。

首先值得一提的就是贯穿全篇的神秘预言。作者通过傻子少爷之口,多次表明自已“看见了”,见了未来。他固然不可能真的看见未来,但对于我们来说,历史的发展是不可逆转的,旧社会的制度必要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被新的社会制度所取得。所以对于这片雪域高原土司制度的消亡,历史却早已知晓。因而,阿来不必明言,我们便可知道傻子少爷看到了什么。这里就体现了“傻瓜儿子”拥有超时代的预感。世上最后一个土司,雪域高原翻天覆地的变化,藏族贵族阶级无可奈何的没落伤感,藏族人民渴盼摆脱欺压迎接新的生活,这一切的一切,都反映了雪域高原在面临变革前的动荡、傍惶、期待与困惑。这种预言营造的氛围和情绪贯穿全篇,自然而然带给了读者极强的感染力。

接着就是小说对细腻而真实的爱情描写得扣人心弦。小说中描写的爱情,有傻子少爷对卓玛朦朦胧胧的爱和依恋,也有侍女塔娜与傻子少爷间不平等的畸形的爱,有引发兵戈与世仇的老土司和央宗的爱,也有傻子少爷和塔娜之间的爱。全篇重点描写的傻子少爷和美丽的塔娜之间的爱与恨,依恋与背叛更是动人心魄,把爱情的渴望、理想、美好、矛盾、背叛、无助表现得淋漓尽致。其中,傻子少爷一生都在怀念桑吉卓玛的奔放与激情,那是傻子少爷朦朦胧胧的初恋,但爱情虽然崇高,却并非生活的全部。怀着爱的激情,卓玛勇敢地与银匠结合,但艰难的生活磨历很快使卓玛疲惫不堪,于是卓玛选择了离开,选择了和跛子管家在一起。作者在塑造“卓玛”这一人物形象的时候,将对爱情的追求和背叛集中在了她一个人身上;侍女因制度而被送到傻子少爷身边,她的奉献对傻子少爷来说具有成人礼的意味,这并不是傻子少爷和侍女自主选择的爱,是源于制度的爱,而这种爱只能以悲剧收场;傻子少爷与茸贡土司之女塔娜的爱是傻子少爷一生经历的最刻骨铭心的爱情,这是傻子少爷主动选择的爱。塔娜与傻子少爷的结合并非是两相情愿的爱情,美丽的塔娜对爱情有着青春少女美好的幻想,但身为茸贡土司的女儿,她的爱情只能为了权力和政治牺牲。

《红岩》读后感汇集


每朵花都没有一样的时候,人也是一样。如果我们需要发表自己的见解,见解的来源就是自己的心得体会。在学校的时候我们都写过心得体会,每一次心得体会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心得体会的内容要写些什么更好呢?你也许需要"《红岩》读后感汇集"这样的内容,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红岩》读后感(篇1)

向革命烈们致敬!

——读《红岩》有感

在这个寒假里,我怀着无比崇敬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里面生动刺激的故事让我久久难忘。

《红岩》这本书主要向我们讲述了1948年至1949年期间,国民党反动派将重庆地下党的联络站摧毁后,再将共产党员关进“白公馆”和“渣宰洞”这两所可怕的监狱中,反动派对共产党员进行严刑拷打,逼他们说出党组织中的秘密,可共产党员的意志、信念是坚强的,反动派最后得到的只是失败。

通过作者生动的描写,这些鲜活的人物跃然纸上:有机智、冷静面对敌人狡猾的拷问的许云峰;有在监狱中细心照顾与自己素不相识的孩子的孙明霞;也有宁死不屈、认真细致编写《挺进报》的成岗;还有那小小年纪就英勇就义、不肯向敌人屈服的小萝卜头。。。。。。他们都在履行着对党许下的诺言。

在这许许多多的人物中,带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主人公江姐。她,作为一个女性,看到自己丈夫老彭的人头血淋淋地挂在城门墙上时,她竟然没有失声痛哭,失去亲人的悲痛是让人难以忍受的,而江姐,她把失去亲人的悲痛和对敌人的仇恨化成动力,重新站起来,好好为党和人民工作。当她被敌人折磨时,她没有投降,咬紧牙关,对敌人说:

“严刑拷打算不了什么,竹签子是用竹子做的,而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的。”在她即将英勇就义时,她把自己打扮的整整齐齐,用从容不迫的态度面对死亡,死亡带给她的不是恐惧。

《红岩》读后感(篇2)

我们今天努力奋斗,为的是建设祖国,报答父母;而过去的人们努力奋斗是为了什么?他们如此努力奋斗是为了祖国和平的未来——我们的今天。

那时,每天都会有人为了理想倒在血泊之中,那些血变成了河,令人伤痛的血河。我们的先辈为了挽救我们的祖国,实现心中理想,不惜牺牲性命。不管是那十指连心的痛还是那恐怖的酷刑,他们都坚持了下来,没有屈服,没有投降!

我们从来都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可谁又知道先辈们的心血呢?谁又能体会他们的痛苦呢?没有人能体会那十指连心的痛,没有人!先辈们拼上性命,为的是什么?为的是让我们这些晚辈不再受苦,拥有美好的家园。而我们有些人则不明白,还在当富二代,吃吃喝喝,天天玩乐,不去建设祖国,令人心痛!是先辈们挽救了中华,让中国人民得到了解放,建立了新中国。我们应该接过接力棒,努力建设祖国。

先辈们为了我们献出了生命,却只求后辈们平平安安,快快乐乐。因为有他们,中国才谈今天的祖国振兴;他们是伟大的,是令人敬佩的人。

《红岩》

《红岩》读后感(篇3)

是这样一本书,充斥着无限的黑暗,却又透出一缕迎接黎明的曙光。在中国革命取得胜利的历史关头,走出了一批英勇坚韧的共产党员。他们有着坚如磐石的理想与信念,用大无畏的牺牲精神书写了一部波澜壮阔的英雄传奇!

——题记

《红岩》的创作是在革命回忆录《在烈火中永生》的基础上完成的,作者作为国民党集中营的幸存者,亲眼目睹了敌人最残暴、最野蛮的屠杀和共产党人壮烈牺牲的场面。这本非凡的书体现了“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共产党人和革命志士的崇高思想境界、坚定理想信念、巨大人格力量和浩然革命正气”,真实地记录了光明与黑暗的殊死斗争。

这本书记叙的是革命的大进军和反革命垂死挣扎的一幕幕历史,狱中斗争是小说的主要部分。中美合作所、渣滓洞、白公馆都是特务的巢穴,集中了国民党特务机构中最精悍、最狡诈、最凶恶的力量,在这种环境下,以江姐、成岚、刘思扬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党员们,与国民党军警、特务、叛徒作出了不屈不挠的殊死斗争。

江姐,是政治上成熟的中共地下党领导人,她为人稳重、心细,面对敌人与酷刑沉着冷静,坚忍不拔,处处表现了对革命事业的无比忠贞。她足智多谋,面对敌人具有大无畏精神。被捕后,她经受了更大的考验,面对任何酷刑都毫不屈服。似乎还听到江姐动人心弦的回音与她光芒四射的词句:“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她受到了同志们的敬仰和爱戴,为了不暴露同志们的越狱计划,保全他人,她毅然走向刑场……江姐这一人物代表了舍己为人、敢于牺牲的共产党员形象。

许云峰,一名具有钢铁意志的共产党员。作为一位进行过长期地下斗争的领导人,他具有高度的政治敏感,多次在严峻的关头挺身而出,表现了独当危难、顾全大局、舍己为人、心思缜密的革命品质。他作为本书主要刻画人物之一,以智勇双全、信念坚定的品格书写了一幕幕扣人心弦的壮歌。“是七尺男儿生能舍己,做千秋雄鬼死不还家”,许云峰虽然牺牲了,但就义前的慷慨陈词与不屈不挠的精神永远铭刻在大家的心中。

除了江姐与许云峰,还有许许多多可歌可泣的共产党人。他们面对死亡毫不畏惧,甚至勇于牺牲。因为,他们有着同样的信念:“如果需要为共产主义的理想而牺牲,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也可以做到脸不改色、心不跳。”

特务们狰狞的面孔与沾满鲜血的双手毫无顾忌地展现在共产党员的眼前。他们狂妄地大笑着,将滴着血的屠刀与残酷的刑具伸向共产党员们,妄图通过残忍的手段逼共产党员们说出地下党的秘密,但均被识破。他们于是又伪装同情,用苦肉计唤醒共产党员们的善良。无论特务用什么手段、计谋,面对严刑拷打,机敏坚韧的共产党员们始终只回答一句:“拷打得不到的东西,刑场上同样得不到!”决不是手段越残酷就越能达到特务们阴险的目的,共产党员钢铁般的意志永不磨灭!

《新年大联欢》中的贴对联节目,作者不厌其烦地展示难友们的杰作。这些妙联真实地反映了共产党员们恶劣的狱中生活,控诉了国民党反动派的残酷迫害,但同时也充斥着同志们对革命胜利的希望、对前景的乐观。尤其是“洞中才数月,世上已千年”这副对联,它暗喻了革命形势的急剧发展,突出了共产党员们崇高的理想、满腔的热忱与顽强的斗志。

《红岩》的最后一章,敌人深感末日的来临,使用缓兵之计举起了屠刀,渣滓洞与白公馆的同志们不得已先后提前发起越狱行动。越狱过程中遭到了敌人的火力封锁与疯狂狙击。余新江、齐晓轩、刘思扬等同志毫不畏惧,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与敌人浴血奋战,掩护其他同志安全撤退,他们的牺牲为狱友们争取到了更多的时间。而其他同志则冒着枪林弹雨、刀光剑影,艰难前进,终于不负众望,安全撤出。整个越狱过程激烈、紧张,可谓是一波三折,动人心弦。

“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抹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上。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随着黎明的到来,黑暗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新中国诞生了!英勇无畏的共产党员们用自己的鲜血换来了革命事业的胜利与祖国美好的明天。东方地平线升起的朝霞为本书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但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红岩》真实地写出了解放前夕光明与黑暗的殊死斗争,塑造了一群惊天动地、气壮山河的英雄形象。他们用钢铁般的意志与必胜的信念展现出那波澜壮阔的英雄传奇!

《红岩》读后感(篇4)

坚不可摧的意志

读《红岩》有感

下沙小学六年三班罗颖轩

《红岩》,一部中**事文学名著。这部作品将令人激动、崇敬、愤慨、感叹的画面一一展现在我面前。

《红岩》讲的是1948年间,在国民党的统治下中国人民正处在水深火热的生活中,敌人为了自身的利益试图用各种灾难动摇革命者们的意志。革命者为粉碎敌人的阴谋英勇牺牲。他们终于给人们带来了光明的曙光。

在这个故事里,每一个情节都深深地打动了我。但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描写: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

面对着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信念反而更加坚定,他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我们能不为之震撼吗?

反动派只能对革命者进行肉体上的折磨,根本动摇不了他们的坚定意志。看到革命前辈的坚定,我不禁感到惭愧。当我想到写自己的英语作文时,我花了很多时间反复练习,但总是被扣分,所以我很气馁。

我对学习没有热情。我总是找借口欺骗自己。现在,在革命者精神的影响下,我明白路越坎坷,越需要开拓;越是困难,就越需要意志去克服。

这部作品将解放战争胜利后的黎明描写得绚烂无比,我不禁想到多年来的安逸生活,美好享受,似乎使我们淡忘了血与火的历史、淡忘了革命者们不顾一切的付出。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一个又一个的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使我们重新回想起革命先辈们的精神,坚不可摧的意志!

《红岩》读后感(篇5)

在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长篇小说—《红岩》。

这本书讲述了在革命解放前夕重庆残酷的地下斗争的故事。正如徐云鹏所说:“价级斗争是残酷的,是血淋淋的。”可是我们的共产党人,却从来没有都害怕过。为了人民的利益,他们心甘情愿放弃一切,甚至是生命。

你若是问我最喜欢书中的哪个人物,我定会告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江姐!江雪琴同志!她虽然是一个女同志,可却仍然坚贞不屈。她是一个女人。可是,作为一名战士她十分坚强,自我的丈夫老彭被敌人残忍杀害,她忍着泪水,留下一句:“孤儿寡母一样闹革命!”这是何等的坚强啊!”

在自我就义之前,她不曾害怕过一分,心里所想的也只是遗憾没能看见革命的胜利罢了。她平静地和各位战友一一告别,亲吻"监狱之花”,换上整洁的衣服,从容的走上了刑场。

如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9周年,这69年来祖国日益繁荣昌盛了,可是以前,八国联军欺压中国人,在中国的国土上耀武扬威的屠杀老百姓,掠夺财宝,这是为什么?不正是因为我们落后吗!为了将来的祖国更加繁容,不被外人期负,我们更要好好学习!

读了这本书,我看到了共产党人那坚贞不屈的品格,那坚定的信仰……无一不让我感动,让我们学习她们,做一个为他人奉献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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