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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豺王》的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4.01.02

《混血豺王》的读后感精选。

读一本意义方长的书,能加深我们的理解能力,让灵魂感到冲突。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之中,让人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为了更好地体会书中的宗旨,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如何在短时间内写出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呢?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的编辑为你精心整理的“《混血豺王》的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为你提供参考!

《混血豺王》的读后感 篇1

(三)

《混血豺王》的主角是一只优秀猎狗洛戛和一只母豺达维娅生下来的混血豺“白眉儿”。白眉儿的母亲达维娅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帮助白眉儿做了黑蝴蝶的儿子,可是好景不长,黑蝴蝶马上就发现了达维娅的阴谋,白眉儿成了孤儿。猎户寨的村长阿蛮星收留了可怜的白眉儿,白眉儿靠着自己独特的打猎本领、很牛的嗅觉和丛林生活本领,猎获了一只珍贵的猞猁,成了猎户寨最优秀的猎犬,摘得了象征荣誉和地位的铜钉护脖儿。但是在一次给牛烫烙印时,为救主人而使用了豺的捕食方法“掏肠绝技”,接着又被老黑狗报复,只好回到了豺群。真可怜呐!

回到了豺群,白眉儿被沦为苦豺,但是他并没有气馁,并一直等待着机会恢复地位。真有志气呐!在狼群和豺群大战的时候,白眉儿立了大功,被众豺推举成王,把可恶的夏索尔赶下了台。但是白眉儿心太软,没有按照祖先的方法把夏索尔沦为苦豺。有一次雪天,埃蒂斯红豺群因没有食物只好把以前抚养过白眉儿的兔嘴给吃了。接着,人类们开始对埃蒂斯红豺群展开了前所未有的超级大屠杀,埃蒂斯红豺群里死的死、伤的伤,在最后一刻,白眉儿为了全豺群的生死选择了自我毁灭。白眉儿真是各方面都为他人着想!

本书的主人公身上有许许多多值得我们学习的方面,我们要向白眉儿学习!

《混血豺王》的读后感 篇2

在大家的心目中,豺受到了人类的偏见。“豺狼虎豹、豺狼横行、豺狼当道”,豺为恶兽之首,人类对它们没有一点好感。但是豺群有着严格的纪律,而且它们还有个犬类动物中绝无仅有的捕食技巧:掏猎物的肠子。不过这种方法很不文明,这大概也是豺名声不好的另一个原因。下面我们来看看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笔下的《混血豺王》吧。

失群的母红豺达维娅和因追猎物走失的公猎狗洛戛同渡怒江过程中,因互相需要互相帮助,本应是仇人却产生了感情,建造了一个温馨的小家庭。不久后,达维娅怀孕了。但在临产之前,对主人无限忠诚的洛戛遇到了主人,便准备渡江回到主人身边,达维娅恼羞成怒,把洛戛撞到了怒江下,又侥幸逃过了洛戛主人的子弹后,回到了红豺群。

半个月后,达维娅生下了一只雄性幼崽,取名白眉儿。达维娅生下白眉儿后不久便一病不起。为了能让出生仅半月的白眉儿在自己死后仍能活下来,达维娅巧设毒计,将母豺黑蝴蝶的幼崽小风笛杀死后,把秘密隐藏在了自己的身体下,让蒙在鼓里的黑蝴蝶心甘情愿抚养白眉儿。

不幸,秃鹫啄食了达维娅的尸体后,将小风笛的残骸暴露了出来。黑蝴蝶看到后,立即停止了抚养白眉儿,整个豺群视白眉儿为罪魁祸首,并被贬为地位最低等的苦豺。

白眉儿因为遗传了父亲猎狗的身材,在普通豺面前犹如鹤立鸡群,豺王夏索儿非常嫉恨它,阴谋层出不穷,白眉儿终于落入了圈套,被无情地逐出了豺群,成了一匹流浪豺。

偶然,它遇到了父亲洛戛的主人阿蛮星,成了阿蛮星的猎狗。它在一次狩猎中设计捕获了一只猞猁,成为了猎户寨猎狗群的首领,它得到了主人很高的待遇,除了主人原先的狗群首领黑虎以外,其它的猎狗都对它服服帖帖。

然而,在一次狩猎中,它为了救主人阿蛮星,暴露了自己豺的猎食本性,又让黑虎不惜以死冤枉它,最终主人为了全寨人和猎狗的安全,将它赶出了猎户寨,再次成为了一只流浪豺。

母豺兔嘴救了白眉儿,使得它重回豺群,并与兔嘴儿建立了母子关系。在一次的豺狼大战中,兔嘴救了白眉儿,但兔嘴变成了一只瞎眼豺,白眉儿升上了豺王。在另一次的野猪岭战斗中,兔嘴为了不让白眉儿为难,甘愿殉身,变成了饥饿豺群的美食。

年轻的母豺蓝尾尖使用了各种技巧,终于与白眉儿产下了两只幼崽黄圆和黑圆。白眉儿一直尽忠尽责做好豺王和父亲的责任。

直到有一天,昔日的主人阿蛮星带着猎狗来到这里,白眉儿在战斗中始终不想伤害自己的主人,导致了豺群致命的灾难。在紧急时刻,白眉儿牺牲了自己,救下了众豺,令主人惋惜不已,但众豺仍视白眉儿为可恶的猎狗。

白眉儿为救豺群,不怕误会,并自愿牺牲自己的这种高尚精神,令我感动不已。一个动物尚且如此的有远见,有智谋,何况人呢?

《混血豺王》的读后感 篇3

白眉儿究竟是狗还是豺?它是只混血儿。

它先逃过了豺群的谋杀,并幸运的因为有狗的血统而当上了一条看家狗。可是却跟了一个坏主人,只好另寻他主。于是就成了村长阿蛮星的猎狗。可是为了救主人,暴露了豺的身份。

从此,它又过上了流浪的生活。但它帮助豺群躲过了狼群的袭击,当上了豺王。可是再一次的遭到了人类的袭击,白眉儿为了帮助豺群躲过这场浩劫,为了让豺崽安然无恙,只好又暴露狗的身份,并跛了一只脚,最后死不瞑目。

说起来,这不是还要怪达维娅吗?如果她不是和猎狗洛戛生下的白眉儿,而是和纯正的豺生下的白眉儿,那白眉儿也不用这么苦命啊!它因自己的爱情而毁了儿子的一生;洛戛啊洛戛,这也怪你,你要是和一条母狗生出白眉儿,就不会让白眉儿似豺非豺,似狗非狗。

白眉儿为了大家不惜一次次暴露身份,可得到的却是一次次的伤害。都说世界是公平的。可到白眉儿这里为什么受到的却是不一样的待遇呢?都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可白眉儿付出了这么多,它得到了什么?白眉儿拥有一颗纯洁的心,它充满善良充满友爱,为什么要这么不公平的对待它啊!作者沈石溪是动物小说大王,可他又为什么把一个美好的梦活生生的撕裂在读者面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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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这一代对下一代精神上的遗训。在日常阅读作者写的作品的过程中,经常会有一些心得,在阅读时我们脑海里的思绪可以记录在读后感里,该怎么写才能全面的书写下来内心的想法呢?经过收集,工作总结之家小编整理了混血豺王读后感,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混血豺王读后感 篇1

我终于看完了《混血豺王》这本长篇小说。它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先生写的,是我现在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本《混血豺王》是《双面猎犬》的续集,讲的是一只叫白眉儿的混血豺是怎么结束它的猎犬生涯,又是怎么当上豺王,最后又是怎么死掉的故事。在这个故事里,白眉儿其实是狗爸豺妈的结合物,所以它既像狗,又像豺。最初,白眉儿是主人阿蛮星的猎狗,被老黑狗设计赶出了家门,后来它回到豺群当上了豺王。然后它暴露出了豺的仇敌――狗的习性,又被赶出了豺群,最后被猎枪打死了。我不明白为什么人类那么痛恨豺,一见到豺群就要赶尽杀绝,难道他们就不知道要保护动物吗?我觉得老黑狗太冤枉白眉儿了,因为白眉儿已经下决心要当只忠心耿耿的猎犬了。在“大屠杀“这一集中,白眉儿虽然暴露了狗的习性,但它也救了所有的“俘虏”――幼豺,想不到豺群竟然恩将仇报、忘恩负义,残忍地将它赶出豺群,虽然后来它也得到了一点点应有的回报,但也太少了。

刚看完书,我就认为白眉儿是只好狗、好豺。因为它在当猎狗时,经常让主人阿蛮星高兴,还成功猎杀了猞猁,很少让主人失望过。在它当豺时,在豺狼大战中它是第一个在波涛汹涌的怒江勇敢地反抗的,直接消灭了狼王。在当上豺王之后,它为了不让恩人兔嘴受伤,宁愿牺牲自己也要保护兔嘴。之后在“大屠杀”中,它也为了种族的后代而牺牲豺王的地位。最后它宁愿死掉也不愿再当“满手豺血”的猎人的猎狗了。我觉得它虽是豺身,却有一颗像人一样的心。

这就是一只名叫白眉儿的混血豺王。

混血豺王读后感 篇2

在我读过的书中,感受比较深刻的,就属《混血豺王》了。

《混血豺王》讲的是一只名叫白眉儿的猎狗,它在猎户寨待了两年,为主人阿蛮星做贡献。而在危急的时刻,它为了救主人的生命而活掏了小牛的肠子。因此,白眉儿暴露了它豺的血统,因为只有豺才会掏肠子,被迫回到豺群。这时,狼群入侵。白眉儿斗败狼王,推翻了前任豺王夏索尔,登上王位。因为,白眉儿做过狗,所以它的感情比普通豺要深,遭到了夏索尔的怀疑,落得一个可悲的下场。

我觉得,白眉儿身上最值得学习的地方还是那无私奉献、舍生取义的精神。虽然有这种精神,但不足之处是,它不是人,感情却和人不想上下,而它生活在豺的世界里,必须遵从豺的生活原则。豺的生活原则是:汰劣留良,弱肉强食。因此,不论你是豺王、王后,不管你为豺群立下了多少功劳,只要你老了,或违反了豺群的生存原则,就要被群体淘汰!白眉儿的一生,在它做狗时是条好狗,做豺时是匹好豺,但葬送它锦绣前程的,还是那些残酷的动物生存原则!

所以,我们做事时,首先应该衡量一下你是什么角色,该按照哪些原则做事,绝不能像白眉儿一样。但我们也要学习白眉儿那舍己为人的精神。因为我们是人,人和动物是不一样的。

混血豺王读后感 篇3

混血豺王读后感

当我在书城随意的翻看一本书时,我不经意的拿到了沈石溪的著作《混血豺王》《双面猎犬》的续集。

这本大致讲了一只名叫白眉儿的似豺非豺,似狗非狗的豺狗。因为他的父亲是勇敢好战的猎狗洛戛,母亲是聪明伶俐的母豺达维亚,白眉儿的身体中留着狗血,也留着豺血。它犹豫着,不知是做一只忠诚狗,还是一匹自由的豺。开始,白眉儿因为犯了错误被赶出了豺群,之后被主人阿蛮星收养,在村子里,白眉儿是一只无用的狗,但由于在各个任务中表现突出,一步步获得了民心,当上了狗王。但在一次狩猎中救了曾经对它恩重如上的老母豺兔嘴,被眼红的老黑狗识破、报复。被迫回到了豺群,又意外的当上了豺王。有一次,它发现被同伴围困在树上的是曾经的主人阿蛮星,晚上,不惜咬死了伙伴,救了阿蛮星。但忘恩负义的阿蛮星,很快找了邻村的猎人,准备歼灭豺群,白眉儿维了豺群的未来,不惜露出了自己的另一面,它失去了一条腿和一只尾巴,但换来的却是整个豺群的冷眼相待,最终,生命的路途结束在主人阿蛮星的枪下。

白眉儿是那么的无助,它身上有多少值得我们效仿的品质!它是那么的机智勇敢,但立场是那么的不坚定,它到死还分不清自己是豺还是狗,到头来害苦的还是自己。

混血豺王读后感 篇4

《混血豺王》的主人公就是白眉儿,白眉儿也是混血豺王,一个血管里流的一半是豺血,一半是狗血的混血动物。它同样是是一个从小就无父无母的孤儿,因为它的混血,造成豺群之前的怀疑,造成猎狗的怀疑。

《混血豺王》这本是动物小说家沈石溪所写,同样也是《双面猎犬》的续集。白眉儿的母亲是埃蒂斯红豺群中一只名叫达维娅的母豺,父亲是一只大狼狗,名叫洛夏,而白眉儿是整个豺群中地位最低的“苦豺”,一件接着一件事情在它身上发生,经历了一个又一个危难。它曾成为了猎户寨中狗群的首领,它曾是埃蒂斯红豺群中英勇的豺王,如今为了证明自己是豺,是地道的豺,是标准的豺,是一只彻头彻尾的豺,它不再摇起那条尾巴,它不再汪汪的叫个不停,也为了自己的豺群,它倒在了眼前的金色牧草上,倒在了猎枪下,现在谁还会明白它的行为呢?当年有母豺兔嘴奋不顾身的帮助,那段恩情它永远不会忘记,可现在还有谁会帮助它?这个世界上大概只有兔嘴永远支持它了。

在我看来白眉儿虽然是豺王,但是它却仁慈,却明白有恩必报的道理,同样在红猎犬的立场,它不仅忠于主人,而且不曾忘恩负义,我们人类不是更应该这样吗?在任何时候,在任何地方都不能忘记自己生存的意义,不能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魔鬼。

我不喜欢豺这些凶猛的肉食动物,以及它们的一些手段,但是对于这本书,我却对白眉儿和兔嘴产生了一种尊敬。

这本书讲述豺狗和猎人之间的故事,不也是在讲人与人之间的故事吗?人有情,动物也同样有情,有时不能把自己的地位看得太高,它可能并不对,有时不能把这一种动物的习性去看待这一只动物,它可能不是想象中那样,事情并不都是想象之中的那样,不可能所有想法都是肯定的。

我想,在看完《混血豺王》后只剩下感动了,不过我也希望人也能这样重情重义。

混血豺王读后感 篇5

动物中的一些故事有时也可以突破其它小说,是因为那自然纯洁的美,毫无遮掩地直接表现丑陋与美丽融入一体的原态的生命。我品味阅读了动物小说也不也不就是为了这个吗?混血豺王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吗?

故事讲的是一只豺,她就是一个“混血儿”,一半是狗血一半是豺血,使它既不能当狗又不能当豺,痛苦的活着,后来立了功被阿索星收留,但又被老狗陷害而被追杀,然后它再次返回豺群,因为杀了狼的头领,击退了狼群成了豺王。后来为了救出阿索星把自己的战友悄悄的咬死。可忘恩负义的阿索星因为知道了豺的老窝想把他们一网打尽,于是便联合左右两村,拿着火枪开始了大规模的灭豺行动,豺为了逃命把自己的孩子藏好,虽然大部分豺都逃了出来,但万万没想到狗的嗅觉如此之好,幼豺一只不剩全部被抓走了,豺王便学着狗的叫声迷惑猎人救出所有的豺,但由于学狗叫而被豺群们发现他是狗的血统,而被逐出豺群咬断双脚,最后被猎狗活活咬死。

豺王的故事是如此的悲惨,其实命运就是这样会作弄人,事情总有正反面,为了自己的目标而努力,我们做事只要不昧着良心,不以牺牲别人的幸福为代价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就好,经历过了,我努力了,也不算是失败。

混血豺王读后感 篇6

沈石溪最擅长写动物小说,被称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而《混血豺王》这本书正是由沈石溪老先生所作,并作为代表作品之一。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猎狗洛嘎在追捕猎物中和母豺达维娅结合所生下的混血豺——白眉儿。它虽有狗与豺的杂交优势,却无法在豺群和人类社会立足。

还记得初三那几个晚上,我坐在床上,翻开《混血豺王》,和主人公白眉儿一起度过那惊险、痛苦而又快乐的旅程。

豺在人们心中是一种凶狠、狡猾、阴险、毒辣的动物,但读了这个小说后我对豺有了新的认识,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雄性的杂交豺,名叫“白眉儿”。它的父亲是狗中俊杰洛戛,母亲是豺中上品达维娅。因为狗和豺世世代代势不两立,所以它一出生便失去了父亲母亲,正因为如此,它的一生注定是不平凡的。

因为它的身上有狗的血统,在豺群中它是异类,没有豺肯收留它。但由于白眉儿一生下来就和别的豺大不相同,所以白眉儿既有猎狗的坚强勇敢,又有豺的聪明机智,是一只真正的双面猎犬,混血豺王。

但是,正因为它的身体里一半是狗,一半是豺,所以它面前永远有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究竟是要做一匹自由的野豺,还是做一条忠诚的猎狗?

当白眉儿和主人阿蛮星在一起时,它是一条忠诚的猎狗。但是它在一次狩猎中因为救了曾经帮助过它的老母豺兔嘴,(在白眉儿失去父母后,出现了一只名叫“兔嘴”的形态丑陋的母豺,它吃力地给予了“白眉儿”温暖,并且多次为了拯救“白眉儿”而身负重伤,失去了一只眼睛和一条前腿,从此成为豺群中地位最低、随时会被牺牲掉的“苦豺”。)但由于主人过分的信任与喜欢白眉儿,所以将没有抓住老母豺的原因怪罪于老狗黑虎,导致黑虎对白眉儿产生嫉妒与厌恶,同时因为这件事情黑虎也对白眉儿的身份产生了怀疑,也遭到了黑虎长时间的报复与诬陷,直到后来被迫离开了主人,因为做不成猎狗,无奈之下它只好重新回到豺群中。在刚进入豺群时,不被所有的豺接受,饱受欺负,但由于白眉儿的勇猛与机智打败大花狼,拯救了豺群,并且打败了老豺王夏尔索,在众豺推举下成为了新一代的豺王。有一天,主人阿蛮星在狩猎的过程中因为不小心闯入豺的领地,被豺们围困在树上。夜晚,他看见主人要逃跑,他闭上眼睛假装没看见,但是一只公豺察迪却发现了,他想到以前主人对自己恩重如山,它不惜咬死了那只公豺,救了阿蛮星。

同时它也想和人类建立良好的关心,为了保护主人也为了保护自己的族群,但忘恩负义的阿蛮星逃回山寨,却带着众多猎人来剿灭豺群。并且使用阴谋将母豺和幼豺做为诱饵,想要永远的消灭整个豺群,白眉儿为了拯救整个族群和自己的孩子们,抛弃自己作为豺王的骄傲,当着众豺的面学狗叫,豺群们不再维护白眉儿的王位,也不允许白眉儿再回到豺群,即使在白眉儿被打到残疾后,也不愿去解救白眉儿。在白眉儿即将被击毙时,阿蛮星走了出来,他想让白眉儿重新回到他的身边,作为一条忠诚的猎狗,白眉儿也在心中犹豫不决,但听到阿蛮星想让自己帮助他消灭剩下的豺群,同时想起阿蛮星忘恩负义的样子,做出决不可能再成为猎狗的决定,维护自己作为豺的尊严,打算进行反扑,但最终还是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下,被猎狗所撕碎。

虽然白眉儿只是一只半狗半豺的动物,但它的身上却有许多高贵的品质,让我感动,值得我去学习。

白眉儿是勇敢的,从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无论是饥饿,寒冷,还是遭到遗弃,它都迎难而上,用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白眉儿很善良,它全心全意地对待朋友,把仅有的食物让给身边的人吃,为救朋友和亲人,宁可牺牲自己。白眉儿懂得感恩,对帮助过它的兔嘴,它竭尽所能地回报。白眉儿很有尊严,当它被诬陷是“偷鸡贼”时,虽然它不能说话为自己辩解,但它独自去山里追捕偷鸡贼,为自己洗尽冤屈,赢得大家的信任。

它的一生是不平凡的,有很多事儿也是别的豺、别的人没有经历过的。它在磨练中长大、成熟。不论扮演什么角色它都是那样忠诚、尽职、优秀。与此相反,曾被白眉儿手下留情饶过一命却又恩将仇报的退位豺王夏索尔,自私食言残忍的昔日旧主阿蛮星,让我感到他们的卑鄙和丑恶。所以,它永远是我心目中的——混血豺王,永远值得我敬佩。

混血豺王读后感 篇7

这个暑假,我读了沈石溪写的《混血豺王》一书,里面讲了一个豺一生的事。这个豺的名字叫白眉儿,是狗和豺的混种,本来在猎户寨做猎狗,被老黑狗冤枉后回到了豺群。回到豺群后,白眉儿的豺群遇到了一群狼,经过一番血战,白眉儿终于打败了狼群的首领,成为豺王。后来,白眉儿遇到昔日的主人,于是白眉儿就放走了他,但这时一条大公豺却死了,前豺王夏儿起了疑心。不久,昔日的主人带了好多人来杀豺,白眉儿想了好多办法才逃出去,可是幼崽们却留在了那里。于是,猎人们用了好多计谋来诱骗,全被白眉儿识破了。但最后一个计谋白眉儿无力阻止,于是她想了一个办法,就是用自己来诱骗猎人,这个计谋成功了,豺群逃离了,白眉儿也死了。

我读了这本书,深有体会。我认为白眉儿是个真正的英雄,明明自己可以逃走,却选择牺牲自己来拯救大家,这种精神值得我敬佩和学习。这本书是一本好书,它向我们介绍了这丰富多彩的世界,介绍了动物的社会生活和制度,使我们更加爱护动物、保护动物。大家都认为豺是坏动物,但是它们非常聪明,也懂得感情。豺现在已经濒危,我们要好好保护它们,也要做像白眉儿一样的英雄,舍己为人,帮助大家。

混血豺王读后感 篇8

主人公白眉儿一生下来就和别的豺大不一样,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它的母亲是聪明灵敏的母豺达维娅,可它的父亲却是勇猛健壮的公狗洛夏。也就是说,白眉儿的身体里一半是豺血,一半是狗血。所以,白眉儿既拥有狗的忠心耿耿,又饱含豺的聪明才智。但是,因为不受豺的欢迎它便来到了人类的村庄,成了饱经风霜的老猎人阿蛮星的第二条猎犬。然而,在一次捕猎时,白眉儿发现已被它一路紧逼到洞中瑟瑟发抖的不是别人,正是将自己含辛茹苦地养大的亲生母亲达维娅!白眉儿动了恻隐之心想救它出去,可是这早已让主人的另一条猎狗黑虎看破,并和白眉儿撕打起来,最后,白眉儿用一条尾巴的代价如愿以偿地救下了母亲,和它一起逃向了山林,回到了豺群,并成了新一代叱咤风云的豺王。

可是,它没有想到,在一次捕猎中,有一个人前来想要打几只野猪,可他却偏偏遇上了白眉儿的豺群,被困在了树上,他不是别人正是曾经豢养过白眉儿的主人阿蛮星。白眉儿在夜深人静时帮助阿蛮星成功逃跑。但是,忘恩负义的阿蛮星连夜逃回去后竟然召集了所有猎人一起去付伐豺群。在战斗中白眉儿不顾主人的呼唤,在枪林弹雨中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从鬼门关拉回了一只又一只幼豺,最后壮烈牺牲。

白眉儿是个不幸的角色,生活在诬陷和诽谤中,但它依然做好自己,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混血豺王读后感 篇9

当我们降临在这个世上时,是谁含辛茹苦地呵护我们?当我们面对挫折时,是谁在一旁谆谆教导我们?是母亲,母亲总是在一旁默默地鼓励你。

沈石溪的《混血豺王》诠释了什么是豺之间的母爱,就是__以母命换子命。

那一年冬天,一群饥肠辘辘的豺,正在冰天雪地中寻找食物,有白眉儿带领的豺群,现在它们一个个正饿的眼睛发绿,到处寻找可食之物。结果找到了一个野猪窝,豺群找到了食物,可是野猪不好惹,只要被它的獠牙顶到肚子就活不了了,唯一的办法就是选苦豺把野猪抓瞎了,再引出来,选苦豺就是在豺之中找一只最老最没用的豺,去做一些为大家做贡献的事情。

此时白眉儿跳上了最高的石头,它扫过了最老的母豺时,立刻把脸转了过去,可大家都不约而同地把目光转向了老母豺,原来那只豺是白眉儿的母亲,白眉儿把目光朝向了自己的母亲,这眼中含着无奈。虽身为豺王的母亲,却逃不过当苦豺的命运,出于求生感,它缩了缩身子。它想:如果自已不死,它的儿子豺王就得死,身为母亲,它傲然地走到了洞口。回头瞟了白眉儿一眼,这一眼,含着一个母亲对子女的不舍,含着一个母亲对子女的怨恨。然后,它毅然地走进了洞里。

世界上最伟大的东西是母爱,在绝望之际,是母爱让你脱险,母爱一一是最值得你珍惜的爱。

混血豺王读后感 篇10

这几天我读了《混血豺王》这本书。

此书的作者是着名文学家——沈石溪先生。书中主要介绍有着混血血统的豺——白眉儿一生传奇、坎坷、波折的生存经历。白眉儿生来是一匹流淌豺、狼、狗三族血液的孤豺,被豺王欺凌,被驱逐出豺群。孤独的白眉儿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下无法生存,迫不得已,只有把自己伪装成猎犬和主人阿蛮星开始打猎生涯。为了营救主人阿蛮星于危难之中,白眉儿挺而走险暴露了豺的特性,失去了主人的信任和当猎犬的资格。白眉儿无奈之下重新回归豺群。凭借着强健的体魄和无畏的精神,正直、善良的白眉儿当上了豺王。在一次人类的围剿中,白眉儿为了保护自己的子民,不慎暴露了狗的特性,在旧豺王的怂恿下,重伤断腿的白眉儿再次被豺群驱逐,最终,善良的白眉儿悲惨的死于人类和豺群之手。

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段落是:当白眉儿还是猎犬时,一次守猎行动中,白眉儿意外遇见的曾有恩于它的母豺“兔嘴”,看着那熟悉的“Y”字型嘴唇,回想起童年时“兔嘴”给予的温暖怀抱,白眉儿迟疑了:是杀死她隐藏自己身份,还是冒着生命威胁放走她?白眉儿必须在这两者间作出选择。当然,答案是肯定的,白眉儿选择了后者,掩护“兔嘴”逃离了危境。后来,老猎犬黑虎发现了白眉儿的秘密。虽然白眉儿巧妙的化解了这场危机,但在老猎犬面前彻底暴露了自己的身份,为日后的猎狗生涯埋下了致命的隐患。从这一段,我深深的被白眉儿的感恩之心和善良之举打动。

作者把动物的行为,心理完美的拟人化,优美的语言,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为我们展现了动物界的奇妙和乐趣。好书伴我行,我以后还会读更多的好书,来增长我的知识,拓宽我的视野,领略好书的风情和美妙。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集锦


在准备写读后感时,我们应该从哪个角度入手呢?读完一本书后,会有种莫名的情感涌上心头,脑海中也会涌现出许多想法。我们可以选择将对自己影响最深的内容写入读后感中,下面将为您全面介绍“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的各个方面,请继续阅读。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 篇1

前天早上,我在学校里的同学处顺利地拿到了《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这本书,为了它,我可是等了整整两个星期!我一拿到这本《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就迫不及待地打开了这本书看了起来。

晚上回到家,我一翻开这本书就丢不下来了:我被哈利·波特在魔法世界的历险高潮深深地迷住了。它讲述了哈利·波特在一个仲夏的夜晚,在被反常的浓雾笼罩的女贞路四号自己的卧室里等待着邓布利多教授的到来,邓布利多校长将亲自来到德思礼家把他接到霍格沃茨魔法学院,哈利六年级的学习似乎就这样出乎意料地提前开始了······

“黄程拓!你不要太过分啦!”一阵“暴风雨”突然来袭,差点要了我的小命。我惊得跳了起来,唉呀妈呀!老妈大人!我抓过身旁的闹钟,“怎么已经十点多了呢?”我惋惜的摇了摇头,这种看到精彩处被人打断的感觉真不好,我将头埋进枕头,嘀咕了一句:“好讨厌的感觉!”就闭上了眼睛。

第二天,是星期六,我为了能够看完这本《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我特地的起了个六点半! 我一醒来,就拿起枕头边的《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跟着哈利进入了神奇的魔法世界:出乎意料的事情来了:邓布利多终于让斯内普如愿以偿,当上了黑魔法防御教师;邓布利多开始了给哈利的单独授课,但奇怪的是,邓布利多常常离开学校外出;在邓布利多的课上,哈利经历了几段关于伏地魔少年时惊心动魄的记忆,揭开了伏地魔与众不同的身世之谜。

哈利隐隐觉得在这一学期里,斯内普和马尔福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其中似乎别有一番隐情,而马尔福的行踪更是诡秘。哈利试图揭穿马尔福的阴谋,但始终没有成功,一直到马尔福将伏地魔的手下们食死徒引进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斯内普对都邓布利多校长举起了魔杖。

当我还沉浸在魔法世界里的哈利身上那些惊异的历险里时,却没有发现我已经将书翻到了最后一面,我只好恋恋不舍地合上了这本《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 篇2

看了题目,你可能认为这个阿滋卡班囚徒是不是又指伏地魔啊?实际上,这里的阿滋卡班囚徒却是指的违反巫师法律的西里斯。

魔法学校的校长邓面利多以为西里斯是伏地魔的手下,伏地魔命他来杀死哈利。所以校长处处都严格保护哈利,并大规模地在全校搜索西里斯。结果表明,西里斯并没有在学校里,他逃到了麻瓜世界里去了(不相信魔法的人们的世界)。

西里斯及时与哈利取得了联系,告诉哈利他其实是哈利的教父,哈利父母的好朋友,还邀请哈利假若到他那时度过。

原来只是虚惊一场!但是邓布利多的推测并不是没有证据的。因为西里斯逃跑的那天晚上,他一直在说:哈利在霍格沃茨,哈利在霍格沃茨这样的话,所以有的巫师都以为他要到魔法学校去杀哈利。

我在读完这部作品后觉得,整部作品没有一点儿战斗的影子,也没有可怖的场面,对我而言好似是一碗温暖心灵的鸡汤,让我越读越爱读。特别是读到最后,西里斯竟然是哈利的教父时,更是出乎我的意料。还有,那暴风雨中的魁地奇比赛,那惊心动魄的场面,简直可以与足球比赛的精彩程度相媲美。我想,这或许是我读过的哈利波特系列中最为精彩的一部了。

通过品尝这碗鸡汤,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做事不能太过于盲目,不能偏执地考虑问题,更不能武断地解决问题。我们要细细分析事物,要考虑周全,不然就会千万不良的后果。魔法学校的校长邓不得多不就是因为没有考虑周全,而白白地花费气力来搜寻西里斯的吗?

所以,如果在特殊的场合,只看到别人的一面就做出判断,那么最终受害的将还是你自己。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 篇3

昨天看了《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在这里建树自己的看法吧,《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电影观后感。

电影一开始,天气效果很好。食死徒黑烟穿过大街小巷的场景非常精彩。感觉是它把观众吸引到了银幕上。但是,哈利在火车站(地铁站?)的餐馆,和一个女服务生即将约会的情节有些无趣,有模仿现在的美剧的情节。

马尔福母亲的表演很到位,形象也不错,和斯内普立下牢不可破咒时,可以清楚的看到她眼中含着泪花,却始终没有掉下来。

斯拉格霍恩家的场景更为经典。首先,斯拉格霍恩已经从沙发变成了人。他的睡衣和沙发的线条是一样的。还有邓布利多修复室内陈设的场景,非常精彩。这显然是经心制作的特殊水平。

去上草药课时,我很布明白为什么哈利和罗恩要在拿书的书柜里抢起来,另外混血王子的这本《高级魔药制作》似乎没有起太大作用,至少电影里面没有表现出来。

在陋居,食死徒要袭击时哈利跑了出去,金妮也跟着冲了出去…还穿着睡衣…完全没有必要

《哈6》中对魁地奇球赛做了大量描写,看得很过瘾,就是罗恩做守门员时候的帽子(头盔?)有些搞笑…

片中马尔福的表现很到位,感觉很"冷",只是后来他被哈利用"锋神无影"集中,没有任何下文似乎有点有头无脑,观后感《《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电影观后感》。

罗恩吃了原本给哈利的爱情药水巧克力后,表情很好,让人觉得他的眼睛很迟钝,表情也很不正常

赫敏的表现变化不大,但罗恩的“粘女朋友”真的很不错。

斯内普继续他一贯低调的作风,好严肃啊…

再讲讲邓布利多带哈利到山洞里拿魂器的那段,海上的波涛汹涌很有气势孤岛的结构也不错。湖中的孤岛上的药水应该是绿色的,电影中却是黑色的,看起来总觉得是脏水,不是药水…哈利往湖中舀水时被一只手抓住真的下了我一跳,然后又有无数白色的死尸出现,这些形象让我想到了《魔戒》中的咕噜。后来邓布利多用火击退了来袭的僵尸(尸体)那一幕很豪迈,非常有气势。

商业大片嘛,就是一制作精良为前提,演技上乘为辅助,所以这部《harry potter》我看得还是满意的。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 篇4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500字

十四岁的你,在夺取火焰杯的竞技场上,面对这三个惊险艰巨的魔法项目,克服重重困难和波折,战胜自我,以最小的年纪胜出,似乎在张扬地宣示你与众不同的潜力。当你在那片古老的墓地,亲眼看到伏地魔杀死了塞德里克,用你的鲜血使自己复活。我似乎第一次在和你一起面对死亡,一个念头超越了恐惧与理智,最后在闪回咒的帮助下,你又一次逃脱了。

我面临毕业考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周围的空气似乎也凝固了,抬头仰望灰色的天空,天是空的。我没有心情和你一起去背负那些沉重的负罪感,收敛了悲伤。暗淡的天空下,你我都在为自己的命运而努力。

小天狼星的身体向后弯曲成优雅的弧度,黑色长袍轻轻地飞扬起来,姿态犹如天地间一道永远难以愈合的伤口。卢平和你一起无力地哭喊,你悲痛欲绝的尖叫是无声的,卢平寂寞隐忍的脸是无声的,然后故事就这样无声无息地仓促地结束。

毕业考终于结束了,这免不了要和小学同学分别了。从豆蔻年华到花季,恰同学少年,一同飞扬青春的旋律,经历成长的烦恼,承受考试的压力,走过叛逆的日子。做人的基石深深埋下,友谊的种子悄悄萌芽,还有慢慢长大的滋味共同品尝。成了同学们告别幼稚、走向成熟,扬起风帆、破浪前行的集体经典,像一杯清醇的酒,历久弥香。离别,总是悲伤的。和你一起为小天狼星的离开而伤心,为同学的分别而难过。一起回忆以前的点点滴滴……

小天狼星的陨落带给你的伤口还未平复,象征智慧与信念的老校长邓布利多有静静地倒在你面前。你是如此的迷茫和无助,心中早以充斥着罪恶感的你也不在允许在有人为你奋不顾身。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600字

冥冥之中和你相遇,从这空寂的梦中醒来,用少年的心,少年的情,吟唱这生命最初的歌。曾经的岁月,斑驳的回忆,一段段,一片片,记载了你我最初的足迹。

一头乱糟糟的黑色头发,一副架在鼻梁上的细边小眼镜,一身破旧得不合身的衣服,和那头上明显的疤痕,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你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这便是最初的你。相识时,除了一颗童心,我们一无所有。

你,从小寄养在姨丈家的壁橱里,像每一个孤儿一样压抑地成长,饱受姨丈一家人的歧视和虐待。直到你11岁生日那天,一位叫海格的巫师敲开了门,你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你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通知书,你开始了你的魔法学习之旅,你终于踏上了命运转折的列车。

而我呢,一个不更事的少年,用她不更事却又挑剔的眼光看待外面的世界,心就像一只孤傲的雏鹰在广阔的天空翱翔,想象宇宙的浩渺,肆意地在这浩渺中体味生命的伟大与寂寥。

一切都是浅浅的记忆,却又那样真实。

在魔法学校,一切对你来说是那么陌生,幸好你找着了两个好朋友,还学会了空中飞行,得到了一件隐形衣……可是魔法学校里有一块奇怪的魔法石,杀害你父母的恶魔千方百计地想得到它。你探明情况后,与朋友们一起进入那个埋藏魔法石的地穴,赶在恶魔前头得到了魔法石,并打败了恶魔。在我看来你是多么的勇敢,面对新的一切,你需要多大的勇气。和你在一起时,总觉得自己也仿佛与你同行。为你找到好朋友而高兴,在惊险关头为你坚定的信念所感动,同时也为你捏了一把冷汗。在偶然之中,我也找到了一位知心朋友,不,那是一种必然吧,那是命运中早就安排好的吧。一切是那样神奇,仿佛是在做梦。人生如梦,我在做着一个与你“异曲同工”的梦……你遇到了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之一——小天狼星布莱克,他是你父亲年轻是最好的朋友。可是有一天詹姆死了,巫师们都怀疑小天狼星是凶手,于是他含冤入狱十二年。还到处传言小天狼星是“黑魔法”高手伏地魔(杀害哈利父母的凶手)的忠实信徒,曾经用一句魔咒接连结束了十三条性命。只有你发现这一切都是误会,小天狼星逃出了阿兹卡班,一心追寻你,让你知道这个世上还有一个人是多么的爱你。那时,我刚步入毕业班,整天都在书山题海中漫游,每天苦不堪言,学习竞争更加紧张激烈,学习压力重如泰山。恼恨铃声把生活挤压成“起立”和“坐下”,盼来的节假日、周末休息更忙得慌,没完没了的作业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小小的肩膀上背着一个大大的书包,我仿佛是一只想飞而飞不高的小鸟,无法展开我的双臂。和你一样都是总是很难得到快乐而被迫早熟的孩子,苦笑这无奈,从你的经历中寻求一丝安慰,和你一起抚平心灵的伤口。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500字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由英国著名作家J·K·罗琳精心撰写而成的精彩魔幻小说《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这本书让我百看不厌。

这本令我痴迷的魔幻小说主要讲了:主人公哈利·波特三年级时的故事。哈利·波特在暑假生日收到了许多朋友的来信,其中有罗恩的、赫敏的、海格的、并且还收到了赫敏送的《飞天扫帚护理手册》。第二天玛姬姨妈得罪了哈利,骂哈利的妈妈莉莉总是多管闲事、哈利的爸爸是酒鬼,哈利生气了,把玛姬变成了气球、飘向了空中。夜幕降临,哈利假冒珀西的名字去了伦敦破釜酒吧。哈利天天在破釜酒吧进餐,他控制自己尽量不把钱全部花光,用节余的钱买了几本自己需要的书。

开学了,哈利乘车到了国王十字车站九又四分之三站台,乘霍格沃茨特快列车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格兰芬多学院就学。他学会了如何对付摄魂怪和博格特,学会了占卜术,如何驯服鹰头马身有翼兽,在与拉文克劳打“魁地奇”时“飞天扫帚光轮2000”被打人柳打成了碎片,魁地奇也输了;哈利还知道了召唤守护神的咒语,如何对付或识别狼人,得到了活点地图,披着隐身衣进入了密道,获得了小天狼星·布莱克送给他的“火弩箭”飞天扫帚,骑着“火弩箭”打赢了魁地奇。特里劳妮教授的预言真正发生了,知道了赫敏有时间推移器的秘密,练成了“终极召唤神符咒”的咒语“呼神护卫”,骑着鹰头马身有翼兽在八楼教授的房间里,救出了他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知道了赫敏的秘密。哈利经过磨练和努力获得了本学期的最高荣誉“学院杯”。假期里还收到了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的信。

我非常喜欢看这本小说,让我既增长了见识,又增强了幻想能力。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700字

看了题目,你可能认为这个阿滋卡班囚徒是不是又指伏地魔啊?实际上,这里的阿滋卡班囚徒却是指的违反巫师法律的西里斯。

魔法学校的校长邓面利多以为西里斯是伏地魔的手下,伏地魔命他来杀死哈利。所以校长处处都严格保护哈利,并大规模地在全校搜索西里斯。结果表明,西里斯并没有在学校里,他逃到了“麻瓜”世界里去了(不相信魔法的人们的世界)。

西里斯及时与哈利取得了联系,告诉哈利他其实是哈利的教父,哈利父母的好朋友,还邀请哈利假若到他那时度过。

原来只是虚惊一场!但是邓布利多的推测并不是没有证据的。因为西里斯逃跑的那天晚上,他一直在说:“哈利在霍格沃茨,哈利在霍格沃茨”这样的话,所以有的巫师都以为他要到魔法学校去杀哈利。

我在读完这部作品后觉得,整部作品没有一点儿战斗的影子,也没有可怖的场面,对我而言好似是一碗温暖心灵的鸡汤,让我越读越爱读。特别是读到最后,西里斯竟然是哈利的教父时,更是出乎我的意料。还有,那暴风雨中的魁地奇比赛,那惊心动魄的场面,简直可以与足球比赛的精彩程度相媲美。我想,这或许是我读过的哈利·波特系列中最为精彩的一部了。

通过品尝这碗“鸡汤”,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做事不能太过于盲目,不能偏执地考虑问题,更不能武断地解决问题。我们要细细分析事物,要考虑周全,不然就会千万不良的后果。魔法学校的校长邓不得多不就是因为没有考虑周全,而白白地花费气力来搜寻西里斯的吗?

所以,如果在特殊的场合,只看到别人的一面就做出判断,那么最终受害的将还是你自己。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500字

哈利波特,一个不平凡的人,一出生便拥有了与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非常厉害的魔咒的余痕,妈妈的爱把他的死亡换成了那道疤。由于父母双亡,他被姨夫收养,度过了一个非常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熬了11年。

在他11岁生日那天,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命运。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告诉他的身世。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

在学校他认识了许多好朋友,其中赫敏与罗恩与他形影不离。他们一起努力保护魔法石。在重重障碍中,罗恩倒下了,赫敏返回进口了。哈利独自一人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终以纯洁的灵魂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同时也救了大家。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600字

我是一个哈利波特的爱好者,哈利波特1-7部我都仔细读完了,虽说每一部都有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可贵的友情和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但是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哈利波特第六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

这本书的大致内容如下:

哈利在德思礼的家里,焦急地等待着校长的来访,邓布利多来后,带他到一个神秘的地方,告诉了他和哈瑞斯制服伏地魔的方法。在魔法学校,哈利、罗恩和赫敏继续着他们三人小组的学习,时时相互鼓励和玩笑;斯内普教授仍时不时找哈利的麻烦。

在一次课上,哈利和赫敏无意中发现了一本奇怪的小书,书上标注着“本书为混血王子的财产”。这本名为《高阶药剂工艺》,每一页上都有混血王子详细的手写注释,繁重的功课让哈利没有时间来研究此书,但在关键时刻这本书总能带给他好运。一天,斯内普让他去参加一节课,这节课让他想到了《高阶药剂工艺》一书与混血王子的关系……

圣诞节后,罗恩度过了一个并不愉快、但却十分新奇的生日。这时,伏地魔出现了,这次他竟然杀死了海格的宠物阿拉格格,小伙伴们为这只蜘蛛举办了盛大的葬礼。

邓布利多终于发现斯内普已受到伏地魔的控制,并告诉哈利,要他设法保护每一个斯内普不喜欢的孩子。为对付伏地魔并解救孩子,邓布利多与哈利意外地来到一个古洞中。就是在这个洞中,邓布利多深受重伤,正在此时斯内普突然出现,竟用魔杖将校长化为灰烬。目睹这一切的哈利,在伙伴的帮助下,杀死了斯内普,斯内普临死时吼出了自己就是混血王子的惊天秘密。

在邓不利多的墓前,哈利和他的伙伴们给了校长最高的敬意。伏地魔很快就要出现,只有除掉伏地魔,他和他的伙伴们,才能一起真正地快乐生活。

这部书第一遍度的时候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触,可是当我把哈利波特7读完后再读这本书,突然觉得感想很多,令我感触最深的人是斯内普教授,在第六部中他竟然亲手杀死了邓布利多校长,在第七部之前他一直扮演着一个令人厌恶的不折不扣的反面角色,被其他学院的学生痛恨,被教师们怀疑,只有邓布利多教授一人在支持他,在第六部中他竟然亲手杀死了邓布利多校长,而实际上他是邓布利多派去在伏地魔那里的卧底,杀死邓布利多也是邓布利多的安排,他高超的演技骗过了绝大多数人。斯内普年轻时深爱哈利波特的母亲莉莉,

但是莉莉最终和詹姆结了婚并有了哈利,斯内普既痛恨哈利是廖姆的孩子又希望保护他,这样也算是对死去的莉莉尽一份责任,只是这种矛盾的心态令他处于极大的痛苦之中,他既不愿将他的关心表现出来却又处处暗暗关心着哈利,这真相一直到他临死之时把自己的记忆给了哈利,哈利才明白了这一切。斯内普悲剧性的人生让我感到了爱情的伟大与无私的奉献精神!正是因为爱,才使他隐瞒真相在黑暗的世界里默默努力着,奋斗着,期望有朝一日为莉莉报仇,所以一个人如果心中拥有爱,那他就会更坚强更有力。正是因为爱,斯内普处处关心哈利却又处处掩饰。所以一个人如果心中拥有爱,铁汉也会变得更温柔更有情。另外,每个人对于身边的爱一定要好好珍惜,不要等失去了才追悔莫及。对身边的爱要懂得回报,不要等过去了才翻然醒悟。对身边的人也要给予自己的爱,这样世界才会更美好!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 篇5

看了题目,你可能认为这个阿滋卡班囚徒是不是又指伏地魔啊?实际上,这里的阿滋卡班囚徒却是指的违反巫师法律的西里斯。

魔法学校的校长邓面利多以为西里斯是伏地魔的手下,伏地魔命他来杀死哈利。所以校长处处都严格保护哈利,并大规模地在全校搜索西里斯。结果表明,西里斯并没有在学校里,他逃到了“麻瓜”世界里去了(不相信魔法的人们的世界)。

西里斯及时与哈利取得了联系,告诉哈利他其实是哈利的教父,哈利父母的好朋友,还邀请哈利假若到他那时度过。

原来只是虚惊一场!但是邓布利多的推测并不是没有证据的。因为西里斯逃跑的那天晚上,他一直在说:“哈利在霍格沃茨,哈利在霍格沃茨”这样的话,所以有的巫师都以为他要到魔法学校去杀哈利。

我在读完这部作品后觉得,整部作品没有一点儿战斗的影子,也没有可怖的场面,对我而言好似是一碗温暖心灵的鸡汤,让我越读越爱读。特别是读到最后,西里斯竟然是哈利的教父时,更是出乎我的意料。还有,那暴风雨中的魁地奇比赛,那惊心动魄的场面,简直可以与足球比赛的精彩程度相媲美。我想,这或许是我读过的哈利·波特系列中最为精彩的一部了。

通过品尝这碗“鸡汤”,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做事不能太过于盲目,不能偏执地考虑问题,更不能武断地解决问题。我们要细细分析事物,要考虑周全,不然就会千万不良的后果。魔法学校的校长邓不得多不就是因为没有考虑周全,而白白地花费气力来搜寻西里斯的吗?

所以,如果在特殊的场合,只看到别人的一面就做出判断,那么最终受害的将还是你自己。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500字

哈利波特,一个不平凡的人,一出生便拥有了与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非常厉害的魔咒的余痕,妈妈的爱把他的死亡换成了那道疤。由于父母双亡,他被姨夫收养,度过了一个非常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熬了11年。

在他11岁生日那天,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命运。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告诉他的身世。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

在学校他认识了许多好朋友,其中赫敏与罗恩与他形影不离。他们一起努力保护魔法石。在重重障碍中,罗恩倒下了,赫敏返回进口了。哈利独自一人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终以纯洁的灵魂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同时也救了大家。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 篇6

小时候,我就特别喜欢《哈利·波特》这一系列的书,而且爱不释手,对哈利着了魔,是哈哈族中的一位名副其实的小哈迷。最近又听说哈哈族正在日益壮大,我高兴极了,既然是哈迷,我一定要证实一下,下面就听我介绍一下《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这本书吧!

主要讲了:哈利波特马上就要

开学了。哈利正在女贞路4号德思礼家等邓布利多教授。其实哈利并不认为邓布利多教授真的会来:马上就要

开学,他为什么等一等呢?还是邓布利多有事让我做?正如哈利所料,邓布利多带哈利去请一位教授去上课,但更出乎意料的事情还在后面:邓布利多让斯内普成为他想要的黑色魔法防御

教师;哈利还从教授手中得到一本原主人是“混血王子”的魔药课文,使他成为魔药奇才;邓布利多开始给哈利单独授课,使他知道了许多年伏地魔的几段惊心动魄的记忆;哈利还发现马尔福最近的行踪诡秘;邓布利多带哈利去一个神秘的山谷,而那时,马尔福把食死徒引进了

学校,邓布利多死在了斯内普的手下。

这本书真是惊心动魄呀!当我读到邓布利多的死讯时,我得手因恐惧而颤抖。斯内普真恶心。更让我震惊的是伏地魔童年的一些记忆,这让我毛骨悚然。

我记得邓布利多带哈利去山谷的时候,我为他们流汗。而且对马尔福和那些食死徒恨之入骨……

我最近在读第七本书。我真希望哈利能打败伏地魔,还有越来越多的哈利迷!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 篇7

如日落般壮丽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

暑假我读了英国著名女作家j·k·罗琳的《哈利.波特》系列书籍,虽说每一部都有让人惊心动魄的故事情节,可贵的友情和丰富的想象力,但是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的是第六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

邓布利多的离去无疑是整个作品中最激动人心、最让人泪流满面的事件。可是换了谁又能预料到,如此伟大的一个巫师,这样优秀的一个领导者,此般慈爱的一个老人,最后的谢幕,竟只是一句波澜不惊的“阿瓦达索命”,悄无声息,让人不由得心痛。是斯内普造成了这一切,他多年来一直坚定地信任他。

血淋淋的现实,j.k.罗琳再次向我们解释了一个真理:任何人都可能犯错,绝对不相信一个人。在课文中,斯内普看到邓布利多令人厌恶的表情铭刻在我的脑海中。

不值,是的,我只能用这个词。斯内普怎么会如此深得邓布利多的信任呢?这个问题我一直没有答案。也许我永远找不到答案。

或者,这根本不需要答案。

极具讽刺意味的是,邓布利多喝下不知道可不可以称为毒药的绿色魔药自毁功力,拼命夺来的竟然是假魂器,简直是天大的笑话 。有人说,这样一来邓布利多的死就是没有意义的了。不,我是很坚决地说出这个字的。

罗琳决不会这样安排。邓布利多的离开是哈利成长的又一个新的助推器。这个过程始于哈利的父母去世,然后是天狼星,现在是邓不利多。

是啊,哈利总是要长大的。当他身边能保护他的人一个个离开,他也将一点点懂得,他不再是别人羽翼保护下无忧无虑的孩子,他要靠自己。

至于邓布利多本人,死亡并非毫无意义。他的死,就像他的圣鸟狐狸,像日落一样壮丽。凤凰,凤凰,在英语中常被认为是不朽身体的象征。

但是没有人能做到长生不老。因此死亡是人生的一部分,是这个美丽神话的结尾,最一高一潮的部分,生命在此处发挥到极至,随即在灿烂中完美画上句点。无疑,邓布利多做到了这一点。

凤凰,没有看见过,却是记忆中最美丽绚烂的神鸟;凤凰挽歌,没有听到过,却是记忆中最无与伦比的天籁。

邓布多利是伟大的,他活着是为更多的人快乐自由生活,他的死是重于泰山的。就如孟子所说“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是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生而取义者也”。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 篇8

十四岁的你,在夺取火焰杯的竞技场上,面对这三个惊险艰巨的魔法项目,克服重重困难和波折,战胜自我,以最小的年纪胜出,似乎在张扬地宣示你与众不同的潜力。当你在那个古老的墓地,你看到伏地魔杀死塞德里克,用你的鲜血复活自己。我好像是第一次和你一起面对死亡。一个想法超越了恐惧和理智。最后,借助闪回咒语,你再次逃脱。

我的毕业考试日越来越近了。我周围的空气似乎凝固了。我抬头看着灰色的天空。它是空的。我没有心情和你一起去承受那些沉重的愧疚感,汇聚悲伤。在昏暗的天空下,你我都在为自己的命运而奋斗。

天狼星的身体向后弯成一道优雅的弧线,黑色的长袍轻轻地飞舞,就像天地之间永远无法愈合的伤口。卢平和你一起无力地哭喊,你悲痛欲绝的尖叫是无声的,卢平寂寞隐忍的脸是无声的,然后故事就这样无声无息地仓促地结束。

毕业考试终于结束了,这不可避免地要与小学生分开。从豆蔻时期到开花时期,他们就像同学和青少年一样,一起放飞青春的旋律,体验成长的痛苦,承受考试的压力,经历叛逆的日子。生命的基石深深埋藏,友谊的种子悄然发芽,成长的味道共享。

成了同学们告别幼稚、走向成熟,扬起风帆、破浪前行的集体经典,像一杯清醇的酒,历久弥香。离别,总是悲伤的。和你一起为小天狼星的离开而伤心,为同学的分别而难过。

一起回忆以前的点点滴滴

小天狼星的陨落带给你的伤口还未平复,象征智慧与信念的老校长邓布利多有静静地倒在你面前。你是如此的迷茫和无助,心中早以充斥着罪恶感的你也不在允许在有人为你奋不顾身。

冥冥之中和你相遇,从这空寂的梦中醒来,用少年的心,少年的情,吟唱这生命最初的歌。曾经的岁月,斑驳的回忆,一段,一段,记录着你和我最初的足迹。

一头乱糟糟的黑色头发,一副架在鼻梁上的细边小眼镜,一身破旧得不合身的衣服,和那头上明显的疤痕,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这是死亡诅咒的残余,因为你母亲的牺牲使你的死亡变成了那道伤疤。这便是最初的你。

相识时,除了一颗童心,我们一无所有。

你,从小寄养在姨丈家的壁橱里,像每一个孤儿一样压抑地成长,饱受姨丈一家人的歧视和虐待。直到你11岁生日,一个名叫海格的巫师敲门,你学会了你的人生经历,你接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通知,你开始了你得魔法学习,你终于踏上了命运转折的列车。

而我呢,一个不更事的少年,用她不更事却又挑剔的眼光看待外面的世界,心就像一只孤傲的雏鹰在广阔的天空翱翔,想象宇宙的浩渺,肆意地在这浩渺中体味生命的伟大与寂寥。

一切都是浅浅的记忆,却又那样真实。

在魔法学校,一切对你来说是那么陌生,幸好你找着了两个好朋友,还学会了空中飞行,得到了一件**衣可是魔法学校里有一块奇怪的魔法石,杀害你父母的恶魔千方百计地想得到它。你探明情况后,与朋友们一起进入那个埋藏魔法石的地穴,赶在恶魔前头得到了魔法石,并打败了恶魔。在我看来,你有多勇敢,面对新事物需要多大的勇气。

当我和你在一起时,我总觉得我和你在一起。我很高兴你能找到一个好朋友。在关键时刻,你坚定的信念使我感动。同时,我为你感到一身冷汗。在偶然之中,我也找到了一位知心朋友,不,那是一种必然吧,那是命运中早就安排好的吧。

一切是那样神奇,仿佛是在做梦。生活就像一场梦。我在做一个和你相似的梦。你遇到了天狼星布莱克,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之一。他是你父亲年轻最好的朋友。但是有一天,詹姆死死了,巫师怀疑小天狼星是人,所以他进了12年的监狱。

还到处传言小天狼星是黑魔法高手伏地魔(杀害哈利父母的**)的忠实信徒,曾经用一句魔咒接连结束了十三条性命。只有你发现这一切都是误会。天狼星逃离阿兹卡班,全心全意地追求你,让你知道世界上有多少人爱你。那时候,我刚踏进毕业班,一整天都在书海和话题中徜徉。每天我都很痛苦。学习更加激烈,学习和泰山一样重要。

恼恨铃声把生活挤压成起立和坐下,盼来的节假日、周末休息更忙得慌,没完没了的作业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小小的肩膀上背着一个大大的书包,我仿佛是一只想飞而飞不高的小鸟,无法展开我的双臂。和你一样都是总是很难得到快乐而被迫早熟的孩子,苦笑这无奈,从你的经历中寻求一丝安慰,和你一起抚平心灵的伤口。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由英国著名作家jk罗琳精心撰写而成的精彩魔幻**《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这本书让我百看不厌。

这本让我着迷的魔法书主要讲述了三年级的哈利波特的故事。哈利波特在暑假生日收到了许多朋友的来信,其中有罗恩的、赫敏的、海格的、并且还收到了赫敏送的《飞天扫帚护理手册》。

第二天玛吉阿姨得罪了哈利。她责备哈利的母亲莉莉爱管闲事。哈利的父亲是个酒鬼。哈利生气了,把玛姬变成了一个气球,飘到了空中。夜幕降临,哈利以珀西的名字去了伦敦破釜酒吧。哈利天天在破釜酒吧进餐,他控制自己尽量不把钱全部花光,用节余的钱买了几本自己需要的书。

开学了,哈利乘车到了国王十字车站九又四分之三站台,乘霍格沃茨特快列车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格兰芬多学院就学。他学会了如何对付摄魂怪和博格特,学会了占卜术,如何驯服鹰头马身有翼兽,在与拉文克劳打魁地奇时飞天扫帚光轮2000被打人柳打成了碎片,魁地奇也输了;哈利还知道了召唤守护神的咒语,如何对付或识别狼人,得到了活点地图,披着隐身衣进入了密道,获得了小天狼星布莱克送给他的火弩箭飞天扫帚,骑着火弩箭打赢了魁地奇。特里劳妮教授的预言真正发生了,知道了赫敏有时间推移器的秘密,练成了终极召唤神符咒的咒语呼神护卫,骑着鹰头马身有翼兽在八楼教授的房间里,救出了他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知道了赫敏的秘密。

哈利经过磨练和努力获得了本学期的最高荣誉学院杯。假期里还收到了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的信。

我非常喜欢看这本**,让我既增长了见识,又增强了幻想能力。

看了题目,你可能认为这个阿滋卡班囚徒是不是又指伏地魔啊?实际上,这里的阿滋卡班囚徒却是指的违反巫师法律的西里斯。

魔法学校的校长邓面利多以为西里斯是伏地魔的手下,伏地魔命他来杀死哈利。所以校长处处都严格保护哈利,并大规模地在全校搜索西里斯。结果表明,西里斯并没有在学校里,他逃到了麻瓜世界里去了(不相信魔法的人们的世界)。

西里斯及时与哈利取得了联系,告诉哈利他其实是哈利的教父,哈利父母的好朋友,还邀请哈利假若到他那时度过。

原来只是虚惊一场!但是邓布利多的推测并不是没有证据的。因为西里斯逃跑的那天晚上,他一直在说:哈利在霍格沃茨,哈利在霍格沃茨这样的话,所以有的巫师都以为他要到魔法学校去杀哈利。

我在读完这部作品后觉得,整部作品没有一点儿战斗的影子,也没有可怖的场面,对我而言好似是一碗温暖心灵的鸡汤,让我越读越爱读。特别是读到最后,西里斯竟然是哈利的教父时,更是出乎我的意料。还有,那暴风雨中的魁地奇比赛,那惊心动魄的场面,简直可以与足球比赛的精彩程度相媲美。

我想,这或许是我读过的哈利波特系列中最为精彩的一部了。

通过品尝这碗鸡汤,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做事不能太过于盲目,不能偏执地考虑问题,更不能武断地解决问题。我们要细细分析事物,要考虑周全,不然就会千万不良的后果。魔法学校的校长邓不得多不就是因为没有考虑周全,而白白地花费气力来搜寻西里斯的吗?

所以,如果在特殊的场合,只看到别人的一面就做出判断,那么最终受害的将还是你自己。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

哈利波特,一个不平凡的人,一出生便拥有了与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非常厉害的魔咒的余痕,妈妈的爱把他的死亡换成了那道疤。由于父母双亡,他被姨夫收养,度过了一个非常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熬了11年。

在他11岁生日那天,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命运。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告诉他的身世。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

在学校他认识了许多好朋友,其中赫敏与罗恩与他形影不离。他们一起努力保护魔法石。在重重障碍中,罗恩倒下了,赫敏返回进口了。

哈利独自一人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终以纯洁的灵魂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同时也救了大家。

我是一个哈利波特的爱好者,哈利波特1-7部我都仔细读完了,虽说每一部都有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可贵的友情和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但是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哈利波特第六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

这本书的大致内容如下:

哈利在德思礼的家里,焦急地等待着校长的来访,邓布利多来后,带他到一个神秘的地方,告诉了他和哈瑞斯**伏地魔的方法。在魔法学校,哈利、罗恩和赫敏继续着他们三人小组的学习,时时相互鼓励和玩笑;斯内普教授仍时不时找哈利的麻烦。

在一次课上,哈利和赫敏无意中发现了一本奇怪的小书,书上标注着本书为混血王子的财产。这本名为《高阶药剂工艺》,每一页上都有混血王子详细的手写注释,繁重的功课让哈利没有时间来研究此书,但在关键时刻这本书总能带给他好运。一天,斯内普让他去参加一节课,这节课让他想到了《高阶药剂工艺》一书与混血王子的关系

圣诞节后,罗恩度过了一个并不愉快、但却十分新奇的生日。这时,伏地魔出现了,这次他竟然杀死了海格的宠物阿拉格格,小伙伴们为这只蜘蛛举办了盛大的葬礼。

邓布利多终于发现斯内普已受到伏地魔的控制,并告诉哈利,要他设法保护每一个斯内普不喜欢的孩子。为对付伏地魔并解救孩子,邓布利多与哈利意外地来到一个古洞中。就是在这个洞中,邓布利多深受重伤,正在此时斯内普突然出现,竟用魔杖将校长化为灰烬。

目睹这一切的哈利,在伙伴的帮助下,杀死了斯内普,斯内普临死时吼出了自己就是混血王子的惊天秘密。

在邓不利多的墓前,哈利和他的伙伴们给了校长最高的敬意。伏地魔很快就要出现,只有除掉伏地魔,他和他的伙伴们,才能一起真正地快乐生活。

这部书第一遍度的时候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触,可是当我把哈利波特7读完后再读这本书,突然觉得感想很多,令我感触最深的人是斯内普教授,在第六部中他竟然亲手杀死了邓布利多校长,在第七部之前他一直扮演着一个令人厌恶的不折不扣的反面角色,被其他学院的学生痛恨,被教师们怀疑,只有邓布利多教授一人在支持他,在第六部中他竟然亲手杀死了邓布利多校长,而实际上他是邓布利多派去在伏地魔那里的卧底,杀死邓布利多也是邓布利多的安排,他高超的演技骗过了绝大多数人。斯内普年轻时深爱哈利波特的母亲莉莉,

但是莉莉最终和詹姆结了婚并有了哈利,斯内普既痛恨哈利是廖姆的孩子又希望保护他,这样也算是对死去的莉莉尽一份责任,只是这种矛盾的心态令他处于极大的痛苦之中,他既不愿将他的关心表现出来却又处处暗暗关心着哈利,这真相一直到他临死之时把自己的记忆给了哈利,哈利才明白了这一切。斯内普悲剧性的人生让我感到了爱情的伟大与无私的奉献精神!正是因为爱,才使他隐瞒真相在黑暗的世界里默默努力着,奋斗着,期望有朝一日为莉莉报仇,所以一个人如果心中拥有爱,那他就会更坚强更有力。

正是因为爱,斯内普处处关心哈利却又处处掩饰。所以一个人如果心中拥有爱,铁汉也会变得更温柔更有情。另外,每个人对于身边的爱一定要好好珍惜,不要等失去了才追悔莫及。

对身边的爱要懂得回报,不要等过去了才翻然醒悟。对身边的人也要给予自己的爱,这样世界才会更美好!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 篇9

在这篇文章中,我正在读一本496页的书。是谁?就是《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这本书。

一天晚上,哈利在卧室里等邓布利多教授的来访,尽管他不确定他是否会来。他一直在问自己:“邓布利多教授会不会来呢?

”他知道,几个星期后他就要重返校园,上六年级了。几个星期后,哈利回到学校。在六年级时,哈利无意中拿到了“混血王子”的魔法书,并根据许多咒语来完成他的使命——消灭伏地魔。

最后,他杀死了伏地魔,但邓布利多教授永远离开了他。

虽然这本书的内容很简单,但它让我觉得哈利很难消灭伏地魔。

那时,哈利和邓布利多教授历尽千辛万苦寻找“小天狼星”留下的记忆,而且进入里面,寻找伏地魔的踪迹。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哈利找到了“小天狼星”留下的全部记忆,知道了伏地魔的所有故事。他很高兴。

但是,他还要和邓布利多教授一起寻找“混血王子”留下的魂器,用魂器和咒语消灭伏地魔。他们来到一个山洞。为了得到魂器,邓布利多教授喝了有毒的水,呼吸困难;哈利独自一人站在山洞里的小岛上,发现周围有许多石头尸体。在保护邓布利多教授的同时,他试图杀死他们。他们再一次成功了。

当我看到这一页时,我暗自为哈利和邓布利多教授高兴。他们两个一起工作得到了魂器。虽然那时我很困,但我继续看,谁知道这让我很难过。

回到学校,伏地魔开始杀人,甚至狼人也来了。罗恩和赫敏拔出魔杖,全力以赴地战斗;金妮被一个狼人追杀着;当狼吞虎咽的伏地魔找到邓布利多教授时,他残忍地杀死了他。虽然伏地魔被淘汰了,成为了一个新人,邓布利多教授却离开了我们。

第二天,学校的师生们身着黑衣来到礼堂,悼念邓布利多教授。窗外,凤凰社的凤凰也唱着悲歌

当我看到结局,当我们听到凤凰号的召唤时,我们振作起来,决心学习魔法,报答邓布利多教授。大家也又一次的开朗起来。

一天,罗恩来到公共休息室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比尔和芙蓉要结婚了。大家都笑了,比尔和芙蓉很不好意思,芙蓉害羞地说:“到时候大家要去参加我们的婚礼哦!”

这本书的故事就是如此简单,但是它却把我带进了一个魔幻世界,在书中我也仿佛就是哈利,骑着飞天扫帚踢足球,用咒语刺伤了伏地魔……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 篇10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由英国著名作家JK罗琳精心撰写而成的精彩魔幻小说《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这本书让我百看不厌。

这本令我痴迷的魔幻小说主要讲了:主人公哈利波特三年级时的故事。哈利波特在暑假生日收到了许多朋友的来信,其中有罗恩的、赫敏的、海格的、并且还收到了赫敏送的《飞天扫帚护理手册》。第二天玛姬姨妈得罪了哈利,骂哈利的妈妈莉莉总是多管闲事、哈利的爸爸是酒鬼,哈利生气了,把玛姬变成了气球、飘向了空中。夜幕降临,哈利假冒珀西的名字去了伦敦破釜酒吧。哈利天天在破釜酒吧进餐,他控制自己尽量不把钱全部花光,用节余的钱买了几本自己需要的书。

开学了,哈利乘车到了国王十字车站九又四分之三站台,乘霍格沃茨特快列车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格兰芬多学院就学。他学会了如何对付摄魂怪和博格特,学会了占卜术,如何驯服鹰头马身有翼兽,在与拉文克劳打魁地奇时飞天扫帚光轮2000被打人柳打成了碎片,魁地奇也输了;哈利还知道了召唤守护神的咒语,如何对付或识别狼人,得到了活点地图,披着隐身衣进入了密道,获得了小天狼星布莱克送给他的火弩箭飞天扫帚,骑着火弩箭打赢了魁地奇。特里劳妮教授的预言真正发生了,知道了赫敏有时间推移器的秘密,练成了终极召唤神符咒的咒语呼神护卫,骑着鹰头马身有翼兽在八楼教授的房间里,救出了他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知道了赫敏的秘密。哈利经过磨练和努力获得了本学期的最高荣誉学院杯。假期里还收到了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的信。

我非常喜欢看这本小说,让我既增长了见识,又增强了幻想能力。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 篇11

我面临毕业考试的日子越来越近了。我周围的空气似乎凝固了。抬头望着灰蒙蒙的天空,天空一片空白。我没有心情和你一起去背负那些沉重的负罪感,收敛了悲伤。在昏暗的天空下,你我在为自己的命运而奋斗。

小天狼星的身体向后弯曲成一道优雅的弧线,他的黑袍轻轻地飘动,就像天地之间永远无法愈合的伤口。卢平和你一起无力地哭喊,你悲痛欲绝的尖叫是无声的,卢平寂寞隐忍的脸是无声的,然后故事就这样无声无息地仓促地结束。

毕业考试终于结束了,这就不可避免地要与小学生分开。从青春期到花季,就像青春,飞扬青春的旋律在一起,经历成长的烦恼,承受考试的压力,经历叛逆的日子。生命的基石被深深地埋藏,友谊的种子悄然发芽,一起成长的滋味。

成了同学们告别幼稚、走向成熟,扬起风帆、破浪前行的集体经典,像一杯清醇的酒,历久弥香。离别,总是悲伤的。与你一起为天狼星的离去而悲伤,为同学们的分离而悲伤。

一起回忆以前的点点滴滴……

天狼星坠落到你的伤口还没有愈合,象征智慧和信仰的老校长邓布利多悄悄地落在你面前。你是如此的迷茫和无助,心中早以充满了愧疚感,不允许你为你不计后果。

冥冥之中和你相遇,从这空寂的梦中醒来,用少年的心,少年的情,吟唱这生命最初的歌。曾经的岁月,斑驳的回忆,一段段,一片片,记载了你我最初的足迹。

一头乱糟糟的黑色头发,一副架在鼻梁上的细边小眼镜,一身破旧得不合身的衣服,和那头上明显的疤痕,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这是死亡诅咒的残余,因为母亲的牺牲使你的死亡变成了伤疤。这便是最初的你。

相识时,除了一颗童心,我们一无所有。

你从小就被养在你叔叔的衣橱里。你像每一个孤儿一样成长。你被你叔叔的家人歧视和虐待。直到你11岁生日那天,一位叫海格的巫师敲开了门,你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你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通知书,你开始了你的魔法学习之旅,你终于踏上了命运转折的列车。

而我呢,一个不更事的少年,用她不更事却又挑剔的眼光看待外面的世界,心就像一只孤傲的雏鹰在广阔的天空翱翔,想象宇宙的浩渺,肆意地在这浩渺中体味生命的伟大与寂寥。

一切都是肤浅的回忆,但却是如此真实。

在魔法学校,一切对你来说是那么陌生,幸好你找着了两个好朋友,还学会了空中飞行,得到了一件**衣……可是魔法学校里有一块奇怪的魔法石,杀害你父母的恶魔千方百计地想得到它。你探明情况后,与朋友们一起进入那个埋藏魔法石的地穴,赶在恶魔前头得到了魔法石,并打败了恶魔。在我看来,你有多勇敢,你需要多大的勇气去面对新的事物。

当我与你在一起时,我总是觉得自己与你在一起。为你找到一个快乐的好朋友,在关键时刻为你坚定的信念感动,也为你捏了一把冷汗。在意外中,我也找到了一个亲密的朋友,没有,那是一种必然,那是缘分的长就安排。

一切都是那么神奇,仿佛在梦中。人生如梦,我在做着一个与你“异曲同工”的梦……你遇到了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之一——小天狼星布莱克,他是你父亲年轻是最好的朋友。但是有一天,詹姆死死了,女巫怀疑小天狼星是个**,他被错误地判入狱12年。

还到处传言小天狼星是“黑魔法”高手伏地魔(杀害哈利父母的**)的忠实信徒,曾经用一句魔咒接连结束了十三条性命。只有你发现这一切都是误会,小天狼星逃出了阿兹卡班,一心追寻你,让你知道这个世上还有一个人是多么的爱你。那时,我刚进了毕业班,整天在书海中徘徊。每天,我都很痛苦。学习的竞争更加激烈,学习的压力像泰山一样沉重。

恼恨铃声把生活挤压成“起立”和“坐下”,盼来的节假日、周末休息更忙得慌,没完没了的作业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小小的肩膀上背着一个大大的书包,我仿佛是一只想飞而飞不高的小鸟,无法展开我的双臂。和你一样都是总是很难得到快乐而被迫早熟的孩子,苦笑这无奈,从你的经历中寻求一丝安慰,和你一起抚平心灵的伤口。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由英国著名作家j·k·罗琳精心撰写而成的精彩魔幻**《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这本书让我百看不厌。

对魔术的迷恋主要讲述了三年级英雄哈利·波特的故事。哈利·波特在暑假生日收到了许多朋友的来信,其中有罗恩的、赫敏的、海格的、并且还收到了赫敏送的《飞天扫帚护理手册》。

第二天玛姬姨妈得罪了哈利,骂哈利的妈妈莉莉总是多管闲事、哈利的爸爸是酒鬼,哈利生气了,把玛姬变成了气球、飘向了空中。夜幕降临,哈利以珀西的名义去了伦敦的破釜酒吧。哈利每天都在破锅酒吧吃饭。他克制自己不要花光所有的钱,用余钱买了一些他需要的书。

开学了,哈利乘车到了国王十字车站九又四分之三站台,乘霍格沃茨特快列车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格兰芬多学院就学。他学会了如何对付摄魂怪和博格特,学会了占卜术,如何驯服鹰头马身有翼兽,在与拉文克劳打“魁地奇”时“飞天扫帚光轮2000”被打人柳打成了碎片,魁地奇也输了;哈利还知道了召唤守护神的咒语,如何对付或识别狼人,得到了活点地图,披着隐身衣进入了密道,获得了小天狼星·布莱克送给他的“火弩箭”飞天扫帚,骑着“火弩箭”打赢了魁地奇。特里劳妮教授的预言真正发生了,知道了赫敏有时间推移器的秘密,练成了“终极召唤神符咒”的咒语“呼神护卫”,骑着鹰头马身有翼兽在八楼教授的房间里,救出了他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知道了赫敏的秘密。

哈利经过磨练和努力获得了本学期的最高荣誉“学院杯”。节日期间,我们还收到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的来信。

我非常喜欢读这本书。它不仅增加了我的知识,而且提高了我的幻想能力。

看了题目,你可能认为这个阿滋卡班囚徒是不是又指伏地魔啊?实际上,这里的阿滋卡班囚犯是塞鲁斯,他违反了巫术法。

巫术学校的校长邓布利多认为赛勒斯是伏地魔的命令,伏地魔命令他杀死哈利。所以校长处处都严格保护哈利,并大规模地在全校搜索西里斯。结果表明,西里斯并没有在学校里,他逃到了“麻瓜”世界里去了(不相信魔法的人们的世界)。

西里斯及时与哈利取得了联系,告诉哈利他其实是哈利的教父,哈利父母的好朋友,还邀请哈利假若到他那时度过。

原来只是虚惊一场!但邓布利多的猜想并非没有证据。因为西里尔逃跑的那晚,他一直说:

“哈利在霍格沃茨,哈利在霍格沃茨”这样的话,所以有的巫师都以为他要到魔法学校去杀哈利。

我在读完这部作品后觉得,整部作品没有一点儿战斗的影子,也没有可怖的场面,对我而言好似是一碗温暖心灵的鸡汤,让我越读越爱读。特别是读到最后,西里斯竟然是哈利的教父时,更是出乎我的意料。还有,那暴风雨中的魁地奇比赛,那惊心动魄的场面,简直可以与足球比赛的精彩程度相媲美。

我想这可能是我读过的最好的哈利波特系列。

通过品尝这碗“鸡汤”,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做事不能太过于盲目,不能偏执地考虑问题,更不能武断地解决问题。我们要细细分析事物,要考虑周全,不然就会千万不良的后果。魔法学校的校长邓不得多不就是因为没有考虑周全,而白白地花费气力来搜寻西里斯的吗?

因此,如果在特殊情况下,只看到对方的判断,那么最终的受害者还是你自己。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

哈利·波特,一个非凡的人,生来就有与伏地魔战斗的印记——一个形状像闪电的伤疤。那是一道非常厉害的魔咒的余痕,妈妈的爱把他的死亡换成了那道疤。由于父母双亡,他被姨夫收养,度过了一个非常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熬了11年。

在他11岁生日那天,发生了一件改变了他的命运的不寻常的事情。海格给他寄了一封魔法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告诉他自己的人生故事。他很高兴进入学校,也知道对角线巷和巫师世界的一系列事情。

在学校里,他遇到了许多好朋友,其中赫敏和罗恩形影不离。他们一起努力保护魔法石。在障碍物中,罗恩摔倒了,赫敏回到入口。

哈利独自一人与伏地魔抗争,最终用他纯洁的灵魂摧毁了伏地魔的梦想,拯救了所有人。

我是一个哈利波特的爱好者,哈利波特1-7部我都仔细读完了,虽说每一部都有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可贵的友情和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但是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哈利波特第六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

这本书的大致内容如下:

哈利在德思礼的家里,焦急地等待着校长的来访,邓布利多来后,带他到一个神秘的地方,告诉了他和哈瑞斯**伏地魔的方法。在魔法学校,哈利、罗恩和赫敏三人一组继续学习,互相鼓励和开玩笑;斯内普教授仍然时不时地打扰哈利。

在一次课上,哈利和赫敏无意中发现了一本奇怪的小书,书上标注着“本书为混血王子的财产”。这本名为《高阶药剂工艺》,每一页上都有混血王子详细的手写注释,繁重的功课让哈利没有时间来研究此书,但在关键时刻这本书总能带给他好运。一天,斯内普让他去参加一节课,这节课让他想到了《高阶药剂工艺》一书与混血王子的关系……

圣诞节过后,罗恩过了一个不愉快但很新奇的生日。这时,伏地魔出现了。这次,他杀了海格的宠物阿拉格。他的朋友们为这只蜘蛛举行了盛大的葬礼。

邓布利多终于发现斯内普在伏地魔的控制之下,告诉哈利要保护斯内普不喜欢的每一个孩子。为了对付伏地魔和拯救孩子们,邓布利多和哈利偶然来到一个古老的洞穴。就在这个山洞里,邓布利多受了重伤,斯内普突然出现,用魔杖把校长化为灰烬。

看到这一切,哈利在伙伴的帮助下杀死了斯内普。当斯内普快要死的时吼,他大声说出了他是混血王子的惊人秘密。

在邓不利多的墓前,哈利和他的朋友向校长表达了最高的敬意。伏地魔很快就会出现。只有除掉伏地魔,他才能和他的朋友们幸伏地生活在一起。

这部书第一遍度的时候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触,可是当我把哈利波特7读完后再读这本书,突然觉得感想很多,令我感触最深的人是斯内普教授,在第六部中他竟然亲手杀死了邓布利多校长,在第七部之前他一直扮演着一个令人厌恶的不折不扣的反面角色,被其他学院的学生痛恨,被教师们怀疑,只有邓布利多教授一人在支持他,在第六部中他竟然亲手杀死了邓布利多校长,而实际上他是邓布利多派去在伏地魔那里的卧底,杀死邓布利多也是邓布利多的安排,他高超的演技骗过了绝大多数人。斯内普小时候爱哈利波特的妈妈莉莉,

但是莉莉最终和詹姆结了婚并有了哈利,斯内普既痛恨哈利是廖姆的孩子又希望保护他,这样也算是对死去的莉莉尽一份责任,只是这种矛盾的心态令他处于极大的痛苦之中,他既不愿将他的关心表现出来却又处处暗暗关心着哈利,这真相一直到他临死之时把自己的记忆给了哈利,哈利才明白了这一切。斯内普悲惨的一生让我感受到了伟大的爱和无私的奉献!正是因为爱,才使他隐瞒真相在黑暗的世界里默默努力着,奋斗着,期望有朝一日为莉莉报仇,所以一个人如果心中拥有爱,那他就会更坚强更有力。

正是因为爱,斯内普处处关心哈利,却处处隐瞒。所以,如果一个人心中有爱,铁人就会变得更加温柔、多情。另外,每个人都要珍惜身边的爱,不要等到失去了它。

对身边的爱要懂得回报,不要等过去了才翻然醒悟。把你的爱献给你身边的人,这样世界会边的更好!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900字模板


在读书的过程中,可以阅读不同的人,比如来自不同文化或背景的人,在阅读完作品这本书之后,作者的文笔让我折服。对于阅读过程中的不解,需要用读后感记录在写作品的读后感中需要重点陈述哪些方面呢?下面由工作总结之家的编辑帮大家编辑的《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可能你会喜欢,欢迎分享。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篇1)

如日落般壮丽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

暑假我读了英国著名女作家J·K·罗琳的《哈利、波特》系列书籍,虽说每一部都有让人惊心动魄的故事情节,可贵的友情和丰富的想象力,但是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的是第六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

邓布利多的离开无疑是整部作品中最扣人心弦,也最赚眼泪的事件。可是换了谁又能预料到,如此伟大的一个巫师,这样优秀的一个领导者,此般慈爱的一个老人,最后的谢幕,竟只是一句波澜不惊的“阿瓦达索命”,悄无声息,让人不由得心痛。而造成这一切的,却是他多年来一直坚定不移地信任着的斯内普。血淋淋的现实,J·K·罗琳再次向我们诠释了一个道理:任何人都会犯错误,不要绝对相信一个人。文中斯内普看着邓布利多那憎恶的神情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不值,是的,我只能用这个词。斯内普怎么会如此深得邓布利多的信任呢?这是一个我始终没有答案的问题,也许永远找不出答案了。或者,这根本不需要答案。

极具讽刺意味的是,邓布利多喝下不知道可不可以称为毒药的绿色魔药自毁功力,拼命夺来的竟然是假魂器,简直是天大的笑话。有人说,这样一来邓布利多的死就是没有意义的了。不,我是很坚决地说出这个字的。罗琳决不会这样安排。邓布利多的离去是哈利成长里程又一个新的推助器。这个过程从哈利的父母去世就开始了,然后是小天狼星,现在是邓不利多。是啊,哈利总是要长大的。当他身边能保护他的人一个个离开,他也将一点点懂得,他不再是别人羽翼保护下无忧无虑的孩子,他要靠自己。

而就邓布利多本人来说,死亡也决不是毫无意义。他的死,和他那只圣鸟福克斯一样,如日落般壮丽。phoenix,凤凰,在英语中常被认为是不死之身的象征。但是没有人能做到长生不老。因此死亡是人生的一部分,是这个美丽神话的结尾,最一高一潮的部分,生命在此处发挥到极至,随即在灿烂中完美画上句点。无疑,邓布利多做到了这一点。凤凰,没有看见过,却是记忆中最美丽绚烂的神鸟;凤凰挽歌,没有听到过,却是记忆中最无与伦比的天籁。

邓布多利是伟大的,他活着是为更多的人快乐自由生活,他的死是重于泰山的。就如孟子所说“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是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生而取义者也”。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篇2)

小时候,我就特别喜欢《哈利·波特》这一系列的书,而且爱不释手,对哈利着了魔,是哈哈族中的一位名副其实的小哈迷。最近又听说哈哈族正在日益壮大,我高兴极了,既然是哈迷,我一定要证实一下,下面就听我介绍一下《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这本书吧!

主要讲了:哈利波特马上就要开学了。哈利在女贞路4号德思礼家等着邓布利多教授的到来。其实哈利并不认为邓布利多教授真的会来:马上就要开学,他为什么等一等呢?还是邓布利多有事让我做?不出哈利所料,邓布利多带哈利去求一位教授去上课,而更出人意料的事还在后面:邓布利多让斯内普如愿以偿地当上黑魔法防御教师;哈利还从教授手中得到一本原主人是“混血王子”的魔药课文,使他成为魔药奇才;邓布利多开始给哈利单独授课,使他知道了许多年伏地魔的几段惊心动魄的记忆;哈利还发现马尔福最近的行踪诡秘;邓布利多带哈利去一个神秘的山谷,而那时,马尔福把食死徒引进了学校,邓布利多死在了斯内普的手下。

这本书真是惊心动魄呀!当读到邓布利多去逝的时候,我吓得手都颤抖了,斯内普可真是可恶。更令我震惊的是伏地魔少年时的几段记忆,吓得我毛骨悚然。记得在邓布利多带哈利去山谷的那一段,我也是为他们捏一把汗。而且对马尔福和那些食死徒恨之入骨……

最近我正在读第七部,我真希望哈利能够打败伏地魔,也希望哈利迷们能越来越多!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篇3)

我是一个哈利波特的爱好者,哈利波特1-7部我都仔细读完了,虽说每一部都有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可贵的友情和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但是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哈利波特第六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

这本书的大致内容如下:

哈利在德思礼的家里,焦急地等待着校长的来访,邓布利多来后,带他到一个神秘的地方,告诉了他和哈瑞斯制服伏地魔的方法。在魔法学校,哈利、罗恩和赫敏继续着他们三人小组的学习,时时相互鼓励和玩笑;斯内普教授仍时不时找哈利的麻烦。

在一次课上,哈利和赫敏无意中发现了一本奇怪的小书,书上标注着本书为混血王子的财产。这本名为《高阶药剂工艺》,每一页上都有混血王子详细的手写注释,繁重的功课让哈利没有时间来研究此书,但在关键时刻这本书总能带给他好运。一天,斯内普让他去参加一节课,这节课让他想到了《高阶药剂工艺》一书与混血王子的关系

圣诞节后,罗恩度过了一个并不愉快、但却十分新奇的生日。这时,伏地魔出现了,这次他竟然杀死了海格的宠物阿拉格格,小伙伴们为这只蜘蛛举办了盛大的葬礼。

邓布利多终于发现斯内普已受到伏地魔的控制,并告诉哈利,要他设法保护每一个斯内普不喜欢的孩子。为对付伏地魔并解救孩子,邓布利多与哈利意外地来到一个古洞中。就是在这个洞中,邓布利多深受重伤,正在此时斯内普突然出现,竟用魔杖将校长化为灰烬。目睹这一切的哈利,在伙伴的帮助下,杀死了斯内普,斯内普临死时吼出了自己就是混血王子的惊天秘密。

在邓不利多的墓前,哈利和他的伙伴们给了校长最高的敬意。伏地魔很快就要出现,只有除掉伏地魔,他和他的伙伴们,才能一起真正地快乐生活。

这部书第一遍度的时候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触,可是当我把哈利波特7读完后再读这本书,突然觉得感想很多,令我感触最深的人是斯内普教授,在第六部中他竟然亲手杀死了邓布利多校长,在第七部之前他一直扮演着一个令人厌恶的不折不扣的反面角色,被其他学院的学生痛恨,被教师们怀疑,只有邓布利多教授一人在支持他,在第六部中他竟然亲手杀死了邓布利多校长,而实际上他是邓布利多派去在伏地魔那里的卧底,杀死邓布利多也是邓布利多的安排,他高超的演技骗过了绝大多数人。斯内普年轻时深爱哈利波特的母亲莉莉,

但是莉莉最终和詹姆结了婚并有了哈利,斯内普既痛恨哈利是廖姆的孩子又希望保护他,这样也算是对死去的莉莉尽一份责任,只是这种矛盾的心态令他处于极大的痛苦之中,他既不愿将他的关心表现出来却又处处暗暗关心着哈利,这真相一直到他临死之时把自己的记忆给了哈利,哈利才明白了这一切。斯内普悲剧性的人生让我感到了爱情的伟大与无私的奉献精神!正是因为爱,才使他隐瞒真相在黑暗的世界里默默努力着,奋斗着,期望有朝一日为莉莉报仇,所以一个人如果心中拥有爱,那他就会更坚强更有力。正是因为爱,斯内普处处关心哈利却又处处掩饰。所以一个人如果心中拥有爱,铁汉也会变得更温柔更有情。另外,每个人对于身边的爱一定要好好珍惜,不要等失去了才追悔莫及。对身边的爱要懂得回报,不要等过去了才翻然醒悟。对身边的人也要给予自己的爱,这样世界才会更美好!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篇4)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可以说是十分精彩的,浸入了作者的所有精力与汗水。

这一集讲了仲夏的一个夜晚,邓布利多迫不及待地把哈利波特带回了霍格沃茨,开始了他六年级的学习生涯。回校后,哈利在一本魔法课本的帮助下成为了“魔药奇才”,而这本书的前任主人却是一个被自予为“混血王子”的人,后来邓波利多校长开始了对他的单独授课,在课上哈利波特经历了很多年对伏地魔惊心动魄的记忆。惭惭地哈利波特隐隐觉得这一学期内斯内普和马尔福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马尔福更是行踪诡秘。最后当马尔福把食死徒引起了学校,斯内普对邓布利多举起了魔杖时,他才证实了自己的怀疑,但已经太晚了,凤凰唱起了挽歌,邓布利多永远地长眠于白色坟墓之中

小说中我最敬佩的是邓布利多校长,第27章详细叙述了邓布利多生前的几个小时,其中的一个片段尤为使我感动,当马尔福说道“除你武器”时,邓布利多校长用无声咒把披着隐形衣的哈利定在了那里,使他失去了保护自己的机会,以至于最后丧命,而保住了哈利的生命。这是一种多么大无畏的精神啊!把生的希望留给别人,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我记得他经常在危急的情况下,把最大风险让自已承担,而笑着对哈利说自己老了受点苦没什么,但你还年轻,还有很多事要等着你去做,他的这番话是对年轻一代的爱和责任感呀!为了这些,他甘愿牺牲自己的宝贵生命!

同样哈利也拥有爱,邓布利多曾说过哈利为什么能三番五次地逃过伏地魔的魔掌,那是因为拥有对父母的爱,对邪恶的排斥和永远纯洁的心灵。”同时他也拥有责任感和决心,他知道除去伏地魔并不仅仅是为了复仇,而是他必须得死,他犯下的罪过太大了,不可饶恕。而伏地魔拥有的则完全是权力与野心,他那样忙于破坏自己的灵魂,从来无?去了解一个纯洁健全的灵魂所拥有的何等无与伦比的力量。

我觉得阅读哈利波特系列时,我们在欣赏作者惊人的想象力的同时,也在思考小说蕴藏的内在涵义,在作者的介绍中,我了解到她十分喜爱写作,但一直到她四十几岁时才因出版了《哈利波特系列》而出名。不难看出她已经是一位拥有丰富社会阅历的女人,有着十分饱满的思想情感。而她在哈利波特系列中也向我们揭示了一个真谛:爱是纯洁、伟大的,邪恶在爱的面前则永远是渺小的,微不足道的。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篇5)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由英国著名作家JK罗琳精心撰写而成的精彩魔幻小说《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这本书让我百看不厌。

这本令我痴迷的魔幻小说主要讲了:主人公哈利波特三年级时的故事。哈利波特在暑假生日收到了许多朋友的来信,其中有罗恩的、赫敏的、海格的、并且还收到了赫敏送的《飞天扫帚护理手册》。第二天玛姬姨妈得罪了哈利,骂哈利的妈妈莉莉总是多管闲事、哈利的爸爸是酒鬼,哈利生气了,把玛姬变成了气球、飘向了空中。夜幕降临,哈利假冒珀西的名字去了伦敦破釜酒吧。哈利天天在破釜酒吧进餐,他控制自己尽量不把钱全部花光,用节余的钱买了几本自己需要的书。

开学了,哈利乘车到了国王十字车站九又四分之三站台,乘霍格沃茨特快列车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格兰芬多学院就学。他学会了如何对付摄魂怪和博格特,学会了占卜术,如何驯服鹰头马身有翼兽,在与拉文克劳打魁地奇时飞天扫帚光轮2000被打人柳打成了碎片,魁地奇也输了;哈利还知道了召唤守护神的咒语,如何对付或识别狼人,得到了活点地图,披着隐身衣进入了密道,获得了小天狼星布莱克送给他的火弩箭飞天扫帚,骑着火弩箭打赢了魁地奇。特里劳妮教授的预言真正发生了,知道了赫敏有时间推移器的秘密,练成了终极召唤神符咒的咒语呼神护卫,骑着鹰头马身有翼兽在八楼教授的房间里,救出了他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知道了赫敏的秘密。哈利经过磨练和努力获得了本学期的最高荣誉学院杯。假期里还收到了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的信。

我非常喜欢看这本小说,让我既增长了见识,又增强了幻想能力。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篇6)

十四岁的你,在夺取火焰杯的竞技场上,面对这三个惊险艰巨的魔法项目,克服重重困难和波折,战胜自我,以最小的年纪胜出,似乎在张扬地宣示你与众不同的潜力。当你在那片古老的墓地,亲眼看到伏地魔杀死了塞德里克,用你的鲜血使自己复活。我似乎第一次在和你一起面对死亡,一个念头超越了恐惧与理智,最后在闪回咒的帮助下,你又一次逃脱了。

我面临毕业考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周围的空气似乎也凝固了,抬头仰望灰色的天空,天是空的。我没有心情和你一起去背负那些沉重的负罪感,收敛了悲伤。暗淡的天空下,你我都在为自己的命运而努力。

小天狼星的身体向后弯曲成优雅的弧度,黑色长袍轻轻地飞扬起来,姿态犹如天地间一道永远难以愈合的伤口。卢平和你一起无力地哭喊,你悲痛欲绝的尖叫是无声的,卢平寂寞隐忍的脸是无声的,然后故事就这样无声无息地仓促地结束。

毕业考终于结束了,这免不了要和小学同学分别了。从豆蔻年华到花季,恰同学少年,一同飞扬青春的旋律,经历成长的烦恼,承受考试的压力,走过叛逆的日子。做人的基石深深埋下,友谊的种子悄悄萌芽,还有慢慢长大的滋味共同品尝。成了同学们告别幼稚、走向成熟,扬起风帆、破浪前行的集体经典,像一杯清醇的酒,历久弥香。离别,总是悲伤的。和你一起为小天狼星的离开而伤心,为同学的分别而难过。一起回忆以前的点点滴滴

小天狼星的陨落带给你的伤口还未平复,象征智慧与信念的老校长邓布利多有静静地倒在你面前。你是如此的迷茫和无助,心中早以充斥着罪恶感的你也不在允许在有人为你奋不顾身。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篇7)

看了题目,你可能认为这个阿滋卡班囚徒是不是又指伏地魔啊?实际上,这里的阿滋卡班囚徒却是指的违反巫师法律的西里斯。

魔法学校的校长邓面利多以为西里斯是伏地魔的手下,伏地魔命他来杀死哈利。所以校长处处都严格保护哈利,并大规模地在全校搜索西里斯。结果表明,西里斯并没有在学校里,他逃到了“麻瓜”世界里去了(不相信魔法的人们的世界)。

西里斯及时与哈利取得了联系,告诉哈利他其实是哈利的教父,哈利父母的好朋友,还邀请哈利假若到他那时度过。

原来只是虚惊一场!但是邓布利多的推测并不是没有证据的。因为西里斯逃跑的那天晚上,他一直在说:“哈利在霍格沃茨,哈利在霍格沃茨”这样的话,所以有的巫师都以为他要到魔法学校去杀哈利。

我在读完这部作品后觉得,整部作品没有一点儿战斗的影子,也没有可怖的场面,对我而言好似是一碗温暖心灵的鸡汤,让我越读越爱读。特别是读到最后,西里斯竟然是哈利的教父时,更是出乎我的意料。还有,那暴风雨中的魁地奇比赛,那惊心动魄的场面,简直可以与足球比赛的精彩程度相媲美。我想,这或许是我读过的哈利·波特系列中最为精彩的一部了。

通过品尝这碗“鸡汤”,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做事不能太过于盲目,不能偏执地考虑问题,更不能武断地解决问题。我们要细细分析事物,要考虑周全,不然就会千万不良的后果。魔法学校的校长邓不得多不就是因为没有考虑周全,而白白地花费气力来搜寻西里斯的吗?

所以,如果在特殊的场合,只看到别人的一面就做出判断,那么最终受害的将还是你自己。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500字

哈利波特,一个不平凡的人,一出生便拥有了与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非常厉害的魔咒的余痕,妈妈的爱把他的死亡换成了那道疤。由于父母双亡,他被姨夫收养,度过了一个非常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熬了11年。

在他11岁生日那天,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命运。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告诉他的身世。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

在学校他认识了许多好朋友,其中赫敏与罗恩与他形影不离。他们一起努力保护魔法石。在重重障碍中,罗恩倒下了,赫敏返回进口了。哈利独自一人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终以纯洁的灵魂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同时也救了大家。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篇8)

这一段,我在读一本厚达496页的书,它是谁呢?就是《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这本书。

在一个夜晚,哈利在卧室里等待着邓布利多教授的来访,虽然他不确定邓布利多教授会不会真的来。他一直在问自己:“邓布利多教授会不会来呢?”他知道,几个星期后他就要重返校园,上六年级了。几个星期后,哈利回到学校。在六年级时,哈利无意中拿到了“混血王子”的魔法书,并根据许多咒语来完成他的使命——消灭伏地魔。最终,他把伏地魔消灭了,但是邓布利多教授却永远的离开了他。

这本书的内容虽然很简单,但是它却让我感受到了哈利消灭伏地魔的时候很难。

那时,哈利和邓布利多教授历尽千辛万苦寻找“小天狼星”留下的记忆,而且进入里面,寻找伏地魔的踪迹。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哈利找到了“小天狼星”留下的全部记忆,知道了伏地魔的所有故事。他很高兴。但是,他还要和邓布利多教授一起寻找“混血王子”留下的魂器,用魂器和咒语消灭伏地魔。他们来到了一个山洞,为了拿到魂器,邓布利多教授喝了毒水,呼吸困难;哈利一个人站在山洞里的小岛上,发现四周有许多石尸,一边保护邓布利多教授,一边想方设法消灭石尸。他们再一次成功了。

当我看到这一页时,我的心中暗自为哈利和邓布利多教授高兴,他们两个一起努力,拿到了魂器。虽然当时我已经很困了,但是我又接着看了,谁知竟让我如此悲伤。

回到了学校,伏地魔大开杀戒,连狼人也来了。罗恩和赫敏拔出魔杖用尽全身力气抵抗;金妮被一个狼人追杀着;当狼心狗肺的伏地魔发现邓布利多教授时,残忍的杀害了他。虽然当时伏地魔被消灭了,重新做人了,可是邓布利多教授却已经离开了大家。第二天,全校师生穿着黑衣服来到了礼堂,一起为邓布利多教授默哀,窗外,凤凰社的凤凰也唱着凄惨的歌曲……

当我看到尾声时,当大家听到凤凰的叫声时,又振作了起来,决心好好学习魔法,报答邓布利多教授。大家也又一次的开朗起来。

一天,罗恩来到了公共休息室,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比尔和芙蓉就要结婚了。大家都笑了,比尔和芙蓉很不好意思,芙蓉害羞地说:“到时候大家要去参加我们的婚礼哦!”

这本书的故事就是如此简单,但是它却把我带进了一个魔幻世界,在书中我也仿佛就是哈利,骑着飞天扫帚踢足球,用咒语刺伤了伏地魔……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篇9)

看了题目,你可能认为这个阿滋卡班囚徒是不是又指伏地魔啊?实际上,这里的阿滋卡班囚徒却是指的违反巫师法律的西里斯。

魔法学校的校长邓面利多以为西里斯是伏地魔的手下,伏地魔命他来杀死哈利。所以校长处处都严格保护哈利,并大规模地在全校搜索西里斯。结果表明,西里斯并没有在学校里,他逃到了麻瓜世界里去了(不相信魔法的人们的世界)。

西里斯及时与哈利取得了联系,告诉哈利他其实是哈利的教父,哈利父母的好朋友,还邀请哈利假若到他那时度过。

原来只是虚惊一场!但是邓布利多的推测并不是没有证据的。因为西里斯逃跑的那天晚上,他一直在说:哈利在霍格沃茨,哈利在霍格沃茨这样的话,所以有的巫师都以为他要到魔法学校去杀哈利。

我在读完这部作品后觉得,整部作品没有一点儿战斗的影子,也没有可怖的场面,对我而言好似是一碗温暖心灵的鸡汤,让我越读越爱读。特别是读到最后,西里斯竟然是哈利的教父时,更是出乎我的意料。还有,那暴风雨中的魁地奇比赛,那惊心动魄的场面,简直可以与足球比赛的精彩程度相媲美。我想,这或许是我读过的哈利波特系列中最为精彩的一部了。

通过品尝这碗鸡汤,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做事不能太过于盲目,不能偏执地考虑问题,更不能武断地解决问题。我们要细细分析事物,要考虑周全,不然就会千万不良的后果。魔法学校的校长邓不得多不就是因为没有考虑周全,而白白地花费气力来搜寻西里斯的吗?

所以,如果在特殊的场合,只看到别人的一面就做出判断,那么最终受害的将还是你自己。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篇10)

看完《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我忍不住惊叹“混血王子”的小窍门是多么的有用,还有“倒挂金钟”和“神锋无影”。

在第一次看时,我也不知道“混血王子”到底是谁,也许是伏地魔,邓布利多?最后我才知道,是斯内普。哈利的魔药课水平本来可以说是所有魔法课程中最差的一门,但他在“混血王子”的帮助下,成为了魔药课上最出色的学生。斯拉格霍恩认为哈利继承了他妈妈的天赋,实际上,并不是这样,是“混血王子”的魔药课书帮助了他,斯拉格霍恩显然没有注意到“混血王子”的书。浑浊的记忆这一章是汤姆·马沃罗·里德尔想要莫芬的戒指的一章。莫芬在进入阿兹卡班后不久就去世了,自然,这一段记忆也非常难得、珍贵。第二段记忆可以显出其实里德尔只是想问一问斯拉格霍恩制作魂器后会怎么样,怎么制造魂器,毫无疑问,图书馆里的禁书区肯定会有制作魂器的书,比如《尖端黑魔法揭秘》。这一段记忆同样也很珍贵。

第二十三章是关于魂器的一章,我还有两个问题,就是雷古勒斯·布莱克是好是坏?他为什么要当食死徒,后来却退出了呢?不过,他离开伏地魔后不久就去世了,但卡卡洛夫相对来说长了一些。我也很像得到“混血王子”的魔药课书,也许,等我真正会魔法的时候,我也能够编一本同样好的书呢。

读《狼王梦》读后感精选


书籍能引导我们进入高尚的社会,并结识各个时代的领军人物。在看完作品之后感到受益匪浅,忽然懂得了更多道理,写读后感的过程也是再次感悟原文的过程,或许你之前写过作品的读后感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读《狼王梦》读后感,带给大家。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读《狼王梦》读后感【篇1】

今天,我看了《狼王梦》这本书,作者是沈石溪。书中写了母狼紫岚的丈夫死了,她的肚子里怀了小狼,她的丈夫黑桑期望他的后代能成为狼王,紫岚生了五只小狼崽,这时下起了暴雨,紫岚把一只一只的小狼崽放回洞里,不停地来回跑,可惜最后一只狼崽被冲走了,剩下三男一女,分别叫黑仔、蓝儿、媚媚、双毛。紫岚为了培养新一代的狼王,实现丈夫的狼王梦,偏心黑仔先喂他喝奶,他很像黑桑,可一次意外被大金雕吃了,接着不幸的是:另几只小狼崽都一一去世了,只剩下媚媚,可她是母狼,不能当狼王,后来又来了一只大公狼,于是,媚媚就与他交配,生下了五只小狼崽,紫岚只好希望其中一位狼孙能实现狼王梦。

我感觉到母狼真可怜!自己为了把孩子培养成狼王,不惜一切代价,包括自己的生命,丈夫为了争王位,意外被野猪咬死了,只剩下了她一个。她身为一个母亲,费尽心血想把孩子培养成狼王,竟用生命在保护他们,当她的孩子一出意外,她的眼里就会显得绝望只剩下媚媚一个时,把希望都放在狼孙上了,可发现媚媚喜欢一只胆小怕事的独眼狼,紫岚在万般无奈下除掉了他,终于和一只英勇的大公狼结合了却被唯一的亲人抛弃了,在她的孙子要出生是用性命在和金雕搏斗,这母爱难道不伟大吗?她也是不容易的啊!可惜天不如人愿,希望她的孙子之中能有一个争气点的为她了解了这个狼王梦吧!也许作者把题目叫做狼王梦,是因为当狼王这个愿望很迷茫,不是真的当上了狼王,也许是也许不是,所以只能是个梦想吧。紫岚真是伟大,付出而不求回报,为孙子奉献了生命。

我知道了动物和人类一样也有一颗真诚、善良的心,都有自己的梦想,都想自己的孩子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其实动物并不比人类差,他们有自己的思想,环保生活,只是不会说话。如果从各个方面比较,也许我们人类还比不过动物。所以让人类好好保护动物,他们一样需要保护、爱惜!

读《狼王梦》读后感【篇2】

周末的时候,我的姐姐让我阅读了一本著名的动物小说,叫做《狼王梦》,作者是沈石溪,读完这本书后,我非常感动。

书中讲了一只狼,名叫紫岚,有一次紫岚被许多猎人追赶,它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两条腿都受伤了,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个安全的洞,可是好景不长,过了几天,等到紫岚外出寻找食物时,洞里的一只小狼被老鹰发现了,紫岚为了自己的孩子,就与老鹰搏斗,四条腿毕竟跑不过两只翅膀,紫岚跳到树上,又跳到老鹰身上,咬了老鹰的翅膀后,便一起摔死了。

书中的故事很精彩,其中有一个情节让我非常难忘,那就是紫岚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跟老鹰进行了一番搏斗,最后同归于尽。紫岚的爱子之心感动了我,让我想起了在我生病的时候,妈妈带我去医院,还帮我买了许多药,为了照顾我,妈妈好几天都没有睡觉,一直陪在我的身边。我没去上课,有许多题目不知道做,妈妈就耐心地讲解给我听。等到我的病好了,妈妈的黑眼圈都熬出来了。这不就是《狼王梦》中紫岚保护自己孩子的精神吗?

通过阅读这本动物小说,我体会到了母爱是多么的伟大。所以,我以后一定会好好学习,不让妈妈为我操心,尽最大的努力报答我的妈妈。

读《狼王梦》读后感【篇3】

读了《狼王梦》这本书,我深受启发。

这本书里讲了,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刚怀上小狼的紫岚,因为失去了丈夫黑桑,日子过得很苦。黑桑在生渴望当上狼王,可不幸的是黑桑死了,它多么希望它孩子们中一只当上狼王。几天后,紫岚产下四只小狼,它们是黑仔,蓝魂,双毛,和眉眉。其中紫岚最偏爱黑仔,所以黑仔长得最壮。可是就在一天紫岚出猎的时候,一只乌雕把黑仔抓走了。紫岚又开始训练蓝魂。过了几个月,蓝魂在妈妈的培养下也变壮了。不幸的事发生了,蓝魂踩中了捕兽夹丧命了。在三只小公狼中,就剩下双毛了。双毛从小就弱,很难变壮。可是在紫岚的训练下,双毛变成了顶天立地的公狼。最后紫岚失去了腿,双毛最后死在自己的自卑中。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懂得了书中最大的伤害是自卑。

在生活中每一个人心里都有梦想,我的梦想是当医生,可是现在不好好学习,怎么能实现梦想?

读《狼王梦》读后感【篇4】

在你们的生活里,一定觉得妈妈是一个非常凶的形象,但其实只要你们细心观察就会发现,妈妈的爱就藏在许多小事中。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爱的故事。紫岚在风雨交加的夜晚生下五只狼崽,四只公崽,一只母崽。然而一只小公狼崽因不幸死于暴风雨中,母亲紫岚暗暗发誓要把其它的狼崽培养成狼王,这也是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经历多次失败后,三只小公狼也死了,而紫岚为了保护狼崽最后和金雕同归于尽。故事的结局很伤感。

狼虽然很凶残,但也是很有爱的。比如紫岚为了保护狼崽,她深知必须让狼崽变得强大起来,只有成为狼王,才能不被欺负。直到最后,紫岚为了保护它的孩子们,宁可牺牲自己的生命,这都源自那份伟大的母爱。

看完这里,让我不禁想到了我的妈妈,她平时也是像一只大老虎一样凶,但其实她是最爱我的。记得有一次,我在睡觉,感觉头很热,难受的我迷糊中叫着:妈妈,妈妈,我难受!熟睡中的妈妈急忙爬起来,摸了摸我的额头,着急地说:怎么这么热?赶忙跑去拿温度计,对着我的额头量了下。只听妈妈在耳边着急地叫着我的名字:新宇、新宇醒醒,我们起来,妈妈带你去医院。我难受地点点头。看着时钟正好是凌晨12点。我被妈妈扶着迷迷糊糊地坐上了车,到了医院,测温、挂号、排队、抽血,折腾了一个多小时才配好药。

记不清自己是怎么回到家的,只记得是被妈妈背着进房间的。浑身无力的我躺在床上就睡着了,迷糊中总感觉有人给我量体温,帮我用毛巾敷额头。第二天早上醒来,看到妈妈靠在床头睡着了。我知道妈妈一定是一整晚因为担心照顾我都没有睡觉。这件事至今让我记忆犹新。

每个人的妈妈都会对孩子凶过,但其实妈妈是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人,她们的爱表现在小事中,需要我们细细去观察。我爱妈妈要像妈妈爱我一样

读《狼王梦》读后感【篇5】

狼,这个一提起就让人胆颤的动物。以前在我的眼里,它也充当着可恶,凶恶,让人憎恨的角色。可是,自从我读了《狼王梦》这本书之后,我对狼的看法大大改观。

《狼王梦》的作者是沈石溪,为了写出受人欢迎的动物小说,一直朝梦想而努力,却因为“*”而到了西双版纳,但他一直在坚持,最终写出了许多很受读者欢迎的作品,也让他成为中国动物小说。

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有一对怀着远大抱负的情侣,他们的目标就是打败虽然体魄强壮,却没有脑子只知道享受的狼王,让聪明机灵身手敏捷体魄强壮的黑桑上任。可谁知就在他们要实施计划之前一头野猪夺去了即将成为狼王的5纳K钠拮幼厢拔耸迪掷峭醯拿蜗耄谟肓怨返呢松辈分胁滤墓荒傅睦轻蹋恢辉诔跎保诒涞暮樗锒乘懒耍厢案蠖尤∶谧校永痘甓铀拿摹R蛭谧邢竦蹦甑暮谏#宰厢俺璋肴盟赐瓿珊谏5囊旁福伤幢硐殖隽死敲挥械穆愀校谑亲厢翱佳祷谒飧瞿炅洌鸬挠桌腔共桓页龆矗伤丫汲墼诓菰狭耍幢灰恢挥コ缘袅恕W厢爸缓迷偃美痘甓婧谧校痘甓徊桓褐谕诶侨褐兴闶琴撸看味际撬熳糯蠹遥删鸵蛭孕牛米约核涝诹匀说南菥铩W厢爸缓迷侔严M旁谛《由砩希伤孕∈芰└绺绲钠鄹海皇且桓迸瘢厢巴ü蚵钏攀顾⒂缕鹄矗劭此蚶峭醴⑵鸬奶粽骄鸵晒κ保惶峭跻唤校慊狡鹆怂郧暗募且洌烙诶强谥小W厢翱炀耍伤欢ㄒ迪趾谏5囊旁福拿恼τ诶堑呐渲制冢厢爸缓梦拿恼乙煌非孔车睦牵拍苡泻玫睦亲校擅拿娜纯粗欣侨褐凶钆缘墓堑醯醴柙谝黄穑厢爸缓媒醯跻溃拿娜凑觳怀圆缓龋厢爸缓米约菏迪帧?梢蛭厢耙蚪逃樱值暮茔俱玻心昀且驯涑衫夏甑哪Q孔车目陈澈兔拿纳死亲校厢爸沼谖吮;っ拿牡睦亲卸陀ヒ黄鹜橛诰 /p>

文中,紫岚不惜自己的美貌、自己的青春、自己的狼崽,乃至自己的生命,与大金雕玉石俱焚。在这个荡气回肠、惊天动地的狼的精神世界中,紫岚因梦想而生,因梦想而死,它为梦想而坚强。在我们这个人的世界里,也要像故事中的紫岚一样,为梦想而奋斗。

举世闻名的科学家诺贝尔,为了追求自己的梦想——制作出性能更好的炸药,付出了很多:失去了自己的亲弟弟,失去了自己父亲的双腿……但是诺贝尔没有放弃,继续追随梦想,直至成功;美国总统奥巴马,在年轻时曾立志将来做美国的一名参议员,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他曾当过收入微薄的小职员……

其实,我们身边这样的人才有很多,他们为了梦想孜孜不倦,不屈不挠,有着摔倒了再爬起来的决心。我们也要有自己的梦想,有梦想才会有追求;有梦想才会有希望;有梦想才会有未来。

读《狼王梦》读后感【篇6】

狼,是大家公认残忍的化身。但是这本书里的紫岚可以彻底颠覆你的想象。它是一匹有野性的狼,更是一位望子成龙的家长。

最让我感动的是它一直都牢记老公黑桑的遗愿,努力将孩子培养成为新一代狼王。虽然它失败了,但是它的努力却让我为之动容。

《狼王梦》讲的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故事。在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在一个干涸的古河道里,它艰难地分娩。母狼紫岚一直都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四只雄狼离它而去。命运为何如此捉弄它?无奈,它把希望寄托在狼孙上,它为了自己的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虽然女儿媚媚并不知晓,但紫蓝却实现了他梦寐以求的狼王梦!

读完后,我很惊讶,为什么紫岚会让自己的狼儿受到如此屈辱?那可是自己的心头肉啊!为什么紫岚能狠下心来?打在儿身,痛在娘心。我对这句话十分不解。但又似乎明白了一些什么:我想到了妈妈因为我书写不认真时怒发冲冠、高高抬起手却打了我不算太重的两巴掌后的眼神;想到了因为粗心而丢分时妈妈苦口婆心的唠叨

当我站到某一个视觉高度时,忽然理解了妈妈的苦心,对妈妈的抱怨忽然能够欣然接受了,我想我已经找到妈妈从一个慈母忽变专权暴君的规律了。因为有些事情妈妈是不会妥协的。是《狼王梦》这本书让我站到了这个高度,让我找到了和妈妈和谐相处的模式。

读了《狼王梦》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在这里我把它推荐给各位同学,希望大家读过之后能有所收获,能感受到父母严格的表象下对我们深深地爱,能找到和父母相处的最佳模式。

读《狼王梦》读后感【篇7】

全世界的狼都有一个习性,在严寒的冬天集合成群,平时单身独处。

有一匹母狼叫紫岚。之所以叫她紫岚,是因为她身上的狼毛黑的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用浪的审美标准来衡量,紫岚是很美的,可是的是她的伴侣黑桑已经死了,没能实现成为狼王的梦想。但此时的她腹部圆鼓鼓的,有小生命在里面跃动。在一场飞沙走石的大暴雨中,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机智搏斗中艰难的产下了四只小狼崽:黑仔、蓝魂、双毛、媚媚。

在紫岚的眼里,黑仔简直是黑桑的转世,便十分地偏爱黑仔,捕到猎物先给他吃。蓝魂、双毛和媚媚如果抢在黑仔前吃,紫岚就会毫不留情的教训他们。可是蓝魂也经常抢吃,没少被教训。因为紫岚的偏爱,黑仔长得很快,足足比弟弟妹妹们高出一个头,也成熟很多,已经可以独自打猎了。紫岚看着黑仔,就会幻想着他快快长大,干掉洛嘎成为狼王。可是,,机智的黑仔竟然被金雕抓走。这让紫岚悲痛不已,只好再训练蓝魂,也许是蓝魂从小就有一种倔劲,经过训练,也渐渐成熟起来。可命运又故伎重演,蓝魂被兽夹夹住腰,为了使他减少点痛苦,紫岚只好悲伤的把蓝魂咬成两段,叼着带走埋了。紫岚也只好训练双毛......为了实现狼王梦想的实现,紫岚与她的狼崽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世界上每一个母亲不都是和紫岚一样,对自己的孩子无私奉献,给出自己所有的爱。一个世界如果没有爱和信心是多么的可怕,所以让我们一起来付出我们的爱,让我们的心充满信心。

读《狼王梦》读后感【篇8】

寒假读后感——倾听心灵的歌声读《狼王梦》有感

今年寒假,我读了《狼王梦》一书,这本书讲了:母狼紫岚为了完成公狼黑桑当上狼王的遗志,将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对狼崽展开一系列教育。可惜天不遂狼愿,她一次又一次地失败,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无奈之下,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她与金雕同归于尽……在我们眼中,狼是残暴的,冷酷的,狡诈的,“狼心狗肺”、“狼狈为奸”……从这些成语中,就可看出人们对狼的痛恨与厌恶。可是,读了《狼王梦》后我才发现,人们误解了狼,掠夺是狼的生存法则,冷酷与绝情是狼的本性,甚至,残忍与狡诈也是一匹出类拔萃的狼才拥有的“财富”。小说扣人心弦,使我完全置身在了狼群之中,我的心也跟着紫岚一家而起伏。有人说狼妈紫岚是个被权力而扭曲的可怜的失败的妈妈。而我却更多的被狼妈紫岚那博大无私的母爱所打动。是啊,紫岚妈妈为了这个梦想的后面,又有怎样悲壮的付出啊!为了把自己的狼儿培养成狼王,她又花了多少的心血!她把自己的所有爱都注入到了孩子们身上,她完全牺牲了自己。她的内心何曾得到过安宁!她承受了生活的艰辛,成长的困惑,失子的痛苦,老年的孤独;了生命的最后为儿女而与狡猾可怕的鹰中之王大金雕玉石俱焚,她默默地奉献着,不断地为自己的儿女着想,多么博大的母爱啊,多么令人感动啊!母亲为了我们做了多么大牺牲,为我们默默奉献的照顾我们,关心我们,从来不求回报!而我们呢?又为母亲做了多么?我们要好好的关心母亲,照顾母亲,不让母亲受苦受累!《狼王梦》让我重新认识了狼,它不是《小红帽》里那可恶的“狼外婆”,也不是鬼故事作恶多端的“狼精”,而是大自然的英雄豪杰,非常有感情,有血肉的动物。听啊,那凄厉苍凉的狼嚎,唱响一曲曲生命的赞歌。有感》

读《狼王梦》读后感【篇9】

读《狼王梦》有感

在读《狼王梦》之前,我一直认为狼是一种凶猛而又残忍的动物。可当我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对狼又有了全新的认识。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是讲一个关于狼、关于爱的故事: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在于猎狗智勇拼搏后生下了三只公狼:黑仔、蓝魂儿、双毛及一只母狼媚媚。紫岚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当上狼王,可无论它千方百计,或竭尽全力,都没有成功。尽管一次次希望变成一次次失望,狼儿们一个个死去,但它并没有灰心,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了自己的狼孙身上。但是,为了狼孙的安全,紫岚却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作者沈石溪把这本书里的每一匹狼的动作、神态、心理活动等都描写得淋漓尽致,随着剧情跌宕起伏,我仿佛身临其境在一部精彩绝伦的电影大片中。其中有一段话令我印象非常深刻:突然间,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迅如闪电快如风,只听得咔嗒一声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声栽倒在雪地里,气绝身亡了。这段话,我接受不了,觉得紫岚太过残忍,竟然那么狠心,咬死自己的亲身骨肉?随着剧情的发展,我渐渐理解那是一种深沉、悲壮的母爱,它宁愿让蓝魂儿痛快的死在自己的嘴下,也不愿让蓝魂儿落到猎人手里,饱受凌迟。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又要承受多大的悲伤啊!紫岚,它是一只伟大而可怜的母狼,它愿意为自己的狼儿和狼孙付出一切,甚至自己宝贵的生命。我相信,紫岚在天堂一定会与它的狼儿们相聚的。在那儿,它们一家一定会过上没有血腥、没有争斗的幸福生活。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前几天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件小事,我和同学在小区玩,直到天黑才想起回家。想不到的是,妈妈不让我进门,让我在门口闭门思过,仅仅因为我回家太晚了。我站在门口,心中气愤:不就是回家晚了那么一点点嘛,至于发那么大的脾气嘛,坏妈妈!虽然我后来心不甘情不愿地道了歉,进了门,可心中总有一个小小的疙瘩,总觉得妈妈太过严厉不够爱我。读了《狼王梦》后,我才慢慢明白妈妈这是爱之深责之切,就是因为深深地爱我,才会在意于我的每一个小小的错误,希望长大后的我是一个优秀完美的我。

其实,母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真挚的情感。不管是看似凶残的母狼还是看似严厉的妈妈,都深爱着自己的孩子。母爱就如水一样,母亲就似源一般,无论你身在何处,依然有不尽的源头之水

读《狼王梦》读后感【篇10】

《狼王梦》是一本拥有着梦幻、恋爱和武侠的一本动物小说。读着,读着,我有一种想哭的冲动,最后我还是情不自禁的哭了出来,因为这本书让我深刻的记住母爱是多么的伟大、多么的无私、多么的宽广辽阔。这些都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脑海里,你心里想着母亲所谓的不好,却恰恰相反,那是母亲对你的好,对你的盼望。这本小说就一只母狼紫岚,想把它的三只公狼崽培养的出色,甚至培养成这整个狼群中最大的职位狼王啊。而紫岚四只狼崽的母亲的心,却接二连三的碎了

紫岚的心一共有三颗,它从长子黑仔培养起,身为幼狼的黑仔在金雕的金爪下至此身亡,紫岚的心碎了一颗。轮到次子蓝魂儿,因为它被紫岚培养的出色已经到了极度,什么事情都抢在第一个,所以中了猎人的圈套捕曾夹,蓝魂儿的灵魂就此断在了捕曾夹,紫岚的心又碎了一颗。现在只剩下最小的公狼崽双毛了,之前因为偏爱黑仔和蓝魂儿,导致双毛比其它母狼的狼崽都矮半个头,紫岚想:争夺狼王的位子会不会就这样断在了双毛的手中呢?她边想边看双毛,双毛长大后,真的去智斗了现狼王洛戛,但依然没有成功,紫岚的心彻底碎了。杀害了黑仔的那只金雕无比的想把紫岚吃掉,最终紫岚和那只金雕同归于尽、血洒碧空。

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不求回报的。

母爱有多么的伟大、多么的无私、多么的宽广辽阔。

小王子读后感精选


或许"小王子读后感"是你正在寻找的内容。读书是灵魂的壮游,随时可发现名山巨川、古迹名胜、深林幽谷、奇花异卉,当读了作者写的作品,里面的剧情和人物,直至现在我们仍记忆犹新。趁有灵感的时候,我们可以写一篇读后感。希望本文内容能给您提供帮助!

小王子读后感(篇1)

《小王子》是一本要献给一位人的书,这本书里的小王子是一个默默无言,但会不求回报的照顾他人。

可以这样说,一位人6岁的时候,画过二幅画,第一幅画他把它取名为“绘画作品一号”,他把作品给成年人看,问他们害不害怕,但成年人回答他说:“为什么怕一顶帽子呢?”他非常失望,又向他们解释,可成年人并不相信,于是,他又画了第二幅画,叫做“绘画作品二号”但是,他们让他不要花了,好好学习。但小王子的降临,不会让他降到成年人的水平,而是让他画一只绵羊,可是,好几幅都没有成功,但是一个白箱子却让他满意。

小王子他也非常凄凉,可怜巴巴的生活。长期以来,他生活中唯一乐趣,就是坐在那里观赏着落日的柔美余晖。他还会保护自己种的一朵鲜花,不让任何人来碰它。他还去很多星球上采访。一天,他来到一位酒鬼那里采访,可采访到的只有几句话,而且时间也很短,这使小王子感到悲哀。当然,这是我记忆中最深刻的,还有采访许多人。

对了,有一页还写小王子被困在沙漠中,他的飞机被困了好几天了,他又回忆到许多采访过的人,这使我感到伤心,如果是我,那该咋办呀!可是一滴水都没有啊!但后几天,小王子度过了一个又一个的晚上,最后一天,小王子离开了,跟着小王子的那个人,感到很伤心、难过。

小王子就是一个默默无言,但会不求回报的照顾他人,我一定要向他学习。

小王子读后感(篇2)

我读了《小王子》这本书,书中讲的是一个从B612号小行星来的王子,去了7个星球旅行,在旅行中他遇到了各种不同的人:要别人服从自己命令的国王;要别人崇拜自己的爱虚荣的人;为忘记自己难为情而喝酒的酒鬼;为占有星星而毫不停息的商人;还有个奇怪的点灯人和一位地理学家,最后小王子来到了地球。在地球上他先遇到了一条蛇,蛇告诉小王子,它会帮助他回到他的星球,然后他遇到了狐狸,并且驯养了它,之后小王子又在沙漠中遇到了因飞机发生事故而落在沙漠里的飞行员,他与飞行员一起在沙漠里生存,最后小王子想回家了,就让毒蛇咬死自己,就这样小王子回到了自己的星球。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个道理:人只能用心灵去观察,去感受。要知道,光靠肉眼是不可能看到本质的东西的,而且要懂得做人不能只想自己,要做个负责任的人。举个例子,世界上的中华龟很多,但只有我的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只有它是我驯养成过的,所以,我的是独一无二的。记住,凡是你培植过,驯养过的一切,你对它们是负有责任的。你为你的东西花费了时间,它才会变得重要。

我喜欢《小王子》这本书,更喜欢小王子这个人,因为他是个善良、快乐的人。

小王子读后感(篇3)

我读了《小王子》这本书,书中讲的是一个从B612号小行星来的王子,去了7个星球旅行,在旅行中他遇到了各种不同的人:要别人服从自己命令的国王;要别人崇拜自己的爱虚荣的人;为忘记自己难为情而喝酒的酒鬼;为占有星星而毫不停息的商人;还有个奇怪的点灯人和一位地理学家,最后小王子来到了地球。在地球上他先遇到了一条蛇,蛇告诉小王子,它会帮助他回到他的星球,然后他遇到了狐狸,并且驯养了它,之后小王子又在沙漠中遇到了因飞机发生事故而落在沙漠里的飞行员,他与飞行员一起在沙漠里生存,最后小王子想回家了,就让毒蛇咬死自己,就这样小王子回到了自己的星球。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个道理:人只能够用心灵去观察,去感受。要知道,光靠肉眼是不可能看到本质的东西的,而且要懂得做人不能只想自己,要做个负责任的人。举个例子,世界上的中华龟很多,但是只有我的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只有它是我驯养成过的,所以,我的是独一无二的。记住,凡是你培植过,驯养过的一切,你对它们是负有责任的。你为你的东西花费了时间,它才会变得重要。

我喜欢《小王子》这本书,更喜欢小王子这个人,因为他是个善良、快乐的人。

棋王的读后感800字精选


书籍才是最好的陪伴。而且无论是人生的哪个阶段,都需要好好读书。在再仔细阅读作者写的作品中,他的一些话语引人深思。我们可以联系生活实际,将读书的收获写成读后感。那么你知道如何让自己写出高质量的读后感吗?编辑收集并整理了“棋王的读后感”,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棋王的读后感 篇1

《棋王》是中国寻根文学的代表,其中的主角是王一生,他作为一代棋王,不仅仅因为他是棋艺高超的棋手,更因为他身上拥有中国传统儒道文化精神,正是从这两个层面展示出了王一生的传奇色彩。

王一生棋艺高超,车轮大战时,他一个人对九个人,象棋比赛的冠、亚、季军都在其中,并且下的是盲棋,意味着王一生脑子里要有九个棋盘,这需要多么高超的技术呀。

王一生身上有儒道精神。首先是儒家的进取进取,在象棋比赛时,王一生拼尽全力,把贴身的无子棋都交了出去,意味着他有视死如归的精神。他把命放在棋里搏,他太需要这样一场比赛来证明自我这十几年下棋生涯的付出了。然后是儒家的刚正不阿,在脚卵用家传的乌木象棋换来比赛资格,但王一生坚决拒绝了,他饿死不吃嗟来之食。最终是王一生的孝道,他母亲是位妓女,但他并没有回避这一切,他对他母亲一向很孝顺,在比赛结束后,哽咽道:“妈,儿今日……”他在成功后最想报喜的就是他母亲。

再来看道家的知足常乐,王一生珍惜食物,但不贪吃,他很能克制自我的欲望,能在清贫中找到自我的乐趣。然后是道家的无为而不为,王一生对现实无邪念,他追求的是棋道,所以他才能够被形容成“黑黑的似俯视大千世界”,他整个人的形象得到升华,歌颂了他强大的生命力。最终是道家的淡泊名利,王一生是能够赢得比赛的,但他却选择和局,不仅仅是给老先生面子,也是因为他本身并不在意输赢。我们能够从文章中看到,王一生高超的棋艺和儒道精神,在那样一个年代,满足不了生存需求,却依旧有着精神追求。他告诉我们人活着要适应环境、知足常乐,但又要必须的生活梦想,才不会迷失自我。

棋王的读后感 篇2

聪明的孩子学下棋,下棋的孩子更聪明。棋是一篇故事,就像国际象棋,棋子们为了保护自己的国王和王后,勇往直前,团结一致;棋也是神秘的,就像中国象棋,各个棋子都展现着自己的用途,如:車可以横冲直撞,炮可以攻击相隔的敌人;棋还是有趣的,就像围棋,黑白两方的棋子都争先恐后地想站在战场上。而操纵他们的棋手,也要有远大的目标和坚持不懈的精神。最近我看了一部电影《棋王和他的儿子》,里面的棋王和儿子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的精神也让我受益匪浅。

电影中的棋王叫刘一手,是个棋技高超的人,但是却因为种种原因,他的棋路上出现了障碍,然而,他并没有退缩,仍然坚持下自己的棋,尽管在棋社里的工作根本支撑不了儿子小川的学费,但他却宁可去和别人赌博下棋,也不放弃,真是一位既热爱下棋,有充满父爱的父亲,记得有一个情节,当刘一手知道了儿子会下棋的消息时,为了答应妻子不让儿子走他的原路的承诺,他迫不得已地打了儿子一巴掌,还差点被儿子误会,幸好小川是个懂事的孩子,后来也明白了父亲的良苦用心。

不过,给我启发最深的还是小川。一次巧合,他发现别人用父亲的名字在打赌输了,结果为了不让自己的父亲被冤枉地撤下棋王的称号,他拿出了自己本来藏在暗处的棋技,和大人下棋,最后替父亲挽回了称号,但没想到这确成了父亲打他的事情开端,因为那场较量,有人知道了小川的棋技,就暗中安排他们父子俩进行棋的较量,也导致了父亲打在他脸上的巴掌,但他并不为此而放弃,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而我最敬佩的是他为了自己的目标而努力奋斗的精神和坚持不懈的信念,至今,他那句我一定要赢还萦绕在我耳畔,是啊,有信心才有成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我也不例外,我一定要像小川学习,为自己的目标努力,遇到困难也不气馁,明白成功是多么来之不易!

回想起那部电影,一幕幕小川努力的情景都会浮现在我眼前,我一定要以小川为榜样,向成功出发!

棋王的读后感 篇3

上周星期三,老师安排我们去看电影,大家整齐的排着队来到了多媒体教室。此时此刻,我们的心情是多么愉悦呀!

这部电影非常的精彩,剧中的内容是这样的:有一个下棋高手,人称“棋王”,他的真名叫刘一手。他每天好像没正事,就专门与人赌棋。钱差不多快输光了,妻子一气之下与他离了婚。离婚时,他们的儿子刘小川就讨论跟谁住在一起时说了这么一句话,让我感受颇深:“妈妈,我跟爸爸。您没有爸爸,会过得很好,可爸爸要是一个人,那生活将不敢想象。让我来照顾爸爸吧!”多么懂事的孩子呀,我都自惭不如了,他才11岁,就知道如此的孝敬父亲,真是不容易!看到这,我心里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尽自己的所能孝敬父母亲,不让他们老为我担心!影片里还讲到,由于是因为下棋,小川的父母才离的婚,所以,他的爸爸坚决不让孩子学下棋。不料,因为长期的耳濡目染,小川的棋艺却是出奇的好,这谁都没有想到。看到这里,我想:他的棋艺之所以如此精湛,与他平时偷偷练习是分不开的,不刻苦,怎能成人呢?他的行为深深的影响了我,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也要刻苦努力。

影片的最后很感人,小川终于得到了父亲的理解,可以光明正大的学下棋了,而且也有一位资深人士准备收小川为

徒,让他正规的学下棋。他的妈妈也原谅了他的爸爸,棋王自己办了一个棋社,看起来收入不错。这真是皆大欢喜呀!

影片看完了,我的内心却久久不能平静。我认为,刘一手虽然爱好赌棋,但这一切主要是他太爱下围棋了,已经达到了痴迷的程度,我觉得他的行为是可以原谅的。而且,做为爸爸,我认为他是为了理想而努力的,他宁愿倾家荡产,也要让儿子做一个职业的棋王,光这一点,就值得我好好学习。再说说儿子刘小川,他更是一个有信心、有自尊心的孩子,看到他的爸爸为了他低声下气的求别人的场面,小川忍住眼泪不让它掉下来,但却意志坚定地说:“我刘小川,总有一天会打败他的!”最终,因为自己的努力、刻苦、积极练习,他的愿望实现了——成为一名围棋班的职业棋手,有名师指导。看到这里,我笑了,为他的成功,为爸爸的深爱,更为他有自己的理想并为之而奋斗的精神!

刘小川,加油!你是好样的!我会向你好好学习,成为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棋王的读后感 篇4

合上书,仿佛眼前真出现了一位棋痴子,眉目清楚,眼神单纯而专注,肩上挑着比肩膀阔不少的帆布上衣,走起路来空洞洞的裤管一荡一荡,仿佛看不见瘦削的小腿在摆动。他就背对着我,沿着滚着黄土的大土路,急而专注地远去,均匀地带起一阵那个时代不一样的黄尘

因为阿城,我喜欢上了这个大小孩王一生他似乎挺小,见到陌生人也能凑上去热切的问:下棋吗?,两眼放光;他又似乎挺老,似个隐士一般过着无欲无求的生活,在那个物质贫瘠的年代,执着地固守着心里自己的那一方精神净土。这个呆子对世间许多事还懵懵懂懂,棋盘摆开来,却是运筹帷幄,胸有成竹,真像个乡下打谷场上打弹珠百发百中的孩子那样地自豪与从容也许打动我的就是那么些天真与认真吧。

很喜欢一个情节:马路边下棋无敌手的王医生遇到个捡废品的老头儿,与他下了三天盲棋只胜了一盘,平了一盘。看到这里,似乎看到一个衣衫褴褛,须发板结的老汉蹲在纸堆边上,胸有成竹的报着棋步,把一旁清瘦的王一生逼得神经紧绷,眼睛瞪得老大,似看极近的脚下,又似看着天边,半日时光便消磨而过。忍不住感叹起来,能为喜欢的事而专注的近乎痴呆,真好;能遇此世外高人,真好。每每想起这个老头,总觉得他是洒脱自在之人,只是世事残酷,生活不易,只得为了生活去捡废品但,这很真实。

与其说王一生是个奇人,其实我更愿意直接叫他痴子。我喜欢他痴子似的寻找乐趣的生活态度,那是一种超越时空的精神境界;我喜欢他的生活方式,单纯,简洁;我喜欢他的痴,他的愣,他的倔痴子自有他自己的世界他的棋盘就是他灵魂所在。他只是一个棋痴,无关天下,只为杀一盘棋,不须问天下大势。

我们曾如此渴望命运的波澜,到最后才发现,人生最曼妙的风景,竟是内心的淡定与从容;我们曾如此期盼外界的认可,到最后才知道世界是自己的,与他人毫无关系。王一生的人生只有下棋,在自己的棋盘里他可以无关外界,纵情享受内心的淡定从容,因为棋盘里的世界是他所拥有的自己的世界。经历了世间的风浪,也悟得了生命之本色,物质贫瘠,得失在天,在棋盘的世界里他静静的站着,不说话,任凭思绪侵入五脏六腑,看棋盘运转,心若柳絮,飘然纷飞。

人生如棋,落子无悔。在这趟单程的旅途中,也许有太多的风尘仆仆,太多的灰头土脸。在如火车开动般动荡的时代里,王一生的痴棋实在是一种精神上的奢侈。拥有自己精神上的一方净土,不论在哪个时代都难能可贵。

棋王的读后感 篇5

人还要有点儿东西,才叫活着。”这是阿城所著中篇小说《棋王》中主人公王一生最后悟出的一句话。

读过《棋王》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王一生的母亲对他的爱,和王一生朴素的人格操守。

王一生的家庭不富裕但充满了爱,一家人再苦再累也要供他上完初中。王一生母亲临死前交给王一生一幅棋,说“妈要走了,一辈子也没给你留下什么,只捡人家的牙刷把,给你磨了一副棋。我不识字,怕刻不对。你拿了去,自己刻吧,也算妈疼你好下棋。”这正是每一位母亲对孩子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不带丝毫保留的母爱。故事到了最后,王一生与九个象棋高手对决,对他最信任的朋友我说“书包你拿着,不管怎么样,书包不能丢。书包里有……我妈的无字棋。”这是王一生母亲的眷恋,没有那“三春晖”,哪来的“寸草心”?

王一生虽然渺小,但是他却永不泯灭,永不放弃,在那个动荡的年代里,他作为一个普通人,却完成了不平凡的人生追求。何以解忧,唯有相棋相棋为王一生提供了精神的享受,使他能够拥有一个自由生存的空间。王一生成了与众不同的人,保持着一种宁静,使他将人生看得谈泊,他无拘无束地沉迷于棋中。他不依赖于任何物质,只为下棋。

棋王的读后感 篇6

《棋王和他的儿子》讲了对围棋高度痴迷的“棋王刘一手,把他的儿子培养往围棋大师这条路的故事。

棋王刘一手在围棋学校的车轮大战,以一博五。刘一手的“棋王”称号是因为他在省里的商业系统围棋比赛中得过一次冠军,认识他、或者和他下过棋的人都称刘一手为“棋王”。“棋王”太爱围棋了,除了围棋其他一无所长,只能在一家小棋社里给孩子们教围棋。看着别人家的男人大把大把地往家里挣钱,刘一手的妻子再也无法忍受自己的丈夫了,于是提出离婚,但她没想到在征求儿子意见时,儿子选择跟父亲过。儿子的理由很简单:没有爸爸的妈妈一个人可以过的很好,但没有妈妈的爸爸缺乏生活上的照顾不可想象。妈妈最终也没有说服儿子刘小川,但要求刘一手不许教小川下棋,她不想让儿子也象他的父亲一样一事无成。一个偶然的机会,刘一手发现儿子有极高的围棋天赋,喜出望外,父子俩经过千辛万苦,刘小川被围棋名家收为关门弟子,终于走上了职业棋手之路

这部电影其实主要的人物是棋王的儿子——刘小川。但是我更欣赏棋王——刘一手,他身上的优点很多,但唯一跨不过去的槛就是穷。穷使他失去了自己的妻子,失去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他为什么穷呢?因为他没有专业的技术。爱围棋也没有错,但是要靠它挣钱,就必须是专业的。我记得他说过:“我只是一个业余的,怎么可能比得上那些围棋大师?”我想大家都知道,有一句俗语“一切皆有可能”。没有实力不是问题,穷就更不是问题,只要对自己最重要的东西抱着一颗执着的心,努力奋斗,就一定能成功。

棋王到这里嘎然而止,没有结束的味道,只有一种自我得到,自我满足,自我精神无尚荣耀的满足。

“人生就是一盘棋。”又是一句让人深省的话,不同的人就会有不同的理解,也就会有不同的结果。有的人这样想:棋?那每个人不都是一个身不由己的棋子吗?命运都是被人安排好的,那做抗争不也是没意义的吗?再努力也冲破不了命运的牢笼,那还不如什么都不做呢。从此,他变得懒惰、消沉。有的人却这样想:既然人生是一盘棋,那是进是退,都得靠自己,不能依靠别人。赢了自然好,输了,那就得自己承担,不能搪塞、撒谎。从此,他变得积极向上,努力奋斗,责任感强。可见,自己的心是乐观的,那事情必然发展的好,如果自己的心是悲观的,那凡事在你眼里都不顺利。所以,想要做好一件事,也要抱着一颗积极向上的心,只要你快乐,你的生命也会充满色彩。

棋王的读后感 篇7

今天6月17日,上午,老师宣布下午要看一部电影。

终于到了下午,我怀着兴奋的心情坐在教室里,期待着这部电影。——《棋王和他的儿子》。

这部电影主要讲了,以前,有一个名叫刘一手的人,他办了一个棋社,他打败了他们村上的所有下棋高手,因此大家都称他为棋王。他以前就下岗了,他只有一个喜号是下围棋。整天不管什么,只顾着围棋。刘一手的妻子怕自己的儿子——刘小川也变成他爸爸的样子,所以不让儿子和刘一手学下棋,就和他离婚了。他儿子听着刘一手的课也学会了着下棋,爸爸生气了。但他发现刘小川有下棋这一方面的天赋,刘一手就给小川报棋院。可是,因为钱的关系,就不收小川。在小川和刘一手的努力下,小川以自己的实力拜陈九段为师,陈九段还带小川去参赛……

这部电影令我十分感动。其中,刘小川为了妈妈能回家,他和妈妈打了一个赌,只要在棋赛中获得冠军,妈妈就会回来和爸爸和自己一起住。可是这个比赛需要业余三段选手才能参加,他爸爸的朋友就让组委会给了小川级别。就在决赛中,因为被别人知道了这事,所以必须输了比赛才能保住自己以前的成绩。可小川想了想和妈妈的赌。没有输掉比赛。他被认为作弊。他是一个有孝心的孩子为了妈妈爸爸。放弃了这么好的机会,令我感动。还有,小川他为了自己下棋的梦想,和爸爸一起吃苦,为了梦想拼搏。

在生活中,我们大家会遇到很多困难,大家该向小川那样,虽然被学院拒绝。但仍坚持和爸爸一起练棋。最终,才拜到了陈九段这样的大师。我们应该向刘小川学习,孝敬父母,坚持不懈,为自己梦想拼搏的精神。还要有刘一手那样对自己的儿子,不惜一切、无私奉献的精神,才让刘小川成为职业棋手,成为真正的棋王。人生有许许多多的挫折,只要你不向挫折低头,有着坚持不懈,对自己一丝不苟,有着无私奉献、为自己梦想拼搏的精神就一定会成功。

棋王的读后感 篇8

白天,一时手边没东西读,就翻电脑里早年存的一些乱七八糟的文本。正好把25000字的《棋王》又读了一遍。

比xx前读起来,感觉更不同。对作者编织架构、选择素材的能力又多了一层敬仰。

非常好读,顺、简洁。其实一直以来,都不讨厌阿城。我觉得没什么阅历的年轻人,很容易被他折服,很容易对他感兴趣的作家和作品也进行关注,因为他很聪明,肚子里也有东西。

但这次重读,终究还是觉得,写出棋王王一生这样的人物,终究还是显出了作者的一种野心。一个小说能写出禅机、能写出“大道”“大音”,说到底,终究角色身上还是寄托了作者的某种野望,终究还是暴露了作者的艺术野心——到底还是急了——想到这一层,我又放心了很多,觉得阿城不足为惧了。

在想到这一层面以前,我首先是有一些对细节的不好的嗅觉。一是觉得小说太过简洁,这个简洁又伴随着密集的情节在前进,这未免就显得有点过于注重“故事”。而把主角王一生的母亲设计为妓女,临死前又送儿子一套自己用拣来牙刷把磨的“无字棋”,这终究又太过戏剧了。简直就是为电影剧本作准备了。

想了想,觉得这个小说的所谓“道理”,仍不过是满足于讲一个故事层面的道理。虽则这道理不可谓不深刻,虽则严酷的现实可以给我一个无法辩驳的道理以说明作者必须如此写的理由,但我必须说,这仍降低了作品的品格。

作为一个艺术品,《棋王》的贡献,也不过就是一个相对紧凑的节奏而已。描写结尾的9人盲棋轮盘对局时,仍失之于匆匆。

"《混血豺王》的读后感"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