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低保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09

低保自查报告(经典10篇)。

通常情况下,只有通过实践才能纠正经验的错误。为了更加具体地表述一些数据,我们经常使用报告。撰写报告有助于整理思绪,那么该如何写一份报告呢?探索“低保自查报告”的含义可以让我们了解更多有趣的事情,请访问我们的网站以获取更多信息!

低保自查报告(篇1)

×州林业局位于省镇,直属州人民政府管辖,企业所属林场、电站,分别位于我县镇、镇、乡等乡镇,由于林业局工作的特殊性,该局职工户籍均在工作所在地。由于多年前企业改制,导致林业局一部分职工下岗,为了保障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我局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下岗职工纳入了我县城镇低保,由林业局负责管理,到目前为止仍有41户48人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按照《自治州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第三十条“对城市‘三无’人员和家庭成员中有重病、重残人员且收入基本无变化的低保家庭,可每年复核一次。对其他低保家庭,原则上城市按季度、农村每半年复核一次。”的规定,林业局应对该局低保人员进行复核,但是城镇低保人员居住分散,部分人员长住、等州外地区,对于这部分低保人员的管理和年度复核存在一定的困难。

为规范低保人员管理,我局于20xx年3月13日专题前往林业局共同协商关于林业局低保对象管理的相关工作,按照《自治州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点“动态管理、属地管理、分类救助的原则”,林业局应将所管理的低保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与户籍地所在乡(镇)进行协商移交。所在乡(镇)自接收之日起,林业局低保人员归所辖乡镇管理。但是林业局工作一直滞后,未按期移交,此后我局多次与该局协商,也都未能使其按照要求进行移交。此后,林业局将部分低保人员资料多次移交镇,由于低保人员户籍并非全属镇,所以镇也拒收。我局多次与局协商解决该局城镇低保享受对象的管理工作,但局据不配合,在20xx年11月27日我局给林业局去函,要求根据《自治州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第四条的要求,在20xx年12月10日前将目前正在享受低保对象的低保资料向低保享受人员户籍所在地自行进行移交,如未按期移交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取缔该局管理下的低保享受对象。但此函局至今拒不签收。

由于我局最近在开展城乡低保人员资料规范收集和《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发放工作,林业局接到函后,如任未按期进行移交,我局将在20xx年1月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届时未持《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证件人员予以取缔。但是为了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针对林业局取缔后的低保对象如仍符合低保政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户籍地按照低保申请程序重新申请并予以救助。

低保自查报告(篇2)

自市县低保专项检查工作动员会之后,乡党委、政府立即行动,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制定详细计划、周密安排部署,认真在全乡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通过近1个月的自查自纠,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东铺乡辖15个行政村,1个街道社区居委会,376个村民组,总户数13329户,农业人口42620人。全乡现有农村低保户1040户,1909人,其中,A类232人,B类1344人,C类333人,低保人口占总人口的4.8%。全乡共自查自纠75户,97人,其中拆户保68户,82人;信访保3户,4人;病故保5户,7人;老干部照顾1户,2人。

二、具体实施办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农村低保专项检查工作是关系群众疾苦,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乡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的低保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纪委牵头的5个督查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将乡机关、民政所、各行政村人员进行明确分工,为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检查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一是召开会议,层层发动。首先召开了乡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商讨具体方法,并于8月6日上午召开了乡村两级干部及乡直部门负责人大会,统一思想,安排布署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二是广泛宣传发动。在乡有线电视台连续半个月播出农村低保政策;在街道悬挂过街横幅8条,张贴标语l00多条;印发罗山县农村低保政策宣传单材料l5000份。通过宣传,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为活动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认真自查,及时纠正

为切实将这次自查落到实处,乡制定了检查方案,设立了咨询举报电话。首先要求各村进行自查,从8月7日开始, 乡成立的5个督导小组开始集中时间分头下到各村检查,然后又从各小组中抽调人员分头下到各村进行不定期督查。一是与村支两委一起,对着现有的低保名单进行入户走访、调查,看是否符合享受低保条件,并将调查结果由乡督导组成员、村党支部书记、村监督委员会主任共同签字后上报乡纪委;二是督促村支两委将存在的问题如“人情保”、“关系保”、“信访保”等及时纠正,并要求严格按“4+2”工作法操作。三是重点监督各村参保人员名单公示、意见箱悬挂、档案资料整理、明白纸发放等情况。通过认真自查,及时纠正,确保了农村低保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存在问题

1、基于农村家庭收入的测算相当困难,执行政策时不可

避免地带有一定的模糊性;

2、个别村召开村民代表会时有部分村民代表没有参加的现象;

3、仍然有个别低保对象与收入水平不十分相符。

4、宣传工作不到位,一些基层干部服务意识不够端正,明白纸没有100%发到村民手中,这也导致了农村低保政策在群众中不能得到充分的理解,甚至产生曲解:很多群众认为只要年老或是身带残疾便可以领取低保。

5、基层干部力量薄弱,特别是基层民政所工作人员少,村级监管员兼职多,工作开展难以有效满足群众的需要。

6、整个社会对低保工作的认识上存在一定的错误。即“低保终身制”,给低保动态管理带来了阻碍。

四、整改意见

1、根据《全县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罗纪发[20xx]12号)文件精神,对农村低保工作要经常性地开展“回头看”。及时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

2、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低保制度,加强宣传力度。

3、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低保监督机制。

4、进一步加强低保档案信息整理,力争做到县、乡、村低保网络监控。保证低保惠民政策真正惠民,让保障金帮助最需要帮助的群众,真正体现出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

xxxx

20xx年xx月xx日

低保自查报告(篇3)

根据市、县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动员大会精神,我乡结合自己实际及早着手,有计划、有安排、有部署,积极开展低保工作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农村低保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从制度上保障农村贫困人口(特别是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力等生活常年困难的低收入群体)的重要途径,体现了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对推进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解决困难群众生活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我乡领导高度重视农村低保工作,把农村低保工作当作关系群众疾苦,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乡上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柴桂华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李永文、主管民政的副乡长孟肇伟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有财政、计生办、妇联、综治、司法、民政相关负责人组成,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部署,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部署自查自纠各阶段工作任务。

为加强农村低保工作的舆论监督,根据《全县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永民字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了宣传,把中央和省、市出台的政策通过固定标语、公示栏广为宣传,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深入人心。同时设立了举报投诉电话,凡是涉及低保工作的,做到即访即查,查实即纠,把矛盾解决在基层。

我乡农村低保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下,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按照评审程序化、公示规范化、发放社会化、监督多元化、建档标准化和管理动态化的要求,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实行以户为单位的银行存折“一折统”社会化发放,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了农村低保制度的顺利实施。 20××年,我乡共有农村低保对象234人,年发放低保金12.6万元,月人均补差45元;全乡共有五保对象25人,发放五保金6.9万元,月人均补差231元;20××年,我乡共有农村低保对象234人,年发放低保金18.3万元,月人均补差65元;全乡共有五保对象23人,发放五保金6.4万元,月人均补差231元。

1、部分特困户入户调查时隐瞒了隐形的收入给低保户的确定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2、低保对象评定不符合规定。个别村在评定农村低保对象中存在“抽人保”现象。

3、整个社会对低保工作的认识存在一定的差别。即“低保终身制”。给低保动态管理带来了阻碍。

4、部分低保户“等、靠、要”思想严重,缺少生产自救意识养成了他们的懒汉作风。

根据《全县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永民字30号)文件精神,我乡计划于6月中旬对20××年以来农村低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组织一次“回头看”。及时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确保农村低保工作有序开展。

低保自查报告(篇4)

农村低保制度的推出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加大扶贫开发和社会救助力度的体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生活问题的重大举措。在20xx年1月26号下午,我和我的小组成员林映宇开始了广东省城乡低保入户调查工作。

不得不说,低保制度实施至今,有很多贫苦农民从中受益,生活有了很大改观。“低保新政”犹如温暖的阳光照耀到贫困农民身上,为全国农村贫困人群拉起了最低生活保障的“安全网”。政府秉着务实的原则,将低保政策进行到底。

一、资金落实到位,成效显著。低保户每月都能凭借低保存折或银行卡到银行领取低保金,虽然低保金不多,但却能改变贫苦农民的生活,又缓和了农村的社会矛盾,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历经3天的艰苦工作,我们完成了广东省城乡低保入户调查工作。在这3天里,寒冷和恶劣的天气条件也阻挡不了我们热诚的心。3天下乡走访调查,让我了解一些实际情况:

一、低保政策宣传不到位,村组干部和群众对农村低保工作存在片面认识。在受访村干部和群众中,不少人对农村低保制度法制性认识不足。认为农村低保是党和政府的一项福利待遇,低保金是政府白给的,可有可无,可多可少,操作随意性大。有的干部在审核、确定低保名单中优亲厚友,没有树立“低保高压线”意识。群众的认识也存在误区,认识不够,很多有利于他们的政府政策,他们都不了解,例如临时救助。农村低保制度在全镇实施之初,保障标准较低,低保覆盖人群少,要求进低保的人数不多。而这两年,由于低保标准提高、低保制度外延的扩大,致使低保边缘群众和不该享受低保的家庭竞争参保。拿不到低保还被认为是没有本事,或者是和干部关系不到位。龙门镇今年被选为低保户调查试点,“人情保”“关系保”基本上不存在了。

二、农村基本生活资料涨价较高,救助对象得到的补差不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主要是解决低保对象的最低生活需求,保障其基本生活。紧靠有限的低保金,难以解决低保对象诸如大病治疗、子女教育以及其他不可预料的突发原因造成的生活困难。

三、大部分村干部积极配合工作,时刻记住为民服务的宗旨。村干部作为一村之主,村子的团结与发展系于一身,积极为民工作的村干部才能团结农民,共同致富。低保户申请都要靠他们一手承办,他们做事认真、负责,却拿着微薄的工资。 农村低保工作要想做的更好,还需要一些改进措施。

(一)加强农村低保政策的思想认识和学习宣传工作。镇村干部要进一步提高对低保工作长期性、重要性的认识。低保是政府对其公民应尽的义务,是社会救济而不是福利,更不是施舍。村组干部要摒弃有自己为政府,为人民工作多年,没功劳也有苦劳,就应该享受低保的想法。镇党委政府应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方式,有效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农村低保政策,让广大群众知晓农村低保政策,让广大群众了解低保政策的诸多事宜。进一步理顺群众情绪,消除群众误解。农村低保是农村社会救助体系的主体和最后一道安全防线,作为龙门镇这样一个农业大镇,农村低保工作是关系到全镇的社会稳定、社会风气营造的重要问题,要真正做到“应保才保”,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才能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维护一方稳定。

(二)准确界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防止“人情保”“关系保”,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阳光低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应包括因缺少劳动力、低收入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因灾、因病及残疾致贫的家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及无法定抚养义务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要始终坚持申报对象公开、家庭经济收入公开、审批金额公开的原则,把农村低保工作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从而杜绝人情低保、关系低保、混吃低保、骗吃低保等现象的发生,确保农村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低保自查报告(篇5)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管理水平,推进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化进程,全力打造阳光低保,根据《关于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从3月初开始,全体干部组成清理工作小组会同镇人民政府,深入到全县159个村、20社区居委会,对全县城乡低保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经过2个月深入细致的工作,圆满完成了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

此次清理整顿工作共入户调查2823户6342人,占到了全县城乡低保对象总数的31%,其余低保对象全部进行了走访调查,覆盖面达到了100%。通过对全县3605户7243名城镇低保对象和5503户13218名农村低保对象的核查,共取消643户、2063人的城乡低保资格,其中城镇低保对象327户811人,占到城镇低保总人数的11%,农村低保对象316户1252人,占到拟保人数的9.5%。清退人员构成情况为:新批五保48人,孤儿41人,征地拆迁补偿户192人,自然减员25人,享受养老保险的621人,其他收入增加已不符合条件的1136人。经过清理整顿,实际纳入20xx年农村低保的有5187户11966人,符合城镇低保条件的有3357户6598人。

为了保证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成立了由县低保办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和业务骨干组成的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低保干事和包村干部组成的清理整顿工作机构,分级负责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确保清理工作有序推进。同时根据我县城乡低保的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县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实施方案》,明确了清理整顿工作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对象范围及时间要求等具体内容,并在全县民政工作会议上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将清理整顿工作的重点确定为城乡低保对象中的C类对象,主要包括达到法定年龄领取到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无业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近期有征地、拆迁和其他大额收入的低保对象,35周岁以下的低保对象以及五保、孤儿和其他应由专项救助解决的对象。特别是严格清查纠正“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的情况;清查是否有错保、漏保的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救助对象申报审批程序。从而提高了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的针对性,保证了清理整顿工作有序开展。

(二)深入宣传动员,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清理整顿工作实效为了扩大这次专项清理行动的影响,提高清理整顿工作的实效,我县多措并举加强了城乡低保清理整顿的宣传工作。一是利用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对清理整顿工作的目标、要求、范围、时间和对象进行广泛宣传,大力营造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的氛围。同时将清理整顿通知直接下发到各村、居委,在乡村两级公示栏张贴,让群众人人知情,个个参与,各乡镇也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细化了清整顿措施,分头动员部署,形成了全民参与的工作局面。二是设立了城乡低保义务监督员,县低保办聘请了20名热心支持社会救助工作的人大代表、退休干部、社区老党员等各级各界干部群众为全县城乡低保义务监督员,各村(居)委也均成立了低保义务监督小组,吸收部分村民代表参与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并对日常城乡低保工作进行监督。三是开通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接受举报投诉和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接受社会各界对城乡低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广泛获取城乡低保制度在运行中的信息,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措施,拓展了清理整顿工作的途经。

为了做好此次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县清理整顿工作组与各乡镇村居委联合行动,对全县正在享受保障待遇的城乡低保对象家庭情况进行全面入户清查。在具体工作中采取了入户调查、走访调查等形式对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面了解。入户调查即工作组深入到低保对象家中,核对户口簿和低保本,详细查询低保对象收入状况,客观评估经济条件,并认真填写“城乡低保对象入户调查表”,将情况发生变化、目前已不再符合政策的保障对象及时清退;走访调查即工作组通过向正在享受保障待遇的城乡低保对象的邻里及村干部等知情人士了解情况,并填写“城乡低保对象走访调查表”,对群众反映可能已不符合保障政策的重点对象由乡镇入户进行二次复查,对经查实确已超出低保保障范围的补助对象予以取消。在清查工作中,严格责任追究,落实“谁清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核查人员必须如实在核查表上签字,写明核查结论,对由于核查不认真全面、漏查、错查等出现问题,引发矛盾的追究核查人员的责任。对清退对象讲清政策、说明理由,认真做好解释工作,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停发或减发低保金,避免矛盾的产生和激化。在清理整顿中做到了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实现了真正的动态管理、分类施保,专项清理整顿取得了明显效果。

在此次全面清理整顿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将根据清理整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已出台的相关制度进行梳理,对存在漏洞、不便操作不适应形势要求和与自治区相关政策不相符的方面,及时修改和完善,重点完善和抓好日常工作纪律、民主评议制度、监督举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的长效落实。充分利用公安、房管、劳动、社保、税务等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对社保人员和死亡人员严格清理;详细了解掌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情况,使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应该退出的必须及时退出,做到进出有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宣传低保政策,在全县范围内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强化工作纪律,纠正不规范的做法,确保低保制度的严肃性;积极接受群众监督,畅通信访渠道,由专人负责接受群众信访举报,专人负责核实处理,坚决杜绝舞弊现象的发生。

此次清理整顿工作我县严格按照自治区、市民政部门的安排部署,层层抓落实,户户严把关,严格城乡低保工作的操作程序做到了应保尽保,使全县城乡低保工作申请审批程序更加严格、管理更趋规范、保障对象更加准确、保障标准更加科学、保障措施更加到位、保障效果更加明显。

低保自查报告(篇6)

为维护广大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着力解决我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存在问题,建立健全低保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的有效管理机制,根据《XX县关于对20xx年上半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进行督察的通知》,以及《XX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我乡组织干部对本乡低保工作开展检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乡20xx年第二季度有592户2067人享受低保,其中双苏村105户360人,板兰村116户440人,三合村129户484人,全洞村119户368人,深洞村123户415人。检查组检查的内容包括家庭人口与实际享受低保人口是否相同、有无低保证、低保存折是否由低保户保管、低保金是否平均分配,村部是否有低保评议记录、公示记录、群众来访记录和村民小组评议记录等情况,追回私家车主及死亡人员领取的低保资金。

二、城乡低保检查情况:

1.检查组抽检了双苏村拉牙、拉仇、六干、苏帮、苏祥、弄合六个村民小组54户低保户,检查发现该村低保户家庭人口与上报的低保花名册人口相同,部分低保户无低保证,低保存折全部由低保户保管。但存在部分低保户一户持证多户享受现象,其

中苏帮队的覃大乐户将低保金分给覃定豪1人,六干队的何远标户将低保金分给何厚兵2人,弄合队的刘美新户将低保金分给刘乜波1人。低保农户反映,他们了解低保金不允许平分的政策,现将低保金分给其他户是因为村里或者小队安排,不得已而为之。村部有低保评议记录,无公示记录、群众来访记录、村民小组评议记录。

3.检查组抽检三合村戈牙、戈立、戈庆、下宁、红卫、弄秀、上戈六、下戈六八个村民小组62户低保户,检查发现部分低保户无低保证,部分低保户一户持证多户享受,如戈牙队廖克雄户将低保金分给覃森庆2人,上戈六韦廷雄将低保金分给韦乜虎1人、韦朝干1人。村部有低保评议记录、公示记录、群众来访记录和村民小组评议记录。

4.检查组抽检全洞村达面、弄牙、弄林、全洞、可雄、弄汝6个村民小组58户低保户,检查发现该村部分低保户无低保证,低保存折全部由低保户保管,低保金无平均分配现象,存在上报低保花名册家庭人口少于实际家庭人口现象,其中达面队兰秀山户家庭人口4人,上报2人;罗必发户家庭人口6人,上报2人;罗必丰户家庭人口5人,上报4人;罗海烈户家庭人口4人,上报3人;可雄队兰战户家庭人口5人,上报4人。村部有低保评议记录,无公示记录、群众来访记录、村民小组评议记录。

5.检查组抽检深洞村板槐、表帮、弄结3个村民小组26户低保户,除开个别低保户无低保证,未发现其他问题,但是检查范围未达到自纠自查方案要求,村部材料检查表格未填写。

三、私家车主和死亡人员领取低保资金追回情况:

我乡20xx年至20xx年私家车主领取低保的有3户,涉及金额12084元,追回0元。3户户主营运的柳微车是与亲戚借款或由亲戚担保向银行贷款所购买,且家庭比较困难,非富裕户享受低保,无力退回低保金。死亡人员领取低保的有18户,涉及金额4864元,追回150元,多户家庭虽承认应该退回多领取的低保金,但因实际经济困难无力退回。

四、整改情况:

针对低保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经工作领导小组商议,对“挂户保”低保户给予警告教育,责令停止一户上报多户享受低保金行为,同时对该队农户进行入户调查,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给予办理低保申请手续;属于“保人不保户”的低保户执户口薄到民政办办理添加家庭成员手续,实现“全户保”;对一切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人情保”、“关系保”坚决停保;同时督促各村委完善村部材料。目前整改工作基本完成,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利益。

低保自查报告(篇7)

低保粮油自查报告

最近,全国各地开始实施“低保粮油自查报告”制度,以确保低保户的生活得到充分保障。这一制度的实施,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低保粮油自查报告”制度。

一、什么是“低保粮油自查报告”制度?

“低保粮油自查报告”制度是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一项政策,旨在确保低保户能够获得及时、足够的粮油支持,以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该制度要求各地政府和社会机构定期开展“低保粮油自查”,并向国家相关部门提交自查报告,以便监管部门及时发现问题,并对其进行处理和纠正。

二、自查的内容

低保粮油自查报告涵盖的内容比较广泛,主要包括低保户的基本情况、物资储备情况和服务保障情况等方面。具体而言,自查报告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低保户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低保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2)低保户的家庭成员情况:包括家庭人口数量、家庭成员身体状况、工作、学习状态等情况;

(3)低保户的物资储备情况:包括低保户每月生活必需品数量、质量、来源以及存储情况等细节;

(4)服务保障情况:包括政府各项福利政策对低保户的支持情况、其他社会组织或慈善机构提供的服务情况等。

三、自查的目的

低保粮油自查报告的目的很明确,那就是确保低保户能够获得及时、足够的粮油支持,以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自查报告的制度实施,可以帮助政府及时了解基层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通过自查,政府可以更好地了解低保户的生活状况,针对低保户困境制定有效的政策,让低保户获得更好的生活质量和更好的社会保障。

四、自查的意义

低保粮油自查报告制度实施的意义十分深远。其一方面,自查可以及时发现问题,从而让低保户及时获得相应的支持;其二方面,通过自查,政府可以更加全面地掌握低保户的生活情况,掌握低保户的需求,避免政策、资源等积极向高发地、有关人群倾斜,最大限度地保障低保户的利益。

总之,“低保粮油自查报告”制度的实施,为低保户提供了更多的实质性帮助,更好地满足了低保户的实际需要。我们期望,该制度能够越来越完善,越来越规范,让低保户真正感受到社会对他们的关心和关注。

低保自查报告(篇8)

据国务院令第649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沈河民发4号《沈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沈河政办发57号《沈河区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沈河民发9号《沈河区“救急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低保、救助相关政策文件,切实落实各项救助政策,使困难群众得到及时的救助;切实实行低保的动态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低保申请、协查、审核工作,使符合条件的困难居民及时纳入了保障范围,不符合的低保户停止享受低保待遇。

现低保在册共62户69人,全年新进1户1人,退出6户8人,调增1户1人。低保边缘退出1户1人,

1.艾英奇,男,65岁,离婚,没有退休金,收入为0,保障人口1人,该人为刑满释放人员,xx92年6月因惯窃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于20xx年8月出狱,本人无家人,父母去世,经派出所协助查询其孩子去向未果,本人无固定住所,经社区介绍在一门脸儿暂住,包吃住,无工资,因本人长期在狱中,身体差况很差,又因年龄较大,无法适应社区,无工作。现于20xx年6月,根据低保最新文件,艾英奇已过60岁,没有退休金,而且因本人目前居无定所,孩子失联证明无法找邻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经社区党委会议建议按艾英奇,超60岁无退休金,收入为0,赡养费为0,按特殊情况保留并调整低保待遇。

2.王颖,女,56岁,本人离婚,无退休金,收入为0,保障人口1人,本人有一婚生子杨宽因父母离异时,判给男方,与王颖失联多年。因当时王颖本人在外地看病,(本人患有严重的肝硬化)无法提供失联证明,现因王颖目前在本地,已提供出本人与婚生子失联证明,且有三个邻居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经社区党委会议建议以王颖收入为0赡养费为0,按特殊情况保留并调整低保待遇。

3、刘恭忱,51岁,离婚,精神残二级,户籍地址:沈河区热闹路114-2号223,现住址:居无定所。本人有一婚生子归女方抚养,婚生子,刘伟豪,16岁,在校学生,本人按低保文件居无定所,应该归圣天社区管理低保,但勒石社区以前与圣天社区进行沟通,圣天社区拒绝接收,现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父母与20xx年4月做经济核查,核查出共有二套房产,(父亲刘肃勇名下一套,母亲兰玉新名下一套)现因刘恭忱本人有重度精神病,情绪不稳,且有暴力倾向,无法言语沟通,社区与刘恭忱父母尝试沟通,但父母因经济核查事宜,已找到民政局,并且已经配合提供出收入证明,进行正常收入核算,但提供收入后声称以后不要再找他们了,刘恭忱本人已成年,与他们财产已独立了,希望可以找刘恭忱,但鉴于刘恭忱本人实在无法沟通,父母现联系不上,经社区党委会议建议按刘恭忱父母退休金收入核算在刘恭忱家庭收入里,房产不核算收入,按特殊情况保留并调整低保待遇。

4.、高淑珍,女,79岁,患有严重精神病,丧偶,本人有遗嘱费,本人现有遗嘱费440元,根据低保文件,遗嘱费70%核算在收入里,为440*70%=308元,本人有三个子女,大儿子失联,小儿子刚从监狱释放,没有能力赡养老人,女儿同样患有精神病,与母亲没有联系,因高淑珍本人有重度精神病,情绪不稳,在20xx年精神失常时,因意外差点放火自焚,本人与三个子女都不往来,有领居证实。经社区党委会议建议以高淑珍遗嘱费收入308元正常核算,赡养费为0,按特殊情况保留并调整低保待遇。

5.丁竟,男,36岁,未婚,无业,精神异常,但没有病历,无法办理残疾证,其母亲与丁竟共同居住,为监护人,身体状况一般,退休金低,父亲死亡,保障人口为1人。本人于20xx年12月因特殊情况申请办理,现于20xx年6月,经过社区党委会议论,按0计算其家庭收入,建议按现有材料,特殊情况保留并调整低保待遇。

6,吴玉库,男,54岁,已婚,无业,因精神抑郁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收入为0,本人于20xx年6月因特殊情况申请办理低保,当时上会内容:本人已婚,于20xx年1月出狱后,无工作,患有重度抑郁症(本人家庭存在精神病史)经区劳动能力认定小组认定为丧失劳动能力,收入为0元,但由于吴玉库经常无故打骂爱人,孩子,现爱人和孩子与本人均不来往,故赡养费为0,故吴玉库单独申请低保。现因上会时间过于久远,于20xx年6月,经社区党委会议建议按吴玉库单独申请低保,收入为0,赡养费为0,按特殊情况继续保留并调整低保待遇。

7、王俊,男,50岁,再婚,离异,精神残二级,收入为81元,爱人兰英燕,42岁,已婚,无业,因爱人兰英燕外地城市户口,根据当时低保文件,户口是外地户口,可算钱不算人,但因为王俊重度精神病,情绪十分不稳定,且有抑郁自杀现象,王俊爱人不能上班,只能全天照顾王俊,家属因要照顾重病病人,可以按实际情况计算收入,按当时最低生活标准的10%计算王俊爱人收入(王俊重残收入减半)现根据低保文件,王俊爱人收入为最低生活标准的50%计算,但因王俊属实病情严重,爱人属实无法正常工作,且爱人核查名下无任何超标问题,且本人在外地户口地已开来无收入证明和无房证明,本人证明材料齐全,经社区党委会议建议还按最低生活标准的10%计算王俊爱人收入,王俊收入为1620*10%÷2=81元,按特殊情况调整其低保待遇。

8、曲哲,女,32岁,离婚,肢残二级,保障人口1人,现根据低保最新文件,要对曲哲的父母(抚养人)进行经济核查,但曲哲父母因曲哲与爱人离婚一事,非常生气,不与曲哲本人说话,曲哲也无法与父母沟通,曲哲父母声称,他们都已年过半百,与曲哲本人无关系,拒绝进行经济核查,目前曲哲家庭因为此事,已经出现离婚现象,社区经与曲哲父母多次沟通,曲哲父母表态帮着曲哲与曲哲爱人复婚,对曲哲爱人进行经济核查,但目前赶上低保调标期,曲哲爱人现在外地,赶不上回来复婚和经济核查,经社区党委会建议按现有材料,按曲哲保障人口1人,进行特殊情况保留及调整。等曲哲爱人复婚,经济核查出结果,再一起重新调整。

针对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及低收入家庭,若患上31类大病,当年住院,在享受各类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后,家庭负担仍然较重,导致基本生活无法维持。我社区根据申请人当年提供的票据,及时上会评议公示,帮助申报临时救助。20xx年我社区为5户低保户申请了临时救助,金额16208元。

1、现因社区查出低保户曲哲本人目前已有子女,但曲哲前夫拒绝与曲哲复婚,并且在离婚协议上表示孩子归曲哲所抚养,曲哲前夫每月给曲哲抚养费为1000元,目前曲哲前夫与曲哲已无联系,根据目前社区了解情况,对曲哲下一步要进行调整低保。

低保自查报告(篇9)

为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强力打造和谐织金,、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将城乡低保工作这项“民心工程”做成人民群众的“满意工程”。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城乡低保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城市贫困居民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差额救助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范围,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均有被纳入保障范围的权利。

农村低保制度是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中的基本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实施农村低保制度,是党的基本宗旨的体现,是政府基本责任的体现,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对于促进社会的稳定,促进城乡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全县城乡低保基本情况

我县城市低保工作始于1998年,通过努力,各项制度建设已日趋完善,低保标准经过四次提标,已从1998年的70元提高到现在的.150元,低保对象从1998年的213户273人增至20xx年的4367户,8562人。20xx年一月至3月发放低保金360.5万元。低保对象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有力地促进了和谐织金的建设。

我县农村低保工作于20xx年开始实施,几年来保障标准逐年提高,保障范围不断扩大,财政投入逐年增加,资金管理逐步规范,法规和制度日趋健全,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管理体制初步确立,运行机制逐步完善,配套政策初步落实,救助体系逐步形成。为了建立健全农村低保制度,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强力打造“阳光低保”,充分发挥“最后一道安”的兜底作用。我县20xx年12月12日组织召开20xx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会议,全县农村低保工作全面铺开。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经物价、统计等部门测算并请示县政府,我县农低保标准暂定为1100元,既是家庭人均年纯收入在1100元以下的农村困难群众,均可纳入保障范围。现在,农村低保对象由20xx年的57234户118000人增加到现在的84399户174769人,20xx年第一季度已按照20xx年保障人数发放农村低保金1711万元,第二季度将按照调整规范后重新录入的台帐实行差额补助发放低保金。

三、主要措施和做法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县领导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多次组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城乡低保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农村低保工作力度,我县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民政局下属副科级二级局社会救助局,全面负责城乡低保工作,并新增了7名工作人员,每个乡(镇)招聘2名低保专职工作人员,全县32个乡(镇)共招聘64人。为解决基层农村低保工作入户调查交通不便的困难,我县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为全县32个乡(镇)配备了低保专用摩托车,并办理了相关手续。为扎实开展农村低保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狠抓宣传工作、监督工作,确保实现“阳光低保”。为了切实保障民生,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低保,我县高度重视对农村低保工作的宣传和监督工作。20xx年初,县民政局投入资金在县主要交通干道制作了2块大型低保宣传标语,全县各乡(镇)也制作了相应的宣传标语,同时县民政局还将低保政

策印制成低保知识宣传手册发放给群众。在刚刚结束的20xx年农村低保调整规范工作中,全县各村通过召开群众会、印发宣传单、公开信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当前的低保政策。通过宣传,广大群众对党和政府低保政策的了解进一步提高,对申请低保的程序进一步了解,加强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到新政策家喻户晓。

(三)健全制度、强化培训、规范操作程序。制度健全是保证农村低保工作规范操作的重要前提,为规范操作,专门制订了《织金县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织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织金县农村低保对象审核审批流程》等,规范了申请、调查、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等工作程序。为确保低保工作操作更加规范。继县开展试点工作组织培训抽调工作人员后,各乡(镇)再次组织试点工作中抽调的业务人员对本乡(镇)参加农村低保的乡(镇)干部、包村干部、村干部进行培训,提高了各乡(镇)干部、包村干部、村干部的业务知识水平。为低保工作规范有效运行奠定了基础。

低保自查报告(篇10)

军垦路社区民政低保工作在师民政局主管部门及社区领导的关怀和指导下,在开展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以人为本、求真务实,认真落实兵、师民政局各项工作任务,在社区范围内针对不同属性的居民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保、不虚报,充分的把党和国家的关怀送到居民家中。根据师民政局传〔20xx〕22号、师民政传〔20xx〕38号通知精神,社区按照文件要求对本社区低保工作进行了彻底的摸底自查工作。截止到20xx年10月30日,社区低保自查工作告一段落,现将摸底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自查工作情况汇总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兵团办公厅新兵发〔20xx〕16号文件通知精神,遵循社会救助与劳动自救相结合的原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工作方针,切实把好事办好,把党和政府关心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户手中,为真正做好此项工作,社区规范了低保操作程序。

一、 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四季度以来,军垦路社区季末低保户84户,保障人数216人,其中:失业人员101人,其他对象115人。

低保资金分配情况为:一至四季度预计发放金额143588元,本年末户均发放1709元、人均发放额665元。

二、 开展低保工作的具体做法

自从社区成立以来,为了规范社区低保工作的操作程序,为了能够更好的体现我国三条保障线之一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这条保障线对弱势群体的关怀与救助实效。

1、 社区成立了低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和审核社区低保对象;

2、低保对象的产生、申请手续办理及筛选审查,由社区低保工作人员负责,并进行第一次张榜公示;

3、由社区低保领导小组再次对低保对象、享受低保金额进行审核,进行第二次张榜公示;

4、经师民政局低保工作人员审批后,进行第三次张榜公示;

5、社区低保工作人员对低保各项工作负直接负责,并负责对低保户的协调管理工作;

6、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再就业及隐性收入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办理保障金的申请工作;

7、通过各种形式(如:讲座、发放宣传单、社区网站等)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低保政策;

8、20xx年9月社区与低保对象签订了《低保管理协议书》,所有低保户均自愿加入社区志愿者队伍,强化了低保

对象参与社区公益事业的意识。社区分别在“五一”、“十一”前夕,组织志愿者在辖区内进行了三次“清理垃圾死角”的公益性活动,受到了广大居民的好评;

9、大力开展再就业工程,20xx年以来,社区收到下岗失业人员求职登记72人,并帮助35名失业人员解决了就业问题,其中18人属于四季度以前的低保对象。

三、严格执行低保资金的发放程序

对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弱势群体,在办理申请、审查、审核、审批的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三榜公示后,无重大反映,由低保户在低保发放卡上签署姓名后,确认发放到位。规范低保资金发放程序,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增加了低保发放工作的透明度。

自从20xx年二季度以来,社区民政工作者严格按照师民政局传〔20xx〕22号、师民政传〔20xx〕38号通知精神,认真彻底的对本社区的低保工作进行了摸底自筹工作。并对本社区低保对象家庭基本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摸底,对已经再就业和隐性就业,家庭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家庭进行了重点摸排工作。通过几个月的低保自查工作的开展,本社区对三季度以前的低保对象家庭基本情况都有了进一步的掌握。四季度,本社区根据自查摸底情况,对社区低保对象进行了调整,三季度100户低保户、264人中,存在已经再就业和隐性就业、家庭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

的21个家庭退出了低保对象。并且本着“应保尽保”的原则,新增符合“低保”条件的5户家庭列入到“低保”对象。

由于在自查工作中,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大量的低保政策宣传工作和耐心的解释工作,退出低保对象的21户家庭均表示理解了国家的低保政策,没有对退出低保对象提出异议。并且四季度低保通过“三榜公示”后,对新增5户低保对象,社区没有收到任何不同意见。

四、 低保档案统一规范

严格低保档案的建立,资料齐全、统一表格、装订规范,并作为永久性保存资料,以备上级部门审查。

五、 存在的问题及整改

1、对个别低保对象的家庭详细情况了解的还不够详细。今后,社区将利用对辖区居民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时,进一步对低保对象的详细情况进行补充了解;

2、对社区居民宣传低保政策的力度还不够,少数居民对“低保”概念理解不够。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各种宣传低保政策的力度,彻底改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就是“享受国家福利待遇”的错误观念;

3、鼓励低保对象积极再就业的力度不够。今后,将加强激励低保对象再就业机制,帮助低保对象通过劳动走出困境。

整改措施

自从20xx年二季度开始,根据师民政局要求,师直各单位的低保工作合并到各社区办理。在社区低保工作量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社区的低保工作责任也随着加大,这就要求低保工作人员更要认真负责的严格按照要求办理申请、审查、审核、审批等各项工作的程序来开展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结合社区实际,军垦路社区低保工作结合自查情况,整改措施如下:

一是认真按照师民政局通知要求,做好合并低保工作后的衔接工作,做到无重报、漏报及不良事件的发生。并积极做好对低保对象及社区居民广泛宣传低保政策的工作,争取把工作做的细致、准确、周到,让低保对象和居民对社区的低保工作满意;

二是加大低保对象详细资料的调查、审查工作,做到对低保对象的具体情况了如指掌,从而为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三是严格按照兵团、师民政局对低保工作实施软件网络化上报的要求,认真钻研《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和《民政事业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两套软件系统,做到上报数据及时准确,不出纰漏;

三是认真探讨研究实施低保的有关政策,在各地区低保范围内逐步提高低保对象的救济补助资金额度,最大限度的解决贫困职工的生活问题;

"低保自查报告"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