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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月活动总结

发布时间: 2024.01.11

资助月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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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月活动总结 篇1

于2011年11月10日4:30在齐志301举办了国家学校资助政策活动,全班的同学都积极参加了本次活动。活动中,同学们认真听讲,积极回答问题。

在本次主题班会上,全班同学认真学习了“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了解各项资助政策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活动旨在鼓舞学生拼搏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斗志,在逆境中磨练、在关爱中成才;同时,也不能忘记感恩自强,努力学习,用爱心回报社会。

本次活动进行的成功之处是调动了同学们的积极性,让同学们对“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有了一定的了解。不足之处在于教材不够及时解决学生的问题。

班委会成员决定为下一次活动准备足够的材料,并设法为学生解决各种问题。同时,还将允许学生自己准备材料,让学生对活动有更深入的了解,也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通过此次班会宣传活动,使国家资助政策深入人心,同时号召同学们在回报社会的实践活动中进一步增强服务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他们铭记恩情、刻苦学习、努力成才、回报社会。

2011级应化1班

2011年11月10日

资助月活动总结 篇2

本学期初,德州学院化学系按照德州学院学生工作会议的要求,积极开展学生资助政策与征信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面向全体化学系同学,认真细致地开展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

学生了解政府与学校的相关学生资助政策,有利于学生明确自身的享受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感受到国家与学校对自身的关爱,有利于学生自觉地履行助学政策中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学生更好的从学生资助中获益,顺利完成大学学业。在10级新生入学以后,化学系的领导与老师一直积极主动地关心新生的经济状况,并注意做好相关资助政策与征信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首先,在学生入学时,就对入学的新生以及来大学送孩子的家长进行主动的沟通,将政府与学校的主要助学政策进行了简要的介绍,让学生与家长在入学时就对相关政策做到心中有数。

其次,对于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各个班级的导师都进行单独交谈,给予特别的照顾,主动了解他们的家庭情况与思想状态,并将相关的助学政策告诉他们,解除他们的思想顾虑,鼓励他们在大学里安心读书。

最后,化学系10级各个班级召开主题班会活动,认真地逐条学习《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让每个同学都对学生资助的相关政策有所了解,明确自身的奋斗目标。

二、将宣传资助政策与落实资助政策相结合,开展教育活动

在宣传资助政策的同时,化学系还努力做好与资助政策相关学生工作。比如说,化学系认真组织了本学年的贫困生认定工作,在学习政府与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的同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班级与年级评议活动。参照评议的结果,化学系积极为经济困难的学生解决实际困难,比如安排勤工助学岗位,进行必要的资助,帮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等。将宣传资助政策与落实这些政策同时展开,使学生们更加明确了这些政策的落实步骤,让学生感觉到政府与学校对于学生资助的工作力度。

三、将宣传助学政策、征信知识与大学生素质形象工程的建设相结合

化学系在开展资助政策的过程中,热别注重了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将其纳入大学生素质形象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化学系通过耐心的工作,引导学生正确看待国家的助学措施,诚实的根据自身情况申请资助,在得到资助后合理使用资助金。化学系还在学院内大力倡导“力行节约,理性消费”,特别组织了学生的节约评比活动,表彰那些在节水节电等方面表现突出宿舍的同学。通过这些活动与教育工作,让诚实、守信、节约成为大学生的健康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本学期初的学生资助方面的相关宣传与教育工作,让化学系同学都对学生资助的相关政策有所了解,在学生中初步形成了“讲诚信,讲文明,比节约,比成才”的良好风尚。相信在学校学工部的指导下,我系一定会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的相关工作,让化学系的所有学生能在大学里安心读书,成功成才。

化学系团总支

资助月活动总结 篇3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学生、家长对学生资助政策的知晓力度,各学校开展了“扶贫资助政策”宣传主题班会活动。

各班班主任以宣讲形式,让学生了解什么是扶贫、帮扶内容以及扶贫政策的知识等,大力宣传扶贫政策的重大意义,要求学生们树立劳动光荣、脱贫光荣和勤劳光荣的理念;引导学生们学会感恩,感谢国家,感谢党和政府。将党和政府的温暖传递给每一个学生,全面提升知晓率。

扶贫助学,表达的是一种殷切关爱的情感。知识改变命运,爱心成就未来。

孩子们听的很入神,幼小的心灵已经感受到了党的关怀和祖国的强大。同时表示,要好好学习,将来回报社会。学好本领,为国家建设添砖加瓦。

学校将宣传材料张贴在校门口,提高家长们对学生资助政策的知晓度,增强社会对教育扶贫的获得感。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成美好人间。同一片蓝天,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孩子们小小年纪也明白这一道理。他们用手中的画笔描绘最美的心灵,用手抄报的形式积极宣传教育扶贫政策!

雨露滋润,爱心传递。资助工作是一项持续长期的工作,只有让政策深入人心,工作才会做到位,才能直接精准的帮到贫困家庭,帮助贫困儿童完成学业。八湖镇中心小学此次“扶贫资助政策”宣传班会,将国家对青少年的爱心传递、散播,给孩子们上了一堂感恩课,对于孩子的成长具有深远意义。

资助月活动总结 篇4

从10月15日至月15日,我校积极开展了“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

一、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资助体系的思想认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资助体系的良好氛围,使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二、宣传内容

大力宣传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大意义、政策目标、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相关工作要求;宣传社会有关方面和广大学生及家长对国家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体会和感受;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靠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措施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努力学习、报效祖国的典型事迹;宣传各高校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并确保畅通无阻的情况,并对高三毕业班学生进行诚信教育。

三、宣传目的

我校学生众多,层次不一,家庭条件各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少,我们通过广播、宣传栏、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资助政策体系的主要内容、实施范围、助学金标准、审批与发放流程等规定,及时让广大学生、家长和教师都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并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宣传的方式

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墙报、橱窗宣传栏、专题工作会、主题班会等多种载体,多种形式,全面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学校具体举措,使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五、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及各有关科室主任、老师的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此外制定了活动方案,让班主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保证宣传工作切实、顺利地开展。

六、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为把宣传工作做实、做好,我校具体做了以下的工作:

1.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我校在学校主干道悬挂了“梧州高中贫困资助政策宣传月”横幅,在体育馆、教学楼和综合楼的橱窗张贴了三份海报,其中自治区统一下发的两份,自制一份。

2.发放宣传资料。共印发宣传资料2700多份,做到全校师生人手一份。以更方便的形式让老师、同学了解、掌握各项资助政策的内容,并让学生和家长在资料回条上签字备案。

3.举行了一次以“助学政策 助我成才”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4. 全校组织开展了一次主题班会活动。通过知识竞赛、讨论、谈感受等方式,让学生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进一步增强学生热爱祖国、报效国家的意识,激发了同学们刻苦勤奋学习的决心。

5. 在4月 1日晚高一高三年级家长会上,向家长播放资助政策视频,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6.在梧州高中网站开辟“扶贫专栏”,将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各种信息、动态及时传到网上,并组织教师通过校园网学校相关文件。

7. 校学生会广播台中午和傍晚“校园新闻”栏目做了多次主题新闻报道,播发相关学生资助政策内容和评论及贫困学生的受助感言。

8. 开展“助学政策 助我成才”为主题的征文大赛。

活动总结:

通过这一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学生、家长、教师等社会各界对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在他们当中产生了积极的反响,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关注国家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得到了全校师生及家长的一致的好评,大家都表示要努力工作,好好学习,报效祖国。

资助月活动总结 篇5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资助政策的宣传,营造良好资助氛围,让学生全面了解义务教育阶段的各项资助政策。2月28日,受降路小学组织各班召开了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主题班会。

班会上,班主任带领学生观看了国家资助政策宣传短视频,详细讲解了义务教育阶段的资助政策、资助对象、资助标准、申请条件、资助程序等内容。接着,班主任组织学生交流,耐心解答学生疑难问题,并动员学生回家后对家长进行资助政策宣传,进一步落实资助政策人人知晓的精神,实现"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的目标。

最后,班主任结合汶川地震、新冠肺炎疫情发生、郑州水灾等事件,引导学生深刻认识到,灾难面前祖国会给我们无私的帮助,祖国是我们坚强的后盾。从而教育学生要增强自强、感恩的意识,从小树立志向,以勤恳的态度努力充实自己,好好学习,用自己的成长在未来报答社会,报效国家。

本次活动,使党和国家的教育惠民政策得到更深入的宣传,提升了资助政策的知晓率,增强了学生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了国家资助政策顺利实施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资助月活动总结 篇6

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是实践“”重要思想、落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是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

1.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主要内容

20,《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13号)及其配套办法颁布实施后,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并存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首先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此外,国家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2.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必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本简介插页附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

3.高校资助政策实施范围

所有公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享受国家的资助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也可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

二、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1. 资助标准

全国平均每人每年元,具体标准在每人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2-3档。中央高校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2.基本申请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申请、评审和发放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4. 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1.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50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申请、评审和发放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4.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1.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80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3.评审和发放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各高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4.相关事项

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

五、师范生免费教育

从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国家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1. 享受条件

年开始,录取为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的学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年起,新招收的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也可在教育部和学校核定的计划内转入师范专业,并由学校按标准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

2. 履行义务

享受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学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并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二年。国家鼓励免费师范毕业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免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

3.优惠政策

①由中央财政负责安排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补助;

②在相关省级政府统筹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落实免费师范毕业生的教师岗位,确保每一个免费师范生毕业后在中小学任教有编有岗;

③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④为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提供便利的入学条件,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六、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向学校咨询具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学生到校报到后,可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的主要规定如下:

1.申请条件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①家庭经济困难;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2.申请材料

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②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③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④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 申请金额

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4.贷款审批

学校学生资助等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5. 贷款发放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但银行要分年发放。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费贷款,银行应一次性发放;一个学年内的生活费贷款,银行(或学校)按10个月逐月发放给学生。

6.贷款利息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年8月份以前签订贷款合同的学生,其在校学习期间以及毕业后到最终还款前的利息,一半由财政负担,一半由学生本人负担。

7.还款期限

学生根据个人毕业后的就业和收入情况,在毕业后的1-2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年8月份以前签订的贷款合同(包括毕业生还款协议),一般规定贷款学生在毕业后四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8.违约后果

①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②经办银行将违约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对恶意拖欠贷款的违约借款人采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金融服务;

③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④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操作的,帮助新考入高校的和在高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银行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或其合法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需要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年,国家在江苏、湖北、重庆、陕西、甘肃5省市试点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目前,财政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订进一步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覆盖范围的办法。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主要规定如下:

1.申请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 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①家庭经济困难;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⑥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2. 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3. 贷款金额

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

4. 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

5. 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年确定,最长不超过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八、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制度

从年起,在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县以下)从事第一线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中央财政代为偿还。详细情况,请学生向所在学校咨询。

九、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1. 活动管理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向学校提出勤工助学的申请,接受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再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校内或校外的岗位上进行勤工助学活动。学校不得安排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健康的劳动。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聘用在校学生打工。

2.时间安排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不应当影响学业,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3.劳动报酬

学生参加校内固定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月计算。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以适当上下浮动。学生参加校内临时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小时计算。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8元人民币。学生参加校外勤工助学的酬金标准不低于学校所在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数额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并写进聘用协议。

4.权益保护

学生在开始勤工助学活动前应当与有关单位签订协议,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学生在进行校内勤工助学前,应当与学校的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服务组织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学生在进行校外勤工助学前,应当与代表学校的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服务组织、用人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三方协议书。协议书应当明确学校、用人单位和学生三方的权利和义务,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以及争议解决方法。

十、其他资助政策与措施

1. 学费减免

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具体减免办法由学校制订。

2. 辅助措施

各高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

3.“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使用说明

本简介附带《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简称《调查表》),一式两份。《调查表》是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请学生如实填写该表,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申报家庭经济困难时,向学校提交一张盖章的《调查表》原件;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向学校或经办银行提交另一张盖章的《调查表》原件。

资助月活动总结 篇7

励志感恩教育活动总结报告计算

机科学与

技术系2012年12月4日

“国家资助助我成长” 励志感恩教育活动总结报告

为了大力宣传国家和省的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对学生的励志感恩教育,响应我校学生处文件精神,我系积极召开了励志感恩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 活动目的

此活动的开展是资助教育引导工作的有效形式,对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激励广大学生成长成才有重要作用。通过这次感恩教育活动,让学生懂得如何关爱他人,表达感恩之情。使学生树立起了感恩之心,使学生对父母、对国家心存感恩,更使学生把这种爱化作博爱,能够感恩帮助过自己的人。

二、 活动内容与形式

结合实际,12级新生进行发“国家资助助我成长”的征文活动,09、10、11级学生以班为单位召开“国家资助、助我成长”为主题的班会。同学们以征文和演讲的形式纷纷表达了对国家资助政策的感激之情,都纷纷表示,要满怀感恩之心,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努力学习,立志成才,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和人民。

三、 活动效果和思索

经过系列活动的开展,学生进一步懂得了“感恩”不仅是一种情感,更是一种人生境界的体现。使得受资助学生更深层次感受到了国家和**资助带来的温暖和关爱,增强了受资助学生感恩意识和将来回报社会的责任感。

总之,感恩是一种文明,一种道德,更是一种责任。感恩的主题是永恒的,新时代不仅需要技术人才,社会更需要懂得感恩、懂得合作、懂得生活的素质人才,就让我们一起努力,让每一个学生都怀有一颗感恩的心,积极地去面对生活,让人文的光彩照亮校园,让真情充溢在师生之间、生生之间,让可爱的校园奏响和谐的强音!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2012.12.4

计科系国家资助,助我成长

优秀征文名单

经过严格评审,我部最终评选出以下优秀文章:

本1201班周扬孙芳芳

本1202班李鹏军蔡欣鹏

侯文华、高鸿博、王彩飞1204班

专1202班韩瑾

专升本1201班高小英

对口1201班范光磊

对口1202班张文雅

对口1203班许鑫鑫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2012年12月4日

资助月活动总结 篇8

根据xx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印发的通知》通知要求,为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确保各项资助政策顺利实施,xx镇中心校所辖的15所小学及附属幼儿园、学前班,各民办幼儿园,积极地进行了各项资助政策宣传,现将宣传情况总结如下:

一、宣传活动时间

xx年5月1日—6月4日。

二、宣传范围

15所小学和幼儿园所在的村庄

三、宣传内容

国家各项资助政策

四、宣传对象

所有建档立卡户

各村初中、高中毕业生家庭户

五、宣传形式

分发资助政策宣传资料。凡建档立卡户,每生一份,确保宣传到户。

张贴资助宣传海报。《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宣传资料》:各学校附属幼儿园、公办幼儿园,每园1份张贴在园外显眼位置,方便家长接送孩子时便于阅读,了解学前资助政策。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诚信宣传海报》:张贴在群众聚集地点,方便群众阅读。a3尺寸的海报缩小版,张贴在教室门口,增加了宣传的普及度。

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应该享受的国家资助政策简介海报,张贴到各村委,深入开展教育扶贫政策宣传。学校帮手配合当地扶贫部门开展雨露计划专项宣传活动。印制“国家学生资助办理明白卡”,放置在村委会,让有需要的村民可以到村委会索取,通过明白卡上的工作**,让村民可以通过明白卡,知道办理的流程、方向和渠道。

除此之外,各校还结合自身实际,通过主题班会、家园联系,放学集会等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确保各个阶段学生都能充分了解资助政策,逐步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学生资助工作不断完善,争取再上新的台阶。

资助月活动总结 篇9

3月31日下午,我校暨励志模范、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表彰会在仙林校区举行.校党委副书记朱庆葆出席大会并讲话.党委学工部、教务处有关负责同志,各院系学工办主任、辅导员以及学生代表200余人参加了本次大会.大会由党委学工部副部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王洪涛主持.

教务处副处长王唯宣读了“关于授予张新林等21名同学20xx-20xx年度南京大学‘励志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和“关于表彰20xx年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决定”.与会领导为21名励志模范和33名勤工助学先进个人颁发了证书和奖品.来自历史学系的钟丽雯同学作为获表彰学生代表上台发言.

王洪涛副部长就我校20xx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做了总结报告.他从资助机构建设、资助政策落实、资助体系完善、资助信息管理以及资助育人开展等方面做了介绍,总结回顾了过去一年我校在学生资助工作中实施的措施和取得的成绩,并强调了要让南京大学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同学能够“安心学习、快乐生活、全面成长”的工作目标.

朱庆葆副书记在讲话中肯定了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年以来取得的成绩,并用“体系全、力度大、渠道宽、效果佳”点评了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特点.他勉励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同学把艰难困苦的经历视为一种财富,在逆境中磨砺和锻炼自己,争取做到“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去创造未来.朱庆葆副书记号召同学们向获得表彰的同学学习,学习他们自强不息的信念和励志前行的态度,发奋图强,立志成材,努力提高各方面素质,不辜负社会各界的关爱和殷切希望,用青春和聪明才智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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