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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实训报告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 2019.08.14

2016年实训项目总结范文:串通投标犯罪案件侦查。

在我们的工作中,有时候会需要我们写总结。写总结,对我们自己的帮助很大,不仅在思想上还在行为上!每多写一次总结,我们的大脑就越清晰:人是拥有无限潜能的生物,不到最后一刻没有什么不可能。那么我们在写总结时可以从哪方面着手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2016年实训项目总结范文:串通投标犯罪案件侦查”,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实训目的与要求】

通过案例,了解串通投标犯罪案件主要犯罪手法,针对性地选择侦查途径开展工作,围绕犯罪构成进行调查取证。

【实训对象】

经侦专业

【实训时间地点】

xx年11月11日经侦实训室

【基本案情】

案例1

罗某方某串通投标犯罪案

一、基本案情

(xx侦破的首例发生在建筑工程招投标领域的串通投标案件,工程总造价6000多万元。)

xx国际商品展贸城位于xx区化龙镇,由xx区国资局属下的xx市某物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是xx区人民政府重点建设项目之一,而a地块第一期吹填项目工程总造价人民币6000余万元。

xx年8月,xx市某物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物业公司)启动xx国际商品展贸城a地块第一期吹填项目招标程序,招标工作由xx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代理,某物业公司的工程部副经理罗某具体负责。

犯罪嫌疑人方某得知xx国际商品展贸城a地块第一期吹填项目第一、二标段工程施工对外招标,即着手组织xx省第三工程公司和xx第四工程局第六建筑工程公司参加a地块第一期吹填项目第一、二标段的投标;同时与负责招标的犯罪嫌疑人罗某串通投标。犯罪嫌疑人方某与罗某串通投标的具体做法

一是在招标文书公布前犯罪嫌疑人方某要求罗某向其泄露标底;

二是在评标审查中犯罪嫌疑人罗某按照方某的要求故意将有踩砂和运砂资质的应标公司剔出;

三是犯罪嫌疑人方某要求罗某在确定招标代理公司时,让xx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成为招标代理公司;

四是犯罪嫌疑人方某组织了xx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与xx第四工程局第六建筑工程公司、xx省第三工程公司参与围标,并提供了参与投标保证金600万元。

在犯罪嫌疑人方某和罗某的操纵下,犯罪嫌疑人方某所要求中标的xx第四工程局第六建筑工程公司和xx省第三工程公司分别中得xx国际商品展贸城a地块第一期吹填项目的第一、二标段。

二、串通投标罪的通常作案手法

串通投标也称围标串标,是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为了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不惜损害国家、招标单位和其他投标人的利益,互相串通,人为操纵投标报价或采取其他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xx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侦查的罗某串通投标案件集中反映了这一领域中犯罪分子通常的作案手法。

(一)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

一是泄露标底等秘密信息。设有标底的工程招标,中标人应当是最接近标底的投标人。可见掌握标底实际上就掌握了比其他投标人的中标机会,如果特定的投标人在掌握了标底的情况下投标,则整个招标投标过程就无竞争性可言。本案中招标人某物业公司工程部副经理罗某,他利用担任业主评委的便利条件,应包工头方某的要求,将工程最高限价在公布前提前泄露给方某。

二是违规设置障碍。招标人故意在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中设置某种障碍,意在排斥某些潜在的投标人或投标人。如罗某应方某要,故意将有踩砂、运砂资质应标公司剔出。

三是低价中标,标后补偿。案中标价是评价的重要标准,投标人为了击败自己的竞争对手,事先与招标人串通,超出自己的承受能力压低价格,中标后再由招标人给予投标人额外的补偿。wwW.gZ85.cOm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

一是陪标买标。一家投标单位为增大中标几率,邀请其他企业“陪标”,以增大自己的中标几率,邀请的“陪标”单位越多,中标几率越大。有些投标人之间甚至私下确定中标人,约定内定中标人在中标后,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失标补偿费”。

二是轮流坐庄投标。几家投标单位互相联合,形成较为稳定的“串标同盟”,轮流坐庄,以达到排挤其他投标人,控制中标价格和中标结果的目的,然后按照事先约定分利。

三是操纵投标。包工头同时挂靠若干家投标单位投标,表面上是几家施工单位在参加投标,实际是一人在背后操纵。本案中方某为了能够中标,与某物业公司董事长刘某、工程部副经理罗某串通,内定xx建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承揽该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并且让罗某和监理公司在资格预审中剔出部分应标公司,只保留他挂靠串通的八家公司入围投标。

三、串通投标罪的侦办难点

由于串通投标是一种新型的经济犯罪活动,在接案之初,公安机关就面临着侦查工作方面的诸多实际困难。

(一)犯罪主体多元化,确定主要犯罪嫌疑人难。本案的犯罪嫌疑人有负责招投标的公司管理人员,有不参与投标的社会人员,还有参与投标的建筑工程公司。三方都有参与犯罪事实发生的主客观行为,如何确定主要犯罪嫌疑人,予以精确打击,在实践中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本案中,罗某是招投标具体负责人,他直接参与了串通投标的全过程;方某是参与投标的社会人员,没有建筑工程的相关资质,他参与串通投标是为了获取两标段的分包工程;为了提高业绩,为公司获取管理费,应方某要求,提供公司资质,制作标书参与投标而中标的中建四局第六建筑公司和xx省第三工程公司。上述三方在犯罪的主客观方面都有具体参与串通投标的犯罪事实。

(二)参与围标的建筑工程公司既是证人也是违法者,调查取证难。所有参与串通投标的建筑工程公司,都遵循建筑市场的潜规则,他们

(三)追诉标准不明确,认定犯罪行为难。串通投标罪,是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从立法规定上看串通投标犯罪是结果犯,如何界定“情节严重”,根据《高检、公安部关于经济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六十七条的解释规定有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如何计算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司法解释没有进一步明确。本案是以合理低标为中标者,且工程未实施即被查获,对本案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只能是招投标过程中先期投入的费用。这项费用经初步测算尚不足50万元。

第二种情形是对其他投标人、招标人等投标招标活动的参与人采取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的。这一规定显然是对立法的扩充,解释只列举“威胁、欺骗”二种非法手段,那么其他非法手段是否属于解释未穷尽的手段,大家有不同的认识。

四、案件侦办体会

由于现行招投标制度以及相关法律规范方面的问题,在侦查工作中很难对串通投标的犯罪活动做到精确打击。据了解,这一犯罪活动正普遍存在于国内各地的建筑行业中,不但损害了国家、集体和企业利益,而且催生了腐败现象。

(一)对于这类疑难复杂的经济犯罪案件,经侦部门要勇于担责,善于作战,一举突破。xx分局经侦大队在办理该案中,没有因为困难诸多,放弃打击,而是迎难而上,在分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以及xx区检察院、区纪委的大力协助下,依法用足法律,用活法律,将此案办成了证据确凿的铁案,成为成功破获的xx首例建筑工程招投标领域串通投标案。

1、领导重视是关键。此案由xx区纪委移案xx区公安分局的,由于案件涉及的建筑工程是xx市xx区人民政府的重点建设项目,区委、区政府领导均对此案都有重要的指示,要求公安机关依法查明案情,维护建筑市场招投标的正常秩序。xx公安分局对此案非常重视,由分局领导挂师,及时从经侦大队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全力以赴办理此案。分局领导多次着重强调专案组要有成效,案件要经得起历史检验。经侦大队主要领导亲自指挥,周密部署案件的侦查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各项侦破工作措施。在各级领导的密切关注和大力支持下,专案组全体民警以饱满的热情全身心地投入到了侦破工作中去,连续加班加点争取尽快调取各类证据材料,最终成功突破案件,为顺利完成全案的侦破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相关部门配合是保障。根据案情的复杂性和案件的特殊性,在案件受理、侦查阶段,xx区纪委、区检察院都适时介入,指导专案组开展工作,有力地从推动了侦查工作的开展。如xx区纪委在案件最初的阶段收集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都毫无保留的提供给专案组,并随着案件的深入,帮助专案组分析案件存在的疑点及涉案人的情况;区检察院主动介入案件,指导专案组合法收集证据提出合理建议。各部门统一认识,相互间的默契配合,形成了案件侦查的整体合力,使侦破工作少走了许多弯路,虽然中间也曾遇到一些不少困难,但由于侦查方向、取证目标明确,经过专案组民警全力攻坚,不断取得突破,使案件侦破一直得以稳步推进,使犯罪嫌疑人最终得以顺利批捕。

3、专案组艰苦、细致的工作是破案的基础。本案从立案到犯罪嫌疑人批捕,只有短短的一个月时间。为了尽快调取证据,防止因关键证据被藏匿、销毁导致的侦查被动局面,专案组民警严格执行上级部署,在大队领导的带领下放弃了周、六日以及元旦节假日休息时间,夜以继日的开展工作。全体专案组民警经常白天调查取证,晚上分析案情,综合材料,然后再确定下一步工作措施。特别是在案件取得突破时,为了固定证据,专案组循线取证,连续工作了20小时才停手。正是有专案组成员无丝的奉献,此案才能在短时间内取得全胜。

本案成功侦破后,xx市xx区纪委已经通过公安机关侦破中发现的有关招投标方面的漏洞,组织人员全面总结了此案的经验教训,专门在建筑市场招投标领域里,针对上述问题进一步完善了现行的招投标制度,规范了各项操作程序,使xx区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在去年以来出现了良性运转的大好形势。而本案中的xx市国际商品展贸城也重新进行了招投标,标的降低了1900万元,大大缩减了开发成本,为政府节约了巨额资金。

问题:串通招投标案件常见的作案手法有哪些?

案例2:钟xx团伙特大串通招投标案

一、案件基本情况

xx年末,xx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陆续接到群众举报称,在xx招投标市场有个专门从事串通投标的犯罪团伙。获此线索后,xx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胡xx高度重视,指示成立专案组,进行专案经营。经过专案组长达半年认真细致的摸排工作,掌握了该串通投标犯罪团伙以钟xx、刘水源、陈思银、赖裕柏为首,成员达50余人,以我市瑞金籍人员为主,该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自xx年以来,对xx市全市范围内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大肆进行串通投标犯罪,非法获利近2亿元。

xx年5月30日,xx市公安局调集经侦、巡警、特警、技侦、通信等部门100余名警力,组成15个抓捕组,对在xx市招投标中心某项目开标现场正在实施串通投标的犯罪团伙进行了现场控制和统一抓捕,共抓获钟xx、刘水源、陈思银、赖裕柏等17名犯罪嫌疑人,缴获作案车辆10台,作案电脑40余台、手机30余部及大量串通投标犯罪证据,冻结涉案资金1.6亿元。经侦查,该犯罪团伙先后组织、参与串通投标 93起,中标58起,涉及江西、安徽、福建、xx、河南、湖北、xx、山东、陕西等10个省31个地市,涉案公司364家,涉案金额53.09亿元。 xx年7月2日,该案被公安部列为“破案会战”挂牌督办案件。

7月26日,公安部经侦局召集xx、浙江、安徽、山东等10个省的总队领导在xx召开了“4.11”专案集群战役线索部署会,经侦局刘东副局长亲自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对该案的成功侦办给予了高度评价。

二、侦办经过

为顺利侦办该案件,xx年4月11日,我局成立了以xx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胡xx为组长的 “4.11”专案组,抽调精干警力,精心经营,全力侦破此案。专案组民警不分昼夜,废寝忘食,认真研究案情,寻找案件突破口,采取了多种侦查措施对串通投标团伙成员进行日夜秘密监控,了解掌握其活动轨迹、涉案人员、车辆、住房、公司、串标证据存放窝点、参与串标公司等情况;专案组民警还秘密与曾从事过串通投标的人员进行接触,并筛选和发展特情耳目获取了串通投标的大量情报信息;

同时,专案组还将该案向省厅经侦总队领导进行了汇报,在省厅总队的大力支持下,对涉案的171个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进行了检索和调取,获取参与串通投标的公司投标保证金的来源和获利分赃等情况;并通过省厅行动技术总队对已查证的涉案qq号码进行侦控,获取了标书制作人通过qq账号传送的串通投标的标书、文件等有关证据。经过长达半年的精心经营,专案组已完全掌握了该团伙的串通投标犯罪的证据。xx年5月30日,我支队成功破获该案。

案件收网后,因涉案公司和涉案犯罪嫌疑人众多,为督促犯罪嫌疑人尽快到案,我支队在“xx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先后发布了5则《通告》,督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和涉及串通投标的涉案人员和涉案公司主动向xx市公安局说明情况。在大量的犯罪事实面前,先后有197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并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省内外300余家公司的涉案人员来我支队如实说明了情况。我们还对标书制作人李智、曾小丽等和介绍买标人赖裕柏、何基荣等及40多名卖标人进行迅问和调查,对查获的电脑、手机的进行了电子数据鉴定,固定了串通投标及卖标获利的重要证据。xx年8月29日,该案移送xx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共移送起诉涉案犯罪嫌疑人197名。

三、案件难点

由于串通投标犯罪成本低,获取证据难,量刑轻,打击处理难等原因,串通投标犯罪在我市有愈演愈烈之势,给招投标市场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和后果。该案的串通投标犯罪团伙长期盘踞xx招投标市场,其主要成员均系瑞金人,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关系密切,且多系亲戚朋友,通过内线获取串通投标信息难度较大;团伙成员具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警惕性极高,每个团伙成员均有2至3部手机,团伙成员商谈串通投标等重要信息和传送围标标书、文件等均通过网络和qq进行;该团伙成员社会关系复杂,与招投标中心、招标代理、司法机关等有关单位人员交际广泛,这些都给侦办此案带来了极大的难度。自xx年以来,我市经侦部门多次对该类犯罪进行过打击,均未取得很好的成效。

四、经验和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基础。

该案的侦办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该案的侦办工作汇报,xx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胡xx高度重视,并亲自担任“4.11”专案组组长。为确保案件保密,市局专门从县里和其他警种抽调了5名同志参加专案组,专案组在公安局外面租房单独办公,单独吃住,并专门拨出专案经费和配备专门办案车辆。

省厅总队领导也高度重视这一案件的侦办工作。该案向省厅经侦总队进行专题汇报后,得到了总队领导的大力支持。在总队的指导协调下,我们大量的银行资金查证工作都在省级分行调取,既保证了时间上很快,也确保了案件的保密性,同样在省厅的协调下,我们通过省厅行动技术总队对已查证的涉案qq号码进行了侦控,确保了案件保密,获取了标书制作人通过qq账号传送的串通投标的标书、文件等关键证据。

(二)掌握手段是前提。

一直以来,串通投标犯罪案件难以成功侦破难点就是公安机关对串通投标犯罪作案流程和手段等内幕情况不清楚,因此打击起来也就困难重重,无处着手。经过办案人员的艰辛工作,我们对串通投标犯罪作案的基本手段和流程已基本掌握。

1、犯罪流程。

经侦查发现,串通投标犯罪嫌疑人一般通过招标投标网获取公开招标信息并分析确定项目有利可图后,立即通知其他犯罪嫌疑人联系挂靠本地及外省、外地多家建筑公司,购买多份招标文件,计算和确定投标报价,并找专业标书制作人员制作标书,通过qq传递给各犯罪嫌疑人或参与围标公司打印、盖章、封标后交给招标方,投标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通过个人账户先转到参与围标公司再以公司名义转帐到招标方,或者犯罪嫌疑人以3%左右的月息支付给公司,由参与串标的公司负责打保证金。开标时参与串标的公司会派出委托人或法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参加投标。如参与围标公司家数较多和报价系数密集排列,围标成功几率极大。工程项目中标后由卖标中介人按中标价的3%~15%不等的价格出售给需要工程建设的老板(俗称包工头),如由犯罪嫌疑人自己挂靠的公司承建施工,则买标的价格相应的下浮0.5%~1%,收到赃款后犯罪嫌疑人按联系挂靠围标公司家数情况进行分赃。

2、人员分工

串通投标涉案人员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串通投标犯罪组织者:负责组织串通投标,确定参加投标公司家数、计算投标报价、确定卖标的价格,分配赃款等;(2)串通投标犯罪团伙成员:拉公司入伙参与串标,并且等标卖出之后参与分赃;(3)马仔:接收串通投标犯罪组织者的指令,联系串通投标公司,传递投标报价给标书制作人等;(4)串通投标的参与人:主要是各分公司负责人,有的总公司也会直接参与,主要是提供公司资质,按照招标的工程项目收取xx元至数万元不等的费用;(部分各分公司负责人也会直接参与串通投标);(5)标书制作人:主要是专业从业人员如工程预算员等,具体工作就是按照串通投标犯罪嫌疑人制定的价格制作标书(技术标和商务标),按照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大小和难度收取300元至5000元不等的费用;(6)介绍卖标人:与串通投标犯罪团伙组织者保持联系,串标成功后,负责联系工程施工队具体承建工程,并收取一定的好处费;(7)买标人:主要人员就是包工头,与串通投标犯罪团伙组织者或介绍卖标人联系,按中标价格的3%-15%(房建的项目一般是中标价的3%至5%左右卖,市政、园林的项目一般是中标价的6%-12%左右卖的,个别的卖13%-14%,犯罪嫌疑人自己做的话,市政、园林的项目会优惠1%,房建的项目优惠0.5%至1%)购买该项目并以中标公司的名义进行项目施工; (8)可能存在的招投标中心、评标人员、招标代理机构等相关涉案人员。

(三)固定证据是关键。

要确保成功侦破串通投标犯罪案件,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侦查措施固定犯罪证据是该案的关键环节。一直以来,我们在侦办串通投标犯罪案件时,往往是在纪检或者建设主管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后移送到经侦部门,我们会从被举报人的话单、银行资金往来、标书制作是否有相同的错误等环节入手开展调查,但是由于移送案件往往是在串通投标案发后,无法掌握内幕信息,往往侦办起来困难重重,甚至是移交行政部门处罚了事。我们在侦办“4.11”钟xx团伙特大串通招投标案时,专案组制定了“长期经营、秘密监控、严格保密、外松内紧”的工作方针,不急于收网,而是采取多种措施对该团伙的串通投标犯罪活动进行全面调查和掌握和固定证据。

(1)从话单入手。专案组通过掌握的几个主要犯罪嫌疑人的手机号码进行梳理,调取了300多人的近2年30余万条话单、短信信息,抽丝剥茧,层层分析,并落地查控,锁定了串通投标团伙成员及标书制作人、卖标中介人、买标人等。并在技侦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对主要犯罪嫌疑人的通讯工具进行了侦控,实时掌握犯罪动向。

(2)从银行资金入手。对涉案的犯罪嫌疑人的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进行了调取和梳理,特别是大额资金往来的交易对手信息,从中梳理出参与串通投标的犯罪嫌疑人及涉案的公司。

(3)从招标信息入手。 我们在办理“4.11”案件时,每天会关注xx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招标信息,并结合话单、银行资料等信息,掌握其串通投标的动向;

(4)从210特情入手。我们注意在曾从事过串通投标的人员进行接触,并筛选和发展特情耳目获取了串通投标的大量情报信息,如某某分公司是谁的,目前正在对那个项目串通投标,组织了多少家公司,某个项目卖了多少钱等;

(5)从qq和邮箱等网络通信工具入手。通过加大和网安部门的联系,对已犯罪嫌疑人的qq号码进行了侦控,获取了标书制作人通过qq账号传送的串通投标的标书、文件等关键证据。

(6)抓住收网环节的关键时机。在案件收网时,要求在抓捕犯罪嫌疑人的同时,重点对涉案的犯罪嫌疑人的公司和家里的电脑、u盘、手机、记账本、纸条、银行汇款凭证等进行重点进行搜查和扣押,获取有价值的证据材料。

(四)把握时机是保证

在专案组同志认真细致的工作下,该串通投标犯罪团伙的活动已在我们全部掌握之中。xx年5月,项目总投资1.9亿元和9300万元的xx市东山新区返迁房工程(ⅰ期)和xx移动第二通信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专案组获知该串通投标团伙分别联系组织了51家和73家公司、调集用于串通投标的涉案资金1.6亿元进行串通投标的情况后,5月30日,我局果断开展统一行动,一举摧毁了该串通投标犯罪团伙,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问题:串通招投标案件的侦查要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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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项目总结报告:逃税犯罪案件侦查


【实训目的与要求】

通过案例,掌握逃税犯罪案件的立案审查、犯罪特点、侦查途径和基本证据要求。

【实训对象】

经侦专业

【实训课程分组及课时数】

分为组,共2课时

【实训时间地点】

XX年9月16日 1205教室

【基本案情】

XX年3月23日,xx市经侦总队五支队经过6个月艰苦缜密的侦查,在主要犯罪嫌疑人潜逃,关键证人失踪,账务账册被转移,电子证据资料被删除,犯罪嫌疑人单位四处托人打招呼等重重困难下,不畏惧、不动摇,以专业侦查方法开路,辅之以巧妙的技术手段和审计手段,将以生产“好身段,走着瞧”的xx健瘦鞋闻名全国的xxxx实业有限公司,偷逃巨额税款案成功侦破。

1999年7月,xxxx实业有限公司在xx市长宁区注册成立,注册地xx市武夷路440号,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法定代表人xx,经营地xx市凯旋路1669号。自XX年开始,该公司开发出以“xx牌”健瘦鞋为主的系列保健产品,很快占领了健身市场。尽管“xx牌”健瘦鞋的零售价高达168元,可爱美健身女性还是挡不住著名影星徐帆“好身段,走着瞧”广告的诱惑,纷纷掏钱购买。xx公司的销售额直接上升,名气也越来越响,在全国十余个省市设立了分支机构。

XX年2月初,xx市国税局稽管处接到群众举报称,xx公司在经营销售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偷、漏税行为。该处领导极为重视,派专人负责调查。2月14日上午,市区两级税务稽查部门一行8人,从xx公司陕西路仓库检查后,来到凯旋路1669号xx公司总部进行检查。孰料当稽查人员亮明身份准备进入公司大门时,遭到该公司多名保安的殴打,致使4名稽查人员不同程度地被打伤。

对这起本市罕见的暴力阻碍税务执法人员执法的案件,xx市委、市府及市局领导十分重视,当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严肃查处。经侦总队接上级指示后,立即派五支队侦查人员赶赴现场处置。同时,接市国税局移送意见书(沪国税移字001号),当日即对xx公司涉嫌偷税案立案侦查。立案后,五支队迅速组织精干人员,进入xx公司开展侦查工作。

问题1: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经侦部门受理案件后该如何处理?

侦查工作首先面对的是该公司的“坚壁清野”:法定代表人xx拒不交代有关账册资料的去向,而该公司的幕后操作人陈xx、财务负责人蒋某也已失踪。经对xx公司搜查发现,反映真实销售情况的账册凭证已被转移,且财务室电脑资料全部被删除。种种迹象表明,xx公司极可能存在严重的偷逃税款行为,但摆在侦查人员面前的难题颇多:

一是本案的侦查方式不能相同于一般偷税(注:现已改为逃税,下同)案件的侦查方式。一般偷税案件的侦查方式是先调查涉案单位的基本情况和纳税状况,摸清该单位从事行业的流通环节,抓住偷税线索的“命门”,然后再确定侦查方向和侦查重点。而xx公司偷税案是突发的,侦查人员没有时间事先开展外围调查工作,对该公司的经营情况、销售环节等均一无所知。因此仅凭所掌握的有限的一些公司的统计数据,而没有实际犯罪证据,仍不能认定该公司的偷税犯罪行为。

二是xx公司因偷税问题已被税务部门稽查多次,称得上是“老游击队员”,有着较强的反侦查意识。xx公司幕后操作人陈xx在案发之日,便命公司财务将反映真实销售情况的电脑资料全部删除。xx等人为干扰阻碍税务部门检查,亦早已将反映销售收入的账册凭证及出、入仓库原始单据转移隐匿,使得查获的xx公司财务账本上根本没有完整记录。凭此侦查人员也无法对xx公司的实际销售数量进行核实,从而无法计算隐匿的金额和偷税的具体数额。侦查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三是xx公司内部账目混乱,银行账户未分户登记,数十家关联公司用的都是一套财务人员,资金进入银行账户后不登记在账簿上。

四是此案涉嫌偷税金额巨大,案件调查取证的专业性极强,对于侦查人员来说承办此类偷税案件的经验不足。

问题2:面对侦查困境,侦查人员下一步该如何开展工作,试制定该案侦查方案。

侦查人员并没有被困难压倒,而是困难越大,动力也越足。在总队领导的直接指挥下,五支队迅速明确了全案侦查思路,将全面调查和重点突破结合起来,有序开展侦查工作以获取犯罪证据,力求在短时间内查清xx公司的偷税手段和偷税数额。

侦查人员首先采取巧妙的技术手段恢复了电脑的“记忆”,从而发现了该公司XX年度销售情况统计表。xx公司全年销售额达1亿余元,而同期向税务机关申报的销售额仅3400余万元,隐匿销售收入达7000余万元,偷逃应纳税款近XX万元。至此,xx公司的偷税行为已可初步认定。

紧接着,侦查人员北上京城,南下广州,先对xx公司有代表性的两家分支机构北京xx商贸有限公司、广州xx贸易有限公司(此两家公司实际上均为独立法人),进行有针对性的侦查,意在摸清xxxx公司的经营销售方式和收取货款的渠道。由于案发后xxxx公司同外地各个分支机构早已联系串通,因此北京、广州两公司的负责人对侦查人员采取回避的方式干扰阻挠调查。侦查人员毫不气馁,正面调查受阻,便迂回出击,从寻找知情人入手调查,终于了解到两公司的对外经营模式和收取货款渠道,达到了预期目的,为后续侦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对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xx予以刑事拘留。xx自认为已将反映真实销售情况的账册凭证转移、隐匿,公安机关已无法获取证据,因此在审讯中对公司偷税问题闭口不答,拒绝交代。对此,具有丰富审讯经验的侦查人员胸有成竹,避实就虚,干脆先把xx“晾”在一边,转而以xx公司的财务人员为突破重点。通过耐心的法制教育和细致的思想工作,打消了财务人员的顾虑,使他们如实的反映了xx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偷税的具体手段,使侦查人员获取了xx公司偷税的直接证据。在大量的证据和事实面前,xx的心理防线被彻底击溃,被迫交代了为达到偷逃国家税款的目的,指使财务、销售人员在销售xx健瘦鞋的过程中,采用销售不开发票、开具发票不向税务机关申报的手段隐匿销售收入,采用削减帐面库存的手段少计销售收入,为逃避税务稽查还设立帐外帐用于隐匿销售收入等犯罪事实。

侦查人员检查重证据,不轻信口供。没有查获原始财务凭证,侦查人员便通过与税务稽查部门研究,反复论证,定下了“倒轧帐“的侦查取证方式,即从xx公司委托加工健瘦鞋的江苏xx集团和xx汇丰鞋厂入手,查明xx公司在XX年的实际入库数量,从而确定了隐匿和少计销售收入的数量和金额。

为使此案定罪证据更加确凿充分,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核查,查获了xx公司利用帐外帐隐匿销售收入的金额以及偷税所获赃款的流向和用途。并在查账过程中,果断采取措施,及时冻结帐户,防止赃款转移,从而追缴赃款近XX万元,为国家挽回了巨额税款损失。

总队五支队经过6个月的连续作战,查明了xx公司仅在XX年度的“健瘦鞋”销售中采用虚假申报、销售不开票、开票不申报、设立帐外帐“体外循环”等手段,隐匿和少计销售收入7000余万元,偷税近XX万元的犯罪事实。xx公司特大偷税案侦查终结后,该公司作为单位犯罪的主体,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xx,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问题3:试总结该案侦办过程中的成功经验

实训项目总结报告:合同诈骗犯罪案件侦查


【实训目的与要求】

通过模拟侦查,掌握合同诈骗犯罪案件的立案审查、司法认定、侦查途径、证据规格。

【重点和难点】

合同诈骗犯罪的侦查途径和证据要求。

【实训内容与步骤】

(1)教师分阶段给出案情,提出问题;

(2)学员讨论发言,制定调整侦查计划,要求明确拟查事项,工作顺序和拟用侦查措施。

(3)教师总结点评,学生完成实训报告;

【实训对象】

经侦专业

【实训课程分组及课时数】

每5-6人一组,共2课时

【实训地点】

模拟审讯室

【实训小结】

案例1:赵xx、赵xx案:侦查途径的选择

案例2:杨某案: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的区分,证据规格,互联网犯罪

案例3:龙x案:立案审查,证据规格

案例1 赵xx、赵xx案

一、基本案情

XX年12月18日,对于xxxx运输公司来说是一个不祥的日子,因为,公司于12月15日从xx运往xx的价值壹佰余万元的货物本应18日到达,然而,时间到了,不但货物下落不明,而且承运人程学文也不知去向。到了20日,仍不见程学文及货物的下落,xxxx公司遂向xx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

二、侦破经过

xx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受案后深感案情的重大与被害人丢货物后的迫切心情,立即成立了专案组。专案组针对程学文在签订合同时留下蛛丝马迹开展了深入细致的侦查工作。

调查工作首先从“程学文”的个人信息开始,但调查人员很快发现,程学文使用的是假身份证、假驾驶证、假行车证。所以,以“程学文” 个人信息为切入点的调查途径无法深入下去。

问题1:下一步的侦查方向?

专案组干警开会决定,调整工作思路,在xx信息部、停车场、修理场开展调查工作。

很快,xx某信息部提供了一条有价值的线索:12月上旬,一名叫程学文的人经信息部介绍,从xx承运一车货物往xx,该车号正是在xxxx运输公司运货的车。信息部业务员还介绍,该程学文登记是新建县长陵镇人,但口音像xx县昌东镇一带的特征。

专案组马不停蹄赶到昌东镇开展工作。昌东镇一汽车修理店反映,滁槎镇一个叫“凤眼”的在12月20日左右开一辆车号为赣a—29043的乘龙大货车在此修理过,车型与作案车一致,12月31日又在该修理厂修理,据说车修好后要到浙江去。

专案组一方面火速派员到xx各信息部了解前往浙江的货物运输的信息及走向,另一方面又派员到通往浙江的必经之路银三角征收甲、乙站守候。

12月31日晚9时,专案干警将赣a—29043乘龙大货车赌住,把司机赵xx带回大队审查。

经xxxx运输公司业务员辨认,赵xx不是承运人程学文,但该车与作案车很像,特别是车蓬布与作案车几乎完全一致。然而,审讯工作却异常艰难。

问题2:下一步该如何开展侦查工作?

专案组对赵xx关系人开展了调查。调查发现,与赵xx合伙的司机叫赵xx,系赵xx的堂兄,外号叫“凤眼”,提取其照片辨认,该“凤眼”便是在xx签订承运货物合同的“程学文”。案件线索开始明朗了。

专案组加大对赵xx的审讯力度,同时对赵xx、赵xx家进行搜查。搜查人员在赵xx家搜查出了部分被骗货物;同时根据有关线索,进一步在赵xx邻居一无人居住空房找到了该批货物。

xxxx运输公司业务员看到自己亲自装上车的993件货物还堆在一幢偌大的空房里,一颗悬着的心也终于落地了。

问题3:本案该如何定性?为什么?

三、事件经过

XX年元月9日,赵xx被专案组捉拿归案,一起犯罪嫌疑人精心策划的利用假身份证、假行车证、假车牌的合同诈骗案告破。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交代了作案的经过:

赵xx经常与几个朋友在一起喝酒打牌,不久就染上了赌博的恶习。两年来,把偌大的一个家产输个精光,还搭上三十万元的债务。眼看着XX年关将至,他想像着那些赌友们及债主们讨债的神态,真是如坐针毡。

12月的一天傍晚,赵xx来到堂兄赵xx家。赵xx平日里与他关系较好,两个人合伙开着一辆大货车。赵xx近日也运气不佳,屡赌屡输,此时的他也正想着这个年怎么过,见赵xx进屋来,两个同病相怜的丑恶的心便贴在一起了。

12月8日,赵xx、赵xx分别以程学文、徐光平的名义在移动公司办了二个移动电话卡,由赵xx带上事先准备好的货车行车证,换上新的车牌,雇上一名司机刘涛,经xx信息部介绍,装了一车货到xx。在xx卸完货后,赵xx安排司机刘涛在宾馆休息,自己则在各住处部溜哒,寻找“猎物”。

很快,xx某信息部提供,xxxx货运公司有一车价值百万元的零担货要运到xx。这一信息令赵xx兴奋不已,他马上打电话与赵xx联系,叫他随时做好接电话“迎点”的准备。

赵xx开车来到xxxx运输公司备货。xx运输公司备货部要求非常严格,又是复印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又是照相、打电话询问,惊出了赵xx一身冷汗。好在事先有过反复的商量,没露出什么破绽。于是赵xx开着车,装着百万元的希望启程返昌。

赵xx和刘涛开着车一路颠跛来到九江,与早已等待不及的赵xx在九江汇合。三人驾车到了xx后,赵xx给了刘涛三百元把其支走,然后二个人不是将货车开到目的地,而是开到自己居住地滁槎街。于是,在凌晨时分,他们俩雇了几个民工,将货卸到一无人居住的房子里,准备等候风声过去以后再变卖得钱。(案件来源:xx市公安局侦经支队)

案例2 杨某合同诈骗案

XX年初,杨某在未经工商管理部门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以虚构的d公司的名义,通过互联网发布“d公司是一流的相关农产品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公司地址为大理古城路16号 ”等虚假信息,骗取了埃及某进出口公司的信任。

双方通过电子邮件洽谈后达成合作意向,7月2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约定,埃方向杨某购买李子干,合同总价17250美元。为了避税,双方另外签订了一份总价为57000美元的虚假合同用于中国海关报关。交易洽谈、签约全过程都是通过互联网完成。

随后,杨某通过非法手段,在没有注册资金的情况下,于XX年8月10日在工商部门登记成立了注册资金为50万元的y公司。并且继续通过电子邮件向埃方发出“货物已装运完成”、“货物已发出,几日内到达”等虚假信息,蒙骗对方,催促其尽快汇款。

当埃方按约定将17250美元款项汇至杨某指定的y公司的账户后,杨某某不但没有如约履行合同,反而将上述款项用于为自己购买住房、装修及添置家具上。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杨某某找到了云南某律师事务所,以标的额为57000美元的虚假合同为借口,以埃方违约不足额交付货款为由,发律师函给埃方。

XX年10月20日,埃方向k市公安经侦支队报案,经侦支队按照互联网上发布的相关信息查找杨某,发现杨某所留信息均为虚假信息。

问:(1)此案性质如何认定?为什么?

(2)民警通过大量走访,最终抓获了杨某,但杨某以标的额为57000美元的虚假合同为借口,辩称对方不履行合同在先,此事纯属经济纠纷。试提出公安人员此时的侦查方向及实施要点。

(3)本案中,行为人通过互联网进行合同诈骗,这给侦查取证工作带来哪些新的困难?应如何解决?

案例3 龙x合同诈骗案

一、基本案情

XX年5月8日上午,一名年近花甲的男子神情沮丧地来到xx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自己被人骗掉了20万块钱。

报案人自称杨大园,系xx市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他向接待的民警叙述了被骗的经过:

XX年2月12日上午,杨大园的办公室来了一位不速之客,此人叫龙x,矮矮胖胖,年龄40出头,原是xx市建管局的一名干部,三年前离岗下海。杨大园曾因公司业务上的事情与其交往甚多,故彼此双方较熟悉,龙x这次是以xx市洪都有色金属加工厂副厂长的身份专门来找杨大园的。“杨老板,我厂即将在xx市赣抚南路中段的用地上建造车间、综合楼等工程,工程总造价为800万元人民币,厂里委托我对这个基建工程全权负责,看在我们老关系的份上,我想把这个工程交给你公司来做,不知杨老板是否愿承接。”说罢,龙x从挎包里拿出有关这个基建工程的报建手续材料和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证及本厂法人授权委托书。

好长时间没有承接工程业务的杨大园在一一翻阅了这些材料后,高兴地连连答复龙x说:“愿接!愿接!”

为了使杨大园对这个工程深信不疑,2月16日下午,龙x又主动领着杨大园及杨大园公司的几个副老总驱车来到基建用地实地:xx市赣抚南路中段一块围起来的荒地进行考察。之后双方拟定了建设工程协议和补充协议,并于2月18日、19日签约。

协议规定:工程于XX年4月1日开工,XX年8月16日峻工。龙x按补充协议规定从承建方支取了20万人民币的工程前期费用。

然而,到了开工的日子,龙x仿佛从人间蒸发了,音讯全无。杨大园派人满世界寻找,结果是打龙的手机,手机关机,上其家门,人去楼空,找其厂家,铁将军把门,杨大园顿时醒悟了,于是想到了到公安局报案。

二、侦破经过

受理案件后,经侦大队领导当即组织警力迅速展开案前调查取证工作。

通过调查,办案人员发现,xx市洪都有色金属加工厂系xx市西湖区绳金塔街办下属企业,因经营不善,早在三年前就已停产关闭。该厂根本无财力搞基建,且该厂在本市赣抚南路中段的这块用地已于XX年10月就被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东湖区人民法院查封。xx市国土资源局及下属各区级国土资源局从未办理过这块土地的建筑用地土地使用证。龙x向杨大园提供的这块建筑用地土地使用证系伪造。显然,龙x的行为涉嫌合同诈骗。

XX年5月14日,xx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经报请分局、市局批准,依法对这起合同诈骗案予以立案侦查。

签于犯罪嫌疑人龙x行骗作案后已隐匿,下落不明,其是外逃还是躲在本市还是个谜。为了尽快将其捉拿归案,为受害单位追回被骗资金。当务之急是要摸清龙x的下落。为此,办案人员投入了紧张的缜密侦查工作。通过明查暗访,办案人员了解到,龙x的父亲因病危目前正在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因此分析,龙x目前一时不会离开本市,其呆在本市的可能性较大。然而,偌大个xx市市区人口近200万,茫茫人海要找到龙x藏匿处,犹如大海捞针,谈何容易。因此办案人员认为,要找到龙x的踪迹,只有从其的亲戚朋友,邻居处做文章,找到突破口。

于是,专案组决定:一面派人在龙x父亲住院的医院布控,张网以待;另一方面继续对龙x的一些亲友、邻居进行梳理调查,以便从中发现线索,并挖掘线索。

然而,狡猾的龙x却始终未在其父亲住院的医院露面。一天,办案人员从龙x的一熟人处获悉,龙x的儿子龙某某在市十九中读初三。根据这条线索,办案人员决定来个顺藤摸瓜,在市十九中校方的配合下,办案人员从龙x儿子老师处了解到,龙x的儿子曾对老师说其父在一家什么对外工程公司上班。为此,办案人员针对xx市的这类公司逐个进行走访,排查。

功夫不负有心人,办案人员终于在位于叠山路上的一家叫xx市对外建筑总公司查访到,该公司下属宏腾装饰公司确有一名叫龙x的聘用人员。5月19日一早,当龙x吃完早点,来到公司上班时,被蹲坑守候在此的办案人员逮个正着。

面对公安人员的审查,龙x道出了事情的原委。原来,龙x三年前从市建管局离岗下海捞世界,几年来的打拼,不但没有赚到钱,反而欠了他人一屁股的债,被债主逼得是焦头烂额。情急之下,他想到自己曾被xx市洪都有色金属加工厂聘用任过副厂长,熟知厂里的基本情况,为何不利用自己曾在建管部门工作过,行业人员熟,易被人相信,运用自己在大学学过的工民建专业知识去社会上“玩”上一把呢?经冥思苦想后,于是他精心策划导演了一出由自己冒用xx市洪都有色金属加工厂之名,利用虚构的该厂基建工程项目和伪造的相关证明资料,诱骗老相识杨大园,诈骗杨大园公司为此支付的工程前期费用20万元人民币的骗局。

然而自以为高明的龙x最终还是没有逃脱法网。面对办案民警出示其行骗的确凿证据,龙x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来源:xx市经侦支队)

评析:

一、案件构成

合同诈骗罪是指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案犯罪嫌疑人龙x冒用xx市洪都有色金属加工厂之名,利用虚构的该厂基建工程项目和伪造的相关证明资料,从而骗取对方当事人的信任,诱骗对方当事人与其签订合同,进而骗取对方20万人民币的工程前期费用,龙x的行为完全符合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并达到了追诉标准。

二、案件特点及侦破经验

1、本案的初查工作到位,重点突出。

表现在经侦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组织警力展开案前调查取证工作。通过调查,

确认龙x所称的“xx洪都有色金属加工厂”早在三年前就已停产关闭,该厂根本无财力搞基建,且该厂在本市赣抚南路中段的这块用地已于XX年10月就被法院查封,龙x向杨大园提供的建筑用地土地使用证系伪造的各种事实情况。前期的调查查证,为立案提供了充足的依据。

2、本案侦查人员抓住机遇,尽快捕获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思路是正确的。

尽快将诈骗分子捉拿归案以及为受害单位挽回经济损失,是侦破经济诈骗案件中同等重要的两个方面。本案侦查人员经过调查分析,正确判断出犯罪嫌疑人龙x离开本市的可能性不大,从而找到了发现龙x的正确方法,最终追回了钱款。

3、本案在侦查措施的使用方面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之处。

本案办案人员没有及时采取查封、扣押犯罪嫌疑人与案件有关的财产并查询、冻结其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存款,这是侦破经济诈骗案件中存在的严重不足。因为采取以上侦查措施有利于追缴赃款赃物,也可获取指控犯罪所必需的物证,此措施的缺失,往往会造成赃款转移或挥霍歹尽,使得受害人的经济损失无法挽回。

三、侦破启示

要掌握合同诈骗案的初查要点和查证要点:

1、查明行为人主体资格是否真实

2、审查用作担保的票据及产权证明是否伪造、编造、作废或者虚假 ;

3、审查行为人有无履行合同的诚意和实际履行能力

4、查明行为人收受对方当事人财物后是否实际履行合同如违约 , 应查明违约后的态度及是否携款逃匿。

5、查明所骗财产的具体去向和处理方式 , 是否用于与履行合同无关的其他支出或挥霍

实训项目总结报告:骗取出口退税案件侦查


【实训目的与要求】

通过案例,掌握骗税案件犯罪构成要件及骗税手法,针对性选择侦查途径开展侦查工作,根据具体情况灵活采取侦查措施,围绕犯罪构成进行调查取证。

【实训对象】

经侦专业

【实训时间地点】

XX年9月25日 1205教室

【基本案情】

XX年4月8日,江苏某代理公司申报出口货物“服务器用储存单元”(俗称硬盘)共30件,计2160只,每只单价为120美元,海关人员对该货物进行现场开箱搜检,发现实际货物为硬盘托架,而此物国内市场价格最高不超过20元人民币,出口货物明显申报不实。

4月17日,xx海关缉私局到xx对实际货主单位xx多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元公司)进行调查,并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4月18日,xx海关缉私局将此案移交xx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侦办。江苏省公安厅对此案高度重视,将此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

4月21日晚10时许,江苏警方将企图潜逃出境的多元公司负责人xx抓获。今年28岁的xx,家境优裕,但学习成绩不佳,高中毕业后,进了一家民办大专学院学习,但不久就中途退学,在其家人的支持下开始经商做生意,从事电脑及配件的销售业务,经常出差到上海、广东、深圳等地,结识不少台湾、香港和上海、广东等地的商人,年收入数十万元。xx虽然年纪不大,但阅历丰富,处事老到,且爱慕虚荣,追求享受,购置了与他身份和财力不相符的宝马轿车和帕杰罗吉普车,显示出了对高消费的追求。 

问题1:本案中行为人涉嫌构成何罪?为什么?

问题2:假设由你来讯问犯罪嫌疑人,试制定讯问提纲。

面对民警的讯问,xx百般狡辩,以一套准备好的说辞加以搪塞,他自称是在台商“占根武”的授意下进行的,自己则在香港明飞公司打工,xx想把所有责任都推到台商“占根武”身上。xx说,他是在XX年春节前夕在深圳认识“占根武”的。

xx的这一套说辞确实十分狡猾,专案组民警知道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的关键点在于案件中的外商必须到案,方能查清有无实际出口的真实业务,否则案件就难以继续深入。外地不少此类案件半途而废,不了了之,最大的教训就在于无法查找到外商,摸清结汇的来源。

显然,专案组眼前的重头戏是查找“占根武”,“占根武”能否到案决定着案件的成败。根据xx的交代,专案组派出两组人马,一组人马在出入境管理部门的配合下,就地查询“占根武”的出入境记录;另一组人马南下深圳,在罗湖海关查找XX年春节前后这段时间有无“占根武”的出入境记录。经过工作,两组人马都无功而返。再次提审xx,xx依然坚持自己当初的交代,案件陷入了僵局。

正面进攻难以奏效,就从侧面迂回。专案组民警没有灰心,深入到多元公司进行走访,公司人员都说没有见过“占根武”这个人,专案组民警在多元公司记录的相关账簿中进行查找,试图找到与台商关联的只言片语。功夫不负有心人,民警终于在恢复的电脑数据中会计的一个流水账上,发现曾经支付给一个叫“詹xx”的人5000元现金,专案组分析这个詹xx可能就是xx所说的外商“占根武”。专案组民警又一次提审xx时,xx顿时傻了眼,不得不承认他先前与民警玩了“文字游戏”,故意将“詹xx”说成了“占根武”,意图使案件无法深入,令民警知难而退,从而蒙混过关。
利用台商开设皮包公司
据调查,詹xx,男,31岁,台湾台北县人,上海高新开发区某企业员工。令专案组喜出望外的是,就在他们准备启程到上海寻找詹xx时,6月7日晚,詹xx竟然来到了xx公安机关,将他和xx“合作”的情况向警方和盘托出。
詹xx是XX年初在台湾某电脑公司上海办事处工作时,与xx相识并结为朋友的,并曾应xx的邀请到xx游玩过几次。XX年3月,xx找到詹xx,说为了业务的需要,要詹在香港注册一家公司,交给他来全权打理。詹xx依言照办,就用自己的身份,通过香港一家会计事务所上海办事处在香港注册了一个“香港明飞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后,詹xx就将公司的所有证件、公章等资料,都邮寄给了xx。
XX年9月27日,詹xx又根据xx的要求,到xx某银行开设了明飞公司深圳离岸账户,并办理了将此账户委托xx代理的相关手续。
令詹xx始料不及的是,6月3日,突然收到了由快递公司转来的香港有关部门的罚单,称他的明飞公司注册一年多,没有经营过一笔业务,又未按时年审,决定罚款1万元。望着罚单,詹xx满肚委屈,此事与己无关,竟要自己代为受过,他便与xx联系,由于xx此时已被公安机关羁押,无法联系上。于是,詹xx就焦急地赶到xx,想不到警方也正要找他调查情况呢。詹xx的出现和他提供的情况,戳穿了xx的弥天大谎,使案件侦查出现了重大转折。

问题3:请你模拟公安机关办案,列出本案的查证重点和取证途径

一批托架来回捣腾了130多次

选择什么样的形式出口,选择什么样的货物出口,xx经过了一番精心谋划。在前几年经营电脑业务时,供货方随货赠送了一批硬盘托架,一直堆放在仓库里,xx决定将这些没有一分钱成本的硬盘托架包装出口。在出口方式上xx选择了空运,他认为一是海关对空运货物查验率低;二是出口货物申报的是电子产品,海关人员这方面的知识不多,难以发现;三是空运出口,周转快,获利大。
由于xx十分狡猾,供述时有真有假,加之涉及的范围广、人员多、跨度大,给案件侦查带来了很大困难。要搞清xx的犯罪事实,必须从货物流、发票流、资金流三个方面梳理,固定他的犯罪轨迹。随着侦查的深入,xx“空手道”的伎俩昭然若揭。
在货物流方面,xx利用生意场上的朋友,构建了一个物流通道。他将采购服务器硬盘时附送的硬盘托架分别通过xx和上海某进出口公司,代理出口至香港明飞有限公司,而以“服务器用储存单元”的名义报关进行审报出口。货物“出口”到香港后,由当地物流中心的黄某某负责以每箱180元的价格,将硬盘托架以走私形式带回深圳,再通过快递方式托运回xx多元公司。然后,xx再授意手下将货物重新包装,再报关出口,如此循环出口往复,将一批托架硬生生地来回捣腾了133次,制造了货物报关出口的假象。
在发票流方面,xx知道在办理退税过程中,必须开具大量销项发票,才能由外贸代理公司办理退税,而多元公司在出口时未实际购买货物,缺少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于是,xx就与杭州某计算机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某取得联系,正好,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积压了一部分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王某便以3%或3.2%的开票费用,为xx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596份,用于多元公司抵扣税款。
在侦查中,专案组发现xx的作案过程,有着不断升级的趋势。xx为了获取更多的非法所得,想方设法降低犯罪成本,获取更大的利润。在换取外汇上是这样,在货物流方面也是这样,原先他是通过深圳的朋友郝某某将货物发回xx,郝从每件货物中获利10元,不久,xx跳开郝某某,直接与香港的黄某某联系;为了减少外贸出口代理的费用,案发前,xx又注册了一家名为“xx赛麒外贸进出口有限公司”,案发前正在申报办理自营外贸出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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